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方法作文 篇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像大诗人杜甫说的一样,书对于我们,是不可缺少的。但是,要能真正地,全部领略书里的精华,还是要有良好的读书方法的。下面,我就先讲讲我自己的读书方法。
我的读书方法是:看一本书,得先看看它前面的序,在序中找出这本书描写的主要内容,然后浏览一遍,对内容进一步地了解。接着再读一遍,把文章的好词好句摘录下来,对不懂的好词好句查查字典——我们无声的老师。了解这些好词好句的意,在写文章时可以“学以致用”。第三遍要思考故事来龙去脉的主要原因,把我们的感受和评语写在笔记本(或书)上,以后再看这书时,就可以直接看那些评语、感受那些好词好句了。
我国伟大领导人——毛泽东也有一套他自己的方法:在每本书的空白处全部都注上了自己的感受与心得。他记多了后,每个人,包括图书馆,都不怎么愿意借给他自己的注释过的书了,但看在他是国家领导人的面子上,才勉强借给他,因为他的见解、体会太精辟了。
“一本好书,就要多读。”这已经成为我看书的方法。如果您有某种比我更好,更高明的方法,请告诉我,我觉得好的话就会采用的!
读书方法作文 篇2
一、问题法:读书时带着自己渴望解答的问题去读,边读边思考,带着问题去读,就会不盲目、有目的。
二、移位法:课外同步阅读既是学习的一种补充,也是向纵深阅读练习的一个过程。在选择课外读物时,应该有计划、有目的,不知不觉地在移位中获得知识。比如在学完古诗后,可阅读《唐诗三百首》。学完童话故事后可以选择自己的喜好读一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这样就做到了学习与阅读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阅读能力。
三、勾画、摘录法:中国有句古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阅读时一边读,一边想,一边勾画。如丽词佳句、难词难句、文章主旨等,逐步养成做笔记的好习惯,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四、默读法:默读是语文学习中最经常最重要的训练之一。默读跟朗读不一样,朗读讲究“三到”,即眼到、嘴到、心到;默读只讲究“到”,即眼到、心到,默读时只能用眼睛看,不能用手指着字一个一个读,更不能读出声来。同时做到边看边思考,而且要有比较快的速度。边看边思考,就是要把每句话、每段话的意思看懂,读完一段就想一想,这一段大意是什么,最后把大意连起来,概括出全文的主要内容。
读书方法作文 篇3
按照中心校《关于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师生学习和读书活动的要求,我校认真研究部署,本着“诚信、务实、实效”的指导思想,重点解决好“读什么书、怎样读书、读书的时间和阵地的问题”。从而提高了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了检查学生假期读书活动的效果,在本月进行了假期读书活动汇报。特总结如下:
1、学生能够按照学校假期部署,成立读书小组,读书小组组长每周组织一次读书汇报会,向组内成员汇报本周读书情况,以多种形式进行读书汇报,扩大了读书活动的影响,使读书活动向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读书氛围。
2、按照要求完成了读书笔记。三年级学生每周写一篇日记
3、通过汇报活动可以看出,学生的视野开阔,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展示了我校读书活动的经验和方法。可以看出,读书已经成为师生的日常行为,走进了师生的生活,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使学生从机械被动的读书变为积极主动的读书,读书兴趣日趋浓厚,利用已获得的学习经验和方法进行,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已经把读书当成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形成了自己的读书特色,促进了学生个体发展,读书活动真正起到了促进习作水平提高的作用,完成提前写作的目标。
总之,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师生携手前行,把读
书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共同开创中心小学读书活动的良好局面。
读书方法作文 篇4
春节前夕,我们家忙开了,擦窗的擦窗,包粽子的包粽子,各忙各的,不亦乐乎。春节也是每个同学最开心的日子,收压岁钱、放鞭炮、走亲访友,有滋有味。今年春节,我的“收入”比往年都要多。于是,我在想能够用这些钱干些什么呢?哦,还是买些书吧。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在书店买好了书,这本书就成为了我的心肝宝贝,它使我爱不释手。爸爸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便来和我一起看。于是,我和爸爸约定一起读这本书。
“嘟嘟,嘟嘟……”我的闹钟响了,又到了爸爸与我共读书的时间了。可是爸爸还在工作,我不能去打扰他。但是,我又不能不看我喜欢的那本书。于是,我走到书桌前,一个人开始读起书来了。
不一会儿,爸爸妈妈终于干完了,爸爸满脸的汗流了下来。他看见我在认真读书,才记得现在是读书时间了。他去洗手间洗洗脸,走过来,坐在板凳上一句又一句地读了下去……我这才发现爸爸已经坐在我旁边了,不由自主地从爸爸读的地方重读起来。我看见爸爸为了我学习居然这样做,我心里十分惭愧。爸爸看着我,笑了。我发现爸爸并不喜欢这本书,但他却读得非常认真。为什么呢?因为他希望我多读书。真不愧是我的好爸爸。
对我来讲这是一本好书,它充满了幻想、神奇,情节生动,曲折,意味深长。开学前,我读完了这本书。你或许会问这是什么书?那我就告诉你吧,它是《英汉版 绿野仙踪》,你看得懂吗?
