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始终是中国人一个未了的‘梦’,正如张爱玲说的:“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是一个梦,而是一个巨大而幽深的迷。
红楼梦人物性格:
林黛玉——坦率纯真、才华横溢、自尊自重、尖酸小性、多愁善感、姿容绝世、冰雪聪明、孤傲清高、敏感多疑。
贾宝玉——聪明灵秀、温柔多情、乖张顽劣、文思敏捷、重情重义。
薛宝钗——温柔敦厚、博学多识、豁达大度、世故圆滑、阴险奸诈、品格端方。
王熙凤——聪明机变、精明能干、两面三刀、八面玲珑、心狠手辣、脸酸心硬。
史湘云——豁达开朗、热情豪爽、心直口快、单纯乐观、文才不俗、善良细心。
贾探春——敢做敢为、办事练达、决断果敢、刚强聪慧、心思缜密。
晴雯——聪慧美丽、风流灵巧、叛逆勇敢、爽直莽撞、机敏尖刻、嫉恶如仇。
袭人——温柔和顺、处事稳妥、机心深重。
平儿——聪明清俊、心地善良、机智能干、公正平和。
紫鹃——赤诚忠心、聪慧机敏、温柔娴静良、心地高洁、不卑不亢、坦诚纯真。
一、贾宝玉
要评说《红楼梦》中的人物,首要的当数男主人公贾宝玉了,作为贯穿全书始终的人物,作者曹雪芹在其身上着力最多,寄托也最深,他其成为中国小说史上塑造得最为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甚至人人还说这一形象所影射的就是曹雪芹本人。但据我看来,这一典型形象绝非作者的实灵自作,而是作者根据现实生活中同类型的人物加以概括,并揉合了自己的想象,经过艺术加工而创造出来的完美艺术形象。在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中有两首《西江月》,是这样描写宝玉的: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
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有些读者在读了这两首《西江月》后,就此认定了宝玉是一个不求上进,只爱脂粉的孽根祸胎。但其实不然,这两首《西江月》是从封建统治者的思想出发,所反映的是封建大家长对宝玉盼着他中举,扬名以继承地主阶级事业的“良苦用心”。而作者正是借《西江月》寓褒于贬,充分概括了在宝玉身上最突出的闪亮点———叛逆性格。词中说他:“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其实就是说他不肯“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不愿走封建家长为他规定的读书应举,结交官场,遵从礼法,经帮济世的人生道路,而是鄙视功名利禄,厌闻“仕途经济”的学问。他甚至认为那些和朱理学之类的儒家著述,“都是前人无故生事”是“杜撰”出来的。至于八股时文更是:“后人饵名钓禄之阶”,是“拿安诓功名混饭吃的”。他把封建统治者奉若神明的儒家道学批评的一文不值。
基于此种想法,他“杂学帝搜”,宁肯去读《西厢记》《杜丹亭》这类被封建卫道者视为邪书的,也不去读《四书》、讲八股、听“仕途经济”的“混帐话”。他对读书上进、为官做宦的世俗男子,有着强烈的憎恶和轻蔑。不仅如此,在红楼梦第三十二回中,史湘云劝他:“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宝玉听了十分逆耳,忙说:“姑娘请别的妹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贾玉玉的叛逆精神不仅表现在他坚决不肯走封建主义人生道路,还表现在他对“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大胆地提出了挑战。当然,在他的性格当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也就是对于世俗男性的憎恶轻蔑以及与之相反的对于女孩子的特殊亲爱和尊重。
在第二回中,他发表了自己离经逆道的独到见解:“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为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后来随着宝玉逐渐长大,他的思想也日趋成熟,他又发现“女儿”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又有女儿由出嫁前的“无价宝珠”到出嫁以后变成“死珠”再最后竟变成“鱼眼睛”的看法。这表明,他在成和或逐渐认识到在封建社会中受压迫最深的就是女孩。因此,他在行动上才表现出了对女儿不同一般的温柔体贴。
再有,样宝玉极其轻视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贾环既是他弟弟,又是庶出,“他家规矩,凡做兄弟的都怕哥哥”,“须要为子弟之表率”,但宝玉却是“不要人怕我”,所以贾环他们并不甚怕他,甚至得寸进尺还想割害死他和凤姐。即使被贾环有意用滚烫的蜡油烫伤,他还在为贾环打掩护。他还对仆人没有主奴界限,直接破坏封建秩序。对茗烟“没有没下,大家乱玩一阵,”“撕扇子千金一笑”使晴雯转恼为笑;金钏受辱身死,宝玉念念不忘,不顾给凤姐过生日这等大事,偷偷跑到郊外冷清之处洒泪祭奠。还有,就连宝玉追求的爱情婚姻也是建立在这种反叛思想的基础上的。他早已将追求婚姻自主和个性解放的思想昭然明世,他在梦中叫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甚至拉着袭人的手把对黛玉的满腔情都倾诉了出来。因此,也有人说贾宝玉这个形象所体现的是初步民主平等思想。但毕竟,他的思想还是有一点狭碍的。例如,他不敢与封建制度彻底的决裂;他从来不敢和封建家长正面发生冲突,对抗比较消极;还有当他苦于找不到思想出路时,就产生了想死,想“化烟化灰”的虚无空幻的思想。
二、林黛玉
林黛玉这个人物在读者心中的影响与贾宝玉几乎是等同的。她是作者精心塑造的另一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每次读完《红楼梦》,她都能引起我的深深思考,她用她的敏感多疑,用她的反抗,她的痛苦和眼泪,甚至用她的爱情来反抗统治阶级的压迫。但同时在她身上又存在不少弱点。因为林黛玉的家世、出身,她在最根本点上所表现的是一个贵族阶级的小组。在探春理家之后,黛玉评论说:“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算著,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可见她对于自己是属于贵族阶级,对于与自己休戚相关的贾家贵族的命运也是异常关心的。当湘云等人说一个扮小旦的伶人模样很象林黛玉时,她是很气恼的。“黛玉冷笑道:我原是给你们取笑儿的,拿着我比戏子,给众人取笑!”这里不仅是由于她使“小性儿”,而更重要的是在于:她在自己和社会地位低贱的人们,例如伶人,之间划下了一道深深的鸿沟。从而认为把自己与这类人相比,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这里,她的阶级优越感表现的很突出。另一方面,她的性格中虽然存在着叛逆因素,但也并不是说她就一味地与封建阶级抗争。在宝玉的叛逆思想与封建传统观念冲突,矛盾最激化的时候——宝玉挨打时,黛玉却在宝玉被打后劝她:“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在这里,黛玉劝宝玉时所凭借的是怎样的一种想法呢?还有,她偶而说了两句《牡丹亭》和《西厢记》的曲文,被宝钗听到了,宝钗就对她作了长篇封建论教的说教。黛玉对此不但没有反感,而且“心下暗服”从此变得眼宝钗非常亲密。那么这里黛玉又是凭借怎样的一种思想来对等待宝钗的劝告呢?显然,在黛玉性格中,封建传统观念是与叛逆因素并存的。林黛玉的性格与她所生长的环境有着很密切的关系。由于她出身在贵族世家,自幼受父母的痛爱,因此养成了她贵族小姐的性格也就不足为怪了。不过,在她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也就是她对封建礼教的叛逆。林黛玉出身于世袭侯爵的“清贵之家”。由于生活在思想最先到达的,思想环境比较开放的南方,加之父母钟爱,把她当作男孩来培养教育,使得她的思想比较开放,才华横溢。后由父母早丧,她寄居到每日每时都发生仇恨、倾轧、争夺、欺诈的“本也难站”的贾府内。“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一家子亲骨肉,一个个象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在这样一种险恶的'环境下,黛玉得不到一点欢乐幸福。但同时,险恶的环境也培育了她的叛逆性格。她永远也学不会薛宝钗的处事圆滑,也学不会讨好封建统治大家长。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尖埃。无视“温柔郭厚”的封建规范的存在。她用她那“比刀子还厉害”的言语对贵族家庭中种种黑暗和丑行揭露和嘲讽。我们常说,黛玉是任性、多疑、敏感、小心眼的。但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她正是用她这种独特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的。
除此之外,林黛玉还直接反抗封建礼教。薜宝钗曾经一本正经地向她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信条,她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她才华横溢,写诗做赋不让须眉。而且她还和宝玉有着同样的爱好,最爱看诸如《西厢记》、《牡丹亭》这类“移人心性”的“杂书”。她的这种蔑视封建礼教的庸俗,诅咒八股功名的虚伪,从来不劝宝玉为官做宦,从来不用“仕途经济”一类的“混帐话”去劝说宝玉,因而深得宝玉敬重,被宝玉视为“知已”。他们的这种共通点也成了他们爱情的共同基础。但可悲的是宝黛玉之间的爱情注定是一场悲剧。顽固的封建礼教是不充许他们之间的爱情存在的。于是嫌弃她的多病之身和小家子性儿为由,一次次地向她们的爱情发出警告。从“金玉良缘”到“慧紫鹃情辞试莽玉”再到“晴雯之死。”最终在“抄检大观园”时达到了爱情的毁灭阶段。在这场灾难中,司棋、芳官、四儿等先后做了牺牲品。就连“眉眼儿象林妹妹”的晴雯也在重病时被强赶出了大观园,最后含屈而死。这里封建势力彻底抛弃黛玉的讯号。从此黛玉的状况每日愈下,就连重病将死也乏人问津。美好的理想最终是毁灭了,黛玉赢得了爱情却无法得到美满的婚姻。林黛玉的艺术形象深入人心,打动了读者,令人同情。但这个形象同时又是鲜活的。她那纷繁复杂的性格,明显的弱点,和敢于反抗、追求爱情的鲜明个性组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个体。使我们感到,她就我们所熟识的人,是为我们深深喜爱的人。
三、薛宝钗
说完了宝黛,那自然要说说宝钗了。对宝钗的评价,长期以来褒贬不一。对于这个人物,我们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虽然她是一个封建礼教的守护者,是封建势力的帮凶,但同时,她也是受封建势力压迫,毒害的千万个人物的其中一个。因此,作者在描绘这个人物时,是同情与批判兼而有之。作者同情她,她也是“薄命司”里“有命无运的人。”作者也赞美她,她的才,她的貌,是有目共睹的。她博学多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晓,各地风土,处世之万般皆通。就连医药之理。宝钗也略知一二。因此宝玉常常为之赞叹。
她的艺术造诣很深,大观园里是有口皆碑的。诗才敏捷,常常独占鳌头,足可与黛玉相媲美。至于她那“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的容貌神韵也常令宝玉羡慕得发呆。的确,薛宝钗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少女。但是作者越是渲染和赞美她的才貌,就越能让人更好地批判她封建品德。但同时,作者并不是把她写成一个小丑,而是通过对宝钗的批判来达到谪指封建制度的目的,贬中有褒,褒中含贬,但基本持否定态度,我想,这就是作者对薛宝钗的态度。在《红楼梦》中,宝钗很少直接宣扬和维护封建礼教,而是通过她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为反映她的真实个性。在生活中,宝钗并不是像黛玉一样真情流露,而是常常深隐心机。她表面上“随分从时”“装愚守拙”“罕言寡语”,一举一动显得“端庄贤淑”完全符合封建“淑女”风范。但实际上她期望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的是“欲偿白帝”的野心。她熟谙世故,诚府极深。“来了贾府这几年”虽然表面不言不语,安分守已,实则“留心观察”因此即使是在荣国府这个人事复杂,矛盾交错的环境里,也生活得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甚至就连那个几乏忌恨一切的赵姨娘也赞她:“很大方”,“会做人”。“会做人”的确是薛宝钗的性格特点,这与她“温柔敦厚”的外露特征相融合,使得她为人人所夸赞。宝钗“会做人”,“不关已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的为人处世原则,让她凡事不像黛玉一样用尖酸刻薄的话语指出,而是充闻耳不闻,装作看不见,只为心里明白也就罢了。这就使得那些平日里做着些见不得人的丑事的封建主子们便赞她“会做人”。宝钗“会做人”不仅体现在对封建阶级最高统治者不露声色的笼络,还表现在对处于封建阶级下层的被压迫者的收卖上。贾母给她做生日,要她点戏,她就依着贾母素日的喜好说了一遍。又将贾母喜吃的甜烂之食当做自己喜吃之物说了出来,结果“贾母更加喜欢了”。王夫人逼死金钏儿后,她和袭人扣听到消息,就连一向奴性很强的袭人也不觉流下泪来,而剥削阶级冷酷无情的本质使得她只感到“奇”便急忙撇下袭人,跑来王夫人处来安慰她。把全部罪过都归之于金钏儿的“糊涂”。
