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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发说说显示提到了我

时间:2024-10-13 20:21:00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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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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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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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篇一:《勇气》阅读答案

《勇气》的阅读答案

《勇气》这篇课文在试卷上的阅读答案,我不是要抄答案,是要更正试卷,速到多加分,要写得好一些

课文是19世纪,在英国的名门公立学校--哈罗学校

、柔弱(强悍) 恶行(善举) 彬彬有礼(颐指气使) 默默无闻(骂骂咧咧)

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不欺软怕硬面对恶人的指示,他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护自己的尊严,断然拒绝;拜伦面对以强凌弱的现象,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

4、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如果是我,我会把新生拉到我这儿来,并以温和的口吻告诉高个子这样做是可耻的.如果实在不行,就请老师前来帮忙.

这些答案是正确的,禁止复制粘贴!

、柔弱(强悍) 恶行(善举) 彬彬有礼(颐指气使) 默默无闻(骂骂咧咧)

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 enjoy谢小文 2014-12-09

、柔弱(强悍) 恶行(善举) 彬彬有礼(颐指气使) 默默无闻(骂骂咧咧)

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不欺软怕硬面对恶人的指示,他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护自己的尊严,断然拒绝;拜伦面对以强凌弱的现象,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

4、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如果是我,我会把新生拉到我这儿来,并以温和的口吻告诉高个子这样做是可耻的。如果实在不行,就请老师前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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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 cn#uLappQaQa 2014-12-09

、柔弱(强悍) 恶行(善举) 彬彬有礼(颐指气使) 默默无闻(骂骂咧咧)

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不欺软怕硬面对恶人的指示,他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护自己的尊严,断然拒绝;拜伦面对以强凌弱的现象,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

4、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如果是我,我会把新生拉到我这儿来,并以温和的口吻告诉高个子这样做是可耻的。如果实在不行,就请老师前来帮忙。

这些答案是正确的',禁止复制粘贴!

1.慈祥 栋梁 简陋 膝盖 飘逸 疲倦 污垢 和煦 胸怀 意味深长 全神贯注 2第二个 第二个 第二个 第一个 3.(1)从容 虑 柳绿 倾听 绝 孜孜 截 博 和睦 (2)心急如焚 无可奈何 不会 五彩缤纷 (3)桃红柳绿 春暖花开 鸟语花香 依依不舍 恋恋不舍 恋恋不忘 4.(1)学而时习之 必有我师焉 不愤不启 思而不学则殆 (2)虽然 但是 既 又 (3)见识改为意识 把 和提高去掉 5.... rjtx666 2014-12-09

1.慈祥 栋梁 简陋 膝盖 飘逸 疲倦 污垢 和煦 胸怀 意味深长 全神贯注 2第二个 第二个 第二个 第一个 3.(1)从容 虑 柳绿 倾听 绝 孜孜 截 博 和睦 (2)心急如焚 无可奈何 不会 五彩缤纷 (3)桃红柳绿 春暖花开 鸟语花香 依依不舍 恋恋不舍 恋恋不忘 4.(1)学而时习之 必有我师焉 不愤不启 思而不学则殆 (2)虽然 但是 既 又 (3)见识改为意识 把 和提高去掉 5.教学有方 孜孜不倦 写作窍门:1 肯吃苦,勤练习 2仔细观察 用心揣摩 慈祥忠厚 教学有方 豪爽 温文尔雅 学而不厌 6.- - 自己说吧! 7.(1)因为丈夫不仅自己身亡而且最后还被法庭判成加害者,所以,微妙 (2)因为,进一步突出他们家庭的贫困,为了下文故事的发展做铺垫,所以作者做出强调。 (3)因为,生活给他带来压力,她不忍心让孩子和他一起熬岁月,所以,他想死。 (4) 读出儿子坚强孝顺,他很爱妈妈。 (5)因为她的儿子得坚强自信,让他有了活下去的信念,他从孩子身上看到希望。 (6)因为这颗豆让母亲能够又活下去的勇气。

是搞错课文了?对不起了。

1.柔弱(强悍) 接受(承受) 彬彬有礼(骂骂咧咧) 默默无闻(颇负盛名)

2.“他看到这欺凌的一幕,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这一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指(用比较简洁的语言写下来)

高个子男生在打一个新生

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心和畏惧而(心惊胆战地走开了),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旁观),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眼里渐渐涌... 小L582 2014-12-09

1.柔弱(强悍) 接受(承受) 彬彬有礼(骂骂咧咧) 默默无闻(颇负盛名)

2.“他看到这欺凌的一幕,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这一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指(用比较简洁的语言写下来)

高个子男生在打一个新生

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心和畏惧而(心惊胆战地走开了),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旁观),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眼里渐渐涌现出来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

),这个人就是(大诗人拜伦).

3.作者的描述使罗伯特比尔与拜伦的性格跃然纸上.你能说说吗?

“不管你还要打几下,让我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吧!”

不能替别人抵抗就替别人分担,无论多么痛苦,这就是罗伯特·比尔与拜伦的勇气与正义感

4.拜伦对罗伯特·比尔给予帮助的方式是“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你赞成这种方式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答:我不赞成这种方式,因为这样显得太没有骨气了。如果是我,我会去劝架,要是他依然执迷不悟的话,我就去告诉老师。

柔弱(强悍) 恶行(善举) 彬彬有礼(颐指气使) 默默无闻(骂骂咧咧)

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不... zgs3660756 2014-12-10

柔弱(强悍) 恶行(善举) 彬彬有礼(颐指气使) 默默无闻(骂骂咧咧)

2、这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是指(新生拒绝了高个子的指使,高个子对新生拳打脚踢。)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一走了之),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相看),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潸然泪下,忍不住嚷起来),这个人就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3、罗伯特.比尔不欺软怕硬面对恶人的指示,他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护自己的尊严,断然拒绝;拜伦面对以强凌弱的现象,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

4、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如果是我,我会把新生拉到我这儿来,并以温和的口吻告诉高个子这样做是可耻的。如果实在不行,就请老师前来帮忙。

.柔弱(强悍) 接受(承受) 彬彬有礼(骂骂咧咧) 默默无闻(颇负盛名)

2.“他看到这欺凌的一幕,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这一句话中“欺凌的一幕”在文中指(用比较简洁的语言写下来)

高个子男生在打一个新生

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心和畏惧而(心惊胆战地走开了),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旁观),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起哄嬉笑),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眼里渐渐涌现出来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

),这个人就是(大诗人拜伦).

