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冲出场是陪夫人到岳庙进香,这是一个人群杂乱的地方,他当时又离开了女人,跑到大相寺的菜园子看鲁智打拳来了。你看林冲生得什么模样:只见墙缺边立着一个官人,头戴一顶青纱抓留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一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獭尾龟背银带,穿一双磕爪头朝样 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生得豹头环眼,燕领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的年纪。林冲这个打扮和相貌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就是这样的盖世英雄,偏偏遇到尴尬事。号称花花太岁的高衙内,正在青天白日里调戏他的娘子。这还得了,林冲何时受过这样的打击,正要动手,一见是高衙内,先自软了。高衙内是何等人物?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京师人惧怕他,一个小小的教头,不在他的眼里。他想怎样,就能怎样。
2、陆谦是高衙内的一条咬人的走狗,他把林冲骗走吃喝,又叫人骗走白娘子,演了一场调虎离山计,幸亏女使及时报信,白娘子才免遭奸污。一计不成,又来一计。高俅这条老贼亲自出马,插圈设套,豹子头上当,误入白虎堂,结果是充军沧州。在去沧州的路上,董超、薛霸这两个贼子受人银两,在野猪林要害林冲性命,多亏鲁智深搭救。到了沧州,高俅还是不放过林冲,又派陆谦前来,火烧草料场,要烧死林冲。林冲忍无可忍,打死了陆虞候等人,雪夜上梁山,故事到了顶点。
3、《水浒传》从七回到十一回的五回中,表现了林冲上梁山的全过程。在这五回中,林冲的曲曲折折、一涨一落、一张一弛,处处扯动读者的.心,无不为林冲的命运担忧。林冲的每个故事都十分精彩,下面来看林冲和洪教头比武一节:林冲想到:柴大官人心里只要我赢他。也横着棒,使个门户,吐个势,唤作拔草寻蛇势。洪教头喝一声:来、来、来!便盖将下来。林冲往后一退,洪教头赶入一步,提起棒又复一棒下来。林冲看他脚步已乱,便把棒从地下一跳,洪教头措手不及,就在那一跳里,和身一转,那棒直扫着洪教头臁儿骨上,撇了棒,扑地倒了。这一段描写十分简洁明了,形象地表现了林冲的武艺高强。
4、林冲是一个最令人同情的悲剧人物,他十分冤枉。作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本应活得很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厄运来到他的头上。高衙内采上他的女人,紧接着便是拦路调戏,哄骗诱去奸,栽赃,发配充军、暗杀。一连串的打击,都倾泻到他头上。一开始林冲没有反抗,他不愿跟上司闹翻,更不想背叛朝廷,一味地退让、委曲求全,总想寻找一个避难所,继续过他教头平静的生活。林冲的退让是自然的,是由他自身的地位所决定的。他继承祖职,有一套祖传的处世哲学,屈人之下,忍辱负重。但是,林冲还有性格的另一面,他结交天下英雄豪杰,比如像柴进、鲁智深等,都是有正义感的人物,加上他对统治者有一定的认识,吐露出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于小人之下,受这般腌?H气的不满情绪。
人物小传作文 篇1
武昌城内有此人,其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不甚打理,不拘小节,其发凌乱,名曰:鸡窝头。则成头皮之风水宝地。不爱装扮,尝衣冠不整。
视金钱如粪土,名利为糟粕,以书本为知己者,此人矣。与书为友,怜书为粱肉者,是人也。书则充乎其屋内。尝《史记》、《三国》、《石头记》拏于手而口图狂言道:“我乃书圣后代是也!”罢,狂笑不绝……
一日晨,至其好友,途一岛,观其风景适好,三面环水,一面负山,云雾袅袅之中隐约啁啾声或现或隐,穿其者,溪两条也,而其岸势犬牙差互,明灭可见,源竟不可知也。乃席地而坐右溪上,取《水浒》一卷,细观之,每到精彩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乱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唯余其狂笑不绝于耳……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不觉已至酉时,而尤未尽兴也,然人非天仙,俗界之粱肉菜蔬亦不可少。匆匆奔至家,复取《水浒传》研之,母直视其曰:“吾儿苦也,一银耳汤置于案上,渐凉,速食之。”竟曰:“小二!先烫一壶好酒来!但有菜蔬果品,只顾买来,一发算钱还你!这厮,只顾来聒噪!”
话未必,只见其母怒目圆瞪,气冲斗牛,见状,忙唱个诺,曰:“不知母亲大人在家,失礼,失礼!”自闪一边,一股脑食之,便又取书观之。其爱书几何,可见一斑!
此人更不拘小节,不爱打理,观其早起上学便可知之:
正值五更天气,闹铃大作,一个鱼跃而起,掀开被子,穿上衣服,踏上拖鞋,睡眼惺忪的来到洗脸池前,左手持牙膏、右手握牙刷,左手一捏,右手一递,便开始洗口,毕,便去清书包,忽觉满嘴牙膏泡沫还未冲洗干净,便又回头冲洗一番,则浑身上下湿淋淋,可以此至学社乎?无奈,复更衣,复毕。正待出门,忽现其父其母站于门口,怒目而视,缘则此人的早起交响乐尝另全家不得安宁。此人便飞奔出门……
此何若人?本人是也!
人物小传作文 篇2
我是卜商,字子夏。我虽性格勇武,为人以“好与贤己者处”。文学着称,但曾为古邑(今山东莒县)城主。
我的一生较为平淡,我没有颜回师兄的“仁德贤良”;没有闵损师兄的“孝感天地”;没有仲由师兄的“有勇有谋”;更没有端木师兄的“先贤忠贞”。但我有热诚,有一颗献身诗文、祖国的心,在我的角度看来,“生”与“死”,“贫贱”与“富贵”都是两个概念的言论,“生”与“死”并不是我们所可以掌握的,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但是,相对的“贫贱”与“富贵”却是可以为人力所支配的,所谓“命运掌握在手心里”。所以我提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言论。
就如我,小时候家道中落,娘亲一天比一天憔悴,我们一天比一天高大,日子过得像枯笼草一般难捱,但我依然在为理想奋斗着,终于让我遇到我在这世上唯一敬佩不已的人,我的恩师——孔先生。他深邃如潭水的眼睛凝视着躲在墙角的看书的狼狈的我。老师向我伸出手,我下意识握住他的手,那么温暖,就这样,我成为老师学生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尽管我家贫如洗,尽管没有才能,可老师一直含辛茹苦地教导我,引领我,因为有决心,因为有鼓励,因为有梦想,我就要再接再厉,勇往直前!
我学成后,阴差阳错地成为了莒父宰,,在管理莒县期间,我动员人们将曾子师兄的讲堂大为卜子书院,说句真心话,曾子师兄是我在这孔府里最好的朋友了,我们几乎无所不谈。在这之后,我在孔老师逝世后,归隐山林,从此销声匿迹,我越来越觉得,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我而去,妻子是这样,儿子早夭,我悲痛不已,难以自拔,最终沉浸在无休无止的黑暗中,再也无法看见光明、生命以及爱的光辉,再也无法看见了……
人物小传作文 篇3
项羽自幼与叔父箱梁长大,据史书记载他身高力达,力能扛鼎。生于战国末期,长于秦朝时期,二十四岁便遇上秦末大起义。楚国灭亡之后,项羽与叔父流亡到吴县,并要求向叔父项梁学习兵法。因自小与项梁生长的缘故,俩人仇秦之心在秦二世元年得以实践,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六月,项梁采纳范增之计,立楚怀王芈心,仍称楚怀王。项梁自号武信君。之后,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定陶之战后,秦军北渡黄河,攻打起义抗秦的赵王歇和张耳,被秦军围困于巨鹿。项羽到巨鹿后开始谋划对秦军来一场世纪豪赌,赌注就是自己的性命加上几万楚军,输则全军尽墨,身死当场;而赢则大秦的天下。项羽立刻就发现秦军的弱点——秦军布局是王离军围巨鹿,章邯军扎住其南边,一边筑甬道输之粟一边随时对救助巨鹿的援军打击,这只队像两只虎钳,牢牢的盯死猎物。而弱点就在两钳之间的心脏。项羽要直接实施黑虎掏心战略,只有切断两只虎钳的联系,集中力量攻其一只才可以有希望获胜。楚怀王任命宋义为上将,项羽为副将,率兵救援。宋义率军到达安阳,便畏缩不前,屯兵四十六天。当时,阴雨连绵,楚军缺衣少粮,处于困境之中。项羽当机立断,一剑杀了宋义,迫使楚怀王任命他为上将军,并命他立即挥师北上救赵。为了得到更多的情报,让秦军露出破绽。项羽先派英布,蒲将军带上自己的两万人马渡河进攻秦军甬道。英布,蒲将军不负所望,战斗击败看守甬道的秦军。从这场小胜利,项羽看到秦军的问题所在——甬道虚弱,而章邯军疲惫不堪,决定抓住时机全军进攻秦军,这个时候陈余又派人向项羽请战,项羽同意了。正好让陈余做出救赵的姿态吸引王离军的注意。后渡过一条通往赵国的漳河,但由于寡不敌众,士气低落,项羽遂命令军士凿沉渡江用的船只,打破吃饭用的铁锅,身上只带三天干粮,军士们个个以命相抵,士气大振,大破秦军。