她还说:“不过多赏她几两银子发送她,也就尽主仆之情了。”为了笼络王夫人———她未来的婆婆,宝钗表现得非常大方,表示了她并不忌讳把自己的衣服赏与死去的奴才穿,当即回家拿了几身衣服来。至于受压迫的封建阶级下层统治者,宝钗为刑岫烟掩盖当衣度日的事实,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地位。她还设法拉拢黛玉,为病中的黛玉送去燕窝、糖片。甚至就连赵姨娘这个众人嫌弃的女人有时也能得到一份宝钗送来的礼物,令她受宠若惊。遇到她在宝玉面前谈论仕途经济,恼了的宝玉当面给她下逐客令,宝钗为求“会做人”的命号,自然不能发火,只能把努力埋在心底,一笑了之,让袭人对她“会做人”的名声又多了一份赞叹。宝钗不仅会做人,而且常常借“做人”的机会来表现自己的才能。史湘云要起诗社,但没有钱,这时宝钗便趁机要替她设东。宝钗告诉湘云要从自家带东西来请大家,但出门叫一个婆子来却说:“明日饭后请老太太姨娘赏桂花。”“会做人”的宝钗表面上是帮了贫弱孤女的大忙,但实际上却是给另一段“金玉良缘”一次打击。她借口请大家,实则是为讨好封建统治的大家长。她处处小心,处处为了讨好贾母而布置。
如此可见“会做人”的宝钗是怎样“会做人”的了。宝钗另一个主要性格特点就是虚伪,她虽然说过,对和尚道士所说的“金玉良缘”认为是胡说,又说金锁沉甸甸的戴着无趣,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宝玉去看生病的宝钗,宝钗拿着他的玉“重新翻过来细看”又“念了两遍”,再嗔怪丫环莺儿为何不去倒茶,引出莺儿笑说“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这正好达到此此起宝玉注意的目的。然后再将本来戴着无趣的金锁从里面的大红袄上掏将出来。薛宝钗笼着红麝串招摇过市也是同样道理。本来她不爱花粉,衣著朴素,最不喜打扮,但金锁专等玉来配,而红麝串是元春独赐予她和宝玉的,都是命定婚姻的征兆,所以以此才能来证明只有她才是得天运命的人堪配宝玉。虚伪而“会做人”的宝钗就是这样,以“敦厚温柔”的“淑女”身分为掩盖,用她深隐的心机暗示和讨好贾府的家长们。不过就其社会会地位和得到在人们心中的好评来说,宝钗“做人”是成功的。就从这点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一点启示。在当今纷繁变化的社会中,要想得心应手地周旋其中,恐怕这就要向宝钗学几手了。不过有得必有失,或许我们会推动我们的真本性。但我想,只要我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只学习好的一面,或许对我们也是很有帮助的。
四、王熙凤
在《红楼梦》中,作者为大家塑造了一个成功的反面形象,那就是凤姐。在她的身上,集中地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贪婪、凶婪、凶残、狠毒、阴险狡诈的阶级本质。可以说通过作者成功的描写,使读者在看到王熙凤的同时也就看到了统治阶级本身。王熙凤是一个描写的非常生动的人物,她出现在哪儿,哪儿至少就会有热闹。年仅二十岁的她就主持荣国府的家政。在卷首,我们通过冷子兴之口对她的介绍:“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细,竟是个男人不及万一的”“年纪虽小,行事却比世人都大。如今出挑的美人一样的模样儿。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子也说她不过。”这样对她已有了一点印象,但这些印象毕竟比较淡漠。但她第一次出了场,马上就被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教人再也不会忘却。那是黛玉初次与她的外祖母相见,老祖宗把她的外孙女心肝肉儿地搂着哭叫的时候,就连王夫人、李纨和众小姐都“个个皆敛声屏气,严肃恭整”的时候,却有一个人从后院笑声说:“我来迟些,不曾迎接远客。”仅仅一句话却给人特别鲜明的印象,这句话只是“这一个”凤姐才说的出的。可能贾府众人的感觉都已迟钝了,可我们却和黛玉一样,感觉格外鲜明:“来者是谁?这样放诞无礼?”原来这就是贾母宠爱的凤姐。
接着短短的一段描写,我们看到了一个大忙人,大红人。因为忙,她迟到了。在短短的聚会中还同王夫人谈了另外两件事。同黛玉讲话也显得很忙:笑着讲两句,马上拿手帕拭泪,又忙转悲为喜,赶忙询问有关情况和布置待客之道。因为红所以才敢这亲放诞无礼,贾母才特别给她加上“泼辣货”这一似贬实褒的称号。这同凤姐喜欢表现自己,事事争风头的性格特点盯适应,作者的浓笔艳抹,把凤姐的露面写得极其鲜明。在接下来,曹雪芹继续在各场合描写凤姐,并一步步地揭示出其性格的其它侧面,如才能、淫威、贪婪、伪善等,通过这样的描写,写出了一个完整活生的凤姐。作者不仅从正面描写了凤姐,而且最常用的还是通过别人的观察和描述来表现观凤姐的形象。
贾府的穷亲戚刘姥姥初见凤姐时的描写,就很好地表现出她的“威”。刘姥姥好不容易才进了荣国府,经过了一番周折后才等到“凤姐”“下来”时,却只听人声未见人影,又经过摆饮,“半日鸦雀不闻”,最后才得到接见。而见到的凤姐却是“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着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平儿站在炕沿边,捧着小小的一个填漆茶盘,盘内一个小盖钟。凤姐也不接茶,也不抬头,只管拨手炉内的灰。慢慢的问着:‘怎么还不请进来?’待抬头看见刘姥姥已在地下站着,”这才忙欲起身,但“犹未起身时,满面春风地问好。”这一段描写的特别精彩,寥寥几笔,足以传神。尤其是她“拨手炉里的灰”的细节写来“追魂摄魄。”这种细节描写虽简洁,但已写足了一个贵族大家庭的管事奶奶对一个穷亲戚的威风。另外,其仆人兴儿对其评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也极其准确地反应了凤姐的性格特征。从第十二回起,作者陆续通过大段情节的描写来表现了凤姐性格的真实面。
“毒设相思局”写她狠毒,“协理宁国府”写她的才干,“弄权铁槛寺”写她的贪婪舞弊。这些描写使得读者越读下去,就越能发现其性格的险暗面。“弄权铁槛寺”,水日庵的老尼姑求凤姐拆散张金哥的婚事,结果凤姐得了三千两银子逼死了一对示婚夫妻。然而就在其利用贾王两府关系使得阴谋得逞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作为起来”,作者的谴责之意非常明显。凤姐不象贾政、王夫人流戴着“宽厚”、“仁慈”的假面具,她做坏事自觉不而大胆,她曾经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表示自己敢于向任何阻止她做坏事的力量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凤姐的人生哲学大概同曹操相同:“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但人们又绝不会把她同曹操混淆开来。同时贪婪狠毒的天性,凤姐却以女性的美貌和聪明,善于逢迎辞令,把自己隐蔽的更巧妙,更具复杂性。在对金钱的贪婪追求上,她真可谓爱财如命。她瞒着贾琏放高利贷,甚至把丫环仆人们的月钱都挪去放债。后来贾府坐吃山空,钱的确不够使了,机琏便让她去求鸳鸯,她张口就要一二百两银子做报酬。连夫妻之间也这样勾心斗角,可见其的确是贾府崩溃前的蛀虫。在“五熙凤大闹宁国府”这一典型情节中,作者用了近二回的篇幅全面生动地展现了凤姐性格。她发现贾琏偷娶尤二姐事儿以后,凤姐从兴儿嘴里听到全部情况,针对不同人采取不同对策,对尤二姐先是虚心假意地笼络,骗其入住大观园后,又借刀杀人。
而为其“显威”而状告贾琏的张华最后只落得被害死,被灭口的待遇,她的所做所为的确是兴儿一席话最好的验证。凤姐性格的充分描写,有力地暴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和封建社会的黑暗,作者给王熙凤的“判词”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已心研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替。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从这可以看出,作者对其还是很婉惜的。凤姐越是能干,就越加速了贾家这座破败大厦的崩塌,而她自己也同归于尽。总之,这一形象具有丰富的艺术魅力又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五、史湘云
史湘云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所着力刻划的人物形象之一。她在“金陵十二钗”中名列前茅,在《红楼梦》复杂的形象体系中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她的形象,对于深刻地揭露社会矛盾,广泛地表现作品都起了重要作用。在对湘云的判词写着:“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转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判词概括了湘云生于富贵,长于忧患,自幼失去父母,且又遭逢未杨,只能在贫困潦倒中度过苦痛一生的悲惨遭遇。由于她的一生极富变化,因此她的性格也随生活境遇的转变而有所变化。由于她自幼生活在封建统治的高墙深院内,被禁锢在侯们似海的封建记邸中,长期标准的封建教养,使史湘云接受了一整套陈腐传统的思想观念。在第三十一回写的史湘云与丫环翠缕谈阴阳的一段话中:史湘云认为“天地间都赋阴阳二气所生,或正或邪,或奇或怪,千变万化,都是阴阳顺逆,多少一生出来,人罕见的就奇,究竟理还是一样。”当翠缕提出:“从古至今,开天辟地,都是阴阳了”时,史湘云就说她“糊涂”,骂她“放屁”,接着又把自己的观点作了进上步说明:“什么都是些阴阳,难道还有个阴阳不成!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史湘云的这一篇宏论,突出地表现了她受封建的唯心主义的荼毒之深。
暴露出了其封建阶级的本质。在这一湘云与宝钗是同一思想体系的。在她第一次正面出场贾府时,还是与林黛玉同榻而眠,而到了三十七回应邀入诗社时,就被薛宝钗拉去蘅芜苑同住了。在第二十一回,她见到贾宝玉要吃胭脂,就一巴掌把胭脂打落,同时骂他“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才改过。”从这就开始展露出这个贵族少女身上的封建道学气。接着她又操着薛宝钗的腔调,来劝贾宝玉去结交贾雨村之流,走仕途经济的道路。这一番薛宝钗式的言论,惹得宝玉大为光火,立即象过去对薛宝钗一样,斥之为“混帐话”,给她难堪,赶她到别屋去坐。由此可见,在史湘云骨子里的,还是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但随着她寄食依人的不幸遭遇和四大家族的衰落破败以及大观园的动荡不安,在最后一次诗会上的《柳絮词》明显地表现了她不愿封建阶级的“春光别去”及对将彻底失去天堂的无限依恋和哀悼。
不过湘云性格的最大转换是在七十六回,那年仲秋节的日明之夜,贾母带领全家在大观园里开宴赏月。他们虽强打精神,寻欢作乐,又是击鼓伟花,又是饮酒赋诗,又是说笑话,但一派肃杀破败的气氛却紧紧围绕着他们。再加上一阵阵传来的呜咽凄清的笛声,敏感多愁的黛玉自然对写感怀,俯栏垂泪。当更定夜阑,席散人归时,只剩下同病相怜的史湘云来宽慰林黛玉。说着说着,她也不禁对宝钗有所鬼抱怨“可恨宝姐姐,天天说亲道地热,早已说今年仲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亲历贾府重大变故,受到宝钗冷落,体会到世态炎凉的湘云终于对封建势力有所隔绝了。她与黛玉共同唱出了“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贵族阶级覆灭前颓丧绝望的哀歌。另外在史湘云身上,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英豪阔大”“需月风光”的品格和横放杰出的才华等一系列的下面形象。史湘云作为一个成功的艺术典型,她辩证的人物思想性格对揭示作品本身所表现的社会矛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六、其他
在《红楼梦》中,除了以上几位主要人物外,作者还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他们各自具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笥性。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辱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等无一不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书中一些着墨不多的焦大、傻大妞、小红等也给人留下鲜明深刻的印象。因此,我们可以说,《红楼梦》这部书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达到中国古代小说的顶峰。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
