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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两面人的说说

时间:2024-11-15 23:51:12

《红与黑》读后感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2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读后感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4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红与黑》读后感5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6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7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8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9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11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 ,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 ,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 ,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 ,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 ,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 ,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 ,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 ,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所以这是突然想起了 ,手边也正好有这本书 ,便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 ,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 ,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读完之后感觉很顺畅,乜有难理解的地方 ,情节铺设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刽子手的英文是1、executioner2、slaughterer。平庸的英文是1、mediocre2、commonplace。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小说《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小说名字《红与黑》的原因 ,一说是于连是红 ,社会的上层是黑。二说 ,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三说是教会是红 ,拿破仑的军队是黑 。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我查了一下 ,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 ,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

读书的目的是想不想让自己的知识上有盲点 。读完之后 ,自我感觉唯一收获的就是剧情 。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 ,他信心大涨 ,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 ,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 ”,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 ,增加自信 ,增加财富 ,把握课堂,弄好长相 ,坚持好的状态 ,我想我会很强的 。

《红与黑》读后感12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13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14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15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16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7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红与黑》读后感19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20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2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2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

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24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25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7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28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红与黑》读后感29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30

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 ,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 ,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

第一部份是第一至六回,写《镜花缘》故事由来,铺垫出谪凡神话的框架。这样的构思在传统小说里颇为常见。最著名的当属《红楼梦》的前五回,《水浒传》的开篇也有这样的色彩。这一部分写王母做寿,各路神仙齐聚庆贺。神仙世界也不清静,尤其是女仙们聚在一起时,那言语行动中的种种算计和交锋,也比得上时下流行的后宫戏了。邀宠献媚的嫦娥,煽风点火的风姨,清高自傲的百花仙子,息事宁人的元女,宽和风趣的麻姑,洞若观火的王母,笔墨不多,塑造的形象却个性鲜明。嫦娥到底是偷吃灵药而飞仙的,仙家修养很是不足,一个争执让她记着多少年,终于她抓住天星“心月狐”下凡为武则天的机会,让其称帝之后,于寒冬下令“百花齐放”,让百花仙子违背天条,最终使得百花仙子同九十九位花仙谪降凡尘,需遍历海外,遭险逢难,方可完劫。

第二部份是第七至五十回。百花仙子托生岭南文士唐敖家,名唐小山。唐敖科名蹭蹬,心灰意冷,遂生出世之念,乃随妻兄林之洋与舵工多九公出洋贸易,三人游海外诸国,览异闻奇景。途中经历了“君子国”、“大人国”、“淑士国”、“白民国”、“黑齿国”、“不死国”、“穿胸国”、“无肠国”、“豕喙国”、“长人国”、“伯虑国”、“劳民国”、“女儿国”、“轩辕国”等地,也遇见鲛人、蚕女、当康、果然、麟凤、狻猊等奇异生物,并见识许多奇风异俗。

旅行中见闻多出自《山海经》、《博物志》等古代地理博物小说,其中也发挥了作者奇妙的想象,最大的亮点在于作者运用了夸张、对比、漫画式勾勒等手法,寄托了辛辣的讽刺与深刻的批判。

例如书中写到无肠国的人饮食直接穿肠而过,往往有富人把粪便作为仆人的食物,循环竟然至数次,这里对那些为富不仁者的讽刺简直令人叫绝。淑士国连店小二都是满口之乎者也,酸腐之气,处处皆是。白民国的先生自诩学识高深,其实竟是满口白字。两面国的人正面对人笑脸相迎,背面狰狞可怖,现实生活中两面三刀之人何尝不是如此?