朝末年,纲绝维弛,群雄并起,其间项羽凭借灭秦巨功分封天下,称霸诸侯!而灭秦的另一主角刘邦却被封在偏远的汉中巴蜀之地。汉二年,刘邦因不满汉中之地毅然出兵定三秦,东向伐楚,而此时,项羽大军正在东边平定齐国之乱,后方空虚。刘邦抓住这个机会大举东进,一路上所向披靡,兵锋直指项羽的都城彭城。项羽把大部队留在齐国迷惑刘邦,自己运用骑兵的机动性,绕道彭城西南的萧县。等待刘邦诸军全部进入彭城,混乱不堪,而且大将忙着部署北边建立防御,刘邦等主帅松懈的最佳时机。开始西出萧,向东进攻彭城。项羽选择的是早晨发动偷袭。选择早晨看得出项羽对时机把握的老辣,早晨敌人尚在睡梦中,正处于最疲惫的时候,突然遭遇大规模偷袭,其慌乱可想而知!而自己可以利用早晨天亮明了敌方情况,选择合适有效的战术最大消灭敌人。很多偷袭喜欢放在夜里,这样有利掩藏行踪。但是项羽此次不光要造成敌方混乱,更要全歼敌军。
项羽与刘邦订立和约后,立即率军东归。刘邦也打算西撤,但张良、陈平一致反对,说:“汉有天下大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疲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于是刘邦决定毁约追击楚军,并约韩信、彭越南下会师,合力击楚。
汉高祖五年十月,刘邦引军追击楚军至固陵,韩信、彭越均未赶来。楚军返身发动突然进攻,汉军不支,退入壁垒固守。但项羽未能乘胜扩大战果,进一步围歼汉军,而与之对峙于固陵,这样就使刘邦得以喘息待援。为使韩信、彭越安心助汉击楚,打败项羽,刘邦采纳张良的建议,封彭越为梁王,明确并加封了2人的封地。韩信、彭越2人果然率部前来会师。十月下旬,韩信引兵进占彭城,同时攻下楚地许多地区。被刘邦封为淮南王的英布也遣将进入九江地区,诱降了守将、楚大司马周殷,随后合军北上进攻城父。刘邦也由固陵东进,形势对楚极为不利,项羽被迫向东南撤退。
十一月,项羽退至垓下,筑垒安营,整顿部队,恢复军力,此时楚军尚有约10万人。十二月,刘邦、韩信、彭越、英布4路大军会师垓下。韩信军30万,分3路首先与楚军接战,韩信居中路,进攻失利,向后退却,同时命左右两翼投入战斗,楚军受挫,韩信又返身冲杀,3路合击,楚军大败,项羽被迫入壁而守。韩信遂指挥各路大军将楚军重重包围,楚军屡战不胜,但汉军一时也难以彻底打败楚军。为了尽快取胜,张良用计,让汉军夜夜高唱楚歌,瓦解楚兵斗志。项羽夜闻四面皆楚歌,以为楚地已尽为汉所得,眼见大势已去,便乘夜率领800精锐骑兵突围南逃。天明以后,汉军得知项羽突围,乃遣5千骑兵追击。项羽渡过淮水后,仅剩百余骑相随,行至阴陵因迷路耽搁了时间,被汉军追及,项羽突至东城,手下仅剩28骑。项羽指挥这28骑,将汉军骑兵杀得人仰马翻,再次杀开一条血路,向南疾走,至乌江边,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乃令从骑皆下马,以短兵器与汉兵搏杀,项羽一人杀汉军数百人,自己身亦被十余创,最后自刎而死,年仅31岁。项羽死后,汉军全歼楚军,楚地皆降汉,独项羽原封地的鲁人不肯投降,后刘邦将项羽首级示鲁,鲁人乃降。至此,历时4年半之久的楚汉战争终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
汉高祖六年二月,刘邦称帝,建立西汉政权。
人物小传作文 篇4
她很好看。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清亮,像定格在了一个画面似的,久久不能忘记,这是我第一眼见她。
的确,字如其人,后来再次注意她,是因为那一手好字和一脑子奇妙又美丽的世界。只要你离她近一点,会看到她的世界很美很美。
一直到现在,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无话不说。之前的一个学期,我的历史分不高,所以总分也上不去,那时的我很苦恼,后来有节历史课我们坐在一起,她在笔记本上写的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万丈高楼平地起,成功只能靠自己!是啊,那句话点醒了我。
后来的金秋艺术节,我们坐在一起聊了好多。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说不出来的难受,或是某件事,或是某句话,或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你看她表面酷酷的,但内心也会有脆弱的时候。她总是很会安慰人,还会经常说一些励志的话。
她很美,人美心也美。
人物小传作文 篇5
小董,瘦小,“喜剧派”。和他谈话,你几乎都在笑!
他的笑话,段子多。比如:有一个记者去南极采访企鹅问:“你平时都在干什么?”企鹅说:“吃饭,睡觉,打豆豆”然后问了一堆企鹅都是这个答案,到最后一只企鹅:“你平时都在干什么?”企鹅说:“吃饭,睡觉。”记者问:“你为什么不打豆豆呢?”企鹅哭着说:“因为……我就是豆豆!”
他总能随时说出段子,就像老牌的喜剧演员一样,有一次我问前桌:“诗仙是谁?”前桌回答:“李白!”“诗圣呢?”前桌回答:“杜甫!”“那诗王呢?”前桌挠了挠头,实在答不出来了:“额……辛巴!”我转向小董:“你来回答正确答案!”他突然就冒出一句:“狮王,谢逊!”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他也是挺坚持不懈的。上次看到他拿着个木板,想拿圆规在上面扎个洞。别人对他说:“别钻了,这弄到什么时候?”他说“没事!”别说,扎了40分钟,真扎了个小拇指那么大的洞,他也是厉害了!不过圆规倒是解体了。
但他只是逗得别人乐呵,但自己不怎么笑。也许是“小丑逗笑了别人,但小丑不开兴。”
人物小传作文 篇6
我的大姨,一位一心向党的人民警察,同时她也是一位隐退江湖的学霸。
她不高,往那儿一站就透露出一种人民警察所特有的威严,令人心生敬畏。她没有学霸的标配——眼镜,但她的眼睛时常射出严厉而精明的光,仿佛看你一眼就能知晓你的想法,洞悉你的灵魂。
讲真,在知道了她的光辉事迹后,我才真的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的大姨的学习生涯真是太传奇了!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小学时,她便是个自觉的人。每天放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打开作业本,开始写作业。不光学习自觉,她做事也十分有计划性。每当老师给她发派任务,她总能事先计划好大致所需用时,再完美地执行。因此,她被老师选为了中队干部。初中时,她便更加积极了。不仅参加各种活动,还常常跟在各科老师身后询问不懂的问题。最、最、最令我震惊的,大概就是:“我的大姨喜欢学习,甚至从小就对电子产品不感兴趣。”这件事了。我被惊得当场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在我的认识里,就没有哪个人既能做到所谓的“热爱学习”,又对电子产品不感兴趣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那这人可真是太……传奇了。可我的大姨,就是这么一个传奇人物,这可真是令我大吃一惊。
不过,人无完人。在刚上初中时,我大姨的物理成绩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中等水平”。对此,她苦恼不已。后来,她请老师来家中为她开导了思路。从此,便开拓了物理界的“新天地”,在考试中取得了段二的好成绩。她本着“我不能落后!”的学习精神,在学习生涯中创下了一个又一个好成绩……听完大姨的“神之历史”,再看看我的成绩,我不禁叹了口气,又近于大姨的努力程度。
工作后,她处处请教他人,吸取经验,使自己更加优秀。她说:“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发挥出自己的价值,即便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岗位。”
当我问大姨:“你做过最有成就感的事是什么?”她摇了摇头,道:“我没做过什么很有成就感的事,不过,把再普通不过的事做到极致,这就是我的人生追求。”
是呀,尽到自己的本分,把最普通的事做到最好,这,也许是才是人生的真谛吧……
人物小传作文 篇7
胡乐奕,女,2006年11月18日出生于宁波市妇儿医院。此人曾就读于鄞州区第二实验小学,集钢琴、素描、舞蹈、美声等多种才艺于一身,现与笔者一同在兴宁中学读书。
她生就一副清秀文静的面容,白净水灵的肤色,一双干净的眸子眸色黑亮,眼底融进明净的剔透的光。倘若望进那清澈的双目深处,你便能捕捉到她与外貌相称的恬雅与文静。她生性安静,与人说话的声音轻而软,刻意提高音量时也不显聒噪。初中一年,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安静、文秀。
不过,她并不沉默寡言,更不冷漠。她一直是我们班的“交际花”,和朋友相处得体大方。在我们班,她担任纪律委员的职务,虽然上台管理班级纪律时并没有吼得地动山摇,但一直都是静静地环视着整个教室,认真而严谨地记下讲话的同学,因此,她曾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居委会胡阿姨”。
别看她平时沉稳持重的,可日常生活中也会犯迷糊,干一两件傻得可爱的事。就拿前几天的万圣节当晚来说吧,她所在的小区刚好在举办活动,她开窗观摩了一会儿,结果返身回屋的时候却忘记了关窗,蚊子大军趁虚而入,她白皙的脸颊上的十几个包现在还没消掉呢。
再说说胡姑娘其他的方面吧,与她自己的性格相符,她做事认真细致,尤其在学习上极其刻苦用功,常令笔者自惭形秽,本人此刻写下这一段时朝她望去,她还一丝不苟地奋笔疾书呢。
你如果见过她在音乐课上表演钢琴的场景,就一定不会否认那时的她有多么光彩照人。少女的眼睫轻轻垂落,神情及其专注,修长的的十指在琴键上灵巧地腾挪,指间流泻出优美的音符,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温柔地拥抱着她,女孩认真的眉眼就仿佛发着光。
