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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背后的真相名人名言

时间:2024-11-15 14:10:49

蔡崇达《皮囊》经典语录

生存现实和自我期待的差距太大,容易让人会开发出不同的想象来安放自己。

这样的感觉,不激烈,不明显,只是淡淡的,像某种味道。只是任它悄悄的堆积着,滋长着,会觉得心里沉沉的,闷闷的,像是消化不良一般,我知道,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悲伤。.

我不相信成熟能让我们所谓接受任何东西,成熟只是让我们更能自欺欺人。

我知道那种舒服,我认识这里的每块石头,这里的每块石头也认识我;我知道这里的每个角落,怎么被岁月堆积成现在的光影,这里的每个角落也知道我,如何被时间滋长出这样的模样。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

即使在政治动荡的年代,闽南依旧是个世俗生活很强大的地方。而世俗就是依靠着流传在生活里的大量陈规存活。

仿佛我的胸口淤积着一个发酵出浓郁沼气的沼泽,淤积着一个被人拼命咀嚼,但终究没能被消化,黏糊成一团的整个世界。

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我,或许许多多人,都在不知道如何生活的情况下,往往采用最容易掩饰或者最常用的借口--理想或者责任。

那结局是注定的,生活中很多事情,该来的会来,不以这个形式,就会以那样的形式。但把事情简单归咎于我们无能为力的某个点,会让我们的内心可以稍微自我安慰一下。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镜,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请一定来看望我。

每片海,沉浮着不同的景致,也翻滚着各自的危险。生活也是、人的欲望也是。以前以为节制或者自我用逻辑框住,甚至掩耳盗铃地掩藏住,是最好的方法,然而,无论如何,它终究永远在那躁动起伏。

最离奇的理想所需要的建筑素材就是一个个庸常而枯燥的努力。

“有没有把世界掌握在手中的感觉?”

这样提问的人,显然没有试过在现实生活中去真正奔赴梦想。

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

天降姿色命中定 心善面丑相由命

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

我真想和你好好聊聊,关于我们要怎么享受生活,而不是如何让虚妄的梦想膨胀自己。

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任何事情只要时间一长,都显得格外残忍。

时间久了,就会觉得脸上仿佛长出一个面具。每天晚上回家,深深吸口气,仿佛职业表演者的卸妆仪式。

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浑浊给拖住。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每个人都已经过上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生活让许多人在这个时空里没法相处在共同的状态中,除非等彼此都老了,年迈再次抹去其他,构成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或许那时候的聚会才能成真。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这是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一切轻薄得,好像从来没发生过。

这样的地方很容易和荷尔蒙相互催化,给人带来“世界确实无限展开”的那种眩晕感。这样的地方,确实需要大量想战天斗地的人。

拓展阅读:

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皮囊》是蔡崇达首部散文集,这部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也是一本“认心又认人”的书。蔡崇达本着对故乡亲人的情感,用一种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了一系列刻在骨肉间故事。一个福建渔业小镇上的风土人情和时代变迁,在这些温情而又残酷的故事中一一体现。书中收录有《皮囊》《母亲的房子》《残疾》《重症病房里的圣诞节》《我的神明朋友》《张美丽》《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回家》等14篇作品。

蔡崇达是现任《中国新闻周刊》执行主编, 同时也是“南方国际文学周”联合发起人之一,曾任职于《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周末画报》,27岁任《GQ》中国版报道总监,为全球17个国家版本的《GQ》最年轻的报道总监。同样作为一名记者,蔡崇达的作品多次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亚洲出版协会特别报道等大奖

蔡崇达认为,文学是人的内心纹路的一个学问。关于写作这本书的起源,蔡崇达介绍说,三十岁生日那天,他恰好在伦敦,在大英博物馆参观名叫“living and dying”的展览:长长的展台,铺满了各种药丸和医疗器械,每一列都隶属于最下面标注出的一个个主人公——这里陈列着已逝去的人们自认为生命最美好、最痛苦时刻的照片,以及,他最后时刻的面容。看着这一张张面孔,他突然想起重病八年、已经离世的父亲,他才发觉,自己其实不认识父亲,即使他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严格来说,我只是知道他的人生,只是知道他作为父亲这一角色在我的生活中参与的故事,我没有真正地看见并理解他。显然,我没能‘看见’我的父亲,也已经来不及这样去看父亲了,他已从我的生活中退场。我开始担心,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错过更多的人。”

