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一生网 > 优美句子 > 山上听到狼叫优美句子 正文

山上听到狼叫优美句子

时间:2024-11-18 15:26:17

教学目标

1.学习本课的生字新词。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并背诵自己喜欢的自然段。

3.理解课文内容,了解山沟里的孩子上学情况。

4.联系上下文,理解文中重点词语的含义。

5.联系生活,对比体会山沟里的孩子学习的艰难刻苦。

6.教育学生学习他们不怕困难、积极乐观、立志学习的精神。

教学重、难点

1.抓住重点理解课文最后两段的意思,体会“金钥匙”、“理想的灿烂的黎明”的含义。

2.通过对比、朗读,体会重点词语的意思,感受山沟里的孩子学习的艰难,学习他们不怕困难,刻苦学习的精神。

教学课时

两课时

教学设计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学习本课生字新词。

2.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

3.整体感知课文,将课文分为两个部分。

教学过程(略)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理解课文内容,了解山沟里的孩子起早贪黑地去上学的情景,感受山沟里的孩子学习的艰难。

2.结合上下文,理解重点词语的含义,积累词汇。

3.联系实际,教育学生学习他们不怕困难,刻苦学习的精神。

4.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并背诵自己的喜欢的片段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导言:同学们都生活在城市中,上学由爸妈接送。想知道山里的孩子是怎样上学的吗?今天,老师就带你们去看看他们的学习情况。(板书课题)

二、学习课文第一部分(1~5自然段)

1.谁给大家朗读课文?其他同学找出反映山里的孩子上学情况的句子。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了解。

时间长:清晨,天还没亮就出发了,这时“山沟里还黑着”。晚上,放学回家,“夜雾笼罩着他们”,“山沟里黑黑的”,可以说是起早贪黑。(板书)

路不好走:早上,“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晚上,“走过那座山,翻过这座山”,可以说是翻山越岭。(板书)

不安全:山高,路远,天黑,远处还有狼叫。(板书)

2.师:你们听到过狼叫吗?听了会害怕吗?可山里的孩子听到后怎样呢?

生:远远近近,脚步匆匆,说说笑笑。(板书)

3.师:这说明他们身上有一种什么精神?

生:乐观向上。(板书)

4.师:我们再来读课文,你会发现文中有许多相对应的句子,找几个读读。

生:清晨,天还没亮……傍晚,太阳落山了……

生:孩子们走过这座山……孩子们走过那座山……

生:葡萄由黑变绿……山楂果由红变黑……

5.师:这些相对应的的句子,在向我们诉说着山里的孩子上学有多难,我们可以用一个词组来描绘一下他们上学的情况。

生:上学的艰难。(板书)

6.师:请同学们齐读课文去感受一下山里的孩子上学的艰难,找一找课文中哪个表示色彩的词用得最多,也能体现他们上学的艰难,同时也暗示了山里的孩子贫穷落后的面貌。

三、学习课文的第二部分(6、7自然段)

师:山里的孩子之所以能克服重重困难,起早贪黑的去上学,是因为他们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同学们读了课文的6、7自然段,然后告诉我你读懂了什么?

(1)金钥匙:指的是知识。

(2)日日夜夜,夜夜日日,在辛勤刻苦地寻找:指不怕困难,不停地发奋学习。

(3)理想的灿烂的黎明……表明作者对山沟里的孩子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祝福。

(4)孩子们学习的动力来自于什么?(有了知识才能有智慧,才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改变山沟的穷面貌。)

(5)说说省略号省略的句子,畅想一下未来的山村学校是什么样的.?(未来的教育更加普及化,教育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偏远山区的孩子们坐进了现代化的教学楼,大家都会使用电脑,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师:让我们和作者一起预祝山里的孩子们美好的愿望能够实现。齐读课文最后两段。

四、拓展延伸

(指板书说)同学们,“天还没有亮,孩子们已经背着书包去上学。”从“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直到“月亮照着回家的路”,他们还说说笑笑。山里的孩子就是这样坚持上学的,他们就是要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改变山沟的穷面貌”。那你们与他们相比,你觉得自己今后该怎样做呢?

