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美文1
“书”这个奇妙的东西。常常把我带入快乐的巅峰,奇妙的境界,有时又把我推到恐怖的深渊,灵魂的深处,我为它着迷,为它疯狂,曾几何时,我已置身书海,竟也无法自拔。
最开始接触书本,应该是读幼儿园时,爸爸给买了一本《幼儿启蒙书刊》,我看着那些精美的插图,一知半解地读着那些简单的文字,渐渐地明白了保卫祖国的是解放军叔叔,白衣天使是护士阿姨,给我生命的是妈妈,身上白一块儿,黑一块儿的是大熊猫,就这样,书籍吸引了我。
一缕书香悄然无声地潜入了我的生命,慢慢散开来。
时光飞快流逝,瞬间,我已积累了不少知识,认识了不少汉字。更广泛的读书,那时,最吸引我的还是童话类书籍,书里充满了欢乐的文字,梦幻的场境,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事情,通通出现在童话故事里。从而,我知道了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的辛酸过程,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结局……所有故事都充满悲伤、欢乐、笑容、泪水,所有人物都有坎坷的经历。我还认识了伟大的童话作家——安徒生。了解了他贫困的家境,痛苦的童年,感慨道:也只有像安徒生一样经历过一生的酸甜苦辣的人才能写出如此美丽的童话啊!
暑假时,偶然见到姐姐桌上摆着一本《古诗三百首》,我饶有兴趣地翻开读了一首李白的《望庐山瀑布》,顿时就体会到了瀑布的雄伟壮观,尤其是读到最后那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我的内心振憾了,诗人把天上的银河向人间流下来和瀑布在一块儿作比较。可想而知,那是多么神奇的场面啊!我明白了,读诗就是要用心感受,感受诗人所描绘的意境。要用心感悟,感悟诗人所表达的情怀,吐露的心声。那种感觉就像在和李清照在小船上对饮,在王昌龄所描述的沙战中征战,就算兵器割伤手腕,鲜血淌出来那也是骄傲的腥味!
当然,我的“书史”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也有一些插曲的,就拿算严重的一次来说吧!那是偶然的一次,我在书店见到五元钱一本的漫画书,我便买了一本,可谁知,一看就入迷了,一连天都漫画不离手,把那些《老人与海》、《童年》……这类的书扔在一边没看,也没整理,那天,忍不住将漫画带进课堂,被老师劈头盖脸教育一顿后,又被爸妈又打又骂地救醒了,经过那次差点误人歧途的事后,我就再也没看过那类书籍了,我还在书本里学到了,在无边无际的海洋里,鱼龙混杂,我们只有做一只鱼鹰,擦亮我们的双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好书,读益书。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生命中延续,开放!
关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个成语,人们都认为是个贬义词,讲人们学习工作时常中断而缺乏恒心,可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过,凡事都是有两面性,有利也有弊的说法。我觉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个成语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他也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当人们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疲劳时,应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利于功能恢复,提高效率,而心理学上的“艾氏遗忘曲线”。也告诉我们适当休息,造成学习上的间隔,有利于增强记忆力,一个人忙于学习而不注意休息,那他就不能出色的完成任务,只有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进行适当休息,才能事半功倍,就好比“晒网”一样。
古往今来,许多卓有成就的人物都十分注意休息,著名文学家老舍生前酷爱养花、靠养花、赏花在达到“晒网”的目的,惟其如此,才写出《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等问鼎之作。
我爱读书,爱鲁迅的犀利,爱柳永的深幽,爱琼瑶的柔婉,爱苏轼的豪放,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一缕书香就在我的魂梦中飘荡,而且越发炽热。
缕缕墨香从此溶入我的生命,我也体会到了书中的人生百味均有之,其味道真是美妙无比啊!
读书的美文2
“书籍有如人体血液一样宝贵。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这是高士其说的的一句至理名言,也是我对读书的最好理解。正是这样,书籍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书籍是攀登知识高峰的阶梯;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穿越激流险滩的航船;书籍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书籍带我走向阳光大道……
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的情绪不停地变化,一会儿紧张一会儿激动。有时候我会为书中的人物的曲折命运弄得自己“泪水涟涟”。有时候我会为孔乙己的幽默风趣,憋不住嘿嘿地傻笑。这就是我,看书时喜怒无常的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从《安徒生童话》到《哈利·波特》,从《三国演义》到《十万个为什么》。我家中的书堆积如山,真有“排山倒海”之势。妈妈能处处看见我啃书的模样,有时托着下巴,手捧一本书,有时趴在地上,翻阅着书,更有趣的是,我常在枕头边放一本书,才能进入梦乡。也称得上是书不离手啊!