从伦敦回来的一个月后,他试图以仅有的记忆建构一篇文章,尽可能地去寻找父亲,抵达父亲,看见父亲——这便是书中的《残疾》。

“也是从那篇文章开始,生发出一种紧迫感:我应该看见更多的人。这是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睛,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80后必须对面对人生的真相

作为80后作家,为何没有在当初风起云涌的青春文学浪潮中出书,蔡崇达的回答是:“我从一个文学爱好者到一个新闻特稿的一个践行者,再到12年之后在80后开始老的时候再回过头来写我认为的文学,是因为我觉得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这代人开始需要也必须去面对人生的真相,日常生活的真相。”

韩寒为了促成本书邀约三年,他说“我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这本书他写了很久,我希望自己能读更久。慢一些,不争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到达更快。” 同为80后作家的蒲荔子则认为,蔡崇达是他了解的年轻作家中极少能洞悉世道人心的作者,“他的个性、经历和思考的习惯,似乎使他本能地对世俗生活有着敏锐的感受和深刻的见解。这本书只是他把对生命和生活的洞见,用讲故事的方式叙说出来;非虚构式的冷静笔触背后,是那个真切、动人、热忱的人。”

媒体人白岩松则说:“他不写遥远的世界与远方的别人,而是在自省中退回到内心,真正直视我们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刘德华在序言中把蔡崇达和《皮囊》视为他生命中的一盏明灯,“视人生无常曰正常,或许是顿悟世情,也可能是全心冷漠以保持事不关己的距离,自我保护; 看崇达敞开皮囊,感性分陈血肉人生,会不自觉卸下日常自甘冷漠的皮囊,感同身受,因为当中,都有着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或感悟,所以共鸣。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

文学评论大家李敬泽认为《皮囊》是一本认心、认人的书,“我不能肯定这本书是什么,我甚至不能肯定它是小说还是自传,但我知道它不是什么,它不轻松不愉快不时尚甚至也不文学——文学没有那么重要,比起生活、比起皮囊、比起心,文学是轻的。”

阎连科认为,《皮囊》用最为简洁一一甚至不畏人们议为简陋的直接,那么坚定地走向自我、他人、回忆和当下,使这种新生的“非虚构”写作的林地里,又兀自展现这么一片(棵)完全与众不同、可读可思、独具样貌的林木来。

阿来评价说,蔡崇达的《皮囊》是当下的非虚构写作潮流中的一个惊喜。这个书名具有指向本质的意味。他对故乡和亲人的深情,用一种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叙说出来,讲述一个一个生命的故事。这些生命他太过珍惜,所以要如此完整而清晰地呈现给我们,直接的情感抒发则被认为是一种打扰。从中可以读出作者的同理心、开阔度和思考力,以及闽南这块土地给予他与生俱来的信仰和坚韧的性格。

作家韩松落则解读说,这个故乡,这样的父亲母亲,这些经验,解释了文字世界里的蔡崇达,不论是在那些近乎鸿篇巨制的特稿里,还是在散文和小说里,所持有的那些标准,古典的、有秩序的、凝练的、深情的、神性的,而不是碎片的、表面的。他试图企及的,是古典时代作家们所拥有的那种“整理世界”的能力,一种分类、看透、浓缩、发散、重塑、预知的能力,像伍尔芙说艾米莉•勃朗特:“她放眼身外,但见世界四分五裂、陷入极大混乱,自觉有力量在一部书里将它团在一起。”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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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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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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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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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世界报告(5)

难道,文化人为了“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就应该起这样的作用?

扩大了看,我觉得“文明冲突论”和其他许多类似的理论,也或多或少进入了这样的模式,必须引起警觉。

文化和文明,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从它们的“研究需要”回到人文道德的伦理本体,不要因手段而使目的异化。二十一世纪,随着传媒技术和互联网系统的突飞猛进,那种以“文化”的名义造成恶果的可能性,比过去任何时代都大大增加。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我应邀在哈佛大学演讲。演讲结束后,又两度与该校二十几位教授长时间座谈,话题频频涉及“文明冲突论”。春夜别墅林苑的温煦话语,令人难忘。听教授们说,那些天亨廷顿先生不在波士顿,否则他们就把他也请来了。我倒是很想与他当面切磋一番。

二○○八年夏天,在中美两国很多学术界朋友的策划下,准备在美国举办一个论坛,邀请亨廷顿先生与我对谈,时间定在二○○九年春天。一切都已经安排就绪,但遗憾的是,亨廷顿先生却在二○○八年十二月廿八日去世了。一代学人,语势滔滔,竟戛然中断,溘然离去,实在令人不舍。