读书方法作文 篇5
按照中心校《关于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师生学习和读书活动的要求,我校认真研究部署,本着“诚信、务实、实效”的指导思想,重点解决好“读什么书、怎样读书、读书的时间和阵地的问题”。从而提高了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了检查学生假期读书活动的效果,在本月进行了假期读书活动汇报。特总结如下:
1、学生能够按照学校假期部署,成立读书小组,读书小组组长每周组织一次读书汇报会,向组内成员汇报本周读书情况,以多种形式进行读书汇报,扩大了读书活动的影响,使读书活动向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读书氛围。
2、按照要求完成了读书笔记。
3、通过汇报活动可以看出,学生的视野开阔,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展示了我校读书活动的经验和方法。可以看出,读书已经成为师生的日常行为,走进了师生的生活,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使学生从机械被动的读书变为积极主动的读书,读书兴趣日趋浓厚,利用已获得的学习经验和方法进行,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已经把读书当成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形成了自己的读书特色,促进了学生个体发展,读书活动真正起到了促进习作水平提高的作用,完成提前写作的目标。
总之,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师生携手前行,把读书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共同开创中心小学读书活动的良好局面。
读书方法作文 篇6
说不清喜欢读书的时间,却说的明白是因为读书才喜欢上了宅。
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认识了你,那时就是觉得你很有趣,薄薄的一本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短短的几行字却代表着生命的长度,轻描淡写的几个词却写出了人性,微不足道的标点符号却包含着种种不同的意思。
因为迷上了书,所以我喜欢上了宅,宅着才能够安静的看书,看着你演绎着五千年来的华夏历史,一部部经典的爱恨情仇,一幕幕难忘的悲欢离合;人宅在小小的空间里,却进入了无边无际的书中世界,书是醒着时的梦幻世界,在这里没有什么不可能,可以读着书看着别人的生活,经历别人的一生,时而欢喜,时而悲伤,随着主角生命的终结而回首感悟自己的人生,在书中,你总能学到什么。
初中,高中,大学,都有着书的存在,图书馆,书店是我常去的地方,那里的位子总是吸引着我,因为一坐在那里,我便可以获得书温暖的怀抱,那宛如阳光般的温暖,是一种魅力。大学,有着很多的校园活动,我却只想宅在宿舍,因为这样我才能够获得片刻的安静,来读上几句书中优美的语句。
书中的童年,是一种艰苦的生活,而我的童年是一种平凡与平淡,只能投身于高尔基的童年,冲淡自己童年平凡的记忆,自己的生活经历也仿佛随着读书而逐渐变得丰富。人们总说:读书的人自身带着一股气息,一种神秘的令人向往的魅力。我不懂,也没有感受到,只能懂得,书能够给我平凡的人生带来不平凡的生活。
读书方法作文 篇7
一谈到读书,我就禁不住想起自己读书的经历。然而这些经历陪伴了我从小到大。
我刚开始看书时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知道动物的性格,比如说鸭子是憨厚的、狐狸是狡猾的、狼是凶恶的、兔子是机灵的,猴子是聪明的。
到五六岁时,我开始接触一些文字较多的书。当时,看《三百六十五个夜童话故事》是我最大的乐趣。走到哪里,书就跟着我到哪里。我对它兼职爱不释手,有时看得很晚,第二天早上就变成了个“熊猫”。
当我告别了《三百六十五个夜童话故事》,就向着《四大名著》走去。我先是看了有趣的《西游记》,什么“大闹天宫”和“三借芭蕉扇”我一点儿也不懂,直到我反复看、钻研,才知道。这时,我才发现我只要一有什么地方不懂,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找答案。我想这时太过于沉迷于书中吧!
到目前为止,从书中我获取了不少的知识和道理。其实看一本书应当反复钻研阅读,弄清每件事情的关系,将人物对比,才能读懂这本书。比如把宋江、唐三藏和刘备比一比,你就会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仁慈、和善。然而又各有不同,宋江过于执拗,唐三藏过于软弱,刘备过于仁厚……
读书一定要反复读,认真读,才能发现其中的奥妙;于书中人物融合,如情入境,方可领略真谛。总结我读书的经历和感受就是: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方法作文 篇8
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是最直接,最迅速吸收新知识的方法。在读书中,有甘有苦,个中滋味却需亲自体会。
读书,若只为了明白大考将至,埋首于书阵中,这时,所看的书不仅讨厌,更是可恶,烦人。在这种情形下,读起书来可谓字字血泪,苦不堪言。只恨心中的无名火,无法取出,一把烧了这些可恨至极的东西。
数学,大概是世上最叫人又爱又恨的东西。解道难题,弄得焦头烂额,仍不得齐解,那时光景必是无言泪欲零!可若是突然福至心灵,被解了出来,又是一番柳暗花明后的眉飞色舞。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
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到了能自立的年纪,不断涉及各种知识。为了购买一套<<百科全书>>,而做了许多苦力。最后,他成功了,成了一名饱学之士!他发明了四角号码查字法,倍受世人景仰。他,饱尝了读书的苦与乐,最终还是成功了!
不要因为觉得读书苦而放弃享受读书甜美的权利!只要坚持努力,读书是最能获得成功的捷径。西谚中有这样一句话:含笑播种,必欢笑收割。这句话放在读书上最恰当不过了。只要你勇往直前,必能抹掉嘴角的一丝苦味,采取诱人甜美的甘果!
读书方法作文 篇9
“天苍苍,野芒芒,风吹草低见牛羊”。书本本,言簇簇,山青水秀浪花跳。
自古以来,有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多少前不见古人的灿烂诗文。他们在历史的丹青之上踩下了深深的足迹,淌过了浅浅的墨汁,烙上了清晰的笔迹。文思极其敏捷,行文极其畅达,他们似乎笔下如有神,挥洒笔墨行云流水。读起来,耳目一新,文采飞扬,此时“荡胸生层云”,“便引诗情到碧霄”之感便油然而生,“红日覆云霞万里,西山紫日映小溪”跃然纸上,更有美不胜收之悦。不过,这点鸡毛蒜皮岂敢同文学巨擎们相提并论。不过,我心中跳跃着欢快步伐的浪花已得到了满足。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车马多簇簇”。书本中丰富的内涵怎么可能才有几篇文字,更有历史无穷熏陶的文艺才具有更大的魅力。
三国恨,由义生。这样一部写尽人事沧桑的悲歌,我读来,滋味是美的,回味是甜的。书中百态汇聚成一个“义”,无论是仁义,还是忠义,是道义,还是孝义,都是慷慨激昂。叹又从何说起呢?