她也确实是这样一个带着光的女孩。
人物小传作文 篇8
她姓周,名奕汝,是我在初中生涯里要好的朋友。
她的长相说普通又不普通,说出众又不出众。让我一眼就认出是她的是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拿起来很重,镜片用某种金属材料框住,看上去价格不菲(跟我的眼镜)。再来说说她的皮肤。她的皮肤白皙,是我怎样涂防晒霜都达不到的。有些人正因为她的皮肤问她要美白经验。她的眼睛小小的,但却不是那种失比例的小,单眼皮的眼睛显得乖巧,呆萌,鼻子高挺,又是我这个塌鼻子羡慕不来的。嘴唇的形状很特别,厚厚的,乍一看,还有点像某个杨姓女星的嘴唇。我最想吐嘈她的是,她称她的腿粗,去年初一的裤子都穿不进。可她穿那条初一的裤子是绰绰有余,腿也显得贼细,跟90斤的女生没有区别!我很气愤。
她是多才多艺的女生。学过书法、青描、水粉、水彩、儿童画……所以她的美术功底很高,在小学的时候担任黑板报工作。初中时,也展现过她优秀的美术天赋。但某些方面可能不咋地,就比如舞蹈,学了五天便放弃了,正所谓“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下面来说一下她的爱豆,我觉得很有必要来谈论一下。这个善变的女人,一共拥有十二个爱豆(还删去了很多)。看见一部电视剧里有帅哥、美女,便三分钟热度地去关注、粉他们。但一个月过后,她又可以说:“哦,某某某啊,已经不是我爱豆了,我只有十二个爱豆。”我对此感到十分无话,但又觉得很有意思。但我觉得,尽管他对那十几个所谓的爱豆抱有走马观花的态度,但她对一个人的关注至始至终都不会变——王俊凯。虽然我对王俊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当我跟周奕汝讲起王俊凯的事时,她的眼睛总是在发光。每每讲到王俊凯的事,她都能源源不断地讲下去,感觉能讲个三天三夜,在学校里面遇见别的“小螃蟹”(王俊凯粉丝的名字),她都能兴奋大半天。
我们有个共同的爱豆团——BlackPINK,按周奕汝的话来说,这里面的四个韩国女爱豆都是她的老婆。我们因为在校园广播站没有听到她们的歌,而逐渐不期待广播站的到来。但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一条回教室路上的垃圾桶旁听到了其中一位成员Jennie的《solo》!本来根本不在意的她一听到熟悉的前奏,便兴奋地上蹿下跳。对,我也兴奋地哭出来了。过路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两个在垃圾桶边蹦跳的人……
这就是周奕汝,一个多才多艺的追星女孩。
人物小传作文 篇9
蒋昊冉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室友。他喜欢戴口罩,天天带,常穿一件黑衣服,戴着眼镜,在人群中,你也可以很快认出他来。
他在寝室里,很喜欢聊天,不超过三句,就和张锦元聊到军事、“战地”或“使命召唤”上去了,每次都是张锦元先带偏话题,然后蒋昊冉想也没想就跟了上去,之后就没有其他人什么事了。有一次原来是聊《釜山行》这部电影的,后来竟然被硬生生扯到了阿富汗战争。不过他在历史和军事上面了解的确实很多,他几乎知道所有的大战役的情况,大多数武器的优劣,他还在写一本记载古代一些战役的书。
他很喜欢看书,在他家里有几墙书,里面全是历史战争类的,最近还在看《大秦帝国》这本书。
他在平常是一个有趣的人,有时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他很怕痒,很痒的时候就发出一段“连绵不绝”的“啊”声。还带来了翻译笔,来翻译一些神奇的句子。他“下棋”水平也很高。他还会弹吉他,在我们的音乐期末考试上曾放过他的一首曲子。
这就是蒋昊冉,一个有趣的人。
人物小传作文 篇10
陈橙蓉,生于2007年6月19日,现就读于宁波市兴宁中学。小学时她喜欢看书,但平时却活得像个假小子。她总是顶着一头不甚齐整的短发,不是这儿翘起一簇,就是那儿扬起一撮。虽然她长得瘦瘦小小的,但当“混迹”在男生中时,你不细看绝对不知道:“哟,这儿还有个小姑娘呐!”
她从小到大,看奥特曼是她最爱的消遣。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经常搬着小板凳蹲在电视机前,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经常忘记时间。那时的她对奥特曼不单单是喜爱,可以说得上痴迷了,已经深入骨髓。有次在路边一只狗猛地朝她冲了过来,但她却出奇镇定,不知是不是她脑回路太过清奇,竟然想到了泰罗奥特曼。只见她顺手捡起一块石头,奋力大喊一声“泰罗”,使劲朝狗甩了过去。那只狗瞬间被她神灵附体的气势所征服,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经此一战,她自豪感爆棚,不由佩服自己在险境中竟能如此自如地想出此妙计,她相信这是奥特曼赐于她神力,于是她更加虔诚地信仰奥特曼了。
她升入初中后,精灵古怪的性格也被同学们所熟知。她平时总是大大咧咧的,不和她共处,你不会知道她是有多么地嘴馋。当大家在寝室里说笑闲聊时,如果有人随手掏出一包零食。她必定瞬间眼放绿光,两道热切渴求而丝毫不加掩饰的目光向你火辣辣地投来。更为夸张地是,只见她双手合十,不住地上下摇晃,那神态酷似一只贪吃的土拨鼠,着急地想分得一杯羹。
她也是一只奇怪的生物,她的性格中沙雕占比很大。同样是打招呼,一般人都是见面说句“你好!”,而她则从远处就开始蓄势待发,当靠近时她会将手热情地在空中不停地挥舞,并送上最诚挚的问候:“你好!你吃了吗?”让人立即被她的热情所感染。
她有许多爱好,一手专业功底的毛笔书法技压群芳,她有时在欧美音乐流行圈内出没,经常哼着嘻哈的rap,她的梦想是将来成为一名说唱歌手。人生的追梦之路注定困难重重,但是相信就凭着她招呼“你吃了吗?”的那股热忱,她一定会逐个化解,朝着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断迈进。
人物小传作文 篇11
“几点了?”我问道。“快了快了,还有十分钟。”她笑嘻嘻的对我说,一边盯着黑板前的老师。
“来,同学们,咱们再讲一道题。”讲台上的老师又孜孜不倦的沉迷在了题海中。她似乎有点着急了,每当老师转过身去,她又目不转睛盯着手腕。
“离下课还有两分钟!”她几乎暗叫了起来,一只手伸进抽屉里,另一只手还是拿着笔放在手表旁。渐渐的,我听到了沉重的喘息声。她像一只捕食的豹子,用鹰眼狠狠的盯着门口,似乎下一秒便要蓄势而出。
“同学们,下课的时间到了,请……”放学的广播响起,而她的脸上却没有刚才那么着急了,她假装严肃地听着老师布置作业,手却放在桌子下方。握着,皱皱的书包。等待着最后一声令下。
终于老师宣布下课,随之而来的是同学们一阵高过一阵的浪潮。我身边早已空空如也。
她的座位还热乎着。
人物小传作文 篇12
他叫王昱皓,20xx年出生,云南人。作为班上为数不多的纪律委员之一,虽然有的时候夹杂点私心,但确实是切切实实地做到了尽职尽责这一点。不光如此,他在体育方面也是颇有建树,成绩也常年居于班级前十。真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标杆。具体怎么样个好法,请听我娓娓道来。
他作为纪律委员,当当天的值日班长不想上去管时,他总是自告奋勇地冲上去,端坐在讲台上。在这之前,如是班级里一片嘈杂,他就会在讲台上多站一会。你问为什么?那当然是使出他作为纪律委员的杀手锏之一的秘技:狮吼功。
这招对于管理嘈杂的班级屡试不爽,次次效果十分显著。虽然对比着功夫里的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火候,但依旧自成一派。每每那一声响起,凡是那些致力于讲空话的同学,或是不在自己位置上的,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立刻便不敢再讲任何闲话了。他的狮吼功的威力在这里也就可见一斑了。而在之后,在晚自习当中,他的头时不时地就像那监控探头,环视一遍班级,确认有没有同学讲话没打报告的。如果有,那么他就用更加犀利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她),当那个人注意到的时候,这个纪律委员就朝他(她)邪魅一笑,拿起笔在三省本上二话不说就记上了。别看这样子好像很费时间,当你问他作业有没有写完的时候,他总会向上推推眼镜,用好似波澜不惊的语气平和地缓缓说道:“做完了呀……”真是学习“工作”两不误,他管理的晚自习,除非老师布置了很多的作业,或是在摸鱼的,都能够按时做完。好一个尽职尽责的纪律委员!
他在体育方面也颇有建树。在20xx年学校举办的校运会上,即使天空中下的雨使地面变得湿滑无比,他还是用他惊人的一跃,毫不费力地轻松拿下了跳高比赛的冠军。不仅是跳高,他的跑步也非常厉害,只见他那俊美的身姿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以极快的速度飞奔向终点,实在是“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最后取得了一个好成绩。(具体是第几名恕我忘了)
王昱皓,这个十四岁的男孩,在自己的生命里,散发着闪耀的光芒啊。
人物小传作文 篇13
比尔·盖茨这个身上肩负着著名企业家、软件工程师、慈善家以及微软公司的董事长、美国首富、全球首富等多个名号的男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呢?
