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一生网 > 优美句子 > 1930来的先生优美句子 正文

1930来的先生优美句子

时间:2024-09-22 09:28:29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

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

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作者介绍】

戴望舒(1905.3.5——1950.2.28)现代诗人。原名戴梦鸥。笔名艾昂甫、江思等。浙江杭县人,祖籍南京。现代诗人。出身于职员家庭。在杭州宗文中学求学时即喜爱文学,与杜衡、施蛰存一起切磋诗歌艺术、办文艺刊物等。1923年入上海大学中国文学系,1925年入上海震旦大学,学习法文,并于翌年就读于该校法科。此时戴望舒在文学爱好上接近法国象征派诗歌,如魏尔伦等人的作品,这对于以后他的诗歌创作起了重大影响。1926年春,开始在与施蛰存合编的《璎璐》旬刊上发表诗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因参与革命宣传工作被上海法租界当局拘捕。“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避离上海,至江苏松江。后到北京,结识冯雪峰、李霁野等人,并在《莽原》上发表诗作。1928年回上海,此后全力从事文学创作和编译工作,开创了他诗歌创作的重要里程。诗集《我的记忆》(包括《旧锦囊》《雨巷》《我的记忆》三辑)于1929年出版。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兴起时,曾翻译、介绍苏联的作品和论著。其中《唯物史观的文学论》一书,为鲁迅、冯雪峰合编的《科学的艺术论丛书》之一。1930年3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时,即为成员。但后来对某些文艺问题的看法与左翼作家有分歧。1932年《现代》月刊创刊,他在上面发表许多著、译作。同年11月,赴法国,曾在巴黎大学、里昂中法大学肄业、旁听,并继续从事著、译活动。此时编定诗集《望舒草》(收《我的记忆》集内部分诗作及此后所发表的新作,并附《诗论零札》一文),于1933年8月出版。1934年曾去西班牙旅行,1935年从法国回国。1937年1月,诗创作合集《望舒诗稿》出版。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在上海“孤岛”继续著、译,后于1938年5月赴香港。与许地山等人组织中华全与许地山等人组织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香港分会。1941年日本占领香港后曾被捕入狱,受伤致残并创作了《我用残损的手掌》等。抗战胜利后,回上海,在上海师范专科学校任教,并进行著、译、研究等工作。1948年,因参加民主运动受民国政府政府通缉,再次去香港。1949年辗转到达北平,参加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新闻总署国际新闻局工作。1950年2月8日因气喘病逝世。他被称为是“一个决心为人民服务的有才能的抒情诗人”(胡乔木《悼望舒》,1950年3月1日《XX日报》)。

戴望舒的创作发展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创作主要收在《我的记忆》集的《旧锦囊》《雨巷》两辑内,这时诗作在艺术上保留着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及欧洲浪漫主义诗歌的痕迹,并明显具有法国象征派诗人魏尔伦等的影响。《雨巷》为此时期的代表作,诗作在对江南雨中小巷的抒情中,反映出大革命失败后部分青年的压抑心情,受到人们注意。当它在《小说月报》上发表时,叶圣陶赞许作者“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并由此获得“雨巷诗人”的称号。第二阶段的创作包括《我的记忆》集内《我的记忆》一辑、《望舒草》的全部以及《灾难的岁月》集的前几首。此时较多接受法国后期象征派诗人耶麦、保尔·福尔等人的影响,经过创作实践,也对诗歌艺术建立了自己的见地。诗集《望舒草》中的《诗论零札》反映了他此时对诗歌的理解。如认为“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即不同于他第一阶段的创作,不同于魏尔兰,而接近后期象征派诗人的观念;又如对待韵律和形式,他反对“削足适履”或“选择鞋子”,而主张“自己制最合自己的脚的鞋子”,即强调独创。总之,这一阶段诗歌数量较多,艺术上也较成熟,在他创作中最具代表意义,使他成为中国新诗发展中“现代派”(指主要以《现代》月刊为中心进行创作活动并形成了相近的艺术倾向的一部分诗人)的代表,较早就在中国出现的象征派诗歌创作从神秘难懂到此时的为人理解或欣赏,有他的重要劳绩。但这两个阶段的诗歌所表现的生活内容、思想情绪等都还有较明显的局限。一些论者,包括他的友人,曾指出其作品中“消极”“狭窄”“幻灭”“陶醉”等因素。这既反映了在当时社会中一些有才智的青年的个人不幸、徘徊和忧郁,也显现了法国象征派诗歌的影响。第三阶段的创作,指《灾难的岁月》集里的大部分。抗战开始后,他的诗歌从生活、情绪到艺术风格,都转向积极明朗。1939年《元旦祝福》一诗祝福祖国和人民,渴望自由解放。1941年在日寇监狱中所作《狱中题壁》和稍后的《我用残损的手掌》,表现了民族和个人的坚贞气节,对祖国的解放区怀着深情。现在见到的最后一首诗《偶成》,对生活寄予美好的希望,呼唤着“生命的春天重到”“像花一样重开”。这三个阶段创作的发展,正反映了一个正直的、有高度文化教养的知识分子的真实而艰辛的生活道路。

作为一位有成就的诗人,戴望舒文艺实践的领域是宽阔的。不仅创作诗歌,而且写散文、论文等,研究、论述的范围不仅有大量外国文学,而且包括中国古典小说、戏曲等。同时,还作了大量的翻译介绍外国文学的工作。

【原文】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撑着油纸伞

像我一样

像我一样地

默默彳亍①着

冷漠,凄清,又惆怅

她静默地走近

走近,又投出

太息一般的眼光

她飘过

像梦一般地

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

像梦中飘过

一枝丁香的

我身旁飘过这女郎

她静默地远了,远了

到了颓圮的篱墙

走尽这雨巷

在雨的哀曲里

消了她的颜色

散了她的芬芳

消散了,甚至她的

太息般的眼光

丁香般的惆怅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飘过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①[彳亍(chì chù)]慢慢走,走走停停

