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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丁堡的优美句子

时间:2024-11-06 09:41:03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我也不例外。要知我喜欢什么动物,请大家猜一个谜语:像熊比熊小,像猫比猫大,竹子是食粮,安家密林中。(打一动物)你们猜到了吗?对,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国宝——熊猫。

熊猫有一双黑里透亮的眼睛,一双黑黑的脚。熊猫的这双脚就像是好几年没有洗过的黑袜子。它的耳朵和手同样也是如此。

熊猫有着一身很柔软的毛,不像小鸟的羽毛是尖尖的,硬硬的,抚摸起来一点也不软和。熊猫的绒毛抚摸起来会让人感觉特别舒服。

熊猫主要的食物是竹子。竹笋对我们人类而言是美味的佳肴,而熊猫的美味佳肴恰恰和我们相反。

熊猫早就是国家级的保护动物了。我曾经在手机上看到,我国有一只大熊猫被贩卖出国。饲养熊猫的外国人给大熊猫吃竹子,但这只大熊猫只吃我们中国四川产的竹子。这只大熊猫为国争了光,从此以后我就越来越喜欢大熊猫了。

我们国家的大熊猫有很多优点,以上只是其中几点。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

我们中国的国宝是大熊猫,而你真的了解我们的国宝大熊猫吗?那就由我来给你说说吧!

大熊猫是猫类吗?不是,它是熊类,所以很久以前它是食肉的。但经过长时间的进化,就变成了现在食素、可爱的大熊猫了。它为什么叫大熊猫?是因为它是熊类,外形又像猫,因此得名。

大熊猫的四肢是黑色,一双黑黑的耳朵,眼睛旁有黑色毛发,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是戴了一副墨镜呢!其它部位都是白色。黑白相间的皮毛,格外引人注目,可爱极了!

大熊猫喜欢吃翠竹、竹笋、玉米秆、竹叶......它们主要分布在四川、甘肃、陕西的山区。它们的体重通常100斤以上,在人工饲养的条件下,一只成年大熊猫可达400多斤,因为三只成年熊猫一星期要吃一两吨食物呢!所以它们在地上打滚的时候,就像一个大皮球在地上滚动一样。

因其悠久的历史和稀少的数量,被称为“活化石”,还被称为“和平大使”,更是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宝。

大熊猫这么可爱,这么有意义,我爱大熊猫!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

人们常常叫我大熊猫,但我可不是猫哟,其实熊才是我的亲戚。

我的故乡在中国的四川,陕西和甘肃等地,由于我们的数量稀少,濒临灭绝且中国独有,被视为中国的国宝。我还是他们的和平友好大使,代表中国参加外交,增近友好关系。我在全世界可受欢迎了,美国好莱坞有一部电影叫《功夫熊猫》就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

听人们说,在远古时期,我的祖先曾征战沙场,虽然很难想象,我们这呆萌的样子是怎么在战场上奋战的,但当时确实被人们看做是“神兽”的存在。从这个名字我可以知道,我的祖先战斗力还是很强的,据说我的祖先还是一个吃肉的猛兽,属于食肉动物。现在的我们基本都以吃竹子为主,只有少数野生的还在吃动物肉。

今天就和大家聊到这儿,如果在野外见到了我的家人,请一定爱护、保护好它们。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4

今天,我要给同学们讲一下我们中国的“国宝”——大熊猫。

同学们,你们知道大熊猫为什么是“国宝”吗?一共有以下几点:

1、大熊猫数量稀少,而且难以繁殖,大家都知道大熊猫很少,而且刚出生的宝宝死亡率极高,据我所知,刚出生的宝宝比老鼠还小,所以存活率很低。

2、大熊猫只有我们中国才有,国外的都是我们中国赠送的,而且只有在海拔2500米至3000米的四川、陕西和甘肃有大熊猫,其中大多数大熊猫都生活在四川省的长江上游地区。

3、动物界的“活化石”,大熊猫的祖先在200至300万年前就出现了,有多个分支点,但是最后因为无法适应气候的变化而慢慢灭绝,只有大熊猫存活至今,50万至70万年前是大熊猫最鼎盛的时期,因此大熊猫被称为“活化石”。

大熊猫每天除了留一半时间去进食和互动,剩下的一半时间全部都是在睡梦中度过的,也就是说,大熊猫每天至少睡12个小时,爱吃竹叶、竹笋等,有时也会食肉。

虽然大熊猫是“国宝”,但是它非常的可爱,尤其是它那双看上去总是没睡醒的眼睛,我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好好的爱护它。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5

我们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很多,但是一提起国宝,我立刻会想起大熊猫,大熊猫主要生活在我国的四川和陕西的山区里。

为了能更好了解和保护大熊猫,我们国家科学家还专门为它在四川建设了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基地还为游客提供了近距离观看和了解大熊猫的场地。

我在电视上看过大熊猫,胖呼呼的,身子黑白分明两种颜色,圆溜溜的脑袋,长着两只黑黑的耳朵,尾巴短短的,黑圆的大眼睛,眼睛周围长着一圈黑色的绒毛,如果你不仔细看,你就会以为它戴了一副墨镜,可爱极了。

大熊猫喜欢吃翠竹和竹笋,有时候也吃玉米杆和幼杉树皮,它们差不多每天要用一半的时间来吃东西,吃的时候花样可多了呢!有的背靠背吃,有的坐着吃,有的躺着吃……,这些小家伙可真是当之无愧的“小吃货”呀。

随着全世界各国政府和动物保护协会,以及爱心人士,对濒危动物的关心和保护,我们国家的国宝大熊猫,从此走出了国门,面向世界各国,也深受各国民众的喜欢。

我为我们的国宝大熊猫感到骄傲和自豪!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6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是我国特有的珍稀物种。

大熊猫是哺乳动物,它们生活在我国的四川,陕西、甘肃等省份的高山、深谷区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的学名其实叫猫熊,它既不是猫,也不是熊,只是叫“熊猫”的人太多了,所以就将错就错地把它称作“熊猫”了。

大熊猫的样子非常可爱。全身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对大大的八字型黑色眼圈,就像戴了一副墨镜一样,非常惹人喜爱。黑黑的围胸就像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背心,它的身体圆圆胖胖的,四肢短短的,黑黑的,形态憨态可掬。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动物园里的熊猫馆看大熊猫。那里有几只大熊猫。一只大熊猫在草地上打滚,像一个黑白相间的大皮球,那样子十分有趣!它打完滚又走到竹林里,伸手抓起一大把竹叶,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大熊猫是杂食动物,它喜欢吃竹叶、竹笋,也会吃肉,有时还吃水果蔬菜。你看,它吃得多香啊!另一只大熊猫在房子里呼呼大睡,白白的肚皮朝着天,有的人看见了,就想叫醒大熊猫,于是就对着大熊猫喊:“大熊猫,别睡觉了!”大熊猫睁开眼睛看一看,然后又呼呼地睡了。还有一只摆动着胖乎乎的身子,走来走去找东西吃。大熊猫每天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吃东西中度过的,剩下来一半的时间多数是在睡梦中度过的,这么贪吃又贪睡,难怪它们都圆滚滚、胖乎乎的。