他的父亲是著名律师,妈妈是华盛顿大学董事,外祖父也是个来头不小的`人。他能长大成才有家人起码百分之三十的功劳。
不过大多数都还是人家自己的功劳。在中学时比尔·盖茨就与好友使用学校中一台PDP-10计算机,不过资金有限,仅过了几周就不能使用了。好在CCC与他们签订了协议,为两人提供免费上机时间。十二岁呀!在这个我们正想着努力考好成绩的年龄,他们就已和一家公司签订协议,称他们为神童一点也不为过!
后来他考进了许多人心目中的好大学哈佛。虽成绩不好,还有许多臭毛病,可他在哈佛时,为第一台微型计算机开发了BASLC编程语言的一个版本。
1975年,经过夜以继日的工作后,比尔·盖茨和艾伦又编写出了一个程序,售价3000美元。他又一次碾压了那些对着爸妈张口要钱的人。
比尔·盖茨是一个明辨是非的人。在加入工作后,面对同事错误的方案,总是与同事进行一番激烈的争辩。而且他对手下要求非常严格,也正是他这种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成全了他。
有些人总抱怨自己穷,总是被神经上司骂,可他们只是在抱怨,有真正去做工作吗?上司说不好,就一定有其中的道理,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找出错误去改正!不然永远都只有羡慕别人的份。
比尔·盖茨辉煌的背后离不开辛勤的付出、滴下的汗水与对工作的热爱。
人物小传作文 篇14
成刘栎,2007年8月28日出生,宁波人,大抵是A型血,因为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反复提起一位卖烤鸡的阿姨,故被同学们尊称为“烤鸡阿姨”所以,后文中便暂且称他为“阿姨”。
阿姨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之中,家人大都还健在。他小时候因展露出了自己的歌唱天赋,于是加入了小学合唱团——这是后话了。
于我看来,阿姨应当为他这幅英俊的皮囊而感谢他的父母——一头令我这类脱发症患者无比嫉妒的浓密的黑发,一张瓜子脸,两撇眉毛又浓又密,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又高又挺。再加上现在接近180的身高,几乎完美。
但他完美的真的只有这幅皮囊……吗?不!成阿姨,做为一个集中华妇女传统美,啊不,集中华书生传统美德于一生的男人,他的才能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比如初一军训时,他因自己洪亮的噪门、中气十足的声音,担起了喊“满五”的重任。他的满五,可谓是余音绕梁,于是乎我们班便成为了“军训优秀班级”。他不止声音洪亮,而且十分动听,在初一音乐考试时以一首《远走高飞》,成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阿姨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歌手,还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第一次期末考时,成绩是全班第六,年级组更是有前八十,再加上他是一个平时喜爱追番的“高玩”,更能看出他天赋之异禀。他还有一个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当模特。他初一下时每天下午必回寝室洗澡,洗完澡必穿衬衫,穿衬衫必不扣上面两颗扣子。于是乎,被室友阿翔拍成了写真集《阿姨出浴图》,如果可以出版,想必是十分火爆的吧。
我对他还不够熟悉,应改日让其他与他熟识的人,如Andy来写写。
三班许多人都该好好被写写。
人物小传作文 篇15
嘉煜,男,今年十四岁,家境像常人一样平凡。深陷的眼窝,澄澈空明的大眼睛,略厚的嘴唇,高挺的鼻梁,但却面黄饥瘦,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他总是驼着背,走路也是一颠一颠的。
他不爱干净,总也不招人待见。他每天穿着那身藏污纳垢的校服,长长的袖子里藏着一双手像抓过煤炭的手,又脏又黑,指甲缝里早已积满土灰,头发也参差不齐的竖在头上。真可谓是邋遢,谁见了他都要躲三躲。可他也不伤心,看见别人还要有礼貌地做一个微笑。
他曾是我的同桌,我也很不情愿和他坐在一起,但没有任何办法拒绝。我过着痛不欲生的每一天,我不想一直这样下去,我开始尝试接近他。我才发现,一直以来我们都错了,嘉煜人很好,他很单纯,单纯到可以答应你任何不过分的要求,你想让他帮你干什么不出格的事情,只要吱个声,他立马就乐呵呵地去了。虽然他单纯可以帮你做任何事情,但我却并不想欺负他。
还有,他不是尖子生,但他喜欢学习。他上课爱睡觉,于是让我提点他,把他掐醒。虽然很残忍,但由于他苦苦央求,我还是按部就班地做了,把他掐醒以后,他还很可爱地说声“谢谢”。
现在大家都开始与他相处了,也不会再贬低他。但每次想起这件事,我还是想由衷地和他说一声“对不起”!
人物小传作文 篇16
我的新同桌——长着一双水灵的眼睛,里面仿佛有许多星星。她的鼻子有点挺,使得她的脸看起来有了立体之感。她的额前有一扇“帘子”将她的额头遮住了,一头乌黑的头发整齐的束在脑后。
常说“字如其人”。她不仅长得很漂亮,还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有时我能有幸看到她在一张小小的卡纸上写着激励自己的话。她的字稍有连笔,但又规整而不失美感。看她写的字就是一种享受。
她还是个做事井井有条的人。看她的课桌:卷子与书本整体放在左上角,水杯放在右上角,上课时就会井然有序,提高课堂效率。不仅是这样,她还会每天计划今天需要做的事,列在一个本子里,完成一个就打勾,每天的生活非常充实。当然,她的成绩在我们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与她的学习习惯是分不开的。她在下节课上课前就会把东西整理好,上课时就不慌不忙。上课的时候,她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偶尔也会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下课她会积极去找老师背课文、问问题等等。
和她一起共同学习和进步,能潜移默化地改变我自己。同桌,谢谢你!很荣幸与你一起共事!
人物小传作文 篇17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配上黑色边框眼镜,体现出了他一副学者的风范。他便是我们班著名的社会课代表——董文浩。
20xx年2月13日,董文浩出生在扬州。小学时期,他力争上游,努力学习,成绩时常名列前茅。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努力拼搏,他终于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兴宁中学。虽然考上兴宁中学后,成绩略显下滑。但他依旧不断刻苦学习,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重返巅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军训期间,董文浩认真听从教官的指导,坚持了下去。由于他有社会人的风范,因此喜提“董社”一称。
在初中期间,董文浩成绩依旧没有下降。虽然语文和数学的成绩不是特别的优异,但他其他门课的成绩很好。尤其是科学,他曾以96分的优异成绩夺得了班级第一。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25,目前他正在朝着前15奋力拼搏。他已经朝着更高的境界迈进,争取早日站上顶点。
董文浩的成绩离不开他的课堂表现。上课时,他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勤做笔记。(虽然有时他会比较调皮)课下时他有问题会问老师,因此一堂课的收获很多。由于在科学和社会的成绩优异,同学们有时会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一一回答。(有时候没空便不会答复)。晚自习时,他有时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导致分心,但基本上都会冷静地做作业。他的作业也能在晚自习下课之前写完(虽然有时因作业过多导致无法完成)。
他同样是一个爱锻炼的人,熄灯之后,他时常会做二十个仰卧起坐。每天早上5点30分他便起来,看看书,写写作业,总之不会浪费时间。每次晨跑他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锻炼的机会。羽毛球,篮球他都很擅长。
这便是我们班的那个爱锻炼,成绩优异的“董社”——董文浩。
人物小传作文 篇18
20xx年7月6日,徐欣璐出生于浙江宁波,皮白肤嫩,是一个一头短发,活泼好动的假小子。
自小学就热衷于体育,也曾在一年级学习过电子琴,跆拳道,但由于她性格如男孩,从小顽强独立,喜欢运动,所以比起在琴房安静弹琴,更热爱在赛场上挥洒汗水。虽然跆拳道也是一项炫酷有力的运动,但是她更欣赏于打乒乓球,她享受在台球上的一分一秒,享受全神贯注盯着乒乓球的过程。她对体育的那份热爱,支撑她在小学当了六年体委。
20xx年,既是她踏入兴宁中学的一年,也是她在浙江省乒乓球总决赛拿到冠军的一年,这不单单是一个奖杯,一个奖状能诠释的喜悦,这标记了她对体育的信念与顽强的拼搏的体育精神。2020年又荣获浙江省乒乓球总决赛第三站的亚军。作为兴宁中学的体育生,他每天都要训练到六点,挥动手中的球拍,眼神中满满的坚定,作为一个学生,她也从未耽误学习,在师傅黄思怡的帮助下努力向上爬。
我们都称她为“璐姐”,一个是因为她性格大大咧咧,好相处,另一个则是她组织领导能力强,在班级里有着很大的权威,是我们公认的“女强人”。
人物小传作文 篇19
冯耀坤,班级中的风流人物,即是体育委员,又是宣传部的一员,可谓是“文体两开化”。
在课余生活中,他还十分喜爱弹吉他。在他们寝室里,总会有他弹琴的身影,甚至他还会带动寝室里的其他人,组成一首“大合唱”。“她都不难受,她只要自由……”寝室中嘹亮动听的合唱声伴随着优美的吉他声响彻着整个楼层。他的手指上下翻飞着,被拔动的琴弦中跳出一个个优美的音符,嘴上也没闲着,默默地为大家唱着和声,寝室里,他甚至还是“纪律检查员”。据407所述,晚上熄灯后,若是谁还要讲话,必会受到他的“亲切问候”。
每每要出黑板报的时候,教室后面总会出现他的身影,可别以为他只是被“抓壮丁”当苦力跑腿的,他可是宣传部的中流砥柱。要出黑板报时,他就会在黑板上自由创作。经过宣传部门的努力,我们班的黑板报几乎次次都是第一。
他也很爱读书,莎士比亚,诺奖得主的书他都有涉猎,他的课桌下,寝室里,总是堆积了很多书。每天完成日常的作业后,他就会一头扎进书海之中遨游,即使那只是一本15年前的小说杂志。
运动也是他的强项,他从进入学校到现在便一直是体育委员。可惜在初一时不幸受伤。在医院中躺了一个多月才康复,因此也错过了初一时的运动会,实在是可惜。到了初二运动会时,他便大显身手,拿出了他在小学就本是田径队的气势,一举拿下100米的第四名和跳高的冠军。篮球也是他的爱好之一,体育课或是体活课上总会有他的飒爽英姿。他那华丽的上篮,迷惑的脚步,甚至是一个眼神,都能把对手骗得晕头转向。但这也有坏处,比如在上篮时突然又传给队友,若不是和他有十分的默契,往往都会被他所“晃”到,但他还是对这种“阴险”的招数乐此不疲。
这差不多便是他的大致事迹,他似乎是一个很有特点,却又特点不明显的人,在班上会乐器,爱读书,爱打球,似乎也并不算很特殊的爱好,但无论如何,他永远都是在班上独一无二的,永远是最独特的Mcpueen。
人物小传作文 篇20
读罢《水浒》,那位英雄好汉便深深地吸引了我,只见他生的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身长八尺,腰阔十圆。
他便是鲁达,又名鲁智深,是水浒中被金圣叹赞为阔人的“花和尚”。
从某种程度上说,鲁达是水浒中最为行侠仗义的英雄,最为见义勇为的好汉。从义救金氏父女到大闹桃花村,火烧瓦罐寺,再到大闹野猪林,为救史进而不幸被捕,无一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壮举!鲁达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只要他见到什么不平事,就会忍不住要插手,要出手。若以一般人而言,金家父女的死活关他什么事;周通逼婚又没碍着他;瓦罐寺的和尚有没有吃的,受没受欺负,都与他无关。林冲墙外一声赞叹,鲁达一生引为知己,为救护他,一路送到沧州。如此义举,古今几个能有?