五、作业布置

1.从文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段落练习背诵。

2.摘录文中自己喜欢的词句。

板书设计:

山沟里的孩子

时间长:清晨……傍晚……起早贪黑

上学的艰难路不好走:走过……翻过……翻山越岭(不怕困难,刻苦学习)

不安全:山高、路远、天黑、远处还有狼叫。(用知识改变山沟穷面貌)

乐观:远远近近,说说笑笑

我的自画像作文1

嗨!大家好,我叫汤洛琦,现在,我就拿起笔,画张“自画像”让你们认识认识我吧!

瞧!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有神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一个扁扁的鼻子;还有一双小小的耳朵,你们说我可爱吗?

别看我个头矮小,小巧玲珑。但我的成绩在班上可是名列前茅,不但作文写得好,而且我脑子好用,思维敏捷,常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我还要“更上一层楼”!

我的爱好很广泛,唱歌、跳舞、演讲和画画样样是我的长处,我参加过市、省的故事比赛,都拿下了高分。我还爱看书,我的房间都是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过生日时,妈妈问我要什么,我一口咬定,书!书是我的小老师。

我活泼开朗。下课铃一响,我立刻和同学们冲向操场,和同学们一起快乐地游戏。上课时,我们个个满头大汗。就是这样,我才交了许多朋友。

我很胆小。就上次呀,我看见了一只小虫,吓了一跳,赶紧叫爸爸过来,捉了虫子,我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打雷、又下雨,我躲进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蒙得全身是汗。

我不仅胆小,而且很粗心。因此,妈妈总说我是:五月的芭蕉——粗枝大叶。我有时会抄错数字;有时会把加法看成减法;有时会丢字、添字;还有时会丢了标点……就因为粗心大意,结果考了个九十一分。唉!真是曹操杀吕布——悔之莫及呀!我决定改掉粗心的毛病,考个一百分给大家看看,你相信我吗?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爱学习的我。你们喜欢我吗?和我交个朋友吧!要是愿意,请加入QQ好友:XXXXXX。

我的自画像作文2

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总是精神的束成一个马尾披在脑后,苹果脸上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下面是一个尖尖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习惯性地抿着。哈,这就是我了!

我在学校对待学习非常认真,在家也很听大人的话,不仅很爱学习,还很喜欢运动呢!最爱的就是打篮球了。每到周末我都会让爷爷带我去体育场打篮球,有时还会碰到一些技术很高的叔叔,这时候我就会缠着他们教我一些运球和投篮的技巧。连爷爷都夸我聪明好学呢!

虽然是个女孩子,我的胆子却很大。有一次,爷爷买了两只小乌龟回来,胆小的妹妹吓得直往后退,连上去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却从容地用手摸摸这只再摸摸那只,一点不怕。有一天,大人都出去了,家里只有我和妹妹,我去叫妹妹玩,她却专心致志的看着一本书,看都没看我就摆摆手叫我不要来吵她,我生气地出来了。突然,看着悠然自得的小乌龟,我计上心来,就捉起一只蹑手蹑脚的走到妹妹面前往她桌上一放,她惊叫着一下子跳了起来!看着她一脸的害怕相,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也有个缺点,就是粗心马虎。有一次数学考试明明可以得100分的,却因为我的马虎把一个单位符号写错了而扣了0·5分;有时候还粗心的把上面那道题的答案写到下面而受到老师的批评。我一定要这个毛病!

我的愿望是当一位发明家,发明很多先进的武器,让别的国家不敢再欺负咱们中国!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学习,总有一天会实现这个梦想的!