至于《满江红》里岳将军的恨,是万民之恨,臣子之恨。最后的“朝天阙”与开头的“仰天长啸”是如此豪迈悲壮。从这曲词中体会到的快乐,带上了几分沉重。
书本中的快乐,回味无穷。为什么读书会使人高瞻远瞩,那是因为他们站在巨人的肩上,泛在碧波荡漾的书海之中。
读书方法作文 篇10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好书越来越多,书让我懂得了道理,书让我学会了知识,把我带到了美丽的童话世界,让我展开了理想的翅膀。
记得我曾经熟读的一本书使我感触至深,这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以有趣的故事和知识融为一体,描写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洞察力、果断的判断力、知识的应用能力……记得有一次为了读这本书我还有一个小故事呢!妈妈叫我去吃晚饭,为了看这本书,我就说; “我去卫生间,你们先吃吧。”然后,我偷偷地拿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去了。我的诡计一得逞,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的过了半个多小时,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她说:“你怎么在卫生间里读书呀?”我吞吞吐吐的说:“为了……加上卫生间的趣味性。”妈妈瞪着眼睛无语了。我的偶像就是福尔摩斯,我想成为和他一样的神探,是这本书让我懂了在以后的时间我要认真学习,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头脑更清晰,思路更明确,想象力更丰富,观察力更仔细,让自己的梦想能实现,让自己更加快乐。
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智慧大门;书是一艘小船,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教师点评:小作者字里行间透露着对读书的渴望,充满了童真童趣,是自己快乐学习的真实呈现。
读书方法作文 篇11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如果没有书,就没有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古代中国的文明;如果没有书,就没有华夏灿烂的五千年文明;如果没有书,人类就失去了支柱,没有了灵魂。兽骨到兽皮,竹简到白纸,不知过了多少年,才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得书。一本本知识丰富的书,饱含着无限美好的文字,叙写了无限美好的文字,了无数壮丽的诗篇。它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如杜甫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靠的是坚强的意志,执着的热情。孔子手不释卷,中华才有这位大名鼎鼎的教育家和儒家创始人。鲁迅正是用别人的休息时间加紧学习,才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锋。
现实当中,有不少人条件优越,却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长大后才感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有些人买了一大堆书,只作摆设,从不阅读,最终一无所获;还有些人,像是在读书,却读的是坏书、邪书,结果受到不良影响,甚至走上犯罪之路。看来我们要读书,还必须要有选择地读书。
为了充分利用时间,发挥效率,有的书可以浏览,有的书就要细读。这样才能从书中悟出道理,发现书中的“黄金”;读到动情时,还要学会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这样不仅有助于加深理解,还能提高写作能力。
朋友,认真读书吧!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方法作文 篇12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渐渐地迷恋上了读书,竟到了无书不欢的地步。
我爱读书,不论文学名著,还是诗词歌赋,总是那样吸引我,就像我一直所喜爱的运动一样诱惑着我。我对他们从来是来者不拒。
曾经走过鲁迅、闻一多的文章,亦曾穿过杜甫、李白的诗集,几度花开花落,我执着地做着我的读书梦。后来,我接触到了《镜子》、《爱的教育》、《童年》……我竟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我知道,我找到了真正属于我的好书,从中我真正品味到了读书的乐趣。
喜爱诗,爱诗的婉约“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花影弄月,让人风落花而伤怀,望落叶而悲伤;爱诗的豪放,“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热血沸腾,幻想着自己披甲上阵杀敌。
喜爱散文,“花落人依旧,花开两不知。雨打风流柳成行,水落三千牵城煌。得,风来,雨来,天地开来,我的青春,为你歌舞!”。散文犹如一首首轻盈动听的歌曲,犹如一曲曲凄凉的民谣。从它的押韵里,我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欢乐的日子,听着“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和着白居易低吟:“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不开心的时候,低吟着“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有书的日子,心不再彷徨,不再茫然,人生不再会迷失方向,日子充满了色彩,仿佛是“赤橙黄绿青蓝紫,我持彩虹当空舞”。
读书方法作文 篇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读书,仔细想想从大到小几乎全是书在陪伴着我。好书是一位良师,告诉了我做人的准则,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好书伴我成长。
以前我不认字,是爸爸妈妈都给我听,或者看图画书,比如《父与子》。现在我认字了,可以看的书很多很多,尤其喜欢《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在看书时,不管我有多少烦恼,都会泼到十万八千里。
书中的蒂姆为了夺回自己的笑,处处与“格子先生”勒菲特斗智斗勇,最终重新要回了笑,开始了不再富足却充满笑意的人生。他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勇敢向前。
从读书中,我学到了,要想读好书,也要有顽强的毅力、执着的热情,正如杜甫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孔子手不释卷,才有“韦编三绝”的故事,中华才有这位大名鼎鼎的教育家和思想家。
书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让本来无聊的我变得快乐,让本来忧郁的我变得阳光。书籍让我明理、让我思考、让我感受、让我了解是非、让我了解这个社会、让我学会感恩。
世界上的书籍很多,一个人一辈子看不完的,但一定要坚持“学到老,活到老。”朋友们,快乐读书吧!