3.作者的描述使罗伯特比尔与拜伦的性格跃然纸上.你能说说吗?

“不管你还要打几下,让我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吧!”

不能替别人抵抗就替别人分担,无论多么痛苦,这就是罗伯特·比尔与拜伦的勇气与正义感

4.拜伦对罗伯特·比尔给予帮助的方式是“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你赞成这种方式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答:我不赞成这种方式,因为这样显得太没有骨气了。如果是我,我会去劝架,要是他依然执迷不悟的话,我就去告诉老师。

!这些答案是正确的,禁止复制粘贴

篇二:《勇气》阅读答案

19世纪,在英国的名门公立学校——哈罗学校,常常会出 现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事情。 有一天,一个强悍的高个子男生,拦在一个新生的面前,颐 指气使地命令他替自己做事,新生初来乍到,不明白其中“原委”, 断然拒绝。高个子恼羞成怒,一把揪住新生的领子,劈头盖脸地 打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这小子,为了让你聪明点,我得 好好开导你!”新生痛得呲牙咧嘴,却并不肯乞怜求饶。 旁观的学生或冷眼相看,或者起哄嘻笑,或者胆战心惊地一 走了之,除了一个外表文弱的男生。他看到这欺凌的一幕,眼里 渐渐涌出了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你到底还要打他几下才 肯罢休!” 高个子朝着那个又尖又细的抗议的声音望去,一看也是个瘦 弱的新生,就恶狠狠地骂道:“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问 这个干吗?” 那个新生用含泪的眼睛盯着他,毫不畏惧地回答:“不管你 还要打几下,让我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吧。” 高个子看着他的眼泪,听到这出人意料的回答,不禁羞愧地 停住了手。 从这以后,学校里反抗恶行暴力的声音开始响亮,帮助弱者 的善举也逐渐增多。那两个新生也成了莫逆之交。那位被殴打的 少年,深感爱与善的可贵,后来成为英国颇负盛名的大政治家罗 伯特.比尔;挺身而出,愿为陌生弱者分担痛苦的少年,则是扬 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1.从文中找出下列词语的反义词 柔弱——强悍 接受——拒绝 恶行——善举 2、联系上下文,解释下列词语的意思。 以强凌弱 依仗自己的强大或者人多去欺压弱者. 颐指气使 形容有权势的人指挥别人 3.根据短文内容填空 “他看到这欺凌弱小的一幕,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这句话 中“欺凌弱小的一幕”在文中是指(用比较简洁的语言写下来) 高个子男生在打一个新生 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 心惊胆战地走开了,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冷眼 旁观,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 起哄嬉笑 ,只有那个外 表柔弱的男生眼里渐渐涌现出来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 这个 人叫 大诗人拜伦 “不管你还要打几下,让我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吧!”不能替别人抵抗就替别人分担,无论多么痛苦,这就是罗伯特比 尔与拜伦的勇气与正义感

篇三:《勇气》阅读答案

内容提示: 勇 气 19 世纪在英国的名门公立学校——哈罗学校常常会出现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事情。 有一天一个强悍的高个子男生拦在一个新生的面前颐指气使地命令他替自己做事 新生初来乍到 不明白其中 “原委” 断然拒绝。高个子恼羞成怒一把揪住新生的领子劈头盖脸地打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这小子为了让你聪明点我得好好开导你”新生痛得呲牙咧嘴却并不肯乞怜求饶。 旁观的学生或冷眼相看 或者起哄嘻笑 或者胆战心惊地一走了之除了一个外表文弱的男生。他看到这欺凌的一幕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

勇 气 19 世纪在英国的名门公立学校——哈罗学校常常会出现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事情。 有一天一个强悍的高个子男生拦在一个新生的面前颐指气使地命令他替自己做事 新生初来乍到 不明白其中 “原委” 断然拒绝。高个子恼羞成怒一把揪住新生的领子劈头盖脸地打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这小子为了让你聪明点我得好好开导你”新生痛得呲牙咧嘴却并不肯乞怜求饶。 旁观的学生或冷眼相看 或者起哄嘻笑 或者胆战心惊地一走了之除了一个外表文弱的男生。他看到这欺凌的一幕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 “你到底还要打他几下才肯罢休” 高个子朝着那个又尖又细的抗议的声音望去 一看也是个瘦弱的新生就恶狠狠地骂道 “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问这个干吗” 那个新生用含泪的眼睛盯着他毫不畏惧地回答 “不管你还要打几下让我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吧。” 高个子看着他的眼泪 听到这出人意料的回答 不禁羞愧地停住了手。 从这以后 学校里反抗恶行暴力的声音开始响亮 帮助弱者的善举也逐渐增多。 那两个新生也成了莫逆之交。 那位被殴打的少年 深感爱与善的可贵 后来成为英国颇负盛名的大政治家罗伯特.比尔挺身而出愿为陌生弱者分担痛苦的少年则是扬名全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1从文中找出下列词语的反义词 柔弱——强悍 接受——拒绝 恶行——善举 2、联系上下文解释下列词语的意思。 以强凌弱 依仗自己的强大或者人多去欺压弱者. 颐指气使 形容有权势的人指挥别人 3根据短文内容填空 “他看到这欺凌弱小的一幕 眼里渐渐涌出了泪水????” 这句话中“欺凌弱小的一幕”在文中是指用比较简洁的语言写下来 高个子男生在打一个新生 面对这一幕有的人因为害怕和畏惧而 心惊胆战地走开了有的人因为事不关己而 冷眼旁观也有的人因为幸灾乐祸而 起哄嬉笑 只有那个外表柔弱的男生眼里渐渐涌现出来泪水终于忍不住嚷起来 这个人叫 大诗人拜伦 。 4、作者的描述使罗伯特·比尔与拜伦的性格跃然纸上你能说说吗 “不管你还要打几下让我替他承受一半的拳头吧” 不能替别人抵抗就替别人分担 无论多么痛苦 这就是罗伯特·比尔与拜伦的勇气与正义感