这就是我:一个爱学习爱运动、乖巧却又胆大,又时而粗心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3

公元后二零XX年,有一个12岁的小姑娘,她长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圆圆的脸蛋上,嘴巴总是露出笑容,耳朵时刻在捕捉身边各种美妙的声音,这个女孩,就是我。

自画像三镜头:

第一镜:弹古筝——钻研

《丰收锣鼓》是六级的曲子,比较难,老师先让我们回家预习前面几行。带着对新知识探知的欲望,回到家,我就准备练习。可是,刚开头两个手配合时,我就卡壳了,不是左手忘了该用哪个指头,就是右手的节奏错误,真是搞得我手忙脚乱。我放慢速度,一遍又一遍的弹着,汗珠从发梢流下来,我依然在练习,渐渐的,不知不觉加快了速度,发现自己可以加快到以前达不到的速度了……终于,当流畅的曲子,优美的琴声,欢快的旋律从我手下传出,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置身于丰收的田野,看到人们欢庆的喜锐之情。啊!我利用钻研又攻破了一个难关!

第二镜:读书——认真

上了初中,我们增添了新的课程——地理,上面有许多要背要记的东西,刚学完一课,妈妈便开始提问我:“零度经线叫什么?”“嗯……本初子午线!”“pass!对了,在英国格林威治天文台有本初子午线的地面标志……”妈妈精通地理,滔滔不绝的向我讲述着。“不对呀,我怎么记得是格林尼治天文台?”说着,就立刻找来书本对照,的确是这样,妈妈说:“咦?我们那个时候学的是格林威治。不过,你真是读书认真呀!”

第三镜:起床——磨蹭

叮铃铃,闹钟响了,不用看,六点十五分了,我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想赖在床上不起来,妈妈来了,不停地督促我,我拼命睁开眼睛,开始慢吞吞的穿衣服,洗脸,刷牙,像大蜗牛一样动作无比缓慢,就连刷牙都是闭着眼睛的——为了补充睡眠时间。连妈妈都说:“如果你每天起床快那么10分钟,一个星期就有70分钟剩余时间,用来学习多好呀!”可是,我迷瞪着眼睛,昏昏欲睡,什么也听不进去。

自画像完成!嘻嘻,我,就是这样,一个爱钻研,喜欢读书,又有些磨蹭的女孩。不过,我相信只要我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一定会把磨蹭的毛病改掉!

我的自画像作文4

我的皮肤很白,班上同学们经常聚在一起,恨不得捏一捏我脸上白嫩嫩的肉,我生怕那脸会被捏破,呵!我确实是那样可爱,每次照镜子,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白白的脸蛋,一副古怪机灵的形象就会浮现在眼前。

我很调皮。五岁时,我开始干出了很多让人出乎意料的调皮事。有时我趁妈妈不注意时,在菜里放一小勺盐;有时外公前脚刚迈出门,我就把生蛋和熟蛋混在一起,当生鸡蛋被当成熟鸡蛋敲开时,蛋液时常流了一地;有时把花生仁和桔子籽鱼目混珠……那捣蛋真让人吓跌眼镜,妈妈常常被我气得河东狮吼。

我有很多优点,比如爱看书。哪怕是旅游,我晚上住在宾馆里,也要捧着一本精彩的杂志笑个不停,就算是再吵闹的声音我也不屑一顾,丝毫不会分散我的注意力。我有一满柜子的书,每当太阳升起时,阳光洒在书脊上,我都会拿起一本本散发着阳光味道的书来细细阅读。看书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一次竞赛,我写了一篇妙笔生花的作文,居然得到了全国二等奖,真幸运。我平时获奖也很多,奖状挂满了一墙,有作文的、有英语的、还有摄影,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每学期的“三好学生”奖状。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我也有缺点。我的缺点是粗心,丢三落四,还有害羞。我粗心到上学忘记带书包,羞涩到一看到生人,我马上会羞红脸,恨不得钻进地洞里。