读书方法作文 篇14
我读书,我快乐有句名言说的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文化知识的人,在生活中是很难有立足之地的。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只有书中的知识才能使人变得聪明,也只有书才能医治好人类的愚昧和无知。在我小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童话故事:《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睡美人》……一些故事都十分爱读。妈妈知道我喜欢读书,就买了一本《格林童话》,这让我看见了,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亲了妈妈一下,就连忙跑带自己的房间里,坐在小床上,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吃饭了,妈妈大喊:“二子,快过来吃饭!”我正在读书,心里全是那些有趣的故事,根本听不到妈妈在喊我。妈妈见我没来,又喊:“吃饭了,吃饭了。”五分钟过去了,我来是没来,妈妈急了,连忙跑到房里,一看我在看书,哄到:“叫你吃饭,你没听见啊!看书都看呆了,快过来吃饭!”我顽皮的还了妈妈一个鬼脸,说:“谁让你女儿这么爱看书,谁让这书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妈妈无奈地笑了。书是你最忠诚的朋友,用文字与你聊天,书是你最好的老师,用文字时刻教导你,书是你最好的伴侣,在你寂寞孤独的时候,带你在书的海洋中畅游……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净化了我的心灵。是书滋养了中国,强大了中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方法作文 篇15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自从在幼儿园里的图书馆里读了一本注音的《小老虎找妈妈》,便一发不可收拾喜欢上了读书。
在幼儿园,每天有一个多小时是在王老师的带领下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最开始吸引我的是小故事书里的故事,每看到搞笑的地方我便“咯咯”的笑,看到伤心处便“呜呜”大哭,很多时候都是老师或奶奶爷爷安抚下,半天方才不哭了。
记得二年级,爷爷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三件套。我如获至宝,每天一有空就拿起来看。在《安徒生童话》中安徒生先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龌龊,天堂的美好。《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个人物的英勇策略,也有讽刺了做事不经大脑“过滤”的人。
四年级上期,我爱上了侦探书,一直到现在。起初读的雷欧叔的《查理九世》《不可思议的事件薄》和《迷镜冒险》到《侦察推理》再到《福尔摩斯侦探全集》我都读了个遍。
在四年级下期我还读了从新津图书馆借阅的《简爱》,那本书我读了一个多月,简爱的遭遇让我心痛。从小失去双亲,来到舅舅家,又遭舅妈和表兄妹欺凌,好不容易逃出了这个家又在外饱受轻视,最后终于出嫁安家。
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女性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么多书,我也慢慢长大,可人生这本书我何时读透啊!
读书方法作文 篇16
人人都有理想,然而通往理想境界的桥梁是什么?是知识。古今中外,每个名人手中捧出的鲜花都是用心血、汗水和学问浇灌出来的。
可是,你可知道,什么能够使人增长知识?答案就是书籍。朱载上在《汉书》里找一个字,苏轼能从这个字开始,把汉书分毫不差地背下来。正因为苏轼读的书多,而且记得十分扎实,才能写出让人千古传诵的诗词。
读书改变命运。华罗庚曾经只是一个小小的店员,很多人说他不可能有大成就。华罗庚发奋读书,勤学苦练,克服种种困难,终于成为了著名的数学家。
读书能开发想象力,增强写作能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能丰富我们的思想,产生一些奇妙有趣的想法,扩大我们的词汇量,用优美的词语表达好的想法。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让我们静下心来陶冶情操。书籍就像甘露,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读书还可以增长科普知识:猪笼草可以吃小型昆虫,使我们知道了植物也有食肉的;杠杆原理可以省力,人们发明了许多机器……畅游在书的海洋,感受大自然的奥妙和人类的智慧。
我愿化作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里慢慢成长;我愿化作一匹骏马,在学问的草原中自由驰骋;我愿化作一只雏鹰,在探索的天空中展翅高飞!“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以书为友,才能“腹有诗书气自华”。
读书方法作文 篇17
人类能进步,是因为他们会学习、能创造。学习与创造,离不开书籍。
人们从书籍中学习到知识。伏尔泰说过:“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宋代文学家范仲淹多年划粥苦读,努力从书本中汲取知识、学习前人的智慧与经验,终成一代文豪。近代作家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以笔为枪抨击病态的社会,为世人所赞颂。身为一名伟大的战士,他的藏书有几大箱。可见,书籍是人知识的来源。
人们从书中获取创造的灵感。屠呦呦院士及其团队苦苦探求治疗疟疾的良药,却总是找不到突破口。最终,他们居然在一本古籍中,发现了关于青蒿治疟疾的记载,由此生发出灵感,从中提取出青蒿素,挽救了无数人的性命。这样看来,人实在不能不读书!
当然,读书也不是无限制、想读什么就读什么的。我们应当挑选健康的、适合自己的书进行阅读:论文、科普书目等,可以让人增长见识、学习知识;小说文学可以让人在百忙之中放松身心,在阅读中品味多彩人生……但如果读书不加斟酌,则不但不能进步,甚至有可能堕落于尘埃中。青少年沉迷没有营养的书籍,荒废学业,这样的案例难道还少见吗?因此,读书应当细细斟酌,不能好坏一锅炖,否则一定会有负面影响。
所以,读好书可以使人进步。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多读些书呢?
