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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你们听过最恐怖小说

时间:2024-10-03 02:23:15

一、书籍简介

《女巫》本书是罗尔德·达尔所写,明天出版社出版。书中讲述了一个被女巫变成老鼠的孩子利用女巫杀孩子所用的毒药来消灭女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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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罗尔德(RoaldDahl,1916年9月13日—1990年11月23日),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作品流传于大人或小孩中,极为知名。他比较著名的作品有:查理与巧克力工厂(CharlieandtheChocolateFactory)、詹姆斯与大仙桃(JamesandtheGiantPeach)、玛蒂尔达(Matilda)、女巫(TheWitches)、吹梦巨人(TheBFG)和独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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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巫》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如果我是本书的主人公,我实在无法想象在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在人群众多的地方,一个人把药剂放进可怕的人物要喝的汤里。也无法想象,进入可怕人物的房间去取药剂,接着带着药剂,在许多可怕人物的脚下穿行;甚至不敢在大群女巫中呆着,听他们讲有关药剂的事……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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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巫》读后感50篇

第1篇:《女巫》读后感100字

《女巫》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印象,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我”虽然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但是“我”偷到了一瓶能变成老鼠的药“我”把这种药倒进了女巫喝的汤里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我们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能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第2篇:《女巫》读后感400字

女巫,女巫,讨厌你,你为什么会有魔法?要是能把你们消灭,小孩就会乐呵呵。暑假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这本书了。

罗尔德·达尔是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愉快,他的作品都是在吉卜赛小屋里写的,比如《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玛蒂尔达》等,这些作品都具有一种让人一读就爱不释手的魔力。

《女巫》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七岁就失去父母的小男孩,和八十多岁的姥姥生活在一起。八岁时在树上搭小木屋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女巫,女巫想伤害他,可是看到他一直不下来,就走了。后来,他又遇到了很多很多的女巫,被她们变成了小老鼠。他回到姥姥那里,姥姥认出了他的声音,决定跟他一起打败女巫。小男孩偷来了

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女巫都变成了老鼠。变成小老鼠的男孩虽然只有七八年的生命,但他不放弃,还是想和姥姥一起去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女巫指的就是困难,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像书里的小男孩一样勇敢的面对,要积极乐观的生活。

第3篇:《女巫》读后感500字

几天前,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一开始的时候讲了女巫是什么样的,女巫和我们都一样,住在平平常常的房屋里,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做平平常常的工作。

女巫非常痛恨、讨厌小朋友,她想把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全部杀死。有一天,一个小女孩在女巫总部偷听到女巫大王的要求,让女巫们尽快把英国所有的孩子全部干掉,一个星期干掉一个是不够的,她还让女巫们在街上开了一家糖果店,里面只卖糖果和巧克力,然后给了女巫们一种药,就是86号慢性变鼠药,这是一种药水,在每颗巧克力或糖果上放一滴就够了,小孩吃下已经滴上药水的食品刚开始没什么变化,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也没什么变化,直到九点的时候,也就是刚上课的时候,药终于起作用了,小朋友变成了老鼠,有个叫布鲁诺詹姆斯的小男孩也变成了老鼠,但是他逃跑了,后来我也变成了老鼠,我碰到了布鲁诺,我们一起去找到了姥姥,让姥姥帮忙去偷一瓶变鼠药,我们要把女巫们也都变成老鼠,这样就会消灭英国所有的女巫。我偷到药后,把药放在了女巫们宴会的汤里,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后来姥姥带我到了挪威,我们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获取女巫的名单,并把她们全部消灭掉。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不管面对什么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困难不可怕,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战胜它。

第4篇:《女巫》读后感600字

书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暑假,我沐浴在书的海洋,读了一本又一本书,每一本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小女巫艾米》更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主要写了:贪婪的鲁巴为了继承叔公的巨额遗产,需要依照遗嘱要求和一个女巫结婚。急切渴望一夜暴富的他,只好钻进图书馆里,没日没夜的研究黑魔法。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泽普一家,并确认,最小的女孩艾米就是女巫,于是,他开始不择手段的追求他,可是最后,他不但没继承遗产,还被关进监狱里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像鲁巴这样整天幻想不劳而获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想成功必须要努力,没有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只有自己亲自种下的种子,才会收获饱满的果实。世界上没有特别聪明的人,上帝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为什么有人成为令人尊敬的伟人,而有的人成为需要社会照顾的废物呢?这就要看他们后天的努力了。想要超越别人,就要比别人多付出一些汗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这个道理。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钢琴学久了,感觉十分枯燥,练琴时也爱偷懒了,。有一次,我发现和我一起学的小女孩,已经学到了八级。看到她,我又是嫉妒又是羡慕,有一次,我向她请教秘诀,他问我:“当我在练琴时你在干什么?”我顿时哑口无言,不刻苦练琴怎么能弹好钢琴呢?每个人都想拿第一,但光想不去追求,成天白日做梦,梦想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相反,虽然梦想是那么遥不可及,但是只要肯努力,肯奋斗,相信有一天,一定会如愿以偿。“与其空谈,不如实干”。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谚语。光说不做,假把戏,与其当“吹牛大王”,不如当个实干家。不要怪别人不好,要怪就要怪自己没有种下好的因,才会有不好的果,正如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同学们,让我们勤勉,正直而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相信未来会因你而精彩。

第5篇:《女巫》读后感

我用四天时间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

主要讲的是,世界上有许多女巫特别讨厌小孩子,于是,她们就想把小孩子消灭掉。有一个小男孩和她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住在华丽宾馆里,英国的女巫正好在他们的底下。那个小男孩跑到那里去训练他的小白鼠,女巫们发明了一种叫慢性变鼠药的东西,把那个小男孩变成了老鼠。最后,他们把英国的女巫都打败了。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只要团结一心就能战胜困难,打败敌人。

第6篇:《女巫》读后感

在女巫这本书里,虽然小主人公最后变成了老鼠,但是最后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这本书告诉我邪恶永远也打不过正义。

有一个小男孩他听他奶奶说世界上有女巫,有一次他在旅馆里看见了女巫,女巫发现了他就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小男孩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女巫,从此世界太平了!

以前我特别怕黑,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我就觉得其实没什么好怕的,只要勇敢就可以战胜恐惧!

第7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讲了“我”没有了爸爸妈妈,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姥姥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

“我”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从女巫手中逃出来了,而第二次是在女巫开会的时候,被她们发现了,被发现时,女巫大王刚好研制出了86号慢性变鼠药。女巫们把要给“我”吃下去,“我”立刻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等“我”找到了姥姥,我们一起齐心协力。趁着女巫喝茶的时候,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把这种药放到了女巫们的晚饭里,让英国的女巫全部变成了老鼠!

第8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是一本不错的童话,创造出了与其他童话里截然不同的女巫形像。

在大家的印像里,女巫都一定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蓬,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其实,真正的女巫和普通女人几乎一模一样。但是——请注意“几乎”这个字眼。女巫有尖爪子、秃头、怪鼻孔、怪眼睛和蓝口水。女巫对小孩子恨之入骨,所以,未满十八岁的同学们,你们遇见了具备上述特点的女人,就要马上溜走哦。

在故事里,“我”在偷听女巫们的年会,被女巫发现,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我”的姥姥和“我”共同击败了女巫们,救了全英国的儿童。最后,“我”和姥姥去了挪威,她的家乡在那里。“我”和姥姥策划了将来忙忙碌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失败了,不要灰心,振作起来,一定能克服困难。

第9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英国作家罗尔德。 达尔的奇幻小说《女巫》。

它讲了我和我的姥姥如何消灭女巫的故事。我在一个歌舞厅里意外的发现了女巫在商量用她们的新发明,86 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消灭小孩子的计划,可是女巫可以闻到小孩子的气味,她们用鼻子闻到我,并抓到了我,并用86 号慢性变鼠药把我变成了小老鼠。

我和姥姥偷了她们的变鼠药,在一次她们在餐厅吃饭的时候,用她们的变鼠药偷偷地放在了她们的汤里,她们喝了汤也就变成了老鼠。

书中并没有讲,变成老鼠的女巫们有没有被厨师的菜刀杀死,我想可恶的女巫变得老鼠一定被厨师们那锋利的菜刀杀死了。

因为我也讨厌那些专消灭小孩儿的可恨的女巫。

第10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太可怕了,她会拿慢性老鼠药来把孩子变成老鼠;还会把孩子带走变成虫子;还会把孩子变成油画;还会把孩子变成一只会下蛋的鹅;还会把孩子变成石像;还会把孩子变成海豚;还会把孩子变成鼻涕虫、跳蚤、野鸡,小白鼠。

书里说英国女巫少一些,不知道中国女巫多不多。

还说小孩子有狗屡味,鼻子真有问题,有的女巫长的真难看,比如眼睛中间有个小黑点在变色、脚没有脚趾、吐蓝色口水、带手套、是秃子。

不过最后女巫都变成老鼠了我很开心。

女巫也很会伪装,可是也难逃我们的眼睛。

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小老鼠,我就喜欢,我也是只喜欢小老鼠不喜欢大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小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什么困难都能够解决!

第11篇:《女巫》读后感

相信世界上有女巫么?读完《女巫》我有这样的疑虑世界上也许真的有女巫呢!太们也许很无哦们狠狠地咬牙切齿,就像是猫看不惯老鼠一样。说不定他们现在就要好好的来对付我们。

《女巫》里的女巫发明一种能把小孩变成老鼠的药水,幸好有聪明勇敢的主人公,英国的孩子才免遭一难。

如果真的有女巫,我们一定要识别他们,女巫戴着假发,所以太经常会头痒,因为她们可都是光头,女巫在夏天也会戴手套,她们都受就像动物的一样,很不可思议吧!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口水是蓝色的,让我生气的是,她们竟把我们闻成了狗屎的味道!