我的爱好也很广。饲养动物、旅游、摄影……我养了两只豚鼠,这两只豚鼠是我从它们出生一个月,体型鸡蛋大的小豚鼠开始养的,现在已养成了两只肥肥的、顽皮可爱的“小猪仔”了,这是因为我有科学的饲养方法。我去过很多地方,我看过波澜壮阔的大海,尝过历史悠久的厦门小吃,体会过多姿多彩的云南少数民族风情……

我的小小心愿是:把小豚鼠继续养好,改掉粗心的毛病,希望妈妈多给我一些玩乐的时间。

这就是我,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实实有些古怪机灵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5

我叫李承霖,今年19岁,在高中3年级念书,中等身材,发型都还可以,一张瓜子脸,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是这张嘴,让我拥有了许多地好朋友。虽然我家并不富裕,但我还是养成了爱吃零食的坏习惯。担心、害怕、做事仔细成了我的缺点和优点。

有一次,我独自走在漆黑的公路上。担心、害怕、恐惧让我全身颤抖。冷风吹打着树枝,远处的灯火在寒风中一闪一闪的,让人胆战心惊。忽然,从背后闪出一个黑影,容不得我猜想,那个黑影一下子窜到了我的眼前,我定眼一看,原来是只野狗。不一会儿,又从后面传来脚步的声音,我想——是什么呢?是“小说书”中的“鬼”吗?还是其他什么怪物?为了不让它追上我,我努力的向前奔跑,后来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棵立在地里的小树。

记得还有一次,我将班里的门锁好后,就早早的回到了家。过了一会儿,我总觉得心里十分不踏实,班上的教室门到底锁没锁好?心里十分不放心,七上八下的。如果班上的门没有锁好,小偷进去把同学的书本都偷走了,同学们会伤心的!又会怎样的责骂和训斥我!┄。这时,我的心忐忑不安,我始终不敢想象,教室门没锁好的严重性,但是我又强行用自信心把担心和害怕从脑海中驱赶出去,才慢慢进入梦乡。

这就是我,一个担心、害怕和做事仔细的胖少年,你看了一定会觉得有意思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6

我叫唐瑞宏,今年11岁了,在资矿集团公司小学读五年级。

我有一双浓眉大眼,是那么的炯炯有神。我的一个朝天鼻很大,因而嗅觉也很好。我的两片薄嘴唇特别富于表情,似乎随时准备张开,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我大脑袋上的头发毛楂楂的,像团起来的刺猬。

我总是哭。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没有依着我,我就眼圈发红,鼻子发酸,接着眼泪就像我贪吃的口水一样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我虽然爱哭,但最后还是犟不过家长,只能眼泪巴巴地听从大人指挥。

我爱踢足球,还爱打篮球。我也很勇敢,有一次小刀割破了我的手,我就想:男子汉流血不流泪。还有一次上楼没有灯,黑乎乎的,我想:有鬼。可又想:鬼有什么可怕的。想到这里,我噔噔噔地上了楼。

我爱哭,也爱笑。看喜剧片,听笑话,做游戏时我都会笑!

瞧!这就是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7

我经常扎着一束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可精神了!又细又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鼻子不是很高,微微有点塌,一张小嘴能说会道。皮肤不是很白,但却十分健康。每天脸蛋红扑扑的,好似两个熟透了的红苹果,让人看了仍不住想扑上去咬一口。十个手指又细又长,看到的人都夸是弹钢琴的手。

我虽然只有9周岁,可却长着1。49米的大高个,往我们班同学中一站,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我的好胜心很强。无论做什么事都想做到最好,特别在学习上,我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每次考试都想得满分,考全班第一名。如果考了满分,我就会一路小跑回家向爸爸妈妈报喜;如果没考到,我就会满脸的不高兴,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继续努力,下次一定要考满分。

我喜欢做手工、画画、看书,更喜欢写作。平时只要一看到好词佳句,我就会把它摘抄在我的“采蜜”本里,并把它背下来。这样,写作文的时候就得心应手了。在家里,爸妈总叫我“小作家”;在学校,老师经常把我写的作文当范文在班上读。二年级,学校组织看图写话竞赛,我还得了第一名呢!我写的《读“合格的邮递员”后感》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芭比娃娃》、《美丽的春天》等文章先后在《上饶晚报》上进行了发表!