读书方法作文 篇18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这么觉得,因为书能给我来快乐
——题记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对于知识的渴求越来越强烈,而读书,正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途径,我经常延长我读书的时间,因为我喜欢看书,想要看好书就得一看必到底,想要看到底就得多看几个小时。我经常从休息的时间中抽几分钟来看书。鲁迅说过:读书的时间是挤出来的。
读书可以使人美丽。既是外表上的美丽也是精神上的美丽。读书的时候,当我们看到书中精彩内容的时候会不由得会心一笑,这不是很美丽吗?那不经意间从眼角流露出的真情,是最闪耀动人的。精神上的美则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内容,让我们看上去更有内涵。
读书不仅能使人美丽,还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当你无聊时,除了看电视玩电脑,能否想到读书呢?读书既没有电视电脑那样伤眼睛,还比看电视玩电脑更有营养。当我们遇到优美的片段时,不妨翻开笔记本记录一下,一学期下来收获肯定不小。在写作文时,别人在抓耳挠腮地想下一句该写什么,你却可以心安理得地写下一句又一句美文。这对学习成绩有帮助。在饭间与家人分享好词好句,还能促进近家庭关系。
有人说“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读书是我们精神上的粮食。我们只要认真读书。用心体会,就能感受到读书的魅力。
我读书,我快乐,我享受。
读书方法作文 篇1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必须读书才能进步。
读书很重要。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可见,书籍是人类寻找智慧的源泉,读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书籍,成就一生,我们敬爱的毛泽东毛主席,即使身为主席而且还是在那样的战争年代,他从来都是书不离手,终生与书为伴,他为了读书,把一切可利用时间都用上了,每次开会或者外出考察指导,他总是会带着几箱子的书,一挤出时间就好像‘饿狼扑食’般看书,毛主席为了看书经常废寝忘食,这样的热爱读书成就了毛主席的辉煌一生。
读书可以补天然之不足。英国哲学家。作家弗朗西斯培根这样认为;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都是能弥补先天的不足,多读书百益无一害。
读书还能改变人生。正如培根所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多读书读不同种类的书籍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多读书努力塑造一个‘完人’读书可以改变命运。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方法作文 篇20
“啊!放假了,终于可以不用读书了!”
“哎!奶奶,我想读书,我想同学了!”
放假没几天,我的态度就发生了360度大转变,我也捉摸不透。我们正常上学时,总惦记着什么时候过节日,可以放假;可一但放长一点的假期,我们都会彼此想念,想要回校读书。
好比我们去旅行:刚出发的时候真兴奋!天天四处玩,吃餐馆,住酒店,唯恐这么几天玩不够。可慢慢地,时候久了,你就会慢慢得想家了;当家门近了,又会说:“回家真好。”
人的生活都生活在这种矛盾中;人的可爱,也就在这“一动”与“一静”之间的矛盾: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们把盐、糖、面、各种好吃的不好吃的东西,都放在娃娃前。娃娃们每一种都抓近嘴里,都尝尝。有些东西,譬如盐,他们放进嘴里就吐,甚至气得哭。但经过长期观察,虽然那些东西娃娃不爱吃,但如果是身体需要的,他们都会忍着苦,忍着咸往嘴里送。
读书也是一样是人的本能:我们可能因为考试太多、功课大多,压力太大而不想上学。但是真的给了你自由,后来你却可能自己去求学。就如古代的许多小牧童、小乞丐,躲在私塾门外偷听,没人逼他们念书,他们应该正高兴啊!为什么反而要偷偷学呢?
这恰恰说明,某些东西是我们是省不了的,也警示我们,应该把握青春年华,珍惜时间,好好学习。莫要“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
读书方法作文 篇21
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又该如何来读书?相信这两个问题一直都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如果不读书,这些人的脚步是永远跟不上时代的。
常常会有人不想读书,他们心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大部份不想读书的人通常都不知道,读书对我们而言有什么好处?也有很多人明明是很努力的念书,但是成绩往往是出乎意料的差,这就可能是他们读书的方法不对,我们又该怎么来读书呢?
第一、要有恒心:我们常听爸爸妈妈和老师叮咛着我们“学习不能半途而废,要持之以恒”否则是什么都学不会的,也无法融会贯通。所以我们更得无时无刻的学习新知,才能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
第二、不懂就要问:许多人除了学校的课程以外,有可能还有课后的补习,这林林总总的课程,不只是上课时专心听讲,回家后更一定要复习,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就一定要抱持着“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老师的责任不只是传道、授业而已,更重要的是替你解惑,相信每个老师都喜欢有问题就会问的小朋友,长此以往,成绩一定会蒸蒸日上。
第三、要融会贯通:读书不只是懂就好了,一定要求“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才能有很好的.效果,如果只是老师讲、你听,是没有办法真正懂它的意思,一定要能融会贯通之后,运用在日常生活上,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学习。
“满屋子酒香,不如满屋子书香”我们要知道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我们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学习读书真正的好方法,这样你的学习一定能充满乐趣,不会枯燥乏味!
