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的正月初十早上欢欢产下狗崽到现在,除了吃喝拉撒它会离开它的宝贝一会儿,其他的时间它都一直守护着它的宝贝。
它总是及时舔去狗崽的屎尿,让狗崽雪白的身上没有一点污迹;它总是把狗崽护在怀里,让狗崽不被冻着和饿着,以至狗崽的肚子总是滚圆的。看狗崽睡觉的状态,便知狗崽是舒适的。看着这样的它们,我想起了婆婆说过的一句话——谁生的谁稀奇。确实如此,狗狗也不例外。
欢欢是一只我养了两年半的哈巴狗,它身子娇小,面如狐狸。一身雪白的毛原本卷得可爱,为了省事,我便在前年夏天给它剃了,只留下脑袋和尾尖上的毛没有剃,才让人在初次看到身上没有毛的它,能认出它就是欢欢,也让它的毛再次长长的时候,不再如从前那么卷。
欢欢不但长得像狐狸,还和狐狸一样很有灵性。它很爱干净,从来不随处大小便,每次大小便,都跑到屋后的垃圾堆旁解决。有时候被关在门里出不去,它便一直忍着,在门口急得团团转。若是主人在家,它就跑到主人面前呜呜呜地叫几声,再跑到门口扒两下,然后又跑到主人面前呜呜呜地叫着,如此来回跑着,直到主人把门打开,它才停止这些动作,夺门而出,向屋后奔去。
它很听主人的话,不论什么情况,只要是主人的命令,它都服从。势力眼的它,只要看到它看不顺眼的人,都会奔上前去,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对着对方狂叫。让它看不顺眼的人,有的是身穿破烂衣衫的老人,有的是邋里邋遢的路人,有的是腿脚不便的生人,还有扭来晃去,不好好走路的学生。但它只是对着这样的人狂叫而已,从来不近前攻击,似乎只是在表达着自己对那些人的看法。虽然如此,它的叫嚣却总是让人不满的,有些人不惧娇小的它,继续前行,有些人看不惯它的叫嚣,便会找东西打它或者吓它,它一看势头不对,就边叫边退着,若是真的有危险,它就急忙掉头狂奔。有时我看到它对路人叫嚣,我便急忙叫一声“欢欢回来”,它就呜呜呜地掉头往回走,走几步,又回头叫两声,才又往回走,回到我身边的时候,还呜呜呜地对着路人再叫两声,似乎心有不甘,却不能不听命行事,直到路人走远,它才平静下来。
欢欢很念旧情。平日里我们都在学校住,除了每个周末我们会回家两天,寒暑假我们也会回家住,直到开学才会再来学校。在我所住的这栋宿舍楼里,楼上楼下大多邻居都和我一样,是为了陪读才带着孩子住在这里的,我们这些来自不同村子的人,熟识之后,便彼此串门,而欢欢总是跟随在我左右,有些邻居会把不吃的骨头和肥肉给它吃,久而久之,便笼络了它的狗心,于是,它便时常独自一狗楼上楼下地跑着,如进自家门一样,在人家的屋里出入,若遇上谁家的饭桌上有肉味儿,它便蹲坐在人家身边,不知羞耻地看着人家吃饭,等待着人家赏它些许美味。
在学校里,有一个地方它每天必去,还是一日三餐照着饭点去,那个地方就是饭堂。饭堂周一至周五都会杀鸡,值班的老师和厨师们都会在学生放学之前吃饭,他们吃饭的时候,都围在一起,边聊边吃,而欢欢,不是在他们之间穿梭,便是蹲在他们身边望他们的嘴,他们总是把吃过的鸡骨头丢给欢欢吃,有一次,有个老师还给它倒了一杯酒,它闻了闻,还舔了几下,因此,它又被人笑谈为会喝酒的狗。