我觉得作者罗尔德·达尔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让我现在还想到女巫还怕怕的。

我觉得主人公的勇敢。喜欢冒险的主人公竟能揭穿女巫的阴谋,潜入女巫的房间拿到老鼠药,被厨师砍断了尾巴还能逃跑,决定打败女巫,要是我就没有如此大的勇气。而另外一个人因为馋嘴而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他的父母起初不相信他们的儿子是一只老鼠,最后他和他的父母终于与他相见,让我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这个故事里的姥姥也很伟大。当“我”变成老鼠时,姥姥并没有抛弃我。而是和我并肩作战,打败女巫。

最后女巫被我们打败了。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即使是一只小老鼠也能做出贡献,不要小看小老鼠,再小也能做出贡献。

第12篇:《女巫》读后感

小女巫刚刚127岁,在女巫界这个年龄很小很小。他有一只乌鸦会说话的乌鸦,名字叫阿波拉克萨斯。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有一天,小女巫偷偷溜进了只有大女巫才有资格参加的舞会 。但是被乌云女巫发现告诉了首领,她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还收掉了她的扫帚。小女巫走了三天三夜才走到家,然后和她的伙伴乌鸦一起买了一把新扫帚,她刻苦的学习魔法,增加了学习的时间,还背会了很多魔法。

有一次,三个老太太拾柴火的时候,守林人不让他们拾柴。小女巫看见了就上前用魔法帮助她们。小女巫还帮助了很多人,做了很多好事。但是在女巫的世界里,只有做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因为小女巫一直做好事就又受到了惩罚。

最后,小女巫使用魔法点燃了大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她们再也干不成坏事了,因为世界上就只有小女巫一个人会使用魔法。她和她的乌鸦伙伴尽情的在篝火旁跳舞。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小女巫,因为她做了很多好事。帮助了很多人。我以后也要像她学习。

第13篇:《女巫》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女巫》。

女巫是非常邪恶、可怕的女人。她们长着尖尖的爪子,没有脚趾,还是秃头。她们还有特殊的鼻孔,即使在黑夜里也能闻出马路对面的孩子。但你识别不出她们,因为真正的女巫穿着平平常常的衣服,干着平平常常的事,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

女巫恨透了小孩,她们从早到晚最大的乐趣就是打死小孩。她们对付小孩的办法残酷到了极点。她们把小孩变成老鼠,让捕鼠夹抓住。或者,把小孩变成讨厌的虫子,大人们把他们踩死也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孩子。

看,这就是女巫。挺残酷的吧!

小男孩被女巫变成老鼠,可他的姥姥仍然非常爱他。小男孩根本不在乎自己是老鼠,他说:“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

最后,人们千方百计想办法对付女巫,终于制服了女巫大王。同时,我也被小男孩和姥姥之间浓浓的祖孙情所感动。

第14篇:《女巫》读后感

一开始,我怀着紧张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 达尔,他还写过《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好心眼儿巨人》等书。

这本书的第一章写了女巫的可怕,她可以把全世界的孩子消灭,因为女巫讨厌孩子。

第二章写了他的姥姥,他的姥姥讲的故事实在可怕,我看了之后好像第二天女巫就会把我变成那样了。

第三章写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一年四季都戴着手套,口水是蓝色的,眼睛里的瞳孔是会变色的……

第四章写了女巫大王,女巫大王十分可恶,她经常配制一些毒药,把孩子变成各种各样的、令人讨厌的东西。而且不会亲自动手去把孩子杀掉,她要让孩子的家长去把孩子杀掉。从这一点我就极其憎恨女巫大王。

之后的几章里,女巫大王就去给世界各国的女巫开会,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里面写到罗尔德 达尔被变成老鼠时,我就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故意骗我们的呀?虽然罗尔德 达尔的长相很奇特,但是我一定不会信的!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全英国的女巫都喝了带有“慢性变鼠药”的汤之后变成了无数只老鼠。每当我想起书中描绘的这一情景,就在心里说:活该!杀死你们都不解恨!

第15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过《女巫》这本书后,有许多感受。

《女巫》,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所著,这本书讲的是挪威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去英国,在一家旅馆无意间发现八十五个女巫在舞厅里开大会,研究把英国小孩全部变成老鼠的疯狂计划,女巫大王也拿出了她的新发明: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

正在这时,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并把他变成了老鼠。

但女巫的好景并不长,在女巫们吃晚饭的时候,已经变成小老鼠的那个小男孩把一小瓶偷来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入了女巫们点的汤中,让八十四名女巫(有一个被女巫大王火烧了)以及世界女巫大王都被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女巫们再也干不出那些阴谋了。

即使你被变成了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的去面对,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第16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本小说书特别好看,书中虽然有许多可怕的故事,但却很有意思,很刺激。

在这本书中,女巫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药物,想毒死一个小男孩,但机智的小男孩千方百计地与她们斗争。一次,有一个小男孩在会所里玩,突然门打开了,走进了数百个女巫,这是每年一度的女巫大会。女巫大王从包里拿出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她把一大包这种药逼迫小男孩吃下,结果小男孩立即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小男孩”为了报仇,请教了姥姥,姥姥告诉了他报仇的方法,并告诉了他女巫所住的房间。“小男孩”悄悄跑到女巫的房间,拿了瓶药,然后到厨房把药倒进女巫的菜里,最后女巫们也变成了老鼠,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看到了许多可怕有趣的故事,还知道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应该勇敢、机智,只有多动脑筋、多想办法,才能战胜困难。

第17篇:《女巫》读后感

这一星期里,我在看一本课外书,在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女巫》这本书的名字,听着名字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翻开来看。

这本书讲述了真正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如果女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干掉她们,她们就会把世界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杀害掉。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英国的七岁男孩,他的父母从小就出车祸身亡了一直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次,他偷偷听到女巫们的秘密,被女巫发现了就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他,变成小老鼠既没有慌张有没有害怕,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敢和坚强。

生活中,我与这个小男孩儿一样。有一次,补习班测试英语学得怎么样。考试后,卷纸发了下来,一看,我考了86分。回到家,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一起和我找错误的原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心里高兴极了。

我发现:即使变成一只小老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

第18篇:《女巫》读后感

当我翻开《女巫》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眼前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是那么的精彩,那么令人紧张,特别是那个小男孩儿,他遇到困难沉着冷静,不惊慌,让我特别佩服。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小男孩儿,他小时候因为一次意外所以失去了父母,他和他的姥姥生活在一起,他的姥姥总是给他讲一些关于女巫的故事,他们生活得很愉快。可是,有一天,一个身穿黑衣服的人来宣读他爸爸死后的留言,留言是这样写的:等他爸爸死后,就让姥姥和他一起回英国生活。他们没办法,只好回了英国。放暑假了,他和他的姥姥一起出去游玩。有一次,他在一个大会厅里看到了一大群女巫和女巫大王在开年会,他听到了慢性老鼠药的功能,为了让英国的孩子们不会变成一只只小老鼠,在他自己被变成老鼠之后,他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勇敢的和女巫做斗争,他想尽办法把慢性老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点的汤中,女巫们喝了毒药就全变成了老鼠。从此,他和他的姥姥就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

读了《女巫》这篇文章后,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遇到困难坚强的前进,不退缩,你就一定能够获胜。这让我想起了我拉小提琴的时候,有一次,我的小提琴老师要教我一首准备考级的曲子,它的名字是新疆之春,这首曲子特别好听,可是到快要学完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要拨弦的地方,这个地方特别难,而且拨弦的时候手会特别痛。有一次,我正在练习拨弦的时候,用力一拨,虽然拨出了很大的声音,但是我的手却被弄掉了一块皮,当时我那不争气的“金豆豆”劈哩啪啦地掉在了地上,我再也不想练下去了,现在想想我的行为和那个小男孩的行为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以后一定要做到遇到问题要坚强地前进,不退缩,努力奋斗就一定能获胜。

第19篇:《女巫》读后感

罗尔德达尔的著名奇幻文学小说《女巫》书中讲述了一个小孩子的父母是挪威人,他的姥姥也是挪威人,主人公“我”在英国上学,在圣诞节和暑假里,“我”就会回挪威看姥姥。姥姥是一个爱抽烟斗、知道女巫故事的姥姥,在一次英国度假的时候,“我”为了带着两只小白鼠为了逃避酒店主管的检查,走进酒店的会议大厅,恰逢碰见女巫大王和他的手下,她用“慢性变鼠药”把布鲁诺和“我”变成了小老鼠,我为了报复,在姥姥的帮助下,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拿走了一瓶“慢性变鼠药”并钻进厨房,将“慢性变鼠药”一整瓶倒在女巫喝的汤的锅里面,女巫大王和她的手下并没有察觉到,她们喝了有“慢性变鼠药”的汤,几分钟后,她们全变成老鼠了。 “我”在姥姥的鼓励下,决心消灭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此书,我觉得主人公“我”非常勇敢,不怕困难,故事非常风趣。书中了解到:真正的女巫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而且从来不会被警察抓住。女巫的心里一直在燃烧和沸腾着这种杀人的念头,时刻盘算策划着她的杀人行动。真正的女巫杀死一个孩子所得到的乐趣,就像你吃一盘奶油草莓一样。

女巫虽然可怕,但是,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科学知识、多思考问题,就能够打败一切困难。

第20篇:《女巫》读后感

大概一年前,妈妈给我买了《女巫》这本书。当时我并没有细看,所以没有写读后感,近来我又翻阅了这本书,才开始写读后感。

《女巫》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小男孩遇到了两次女巫的事。第一次他在树上玩的时候,一个女巫在树下用一只可爱的小青蛇引诱他,但他没有下去,也就化险为夷了。但第二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训练两只小白鼠时到了一个会场,这个会是女巫大王在英国召开的。女巫讨厌所有孩子,发现他以后用86号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后来他帮助他姥姥消灭了英国所有女巫的事。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受到了这个小男孩的机智勇敢,因为他被变成了老鼠也没有停止与女巫作斗争,反而利用老鼠的特性击败了女巫;我感受到了这个小男孩的姥姥的爱他的外孙,因为在她知道他的外孙碰到女巫时直接把这个小男孩带到了其他学校;我感受到了女巫们的可恶,因为她们居然想消灭世界上所有的孩子;我感受到了布鲁诺的贪吃,因为如果他不贪吃就不会被变成老鼠;我感受到了布鲁诺妈妈非常讨厌老鼠,因为她的儿子被变成老鼠后,她对她本来很喜欢的儿子非常讨厌。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无论你有多么弱小,只要你勇敢面对一切,最终会成功。

第21篇:《女巫》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女巫》,内容有趣生动,还告诉了我们许多值得学习的精神、道理。

其中内容大概是在讲“我”是一个和姥姥生活在一起的英国男孩,在一天不小心听到了女巫们的会议,就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不过“我”并没有绝望,而是和姥姥一起阻止女巫的阴谋,最后,“我”和姥姥终于破坏了女巫们的阴谋,但还是没能破除魔咒,“我”和姥姥乐观积极的面对,并决定找档案,查出全世界所有女巫的姓名和住址,努力为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孩子有个安宁、快乐的童年而把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作为目标,而努力......

其中,告诉我们的有:积极乐观面对一切,像主人公一样,就算被变成老鼠了,也不忘拆穿女巫的阴谋,不让女巫害更多的小孩;还有先为别人思考,再为自己思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有些人一遇到一点挫折,就一蹶不振,是不应该的,人的一世有许许多多的考验,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考验,并不代表你这次输了,之后的每一次就都会输,你应该向文中的主人公一样积极面对一切,不论是失败,不论是成功。你要相信:失败乃成功之母!

