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一生网 > 优美句子 > 描写女主笑的优美句子 正文

描写女主笑的优美句子

时间:2024-09-24 11:33:34

读《匆匆》有感1000字1

看了九夜茴的小说《匆匆那年》,心里堵得慌。这不仅仅是小说中那些人的青春,也是我们的青春。想念读书的那段时光,青娇晶、壮志班。虽然回不到过去的那段岁月,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走失。

这本书在我手机里有几年了了,但一直没有看。这段时间拍了电视剧、电影,这本书火了。偶然间看到同学在空间里发布的关于这本书的状态,提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陈寻的青春有很多人,孙涛、杨晴、海冰、吴婷婷、赵烨、乔燃。他有着这个年龄的骄傲。一开始喜欢方茴也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渐渐地他对她有了兴趣。陈寻很有个性,为了让方茴看到篮球场上的他,就把校服反着穿。

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面临着很多考验。陈寻的朋友海冰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每次朋友聚会时海冰都会暗示方茴。方茴是胆小的,很怕以前的事情会再次发生。陈寻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方面和方茴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悄悄地跟儿时的伙伴在一起。期间又因为这些事让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矛盾。

还是中学生的她们恋爱必须低调点,特别是老师和父母知道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同一个班上的他们说话的机会很少。

上大学以后他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了。没有来自外界的压力,两个人的感情变得很平淡,这个时候的陈寻可能觉得方茴太无趣了,因为方茴是那么的安静。陈寻还未和方茴分手,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沈晓棠。这是一个完全异于方茴的女子,热情又大方,他不用偷偷摸摸地与儿时的伙伴聚会,也可以大大方方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沈晓棠就个性上来说和陈寻很像。陈寻早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方茴的。

方茴的青春只有陈寻,以至于分手后一直没有走出来,甚至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其实这样有何用呢,让陈寻后悔与愧疚又能怎样,他的心早已变了。继续在一起两人都难受。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对方是个,仍旧爱的死去活来。

陈寻注意到方茴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但乔燃喜欢方茴是真的喜欢。他们都好静,又有相同的爱好。性格相同的他们注定没能在一起,若是乔燃勇敢一点,先于陈寻向方茴表明心意,故事可能就会换个方式发展了。

林嘉茉的青春是敢爱敢恨的,或许是因为太年轻了,她处事并没有特别考虑旁人的感受。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管苏凯有没有女朋友,管方茴和陈寻是不是在一起。爱情在她的世界里是第一,友情次之。我甚至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哪一个人,她喜欢的是爱情带给她的感觉。

苏凯要去读大学前,他们聚在一起,嘉茉喝了很多酒。其实她做一系列事情还是希望苏凯能注意到她,能够因此喜欢她,就像后来的方茴做的那些伤害自己的事情一样。

故事里的这些人的形象都很鲜明,有一个共同点是大家都很傻。青春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傻,但又是无比的可爱。

读《匆匆》有感1000字2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朋友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太阳落了,有升起的时候;青草枯了,有发芽的时候;河流冻了,有化开的时候。但是,我们逝去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人生短暂,时光易逝,唯有珍惜时间,才会不愧此生。

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一个人要热爱生命,那么就必须珍惜时间。在我们虚度光阴时,日子就悄悄地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正如《匆匆》里写的:“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日子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滴在时间的大海里,当我们猛然醒悟想找回浪费的光阴时,它却随着河水慢慢流走了。我们后悔万分。但些再也回不来的日子只能让我们叹息,却无能为力。莎士比亚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只有学会在短暂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你才会发现时间并不是那么无情,你才会有充实、快乐的生活。

在默默地算着,将近四千个日日夜夜已经从我身边溜去,像沙漏里一粒粒悄无声息漏掉的沙子。这些细小的沙粒都代表着时间。

时间就像沙漏里不停地穿过狭窄的管道流到底部的沙粒一样,也是在不停地流逝着。堆积在沙漏底部玻璃球中的沙粒,也就是已经过去的时间,这些时间是永远也找不回来的。假如一个人活到80岁,一粒沙代表一秒钟,会有大约25亿粒沙。看起来很多,但就在这个瞬间沙粒悄悄漏下,时间悄悄溜走,生命不断缩短。流失掉的沙粒会和我们无情分别,永远消失。就这样,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滑过;发呆的时候,日子从眼前飘过;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上闪过。就像沙漏里的沙粒总有一天会流完一样,人总有一天也是会死的,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我原来也明白这个道理,可还是不管不顾的浪费时间,还是会说“明天再说”之类的话。我现在知道,我拥有的时间不是永久的,总有一天我会用完它,我阻止不了时间的飞逝,但我会利用好属于自己的时间,让时间充满色彩,让生命更有意义。

日子飞逝无痕,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怎样才能使有限的生命散发出绚丽的光彩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这珍惜时间。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奋发向上,只有这样,回首往事才无遗憾,展望未来才会充满信心,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

读《匆匆》有感1000字3

偶然在手机视频上看到了这部电视剧《匆匆那年》,阅读了评论,大伙儿都说好看,于是我也选择了观看,这一看就喜欢上了,不是一般地喜欢,当时更新的只有7集,一口气看完了7集,然后坐等下一集的更新。可惜,这个剧是周播剧,一周才更新一集。按耐不住,到网上搜索小说,一输入"匆匆那年",百度回应的结果竟然有46500000条。我找了一个可以在线阅读的网站,进去看了这本让我急切想知道结果的同名小说。

为什么如此吸引我?因为《匆匆那年》是80后集体的成长回忆,碰巧的是,同剧本一样,我也是98年进的高中,01年高考,剧中有很多当时的背景写照,让我不知不觉怀念当年的青涩岁月。尤其有一些台词,让经历过的我们无比感慨,例如:校服再丑,你再也穿不到了。所有公式都忘了,只记得你的笑容。还是磁带才能让人好好听歌呀…还记得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时,全校师生热血沸腾,集体宣誓,捍卫祖国荣誉;还记得五十年国庆,到处张灯结彩,看电视直播,虽然庆典远在首都北京,我们也看得热泪盈眶;千禧年总觉得日子会有所不同,结果平平淡淡过来了,跟以往没什么区别;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举国上下一片欢腾;02年中国男足冲进世界杯;03年人心惶惶的非典;04年雅典奥运会…每一年的大事都是书中的背景,经历过这一切的我,如今再去回忆,觉得特别…该找个什么词来形容我的心境呢?只记得当时看得心情澎湃,满满的都是成长回忆。

吸引我的还有剧情,方茴和陈寻的爱情,乔然对方茴的喜欢,赵烨喜欢林嘉茉,林嘉茉喜欢苏凯,还有他们几个人的友情,当年刻在树上的名字和大家永远在一起的字还清晰可鉴,但是时过境迁,大家在各自的生活轨道上穿梭,变化巨大,一句"我们回不去了",让我热泪盈眶,这就是生活。时光不能重来,但我可以回忆。尤其看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更让人觉得揪心。高中三年,顶着早恋的帽子,老师家长都反对,却偷偷摸摸交往了三年。为了考进同一所大学,陈寻放弃了物理最后一道大题。最后终于进了同一所大学,不到一年,这份爱情却在大学校园里分飞湮灭。方茴的细腻敏感多愁,陈寻的帅气阳光多才,注定了他们不能遵守当年在一起的诺言。陈寻很快有了新欢,方茴则困在感情里不能自已。为了逃避,方茴去了澳洲留学。在无比艰苦的日子里,方茴咬牙坚持过来了。原以为时光是疗伤的最好良药,但再次回到北京,方茴还是忘不了陈寻。陈寻也恢复了单身,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再次见面时已是07年。书中没有讲述他们见面后的事,任由读者想象吧。我想他们应该在一起了,像王子公主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青春年少,谁还没个喜欢的人?不管暗恋,明恋,那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去挥霍。一晃,80后的我们进入而立之年了,当年的那些往事随风而去,就让这部《匆匆那年》带我们再次回忆自己的青春吧。

读《匆匆》有感1000字4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很多很多说法,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里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读《匆匆》有感1000字5

稍纵即逝、白驹过隙、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着一个个成语,一句句古诗,我们心中涌动着一种感觉,那是对时光飞逝的惋惜,那是对逝去光阴的留恋啊!朱自清就用震撼人心的文字将这些感叹汇集在了《匆匆》里。

想要在这“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留下些“游丝样的痕迹”的朱自清发出连连追问,使我不由得思考,在我们有生之年,如何才能让自己活得有意义,有价值,不用落得“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又将赤裸裸地回去”?而怎样的人生才不虚度光阴? 只有无私奉献,默默服务他人而不求回报的人,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有价值,也只有如此的人生才不虚度光阴。这是老师启示我的。 有谁愿意将自己的大好前程,美好青春浪费在三尺讲台上?有谁愿意在他人休息时间还要为一群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孩子监督学习?

有谁愿意在寒冷的冬天拿着冰冷僵硬的粉笔写板书?只有老师。老师是蜡烛,让无情的火燃烧自己,让温暖的光照亮他人;是杜鹃,毕生不辞辛苦的歌唱,宁愿啼破喉咙,也要让美妙的歌声传遍四方;是绿叶,躬着背,让红花踩着在自己身上接受人们的啧啧赞叹,自己却流着汗,默默无闻,等待化为泥土,用自己的营养滋润花朵;更是粉笔,用自己的身躯写下优美的诗句,画下美丽的画卷,然后变成细小的尘埃掉落在地······不仅仅是老师,从古到今,有无数人为社会做着贡献,奉献着自己的人生时光,有一生为中国航天事业奋斗的叶培建;有为祖国文学做出杰出贡献,并以笔为武器保家卫国的鲁迅;也有“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雷锋。有为国为民洒尽一腔热血的志士;有为我们维护秩序的警察;更有保护环境整洁的清洁工! 反之,有的人一生尽干些损人利己的事儿,为金钱、利益、地位、权势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丧尽天良,却往往外表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内心却不堪入目,每天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如果我是时间老人,我一定给予无私奉献、堂堂正正的人们充裕的时间,而卑鄙无耻、佛口蛇心、持强凌弱的人一点都不剩! 时间确实是一去不复返的,人的生命确实是有限的。雷锋说过:“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只有无私奉献的人的人生才会让我们牢记在心,而一生碌碌无为的人的人生则如烟消云散般不复存在,时间被这等人占用简直是浪费!

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为人民服务!

读《匆匆》有感1000字6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好多好多说法,但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中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是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知道死去后的体验,但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但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但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但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但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知道: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但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但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读《匆匆》有感1000字7

读完《匆匆》中朱自清对时光的叹息时,我不禁有些品悟,但又有些茫然。没有开始,没有尽头,没有长短,没有界线,豁然感到时间,原来是这么浩瀚无边。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即使今天不做,也可以明天做呀,那有什么关系。如果你真这么想,那就错上加错了。其错之一:“你明明可以在今天完成某件事,为什么要放到明天去做呢?为什么不能在今天完成呢?就让这24小时白白溜走吗?”其错之二:“在浪费时间的同时,你也浪费了你的宝贵生命。”真到了明天,明天就变成了今天,此后,就有无穷多的明天。有此说来,当初你树立下的雄心壮志、伟大抱负,到底何时才能真正实现呢?

莎士比亚曾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要我说:“抛弃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一旦被今天抛弃了的人,他便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如果不及时除草、灭虫,哪会有日后金秋时节时的丰收硕果?医生救人,如果不及时医治,哪会有日后人们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打扫卫生,如果不及时清洁,那有日后城市的优美环境?学生读书,如果不认真学好知识,哪有日后考完试后的金榜题名?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二十字,哪一字不是我们的先辈历经千曲百折之后,所得的时间体验结晶啊!古人正是明白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真理,才有了“悬梁刺股”“凿壁偷光”的千古勤学佳话。而我们正处在一个有着优越条件的社会中,不是更应该珍惜身边的每分每秒吗?

“伟人的传世发明往往建立在珍惜时间的基础上。”对此,我深信不疑。居里夫人:为了提炼出‘镭’这种微量元素,常常是熬夜研究,挤出时间去做科学实验;爱迪生:为了发明电灯,常常是饿了拿块面包一啃,渴了那被凉水一喝。就为了挤出时间做实验啊!由上述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伟人的传世发明,大多是用“时间”做自己登上科学殿堂的铺路石,最后达到其大门口。

比之时间长河,人的一生是那样短暂,然而,就在这流星般的一瞬,有的人如日月生辉,光焰回射;有的人却浑浑噩噩,默默沉沦。珍惜时间,要从今天做起。因为昨天已经过去,惋惜也无法追回;明天尚未到来,与其坐待,不如奋起;而今天就在眼前,抓住了今天,既可以弥补昨天的不足,又可以提前迎接明天的晨光。如果用一条链环把昨天、今天、明天连接起来,那么,今天就是其中心环节。我们要珍惜每一个“今天”,尽量压缩生活中每一分的“时间开支”,每当翻开日历的时候,要意识到不能让崭新的这一页成为空白。在生活中,惟有“今天”正在我们手中,真正属于自己!

读《匆匆》有感1000字8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伴随着一句一句优美的语句,我们走进了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文章——《匆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文本人对时光飞逝的无奈。作者在文章中写出了时间的匆匆,让我们大家都觉察到时间去的非常急忙,想伸出手去遮挽时间时,时间又顽皮地从我们遮挽着的手边溜去了。这真是应了那句话:“逝水不会有重归,时间不会有重返。”

作者朱自清是一名伟大的作家,连他自己都感到时光流逝得快,自己还没等为国家做出贡献,时间就已经溜走了八千多日。再回想一下我,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千多日了,可从未体会过时光的飞逝。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放学因为父母都有事情,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还有数学每一天都要练习的十道计算题还没有写。哎,今天就别写了吧,反正老师都不检查!我懒惰地想着。于是第二天早晨,数学老师偏偏要检查昨晚的十道计算题,我被数学老师抓住了,一下补了五遍。哎,想一想都觉得不应该啊!从那一天起,我就经常用“今日事,今日毕”这句话来激励自己,时刻鞭策我永远进步!