唯一让我感到头疼的就是缺少运动细胞。看见别人打球、跑步那么好,我羡慕不已。就拿暑假学滑板来说吧,别人学一两天,就能滑得轻松自如了,可我学了七八天,才敢胆颤心惊站上去滑几步。哎,没办法,遗传吗!

说了那么多,你们一定想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就是上饶市一小三年级五班的李安琪,交个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8

我,圆圆的脸蛋洁白如雪,乌黑发亮的眼睛,像晶莹剔透的水晶葡萄。高高的鼻梁上架了一副红色镶边的眼镜,看上去像一个十足的小博士。我一笑,就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露出两颗像兔子般的大板牙。

我的爱好有很多,比如画画、作文、下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弹古筝、跳舞和书法。

我从5岁起就开始学古筝了。那时候我还小,但我每天都能坚持弹半小时至一小时。当我不会弹的时候,一会儿错这,一会儿错那,被妈妈再一说,心里一着急,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下来了。等练习了一段时间,把整首曲子完整地弹奏下来时,我喜笑颜开,忘记了曾经哭过。我参加过很多比赛和表演,当我站在领奖台上手捧鲜花时,脸上露出了甜蜜的微笑,那苦涩的泪水没有白流。

我爱哭也爱笑。每当我玩游戏输的时候,我总爱哭泣,不愿服输;每当我考试考得不理想的时候,眼泪总在眼眶里直打转;每当看到书上一些悲伤的故事,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每当舞蹈教师带我们去参加表演时,我的心都高兴地飞了起来;每当书法老师说我的字写得有进步时,我就会沾沾自喜,争取越写越好;每当老师把我的作业放在投影上夸奖我时,我心里美滋滋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微笑;每当在电视上看到搞笑情节时,总会逗得我捧腹大笑,一时还停不下来……

这就是我一个爱哭爱笑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9

我叫石月儿,今年十岁了,我家住在枣林镇,我在大众小学上学。

我嘛,长得算不上漂亮,一条马尾辫吊在脑后,一张瓜子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我特别爱笑,一笑嘴就咧得很大,还露出两排不大整齐的牙。哈,这就是我啦!

我非常喜欢看书。无论什么书,只要一拿起来,我就舍不得放下,有时因为看书,还忘记了吃饭呢!

我不仅喜欢看书,还很喜欢运动。我最喜欢转呼啦圈,一转就是上千个呢!我敢说,要是举行个全校呼啦圈比赛,冠军一定是我!

我这个人,可胆大了。记得有一次,妈妈买回两只乌龟,妹妹吓得直往后退,而我呢,只觉得小乌龟很有趣。我蹑手蹑脚地过去,摸摸这只,摸摸那只,小乌龟看到我来了,就把头和脚都缩回那硬硬的壳里。

我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粗心。有一次数学测试,本来可以打100分的,结果横式与竖式写的得数不一样,被扣了一分。

我最骄傲的就是写字。这可不是吹的,我不仅写得好,还会写很多别人不会写的字呢!外婆说我是“汉字英雄”,同学们也很佩服我。

我的爱好就是摘叶子,我经常把一些叶子夹在书中作书签。妈妈知道后,特意带我去山上,我摘了好多叶子,把它们夹在我最喜欢看的《好孩子,好父母》这本书中。

我的愿望就是当一名发明家,发明出许许多多的机器,造福人类。

这就是我,有时粗心而胆大,有时骄傲,有时安静,有时顽皮,还常常忘记妈妈给布置的任务而挨批的小女孩。我相信,虽然我很普通,但即使我挤在人山人海中,你们也会找到我的!