因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被迫做和尚,过着逃亡的生活。从一个军官,到一个和尚,要是普通人,早就懊悔,早就心态崩塌了。但鲁达没有,他该做的做了,该承担什么责任,会发生什么后果也认了,非常坦然,非常平静的面对了人生中的起伏。他的思想就是这么简单,没有对自己做过的任何事情而感到过懊悔,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活得,比其他人都要快乐,比其他人更要潇洒,心中没有过多的猜测,质疑,算计,外表粗鲁,却有着同其他人不同的旷达胸襟、阔大胸怀。
正因为他凭良心生活,他的一生也很圆满。智真长老用四句话预示了他后半生:逢夏而擒,遇腊而执,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他活捉了夏候成,生擒了方腊,又听到了儿“潮”,见到了“信”,应了智真长老的预言,但他知道自己要死后,并没有害怕,不安,而是仰天长笑,接受死亡。“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他死前写下了这段话来概括了自己的一生,随后,便圆寂了。
什么是英雄?读了《水浒》,见到了鲁达,我便明白了些。他比猛虎多一分谋略,比莽汉多一分细致,能有岳飞般的精忠之心,更是能为朋友肝胆相照,仗义疏财,凭良心简单的生活,有着与他人不同的豁达,“禅杖打开生死路,戒刀杀尽不平人。”这就是鲁达,阔人鲁达。他就是这样一个英雄,活得单纯,死得圆满的英雄!
人物小传作文 篇21
这个卫士是战国时魏国人,很年轻,浓眉大眼,手持一支长矛,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眼睛明亮,有股年轻人的冲劲。他从小非常崇拜西门豹,十多岁就在其门下拜师学艺,后来在选拔中脱颖而出,当上了西门豹的贴身卫士。
由于他很小就在西门豹门下学习,天资加上勤学苦练,年纪轻轻的不仅学会了武术,还学会了很多关于治理乡、县和人民百姓的方法,更是学到了不少水利方面的知识。
当上卫士后,他与西门豹走遍治下的郡县,每到一地都深入群众,细细询问人民的生活情况。时间久了变得和西门豹一样:一身正义,嫉恶如仇。
这次,他跟随西门豹去治理邺,却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巫婆要给“河伯娶媳妇”闹的,卫士听了义愤填膺,拔出长剑说要去杀了那害人的巫婆,但西门豹说不可鲁莽行事,他自有办法,害人者自当受到惩罚。卫士问西门豹是何办法,西门豹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到了“河伯娶媳妇”的那天,卫士跟着西门豹来到漳河边,西门豹说新娘不好看,要换一个,让巫婆亲自到漳河走一趟,去跟河伯说一声。在一旁待着的卫士听西门豹如此一说,就迅速往巫婆嘴里塞了几块棉花,用厌恶、憎恨的眼光冷冷地盯着巫婆,随后把她扔下了河。等了一会儿,西门豹又让卫士把其他巫婆的徒弟也扔到河里,说是去催一催巫婆,吓得其他巫婆和当地的官员连连求饶,百姓却连声叫好。卫士自己也感到非常痛快,对西门豹佩服得五体投地,发誓要勤奋学习。
后来,卫士和西门豹一起在邺这个地方开凿水渠,灌溉农田,让这里的人民有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人物小传作文 篇22
我的外婆是个乡下人,而且还是一个“双低”人士——颜值低、文化低。说句心里话,外婆长得真不咋的,甚至可以说是“畸形”:两只眼睛深深地陷入,目光显得深邃而悠远。而脸颊两侧却异军突起,与整张脸的布局格格不入。正因如此,我曾经还刻意疏远外婆呢!“囡囡,快过来帮外婆看看,这是什么字。”“这是‘孤单’的‘孤’,你都问了不下五遍啦!”我不耐烦地回答道。你瞧,外婆的文化低吧?所以,综上所述,我对外婆的印象一向不好。但是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地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外婆你快看,那儿有一个乞丐在要饭呢!”我指着不远处的乞丐大叫道。
乞丐悄悄地往角落里缩了一点。
“囡囡,不准那么没礼貌!快去和叔叔道歉。”外婆一改平日里的和颜悦色,大声斥责我。
乞丐偷偷抬起了头,朝我和外婆看来。
“凭什么,我又没说错。再说了……”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一只熟悉的手掌就亲热地蹭上了我的脸颊。要知道,这可是外婆生平第一次打我!原因居然是为了一个外人,而且还是个萍水相逢的乞丐!一肚子的委屈和愤怒,在这一刻全都像山洪野兽似的发泄出来了。我哭得梨花带雨,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一个劲儿地往下掉,让人看了好不心疼!
但外婆对这一切都熟视无睹,径直把我拉向那位“叔叔”,仍义正严辞地要我道歉。
我知道,外婆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心中所以的愤怒和委屈,在这一刻都只能灰飞烟灭。我,只能低声下气地去乞求一个乞丐的原谅!
“叔叔,对不起。”
“没关系的小朋友,你也不要太在意了。反正,我也已经习以为常了。”不经意间,我看见叔叔的眼里闪烁着一颗耀眼的东西。突然,我内心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囡囡,你记住了,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个体,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那位叔叔,一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以乞讨为生的……”
“嗯,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外婆还是一个“双低”人士,可我再也不嫌弃她了!她虽然没颜值、没文化,但她拥有乡下人应有的那份淳朴和善良,这就足以成为我为她骄傲的原因了。我为外婆点赞!