再回想一下我低年级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大好光阴,放学一回到家做完作业,也不帮家长做家务活儿,也不下楼锻炼身体,就一屁股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兴味盎然地看电视。那时候的我,却万万没有想到——时光,就是在这一点一滴中飞速地流逝了。后来我上了高年级,慢慢地懂得了珍惜时间。放学回家做完作业,我都会挑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在我读书的过程中,就算时光流逝地那样快那又怎样?我是在时间流逝中获得的新的知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同学们,我们从今天开始要做一个格外懂得珍惜时光的好学生,要把宝贵的时间利用在好的方面上,这样,流逝了的时间也有意义,更有价值。

当我们在发呆的时候,日子会从我们的眼前飘过;当我们在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会从键盘上踩过;当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会从屏幕上走过。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地思考思考,我们的一生中能有多少个美好的时光呢?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将会一去不复返。从今日起,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利用时间,好好地珍惜时间,不要让我们的大好光阴一点一点地从我们的生活中流失。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读《匆匆》有感1000字9

我在一个晚上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它给了我无比的震撼。写下一篇匆匆读后感,以励他人。

我掩卷沉思:时间从来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间流逝了。你无法使时间停留,但我们要懂得珍惜它,一旦失去了,就永远不能回来了。

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当我们在死之前回忆起一生所做的事时,我们不应该感到惭愧。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我对自己说。可是当初,我从来就没有这种想法。

小时候,我是多么无忧无虑,日子过得是多么悠闲,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紧张”。我自小就认为:时间多得很,今天没做完的事明天可以做。我从来就不为时间、生命感到紧张、忙碌。

国庆七天的长假,让我盼了很久很久,中学的紧张生活使我的脑神经没有松弛的一刻,我经常回忆起从前无忧无虑的我。七天长假使我那紧张的脑神经放得松松的。第一天,我就在家看电视,看了好多好多,包括新闻、卡通。时间在电视机的屏幕中溜走了,我全然不知。我只是想:时间多着呢!看一会儿电视有什么关系!于是,在自我安慰中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我都在自我安慰中沉醉了,沉迷了。我白天去玩,玩得尽兴而归,我根本不知道,不懂:当我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跑过;当我玩乐的时候,时间从那笑声中走过;当我睡觉的时候,时间从枕头上溜过……

爸爸妈妈的催促声,使我蓦然清醒:时间只有两天了!从此,我便每时每刻埋头苦干,我为自己的无知,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一天,妈妈忽然对我说:“年轻多好啊!”刹那间,我发现了妈妈浓妆下难以掩饰的细碎的皱纹,我一阵惊悸!我骤然明白了许多。

时间,我向你索取,可我却用在了吃喝玩乐上。我认清了以前的自己:幼稚、真正的幼稚!无知、十足的无知!我开始明白,开始相信,时间不会对你宽容的,它会给你压力、紧张。不珍惜时间的人,永远生活在死神的手掌里。春夏秋冬,一年就在这声声的“唉”声中度过了。时间在手指中流过,想抓住它,可是,时间又在你捉赶它的时候走了。

时间悄然无声地走了,我曾经看过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说的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

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该珍惜时间,不碌碌无为。最后,我还想说:“珍惜时间吧!因为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读《匆匆》有感1000字10

还记得么?还记得我们曾经悄悄喜欢的那个人吗?那个让我们怦然心动,放在心里暖暖的哪个人。

看小说,《匆匆那年》里面说的很多事,自己也都有所感触。初中,高中,我们那暖暖青春。

其实我更喜欢这个小说叫《葱葱那年》,那见证了我们郁郁葱葱的时代。

初中,那时的手机不普遍,我们之间所有能联系的就是写信。我们会买很多信纸,明星的,卡通的,小碎花的,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直到现在日记本里我还收藏着几张。

现在的我们,手机普遍了,各种型号,各式各样,iphone,小米,接踵而至,可我们之间的联系呢,淡了,像是那信纸上的香味,不仔细闻恐怕快闻不到了。

而我们那小小时代还记得么?我们那暖暖的青春,浅浅的喜欢~~~

多么怀念啊!

我们为着某个男生某个女生悄然心动,暗流的情愫,羞红的脸颊,不经意的在人群中寻找那摸身影,现在想起来那纯纯的感情,还会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抽一下,又一下。

那时的我们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简单的想法。那时的我们不说爱,爱太沉重,让我们不堪承受。我们只说喜欢,就连喜欢也是那么偷偷摸摸,怕被人知道。如果不小心被好友猜到,你是不是喜欢XX?那是天塌下来的紧张。而那时的我们,成天对着试卷和考试的孩子们,当知道XX喜欢OO时,都会觉得那是件很大的事。所以那时的我们只会放在心里不被人发现的角落,趁别人不注意,拿出来陶醉一番,再收好。

不像现在的小孩子,老公老婆的叫着,有几个能到最后成为真的老公老婆。教室里就拥抱接吻,而有几个能一直拥抱着到老。想想那时的我们多么纯洁啊,跟纯净水似地。

现在的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我爱你”“你爱我么?”说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不信了,慢慢就演变成“我真的爱你”“你真的爱我么?”“你真的永远爱我么?”

那时的我们最受女生欢迎的男生就是学校篮球队的,那还记得么?那个在实验被学校女生称为少女杀手的ST。还有他们那个自称专门杀少女杀手的杀手的班主任。那时的我们犯着花痴,流着口水在操场边看球赛,不知道看的是球赛还是球队里的那些人。呵呵······

我们那时的青春,写出来,也会是一部小说,一个个故事,或温暖,或凄凉

真想再从我们的葱葱时代再上一遍,再去偷偷的喜欢着一个人,偷偷的,偷偷的

那时的你曾经喜欢过谁么?那后来的后来在一起了么?后来的后来你们还会记得彼此么?还联系么?后来的后来想起来心里的某个角落会不会暖暖的呢?抽一下,又一下

不管我喜欢过的你记不记得,我还记得,在那个时代我偷偷喜欢过的你,在我们情窦初开的时候,有你在

在这个多雨的季节,怀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突然好想念在学校的年代,回忆起来嘴角会不自觉的勾起,暖暖暖暖的。

读《匆匆》有感1000字11

匆匆那年话青春,依稀少年笑树林。

雨打晓棠空嘉茉,洋流方茴黯尘寻。

如去如来如岁月,观香观音观冰心。

谁念碧海烟桥处,一袭红裙似旧人?

近一段时间,看了两本九夜茴的青春小说。一本是《初恋爱》,一本是《匆匆那年》。

必须说,九夜茴是青春文学的高手。在她的文字里,你能感受到青春校园情感的纯洁,少年芳华的摇曳多姿。这种年轻的爱情,很简单又有一点青涩和隐晦,说不清道不明,配上她清新、婉丽的文字,很自然让人想到唐代李商隐的爱情诗。(李商隐的诗,精工典雅,绮丽朦胧,感伤哀婉,深情绵邈,和九夜茴文字表现出的特点很有点相似。)当然,小说中不乏现代的小幽默,隽永的佳句,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

另外,《匆匆那年》的结构非常精巧,倒叙插叙等等写作手法作用的非常纯熟,情节安排精准到位,读起来毫无生涩感。这样的笔法,让人想到屠格涅夫的小说,特别是联想到《阿霞》《初恋》两部中篇,忍不住又回翻了下,真的很美。

文中三位女主方茴、林嘉茉、沈晓棠的名字很有意思,均与草木有关。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不知道女一号方茴的身上有没有九夜茴的影子?)学生时代的三位女主均与男主陈寻产生过或明或暗的感情。方茴、沈晓棠是明,林嘉茉是暗。

最开始的高中时代,作者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陈寻和方茴的感情进展(一定要用大量的篇幅写,此时越是泼墨,越是能写出二人感情之浓,越能在后面二人感情破碎之时引发读者共鸣),让人以为两人会在一起。但是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大学时代沈晓棠的出现打破了两人的`情感城堡,最终方茴去了异国他乡的澳洲。峰回路转,陈寻对于方茴深藏心底的隐恋又使得沈陈二人感情破碎。(只因为陈寻为方茴承担怀孕的一句话深深打击了沈晓棠,“雨打晓棠空嘉茉,洋流方茴黯陈寻”,雨打,就是语打呵。)在高中和大学的阶段,林嘉茉对于陈寻的感情处于一条暗线,最终留下的还是一场空(当林嘉茉说梦中的人竟然是陈寻时,真是令人惊奇,原以为她的真爱是苏凯。)

青春总要逝去,人生总会成长。人世间所有有形的一切,都将败给无形的时间。

经历了来来去去,分分合合的陈寻最终还是去找方茴了,九夜茴对两人的名字起的很妙,仔细想想,两人的名字合起来就是“寻回”,就是要寻回这份失落的爱啊。

我们中国人很喜欢大团圆的结局。但是《匆匆那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开放的结尾。

在异国他乡悉尼达令港的璀璨星空下,在烟花散尽的铁桥上,陈寻远远看见了一位穿着红裙的女孩,她是方茴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陈寻和方茴能寻回那失落的爱吗?也许能,也许不能。

不是吗?人生,就是这样,总会有点淡淡的惆怅,但是又存有着如清月般明亮的希望。

读《匆匆》有感1000字12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我们就上六年级了,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真是感叹时间的稍纵即逝。刚开学的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学习了一篇关于时间的散文《匆匆》。散文《匆匆》是作者朱自清感叹时间去的匆匆,抱着惋惜以及对时间的无奈来记叙的。作者在课文中紧紧围绕“匆匆”二字,写出了时光去得匆匆,人们无法挽留,最后得出:我们不能白白走一遭的结论。

学完这篇课文,我也感触很深,是啊,时光去得是如此的匆匆,昨天接着今天,今天接着明天,明天接着后天……我经常听我的外婆说:”乐莹好像没几天前才上幼儿园,现在怎么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啊!“时光飞逝,简直让人无法适应。我们应该去珍惜它,但是有些人并不懂得珍惜,虚度光阴,到了老年时才后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谁都会说,但是真正懂得其中的意思与珍惜时间的人又有多少呢?前一秒与后一秒虽然只有一秒之差,但是前一秒过去就过去了,是不会再回来的了,随着前一秒,后一秒也在逐渐消失,接着又是一秒……,人的一生只有那么多的时间,多一秒都没有,别以为我们的日子还有许多,或许一眨眼,我们的日子就到头了。苹果手机的创始人乔布斯曾经说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活在别人的世界里。”这样看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在我们生命有限的时间里,去为我们的世界做出奉献。就像文中朱自清说的一样:“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使我不禁想到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一生十分珍惜时间,在逝世前几天还在坚持工作,他除了珍惜自己的时间外,还珍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从不迟到,他还为后人留下了许多文学作品,他的名字永远被后人牢牢地记在心中。

记得我曾在《儿童文学》上看到儿童作家汤汤写给她儿子的一篇文章《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分别这件事情》,讲述的是作者与儿子暂时分别后,所引发对时间流逝的感叹。其中“”我想世界之所以安排了‘分别’这件事情,一定是为了我们用力珍惜所有在一起的日子,好好活着,好好地爱。“她的整篇文章流露出母亲对儿子的不舍之情以及对时光、光阴蹉跎的概惜,提醒我们珍惜时间,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学完这篇课文后,我静静地思索着,以前的我也不知道珍惜时间,认为时间还有许多的,不懂得珍惜。可自从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才知道时间一去不复返,过去就过去了,不会再回来了,时间如金子般宝贵,但金子却买不回来一秒钟的时间,时间过去是无法再回头的。

时间匆匆流过,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把握好每一秒,珍惜眼前的时光,让生活变得充实,让生命充盈着意义,就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读《匆匆》有感1000字13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珍惜时间,努力拼搏,只争朝夕!

读《匆匆》有感1000字14

当合上《匆匆那年》下册,看看时间,已是凌晨3:00,我被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曾经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曾经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曾经……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曾经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

我被那帮年轻的情感打动着,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但那纯真的感情如涓涓清泉一直注入心田,唤醒了似沉寂千年的匆匆那年……

正如书中成熟后的方茴所说: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不管那时的爱或者是喜欢最终是否有圆满的结局,16岁的天空就是那样的自尊而敏感,真实而无杂质,就如深山中静静绽放的幽兰,淡而芳香……

那青橄榄的爱恋,因为爱得太用力,所以弄伤了别人也弄累了自己。当方茴问:你喜欢沈晓棠吗?陈寻在电话里回答"是"的时候,一直小心回避和呵护着彼此感情的方茴狠狠疼了一下,我也忍不住终于流泪了,简简单单的一个音节,宣判了她青涩爱情的死刑,尽管她仍爱着。尽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爱着一个人时,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说,陈寻没错,只是不再爱了,或者说方茴付出的感情太沉重了,给予的太彻底了,让年轻的陈寻难以承载,不是不爱,只是稚嫩而单薄的爱一时迷失了方向。

那时的感情是永远唯一而高尚的,也曾给予他们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所以方茴细心储藏着所有美好与憧憬,也梦想着天老地荒!而到最终陈寻不爱了,那一切的曾经如童话般的美好最终成为利刃鸠毒,腐蚀着她的心,催毁了一切,连同过去一起灰飞烟灭时,她仍绝望而无助的观望和守候,努力的爱着。最终深深的伤了自己也疼了别人。

他们五个人仍小心翼翼但绝对真实而坦诚的维护着只属于那时才能呈现的感情世界,即使受伤也是那么的纯凈,纯凈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呼吸……

最终作者给了我一个把眼泪擦干把心放松的结局,当匆匆那年走过,总有一点事是想忘都忘不掉的。

扪心自问:16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那时同学少年的名字还能一字不差地念出来吗?

有喜欢的人吗?

和那人现在还有联系吗?

是否还在一个城市?

交往过么?

分手了么?

因为太小所以喜欢得太短暂?还是因为根本不懂爱而无意伤害?

当初牵着的手如今握紧了谁?

偶而还会想念么?

偷偷发过誓么?

实现了么?

还是……已经全部忘了?

对于青春……释然了吗?