篇四:《勇气》阅读答案

1.下列加点字注音有错误的一项是( A.隐匿(nì 骇然(hài) 犒赏(kào) ) C.恍惚(huǎng) 妒忌(jì 抽噎(yē) )) B.迸裂(bèng) 镌刻(juàn) 畸形(qí ) D.棱角(lé ng) 秀颀(qí 熹微(xī) )提示:B 项中的“镌”应读“juān”,“畸”应读“jī”。 答案:B 2.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走投无路 不记其数 提心掉胆 C.骇人听闻 力倦神疲 再接再厉 ) B.笑容可掬 以身作责 斩钉截铁 D.滔滔不绝 骄生惯养 孔武有力提示:A 项中应为“不计其数”“提心吊胆”;B 项中应为“以身作则”;D 项中应为“娇生惯养”。 答案:C 3.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能否推进素质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条件之一。 B.学校新的领导班子健全并建立了一整套班级管理制度。 C.这次会议规定每一位发言者的发言时间最多不能超过 30 分钟。 D.湛江的亚热带城市风光迷人,还有那丰富味美的海鲜也吸引着大量的游客。 提示:A 项的主语和宾语搭配不当;B 项的“健全并建立”语序不当,应为“建立并健全”;C 项中“最多不能超过”重复累赘。 答案:D 4.《勇气》的作者是_______国作家______。这篇文章叙述的故事发生在______时期,主人 公是。 提示:主人公应是法国妇女。作者对法国妇女的描写虽然着墨不多,但是她两次救助美国伞 兵,自己一家却付出了惨重代价。这个故事具有强烈的震撼力。 答案:美 狄斯尼 第二次世界大战 法国妇女 我综合?我发展一、阅读理解 (一)阅读课文从“听到敲门声,一位年约三十岁的法国女人开了门”至“转眼之间就找到 了这个美国伞兵,把他从碗橱里拖了出来”,完成 5—7 题。 5.文段中的破折号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这句话是写“她的丈夫和她的三个小小的孩子坐在饭桌旁边”怎样看待美国伞兵,在其 中插入介绍了“三个小小的孩子中的一个是婴儿”。 答案:插说。 6.第 1 段对法国妇女进行了哪些方面的描写?找出语句来,并说明表现了法国妇女怎样的 形象? 提示:描写人物的长相和表情,应是外貌和神态描写,突出她的平实、善良,为下文救助美 国伞兵埋下伏笔。 参考答案:外貌和神态描写。“她长得并不漂亮”,虽不是笑容满面,但她的眼光却“善良而 镇定”“惊异地盯着他”。这是法国妇女第一次救助美国伞兵,寥寥数语写外貌、神态,突出 她内心的质朴、善良和临危不乱。 7.“哦,当然啦”说明法国妇女当时怎样对待掩护盟军士兵这件事? 提示:结合当时的情形十分危急,法国妇女作出决定已表明她的镇定、态度坚决。 参考答案: 她不假思索,很镇定, 她认为理所应当,毫不犹豫;她根本来不及也不去想后果。 (二)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 8—11 题。 生死攸关的烛光 ①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有一位家庭妇女,人称伯诺德夫人。她身边只有两个幼小 的儿女,为把德国强盗赶出自己的祖国,母子三人都参加了秘密情报工作。 ②伯诺德夫人的任务是把收到的绝密情报藏好,等盟军派人前来取走。为了情报安全, 她想了许多办法,但始终放心不下。最后,她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装着情报的 小金属管藏在半截蜡烛中,然后把它插在一个烛台上。由于蜡烛摆在显眼的桌子上,反而骗 过了德军严密的搜查。 ③一天晚上,屋里闯进了三个德国军官,他们坐下后,一个中尉顺手拿过藏有情报的蜡 烛点燃,放到少校军官面前。伯诺德夫人知道,万一蜡烛点燃到金属管处就会自动熄灭,蜡 烛的秘密就会暴露, 秘密情报站就会遭到破坏, 同时也意味着她们一家三口的生命将告结束。 她看着两个脸色苍白的孩子,急忙从厨房中取出一盏油灯放在桌上:“瞧,先生们,这盏灯亮些。”说着轻轻把蜡烛吹熄。一场危机似乎过去了。 ④轻松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那位中尉又把冒着青烟的烛芯重新点燃。“晚上这么黑,多 点支小蜡烛也好嘛。”他说。 ⑤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这时候,大儿子杰克慢慢地站起来:“天真冷,我到柴房去搬些 柴来生个火吧。”说着伸手端起烛台朝门口走去。屋子顿时暗下来了。中尉快步赶上前,厉 声喝道:“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一把夺回烛台。孩子是懂事的,他知道,厄运即将到来了。 在斗争的最后时刻,他从容地搬回一捆木柴,生了火,默默地坐待着。烛光摇曳着,发出微 弱的光。此时此刻,他仿佛成了这屋子里最可怕的东西。伯诺德夫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她似乎感到德军那几双恶狼般的眼睛盯在越来越短的蜡烛上。 ⑥突然,小女儿杰奎琳娇声地对德国人说道:“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 一盏灯上楼睡觉吗?”少校瞧了瞧这位可爱的小姑娘说:“当然可以。我家也有一个你这样年 纪的小女儿。”杰奎琳镇定地把烛台端起来,向几位军官道过晚安,上楼去了。 ⑦正当她踏上最后一级楼梯时,蜡烛熄灭了。 8.第⑤段中,“他知道,厄运即将到来了”,“厄运”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提示:可从第③段中提取关键语句作答。 参考答案:蜡烛的秘密被暴露,秘密情报站遭破坏,她们一家三口的生命即将结束。 9.“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保持原意,把这个反问句改为陈述句是_______________。联系 上下文可看出,文中用反问句而不用陈述句,是为了表现那个中尉____________的态度。 提示:改变句式要保持句子的意思不变。 答案:你可以不用蜡烛 粗暴 10.“伯诺德夫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她似乎感到德军那几双恶狼般的眼睛盯在越来越短的 蜡烛上。”这个句子分别运用_________了和比喻的修辞手法,表现了伯诺德夫人此时既 _______又________的复杂心理。其中的比喻句写出了德军的___________。 提示:分析修辞手法的表达效果,要结合语段的内容作答。 答案:夸张 对敌人充满仇恨 为情报担心 凶狠 11.母子三人保护秘密情报的行为表现出她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优秀品质。 提示:要结合全文内容,从语言、动作等具体的描写中分析概括。 参考答案:勇敢 机智 爱国 二、语言运用 12.在文中找出适当的词语替代下列句中画线部分的内容。 (1)他是北方人,身材魁梧而结实,看上去是个勇武而且有力量的汉子。 ( (2)他是个勇敢的侦察兵,常常一个人行动,没有人帮助,深入敌后。 ( 答案:孔武有力 单枪匹马 ) )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一):看不懂科洛弗?那是制片人想搞大新闻!