所以,我读了《女巫》这本书受益匪浅,都懂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懂得了要乐观面对一切,学会了面对困难不轻言放弃!

第22篇:《女巫》读后感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嘻,那还有假!

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

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5—14岁的孩子,如果她们得到的话。

今天,我就看完了一本与女巫特别有关系的书,就叫《女巫》。

作者是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现在也包括中国,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子地屋子说:“啊,我走累了,我的车也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来喝杯茶吗?”孩子们会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没有孩子不认识这个老头,他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孩子们疯狂着迷的罗尔德·达尔。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在去了一个旅馆,和姥姥一起住。可“我”却突然被女巫捉住了,她们把“我”变成了一只老鼠。“我”不幸又被旅馆里的厨师用菜刀砍掉了尾巴,可痛了!“我”又偷偷地反射,把女巫们一个个杀掉,报了仇。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秘方的时候!你会更快的被变成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更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最、特别强大的女巫。

第23篇:《女巫》读后感

嗨,我叫孔桢,今天我在自家书橱里找到了《女巫》这本新鲜的书。可我一翻开就倒吸了一口凉气,女巫要杀人!而且是杀小孩!我冒了一身的冷汗,好不容易才沉住气读完这本书。现在,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

女巫杀孩子是因为她们讨厌孩子,她们千方百计想干掉孩子而不被捕。这次,她们发明出了一种变鼠药,想让全英国的孩子变成老鼠,连我们的小主人公也难逃恶运。可他惊奇地发现,他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而是一只老鼠人,是一个能和人交流、披着鼠皮的小人!于是,他和他的姥姥用他们的聪明才智把女巫大王和她的部下杀了个精光。可不久之后,女巫们又评选出了一位新的女巫大王。小主人公下定决心,要周游四海,把女巫全都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和坏人做斗争,哪怕只有一丝曙光也要坚持,而且要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坏人打败,使自己脱险。必要的时候必须想方设法逃出坏人的魔掌,免得坏人继续伤害你。小朋友,你们一定要记住哦!

第24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 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 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 最强大 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第25篇:《女巫》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女巫》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获得英国“白面包儿童图书奖”和“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让大人有点害怕,让孩子为此疯狂着迷的老头———罗尔德. 达尔。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巫怎么痛恨想杀死孩子们,主人公的我是怎么对付战胜了女巫的故事。

女巫长得和平常的女人差不多,但以下几点却和平常人不一样:1. 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她是为了掩盖长得像爪子一样的手;2. 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子头;3. 女巫一直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另外,女巫还长有大鼻孔、怪眼睛、蓝口水。女巫大王为了杀死所有的孩子,发明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这个慢性变鼠药可以根据剂量的大小来规定时间的快慢。只要时间一到,吃了变鼠药的人便会慢慢变成老鼠。我比较喜欢“老鼠小偷”和“在厨房里”两个小故事:“老鼠小偷”讲的是被女巫大王变成老鼠的“我”到女巫大王的房间里,与女巫大王斗智斗勇最终偷到了变鼠药的故事;“在厨房里”讲的是变成老鼠的“我”在厨房里一路左藏右挡,机智勇敢的在女巫的饭里放上变鼠药,把女巫变成老鼠最后战胜杀死了女巫的故事。

我非常敬佩小主人公即使变成动物,也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勇敢面对生活的决心和勇气。相比之下,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我要学习小主人公不放弃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勇敢的面对,坚持不懈。

第26篇:《女巫》读后感

一百二十七岁对于一个女巫来说只能算是小女巫,这个小女巫冒险参加了只有大女巫才能参加的布劳克山舞会,结果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乌鸦阿波拉克萨斯的鼓动下,小女巫也决定像女巫首领要求的那样做一个好女巫,等待参加明年的布劳克山舞会。小女巫勤勤勉勉地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可这并没有给小女巫带来好运,因为,在女巫们看来,做好事的女巫恰恰是坏女巫……最后,瓦普集斯之夜的篝火烧起来了,可它点燃的却是小女巫用智慧和魔法敛聚起来的女巫们的扫帚和魔法书,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的跳舞。

小女巫,她是位善良的女巫:她帮助拾柴的老太太;惩罚凶狠的守林人;把小姑娘的纸花变香;教训了残忍的车夫;收拾了破坏雪人的七个小男孩;救了考尔比尼安的命;还有教训了掏鸟窝的孩子等等很多的善良事。她还是位刻苦好学的女巫:为了能参加布劳克山舞会,她不怕辛苦地学习,把学习的时间由平时的六个小时增加到七个小时,直到魔法书背得滚瓜烂熟。小女巫最后用她的博学和智慧,解除了大女巫们的魔法,烧了她们的魔法书和扫帚,成为一位真正的好女巫。小女巫做人为乐、刻苦好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第27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里面讲了一个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在一起。他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是他知道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但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而且她们是秃子,头像一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鞋,但没有脚指头,还有,她们流出来的口水都是蓝色的,非常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们身上所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的所有孩子。

这个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过这些女巫,第一次他安然逃脱,但他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那些女巫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了一件事:那一次,我学骑自行车,我非常害怕会失去平衡,但妈妈不断鼓励我,慢慢的,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我忽然觉得自行车越来越轻,我想:不能分神,妈妈还在看着我呢!然后就继续向前骑,开始转弯了,我不那么怕了,因为妈妈还在为我鼓励,转弯过来后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

是的,书中的主人公最后就是凭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战胜了这些女巫。那么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克服面前的困难。

第28篇:《女巫》读后感

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了罗尔德·达尔的书——《女巫》。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于是,他知道了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还会魔法,但是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没有头发,活像一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高跟鞋,有脚,但没有脚指头;她们流出来的口水是蓝色的,非常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身上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所有的孩子。

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这些女巫,第一次是姥姥救了他,第二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

变成老鼠的小男孩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到了一瓶老鼠药,倒在女巫们的食物中。于是,80多个女巫全部变成了老鼠,满地爬!人们被吓坏了。接下来,他和姥姥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要消灭全世界的女巫。

书中的主人公没有被自身的不幸遭遇打倒,而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不要气馁,要勇敢地面对,只有克服眼前的困难才能迎来最终的胜利。

第29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女巫》这本书,十分惊讶,女巫的工作就是杀死孩子,我想她们真够残忍的,不要着急,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故事书里,女巫总是带着黑帽子,穿着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而真正的女巫头戴假发,戴手套,鼻孔比正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像贝壳的边,这是为了嗅孩子们的气味,最重要的是女巫没有脚趾,她们必须把她们那难看的脚硬挤到漂亮的'鞋子里,最后她们吐的口水是蓝色的,她们舔舔笔尖就能写字了,这就是真女巫的特征,哦,如果她们干得到话,每天至少杀死一个小孩子,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尤其在她们开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传自己的秘方时,她们会把你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在弱小,你也要勇敢面对,只要有爱与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面对,克服困难。

第30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女巫不论春夏秋冬,在家里还是外面,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害怕被别人发现;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

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第31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

《女巫》这本书是达尔的作品,达尔很厉害的哦!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飞行员,他小时侯幻想过,如果他是校长,要把历史老师换成巧克力老师,达尔的想象力那么丰富,怪不得能写出这样的好书来。

好啦,我们回归正题,好好来说说,《女巫》这本书吧!

《女巫》这本书主要人物是“我”、“我的姥姥”、“女巫大王”、“詹金斯先生和太太”和“布鲁诺詹金斯”。它主要讲了一群女巫杀死一群又一群可怜孩子的故事。这些女巫一个星期要杀死一个孩子,一年就是52个孩子啊!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呀!可是书上这个“我”,就是这一年52个孩子中的一个不幸儿:那一次,“我”在舞厅里训练小白鼠忽然发现了女巫们的大秘密,原来,她们用“英国皇家保护儿童协会”这个名字,来灭掉英国所有的孩子,我藏在屏风后,还是被发现了,她们把 “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姥姥发现了“我‘,当姥姥说:”现在我们只能相依为命了。“时,我差点哭了,太可怜了!可他们又用自己的勇气,智慧,把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真棒!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心中有爱,一切都能战胜!

第32篇:《女巫》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这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深受大家的喜爱,我也很喜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出生在英国的挪威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他就到挪威和外婆一起生活。外婆每天晚上给他讲故事,尤其是有关女巫的故事,他听得很认真。后来一个英国律师到外婆家,说他爸爸的遗嘱中要求他回英国生活并继承遗产,他和外婆不情愿地回到了英国。一天,他在树上盖房子,一个漂亮的阿姨在树下叫他,他看到她的模样和外婆说的女巫的样子很相似,吓得他直往树上爬,一直到外婆来叫他回家吃饭他才下来,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女巫。

他第二次遇到女巫是在快放假时,外婆突然生病了,病好后医生不让她出远门,原本回挪威的计划泡汤了,只好到一个旅游区去玩,在旅游区的宾馆会议室里,他遇到女巫们在开年会,这次他很不幸,被女巫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勇敢,偷了女巫大王的变鼠药并倒入女巫的汤中,将女巫全部变成老鼠,最终这些变成老鼠的女巫全部被人类打死,他成功消灭了英国所有的女巫,然后和外婆一起回到了挪威,他和外婆商量要将全世界的女巫都消灭掉,使全世界的小朋友不再受女巫的伤害。

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从这个被变成老鼠的小孩身上知道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同时发挥聪明才智,多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第33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说:一个小男孩因父母双亡跟着姥姥生活。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他心里很是恐惧,为了避难便和姥姥在一个豪华旅馆住了下来。

一天,小男孩在旅馆的大厅里训练三只小白鼠,没想到隔壁的大屋子里竟然坐满了正在开会的女巫。他偷听到了一些有关女巫的秘密,原来她们想通过86号慢性变鼠药,把所有的孩子都变成老鼠。可不小心男孩被女巫发现了,女巫大王给小男孩灌下了86号慢性変鼠药,从此,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后来在姥姥的帮助下,变成老鼠的小男孩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并将药撒进了女巫们的饭里。女巫们吃后发出一声声惨叫,通通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男孩的勇敢、坚强、乐观的品质打动了。他没有因为自己成为了一只老鼠而伤心难过自暴自弃,而是为了保护其他小朋友的安危,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最终,他和姥姥成功地将所有女巫都消灭掉了。

其实在生活中,女巫们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个困难,你如果惧怕它,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困难是弹黄,你弱它就强。但如果你勇敢地去面对它,努去克服它,它将会不复存在,你强它就弱,直至被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34篇:《女巫》读后感

勇气,战胜一切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女巫》。这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

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写了一个父母意外去世的男孩和他的姥姥相依为命。他的姥姥很懂女巫,经常给小男孩讲关于女巫的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真的遇见了女巫,小男孩也很害怕女巫,但是他没有退缩,而是鼓足了勇气去克服困难。