我这个“小书虫”对书可是情有独钟,百看不厌。有一回,我兴致勃勃地从商店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非常吸引眼球。我迫不及待掏钱买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还一刻不停的看书呢!浑身受到了书的洗礼,午饭时间才打道回府。嗯?铁将军把门?看样子爸爸妈妈今天不回来了。我一边想一边掏钥匙。钥匙?糟糕!出门时忘拿了!我打量着眼前威风凛凛的防盗门,不禁发起愁来。此刻我已饥肠辘辘。啊哈!何不给它读个一醉方休。我一拍脑门。得!我坐在楼梯上,尽情享受“书味”。读了疑惑的案情,我苦思冥想:谁是杀手?A还是D?终于,我一跺脚:“就是A,A是杀手”,一看分析,啊!我猜对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就这样,我享受到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全然没有了刚才的饥饿,正像“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当然,比起名人的读书经历,我便显得微不足道。苏秦读书时,把头发用绳扎起来,悬在梁上,自己打盹,头发就把自己揪醒;夜深太困了,他拿锥子刺自己的腿以求清醒,这就是成语“头悬梁,锥刺股”的来历。他这样边读书边揣摩列国形势,一年后。对天下大势便了然心中。鲁迅先生从小在“三味书屋”认真学习。因学习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去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寒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他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他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他读书。他做出了决定,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是呀!读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真佩服名人他们那种坚韧不拔,为了读书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我认为,光读不写,不会锤炼出好的文字;光写不读,不会思想深刻见解独到,所以,大家要养成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每当读一本书时,我总是在手里拿着一支铅笔,遇到共鸣及有疑问,就在底下画一条线,如果在同一个句子里有几处疑问,就主动把线画得粗一些,并在句子下方或旁边的空白处简要地批注,如果长期这样做,不但对阅读和作文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时候翻一翻,会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如果读完一篇文章,写一下读后感对写作能力也有很大的提高。还能抒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感,何乐而不为呢?
读书就像作画。有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树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有人却画出了春的寂寞,夏天的焦虑,秋天的失落,冬天的凄凉。怎么去读完全取决于我们。书中字字含意韵,句句传真情。就看我们怎样去看这幅绚丽多彩的画卷,怎样品味这杯意味深长的人生咖啡……
读书的美文3
欧阳修“朝而往,暮而归,四是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他的乐趣在于去醉翁亭饮酒;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乐趣在于与世无争地过着宁静的乡村生活。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乐趣则在于读书。
我很喜欢读书,也从中学收获的乐趣。
书籍对是非常的,在书籍里,可以从中汲取的知识,领悟的道理。它给讲述有趣的故事,它把多彩的生活展的,它为灿烂的文化宝库,它领走进辉煌的科学殿堂,它在知识的海洋里航行;它是智慧的矿藏,强壮的营养。
我很爱书,我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闲来无事总喜欢捧起一本书细细品读,把书融合到我的生活中了。我的书柜中装满了文学书、历史书、科普书……它们伴随着我渡过了欢乐的幼儿时光,也一直让我的儿童时代变得多姿多彩了。
小时侯,望女成凤的妈妈就让我学着看连环画和漫画书。母令难违,我不得不看。有时,在外头玩大汗淋漓的我,回到家里,拿起一本漫画,翘起二郎腿,看得也是津津有味的。随着一幅幅有趣的画面,我时常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什么疲劳啊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顷刻间就感到了浑身自在。小时侯,我初微感到读书乐趣在于身心愉悦!