时间如流水,稍纵即逝。时人感叹道:时间的脚步永不停歇,而我们却在原地徘徊不已。我不赞同这个说法,我总觉得是我们走的太快了,而时间却停滞不前了。时间是永恒的,而我们却只是时间某个阶段的一小点。相比起来,我们太渺小了,就像是我们走过了人生明明灭灭的悲喜,时间却在原地徘徊,仿佛不曾离开。
从某个角度来讲,时间跟不上你我前进的脚步,但这只是相对的。却把我们的前行视为不可理喻,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我们压抑,艰难地一步步地在时间的黑里摸索着,做出了引起他人误解的种种,别人开玩笑般的看着我们在华灯下演绎着不一样的人生,新奇又否定着,而当这一切都慢镜头似的被时间追赶时,我们就成为了处在时代前沿的先锋,被他人崇拜,赞赏,又成了他人盲目脚步的指引。当时间的脚步再做前行时,我们如被虚荣羁绊,则一切都会成为往事,我们将会被蜂拥而来的脚印踩入黄土,这就是当下的情形。
要么玉碎,要么瓦全,没有了中间的过度,我们走入了两个极端,生存与毁灭交媾缠绕,于我的生活中,让我们一点一点地远离这个世界……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
我已经过了十二个春秋了,让我感慨万分——时间匆匆。
如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四五岁在幼儿园的点点滴滴,那时候幼儿园老师十分重视我,经常夸我,那里的小朋友也经常纠缠着我一块,我还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可是,转眼间,我现在已经是一位即将毕业的学生了。学习的负担把我压得快喘不过气来了。但是,我感到可怕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时间的流逝让我感到恐惧。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我在时间里留了些什么呢?我有何收获呢?想到这时,我不禁后悔不堪。每次放假,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浪费时间,心就如一堆散沙,对于学习熟视无睹。整个人像吃了什么药,懒懒散散,尽情地看电视,在电脑前虚度,在玩耍中疯癫,很少做过有意义的事。时间也就这样逃去如飞,从来都没等我,一秒一秒地溜走,仿佛在和我进行比赛。而我往往都输给时间老人,关键是我无法把握自己。但,回头思考着,琢磨着,却觉得时间虽如此匆匆,一天的日子仿佛是瞬间的流逝,但是,它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多少,是因人而异,珍惜时间的人,就会感到是缓慢的,能做许多许多的事情。而懒惰的人,就会感到时间的不平,埋怨时间。然而,时间是一去不返的,我为什么不能把时间停留住呢?其实是可以的,只要我珍惜每分每秒,不让它虚度,与时间赛跑,这样就可以胜于时间了。只要我努力地争取时间,永不放弃,我拥有的时间会比别人更多!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要好好地把握时间、利用时间、珍惜时间!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
今天的课堂上,陈老师带领我们做了一个感受一分钟时间的游戏,就是让同学们闭着眼睛,老师看表,谁感觉一分钟时间到了就举手。在这个游戏中,我感受了一下一分钟时间是44秒。
在平日里,我觉得时间是非常漫长的,而我现在又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比如我上英语课时,好像一节课有两节课那么长,但我在玩的时候,感觉我还没有怎么玩,课间十分钟就到了。
虽然我觉得时间有时快有时慢,但老师和妈妈经常告诉我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不浪费一分一秒。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4
时间过的真快,眨眼间半个多学期过去了。再回首,我不禁扪心自问:我到底学到了多少知识呢,还是根本就一无所获?
读小学的时候我和爷爷奶奶一起住,总是期待着双休日的到来,因为那天是我的“罗马假日”,我像一只长期关在笼子里的鸟儿,突然被好心的主人放出来似的,自由自在、快快乐乐、无拘无束。那种快乐兴奋的感觉简直棒极了!
可美好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不知不觉间童年生活结束了,想想过去的我是那样的天真无邪,仿佛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我不禁哑然失笑。不过人终究要长大,就像瓜熟蒂落一样。
带着对童年的怀念我踏进了中学门槛,小学生活和中学生活好像是截然不同的两段人生。现在的我讨厌放假,哪怕是半天,假日在我看来都是度日如年,我不愿成为它的傀儡。在学校我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分享快乐与悲伤,可回到家好像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好累!好累!我面临的将是预习和一大堆的资料书,心烦的时候真想把它们撕得粉碎,是它们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每天总是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吃饭、做作业,睡觉。生活没有一点色彩,一切都是那样的单调。
可如果不这样,那我又觉得对不起为我而不辞辛劳的父母,在两者之间我豪不犹豫的选择了让自己累一点!每当一家人安静地坐下时,免不了永远都是那个话题——认真学习。他们为我计划着将来的生活,其实我心里明白他们是为了我好,但我并不以为常常挂在嘴边就是对我更深厚的爱,就可以让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妈妈经常教我怎样做人,这一点对我影响很大,可妈妈的有些观点我并不是很认同。我认为做人贵在真诚,我最反对那些钩心斗角人或事,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做人,做人难!做好人更难!既要防着别人害你,又要化解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人真是一种很麻烦又很复杂的动物,有首歌就唱道“人间万苦人最苦”。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一定选择做一个既平凡又可爱的动物或植物。不用大熊猫那么珍贵;不用玫瑰那么娇艳,只是平平凡凡就好。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5
曾经我对时间是没有多大感觉的,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张纸上写下我的出生日,然后是我十岁、二十岁、三十岁等等的生日。不经意间,发现笔头下写的数字竟然是我一百岁时的公元年月日。就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像一个小孩子数数一样报出了自己未来的年龄。这时,我的心像触电一下感悟到:人生短暂,人一生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此后一段时间里,我要么回味着刚刚逝去的童年,要么想着未来,那物是人非的悲哀场景,只因为感觉时间过得实在太快!正因为如此,我在内心里拒绝长大,拒绝青春期的到来。好在有一天,我像被电棍棒击一般感觉到:一味沉浸于过去与未来,还不如珍惜现在的时间,在过去的时间上与不确定的未来上再花时间是不值得的。这恐怕是我第一次比较清醒地认识到关于时间的感想。珍惜现在的时间,把握住现在。
这以后,我对“时间”这个词总是很敏感,因此也接触到了不少关于时间的文章,曾经有一名科学家在接受采访时,被记者问到为何每天工作的时间长达十九个小时时,科学家答到:人的一生中时间本身就很少,在这极其有限的时间里专注干事的时间少得更惊人,仅仅只有三天!我的心一紧,难道人的一生中,干实事的时间而且是纯时间就真的是这么少吗?难道我的一生绝大部分就在:“凭白无故”的浪费中渡过吗?我开始急了。但就在这时,我捕捉到了一丝感悟:不仅仅要珍惜现在的时间,而且要在这即将逝去的时间里多干实事,讲求效率,而不是仅停留在给别人自己是在珍惜时间而效率很低的表现层次与知道惜时却不知时时惜时的认识层面上。因此,我援引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与时间赛跑定义我对时间的另一感想。
与时间赛跑突出一个“抢”字,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时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有时我也想,为何非要这样,为何非要将自己弄得心身疲惫呢?——为了自己一生充实、不无所作为,为了自己今后不会因为青春、激情的逝去而后悔当初没有惜时,不会因为自己的一味沉浸而让一生充满沉浸。
我对时间的感想将持续我的一生。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6
人的一生都在找“时间”。
小时候爱唱“春天在哪里啊春天在哪里”。春天在眼睛里,时间无处不在。
有些人觉得时间太珍贵了,要把握好每时每刻。于是他们经常想着怎样好好地利用时间。想着想着,经常睡着了。
有些人觉得时间走得太快了,不能浪费一分一秒。于是他们马不停蹄地做事情。做着做着,他们累了,于是一觉睡了十几个小时。
他们都是时间的俘虏。我们都是时间的俘虏。
我想要做时间的主人,时间却轻轻地对我耳语道,你太可笑了。我咬咬牙,在它一直向前奔去的时候,站稳脚跟,承受着身边其他人快速奔去的气压。我站在原地的时候,以为我赢了。但我还没露出胜利者的微笑,我就明白了我是一个落后者。耳边好像响起了时间的冷笑声。
那些劝人们把握时间、珍惜时间的名人们,都错了吧?时间一直控制着我们。我们再怎么声嘶力竭地讨好它,它也不会因为我们驻足或后退一步,何谈把握?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时间待人是平等的,但每个人手中的时间的价值却有不同。有句名言说,谁把一生的光阴虚度,便是抛下黄金未买一物。我们不能让时间跟着我们走,那便跟着它走吧。
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那样,时间走的每步,你都会迫不及待地跟上。不然就没机会了。你不能后悔,因为你没时间弥补,没了机会。那么每分每秒你都会用心地去经营。你的生命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愈来愈丰满。
我的时间让我无法停止。我的时间让我只能向前。
那么迈步吧,我们。在今天和明天,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趁你还有精神的时候,学习利落地办事。
成为时间的奴隶也不要紧,人本来就是社会的玩具。
而只有跑得更快的、把别人甩得更远的,才有可能扯断身上更多的木偶线,并且操纵更多的玩具。
所以,跑起来吧,我们。不为别的什么,只为让自己活得更自由。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7
如今社会上,“偶像效应”泛滥,偶像背后有趋之若鹜的追捧者,他们模仿偶像以致失去自我仍浑然不觉。
我也有过偶像,她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对手”。在学校里,无论大测验,班干部竞选,她都是佼佼者,她从小被鲜花与掌声包围着。我在她旁边犹如天鹅旁边的丑小鸭,我是活在阴影里。我很崇拜她,难免事事与她作比较,甚至忘记自我去模仿她,妄想复制她的成功。
从早上她几点起床,我也立马爬起来洗漱,她几点开始晨读,我也紧跟她的脚步。有时就像她的一面镜子,但我的眼睛常不在书本上,而是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因此,结果可想而知,我非但没取得进步,反而与她的距离越拉越远了。
那根绷紧的神经仿佛随时断裂,那凝滞的空气让我几乎窒息。我在。陇惚间想起我不是她,是我,我何须去复制她,复制她的时间?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逃出那个让我窒息的小教室,跑到学校后面的那片小村庄里,在太阳升起时,小村庄由静谧逐渐变得喧闹。不知谁家大院的那只大黄狗朝我吠叫;那户木匠的家里响起刨木屑的声音,木屑花在窗里飞舞旋转;那个放羊娃赶着一群羊走在羊肠小道上,大树下是乘凉的妇女们,扯着嗓门在聊天;旁边有嬉笑打闹的小孩,纯真的脸上挂满灿烂的笑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欢乐。
心中的惆怅被乡村的气息一扫而光。你瞧,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快活的成功无法复制,活出自己,掌握自己的时间,难道不是成功吗?