大熊猫数量稀少,为我国的特有物种,被称为“活化石”。这么憨实可爱的大熊猫,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7

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因为大熊猫是中国的特有物种,它生活在四川、陕西、甘肃等地风景优美,与世隔绝的竹林里。大熊猫是一种哺乳动物,爱吃竹叶、竹笋,有时也吃肉,据我所知,它还吃饲养员给它们做的胡萝卜饼和特制的蛋糕。

大熊猫长得人见人爱。它的身体圆滚滚的,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真可爱!大熊猫的毛色是黑白相间的,就像中国古代传统的水墨画。大熊猫的脑袋又大又圆,就像一个超大号的足球,两只眼睛顶在足球似的脑袋上,眼睛旁边还有“黑眼圈”呢!它的两只耳朵小小的,就像两把小扇子,四肢粗壮有力,就像四根粗棍子,它还有一条短短的毛绒绒的尾巴。我最喜欢大熊猫吃东西的样子。它拿起一根竹子,先把外面的竹叶吃掉,接着把竹杆外面的一层皮咬掉,最后把嫩嫩的竹心吃掉。它一天可以吃70千克竹子,能从早吃到晚,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吃货。

大熊猫不但可爱,还是中国与外国友谊的桥梁。我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讲的是英国的爱丁堡动物园向中国租借熊猫,还让一个饲养员过来学习如何让熊猫在英国生活得更好。这样就可以让英国人看到熊猫可爱又憨厚的样子,还可以让英国人更好的了解中国。

天生憨态可掬,身上黑白分明。为国带来友谊,我们共同努力,使它快乐健康。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8

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中国的国宝-大熊猫!熊猫可是国家保护动物呢……

大熊猫属于哺乳动物,它们生活在四川、山西和甘肃等地方,爱吃竹子竹笋,偶尔也吃一点点其他的植物和肉类!它的外形可萌了,圆圆的脑袋稍微肥胖的小脚,胖胖的圆肚子,还有它的耳朵、眼睛外面、脖子、手臂、小脚都是黑色的,真是可爱至极了!它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吃竹叶,坐着吃,躺着吃,包括爬树时都在吃!根据它的体重,一年得吃多少啊真是难以想象啊……熊猫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样子特别的惹人喜爱!

大熊猫还是我国的外交大使呢,它被我国送到海外许多国家,深受外国人的喜爱……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可爱至极的它,有点小淘气小聪明,我非常喜爱国宝大熊猫!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9

大熊猫是一种珍贵,稀有的动物,四肢较短,行动缓慢,很让人喜欢,被称之为“国宝”简单介绍一下吧!

大熊猫全身毛茸茸的,除了耳朵,眼睛,嘴巴和它的四肢是黑色的外,其他部位都是白色的,它有一对圆形的耳朵,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眼睛外长着圆圆的黑眼圈,就像戴着一副墨镜一样,看上去可爱极了。

有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哥哥去动物园看大熊猫,来到熊猫馆,看见几只大熊猫,一只正在草地上打滚,好像一个大皮球,有趣极了!一只正坐着津津有味地吃竹叶,另一只正在呼呼大睡,有的人看见了,想叫醒大熊猫,于是就对大熊猫喊:“大熊猫,别睡了!”大熊猫好像听懂了他们在说什么,就用手盖住了眼睛,却翻到了另一面去睡,好像对我们说:“求你们,别吵了我要睡觉!”有的人继续喊,大熊猫实在忍不住了揉了揉眼睛,很不高兴的站了起来,它走来走去,好像在找是谁吵醒了它。

大熊猫这么可爱,我真想把它带回家。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0

大熊猫是我们熟悉的动物,非常可爱。我很喜欢它,它有一对黑耳朵,还戴了一副黑套袖和一副墨镜,瞧把它酷的。

大熊猫头躯长1.2—1.8米尾,长10—12厘米,体重80—120千克。体色为黑白两色,它有着圆圆的脸颊,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四肢黑乎乎的,尾巴大而短小,样子十分憨态可掬。

大熊猫主要生活在我国的树木茂盛,箭竹丰富的高山峡谷之中。它特别爱吃竹叶、竹笋,还偶食一些动物尸体或其他植物。大熊猫在竹林里拽断竹子,坐到地上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在大森林里生活,熊猫经常要遇到各种野兽的袭击,但是熊猫对其他野兽的袭击总是坚决还击的。在熊猫的地盘,有一种狮子经常来攻打它们,熊猫却有对付狮子的本领。一旦遇到狮群,他们便顺势打个滚,用锋利的爪子抓破狮子的眼睛,连撕带咬。狮子一个个被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落荒而逃。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乱砍滥伐,熊猫家族的生活环境越来越恶劣,生活范围越来越小,由于人类的捕捉,熊猫的数量也越来越少。

我们应该保护小动物,爱护大自然,现在大熊猫已经很稀少了,如果人们不加以保护,大熊猫迟早要像恐龙一样灭绝,所以我们要加倍爱护大熊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1

熊猫是我国国宝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所了解的大熊猫。

老师告诉我们,“熊猫”这个称呼是错的,其实叫“猫熊”,那为什么会叫错呢?据说解放前重庆北碚博物馆展出的猫熊标本说明牌上,自左往右横写着“猫熊”两字。大家按照以前的习惯,就读成了“熊猫”。也就难纠正了,所以就一直叫熊猫。

大熊猫一般居住在四川省的岷山、邛崃山和大小凉山,甘肃省的南缘和陕西的秦岭山等海拔2000----3500米的崇山峻岭。

熊猫全身的毛是黑色相间,毛茸茸的面孔有一对大大的眼睛,周围有一圈黑黑的眼圈,看上去就像一位戴着墨镜的胖老头,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可爱极了。

熊猫我何称为国宝呢?因为,一般每胎产一仔,分娩期间多以枯树洞为巢穴。更认人们惊奇的是一只体重100公斤以上的成年大熊猫,刚生下来的熊仔却小的出奇,体重只有0.1---0.15公斤,像只小老鼠那么大,仅相当于母体重量的千分之一,因此很不容易成活,所以称为国宝。

大熊猫是世界上的珍惜动物,是动物园的宠儿,它的一举一动,给成千上万的游人增添了乐趣。所以这个“国宝”的称呼非它莫属了。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2

嗨!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哈!对了,我就是人见人爱的大——熊——猫!

我可是一个国宝呢!我有着圆圆的脸,肥肥的身体和又短又小的尾巴,非常非常可爱!我除了头、肚子和背是白的,别的地方就全是黑色的了。两个圆圆的黑眼眶像是一副大大的墨镜,很神气,是不?