【文章疏导】

《雨巷》是戴望舒的成名作,约作于政治风云激荡、诗人内心苦闷彷徨的1927年夏天。诗作写成后差不多一年,作者将它投寄到《小说月报》。当时代理《小说月报》编辑的叶圣陶一看到这首诗就非常喜欢,称它“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并送给作者“雨巷诗人”的称号。这一年,作者才22岁。

戴望舒的诗深得中国古典诗词中婉约诗风的遗韵,又受到法国象征诗派的影响,因而他的早期诗作总体上表现出孤独、抑郁和消沉的特点。《雨巷》就是这样。这首诗写的是梅雨季节江南小巷中的一个场景。细雨蒙蒙中,“我”怀着一种落寞、惆怅的情绪和一丝微茫的希望,撑着油纸伞在悠长寂寞的小巷中踽踽独行。

“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果然,梦幻般的姑娘出现了。她有着“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像“我”一样撑着油纸伞,“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中。走近时,“我”看到她是那样地哀怨、忧愁,投出的目光“像梦一般的凄婉迷茫”。她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像梦中飘过/一枝丁香”一般,飘过“我”的身旁。姑娘最终消失在雨巷尽头“颓圮的篱墙”边。雨巷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孤独地行着,继续渺茫地希望着、期待着……

这首诗写得既实又虚,朦胧恍惚。“我”似乎有着满腹的心事,无限的烦忧,但又不愿明说,或者是说不出来。“我”似乎在期待什么、追求什么,而期待和追求的目标又显得那样遥远而渺茫。“她”出现了,这或许是在幻觉中,或者是真的,但“她”的出现是那样地快,逝去也那样地快,一刹那间擦肩而过,消失在前方,“像梦一般的凄婉迷茫”。“我”只有自怨自艾,自悲自叹。诗中的“姑娘”,我们可以认为是实指,是诗人心中期待已久的美丽、高洁而忧郁的姑娘。但我们也可以把这位“姑娘”当做诗人心中朦胧的理想和追求,代表了诗人陷入人生苦闷时,对未来渺茫的憧憬。和与涛涛的回忆!

【写作背景】

《雨巷》是戴望舒的成名作和前期的代表作,他曾因此而赢得了“雨巷诗人”的雅号。这首诗写于1927年夏天。当时全国处于白色恐怖之汇总,戴望舒因曾参加进步活动而不得不避居于松江的友人家中,在孤寂中咀嚼着大革命失败后的幻灭与痛苦,心中总充满了迷惘的情绪和朦胧的希望。《雨巷》一诗就是他的这种心情的表现,其中交织着失望和希望、幻灭和追求的双重情调。这种情怀在当时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雨巷》运用了象征性的抒情手法。诗中那狭窄阴沉的雨巷,在雨巷中徘徊的独行者,以及那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都是象征性的意象。分别比喻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革命中失败的人和朦胧的,时有时无的希望。这些意象又共同构成了一种象征性的意境,含蓄地暗示出作者既迷惘感伤又有期待的情怀,并给人一种朦胧而又幽深的美感。富于音乐性是《雨巷》的另一个突出的艺术特色。诗中运用了复沓、叠句、重唱等手法,造成了回环往复的旋律和宛转悦耳的乐感。因此叶圣陶先生称赞这首诗为中国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纪元”。

诗人在《雨巷》中创造了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这虽然是受古代诗词中一些作品的启发。用丁香结,即丁香的花蕾,来象征人们的愁心,是中国古代诗词中一个传统的表现方法。如李商隐的《代赠》诗中就有过“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的诗句。南唐李璟更是把丁香结和雨中愁怅朕在一起了。他有一首《浣溪沙》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风里落在谁是主?思悠悠!

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回首绿波三楚暮,接天流。

这首诗里就是用雨中丁香结做为人们愁心象征的,很显然,戴望舒从这些诗词中吸取了描写愁情的意境和方法,用来构成《雨巷》的意境和形象。这种吸收和借鉴是很明显的,但是能不能说《雨巷》的意境和形象就是旧诗名居“丁香空结雨中愁”的现代白话版的扩充和稀释呢?我认为不能这样看。在构成《雨巷》的意境和形象时,诗人既吸取了前人的果汁,又有了自己的创造。第一,古人在诗里以丁香结本身象征愁心,《雨巷》则想象了一个如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有丁香瞬忽即失的形象,与古典诗词中套用陈词旧典不同,也与诗人早期写的其他充满旧诗词调子的作品迥异,表现了更多的新时代气息。“丁香空结雨中愁”没有“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更能唤起人们希望和幻灭的情绪,在表现时代忧愁的领域里,这个形象是一个难得的创造。第二,在古代诗词里,雨中丁香结是以真实的生活景物来寄托诗人的感情的。诗人依据生活的经验而又加上了自己想象的创造。它是比生活更美的艺术想象的产物。

【赏析】

一首好的抒情诗,应该是艺术美的结晶。它会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唤起人们审美的感情。

然而多年来,《雨巷》和戴望舒的其他一些诗作,却被视为象征派和现代派的无病呻吟而排斥在文学史的视野外;直到最近,人们才像观赏出土文物一样,把这些作品从遗忘的尘土中挖掘出来,又重新看到了它们身上的艺术光辉。

戴望舒在坎坷曲折的二十多年创作道路上,只给我们留下来九十多首抒情短诗,《雨巷》,就是他早期的一首成名作。

《雨巷》大约写于1927年夏天。最初发表在1928年8月出版的《小说月报》第十九卷第八号上。戴望舒的`挚友杜衡在1933年写道:

说起《雨巷》,我们是不能把叶圣陶先生的奖掖忽略的。《雨巷》写成后差不多有1年,在叶圣陶先生代理编辑的《小说月报》的时候,望舒才忽然把它投寄出去。圣陶先生一看到这首诗就有信来,称许他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圣陶先生的有力的推荐,是望舒得到了“雨巷”诗人的称号,一直到现在。(《望舒草· 序》)

《雨巷》创设了一个富于浓重象征色彩的抒情意境。在这里,诗人把当时的黑暗而沉闷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这里没有声音,没有欢乐,没有阳光。而诗人自己,就是这样的雨巷中彳亍彷徨的孤独者。他在孤寂中怀着一个美好的希望。希望有一种美好的理想出现在自己面前。诗人笔下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然而诗人知道,这美好的理想是很难实现的。她和自己一样充满了愁苦和惆怅,而且又是倏忽即逝,像梦一样从身边飘过去了。留下来的,只有诗人自己依然在黑暗的现实中彷徨,和那无法实现的梦一般飘然而逝的希望!