从他最后两年发表的文章看,他已经知道国际间有人批评“文明冲突论”诱发了冲突,他为此感到委屈,进行了自辩。

我愿意相信,这位学者并不存在点燃和扩大冲突的动机。但遗憾的是,一切理论的初始动机和实际效果并不一致,而更应该重视的却是后者。

亨廷顿先生表现出来的问题,是很多西方学者的习惯性思维。因此,即便在逝世之后,我们也不妨再探讨几句。

一种出于西方本位论的自以为是,使“文明冲突论”在论述其他文明时只停留在外部扫描,而没有体察它们的各自立场,以及它们实际遇到的痛痒。

例如,亨廷顿先生把儒家文化看成是二十一世纪“核心中的核心”的三大文化之一,说了不少话,并把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发展往事也与之相连。但是,他对儒家文化的了解实在是太少、太浅、太表面了,说来说去,基本上是“行外话”。因此,立论于一九九四年的他,并没有预见到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而在同样的时间,曾任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的高希均教授,由于他自身的文化背景,却准确地作了这种预见。

根据亨廷顿先生和很多西方学者的立场,其他文明即使获得了不小的经济发展,在“精神价值”和“制度文化”上也应该归附于西方文明。如果不归附,他们就无法进行阐述,因此在他们的内心认知上就是“麻烦”,冲突在所难免。

由此可见,“文明冲突论”表面上气魄雄伟,实际上仍是西方本位论面对新世界的一种新表述。因此,事情不能推到亨廷顿先生一个人身上。

可以肯定,文明与文明之间的课题,将会在二十一世纪被反复讨论。本来,我是准备在与亨廷顿先生对谈时向他提供一些有关中国文化的素材的。例如,就“文化”中处于重要地位的“制度文化”而论,西方建立于近三百年间,而中华文明却已实际延续了四千多年而未曾中断;这四千多年,中华文明成就可观,且基本上没有与其他文明发生过严重冲突。

这个素材与冲突有关,应该会引起他的重视。

好了,我今天的发言就是这一些。

历史将证明,今天发布的这个报告,和联合国长期以来在文化上所做的种种努力一样,是人类理性和智慧的当代展现。它虽然显得低调,却非常重要。我们这代人的使命之一,就是让这种重要,真正成为重要。

谢谢总干事。谢谢诸位。

身上的文化(1)

二十年前,在上海一辆拥挤的公共汽车上,一个工作人员开始查票。查票很安静,工作人员只对乘客点一下头,乘客看一眼他的胸牌,便从口袋里取出票来。工作人员立即用红铅笔在票上划一下,便把脸转向另一位乘客。整个过程,几乎没有一点声响。

终于,有一位中年乘客拿不出票来。工作人员说:“逃票要罚款。”

“逃票?”中年乘客激动起来。因为一个“逃”字,完全排除了遗忘的可能,听起来很刺耳。他看了一眼周围人的脸,发现大家都有点幸灾乐祸。乘公共汽车太枯燥,人人都期待着发生一点与自己无关的事,解解闷。

中年乘客这一看就更恼怒了。他拿不出票,却要快速找到不是“逃票”的理由,而且不仅仅要说服工作人员,还要说服周围所有的人。他憋红了脸,慌忙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张名片塞给工作人员,说:“你看我管着多少人,还要逃票?”

他在摸名片的时候无意中碰到了放在同一口袋里的一个银行存折。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把这个存折也塞到工作人员手里,说:“你看看这个,我还用得着逃你的票吗?”

当年的工作人员很有修养,既没有看名片,也没有看存折,而是礼貌地把这两件东西塞回到他手里,说:“这与职位、金钱没有关系。上车买票,是一种城市文化。”

“文化?”中年乘客受不了当众被教育的情景,何况又扯上了文化。他不知怎么回应,便说:“你还给我说文化?我儿子已经是硕士……”

这一下,整个车厢都笑了。大家也不清楚这儿怎么冒出来了文化,只是在笑这位乘客说不过人家的时候,拉出儿子来做救兵。

二十年过去,社会变化天翻地覆。有趣的是,那次公共汽车上出现的最后一个概念——文化,已成为人们区分荣辱的第一防线。

一位企业家的最大荣耀,不是财报上公布的当年业绩,而是无意中听到职工的背后议论:“我们的董事长比较有文化。”