呀!现在我要吃饭啦!我可是一个“超级吃货”哦!我一天要用13。5小时吃东西,胃口很大吧?要知道,我最喜欢的食物就是鲜嫩、可口的竹笋啦!嗯——嗯——真好吃!我吃东西时,常常直着上身盘腿而坐,前爪紧紧地抓着鲜嫩的竹子往嘴里送,生怕被人抢了似的。

吃完东西了,我来给大家讲讲我的历史吧!我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国宝,是因为和我同一时代出现的动物很多都已经灭绝了!早在800万年前,我的祖辈就已经出现在中国云南禄丰和云谋这两个地方了。所以,我还被人们称为始熊猫呢!

我虽然叫熊猫,可并不像熊一样凶猛。我的性情很温顺。我不会主动攻击人或动物。有时,我还会到附近的村子里溜达呢!

现在听说很多人都喜欢我,可是,我也快灭绝了。如果你也喜欢我,就来好好保护我吧!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3

我们先来猜个谜语:身穿一套黑白衣,戴着一副酷墨镜,头上长着尖耳朵,憨厚可爱真机灵。打的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就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长得十分可爱,它有着黑白相间的毛,圆溜溜的眼睛上浓浓的黑眼圈十分显眼,好像几天没睡觉似的。最奇怪的还是耳朵,它的耳朵一直是立着的,一刻也不落,因此它的听觉非常灵敏,几百米以外的声音都能听见。

大熊猫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其中竹子、苹果、窝窝头都是它的最爱,而小熊猫因为胃中的防护膜还没长成,所以不能吃竹子,只能喝奶。

大熊猫的神态百样,有时呆坐在那里,眼睛茫然地看着四方;有时在一起打闹,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有时在树上进行爬树比赛,获胜者高傲地看着四周,失败者低着头、丧着气;还有的把土坡当成滑滑梯,滑下来又爬上去,看起来快乐极了!许多人都喜欢它。

中国大约百分之八十的熊猫都集中在四川,因为那里比较潮湿,一年四季不冷也不热,这正是熊猫生存所需要的条件,因此熊猫种族就在四川壮大起来了。

大熊猫既机灵又可爱,我希望人类能爱护熊猫,让几千年后的人类也能看到大熊猫可爱的样子。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4

熊猫是我们国家的国宝,它身体圆滚滚的,身上毛发是黑白相同,圆圆的脸上有一双大大的黑眼圈。

熊猫分为四川大熊猫和陕西秦岭大熊猫,甘肃分布的也有。有人问大熊猫是不是猫,不是的,其实大熊猫是属于熊科动物的哦。

它平时喜欢睡觉,最爱吃的食物是竹子,他也爱吃冷箭竹,墨竹,水竹,尤其爱吃竹笋和鲜嫩的竹叶,每天要吃二十千克的嫩竹呢,才能够大量的纤维中吸收营养,由于每天要消化大量纤维和木质素,所以它特别爱喝水呢。

因为大熊猫数量十分稀少,属于国际一级保护动物,成为“国宝”。

大熊猫生活在海拔二千六百米到三千五百米之间的茂密竹林里,那里常年空气稀薄,云雾缭绕,气温低于二十摄氏度。一些其他的因素也会营销野外大熊猫的分布和密度:竹子、地形、水源的分布,是否有藏身处和哺育幼仔的巢穴以及山势等。认为的干扰是现今营销大熊猫分布的主要因素哦。

因为大熊猫的稀少,所以被称为我们国家的国宝。所以我们也要爱护可爱的大熊猫哦!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5

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之一,主要分布于我国甘肃、陕西、四川等地区,数量十分稀少。全世界野生大熊猫不足1600只,全国圈养大熊猫数量只有333只,被称为国宝。

大熊猫的耳朵毛茸茸的,一双眼睛像戴了一副墨镜,短短的尾巴就像一个小毛球,整个身体胖乎乎的,看起来十分可爱。

大熊猫最喜欢吃竹子了,但是可不是什么样的竹子他都喜欢吃的。吃的时候,他总要精挑细选,选出鲜嫩多汁的竹子,然后扒皮、吃掉。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忘乎所以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流口水。

别看大熊猫身体很笨重,但是爬树的本领却很高,动作也很敏捷。他爬树的样子就跟走平路一样,很难跟他那肥胖的身体联想到一起。偶尔,他也会卡在树上下不来,但是他并不着急,索性就趁这个机会睡一觉。等一觉醒来,不知不觉就下来了。有时他还会故意趴在一根树杈上睡觉,乍一看,那么大一个肉球挂在树上,让人感觉一不小心就会掉下来似的。但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

这就是既珍贵又可爱的大熊猫,你喜欢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6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也是人们最喜欢的动物之一,简直是一首优美的诗。

大熊猫那憨厚可爱的样子,那黑白相间的毛发,那一动也不动的耳朵,还有那“黑黑的眼圈”,看起来萌萌哒。

然而大熊猫却因为它的可爱而被人忘却了它的凶猛,尤其是她一但当上了妈妈,其小宝贝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便是关怀看望,也会惹怒熊猫母亲大动肝火,张牙舞爪,动手动脚。

在动物园里,时有一只两只大熊猫坐着吃竹子、竹筝,那动物园里便成了一幅嵌在玻璃框里的画。那儿的大小好像是有心人专门为大熊猫设计的镜匣。

在大熊猫“吃下午茶”的时候,每当看到它孤独地坐在角落里吃好东西的时候,看起来吃得特别香,很享受的样子。人们说大熊猫它是在享受时光,可它真的是在享受时光吗?吃完“下午茶”大熊猫该睡觉了,睡觉更是大熊猫生活中的另外的享受。

或许有人会感到美中不足,大熊猫不能供普通人饲养,但大熊猫不是每时每刻都映在人们的脑子里吗?