看到这里的时候,妈妈就催我赶紧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是我实在忍不住,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趁妈妈走了,赶紧拿起书继续看。

你瞧,书中写着暑假的时候,姥姥带着小男孩住进了一家华丽的宾馆。在这家旅馆里小男孩发现了女巫开会的地方,他躲到了一个牌子的后面,他听到女巫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儿童都变成老鼠。“这太可怕了”小男孩想。女巫们开完会后发现了小男孩,并把它变成了老鼠。姥姥的帮助下,小男孩勇敢地偷了26号药水。他想办法把药水倒进了女巫的汤里,女巫们喝了汤都变成了老鼠。最后女巫变成的老鼠都被人类给消灭光了。

虽然女巫很可怕,但是小男孩还是勇敢地战胜了困难。我想正义必然会战胜邪恶的。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晚上睡觉再也不怕了,因为它给了我勇气,就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要心中没有恐惧,就不怕任何事情。

第35篇:《女巫》读后感

20世纪的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罗尔德.达尔一生写了很多经典的倍受儿童喜爱的作品,如《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大玻璃升降机》、《女巫》等。暑假伊始,我便捧起心爱的《女巫》,再次阅读,更有了新的感悟。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姥姥给她讲了很多有关于女巫的故事,令小男孩害怕至极。虽然小心提防,可小男孩还是一不小心碰上了可怕的女巫,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人们痛恨的老鼠。可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对生活的勇气,而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消灭了恶毒的女巫,使全世界的孩子们再也不会被女巫变成老鼠了。

放下我的这位“良师益友”——《女巫》,我心中忍不住感慨万千。我被书里的这位只有七岁的英国小男孩的勇气深深地打动着。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爸爸带我去淇河游泳,虽然我已经练了很长时间的游泳了,可是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河,我仍然有些惧怕。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岸边上,将脚伸进水里,冰凉的河水忍不住让我立刻将脚又缩了回去。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女儿,要有勇气,你已经对游泳的技巧烂熟于心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可我依然犹犹豫豫,害怕下水后一个大浪把我打翻,最后还是爸爸一把将我拉进了淇河。

小主人公当时才七岁,却有勇气冒着生命危险去消灭女巫,而我比他大了三岁,遇到一点自己完全能应付的小困难还想退缩,对比起来,我真是愧疚至极。

是啊!当困难发生时,我们要有勇气面对,不畏艰难险阻,永不退缩,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去战胜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第36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讲述了: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之前曾经遇到过女巫,因此他十分惧怕女巫。他和姥姥在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住下。终有一天…… 一天,他在华丽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老鼠。一会这个大厅里坐满了女士,他惊奇的发现,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虽然听到了女巫的秘密,可是被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被女巫大王强迫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

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变成了老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令人回味无穷。亲情,爱,勇气……朴实的文字间闪烁着人性之光!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

第37篇:《女巫》读后感

暑假初期曾下决心读《女巫》,因为开头大部分都是小主人公和姥姥关于女巫的谈话,觉得像痴人说梦,荒诞不经。可能是童心泯灭的缘故吧,不再相信童话,所以没有兴趣读下去。昨天因为小姐姐克拉拉要办有关《女巫》的海报,听她介绍大概的故事梗概,觉得还不太明白,所以硬着头皮往下读。

不愧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当主人公躲在屏风后偷听女巫们的会议,怕被发现的紧张、害怕、惊慌让读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个女巫被“火化”以及布鲁诺被变成老鼠时,读者更是心惊胆战、瞠目结舌;变成老鼠后的主人公正在床垫里找药水,忽然女巫回来了,让读者不禁为主人公捏一把汗,大气儿不敢喘一下,好像自己稍微动一下,主人公就会被发现一样。读者的心跟随者达尔神奇的妙笔,时而紧张,时轻松,时而害怕,时而兴奋。

另外达尔对世俗的嘲讽也时时诉诸笔端。女巫们在“防止虐待儿童王家协会会议”的掩护下,大肆残害儿童,现实中何尝没有打着保护儿童的幌子残害儿童的现象?女巫们残害的是孩子的身体,现实中的人们残害的是儿童的心灵,扼杀的是孩子的个性。作者用主人公的嘴说出了孩子的心声:“做一个小孩又有什么好?真比做一只老鼠更好吗?……小孩要上学。老鼠不用上学。老鼠不用通过考试。”

原本以为主人公变成老鼠后会留恋当“人”时的时光,但我错了,他对姥姥说的话让我怦然一震:“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是的,真如姥姥所说的:“他们只能把你们缩小,使你们长出四条腿和一身毛,但是不能把你们变成百分之一百的老鼠。除了形状以外,你们仍旧完全是你们自己。你们保存着你们的心,你们的脑子和你们的声音。”如果连女巫都不能改变我们的心,那么我们怎会受那些无聊的是是非非的干扰?谁也改变不了我们的本心!所以我建议小姐姐克拉拉把让面的两段富含哲理的文字抄到了海报上。

第38篇:《女巫》读后感

你们听说过女巫吗?我可听说过。据说,她们及其痛恨小孩子,比你能想到的咬牙切齿还要大十倍。为此,当我在书店无意间发现这本名叫《女巫》的书时,我那颗求知欲望如同火山爆发的心连同我那极其渴望知识填充的大脑不假思索的“逼迫”我买下了这本关于女巫故事的书。

刚回到了家,我便开始如饥似渴饿虎扑食般的狂读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孩子,被送回了他至亲至爱的姥姥家,他的姥姥是他的父母双方唯一活着的亲人,那个小男孩爱他姥姥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他爱他父母的程度,因此,他巴不得和她在一块。他姥姥是个故事大王,听的最多的就是女巫的故事了。

据说,女巫有大大的鼻孔长长的指甲(为此女巫除了睡觉之外都戴着手套)、脚没有脚趾而且是方头的,方得像块砖(把脚挤进鞋子对她们来说苦不堪言,可也只能这样)、两眼的瞳孔中都跳动着火与冰、头上没有头发(所以女巫要戴假发,假发痒的她们不断挠头)、口水是蓝色的。

后来他遇见了一个女巫,靠着这些知识成功认出并逃离了她。可是,他的姥姥得了肺炎,他们不得不打消了去路有的计划转而去度假。有一次在宾馆里,他为了训练小白鼠而闯进了“防止虐待儿童皇家协会”的会议室里,后来会议开始了(他没被发现),他发现她们全是女巫!她们锁住门露出了光头,方脚和长指甲。在后台,他听到了女巫的计划,结果被变成了耗子。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还能说话,于是告诉了他姥姥,他们一起阻止了女巫们的行动,并使女巫们全部丧生。

在读了《女巫》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关于女巫们的种种故事,也了解到了更重要的一点——任何人都能成大事!就像主人公,在变成了老鼠后仍阻止了女巫们的疯狂行动。或许,《女巫》并不只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女巫,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知道——有志者事竟成!!!

第39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外国名著,比如《在人间》、《鲁滨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女巫》这本书了。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挪威是一个女巫最多的地方,姥姥告诉了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住在一个酒店里。一次,小男孩到一个即将开会的地方的屏风后面去训练他的小老鼠,而无意中看到全国的女巫正在开年会,听到了她们的一个计划:她们要在糖果里下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开完会,有一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来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的汤里,让她们全部变成了老鼠。最后,小男孩的姥姥一起回到了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还在回味着。我十分佩服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他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他想到了用变鼠药让女巫变成老鼠;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到它时侯,想出来放在饭菜里。小男孩还很勇敢,他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或叫出声来,而是听完她们的计划,并告诉了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看似是做不到的,而他却勇敢的做到了;他还在放药时,被别人看见,弄伤了尾巴,而他却临危不惧,勇敢的做完了一切,并且顺顺利利的逃脱了……

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慌乱,而是乐观的去看待一切,并出了许多主意打败了女巫。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能和小男孩一样呢?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而受到打击,日渐消沉,最终走上绝路。世上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的。

小男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很乐观,遇到了困难很勇敢,遇到了事情很聪明,我们也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乐观、勇敢等等的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做国家的栋梁,为国家献一份力量!

世间上的好书还有很多,每一本书里都会告诉你一个深刻的道理,读了一本好书,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并做到,就是向成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们一起阅读书籍,品味书籍中的蕴含。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让好书伴我们成长,走向成功!

第40篇:《女巫》读后感

又一个新的假期开始了,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的书,其中,《女巫》这本书是最令我难忘的。这本书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写的,这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深受大家的喜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出生在英国的挪威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他就和姥姥住在一起,姥姥每天给他讲故事,尤其是有关女巫的故事,姥姥告诉他,女巫长着尖尖的爪子和方形的没有脚趾的脚,并且是秃头,甚至还流着蓝色的口水!

有一天,小男孩在一棵树上建树屋,这时树下走来一个模样长得很像女巫的阿姨,手里拿着一条小青蛇叫他从树上下来,小男孩吓坏了,疯狂的往树叶茂盛的地方钻,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直到外婆来叫他回家吃饭他才下来。第一次他还算走运,可第二次,他的好运就走到头了。那是放暑假的时候,姥姥生病了,医生建议姥姥去海边多呼吸新鲜空气,于是小男孩和姥姥就住进了海边的华丽酒店。姥姥送给小男孩两只小白鼠。一天,小男孩带着小白鼠在酒店的一个会议厅的屏风后训练小白鼠。突然,外面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小男孩从屏风的缝隙向外看:天呀!她们全都是女巫,她们要在这里召开年会!小男孩还听到女巫大王让女巫们在糖果里面下“86号慢性变鼠药”!要让全国的儿童变成老鼠!之后,这个小男孩就变成了一只老鼠。可是他并没有气馁、害怕。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成功把全部的女巫变成了老鼠,同时也拯救了全国儿童!

那个小男孩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胜利就在前方!