读书方法作文 篇22
读书,正是人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中的一部分,人们从书中可以感受快乐,感受生活,感受人生。培根曾说过“读书可以使人心旷神怡,博采知识,增长能力”。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好书为良师
除了在学校的老师外,书就是我家中的老师。记得一次,因语文成绩不理想,我很伤心,这时,我翻开《海伦·凯勒》这本书时,海伦·凯勒虽眼睛瞎了,仍坚持
好书为良友
好书如好友,友情永不渝。照这样说来,我和书的亲密关系也算是好友的吧!虽说我是贪玩的孩子,但我却总也忘不了钻进书的海洋,与书中的主人公同喜、同忧、同苦、同乐。既然是朋友,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有一次,一道奥题把我难住了,任凭我怎么绞进脑汁想解题方法,可脑子里仍是一片空白。就在这时,《奥林匹克解析题典》闯入我的视线,我立刻翻开书,终于找到了灵感有了解题思路,这下没费几下功夫就把那道难题做出来了,高兴得我捧着那本书又蹦又跳。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可比拟的乐趣。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冰心奶奶的话一直都鞭策我不断前进。
读书方法作文 篇23
书是点亮我人生的灯塔,它让我即使再黑暗当中,也能找到方向。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让我见识到一个新的,独特的世界。在童话世界里,我的想象力就会被开启,读着那些天真快乐的故事,各种的奇思妙想就会被童话里的人物带去;在小说的世界里,各种形象鲜明的人物,他们的故事更是让我悲欢离合,浮想联翩。
我喜欢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每当我迷茫时,知识的太阳就会驱散浓雾,给我光明。
现在读书已经是我生活当中的一部分,每天晚上我都会读一会儿书,否则,我将难以入睡。我和它早就记上了解不开的结啦,而我也能学以致用。
每当看见一只流浪狗时,我都会停下远远地观察它们,尽管我有些害怕这些小家伙,可我还是会忍不住大量它们一番,然后开始编制它们悲惨的身世。
每当我看到天边红彤彤的晚霞时,我就会想,是哪个神仙在织红毛衣呢。
每当我看到高山连绵起伏时,我就会想,是哪个孩子把饼干咬的高低不齐化作了山。
虽说风雨过后会留下一道彩虹,可彩虹又会维持多久呢?可是书籍在我心里留下的彩虹却会伴随我一生。我享受这读书带给我的快乐,同时它也让我大开眼界。
每个人的成功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日积月累努力的。读书也是这样,要靠一点点的积累才行。
读书方法作文 篇24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像我这样对书如此热爱的少年,肯定能读好几本书。
今天晚上,我们一家早早的回到了家,到了家门口,妈妈让我去超市里拿快递,我看了一下,原来是,妈妈给我定了几本书,而且,有两根快递都是书,一个快递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的书,那另一个就是四大名著。
我刚的抱着我的书,虽然很重,但我还是愿意抱着我的书,我们吃完晚饭,妈妈就让我们去睡觉,我心里是极不情愿,但是,我还是去睡觉了。
我很想读这本书,所以,我就想了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拿着手电筒在被子里看书,我小心的跑到了沙发上把书抱到了床上,我随便的拿了一本书,一看竟然是三国演义,我也换了一个被子,要不然光都从那里透过去了,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的到后面,我就有一点困了,所以我在那里放了一个书签。
然后就换了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捡到一只喷火龙》这本书也很还看,可是我还是有一点困,就跑到了我的书房里看书了,那里凉飕飕,那我一点困意都没有了,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我把《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捡到一只喷火龙》读完了,我又开始读三国演义,那里面的诸葛亮真是神机妙算,这时,我出去看了看才晚上一点,我要看到晚上三点多再睡,就这样,三国演义也被我看完了,我正在看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不仅能七十二变,腾云驾雾,还是一个石猴,这个西游记我才看到第十二页就睡觉了。
这次的夜晚读书真有意思。
读书方法作文 篇25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三毛有言“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一个人,如果能有广泛的阅读,那么他的心胸就会更开阔些,眼界就会更宽广些,思想的纬度也就更高些。
人们常把读书比作学习一项技能,比方说,你从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自行车,如果时隔多年未骑,当你脚再次踏在自行车的踏板时,你的技术还在那里。读书也是如此,或许有些书没有重读,在记忆上会有淡忘,但是它已经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就像吃完粮食长在身上的肉一样,已和你融合了。
青少年时期是阅读的最佳时期。等你越是长大越是发现,当你外出工作你会发现,读书的时间能挤出来的是少之又少,而书给你的收益和你的感悟,远没有青少年的多。
而读书,要读好书。经典的书籍经过一定时间的磨炼和时代以及人们的筛选。一些书籍能够成为经典就一定有它的原因。当我们面对琳琅满目的书籍无法选择时,先从经典读起。经典的书籍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人的影响短暂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神远。我们应去书里的世界经历一番!
读书方法作文 篇26
读书,是必不可少的。大家都曾知道这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到底该怎样读书呢?有些同学认为读书就是死读,这样的想法,不仅没有让他们知识面更广,反而有弄巧成拙,事倍功半的意思。所以,今天我就来跟大家聊一聊怎样读书。
在阅读时,我先要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书,不然就会发生太幼稚看不下去或太深奥看不明白的可能。读书时最好顺手准备两支笔,一支黑笔和一支水彩笔。水彩笔用来画好词好句,黑笔则用来做适当的批注。一定要注意,不能为了批注而批注,请铭记,你批注的地方是你真心觉得好的地方,不然画了就没有意义。在阅读时,你难免会遇到一两个生字词。这时,请千万不要草草了事,而是要耐心查字典,不然,下次看了还不认识;如果你有足够时间的话,那就把生字词记在本子上吧!
如果遇到一本好书,那请你反复读几遍,上次看不懂的段落,没准儿这一次你就看懂了。
阅读不等于完整的读书。假如,读书这个整体为百分之百时,此时的阅读也只能占百分之三十五左右,而剩下的百分之六十五,是学以致用,写、填阅读题,甚至课外拓展,都含有你平时阅读积累的知识点。这时,你的百分之六十五就派上用场了,它会给你画上圆满的百分之百。此时,你一本书的阅读任务就完成了。这种心态是要持之以恒的。
同学们,阅读不是件简单的事儿,正所谓“事半功倍”,当你掌握阅读的技巧时,你也能从中体验无限的乐趣,加油吧!