三年级,作文入门了。语文老师鼓励我们多阅读作文书。妈妈挑了不少作文书给我。虽然作文书枯燥乏味,但为了提高写作能力,我每天非看两篇以上作文选不可。那书中的每一篇作文,都教给了我一个写作的技巧;每一个好词好句,都使我的词汇更加丰富;每一个小作者,都以他们独特的方式给予了我一个启示……不知不觉,我愈来愈觉得我学会用表达方式来描述一段话了,积累的词句更丰富,懂得的道理有如长头发似的一点一点多了……最令我最引以为豪的是参加学校作文比赛竟获得一等奖。三年级,我感到读书的乐趣是能提高写作水平。
“与其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四年级时,自认为顾陋寡文的我决定要多看些科普书来充实自己。于是,我开始阅读《中国青少年知识文库》等科普书籍。在书中,我懂得了许多在课本上不可能学到的知识。我明白了飞鱼会飞的原因;知道了竹子是草本植物;得知了戴眼镜不会越戴越深……日久天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你若是考我科普问题,只要我曾看过,准能够回答得又快又准确。就连爸爸妈妈也都说我知道的多了。四年级,我眼中的读书的乐趣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人总要进步,上了小学五年级的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名著。读着《水浒传》,我被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豪迈气势所折服;读着《西游记》,我敬佩孙悟空、猪八戒他们一路出妖魔,斩妖怪,忠心耿耿护唐僧;《钢铁是怎样炼成》我被的主人翁保尔的人残志坚而感动;读着长篇小说《红岩》,我明白了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无数革命先辈们用鲜血染红的……读着读着,我内心犹如滚滚的波涛再也不能平静了:同学们,我们有什么理得过且过?我们有什么理由自私自利?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勤奋?这时候,我明白了读书的乐趣在于体会文章的真谛,懂得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之路!
日复,年复一年,如今,我已是六年级的大学生了。我的思想成熟了,完完全全知道勤奋读书的重要性。作家徐特立先生说的好:“不动笔墨不读书”。我废寝忘食地读着各种书,并把书中好词好句摘入进笔记本,在笔记本里记上人物分析、精彩片段点评……以此更好地体会读书。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读书,使我知书达理;读书,让我明辨是非;读书;让我知道如何走好往后的漫漫人生路。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我记得不知谁曾经:“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乐,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也便越体会其精妙之处。初读鲁迅先生的书,他写的文章像一枚青橄榄,初嚼不但一点甜味,还觉得有点儿涩,你多读几遍,觉得越读越有味儿,读到最后,有甜味了。
这,读书的乐趣,它是我课堂学习的延续,是我课余生活的主题。我觉得,学习固然不,但能细水长流,积少成多,所得小可,而,你体会到读书的真正价值了。
读书,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它是我快乐的天使……
读书的美文4
我与书有着莫名的情缘。
从小家中书多,两堵极大的书架塞满了书,拼在一起就像一面墙,紧挨着老爸睡着的那边床;不仅如此,家中柜子里、抽屉里等等也是满满当当的书:有伟人的生平、政治的分析,人性的剖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地质地貌和旅游手册,还有各种名著………几乎是应有尽有了。甚至还有好多放在爷爷家,现在极少见的小人书也有两大箱,可惜当时我看不懂里面写着什么,只记得有图画长方形的,随着搬家,小人书也搬走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惜。
我爸书多,他爱读书,似乎也培养了我对书的兴趣。他总是让我背《三字经》,可我“冥顽不化”总是不乐意开口读,但很乐意听他讲其中的故事。《三字经》里面涉及了很多历史故事我也乐意听。他也偶尔跟我讲几句《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还记得他讲的一个小笑话:从前有一个人,他的父亲姓道,在学堂里听课时睡着了,夫子要他念《道德经》,他吓得满头是汗,念着“道可道”时顿时就醒了一半“……这……这怎么能直接道出父亲的名讳,这是大逆不道的啊”,“快点”夫子严厉地瞪着他,手上的戒尺也不闲着,他支支吾吾地念着“道不可道,非常不可道,名不可名,非常不可名……”
还记得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要开展一次读书活动,自己家里看完的书可以带到幼儿园里给其他小朋友看,我就乐滋滋地选了一本讲名人历史故事的书带到学校,而实际上我只看了一则故事:曹植作七步诗。虽然只看了一遍,当时我就把它记住了,在父亲的鼓励下,逢人便讲这个故事,看着他们佩服的眼神,心里喜滋滋的。老师是要求带去给同学们看不可以带回家的——理由是你看过了给别的小朋友看,但我都没看完,再说这么好的一本书也舍不得不要,我也喜欢书,总觉得沉甸甸地捧在怀里好像就有了财富,所以,最后我还是悄悄地带着这本书离开了幼儿园。
据我妈说,我3岁那会儿可以背50首古诗呢,我不记得小时竞那么厉害,但听着磁带里唱歌一样的古诗、还有朗颂的有声有色的神话故事是我幼时最喜欢的事了,和莫言说的“用耳阅读”相似。
也许从那时开始我便对古人产生了兴趣,开始自主的找书阅读。我很喜欢一系列的古今中外名人故事。关于中国古代苦学的和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我至今还能记得几个。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一个古人住寺院苦读,早上帮寺院挑水砍柴干活,好住在寺庙,晚上读书。他用少许米烧成粥,冷却后结成了块,他把它划分成四块,早上两块,中午晚上各一块。“冷了的粥可以划成好多块?那不是跟果冻一样软软的、有弹性?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问妈妈“粥可以结块的'吗?”妈妈说“可以的,以前外婆经常烧,只要将粥烧得稠一点,等冷却后便可以结块。我满心期待的“可以咬的粥”在前不久外婆的手中得以尝到。
渐渐地,我对书越来越痴迷。有自己的手机那会儿,几乎整个暑假不分昼夜的进行着阅读,甚至为防止被老妈发现,晚上躲进被窝里看,以至于闷出全身的汗水,一整个像从水里被捞出来一般,后来还闷出病来了!自从被老妈发现我这个坏毛病后就乖乖地上交了手机。从此攒钱买书。
每当我沉浸于书中,像海绵一样汲取着无尽的知识,帮我解开各种困惑时,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我了解到了希特勒的成长历程;达芬奇的绘画论;爱因斯坦对时间、空间和重力三者关系的研究;我还知道了植物能与人进行精神交流;陶器中参入骨粉会令它更玲珑剔透……
多么奇妙的书啊,我与它的感情正日益渐增!