在讽刺的同时,作者也在一些章节中呈现了某种乌托邦的理想。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文中写到的君子国。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惟善为宝”的"礼乐之邦",从君王丞相至贩夫士卒,莫不具谦谦君子之风;小说以此来否定专横跋扈、贪赃枉法的封建官场和尔虞我诈现实社会。另外如大人国的人脚下有云彩,好人脚下是彩云,坏人脚下是黑云,大官因脚下的云见不得人而以红绫遮住。黑齿国人虽面貌丑陋但个个追求学问,谈吐不俗。作者对其所赞扬的风气习俗,也用了夸张的笔墨,让人读来捧腹。

对女儿国的描写更具匠心。作者设计出了与现实世界完全相反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女儿国中男女的角色与传统的观念完全相反。这个构思有对《西游记》情节的借鉴,但作者的突破在于,他不仅通过这个情节表现对女子的政治才能的充分肯定,而且通过率直豪爽的林之洋被果王选入后宫,承受缠足、穿耳、责罚等种种磨难和痛苦的荒诞情节,对现实中女性的地位和遭遇给予了深刻同情。

第三部份从后五十回开始,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回国应试,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百人,一如泣红亭石碑名序。才女们相聚“红文宴”,各显其才,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人人论学说艺,尽欢而散。这部分文字以才学为小说,情节和人物形象塑造缺乏艺术价值。这一百个才女都是个性模糊的,百人一面。作者塑造她们一为称许女子才华,一则为逞自己的才学,游戏笔墨以自娱。鲁迅说其“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这一评价颇为恰当。其实这种倾向在黑齿国多九公和才女的谈话中就可见此端倪。

小说最后写唐功臣后代举义兵勤王反周,攻克酒色财气四关,斩张昌宗、张易之兄弟于城下,天下复归李唐,中宗继位。攻克四关的文字写的很有想象力,将抽象的说教形象化为具体的情节和形象,读来颇有趣味。

最后,关于这本书所体现出的女性意识,我认为其中不乏矛盾之处。女儿国的情节和对一百个才女的刻画很是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对女性才华和能力的肯定与赞扬。唐小山寻父那段文字中有个有趣的情节:惧内的强盗被山寨夫人设计暴露出了想纳妾的想法,结果被夫人痛斥、暴打。夫人更是提出强盗日后若要纳妾必得先让自己纳男宠。作者借此对道德体系中的双重标准做出了尖锐的嘲讽。可是,全文处处又维护班昭《女诫》的教条;对三寸金莲多有赞美;唐小山等几位才女被强盗抓去后,想到的是自刎还是投井;最后多位才女随夫殉节。总体来说,作者的思想还是受制于他所处的时代。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

《镜花缘》是清代神魔小说,自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各方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对它都有研究,评价颇高。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称之为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国外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

《镜花缘》这部书,人们把它称之为小说,但它的小说味并不浓厚。说它不浓,首先是它没有塑造出一个像样的典型人物,即使像唐敖、唐小山这样的主角儿,也显得很苍白,而且在结构上也极为松散,故事与故事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看上去像是由无数张美丽的图片拼凑而成。所以,艺术力量单薄,文学价值不高。

当然,这些所憾只是这部巨作的美中不足,应该说,作者耗去二十年心血写成的这部作品,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还占有着它应有的地位。在小说中“论学说艺,数典谈经”,同时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的理想社会。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以此揭示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且思想机警和语言幽默风趣。但另一方面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后半部分大谈学问,较为累赘。

书中对酒。色。财。气颇多微词,而参透酒、色、财、气是成仙了道的关键,在小说中,作者还别出心裁地为武后及武氏兄弟设立了名为“自诛阵”的酉水(酒)、巴刀(色)、才贝(财)、无火(气)四关以对抗勤王诸军,大凡参不透这四关的李唐将士无一幸免,而作为勤王军首领的宋素对这酒、色、财、气平素都不甚在意,因而入此四阵而得以毫发无伤。在大军攻破四座大关而大获全胜的时候,不但前来助阵的百果大仙、红孩儿等五位大仙忽然不见,连宋素亦追随五仙而去,而这一结局无疑又一次证明了小说的禁欲主义的修道观。