我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我的时间依旧还在,在等着我学会运用它。放下包袱的我感觉空气那么清新,阳光是那么明媚。
我回到那个曾经让我窒息的教室,我回头看了看我的“对手”,‘由衷一笑,我找回了我自己。我定下自己的时间表,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针分分秒秒在走,我的人生依旧有酸甜苦辣,悲喜忧愁,但我可以掌握好我的时间,而不是盲目复制别人。因为我懂得了人生的真谛不在于复制别人,而是在自己合适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8
虽然我们吧,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作家啊,心灵鸡汤之类的经常说时间是一个多么珍贵的东西,时间流逝的多么多么块。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用,我们自己没有真正体验过,没有真正体会过,怎么会知道其中的真谛呢?
其实吧, 我也知道时间是一个很珍贵的东西。可是人嘛,就是有一个特别贱的心理,就是总是拥有这样东西的时候,不知道这样东西对自己多么重要,有多么的珍贵。一定要等到这样东西失去了,等这个人离开了,才知道她对自己的意义和重要。有些时候吧,人就是特别好玩,非要去吃后悔药。拥有的时候不知道好好珍惜,一定要等到失去了,才会真正懂得这个道理。是吧,有些时候别看我还是挺会说的,可是我也是一个经常吃后悔药的人。每天时间都不知道好好珍惜,等到它一天过完,我往往才懂得去珍惜,才懂得要好好把握住时间。唉,有些时候世人就是这么愚不可及。有些时候道理都懂, 可是偏偏自己就是做不到吧,这还真是挺困难的事情。
以前吧,我就一直觉得自己年龄挺小的,觉得自己年龄特小。别人做什么事情都得让着我,都得宠着我,在家里排行孙子孙女的辈分里面,我也属于年龄最小的,一个大家庭里面我就是年龄最小的了,那个时候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优越感。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发现我再也不是个年龄最小的人了。慢慢的大家庭里面也有了曾孙子孙女辈的人物了。我总有一种我好想一夜长大的感觉,那种我一眨眼我自己突然就长那么大的感觉了,这可真是奇妙,又神奇,有些时候忍不住的感叹, 时间太快了。我再也不是那个当初懵懂无知,什么都不懂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了。我也慢慢的大了啊,同样也懂了很多东西,有些时候时间就是这样无情又冷酷啊。
岁月匆匆,我再也不是那个小姑娘了,我也长大了。我的心理也必须要长大了,很多时候我再也不是那个任性的小姑娘了。我也要学会体谅父母,更要学会为父母着想了啊,不能再一味的给父母添麻烦了。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9
时间过得飞快,常听人说:抓紧时间!抓紧时间!但时间是抓不紧的,它像子弹一样,“嗖”的一下就跑远了。面对人的一生,时间看上去很漫长,其实很短暂。
小时候,奶奶抱着我,她满头乌发是那么柔顺。如今,常州从一个脏乱差的小城市变成了一个干净、美丽又富饶的大城市,拥有自己的体育馆、大剧院、博物馆。再看奶奶,白发苍苍。
今年暑假,是我小学阶段的最后一个暑假。明年,我就要进初中了。我已经从一个傻傻的小子长成快一米七的小伙子了。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我该如何珍惜那剩下的屈指可数的假期?
在幼儿园时,我吵着闹着要上小学。真的到了二实小,我所有的好奇心都留在了操场上、草丛中、果树上……被上课铃声催进课堂的我,看上去听讲很认真,坐得要多端正有多端正,但老师讲的我听进去很少。就这样混到五年级,我开始怀疑老师讲课的内容,也突然发现自己听得进老师讲的东西了,我能轻而易举地学会很多东西。
同样,小时候像熊猫一样慢吞吞的我,发现时间还是能抓紧的,只要专心致志地、高效率地做事,那多出来的很多时间还是你的。
一直以来,以为自己还是自己,什么都没变,我猜很多人也会这样自我感觉。但昨晚好久没见的帆帆爸爸、妈妈看见我时惊讶的表情,让我知道在外人看来,我已经变太多。回家后,我拿着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和镜子里的自己仔仔细细地对比着:岁月真的是一个整容师,左一刀右一刀地改变着我的容颜。
同样改变着容颜的还有斗地主的爸爸和看韩剧的妈妈,不知不觉中他们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时间从身旁溜走,丝毫没觉得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得到了什么呢?不是说要做有意义的事吗?那些休闲也是必须的吗?
时间是相对的,在学校上一天课的漫长是不能跟快乐旅游的短暂一天相比的。但如果老师讲得栩栩如生,学生听得津津有味,那就另当别论了……
期待能让我度年如日的老师!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0
好不容易到了2050年9月26日,筱婕终于年满20周岁了。一大早就来到了”时间管理局“领取了梦寐以求的时间卡,如获至宝地端详着它 ,上面自动计时器显示出,她还有79年又364天多一点的生命,而且时间一分一秒的减少。
自从人类破译自身基因的全部密码和解决它具有所有的疑团后,各领域的科学研究人员都全身地投入研究如何用此技术让人类达到“长生不老”的功效,经过不断的努力,11年前科学家宣布此项巨大的科学工程彻底竣工。“国际时间管理部”不久成立,且与“国际人口计划部”联合宣布:自2049年10月1日起,以时间卡形式赋予时间每个满20周岁的公民以100年的生命,时间一到,生命即止。时间卡中的时间也可由本人同意后出售。
筱婕为了庆祝自己从此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就一个人走进了8级酒店。服务员拿了菜单让他看,菜单上琳琅满目的山珍海味让筱婕流出了口水。吃完了,服务员就结账了。一共是600元,您也可以用4个小时的时间来交换。
筱婕用4小时吃了一顿饭,回家时,他走的太累了,于是就拿时间卡打的花了10分钟的生命。
晚上筱婕用十几年的时间的生命,请所有的好朋友大吃一顿。为了不扫朋友兴,又带着朋友去网吧玩了好几今天,彻夜不归。
从游戏厅出来筱婕觉得全身酸痛,力气不足,头昏烟花踉踉跄跄的走回家,他吃力的看了一眼时间卡 上面只剩下32天1时28秒 而且时间匆匆的从28秒变为27 26 25……
到了家门口,他猫着腰吃力的按下门铃。不一会儿,他爸爸把门打开,小姐纲要进门,他爸爸就拦住了她,问:“这位大爷,你找谁啊?
“大爷?”筱婕想笑,有余而力不足。说爸 我好累让我进去说。
爸爸惊异的看了看这陌生人,“砰…”斩钉截铁的把门关上了。筱婕象受到“五雷轰顶”倒在了家门口……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1
一、时间无情
时间就是一条长河,我想留下看看风景,却无情的被冲走。看前方的老者掉下河流尽头的深渊,又转身回望初始的光芒之地,我时不时发出感叹,也许再快的船也开不回去了。
聆听秋风,秋叶飘下,我站在阳台,看一颗流星落下,心想:又有人落进深渊了——每颗星星的落下都预示一个人的离去。是的,世间万物生息又有谁能操控呢?除了那时光的年轮,它也只能那么向未来转着,就连它也没有回转的权利。
时光之轮上,那成千上万的年轮,无声地倾诉了它经历过的岁月。它的一端是个幽深的洞,我不懂那是什么,只知道进去的就不会再回来,令我对他更多了一丝恐惧。
我一直在想,时间的尽头是什么?生命的终点是什么?现在看来,失去的将会销声匿迹,不会留下一丝痕迹。灵魂、天堂,虽然是美好的幻想,但毕竟它不存在。
二、恐惧时间
对时间的认识,令我对他无比恐惧,每当夕阳落下,我便觉得少了一天时间。
我总是忧天忧地,恨不得时间立刻停止,让我不在恐惧。
我坐在树下的长椅上,陈旧木板上的裂痕和青苔令人身感不适。几片秋叶悠悠飘落,铺满了长椅。我接住一片树叶,细数模糊的纹理,又抬头看了看树上仅存的几个半绿半黄的叶子,无意间对时间有了一种敬畏。
也许,我们的时间一样,我们的生命同长,只是要看我们怎么利用它罢了。
三、珍惜时间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生命,为什么有人说时间如此匆匆?为什么有人说生命非常短暂?
时间不会倒流,我们永远沉浸在曾经的快乐中,等那些记忆溜走后,我们又抱怨时间匆匆。与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用抱怨的时间来享受美丽的生活呢?
我对时间的认识瞬间得到升华。
我们沐浴着时光,品尝它带来的酸甜苦辣。你可以用时间创造奇迹,而不是将它浪费在不必要的事情上。同样的时间,可以造就第二个爱因斯坦,也可以造就一个新的傻人。
我深知:我们不能改变时间,但我们能在时间的价值上征服时间!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2
什么是时间,是最恶毒的诅咒,亦或最神奇的良药?