读书的美文5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书与我们密不可分,它像阳光,带给我们温暖与希望;它像大海,任我们尽情遨游;它像我们的良师益友,教我们学习知识。书更带给我乐趣,让我们开心快乐。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鲁迅说:“横眉泠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书就是人生中的第二个老师,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知识的沐浴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屈原的爱国诗篇、鲁迅的犀利文风、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读书是我陶醉、是我兴奋、我漫步于凝聚着哲理的道路上,认真的思考,认真的求知,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东晋诗人陶渊明,热爱田园生活,喜爱读书。他在《杂诗》中写道:"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写有一首流芳千古的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迟。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明代诗人于谦喜爱读书,认为读书能得到美好的精神享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清代诗人袁枚,博学多才,他的一首读书诗提醒人们读书切莫囫囵吞枣:“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记得小时候,我还不知道书是什么,后来,爸爸给我买了许多书,我打开后,立即被里面鲜艳丰富的图画深深吸引住了,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着上面的图,很快就能明白这个故事的意思。后来,识字了,爸爸给我买了大量的带的书,有《红书包》《草房子》……我不再只看图了,而是看那些字。我会为了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而哭泣,我会为了丑小鸭最终变成天鹅而开心,我会大笑,那是因为皇帝太蠢了,衣服都不穿!色彩斑斓的童话向我展现了一个个迷人的世界,无数动听的故事教会我如何辨别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有爱与仇恨……我爱上书,它不仅带给我无尽的知识,更带给了我无尽的欢乐。
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领导着人们向前发展,给予人们开拓进取的勇气;“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饭一日不吃死不了,睡觉一日不睡耐得过,书一天不读就缺了一些知识,意思是不能浪费时间,要多读书,以后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尚的人有许多值得我们领会的思想和品格,我们如果有一本好书,而且认真去领略它的思想,就像是在了解高尚人的思想,学习高尚人的品格,所以读好书和高尚上的人谈话是差不多的,目的都是更加完善自我;“人离开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人没有了知识,生活将会向空气一般乏味,无趣,毫无意义。
书让我学会了如何笑对一切,让我理解了生命的价值,让我知道了尊严的高贵,宽容的博大,让我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读书的美文6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本好书,无需刻意追求豪华精美的包装,当你崇敬地把书名和熟悉或陌生的作者名字默记心间,再极虔诚地翻开扉页,映入眼帘的是黑白分明,嗅到的是馨馨墨香,而耳朵早已跨越尘俗,窃一般藏匿在书中主人公身上。这个时候,造物主赐予你的某些器官已经失灵,你用不着再为追逐名利而烦心,更不必因目迷五色而烦躁。只要你拥有执着和投入,美丽的书韵就会化成一首悦耳的提琴曲,在你脑海里高山流水般地奏响;或者化成一杯醇酒,令你沉醉不知归路;合书掩卷之余,更让你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在书的王国里,我们不再因为无知懵懂而失去自我思考。无数哲人的不朽着作,构筑起人类博大精深的思想宝库,成为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开启、造化思想的一大源泉:去揭示自然的奥妙,去把握社会本质,去体味人生的意味;同时学会如何识别千变万化的社会,学会如何思考缤纷多姿的人生,学会如何识别真假、善恶、美丑,我们的人生境界就在阅读中得到升华、超越。
读书可以使你“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营造一道至真至美的亮丽风景。你可以仰视日月星辰,俯视山川大地,吟赏人情风物,浏览名胜古迹,品味神州传说,聆听趣闻逸事,使我们的心灵有了可以自由翱翔的天空。读书如朋友围炉夜话,古之圣人,今之贤人,不邀而至,把我们的思想黑暗照明。