读《匆匆》有感1000字15

当合上《匆匆那年》下册,看看时间,已是凌晨3:00,我被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以前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以前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以前……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以前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

我被那帮年轻的情感打动着,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但那纯真的感情如涓涓清泉一向注入心田,唤醒了似沉寂千年的匆匆那年……

正如书中成熟后的方茴所说: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能够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不管那时的爱或者是喜欢最终是否有圆满的结局,16岁的天空就是那样的自尊而敏感,真实而无杂质,就如深山中静静绽放的幽兰,淡而芳香……

那青橄榄的爱恋,因为爱得太用力,所以弄伤了别人也弄累了自己。当方茴问:你喜欢沈晓棠吗?陈寻在电话里回答“是”的时候,一向留意回避和呵护着彼此感情的方茴狠狠疼了一下,我也忍不住最后流泪了,简简单单的一个音节,宣判了她青涩感情的死刑,尽管她仍爱着。尽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爱着一个人时,他务必爱你!是的,没有!所以说,陈寻没错,只是不再爱了,或者说方茴付出的感情太沉重了,给予的太彻底了,让年轻的陈寻难以承载,不是不爱,只是稚嫩而单薄的爱一时迷失了方向。

那时的感情是永远唯一而高尚的,也曾给予他们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所以方茴细心储藏着所有完美与憧憬,也梦想着天老地荒!而到最终陈寻不爱了,那一切的以前如童话般的完美最终成为利刃鸠毒,腐蚀着她的心,催毁了一切,连同过去一齐灰飞烟灭时,她仍绝望而无助的观望和守候,努力的爱着。最终深深的伤了自己也疼了别人。

他们五个人仍留意翼翼但绝对真实而坦诚的维护着只属于那时才能呈现的感情世界,即使受伤也是那么的纯凈,纯凈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呼吸……

最终作者给了我一个把眼泪擦干把心放松的结局,当匆匆那年走过,总有一点事是想忘都忘不掉的。

扪心自问:16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那时同学少年的名字还能一字不差地念出来吗?

有喜欢的人吗?

和那人此刻还有联系吗?

是否还在一个城市?

交往过么?

分手了么?

因为太小所以喜欢得太短暂?还是因为根本不懂爱而无意伤害?

当初牵着的手如今握紧了谁?

偶而还会想念么?

偷偷发过誓么?

实现了么?

还是……已经全部忘了?

对于青春……释然了吗?

一、内容简介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时间简史》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起始点——宇宙大爆炸起点。宇宙是不断膨胀着的,它在最初应该收缩为一点,这一时刻被称为宇宙大爆炸时刻。宇宙在这一点的密度无穷大,这一点即为数学上所称的奇点。

2.时间终结——黑洞。恒星由于引力作用会不断收缩,会形成一个“黑洞”。黑洞表面引力很强,时间会在此终止。

3.上帝是如何启动宇宙的?——宇宙的起源和命运。一种是以人择原理来解释的叫做紊乱边界条件的宇宙起源;另一种解释称为“暴涨模型”,它认为宇宙在开始的一瞬间是以加速度膨胀,在远小于1秒的时间里宇宙的半径增大了100万亿亿亿倍。

4.物理学的统一——终极理论。人类在寻求建立一个适用于宇宙中每一事件的、完整的、协调的统一理论,在这理论中不需要选取特定的常数去符合事实。

-------------------------------------------------------------------------------------------------

二、作者简介

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 Hawking,1942年—2018年),英国理论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曾任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

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从小就立志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在牛津大学完成物理学学位课程后,他转而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在此期间,他患上了严重的肌肉萎缩性疾病,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但他仍然继续醉心研究,先后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震惊了整个自然科学界,被推崇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4年,霍金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最年轻的会员。

-------------------------------------------------------------------------------------------------

三、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向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能够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但是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到达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必须难度的,如果你没有必须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好处,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状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潜力与抽象分析潜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先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向持续膨胀,直到此刻,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齐,构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那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适宜,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但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能够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明白,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但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向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向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此刻大部分人都已能理解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但是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关于时间的相对性我还是无法理解,霍金紧之后就介绍了黑洞。我本以为我对黑洞是相当了解的,因为我经常能在科普节目中看到关于黑洞的解释。黑洞是恒星老化后坍缩构成的。恒星靠内部氢原子的聚变产生能量,释放光和热,太阳就是这样。在内部原料用完后,就会发生坍缩,即向一点收缩。当这一点十分十分小时,它的密度就会趋向于无穷大,同时它的引力也会变成无限大。由于引力很大,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从它那儿逃逸出来,那里面也包括光。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那个东西的光进入人眼。此刻那儿不会有光发射出来,所以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看到黑洞的,但能够根据可见星体的运动规律来推测。本来我以为这并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不见就看不见呗。但霍金教授补充了一句,那里是时间的终点,类似于奇点。

我想在这个年龄的大部分青年都思考过宇宙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过去的就过去了么,未来又在哪里,命运是否早已决定好了之类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因想不出来而无限伤感。确实如此,当你发现你根本不明白你所存在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你到底为何而存在,心中肯定会有一丝落寞甚至悲哀。过去我会刻意去逃避这些问题,想得太多或许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看新闻,也会发现一些人因为这些问题而精神出现问题。我选取看这本书,就是想解决萦绕于心中头的疑惑。但这本书只是说了一些猜想和让人费解的理论。此刻,我能够稍微理解那些相信上帝或其它宗教的人,毕竟,心中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的生活失去方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我只期望有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让我来相信。我是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谁也没办法证明。尽管我能够确信上帝佛祖什么的都是扯淡,我也不会迷信和神有关的活动。因为我在心中已不明白把那些个神啊仙啊骂了多少回,但此刻仍活的好好的,那些个神仙连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人都治不了么在某种程度上,我把自己归结为一个宿命论者。因为这个世上巧合总是太多,比如我的存在就很奇妙。试想宇宙中有多少分子原子,偏偏就有那么必须数量的原子组成了我。话虽这样讲,但我也不会拿命运当借口,很多失败的人总把原因归结于命运。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样可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命运,不到最后一刻,答案都不会揭晓。暂时失败的人,也不代表就必须不能成功。很多人都会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有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的,他们的出生难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么你或许能够说人们能够透过后天的努力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你要奋斗的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呢,答不上来了吧。

-------------------------------------------------------------------------------------------------

四、时间简史读后感56篇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创作的科普著作,首次出版于1988年。

全书共十二章,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篇1:时间简史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篇2:时间简史读后感800字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

——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篇3: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霍金: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题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4:时间简史读后感1500字

读完《时间简史》,我颇有感触。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样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构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那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能够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此刻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务必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之后,才明白这就应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好处。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明白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证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状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期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状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79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十分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译者尽量持续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十分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务必依靠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务必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忙能够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一天他务必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构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貌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

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篇5: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

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

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篇6:时间简史读后感5000字

几百年前,物理学的大当家是牛顿。牛顿很了不起,建立了经典力学,创立了微积分,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之后爱因斯坦站了出来,用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使自己在历史上扬名立万, 称雄一时。时代发展到今天,又出来了一个霍金,以他的大统一理论为旗帜,在这个可爱的地球上到处招兵买马,壮大力量,势头愈来愈旺,触角越伸越远,很有点一统江湖的味道。

可以说,《时间简史》是霍金问鼎“武林盟主”最大的资本。它图文并茂,用精辟语言叙说了物理学最前沿的成果,有着十足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它能荣登伦敦《星期日时报》畅销书榜达237周之久,也正因为这样,物理界传言,学物理的人不读它,就不是在学物理,由此可见《时间简史》是如何厉害了。

怀着一颗敬仰之心,花了不小的力气,抱着不求甚解的态度,终于拜读了这一本拳头著作。

在这里我得老老实实地承认,我并没有能够学到《简史》中多少纯理论的知识。但我毕竟不是双手空空,毫无所获。虽然我只能是管中窥豹,却也能领略到书中所描述的那般浩瀚奇妙,生发出来自于物理的那般璀璨辉煌的成就的喜悦。书山有路,在这条路上,霍金老前辈引导着我去采撷物理的奇趣,去欣赏宇宙的异彩,去感慨造物主(未必有)的能工巧手,去获取有所收获的喜悦。而我怀着一颗怦然跳动的心,去接受,去思考,去怀疑,去批判,去充实自我。学海无涯并不一定要以苦为舟,能寻得学习之乐,进而享受这种乐趣,以乐助学,这是老前辈用他的生花妙笔,用他的神奇思想明明白白证实了的,并使我切实体会到了的。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一切尽在阅读中,一切又尽在不言中。

在这里,我想说的,我所说的,是《时间简史》给我的启迪:关于理论,关于追求。

小的时候,抬头仰望天空,但见茫茫苍穹,无边无际,浩瀚缥缈,再一想,宇宙是个什么样子? 就有点儿头疼了,胀了,于是自我就渺小了,就自惭了,于是,就有了人生的感慨,只觉得个人真是太过于弱小无助,人生太过于虚晃渺茫,没有生存的价值与意义,于是心中难免几许萧凉与低沉。可是,正因为喜欢“杞人忧天”,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考虑些没法解决的却又是这个宇宙最基本的问题,想不通了还要想,使得小时的我萌发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发现我自己——的志向。我只知道,人活着,如果连自己究竟为何物,生我养我的宇宙究竟为何都不认识,是很可悲很可怜的。人,应当将毕生精力用于理想的实现, 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人生。这也许是小小的我生发的鸿鹄之志吧!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我只是将这种冲动深埋于内心,而并没有付出实质性的努力。到今天,这种面貌才得以真正全面的改变。特别是阅读了《时间简史》之后,才系统地将当前物理学前沿的风华原貌欣赏了一番。这其间,有着不同于以前那种零零碎碎接受知识片断的全新感觉,这其后,给人的是知识系统全方位的提升,思维的质的飞跃。

都说情人的眼里出西施,尽管眼前的并非是一笑倾人倾,再笑倾人国的西施,而相反,倒有点类同于效颦的东施。同一事务看法不尽相同,有时往往是截然相反! 物理界的现状也是这样,大家大师们比比皆是,各执一词,开山创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这有点盲人摸象的味道,可能大家都对了一点,却又不是全对。而每个人又喜欢点坚持己见,于是唧唧喳喳,哄闹一堂。

事物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理由。简言之,存在即是理由。就像奇点,虽然它不可测,很奇怪,但它是我们这个宇宙的起源,万事万物的根本来源,是它生发出演变成现在的宇宙,现在的你我,一切的一切。我们不能够真正地认识奇点,因为一切物理定律在此起不到任何作用,于是我们对于奇点只能是束手无策,就算我们再怎么聪明也是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将其称为奇点,也就是给它冠个名而已,此外就只能证实它的存在了。然而奇点为何会存在? 难道就只因为要保证我们这些智慧生物的存在? 这是人类目前唯一能说出的不是理由的理由,其间无可奈何的味道之外,不乏有着几分耍无赖的意思。还有,奇点的特性? 形状? 等等,人类的水平已经是无用武之地了,黔驴毕竟有技穷的时候!

我们先确定奇点为某一确定的点,我们知道它的一些特点:密度无限大,质量无限大,能量无限大,而占的体积却无限小,至于其他则一无所知,全然不晓。既然如此,撇开奇点于一旁,请问奇点之外是什么? 是真空? 可是真空中也有场的存在。如果真是这样,宇宙就不是起源于大爆炸! 是无物质和能量存在的“虚空”? 那么这个集宇宙之能量与物质于一身的奇点又来自于哪里? 它不会是“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吧。就假设如此,没有理由说它保持奇点这个态只在一瞬间,就假如它处于这个态有比较长的时间吧,那么它在这一段时间内应该一直都是“安居乐业”,遵规守矩,那它就没有理由毫无征兆地有了一个质的改变,开始大爆炸,去散射物质和能量。我想,能够解释这一点的是,宇宙本就可以随意地伸缩,就比作是一个球体,其半径可大可小,而包围于其外的则是一片虚无。认定的球体(并不真的就是真实的宇宙模型)在虚无的包围中随意行驶它的“主权”,按其自己的意思去演化、发展。上帝的第一推动,也许就是来源于宇宙本身的自我。

一般以为奇点处的宇宙与其他时刻的宇宙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奇点的确与众不同的缘故。于是通常所说的宇宙大爆炸,可以认为是奇点处的那个非同一般的宇宙向普通的宇宙质变。既然如此,如上的假设,同是一个球的存在,又为何在其变化的过程中会有状态的突变? 殊知其外的虚无是不能对其有所影响的! 在无外界的影响下自发的突变,这是难以理解的。我们简单的这样想象,一个人,譬如你我,从婴儿开始,走向成年、壮年,步入老年,并最终灰飞烟灭,这是一系列量变的过程。再从下一个轮回的开始,到“凝聚”成受精卵,这一过程就只能是质变的范畴了。虽然这是显而易见的极其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未必能够将其间的奥秘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理,宇宙在奇点前后,可以看做是面貌不同但本质相同的。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既知其然,而未必知其所以然。

如上所说,我们已经默认宇宙不是唯一的。以奇点为界,它可以分为很多个不同的宇宙。要说明的是,选择以奇点为分界点,是因为奇点还是能够过渡物质与能量的,只是其前其后的物质与能量已经是“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了。比如说,假如你在奇点之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经过奇点的洗礼,你就将“脱胎换骨”,你的身体将被撕裂得四分五裂,化为最基本的物质与能量,你的思想更是不能运作。你先前所有的一切基元,还原为宇宙的尘埃,“随风而流”去了。奇点的这个特性,就如一台功率无限的粉碎机,碾碎一切的一切。我们不知道宇宙为何会有如此恐怖的机器,但我们大可不必为之大惊小怪。宇宙的魅力就是它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神奇而难以理解的朦胧画卷。在宇宙这天然大物面前,人类只有谦卑地学习,再多那么一点点,就是探索了。

承上,我们认为宇宙的“自我管理”能力是很强的,这个我们应该放心。就像原子,那么小,而所含的能量又是那么惊人! 而这个浩瀚无穷的宇宙不知包容了多少这样的原子。不止于此,还有多少人类没有认识的能量呀! 宇宙的自我演化,就是在展示它那能“随心所欲”改变的超强实力。于是,我们就可以接受奇点的存在了, 虽然它很特殊,很“变态”,但宇宙还是能够接纳它的,而谁又能否定,奇点还是宇宙之间不可或缺的呢?

至此,我们认为,奇点只不过是两个貌合神离的宇宙的一个转变阶段。宇宙正是按着自己的意愿,依靠其拥有的强大的神秘力量,在周而复始(周期未必相同)地演化着。从前一个奇点出发,敲响时间之钟,宇宙球的半径越来越大,其间伴随着物质与能量的一系列“动作”,就这样,到了某一态之后,宇宙不愿意再变大了(自有它物理上的原因),于是它掉转矛头,开始自我收缩,半径慢慢地变小,最终又汇聚成一个全新的奇点,此时此刻,宇宙之钟没有了能量(被奇点吸干),停止了它的运作。这,即是一个宇宙轮回。

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宇宙轮回的时间并不相同,经历的足迹也并不相同。因为宇宙并不是真的那么规规矩矩,它不喜欢生搬硬套,而灵动活泼则是它的所好。于是,千奇百态的宇宙相继诞生,此灭彼生,源源不断,无终无尽!