有的时候,它也在就餐的学生之间穿梭,有的学生会丢食物给它,而它却还挑食,若丢的不是肉,他就不吃。若是大块的馍馍或烧饼,它就叼回来放在我的脚边,我看到它不吃,就会捡起来,放在墙头上晒干,等回家的时候,再把这些东西带回家,泡在饭汤里,给家里的那只大狗吃。有一次,一个学生直接把一个烧饼递到它的嘴里,它接住后,头也不回,直接叼了回来。
饭堂负责杀鸡的师傅,每次都把鸡屁股切下来扔掉,这些鸡屁股自然都归了欢欢。起初是那师傅丢垃圾时,看到欢欢在门口晒太阳,便把鸡屁股挑出来丢在了欢欢身边,后来,则是欢欢每天上午十点左右,蹲在门口等那师傅丢垃圾时打此经过,每次看到那师傅提着垃圾袋走过来,它都老远摇头摆尾地迎上去,有时候吃不完,它就埋在狗窝里,等到想吃的时候再吃。
总之,它这个吃货,在这个学校里有了不少相好的,不管是不是为了吃,它一直都没有忘记这些人,每当我们回家之后再来学校,它下了车后,首先就是楼上楼下转一圈,好似在告诉大家,它欢欢小狗驾到了。
欢欢还是个开心果,我们有时候闲着没事儿,就逗它玩儿。有一天我们吃过早餐后,良哥和俩小子抛食物给欢欢吃,欢欢每次都跳起来用嘴去接,一接一个准,接到嘴里,马上咽进肚子里,跟着准备再去接,哪成想,良哥有一下直接丢出了一个包子,欢欢照样准确地接住了,只是,包子却卡在它的嘴里,它是吐不出,也咽不下,就那样干着急地在他们面前打转,那父子三人只顾笑话它,都不帮它把包子拿出来,直到我从厨房出来,看到它的样子,从它嘴里拿出包子,它才恢复自由。
欢欢很忠心,不管外人给它再多好吃的食物,也不管我多久没有往它的饭碗里倒食物,它都只认我为它的主人,外人领不走它,它更不会主动留在谁家不走。有一次,我把它留在了我的娘家,它居然趁我父母不注意溜出了大门,跑了二十多里地,在凌晨两点多时,跑来了学校。当我被它的叫声吵醒,打开门时,它便猛然冲进门,往我身上扑,我一脚踢开它,让它出去,它呜咽着在我身边转了几圈,才出了房门,走进它的狗窝。
欢欢不但忠心,还很有爱心,当然,它的爱心仅赐予它的子女。从它满一岁时开始,每隔半年,它就产下一窝狗崽,如今,它已经产下了四窝狗崽,第一次产下四只狗崽,第二次产下六只狗崽,第三次和这一次,都各产下一只狗崽,每一次产崽,它都很细心地照料它的崽。
前天来学校时,我有心想要试探欢欢,想要看它是对主人的忠心多一些,还是对自己的宝贝的爱心多一些,于是,就故意丢下它们,自己开车离开,当它发现我把车开出大门时,慌忙从狗窝跑出,向我追来,可是追出了两米左右,又回到了狗窝,看着它的宝贝呜咽着,然后又向我追来,之后又返回狗窝……在欢欢难以抉择的时候,我并没有停车,且离它越来越远,我以为它最后要么丢下它的宝贝,向我追来,要么放弃追我,留下陪着它的宝贝,却没有想到,它最后居然叼着它的宝贝,向我追来!当我停下车,让它爬上车时,它才把它的宝贝放下。感叹之余,我在想,若它此次产下的狗崽不止一只,它可如何是好!
