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篇一: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及
一、《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鲜花绽放 颤动 激昂 呈现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二、《鲁滨逊飘流记》中的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摘录:
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 好句摘录:
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
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三、昆虫记之七—— 装死专家步甲 作者 法布尔
优美词语
引以为傲、不屑一顾、恭敬、火冒三丈、攻势、、逃之夭夭、得意洋洋、苦涩、侥幸、惟恐、履行、自言自语、伎俩、威慑、荒谬、唯唯诺诺、喧闹、 精彩句段
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所以我们不会做出装死的行为!我们始终是正直的昆虫,绝对不会做出欺骗他人的行为。
别说是因为我们不会飞,才想出装死的伎俩!别说是因为我们跑不快,才想出装死的伎俩!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所以不会做出装死的行为!
尤其是自杀,连想都没有想过!那种愚蠢的事情,只有卑鄙的人才会做出来! 读后有感
强者也会偶尔的躲避着比自己厉害的对手,以免的丢掉自己的性命。作者 对步甲昆虫的了解很透彻,步甲虫装死是它抵御不了对方时的一种自卫的方式,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就像本书中叙述的昆虫为了自身的安全,必须得有自我保护能力,要有自我防卫能力,只有这样,你才能在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安全自在地生活着,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四、《范爱农》:
好词:迫害、遭遇、妥协、悼念、容光焕发、筹集川资、坚执、淡薄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
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感悟: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五、《猫狗鼠》
好词:媚态 玩弄 嗥叫 嫉妒 动辄获咎 博大 装潢 希图冒充 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为,但我对猫是不会有好感的。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
感悟:《猫狗鼠》从中可以看出鲁迅愤激的性格以及睚眦必报的狭小胸肠,斗争或反抗意识却谈不上,或者也可看出儿时的鲁迅有爱心,但长大了因为世故的精神而变得冷漠和无动于衷,但正因为如此,鲁迅却是懂得自省的人,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深刻的自我剖析,看到自己的渺小。
六、《海底两万里》
熠熠生辉 奇幻莫测 震耳欲聋 美不胜收 惊天动地 无穷无尽 屹立不动 毛骨悚然 寸步难行 英姿 精确 荒寂 沸沸扬扬,残酷,破损零散,沸腾的水流,光彩夺目、瑰丽无比
尼摩船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追赶的那个怪物,真的跟尼德?兰的鱼叉相碰,我决不敢打赌,保证这个怪物无事。
读后感 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不了解的美丽岛屿;它让我了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许多希奇古怪的事。
七、《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
倒背如流 清清楚楚 一清二楚 胡说八道 不由分说 瓮声瓮气 无精打采 来来回回 干干净净 仔仔细细 火舌飞舞 筋疲力尽 声色俱厉
好句:
忧伤,以及常人的各种热烈的或者温柔的普通感情,几乎人人都可以自由抒发,唯独保尔没有这个权利,它们被永不松懈的意志禁锢着。
海浪在他脚下拍打着零乱的石堆,从遥远的土耳其刮来的干燥海风吹拂着他的脸。
港湾的海岸呈不规则的弓形,一条钢骨水泥筑成的防波堤挡住了海浪。蜿蜒起伏的山脉延伸至海滨突然中断。
城郊一幢幢白色小屋排列在山峰之中,伸展到很远的地方。
三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着,告诉了我很许多关于保尔·柯察金的事与思想品德。解剖自己的精神。他身上实在有许多我要学习的地方,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比如: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我以前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自我反省并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
八、书名:《红岩》
好词:自欺欺人、花言巧语、斩钉截铁、枯瘦如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异想天开、出尔反尔、稍安毋躁、千方百计、万众一心、心旷神怡、目不转睛、自讨 好句:
1.这一年,我见了多少血腥的罪行,任何花言巧语,都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
2.可是,那春雷一般的,万众一心的声浪,一旦升起,怎会被这嗡嗡的苍蝇的阻扰而停歇?