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证实我的猜想。因为我们被前后两个奇点完完全全地封闭了。我们只能寄居于我们这个宇宙,而不能生存于其他的宇宙! 想想看,毕竟奇点是毫不留情地扼杀一切生灵的。如果下一个宇宙还能产生智慧生物的话,那已非你我的生物只会跟你我一样的迷惑,他们也许想法很多,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我认为人类的前景是不容乐观、黯然无光的,我们没有必要好好去活。短暂的人类岁月,连走出太阳系都难,更别说是与宇宙抗衡到最后了,即使能够,人类最终还是要惨死在奇点的魔手之中。这样的话,人类的自生自灭,转世轮回,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恰恰相反,在这个满目疮痍创伤遍布的地球上,人类还是活得那么有滋有味,悠哉乐哉的,这没什么,只因为人活着还是有点渴望与希冀的,人类的生存还是有它的理由的。这已非此处所说的主题,暂且避开不谈。

基于人类的意志,假定一个宇宙轮回从时间的起点开始,时间之箭缓缓而有节奏地前行,最终结束于时间的末端(这些都以奇点为界)。同时,我们把宇宙登台唱戏的场所称为空间。三维的空间加上一维的时间,四维的时空即是我们现在的一切,宇宙的根本。

到目前为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被广为认同。既然说是相对,那么就应该有一个对比的基准。时间的基准是什么? 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以奇点为准的时间———奇点时间了。以一个奇点为起点,按下按钮,开始计时,而这时间就如人们可以想象的,是那样平稳而均匀! 伴随着奇点时间,万事万物“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在广袤的空间里施展着自己的“抱负”。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宇宙的总时间(即每个奇点时间之和)是无限的。它起源于无穷古老的过去,也将永远地走向未来。它有着沧桑的面容,坚定着信念的执著。它宛如一位和蔼的老人,面露微笑地看着他的一代一代的子民,眼神中却又满是期望:多么希望有人了解自己与这个宇宙!

再来说说空间。每一个宇宙轮回的奇点是不尽相同的,但对于其自身是确定的。不过,即是如此,我们也不能由此确定一个唯一的坐标空间来描述宇宙的。比如坐标的方向就可以任意选取。但对于每一个轮回宇宙,在每一个奇点时间,其间的事物是一清二楚地位于那一点的,虽然对于每一个观察者来说它的方位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时刻,物件有它的绝对位置,只是因为人的观察角度的差异,而感觉到的不同而已。

那么空间是否是无限延伸的? 也就是宇宙的外面——虚无——是否也可由空间来描述? 首先要肯定的是,空间只是人类用来套宇宙的一张网,去描述它、形容它,进而接受它、利用它。于是,推而广之,将空间的范围扩大,穿过宇宙的边缘,进入无边无际的虚无,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物质,没有能量,没有所有的一切。不过,这个虚无的世界却能接受宇宙的“入侵”与“胡作非为”。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其实宇宙与虚无本为一体,只是物质与能量被宇宙“吸干”,只剩下一张干瘪瘪的“皮”。而这张皮包容着可爱的宇宙! 于是可以说,宇宙是以无限可伸的虚无为基准坐标的,在没有物质与能量的地方,就是一片汪洋的虚无,而物质与能量汇集的地方,则就是所谓的宇宙了。

还有一个问题颇有意思,即万有引力的本质是什么? 细想一想,本来好端端的,你我身处异端,却彼此“藕断丝连,你拉我扯”。通常认为宇宙的物质会产生自己的场,去 “联系”其他的物质。可是即使如此,还是不能完全地解释引力的产生呀。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先做个假设,即假设虚无的坐标空间是很“脆弱”的,具有“不能承受之轻”(虽然如此假设,但其永远不会被压垮)的特点。于是,当一个物质球(就是一团物质,只是简单地设想为一个球形罢了)在某一时刻到了某一坐标时,由于它的冲量的缘故,这个坐标点会在瞬间被物质球压扁,显示出来就是在坐标平面有一处凹了下去(而这个选择的坐标平面是垂直于物质球飞来的方向),而凹下去的程度与物质球来临的能量有关。但是这个坐标点不肯独自承受“伤害”,于是它将“伤害”沿着坐标平面均匀地散发。此时,我们取一直线,其始于这个坐标点,沿着坐标平面的某一方向,由于“伤害”的传播,这条直线就会像波浪线一样向远处传播(就像你用手去抖动一根绳子一样)直到碰上了另外一个物质球,这时,传导的波动与运动的物质球就会发生关系,另外一个物质球在凹陷的波线中就会向波动来临的方向发生细微的弯曲。由于空间遍布着这种波动,微分向积分的转换,细微的弯曲就会积累成宏观的引力效应。这也就初步地解决了引力的来源了。

同一道理,也能解释微观粒子为何具有波动的特点。

根据简单与和谐理论,任何物质走的路线应该是直线。但是并非如此,微观粒子走的却是弯弯曲曲的道路。这其间原因何在? 微观粒子为什么不选择最简洁省事的直线呢?其实它们也是没有办法,它们也是想走直线的,只是由于虚无坐标的“脆弱”,它们的运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出现了运动的被干扰。于是,在它们运动的时候,某一时间段会有某一方式的波动,而过会儿,它们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种方式。当粒子的量度增大后,由于统计效应的逐渐显著,它们就会明显地偏于某一方式,比如说正弦曲线,余弦曲线等了。

综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宇宙有它特别的奇点,有很多的轮回宇宙,有很多绝对的奇点时间,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虚无坐标空间,以及这种空间的“脆弱”性——这即是我对于这这个宇宙的一个浅显的认识。

一幅五彩缤纷的图景,令人流连忘返;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人苦苦追求;一种追求真理的斗志,启人终生奋斗。《孙子兵法》给用兵者的是计谋战略,《九阴真经》给习武者的是盖世神功,《论语》给少男少女们的是指点迷津,《道德经》给一心修行者的是心灵的洗礼,而《时间简史》给人的则是永远不朽的精神财富,永远不钝的进取之剑。

命运的拘束于轮椅,并没有禁锢住一位伟人的伟大思想。这是一种意志的不屈,一种精神的顽强,一种信念的执著。看过了《阿甘正传》,里面主人公几年不停地奔跑,让我感触极深。人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十载,精彩与掌声不是轻易得来的,其间需要付出多少心血与汗水! 成功的喜悦与理想的实现是多少人终身所求,梦中所见,但单单只青睐那些能为理想付出自己一切的人! 上帝的苹果被牛顿接住,因为他正在沉着思考;相对论的花环罩住爱因斯坦,因为他能矢志不移地坚定自己的信念……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他自己对于不可名状的道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切又变得那么不确定了。但这并不妨碍老子集天地之大乘,修成大德大慧,进而创立道教,宣扬道法精神。皮里的春秋,正因为其散发着诱人的神秘感,才能游人不断,访客不绝。宇宙的内衣,是那么让人猜不透摸不着,思维的翅膀可以在其中任意地遨游,灵感的火花可以在其间肆意地迸发。能不能够成功,就看个人的修为了。勤奋不可少,思考也不可少,但那份心灵的执著与睿智更是不可或缺。天与地的范畴,是那么的静谧,但其实是波澜遍布。学得一份老子的心诚与对天地玄黄的感悟,正是拼搏所必须,正是人生的最终所求。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 无所谓绝对的权威,只有绝对的探索,不屈的人类意志。生活是黑色的,但真理之树常青,追求真理更是可歌可泣。虽然这条路上未必是阳光普照,结果未必是诱人的成就,但拥有那份追求的喜悦与刺激,以及难得的亲身体验与搏击,人生难道还不足够么?

我渴望成功,但并非是痴迷于功名利禄,而是终极真理的发现;但我不等待成功,守株待兔的日子真的是难以迎来再次的幸运。天道酬善也酬勤,我所希望的是,随着时间之箭的前行,能够书写一个简单的人生、完美的人生;我将付出的是,简简单单之我心,一心一意,一步一个脚印,攀登真理的高峰,向理想的神圣殿堂前进!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时间之简史!

篇7:时间简史读后感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篇8: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时间简史》这本书。读过了《时间简史》这本书,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因为我小时候以为宇宙只有太阳系,可《时间简史》时这本书却告诉我宇宙不是只有太阳系,而是好大的,所以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从古代的天文学说到了现代的天文学,也是从宇宙大爆炸说到宇宙为什么会形成黑洞。

《时间简史》这本书说了许多,其中我喜欢《我们的宇宙图像》那一章。读了那一章我知道了人们早在公元前340年就知道了地球是圆的。我还知道1514年哥白尼提出了一个观念,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而地球和其他行星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我读了《时间简史》这本书学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

我看了作者简介:史蒂芬;霍金他出生于伽利略逝世三百周年纪念日。是不是在科学家逝世纪念日当中出生的孩子长大后都会有科学智慧吗?不是的,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认真读书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也要向他学习,以后做个天文学家。

《时间简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学习,以后才有成就。

篇9: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著作。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篇10: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本学期有幸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教研组内集体讨论说要看此书。

翻着这本书,总有一种似懂非懂,一会儿看懂,一会儿不懂的感觉;同时又感觉到一个个精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不忍放下。《简史》从思索宇宙的年轻人演讲到宇宙演化的图像,从牛顿宇宙到相对论,之后讲了弯曲空间、黑洞、大爆炸、虫洞等等理论。一个个理论诞生、发展,一层一层的剖析,然后又被新的理论替代,每一个理论像一个个时代的英雄从弱小到伟大,从成长到衰落。使我们在阅读霍金先生高深思维的同时,也惊叹其优秀的文学逻辑。《简史》的普及版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除了让我们懂得一些基本的知识外,更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这些知识让我们觉得深思给人以启示。如人存原理是指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是因为如果它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人存原理又涉及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霍金先生很精辟的说,许多科学理论也非常符合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其思想是,在任何自我繁殖的有机组织群体中,不同个体的遗传物质和成长存在变异。这些差别意味着,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更能得出有关它们周围世界的正确结论并相就地行为。这些个体就更可能戚并繁衍,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推理能力,这就要我们去寻找完备的统一理论,不会误导我们去得到错误的结论。因此我们以前所认定的牛顿三大理论也有错误,因为牛顿认为时间都是绝对性的,然后爱因斯坦提出来了相对论,他不断的完善他的相对论,从狭义相对论到广义相对论,但我们并不认为广义相对论一定是统一的完美的理论。除此之外,如以太物质,弯曲空间,等效原理,双子生佯谬,膨胀宇宙,黑洞原理,虫洞理论,四维空间,时间与温度的关联等等都给了我知识与心灵的双重冲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

篇11:时间简史读后感

由于暑假里韩老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直都十分热爱数学,而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一定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马上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当爸爸告诉我,他被尊崇为继爱因斯坦以来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时,我着实被吓了一大跳。我掂了掂手里的书,虽然很轻(只有100多页),但我想,里面包含的知识肯定远远超过了这个分量。

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可以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知道,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一定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篇12: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次我读的书是《时间简史》。《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着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史蒂芬·威廉·霍金于1942年1月8日生于牛津,那一天刚好是伽利略逝世三百年。可能因为他出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代,所以小时候对模型特别着迷。他十几岁时不但喜欢做模型飞机和轮船,还和学友制作了很多不同种类的战争游戏,反映出他研究和操控事物的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他攻读博士学位,并在黑洞和宇宙论的研究上获得重大成就。他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ALS),因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这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形象。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当时医生预测他最多活两年,但他至今依然顽强的活着。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我在阅读中学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比如宇宙诞生的过程,以及地球的一些知识。

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人类,才有我们生活的世界。

记得整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再重复一下,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相关的,一个和逆时旅行紧密相关的问题是你能否进行得比光还快,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惊讶。很容易看出,时间旅行意味着超光速旅行,在你旅程的最后阶段做逆时旅行,就能够使你的整个旅行,在你希望的时间内完成,而这样你就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行进!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倒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你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前进,你也就能够逆时旅行。其中一者成立而另一种不成立是不可能的。

无可挑剔的逻辑在字里行间展露锋芒,无死角的思维在史蒂芬的笔下尽情跃动,让人无法相信这本书竟然是由只有三根手指能活动的残疾人霍金教授写出的呢?

没错,作者虽然几乎全身残疾,但在思想和学的领域上,着实是一名伟人!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这样的夜色下,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篇13:时间简史读后感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读后,我有点儿感想: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篇14: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己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后来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通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现在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直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能力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通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通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同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面相互影响,哪怕是非常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6个中间人就可以建立联系,这是通过大量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可以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篇15:时间简史读后感

坚强,是一个伟大的人所必须具有的品质,若想成就一番伟业,就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不怕困难,不怕失败,永远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霍金就是拥有这种精神的人。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赞成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但是,对后半部分却有疑问。我想,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而不是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大爆炸。

我解释为:大宇宙中有很多黑洞的存在,他们是产生大爆炸的种子,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不断的膨胀下去,直到达到了大爆炸的临界点就会产生大宇宙中的大爆炸。产生出和我们一样的小宇宙。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有的就是来自于其它的黑洞大爆炸产生的物质,如星系等等。就是说一个个黑洞不断的产生大爆炸,同时由于物质的聚合不断的产生黑洞。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交流的,霍金的理论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不交流的,这就是霍金的错误所在。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意见,是对《时间简史》认真研读后,出于敬重的质疑。我想会有权威的解释来解释我的疑问让这本书的理论更加权威。

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而今年,我有幸地读到了这一本伟大著作!

书中,霍金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什么是红移、蓝移,什么是类星体,以及许多关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这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敬佩。对一个生活强者的敬佩!