这部片子要说导演、编剧都不太重要

最重要的其实是制片人:J·J·艾布拉姆斯

三部《科洛弗》系列电影,导演编剧演员一直都有更换,只有制片人JJ是没有更换的,所以说连“科洛弗”宇宙的想法应该是由他提出来的

美剧《迷失》、《危机边缘》、《疑犯追踪》以及电影《星际迷航:暗黑无界》、《星战8》都是他的作品,他比较擅长于科幻、悬疑类型的内容

本作的设定之一,平行宇宙的两个地球相互渗透、相互碰撞,其实就是美剧《危机边缘》里的核心设定,可以算是炒冷饭....(了解危机边缘的设定,也能解决不少电影里的问题)

JJ有个特点,他的脑洞特别大,擅长挖坑,但是填坑的质量层次不齐

而《科洛弗悖论》应该说就是填坑不成功的(好像就没想填坑吧.....)

下面我整理了我对剧情的几点理解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1. 俄罗斯人体内的虫子和装置是怎么回事?

虫子是空间站里的人养的,在电影06:46左右出演员名单的时候有亮相

比较关键的信息是在电影34:05,在粒子加速器对撞发生事故之后,有交代虫子不见了

但此处字幕组翻译有错,翻译成了“女人(woman)不见了”

但其实是“虫子(worm)不见了”

因为worm读音和woman有点类似,所以字幕组搞混了

而虫子和装置的奇怪位移,其实是粒子对撞带来的结果

2.维修员的手,为什么会被吸走?而出现的那一只手是谁在控制?他为什么会知道装置在俄罗斯人肚子里呢?

两个空间碰撞,会有一些空间脆弱点,在这些点上会出现奇怪的物理现象

(包括彗星来的那一夜,也与这一理论类似)

而维修员刚好在空间脆弱点上进行维修

但为什么他要吸走维修员的手呢?

因为平行宇宙的维修员(下面简称维修员B)

维修员B,因为粒子加速器的原因,进入了四维空间并被困在里面

就在维修员在修东西时,出现了空间脆弱点,被困在四维空间的维修员B,马上就伸出手来想回到正常的三维空间来

但根据质量守恒原则,空间之间必须保持质量平衡,所以维修员的手被吸走了..

而凭空出现的手,是维修员B的

维修员B身处在四维空间,他看三维空间时,是一览无余没有秘密的,就像是我们看一只地上爬的蚂蚁(三维看二维),因此他控制手打开门放出了德国人,并且写字告诉三维空间的主角们装置在俄国人的肚子里

(以上的科幻设定,都在《危机边缘》里有类似地出现)

另外,我也有两点疑问

1. 俄罗斯人为什么突然变了?

俄罗斯人的眼睛出现状况后,对着镜子有一段戏,好像在与人对话,然后就像被控制了一样去造枪杀人,这是什么原因?

难道是平行宇宙的人,进入了四维空间控制他?那就有点太厉害了吧....

2.怪兽从何而来?

可能JJ并没有想解释吧....

最后,再聊几点个人认为电影不足的地方

A.前因后果交代不清晰

这其实在第一部《科洛弗档案》也有体现,但在第一部里隐去前因后果是体现真实感的一种方式,而且还给出了其他网站、视频来解释交代,但这一部电影里并没有《科洛弗档案》的“新闻报道”

B.情感铺垫不足

黑人船长的牺牲,女主对家人的爱,都是一笔带过的,动机显得很薄弱

C.地球上的故事感觉比较多余

多次切换到地球视角,剧情和主线故事也多少关联,而且也没多大意思,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下面这图...

总的来说,就是野心太大,但是能力不足

影片里给的交代太少,很多内容都在电影之外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JJ的故意为之,让观众自己去脑补研究,让他们从中找到乐趣

(但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好的方式!)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二):影评

故弄玄虚,不断挖坑,一切靠观众联想,

弄个平行空间,就是科幻了,弄点机械怪兽就是科幻了

两个空间互相叠加影响,就巧合到 虫子进了皮肤,陀螺仪到了肚子,胳膊刚好吸走到另一个空间,另一个空间的自己的还刚好知道这边需要陀螺仪,还知道在肚子里,那就意味着,这边的陀螺仪和虫子叠加那边掉到那边俄罗斯人的肚子里了,他们刚找到呗,但是他们那边的太空站不是掉海里了吗,那就是还叠加了另一个平行空间, 不止一个平行空间了呗,然后莫名其妙的进水,莫名其妙的磁场变化,而且还刚好巧合到把一个人整死, 这个叠加空间还有盖亚意识是吗,香蕉皮理论,想回到过去改变世界的,想去平行空间改变世界的,就会被路上的香蕉皮摔死,和死神来了一样,本来该死的没死,就被空间排斥,搞死了,总之,很扯, 感觉像看中国鬼片的套路,全都是没有鬼的,前面不管多么无法解释,难以置信的,到最后结局不是精神分裂,就是原来是故事啊,或者是,哦, 原来是梦啊,这个电影就是 省去了最后, 原来是梦啊, 精神分裂啊, , 这个说明, 懒得给你解释, 你自己去想吧,想通了就是,哇塞,看吧,我的伏笔多深,我的情节多棒,还不来看第四部,想不通就是,哇塞,这个你都看不懂,那你没看过1~2 部吧,看过还想不通,没事,快来看第四部吧,

我想你的父亲的母亲个腿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三):我无法用任何类型来定义它

《科洛弗悖论》(又名:上帝粒子)看完了。我没有看过这个系列前面两部,它独立成片,并无关系。 一直关注着,是因为章子怡参演了。 在这部电影当中,章子怡并非主角,但的确是主要角色,甚至在剧情的推动上来说,是关键角色。 在这里就不剧透了。 说几个跟剧情没太大关系的信息点吧。