该书主要内容是:武则天废唐改周时,一日,天降大雪,她因醉下诏百花盛开,不巧百花仙子出游,众花神无从请示,又不敢违旨不尊,只得开花,因此违犯天条,被劾为“逞艳于非时之候,献媚于世主之前,致令时序颠倒。”于是上帝就把百花仙子贬到人间。

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唐敖赴京赶考,中得探花。此时徐敬业起兵讨阀武则天,有奸人陷害唐敖说他与徐敬业有结拜之交,被革去功名。唐敖对仕途感到灰心丧气,便随妻弟林之洋、舵工多九公出海经商。

他们路经30多个国家,见识了各种奇人异事、奇风异俗,并结识由花仙转世的女子,后唐敖入小蓬莱山求仙不返。

他的女儿唐小山思念父亲心切,逼林之洋带她出海寻父,游历各处仙境,来到小蓬莱,从樵夫那得到父亲的信,让她改名“闺臣”,去赴才女考试,考中后父女再相聚。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回国应试,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百人,一如泣红亭石碑名序。才女们相聚“红文宴”,各显其才,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人人论学说艺,尽欢而散。

唐入小蓬莱山寻父不返。此时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后代又起兵反周,攻破长安城外武家军的酒、色、财、气四关,拥立中宗复位,武则天仍被尊为“大圣皇帝”,她又下诏,明年仍开女科,并命前科百名才女重赴“红文宴”。唐小山又去参加“红文宴”。

全书一百回,唐敖随妻弟林之洋出海游历是《镜花缘》一书的精彩部分,作品对两面国,无肠国、翼民国等虚幻国度的描绘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达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和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作者通过对五光十色的海外世界的描写,特别是对“君子国”、“大人国”的描写,表现了封建社会末世中先进的人们试图向海外寻求出路的思想。在关于“君子国”的描写里,李汝珍展示了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在这里,人们诚实无欺,好让不争,把“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买卖原则来了一个完全颠倒,这里不仅有和谐的社会制度,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且有勤谨俭朴的官吏和开明礼贤的国君。在关于“大人国”的描写里,李汝珍虚构了“胸襟光明正大”的人“脚下登彩云”而“满腔奸私暗昧”的人“足下自生黑云”的奇特情节,并且宜称:“所以富贵之人,往往竟登黑云;贫贱之人,反登彩云。”这就是说,人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份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他的如质的好坏。这种以人的品质而不是从财富地位来衡量人的观点,是与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相抵牾的,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念。这些情节,都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彩。有一定的进步思想。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3

《镜花缘》是继《红楼梦》之后比较优秀的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镜花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武则天称帝,打败了唐室旧臣徐敬业、骆宾王的反叛。有一天醉后观花,令白花严冬齐放。众花神不敢违背圣旨,就齐聚皇家花园喷蕊吐艳。哪知违背了天规,被玉帝贬下凡尘成了一百个才女。众花领袖白花仙子被贬到岭南,托生为唐敖的女儿小山。唐敖殿试落第,心情沉闷,就随妹夫林之洋泛海出游,经舵工多九公导游,观览了海外异国风情,看到许多奇人异事。后来进入小蓬莱,求仙弃世,一去不返。小山思亲心切,让舅父林之洋带她出海,寻父回家,历经磨难后终于找到小蓬莱,却意外地在泣红亭中录下一卷“天书”,上面有一百名女子的事迹。并遵照父亲的意思改名为唐闺臣。第二部分写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了一百人,名次和泣红亭天书上载得分毫不差。这些才女及第后,拜见宗师,连日饮宴,赋诗游戏,表演了书、画、棋、医、卜、星相、音韵、算术等,以及灯谜、酒令、斗草、投壶等,尽欢而散,唐闺臣也重返仙山。这时,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儿子联合剑南节度使文芸,起兵反对武则天,一些才女也因姻亲关系加入军中,不少人殉难,终于打破了“武家军”的酒、色、财、气四座大阵,武则天失败。后来唐中宗复辟,仍尊则天为“大圣皇帝”,则天又下新诏,宣布明年重开女试,并命前科录取的才女重赴“红文宴”。