据调查,目前多数城市富裕家庭之间最大的攀比,是孩子的文化程度。

据调查,目前多数退休官员晚年生活质量的差异指标,除了健康,就是文化,即有没有戏剧、音乐、文学、书法方面的兴趣相伴随。

这儿所说的文化,都是个体文化,也就是每个人身上的文化。

过去,每个人身上的文化只有文化界里边才会关注,现在,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关注了。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宋代以来第一遭吧?因为明清两代的朝廷不断实行文化恐怖主义,文为祸源,避之唯恐不及;近代和现代,则以军事和政治的交杂为主调,有限的那一点文化一直在蓬头垢面地颠沛流离。其他逃难者看到几副厚厚的眼镜也许会投来几分怜悯,却怎么也构不成向往。

但是,现在,当大家都在向往文化的时候,怎么来处置落到自己身上的文化,也就变成了一个问题。

而且,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先是学生们问我这个问题,后来,不同领域的一些重要人物也都来问了。其实我自己也在为这个问题苦恼、思考、观察、比较。终于能作一些回答了,供大家参考。

我认为,一个人身上要拥有真正的文化,必须先“祛病”,再“进补”,这就体现为两个“不再”,两个“必要”——

第一,不再扮演;

第二,不再

身上的文化(2)

第四,必要风范。

下分述之。

不再扮演

真正有了文化,就不会再“扮演文化”。这个道理,一听就明白。

这真像,真正的功夫高手不会一边走路一边表演拳脚。因此,我们或许可以凭着是否扮演,来猜测真假和深浅。

我想起了两件小事。

很多年前,我还在任职的时候,曾经组织过上海人文学科著名教授的一次聚会,《英汉大辞典》主编、复旦大学外文系的陆谷孙教授也应邀前来。很多教授看到他来了就纷纷围上去,其中好几个对他说话时都夹着英语。但他,从头至尾没说一个英语词。因为在他看来,那次聚会,从内容到人员,都没有讲英语的理由。而他,更没有理由要表演英语。

还有一次,东北某地聘请我和当时还健在的汪曾祺先生担任文化顾问。聘请仪式上的发言者也许考虑到我们两人都写散文,便美词滔滔。汪曾祺先生显然有点受不住了,便边听边轻声地把那些话“翻译”成平常口语,像一个语文老师在当场改错。他的年龄,使他有资格这么做。发言者说:“今天丽日高照,惠风和畅”,汪先生立即说:“请改成今天天气不错”;发言者说:“在场莘莘学子,一代俊彦”,汪先生立即说:“请改成在场学生们也挺好”;……

这就构成了一种幽默效果,现场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发言人不仅没有生气,而且以自嘲的口气感谢汪先生,说:“您老人家已经在做文化顾问了。”

一听就知道,汪曾祺先生和那位发言者,谁更有文化。那位可爱的发言者唯一的毛病,是在“扮演散文”。

因此,我一再告诫学生,拥有文化的第一证明,是不再扮演文化。

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可以省察四周了。

一个真正拥有文化的人,不会扮演“当代名士”。他不会写着半通不通的民国文言,踱着不疾不徐的遗老方步,数着百年文坛的散落残屑,翻着笔迹草率的谁家信笺,又矜持地抖一下宽袖。

他也不会扮演“历史脊梁”。不会用嫉妒来冒充正义,用诽谤来展示勇敢,用疯话来显露风骨,顺便再从电视剧中学一点忧郁的眼神,慈祥的笑容。

他也不会扮演“文坛要人”。总是迟到,总是早退,总在抱怨,“部长又打来电话,近期有五个论坛……”,边叹气边摇头,像是实在受尽了折磨。

我曾从一个文艺刊物上抄录过这样一段论文:“Writingisasystemofsigns,一点不错,巴尔特消解了索绪尔的符号理论,认为作品是单数,文本是复数,但那文本也是一种元语言(metelanguage),福柯则认为不必复现创造主体的荣耀,宁肯归于薄暮时分的荒凉……”

很多朋友认为,这种论文太艰深,没有考虑到广大读者。我则要以内行的身份判定,作者完全不懂自己所写的任何一个概念,只是在“扮演艰深”,恰恰是想吸引广大读者。

种种扮演,本该很累却居然不累,原因是同道很多,互相观摩。由于势头不小,触目皆是,这倒也树立了一个“反向路标”:避开它们,才有可能找到真文化。

当然,文化中也有正常的扮演,那就是在舞台上。擅长于舞台艺术的人最容易识破生活中的扮演,一看便笑,轻轻拍着对方的肩,说一句:“咳,别演了,剧本太老,又在台下。”