望霍金能继续快乐地生活,而我也会努力,争取成为一名成功的人。

篇16: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茫茫宇宙中,蕴含着神秘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藏在宇宙深处的事物,像磁铁般吸引着人们,激励人们的好奇心。在学校开展的科普书阅读活动中,我有幸读到了《时间简史》这部科学巨著,它是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写的。书中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以及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这些神奇的宇宙奥秘在这本书中有了深入浅出的阐述。读完后,我对神秘的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甚至让我对世俗改变了看法。

一开始,我对科学不感兴趣,对于我来说,地球、宇宙实在太遥远了。可是看完这本书,我对千里之外的宇宙充满了兴趣,神秘莫测的黑洞,宇宙大爆炸,一个个字眼在我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象。这本影响这世界的伟大著作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正确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身边许多神奇的事物。在21世纪,学会用科学的眼光去衡量身边的事物是很重要的,不相信歪理邪说,不迷信。所谓的天经地义,只是人们的盲目服从,并不成定果;所谓的天方夜谭,如今已成了事实,并不再是科幻。

我懂得了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创新是时代发展潮流,只有不断创新,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为“东方不败”。21世纪的青少年,要勇于创新,积极汲取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开拓自己的眼界,不能只钻在书本中一味的学书本上的知识,多动手,多观察,多实践,是自己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得到创新。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人才,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秋雨也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不被已有的思想而束缚,坚持创新,让创新在浩瀚的太空中任意翱翔吧。多读书来充实自己吧,拥有一本好书就是拥有了全部。

篇17:时间简史读后感

所有的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也才知道,我的固有的观念‘如果所有因素都确定了,那么结果一定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原来是一种‘宿命论’。天哪,该怎么办?我本来还坚信人的思维也因为过往环境的确定性而属于定数呢。先姑且不去考虑思想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因为在基于纯物质的理论基础搞清晰前去强迫自己想这个问题,可能无异于思想上的自杀吧。

既然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都随时做好了被推翻的准备,那么,人为定义的一些概念所支持的理论就更不长久了。我深信不疑的数学,也是否有一天被自己的悖论所推翻呢?

我感觉自己已经处于半混乱状态了。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多么精彩或恶心,总有一天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会坍塌成黑洞里的一个极小的点而已。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伸出手来,要去感受一下这周围的空气此刻是否还真实的存在着。而这个‘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也是宇宙永恒的一个组成部分吧。

宇宙啊宇宙,你为何如此的存在呢?他们把宇宙大爆炸那一刻称为奇点,奇点之前就不负责任的不追究了?怎么能这样呢?

人类的目标,仍然是不断去认识和改造自己周围的世界——无论这种认识会带来多么悲观的结果。是否存在有一天,事实终于可怕到再没有人敢于去探索呢?我想一定不会的,要不人类怎么会走到今天——在上帝的关怀下生活不是很温暖的么。

我一想到那些为了科学而放弃生活乐趣的人——他们才真正在推动人类的前进——我就不由得要鄙视自己,同时鄙视了其他象我一样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

当同学把我的书寄过来的时候,虽然少了好些,可是也发现多了几本原本不属于我的书。很让我感兴趣的是有一本侦探小说,可是翻了翻后意味索然,又无意识的拿起了这本《时间简史》。但是拿起来就放不下了。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应该是纯兴趣的选择吧,我仍然热爱科学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好像是大一还是大二吧,不过它的出现并没有转移我们当时打双扣还是电脑游戏的任何注意力。我记得高二的时候看因斯坦传的时候也是抱着浓烈的兴趣在了解那些未知的不能理解的东西的。当然因为高考的原因,这种兴趣很快给中断了。可是为什么进入大学后反而失去了对科学的兴趣呢?这里面当然有个人特性,但是教育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也着实很有问题。

当爱因斯坦在无聊的专利局里花在总结狭义相对论上的时间,被我们的教授们用来考虑做什么了呢?难道当今的科学研究真的就昂贵到那种程度使得连理论物理学家都完全没有施展的空间了?如果有人鄙视我们所有的教授和所谓的专家,我至少不会去谴责这个人。

什么叫做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什么是人道?完美的人道只会让社会退步。必然有些人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但是他们终将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专注于科学的科学家是受我敬重的,即便如霍金这样身形难堪,这难堪也只会在我的敬重中增加震惊而已。

那么夫子提倡的仁德又居于何位呢?想到这里,又想打击一下人为神话了的先古圣贤。都同样是人,为什么先古的就能做到大圣大贤?再更广泛的打击一下那些人为夸张臆想以至于捏造的行为。不论我的思想触动有多大,神,还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那么感情和艺术的地位呢?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里边有些是很崇高甚至伟大的,可是它们毕竟都盘旋在思想体系之内。要通过它们去创新到思想本身的起源以及意义,是不太可能了吧?而这些东西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是必需的。可见我们这个世界为了发展,所需的额外的代价是多么的巨大!

所有的理论,都是总结共性的基础上具有预见性。所以不要在乎理论是否从字面上看起来是否肤浅,更应该注意它是否有效——在此刻或者以后更长一点的时间。

正如书中处处注意处理科学与神学的关系一样,这本书给我带来更多的应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哲学理念上的冲击吧。容我整理一下,让我思想重新有序,才能够再次平和的看待这世界。

有必要补充以下摘录:

迄今为止,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家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至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篇18: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篇19:时间简史读后感

其实初读《时光简史》只是因为它是霍金的著作,只是为了在闲暇之余与朋友之间有一点谈资罢了,不得不说这样的科学著作实在难懂,相比我的张爱玲,三毛,刘墉来说却是枯燥了一些,但它仍深深的吸引了我。将我引向了充满幻想的未来。

说它单调是因为它没有平平仄仄的语调,没有风花雪月的场景,没有催人泪写的辞藻,但他,却拥有极严谨的的探索科学的态度,以一种严谨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蔚蓝的宇宙,神秘的黑洞。爸爸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说我再也看不懂这么深奥的著作,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渐渐的我发现我只能读懂其中一点,而绝大部分仍是懵懵懂懂。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个极平凡的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但他的智慧弥补了先天的不足,轮椅上的他还是可爱的,值得我敬佩的。30岁,他考查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最后以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几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仍出版了《时间简史》,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对于这本书我实在做不出自己的评价,因为,可能在之后的几年,我才能读懂这本书,可是我能感受到这字里行间的一份坚持,一份严谨,甚至一份心酸。

其实更多的我将这本书当作科幻小说来看,书里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时间简史》中,霍金念念不忘的就是大统一理论,这是爱因斯坦未尽的梦想。霍金在本书中坦言,不能用单独的美妙的公式描述和预测宇宙的每一件事情,因为量子理论的测不准原理决定了宇宙是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统一的。在本书中,霍金通过地图模型来说明宇宙的多样性可能需要一组理论来进行描述。

《时间简史》是为想更多了解霍金教授生命及其学说的读者而编的。该书以睿智真挚的私人访谈形式,叙述了霍金教授的生平历程和研究工作,展现了在巨大的理论架构后面真实的人性。该书本来就不是一部寻常的口述历史,而是对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头脑之一的极为感人又迷人的画像和描述。对于非专业读者,本书无疑是他们绞尽脑汁都无法真正理解的,只能当科幻小说看。《霍金讲演录——黑洞、婴儿宇宙及其他》,是由霍金所写文章和演讲稿共13篇结集而成。讨论了虚拟空间、有黑洞引起的婴儿宇宙的诞生以及科学家寻求完全统一理论的努力,并对自由意志、生活价值和人的生存方式及进化原理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读读它吧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

篇20:时间简史读后感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暑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匆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匆匆》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时间。朱先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描绘了时光匆匆流逝的全过程,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读者的心灵。文中一个“溜” 字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时光匆匆飞逝,而“头涔涔”和“泪潸潸”则让读者体会到朱自清对时光流逝之快而手足无措,内心充满无奈。真如晏殊所说“无何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想挽留,有挽留不住。又将“轻烟”、“微风”、“薄雾”比作无声无息过去的日子,更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光阴给人的那种若隐若现、触摸不到的感觉。时间就是一条无声无息的长河,有时喘急,有时静谧,不可触摸。它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总是在我开心的时候飞快地溜过,也经常在我无聊、郁闷时来回渡步。在我聚精会神的做作业时,它总是从我额头顶上豆大的汗珠旁流过;在我欢快的玩耍时,它总是从我有力的步伐中穿过;在我凝望天空发呆时,它又从我凝然的双眼前掠过……奥运会时,人们欢呼雀跃的为奥运会大幕拉开而高兴。比赛如火进行,人们沉浸在兴奋与自豪中。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搜索记忆,评选出自己心中最精彩的比赛时,定睛一看,奥运会已经都在时间流逝中结束。人们都说快乐的时光短暂,果真如此。我凝望春天河塘,微风起,绿波漾,白花飘落,星星点点的坠落于池面,年轻的鱼儿怕羞躲了,绿羽翠鸟轻轻掠过池面,水光倒影,我想:这样迷人的春景,时间也会在此停留吧。但是,我想错了,时间是无情、的公正的,它犹如一把刻刀,老人额头上缕缕皱纹,是它伟大的杰作;少女脸上微微的红晕,是它雕刻出来的;还有那真挚可爱的笑容……很快,就要结束六年的小学生活了,一年级刚入学时的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无所知。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庆幸的是我收获满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所以,我要学会珍惜时光。让时间流过的速度掌握在自己手中。相形慢慢长大、成熟的我不会在让时间跑丢啦!

篇21:时间简史读后感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篇22:时间简史读后感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篇23: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但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2012》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24:时间简史读后感

霍金的《时间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间,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间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我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间也能被感知。时间,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我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可以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不过的话了,可现在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我们从此不再学习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达到想要达到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所以也不知道怎么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相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学习,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我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我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间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间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所以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合适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我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我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希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一定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一定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所以,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我们是不是平面人!当我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特别的注意!

篇25: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本书,第一推从书第一辑的一证。霍金教授遨游到外层空间奇异的空间的领域,对遥远的星系.黑洞........大统一理论。他揭示了当时日益鏰涨的宇宙时间的到溯引起人们不安的的的的的得,那宇宙成丝维空气的一种"没有边境的宇宙理论取代大爆炸理论和上帝,上帝也许曾经是造万物时主要的推动者,也许因为这许许多多的发现从而渐泛围变,从《时间简史》对我们常应语言表达甚于方程的表达对读者是一本里程碑式的佳书。他出于一个对人类是享有杰出质献者之手,这是一本对知识无限追取之之作,是对时空本质之谜不懈的探讨之作。

霍金的一生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的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霍金的贡献是在他二十年之久被鲁加雷斌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则真正是空前的。

宇宙论是一门既古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延续,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不懈的探索则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

这本书中还介绍了牛顿的科学态度: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存在感觉该到非常的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及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蕴含在他的隐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很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位相信所有物质实时,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简介告诉著名的约翰博士的时候,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并大声的说:我要这样反驳他!

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它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最奇异的现象:他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的这些线都想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的量宇宙膨胀的是20世纪最大的智慧革命之一。

科学是一路火苗,点燃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好奇。

科学是一盏明灯,引领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探求。

热爱科学,科学至上。

篇26: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27: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孝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篇28:时间简史读后感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引号内摘自《时间简史插图版》P202图10.5),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篇29: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篇30: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篇31:时间简史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魔术是非常神奇的东西,而宇宙则像一个巨大的魔术帽子里面装满了无限可能。

以前贝特郎.罗素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地球如何绕着太阳运动,以及太阳又是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在演讲结束后,一位老妇人说:“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无限的乌龟塔。”大部份人决得很可笑但不管怎样只能让时间来判断了。

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第一,他认为月食是由于地球运行到太阳与月亮之间而造成的。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总是圆的,这只在地球本身为球形的前提下才成立。但如果地球是平坦的圆盘,除非月食总是发生在太阳正好位于这个圆盘的中心下方的时候才成立。第二,希腊人从旅行中得知,在越往南的地方看星空,北极星在埃及和希腊呈现出来的位置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甚至估计地球大约长度为4000000斯特迪亚。希腊人甚至为地球是球形提一供了第三个论据,否则何以从地平线外驶来的船总是先露出船帆,然后才是船身。

神奇而又难以猜测的宇宙,它的魅力将吸引更多的科学家探索。

篇32: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

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

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

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

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33: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很多很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篇34:时间简史读后感

对于高中时期是理科生的我来说,《时间简史》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和陌生的。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难免对其内容及理论有所接触。而之所以说是陌生,主要还是因为平常并不会对这本书有太多想去了解的意愿。而这一次的特色团日活动便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拜读一下这一部作品。

《时间简史》主要阐述了史蒂芬霍金对宇宙中的各种存在的猜想与推测。其中也不乏理论的阐述与说明。与一般的认识中认为其过于专业而比较难懂所不同,因为其对基础理论的阐述十分详细,所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难懂。

读完《时间简史》说实话,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学习生活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是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自己所处的宇宙之伟大与自身的渺小。在更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能让我们重新考虑一下对自己的定位。

在读完《时间简史》之后,我也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人类未来的可能性重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幻想。可以说,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止是科学的知识,甚至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篇35:时间简史读后感

宇宙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着许多的奥秘。《时间简史》这本书便向我们阐述了宇宙的奥秘。作者在书中探讨了许多深奥并令人生畏的主题。其实,要想读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宇宙是怎样的,还让我明白了空间,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在爱因斯坦以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爱因斯坦所创立的相对论则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他曾用最短且最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过什么是相对论“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玩,不知不觉,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可你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发呆,你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就是这样简短的话勾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里便有许多疑问。宇宙有没有大爆炸?宇宙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到底广义相对论准不准确?人类最远能达到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是速度的极限以致黑洞是人们无法逾越的鸿沟?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让我敬佩的人,就是被称为“宇宙”的霍金,可是命运对霍金却是那么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他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正常活动,就这样,他身残志不残,撰写了《时间简史》,让更多的人爱上了科学!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个人只要肯努力,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一定要相信自己啊,加油。

篇36: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谜团,他们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密切的关注着这些谜团的研究近况。这个假期,我有幸从朋友家中借到史蒂芬·霍金著的《时间简史》,我正襟危坐,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感受霍金文字的魔力。

当我翻开书,发现自己果真“不虚此行”,书中观点独到、措词精准,在“相对论”与“弯由空间”之两章节中,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把它们阐释得深入浅出,淋漓尽致,霍金用谐恢的笔调向大众展示了观点,而又不让人感到单调与乏味。

我一向不崇信什么牛鬼蛇神,对科学情有独钟,而《时间简史》就是用那些简学先辈的实验结果,以及人们对这种的看法与态度去编写的,而且作者还不失时机的纳入理论和观测的最新成果,使人兴奋不已。且书中完全没能那些认读者昏昏欲睡的长篇大论,都是用极其精练的短式文章,更是加深了我对它的好感。

被人搅浑的河水,你一时很难看清河底,你越是急躁,就越看不到,只有平静内心,等尘埃、沙石落定,这是河底的游鱼、彩石、蠕虫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我阅读《时间简史》的心得,虽然书经人修改已变得通俗易懂,可有的地方还需要慢慢品味才能体会出用意,才能更加深入,更加透彻的读懂,倘若你这时心急气躁,就会欲速不达,一段时间内很难读懂。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许多插图,帮助我们们读懂它,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推测与猜想。可看完《时间简史》后发现,书中的知识与精髓相当于“听君十席话”。

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生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37:时间简史读后感

曾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位的科学家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天文学方面的讲演。他描述了太阳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演讲结束时,一位矮个老妇人站起来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驮在一只大乌龟的背上的一块平板。”这位科学家微笑着答道:“那么这只乌龟是站在什么上面的呢?”“你很聪明,年轻人。”老妇人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群啊!”。这个故事自然很荒谬,可是确实我们对宇宙了解的太少了。

宇宙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会消失?它为什么如此神秘?这些问题只能靠探索来解答,在众多的宇宙树的探求者中,有位名为史蒂芬·霍金的人,取得了很多的果实,《时间简史》就是这些果实榨出的汁。

从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足够说明这个由一切时间和空间的综合——宇宙的神秘性,但宇宙怎样产生的呢?宇宙因为一个奇点在150亿年前的大爆炸膨胀产生的,美国天文学家哈勃提出星系的红移量与星系间的距离成正比的哈勃定律,并推导出星系都在互相远离的宇宙膨胀说,说明了宇宙的膨胀一直进行着。

人类的探索精神是最重要的,众所周知霍金只有3个指头能动,但是他的探索精神帮助他走向宇宙,并且促使他成功的出版了《时间简史》这部世界名著,正如达尔文所说“我之所以能在科学上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科学的热爱,坚持长期探索。”探索会使你也获得成功;所以,请不要忘记人最重要的东西——探索!