有论者说,《雨巷》是诗人用美好的“想象”来掩盖丑恶的“真实”和“自我解脱”,是“用一些皂泡般的华美的幻象来欺骗自己和读者”,除了艺术上的和谐音律美外,“在内容上并无可取之处”。(凡尼:《戴望舒诗作试论》,《文学评论》1980,4),这些诘难和论断,对于《雨巷》来说,未免过于简单和苛刻了。

《雨巷》产生的1927年夏天,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反动派对革命者的血腥屠杀,造成了笼罩全国的白色恐怖。原来热烈响应了革命的青年,一下子从火的高潮堕入了夜的深渊。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找不到革命的前途。他们在痛苦中陷于彷徨迷惘,他们在失望中渴求着新的希望的出现,在阴霾中盼望飘起绚丽的彩虹。《雨巷》就是一部分进步青年这种心境的反映。戴望舒写这首诗的时候只有二十一二岁。一年多以前,他与同学杜衡、施蛰存、刘呐鸥一起从事革命的文艺活动,并加入了共产主义青年团,用他的热情的笔投入了党的宣传工作。1927年3月,还因宣传革命而被反动当局逮捕拘留过。“四·一二”政变后,他隐居江苏松江,在孤寂中嚼味着“在这个时代做中国人的苦恼”。(《望舒草·序》)他这时候所写的《雨巷》等诗中便自然贮满了彷徨失望和感伤痛苦的情绪。这种彷徨感伤的情绪,不能笼统地说是纯属个人的哀叹,而是现实的黑暗和理想的幻灭在诗人心中的投影。《雨巷》则用短小的抒情的吟诵再现了这部分青年心灵深处典型的声音,在这里我们确实听不到现实苦难的描述和反叛黑暗的呼号。这是低沉的倾述,失望的自白。然而从这倾述和自里,我们不是可以分明看到一部分青年人在理想的幻灭后的痛苦和追求的心境吗?失去美好希望的痛苦在诗句里流动。即使是当时的青年也并非那么容易受着“欺骗”。人们读了《雨巷》,并不是要永远彷徨在雨巷。人们会憎恶这雨巷,渴望出离这雨巷,走到一个没有阴雨,没有愁怨的宽阔光明的地方。

《雨巷》在艺术上一个重要的特色是运用了象征主义的方法抒情。象征主义是十九世纪末法国诗歌中崛起的一个艺术流派。他们一世界末的颓废反抗资本主义的秩序。在表现方法上,强调用暗示隐喻等手段表现内心瞬间的感情。这种艺术流派于“五四”运动退潮时期传入中国。第一个大量利用象征主义方法写诗的诗李金发。戴望舒早期的创作也明显地就手了法国象征派的影响。他的创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意挖掘诗歌暗示隐喻的能力,在象征性的形象和意境中抒情。《雨巷》就体现了这种艺术上的特点。诗里那撑着油纸伞的诗人,那寂寥悠长的雨巷那像梦一般地飘过有着丁香一般忧愁地姑娘,并非真实生活本身地具体写照,而是充满象征意味地抒情形象。我们不一定能够具体说出这些形象所指的全部内容,但我们可以体味这些形象所抒发但朦胧的诗意。那个社会现实的气氛,那片寂寞徘徊的心境,那种追求二不可得的希望,在《雨巷》描写的形象里,是既明白又朦胧的,既确定有飘忽地展示在读者眼前。想象创造了象征,象征扩大了想象。这样以象征方法抒情的结果,使诗人的感情心境表现得更加含蓄蕴藉,也给读留下了驰骋想象的广阔天地,感到诗的余香和回味。朱自清先生说:“戴望舒氏也取法象征派。他译过这一派的诗。他也注重整齐的音节,但不是铿锵而是轻清的;也照一点朦胧的气氛,但让人可以看得懂。”“他是要把捉那幽微的精妙的去处。”(《中国新文学大系· 诗集·导言》)《雨巷》朦胧而不晦涩,低沉而不颓唐,深情而不轻佻,确实把握了象征派诗歌艺术大幽微精妙大去处。

戴望舒大诗歌创作,也接受了古典诗词艺术营养的深深陶冶。在《雨巷》中,诗人创造了一个丁香一样的就着愁怨的姑娘的象征性的抒情形象。这显然是首古代诗词中一些作品的启发。用丁香结,即丁香的花蕾来象征人们的愁心,是中国古代诗词中一个传统的表现方法。如李商隐的《代赠》诗中就有过“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的诗句。南唐李璟更把丁香结和雨中惆怅联系在一起了。他的《浣溪沙》: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风里落花谁是主?思悠悠!

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回首绿波三楚暮,接天流。

这首诗里就是用雨中丁香结作为人的愁心的象征的,很显然,戴望舒从这些诗词中吸取了描写愁情的意境和方法,用来构成《雨巷》的意境和想象。这种吸收和借鉴诗很明显的。但是,能不能说《雨巷》的意境和形象就是旧唐诗名句“丁香空结雨中愁”的现代白话版的扩充和“稀释”呢?我以为不能这么看。在构成《雨巷》的意境和形象时,诗人既吸吮了前人的果汁,又有了自己的创造。

第一,古人在诗里以丁香结本身象征愁心。《雨巷》则想象了一个如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有丁香般的忧愁,也有丁香一样的美丽和芬芳。这样就由单纯的愁心的借喻,变成了含着忧愁的美好理想的化身。这个新的形象包含了作者的美的追求。包含了作者美好理想幻灭的痛苦。

第二,诗人在《雨巷》中运用了新鲜的现代语言,来描绘这一雨中定西那个一样姑娘倏忽即逝的形象,与古典诗词套用陈词旧典不同,也与诗人早期写的其他充满旧诗词调子的作品迥异,表现了更多的新时代的气息。“丁香空结雨中愁”,没有“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更能唤起人们希望和幻灭的情绪。在表现时代的忧愁的领域里,这个形象是一个难得的创造。