从事文化,从诚实开始。

不再黏着

文化的一大优势,就是宏观。从宏观来看,世界一切都只是局部,都只是暂时。因此,文化的宏观也就成了达观。

过去乡村里的农民,只知埋头种地,目光不出二三个村庄。突然有一个游子回来,略知天下,略懂古今,又会讲话,从此村里有事,有了他,大伙就能往大里想。一想,心胸就宽,龃龉就少。这个人,就是村里的“文化人”,或者说,是“身上有文化的人”。

从农村扩大到整个社会,道理一样。文化,让人知道更大的空间,更长的时间,因此不会再囿于鼻尖、作茧自缚。

我们经常会闹的一个误会,是把“专业”当作了“文化”。其实,“专业”以狭小立身,“文化”以广阔为业,“专业”以界线自守,“文化”以交融为本,两者有着不同的方向。当然,也有一些专业行为,突破了局限,靠近了文化。

遗憾的是,很多专业人士陷于一角一隅而拔身不出,还为此沾沾自喜。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种嘲笑别人的声音:“听不懂古琴,也不知道昆曲,真是没有文化!”

我不赞成这种嘲笑。文化的天地很大,如果把文化切割成小块还以为是全部,黏着自己倒也罢了,还要强制性地去黏别人,恰恰是丢失了文化的浩荡魂魄。

这种情况,在近年来的文物收藏热潮中表现得尤其明显。文物很容易被等同于文化,结果,“身外的文物”也就取代了“身上的文化”。其实,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一切真正的文化巨匠都不热衷于文物收藏。即便偶有所得,也只是稍稍观赏,便轻易过手,多不沉溺。算起来,只有一位文化巨匠的家属是收藏家,那就是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当然,李清照在丈夫死后为那些文物吃尽了苦头。我们平日经常听到的所谓“盛世收藏”,乃非真言,不可轻信,因为并无多少事实根据。当然,收藏能保存文化记忆,因此也有一些通达之士涉足其间,例如我的朋友曹兴诚先生、马未都先生、海岩先生都是,但与他们聊天,话题总是海阔天空。他们懂得,文物再好,也只是文化鹰隼偶尔留下的爪印,而鹰隼的生命在翅翼,在飞翔。

在诸多粘着中,黏着于专业、古琴和文物还算是最好的。最不好的黏着,是一些人以文化的名字自辟擂台,自黏目标,寻衅滋事,长黏不放。这已经成了最常见的文化风景,不少朋友都曾遭遇。

面对这种遭遇,文化人的最佳选择是不计成本地脱离黏着,哪怕是肌肤受伤,名誉蒙尘,也要脱离。

摆脱粘着,不管是正面的黏着还是负面的黏着,都是人生的一大解放。这一点我要感谢伟大的佛陀,他关于破除一切执著而涅槃的教言,帮助人们在文化的天域中获得了真正的大自在。

对此,请允许我讲几句私人的切身感受。

以我的经验,不黏着于官位是容易的,不粘着于他人的诽谤也不难。但是,当大家发现我还在进一步摆脱黏着,亲手把自己创建的文化专业搁置,把已经取得的文化成就放弃,就不能不惊诧了。

我记得,当时连一些非常抬举我的文化长辈也深感奇怪。本来,由于国内一批著名文史权威的强力推荐,我连副教授都没有做过一天,破格升任全国最年轻的文科正教授。但他们很快发现,我转眼就不再黏着于他们对我的高度评价,独自一人开始了废墟考察,而且范围漫无边际,完全不可归类。连山西商人、清代流放、民间傩仪都成了我实地研究的对象,他们对我产生了陌生感。而我,则因摆脱了一种高雅的黏着而无比兴奋。

现在,海内外的读者都能证明,我在“脱黏”后的成果,远超以前。

黏着,使人有所依靠,但这种依靠也是一种限制。一旦摆脱,就会发现,我们有可能以“陌生化”、“间离化”的视角看得更深、更广、更远,甚至产生专业之外的洞见和预见。

那就不妨再举两个私人例子。

我并不具备财经专业背景,却早在十多年前考察欧洲的时候就判定西班牙、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四国会是“贫困国家”,每年必须接受欧盟的援助(见《行者无疆》初版第289页);其中,又判定希腊社会已经“走向了疲惫、慵懒和木然,很容易造成精神上的贫血和失重,结果被现代文明所遗落”。(见《千年一叹》初版第27页);而且,我还判定欧洲很多富裕国家“社会福利的实际费用是一个难以控制的无底洞,直接导致赤字增大和通货膨胀”(见《行者无疆》初版第326页)。