第41篇:《女巫》读后感

这是一个并不晦涩的下午,就要读一个愉快明媚的故事吗?是的,我读的是一本关于爱与勇气的书——《女巫》。

这是文学家罗尔德 · 达尔的著作,讲的是一个男孩因父母双亡到了挪威的姥姥家,在那里他知道了女巫,女巫一周要杀死一个孩子,男孩去度假时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人,但他在姥姥的帮助下机智地除掉了女巫大王,挽救了所有英国孩子的性命。

童话里的传统女巫,是出没在杳无人烟的地方,做魔药戴着黑帽子,穿着黑衣服。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群截然不同的全新的女巫,作者不拘一格地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描绘出一个新式女巫,她们很普通如同烟一样飘散在人群中,但她们就是避过众人来害孩子,也反映出生活中愈来愈多的诱拐儿童的人贩,伸向儿童的黑爪举目皆是,而文中这个小男孩是敢于向黑恶势力宣战,正如现实中的敢于揭发黑恶势力的人。但书中的细节最为可贵,男孩是在有大人帮助和执导的前提下才去智对女巫。一味的向前冲不是勇敢而是莽撞。在不考虑不告诉父母的前提下铤而走险,十有八九会因为考虑的太天真遭到伤害。

前段时间流传最广的是发生在全国各地大范围的儿童失足溺水事件,最让人痛心的是一个孩子落水,其他孩子没去找大人及时施救,而是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连串都被拖拽下水,如果及时呼救和找大人施救,悲剧就有可能避免。由此可知,作者为什么反复强调“姥姥”的存在也是希望我们广大儿童能在其中得到警示,不去用自己简单的想法冒险,做有把握的事。

这是一本好书作者用细腻诙谐的文笔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我在其中知道了善恶,讨厌可恶的女巫大王,和小男孩作伴,结识慈祥博学的姥姥,不屑于粗鲁的布鲁诺的父母。《女巫》是一本好书,读书在字字珠玑勾勒的书中遐思寻步,在缜密理性的多姿海洋中抛去烦恼,让抚疏的花影在书上印出,让轻柔的月光在书上洒过 ﹍﹍ 。

合上书页,看窗外一如平素湛蓝的天,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等明天,明天会有更多的好书等我们去读,小伙伴更有很多有趣的事情等着去做。

第42篇:《女巫》读后感

这是一本读起来令人恐怖的书,同时也是一本发人奋进的书。

女巫,从外表看,她们和普通人差不多。不过,那都是他们假扮的。女巫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女巫的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女巫的鼻子比普通人大,边上是粉红色的,像贝壳的边;女巫的口水和墨水一样,是蓝色的;女巫不管什么时候都戴着手套,因为他们没有手指甲,只在薄薄的弯爪子;女巫的脚没有脚趾,但为不让别人看出来,她们硬是把自己的脚挤进漂亮的高跟鞋里。女巫专门吃小孩,吃小孩是她们的任务,她们计划要把全世界的小孩全部吃掉。越干净的小孩子,他们闻起来越臭,越容易被吃掉。

达尔和姥姥决定去挪威过暑假,不幸的是,姥姥得了肺炎,只得去华丽的英国旅馆度假。一天,达尔在旅馆的一个大房间里训练他的小白鼠,没想到这个房间是女巫大王开年会的地方,这天正好碰上她们在这里开年会。女巫大王告诉女巫们:“我发明了一种药水,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小孩吃了这种药水,就会慢慢变成老鼠。”当场,女巫大王就用巧克力把詹金斯骗了进来,并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年会快开完时,一个老女巫把达尔也闻了出来,把他也变成了老鼠。

外形是老鼠的达尔,他的声音并没有变,因此姥姥还是认出了他。达尔和姥姥决定冒险消灭女巫。一天,姥姥把达尔装进一只袜子里,把他偷偷放进了女巫大王的房间。达尔偷到了一瓶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达尔又溜进厨房,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要喝的汤里,把英国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接着,他们又计划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并准备要为这个计划而奋斗终身。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去消灭敌人。只要有爱有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世界上最强大最可怕的女巫!

第43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童话小说《女巫》。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真正女巫的童话故事:世界上真有女巫吗?那还有假!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得到的话。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的秘方的时候!你会被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个故事的小主人公,一个7岁的英国小男孩,他从小失去了父母,和姥姥相依为命。在被女巫大王变成小棕鼠后,没有慌张害怕,而是变得更勇敢更聪明了。因为他不仅要为自己报仇,还要拯救全英国的孩子不被女巫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小男孩的勇气和机智,他的勇敢和自信正是我该学习的!

平时我是依赖性特别强的孩子,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常常会求助于我的两个小姨,我总喜欢把困难扔给她们,由她们来帮忙。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可以把事情做好的,只是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畏畏缩缩的,没有勇于地去面对。我想我应该向小男骇学习,勇于去面对困难,迎接困难,从而战胜困难!

第44篇:《女巫》读后感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第45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女巫》。它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奇幻小说。小说里千奇百怪的故事、幽默有趣的情节紧紧吸引着我,使我看了还想看。

在书店里,这本书的题目就紧紧吸引了我。我便问自己,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翻开书,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在我眼前跳动,原来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他不幸在女巫开会时发现,并被迫吃下了一种名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一只可怜的小老鼠,但他并没有泄气,和她的奶奶一起凭着勇敢和智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将她们都变成了老鼠,女巫再也不能危害儿童了。

什么是女巫呢?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帚、拿着魔杖飞来飞去……而在作者笔下,女巫却是这样的:真正的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像猫那样;真正的女巫都是秃子,所以总是戴上一流的假发遮住她们的秃头;真正的女巫鼻孔比平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弯弯曲曲,像贝壳的边;真正的女巫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你在这点子中央会看到冰和火在跳动;真正的女巫口水是蓝色的……

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女巫呢?谁也不知道。但书中有句话深深感动了我: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小主人公和奶奶之间浓浓的祖孙之情,使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可怕的女巫。所以我相信,只要有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第46篇:《女巫》读后感

世界上真有女巫吗?这一个异悬的问题压下我的心头……

不管世界有没有女巫,只要有着像主人公有着希望是厄运的忠实的姐妹的乐观主义精神,和有着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的坚持不懈来勇敢面对女巫和生活上的种种问题。

小小年纪的主人公犹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无意进入女巫的会议,被那蛇蝎心肠的女巫把他变成一只老鼠。主人公并没有痛不欲生因此放弃自己,而是联合姥姥把女巫消灭。

女巫读后感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豁达不羁的胸怀,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有着锐不可当的勇敢。主人公不单是小草还是松柏,象征坚贞,松枝傲骨峥嵘,柏树庄重肃穆,且四季长青,历严冬而不衰。

回想社会上……

20XX年六盘水一男子爬上楼顶欲寻短见因妻子出走。20XX年7月1日陵县男子讨薪未果轻生民警劝说化险。20XX年7月姓李女子跳楼消防兵将其劝解后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李某返回家后,劝解无效再次跳楼。

梦想折断了翅膀,当生命遭遇了风霜,谁也免不了忧伤,彷徨;欢笑凝固成悲伤,当生命面临洪荒,谁也免不了失望,迷茫。生活中挫折与伤痕常在,生命中痛苦与凄迷常伴,如果无法忘却,不如学会坚强。

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破旧的花架,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花似锦,光艳夺人;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漆黑的夜空,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星闪烁,熠熠发光;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贫瘠的土地,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葱葱郁郁、...

“你相信世界上有女巫吗?”至少我不会相信。可是,这几天我却迷上了一本有趣的书——《女巫》,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罗尔德·达尔。

第47篇:《女巫》读后感

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并不是多么喜欢,只是抱着一副懒散的态度去读,可我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的态度变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在我们平时看的童话中,女巫是一个戴着帽子,骑着扫帚的老巫婆。而在真实生活中的女巫,她们戴着假发,因为假发与皮肤接触会产生瘙痒,所以她们时不时的挠头皮;她们一天到晚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的手是尖的,十分难看;她们每个女巫都有一个大鼻子,以便嗅到孩子的气味;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有时把笔浸上口水就可以写字了;她们的脚没有脚趾,是大方头,所以她们为了避免人们把她们认出来,很多女巫都忍着疼痛穿着高跟鞋;她们都非常讨厌孩子,当她们干掉一个孩子后,就像你在吃大蛋糕一样的心情。一个星期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弄死他们,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左右铭。女巫对孩子们是多么憎恨!我已经被这个故事的情节所吸引。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去世后,小男孩就跟随姥姥生活,由此暑假,因为姥姥身体不好,所以她们去了海边去旅游,在附近的一个大旅馆住着。在一个悄然的机会,小男孩听到了女巫们大会议里的全部内容,女巫大王便把新研制的"变鼠药"逼他喝下去,从此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变成老鼠的他,突然变得身手快捷,思考灵敏。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消灭了女巫。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局一定是美好的。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和同伴一起克服它,战胜它!

第48篇:《女巫》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这个故事讲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因汽车滑出大路,翻入深谷而去世。他不得不回到挪威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天,小男孩和姥姥来到了一个旅馆,因为误闯入了女巫大会,被女巫大王用“86号变鼠药”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勇敢、聪明的小男孩没有慌张害怕,更没有退缩,而是积极乐观,勇敢地与女巫较量。最后,小男孩用“86号变鼠药”把所有的英国女巫都变成了老鼠。他战胜了女巫,消灭了女巫!

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第17章《计划》。这一章是讲已经变成了小老鼠的小男孩靠着要拯救全英国所有孩子的决心和姥姥的鼓励,消灭了所有的女巫。当我读到小男孩变成老鼠后,下决心要消灭女巫时,我非常害怕:一个普通人,不,一只小小的老鼠怎么可能和有魔法的女巫斗?我被这本书的情节牢牢吸引着,时刻为这位小男孩的命运而担心,生怕他不能成功,更害怕他被女巫杀害。直到读到“他抱着装有86号变鼠药的瓶子,在旅馆的厨房里跑着,变成老鼠的他,用尾巴把自己卷到最高的水管上,把药水全倒入女巫的汤里,可它的尾巴被厨师砍断了五厘米。”我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我为小男孩的成功感到高兴,也更加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罗尔德那样,即便是一个小人物,也要有能消灭世界上最大的反派的决心。我们会遇到的反派有可能是学习上的难题,也可能生活中的困难,更有可能是我们不好的习惯,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动脑筋去解决它。只要积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第49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第50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是现代儿童文学作品精品中的精品。在2000年英国图书节进行的一次“我最喜欢的作家”投票中,达尔在50位作家中得票最多,名列第二的是被誉为“《哈利波特》之母”的JK罗琳。

《女巫》讲的是“我”——一个孩子――与女巫们作斗争的故事。女巫总是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女巫的真正工作是消灭小孩子。“我”在与姥姥一起去英国的路上碰上了全英国的女巫开年会,“我”不幸吃了变鼠药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我”偷来了女巫的变鼠药,倒入女巫们的汤中,一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故事的最后,“我”还是小老鼠,还是和姥姥生活在一起,还在为消灭世界其他地方的女巫计划。

《女巫》是孩子气的。书中女巫的鼻子很灵敏,越干净的小孩越容易被她们发现,故事中小主人公的姥姥说:“小朋友应该永远不洗澡……洗澡是一个危险的习惯。”这是极具儿童心理的,充满了童真,可爱而有趣。还有制变鼠药的方法。变鼠药首先要让人变小,那该怎么样呢?把望远镜倒着看,人不就小了么?所以变鼠药配方中有“倒拿着煮软的望远镜”。那要让变鼠药在上午9点孩子上学时准时见效又该怎么样呢?噢,我们得放入一个闹钟……这些都是完全抛离成人意识的,完完全全的孩子世界。它反映了儿童对成人世界的不解与困惑,是真正站在儿童角度讲的故事。它鼓励儿童去思考,去克服恐惧。

《女巫》中也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比方说“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却再没有变回来,这暗示了人生的不可逆转;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满怀信心继续计划消灭女巫,这说明我们要充满信心面对生命,面对生活。还有“我”问姥姥老鼠能活多久这一段,很感人,很温馨,一种很人性的东西闪烁在文字间。

《女巫》带给我的只是几十分钟的快乐,但它将带给孩子一整个幻想世界。它只属于孩子。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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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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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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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一):看不懂科洛弗?那是制片人想搞大新闻!