我们相遇在时间里,又被打散在时间中,这样反反复复,曲曲折折,是一场戏谑的玩笑,却留有几分认真的味道;是一个虚幻的梦境,却总有些刻骨铭心的美好。
时间不知疲倦,总是不停的向前;时间也无所谓对错,只会留下一个个迷蒙的背影。我们患得患失,得过且过,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就这样在光阴里消磨着,期盼着,失望着,却依然相信着时间。
时间总给人们一个个迷题去苦苦思索,用尽全身力气去寻找答案,但所有的答案,早已存在,只是要我们用完一生,才能慢慢展开。
时间只消一个不经意的转身,花便已经谢了千回,这就是它的残忍和行色匆匆。可人们仍然应该感激,因为不论经历多少磨难,当我们跨过时间的裂缝,当岁月的年轮渐渐停滞,所有的泪水都将戛然而止。
在时间的长河中,我走走停停,回想驻足,企图抓住过往的碎片。于是昨夜终于梦到过去的时光,可醒来窗外却是无尽的夜,记忆似乎被吹散在凄冷落寞的风中。一切都重复着由繁华到荒凉的模式,如同我们共同走过的年华。
第一次踏上三尺讲台,我们都如同白纸,几十双好奇的眼睛,让我莫名地恐慌,最初从教时内心充满了胆怯、窘迫和焦虑,调皮的孩子们似乎看穿了一切,总是时不时地制造一些麻烦给我当“惊喜”。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害怕手机铃声的响起,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和时间的沉淀,我渐渐学会了淡定和从容。当一届又一届的孩子走向更广阔的天空时,我终于体会到在时间磨砺中破茧成蝶的美妙,我想我的心底是温暖的,因为我坚信在历经长途跋涉、艰难曲折之后,时间会带给彼此最美的风景。如今,每个特殊的节日总会有来自各处的祝福,诉说着时间带给彼此的收获和思念。所以,时间是如此地奇妙,总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结局。
褪去最初的生涩,我开始虔诚的等待,等待时间的磨砺,最终将所有稚嫩的花蕾变成满枝新鲜饱满的果实,用香气伴我余生。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3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忘却那香脆的冻米糖。
每逢过年,农村里家家户户都做冻米糖,爷爷家也不例外。每到年末,奶奶就会拿出自家地里种的花生、芝麻、糙米,叫上爷爷去买麦芽糖,然后把一大口锅子烧得红热,然后把它们一股脑倒下去,拌呀拌。而我呢?当然也不会闲着喽,趁他俩不注意,把一只脏兮兮的手指在麦芽糖里就那么一卷,卷上一小团麦芽糖,放入口中一吮,赶忙逃开,麦芽糖在口中化开了,那样的甜,那样的香。
每当放学,我和同村小伙伴就在回家的小路上,拿出各自家自做的冻米糖,边吃边聊着天,别提有多惬意。那时,农村生活条件并不好,冻米糖是我们最美味的点心。我并不是很爱吃甜食,但我唯独爱吃爷爷做得冻米糖,,因为它那香香甜甜的味道,那牙齿和糖摩擦发出来的“嘎吱嘎吱”脆响声,还有那挥之不去的浓浓的幸福,我至今没忘。几年后,农村生活变富裕了,我家要造新房子了,迫不得已要拆旧屋,爷爷很是不舍地说:“让我再做一次冻米糖吧。”说完就忙活开了,没多久香气就飘满了老屋,我拿起切好的一片,咬下去忍不住流下泪来,还是那个味道,那幸福的味道。
而今已经买不到那么香浓的麦芽糖了,也吃不到有那么足料的冻米糖了。市场上卖的冻米糖很甜,但甜腻口;很香,但香得不让人回味。它已经失去了我儿时的美好回忆,失去了爷爷的味道。
生活是苦的,而爱是甜的,假如生活被爱所包围,那就不会觉得苦了。爷爷把他的爱藏在了那一片片的冻米糖里,不轻易让人发现,却让吃的人甜在口里,暖在心里。
人生,是一条走不完的路,也许我们会茫然,也许我们会无助,也许我们会退缩,会畏惧。但只要想起‘爷爷的冻米糖’,想起家人的爱,我们就不会再害怕了,并会以此为动力,挺直腰杆,振作精神,奋勇向前。
时间飞逝,也许这终将成为时光里的一个小小碎片,但幸福的味道,爱的味道,我未曾忘记,也不会忘却。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4
嘀嘀嘀……”秒针有节奏的转着,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就这样一天过去了。
人的一生很短暂,而我们又常常不知道珍惜时间,任时间从我们的身边悄悄溜走。时间就是生命,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浪费别人的时间的等于谋财害命。”
花凋谢了,可以再次绽放。字写错了,可以改正重写。衣服脏了,可以清洗干净……但是时间流逝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和时间赛跑,用最快的速度完成每一件事情,当你每次告别月亮的时候,就是崭新的一天。可以说,人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昨天已经失去了,迎来了今天也就是现在,但是它很快会离你而去,就即将到明天,人只有短短三天,永不复返。人们总是怀念昨天,向往明天,而毫不在乎今天,时间也是那样无情,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悄悄溜走,那么你是后悔?是伤心?还是珍惜。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依恋,任何回忆,转眼间,又要这样离开?我们怎能在这个世界白白生存?快乐也许就是拥有一个充实的生活,不会为昨天的空白而伤心,而是为昨天那空白上一幅五彩斑斓图画而幸福。对于时间人们是无奈,去浪费它,你就失去了它,去合理安排它,它却依然飞驰而去。那么,就让我们用短暂的时间,创造一个永久的回忆。
如果你认为你的时间还有很多,那么你就错了,在一分钟内,秒针环游了钟表。在一分钟内,生产了1600支铅笔。在一分钟内,可以让你失去生命,也可以迎来一个新的生命。多么神奇的一分钟,而你拥有多少个一分钟呢?那些刚出生就患有疾病的孩子,他们的生命往往要比正常人的生命要短暂,而他们却懂得去珍惜时间,幸福的我们去不懂得,为什么?为什么必须要等到失去时,才会去珍惜?人们难道就如此愚蠢吗?
把今天当作最后一天,让你的生活不再空虚,让你的今天不再空白。不要再犹豫,你有理由让时间被你白白浪费吗?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5
时间,如同流水般悄悄流淌过生命的长河中,临近中考,学习压力日渐上升,被打碎的时间都去哪了?杂乱无章,四处奔波到头来却一无所获。我们该怎样才能把碎片化的时间合理的运用起来?
时间碎片,顾名思义,就是那些休息时间,有10分钟,也有20分钟,这无数个时间碎片叠加起来,我们才发现这些原本可以做好多事情的时间都拿去休息,拿去聊天,拿去玩游戏了,到最后,作业没写完,往往怪老师布置地作业多,却不知道自己在虚度光阴。
而这些碎片时间又是从何而来的?就比如你在写作业,突然想喝水,本来喝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喝水归来的途中,发现有人找你聊天,好了,你就如火如昼地聊起来了,10分钟便不得而去了,再过十分钟,你的一项作业写完了,又准备去放松放松,拿起手机,对者屏幕痴痴的傻笑着,这样一来又有不知道多少时间漂流而过,这种毫无分配,毫无规划的生活正是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互联网确实让我们方便了不少,但在方便的同时,也危害了我们不少,具统计在今天的中国,有93/100的中学生都有自己的手机,而这些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相信大家心里是十分清楚的,如果没有手机你喝完水之后又可以继续写作业,也不至于排挤到半夜,揉着眼睛补作业了。
那我们又该如何安排,以及运用这些碎片时间呢?
那就先要解决对你来说最大的诱惑,互联网,我们可以随身带者一些小本子,小纸条,一有空闲,就拿出纸条背单词,背古文,这样一来,许多碎片时间都归于背书了。
生活中,处处有杂乱无章,零散而又简单拼凑的时间,当你遇上他们,你不能就随它而去,因为我们要知道,永远都是你在安排时间,而不是时间牵者你的鼻子走。合理的安排时间,就等于合理的安排生活。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6
时间就像沙漏里的沙子一样,不停地,一粒又一粒流逝着……
时间就是这样,无论如何也不会停下来等你,哪怕是一分一秒。除非,你去追赶它。去超越它。与时间去赛跑吧!那样你才会体会到时间的速度。
时间,就像一个小精灵,忽快忽慢。如果,你认为时间过得非常慢,那你肯定是在虚度光阴。我要告诉你,时间不等人,珍惜它,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认为,时间过得飞快。
今天的托管,范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习作,《地球母亲生活》。看看时间,差不多还有30分钟。当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很快便进入正题,开始动笔了。
“为了我们的地球……”沙沙沙,刷刷刷……
正在我写得尽兴时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10分钟过去了。我想,还有20分钟,然后就这样继续想着,写着。
突然,教室的门“哗啦“一声被打开,一股清爽的风刮了进来,一个声音清脆的值勤生微微说道:“老师,该你们班放学了!”
听到这一声题型,惊讶的我们迅速看向时钟,“啊!又过了20分钟了!”说罢,我头不抬手不停甚至于是不喘气地抓紧继续写,心想,总得快点写完啊!
放学后,我一直在回想那一刻得感受,时间哪有这么快啊!平时,我也写过十分钟作文,今天,怎么说都有三十分钟啊,我还没怎么写,怎么就超了时间了呢?唉!难道是时间在捉弄我,逗我玩!
那一瞬间,我知道了,时间真的是太宝贵!正所谓,时光如梭啊!
想想,自己的成长过程中,从婴儿到幼儿,从儿童到少年,都在浪费时间,虚度光阴啊!。人生只有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时间过去,也不会再回头,好好珍惜它吧!一分一秒都很珍贵啊!
时间啊!时间!如果你能停下,不让我的爸爸妈妈变老,不要让我那么快长大,多好!我多想在童年的美好中多留一些难忘的记忆,但是,我明白,即使我一再祈求,时间也不会停下来的。
现在,只有珍惜时间这位“好朋友”,不辜负明天的自己,才好!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7
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它是玩具吗?我抓不住它;它是花香吗?我闻不到它;它是鸟叫吗?我听不到它。那它在哪里呢?
每天早上,妈妈三番五次叫我起床,我每次都是醒来后又倒头就睡。那时,我总想着,要是时间过得慢一点,能在被窝里再睡一会儿,我就很知足了!还有,我吃饭的时候,嘴好像与樱桃一般大,总是吃半个小时,每次都要妈妈提醒,我才会“火急心燎”的吃完饭。在我的眼里,时间就和空气一样无穷无尽,有无数个明天。
在这学期,我们学习了朱自清先生的一篇课文——《匆匆》,文中这样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日子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呢?”是呀,一旦时光流逝,用金子也换不回来。所以,我应该好好珍惜时间。
后来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个司机在路上开车,边开车边听音乐,在一个转弯的.时候,有一块大石头。他赶紧踩刹车,幸亏及时,如果再迟两秒,那他早已丧命黄泉了。他的命是那两秒钟给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小看这一两秒钟呀。这一两秒钟可以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
地震后,救援人员为什么急急忙忙的工作呢?那就是因为一秒钟的时间可以救活一个人,可以避免一个幸福的家庭破碎。为了抢救生命,他们必须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由此可见,时间就是精灵。
现在我做事可不像以前那么拖沓了,我做每一件事都是争分夺秒的,早上起床不在磨蹭,有时边穿衣服边想前一天学的课文或英语对话,连妈妈都说我懂事了。
鲁迅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愿意把时间挤出来,时间还是很充分的,但是多少人能这样呢?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把握时间就是把握人生。既然我们无法让时间逆流,那么就让我们好好珍惜时间吧!如果你越珍惜它,你就会拥有一个快乐充实的人生。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8
曾经有一家时间当铺。店老板是一位老人,整天面目慈祥地坐在那里。脸上的沟沟壑壑让人难以揣测他的年龄。他好似一个虚幻的存在,又好似真实的智者,人们称他为“时间老人”。
那家当铺仿佛在云层之上,没有淋过风雨,没有受过灾难。在这里,人们可以用自己多余的时间换取额外的金钱。人们只有在梦中才能见到这家当铺,若典当决心已定,第二天醒来金钱就会悄然出现在床头。
有一个学生,他很穷,然而他的欲望似海,他想要美食,想要品牌服饰,想要周游世界。于是他在梦中见到了那家当铺。他爽快地对那位“时间老人”说:“从我这里取走些时间吧,没有钱,它们都是多余的。”“你确定要这么做么,一旦决定,就不可反悔。”老人慈祥的脸变得有些严肃。“我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似乎有些不耐烦。老人叹了一口气,意味深长地摇摇头,转身走进一个房间。不一会,老人出来了。他手中拿着一个看似特别的钟。他小心翼翼地递给那个学生,认真地对他说:“孩子,这是你的时间钟。”老人再三叮嘱这个学生要谨慎拨调,而这个学生没怎么在意,随手一调,交给老人,便走了。老人看着他的背影,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之后,老人很久都没有看到那个孩子了。他一直在为他担心。
一天,一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头光临了这家当铺。他的眼神黯淡无光,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说:“我想用我的全部家当,把时间换回来。”“时间老人”愕然,却无奈地摇摇头:“不行。”“您不记得我了么,我是那个学生呀。”“原来如此。过得怎么样?”他没有回答。
“时间老人”皱起眉头,意味深长地说:“有很多人跟你一样,总想着有钱了会怎么样,却从不心痛时间的流失。当有一天,醒悟了,忏悔了,可一切都晚了。这个世界上,唯一无法弥补的就是时间。”
小老头捶胸顿足,花白的胡子隐隐颤抖,用枯老的手指了指头顶的“时间当铺”门匾,想说什么,干瞪着眼又吞了回去。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19
人们总说:“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同学们,时间真的有那么快吗?或许,在你双鬓斑白的时候,你就会这么想;或许在你身患重症的时候,你就会这么想;或许,在你走向刑台的时候......更会这么想。可为什么非得临死前才觉得时间的可贵与价值呢?时间飞逝一去不复返,悠悠时光需要我们牢牢地把握。
“时间就像海绵,只要你用力挤,总还是有的。”这是鲁迅先生曾说过的一句话。细细品读,我才明白了其中蕴含的意义。所以请不要再停滞在你那毫无用处的游戏上,把每分钟,每秒钟,都利用起来吧!那么你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做别的事了。那么你就可以把作业做好,可以看有益的课外书,可以与朋友一起做有意义的游戏等等。当你把一切该做的都做好以后,再去做别的事心情会不会好很多呢?综上所述,我也有此感悟。当我在一本故事书上看到一个有关小猪的故事......