第三,在古代诗词里,雨中丁香结是以真实的生活景物来寄托诗人的感情。《雨巷》中那个在雨中飘过的丁香一样的姑娘的形象,就带上了更多的诗人想象的成分。它既是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景,又是作家驰骋艺术想象的结晶,是真实与想象相结合所产生的艺术真实的形象。戴望舒说:“诗是由真实经过想象而出来的,不单是真实的,也不单是想象的。”(《诗论零札》十三)我们说《雨巷》的意境形象借鉴于古典诗词,又超越于古典诗词,最主要的即因为它是诗人依据生活的经验而又加上了自己想象的创造。它是比生活更美的艺术想象的产物。

《雨巷》最初为人称道,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它的音节的优美。叶圣陶盛赞这首诗“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虽然未免有些过誉,但首先看到了它的音节的优美这一特点,不能不说诗有见地的。《雨巷》全诗共七节。第一节和最后一节除“逢着”改为“飘过”之外,其他语句完全一样。这样起结复见,首尾呼应,同一主调在诗中重复出现,加强了全诗的音乐感,也加重了诗人彷徨和幻灭心境的表现力。整个诗每节六行,每行字数长短不一,参差不起,而有大体在相隔不远的行里重复一次韵脚。每节押的两次到三次,从头至尾没有换韵。全诗句子都很短,有些短的句子还切断了词句的关连。而有些同样的字在韵脚中多次出现,如 “雨巷”“姑娘”“芬芳”“惆怅”“眼光”,有意地使一个音响在人们的听觉中反复。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回荡的旋律和流畅的节奏。读起来,像一首轻柔而沉思读小夜曲。一个寂寞而痛苦读旋律在全曲中反复回响,萦绕在人的心头。

为了强化全诗的音乐性,诗人还吸取了外国诗歌中的一些技法,在同一节诗中让同样的字句更迭相见。这种语言上的重复,复沓,像交织一起的抒情乐句反复一样,听起来悦耳,和谐,又加重了诗的抒情色彩。在浪漫的自由诗和“新月派”的豆腐干诗体盛行的时候,戴望舒送来了优美动听的《雨巷》,开拓了音乐在新诗中表现的新天地。

戴望舒这种对新诗音乐性对追求,到《雨巷》是高峰,也是结束。此后,他开始了“对诗歌底他所谓‘音乐的成分’勇敢的反叛”,(杜衡语)走向对诗的内在情绪韵律的追求。他的另一首著名诗篇《我的记忆》,就是这种追求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戴望舒的这种变化,反映了他新的美学见解和艺术追求,但着决不能否认《雨巷》对新诗音乐美尝试的意义。偏爱是艺术欣赏的伴侣。这首《雨巷》,是新诗中一颗发光的明珠,值得我们珍读!

戴望舒的诗深得中国古典诗词中婉约诗风的遗韵,又受到法国象征诗派的影响,因而他的早期诗作总体上表现出孤独、抑郁和消沉的特点。《雨巷》就是这样。这首诗写的是梅雨季节江南小巷中的一个场景。细雨蒙蒙中,“我”怀着一种落寞、惆怅的情绪和一丝微茫的希望,撑着油纸伞在悠长寂寞的小巷中踽踽独行。

戴望舒(1905.3.5-1950.2.28),有”雨巷诗人”之称,提起他,无人不会想起他的《雨巷》,还有那个“结着愁怨”的丁香一样的姑娘。戴望舒曾用诗,确切地说是用心和美,温暖过多少孤独的灵魂。而诗人自己,却饱受爱的磨难,骤然辞世时仍是孑然一身,令人唏嘘长嗟.

戴望舒写作,《雨巷》时,刚刚22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正是对爱情充满甜蜜浪漫憧憬的时节,我相信诗人也曾向往过自己的爱情,那个美丽.高洁.又略带忧愁的丁香姑娘就是诗人心中的偶像. 迷朦凄冷的烟雨.悠长静谧的青石板的小巷 ,邂逅了一段柔肠百结的爱情, 可是她却” 像梦中飘过/一枝丁香地/我身旁飘过这女郎/她静默地远了、远了/ 在雨的哀曲里/消了她的颜色/散了她的芬芳/消散了,甚至她的/太息般的眼光/丁香般的惆怅.” 这凄美动人的姑娘像梦一般消逝了,留给诗人无限的惆怅和慨叹,一向自卑内向的诗人呈给我们的优美诗章,竟不幸成了诗人婚姻悲情的自我预言.

1927年,戴望舒回到杭州时,民国政府浙江省党部扩大反对共,杭州大有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之势,为安全计,他转到松江县施蛰存家中暂避。诗人感情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情由此发生了———他爱上了施蛰存的妹妹施绛年。上帝好像没有精心雕塑诗人:赋予他超群的才华,却没有给他翩翩的风度。望舒外表高大,面孔黝黑,童年时的一场天花在他脸上落下瘢痕,这使姑娘有些不悦。而且,时年十八的绛年开朗活泼,富有个性,不像望舒那样既冲动又忧郁内向,两人性格上的差异造成彼此感情上的不平衡。望舒的初恋是痛苦的,使他更为痛苦的是他囿于传统,自尊而又内向,只能把自己的情感通过想象流泻于诗篇之中。最终,他忍受不了这种绝望的期待,约请施绛年最后一谈,希望她能接受自己的感情,否则跳楼殉情。施绛年为他的赤诚所感,也为他的自萌短见所震慑,接受了他1931年春夏之间,戴望舒和施绛年举行了订婚仪式。但婚期拖延下来了。施绛年提出条件,要求诗人出国留学取得学业和有了稳定的收入,方可完婚。诗人又一次跌入感情的低谷,但他太爱施绛年,只有义无反顾。1932年10月,戴望舒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乘坐邮船离沪赴法留学。在法国的3年,戴望舒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靠译稿挣钱度日。1935年5月,戴望舒回到上海,施绛年却已移情别恋望舒回国后面对这样的情形,既痛苦又气愤。他当众打了施绛年一记耳光,然后登报解除婚约,结束了为期8年之久的婚恋。