3.今天,你们又想玩弄什么和谈阴谋,妄想放我一个人来欺骗群众。告诉你,这是梦想,你们欺骗不了人民雪亮的眼睛。”
九、读后感:
书名 窗边的小豆豆
好词摘抄:
兴致勃勃 迷迷糊糊 莫名其妙 身临其境 恋恋不舍 画龙点睛 名副其实 翩翩起舞 亦乐乎 自由自在 心地善良 目不暇接 滔滔不绝 情不自禁 天南海北 好句摘抄:
1、总之,由于上面那些缘故,小豆豆和妈妈现在正朝着一所新学校走去。当新学校的大门清晰地呈现在母女俩面前的时候,小豆豆站住了。
2、走进去一看,学生们正吵吵嚷嚷地把桌椅在礼堂中间摆成一个圆圈。
3、这饭盒里装的太棒了!黄色的炒鸡蛋、青色的豌豆、茶色的鱼肉松、粉红色的炒得松蓬蓬的咸雪鱼子,各种各样的颜色,就象花园那么漂亮。
4、这个人头发稀疏,门牙已经脱落,脸色很好,身材虽不太高,肩膀和胳膊却很结实,整整齐齐地穿着一身已经陈旧的黑色西装。
感受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
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小林先生是个富有童心的好校长。
十、《魔盒》
好词、游手好闲 一掷千金 吃喝玩乐 荒淫无度 生不如死 硕大无比 粉身碎骨 摇身一变 皎洁
好句:山民又得到一笔钱,更加荒淫无度,终于,恶有恶报,他受到了上帝的惩罚。
山民拖着病体,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到了山顶,找到了那颗小草,当他伸手正要采时,忽然发现,在山崖边上有一颗闪闪发光硕大无比的钻石。
于是,他又爬到了山崖边,就在他抓到钻石的瞬间,失足跌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主要内容、有一个山民,妻子病了,在给妻子采药时从山上摔了下去。由于半山腰的树枝勾住了衣服,山民得救了,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有个小盒子,于是带回家中。山民怎么也打不开盒子,在无意中说出“我想要”的时候,盒子奇迹般打开了,出来一人小人。此傲人给了山民一沓钱,他享尽荣华富贵,唯独没给妻子买药。不久,山民得了一种可怕的病,小人让他去采一株小草治他的病。山民爬上山,伸手采小草时,发现了一颗钻石,不料失足跌下山崖,粉身碎骨,小人又出现了,它的名字就叫——诱惑。
好词好句
一本正经 不亦乐乎 自由自在 心地善良 目不暇接 滔滔不绝 情不自禁 天南海北 惬意 尴尬 昏暗 缘故
象小豆豆他们这些一年级学生,虽然还没有上自习的课程,但在从自己喜欢的科目学起这一点上,却是同上自习课完全相同的。
无论哪辆电车都很安静,好像刚刚开始上第一节课。在那并不很大的校园的周围,种上了各种各样的树当作围墙,花坛里也开满了红、黄等各种颜色的花朵。
妈妈眼前仿佛浮现出小豆豆淘气的情景:她坐在从未见过的课桌前,正好奇地把桌盖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关上。
外面仍然春光明媚,正像第一天在电车教室里遇到泰明时一样,阳光是那么灿烂,洒落在小豆豆的周围。但是,此时的小豆豆脸颊上却沾满了泪水,这和两个人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不一样。
感受:《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小林先生是个富有童心的好校长。
篇二:小学教师读书笔记摘抄与感悟
(一)
“做教师首先要相信你所有的学生都是天才,你才会认真地教每一个人。”
——《学习的革命》
感悟:
我领悟到,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教育不是要改变一个人,而是要帮助一个人。教育的本体性是育人。如何在教育的过程中让一个人具备品德的高尚?我想: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不论他为金钱去奋斗还是为理想奋斗,只要是正常的奋斗,正当的争取。在奋斗的过程中不忘父母,不忘时时去帮助别人,他都可以说是品德高尚的人。
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品德,更主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在教学中创设使人思考、激励探索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获得知识信息的过程真正成为学生心智发展的过程。与此同时,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者也应成为实践“终身学习”理念的楷模。重视和加强继续教育,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总之,终身学习是我们教师能走在时代前列必不可少的前提。
(二)
教育是事业,事业的意义在于献身;教育是科学,科学的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
——《教师人文读本》
感悟:
我们是教师,都是些普通人,但我们从事着神圣的事业。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人,我们的学生,他们天真、可爱、充满生命的活力和幻想,他们对我们无限的信任和敬慕。我们付出了爱,得到的是更多的爱。
读过《教师人文读本》这本书,感受最深的是爱,对教育,对学生贯穿始终的是爱,最多的爱。
读过这本书,经常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人生的大航船上确定自己的位置,是船员还是舵手,是大副还是士兵。每个人在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关键
在于定位。冥冥中有双大手在指挥着我,从师范中学习的艺术到工作中教的课好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要想教好课不也是一门艺术吗?
