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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说说

时间:2024-10-09 12:25:14

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一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对各类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推动职工安置与去产能任务确定、奖补资金安排等工作同考虑、同部署。

今年以来,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去年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注重便民、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履职尽责。坚持“群众为先,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做到热情接访、耐心解疑、有惑必解、务实清廉;坚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方法,做到职责明晰,细心履职,协调配合,服务到底;坚持“遵守规则,遵守底线”的规矩思路,严禁索、卡、要,杜绝脸难看,严禁吃、拖、慢,杜绝事难办。

二是抓好窗口建设,做到便民利民。加强一站式办证制度的建设,杜绝多次交件办理的情况发生;继续加大对电脑设备、内部网络等不动产发证信息平台的设施投入,加强岗位培训,完善咨询台、流程引导等相关便民设施建设。

三是加快资料整合,避免法律风险。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与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的电子资料交接,实现数据整合,确保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漏登、误登,规避法律风险。

四是主动宣传公关,做到家喻户晓。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有序开展。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政策、规定,对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逐步替换等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及时把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地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登记类型及需要的材料、收费标准等告知企业和群众;减少办理环节,不增加群众负担,把不动产登记工作真正做成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工程。

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二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副县长担任召集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来凤县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来凤县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有序开展。县编委及时下发《关于不动产登记证职责整合工作的通知》,成立县不动产登记局,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相关机构职责。

二、创新举措,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水平。以信息化为抓手,坚持流程再造,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效率。坚持“会商制”,重大事项召开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坚持实行一支队伍、一块场地、一套设备、一套系统、一套流程、一个标准、一张图、一个方案。实行以城镇地调数据库与房产登记数据融合为基础,以1:2000航摄影像为依托,以外业实地调查测量为补充,确保落宗位置精确、数据准确,有力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建设,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从县住建局划转2名同志负责业务把关,为不动产登记中心配置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6名。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不动产交易、登记工作窗口,实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一条龙”服务。倡导工作五心,即热心接待群众、诚心倾听诉求、耐心解释政策、细心办理业务、贴心服务群众。

亮点一:不动产登记机构须实地查看不动产坐落及建造、灭失等情况

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进行实地查看,其中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1、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2、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进行抵押权登记的,查看抵押的该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3、因为不动产灭失而需要注销登记的,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点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实地看各种豪宅。

亮点二:持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

当事人可以持法院、仲裁委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政府的生效决定申请不动产登记。具体而言,有几种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登记的;

2、检察院、公安机关持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3、政府依法征收或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评:官司打赢了对方还是不肯过户?咱们自己来!但是律师温馨建议:最好是“自己持生效文书申请登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双管齐下。

亮点三:首次登记应将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登记,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共有部分

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规划内的已发属于业主共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当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一并转让。具体而言,业主共有部分包括相关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点评:业主共有部分明确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上,可以更有效避免争议,这个改革赞!

亮点四:因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状况

《条例》中只是含糊地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细则》从两大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

1、哪些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能够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都属于利害关系人。

2、利害关系人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时应提供什么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说明、申请人身份资料、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点评:以前不要说利害关系人,即便是权利人需要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都非常麻烦。希望《细则》出台后,情况能真正有所改善。

亮点五:符合登记条件不给登记,无正当理由不给查询、复制资料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将担责

《细则》中第五大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细则》的相关法律责任。其中令人眼前一亮的有两点:

1、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或者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予以登记的,给予处分;

2、无正当理由拒绝申请人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给予处分。

点评:《细则》出台了,对于故意刁难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咱们可以好好和他们谈谈《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一

彭山区作为全国第二轮34个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工作中积极结合彭山实际,三举措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勇于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与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工作指导工作,及时做好政策指导,配合区深化农村改革办公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责任感和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了解确权颁证的重要意义,为开展好确权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简报二

3月2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在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二楼大厅启动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办公试点工作,郑东新区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正式开门营业。今后,在郑东新区规定范围内符合联合办理条件的权利人,可一次性申请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业务,房管、国土两部门将一次办结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自去年8月郑州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以来,由于相关部门对接不顺畅等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工作一度进展缓慢,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据了解,此前,全国省会以上大城市,大多数采取房管、国土两部门在一个办事大厅联合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模式,只有郑州等少数几个地方是两个部门分开办理。此次郑东新区试点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合署办公,正是郑州市房管、国土两部门为加快不动产登记工作、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记者在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二楼大厅看到,试点开设的4个受理窗口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前来咨询的市民李林峰此前一直苦恼于二手房交易繁琐的手续、流程。“现在好了,两个部门合署办公、一窗受理,可以让我们不用再来回奔波、反复折腾,方便多了,必须给这项新政点赞!”在了解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后,他欣喜地说。

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业务受理科科长李晓表示,今年“五一”前后,办事大厅还将新增15个窗口,进一步满足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的需要。“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将持续提高办事效率,单一业务争取让市民只跑一趟。”

据悉,今后郑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将实现两个办事大厅(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同时受理。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继续办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范围包括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陇海铁路以北,连霍高速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白沙托管区、临时划转郑东新区办理的.金水区部分区域内的房屋;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二楼大厅主要办理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陇海铁路以北,连霍高速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范围内符合联合办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属于“符合联合办理条件”、可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业务包括两类:一类是已分割到最小不动产单元并已为所有权人核发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因买卖、赠予、析产、判决、继承、共有人的增减及共有人份额的变化等,需办理转移登记的业务;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经适房、安居工程等)因房屋坐落变更、权利人身份信息变更及经适房补差换证等,需办理变更登记的业务。另一类是登记在个人名下并已取得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办理抵押权相关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