人物小传作文 篇23
我有一个好同桌,她就是蒋子欣。有时会把她的名字听成自信,那就跟着我来认识这个自信的女孩子吧。
俗话说“人如其名”,这句话在她的身上有着极好的体现,蒋“自信”确实很自信。
“自信”的性格开朗,在身边聚集着一群关系要好的朋友。“自信”便让这些朋友叫她“小仙女”,也不管自己能否配得上这高人一等的称号,只是凭着自己十足的自信。
但有时,“自信”过分地相信自己,也可能演变成盲目的自信。记得有一次她做数学题时钻进了牛角尖里,那一股自信心可害她不浅。她笃定地认为自己的方法一定是对的,那倔强劲儿简直是五匹马都拉不回来。还好她在最后关头灵光乍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尽管脸上挂着一副“好像是我错了的表情”,嘴里还嘀咕着“我的方法应该也没有大问题”。
“自信”在与别人一对一的交谈中更没什么顾忌的了,自信心体现得也更明显了。那一副以自己的思维看世界的霸气和我妈没什么两样。作为同桌,我可没有少领略她那伶俐口舌的威力。她在调侃我时,经常会用到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历史典故,仿佛只有她的脑袋,才能把这些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实例拼凑到一块;和我意见不合时,嘴里就会蹦出来一个接一个的成语;各种网络用语、潮流语言层出不穷,不管对错,那股自信简直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但令人不解的是,一向自信的她竟然也会害羞。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和喜欢哲学的我谈得来的人,必然也是一位“艺术家”。“自信”正是这样一个人。她写得一手好作文,甚至能让老师称赞“她的优秀自己教不来”。理应这样的人被老师邀请分享作文是一件光荣无比的事情,更何况她平时那么自信。但每次交流作文她却推推让让,折腾好一会才慢吞吞地走上讲台。
这,就是我的好同桌蒋子欣,无比自信的蒋子欣。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
读书的作文1
古人云,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但在今天看来,只要条件许可,“行万里路”算什么,乘飞机去欧美旅行一周,还不止万里呢。但要读万卷书,就不那么容易了。现在电视、网络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还有多少人舍得把金子般的宝贵时间“消磨”在读书上呢?对于时刻感受着工作和生活压力的上班族来说,读书有时候就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读书不仅仅可以让我们开拓视野,还可以陶冶情操。但是,现在有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看电视或者上网,我知道大家觉得这比读书来的快,可正因为这样,大家就
我来举个例子吧,大家应该看过《西游记》,《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但是很多同学都不知道这位文学伟人。而且,吴承恩在原著中用了很多的优美的词句和成语,可是,电视上只有一幕幕动画和电视剧,于是根本就体会不到词句和成语的优美。这些词句和成语是我们中华民族上千年来无数的文学创作者努力的结晶。
小的时侯,我很喜欢看动画片,也知道这些动画片是根据名著改编来的,但是,因为原著厚厚的一本,所以,我就懒得看原著。后来,我长大了,爸爸妈妈让接触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以,就买很多名著,我翻开一看,发现这些作品都以动画片或电视剧的形式看过了,但是,为完成爸爸妈妈交给我每天读十页文学作品的任务,我才去用心看那些原本我所谓看的名著,发现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算是看过这些著作,里面有很多我在电视看不到的东西。
其实,读书是一种艺术,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是一件雅事。读书的目的不是要改进心智,如果一个人为了改进心智而读书的话,读书的乐趣也就丧失殆尽了。
其次,风味和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读书跟吃东西一样,每个人喜好不同,必然有选择性,老师不能以己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自己一样,如果读者对所读的东西不感兴趣,那所有的时间就浪费了。我们选择自己想读的书,就是要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是希望书籍能够将我们带入一个与日常生活迥异的世界。
一个读书人,即便生活再乏味、再枯燥,当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立刻走进了一个不同的世界。
读书的作文2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这是冰心奶奶对自己一生的读书生活作出了总结。我十分赞同,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书,真是一个好东西。
小时候,我对书的认识很模糊,那是粗识文字的我读书仅仅只限于对连环画的钟爱,其中的精美图画,勾起了我对大千世界的向往与期待。而书的名字早已淡忘。
上了小学三、四年级时,我深深地迷上了书。我不再是牙牙学语的小朋友,而成为了一颗急需知识来满足自身成长的小幼苗。
当时的我,较为喜欢的是一些故事和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学巨著。《三国演义》是我当时最中意的一本文学名著,它在书中所写道的人情世故,刀光剑影,金戈铁马让我一个小男孩无限神往,里面描绘的有情有义,爱恨分明的人物让我敬仰,看后,总有一种激烈的感受,一腔热血在沸腾,我好像成了三国英豪的一员!
书,好在让人穿越古今,无数次再现让人神往的故事,好在让我充盈脑瓜里的知识,了解了我国古代的历史!
现在的我,爱上了书。开始博览群书,扩大自己窄小的知识面,同时,在各种条件的影响下,我从不同的地方得到了很多有趣的书籍,并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有情有意的人物,是他们充盈,丰富了我的知识和能力,更让我通情达理,知道了为人处事的妙法,在学校这个微缩的社会中拥有一块立足之地。
读书的方法,会在博览群众中一一显现。对于一些
“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就拿《三国演义》这本书来说吧,知道现在,我仍然对它津津乐道。可是,我对它的理解却天地之别。
现在的我以一个五年级小学生的角度来看《三国演义》,则认为“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我不再向往金戈铁马,不再迷恋刀光剑影,而关心百姓的安危,佩服三绝,叹服王朝的变幻,我不再为出生在和平盛世而遗憾,则是庆幸没有在那寸草不生的年代存活,一将功臣万骨枯,更别说一个王朝了,百姓的生命成为统治者手中的权利……
从不同的角度读书,就会有更大的收获,不同的理解!
不知以后,我又会怎样读书,读怎样的书?未来是未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读过的书像一颗又一颗钻石,在我心中永远闪耀!
读书的作文3
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人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视野,充实自己,甚至能够改变你的人生。著名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人们面前,富兰克林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但其实,他只上过两年小学而已。那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知识呢?答案就是他喜欢读书。
富兰克林以前曾当过印刷工,所以天天和书打交道,久而久之,他读书就读上了瘾。而他结识的几个书店学徒也经常带新书给他看。而富兰克林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为了抓紧时间读书,他经常读到鸡鸣天晓,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去做礼拜。有时,他竟然觉得吃饭成了累赘,就以面包片或饼干为食。正因为如此,才有如今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可以说是读书成就了他。如果他不爱读书历史许多惊人的发明,就不会出现。
但读书也不能什么书都读,一定要经过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就算是名著也不能随便乱读。打个比方,就像我,曾经买过一本名著来读,刚开始,我觉得这本书还不错,但读到后面,我就觉得这本书有点乏味,不想再看下去了。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有些人就十分爱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读书不但要会选,还要会读。所谓会读,就是要读得细,而且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读书切忌读得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一定要细细品味每个句子,每个词语,甚至是每个字,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这样,你会发现你读到的东西不只是书的内容,还有作者的写作时的心情、感想等等。在读书时一定会有一些好词好句,这时就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就是要做摘抄。对于经常读书的人,必不可少的就是一本笔记本。读书的时候,旁边放一本笔记本,遇到好词好句,马上把它摘抄下来。平常经常看一看,重温一些好词好句,久而久之,可以使你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
读书还要读得精。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所以,一本书,不要读过一次,就把它放在一边,读另外一本,而是要反反复复地多读几遍,把它都透彻。精读一本书好过粗读十本书。
我读书,我会选,我会读。你呢?
读书的作文4
人与书,就像鸟的翅膀与羽毛;有了丰满的羽翼,鸟儿就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它可以去追逐流云,也可以在高空里临风高唱;羽毛光秃的鸟儿,只能在地上艰难的拔涉,活动的空间小的可怜,当别的鸟儿在枝头跳跃的时候,它只能在草丛中哀叹……
人与书,就如琴与弦;不管是多么漂亮或珍贵的琴,如果缺少了琴弦,便奏不出美妙的旋律与迷人的和弦,那么这琴也只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只有琴弦完整的琴,才能音域宽阔,音色饱满,奏的流畅,听的舒展……
人不读书,犹如农夫经营贫瘠的田地,看似一生忙忙碌碌,但却总是看不到收获的希望;投入不少,但却得不到什么回报;而在一片肥沃的田野里,那遍地的花朵就是农夫的快乐和期待,那丰硕的果实就是他的幸福和自豪。
人不读书,便如一艘精美的航船却没有罗盘,尽管它每天都行驶在岁月的苍茫之海上,但却没有方向,找不到自己真正想去的目标,当然,也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之所在。
常读书的人,心里总是充满被感动的快乐和禅悟般的轻松,他们像一个个不需花钱便能走遍天下的旅行者,常常被骤然间展现于眼前的美景妙境勾起胸中绵绵不尽的诗意。
常读书的人,犹如为自己的灵魂修建了一个智慧之园,那里繁花似锦,果实飘香,林木森森,百草丰茂;在这里漫步,心情自然舒畅,因为那每一片树叶、每一朵鲜花、每一个果实、每一棵小草……,都飘着灵悟的馨香,闪着智趣的光芒。
常读书的人,心境常常平静而悠远,因为那每一本书都像他的灵魂之脚所踏上的一个台阶,他虽然置身于凡俗的生活之中,但他的心却站到了高处,看到了更广阔、更博大的场景,能够感悟到比生活本身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所以,他们遇事更坦然,处世更从容;难怪世人会从内心深处发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慨!
常出入于幽兰之室,身上自有一种芬芳;常与书为伴,灵魂里自会透着一股才气。
茶有人生的滋味,酒有心情的体会,
过去与末来交替,迷失是岁月的相会,
上是没有人陪,下有孤独一人。
读书的作文5
自小我就爱读书,甚至说我对读书的热情达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小时候我都被我的朋友称之为“书呆子”或“书疯子”。
为了读书有时我宁可顶着疼痛也要读书。有次,我在车中读书,当时我的脖子很酸,可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又让我舍不得放下。一时间我变得左右为难。但最终,求知欲压过了脖子的疼痛,我选择继续读下去。后面只有我一个人,我想躺下来读书来缓解脖子的酸痛,我将书签小心翼翼地放在书中,将头往后扬了扬,将自己的身体往前坐了坐,把两只早已麻了的双腿缓缓的放到车座上,接着又打开书继续看。可惜好景不长,车冲进了一个大坑,又飞快的冲出,害得我直接飞了起来又重重的摔在车座上。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脑袋“开了花”,痛得我直吸冷气!这个时候如果是另一的人肯定会把书放下老老实实的坐下,可谁让我是爱读书到疯的书疯子呢?我又坐了起来,又开始读起来。直到下车的时候我才放下书,当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如有千斤重一般!