《镜花缘》一书的思想意义十分突出,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鲜明地表现了自己的一些社会观点,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居家用度都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办法。他还通过对各国风土人情的描述,无情地批判了好吃懒做、说谎、奉承、不学无术等多种社会现象,对好让不争、待人宽大的“君子之风”、大人之度则给予赞扬和肯定。然而,书中的一个更重要、更鲜明的主题,就是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使妇女扬眉吐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虽然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像男尊女卑的现象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位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中的作家都能打破世俗偏见,控诉封建制度,主张男女平等,这是否能引起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当代人深思呢?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4

假日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镜花缘》。这本书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因为它歌颂了好的才华,反映了女子在生活中的地位上的平等要求。

《镜花缘》这本书前部分主要写了唐敖、多九公、林之洋乘船在海外多国游历的故事,后部分则讲了武则天科举选才女,由各花仙子托生的一百位才女参加考试高中,并在朝中有所作为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破酒色财气,还大唐江山的这一部分,被作者李汝珍写得非常有趣。讲了武则天的几个侄子武三思、武四思、武五思、武六思分别镇守都城的东南西北四个重要的关:酒色财气。然后派了许多大将去攻破这四个关,这个过程非常有趣,听我来给你一一道来:比如说攻气关的时候,折了许多大将,最后也是得到仙人的提示,才成功攻破,那这个方法到底是什么呢?非常好笑,就焚香、沐浴、然后再在一张纸上写一个字忍,最后还要供奉一个人的神像,这个人是谁呢?就是初唐时期的著名大巨,中国忍界的.代表娄师德。经过这一系列复杂的操作,才得以攻破气关。最后三个关的攻破方法跟这个关也基本一致。

读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我心潮澎湃,一方面是对作者李汝珍的敬佩,另一方面便是对女性的同情。因为在科举考试后,各花仙子基本上都结婚了,而且嫁的郎君都是来攻破四关的文武百官。在攻四关的时候,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所以伤亡无数,这些才女也不知不觉的都成了寡妇。最后也都为自己的丈夫殉情了。所以我对女性有深深的同情。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常常有重男轻女的不平等的观念,详细地来说就是重视男性的权利,而把女性定性为男性的附属,并限制她们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甚至人身自由。在古代就有很多例子,比如皇帝传位只传给儿子,女子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大臣全部是男子,身份尊贵的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女生要裹脚 其中就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男子三妻四妾,所以我认为男子对女子提出忠贞要求,而男子自己不做到忠贞,是不对的。

另一方面,我敬佩李汝珍是因为他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因为《镜花缘》其实就是反映了古代重男轻女的思想,你说这是一位女子写的,倒也没错,这可能是女孩的控诉,但李汝珍是一位男子,所以他自己的那个时代其实是非常先进的。

最后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概:作者李汝珍的写作手法也可以与《西洲记》、《封神榜》媲美。他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一些人,又用漫画的手法用一些例子嘲讽和批判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们。

最后总结,《镜花缘》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比如好吃懒做,是得不到好下场的,人都有两面脸,阿谀奉承是不行的希望同学们能买来这本书好好看看,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我爱《镜花缘》!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5

之所以特别列出封面和内文的画师,是因为我从前也看过其他版本的《镜花缘》,并没有见过配彩图的,但这一版首页的绘画长卷却深得我心,是很漂亮的和风。为这彩绘,入手也觉得很值得的。

我初次知道镜花缘,是在小时候去哥哥家玩,哥哥有本《镜花缘》小人书,画的是唐敖、林之洋、多九公到海外游历,在两面国揭开两面人后面的头巾,看见了他们背后的狰狞面孔。看到唐敖往高处蹿了数丈,当时不知道前面有他吃了蹑空草的情节,还以为他是武林高手。当时看小人书时就觉得非常好看,可惜哥哥只有一本,故事就没有看全,一直引以为憾。后来上了大学,在图书馆看见了《镜花缘》小说,就马上借回宿舍,一口气读完了。时间一长,对前面唐敖出海游历印象深刻,后面的情节便记不清了。此次再与《镜花缘》相逢,入手一册,也算是我与此书的夙缘。