好几位财经专家问我,为什么能在十多年前就得出如此准确的预见?我说,原因就在于我不是财经专家,不会黏着于那么多数据、报表、曲线,只能从整体上粗粗地观察这些国家的支柱产业、社会生活和精神状态,反而对了。

记得就在准确地预测了欧洲经济之后,我还以非专业的外行目光,对自己身边的一家老式百货商店进行了预测。当时,在各种新兴“超市”的包围下,上海街市间的这种老式百货商店早已奄奄一息,即使“转制”也无人看好。而事实上,全上海同类商店这么多年下来的存活比例,确实也微乎其微。但我,却早早地发现了这家商店一位能干的年轻经理,觉得他就是前途,便进行了投资。现在证明我的这个预测又对了,有的财经评论员有点嫉妒。我说,很抱歉,你们这些财经评论员太黏着于专业了,看不到活生生的人,因此只能作“事后预测”。

有很多“策划专家”喜欢给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单位、每个人“定位”,但这只是一时之需。文化的使命之一,恰恰是给“定位”太死的社会带来自由活力,让每个人的综合天性充分发挥。

说到这里,也许可以作一个小结了:只要摆脱黏着,摆脱定位,摆脱局限,让文化回到宏观的本性,我们就能天马行空。

必要贮存(1)

前面所说的不再扮演,不再黏着,是做减法。紧接着,我要做一点加法了。

一个真正拥有文化的人,为什么可以不扮演、不黏着?是因为“有恃无恐”。那么,他“恃”的是什么呢?

是胸中的贮存。

文化多元,贮存可以各不相同。但是,文化作为一种广泛交流、对话、沟通的纽带,不可以没有共同基元。这种共同基元,也就是文化人的“必要贮存”。

说“必要贮存”,当然是针对着“非必要贮存”。平心而论,多数人身上的文化贮存,实在是太杂、太乱、太多了。

要想做一个受人尊敬的文化人,那么,他的“必要贮存”也应该受到时间和空间的普遍尊敬。也就是说,这些“必要贮存”已被漫长的历史接受,也被庞大的人群接受。因此,量不会太多,大家都应知道。

对此,我想稍稍说得实在一点。

我觉得一个人身上的文化,最好从自己的母语文化出发。对此,中国人的理由更充分,因为中华文化是人类诸多古文化中独独没有中断和湮灭的唯一者。我们身上的“必要贮存”中如果不是以中华文化打底,连外人看来也会觉得十分奇怪。

中华文化历时长,典籍多,容易挑花眼。我很想随手写出一个简单目录出来作为例证,说明对于非研究人员而言,至少应该浏览和记诵一些必要的文本。例如——

《诗经》七、八篇,《关睢》、《桃夭》、《静女》、《氓》、《黍离》、《七月》等等;

《论语》,应该多读一点。如要精读,可选《学而》、《为政》、《里仁》、《雍也》、《述而》、《卫灵公》等篇中的关键段落,最好能背诵;

《老子》,即《道德经》,总共才五千多字,不妨借着现代译注通读一遍,然后划出重要句子,记住;

《孟子》,可选读《梁惠王上》、《尽心上》等篇;

《庄子》,读《逍遥游》、《齐物论》、《大宗师》、《至乐》等篇;

《离骚》,对照着今译,至少通读两遍;

《礼记》,读其中的《礼运》即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那一段,要背诵;

《史记》,应读名篇甚多,如《项羽本纪》、《游侠列传》、《屈原贾生列传》、《刺客列传》、《李将军列传》、《魏公子列传》、《淮阴侯列传》、《货殖列传》等篇,包括《太史公自序》。在《史记》之外,那篇《报任安书》也要读。司马迁是中国首席历史学家,又是中国叙事文学第一巨匠,读他的书,兼得历史、文学、人格,不嫌其多;

曹操诗,读《短歌行》、《龟虽寿》、《观沧海》;

陶渊明诗文,诵读《归去来兮辞》、《归田园居》、《饮酒》、《读山海经》、《桃花源记》、《五柳先生传》;

唐诗,乃是中国人之为中国人的第一文化标志,因此一般人至少应该熟读五十首,背诵二十首。按重要排序为:第一等级李白、杜甫,第二等级王维、白居易,第三等级李商隐、杜牧,第四等级王之涣、刘禹锡、王昌龄、孟浩然。这四个等级的唐诗,具体篇目难以细列,可在各种选本中自行寻找,也是一种乐趣;

李煜,一个失败的政治人物,却是文学大家。可读《浪淘沙》、《虞美人》;