读书,可以和你的过去娓娓叙谈。探视成长的痕迹,重温生命的过程,更能与未来神交忧欢,同悲同喜。你可以饱览你不曾目睹的一切,还可以抵达你神往已久的乐园,甚至登临你梦寐的巅峰。聆听领袖哲人的对话,净化你的心灵;躬闻作家、学者的讲座,开启你的心智,开掘你的潜能;目睹王公贵族的骄奢淫逸,感受难民或乞丐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的艰辛。刀枪剑戟,古战场的风雨骤起,旌旗猎猎,风烟滚滚;高山流水,俞伯牙与钟子期,意趣相投,情韵味相依;你可以走进历史的殿堂,缅怀它所供奉的叱咤风云的英雄,或义愤填膺唾弃那被打入史册、遗臭万年的奸相佞臣;可以漫步自然科学的沃野,采摘你喜欢的奇葩异卉;遨游文学的海洋,捡拾耀眼的珠贝……
读朱自清的散文集《匆匆》,物我皆忘,直到辰光的亮,而我仍一动不动地坐在窗前。薄薄的一本书,我竟看了一个通宵。我看到,一条铺满煤屑的小路,一轮圆月静静地挂在夜空,一弯水塘和满眼荷叶;我听到,一江春水潺潺地流,流过小桥人家,流过春夏秋冬。读这位“美文大师”的散文,能使人思想得到洗涤,灵魂得以升华。它于朴实中见睿智,与清新中见启迪。这正是许多散文作者望尘莫及的神韵。
一套厚实的《路遥文集》,我总共看了四遍。面对路遥,心灵就会产生不止一次的震撼,我为高加林的不懈奋斗而呐喊助威,为刘巧珍勇敢追求爱情而拍手叫好,为孙少平不甘贫穷而昂首大笑,为田晓霞不幸遇难而悲痛欲绝……“人生,是永远无休止的奋斗”,这是路遥的绝笔,也是我的座右铭。
一部看来字字都是血的《红楼梦》,没有大闹天宫的热闹,没有血溅鸳鸯楼的痛快,但它是一块玲珑剔透的“通灵宝玉”,需要汗水浸润,需要时间舐犊。李耳的《道德经》4500多字,却描述了一个世界,开篇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不同的年岁、不同的心情也会生出不同的感悟,难怪是大家的孔子也恭恭敬敬地前来“问道”。
读书可以明智,读书可以使人心理健康,读书可以使人心态平衡,读书可以使生活滋润起来,读书可以使人生潇洒开去。作家王开林曾在文章中写到:“在高处,一个人最容易与历史会合,也最容易与自己会合。”而品味书韵就如在高处。不仅如此,我们只有在仰望时,才能与那些横绝天际的背影相逢,烟熏茶煮,畅谈人生。
读书的美文7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从那个懵懵懂懂,缠着妈妈讲故事的女孩长成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如今的我,早已读过各种各样的书籍,不会再以妈妈讲的故事为乐,而是自己去体会读书的乐趣。
窗前的书换了一本又一本。从最初的《安徒生童话》到《成语故事》。慢慢的,接触到《意林》,之后换成了《小小说》,现在是《优秀散文集》。
从童话中,我知道小美人鱼为了王子不惜变成泡沫,那时候的我还不知什么是爱情,只知道王子没有注意到美人鱼变成了泡沫,我则忽略了人情世故的冷漠;从成语故事中,我明白每个成语的背后都藏着一个典故,这些典故发人深省或引人沉思,给人以强大的精神力量;从意林中,我了解到每个成功人士的背后所隐含的汗水与努力。让我明白,想要成功,必须要有付出,没有辛勤劳作就没有累累硕果。从小说中,我体会的并不是精彩的故事,而是感受那一句句、一段段青春的文字。有欢愉,有忧伤,有凄美。如同即将落幕的黄昏,靠着枝桠,美的看不清,美得不忍离去;从散文中,我感悟到,这一篇篇优美、动人的文章,凝聚着文人墨客的心血,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和伟大理想。那包含的真理,给人启迪。开辟了在文学领域上另一条道路。
读书如一杯香茗,只有细细品尝,才能品出其中独特的韵味;读书如一幅画卷,只有细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真正的含义;读书如在花园中行走,只有放慢脚步,放空心灵,才能感受到鸟语花香,莺歌燕舞;读书如在大海中遨游,那颜如玉、黄金屋好像散落在海底深处的珍珠,只有潜入深底,才能得到它。
在一个安静的午后,坐在窗边,任由暖暖阳光洒在身上,打开记忆的阀门,那一幕幕,如波涛般汹涌而出: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凄美的爱情。随着朱丽叶倒在罗密欧的身上,窗外秋天的落叶散落了一地;骆驼祥子那封建的社会。当虎妞难产、没有车、小福子上吊一系列事情的发生,祥子的梦想如春日游走的雪花,终于融化了;花季雨季那美丽的青春。在特殊时期的中国青年的特殊情怀,给了我初春时第一朵花的心情;居里夫人那不平凡的一生。发现两种元素,获得两项诺贝尔奖。居里夫人的成功,似冬日的暖阳,温暖那时失败的我。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是一扇发现纯真、善良、美好的窗户。我们要用这双清澈的眼睛,去阅读优秀的经典作品,理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清净潇洒;体会“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孤苦心境;感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崇高真谛。
经典,是不会遗忘的。读懂、读彻他们,会使思想更睿智,使心灵更充实。阳光下的我们,正是有这些不朽经典的伴随,在成长的道路上,走得稳当,走得坦然。向读书致敬!