这部片子要说导演、编剧都不太重要

最重要的其实是制片人:J·J·艾布拉姆斯

三部《科洛弗》系列电影,导演编剧演员一直都有更换,只有制片人JJ是没有更换的,所以说连“科洛弗”宇宙的想法应该是由他提出来的

美剧《迷失》、《危机边缘》、《疑犯追踪》以及电影《星际迷航:暗黑无界》、《星战8》都是他的作品,他比较擅长于科幻、悬疑类型的内容

本作的设定之一,平行宇宙的两个地球相互渗透、相互碰撞,其实就是美剧《危机边缘》里的核心设定,可以算是炒冷饭....(了解危机边缘的设定,也能解决不少电影里的问题)

JJ有个特点,他的脑洞特别大,擅长挖坑,但是填坑的质量层次不齐

而《科洛弗悖论》应该说就是填坑不成功的(好像就没想填坑吧.....)

下面我整理了我对剧情的几点理解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1. 俄罗斯人体内的虫子和装置是怎么回事?

虫子是空间站里的人养的,在电影06:46左右出演员名单的时候有亮相

比较关键的信息是在电影34:05,在粒子加速器对撞发生事故之后,有交代虫子不见了

但此处字幕组翻译有错,翻译成了“女人(woman)不见了”

但其实是“虫子(worm)不见了”

因为worm读音和woman有点类似,所以字幕组搞混了

而虫子和装置的奇怪位移,其实是粒子对撞带来的结果

2.维修员的手,为什么会被吸走?而出现的那一只手是谁在控制?他为什么会知道装置在俄罗斯人肚子里呢?

两个空间碰撞,会有一些空间脆弱点,在这些点上会出现奇怪的物理现象

(包括彗星来的那一夜,也与这一理论类似)

而维修员刚好在空间脆弱点上进行维修

但为什么他要吸走维修员的手呢?

因为平行宇宙的维修员(下面简称维修员B)

维修员B,因为粒子加速器的原因,进入了四维空间并被困在里面

就在维修员在修东西时,出现了空间脆弱点,被困在四维空间的维修员B,马上就伸出手来想回到正常的三维空间来

但根据质量守恒原则,空间之间必须保持质量平衡,所以维修员的手被吸走了..

而凭空出现的手,是维修员B的

维修员B身处在四维空间,他看三维空间时,是一览无余没有秘密的,就像是我们看一只地上爬的蚂蚁(三维看二维),因此他控制手打开门放出了德国人,并且写字告诉三维空间的主角们装置在俄国人的肚子里

(以上的科幻设定,都在《危机边缘》里有类似地出现)

另外,我也有两点疑问

1. 俄罗斯人为什么突然变了?

俄罗斯人的眼睛出现状况后,对着镜子有一段戏,好像在与人对话,然后就像被控制了一样去造枪杀人,这是什么原因?

难道是平行宇宙的人,进入了四维空间控制他?那就有点太厉害了吧....

2.怪兽从何而来?

可能JJ并没有想解释吧....

最后,再聊几点个人认为电影不足的地方

A.前因后果交代不清晰

这其实在第一部《科洛弗档案》也有体现,但在第一部里隐去前因后果是体现真实感的一种方式,而且还给出了其他网站、视频来解释交代,但这一部电影里并没有《科洛弗档案》的“新闻报道”

B.情感铺垫不足

黑人船长的牺牲,女主对家人的爱,都是一笔带过的,动机显得很薄弱

C.地球上的故事感觉比较多余

多次切换到地球视角,剧情和主线故事也多少关联,而且也没多大意思,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下面这图...

总的来说,就是野心太大,但是能力不足

影片里给的交代太少,很多内容都在电影之外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JJ的故意为之,让观众自己去脑补研究,让他们从中找到乐趣

(但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好的方式!)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二):影评

故弄玄虚,不断挖坑,一切靠观众联想,

弄个平行空间,就是科幻了,弄点机械怪兽就是科幻了

两个空间互相叠加影响,就巧合到 虫子进了皮肤,陀螺仪到了肚子,胳膊刚好吸走到另一个空间,另一个空间的自己的还刚好知道这边需要陀螺仪,还知道在肚子里,那就意味着,这边的陀螺仪和虫子叠加那边掉到那边俄罗斯人的肚子里了,他们刚找到呗,但是他们那边的太空站不是掉海里了吗,那就是还叠加了另一个平行空间, 不止一个平行空间了呗,然后莫名其妙的进水,莫名其妙的磁场变化,而且还刚好巧合到把一个人整死, 这个叠加空间还有盖亚意识是吗,香蕉皮理论,想回到过去改变世界的,想去平行空间改变世界的,就会被路上的香蕉皮摔死,和死神来了一样,本来该死的没死,就被空间排斥,搞死了,总之,很扯, 感觉像看中国鬼片的套路,全都是没有鬼的,前面不管多么无法解释,难以置信的,到最后结局不是精神分裂,就是原来是故事啊,或者是,哦, 原来是梦啊,这个电影就是 省去了最后, 原来是梦啊, 精神分裂啊, , 这个说明, 懒得给你解释, 你自己去想吧,想通了就是,哇塞,看吧,我的伏笔多深,我的情节多棒,还不来看第四部,想不通就是,哇塞,这个你都看不懂,那你没看过1~2 部吧,看过还想不通,没事,快来看第四部吧,

我想你的父亲的母亲个腿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三):我无法用任何类型来定义它

《科洛弗悖论》(又名:上帝粒子)看完了。我没有看过这个系列前面两部,它独立成片,并无关系。 一直关注着,是因为章子怡参演了。 在这部电影当中,章子怡并非主角,但的确是主要角色,甚至在剧情的推动上来说,是关键角色。 在这里就不剧透了。 说几个跟剧情没太大关系的信息点吧。

第一,总共7个宇航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象征意味很浓烈。 第二,章子怡饰演的中国宇航员,谭,在这个项目中,是直接负责这个加速器项目的工程师(总算看到一个正面积极、不打酱油的中国人角色了)谭这个角色,在片中代表睿智、冷静、勇气、担当等种种元素,未免剧透,不一一说明了,总而言之,这个角色是一次正面的中国人形象,反而,其中俄罗斯人又被黑了一把。 第三,章子怡全程使用普通话对白,而所有外籍演员在片中都能理解她的普通话,也能用普通话做回应,在一部英语片中,实属难见,毕竟,主要角色都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唯一使用本国语言与其他角色自然交流的角色只有谭,这个意义难得。 第四,片子应该根本没有往中国来上映的打算(也许会来上映也未可知)比起其他好莱坞电影中为了开拓中国市场而刻意放一个几分钟的中国人角色这种做法,《科洛弗悖论》从一开始用的就是多国宇航员为了拯救世界一起进行一项太空任务,谭这个角色在里面并不突兀,而且,戏份有份量。这个份量指的不是多,是这个角色之于整部电影的贡献。你们去看就知道了,这次不是美国人带着全世界人民拯救地球了。 第五,很喜欢女主角,那位英国女演员。 第六,这不是一部以角色为中心的电影,有一丁点惊悚元素,但并不是作为惊悚部分出现,没有任何画面和配乐的渲染,连我这种看《京城八十一号》都会吓得全程三分之二闭眼的都完全可以接受。不要抱着任何标签去看这部电影。毕竟,一开始我以为它是灾难片,看到二十分钟我以为它是悬疑片,再看到一个小时我以为它是科幻片,再看到最后***的竟然变成了一个怪兽片。 第七,类型并没有约束它,它讲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故事,而在这个完整的故事之外,有很多可以去延伸的东西。 第八,我是非常推荐这部电影的。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四):喜欢这个系列

非常喜欢这个系列。从第一视角拍摄的怪兽灾难题材:科洛弗档案—纽约毁灭;到密室逃脱题材:科洛弗道;再到量子事件致穿越平行宇宙的科洛弗悖论。三部片子各有特点,最后一部又把全系情节窜联起来,脑洞开得很大!当然,回过头说第三部,脑洞的确够大,但科学性较差,我对量子力学有一点点了解,诸如大型强子对撞机实验导致量子纠缠态坍缩,创造平行宇宙的理论的确存在,事实上宇宙中的量子纠缠态坍缩可能随时都在上演,平行宇宙随时都在产生,无数个随机事件导致的结果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发生,但第一,你绝不可能进入另一个平行世界,第二,平行宇宙发生于量子事件以后,量子事件以前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因此不可能出现女主进入另一平行世界后发现子女没死的情况,因为过去无法改变。有人可能会问,不是说存在无数个平行宇宙吗?我只能说这不是该片的前提假设,该片只存在两个平行宇宙,且产生于一次量子纠缠态坍缩,如果允许存在无数平行宇宙(即平行宇宙不仅仅产生于这一次实验的量子事件),坦白说,女主很可能进入没有人类存在的宇宙,那样的概率大得多,怎么可能会恰巧遇上一个近似度如此之高的宇宙?再说说片中出现的迷之事件,如无中生有的怪兽、墙里的美女、有意识的手,体内的虫等等,逻辑性就更差了。其实量子的微观世界的确存在任何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比如在宇宙的任何角落突然出现一只茶壶,这让人很难想象,但量子力学的确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只不过受到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的约束,这只茶壶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根本无法计量,因此你绝不能感知到,这种随机出现的事物可以是任何东西,不论是你可以认知或根本无法认知的。有人会问,茶壶不是人类的制造物吗?其实茶壶只是一堆微观粒子的组合,因为庞大的随机事件基数,碰巧出现的这种微观粒子的组合方式而已,只是这种组合正好符合你的认知。以此情况,说回本片,那些无厘头的随机事件就显得苍白牵强了,因为即使发生了这些随机事件,也不可能让人感知到。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五):章子怡的《科洛弗悖论》真的好悖论

这个系列叫“科洛弗”宇宙系列,该系列已经拍了三部,但大聪觉得这是最没关联的电影宇宙系列。

此话怎讲——

那得先回到10年前的`第一部《科洛弗档案》,影片一开始并不是类似“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这种老套的文字,而是出现“机密文件”等字眼,接下来整部电影都是手持dc记录视角,搞得跟真的一样。

影片讲述着一群不明真相的群演,开着party,喝着小酒调着情,一不小心就被奇怪的巨型怪兽入侵了。

整部电影观众和里面倒霉的民众一样,不明真相,躲哪算哪。在街上都能邂逅到自由女神的头,因为被怪物打下来了。

就算好不容易到了军用直升机,还是让怪物给打飞机了。

也正因为这台dv机,记录了怪物袭击这座城市的前前后后,所以才有了珍贵的《科洛弗档案》。

至此,“科洛弗”这IP,凭借一部小成本伪纪录科幻片,得以立足。当然,这部《科洛弗档案》即使你看了十遍一百遍,你还是不能解密影片中的谜团。

比如巨型怪物打哪来,要往哪去?