每看到书上的某一个片段,总在不停地在反思自己,自己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对待家人的态度。我慨叹自己太平凡了,平凡得没有一双慧眼,去发现学生的长处与潜力。平凡得没有一双巧手,把学生引领到更加广阔的天地中去。
(三)
教给儿童利用自由支配的时间。——《给教师的建议》
感悟:
闲暇时,我拜读了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一书,受益匪浅。其中“教给儿童利用自由支配的时间”一建议给我印象深刻。 卢梭的“寓教于乐”总让 我困惑,我常常思考:究竟怎样才能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到快乐,在快乐中学习呢?纵观今天背负着“升重点,考大学”沉重包袱。
孩子们,他们哪还有心思去玩,哪里还有 时间去乐呀!
“一个人在
(四)
一天,一位老教师上了一堂非常精彩的公开课,她的风采吸引了在场的所有老师。当别人问她:“你花了多少时间来准备这节课”时,这位老教师说:“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的!”——《给教师的建议》
感悟:
感动之余,我也豁然开朗。我们总在抱怨着时间的流逝如水似箭,可老天总是最公平的,它给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问题还是出在疲于应付上,整天是事情在后面追着自己而没有主动去做是事。
想想自己更是如此,做事急于“抱佛脚”。有时为了一节公开课,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网上和杂志上搜索着相关的图片和知识;有时为了写一片论文也是绞尽脑汁,趴在电脑前浪费时间。想起来真是可悲!我想这就是平时不学习,急来“抱佛脚”的后果。书中提到:“读书是节约老师时间有效的方法之一。读书不是为了应付,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试问,从古到今,哪位成功者不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呢?俗话说:“活到了,学到老”,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我更应当主动地学习。因为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才能赢得自身的发展,这是作一个?真正的教师?所不可缺的“精神底子”。
(五)
“这一切都归功于读书,时间每过去一年,学校教科书这有一滴水在教师的知识海洋里就边得越来……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苏霍姆林斯基语)”
感悟:
年少时总觉得教育是一件简单的事,教师是一份轻松的活,教书的日子久了,越来越发觉做一名好老师不是那么容易。就简单的读书而言,学生是一个装不满的水桶,自己永远是被他们追赶的送水工。要想在课堂上成竹在胸,纵横驰骋,不断读书是一条不错的捷径。社会的飞速发展,知识更迭的速度,让人时刻感到知识的滞后。教科书的背景越发宽广,学生的生活接触丰富多彩,社会信息交流的通畅。作为课堂教学的行为主体,教师和学生应该有交流的基础,从而也可以从学科知识的背景中取得相应的知识给予学生富有成效的启发。
(六)
“请记住:儿童的学习越困难,他在学习中……”(苏霍姆林斯基语)”
多时候在琢磨“后进生”这个词语,细细想来不得不佩服中国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用词的准确在于含蓄地给了差生一个称谓。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感到不安和羞愧。且不说加德纳提出的七种智能,就每一个学生而言,他是一个生命,
是生命就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我们非得给他们画上一条线,再打上一个印,末了还起个好听的名字。
感悟:
“后进生”对应“先进生”是不言而喻的两群人。是什么让他们不同,做教师的都心知肚明就是成绩,就是分数。尽管我们批评了很多年唯
(七)