读书方法作文 篇27
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曾说:“读书能使人明智。”的确,我从书中汲取了许多知识,书,也渐渐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三岁时,我还不识字,妈妈就天天给我读《格林童话》,从中,《狼和七只小羊》、《青蛙王子》……我都能倒背如流。
再后来,我上了幼儿园,除了那些识字书和算术本,我还喜欢读《三字经》和《弟子规》,可是,里面的有些字我还是不认识,常常只读半边字,惹得家人哈哈大笑。
上了学,我还常常阅读一些散文,如:朱自清老先生的《荷塘月色》。从中,“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天上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这段话使我感觉自己跟随着作者一起来到清华大学,欣赏着迷人的荷塘呢!
除了散文,我还阅读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我阅读的第一本外国文学作品。这本书中保尔·柯察金的伟大形象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成为了我的榜样。
但,在这么多书中,我最爱的还是《三国演义》了。可是,我可不是因为它是名著而盲目的喜欢。这其中,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可为了奥语考试,我不甘情愿地读了起来。哇!桃园三结义,诸葛亮舌战群儒……可让我大饱眼福!在不与知不觉中,我融入了这本书。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也是幸福的!
读书方法作文 篇2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让我这个阶梯越搭越远,越搭越高,妈妈买了许多书让我读。
我推开家门,还未来得及放下书包,妈妈就递过来一大包东西:“喏,你的快递,书到了!”“真的吗?”我扔下书包,抓起一大包书就往房间冲。“哎哎哎!”妈妈叫住了我,“没有剪刀你怎么拆包裹呢?”
我急忙打开书,闻了闻,淡淡的书香扑鼻而来,我不忘告诫妈妈:“千万不要在我读书时叫我哦!”说着,我便“啪”一声关上了门。我看的是《手斧男孩》,主角布莱恩因事故而被迫在丛林里生活。
看的我口干舌燥,于是我起身去倒水,我一边走一边看书,一路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厨房,咦,没水了?好吧,我只能自己烧。我接好水,又回到了房间。
当我看见布莱恩遇见熊的时候,我禁不住尖叫了一声,这引得隔间房间的妈妈火速赶来,推开门,问:“怎么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抓抓头,说:“没事儿,就是看到恐怖部分了!对了,妈妈,帮我倒一碗开水!”我又接着看了起来。
“晨!”妈妈在厨房里叫我,我捧着书走出去,“你看看你!”妈妈对我说,”连烧水的按钮都没按!“呵呵!”我答应一声,可心思全在书里,然后一声不吭地回了房间。
当我把一本书看完时,不由地有些累,我站起身,望了望西边那一角夕阳,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伸了个懒腰,匆匆结束了今天的“关门读书”的活动……
读书方法作文 篇29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说的是太对了。
古今中外,人们对书可以说是情有独钟。我也一样,在书的世界里,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医学、文学、武侠、历史、推理、名著……我最爱的是文学作品。
我最喜欢走进爸爸妈妈的房间,看那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岛上书店》《白夜行》《简?爱》《肖申克的救赎》等一些世界名著……此时的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打开《红楼梦》,巧得很,竟然翻到林黛玉读书那段:“林黛玉把花具都放下,接书来瞧……”,我同林黛玉一样的享受,捧着书从头看下去,越看越爱看,看得入神,不觉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
我又翻出一本《诸葛亮》,书中这样写着:“相传诸葛亮小时候,在山里学习,早上很早起来上学,每次听书时,公鸡一打鸣就下课,这让诸葛亮很是不爽。于是他每次上课都拿一把大米,公鸡脖子一抬时,就抛过去,这样等鸡吃完时就多听了一会儿。”诸葛亮这么聪明,这么好学,所以以后就和关羽、刘备、张飞联合起来打天下了。难怪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哈哈,读书同样可以帮助我去除蒙昧,增加智慧。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现在正是年少用功时,我们应该用眼去看书、用心享受读书。
读书方法作文 篇3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黑暗中的一束阳光,舒适滋润枯萎花朵的一汪清泉。
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熏陶我们的情操,我从小爱看书,从著拼音的童话故事到难懂的文言文,这也是一个转变,读的书越来越多,那眼镜片的度数也越来越大,镜片也随之越来越厚,但是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真是如此,在读书的日积月累中,我的写作水平也越来越高。
虽然喜欢读书是好的,但是一定要读好书,无论是课本还是课外读物,一定要买,要选自己觉得好的书籍,像四大名著等等都是必看的好书籍,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益友,出示我们的好朋友,我们通过书本与他创造者的灵魂进行接触,沟通交流。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读好书,都是非常好的习惯,我们从小就开始接触书本,也从书本里吸取知识获得道理,也从书本上认识这个广大的世界,了解前世今生,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籍,我们的学习也离不开书籍,从小学到现在,以至于以后的高中大学,我们都要学习课本里的知识,渐渐满足自己,对文化的追求,都说活到老学到老人的一生都需要学习,无时无刻的学习,每个人都离不开书籍,想多读书增加知识见识,就是人世间每一个人都有的,书的故事。
舒适温暖的春风,冬日的暖阳,黎明前的曙光,细腻的雨丝无时无刻在我们身边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让我们一起将读书养成一种习惯,在知识里的海洋,尽情的遨游吧,读书是每一个人一生的习惯,这是我坚信的一句话。
读书方法作文 篇31
书籍是沙漠里的一湾清泉,是寒冬里的熊熊炭火,是秋日果园里的累累果实。
在3~4岁时,妈妈给我买了巧虎启蒙书,我非常喜欢,整天没事儿就要拿出来看。我常常听见别人夸我,“这孩子这么爱看书,长大一定有出息。”我那时还不懂,但知道肯定在夸我,心里就别提多高兴了,像吃了一个甜甜的苹果。
在5岁时,我不满足于启蒙书了,妈妈又给我买了绘本。绘本比启蒙书字多,我便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我依偎在妈妈身边,听完故事后,便进入了梦乡……温暖的感觉笼罩着我。
在六七岁时,我上了小学,开始看带拼音的书。我看得很吃力,一个字一个字地拼,也只是一知半解地懂了个大概意思,但仍然没有减少我对读书的兴趣。
渐渐地,字词关过了,读书基本不成问题。我对四大名著感兴趣了,尤其欣赏《西游记》,虽然孙悟空非常淘气,但对唐僧忠心耿耿,生怕他出危险。《红楼梦》里面的贾环、王熙凤等人使我厌烦,是他们令贾府走向灭亡;《三国演义》里诸葛亮先生的深谋远虑使我敬佩;《水浒传》里的潘金莲让我心生愤慨。每本书里都深藏奥秘,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
五年级时,我读了世界著名作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我感到了世界的黑暗的那一面,心中不禁隐隐作痛。
我热爱读书,每一本书都看得津津有味,不能自已。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并劳记在心: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方法作文 篇3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于很多人而言,无疑是带来很强的功利,一旦读书不成,或遭遇挫折,人便垮下来。这大概也是人们感觉读书苦的原因吧。
但是,假若把读书看成一种享受,你便可以从书中获得乐趣。不但不在以为苦,反而是一种喜悦,像“三月不知肉味”的孔子即深得读书的真味。