在这方面,狗狗和人都一样伟大,这是本能,也是责任。对人类来说,养儿是为防老,如此可见,人类是有着私心的,而狗狗却没有,它们辛辛苦苦养大了儿女后,儿女就成了别人的,认了别人为主,只留它们自己依然留在它们的主人家单过,然后继续迎接下一次的使命。
拿“知恩图报”这个成语来说,狗和人都有着同样的思想,都有着知恩图报的心,而狗显然比人更忠诚,人有时候会忘恩负义,有时候会因为无法迈过的心坎,知恩无法图报,而狗一旦认了主人,便会一生忠诚于主人,哪怕被打杀,被卖掉,也不逃避。
昨天经历了一件事情,让我发现狗狗的心里对情义也有衡量的标准。昨天一位同学来我这儿玩,这位同学在去年暑假我带俩小子出门旅游时,帮我看顾过欢欢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欢欢前两天除了喝水之外,什么食物都不肯吃,还企图离开,又因半路被几只大狗拦截攻击,无法回家,才随着撵来的我的同学,原路返回,回到了我同学的`家里,安安分分地呆了一段时间。从那以后,我的这位同学一家,是欢欢第二主人,每次见到他们,欢欢总是摇头摆尾上前迎接,还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似在撒娇,直到被抚摸或者被搭理,才不再纠缠。
昨天是孩子报名的日子,同学给孩子报名以后,就来我这儿玩了一会儿,月子里的欢欢依然如常起身迎接它的第二主人。
因为我在过年的时候遇到了一些意外,没能如约带俩小子去同学家里做客,可是细心的同学,却一直惦记着给俩小子压岁钱的事情,于是,她就在准备离开的时候,掏出了两百块钱,说要给俩小子一人一百块钱的压岁钱。我自然不肯收,而同学坚持给,如此,我俩便推让起来。
就在这时,欢欢丢下它的宝贝,冲了过来,对着我的同学大声叫唤着。它似乎是为了维护着它的第一主人,而向它的第二主人发出抗议,但从始至终,它都没有下口咬它的第二主人,可见在它的心里,虽然认为它的第二主人不该和它的第一主人过不去,它还是不能忘恩负义,去伤害它的第二主人,唯有不停地对着它的第二主人叫唤着,来维护它的第一主人。
看看欢欢,再想想我们自己,虽然拿狗和人比有些过分,却最实在不过,有的人真的不如狗。每个人都是被父母呵护大的,可并非每个人都孝敬父母,我亲眼目睹一个老父亲,在大年三十晚饭时被儿子媳妇赶出家门,大年初一早晨,才被路人发现冻死在路边的柴堆边。我亲耳听见,一个儿子对着不知自己患了什么病的母亲说,“你得了绝症,快死了……”至使那位母亲终日以泪洗面,不久之后,抑郁而终。想到此处,怎不让人心酸?!
天下无不是父母,哪怕他们养儿为防老是他们的私心,哪怕他们因为某种心理一再伤儿女的心,可是儿女都不该因为自己伤心,而弃父母于不顾,自己的父亲和母亲都只有一个,如果不想在未来后悔自责,便只能在现在用心对待,哪怕自己伤心致死,也只能“迎刃而上”!