我不仅爱读书更爱思考书中的问题。一次我和朋友出去玩,当时我正在想书中某一句话的含义,一直低着头。我的朋友见了,以为我很无聊,没事干,就准备和我聊聊天。手自然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这可让沉思中的我吓了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了一旁,可旁边偏偏是一棵树!不出所料,我和树来了个“拥抱”,摔在了地上。大伙一见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朋友也赶快扶我起来并询问怎么回事,不过在搞清楚怎么回事后,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脸也变得像个熟透了的大苹果。
为了买一本书我想尽了办法。有次我在书店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所以就千方百计地求爸爸妈妈。起初,爸爸妈妈死活不肯给我买,不管我怎样央求,给我的只有两个字——不买!最后为了不让爸妈生气,我只好放弃那本书。不过爸妈不忍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决定给我一个机会,做够一百件家务活就给我买。这让我眼前一亮,开始了我的做家务大业,拖地,扫地,擦桌子等等一系列的家务活都被我承包了,终于经过许多天后,我达到了当初的要求,我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那本书。
后来,大家见我这么爱读书,都叫我“书呆子”或“书疯子”。现在想来我还真有点像。
读书的作文6
我喜欢读书,只要那书好看,我都会读。我看的书种类很多,有科幻的、抗战的、童话的,数不胜数。
我读过一本科幻的书叫《三体》。我当时在书店看书,突然看见刘慈欣写的《三体·死神永生》,这本书名奇怪的书,我便把它拿在手上看起来,感觉这本书在启发我们要坚持探索,才会有不断的发现,人的生存范围,要从地球扩展到整个宇宙空间。这么好的书,我当然买下。
后来买来《小兵张嘎》这本书,主要是因为在课本上讲了小兵张嘎的故事,《小兵张嘎》故事生动有趣,张嘎机智勇敢又滑稽,读了使人忘不了。
我家里有一本《意大利童话》,这本书是妈妈的一位朋友的儿子送给我的,我看了它几年,到现在我有时也会拿出来读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看了六七十本,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写作笔法,他把动物当人来写,借动物视角来反映人类的本性,将心比心,动物与人应当是平等的。
读书的方法很多,总结起来,我自己有三种读书方法。
第一种是慢读、细读法。看外国小说,光读人的名字就很麻烦,还有很多跟中国不一样的奇怪的事,都要慢慢体会。比如《培根随笔》这本书,名字、事例、名言,都要仔细反复读,才能读懂。
第二种是同读一本书,第一遍快读,把整本书读完,第二遍慢读,到了读第三遍,就是品读了,这种读法主要用来读古代四大名著等长篇小说,如《三国演义》,书里故事多,人物也多,不读到三遍以上,是读不太懂的。
第三种是背读法,凡是文言文、古诗词,先对照注释读,再背诵和品读,我读《论语》也是这样读的,这种读书法需要你细心,最锻炼你阅读的耐性。
我一般都用第二种方法读书,我平常都在家里看书,无聊时就想到书店去看书。
我在家,喜欢呆在我自己的卧室里读书。我的卧室摆了两个大书柜,里面全是我喜欢的书,最惬意的是坐在床上,读着书,感觉安静又自由。
周末我去书店,看得最多的除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看杨红樱等儿童作家写的书。近来,我又爱看上了外国小说如《大卫·科波菲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店里看书的人,有坐着看的,有站着看的,有扑在地板上看的,真让我大开眼界。
我喜欢读书,到今天,我读的书还是太少,但我会继续努力,争取读更多更好的书。
读书的作文7
像鸟儿飞过天空,像鱼儿游过水面,我每忆及我的读书生活,心里都会像浪花一样欢腾起来。它就好似一幅美丽的山水画,让我百看不厌;它好似一杯花香四溢的清茶,能让我神清气爽;它也似一位忠实的良师益友,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指引我走向正确的方向。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我最早的读物是薄薄的、一页只有几行字的……猜对了,它是——绘本。那次,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绘本叫我看。“凭什么!”我生气地叫起来,低头继续玩我的积木。虽然我嘴上这么叫,可心里想的却截然相反:“书是什么?”看到妈妈走了,我便走到书面前,只见封面上有两只小兔。什么呀?我好奇地翻开书,里面有许多许多精美的`图画。才看了几张图,我就爱不释手,沉浸在书本中,仿佛融在了一起:我就是那只宝宝兔,竖着耳朵聆听兔妈妈说话……从那一刻起,我爱上了读书。刚开始看绘本津津有味,可天长日久,就感觉一点也不过瘾了。
后来,我识字了,开始看注音读物,《童年》、《西游记》、《森林报》……我都看过,虽然有些囫囵吞枣的感觉。只要手中有书,我就专心致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地读起来,不上厕所绝不站起来,那时的我真是一个潜力无穷的“小书虫”。后来上学了,我在学校下课看,中午看,困难班看……几乎每时每刻手不释卷。
当我在书店看到《西游记》时,还会像以前一样惊喜地叫起来:“呀!”还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以前,看到孙悟空打妖怪时,更多的是羡慕他本领高强,现在再读,会为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喝彩,更懂得遇到困难不退缩、想各种办法解决。是啊,书要反复读,做到精读,做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读《我要做好孩子》,我知道了: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最重要的是心灵美。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知道了:处在困境中也应该积极面对,笑迎人生……:读书使我明白了无数道理。
朋友们,快一起加入这能增长知识、丰富情感、领悟生命真谛的光荣快乐的行列吧!
读书的作文8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习。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读书的作文9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点迷津。
在我咿呀学语时,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我认真地倾听着,思考着,反复地打开妈妈给我读的绘本—《嘟嘟熊》。我看着那一个个方块字,心想:咦?怎么这一个个方块东西在妈妈口里竟变成许多好听的故事。于是,我便用手指指着,学着妈妈的样子懵懂地读着。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上小学时,我逐渐认识了许多基本的汉字,读书也不像幼儿时那么困难了。
我又开始接触童话了。里面有许多结局美好的主人公:有不自暴自弃的丑小鸭,心地善良的白雪公主,机智聪明的小裁缝……格林童话里的“真新娘”:她在菩堤树下苦等了王子三天三夜,不见王子回去。后来又收拾衣服去寻找王子。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我真为她而感到高兴。
现在,我开学就要上六年级了。但我已不再满足读童话了。我又开始读一些历史性的书籍。如;《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水浒传》、《三国演义》。我还敬佩为了救朋友大闹野猪林的鲁智深,有谋有略的诸葛亮,不甘落后的司马懿。更让我感动的是《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山万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他们中那坚持不懈
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下定决心,以后别人找我帮忙,我一点也不拒绝。在大街上看到小孩在地上乱涂乱画,我就会批评他。后来,我有了更宽广的读书领域,并且学会了自己选择书。《聊斋志异》、《三国演义》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繁星》、《春水》、《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使我又重返童年的无忧无虑;《呼啸山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一系列大道理。
读书教会了我知识,更教会了我做人。读书人不一定有知识,真正的常识是懂得知识,会思想,能工作。书是我的第二个母亲,我想知道道理,所以我有了读书教育的前奏,这我一直会坚持下去。
读书的作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古代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
我非常愿意看书,是因为书不仅能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还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对写作有极大帮助。每次和妈妈出去时,我都会求妈妈给我买书,一买就是五六本。每次写完作业,我都会拿出我心爱的课外书来看,一看就入迷了,甚至听不见妈妈叫我的声音。我在学校只要有一点时间,就会捧着课外书来看。睡觉前,我总会拿出故事书来开着台灯看书,妈妈来催我睡觉,我就会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睡觉……
我的书很多,其中,我很喜欢《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著作。他不但是作家,还是一位飞行家。他一生喜欢冒险和自由,是一位将生命奉献给法国航空事业的飞行家。1944年他在一次飞行任务中失踪,成为一则神秘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环游世界的故事,他拜访了周边的星球,遇上了那个自以为很有威望的国王;那个要求别人向他不断鼓掌的自负的人;那个为喝酒而感到羞愧,为忘记羞愧而拼命喝酒的家伙……
除了看《小王子》,我最近还看了一本《哲理故事》它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只有经历了痛苦,只有经历了磨难,人才有可能真正的成熟,才有可能真正的收获成功,才能被人尊重,才能被人重视;无论做什么事情,谦虚总会帮助我们走向成功,自高自大的人往往会在行走的道路上碰到很多挫折,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谦虚;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能忽视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细节决定成败,或许那只是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我们却一定注意,不然,我们或许就会被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打败……
我还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小白兔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因为它身体里没有色素,眼睛里的血丝反射了外面的光线,本来透明的眼就显出了红色;为什么乌龟能长寿?因为乌龟的细胞可分裂次数多,寿命可达300岁。
我的生活离不开读书!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11
书,这个名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几乎是在书堆里长大的。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历史人物:有一生郁郁不得志的悲情才子徐渭;有一生不得封侯的李广;有横眉冷对元军刀枪的文天祥。每翻动一页,我都会看到一个新面孔、新故事。我也常常融入故事之中:有时为屈原、陆游的一腔抱负不得施展而扼腕叹息;有时为李世民、朱棣的上马打仗,下马治国的才能喝彩;有时为岳飞、李陵的悲惨遭遇感到义愤填膺……书,给了我许多许多。
说起我和书,还是很有缘分的。小时候的我,喜欢趴在床上,听父亲讲笑话。那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使我在欢笑之余感到了故事的奥妙。稍大一些时侯,我开始看些像《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之类的故事书了。到了三年级我开始接触《三国演义》《水浒传》了。这两本书堪称对我影响最大的书了,他们真正让我领略了书的精彩,真正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我开始博览群书了,不光是中国名著,就是外国巨著,我也百看不厌。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神秘岛》《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等。
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所以我非常热爱书。有时候,为了找到汪校长给我们推荐的书,我甚至一天要往书店跑三四次。说起我对书的执着,还有这么一件事:有一段时间,我很爱看侦探小说。那时我最爱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次,我在偶然间发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五十多章探案故事,而我眼下的这本书中,只选取了其中的四五篇探案故事而已。虽然只看了四五篇,但我已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见还有五十多章故事没读,立即来了劲儿,非找到没读的故事不可。我先来到了新华书店,但在里面闹腾了一个小时后,却以失败告终。但我很执着,又去了知识书店、老城区书店、三味书屋,甚至连路边的小书摊都不放过,可是没能找到,但我并不气馁。以后,只要有时间,我隔三差五的都要往书店跑。过了将近一个多月,才找到了全部的篇幅。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陆游的一番忠告似乎还在响起。“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同学们,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博学多才,知识的海洋无穷无尽,还等着你去探索。