对时间的慷慨,就等于慢性自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感悟: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
(八)
我重见光明的第二晚,我要在剧院或电影院里度过。即使现在我也常常出席剧场的各种各样的演出,但是,剧情必须由一位同伴拼写在我手上。然而,我多么想亲眼看看哈姆雷特的迷人的风采,或者穿着伊丽莎白时代鲜艳服饰的生气勃勃的弗尔斯塔夫!我多么想注视哈姆雷特的每一个优雅的动作,注视精神饱满的弗尔斯塔夫的大摇大摆!因为我只能看一场戏,这就使我感到非常为难,
因为还有数十幕我想要看的戏剧。——《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感悟:
读完此书后,我的确受益不少。海伦的坚强勇敢,友谊的真挚,莎莉文老师的无私??许许多多都激起我心灵的共鸣与碰击,每当我遇到烦恼时,特别是学习上,我就会想起海伦·凯勒,它是个盲聋哑人,但她同样坚持学习,获得学位。而我是个四肢健全的人,条件比她好几百倍,但却总轻言说放弃。以之相比,我是何等的渺小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的启示远远不止这些,她的精神激励着我面对一次次困难,并勇敢地战胜它。我也相信,“征服一个困难,随后而来的事情将会变得容易很多!”
(九)
《鲁宾逊漂流记》主要内容: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他被漂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和孤独。但他却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种种困难。
感悟:
一个鲜明的例子告诉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困难,我们才会越战越勇,永远做胜利的强者!
(十)
《童年》主要内容: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感悟: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篇三:读书笔记加感悟
读书笔记加感悟(一)
《你不能再回家》是美国托马斯、沃尔夫的佳作,在读他的作品时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想在键盘上敲字的感觉是多么的好,那么,我们先来认知这位大作家吧!
不说大家也会在网上搜索到他的大量的资料来的,而我只是在这里说一下我自己的感觉。托马斯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作家,在他短短的生命之中写下了不朽的好作品是少有的事情,尤其是他的作品给人一种享受,如果你喜欢他的写作风格,描述所有人和物的手法你就会感觉到一种快乐,读他的书给人以平静而遐思的感觉,那是一首歌,唱给天底下所有的人。
在这里多多少少的讲述一下托马斯的身世吧。
我的讲述没有从网络中搜索,而是在书上看到以后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击在键盘上的,那是内心的幻化,是呼唤。
我也会将在我的读书继续中,慢慢的讲述关于这部书的,我自己的语言,这样更加能使得有将过去的时代与现实相结合的感觉,那是多么好的一种感觉呀。 且听我说托马斯、沃尔夫——
他出生于美国的北卡莱罗那州,一个叫阿什维尔的地方。父亲是一个似酒如命的人,而母亲很有名的>房地产商,宿命使他在几部作品中完全的写了他的家庭状况,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他冲破了一些常规,一种不能触及家人以及亲戚朋友的内容的写作风格,是一个大胆而多产的作家,在他短短的生命里产生着巨大的力量,他的作品是那么的让你读了以后永远不会忘记,并且给你一种想写作的欲望,即使自身的写作能力很一般也想跃跃欲试一番的感觉怦然形成。
38年的生命历程,十几年的写作生涯已经将托马斯沃尔夫成为长久不衰的生命王子了,粗暴的父亲,能干的母亲以及在他的人生路途中结识的编辑,友人,让他激发起写作的灵感,这是我自身的认识,与专家学者思想毫无相干,当然,知识是他写作的阶梯,哈佛大学的学习奠定了写作的基础,硕士学位的他开始写作,开始出名,开始朝着自己的路进发!