篇38:时间简史读后感

作为一个很久没有接触物理相关知识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本书。所以接下来我要写下来的或许不能说是书评,顶多只是围绕着这本书所生发出来的感谢。其中多夹带私货,若是能看到有值得讨论一番的地方,希望能交流一下。

我读高中的时候是文理分科的,选择了文科的我在高二之后基本与物理绝缘。我自己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惋惜,毕竟当年的我就已经无法弄清斜坡上的木块到底如何受力,因而也不会想要了解那光线都无法逃离的黑洞。

但是,我热爱看各种各样的故事。这之中便有一些基于物理假说而产生的故事。

我对时空穿越的故事有着天然的好感,特别是将时空穿越作为这个故事必要的推动要素的时候。当然,看多了当下电视剧的操作方法,会觉得穿越或许就是被车撞了或者换个灯泡触电就能触发的事件。而如书上所说的在无法逃逸且不可见的黑洞之中,存在着奇点。这在“广义相对论方程中存在一些解,我们的航天员在这些解中可能看到裸奇点:他也许能避免撞到奇点上去,相反地穿过一个‘虫洞’来到宇宙的另一个区域。”按这种假说,我们知道时空穿越需要制造出空间引力坍塌的条件,使之出现“裸奇点”。这可不是车祸和触电能解决的。

而去时间旅行的可行性在本书仍旧存疑,但文学却不受可行与否的限制。要是要是死死盯着实现条件,那么大部分故事或许都讲不下去了。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把这个假说理论当成是真理,并营造出一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现实。

于是,在《穿越时空的少女》之中,筒井康隆笔下的未来人“肯·索格尔”借助跳越时空的药品,回到了过去。而在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时空之中,女主角通过未来人的道具,同样拥有了这种能力。我个人更喜欢细田守在动画中对于细节的描写。

当女主穿越回几个小时之前偷吃自家的布丁的时候,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便出现了。

假设当人类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之时,那个截点是否存在另一个自己?

即便在这个截点不存在另一个自己,那么从这个截点产生的新的记忆的自己,是否仍旧是未穿越前的自己。

而原本按照时间线流逝的自己又到哪里去了?

这个故事的回应是,新的活动轨迹会覆盖掉原本的活动轨迹,就如游戏存档一般。(还是有盲点的啊,万一女主角跳回自己的孩童时期呢?)

而时间旅行若是真能实现,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去回答。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他的外祖母就没有他的母亲,如果没有他的母亲也就没有他,如果没有他,他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

这就是“祖母悖论”(或者说是“祖父悖论”)。

而霍金认为,任何时间旅行都被限制于未来。“如果可能回到以前并改变历史,则不能够回避引起的问题。例如,假定你回到过去并且将你的曾曾祖父在他仍为孩童时杀死。这类佯谬有许多版本,但是它们根本上是等效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改变过去,则他就会遇到矛盾。”

但是,在故事之中还有别的解决方案。

一个人可以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外祖母,但这将导致世界进入两个不同的(历史;或者说时间线)轨道,一条中有那个人(原先的轨道),而另一条中没有那个人。

而物理学上有这样的假说,“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会有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既然都有反世界的假说了,那么多几个平行时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在我有限的认知中,我觉得《命运石之门》(动画)对于平行时空这个假说的阐述非常透彻。里面的实验工具当然不能细究,但是作为一个通过选择不同时间线来推进情节发展的故事,对于设定的补充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在这个故事中,同样存在着蝴蝶效应的影响,在无数的时间线上,有两个人物总是逃不开死亡的命运,那么是否存在某个时空,这两个人物能逃脱这种结局呢。

但这个故事对于人物的设定是让人物按着既定的剧本进行的,不同的时间线只是不同的故事结局,看起来都是既定的。但后面还是觉得这种设置还是让人挺混乱的。正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若是所有的时空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在某个时空死亡的人,在另一个时空能存活,那这个人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所以这是一个观测角度的问题,但或许这正是一种既活着又死去的状态。

但是,或许正是这种无解的故事才是最吸引人的。

提了两部动画作品之后,还是得回到文字文本。有一本书就特别直白,就叫《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爱情故事。男主角亨利患上了“时间混乱症”,这让他成为一个能够在时间中旅行的人,他有时会出现在过去的某个时刻,甚至跟童年的自己相遇;有时会出现在未来某个瞬间,甚至与成年的自己相伴。他无法控制自己。过度劳累、噪杂的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等等,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的失踪。

这个故事就没有采取覆盖读档的设定了。过去的自己是存在的,流逝的时间仍旧能实现在未来的自己身上。所以男主能与幼小的自己面对面,并且在确切存在的未来之中失踪了。

但我仍旧对时间旅行的方法充满好奇。而除了引发虫洞之外,霍金还向我们展示了另外的假说。“额外的时空维的确是科学幻想的老生常谈;它们提供了克服广义相对论的通常限制的理想方法,即人们不能行进得比光更快或者旅行到过去的限制(见第十章)。其思想是穿过更高的维抄近路。你可用以下方法描绘这一点。想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只有二维,并且弯曲成像一个锚圈或环的表面。

如果你处在这环的内侧的一边,而要跨过环到另一侧的一点去,你必须沿着环的内边缘上的圆圈走,直到目标点。然而,你如果允许在第三维空问里旅行,你可以直接穿过去。”

这可能吗?

不过,正因为是假说才那么迷人。而由假说而诞生的故事,正因为这样才更有魅力。但物理假说是基于当下的研究现实,因而,文学,或者说故事比物理假说要更自由一点。《三体》出来之后就被视为中国科幻小说的一座高峰,至于是否能被逾越那是以后才能讨论的事。在这个故事之中,我们看到了地球被二向箔压成二维的景象。既然降维打击的想象已经出来了,那么往高维去或许也是可以想象的。

在《正确的KADO》(动画)之中,有来自高维的生物。高维生物自降维度,来到人类存在的低维时空。听起来像梦话,但是却陷入了无法证伪并且无法证实的困境。“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骰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我始终相信自然科学的尽头与人文科学相连。正如最近召开的亚太科幻大会上,郭建华先生所说的一样:“我觉得科幻和科研一样,重要的是有好奇心。人类最大的梦想是了解宇宙,很多科幻小说也是关于未知宇宙的。我们见到的物质只占宇宙很小的部分,希望悟空号能打开我们了解宇宙的窗口,为写小说提供灵感。”

篇39: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历史上的众多科学家中,霍金一直是我最崇拜的物理科学家。虽然他的一生是那么的让人同情(20多岁就全身瘫痪)。但是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先后创立了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为人类以及物理学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黑洞的解说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存在于宇宙,那宇宙又在那里?科学家认为宇宙开始于大爆炸,并由于爆炸的冲击力,宇宙正在膨胀,宇宙光线红移可以证明。之后就有三种情况出现: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拉回宇宙,一直拉回到宇宙爆炸之前的状态。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无法拉回宇宙,所以宇宙一直膨胀,最后消失。

最后是宇宙大爆炸的力刚好避过被拉回,但宇宙膨胀的力被无限减弱。

而黑洞则是因恒星耗尽能量而坍缩,最后缩到其引力足以影响光、空间和时间,光是最快的,超光速是不允许的。再加上时间都被影响,可见黑洞的力量有多大。又因为空间也被影响,所以黑洞看起来像一个洞,但是不一定是黑的,黑洞有可能发光或发出其它射线,这点可由星系中心是明亮的来证明,因为黑洞的引力,周围的星都被聚集在一起,就形成星系,所以星系中心一般是黑洞。

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以就要不断的学习。科学永远是唯一的真理,每人都应当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篇40:时间简史读后感

提起史蒂芬·霍金,大家并不陌生。毕竟小学时,我们的课本中就提到过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自那时起,我对这位不屈不挠的残疾人的敬意便油然而生,他的这本《时间简史》也显得十分的神秘莫测。 读完这本《时间简史》,霍金对时间与空间的苦苦探究与对宇宙、宏观世界的思索与领悟让我折服,他对科学界做出的贡献太巨大了,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证明黑洞的面积变化与黑洞辐射;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追溯时间的本源?虽然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与说话都不方便,但他的思维却能自由的穿梭在广博的宇宙之中,有哪座星体能够感知到,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一位毫不起眼的病人,正在洞察他们的奥秘?没错,“宇宙之王”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如若是一个正常人,获得那么多的成就、得到这么大的荣誉或许还不能引人深思,但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是,霍金自二十一岁、当他还是一位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便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从此,他便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了,《时间简史》固然是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著作之一,值得每个人好好阅读与学习,但我们更该学习的,是霍金伟大成就背后隐藏的那份人性:那是一份坚韧不拔的意志。谁能想到一位坐在轮椅上有功能障碍的人,会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博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谁会想到那张歪曲的脸的背后,隐藏着多么高深莫测的智慧。霍金的这些巨大成就背后又有谁能够想象他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恐怕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懂,他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最浅显易懂、又是世界上最难落实的时间的秘密:付出时间,才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途径。 仔细品读霍金,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身体极度贫弱却精神高度富有的学者的魅力。这是什么?有人说霍金出生的那天正好是伽利略逝世的周年纪念日,是否是伽利略转世?我想不是,支撑着这位残疾人走向成功的,是他对科学打心底的崇敬与热爱,是他人性中固有的那份对科学执着的精神。 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给予了霍金无穷的力量,使这位“宇宙之王”与宇宙平起平坐,用最平易的话语描述宇宙的诞生,预知宇宙的爆炸。科学精神敦促他一心追求科学从不为自身名誉所缚,在真理面前,他敢于低头,2004年7月,霍金修正了黑洞悖论观点,信息应该守恒,这样一位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探得科学的诸多奥秘,可见科学并不是一块遥不可及的神秘领域我们这批新时代热爱科学的健康年轻人,又怎能认输?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他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些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 我们有霍金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又有什么理由不渴望拥有他的智慧?让我们行动起来,发觉自己的那份科学精神,成为新时代的又一位霍金吧!

篇41: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旷世巨作——《时间简史》

史蒂芬霍金是当代享有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当今的爱因斯坦。他在统一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普朗克的量子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一本《时间简史》就是他的智慧结晶之一。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围绕我们从何而来?宇宙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等等几个深奥的宇宙秘密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讲解黑洞的那部分,也就是书中的第六章。主要说了黑洞是如何形成的,黑洞是怎么被发现的,黑洞的特性,以及它带来的能源——引力波有什么用途。在这些分支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从书上了解到黑洞的形成过程:先有一个质量为10个太阳以上的恒星在核心中燃烧氢元素,接着当氢元素燃料被耗尽的时候,一个气体的外层开始膨胀,成为超巨星,这是一个质量从10超过30个太阳质量的大质量恒星,最后具有30个太阳质量以上的恒星引力坍缩成一个黑洞(具有10个太阳质量的恒星变成中子星)。其次,我感兴趣的就是黑洞对于光的影响。在没有发现黑洞这个天体前,我们认为光的速度是无限的,只要有缝隙,它都能穿过,可认识了黑洞以后,我们又认识到光的速度是有限的。否则它怎么穿不过黑洞呢?黑洞的引力对光的限制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不是慢慢的吸收光线,而是吞噬光线。