第一,总共7个宇航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象征意味很浓烈。 第二,章子怡饰演的中国宇航员,谭,在这个项目中,是直接负责这个加速器项目的工程师(总算看到一个正面积极、不打酱油的中国人角色了)谭这个角色,在片中代表睿智、冷静、勇气、担当等种种元素,未免剧透,不一一说明了,总而言之,这个角色是一次正面的中国人形象,反而,其中俄罗斯人又被黑了一把。 第三,章子怡全程使用普通话对白,而所有外籍演员在片中都能理解她的普通话,也能用普通话做回应,在一部英语片中,实属难见,毕竟,主要角色都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唯一使用本国语言与其他角色自然交流的角色只有谭,这个意义难得。 第四,片子应该根本没有往中国来上映的打算(也许会来上映也未可知)比起其他好莱坞电影中为了开拓中国市场而刻意放一个几分钟的中国人角色这种做法,《科洛弗悖论》从一开始用的就是多国宇航员为了拯救世界一起进行一项太空任务,谭这个角色在里面并不突兀,而且,戏份有份量。这个份量指的不是多,是这个角色之于整部电影的贡献。你们去看就知道了,这次不是美国人带着全世界人民拯救地球了。 第五,很喜欢女主角,那位英国女演员。 第六,这不是一部以角色为中心的电影,有一丁点惊悚元素,但并不是作为惊悚部分出现,没有任何画面和配乐的渲染,连我这种看《京城八十一号》都会吓得全程三分之二闭眼的都完全可以接受。不要抱着任何标签去看这部电影。毕竟,一开始我以为它是灾难片,看到二十分钟我以为它是悬疑片,再看到一个小时我以为它是科幻片,再看到最后***的竟然变成了一个怪兽片。 第七,类型并没有约束它,它讲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故事,而在这个完整的故事之外,有很多可以去延伸的东西。 第八,我是非常推荐这部电影的。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四):喜欢这个系列

非常喜欢这个系列。从第一视角拍摄的怪兽灾难题材:科洛弗档案—纽约毁灭;到密室逃脱题材:科洛弗道;再到量子事件致穿越平行宇宙的科洛弗悖论。三部片子各有特点,最后一部又把全系情节窜联起来,脑洞开得很大!当然,回过头说第三部,脑洞的确够大,但科学性较差,我对量子力学有一点点了解,诸如大型强子对撞机实验导致量子纠缠态坍缩,创造平行宇宙的理论的确存在,事实上宇宙中的量子纠缠态坍缩可能随时都在上演,平行宇宙随时都在产生,无数个随机事件导致的结果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发生,但第一,你绝不可能进入另一个平行世界,第二,平行宇宙发生于量子事件以后,量子事件以前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因此不可能出现女主进入另一平行世界后发现子女没死的情况,因为过去无法改变。有人可能会问,不是说存在无数个平行宇宙吗?我只能说这不是该片的前提假设,该片只存在两个平行宇宙,且产生于一次量子纠缠态坍缩,如果允许存在无数平行宇宙(即平行宇宙不仅仅产生于这一次实验的量子事件),坦白说,女主很可能进入没有人类存在的宇宙,那样的概率大得多,怎么可能会恰巧遇上一个近似度如此之高的宇宙?再说说片中出现的迷之事件,如无中生有的怪兽、墙里的美女、有意识的手,体内的虫等等,逻辑性就更差了。其实量子的微观世界的确存在任何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比如在宇宙的任何角落突然出现一只茶壶,这让人很难想象,但量子力学的确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只不过受到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的约束,这只茶壶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根本无法计量,因此你绝不能感知到,这种随机出现的事物可以是任何东西,不论是你可以认知或根本无法认知的。有人会问,茶壶不是人类的制造物吗?其实茶壶只是一堆微观粒子的组合,因为庞大的随机事件基数,碰巧出现的这种微观粒子的组合方式而已,只是这种组合正好符合你的认知。以此情况,说回本片,那些无厘头的随机事件就显得苍白牵强了,因为即使发生了这些随机事件,也不可能让人感知到。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五):章子怡的《科洛弗悖论》真的好悖论

这个系列叫“科洛弗”宇宙系列,该系列已经拍了三部,但大聪觉得这是最没关联的电影宇宙系列。

此话怎讲——

那得先回到10年前的`第一部《科洛弗档案》,影片一开始并不是类似“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这种老套的文字,而是出现“机密文件”等字眼,接下来整部电影都是手持dc记录视角,搞得跟真的一样。

影片讲述着一群不明真相的群演,开着party,喝着小酒调着情,一不小心就被奇怪的巨型怪兽入侵了。

整部电影观众和里面倒霉的民众一样,不明真相,躲哪算哪。在街上都能邂逅到自由女神的头,因为被怪物打下来了。

就算好不容易到了军用直升机,还是让怪物给打飞机了。

也正因为这台dv机,记录了怪物袭击这座城市的前前后后,所以才有了珍贵的《科洛弗档案》。

至此,“科洛弗”这IP,凭借一部小成本伪纪录科幻片,得以立足。当然,这部《科洛弗档案》即使你看了十遍一百遍,你还是不能解密影片中的谜团。

比如巨型怪物打哪来,要往哪去?

这dv摄像师的拍摄水平咋就这么好?影片所处的年代到底是何年等?

这些谜题,《科洛弗档案》一律不解释,以其说吊观众胃口,不如说编剧还没想好。

这不,到了2016年的《科洛弗道10号》,影片故事变本加厉,不解释上一部《科洛弗档案》的谜团也就算了,影片还继续埋坑,地雷重重。

《科洛弗道10号》以一个全新角色开场,一名年轻女子和男友吵架,二半夜奔驰在公路上遭遇车祸,醒来就发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密封的地下室里。

地下室的蜀黍还告知她,世界已经变成世界末日了,外面的空气不适合人类居住,我这里才是最安全的,是我救了你的命,快报答我吧。

换作是你,你特么信么?!

于是女主角三番五次想要逃出这个地下室,最终她还是成功逃出了变态蜀黍的地下室,逃出去之后,影片剧情才和《科洛弗档案》沾了一点边。

我们也终于看到了外星生物,虽然和《科洛弗档案》的怪物很不一样,但起码还是能感觉同属一个宇宙了。

女主逃出地下室后,面对外星怪物,机智girl瞬间升级为智勇girl,凭个人实力(主角光环)打败了怪物。

如果单说《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在气氛营造和创新程度上,是ok的,但放在“科洛弗”宇宙上,是黑人问号脸的。

比如地下室的怪蜀黍,他提到他是前海军服役过的,还在海底探勘队待过,回来就提前修建了这个地下室,但影片也不打算解释他发现了什么?

另外片尾的怪物,和上一部的怪物造型十分不一样,这两种怪物之间的联系又是什么?