我的自画像作文10

我,身高1。53米。弯月般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机灵着呢!但是由于我写字坐姿不端正,从此我和眼镜“结缘”了,现在它能像“葫芦娃”一样看到千里之外的小东西,还可以通过观察人的说话和做事,分辨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我的耳朵不大不小,能听进去善意的批评。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也不例外,我有我的优点,也有我的缺点。

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四年级期中考试,我数学考了96分,由于没有认真读题,把从右往左看成了从左往右,卷子发下来的那一刻,我真是懊恼不已。哎!讨厌我的马虎,讨厌我的不认真,写作文的时候也总是添字、丢字,不爱检查,这个缺点已经伴随我四年了。我真的很想改掉它,可是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它就好比我学习上的“拦路虎”。我一定要用“细心”、“认真”这两把剑,克服它!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用我的优点战胜我的缺点。

虽然我有缺点,但同样也有优点,比如我喜欢看书,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小时候我挺讨厌看书的。妈妈一让我看书,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后来妈妈买了我喜欢感兴趣的书,如:《快乐王子》,《福尔摩斯探案集》,《格林童话》等。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书本是我的大王,只要我一打开书本,我的眼睛就会被书上的内容吸引住,久久不能移开。书本没收了我的无知,那时,我的瞳孔里只有书本。

现在的我希望可以改掉缺点?,那样缺点就会化为优点?,只要我努力改正缺点并保持优点,我相信经过时间长期的磨砺,我一定会成为一颗闪耀的金子。

我的自画像作文11

看!一个矮矮的女孩儿正坐在书桌前,用手一页一页地翻书,不用说,这正是我。

我姓易,名博宇,是四年级的一名学生。我有着一张瓜子脸,眉毛不浓也不淡,像是用墨轻轻涂上去的。眉毛下的眼睛水汪汪的,在高兴时,它便很亮,像镶了一颗钻石;不高兴时则像盖了一层灰纱布。我的鼻梁不高,却也不像小猫小狗的鼻梁一样扁平,耳朵不大,可老师们说的悄悄话却会乖乖地钻入我的耳朵。

我最大的爱好便是读书,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一进入这座“屋子”,我就不想再出来了。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小狼小狼》这本书,刚为小狼和主人公的情感所感动时,妈妈冷不丁的话就飘进了我的耳朵里:“洗澡啦!”“等会儿!

”我说,接着,我又被小狼好奇地学习狗狂吠的有趣经历吸引了。“这只小狼真好玩!”,我心想,我一边想象着小狼可笑的模样,一边竭力模仿那不像狼,不像狗的“两不像”声音。“洗澡啦,易博宇!”妈妈又叫道。“把洗澡水调好温度,再叫我”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又深深的沉入了书的世界里。小狼自从听到了狼嗥时就不再学狗叫了。

“唉,感觉后面会有坏事情发生”,我忧心重重仿佛自己看到了小狼听到狼叫时,那种心灵的颤抖。我又跳转到另一个画面——,还没有看清,妈妈的喊叫声像一把刀,又切掉了画面,“水好啦,你快来!”“哦,知道了。”我不耐烦地说了个借口“我拿件衣服。

”随后又看起书来,直到妈妈怒气冲冲地进来,我才知道水都流出卫生间了。“认真有时是我的性格特点吧!”我跟火冒三丈的妈妈说。夜深了,在月光的照射下,我又想起了小狼小狼。

我的自画像作文12

大家好!我叫陈若曦,今天我要好好的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的个子偏矮,乌黑的长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额前梳着齐刘海,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大大的闪着亮光,鼻子不高,嘴唇血红血红的像抹了口红一样。因为晒太阳不喜欢撑伞,所以我的皮肤显得有点黑,我觉得自己的外貌在班里普通普通的。