《时间简史》这本书还写了许许多多有关宇宙的问题,快去读读看吧!可不要辜负了这位跨过时间与空间来讲学的大师的一番心血啊。

篇42: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读罢整书后,心中不知为何,像是充满了一股浓浓的怅然,像一团阴云,阻隔了空气,遮挡了阳光,久久挥之不去。我自问这“阴云”是什么,许久,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渺小的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银河和庞大的历史长河面前的巨大落差产生的无穷尽的无力感。曾有一位科学家在几百年前对着人们慷慨的演讲他所研究许久,观察多年的宇宙科学,对人们讲述着宇宙是什么,从何而来,关于他的生命,动态等等。有一位老妇人在他演讲完毕之后站起来,毫不客气的说:“你所说的,你所研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说了一堆废话,”她接着说,“宇宙,就是一只上帝的乌龟驮着的一块巨大的平板啊!”科学家并不生气,他清楚传播新的理念有多么困难,他有礼貌的说:“那么,这位女士,您可以告诉我们,这个乌龟将在什么地方落足呢?”老妇人看了看他,不屑的道:“哼,你自以为很聪明,可是你不知道,支撑宇宙这块平板的,是一只,一只,一只,不断驮下去的乌龟群啊!”看了这则故事,大多数的人们可能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将宇宙比作一个乌龟塔?!多么的荒谬!多么的无知!可是,好好想一想,我们,对于浩瀚的宇宙,又了解了多少呢?霍金教授用了一半的笔墨写宇宙,一半的笔墨写时间,在写宇宙的半边笔墨中,他又用了不少的时间来描述宇宙形态在人们心目中的发展史:在新的理论出炉时,多半的人开始抨击新理论,当新理论成功后,又开始嘲笑原先理论的愚昧。霍金教授风趣的将这称之为是当时人类的思维风气,那些自认“有学问”的人却不敢提出新的理论和观点,这也是科学发展的可悲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宇宙是庞大的。他的体积之大,是让最快速的的光都会无比绝望天文距离。让光来跑目前观测加计算出的宇宙的最大长度,需要39亿亿亿亿亿亿光年。我本想换一种说法告诉你,但是可能是知识有限,我找不到任何别的长度和他对比是可以更容易想象的。宇宙,是千百年来从未改变的科学热点,(以下,是我的思考)但到现在,他还依然是一个最大的迷。现在最具权威的说法,宇宙诞生于一次开天辟地的“创世纪”大爆炸,那时的宇宙的质量和体积都极小,密度极大,而我们生活在爆炸后的宇宙中,那么,有趣的是,在他的形态还是一个小球时,这小球存在在哪里?一个更大的“宇宙”?我们看宇宙的视角,也许正是井底之蛙的蛙的视角,如果宇宙的诞生并非偶然,那么这个宇宙外,可能还有千千万万的宇宙。黑洞,可以称作是恶魔。进去的东西无一可以侥幸逃脱,但我认为黑洞不可能只进不出,如果我们想错了,被吸入黑洞中的东西并不是没有出来,而是没有让我们的发现,那么,黑洞的另一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人类,就像是生物中的一个细胞中的细胞质,我们生活在细胞里——也就是星球上,千千万万的细胞组成的这个人——也许就是宇宙。而这个“人”在什么样的“星球”上,在观察着,研究着怎样的“宇宙”,我也不敢再想了,那也不是我该想的了。这就是这本巨作给一个中学生的启发。然而,如果我们的确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他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让所有人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及普普通通的人,都可以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讨论。如果我们有幸,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思想和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篇43:时间简史读后感

出于对科学家的喜爱和崇拜,我阅读了那本著名的《时间简史》,它的作者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爱因斯坦的同行——史蒂芬霍金。一、对霍金——一代大师的榜样自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迅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文中多有将深艰科学原理设喻为普通生活场景之实例,其构思之绝妙,设喻之恰分,使人叹绝,不禁复感于霍之迅捷才思。如有几例:霍将自旋为2(即旋转一圈两次重复自身)的粒子比喻为扑克牌中Q,仔细观察不难发现,Q正是旋转一圈后,两次回到自身。又如,霍将时间无序度的箭头成比作打桌球,打一杆后,原先有序的桌球,被分散为无序,而再打一杆使之重新回到有序的状态是极不可能的。由此而揭示出时间作为熵的热力学箭头。如此之例,不胜枚举。作者使一本原先注定对常人繁杂、枯燥、乏味的理论科学知识专著,变得如此丰富,多彩而有趣,实在值得称颂与敬佩。二、对翻译——中国应试教育牺牲品说实在话,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同志,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其理科水平当然是冠绝中华的)。翻译的内容至少有好几处是按照英国人的语句而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去译。是比直译更为落后的硬译,这把原先并不复杂的内容译得反而看不懂,特别是在长句复句的翻译时,作者的语文功底就更为捉襟见肘了。我并非想在此吹毛求庇,去挑剔译者的辛勤劳动,只是由此看到了应试教育培养的所谓的专业人才的缺陷。这使人都走上了独木桥,视野狭窄而最终寸步难行,有些人仅凭一张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清华园,但是真要写论文、写科研报告时,文笔上的粗陋就会使文章晦涩难懂,毫无价值。相比之下,霍金却可以称得上是个全才,不仅智慧卓群,视野开阔,其所作文章同样是想象丰富,用词准确,形象生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值得思考的。三、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象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1、时间有初始吗?它又将在何地终结呢?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爱因斯坦在发现广义相对论以后,曾经竭力寻找一个理论,以使得令人讨厌量子论不再这么随意。我也曾经讨厌那种基于统计学的偶然性,那时候我相信世界是一部完美并且严格的机器,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人和文章怀有很大的兴趣。霍金预言2010年左右人类能够发现绝对真理——数学上的,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我喜欢时间这个概念。我认为人存活依靠的是大量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时间上看上去是离散的,不连贯的。(显然,时间和空间都是物质——但物质被证明并不是无限可分的!我这个想法真可怕,我害怕会损害一切和空间时间有关的定理。因为那些定理中,时间和空间都是连续的,是理想的数学状态。好在霍金说,物质的不可分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能量不够大。)在数学意义上,我们走过的时间显然是无限个点连起的连续直线,但我们却只能存活在某些明确标出的点上。换句话说,那些被我们抛弃的点是时间的渣滓。每个人的坐标点不尽相同,但有些历史事件却显著地成为所有人或一群人存活的凭籍——那被茨威格形容为聚集在避雷针尖的电荷。在霍金的描述下,因果关系明显存在,但是被扩大到光速以内。这种宽容的宿命论带给人无穷的遐想。2、是不是会在某一天,所有的理论都被证明为正确的?时间作为一个活动的直线轴看上去和沉静的空间相异。其相异性在于——任何生物都倚赖时间,不论是一维、二维或者三维空间里的生物。对于宇宙的有限无界的概念,爱因斯坦早就构想过。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说法:能量应该守恒。如果宇宙是无限的话,能量会源源不断地流失,于是熵必然减少——这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尽管热力学第二定理是一个非常局部的定理。唯一能够保证能量守恒的概念就是宇宙是有限的,并且是无界的。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这是先哲对宇宙作出的精准描述。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书里比较吸引我的令一个说法是“空间和时间变成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或一个力作用时,它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空间——时间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的作用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这段话看起来,似乎说得和全息论是一个道理,但是前面的光锥理论明显和这个理论有矛盾。这使我很困惑。后来我才发现,光锥是从狭义相对论推出的;那段话是从广义相对论推出的。也就是说,从局部理论推出的定理也只适合于局部讨论。这本书提供的不是终极定理,而是对宇宙的一种科学意义上的看法。

篇44: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且人人拥有,只是,有些人习惯于把时间收缩,收缩到一辈子就等于一天;而有些人,却可以将时间无限膨胀,膨胀到令宇宙万物臣服于他的脚下。《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他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告诉了我们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更让我们认识到,时间竟可以这样书写!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按照霍金教授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固然时间将会结束,但对我们而言,那只是科学的某个概念,存在在未来的某个结点,也许那时又会有新的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产生,新新人类产生。周而往复。然而,我们即已幸运地存在于当下的空间内,就应该成为一个对得起“时间”的人,决不能辜负了那50亿年前的爆炸。

对比霍金教授,我们是何等地幸福。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与死神散跑。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书中,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也许,这就是为何一本科学类的著作能风靡全球的原因所在吧!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月朗星希的夜晚,我便会摆上天文望远镜,通过自己的观测,去感受天体的无限,去感知那遥远的夜空。同时,这样的夜色下,也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我们都只是时空间中,那微小的尘埃,但是,我愿意让这尘埃能在时间的爆炸中,现出耀眼的光芒!

篇45: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虽然还没看完《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但给我最深刻的感觉就是难,不是我这级数能看得明白。刚拿到这本书,看到200页都不够,想应该很快可以看完,谁知看了第一章就蒙了。

这书里面提到宇宙论,宇宙论其实是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的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辛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时间是什么?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对于我们这种非专业的大学生还不清楚,因为并未做过深入的理解。《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可是我们这些常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它从另一个角度再给我解释宇宙的起因,物理、天文 、宇宙学和勇气的前沿被清晰地呈现在《时间简史》之中。

霍金认为他一生的贡献是,在经典物理的框架里,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黑洞越变越大;但在量子物理的框架里,他又指出,黑洞因辐射越变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

虽然这本书的很多理论我都不会,但从历史学家对宇宙,时间,空间等不断的进行猜测,研究,最后得到结果。并且那结果也不是一定的,它可能随着时间变化,人类的研究而改变。这让明白什么东西都是必然的,但不去寻根问低,我们永远得不到答案。我们也可以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有时不需要太执着。也要对事情带有好问之心。

篇46:时间简史读后感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认为;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不对的。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是对的。但是我们的小宇宙不会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直到又收缩到一个点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我们的小宇宙的大爆炸。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

篇47:时间简史读后感

当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理便有一种亲近感,不知缘何而起.记得小时候读过,但全忘了,现在回味起来,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鲜活和贴切,对于那些喜欢追根溯本的人,这本书将和你产生共振,感谢世界不都是中国,感谢文化不都是中国文化.人有自欺欺人的本性,当处于一个未知空间的时候,喜欢寻求臆想的安全感,于是各种神话和传说诞生,然后这些后来的处于未知世界的人,会蜂拥而上,如影随行。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不是因为自相残杀,结党营私,而是为探索,探索未知的自己,未知的人们,未知的世界以及未知的宇宙。当时间归溯到大爆炸时,大爆炸必然从奇点产生,而在奇点处,所有的物理理论都将失效,那么为什么爆炸会产生如此平坦的宇宙,而在平坦的宇宙中为什么会恰好有太阳系这种环境,太阳系环境中为什么恰好能有我们生存,霍金的给出的解释是弱人存原理和强人存原理,弱人存原理指出,在一个时空无限的宇宙里,只有在一定的区域中,才可能出现智慧生命的存在;而强人存原理则指出,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宇宙或一个宇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区域,每个不同的宇宙或区域里面都有他自己的结构和自己的一套科学定律,而人类生存的地方只是这种多无序状态中有序的一例,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也是一个牵强的解释,也许宇宙是没有能被称为“人类”的人看透的本质的,人们只会离这个“真理”,越来越近,但永远没有抵达的一天,也许正因为是由于本身是人的原因,不会做出对“真理”完整的解释,只是按照人的意识,解构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版本,而这些版本,或许在极高的“温度”下,同出一源,至于源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随着量子力学的不断发展,人们猛然发现或许在相对论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在量子力学中或许有完整的解答。因为相对论本身也预言着在自己在奇点处的失效,就如同经典力学中关于引力引起坍圮的致命弱点。因为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人们或许能从微观中探晓这些本质,但是由于这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量子力学的探索,貌似也遇到了瓶颈,在始终没有一个能够统一的能够包含已知的四种力的大统一理论的前提下,宇宙弦理论并随之诞生了,在我看来这种探索似乎并没有尽头,但从这些大家的作品或言语中,我们大概知道,“真知”或者近了。在同源的情况下分支出来的任何学科,包含生物,化学,物理,甚至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所有学科都是同宗的,在对于任何一个学科的归纳,终究会探寻到宇宙学,终究会探寻到这个世界诞生的本质,除非我们是习惯的分析,习惯的从别人丢出的糖果枝上作文章,不断的分析出草莓味的,菠萝味的,或者习惯把一切推给上帝。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因为我们想知道,我们真的很想知道。这些在不断探索着的人,你们是纯粹的人,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天朝夹缝中的一介牛氓布衣,也梦想着能做纯粹的人。像我们这类人,总在思考着自己,思考着生活的价值,而在我们困惑混沌的时候,发现有这样的一群人比我们走得更前,比我们走得更纯粹,你怎能不为之欢欣鼓舞,雀跃心动。我们都在朝宇宙爆炸前的奇点处走着,只是或快或慢而已。

篇48: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周日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1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史蒂芬·威廉·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是真正的空前绝后。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所以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

篇49:时间简史读后感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教给我们知识,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史蒂芬霍金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斟酌,才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本书的作者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伟大科学家,二十多岁时就得了当时罕见的卢伽雷氏病,被禁锢在了轮椅上。到后来他又得了肺炎,冒着生命危险做了穿气管手术,虽没有最坏的可能那么严重,但死神并没有怜悯他,依旧残忍地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并且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更加振作了起来,他虽然身体被禁锢在了轮椅上,但他却用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现在世界上最伟大宇宙学说,解决了许多科学家用一生都未解出来的宇宙之谜。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许多关于宇宙的奥妙,也明白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思考;在地球上,我们每一个人就如一粒沙子那样渺小,地球在太阳系中也是万千星球中的一个,而太阳系在宇宙中也只不过是渺小的一个。

这样看来,我们人类在浩瀚的宇宙中又算什么呢? 在地区万物中,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都有被取而代之的时刻,随着时间的流逝,也终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宇宙是不完美的,正因为宇宙是不完美的,才注定了我们人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这浩瀚的穹顶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的尘土,所以,无论是面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错误时,都应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 创新是后车轮,发展是前车轮,只有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发展。

篇50: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篇51: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

另外霍金在书中写到,宇宙的诞生源于一次空前绝后的大爆炸,大爆炸大约发生在146亿年前,此后便有了空间与时间,而且空间与时间是共生共灭的。大约在50亿年前,太阳诞生,为地球孕育生命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大约46亿年前,地球诞生。此后才出现了人类,才有了一切繁华文明的地方。据天文学家观测,近地恒星正在远离我们的地球。这说明什么?说明宇宙正在不断膨胀扩大,终有一日宇宙或许还会缩小,逐渐变成一个点,时间与空间都将灰飞烟灭,化为乌有。当然这是根据“物极必反”作出的大胆的猜测,或许会有些荒谬,但这是后话, 暂且不谈, 就由时间来检验一切吧!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建设好世界这个大家庭,以抵御一-切可能突发的变故。

其次,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比如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现在是适者生存,他们为了不淘汰而竞争,这也会使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最让我钦佩的莫过于霍金伟大的精神品格。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硬化症,导致瘫痪。此后数十年间始终要依赖轮椅生活,甚至只能靠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帮忙。记得他曾经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颗感恩的心。”这是多么热爱生活而发出的肺腑之言啊!他是物理学家中的巨人,更是千千万万的青年学习的榜样!