大熊猫实在是一首诗,一首映在脑子里的散文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7

大熊猫是珍贵的动物,是我国的国宝。我十分喜欢大熊猫。

大熊猫喜欢吃竹笋、竹叶等食物,有时也喜欢吃肉。大熊猫胖胖的身子,走路慢吞吞的,一步一个脚印,看上去十分笨重。

大熊猫全身毛茸茸的,闪闪发光,好像涂了一层油漆一样呢。大熊猫的头上长着一对毛茸茸的黑耳朵,加上那像戴了墨镜一样的黑眼圈,非常惹人喜爱。看看大熊猫的身子,四肢是黑色的,胸部也是黑色的,黑得很可爱,而肚子又是白色的,黑中夹着白,多美丽呀!大熊猫的尾巴虽然很短,但是光滑无比,那尾巴的毛还一顺儿朝下呢。

大熊猫的生活也很有趣。它们有时候会打闹一下,有时候就懒洋洋地睡大觉,有时候还会独自散步呢。看着可爱的大熊猫,我已经不知不觉地爱上它了,爱它的可爱,爱它的天真,也爱它的笨重。

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可以天天到动物园观看可爱的大熊猫,我非常开心,因为我知道了大熊猫什么时间吃东西,什么时候玩闹,什么时候出来活动一下逗逗游客呢。

第二天清早,我从梦中醒来,见不到大熊猫了,我有些伤心,但梦里的东西已经深深地藏在了我的心里。我相信有一天,梦想会成真的,到那时候,也许我是个大熊猫饲养员呢,或许是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8

你知道我们国家的国宝是什么吗?你知道我们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是什么吗?没错,它就是那憨态可掬的大熊猫。

熊猫是一种活泼可爱的珍贵动物,黑白两色的外表,圆圆的脸上,还有两个黑眼圈像是一夜都没合眼似的。黑眼圈有黑珍珠一样大的眼睛。四肢黑乎乎的,那锋利的爪子似乎天生就是用来吃竹子的。它的尾巴非常小,圆圆短短的,你不仔细看还真找不着。走起路来,可是标志性的内八字呢!

大熊猫几乎靠吃竹子为生,偶尔也会吃一点点肉食。瞧,它把竹子放到嘴里一拉,竹叶全部都留在了嘴里,就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小朋友吃着棒棒糖的样子。

大熊猫可真是一个贪睡的宝宝呀!它每天一半的时间多数便是在梦中度过的。平躺,侧躺,或卷成一团都是它喜欢的睡觉方式呢!

熊猫家族现在主要栖息在

熊猫还被我国作为国礼送去了很多国家,特别受外国小朋友的欢迎,它们为

这就是人见人爱的国宝大熊猫!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19

“叫猫不是猫,眼被黑圈包,竹叶是粮食,珍惜又稀少”。这是什么动物呢?嘿嘿,是大熊猫。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它是猫吗?不是,它是熊。只不过长得像猫,本质是熊。它们原来叫作猫熊。解放前的招牌上从右往左写着猫熊两个字,而我们从左往右读,就读成了“熊猫”。“熊猫”就这样传下来了。

那大熊猫生活在什么地方呢?他生活在中国四川、陕西和甘肃的山区竹林里。这里的竹子多。

大熊猫之所以被称为国宝,是因为大熊猫只有在我们中国才有,而别的国家的都是我们赠送的,且数量稀少。再一个原因是大熊猫是一个原始物种流传至今,它们的研究价值很高,相当于活化石。

当大熊猫到达正常年龄死亡后,它的尸体将会交给科研人员进行解剖分解。熊猫的脂肪和肉会留取一部分用于科学研究,剩余部分进行火化。

大熊猫为什么很懒?是因为它们的食物是竹子,营养比较单一,这也是影响其懒惰的原因所在。它运动少是为了减少能量的损失。大熊猫身上的甲状腺一直都处于比较“沉闷”的状态,所以它们看起来就有些懒懒的。

我喜欢大熊猫,喜欢它的可爱与憨厚。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0

在我们的国家,有许多的国宝。聪明机灵的金丝猴,体态姣美的白鳍豚,但我还是最喜欢憨态可掬的大熊猫。

很多人一定会有这个疑问,大熊猫笨笨的样子为什么会是我们国家的国宝呢?这就不知道了吧,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熊猫具有活化石的历史。最古老的大熊猫在八百万年前就已经在中国云南禄丰和元谋这两个地方,被称为始熊猫。这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在自然环境法则和生存竞争中,它们在绝大多数动物灭绝的大自然中活了下来,成为了“活化石”,生存到现在,至今全世界范围内只有中国才有大熊猫呢!

大熊猫的长相也特别奇特,又让人觉得很好看是为什么呢?又大又圆的脑袋加上滑稽搞笑的动作给人增加了好感,头上和身体上的毛色黑白分明,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刺激,那种似黑非黑,白也不是纯白,黑中透褐,白中带黄的外表让人觉得特别可爱。奇特的外表,让它更有几分国宝的光环,大熊猫很像体态肥硕的'棕熊,胖胖的身体加上黑白分明的外表,尽显富态,圆圆的脑袋,短短的尾巴,给人长相奇特的感觉,让人想和它亲近。

这就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经过了我的一番讲解,你们一定更加了解大熊猫了吧,现在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保护大熊猫,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1

“顶着黑眼圈,浑身胖乎乎,以前爱吃肉,现在爱吃竹”你们猜这是什么?让我来告诉你吧!

全世界野生大熊猫不足1600只。我国野生的大熊猫屈指可数。熊猫是有着800万年历史的古老生物,它有活化石之称,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生物之一。

大熊猫的样子可爱极了。身子胖乎乎的,尾巴短短的,短短的尾巴下有黝黑黝黑的四肢,黝黑黝黑的四肢包围一个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对黑黑的耳朵,黑黑的眼圈就像一副大墨镜,别看他长得很笨重走起路来也很缓慢,但其实,一旦危险来临,它是火速逃离,攀爬上树的本领会让你目瞪口呆的。

它喜欢盘腿而坐地吃竹子,不仅如此,竹笋、玉米杆和油杉树皮它也不放过呢!它吃起东西来津津有味,既不用冬眠,又没有固定的栖息地。

它睡觉的姿势是各种各样的。有时腹部朝天,有时呈大字型,有时随处滚动……多么惹人喜爱!

我喜欢国宝大熊猫,因为他们不仅呆萌,而且也是国家的珍稀动物。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作者巧用一种修辞手法!是顶真(顶针),亦称联珠、蝉联,是一种修辞方法,是指上句的结尾与下句的开头使用相同的字或词,用以修饰两句子的声韵的方法。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2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来到动物园,看了我们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

其实,它们原本不叫熊猫,而是叫猫熊。因为它们是长得像猫的熊,所以叫猫熊。在一次动物标本展览会上,展品标牌上分别用中、英文书写着猫熊的学名。但由于那时的中文习惯读法是从右至左,所以大家都把按英文书写方式书写的猫熊读成了熊猫,并延用至今。

大熊猫体态丰腴,头圆尾短,看起来圆滚滚的。它浑身上下都长着黑白相间的毛,就像披着一身黑白皮草的小胖墩。它还长着大大的黑眼圈,就像一直熬夜的少年一般。大熊猫是珍稀动物,全国差不多只有1000只大熊猫。而且,目前全国只有一只棕色的熊猫,它生活在陕西,长得可爱极了。

熊猫极少的原因主要是只有13%的雌熊猫会生孩子,而只有27%的熊猫会教育孩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熊猫幼崽的体重较轻,很快就饥肠辘辘了,所以容易夭折。