沉浸在失恋伤痛中的戴望舒,当时住在刘呐鸥的江湾公园坊公寓。与穆时英一家住得很近。朋友们的安慰冲淡了他失恋的沉哀。穆丽娟受到母亲和哥哥影响,也喜欢读一些新派小说。因为哥哥的关系,她自然和戴望舒有了往来。逐渐产生感情。望舒面对娴雅,文静,单纯,如同蓓蕾初放的丽娟,熄灭的爱情火焰又重新燃烧起来了。1936年6月,望舒和丽娟结婚。诗人徐迟作他们的傧相。望舒的庄重和大方,丽娟的秀丽甜美,徐迟的翩翩风度和愉悦,显示出新婚的一派喜气洋洋。不久,女儿戴咏素诞生。1938年5月,望舒全家乘船由上海来到香港。平时在家话不多,只是看书写文章。穆丽娟有很多空闲,但又无所事事,家庭不是充实的处所,而是空虚的幻象,是一片沙漠。丽娟在谈到她和戴望舒在香港的后期生活时说:“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也不管谁干什么。”两个人的世界应该是彼此交融相互贯通的整体,但望舒和丽娟不是合唱,而是彼此独唱。望舒有时为一些小事,又很冲动,使业已疏远的夫妻感情更加冷淡乃至对立。矛盾积聚起来,两个人的世界由温馨逐渐趋于冷漠。1940年冬至,丽娟的母亲病逝。悲痛地带着女儿赶回上海, 她通过书信向望舒提出离婚。望舒接信后,感到事态严重,急忙回沪挽救。丽娟却仍然坚持离婚。望舒绝望之际给丽娟发出“绝命书”:“离婚的要求我拒绝,因为朵朵(女儿戴咏素)已经5岁了,我们不能让孩子苦恼,因此我用死来解决我们间的问题,它和离婚一样,使你得到解放。”他幸而获救,但是一切都已晚了,他的绝命书和自殒,也没有使丽娟回心转意。

1942年,戴望舒与大同图书印务局的抄写员杨静相识,并很快进入热恋。杨静的父母竭力反对,但杨静是个充满个性的女孩,她冲破阻力,毅然与大她21岁的戴望舒结了婚。杨静从小长在香港,娇小美丽,活泼好动,结婚时才16岁,由于彼此性格和年龄的差异,加之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不久便出现了感情上的裂痕。1948年末,杨静爱上了一位姓蔡的青年,向戴望舒提出离婚,戴望舒做了种种努力都未能奏效。

1949年初,人民解放军胜利的消息频传。戴望舒决定回到北方,他对挽留的朋友说:“我不想再在香港呆下去了,一定要到北方去。就是死也要死得光荣一点。”到北京不久,戴望舒被安排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际新闻局负责法文科工作。而这时,他的哮喘病已严重到上楼都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1950年2月28日上午,他照例自己打麻黄素针,为了能早点治好,他加大剂量,注射后不久,心脏跳动剧烈,他昏迷过去,再也没有醒来。命运多舛的戴望舒一直在曲折中行走,当曙光照耀他时,当他可以大展才能时,却忽然离我们远去 了.

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九月十八日。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第一课所注为1926年9月18日)

正音正字

确凿(záo) 菜畦(qí) 桑葚(shèn) 轻捷(jié)

油蛉(línɡ) 缠络(chán) 攒(cuán)

珊瑚(shān hú) 豁(huō) 敛(liǎn) 脑髓(suǐ)

陌生(mò) 觅食(mì) 竹筛(shāi) 秕谷(bǐ)

人迹罕至(hǎn) 书塾(shú) 蝉蜕(tuì) 渊博(yuān)

人声鼎沸(dǐnɡ) 宿儒(rú) 盔甲(kuī) 倜傥(tì tǎnɡ)

窦(dòu) 倘(tǎng)若 拥(yōng) 儒(rú) 柚(yòu)

长妈妈(cháng) 叵(pǒ) 拗(ǎo)厥(jué)

多音字:拗 攒 宿 折 系 长

Ade 是德语再见的意思,拼音可念做(a dèi)或(啊 德)

(词语解释)

【确凿】 确实。 【轻捷】轻快。

【攒】凑在一块儿。

【敛】收拢。

【鉴赏】鉴别、欣赏。

【人迹罕至】少有人来。迹,足迹、脚印。罕,稀少。

【方正】正派。

【同窗】同在一个学校学习的人。

【人声鼎沸】人声喧闹的意思。

【倜傥】洒脱;不拘束。

【敬】对尊长或宾客严肃有礼貌。

【缠络】 缠绕在一起。

【觅食】寻找食物。觅,寻找。

【渊博】(学识)深而且广。

【宿儒】书念得很多的老学者。宿,年老的;长久从事某种工作的意思。儒,指读书人。

【鼎沸】形容喧闹、混乱,像水在锅里沸腾一样。

【菜畦】菜地。畦,园地里划分的小区。

【长吟】长声鸣叫。动词,偏正合成词,在课文原句中作谓语。同义词:长啸。

【云霄】极高的天空;天际。霄,云。

【倘若】连词,表示假设,基本上同“如果”,用于书面。

【后窍】肛门。

【拥肿】也写作“臃肿”,过度肥胖,转动不灵。课文中形容何首乌的块根肥大粗壮。

【纳凉】乘凉。纳,享受。

【机关】计谋;心机。这里是秘密的意思。

【道】说。

{言}这里是“字”的意思。

内容讲解

一、主题思想

本文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和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同时对封建教育束缚儿童身心发展做出了批判。

二、文章思路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的标题是“从……到……”的格式,表明文章主要是以空间的变换为顺序来记叙的,由此把握全文的结构就较为容易了。作者先写百草园:“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再写三味书屋:“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书房中间挂着一块匾额 “三味书屋”。时间顺序与空间的变换顺序是一致的。在两部分内容之间,作者安排了一个过渡段,即第九自然段。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1~8)记叙了百草园的生活;过渡段(9)从百草园变成了三味书屋,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第二部分(10~结尾)记叙三味书屋的生活,思路非常清晰。在记叙百草园的有趣生活过程中,插叙了美女蛇的故事,这段插叙的作用在于映衬百草园具有神话般的色彩。