本书共一百回,前四十回和后六十回,内容虽有联系,却有很大的不同。

前四十回,才子唐敖官场失意,随出海做生意的妹夫林之洋游历海外,后六十回,唐敖之女唐小山(百花仙子转世,后改名唐闺臣)出海寻亲,与其他花仙转世的才女们相遇,并共同参加武则天举办的女子考试之事。前四十回,由于角色人数较少,游历主线清晰,读起来还比较容易,后六十回,百花出场,人物繁杂,众才女相聚言欢饮酒行令,琴棋书画各展才华,难免令读者眼花缭乱。岂止是才女相聚,分明是作者炫学。作者欲刻画才女,倘若自己腹中欠缺才华,这文章是万万写不出来的。作者不吝笔墨,极力描写各才女之才华,如身在百花丛中观百花齐放。

我曾在其他版本《镜花缘》卷首见到胡适的文章,胡适很推崇这本书,尤其赞赏女儿国一段描写,因其表达了作者的女权主义思想。镜花缘提倡女权,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实属难能可贵。前四十回借海外游历讽喻世情,笔法谐谑,入木三分,此为文学评论界共识,在此就不多说了。此次我特地细读了后六十回纷繁杂乱的百花相会之章,其实在后六十回作者也借书中人物之口,发表了一些颇有见地的议论和讽喻。如红红、亭亭在黑齿国女子考试中被一些关系户挤下来而名落孙山,唐闺臣劝其到唐朝参加女子考试,红红、亭亭也担心唐朝的考试是否也存在着不公平、找关系的现象。还有一处情节讲医治小儿惊风,李汝珍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惊风起源不同,要因人而异,不能盲目使用同一种药物医治,这样只是治标不治本。可以说,镜花缘是一本作者借故事阐述自己观点的书。有些中国古典文学,作者意图往往较为隐晦,但李汝珍借此书阐述观点的目的非常明显,有关论战、观点的篇幅几乎多于情节。但有观点并不等于说教,作者借鲜活的情节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得畅快淋漓,读之令人解颐,并无枯燥之感。

此书大力提倡女权,在当时不啻惊世骇俗,但作者难免受到时代的局限性,对女权的提倡还是不够彻底。本书的九十几回讲一群将领征讨女帝武则天,连破武氏把守的四关,后来扶中宗上位,武则天退位为太后。百花中有一些女子为破阵玉殒香消,还有一些因为夫君战死而殉身相从。因其有女子殉夫情节,所以我觉得作者女权思想还是不够彻底解放。不过时代不同,以现代观点作标准要求生活在清代的作者,未免太过苛求,作者见解独到、议论精辟,已经走在时代前列,不少现代作者亦难望项背。

另外,作者写女子参加考试,赞扬女子的才华,而对女帝武则天持反对态度,如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小说最后中宗继位,武则天退位,又似乎为观点自相矛盾之处。然而我以为,这是小说时代背景的局限,并非作者反对女子称帝、从政,不然,作者又何以令牡丹转世的阴若花回归女儿国做皇帝,并且有三位女子随之做了女儿国的大臣?破武氏四关的一段战场描写,风格与封神演义类似,失陷在阵中的将领,亦是失陷在酒色财气之内,仍然讽刺的是人心的贪婪与欲望。作者身在清朝,女主名字改为“唐闺臣,意为仍是唐朝闺中之臣,我想作者也许是在隐喻反对清朝统治吧,毕竟清朝文字狱厉害,不能写得太明显。