后来,我们

熊猫长得天真可爱,希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3

大熊猫是我国的特有动物,由于其数量非常稀少,因此也被誉为我国的国宝,大熊猫的老家,在我国西南部的崇山峻岭中,那里有茂密的竹林和清澈的泉水。

呆萌的大熊猫有着胖嘟嘟、圆滚滚的身体和一双好像戴着一副黑手套,穿着一双黑皮靴的四肢,还有一对带有黑眼圈的大眼睛,好像他天天在加班似的。最有趣的是他走路的样子,标准的内八字,走起路来左右摇摆样子,憨态可掬可爱极了。

对于大熊猫来说,吃是它的人生头等大事,它会来到茂密的竹林里挑选鲜嫩的竹子,再用它那锋利的爪子将竹子折断,然后把叶子拨完,最后来了个“熊猫躺”,大口大口津津有味地啃起来。那满足的样子像是吃了一桌“满汉全席”。吃饱喝足后,只见它双手抱头来了个360度的前滚翻,紧接着又是一个后滚翻,前翻翻、后翻翻,翻得不亦乐乎,大有奥运冠军的风范。

萌萌的大熊猫用它的可爱得到了大家的喜爱。长得可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大熊猫用实力证明,长得可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4

黑眼睛,黑耳朵,黑色绒衣白背心,叫熊叫猫都不对,胖乎乎真可爱!猜一猜,它是什么动物?对了!它就是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主要生活在四川北部,陕西南部和甘肃南部的山区。由于数量非常稀少,所以很宝贵。它们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八九百万年了,被人们称为“活化石”。大熊猫很“内向”哦!它们喜欢独来独往,在夜间生活。

大熊猫的身体胖胖的,圆圆的头上长着一个倒三角的黑鼻子,还有一对黑黑的眼睛,像戴了一副墨镜。四肢又短又胖,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既呆萌又可爱。

大熊猫最爱的食物是竹子和竹笋。它食量很大,一次可以吃100斤竹叶哦!它每次吃饱后,会一直喝水,直到走不动为止。

大熊猫虽然很胖,但是它可以爬到高高的树枝上,趴在树杈上,稳稳当当的,不会掉下来。它们会骑木马,也可以灵活地爬上秋千,在上面荡来荡去,还会玩滑滑梯。

当小熊猫遇到危险的时候,熊猫妈妈会立刻到它的身边,用嘴巴把小熊猫的后脖子叼住,把它用力地拖到安全的地方,像极了妈妈保护我的情景。

大熊猫真的好可爱啊!我都想把它们带回家了!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5

大家好!我是一只大熊猫。我的身体只有两种颜色,黑色和白色。我毛茸茸的,四肢短。我胖胖的。我头上有一对黑色的半圆形耳朵。我戴了一副太阳镜。特别喜欢我的人。其实我叫熊猫,意思是像猫一样的熊。但是人要把我的名字反过来念,所以叫我熊猫。

我是哺乳动物。我的祖先是食肉动物,但现在更喜欢吃素,以吃竹子为生。有时候,我和同伴会在竹林里抓竹鼠,美美地吃一顿。许多孩子想见我和我的同伴,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在哪里。事实上,我们在四川北部、陕西西南部和甘肃南部写,在那里我、我的家人和朋友更经常出现。其实我们还是中国的国宝,因为我们稀少,动物不到1600只。我们是我最喜欢的国家——中国一级保护动物。我们是有800万年历史的古老动物,被称为活化石,我们经常充当和平大使。每年的4月和5月是我们熊猫家族的繁殖季节。刚出生的宝宝弟弟妹妹体重只有150左右。弟弟妹妹五六个月大的时候,大妈开始教他们爬树、剥竹的技巧。两年后,他们开始独立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都认识我的家人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6

“是猫不捕鼠,墨镜不离眼。要问最爱啥,最爱鲜竹叶。”同学们,你们知道这是在说什么动物吗?哈哈,告诉你吧,这就是大熊猫。

大熊猫可不是一般的动物,而是我国的国宝。大熊猫之所以被我国视为国宝,第一是因为大熊猫的数量很少了,全世界不足一千只;二是因为它是

大熊猫非常可爱,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双半圆形的耳朵,水汪汪的眼睛上长着一圈黑黑的眼袋,就像天天晚上不睡觉似的,看上去憨态可掬。大熊猫的四肢和耳朵都是黑的,脖子也是黑的,像戴上了一条黑围巾,可爱极了。

大熊猫小时候非常勤快,每天嬉戏打闹,不知疲倦,可是长大了以后就特别的懒,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大熊猫最喜欢吃鲜嫩的竹叶,一天可以吃二十千克,怨不得它那么胖呢。大熊猫平时走路慢吞吞的,但是也可以很敏捷,它可以快速地爬上大树呢。

大熊猫那么可爱又那么珍贵,我们一定要好好的保护它,让大熊猫越来越多。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7

你们知道中国的国宝是什么吗?其实中国的国宝有很多,可爱的大熊猫,就是国宝之一。

大熊猫十分惹人喜爱,它是哺乳动物,熊科的。它全身是黑白相间,但不是真正的黑白,而是黑中透褐,白中带黄。难怪大熊猫想拍张彩色照片都难,它的身子圆滚滚的,一直戴着一副黑色墨镜,是不是它好久没睡好,熬出来的?成年的大熊猫身躯可以长到1200毫米到1800毫米尾,长100到120毫米,体重80到120千克,最重可达到180千克。

大熊猫很喜欢吃翠竹,竹笋,有时也吃玉米杆,幼杉树皮,它们饿了就会去找新鲜的竹子吃,折断竹子就往嘴里送,开始嘎叽嘎叽地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吃完竹子,它就懒洋洋地躺在地上,美美的睡上一觉,日子过得可真是无忧无虑啊。

刚生出来的熊猫宝宝会一直被熊猫妈妈抱在怀里,用妈妈身体的热量去温暖它,一点都不离不弃。天下的母亲都太伟大了。

熊猫的生殖能力和养育能力都较差,现有的熊猫数量极少,我们要保护熊猫,让这个物种留在中国。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8

一说起大熊猫,人们就会想到它国宝的身份、可爱的模样。除此之外,你们对它有多少了解呢?那就听我娓娓道来吧!