三、写作特点

1.本文采取由远及近、由高到低、从静到动、先夏后冬的顺序,对百草园的景物作了有层次的描述。先写远远望见的、粗线条的景物,如菜畦、皂荚树,再写身边、脚下、眼前的景物,如何首乌根、覆盆子果实;先写静止的,如石井栏,再写动态的,如叫天子;先写生机勃勃的夏季,再写别有情趣的冬季。

2.运用对比方法,突出文章的中心思想。

3.用词准确、鲜明、生动,突出了景物的特点。如作者用“扫开、露出、支起、撒些、系、牵、看、走、拉、罩住”等一连串的动词,清晰、准确地写出捕鸟的全过程,表现了儿童好动的性格,对捕鸟的喜好。

4.课文描写渗透着作者的思想感情,状物、叙事、写人都真实具体,放得开,收得拢。

5.第2自然段顺序鲜明,视觉==>听觉==>味觉

动物到植物,顺序清晰

四、第二自然段写景的脉络

本文第二自然段写景相当精彩。作者用“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就有……”这样一组词语,引出13种景物(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葚、鸣蝉、黄蜂、叫天子、泥墙根、油蛉、蜈蚣、何首乌藤、木莲藤、覆盆子)、4件趣事(找蜈蚣、按斑蟊、拔何首乌根、摘覆盆子),前两个“不必说”略写百草园概貌, “单是……就有……”则比较详细地写百草园一角“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先用两个“不必说”宕开一笔,突出“单是”的内容。既然“单是”已趣味无穷,可见园子里佳趣俯拾皆是,渲染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感情色彩。写景层次井然,条理分明。前一个“不必说”写静物由低到高,后一个写动物由高到低。整体部分从植物写到动物,局部部分则由动物写到植物。

五、作者怎样描写百草园

第二自然段除了脉络清晰的特点,作者还抓住景物特点,对百草园作了细致的描写。这段文字着重描绘了百草园在春夏季节的景色,写得精彩生动而富有情趣。在抓景物特点时,作者调动自己的'全部感官,使百草园的景物有形有色,有声有味。春末的菜花,盛夏的鸣蝉,秋天的蟋蟀,加上捕鸟的冬季——这一切综合在一起,构成了丰富而美丽的四季风采。作者写景用词准确,语言生动形象。菜畦的“碧绿”,桑葚的“紫红”,石井栏的“光滑”,黄蜂因为肥胖而“伏”在菜花上,叫天子因为轻捷而能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些描写体现了鲁迅先生用词的准确、生动;油蛉的“低唱”,蟋蟀的“弹琴”,这样拟人化的写作手法同时让我们听出了作者对百草园由衷的喜爱之情。

了解写景的这些方法,不仅对于学习描写景物的方法有很大帮助,而且对于阅读写景的文字,加深对文章的理解都有好处。作者在描写景物时,抓住了石井栏的“光滑”,黄蜂的“肥胖”……等诸多景物的特征。要做到这点,必须做到用眼看,细细观察;用心想,慢慢揣摩。还要注意写景的顺序。作者对百草园景物的描写采用了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的写景顺序,这样,就能把百草园给人的总的印象交代得清清楚楚。再其次,还要注意作者如何做到了多角度地观察。例如:从听觉角度写“油蛉在这里低唱”,而从视觉角度写“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葚”、“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等景物。这些描写从形状、颜色、味道等方面把百草园在一个儿童眼里的感受写得有声有色,加之动静结合,动中有静,静中见动,静动交错变化运用,叫人读来有滋有味,整个画面才能给人生机勃勃、如临其境的感觉。另外,写景离不开抒情的支撑,在对百草园的描绘中,作者正是将自己童年时对百草园的喜爱之情融进对景物的描绘中,让读者受到强烈的感染。

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过渡

本文第9段为全文的过渡段,从内容到结构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这段文字在全文中既照应课文前半部分“我”在百草园的快乐生活,又为下文将去三味书屋提前作了交代。本段用排比和拟人的修辞手法表现了自己对百草园的热爱和恋恋不舍之情。至于因为何故而不能常去百草园玩乐,文章并没有明确直接的交代,只是用了“不知道”、“也许”表示自己的推测。这些词语不仅真实得反映了当时的心理,还对百草园的生活巧妙地进行了补充,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离开百草园时那种无可奈何的心情。当然,百草园毕竟曾经给自己带来无限乐趣,所以,在去三味书屋之前,还不忘用两个“Ade”以表示与给自己带来无穷乐趣的小动物告别,这也表达了作者对百草园生活恋恋不舍之情。

七、品味描写捕鸟的一段文字

作者在描写冬天的百草园的乐趣时,有一段描写捕鸟过程的文字。这段文字的最大特点就是用词准确精练,形象生动地描绘了雪地捕鸟的整个过程,读来让人如临其境。其中一连串的动词“扫、露、支、撒、系、牵、看、拉、罩”九个动词用得十分准确。在组织学生欣赏这段文字的时候,可先让学生进行圈点批注,钩出这九个动词来,然后试着让学生作动作揣摩这个过程。课堂上要留出时间让学生动笔进行仿写。如让学生用一连串不少于5个的动词描写一个游戏或者一个连续的动作,在同学间展开交流,议议谁仿写的最好。这样,读写有机地结合,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欣赏优美文字的时候,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一定要学习抓关键词句。应当注意不要把关键语句误解为华丽的语句,只是相对于其他词语来说,它在描写景物、刻划动作、塑造形象、表达感情、点明中心等方面有着更为深刻准确的表达作用。以“雪后捕鸟”这段为例,那些表示捕鸟动作的九个动词就成为描绘捕鸟过程的关键词。正是这些词语的运用,准确、生动、传神地刻画了捕鸟的整个过程。不仅仅是针对捕鸟这段进行分析,读任何文章,理解关键语句,都绝不能脱离特定的语言环境妄加理解,而是必须结合上下文的意思认真揣摩,这样才能准确理解作者所赋予这些词语的特殊含义。