旅行是他最大的收获,在次结识的友人是写作的阶梯,是发现一个大作家的时期,托马斯,沃尔夫,请你记住这个名字吧,有机会去看看他的作品。
写作,精力和想象力是一样的重要,不论你在哪里,健康的体魄和富有想象力的能力是你的写作源泉与支柱。在这里,让我们每一天走进书的海洋,去感受大作家的作品魅力吧!
我不想一集集的将他的作品呈现,而是将>故事的每一点快乐与幻想在博客里如梦一般的絮絮而谈,你听见了吗?那窗台上有一位作家就站在那里遥望着远方那些高低不齐的楼群发出阵阵感叹的咳嗽声,炮声刚刚从夜晚的灰色天空里散去,迎来的是**年的新的时光,空气里有灰霾的产生,有什么好的呢,只是这岁月在不停的向前飞奔,你不在今天现实中又能在过去什么地方吗,未来你是能触摸到的,而过去却一去不复返了,不要去想过去的什么,过去了,今天才是你要想的事情。
灰蒙蒙的天空不在屋子里,夜间的声音刚刚离去,新的声音又产生,这是命运还是命运,人们不能改变的是岁月,却能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天气怎么是这样呀”没有回答,只是沉默不语,有什么好说的呢,天空就是这样,灰霾的产生也不是谁能所为,谁能阻止的事情,生活中走是有一种——你不能再回家的感觉,那么,人们都在做什么呢,已经有许多人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那路是坎坷的还是顺畅的呢,不得而知,多少年的梦境都是在回家的路上,可是回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在这样的时候,亲人的逝去已经证明了回家越来越是不可能的可能,那么回家的心情还是存在着,昨夜的梦境里,有家的感觉,其实那样的家没有了,却有一个窝吧,有一个窝也是可以的,这个窝需要自身去建立更加像样的感觉。
故事就在窗前出现了,作者的目光,感觉,幻想,一切都是生活的产生。
人一生都会在一个感情的纠结中,走来走去,然后回到原处,初衷的韦伯,还有那不能丢弃的什么,他大笑这样的问话,不能完全回答仔细,只想这是一种无法回答的事情,他的脑袋低垂的耷拉在无力的肩膀上,身材如此健壮,双臂也是那种瘦长型,很宽的肩膀足够给她了,可是她急切的想知道的事情正是无法回答的今生今世。于是,只好静止的存在。哲学家的语言是在一瞬间就消失了,但是信仰没有变。
这些词语在书里你是不会找到的,他已经转换成想书的语言,是自创的,没有抄袭的必要,只是托马斯沃尔夫的身世已经名字永远不会改变。
多么愚蠢的人呀,当事物没有法子清晰时,采取的是自伤的可能,他一次也不想喝酒,那酒精的味道会恶心的,那烟的味道同样是侵犯身体的恶魔,消除这些需要更换生命的选择吧,可是一切都是不可能的因素。
你看着这天气,却有一想抹去灰尘的感觉,那些灰尘是哪里来的呢,灰霾的产生是什么?在大千世界里无奇不有,唯独不想有什么灰霾,可是另一种污染也在继续,那些冒出来的烟雾是气体吧,灰白色气体在空中盘旋不去,形成一些思绪。
你不能再回家,真的,这是一句多么有哲理的一句话呀!