宋词,是继唐诗之后中国人的另一文化标志,也应多读能诵。按重要排序为:苏东坡、辛弃疾、李清照。三人最重要的那几首词,应琅琅上口。陆游的诗,为宋诗第一,不输唐诗,也应选读;

必要贮存(2)

明清小说,真正的顶峰杰作只有一部,是《红楼梦》,必读。第二等级为《西游记》、《水浒传》。第三等级为《三国演义》、《儒林外史》、《聊斋志异》。

为什么选这些文本?这与中国文脉的消长荣衰有关,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学术课题,可以参见我的著作《中国文脉》,以及我为北大学生讲授中国文化史的纪录《四十七堂课》一书。

完成以上阅读,一年时间即可。如果尚有余裕,可按个人需要旁及孙子、墨子、《中庸》、韩愈、柳宗元、朱熹、明、《人间词话》。当然,这个目录中我没有把具有文学价值的宗教文本包括在内,如《心经》、《六祖坛经》。

除了阅读,“必要贮存”中也应该涉猎一些最有代表性的中国艺术,例如以敦煌、云冈、龙门、麦积山为代表的石窟艺术,以《石鼓文》、《兰亭序》、《九成宫》、《祭侄稿》、《寒食帖》为代表的书法艺术,以张择端、范宽、黄公望、石涛为代表的绘画艺术,以关汉卿、王实甫、汤显祖、孔尚任为代表的戏曲艺术。涉猎的结果,要对它们不感陌生,又有自己的特别喜爱。

对于国际间的文化,怎么才能构成“必要贮存“呢?

那么多国家,范围实在太大。我建议,先把哲学、人文科学放一边,只记住文学艺术方面的一些名人经典。例如,美术上的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伦勃朗、罗丹,文学上的莎士比亚、歌德、塞万提斯、雨果、托尔斯泰,音乐上的贝多芬、巴赫、莫扎特、施特劳斯、肖邦。基本是十九世纪之前的,现代太多,须自行选择。

对于国际间这些名人的作品,不必制定研习计划,可以用潇洒的态度随机接受,只要知道等级就行。

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必要贮存”迟早要完成。而且,最后是以欣赏来完成贮存的,使它们渐渐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这是真正“身上的文化”,比任何最高学历的叠加,还要珍贵。

必要风范

既有贮存,即非扮演。明乎此,我们就不妨让身上的文化很自然地显现出来,不必隐蔽,不必遮盖。

今天的社会,太少斯文之气,太少文化魅力。因此,适度地自然显现,为人们提供一种“必要风范”,倒是功德无量。

那么,这种出自文化的“必要风范”,大概包括哪些特征呢?

我概括为四点:书卷气,长者风,裁断力,慈爱相。容一一道来。

一、书卷气

身上的文化,首先显现为书卷气。

书卷气已经不是书卷本身,而是被书卷熏陶出来的一种气质。大致表现为:衣貌整洁,声音温厚,用语干净,逻辑清晰。偶尔在合适的时机引用文化知识和名人名言,反倒是匆匆带过,就像是自家门口的小溪,自然流出。若是引用古语,必须大体能懂,再作一些解释,绝不以硬块示人,以学问炫人。

书卷气容易被误置为中国古代的冬烘气、塾师气、文牍气,必须高度警惕,予以防范。目前在一些“伪文化圈”中开始复活的“近代文言”、“民国文言”绝不可用,因为那是一种很低级的“孔乙己腔调”。古文,盛于汉唐,止于明末;现代,美文尽在白话,而且是一种洗去了骈俪污渍的质朴白话。近代的落第秀才、账房先生学不会这种白话,才会有那种不伦不类的文言,恰恰与“书卷气”背道而驰。

此外,现代的书卷气没有国界,不分行业,表现为一种来回穿插、往返参照的思维自由。自由度越高,参照系越多,书卷气也就越浓。

必要贮存(3)

书卷气一浓,也可能失去自己。因此,要在“必要贮存”中寻找自己的最爱,不讳避偏好。对于自己的语言习惯,也不妨构建几个常用的典雅组合,让别人能在书卷气中识别你的存在。

二、长者风

这里所说的“长者”,不是指年龄,而是指风范。由于文化给了我们古今中外,给了我们大哲大美,给了我们极老极新,因此我们远比年龄成熟。身上的文化使我们的躯体变大,大得兼容并包、宽厚体谅,这便是长者风。

对一般民众而言,与一个有文化的人谈话,就是在触摸超越周围的时间和空间,触摸超越自己的历练和智慧,因此觉得可以依靠,可以信赖。这就给予文化人一种责任,那就是充分地提升可以被依赖、被信赖的感觉,不要让人失望。