这些谜团,《科洛弗道10号》依然藏着掖着,让人看完直跺脚。

终于,我们聊到了最近上映的《科洛弗悖论》,“科洛弗”IP的第三部电影(希望大家还没关掉文章,重点都在后面)。

这一次《科洛弗悖论》带观众上了外太空,影片也终于解释了前两部的一些谜团...吧。

在影片的背景设定中,人口已经达到了80亿,能源危机应声而来,人类存亡危在旦夕。

此时在外太空有一个特牛*的粒子对撞机——谢帕特,只要对撞成功,能源问题就能解决,so easy,哪里不行撞哪里。

当然,两年的对撞都以失败告终,该科研团队集结了当时各国精英代表,其中包括咱们中国的——章娘娘。

而且章娘娘全程用普通话对白,俨然普通话在当时已经成为第二国际语言,看到这里时心里自豪感油然而生,不转不是中国人!

遗憾的是大聪只能听懂章娘娘的普通话,别国说的普通话,除了“xx”一句都听不懂。

但他们跃过了沟通障碍,通过团队的努力,终于在一次实验中对撞成功,但乐呵不过三秒,对撞机就显示过载,机舱被震得天翻地覆,机组人员也人仰马翻。

恢复平静之后,让他们懵圈的是地球母亲不见了,不见了,见了,了...

他们此时首要目的不是实验无限能源了,而是回到地球母亲身边。但他们发现供应对撞能量的陀螺也不翼而飞。

之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出现在机器电路板内。

而且这个女人,除了章娘娘谁都认识。

俄罗斯代表眼睛长斜了,开始自言自语,还3d打印了一把枪,要杀死德国代表。

但他最后自己从嘴里爆蛆而死,还好蛆不是破胸而出,不然《异形》要说你们抄袭了呢。

之后怪事还在继续,爱尔兰代表修理船舱的时候,手毫无违和感的融入了钢板中,解救出来的时候一只手臂没了,而且他自己没有任何疼痛,仿佛他天生只有一只手臂一样。

爱尔兰代表的另一个手臂,拥有自主意识,告诉他们陀螺的下落,让他们重新燃起回到地球母亲身边的希望。

他们也渐渐开始明白,这是因为他们开启了谢帕特的结果,导致了时空产生悖论,让平行宇宙彼此交错,从而导致了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

那么问题来了,《科洛弗悖论》如何关联起前两部呢?

《科洛弗悖论》开始不久,其实有一处新闻采访也提到,一名学者担忧粒子对撞机会让多维时空错乱,从而导致一些怪物入侵地球。

一句不起眼的采访画面,似乎解释了正是因为他们的粒子对撞实验,打开了一个时空门,让怪物入侵了地球。

而地球里借着女主老公的视角看到的爆炸,应该就是《科洛弗档案》的首次大爆炸。

在《科洛弗档案》的结尾,dv无意间拍到的不明物体坠落,似乎就是《科洛弗悖论》里飞船坠落的残骸。

所以同理得证,《科洛弗档案》的世界,是神秘女人米娜的地球,不是章娘娘的地球。

很多人说那个被拍到的坠落物体,应该是《科洛弗悖论》的救生舱,但如果是这样,影片结尾那只突破天际的怪物的河东狮吼,应该地球人都听到看到了吧,为何《科洛弗档案》的人还有闲情在摩天轮拍dv呢。

或许这就是《科洛弗悖论》悖论的原因吧,不过以其说剧情和前两部有很多逻辑上的悖论,不如说“科洛弗”宇宙懒得解释了。

这不得不提到“科洛弗”三部曲的同一制片人:J.J.艾布拉姆斯,他除了在电影中喜欢用他的JJ光,最重要的他是挖坑老字号,而且这些坑从来都是只挖不填,好气哦!

让人看了脑子不断响起《小龙人》的主题曲:“我有许多小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不小心暴露了年龄)。

所以大聪也只能自己开脑洞,来粗糙的理一理“科洛弗”宇宙,这是个人观点,如果有说错,请记住用“悖论”来合理解释大聪的推理。

首先是地球人口剧增,能源匮乏,因此开发了谢帕特,之后对撞实验导致了时空膜撕裂,平行宇宙彼此交集,导致错乱。

但为何两个平行宇宙的人和事会有不一样?这就要介入科学的“混沌理论”和“蝴蝶效应”来解释了。

简单来说,就是虽然两个平行宇宙时空发生的走向大体一致,但是稍微一个动作,就能导致故事的发展完全改变。

比如影片中一个世界的工程师是章娘娘,另一个则是米娜。

于是,章娘娘的世界对撞后,把两个平行世界也对撞了,顺便把怪物世界的时空门也打开了,而且怪物闯进的是2个平行世界的地球。

而飞船本身则是被这次对撞导致错乱最严重的载体,于是他们的集体照本来是有章娘娘,被换成了米娜。

操作记录数据中,也被替换成另一个世界的德国间谍的数据,害得另一个世界里乖巧的德国代表好冤枉。

按照这个角度去理解,俄国代表斜眼珠子,和自己对话,有可能是2个俄国代表的意识进入了同一个身体,从而导致误解了德国代表是间谍。

爱尔兰代表的另一只手,显然也是另一个平时世界的爱尔兰人操作的,而且在对撞时候进入过更高纬度的时空,知道了陀螺在哪。

另外为何俄罗斯代表的体内为何有蛆,为何有陀螺,应该是对撞时候造成的物体移位,不小心全移到俄罗斯代表那(心疼他1秒钟...)。

而第二部《科洛弗道10号》的怪蜀黍,在飞船残骸坠海的时候,正好他还在海上作业,所以他先知道了太空粒子对撞失败,也同时发现了残骸有很多很蹊跷的事情。

这时候的他肯定能预料到之后会有一场大规模的世界大战,不管躲避战争也好躲避怪物也罢,他马上回家建起了地下室,于是就有了《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

同理得证,《科洛弗档案》和《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背景,都是米娜所在的地球,而《科洛弗悖论》则发生在这两部之前的另一个平行世界,这些船员也是另一个平行宇宙的人物。

当然了,就算你把三部反复看,依然还是有很多不符合逻辑的bug,这也是《科洛弗悖论》被吐槽的原因,不解释也就算了,还耍科幻老梗搞起了平行宇宙。

《科洛弗悖论》只用了平行宇宙的虚头,而并没有真正想要为观众理清前因后果,前两部的谜团不好好解释,到了第三部依然专注挖坑,因此大家普遍给差评不是没有原因的。

听说“科洛弗”第四部的剧本都已经出炉了,时间背景追溯到二战时期,人们发现了超自然现象。

大聪想说,那还不如和现在大热的《环太平洋》捆绑一下:因为地球出现了不明怪物,于是人类开始研发机器战士,对抗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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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六):挂着《科洛佛档案(苜蓿地)》之名,拍出来这么个玩意儿,好失望……