小猪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可它还是不肯勤奋起来。星期五一放学就飞奔出去玩,玩爽了就写一些作业。星期六也是如此,星期日也是这般。小猪好开心啊,可当它发现自己的作业只写了一点点的时候,它绝望了。因为现在的时间是晚上6:30分了。于是它便开始提笔疯狂的写啊写啊,写到半夜才写完呢。第二天,老师严肃的批评了它,原因是它把交上来的数学作业写成了语文的词语摘抄。还好英语作业幸免于难。不过,还是被骂了。因为,它把字迹写得十分潦草,老师看不清,很恼火。妈呀,那我岂不是翻版的小猪?只是比它好了多些罢了。
时光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时间它还在不停地走着、走着......让我们珍惜时间,把握时间,不让生命在仅有的时间中后悔而过。时间,滴答、滴答。它从不为谁停留,只是留给人美好的忆想吧。时间,扎根在我们心中永恒的神话。珍惜它,是给自己最好的礼物吧。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0
每个人心中,可能都有一个时间钟摆,就在你的内心深处,只是需要你去细细聆听。
候鸟又一次飞过了原野。我在青海湖游玩时,又看见了它们,那是多么蓝的天空啊,万里无云。鸟群一次次排成一字阵,又一次次散了开来。只是一直在天空中联翩,直到那我所能看见的天的尽头。
我不禁困惑了:他们去到了哪里?为什么就不能停下来小憨一会儿?他们飞得过原野吗?我觉得自己的问题幼稚,可又想化为一只鸟,去探寻,追随他们的痕迹。
我想,富有灵性的候鸟们,心中一定也有着时间的钟摆。他们的空灵与纯洁无暇,让他们听得见钟摆发出的警告的回声,他们去拼命追赶,殊不知时间一直都在,只是他们在渐渐老去了,只是他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了。
我闭上了眼,暗暗觉得鸟儿好像又在急促的扇动翅膀了,似乎又在划破天际……
在青海湖中央的一个小岛上,我默默的站立着,青海湖如一饱经沧桑的老人,也在看着岛上的人们。我俯下身,用手抓起了一把沙子,任由其从我指隙中流出,我与青海湖进行着心灵的交谈,我从他毫无波澜的双眼中看到了老一辈的候鸟,我在车上看见的候鸟就是继承了他们的意志吧?而在我的头上,又有一群候鸟急促的飞过去了……
我们人类,也是一群数量庞大的候鸟,我们拥有着发达的文时而心浮气躁,喧哗的城市生活让我们心中的时间钟摆被遮蔽了,它的声音被掩盖了,我们变得自大,只有部分人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
青海湖问我:“你看得见自己内心的时间钟摆吗?”
飞过的候鸟问我:“你听得见它庄严的回声吗?”
我低下了头,青海湖开始奏响一首悠扬的曲子,我默默的听着,心中的迷雾似乎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拨开了,显露出了其中的钟摆。
原来,这钟摆的声音,是时间的赞歌。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1
烟在中指与无名指间亮着火星缓慢的燃烧它那短暂的生命,带着急迫的等待与悠闲的意乱。烟一圈一圈,由小到大弥漫变形幻化到空气中消散的无影无踪,只留下那令人兴奋却又令人难受的气味。
置身于无尽的黑暗之中,隔着烟雾看着星光的璀璨,心中不觉涌起一波一波的浪潮,那最灵敏的心灵之窗也开始模糊了视线,连本应该用来呼吸新鲜空气的鼻子也是酸酸的。
有时你走的无声无息,有时你走的象一阵风,不管你怎样的从我身边经过,总是留下一种甜甜的,苦苦的味道,惊起我心中的波澜久久不能平息。就像个被遗弃的小孩,站在十字路口,看者川流不息的人群傻笑。唯一的快乐是看见你站在我的面前,带着微笑。那时的眼中只有你,也好想握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走,真的好希望那条路好长好长,足够我们一直这样走一辈子。唯一的悲哀是看到你的背影,那是只想要追上你,握着你的手,但是也好希望着条路好短,你一下子消失了,消失在茫茫人海,着能让我心情恢复平静,却又让我满心伤悲。
你没有出现的时候,我焦急的等待,眼睛不由自主的在人海中寻找那熟悉的,让我依恋的背影。你出现了,我满心欣喜,却又害怕,害怕会有失去的痛苦,害怕会在说再见是露出深深隐藏着的脆弱的内心。
现在里高考只有100多天了,你时隐时现,在我非常快乐高兴的时候,你突然出现,握着我的手说:“年少轻狂的快乐并不是永远的快乐。现在的快乐让你感动,六月之后这快乐也许会让你后悔莫及。”在我独自品味夜的黑,夜的神秘,夜的安全时,你慢慢的,悄悄的出现了,用温柔的目光望着我,你不会说什么,也不想说什么,只是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这时我笑了,因为我是安全的,只因为你看不到我的泪。
烟灭了,烟雾幻化到空气中消散的无影无踪,只有那种有还身体健康的气味消散不去。这点星光让黑暗无处可逃。借助星光的力量,我用泪珠把星光反射到你的眼中,你把我的手握的更紧了。我把烟头抛到空中,用冰冷的手握住你温暖的手。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2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我天生调皮,最喜欢做一些恶作剧来吓唬同学,不少被老师批评,可我仍然屡教不改。因此,我在学校里“臭名远扬”。直到有一天,一件怪事发生了……
这一天,我刚起床,穿上衣服,一看闹钟,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呀!已经七点四五分了,上学要迟到了!
我急忙开始吃早饭。可是,怪事发生了,我抬起头一看,我的妈呀,搞什么鬼嘛,怎么忽然间从七点四五分左右变成了十二点?我急忙准备去吃午饭。但是,我一看手表,这时间像着了魔似的一下子变到了傍晚六点。
这时候,我猛然想到了我今天所有的作业都没做!完蛋了,明天就等着被挨批吧!不过,我总要吃饭吧?结果,我还没有吃,就深夜十二点了。
起初第一天,我并没有十分在意,只是认为是一个幻觉罢了。但是后来呢?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种种怪事接二连三地开始频频发生。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时间过得比刘翔的速度还快?
这时,我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因此,我发誓,不找到事情的真实“元凶”,我就每天不睡觉!
我先从学校找起,只不过,我不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蛛丝马迹,同学和老师都问不了,因为他们都是一闪而过,速度跟闪电一般从我身边传过。我只好扫兴地回家了。
一到家,我就看到一个特别显眼的大洞。我大吃一惊,心想:“哪儿来的洞?”
我眼睛一看洞里,发现了一个小人。那小人拿了一个奇怪的东西,一按按钮,一下子,过了六小时。我火冒三丈,仿佛眼睛都要喷出火来。我一把抓住他,质问道:“你为什么偷我的时间?”那个小人不甘示弱,毫不害怕地回我:“因为你喜欢浪费时间!”我一听,便羞愧万分。因为那个小人会控制时间,所以我干脆叫他时间小人。每当我浪费时间时,他就会减我时间;当然,每当我节约时间,他也会给我加时。从此,时间变得正常了。
我恍然大悟,知道了时间的重要性,便决定变好。一学期后,我改变了自我。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3
时间老人原来是一位心地非常善良的老人,他每天都按时起来“散步”,就算走到终点他也觉得不够,还要再走一圈,就这样永远不停地走着。
可是有一天,时间老人走到一家医院门口,他看到了一个病人快走到了他生命的尽头了,在病床上挣扎,显现出一种痛苦不堪的样子。时间老人难过极了,他认为这个人的生死和自己有一定的关系,是不是我走得太快了?时间老人在责怪自己,抱怨自己走得太快了,应该走慢。于是时间老人便在医院里陪了他三天三夜,直到第四天才上路。
后来,人们知道时间老人可以等人,于是大家都来找时间老人,请求他多给他们一点时间,等一等他们。时间老人看他们可怜,便一个又一个答应了。谁知道一些人得寸进尺,竟然三番五次让时间老人多等他们一会,时间老人是个老实人,也一一答应了。
有一天,有个叫小明的小孩哭哭啼啼地跑到时间老人家里,对时间老人说:“老爷爷,我今天在学校里打扫卫生,回到家已经五点钟了,我妈说作业一定要在五点半钟完成,不然就不给零用钱,时间老人我求求你,等我一会儿吧!”时间老人说:
“乖孩子,爷爷等你一会儿,一小时怎么样?”“太好了!”小明一蹦三尺高,时间老人高兴地说:“孩子慢点,别摔到地上。”
时间老人来到小明家,只见小明不但不加紧做作业,反而还一会儿摸摸头,一会儿喝喝水,一会儿吃吃点心。时间老人生气极了,拍了一下小明的头,气冲冲地说:“我多给了你一个小时,你不但不抓紧时间,反而还浪费时间,我不等你了!”说完,时间老人便气冲冲地跑出了门外。
再看看其他让时间老人等的人呢?都是一个样,浪费时间。时间老人下定了决心,从此再也不等任何人。于是,以后不管什么人来求时间老人等他们,时间老人都闭门不见。时间总算恢复了正常。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4
人生一世生活在时间之中。对一般人来说,时间看起来很漫长,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宛如漫漫长夜,尽头遥远。但细细思量,却又不禁悚然,时光悄悄流逝,却又如夜半燃烛,光尽泪干。
时间就像一支射出去的箭,一去无返。古人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金钱,甚至比金钱还重要,有时金钱还买不到时间。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时间是无情的,但又是公平的,就看你有没有抓住。有两个人,他们有同样的时间。一个非常珍惜时间,一有空就看书;另一个却一点也不珍惜,一有空就想玩。这样,一个在珍惜,一个在浪费,他们俩长大后,一个成为了鼎鼎有名的作家,一个则成了乞丐。
时间不等人,也不会倒流。有些人小时候不好好学习,老了就非常后悔。这时他(她)就会想: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一定会非常珍惜。但这可能吗?只能送他(她)一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所以,小时候就要珍惜时间,长大后才会有出息。
如果时间被抓住了,你就会有回报,如果没有抓住,你就会一事无成。时间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如果你一直把今天的事放到明天去做,可明天又把事放到后天去做……这样一来,事情就永远做不好。你把事一直往后推,可是你还得要去做,而且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所以你不如把今天的事今天就做完。如果还有时间,你可以看书,也可以定定心心去玩。如果今天的事你不做就去玩,你也玩得很不痛快,心里会七上八下的;而且,你还可能会有种负罪感,因为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自己的生命。诚如一首古诗说的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磋砣。”
时间把昨天和今天分隔,把过去和现在分隔,把古代和现代分隔……但时间更是一条永远不能隔断的链条,把昨天和今天、过去和现在、古代和现代紧紧地连在一起。我们只是时间链条中的一环。所以,我们必须牢记历史,把握今天,珍惜时间,才能展望未来,创造美好人生!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5
时间珍稀且不可再来,有人惜命,却不惜时,可他们却不知惜时就是惜命。珍惜好每一分钟就是珍惜生命,利用好每一分钟,就可以让生命更加充实,更加精彩!
从写作业这种小事上入手,是我们珍惜时间的第一步。写作业是一个学生一定要干的事情。如果写得慢了,每天都写到很晚,就有许多事不能做,许多时间便会流逝。而且睡得晚,就会影响睡眠时间和质量,第二天早上起来得也就晚,跟着早读也就晚了,还会导致上课精神不好,作业也就又写得慢了,这样长此以往的恶性循环,可谓是得不偿失。写得快了,不但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还能早睡早起,既对身体好,时间又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可谓是好事连连!