长者风的最大特点,就是善于倾听。这就像在家里,孩子遇事回家,对长者的要求,九成是倾听,一成是帮助。甚至,根本不要帮助,只要倾听。倾听时的眼神和表情,就是诉说者最大的期待。

长者风容易落入一个陷阱,那就是滥施怜惜、即刻表态。一旦这样,你就成了诉说者的小兄弟,而不再是长者。长者当然也充满同情,却又受到理性的控制,决不把事情推向一角。长者风的本质,是在倾听之后慢慢寻找解决问题的恰当之道、合适之道,其实也就是中庸之道。

因此,长者风让人宽慰,让人舒心,让人开怀。除非,遇到了真正的善恶之分、是非之辨。

那就需要紧接着讲第三个特征了。

三、裁断力

越是温和的长者,越有可能拍案而起。这是因为,文化虽然宽容,却也有严肃的边际,那就是必须与邪恶划清界线。历来政治、经济、军事等行为,都会以利益而转移,但文化不会。文化的立场,应该最稳定、最恒久,因此也最敏锐、最坚守。

对于大是大非,文化有分辨能力。它可以从层层叠叠、远远近近的佐证中,判断最复杂的交错,寻找最隐蔽的暗线。它又能解析事情的根源、成因和背景,然后得出完整的结论。因此,一个身上有文化的人,除了保持宽厚的长者风,还须展现果敢的裁断力,让人眼睛一亮,身心一震。

裁断力是全社会的“公平秤”,它的刻度、秤砣和砝码,全都来自于文化。文化再无用,也能把万物衡量。

文化裁断力的表现方式,与法院的裁断并不相同。它没有那种排场,那种仪式,那种权威,那种语言。有时,甚至没有任何语言,只是沉默,只是摇头。它可以快速分辨出什么是谎言,然后背过脸去;它也可以顷刻便知道什么是诽谤,然后以明确的态度表示拒绝。

文化裁断力的最高表现,是在谣诼成势、众口起哄、铺天盖地的时候,不怕成为“独醒者”。身上的文化在这种情况下总会变成一系列怀疑,提出一项项质询。同样,对于如日中天、众声欢呼的人和事,也会后退三步,投之以寻常观察,仍然以“独醒者”的冷静,寻出最隐晦的曲巷暗道,最细微的拼接印痕。

于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即便是一个人身上的文化,也成了一支“定海神针”。这种风范,让人难忘。

四、慈爱相

慈爱相,是文化的终极之相。所有的风范,皆以此为轴。

多年来,我对文化人的判断形成了一个基本标准:不看他写了什么,说了什么,只看每次民族大难、自然灾害发生时,他在哪里,表情如何。遗憾的是,很多“言论领袖”都会在那个时候整体隐遁。当然,也有另一些人意外地站了出来,满眼都是由衷的善良。

我的好友陈逸飞从来不找我做什么事,却在SARS疫情肆虐期间突然找到我,破天荒地约我和他一起在最短的时间内做一个宣传短片,安抚人心。我看着这位国际大画家满头大汗的着急样子,刹时感动。

我的一名学生,并不熟悉,在汶川大地震后的一个民众捐款站,一身黑衣,向每一位捐款者深深一鞠躬。多数捐款者其实并没有发现她,但她还是不停地鞠躬。我看到后心里一动,默默称赞一声,真是一个懂文化的好孩子。

我当时也到废墟之间,含泪劝慰遇难学生的家长,并为幸存的学生捐建了三个图书馆。但由于所有的图书需要由我亲自挑选,时间有点慢,就受到一些奇怪文人的攻击。这时,一批著名的文化大家立即从四面八方向我伸出援手,寄来了为三个图书馆的热情题词。我当时觉得奇怪,他们也不知道事实真相啊,怎么就能作出判断?但我很快明白了:野熊隔得再远,也能闻到自己同类的气息。

大爱无须争,大慈无须辩,但一旦出现,哪怕是闪烁朦胧、随风明灭,也能立即在最远的地方获得感应,这就是文化横贯于天地之间的终极仪式。

古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里所说的“气”和“华”,没有具体内容,却能让大家发现。可见,它们与众人相关,真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文化,就是要让这种终极性的慈爱生命化、人格化,变成风范。

现今的中国文化,作品如潮,风范还少。因此,构成了殷切的企盼。

在我看来,中华文化的复兴,不在于出了几部名作,得了几个大奖,而在于由“身外”返回“身上”,看人格,看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