八、如何理解三味书屋的生活

长期以来,人们在分析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生活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主流的看法是认为二者形成了对比的关系。认为百草园的清新、亮丽、神奇与三味书屋的昏暗、枯燥、森严、无味之间形成了对比关系,前后分别包含了作者强烈的褒贬之情。

除此“对比说”之外,还有两种认识:

一种意见认为,前后是和谐统一的。贯穿全文的,是中年的鲁迅先生对儿时快乐生活的甜美回忆,是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好奇。即便是三味书屋的生活,对于同年的鲁迅而言也同样是新鲜而充满快乐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前后是衬托关系,用百草园自由快乐的生活衬托三味书屋的生活,从而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身心的损害和束缚。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比较而言,这里所述的第二种看法更接近鲁迅先生创作本文时的心理背景,更能为读者所接受。实际上,我们从作者对三味书屋生活的描写中,也不难发现自立行间洋溢着快乐的情趣。从“黑油的竹门”、大匾等陈设,从那没有孔子牌位的拜孔子仪式,从同窗趁先生读书入神时,溜到三味书屋后的小花园“折腊梅”“寻蝉蜕”到人声鼎沸的课堂,自得其乐的老先生,颇有些成绩的绣像,飞速进步的“对课”,处处洋溢着一种成年人回顾往事的乐趣,时时流露出新奇天真和快乐的情趣。

九、如何评价文中的私塾先生

三味书屋的先生是一位学问渊博的宿儒,但他对“怪哉”这虫的问题是怎么回事,却不作回答,而且是脸上还带着怒色,先生有一条戒尺,但不常用,有罚跪的规则也不常用,如何评价这位先生呢?

私塾是我国古代私人所设立的教学场所。它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对传播祖国文化,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启蒙儿童,使学童在读书识理方面,起过重要的作用。但是私塾先生通常要求学生读他所指定的书,书外的问题是不予回答的,况且提问者又是一个刚入学不久的学生,这大概是先生不作回答且有怒意的原因,这种教学思想是不可取的,它挫伤了学生求知的积极性。

打戒尺、罚跪,是私塾教育管理学生的方式,有戒尺、有罚跪的规则但不用,描写出了先生严格而不厉害的形象,表现先生对他的学生管理中的开明思想,在鲁迅眼里,先生实际上是可亲、可敬的。当然,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私塾教育管理方法的落后性。

《语文课程标准》要求7-9年级学段的学生能够学会“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 字。” 教师要抓住“准确”、“迅速”、“适应”三个基本要求来训练学生默读。默读后,应当让学生先理清各段的主要内容,再把临近的、意思相关的段归并成部分,归纳各部分的大意,然后再把各部分的大意归纳出来,总结文章的中心意思。

十、默读指导教学建议

从“三味书屋”的学习中,同学们应当通过鲁迅先生对私塾先生或直接的评价(“方正、质朴、博学”),或言行的描述,准确把握作者对其先生的态度。至于这部分的一些生僻难解的词语,则不必深究。

十一、第二自然段教学建议

对百草园部分的学习,第二部分是重点。作者用五彩的画笔描绘自然美景、园中乐趣,我们也须细细揣摩其中深意。同时,从鲁迅先生的笔下,我们也可以掌握一些写景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方法。诸如写景首先要观察,观察则要调动起人的各种感官因素,从而抓住景物的特征。写景还要讲究顺序,使文章层次清晰。写景还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翱翔于更广阔的天空,使优美的景致中融入更浓厚的感情。

提倡“不动笔墨不读书”,让学生对这一段落中的好词好句做圈点批注,或者自由发言,举例说明自己对词句意境的揣摩与理解。教师可将关键词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边帮助学生理清这段的脉络。最后让学生按照黑板上的关键词复述,直至熟读成诵。(书后没有要求背诵这一段,但是对有能力的学生,背诵这样的段落的要求是合理的)

提倡动笔进行仿写练习。模仿“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就有……”的句式,进行景物描写的练习,并在学生中进行交流,将仿写优秀的段落抄在卡片上,办成语文墙报进行展览……总之,让学生多读多写,学习优美的语言,围绕课堂阅读展开的活动要以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为基本出发点。

段落大意

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是鲁迅童年生活过的两个地方。阅读时抓住地点的变化可将全文分为两部分。每部分又可按时间和事情的不同分为几层。

全文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1~8段):回忆百草园的有趣生活。又可分四层。

一层(1段):总写百草园的情况。点出是“我的乐园”,表明我对百草园的喜爱与留恋。

二层(2段):写热天的时候百草园充满了无限趣味。 (百草园的美景)

三层(3~6段):写长妈妈讲的美女蛇故事以及“我”对这个故事的感慨。 (美女蛇的故事)

四层(7~8段):写冬天时在百草园中的雪地捕鸟时的乐趣。(雪地捕鸟)

第二部分(9段~结束):回忆在三味书屋读书的经历。可分五层。

一层(9段):是过渡段,告别百草园去城中最严厉的书塾读书,回想自己在百草园所做的事情。

二层(10、11段):写入学的情形,介绍了书屋的特点以及先生的为人。

三层(12~16段)写初次见先生,问先生“怪哉”是怎么一回事,没有得到答案。

四层(17、18段):写偷偷到后花园去玩,后花园的乐趣。

五层(19~21段):写师生读书的可笑情景以及“我”趁先生读书入神时描画儿。

主题思想

作者通过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截然不同的生活描写,表现了少年儿童热爱大自然,探求各种知识的广泛的生活兴趣,并揭露批判了束缚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封建教育。

形:肥胖、高大、臃肿、小球

声:长吟、弹琴

色:碧绿、紫红、菜花和蜂的“黄”。

味:又酸又甜。

春景:桑葚、菜花。

夏景:鸣蝉。

秋景:蟋蟀的叫

课后题解

一、按要求阅读课文,讨论下面问题。

1.本文题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你从这个题目得到了哪些信息?