这dv摄像师的拍摄水平咋就这么好?影片所处的年代到底是何年等?

这些谜题,《科洛弗档案》一律不解释,以其说吊观众胃口,不如说编剧还没想好。

这不,到了2016年的《科洛弗道10号》,影片故事变本加厉,不解释上一部《科洛弗档案》的谜团也就算了,影片还继续埋坑,地雷重重。

《科洛弗道10号》以一个全新角色开场,一名年轻女子和男友吵架,二半夜奔驰在公路上遭遇车祸,醒来就发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密封的地下室里。

地下室的蜀黍还告知她,世界已经变成世界末日了,外面的空气不适合人类居住,我这里才是最安全的,是我救了你的命,快报答我吧。

换作是你,你特么信么?!

于是女主角三番五次想要逃出这个地下室,最终她还是成功逃出了变态蜀黍的地下室,逃出去之后,影片剧情才和《科洛弗档案》沾了一点边。

我们也终于看到了外星生物,虽然和《科洛弗档案》的怪物很不一样,但起码还是能感觉同属一个宇宙了。

女主逃出地下室后,面对外星怪物,机智girl瞬间升级为智勇girl,凭个人实力(主角光环)打败了怪物。

如果单说《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在气氛营造和创新程度上,是ok的,但放在“科洛弗”宇宙上,是黑人问号脸的。

比如地下室的怪蜀黍,他提到他是前海军服役过的,还在海底探勘队待过,回来就提前修建了这个地下室,但影片也不打算解释他发现了什么?

另外片尾的怪物,和上一部的怪物造型十分不一样,这两种怪物之间的联系又是什么?

这些谜团,《科洛弗道10号》依然藏着掖着,让人看完直跺脚。

终于,我们聊到了最近上映的《科洛弗悖论》,“科洛弗”IP的第三部电影(希望大家还没关掉文章,重点都在后面)。

这一次《科洛弗悖论》带观众上了外太空,影片也终于解释了前两部的一些谜团...吧。

在影片的背景设定中,人口已经达到了80亿,能源危机应声而来,人类存亡危在旦夕。

此时在外太空有一个特牛*的粒子对撞机——谢帕特,只要对撞成功,能源问题就能解决,so easy,哪里不行撞哪里。

当然,两年的对撞都以失败告终,该科研团队集结了当时各国精英代表,其中包括咱们中国的——章娘娘。

而且章娘娘全程用普通话对白,俨然普通话在当时已经成为第二国际语言,看到这里时心里自豪感油然而生,不转不是中国人!

遗憾的是大聪只能听懂章娘娘的普通话,别国说的普通话,除了“xx”一句都听不懂。

但他们跃过了沟通障碍,通过团队的努力,终于在一次实验中对撞成功,但乐呵不过三秒,对撞机就显示过载,机舱被震得天翻地覆,机组人员也人仰马翻。

恢复平静之后,让他们懵圈的是地球母亲不见了,不见了,见了,了...

他们此时首要目的不是实验无限能源了,而是回到地球母亲身边。但他们发现供应对撞能量的陀螺也不翼而飞。

之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出现在机器电路板内。

而且这个女人,除了章娘娘谁都认识。

俄罗斯代表眼睛长斜了,开始自言自语,还3d打印了一把枪,要杀死德国代表。

但他最后自己从嘴里爆蛆而死,还好蛆不是破胸而出,不然《异形》要说你们抄袭了呢。

之后怪事还在继续,爱尔兰代表修理船舱的时候,手毫无违和感的融入了钢板中,解救出来的时候一只手臂没了,而且他自己没有任何疼痛,仿佛他天生只有一只手臂一样。

爱尔兰代表的另一个手臂,拥有自主意识,告诉他们陀螺的下落,让他们重新燃起回到地球母亲身边的希望。

他们也渐渐开始明白,这是因为他们开启了谢帕特的结果,导致了时空产生悖论,让平行宇宙彼此交错,从而导致了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

那么问题来了,《科洛弗悖论》如何关联起前两部呢?

《科洛弗悖论》开始不久,其实有一处新闻采访也提到,一名学者担忧粒子对撞机会让多维时空错乱,从而导致一些怪物入侵地球。

一句不起眼的采访画面,似乎解释了正是因为他们的粒子对撞实验,打开了一个时空门,让怪物入侵了地球。

而地球里借着女主老公的视角看到的爆炸,应该就是《科洛弗档案》的首次大爆炸。

在《科洛弗档案》的结尾,dv无意间拍到的不明物体坠落,似乎就是《科洛弗悖论》里飞船坠落的残骸。

所以同理得证,《科洛弗档案》的世界,是神秘女人米娜的地球,不是章娘娘的地球。

很多人说那个被拍到的坠落物体,应该是《科洛弗悖论》的救生舱,但如果是这样,影片结尾那只突破天际的怪物的河东狮吼,应该地球人都听到看到了吧,为何《科洛弗档案》的人还有闲情在摩天轮拍dv呢。

或许这就是《科洛弗悖论》悖论的原因吧,不过以其说剧情和前两部有很多逻辑上的悖论,不如说“科洛弗”宇宙懒得解释了。

这不得不提到“科洛弗”三部曲的同一制片人:J.J.艾布拉姆斯,他除了在电影中喜欢用他的JJ光,最重要的他是挖坑老字号,而且这些坑从来都是只挖不填,好气哦!

让人看了脑子不断响起《小龙人》的主题曲:“我有许多小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不小心暴露了年龄)。

所以大聪也只能自己开脑洞,来粗糙的理一理“科洛弗”宇宙,这是个人观点,如果有说错,请记住用“悖论”来合理解释大聪的推理。

首先是地球人口剧增,能源匮乏,因此开发了谢帕特,之后对撞实验导致了时空膜撕裂,平行宇宙彼此交集,导致错乱。

但为何两个平行宇宙的人和事会有不一样?这就要介入科学的“混沌理论”和“蝴蝶效应”来解释了。

简单来说,就是虽然两个平行宇宙时空发生的走向大体一致,但是稍微一个动作,就能导致故事的发展完全改变。

比如影片中一个世界的工程师是章娘娘,另一个则是米娜。

于是,章娘娘的世界对撞后,把两个平行世界也对撞了,顺便把怪物世界的时空门也打开了,而且怪物闯进的是2个平行世界的地球。

而飞船本身则是被这次对撞导致错乱最严重的载体,于是他们的集体照本来是有章娘娘,被换成了米娜。

操作记录数据中,也被替换成另一个世界的德国间谍的数据,害得另一个世界里乖巧的德国代表好冤枉。

按照这个角度去理解,俄国代表斜眼珠子,和自己对话,有可能是2个俄国代表的意识进入了同一个身体,从而导致误解了德国代表是间谍。

爱尔兰代表的另一只手,显然也是另一个平时世界的爱尔兰人操作的,而且在对撞时候进入过更高纬度的时空,知道了陀螺在哪。

另外为何俄罗斯代表的体内为何有蛆,为何有陀螺,应该是对撞时候造成的物体移位,不小心全移到俄罗斯代表那(心疼他1秒钟...)。

而第二部《科洛弗道10号》的怪蜀黍,在飞船残骸坠海的时候,正好他还在海上作业,所以他先知道了太空粒子对撞失败,也同时发现了残骸有很多很蹊跷的事情。

这时候的他肯定能预料到之后会有一场大规模的世界大战,不管躲避战争也好躲避怪物也罢,他马上回家建起了地下室,于是就有了《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

同理得证,《科洛弗档案》和《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背景,都是米娜所在的地球,而《科洛弗悖论》则发生在这两部之前的另一个平行世界,这些船员也是另一个平行宇宙的人物。

当然了,就算你把三部反复看,依然还是有很多不符合逻辑的bug,这也是《科洛弗悖论》被吐槽的原因,不解释也就算了,还耍科幻老梗搞起了平行宇宙。

《科洛弗悖论》只用了平行宇宙的虚头,而并没有真正想要为观众理清前因后果,前两部的谜团不好好解释,到了第三部依然专注挖坑,因此大家普遍给差评不是没有原因的。

听说“科洛弗”第四部的剧本都已经出炉了,时间背景追溯到二战时期,人们发现了超自然现象。

大聪想说,那还不如和现在大热的《环太平洋》捆绑一下:因为地球出现了不明怪物,于是人类开始研发机器战士,对抗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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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六):挂着《科洛佛档案(苜蓿地)》之名,拍出来这么个玩意儿,好失望……

害我期待了这么久,明明说是科幻片,结果玄幻情节实在太多了,也根本没做任何解释,而且这帮船员完全能够接受这些设定,完全不在意发生的这些玄幻现象,完全没有去调查是什么原因……

章子怡怕是得罪了化妆师,一脸的雀斑!演技也是相当捉鸡,基本上全程尬演,就这片子都足够让任何一个上过《演员的诞生》的人都能黑她十年了;而且她说中文极其违和,大家都是不同国籍的人,大家都说英文,就章子怡一个人强行说中文,而且全程棒读、毫无感情,但居然还能和其他人无障碍交流;还有几次让其他角色秀了下中文,我都听哭了,连秦皇岛地面接收站都说得一口西洋汉语,真是蜜汁设定……估计是网飞刻意为了讨好中国观众的设置,但达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啊,更关键的是,网飞在中国都没上线啊喂!!你讨好中国观众对你们的收视流量也没有半天提高效果啊!!

看到章子怡挂掉我终于松了口气了——他们终于能好好说话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七):不惊悚,则不科学。

世界上有很多尺子,有人用利益的尺子衡量道德,也有人用善良的尺子衡量战火。在电影界,该用哪种尺子衡量《科洛弗悖论》这部科幻片呢?