它胖嘟嘟的身体、白白的肚皮,活像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皮毛大衣。白白的脸上有两个重重的黑眼圈,我猜是熬夜吃竹子造成的吧!它走起来一摇一晃的样子,憨态可掬,活像一个不倒翁,可爱极了。

它们生活在中国西部的高山上,主要生活在四川北部、陕西南部和甘肃南部的山区的竹林中,成了“竹林隐士”。

它们特别喜欢吃翠竹、竹笋,有时也吃玉米秆、幼杉树皮。在动物园里,它们的菜单包括竹子、苹果和胡萝卜等。它们可能吃了,一天能吃多达30千克的竹子。

大熊猫喜欢独自生活,它们需要吃很多东西来保持健康,因此它们一天有12小时以上的时间在吃东西。虽然大熊猫又大又重,但是它们爬起树来却很快。

大熊猫之所以被称为国宝,是因为它们是中国独有的动物,而且数量非常稀少。

大熊猫是我国的友谊大使,它们通常被当作珍贵的礼物送给外国访问的别国元首,把我国的友谊带到世界各地去,深受人们的喜爱。

听完我的介绍后,你们应该知道了许多关于大熊猫的知识了吧!你喜欢它们吗?让我们一起保护大熊猫,一起保护它们的家园!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29

大熊猫是一种十分可爱又非常稀有的动物。它是动物界的大明星,素有“国宝”之称,又以“和平使者”“快乐之星”闻名中外。

你看它胖乎乎的人畜无害,圆滚滚的人见人爱,如果你不仔细看,你会觉得它有一双梨子一般的大眼睛,可仔细看呀,里面却是一双小小的,小小的眼睛!这样的小眼睛让它的样子变得越发地可爱了。你一定不会想到,这么可爱的动物也会有发怒的时候,它发起怒来,甚至比豹子还凶!它在民间还有“食铁兽”的传说呢!

大熊猫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呢?你肯定会回答是竹子。你当然不会想到,在很久以前大熊猫其实是食肉动物,但是因为肉食的不断减少,它只能吃箭竹,毛竹。

在很久之前,大熊猫的繁殖进入过黄金时期,连越南,缅甸都有它们的足迹。可是现在,全世界野生大熊猫的数量还不足1600只,主要栖息地是我国的陕西、甘肃、四川等地。熊猫妈妈生宝宝也十分不易,连人工繁殖都很难达到想要的效果。所以人类更是要遵守“一只熊猫也不能少”的原则,要保护大熊猫,否则它们就会濒临灭绝。

未来,我希望大熊猫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它们的足迹能遍布全球,回到属于它们的黄金时代!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0

大家好!我叫大熊猫,你们可能在电视和动物园里见过我,但我更喜欢生活在四川北部及陕西南部和甘肃南部的山区森林中,因为那里有很多新鲜的竹笋、翠竹,它们可是我最爱的美食哟。但有时我也会捕捉箭竹林里的竹鼠美餐一顿。

别看我名字中有个“猫”字,我可不是猫哦,熊才是我的亲人,小朋友们喜爱的熊大和熊二可能都要叫我“老祖宗”了。

我的头大而圆,身体肥胖,尾巴极短。虽然我小时候只有小老鼠那么大,可是长大以后我能达到100多公斤。我浑身的体型,可谓憨态可掬。最有趣的要数我身上的颜色了,除了耳朵、眼睛和四肢是黑色的,身上其他部分都是白色的,就像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毛绒外套,看上去可讨人喜欢了。

别人都管我叫“国宝”,不只是我的样子可爱,同时还因为我是中国独有的珍稀动物,且因为在地球上生存了至少800万年,有“活化石”的美誉,更重要的是我们种族的成员现在数量稀少,濒临灭绝,因而更加被人珍爱。

怎么样,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1

我有一个白白的大肚子,它戴了一副墨镜,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背心,戴了一双手套,还穿了一双黑皮鞋。你们猜猜我是谁?没错,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大熊猫。

我刚出生时只有巴掌那么大,慢慢的,我长大了。当我的重量达到120千克,身高达到1。8米时,我就能吃20千克的竹子,别人都叫我大胃王。有时,我也会吃一些玉米种子和幼杉树皮,这些都是我的甜食,饭后余留的悠闲时光。

我的祖先在800万年前就存在了,可是因为自然环境的变化,人为的破坏,生态的恶劣,我们的数量变少了,我们的同伴也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人类枪杀,所以,人们把我们称为国宝。

我还喜欢一边吃竹子一边找水喝,我的口味可是很挑剔的呢,我要挑选最嫩最嫩的竹子的竹叶,还有挖土里最鲜美最鲜美的竹笋,等我吃饱了,喝足了,就会呼呼大睡,像一只小懒虫。我最幸福的时光就是靠在粗壮的树干上,或是躺在茂密的草丛中睡觉,晒太阳……

这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我—大熊猫,我能耍宝逗乐,也能安静坐着。总之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2

大熊猫憨态可掬,看起来十分笨拙,但爪子十分锋利,能够敏捷地爬上树。惹人分外喜爱。

说到大熊猫,大家可能会想到小猫,但它不是猫,而是独特物种。成年大熊猫重50~90千克,刚出生的幼崽一般150克左右,最轻的熊猫仔仅有51克。

大熊猫生活在四川北部、甘肃南部、陕西南部的山林河谷地里,那里的湿度大,竹子生长茂盛,能够让熊猫吃个够。它的食物除竹子外还有很多,如:苹果和梨、蛋糕等。它吃的蛋糕是一斤重的竹子蛋糕,公熊猫一次可吃一个。它吃的食物要新鲜的,早上吃了,中午就不吃了。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并且是活化石,己经在地球上生活了800万年了。

大熊猫十分趣味。一只大熊猫遇到了饲养员,便抱着脚不放;两三只熊猫在追逐嬉戏,还爬上树荡秋千,一不细心就摔下来,它们好像不怕疼,爬起来继续玩。

有些人问,大熊猫为什么不是纯黑、纯白的呢?因为大熊猫是弱者,不能攻击,黑色相间是隐藏色,不易被发现。它有黑黑的四肢和耳朵,白白的脸和肚皮,一天到晚戴着一副墨镜,围着一条黑围脖,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可爱、滑稽极了!大熊猫十分可爱,我们要保护它们,使它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让大熊猫的数量越来越多。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3

大熊猫憨态可掬,看起来十分笨拙,但爪子十分锐利,能够敏捷地爬上树。惹人分外喜爱。

说到大熊猫,大家可能会想到小猫,但它不是猫,而是独特物种。成年大熊猫重50~90千克,刚出生的幼崽一般150克左右,最轻的熊猫仔仅有51克。

大熊猫生活在四川北部甘肃南部陕西南部的山林河谷地里,那里的湿度大,竹子生长茂密,能够让熊猫吃个够。它的食物除竹子外还有很多,如:苹果和梨蛋糕等。它吃的蛋糕是一斤重的竹子蛋糕,公熊猫一次可吃一个。它吃的食物要新奇的,早上吃了,中午就不吃了。

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并且是活化石,己经在地球上生活了800万年了。

大熊猫十分趣味。一只大熊猫遇到了饲养员,便抱着脚不放;两三只熊猫在追逐嬉戏,还爬上树荡秋千,一不细心就摔下来,它们好似不怕疼,爬起来继续玩。

有些人问,大熊猫为什么不是纯黑纯白的呢?因为大熊猫是弱者,不能攻击,黑色相间是隐藏色,不易被发明。它有黑黑的四肢和耳朵,白白的脸和肚皮,一天到晚戴着一副墨镜,围着一条黑围脖,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可爱滑稽极了!大熊猫十分可爱,我们要保护它们,使它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让大熊猫的数量越来越多。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4