读书的美文8
陈寿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是呀,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也是我们的好老师。书就像精神食粮,能为大脑获得提供营养;书就像心灵鸡汤,为我的心送上一份温暖。从小到大,我一直与书形影不离,因此,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
妈妈说,当我还在她的肚子里时,她就在床上为我读书了,让我还没出生就感受到了书籍的魅力,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我刚上幼儿园时,父母就给我读各种各们的绘本,我虽然在有些东西上似懂非懂,但依然听得津津有味。早上我们醒来,妈妈就开始让我听她念书;而晚上,我又在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沉沉睡去……
到了幼儿园大班,我就开始尝试自己读绘本了,可无奈的是,绘本上没有拼音,只能看大幅的插图,一本书,我要努力读五六遍,才能了解大致的意思,不过我依然兴致勃勃。
上了小学一年级,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带拼音的童话书,让我自己读,我还记得好像有一套童话书自己最爱看,我刚看了第一本《蚂蚁破案》就被书中扣人心弦的小故事吸引了,那一桩桩迷案,到底真相是什么呢?我被吸引得忘记了时间,直到妈妈让我睡觉时才发现已经很晚了。
三年级时,妈妈不再让我选择自己喜欢读的书了,而是要求我读更加深刻的书,不过不论是什么样的书我都能看下去。有一次,我写完作业,看了好长时间的书,妈妈对我说:“别再读了,休息一下眼睛吧!”我却调皮地一眨眼,说:“那行,不过我想在这里折纸。”妈妈答应了,可当她走出屋去的时候,我又津津有味地读起刚才的书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想提醒我洗脸刷牙然后睡觉时,发现我依然在读书,斥责道:“你的眼睛不要了吗?一直这样下去会把身体毁掉的!”我听着妈妈的批评,却在想中的主人公会不会被害死呢?
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对我读的书更挑剔了。四年级下学期,妈妈就让我读原著版的书了。我最开始读的是《三国演义》,看了看开头,我不禁皱起了眉:什么呀!都看不懂,真讨厌!古文和现代文一点都不一样,这么厚,怎么读呀!可是我坚持读了下来。都快五年级了,这点东西都看不了怎么行?不过,我发现越往后读越精彩,那一个个故事,居然让我入迷了。到现在,我已经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岳飞传》等原著版,我已经爱上了它们。
每当我翻起小时读的书,这会回忆起许多儿时读书的艰苦与乐趣。从那几乎全是图画的绘本到现在深奥的古典名著,经历了多少的快乐与困难啊!但是,书为我带来的开心远远大于付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永远不会分离。
读书的美文9
小时候总喜欢自己小小的手中捧着大大的连环画,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糕点,一边神色庄重的读着手中的书籍。那个时候仿佛书籍是我的全部,小时候的全部是书籍。年龄稍长,对于书籍的要求似乎也大大提高,我丢弃了连环画,想遨游于那些伟人作家的世界中,追寻他们的步伐、思想。那时候书籍是我的全部,年少的全部是书籍。
你好,读书。是你让我们慢慢体会别人眼中的世界。
我们会在看到《背影》时,眼角泛着泪光,因为里面的文字会使我们想起那日渐年迈的父母他们现在、抑或是往昔的关心与疼爱;我们会在看到《孔乙己》时,内心充盈着嘲弄与心疼,因为里面的文字会使我们对当时社会产生强烈的愤怒之感;我们会在看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嘴角蓄着笑,因为里面的文字会使我们惊讶与钦佩主人公。
我们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难以名状的情绪?因为那些文字,让我们产生强烈的共鸣。
你好,读书。是你让我们慢慢塑造自己的个性。
列宁曾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的确,书籍确实有这般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使得我们拥有有价值思想的人群。它使得我们带着感性的“情”与理性的“法”去寻觅生活的真谛;它使得我们在冲动面前加上一个休止符;它使得我们更有思想,更有深度,更有素质去做生活中的任何一件事情。
我们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难以名状的情绪?因为那些文字,五彩了我们空白的人生。