你能回到原来的你的位置啊,不能,你只能往前走,而不能怎么样,有一些事情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道德,行为,善良,规则,理智,节制,以及所有的事物都是朝着一个地方行径。
《你不能再回家》可以你自己去找书看,或者是在网上搜索着读吧,但是那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只有你我,你们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了,欢迎你和你在我的博客里做客,让我们一起在2012年里的第一天里,在今天开始学习,提高,快乐的生活着。
读书笔记加感悟(二)
《申辩篇》读书札记终于做完了,这算是我做的第一篇真正的读书札记。以前我曾经做过一篇类似读书札记的东西,那就是我那篇《借鉴名人
我在读书著名学者论读书治学经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要做读书札记或者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什么的,也在网上下了很多关于如何做这些东西的方法之类的材料,我是知道其重要性的,也知道怎样做,但我却迟迟没有做。我觉得很浪费时间,另一方面也有点眼高手低。我犯了混淆知识和技能之错误,犯了唯方法论之错。对于方法论之类的`东西,知道关于方法的知识并不意味着掌握了方法,就像背熟了游泳手册并不意味着就会游泳。知道了关于某方法的知识还要实践才能真正掌握该方法。而我在做读书札记和其他科研方法方面正是犯了这种唯方法论的错误。一味地追求方法,知道了很多关于方法的知识,但若没有去实践,则一个方法也学不会。我们的教育也有这种倾向,使我们的学生混淆知识与技能,眼高手低。
《申辩篇》读书札记做完后觉得自己才算是掌握了做读书札记的方法,才算在有了该方面第一次真正的实践。很多事情想起来简单,说起来也简单,做起来是很难的。以前只是知道多读书札记的重要性和如何做读书札记的知识,只有真正做了才真正知道其重要性。以前书读后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书的内容,实际上只是一种错觉。书读后只有能用自己的话把其内容复述出来,只有把自己的所思加进去,并且诉诸文字才能真正掌握,而读书札记正是其这方面的作用。《申辩篇》读了两遍后觉得已经掌握了其内容,可写的时候才发觉并非如此。等写的时候,要组织思想,才发现大脑中还是空白,还要继续翻书,而且没有把握住重点,只有真正写了才觉得算是把握了文章内容。
读的时候,由于养成了速读的习惯,因而没有思考,但在写的时候问题也就出现了,思考也就有了。就是用自己的话复述文章内容也是一种思考,要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出来,并要把握要点,并按照自己行文的思路来组织,没有思考是不行的。而写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自己的感悟,更是需要思考的。这样还锻炼了自己的总结概括能力。柏拉图的着作是做读书札记的好资料,要把对话体做成读书札记,需要把握要点,重新组织思路,对思维总结能力是很好的锻炼。
Aimee说过要抱着做读书札记的心来读书才能真正思考,才能真正读懂,是非常有意义的。由此可见古人所说“读书须过笔”,古人所用的抄读法,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己以前太浮躁,不肯动笔,尽管读了很多书,但都如过眼烟云,如水过地皮湿,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徒读许多书,而没有思想。以前觉得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新书层出不穷,读还读不完,根本没有时间写,实际上很多书是没有多少价值的,不值得一读,值得读的不多,值得读的书如果不做做札记,就不会真正掌握,读了相当于没有读。做读书笔记看似笨而低效,但可以读一本算一本,而且锻炼了思维能力,长期坚持看似低效实则高效。以前读书只中速度和数量,很多书读了相当于没有读,还得重读,看似快,实际上欲速则不达,从长远看反而是低效的。
《申辩篇》读完后,做读书札记期间,就很多问题和Aimee进行了探讨,加深了印象,而发现很多自己一人读书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所谓真理愈辩愈明,“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读书要别人讨论可以促进自己的理解。现在我们的教育只有教师单向的灌输,师生之间没有交流,学生之间没有辩论,限制了学生的思考。一人闭门造车,不与别人交流,只会导致狂妄自大,自以为是,不会真正的进步。
我们得感谢我们的时代,有了电脑这样高效的工具。实际上我做读书札记,是打字,而不是写。尽管打字效果没有写效果很好印象深,但速度快。尽管最后打札记是打出来的,但在读书时在树上了也写了不少东西,划了不少东西,也算过笔了。我写的所谓读书札记还很幼稚,难免贻笑大方,但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尝到了其甜头。任重道远,还须努力!