读书的作文12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一本好书,蕴含者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而我觉得读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带到了一个理想的世界,读书就像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领略人生的真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读书与人生这两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读书读得好还是差,自然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未来,也就决定了这个人的前途。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读书才有如今的成果?就好比李白,他从小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仍然每天刻苦读书,奋发图强,最终成为我国伟大的诗人,写下了一首首令人震撼的名诗,为我国的
读书这关键的一步可以直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坚实的基础。可是当前社会上仍有些人不注重学习,甚至不愿意学习。在某所中学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上初一的女学生,总是和她的同学一起玩,还偶尔旷课。她总觉得读书很无聊,很没趣,她和她的父母打了招呼后就来到东莞想要打工挣钱。她以为挣钱很容易,可是还没有上一星期的班,她就对她的父母说“打工太累了,我不想做了,我要上学”。可是学校已经不要她了。她就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最佳阶段,一定要珍惜学习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我们读书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要为自己的未来而读。读书只是我们迈向人生的第一步,后面还有许多路等我们去走,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我们去面对,去解决。
人生是要靠自己掌控的,如果掌控得好,就会获得成功,否则,就会走向歪路。我们是新一代的天之骄子,是新一代的中华儿女,我们要把文化传遍天下,让更多的栋梁来保卫祖国,改造祖国。
读书的作文13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读书的作文14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给我的快乐最多,我会亳不犹豫的回答:是看书。
从三岁起,我就能随时接触到《龟兔赛跑》、《白雪公主》、《西游记》等一幅幅色彩鲜艳的图画书,一篇篇有趣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于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和爸爸一起读书,在神奇的故事中徜徉,成了我一天中最期盼、最快乐的时光。
爸爸说我五岁的时候还是很胆小,不敢听《东郭先生与狼》之类的故事,每次讲到这里,我就抱紧爸爸说:“不吗,我怕吗?”爸爸说我最喜欢听《三只小猪》、《小蝌蚪找妈妈》,而且是百听不厌,说我经常缠着他:“你讲吗!讲吗!”有时候爸爸没时间,我就自己看,爸爸说我翻书特别认真,仔细地用手搓,生怕夹了一页没看到。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迈入了小学的课堂,一个个方块字不再陌生,它们欢快地跳跃在书本上,带领我进入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殿堂。这时家中的书籍已经满足不了我的阅读需求,于是爸爸给我办了两张读书卡,我可以自由的选择想读的书籍,这还不够,一到节假日,我便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记得去年寒假,妈妈陪我一路踏着雪,踩着泥泞向书店奔去,就在离书店不到10米远时,我太兴奋,加快脚步,脚下一滑,一个仰面叉,妈妈看着我狼狈的样子,禁不住哈哈笑起来说:“你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迫切。”虽然摔的不轻,但心情很愉快。
在书店,我读过许多课外书,有科普读物、生活常识、文艺作品、人物传记、历史书籍,比如《二十五史》、《三国演义》、《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漫画书《父与子》和冰心奖典藏作品集等等。因而我知道一代大英雄岳飞被人陷害,英年早逝,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狼牙山五壮士的视死如归等。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故事,因为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在《丑小鸭》这个童话中知道了尝尽人生的苦,剩下便是甜,在《海的女儿》中闻到天使的气息,在《辛巴达航海记》中得知只要有活的信念,在任何时刻都能有存活的奇迹发生!
现在许多人说我小书迷,我喜欢这个称号。
读书的作文15
早晨,空气清新,手捧一本书,细细的品味“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生机与活力,清新的感觉不逊于聆听一支悠扬的晨曲。夜静静的,这时坐在灯下阅读一本书,细细的品味“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深邃幽远,美妙的感受要胜过在贝多芬的《月光曲》中徜徉。
读一本好书胜交十个好友。许多有名的作家,无不博览群书,和书籍有着深厚的友谊。好书固然有益,但选择尤为重要。古语云:“染于苍则苍,染于黄泽黄。学会选择,择其善而佳责以读之。此外,读书的方法也很讲究,歌德曾说:“
同学们,我们读书不再是因“书中自有颜如王,书中自有黄金屋”;也不再是“光耀门楣”,更不是为了“敲开官府的大门”;只是为了再度震响那一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在读书时,很少有太多的杂念,只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可以做的,什么不可以做。于是,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剔透的雨滴。
如果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籍,就好像白天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如一股清泉滋润着我。眼睛因书而纯明,心灵因书籍而澄清,品德因书籍而高尚,灵魂因书籍而明净。正如柯灵所说:“书是我的良友,他给我一把金钥匙,诱导我打开浅短的视线、愚昧的头脑、闭塞的心灵。它从不吝啬对我的帮助。”
有人说:“好书仿佛人生四季,或恬淡如春,或激情似夏,或充实如秋,或静思如冬,伴看怡的墨香,按响智慧的心曲。”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永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心历其境。无论如何,好书无烦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充满了书香之气。”而我觉得好书如友,它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是一种所得,更是一种幸福。
读书,会让青春岁月更充实;读书会让青春激情更热烈。所以,我在这里呼吁:“亲爱的同学们,拿起你手中的书吧,让你的青春更辉煌,让你的人生更美丽!”
读书的作文16
一本好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前进的道路。好书就像阳光,温暖着知识的心。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它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中茁壮成长。
我被书籍的浪漫魅力所陶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天空漫步。书中的人物教会了我什么是真实、美好和美丽。诗和歌为我描绘了壮丽的画面:壮丽而神奇的“沙漠是孤独的,烟是直的,长河落成日元”;挥之不去的爱“芦苇,白露如霜,所谓的伊拉克人,在水的一面”;纯净、清新、优雅、高贵的莲花“从泥中升起却不沾花,干净、碧波荡漾却不邪恶”。这美丽的文字充满了我的心,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爱。
事实上,我对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
听我父母的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睡觉前听故事。那是我最初对书的渴望。平时,我喜欢翻书,只觉得看书上的彩色图片很有趣。当我进入幼儿园时,图画书一直伴随着我。《逃家小兔》让我明白了父母的爱,《你真好》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我也一个接一个地知道了一些拼音和数字,并逐渐和他们成为好朋友,经常和我的父母唠唠叨叨。从那时起,我不能离开书籍公司。
我上过小学。随着我成绩的提高和知识的增长,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童话书,体验这些书的魅力。《森林报》年对大森林四季的描述让我体会到永恒的爱。安徒生的《丑小鸭》让我学会了勇敢面对挫折。《伊索寓言》中的各种动物让我对社会有了初步的了解。此时,对书籍的热爱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名初中生,那些童话不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望。随着我视野的不断开阔,我喜欢著名的作品。闲暇时,我沉思《红楼梦》的喜怒哀乐,想象谁在与《三国演义》竞争,渴望《水浒传》的骑士精神,感叹英雄在《格列佛游记》的奇异经历。这时,我正乘着书本的翅膀在天地之间飞翔。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使人雄辩。所有学到的都变成了性格。这告诉我们应该阅读各种各样的书。人生的旅程必须伴随着书籍。书,让我了解世界,品味生活;书,让我学会坚持;知道如何做人;书籍,让我学会营养,陪我健康成长。
我知道我的阅读仍然很肤浅,对书籍的理解也不够深刻。将来我会继续在书的海洋中漫游!
读书的作文17
盼望着,盼望着,寒假终于来了!欣欣然,捧起一本本久已珍存的藏书,调好暖气炉,沏一壶热茶,躺在舒适的藤椅上,随意翻卷着书页,任凭思绪飞扬,感觉真好!
假日里,读书是惬意的。平日工作繁忙,往往刚拿起一本心爱的书,上班的时间就到了,只得恋恋不舍地放下,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那些亟待衔接的情节,也只好就此作罢,嗨,工作日读书就是紧张!
假日到来,这种尴尬的局面一般不会发生。捧读林贤治的《漂泊者萧红》,就可以一鼓作气地读到底,真是痛快得淋漓尽致!假日里,无论白昼还是黑夜,大把大把的时光都属于自己的,这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一个人,难得有这么充分的闲暇去读自己喜欢的书,从莫言《会唱歌的墙》到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静静地读来,真是惬意无比!
假日里,读书是充实的。一个人最难得的就是心灵的丰盈,尤其是在物质日益发达的当下。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得好,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人因思想而伟大。读书让我们多了对生命与世界的感悟与沉思,人究竟为什么活着,人活着就是要增广见闻获得智慧,让生命获得尊严让人生充满光彩。
假日里,读书是幸福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书是我的饕餮大餐。书虽然不能让我成为物质上的百万富翁,但它却是我精神上的忠诚伴侣,它能给我带来心灵的慰藉。恰如著名作家莫言所说,文学的最大用途就在于无用,我想,读书亦然。其实,读书也好,写作也罢,看似无用却有用,要不然,著名作家高尔基怎会发出“我扑在书籍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之心声?三国时代的曹丕又怎会发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宏论呢?读书,让我们的人生充满七彩阳光,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由此看来,读书的确是一件造福个人及社会的幸福事儿。
假日里,读书同样需要好心境。诚然,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假日是亲人好友相聚的好时光,所以生活中肯定会有锅碗瓢盆交响乐,也许会有推杯换盏的喧哗与骚动,但只要我们善于去经营,幽雅的读书心境还是可以创造的。
一代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曾说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读书吧,光阴一去不复返,假日还是读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