你好,读书。是你让我们慢慢增长知识。
在这个信息高速运转的时代,知识的需求量快速前进,而这些的取得,离不开我们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我们要做的,是广泛的阅读有用的书籍。在滚滚历史长河中,在滔滔中华文化中,使中国再次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苏联有回谚语:书籍是了望世界的窗口。读书首先就是为了拥有丰富知识。一本好书中,记载着有关生活、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获得这些知识,首先就得读书。知识给了我们一个精神的世界,知识给了我们一个展现的舞台,知识给了我们一个绚丽的平台。我们在上面自由挥舞着知识,在这个精神世界、舞台、平台上演绎出最动人的剧目。
我们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难以名状的情绪?因为那些文字,充实了我们年少的美梦。
小时候的回忆渐渐远去,我始终记得我贪吃的模样与我贪婪地享受文字所给与我的一切。那种快乐,甚至无法同言语所带给我的快乐相提并论,那是一种什么东西也无可取代的幸福。现在年少的自己也一如从前喜欢着,爱着这项改变人一生的动作——读书。如果可以,我希望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图书馆,不需要很大,但里面的书却终身受用。
你好,读书。读书,你好。
读书的美文10
夜深了,我开一盏小灯,坐在书桌前。翻开历史的长卷,细细研读,惊心动魄的故事仿佛就在眼前上演;油墨书香,昏黄的光线投射在一字一句之间,沉浸其中,我的心也随着洋洋洒洒的文字,重回那些年代……
1914年,欧洲。浓重的阴霾笼罩着那方土地,气氛压抑得让人难以呼吸。狂风掀起尘土,漫天飞扬,天空不见往日的晴朗,大片的乌云遮住阳光。风吹草动,一次密谋已久的刺杀蓄势待发。树木林立的小路上,皇室的车队盛大,当所有人沉浸在喜悦中时,一个塞尔维亚的青年将匕首直指车内的公爵二人。由此,人类史上第一个空前的灾难——一战,拉开帷幕。近四年的时间里,硝烟弥漫,战火纷纷,百姓流离失所。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英国与后起之秀——德国,打得两败俱伤,参与战斗的各国也都伤亡惨重,一片萧条。此时的美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在战争中大量出售武器,这其中利益所得几何,不为人知。再后来,随着获利巨大的美国的介入,战争得到平息。就是这样一个曾经只是殖民地的国家,在这场战争中,以看热闹的态度,跻身世界霸主的席位。
时光悠悠地回转,这一次,来到战国时期。
草木繁盛风景秀丽的楚国,百姓生活富裕,国家安定。皇宫里,歌舞升平,酒香弥漫,来自各国的美女搔首弄姿,只为求楚王的喜爱;大街上,孩童追逐玩闹,一片祥和。此时地处北方的秦国,士兵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宫殿前,秦王披坚执锐,头顶红缨随风飘动,烈酒入喉,酒碗应声而下,碎裂在地。耗时多月的排兵布阵,为的就是这一刻的到来。楚王却毫无察觉,不顾良臣张仪的劝谏,日日美酒做伴,美女膝前环绕。以看热闹的态度看秦国的兵强马壮,以听热闹的态度听张仪的苦言相劝,“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待秦国兵临城下,楚王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再也没有战胜的机会,曾经强盛一时的楚国,在短短几日内被攻破。留给楚王的,只剩下残垣断壁和百姓的哀鸣。汨罗江边,爱国诗人屈原回望在风中摇摇欲坠的楚国,决绝地一跃而下。从此,世间再无他信步河畔、作诗忧国的身影。听,汨罗江畔风卷枯草的声响,仿佛是在悼念屈原的离世,惋惜楚国的衰败。“知死不可让,勿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我念着他的绝命之词,不禁泪流。
楚国,看热闹,这一次,却看得了亡国。
“哎,还不睡呢,这都几点了?!”妈妈的轻声呼唤将沉浸书中的我拉回现实。我揉揉眼睛,合上了书卷。夜深人静,在梦里,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些年代,风起云涌,千变万化,看各国的兴衰消长……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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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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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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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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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查理九世的好词】