那么怎么才能在写作业上合理安排时间呢?一开始我也是写作业写到很晚的,可读了宇轩同学的一篇关于合理分配时间的文章,颇有心得。于是我针对自己的时间分配便有了这样一个计划:在中午之前把语文和数学作业完成;在下午三点前将英语作业写完;副科作业呢,则在三点至四点之间完成。五点二十便可以开始写作文了。这样的话便可以每天在六点前完成所有作业,就能有自己的自由时间和空间,也能早睡早起了,也不必每天写作业写到很晚了,而且剩余的时间可以用于复习。还能在这段时间看看书、练练琴。学习的时间就是这么一点点挤出来的,这样学习可能就是轻松的了。
其实利用好每一分钟不止要在写作业上下功夫,还可以在很多事上下功夫。一分钟可以收拾一下书桌,可以帮妈妈浇浇花;而且一分钟可以同时干很多事。比如一分钟可以接一壶水然后放到燃气灶上烧开水,烧水期间可以看书、打扫房间等。
有些人呢,就像以前的我一样从不珍惜时间。可我长大了,再看了同学的文章才知道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现在开始还不晚,珍惜、利用好每分钟,不负我们这个美好年华。
让我们一起加油!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6
昨天晚上做完作业,我放下笔,伸了一个懒腰,喊道:“妈妈,我的作业写完了!我现在该干啥了?”
妈妈闻声赶过来说:“做完了啊,那赶快洗澡睡觉,现在肯定很晚了……”边说边拿起手机按亮屏幕,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愣了一下,“咦,怎么才九点,以前你写完作业都十点了呀,今天时间怎么还这么多?”我也满脸狐疑地探过脑袋,看了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上面赫然地显示着“21:00”,接着我和妈妈相视一笑,这么早,我们可以早点睡觉,太棒了,妈妈说:“你快去洗澡,我来给你检查作业。”我点点头,向浴室走去,心里盘算着:看妈妈心情很好,等下睡前肯定可以让我看一会儿动画片的。
洗完澡出来,妈妈把作业上的几处出错的地方给我辅导了一下,我一一订正完后就收拾好书包,一切都安顿好后,我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妈妈:“今天比平时早一些,我能看一会儿动画片吗?”妈妈说:“嗯,以你今天的表现,确实应该提出表扬,当然也应该奖励,那就看一会儿,但是时间不能太长了,你定个时间。”我想了想说:“何老师总说学习完了可以看十分钟动画片,那就十分钟吧。”妈妈点头应允了,“耶!太棒了!”我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看完动画片,我和妈妈躺在床上,我趴在妈妈胳膊上问妈妈:“妈妈,今天时间怎么变多了呢?”妈妈搂着我说:“是不是觉得很神奇?时间居然会变多,时间是有魔法的哦,你抓紧它,它就会变多,你要是浪费它,不珍惜它,它就会飞快地跑掉,其实不是时间变多了,而是因为你抓紧时间,时间就会有多的。以后你还要和它比赛,看谁更快,它还会给你更多的时间。”我听妈妈说完,感觉真的好像是这么回事儿,既看了动画片,也没有被妈妈批评,还能早点睡觉,嘻嘻,不一会儿我就进入了梦乡。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7
时间倒流,一般是科幻电影里的常见剧情,可是,在这里,我为什么要提出时间倒流呢,马上,你就知道了。
顺着曾经在雪天走过的小路,曲曲折折的走向大路,山上的阳光有些刺眼,太阳越升越高,温度似乎在追着太阳的脚步,也一步一步的开始上升,这一天,太阳似乎在发脾气,惹的在地球上的人们也感觉到了天气的炎热。
走着走着,突然随着老师绕到了一条小路上,这,这不就是槐树林吗,今天怎么又到槐树林了,浓浓的树荫,为我们遮挡着强烈的阳光,不时还有风吹过,一根根粗壮的树枝连在一片,撑起了一片大伞,地上青青的绿草,也在衬托着如此美景,因为没有阳光的照射,在炎炎夏日中,这里却有清凉的感觉,这简直就是一个避暑胜地啊!
在槐树林中休息了一阵,我们就又向前走去,这时我才回想起来,这不就是我们上个星期走过的路吗?上个星期,我们是顺着水源,然后回来的时候才走到这里的,看来这一次,我们又要到那个小溪那里了。
果不其然,我们顺着那条小路,又向前出发了,可谓上山容易下山难,之前从这条路往山上走的时候还没有感觉那么的难走呢,可是,这一次,我们是从上往下走,却有那么一丝艰难,路很陡,并且向一个方向倾斜,有些地方还有些滑,不过,什么样的山路我们没见过,最终不还是被我们征服。
看着那条清澈的小溪,一个星期前,我们也是在这里,而现在,我们再一次来到到了这条小溪旁,但和之前不同的是那一次我们是顺着村庄走过来的,可是这一次,却走了相反的路。
在那里玩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就回到了耕读书院,才发现,同样的时间出发,相同的时间回来,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时空倒流,反过来体验了一遍。
这就是我开头所说的为什么会时光“倒流”,就像电视里所说的那样,一个老人经过了时空倒流,反观了自己的人生,这不正是我们今天所经历的吗,却在时间的“倒流”中,我们还会发现许多新风景,新事物,让我们的记忆更加深刻。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8
时间这笔财富伴随人们始终,也许司空见惯,我们往往忽视了时间的重要性,没有正确认识它的意义。
时间是珍贵的,我们应当珍惜它。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可时间挥霍了,就再也回不来了。逝者如斯夫,孔子如是说。
昨天已成为历史,明天遥不可及,我们要把握的只有今天。
时间都去哪儿了?,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慨叹。人生很短,时间终会逝去。如果把时间放在有意义的事情上,你的人生将变得有意义。如果你总被时间牵着鼻子走,总是做错事并不断后悔着,那你的人生必定以后悔而结局。
我得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人生的目标是什么?我现在做的事情有助于实现人生目标吗?
能够实现目标的事情要多做,和目标无关的事情要少做。如果因玩乐而耽误了正事,是很可悲的。
合理安排时间并不容易,在这方面我有几点心得:一是要制定计划,严格遵守时间,到什么时间做什么事,并养成良好的习惯。二是要高效利用时间,注意合理分配时间。譬如早上头脑清晰,是背诵的大好时间,午饭后则是散步的时间。三是可以在同一时间做两件事。譬如在泡脚的时候读一篇短文,在等车的时候背古诗,在放学路上背一两个单词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别看我说的挺好,其实在珍惜时间方面,我做得并不好,我为此感到惭愧。因为我做事有点拖拉,每天在学校总想着多玩一会儿,明明到了该背书或写作业的时间,心里却在想:反正时间多的是,现在先玩,晚一会儿再写吧。这种心理导致时间从我的身边悄无声息地溜走,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晚上回去熬夜,影响睡眠。
像我这种爱拖拉的毛病,很多同学其实都有。我一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因为这样下去,荒废的不仅仅是学业,还荒废了我们的青春岁月。
同学们,人的一生是从上天借来的一段光阴,极其短暂,极其珍贵,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因为荒废了时间,就等于荒废自己的生命!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29
有些回忆总是平平静静的来而又无影无踪的去,但我似乎总能看到一张日渐衰老的面颊,听到一声叹息时光那么不留情,在我冥冥念想之间它又消失,攥不住,理不清·····
曾经的我,是那样一个调皮的孩子,总是拎着一只小桶嬉笑着看姥姥种土豆。把一个个土豆块撒入土中,一段时间后,会长出厚厚的毛茸茸的叶子,用手摸一摸,软软的,被太阳烤的暖暖的。总会有一些日子,叶子黄了,很没精神的爬在了地上“姥姥给它治病!”姥姥却只是笑,用锄头把土翻过来——啊!土豆挨挨挤挤的,又圆又胖。小小的心中一下子充盈了满足后的惊喜。
春天的油菜花儿很漂亮,好像金灿灿的针织毯。花蝴蝶赶集似的一只只来,便蹲在草丛中,瞅准一只——向上一扑!一般是以压倒一片花田结束。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打开手指缝来看时,它竟扑了一下翅赶紧飞走了。望着它,心里也有了惆怅。
院子里的花五彩缤纷,姥爷是最爱养花的,说不定什么时候,窗前的花瓶内就会换一种颜色,沉闷的窗台会平添另一种雅趣。我是比较偏爱桔梗明朗干净的蓝色,香味也特别,清凉又温馨,一定是阳光的味道吧!却只在秋风吹起时开放,小时却由着性子耍赖:“我就要嘛!”,姥爷只好哄我,所以一天天都在默默期盼了。
后来家里几场变故,小院子也逝去为遥远的回忆,姥姥开始经常落泪。我再也没在家里见过桔梗花或其他花花草草,就像我再也没见过像姥爷一样把娇贵的花草料理的那么好的人。当看到我大口吃饭时,姥姥不知不觉挂上了这样一句话:“这有农药的菜哪有家里种的好!”尔后又想起什么似的,耳语道:“唉——要在早几年······”声音渐渐沉默不见。
但,姥姥,不管时光流逝带走什么,有些绝不会变。每当我想到你,我便会想到洒满绿色的小院,想起蓝色桔梗花的香,想起那曾经阳光的笑。我的心中,是多么温暖!那是永远在时间之外的牵挂与爱。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0
亲爱的朋友,你是否怀念童年的天真无邪?你是否怀念少年时的无忧无虑?你是否还记得年少时那份纯真的友谊?
时间流逝,岁月如梭。曾经的我们幼稚却不失童真,年少却不失聪慧,莽撞却不失稳妥。但,一转眼,我们都已长大。
还记得在五六岁时因老师的一句你真棒而高兴的合不拢嘴,蹦蹦跳跳的跑回家和爸爸妈妈大声地炫耀着,换来他们的声声赞美么?
还记得在小学的时候和小伙伴们在操场上跳皮筋,打口袋,玩老鹰捉小鸡时嬉戏的场面么?虽然玩的满头大汗,筋疲力尽,连饭都忘记吃了,但那种喜悦是无法形容的,久违的感觉已经是很难找得到了。
还记得刚从小学升入初中时,我们满怀信心,满怀憧憬地走出了村庄,来到了另一所学校。崭新的学校更使我们学习热情高涨。面对新班级,新老师,新同学和新的环境,我们心里都会有一丝陌生和好奇。我们认识了高中阶段要好的朋友,我们慢慢地融入了新班级,我们也加强了对学习的积极性,我们也从羞涩到大方。
曾经的那些纯真岁月,曾经的操场上嬉戏,曾经的陌生人到熟悉人,都已一去不复返。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不知不觉,我们都已长大。一切都回不去了,再怀念也只是徒增悲伤罢了。一寸光阴一寸金不要再试图回到从前了,要更加珍惜现在的时间,多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时间。不管前路有多少荆棘,一定要相信自己,时间会给你最好的答案。
时间是非常顽皮的,它总是不经意间偷偷的逃走。花开花落,一岁一枯荣,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如果我们不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时间就真的老了。莫要老大徒伤悲。新蚕变成漂亮的蝴蝶,必须经历破茧的苦楚。可它并没有犹豫,勇敢地展开翅膀,最终化为飞蝶。我们也应该不惧怕时间的磨练,展开学习的翅膀。让自己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1
时间一逝永不返,时间就像微风,在耳边吹过,吹到每个人的脸上,那么,在有限的时间里,该做些什么呢?
有人把时间的流逝化成了沙漏,沙子一粒一粒地往下掉落,我们的时间也一点一点流逝了。
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不懂得珍惜时间,规划与合理运用自己的时间呢?