作为中学教师的父亲深知读书之道、熏染之道,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把那些色彩斑斓的图画,尽情展现在我的面前,让我在色彩的世界尽情享受,那份喜悦真是无与伦比。他也曾给我讲过一个犹太太的故事。说:犹太太是这个世界上极为聪明的民族,他们的孩子从小的时候就把书作为一种玩具,并且在书上涂上蜂蜜,孩子把玩之余,尽尝甜蜜,孩子们的喜悦之情自是不言而喻。这样在他们幼小的心里中植入书是甜的意识,书能够给人带来甜蜜,带来喜悦。是的,书就这才学成了我的最爱,带给我无限的喜悦。
溪流潺潺,鸟鸣声声,看天上云卷云舒,把手诗卷。吟咏着“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享受着槐树成阴雨洗尘,樱桃如烙饼尝新”“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你自然会心有灵犀,一种欣喜涌上心头。
“三更灯火五更鸡”当你深夜凝思聚想,“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喜悦之情因油然而生了吧。抱着这样的心态,才能从书中,感受到喜悦。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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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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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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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哈哈,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的书皮颜色是黄黄的,封面上有两个人;一个是秃头大胡子的父亲,宽容而感性,一个是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却善良。是每个小朋友都喜欢,也都是必读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里希·奥塞尔”。是我特别喜欢爱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父与子》。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和妈妈去商场看到那里有书卖。我就去翻看了,看着看着,咦,不经意间发现了这本书,又立刻打开看了,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一副图画深深地吸引了我。这幅画的内容是;有一条长长的绿蛇张开了大嘴,正在吃一只小动物,一位秃头父亲和一个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正在拼命地从蛇嘴里往外拽救小动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继续翻看,里面有很多的画面都很打动我。
虽然那对父子他们有时候会误解对方,但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虽偶有奇遇,却依旧保持善良本心,以一颗泰然之心,乐观处之。就是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方式,感染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使《父与子》历经八十多年而长盛不衰。
《父与子》这本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亲情的抚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3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4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5
相信大家读过不少书吧。今天我要介绍的一本书就是《不要咬嘲笑的鱼钩》他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故事讲的是:对西蒙来说。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原因是他的姐姐嘴里的口香糖掉了然后他发现口香糖居然在——西蒙的头发里。他试着把口香糖从西蒙头上剪下来时,不小心把西蒙的头发剪下来了,西蒙的头发被剪之后像被狗啃过。西蒙带上帽子就跑了出去。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确实谁都没有看见西蒙的头发……直道摔了一跤,帽子掉了,大家看到了西蒙的头发都一一的嘲笑他,他往家的方向跑。他差点撞上了露丝奶奶,他知道了西蒙今天发生的就告诉西蒙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垂钓之地,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用的鱼钩逗弄鱼,当鱼咬住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回。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线,许多人鱼都被抓住了,鱼儿们向年长的鱼总结了几个道理:
一什么都不做或视而不见。
二同意,他说的话。
三换一个话题是开个玩笑。
四开个玩笑。
五远离他。
这个故事不错吧,不读课外书,就像你吃饭没有菜话说你读过哪些课外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6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8
在妈妈送给我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希利尔讲艺术史》,这本书生动有趣,用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孩子打开了一扇开启艺术的大门,全书分为绘画、建筑和雕塑三个部分。
平时我特别特别喜欢画画,所以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绘画那一章,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古埃及人的画像,他们画画有一个特别的现象,画中人物双手双脚是侧面,双肩是正面,但侧脸上却画了一只正面的.眼睛,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时,看了文字才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谜团,原来古埃及人在画画时不懂得“透视”和“光影”,他们画画时只能遵守“正面侧身律”,让人物的眼睛和双肩呈现正面,脸和身体呈侧面,当时所有的古埃及画家学的都是这种画法,而且国王也就是法老也规定他们必须这样画。古埃及人在画一群人的时候,可不知道如何区分远近,他们将远处和近处的人画的一样大,为了区别前后,就将后面的人画在前边人的上面。如果我能够回到古埃及一定要教会他们这个画画的小技巧,区别前后只要将后面的人往上方画小点就可以啦。
这本书丰富多彩,让我了解了很多绘画小故事,对我画画也起到了奇思妙想的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9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0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1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2
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
“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
‘是什么?’
‘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
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
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4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5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