害我期待了这么久,明明说是科幻片,结果玄幻情节实在太多了,也根本没做任何解释,而且这帮船员完全能够接受这些设定,完全不在意发生的这些玄幻现象,完全没有去调查是什么原因……

章子怡怕是得罪了化妆师,一脸的雀斑!演技也是相当捉鸡,基本上全程尬演,就这片子都足够让任何一个上过《演员的诞生》的人都能黑她十年了;而且她说中文极其违和,大家都是不同国籍的人,大家都说英文,就章子怡一个人强行说中文,而且全程棒读、毫无感情,但居然还能和其他人无障碍交流;还有几次让其他角色秀了下中文,我都听哭了,连秦皇岛地面接收站都说得一口西洋汉语,真是蜜汁设定……估计是网飞刻意为了讨好中国观众的设置,但达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啊,更关键的是,网飞在中国都没上线啊喂!!你讨好中国观众对你们的收视流量也没有半天提高效果啊!!

看到章子怡挂掉我终于松了口气了——他们终于能好好说话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七):不惊悚,则不科学。

世界上有很多尺子,有人用利益的尺子衡量道德,也有人用善良的尺子衡量战火。在电影界,该用哪种尺子衡量《科洛弗悖论》这部科幻片呢?

注意,我说《科洛弗悖论》是一部科幻片,因为大家都认为这是一部科幻片。反过来为什么不可以说它是一部含有科幻成分的惊悚片呢?一根根电缆交错着横穿人体,眼珠自旋,口吐蠕虫,断臂有自我意识,极尽惊悚之感。

那么,是一部科幻片?或是一部惊悚片?都不是。我觉得它更是一部披着科幻外壳的家庭剧情片:女主角伊娃为了拯救人类与爱人分离,与同伴经历一系列“同伴不死难道主角死吗”的险境,凭借坚定的意志与希望化险为夷,最终完成任务回到地球。

人们不太喜欢某些老套的东西,流行音乐,小鲜肉,八卦新闻,iPhone手机,等等。这部影片讨来骂声一片也不难理解,老套的东西不见得一无是处,只是太多,太多了,只要能赚得盆满钵溢,管他剧情老不老套,小孩子看了会不会有暴力倾向,只要能赚得个盆满钵溢。导演是聪明人,不已人性为基础,怎能叫座然而,死磕“人性”这个话题只是被原始基因控制的抱残守缺。对于影视作品,我窃以为只有纪录片才能唤起人们对历史和未来(战争与和平)的理性思考。

真希望哪一天电影院里上映的全是纪录片。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八):麻烦不要再吊我们胃口了

今早起来发现科洛弗档案第三部续集《科洛弗悖论》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超级碗放出了第一个预告,还同时宣布该片将在Netflix同日首播。从《科洛弗道10号》挖下的天坑到今天为止,无数人对JJ艾布拉姆斯创造的"科洛弗宇宙"充满了好奇,从初代横扫曼哈顿的巨型怪兽,到续作毁灭人类的机械与生物混合的神秘外星种族,科洛弗宇宙的世界观越发庞大和令人好奇。然而最不爽的一点,也是JJ本人在拍摄《迷失》时就犯下的错误,那就是不停的扩展世界观,却从来没有尝试去填坑。第一作的怪物究竟哪来?是如同当时片尾那样从天而降,还是如同续作以及衍生漫画所言,早就被虎视眈眈的外星人埋在海床,为他们后来的入侵铺路?贯穿三部曲的神秘日本饮料Slusho是什么来头?其中来自海底"让人沉迷"的物质,究竟和初篇那只怪物有多大的联系?第二部里曾在海军服役的变态Howard(约翰古德曼的演技太棒)在追踪苏联卫星时究竟发现了什么,让他如此执着地修建地下掩体,而他和Slusho饮料的母公司"Tagruato"又是什么联系,使得他成为病毒营销里公司网站的"月度最佳员工"?其实,观看科洛弗系列的魅力并不是电影本身,而是挖掘种种之前两部电影埋下的伏笔去构建一个充满着怪物,外星生命和阴谋论的世界观的过程更加有趣。

然而,正如我所说,坑挖了就得去填,用后续的故事去完善自己世界观的设定,才是科洛弗宇宙现在最急切需要去做的。《科洛弗悖论》早在一年前就以《上帝粒子》的代号泄露了出来,讲述宇宙中粒子对撞机实验发生事故和平行宇宙的故事。如此宏大的设定自然让我对本片极其期待,怪物是否来自于平行宇宙?外星人是否借着对撞机事故来到了地球?满怀信心的我点开了电影,却未曾想到,本来一个如此好的补全世界观的机会,却被这样糟蹋了。或许是我只看了一遍,还未找到片中隐藏的伏笔,亦或是粒子加速器和怪兽苏醒,外星人入侵之间的关系。但全篇我没有发现曼哈顿的怪物和空间站事故有任何明显的因果关联,就仅仅是空间站出事了,然后纽约开始遭殃了,这都是什么鬼!而片中最大的卖点,也就是平行空间重叠,更是完全没有任何升华剧情,营造气氛的作用,在片中除了描写一些时空重叠对人体造成的影响外,对这个题材的利用也就戛然而止,完全没有《彗星来临那一夜》的那种时空身份错位所营造的戏剧张力和剧情深度。至于剧情,整部片子我都不需要剧透,就跟《地心引力》以及众多的太空逃生片一个道理:空间站出事,大家逃生,中途不断以牺牲为代价化解各种问题,再夹杂点儿女情长,人物冲突,最后来个人反水一波营造危机感,然后被主角化解,逃出生天。完全没有一丝新意的剧情,更是因为没有对科洛弗宇宙的世界观有明显的推进和补全,让这部电影看下来真的特别失望。