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们不该在自己委屈时对父母大声叫嚷,不该在父母有困难时掉头而去,不该在父母需要我们时,不管不顾,更不该对父母心怀怨恨……
爱,或许无需用千言万语来表述,或许只是因一小小举动,而显露无疑。有风有雨,却无一句言语,对一条陪伴主人十余载的狗来说,忠爱,本无言。
主人公老于年少时因故双腿瘫痪,几十年的卧床不起加上老母病逝,这个历经沧桑的老汉,与命运战斗一辈子,却在此时对生活不再有希望,灰暗的双眼,却因一条拉布拉多的出现,重现一星光芒。
嘴上说着不喜欢,还为小狗取名为“二货”。心里却不然。二货不会说话,但却通人性,老于所说的,它都懂。它为老于圆梦,而甘愿自当车夫,拉着老于的板车,日赴百里去城区摆摊儿。这朋友,不会开口,水灵的双眼里,却透着忠诚,透着挚爱。
风雨同舟十余载,狗,已如老于的孩儿,它愿意为他而奔波,愿意为他而受累。以至于因迫不得已被卖到万里外的城市,也愿漂泊流浪,奔赴万里来相见。为何?因为狗已通人性,它爱主人!他自知主人需要,远方的老于为此而白头,另一头的狗儿为此而流浪。
伤痕累累,又怎比得上和主人团聚?二货老了,累了,却不愿停下它的脚步,终于出现在主人面前时,却还是小时的.快乐模样,喘着粗气趴在地上,此时,更无一句言语。可它愿意,吃一辈子苦,拉一辈子车,一定一定,要守护主人一辈子。老于落泪了,将二货抱上它拉了十年的板车,“你拉了我一辈子,这一次……换我拉你……”
一条狗,对主人的爱,便是如此,无需言语,却用自己的一生来证实——忠爱无言。然而,我们对他人的爱,亦如此,无需一句句的似锦繁华来衬托,千言万语,远不如用自己的行动来表达,我爱你。就如那为主人忙碌了一辈子的二货,可说过一句道过一言?可它的忠诚,又有谁还不知?爱,无需言语,大爱无边,忠爱,无言。
“二货,你拉了我一辈子,现在换我来拉你……”
二货是电影《忠爱无言》里的一条拉布拉多犬,是被主人公老余的弟弟从狗肉店里带回来的。它与老余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老余的母亲离世的时候。老余本身就是个残疾人,经常和弟媳不愉快,再加上母亲的离世,那段时间,老余很是沮丧。因为二货的出现,老余的生活里出现了阳光,并且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他要发明一种车,借助那辆车出去赚钱,自力更生。随着二货的渐渐长大,老余的发明也完成了。二货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车夫,二货帮老余拉车,帮老余赶走坏人,甚至帮助了一家鄙视老余的修车店老板救下了他们的孩子,弄得全村人都知道老余有个聪明的二货。老余越来越喜欢聪明的二货,并与他约定,有机会一定带他去看长城。这句话老余也曾经跟他最爱的姑娘说过。故事往往都不是顺风顺水的,就在老余的侄女考上大学急需钱时,他的弟弟不幸出了车祸,也急需手术费。老余被选择折磨了很久,才决定把二货卖给那个想买二货让二货跟他享福的有钱人。他想:二货跟了自己一辈子,让他好好地安度晚年,自己也就心满意足了。最后手术成功,二货也被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与老余相隔很远。老余一夜白头,没了之前的开心。后来,二货老了。他离开了所谓的家,要去找老余,一定得去。在路上,没有吃的,就去翻垃圾桶,却被群狗围攻,伤痕累累,晚上没地方睡觉,就去桥下。走了很久很久,他没有回到家里,而是去了那个经常和老余看风景的池塘。因为他知道老余会在那里,会在那里等他。二货猜对了,老余的.确在那里。最后二货终究是重伤,倒在了地上,老余把他拉了回去。老余以为二货这次回来了,就不会在离开他了。却不知道,这次是二货跟他的最后一面,它就要和老余永别了。第二天早上,二货不见了。老余去找,最后在他们那几年一起去赚钱的路上发现了二货的尸体。原来二货不想让老余伤心,就跑了出来,悄悄地走了。我以为故事到这里就会结束,二货也没能陪老余去看长城。但我错了,一天,邻家姑娘对老余说:“你家的那个二货和我家的萨摩耶生了一窝小狗,都挺像它的,您要是喜欢的话,就挑一个吧。”结局老余虽然没有带二货去看长城,但是带了他的孩子去了。老余就如和二货在一起一样,那么开心。看完以后,我反正泪崩了。动物和人一样,渴望着真诚平等的爱,知道回报,知道感恩。老余跟二货的相遇,相互找到了相依为命的伴侣,这种互相照顾真诚平等的爱,比物质上的享受更让人也让狗刻骨铭心,值得二货用生命去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