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常稀少,差不多只有在中国才能见到它。它是一种皮毛黑白相间的动物,胖乎乎的,人见人爱。

大熊猫长着大大的头,又肥又大的身子,让人感觉很可爱。自己的四肢短短的、胖胖的,虽然看起来很笨拙,可行动起来却有自己的一套。它需要安静,不能被任何噪音干扰。

熊猫因为常年生活在自然世界里,所以很喜欢听自然之声。泉水滴滴答答,熊猫如果在这一股清泉旁边休息,听听泉水的声音,一定会觉得十分快乐。

大熊猫的食物是竹子,在竹林中忽隐忽现,竹子被大熊猫撞得摇摇晃晃,挡住了人们的视线,让人跟踪不了它。当它找到了食物后,就坐下来,慢慢享受这顿美餐。竹子是十分常见的。原来,熊猫很挑食,只喜欢在茂密的竹林中寻找特殊的竹子,只喜欢一个人全神贯注地分享,不希望让人发现它。

大熊猫喜欢在寒冷的地方生活,至于它为什么不怕冷,一定是因为身体中的脂肪很多,再加上毛很多,皮肉也很厚。

熊猫的安静生活,从来没有被打扰过,自由自在地生活,使它觉得舒适。饿了,就爬到竹林里,踏着一些倒下来的树枝,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食物;渴了,就爬到泉眼旁,享受这天然之露。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5

大熊猫是一种可爱的动物,喜欢吃竹子、睡大觉,动物园中的大熊猫“欣星”更是可爱出众。

欣星和所有的大熊猫一样,有着黑白相间的皮毛,脸上架着一副“八字墨镜”,耳朵像戴着黑“耳套”。

欣星喜欢吃竹子和竹笋,每次吃东西都要一边用手抓住,一边用脚夹着,生怕别人抢它竹子似的。有时候还会得意地白游客一眼,好像在说:“竹子竹子真好吃,我这儿天天有人送,谁叫我是国宝!”

每次吃完饭,欣星都会去喝点儿水,有时候喝多了,还会“醉水”——吃饱喝足走不动了,只能趴一会儿。趴着趴着就睡着了,游客们还以为它喝水喝“醉”了呢。

欣星很会睡。有一次我去动物园看它,路上堵车,下午两点才到。我一看,嘿!它还在睡。我忍不住大叫一声:“大!懒!熊!起!床!啦!……”只见它动了一动,我以为它醒了,谁知它一翻身又睡着了。

可是那么可爱的动物已经濒临灭绝,外号“国宝”的他们在竹林中也无处藏身,正在一步步向沦为回忆的道路上走着,你希望它们走到头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6

大熊猫,一种数量十分稀少的熊科动物,同时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现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体色黑白相间,被誉为“中国国宝”。

1999年6月至2003年底,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三次大熊猫调查。2004年6月,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调查结果,表明大熊猫分布范围有所扩大,大熊猫栖息地状况有所改善,大熊猫种群数量有所增长。截至2003年底,全国野生大熊猫分布在秦岭、岷山、邛崃山、大相岭、小相岭和凉山六大山系,行政区划包括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的16个地(市、州)、45个县(市、区)、194个乡镇;栖息地总面积为230多万公顷;野外大熊猫种群数量为1600余只。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国家携手,共同开展保护大熊猫活动,是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保护大熊猫的重要性。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大熊猫的数量也从以前的濒临灭绝到如今的1600多只。

回顾大熊猫的保护之路,从曾经的滥捕滥杀,到今天全社会的关注与保护。它们的种族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才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那就让我们也为保护大熊猫尽一份力吧!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7

是猫不捕鼠,墨镜不离眼,要问最爱啥,最爱鲜竹叶。”哈哈!大家一定猜出我是谁了吧!我就是中国大名鼎鼎的国宝大熊猫!

我们大熊猫生活了800万年了,全世界都不足1600只。我们主要分布在四川。甘肃。陕西,喜欢阴冷潮湿的地方,我们的皮毛很厚,不怕冷也不怕疼。以前还是森林的霸主呢!我们的身躯胖胖的,圆滚滚的,看起来十分憨态可掬,像一个大球,皮毛茸茸的。黑白相间的耳朵,像一个黑黑的球,眼睛像熬了夜似的!我们的四肢都是黑黑的。短短的,让我们看起来十分可爱。

我们吃饭总是坐在地上,前爪拿起一根竹子,像剥着香蕉似的剥竹子,竹子剥好之后,就用牙一节一节咬着吃,一边吃还一边回忆竹子的美味。

我们睡觉有时趴着,有时侧卧,有时四脚朝天,睡觉时耳朵和尾巴还时不时动一下呢!

还有,请记住,大熊猫和小熊猫不一样,大熊猫刚出生时叫大熊猫,小熊猫长大后还叫小熊猫,大熊猫就是大熊猫,小熊猫还是小熊猫哦!

人类!请您好好保护我们,不要让我们灭绝,好吗?

国宝大熊猫作文 篇38

大家好,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国宝大熊猫。

我有着独特外表,雪白的肚子,黑色的四肢,颜色搭配是不是很时尚;那一对明显的黑眼圈,就像戴着一副帅气的墨镜;我还有着黑乎乎的小耳朵和一条不太引人注目的小尾巴。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我都那么的可爱。

我的祖先是始熊猫。在更新纪晚期,我们熊猫种族可是很强大的,分布在中国16个省,甚至缅甸和越南都有我们足迹。但现在,我们只分部在四川、重庆和甘肅一带。因为这一带的气候适合我们大熊猫栖息。同时这里适合竹子生长,我们可以轻松获取美味的食物。

即便如此,你也不要忘了,我是肉食动物哦!不要看我可爱,就想摸摸我,我可是很凶猛的。我的咬合力在肉食动物里排名第五,远超排名第六的美洲豹。我虽然胖,但是我可以自如地爬树。在大草原上,我的奔跑时速可达40千米每小时呢。

因为我们大熊猫很稀少,所以一个个熊猫保护站成立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可以对我们熊猫家族有更多的了解。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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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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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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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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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2.当穷神悄然进来,虚伪的友谊就越窗仓促而逃。米尔

3.赢取友谊与影响他人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认真对待别人的想法,让他觉得他很重要。

4.友谊是雨季里的小伞,撑起了一片晴天;友谊是寒夜里的一盏灯,燃烧着热情的火焰;友谊是一阵温馨的风,抚慰了受伤的心灵;友谊是一块洁白的手帕,拭干你腮边的泪痕。

5.留不住岁月去留友谊,可最终不过一场空罢了。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做个完整的人,做个优秀的人,可到头来没想到自己做人是如此的失败。这些天始终也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一颗心像被万箭穿过一样。想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是自己不够宽容吗,还是自己不够友善?我不知道。我很珍惜和每一个朋友的缘分,因为偌大的一个世界,能够和自己相遇的人并不多。佛不是说过吗,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6.童年就像一杯浓浓的咖啡,让我回味无穷;童年就是一棵果树,结出着欢笑和友谊之果。

7.团结互助、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友谊长存、真情不变、风雨同舟、万众一心、同心协力、众志成城

8.建立和巩固友谊与善意的最好的方法,莫过于互相信赖地闲谈心事与家常。

9.一份不渝的友谊,执着千万个祝福短信,给我想念的朋友,温馨地问候。

10.朋友这个词人人都挂在嘴上,但是真正的友谊却很罕见。费德罗

11.我们的友谊,源远流长;我们的事业,方兴未艾!