我觉得我的个性比较多变,有时候觉得我的脾气很差,上次有同学拿我的名字取笑我,气得我直翻白眼,恨不得和他们吵上一架。有时候我又很安静,可以一整天的课间都在写作业、看书,什事也不过问。有时候又可以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总之,我觉得我还是比较开朗,大方偏外向的。

我比较喜欢跳舞、弹钢琴等等,也会参加一些相关的演出或比赛。

我所在的舞蹈培训班每期结束,都会举办一场汇报演出,去年底那次大型演出时,我们舞蹈班每人拿着一把半透明的伞,化了妆,穿着天蓝色的傣族孔雀裙,美美的上了台。刚开始,有一些紧张,生怕自己会跳错,可当我听到熟悉动听的音乐响起时,瞬间元气满满,恢复了自信,很快,一曲舞蹈跳完了,全场响起了掌声。"可见演出还是比较成功的!"我心想。

至于钢琴,最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冬天,我参加了七彩校园艺术节浙江省赛区的比赛,虽然弹奏是有些紧张,总体来说不错,但中间有出了点小差错,弹完后我胆战心惊,匆匆忙忙向评委躹了一躬,便离开。没想到结果还好,得了个银奖,老师说这成绩在和这么多高年级的比还算不错了。

看,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你说呢?

我的自画像作文13

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两个红润的小脸蛋,外加一张能言善变的.嘴巴,凑成了一个活泼机灵的小男孩——那就是我。我,叫曹竞轩,今年八岁,在新城小学三(四)班学习。

我喜欢打球,而且打得很好。一次,我去练乒乓球,教练叫我们做了很多消耗体力的运动,累极了,我咬着牙,坚持了下来。接下来我们打球的时候,个个都已是疲惫不堪,可是,我仍然坚持不懈。练球时间结束后,我又自愿要求和队友加打了半小时的球。我就是靠这种勤学苦练的精神打好球的。

我不光热爱体育,还是个小书迷呢!早晨起来看看书,中午吃饭看看书,睡觉之前都不忘端上几本书……总之,书也是我的好朋友。它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知识,使我受益非浅。

我的缺点就是有点儿粗心大意,不过我已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我的“自画像”好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14

在学校老师常说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在家里,妈妈常说我是一个调皮的女孩,哈!哈!你觉得说到我是不是很有趣呢!是不是想了解我呢?

就让我来介绍自己吧!我已经11岁了,眼睛小小的,头发黑黑的,脸上白白净净的,头上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上面还带着蝴蝶结,刘海齐齐的正好遮住眉毛,我的爱好是读书,我读过的书有许多比如《小巴掌童话》《马小跳》《谁偷走了金猫》,我在读《谁偷走了金猫》的时候,仿佛都入了迷成了里面的猫,一样真有趣呀!

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了,在画画课的时候,我非常的开心。我时而画个宝箱,时而画一个城堡,过一会儿我的画完成了,我给妈妈看她说:“画的很美丽我的女儿是不是一个大画家呀!”听了妈妈的话,我更加有信心了,也更爱画画了。

我有一个缺点,让我悄悄告诉你吧,就是小气在家里的时候我对弟弟,很小气比如我有了一个玩具,弟弟就跟我要玩具,等我玩够了在给他玩。

我是不是很有趣呢!你可以和我做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15

我长着一头秀丽的短发,黑黑的,在阳光下闪耀着美丽的光泽。眉毛弯弯的,淡淡的,就像两个小月亮,非常可爱。眉毛的下面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似两颗发着亮光的黑珍珠,上面戴着一副厚厚的大眼镜。我还有一个玲珑的小鼻子,一个会唱歌的樱桃小嘴。圆圆的脸蛋,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线,可爱极了。

我很喜欢唱歌,在洗衣服时,运动时都会唱,我还被学校的合唱团选中了,我们放声歌唱,就像一群百灵鸟一样。我也很喜欢画画,常常在美术课上得到老师的表扬,被称为“画画小天才”。