“从……到……”表示这篇文章大致包括两部分,同时也告诉我们文章前后两部分的内容。

2.快速阅读课文,分别找出写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两部分的起止语句以及中间的过渡段。

从开始“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到中间“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是写百草园的部分;从“出门向东”到文章结尾“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是写三味书屋的部分;中间“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是两部分之间的过渡段。

3.细读课文,边读边把前后两部分联系起来思考,讨论: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下面三种说法可供参考。

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该2.这道练习旨在帮助学生从整体与部分的结合上把握文章的主题思想。由于课文内容复杂,初一学生难以理解得很深刻。只要有所理解,也就达到目的了。

这三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学生无论赞成哪种说法,都要给予适当肯定。第一种说法,根据是鲁迅在不止一篇文章中批判过封建私塾教育的陈腐,扼杀儿童天性。即使在本文中,也写到私塾生活的呆板、枯燥。第二种说法,是对第一种说法的修正,比第一种说法合理些。第三种说法,最易为现在的人们接受,似乎最为合理。理由可参见“有关资料”。

二、揣摩下面的文字,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本练习旨在引导学生能够根据上下文弄懂语句的意思,理解文章的内容,体会文章的语意重点。

1.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

(“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中哪个内容是强调的重点?请你仿写一段话。)

“单是”以后的内容是作者强调的重点。

2.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吧,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吧,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吧,……

(“我”到底知道不知道被送到私塾去的原因呢?你是从哪些词语看出来的?)

“我”不知道被送到私塾的原因,因为说到原因时是用表示猜测语气的“也许”。

三、下面这段话中连续使用了一系列动词,准确地描述了雪地捕鸟的过程。仔细品味,然后自己写一段话,或叙述做某个游戏的过程、或描写蚂蚁搬家的经过,也试着用上一系列动词。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本题是从课内向课外的延伸练习。要引导学生在体会这段话准确使用动词的基础上,学着用一系列动词准确地描述一个游戏。可以用题目中提出的那些游戏,也可以自行选择游戏。

内容分析

1、文章一开头介绍了什么情况?本文采用哪种方法开头?"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句话有什么作用?

文章一开始就扣住题意,介绍了百草园的位置、来历以及现在的归属。

本文采用不同于成人看法的语式,开门见山地点明了中心。

“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一句,是第一部分的点题之笔,以下七段,便可见到。

2、百草园里有哪些景物?

有“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葚”、“鸣蝉”、“黄蜂”、“叫天子”、“油蛉”、“蟋蟀”、“蜈蚣”、“何首乌”、“木莲”、“覆盆子”。

3、百草园的景物有些是详写的,为什么要详写?

对百草园的景物的描写的详略是与中心意思紧密相关。例如“泥墙根一带”是详写,目的是以“点”映“面”,既然这里都有“无限趣味”,可见百草园里好玩的地方很多,突出“我对百草园的喜爱之情。”

4、在描写百草园景色时,作者用了哪些修辞方法?作者把百草园写得有声有色、亲切感人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用了“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方法。

作者对百草园作过细致的观察,熟悉并抓住景物的特点进行描写,在描写中又倾注了自己对百草园——这个童年的乐园的热爱之情。

5、“长的草里是不去的,……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这两段文字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加红的一句话在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这两段文字是写长妈妈讲美女蛇的故事,这个故事给百草园增添了神秘感,丰富了百草园作为儿童乐园的情趣,也给了“我”一些教益,使其如下文所说的“觉得做人之险”,“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即产生了惩恶的念头。

加红的一句话在结构上起了过渡作用,用“长的草”承着百草园,由“是不去的”引出下文有关美女蛇的故事。

6、“一切景语皆情语。”认真研读课文前八自然段,体会作者笔下百草园里有哪些乐趣。

(1)看“乐”,饱人眼福。百草园景色丰富、美丽诱人、“有无限乐趣”。

①色美:“碧绿”耀人眼,“紫红”撩人心。

②音美:鸣蝉长吟,油蛉低唱,蟋蟀弹琴,齐奏齐鸣。

③状美:黄蜂肥胖,何首乌与木莲缠络,形状各异。

④味美:覆盆子酸甜,令人垂涎。

(2)听“乐”,饱人耳福。曲折、惊险、离奇的美女蛇故事,增添了百草园的神秘色彩,丰富了百草园作为儿童乐园的情趣。

(3)找“乐”,用心体验。雪后捕鸟,乐在其中。一系列表示动作的词,准确而生动地描绘出捕鸟的全过程和儿童捕鸟时的兴奋惊喜之情。

以上三个内容,表明百草园的生活美好、神奇而有趣,印证了开头的最后一句话:“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7、本文写“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两部分之间是什么关系?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对于这个问题,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两部分是对比关系,用百草园自由快乐的生活同三味书屋枯燥陈腐的生活相对比,一个是多么适合儿童心理,表现了儿童的广泛的生活乐趣,一个是多么妨碍儿童身心的发展,表现了儿童对它的厌恶。另一种看法认为,两部分是衬托关系,用自由欢乐的百草园生活来衬托枯燥无味的三味书屋生活,以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的束缚和损害。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两部分是和谐统一的关系,贯穿全文的,是甜美的欢乐的回忆,是对自然的爱和对知识的追求,是一颗天真调皮的童心,这是这篇散文的意境美和韵味美之所在。

对本文结构的不同理解,实际上表现了对文章主题思想的不同理解。对文章的主题思想,可以允许有不同理解,只要言之成理就行。

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原名“三余书屋”

“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晴之余。”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1881年9月25日出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 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回忆性散文写于1926年9月18日,编入《朝花夕拾》,当时鲁迅先生正在厦门大学任教。正值暑期,学生还没有开学,鲁迅回忆起少年时的往事,写下这篇文章,最早发表在《莽原》半月刊第十九期上,在文题下面写了一个副标题为

《旧事重提之六》。后来鲁迅先生把它和《旧事重提》的其它九篇一起编入《朝花夕拾》这个散文集中。

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1918年到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坟》《南腔北调集》《三闲集》《二心集》《而已集》《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杰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1927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务主任。1927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1929年,儿子周海婴出世。1930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抗国x党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从1927年到1936年,创作了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小说旧闻钞》等等。

1936年10月19日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上海民众上万名自发举行公祭、送葬,葬于虹桥万国公墓。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毛泽东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

1938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鲁迅的作品充实了世界文学的宝库,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世界语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