注意,我说《科洛弗悖论》是一部科幻片,因为大家都认为这是一部科幻片。反过来为什么不可以说它是一部含有科幻成分的惊悚片呢?一根根电缆交错着横穿人体,眼珠自旋,口吐蠕虫,断臂有自我意识,极尽惊悚之感。

那么,是一部科幻片?或是一部惊悚片?都不是。我觉得它更是一部披着科幻外壳的家庭剧情片:女主角伊娃为了拯救人类与爱人分离,与同伴经历一系列“同伴不死难道主角死吗”的险境,凭借坚定的意志与希望化险为夷,最终完成任务回到地球。

人们不太喜欢某些老套的东西,流行音乐,小鲜肉,八卦新闻,iPhone手机,等等。这部影片讨来骂声一片也不难理解,老套的东西不见得一无是处,只是太多,太多了,只要能赚得盆满钵溢,管他剧情老不老套,小孩子看了会不会有暴力倾向,只要能赚得个盆满钵溢。导演是聪明人,不已人性为基础,怎能叫座然而,死磕“人性”这个话题只是被原始基因控制的抱残守缺。对于影视作品,我窃以为只有纪录片才能唤起人们对历史和未来(战争与和平)的理性思考。

真希望哪一天电影院里上映的全是纪录片。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八):麻烦不要再吊我们胃口了

今早起来发现科洛弗档案第三部续集《科洛弗悖论》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超级碗放出了第一个预告,还同时宣布该片将在Netflix同日首播。从《科洛弗道10号》挖下的天坑到今天为止,无数人对JJ艾布拉姆斯创造的"科洛弗宇宙"充满了好奇,从初代横扫曼哈顿的巨型怪兽,到续作毁灭人类的机械与生物混合的神秘外星种族,科洛弗宇宙的世界观越发庞大和令人好奇。然而最不爽的一点,也是JJ本人在拍摄《迷失》时就犯下的错误,那就是不停的扩展世界观,却从来没有尝试去填坑。第一作的怪物究竟哪来?是如同当时片尾那样从天而降,还是如同续作以及衍生漫画所言,早就被虎视眈眈的外星人埋在海床,为他们后来的入侵铺路?贯穿三部曲的神秘日本饮料Slusho是什么来头?其中来自海底"让人沉迷"的物质,究竟和初篇那只怪物有多大的联系?第二部里曾在海军服役的变态Howard(约翰古德曼的演技太棒)在追踪苏联卫星时究竟发现了什么,让他如此执着地修建地下掩体,而他和Slusho饮料的母公司"Tagruato"又是什么联系,使得他成为病毒营销里公司网站的"月度最佳员工"?其实,观看科洛弗系列的魅力并不是电影本身,而是挖掘种种之前两部电影埋下的伏笔去构建一个充满着怪物,外星生命和阴谋论的世界观的过程更加有趣。

然而,正如我所说,坑挖了就得去填,用后续的故事去完善自己世界观的设定,才是科洛弗宇宙现在最急切需要去做的。《科洛弗悖论》早在一年前就以《上帝粒子》的代号泄露了出来,讲述宇宙中粒子对撞机实验发生事故和平行宇宙的故事。如此宏大的设定自然让我对本片极其期待,怪物是否来自于平行宇宙?外星人是否借着对撞机事故来到了地球?满怀信心的我点开了电影,却未曾想到,本来一个如此好的补全世界观的机会,却被这样糟蹋了。或许是我只看了一遍,还未找到片中隐藏的伏笔,亦或是粒子加速器和怪兽苏醒,外星人入侵之间的关系。但全篇我没有发现曼哈顿的怪物和空间站事故有任何明显的因果关联,就仅仅是空间站出事了,然后纽约开始遭殃了,这都是什么鬼!而片中最大的卖点,也就是平行空间重叠,更是完全没有任何升华剧情,营造气氛的作用,在片中除了描写一些时空重叠对人体造成的影响外,对这个题材的利用也就戛然而止,完全没有《彗星来临那一夜》的那种时空身份错位所营造的戏剧张力和剧情深度。至于剧情,整部片子我都不需要剧透,就跟《地心引力》以及众多的太空逃生片一个道理:空间站出事,大家逃生,中途不断以牺牲为代价化解各种问题,再夹杂点儿女情长,人物冲突,最后来个人反水一波营造危机感,然后被主角化解,逃出生天。完全没有一丝新意的剧情,更是因为没有对科洛弗宇宙的世界观有明显的推进和补全,让这部电影看下来真的特别失望。

当然,痛定思痛,回顾以前的作品不难发现JJ现在拓展科洛弗系列的思(套)路:找到一个和科洛弗世界观有间接联系的剧本甚至是正在制作的电影,而且JJ找的剧本必然是那些想法很好,但没有突出特点(第二部的密室逃脱,第三部的太空逃生),在同类型片里无法出类拔萃(如果去掉两部续作里关于科洛弗宇宙的内容,你自己就知道剧情会有多平庸),JJ找到这些二流剧本,插入科洛弗宇宙的东西,然后就以续作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扔给我们来收货一流的票房和口碑,如同在讨来的剩饭里加黑鱼子酱,然后就变成一道高贵菜品一样,JJ作为一个商人我佩服他的头脑,但作为一个影迷,尤其是关注一个经过10年了的系列(第一部2008年上映)但到今天都还没有得到答案,麻烦不要再吊我们胃口了,是时候该坐下来好好的讲讲怪物,外星人的故事了,JJ现在这吃相,真的恶心。

当然,现在这个趋势已经是成型了,在我看电影的时候就得知第四部续作已经在后期制作了,讲述诺曼底登陆期间盟军遭遇的神秘现象,还有可能讲到Slusho母公司Tagruato的发家史。虽然一看就是又找到哪个二战剧本然后强行塞内容的套路,但请下次不说讲好故事,麻烦讲一个和这个世界观有关系的故事,作为一个喜欢深挖Cult电影背后有趣世界观的影迷,我是真的快熬不住了,那么好的底子,不要砸了招牌,期待后续有没有病毒营销继续补充世界观)

(对科洛弗宇宙设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Cloverpedia,或者10 Cloverfield lane的病毒营销全过程,相当精彩的互动,对剧情补充也很重要)

最后说一下全片的担当,她的演技嘛。。。反正看到便当脸的时候,我笑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九):杀吧,杀吧,杀了你就开心了!

去年出现了多部外太空封闭环境的科幻片,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的《异形:契约》、杰克·吉伦哈尔和瑞恩·雷诺兹主演的《异星觉醒》、星爵和大表姐主演的《太空旅行》; 而说到《科洛弗悖论》之前有一部恐怖片叫《科洛弗档案》,本片是它的前传。 本片的豆瓣评分已经在今天新鲜出炉:5.8分可以归论到烂片里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了章子怡我们到底要不要看这部片子呢?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喜欢科幻片又对cult情节有很大的接受度也想寻求点小刺激,最重要的一点是看过去年的那部《异星觉醒》而且不对结尾反感的话,那么这部渣片你当看无妨。

本片的故事百分之九十发生在外太空,导演贴心的只给主角艾娃开了一条家庭的副线,想看汪峰的朋友们就别想了。 于是我们跟随主角的家庭线知道了一群人要上太空,也因为片头的大段介绍知道了地球疾患能源危机。而只有这群人上到天上的空间站开启一台叫施伯德的粒子对撞机,它产生的光束能够为地球提供免费且大量的能源。 这个任务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好完成的,上到太空里的宇航员来自各个国家有美国有俄罗斯有中国有德国等等,罕见的没有日本人。他们上到太空的六百多天里多次开启了施博德但是没有一次成功的,眼见空间站的能源还能支持他们最后五次开启。而此时地球上也麻烦不断,石油消耗的差多了,各国都有小规模的战争,俄罗斯还要地面入侵美国。而专家更是对施博德运转之后或将引发的科洛弗悖论有着大胆的推测,这就像是大刘小说里描述的差不多,高能粒子对撞实验会引发空间维度的塌缩和重叠,甚至有可出现其他纬度的恶魔在地球上。 就是在这样吉利的预言下在空间站的这帮人的倒数第五次开启施博德的实验成功了!可惜下一秒就因为机器的过载停止了运转。这一停不要紧,正触发了科洛弗悖论。 第一个反常事件是宇航员们发现他们的地球不见了。 接着在飞船墙壁的夹层里面他们发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詹森,她是来自另一个纬度的宇航员。她和谭(章子怡饰演)一样是施博德的运行算法工程师。 接着又一个宇航员手臂被墙壁吞噬,而后手臂出现在另一个舱室的地板上。 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地球上,地球被开路不明的巨大生物袭击变得满目疮痍。 而关键在于这一行人找不到地球的所在。废了好大的劲这些人才搞明白他们实际上处于另一个纬度的地球的侧面。而这个纬度的地球正面临一场新的世界大战。 是的,他们要回去,这样,他们只能修好施博德让它再次启动。 过程中谭因为去修复冷却系统而被困在排水池里,排水池增压压迫船舱之后炸开,水一接触太空之后将谭整个冻在了里面。 章子怡杀青了。 而实际上有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摆在他们面前,那就是两个空间维度是在共用一台施博德,因为詹森所在纬度的空间站整体坠毁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回去詹森的同伙就回不来了,于是詹森果断反水了她想杀了剩下的三个宇航员。 结果当然是主角把她干掉了。 然后仅剩两人,他俩启动了施博德,回到了原先的纬度,地球果然还在那里,太开心了。 但是因为燃料耗尽飞行员们不能在空间站呆了,于是地面上的人就让他们回来了,这时候主角的丈夫手里拿着电话大声喊着:不要让他们回来!不要让他们回来,地球显然已经不只是能源问题了。 最后我们也不知道逃生仓落地了没有。 不得不说这结局和《异星觉醒》如出一辙。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十):挺好的片子,可以一看

第一二部没看,完全不影响对这部的理解。 不剧透,推荐看。

第一,剧情上来看,无硬伤,除了女主有点煽情,其他ok,亮点偶尔。

第二,逻辑没有问题,整部片子一气呵成,理解不难。

第三,对于章子怡的角色,我意外的喜欢。当然,也是因为章子怡,对这部片子才尤为上心。而她也确实让我惊喜,从不失望。还是那句话,这是个难得的有智商,冷静,果断的一个好角色。除却发挥空间的局限,角色戏份的安排,存在感很强,并且是个重要的承上启下的角色。而且普通话什么的,很萌的。一个人讲中文,其他也跟着说中文,以前都未曾出现过,难道不挺有意思的么?

第四,不要先入为主。一开始我以为是科幻片,后来以为惊悚片,紧接着以为悬疑片,最后tm竟然是怪兽片╮(╯_╰)╭

第五,白人女二?大约是吧,外国的名字对我来说太难了!她确实是这部片子的一个亮点。我挺喜欢的!

第六嘛,要看的童鞋们注意下袖上的旗帜。亮点自寻吧。七个国家23333333

最后的最后,小可爱们可以大胆地看。不是烂片,是部挺有意思,合情合理的片子!(′?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