到现在,我们可以去公园里,候车室里,甚至在自己家里,总有一两三个或一群人利用手机,平板,电视等在消遣自己的大好时光。他们漫无目的,等于是空耗自己的时间。为什么阿里巴巴的董事长马云先生可以在正确的时间里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情。是因为他的运气好吗?不是的,是因为他利用时间创造了财富。每个人一天都是这二十四个小时。为什么一天、两天,几个星期人与人的差距会如此天差地别?是因为有些人懂得利用时间。
再比如说,第一天夜晚九点钟睡觉的人,到第二天早上八点钟起来的人,他们整整就睡了十一个小时;第一天晚上同样九点钟睡的人,到第二天早上七点钟起来的人,睡眠时间比另一种人虽少了一小时,但是这群人可以在少睡的这一小时里拉开出与多睡一小时的人整整一个小时的差距,这一小时,在马云先生眼里,就是财富,在学生的眼里,就是一把与别的人拉开差距的利器;那些睡觉的人,一天就与别人的时间不一样,既然时间不一样,差距就会一点一点地扩大,几个星期后,完全就是两类人。
著名作家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散文《匆匆》就是提出了“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的观点。说明了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我们的时间。
我们面对“日子一去不复返”的问题,又该做什么呢?
在每天下班后,你是否有空余的时间呢?如果有,你会做些什么呢?我想,如果是我,我会先回顾一遍今天做的事有哪些?有什么收获?然后再想我明天应该做什么?是为了什么?经过这些后,就可以安稳地休息了。
有些人正值青年时期,就应该好好把握时间,别让它白白流去。正所谓:“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2
晚秋的夜,凄静。
早已枯零零的,仅剩下几片枯黄得发黑的叶片吊在干枯苍老的树上。月色吐诉着,似乎是祭奠的光芒,凄美。
路灯发出微弱无力的光,把这小小的巷道映衬的昏黄,寂静,只听得那传经筒悠悠的转过一圈,又转过一圈。
抬头望着不怎么明亮甚至有些昏暗的残月孤星,双耳闻那转经筒‘骨碌,骨碌’的声音,如同时针一点,一点的移动着绕过那一个又一个圈。
晚秋,冰冷,甚至冷过深冬,冷的震人心扉,即使穿上再多,也不能抵挡这悲情的寒冷。
转经筒的声音仿佛愈来愈隽永,时空似凝成塑像一尊,苍老的脸布满岁月的沟壑,仿佛有千里之遥,那神情似乎在笑,又如哭泣,是千万神态结合起的,却没有别扭。转经筒在那双布满苍老沟壑的干枯如竹枝的手上,越发越显得凄惨,悲伤。衣服早已褪色,那颜色本就不鲜明的苍老服装上打满了一个个岁月的补丁,有些新打上的在近几黑白的衣服上如万绿从中一点红一般极为惹眼。半合的干裂的嘴唇仿佛说话,却听不到,手没有动,却只听得转经筒的鸣叫。
时间凝滞的空间,那枯瘦的老人的眼神是无尽的情感,也许是见证了太多,悲伤,快乐,千百种人性,只是让心灵变得迷茫,见证太多,才会懂得人性阴暗的一面。每个人何尝不贪?本性,只是能不能克制它,伟人,大公无私的人,他们贪得的是名垂千古,小人,贪得的只是身外之物,真理并不是不贪,而是方向,你若是向着大而高远的,贪念变化为志向,受万人敬仰。若是只在乎浮华之物,那便是贪婪的,被人唾弃的。人生要抓稳的是方向与时间,若是空有方向不努力,也是无稽之谈,时间毕竟东流去,何时复西归,它不会回到我们身边,做错了时,只能承担后果,现在的每一秒都会在下一秒是化成回忆,抓稳了它,便可以成功。
珍惜,来到这个世界上,为的便是时间。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3
听说我们家旁边开了一家时间银行,是专门存时间的,我打算去实地考察一下。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我哼着小曲,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时间银行。“您好,我是这里的行长,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行长彬彬有礼地欢迎我。“您好,请问时间怎么存?”我问道。“很简单!”行长边说边拿出一张金光灿灿的卡片,“按一下黄色的按钮就是存时间,按下红色的按钮就是取时间。”听完行长的介绍,我觉得挺好玩,打算存些时间到银行。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寒假就过完了。开学伊始,我就开始实施我的存时间计划了。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后剩余的两个小时,存起来;每天到校后离上课还差十分钟的时间,存起来;提前完成每一样任务后剩余的时间,存起来……同学们看见我经常拿着一张卡左按按、右按按,觉得很奇怪,便问我:“龚豪楠,你在干什么?”“我在存时间,不,存生命!”我还来不及解释,他们就一哄而散跑去玩了。
一年一度的暑假来了,这个暑假,老师布置了很多书面作业和实践作业。我拿出时间银行卡看了看,这学期一共存了11天6小时。于是我把这些时间取出来,做我想做的事情。
秋季开学了,有些同学还没有完成书面作业,有些同学没有完成实践作业,有些同学干脆在家看了两个月的电视,也有同学因为忙着写作业都没好好出去玩过……而我在暑假里既完成了暑假作业,又学了游泳,还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旅游了。同学们都惊奇地问:“龚豪楠,这么多的作业,你竟然都写完了,而且还有时间去游泳和旅游,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拿出时间银行卡细细和他们道来。
渐渐地,时间银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人们浪费时间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了。有的人利用空余的时间去锻炼身体,有的人利用周末时间给自己充电,有的人利用假期和家人团聚……大家的生活都因珍惜时间而变得充实起来!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4
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
时间如流水,奔腾不停止。
这是我对这两天最大的感慨,仿佛刚才还在街上玩乐,下一秒就回到了书房静心写作。
外面的世界是多彩的。放假第一天,我随爸爸妈妈到天堂湖走了走。湖面是静的,天色是灰的,远处的青山似乎也蒙上一层薄纱;树叶是青的,空气是清的,风是冷的。水波缓缓地轻拍着堤坝,柳枝在风的吹拂下微微摇动,几只小船在湖面上荡悠。站在湖边,一切好像都慢了下来,我想要是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就好了。“该走了”,我被妈妈拍了一下,恍惚中,我们乘车回到了家。
晚上我躺在床上,仿佛还置身于湖边,尽享美丽春光。这一天,我的作业没动。因为是放假的第一天,我也不想动它,想着还有两天时间,我并不着急。这一夜我睡得很香。
外面的世界是热闹的。周六早,我们动身去安庆。高速上车开得很快,时速120km,扑面而来的是大片的平地和公路两边的绿树。但总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似乎过了一个世纪才到达市区。人民路上的人很多,俊男靓女,说说笑笑,在商场间出入。我们来这无非也是这样,随人流走进各种店铺,选购物品。
在人流中行走,不觉有一种恍惚感。不必思考,只需随着他们移动。太阳西移,转眼黄昏了。我坐在回家的车上,努力记住向后飞去的平原和树木,想让时间变慢。高架,隧道,高架,隧道……
又是一天,我在床上,努力让自己不睡觉,因为假期只剩一天了。终于睡了,我在梦中梦到了现实,现实也成了梦。这一夜我睡得很差。
烟火会让人迷失,只有工作才会让人清净。现在我在桌上,写着对日子的感慨,什么是快,什么是慢。我总希望,快乐的日子过得慢些。可时光不等人,它不给人太多时间的享受,它不管人快乐与否,它走它的。
我在作业中找到了自己,没有多彩,没有热闹,但这确实是真实的自己。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5
人生百年,几多春秋。向前看,仿佛时间悠悠无边;猛回首,方知生命挥手瞬间。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有人曾说“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以说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无限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一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得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消极的态度得过且过消磨时间的场景,在后者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确,时间的流速真令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时间用完了,生命结束了,就再也没有挽留、复活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回头。
这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如朱自清所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
“未来”“此刻”“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地接近;“此刻”,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时间,它是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6
时间从零点开始,却无法终结。还记得我们同桌时,怯生生的我们是怎样迈向友谊的第一步的。那时的我们天真无邪,我们的友谊焕发光彩。还记得我们经历过一次次斗争又是怎样不好意思地握手言和的。那时的我们依然相随,我们的友谊坚不可摧。还记得那样要强的你,因为考试失利而伤心流涕,那泪痕斑驳的脸依稀可见。沉默寡言的我给不了你安慰,又是怎样黯然神伤,独自淌泪的。这样的性格让我们蜷缩在自己的小角落里相拥而泣。还记得“好朋友不离不弃、相依相随”,“个勾勾手指头,永远是朋友”,那曾海誓山盟般的诺言,还记得……
也记得临别时的惺惺相惜,可一点点流逝的时光却宣告着我们终将散场。心情低落的我们隐忍着自己的不舍,还微笑着为对方加油。也记得我怀着怎样忐忑不安的心情度过短暂而漫长的中考。漫长的等待只为那遥遥无期的未来,短暂的把握是不愿面对即将而来的别离。也记得那是一个怎样静谧安详的午后,一句“再见”随着远去的汽车消逝而去,带走了我们最后的依依别情。我呆呆的站在原地目送汽车带走我喜欢的你,久久不愿离去。也记得我是怎样告诉你不再联系的自己:“放宽心!你只是太忙,无暇顾及我而已。”也记得我是怎样细数着我们走过的点滴,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冷夜,也记得……
好在我们现在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也很少再有机会相聚,但在相遇之时还能递给彼此一个会心的微笑,轻声相问一句:“你最近可好?”好在伤心之时彼此还可以互诉衷肠,互相加油打气。原来一切都未曾改变,你还是那个乐观开朗、爱笑的你,我还是那个喜欢被你逗笑的我;原来那些被泪浸过的情、被笑染过的爱未曾褪色。时间在我们的零点开始,却无法有终点终结。我亦始终相信我们的友谊不再有终点。我放心把它交给时间去洗涤,交给岁月去打磨,我依然信着、信着。
对于时间的感想优秀作文 篇37
我们的时间究竟有多长?因为考场失意,我发出这样的感慨。
所谓人者,长寿之上限无非一百来岁,而众人大都古稀之年,更有薄命者仅二十而尔。短暂的生命中究竟又有多长时间能供我们挥霍?
不知道是谁说过“要善待生命”这句话。生命的本质也无非是时间,所以要“善待时间”,可回想起我所度过的蹉跎岁月,我却又懊悔不已。
古之圣人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那逝者如斯的时间,在我心里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伤痕。刚刚从绝望的阴影里走出,却又迎来试题的摧残。“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学子读书时”,别人在灯下发奋时,我还在床上做梦,沉湎于往日的“金风玉露”、“朝朝暮暮”之中。等我一觉醒来,却发现天已大亮,我只有蓦然一笑。
总幻想着能够写出超越苏轼那“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句子,可最后也只落得个“一樽来酹江月”的地步;总梦想着能像柳永一样大发奇才道一句“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千古名句,但终究还是在无情岁月之下“衣带渐宽”,——可我却后悔了。每当从幻想中出来走进现实,又从现实中进去跨入幻想,在虚无缥缈的虚幻之中“我生待明日”,望着岁月无痕的从感慨中过去,而我却无法挽回——又后悔了。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若真有这一番情怀,能看尽世事沧桑倒也算得上超脱,可我却不能。梦想呵,梦想呵,不在梦想中爆发就在梦想中灭亡。可正当我将要爆发之际,却发现梦想又有如希望一样:本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可是,时间却溜走了!
时间啊时间,你何时能停下脚步等一等我呢?
树可以长青,可以长绿,但长青、长绿究竟不是长久。总有一天,长青树也会化作一缕青烟,缭绕在天空的上头。
“我们的时间究竟有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