12.我的生日祝福最诚挚,我悠悠的思念最真实。我们是心有灵犀的知己,总是分享生命中的喜悦,友谊是我们生命中最珍贵的一页。

13.真正的友谊是在风雨同舟的旅程中缔造的。

14.宽容,使友谊变得亲近;宽容,使亲情变得深厚;宽容,使社会变得和谐美丽。拥有宽容,就拥有了无限的魅力。

15.春天里,山山岭岭开满杜鹃,杜鹃儿和我们一起在山上疯跑,悬崖峭壁处杜鹃花格外夺目耀眼。我们历尽艰险攀援,把杜鹃花一抱抱摘回,插在瓶子里,堆在床头边。你给我,我送你。一捧红花是友谊,一束杜鹃是深情。快乐中我们举着手里的杜鹃花故意大声吆喝:我们有杜鹃儿了!这是我的杜鹃儿!

16.初嚼柳叶是非常苦的,它会毫不留情的让你从头苦到心,但只要你继续慢慢的一直嚼,你会发现,其实咀嚼柳叶,就像友谊一样,既甘甜又苦口。所以友谊和柳叶一样,都是先苦后甜的,它需要你长时间的品味它,发现它,包容它让你觉得苦的地方,这样才能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平台,才不至于被风浪所击溃。

17.人际间的缘分,是在生活中邂逅,又在生活中流失。有些人与你,也曾心心相印,也曾相携相扶,后来随着空间的阻隔和时间的流逝,那缘分也就由浓而淡,由淡而终至于无了。缘分拒绝功利,它在友谊上表现为真情,在爱情上表现为青纯。

18.真正友谊的形成,并非由于双方有意的拉拢,带些偶然,带些不知不觉。

19.友谊是你无助中的雪中送炭;友谊是一杯温暖人心的热开水;友谊是你在失败时一声声的安慰与一句句的鼓励。

20.真正的友谊总是预见对方的需要,而不是宣布自己需要什么。莫洛亚

21.友谊早在友谊之花凋谢之前就已不复存在。格特鲁德斯泰因

22.作为中英友谊的象征,两只可爱的大熊猫不久将在爱丁堡动物园安家落户,欢迎你们前去观看。

23.我想对你说一声对不起,可是你现在却已是远在他方,我们之间的友谊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是这一句道歉的话语我还是想当面对你说,请你原谅我当年的无知,祝你在他乡行好运。

24.真正的朋友不要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相互要求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情。别林斯基

25.生活中不能没有友谊,因为友谊是欢乐的源泉,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尊重友谊,让它成为你生活中别具一格的风景!

26.友谊需真诚来衡量,而真诚由友谊来奉献。

27.古罗马名士奥维德说过:一匹马如果没有一匹马紧紧追赶着它,就永远不会疾驰飞奔!这句话充分地阐释了竞争的重要性。谈起竞争,也许你会想到的是残酷,友谊的破碎,事业的衰败。但这仅仅是停留在其的负面影响上。想想,若世间没有竞争,人们的惰性就会显现无疑。

28.真诚的友谊好像健康,失去时才知道他的可贵。哥尔顿

29.本着比赛与友谊同为第一的思想,同学们积极参与到运动会的各项比赛活动中,选手们互相竞争,顽强拼搏。叭,发令枪响了,运动员们象箭一样朝前冲去。在激烈的田径赛场上,参赛学生无不奋力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这时跑道外立刻响起加油,加油的喊声,这响亮的声音在操场上空回荡,鼓励着运动员们奋力向前,赛场气氛一片欢腾。

30.谅解、支援和友谊,比什么都重要。

31.日月变迁,不变的是我们真情的友谊、原新的一年万事如意!

32.掌声!你让我有信心,你让我们同学间的友谊更加珍贵。啊!掌声!生活有了你就变得多姿多彩!

33.节日临祝福送,信息传要讲究,发型讲究新潮,穿衣讲究时尚,生活讲究品味,短信讲究真心,元旦即将来临,友谊弥足珍贵,祝君笑口常开,享受美妙滋味。

34.甘蔗从顶往下越吃越甜,友谊的时间越长越诚挚。

35.男女之间不存在什么友谊,要么是爱情,要么什么都不是!

36.没错,友谊是一笔财富,同时也丰富了大家的生活。让大家天天快乐,温暖,幸福。让大家沉醉在友谊中成长,在友谊中学习,在友谊中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37.生活中没有朋友,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一样;若你想要拥有完美无瑕的友谊,可能一辈子找不到朋友。

38.如此薄弱:友谊,需要维持么?

39.如果想要得到友谊,就要付出真心。

40.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联系情感的纽带,是相互沟通的桥梁,是化解矛盾的良药,是团结奋进的火炬。

41.一声汽笛,跌落在旷野;无限的惆怅与孤独,在别离的那刻,一齐从心头滋生。挥手告别,扬帆远航,别不了的,是你抛出的那根友谊的缆绳,无形中牢牢地系在我的心上。

42.倾听,是连接友谊的桥梁;倾听是学会关心的前提;倾听,是享受生命的开端。

43.老了青春,走了岁月,友谊不会止步。

44.单单一个有智慧的的友谊,要比所有愚蠢的人的友谊还更有价值。德谟克里特(希腊)

45.友谊是焦渴时的甘泉;友谊是黑暗中的明灯;友谊是快乐时的分享;友谊是忧伤时的抚慰!

46.人生的精彩是缘分,友谊的可贵是诚意,最感动的时刻,是被朋友想起,最美丽的时刻,是想起朋友。

47.沧海桑田,也改变我不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48.见证了中国、日本、韩国三国友谊的源远流长。

49.不要为了结交新朋友或维持一段友谊而去做错事。要友善而原则坚定地对待所有人。最重要的是表里如一。

50.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寒冷时的暖流,是骄傲时的清风,是慌乱时的重心。友谊是什么,是那种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相依,是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深沉,也是那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的轻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