心有灵犀 齐刷刷 机舱 惊天动地 装酷 捧腹大笑 尴尬 迄今 心领神会 意味深长 岛屿 环礁 派遣
轮渡 珊瑚 置身 四仰八叉 平衡 圆滚滚 故障 面面相觑 咆哮 哑口无言 眩晕 反驳 色彩斑斓
酣畅 凌乱 踉跄 腥气 海雾 窒息 颤巍巍 微弱 仓皇 目睹 漫溢 尖厉 匆忙 迁徙 惶惶不安 悬案 绸缎
缀满 袍子 笑眯眯 庆典 绝佳 五花八门 期待 蛊惑 洋溢 向往 兴高采烈 鄙夷 凌厉 焦虑 威风凛凛
跃跃欲试 晴天霹雳 啧啧称赞
【查理九世的好句】
夜幕沉沉,一波波的浪花重重地拍打着小岛的海岸线,黑漆漆的房屋里,人们睡得正酣。
起风了,海浪掀得更高,浪花掩盖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
巡夜的老人提着煤油灯,走在沾满腥气的海雾中。
一点星火随着他踉跄的脚步闪闪烁烁,突然他脚步下一绊,整个人向前扑倒下去。
【查理九世读后感1】
《查理九世》,是一套探险类的书,我一开始并不知道查理九世是谁,也许你们跟我一样,以为查理九世是一位王子什么的,我看了这套书后,才知道:查理九世是一只神奇的小狗!这套书讲述了自从一只会说话、拥有纯正皇家血统的小狗——查理九世来到了墨多多的家里后,墨多多和他的伙伴们以及查理九世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奇异事件。
在查理九世的带领下,外号问题多多墨多多的墨小侠、班长尧婷婷、外号育林小霸王虎鲨的胡沙和小发明家扶幽组成了一个名为DODO的冒险队,并被世界冒险协会认可,颁发了迷境徽章。每次发生的奇异事件,DODO冒险队都能化险为夷。这些奇异事件有遇见拥有永生,身上却布满皱纹的无眼人鱼;在恐怖的白骨森林里意外地发现世外桃源;在豪华的别墅里有全身血红的吸血山蛭,并意外地碰见孟婆,闯进奇怪的“阴间”……
我最近也看了许多其他的冒险书籍,比如说绅士怪盗亚森·罗平、哈利·波特、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变身为江户川柯南的高中生名侦探工藤新一等。这些故事让人深深地融入到其中,似乎读者本身就是书中的一个人物,时而担心,时而惊讶;时而焦急,时而欢呼。
青少年都喜欢读冒险书籍,这说明冒险、探险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求新求变的`天性使然。我们整天生活在学校的学习氛围中,也只能从冒险、探险的书籍中寻找那份刺激了。
【查理九世读后感2】
寒假时,我在看《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这本书就像一本有魔力的书,它一直就不断地吸引着我,我几乎每天都要捧起这本书看一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形似海龟的奇怪小岛上,曾经有一件著名的历史悬案——受害者只留下了骨架和头发,没有一丝皮肉,就像被溶化了一样。小伙伴们刚刚上岸,吉卜赛少女就像看见魔鬼一般,声音发抖地对他们说“死神的脚步近了!”
历史悠久的圣斯丁学园,一个又一个的神秘事件接踵而来!秘密教堂竟然藏着一间骇人听闻的人骨忏悔室。老校长神秘消失,学生离奇中毒,多多成了科摩多巨蜥紧盯的食物。
我已经是这系列的忠实的读者,每一篇都是扶幽、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和唐晓翼,还有晓婷婷这些人组成的DODO冒险队,他们一起度过难关,每一个的情节都让人提心吊胆,有的人是因为钱财冲昏了头脑,有的人是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做了坏事……但最后还是被DODO冒险队这些小伙伴们的纯洁心灵所感化。但有些人也是被逼无奈才干了坏事,所以也会被DODO冒险队的小伙伴们误会。
总而言之,我非常敬佩DODO冒险队的小伙伴们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不怕危险,有时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我非常欣赏,几个小伙伴那种团结一致的那种精神。我一也要向他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