读书笔记加感悟(三)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么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
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篇四:读书笔记-感悟人生
读《前汉演义》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高而危,何如卑而安?(第67回)
凡为吏太刚必折,太柔必废,若能宽以见猛,方得立功扬名,永终天禄。(第76回)
人生如泡影,富贵若幻梦,何苦为此献媚取荣耶?(第76回) 天下事盛极必衰,势盛时无不奉承,势衰后必遇怨谤。(第82回)
尝读《战国策》文,见唐睢说信陵君云:“人有德于我,不可忘;我有德于人,不可不忘。”此实为对人对己之要旨。(第84回)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成身退,方合天道。(第85回)
子孙若贤,多财亦足灰志;子孙不贤,反致骄奢淫佚,自招危亡。(第85回) 天下之为主效忠者,往往为小人所构陷。(第89回)
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美者,不疵细瑕。(第90回)
明者造福于无形,销患于未然。(第92回)
读《小说月报》2007年第9期
一个人的思想往往会变成语言,语言会变成行动,行动会变成习惯,习惯会变成性格,而性格将决定今后的命运。《上海探戈》
读《小说月报》2007年第10期
女人,一旦漂亮起来,人们往往就会忽略其思想和内心。《风月剪》 有时候婚姻就象是赌博,赌赢了就可以一生无忧,赌输了会让你血本无归、痛不欲生。《下一站》
恋爱的人不仅智商低,而且还往往固执得不可救药。《下一站》
读《隔帘花影》
百岁光阴既不多,劳心苦算欲如何。充饥不过三餐饭,覆体能穿几匹罗。金玉千箱忧盗贼,田园万顷怕催科。夜来脱袜魂离壳,一个铜钱带得么?(第7回) 物因奇怪皆成害,色有婵娟易作妖。不向人前争巧艳,免教他日恨馀桃。(第15回)
得失荣枯总在天,机关用尽也徒然。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无药可延卿相寿,有钱难买子孙贤。安心守分随缘过,便自逍遥自在仙。(第29回)
读《秘书长》
只要有过日子的钱就够了,钱多必失,收了小钱就会贪大钱,为钱出事,里外都不值得。(第3章)
官场就是一盘棋,但大部分人都只是棋子,真正在下棋的在动子的只有最上层的那么几个人。这些人又因为下棋的需要,分成了不同的阵营。不能说是小团体,但就像一根瓜藤,最上面的是根,后面牵着的就是一大堆叶子和花。(第3章)
有时候,人必须具备几付面孔,这是为了工作,而不仅仅是为了心灵。(第3章)
官场上说话,不可能像写说明文,都是含蓄得不得了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官话之妙,妙就妙在言简意赅。你倘若只看字面,“绝对原则,绝对平常”之类的话,非常普通。但是,会听的人就知道,原则下面有隐示,平常之中有秘密。你不能只听不想。官场的话是给人想的,而不单纯是听的。(第5章)
做人关键是信用,是名节;做官关键是老实,不能耍小聪明。(第7章) 时光永不回头,懊悔已经没有一点实际意义。(第10章)
在中国当官,官越大越好当,同时官越大又越难当。好当是因为官当大了,就不必事必躬亲,动动口出出主意就行;难当是因为越到上面,越不知道更上面的想法,越到上面越含蓄。所以当官当到这个份上,很大的一部分心思就是花在揣摩上,领导的一句话,有时甚至是半截话,你也得反反复复地想,越短越难明白,也许意思就越深。揣摩透了,你思想解放;揣摩不透,你只能说是政治敏感性不高,以后再想有更大作为,恐怕就难了。(第11章)
一个人的能力和作风,各有各的风格,也不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说得太多,反而让人把说的人看低了。(第11章)
笑有时不失为一个好的手段,能够化解尴尬,大事化小。(第19章)
书生气不同于书卷气,书卷气在官场上有用,书生气在官场上却只会有害。(第23回)
在官场上,对于领导,不仅仅要了解他工作的特点,更要了解他生活的特点。有时,生活决定工作,生活上得罪了领导,甚至胜过在工作上得罪了领导。(第28章)
在官场上,如果说没有一定的手腕,只靠着老老实实地干,一般情况下,想有更大的作为,是不太可能的。聪明的人,要么先打击对方,要么先安抚对方。只有对方稳了,才能为实现自己的想法找到通道。(第33章)
时间改变一个人,空间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第40章)
篇五:《童年》好词好句好段及读书笔记
1 《童年》读书笔记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长,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 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