篇52:时间简史读后感

步入大二初便计划阅读这本书,不同的年龄段去阅读这本书其实是有不同心境和思维方式的,在以往我会觉得这样的书会非常干涩,让人难以读懂。就如同我在阅读《瓦尔登湖》时,其实是不太明白其中内涵的。

但现在阅读就会感慨原来如此。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既然从古自今即使如此,我们又何必再为此小事而伤神呢?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等到自己累坏了,才知道自己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准确的触及了自己人生的感悟,能够更好地明悟自己的道路,很多理论的变更都给了自己处世之道开导,很多困扰都一一化解,看长远点明白自身所想,其实才免了愚弄。

篇53: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在《时间简史》之后,一个个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斯蒂芬·霍金,《时间简史》的作者。他面对困难,没有恐惧,战胜疾病,创造奇迹。他让我们知道缺陷不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的一生来实现他的诺言,他为热爱着的科奋斗一生。我们可以说,霍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拿着这个沉重的,装满了知识的书,我仔细地看着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钟表,椭圆形的表盘,中间凹得很深,无尽的时间应该是它的代表。我原以为这本世界闻名的科普书会枯燥乏味,也许还会有点费力,但现在我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霍金先生把复杂难懂的句子变成幽默的语言,帮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和奥秘。

我深深地记得霍金先生的名言,那就是“人如果没有梦想,无异于死掉”。是的,霍金先生被限制在轮椅上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活跃。它飞出地球,飞出太阳系,飞出银河系,甚至飞进上百亿光年之外的宇宙深处。

霍金先生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避免外界的干扰,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思考宇宙的命运。他可以为他的梦想和事业做出任何牺牲和放弃,他现在所享有的辉煌成就,不是用汗水和心血换来的吗?

读完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我现在发现我只有一些知识是多么的渺小。它让我爱上了神秘的宇宙,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科学就是力量,进入21世纪,我们将如何加强国力,发展经济,使中国在东方站稳脚跟?答案是科学。

篇54: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说:“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知,这包括宇宙为什么是它现在的样子,以及宇宙为什么会存在”。霍金对物理学的不懈探究以及对真理的热情执着让他成为自爱因斯坦以来世界最著名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其著作《时间简史》更可谓一本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经典。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希望拘泥于学科与专业之限,因而广泛涉猎各学科有关书籍,开卷明理之间做到海纳百川、化为内修。怀揣着最简单也最狂热的求知之梦,我在品读与思考中与《时间简史》结伴,将物理与哲学看似冗杂艰涩实质却本就渗透在我们生命最深邃处的真理与睿智体悟入心,并将一些思考与心得以随笔的形式记录下来诚愿与朋友们分享、交流。

一、时空之境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试图以一种最简单易懂的方式,将不可切实感知的宇宙形态描述为一个有限却无界的空间。它神秘而充满真实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宇宙本身就是代表了存在的意义。书中文字从物理、天文、宇宙学甚至哲学的角度将霍金本人对宇宙、时空乃至生命的理论思考及心里哲思清晰而真诚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从书我了解到,霍金最杰出的贡献无疑是他在经典物理的框架中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推论出黑洞越变越大,同时又在量子物理的框架中指出,黑洞会因辐射而越来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正如本书副题――“从大爆炸到黑洞”,他试图直观的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空间”。

然而如同《金刚经》中的三千大千世界,所谓空间仍是一个“无穷而穷”的境界,我们存在于空间之中,生命如恒河之沙、雾中埃尘渺小到微不可窥,这是“无穷”。反观宇宙之浩渺博大,却终究逃不过有限外延与最终重复重生于毁灭的宿命,此乃“有穷”。

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曾说过,这世间有两样东西让我们越思考越是迷惑,一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律。我们不难想象:在遥远西方古老城邦的智者们将天上的繁星划分为不同星座并赋予别样内涵的时候;在华夏宗族最古老的贤者们描绘着五行八卦、占卜着天干地支日月星辰的时候;在黑暗而动荡的汹涌岁月中,无数凝聚着当时最先进的智慧文明的呐喊声即便难以验证却被当做异端而残忍的扼杀在咽喉的时候,人类仰望着头顶那片遥不可及的星空,怀揣着怎样的兴奋与无奈,却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期待。

然而,在这浩淼神秘的无穷星河中,我们究竟在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呢?我们人类心怀迷惑,而不断的试图将自己的存在与那未知的星河相互联系在一起,似乎这便足以去证明我们人类终究与这无尽的奥秘存在某种深刻的联系。代代往复轮回,人类生生不息,我们从未止步于对这片未知星河的探索,乃至从历史到文明都烙印下那份疯狂的痴迷与偏执的信仰。

但回到“有穷”于“无穷”的命题,我们却总会那么无可奈何,我们自觉已经解开了这宇宙奥秘的一角却越发感受到那份不可捉摸的无尽未知,我们似乎只能深刻的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生命太过短暂的有穷,面对宇宙永恒无尽的“无穷”,是如此微不足道。这里的“有穷”便也就牵扯到了一个时间的问题。

而对于时间的描述,可以引用书中的原文来具体审视其中的哲学思考与物理本身的内涵。“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将时间与空间两者结合而言,书中提及的无边界实际上便条件意味着时空在收缩时无序度的继续加成,当宇宙压缩时,时间的方向也会和膨胀,即现在发生的时间同向。但这也只算是艰深的物理学假象,涉及我们生活本身,实际上更多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心理感受与物理差异之间的奇妙错觉。

时间长久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在我们的历史中存在着、流淌着,生命在时间的河流中飞逝而过抑或虚空久长,让无数生命留下无限多的遗憾以及希望,以“有穷”之生命来探索“无穷”之境界,这也便是生命最神奇的地方,而也唯有当生命与时空相互作用、产生影响,保持着突破这份穷尽的决心,这才能称之为我们所说的存在的那个时空,称之为“世界”。

二、生命无涯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指出,宇宙产生于一场物理爆炸。宇宙里物质密度不均匀的地方产生了核聚变,产生了恒星,恒星又坍缩或爆炸,产生了第二代或第三代恒星,被我们称之为“太阳”,进而产生了地球。

之后,在地球那片荒芜的海洋中无数机遇巧合令化学物质反应重组形成新的个体,一种绝无仅有的个体形式――称之为生命的存在。无可计数似无尽头的柔软的躯体衔接在一起,生命的链条在污浊的海洋中用多少代种族的生息尝试着生命的无限可能,螺旋状的生命图腾交替依存,无所谓一切付出和代价,无意识的亿万个微小的存在就本能的向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度过短暂的岁月,他们似乎什么也留不下,但是每一个微小的牺牲都无垠的时间下总会催生出名曰奇迹的伟岸传奇。

生命演化至今,我们自称万物之灵长,探求时空与生命的真理,而我们又是否真正了解何为生命?在我看来,生命要与时空相连才可称之为“活”。假若我们的生命认定一切存在与努力都终将在身后灰飞烟灭,那无疑始终莫大的悲哀。即便最简单、最鄙陋的生命也是皆大欢喜的。

我们存在于某一个时空,在生活中体验那些勇敢、那些执着、那些坚持,为梦想而挥洒着汗水、为真理而不懈探索、为生活的更好而不断创造属于生命的新的卓越,建立幸福的家庭、延续生命的瑰丽,这世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将生命变的无比光辉的理由。尽管世界不尽完美,但我们作为生命的有限个体,学会珍惜生命,并将生命无止尽的延续下去,才不会在时空中迷失属于生命的本真与尊严。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世界对不同的生命个体来说也是各具意义的。有的生命的世界是从他认识到世界的存在并作为其一部分而产生个体认知开始,一直到他对世界的存在开始否定乃至模糊不清直至彻底遗忘作为终结的。而有些生命,则是从一开始就对世界的存在抱有否定或疑惑的态度,一直以一种暧昧不清的存在混迹于世上直到自己的存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速度逐渐磨灭而亡。更有甚者,其生命的世界开始于人们记得他的出生,终结于人们遗忘他的死亡。但我坚信,我们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在这颗蔚蓝的地球上,我们受到恩泽滋养,代代繁衍生息,成为拥有智慧的特殊的生命。我们在这颗星球上创造出文明,我们穿越平原、翻越高山、征服海洋、翱翔天空,甚至凭借技术的革新与进步突破地心引力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我们却又是如此笨拙,我们曾经愚笨的一再误读那些现在看来浅显易读的真理,但有多少次为那些牺牲与愚昧而沾沾自喜。我们犯下过这世界都难以宽恕的巨大错误,造成自然中从未造成的可怖的悲哀,我们也创造了这颗星球上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成就了自然演进中最瑰丽的奇迹。

但我们仍旧不可否认,对于宇宙来说我们太过于渺小,我们能改变和存在的不过眼前的世界。太阳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恒星,如果以光的速度向它跑去,仅仅需要八分钟。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太阳光,实际上是八分钟之前的存在,而我们在夜空中看到的那些闪烁繁星的光芒,或许早已陨落于几十亿年之前。这样想,可能是个悲哀的命题。

但是请让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这个命题,我们能改造的也许只是眼前的世界,然而我们保护好目前所拥有的,将环境与资源守护于发展中的平衡,延续存在的同时用有限的生命去探索无限的未知,让我们这一代的存在深刻的延续在我们的子孙后代中,这是件多么美妙而神奇的事情。就如同夕阳西下垂垂朽矣,却在这颗蔚蓝星球的另一面冉冉升起,迎来送往间光明永不停息。物质本身即一种存在,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让生命继续,让希望不止,让生命之无涯,在时空之境中交汇处“世界”那份“活”的精彩。

三、总结

在《时间简史》中,时间与空间不再是物理公式推导出来的冰冷数据,而是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存在的证明,它们不可撼动、无比强大,却与我们的存在一同组成了世界的完整,它们亘古自在、无限久远,却也无可奈何的难以掌控自己的破灭与重生。它们就是存在本身。我们不仅思考一个恒久困扰着人们的问题,我们能否就如此简单的去归纳“世界”的概念从而得出这样一组结论:世界是物质的,其组成以宇宙的形态为表象支撑起我们认识的架构?

但事情又似乎并非如此,我们感受到的是超越其因果概念的更为宏大的存在,但却分部在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体内心,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世界是包含了一切已知和未知事物之总和,所谓世界即是我们所拥有的自身。而生命也许只是一种存在的形式,即便它的存在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巧合与难以控制的命运,它充满了平凡与软弱、充满了懵懂与迷惑,但它却如此不懈和坚韧,如此富有尊严的存在着,它不够强大、不够久远甚至可能随时终结。但这正是它的精彩之处,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创造辉煌,用相互衔接的生命脉络去领悟无限种可能与无限的真理,这才是整个宇宙真正奇迹。

在几十年前,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曾做过这样一次天文学演讲,在演讲中他描述地球如何围绕太阳公转,而太阳又如何围绕着一个巨大的恒星集团的中心公转,并告诉人们个集团被称作银河系。直到他的讲演结束之际,一位一直沉默的坐在屋尾的矮小老妪缓缓起身说:“你讲的简直是一派胡言,实际上,世界是驮在一只巨大乌龟上的平板!”这位科学家不禁露出了高傲的微笑,并答道:“那么这只乌龟站在什么上面了?”“你很聪明,年轻人,的确很聪明。”老妪缓慢的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塔啊!”.也许这世间最伟大的奥秘正是如此,我们不能以任何绝对的眼光去否定,也不能以暧昧的态度去承认现实,唯有永无止尽的探索,唯有生生不息的生命,才能达到真理。

正如史蒂芬.霍金曾说过的一样:“朝向终点的永恒仿佛无止境般漫长”,我们追求时空的雏形与演绎、探究生命的起源与终焉,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奇迹与寻常中实现着我们作为茫茫宇宙中的个体生灵所特有的存在意义。就让我们在思考中朝向真理而不懈奋进,也许那会是永无止境般的漫长,但我们仍铭记时空无尽、生命不息,即使永恒也并非绝对,坚持内心那份生命与生俱来并无法为外物撼动的期盼并为之传承延续永不言弃,也许所谓答案已经自显其中、了然会心。

篇55: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迷团。它们就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渴望却难以探索这些迷团。就这样出现了一位思想巨人,他就是史蒂芬.霍金。这个假期我幸拜读了他的著作《时间简史》。

当我翻开书时,它果然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作者在描述“相对论”、“弯曲空间” 这些理论时,措词精确、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丝毫没有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很多精美插图可以帮助我们读懂它。并且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猜测和推想。优美的词仿佛又使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目睹宇宙大爆炸,恒星的生辰与毁灭······俗话说“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可我发现在看完《时间简史》后,书中的知识与精髓更是胜读“十年书”。

再谈谈本书的作者斯帝芬.霍金,《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襟固在一把轮椅上40多年之久,但他身残志坚克服了身体的缺陷而成为了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他超越了“大爆炸”、“相对论”、“量子学”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越过了地球飞向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己的住处,他在其中制造天堂的地狱。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身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56: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重新更新了一下自己对宇宙的认识。对本书及其作者,我是久闻大名,直到最近才有机会读到本书。书有些难懂,里面有不少专业知识,比如粒子左旋右旋之类的概念,但并不影响普通人理解其主要理念。

人类能够认识宇宙的本质吗?从神话到地心说、日心说,从时间的绝对性到相对性,从宏观宇宙到微观量子,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不断进步,现在已建立一系列的宇宙理论。但读了本书,我反倒对人类认识宇宙本质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因为人类的局限性。

从量子的测不准原理等等理论可以看到,不论是从微观量子到宏观宇宙,人类虽然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水平,但在宇宙面前我们仍然显得那么无力,我们无法观察最微小的粒子,无法观察宇宙宏观结构,我们就像是瞎子摸象一样认识宇宙。目前大多数理论的建立,多依赖于数学计算推导出的理论,甚至只是通过观测结果的一种猜想性的反推,永远无法真正得到验证。

人类通过感官认识世界,感官是人类认识的基础,但对于宇宙我们只能通过抽象的概念来理解。这很像是一维世界不能认识二维世界的面,二维世界不能认识三维世界的立体空间,我们也不能认识更高维世界一样,只能看到的是高维世界在我们世界的投影。我们可以用数学去构建,但只能是认识其投影,就像是柏拉图的洞穴。比如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概念,我只能从概念上教条式的理解,很难从感官上进行深刻认识,我想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是很难深刻认识和理解的。

如果把科学等同于神话幻想,我们可以看到,在对宇宙的认识上,科学以远远走在了神话的前面,有些概念甚至是神话也不敢想象的。比如宇宙的尺度、黑洞、大爆炸理论等。孙悟空的金箍棒不过一万三千斤,宇宙弦的大小和质量完全不是古人能够想象到的。

但有意思的是,古人对宇宙的理解和现代科学理论对宇宙的理论非常相似。《文子自然》:“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古人很早就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现代对宇宙解释: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两者都是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

前一阵子在省图书馆,展馆里介绍的无限多元宇宙,其中宇宙的观念很像是西幻DND设定里的宇宙,位面(维度)、晶壁(子宇宙、母宇宙)。科学理论又和神话幻想相似了。

经典力学、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量子理论......,我们越走越远,巴比伦塔越来越高,但是我们能不能找到最终的真理呢?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

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

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

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