在校园里,我是同学们最友好的伙伴。在老师的眼里,我是“能干的小助手”。如果我不小心做错了事情,就会立刻道歉,譬如我撞倒了某位同学或是某一位老师,就会说声“对不起”。如果我看见一位同学被其他人欺负了,就会站出来保护他们。

我性格开朗,很爱笑,非常活泼,但同学们却认为我很安静。下课的时候我经常和同学们在走廊上玩耍,很疯狂。你们看,这就是我,一个性格开朗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16

我的名字叫李诗涵,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在班级里很受欢迎。

我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扎着马尾辫,十分清爽。我的脸像一枚椭圆形的鸭蛋,很光滑。我那又大又圆的眼睛,炯炯有神。我的鼻梁高高的,显得我的脸很立体。最特别的应该是我嘴唇上的唇珠了,这是我小时候喝奶喝出来的,它像一颗珍珠一样嵌在我的嘴上,十分可爱。我笑起来时会有一个小酒窝呢!

别看我斯斯文文的,其实我是个特别好动的女孩。我很喜欢运动,篮球,羽毛球,游泳,跑步都不在话下。我最喜欢打羽毛球了,恨不得每天都打。在疫情期间,我很想打羽毛球,于是我就和妈妈戴着口罩一起去广场上打。虽然戴着口罩很闷,但是我还是很开心。打羽毛球给我带来了快乐,当我打球的时候,我就像那只羽毛球一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得在天空中飞翔。

我还喜欢唱歌,没事的时候我会哼上一小段,洗澡的时候我就会放声歌唱,在车上我也会听一些喜欢的歌。我觉得唱歌可以让我放松下来,还可以把那些烦恼全忘掉。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解压方式。

当然我也有一些缺点,就是太粗心。粗心会使我考不了高分,所以我要把这个毛病改掉。

这就是我,一个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多才多艺的女孩。

《天狼》读后感1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象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天狼》读后感3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4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5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6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天狼》读后感7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内容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子,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内容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非常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责任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知道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知道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该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内容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8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9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10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天狼》读后感11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12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读后感13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14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书,书中写到了许多的主人公,它并不像我们以前读的书一样,只有一两个主角,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有十三个主角,十三个主角中有狗、狼还有人,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来历也非常的神奇,是作者偶尔在一个小山村中的一个老人家中,发现了一件上面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据老人说,那个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上,是实实在在的记录着一个故事,只不过,那个老人一直没有看懂那份古卷轴上到底写的是什么故事。作者过去看过之后,也一直没有看出一点眉目来,作者去请求老人把这一份古卷轴借给他看看研究一下。老人同意了,几年之后,作者终于看出来了一点眉目,写下了这本叫做《天狼》的书。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内容也颇为有趣,其中讲了三个种族之间的恩恩怨怨,那三个种族,自然就是刚才我说到的狗、狼还有人,狼族为了报仇,牺牲掉了三代的祖祖孙孙,直到第四代狼崽中,有一只叫做山妖的小狼崽,她的妈妈被一只狗咬死了,在心中立下一定要为母亲报仇的志向,去了一个叫:葵氏部落,的狼族部落,他在那里面经历了重重磨难,终于,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狼,变成了狼族第一大部落的领袖,山妖即位之后,立即向他仇人所在的地方,发起了一次冲击…………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名字也实在让人不禁推敲一下,名字叫《天狼》,结合这本书的内容,想一下,《天狼》到底是指的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当然是指的山妖吗?当然不是,他的妈妈,他的哥哥,他的弟弟,他的妹妹,都是一只只的狼族精英,所以他们都是“天之娇狼”,如果你读完这一些,心动了的话,就赶快来看看这本“旷世奇作”吧!

《天狼》读后感15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点儿因为天生胆小懦弱而害死了自己的主人。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习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习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习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天狼》读后感16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17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18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天狼》读后感19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20

纷争,仇恨,爱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悲剧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助,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己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达到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达到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己幸福快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只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