当然,痛定思痛,回顾以前的作品不难发现JJ现在拓展科洛弗系列的思(套)路:找到一个和科洛弗世界观有间接联系的剧本甚至是正在制作的电影,而且JJ找的剧本必然是那些想法很好,但没有突出特点(第二部的密室逃脱,第三部的太空逃生),在同类型片里无法出类拔萃(如果去掉两部续作里关于科洛弗宇宙的内容,你自己就知道剧情会有多平庸),JJ找到这些二流剧本,插入科洛弗宇宙的东西,然后就以续作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扔给我们来收货一流的票房和口碑,如同在讨来的剩饭里加黑鱼子酱,然后就变成一道高贵菜品一样,JJ作为一个商人我佩服他的头脑,但作为一个影迷,尤其是关注一个经过10年了的系列(第一部2008年上映)但到今天都还没有得到答案,麻烦不要再吊我们胃口了,是时候该坐下来好好的讲讲怪物,外星人的故事了,JJ现在这吃相,真的恶心。

当然,现在这个趋势已经是成型了,在我看电影的时候就得知第四部续作已经在后期制作了,讲述诺曼底登陆期间盟军遭遇的神秘现象,还有可能讲到Slusho母公司Tagruato的发家史。虽然一看就是又找到哪个二战剧本然后强行塞内容的套路,但请下次不说讲好故事,麻烦讲一个和这个世界观有关系的故事,作为一个喜欢深挖Cult电影背后有趣世界观的影迷,我是真的快熬不住了,那么好的底子,不要砸了招牌,期待后续有没有病毒营销继续补充世界观)

(对科洛弗宇宙设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Cloverpedia,或者10 Cloverfield lane的病毒营销全过程,相当精彩的互动,对剧情补充也很重要)

最后说一下全片的担当,她的演技嘛。。。反正看到便当脸的时候,我笑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九):杀吧,杀吧,杀了你就开心了!

去年出现了多部外太空封闭环境的科幻片,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的《异形:契约》、杰克·吉伦哈尔和瑞恩·雷诺兹主演的《异星觉醒》、星爵和大表姐主演的《太空旅行》; 而说到《科洛弗悖论》之前有一部恐怖片叫《科洛弗档案》,本片是它的前传。 本片的豆瓣评分已经在今天新鲜出炉:5.8分可以归论到烂片里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了章子怡我们到底要不要看这部片子呢?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喜欢科幻片又对cult情节有很大的接受度也想寻求点小刺激,最重要的一点是看过去年的那部《异星觉醒》而且不对结尾反感的话,那么这部渣片你当看无妨。

本片的故事百分之九十发生在外太空,导演贴心的只给主角艾娃开了一条家庭的副线,想看汪峰的朋友们就别想了。 于是我们跟随主角的家庭线知道了一群人要上太空,也因为片头的大段介绍知道了地球疾患能源危机。而只有这群人上到天上的空间站开启一台叫施伯德的粒子对撞机,它产生的光束能够为地球提供免费且大量的能源。 这个任务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好完成的,上到太空里的宇航员来自各个国家有美国有俄罗斯有中国有德国等等,罕见的没有日本人。他们上到太空的六百多天里多次开启了施博德但是没有一次成功的,眼见空间站的能源还能支持他们最后五次开启。而此时地球上也麻烦不断,石油消耗的差多了,各国都有小规模的战争,俄罗斯还要地面入侵美国。而专家更是对施博德运转之后或将引发的科洛弗悖论有着大胆的推测,这就像是大刘小说里描述的差不多,高能粒子对撞实验会引发空间维度的塌缩和重叠,甚至有可出现其他纬度的恶魔在地球上。 就是在这样吉利的预言下在空间站的这帮人的倒数第五次开启施博德的实验成功了!可惜下一秒就因为机器的过载停止了运转。这一停不要紧,正触发了科洛弗悖论。 第一个反常事件是宇航员们发现他们的地球不见了。 接着在飞船墙壁的夹层里面他们发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詹森,她是来自另一个纬度的宇航员。她和谭(章子怡饰演)一样是施博德的运行算法工程师。 接着又一个宇航员手臂被墙壁吞噬,而后手臂出现在另一个舱室的地板上。 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地球上,地球被开路不明的巨大生物袭击变得满目疮痍。 而关键在于这一行人找不到地球的所在。废了好大的劲这些人才搞明白他们实际上处于另一个纬度的地球的侧面。而这个纬度的地球正面临一场新的世界大战。 是的,他们要回去,这样,他们只能修好施博德让它再次启动。 过程中谭因为去修复冷却系统而被困在排水池里,排水池增压压迫船舱之后炸开,水一接触太空之后将谭整个冻在了里面。 章子怡杀青了。 而实际上有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摆在他们面前,那就是两个空间维度是在共用一台施博德,因为詹森所在纬度的空间站整体坠毁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回去詹森的同伙就回不来了,于是詹森果断反水了她想杀了剩下的三个宇航员。 结果当然是主角把她干掉了。 然后仅剩两人,他俩启动了施博德,回到了原先的纬度,地球果然还在那里,太开心了。 但是因为燃料耗尽飞行员们不能在空间站呆了,于是地面上的人就让他们回来了,这时候主角的丈夫手里拿着电话大声喊着:不要让他们回来!不要让他们回来,地球显然已经不只是能源问题了。 最后我们也不知道逃生仓落地了没有。 不得不说这结局和《异星觉醒》如出一辙。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十):挺好的片子,可以一看

第一二部没看,完全不影响对这部的理解。 不剧透,推荐看。

第一,剧情上来看,无硬伤,除了女主有点煽情,其他ok,亮点偶尔。

第二,逻辑没有问题,整部片子一气呵成,理解不难。

第三,对于章子怡的角色,我意外的喜欢。当然,也是因为章子怡,对这部片子才尤为上心。而她也确实让我惊喜,从不失望。还是那句话,这是个难得的有智商,冷静,果断的一个好角色。除却发挥空间的局限,角色戏份的安排,存在感很强,并且是个重要的承上启下的角色。而且普通话什么的,很萌的。一个人讲中文,其他也跟着说中文,以前都未曾出现过,难道不挺有意思的么?

第四,不要先入为主。一开始我以为是科幻片,后来以为惊悚片,紧接着以为悬疑片,最后tm竟然是怪兽片╮(╯_╰)╭

第五,白人女二?大约是吧,外国的名字对我来说太难了!她确实是这部片子的一个亮点。我挺喜欢的!

第六嘛,要看的童鞋们注意下袖上的旗帜。亮点自寻吧。七个国家23333333

最后的最后,小可爱们可以大胆地看。不是烂片,是部挺有意思,合情合理的片子!(′?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