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 ,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2读书笔记
《童年》 高尔基
作者介绍:
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
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
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童年》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下面语文迷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兴趣爱好的好词好句,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好词:
兴趣、爱好乐趣、喜爱、特长、优点、梦想、
沉迷、沉醉、欣赏、专心、凝神、投入、逼真、
激动、坚持、浓厚、高雅、 直勾勾、笑眯眯、
乐开怀、兴趣盎然、大显身手、如梦如幻、
心不在焉、灵活多变、精彩绝伦、旗开得胜、
精神抖擞好、如痴如醉、声情并茂
二、好句:
1.非常喜欢听歌和唱歌,但嗓子比较沙哑。然而我并没有自卑,反而有时我还对别人说:“田震的声音不也和我一样吗?”所以现在,我正着力向摇滚方向发展。有一次,我自己录制了一张专辑,还没取名。不过我也知道,也许只有我自己能够把这张专辑从头听到尾吧!
2.我从小动手能力就比较强,特别喜欢组装玩具,这个爱好就得益于妈妈。记得小时候,妈妈手把手地用积木教我拼装各种小动物,后来是大吊车、坦克、轮船……刚开始时,各种部件弄得我眼花缭乱,真不知该从何下手,但看到妈妈每次总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地拼装出一件件成品,我感到十分好奇。在妈妈不厌其烦的指导下,慢慢地,我也可以轻松完成拼装了……
3.妈妈说我是书虫,专门“吃”书,这一点儿也没错。每天,只要已完成了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看,家里的大书柜几乎都已经被我“吃”完了。
4.一天清晨,我被动听的音乐唤醒了。凝神谛听,只觉得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漾着柔和的琴声,那和谐柔美的旋律,就像雨丝滋润着我的.心田。我光着脚,循着琴声来到阳台,一眼看见何文文正在对面阳台上拉小提琴,时而热情奔放,时而哀怨凄婉。听着,听着,我觉得心潮在涌动,身体似乎又飞起来了,整个世界都张开双臂来拥抱我!
5.如今,我已经用完了五六本绘画本。虽然我的画并不能与画家们的相提并论,但我却深深地喜爱着我的画,因为它们是我汗水的结晶,它们给我带来无穷的生活乐趣,它们使我的性情得到陶冶,让我获得美的享受。我爱绘画,我要永远画下去。
6.我学小提琴的时间不长,拉出的声音,一会像老鼠叫,吱吱吱;一会像乌鸦叫,呀呀呀,把全家逗得捧腹大笑。
7.踢毽子的女同学手脚轻快,小毽子上下飞舞,好像一只只牵在她们脚上的小燕子,飞去又飞回。
8.受了爸爸的熏陶,我对京剧也产生了兴趣,那悦耳的音乐声和优美的唱腔,也使我渐渐入了迷。
9.从小,我就伴着相机长大。受到爸爸的影响,对相机十分感兴趣,渐渐地就学会了摄影,爱上了摄影。
10.我对书几乎着了迷,走路看,吃饭看,连上厕所也要捧着书本。
11.平时,我对运动服、运动鞋特感兴趣,因为运动是我这个“狂野”女孩的又一大爱好,一提起运动,同学们都夸我是“巾帼不让须眉”。
12.在暑假里,我几乎每天都要用一下电脑,妈妈说我都要变成网虫了,那么喜欢在网上爬来爬去。电脑给了我许多知识,我喜欢电脑。
13.我喜欢骑自行车,每当骑上车子时,我总觉得车子像被我驯服的骏马,能让我潇洒自如地驾驭。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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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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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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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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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