此书作为文学作品,其效果可以用本书最后一页的一段话来作结:作者之友有忧思之疾,读此书时而解颐,时而喷饭,不久即愈。敢情这书能治抑郁症啊?心情不太好的朋友们都可以看看。然后作者还有伏笔,暗示这本书没完,还有下文,说只写了一半,朋友就催他将这一百回先印出来,说他写稿太慢,等全都写完,指不定要到什么时候,写多少先印多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没听说哪本书是镜花缘的续集了。而且镜花缘里一百位女子,也只是交待了一小部分的结局,一大半却还没有交代。不过未写出来的那部分似乎也不是那些女子的结局,而是武则天作太后时第二次开女科考试的事情了。要说没烂尾,有些女子的结局没交代,作者本人都说还没写完;要说烂尾吧,也不对,因为女主百花仙子已经了却尘缘,与剑侠颜紫绡弃世修行去了。所以,我猜是这部作品实际上已经完成,只是爱开玩笑的作者在结尾吹了个牛。

我疑惑了很久这本书为什么叫《镜花缘》,取的自然是水月镜花之意,但是我读了很久并没有觉得书里讲水月镜花。后来一想,大概是唐敖和唐闺臣父女都弃世修仙去了,所以尘世间种种富贵、种种磨难,如同镜花一般,虚无缥缈。如有续文,说不定会叫《水月缘》呢。

另外,发现作者对名字里带紫的女子很偏爱呢,颜紫绡、燕紫琼、宋紫菱都是女中剑侠,英姿飒爽,来无影去无踪。

李汝珍花费三十年心血,方写了五十二万字,装印成书,已算是极厚实的一本著作。当今网文,作者为了保持人气,动辄日更万字,速度虽快,其质量就很难说了。天下文章,能流传于世,莫不是消耗作者的大量才华与心血,方可写成。文学作品浩如烟海,“消磨了三十多年层层心血,算不得大千世界小小文章。”

此句令人一叹。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6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镜花缘》。

《镜花缘》是清朝的李汝珍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它甚至可以与《西游记》媲美。《镜花缘》以一段天庭上的故事开头:冬日的一天,百花仙子与麻姑下棋,由于风雪太大,未及时赶回洞中,洞里的花仙们听从了人间帝王武则天的旨意,在冰雪中将百花齐放。她们殊不知,几百年前,百花仙子曾承诺,若听取了下界帝王的旨意,自甘堕落红尘。就这样,百花仙子被贬下了凡,投胎在中原唐秀才家做了女儿,取名唐小山。这位唐秀才,名叫唐敖,因厌倦了功名富贵,便同林之洋、多九公一起在外游山玩水。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们游黑齿国和女儿国。

三人乘船来到黑齿国,看这里的人都异常的黑,不仅身上漆黑,牙齿也是漆黑的,只有眉毛和嘴唇是鲜红的。林之洋带着货物到街上去卖,唐敖和多九公则到街上游玩。走到一个女学塾,两人停下脚步,走进去想讨杯茶喝。一个老态龙钟的儒生和两个大约十五岁,穿着紫色和红色衣服的小姑娘,热情地接待了两人。老人介绍,穿着紫衣服的姑娘叫庐红薇,穿着红色衣服的姑娘叫黎紫萱。老人请二人指点一下两位姑娘的功课,唐敖谦虚推辞,可九公却跃跃欲试,他想:两个黑不溜秋的小丫头,才读了几年书,提出的问题,哪有回答不出的道理?可是,九公这回可是栽在了她们的手里。两位姑娘提的问题,都无法从书本上找到现成的答案,必须博学旁通,更要有独特的见解,才能回答的出。九公越发招架不住,急得老脸发红。最后还是林之洋及时赶到,才解了围。看到这里,我明白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还有一次,三人来到女儿国。这里的女儿国可不是《西游记》里的女儿国,这里有男有女,但是,男人却要打扮成女人,女人要打扮成男人。走到街上,人人都把唐敖他们当成假扮男人的女人。唐敖和九公玩了一天,回到船上,发现林之洋尚未归来。便四处搜寻,可搜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

那么,林之洋到底去哪了呢?原来,林之洋到王宫里去卖东西,可是,国王看上了林之洋,把他封为了王妃,择日就要娶回宫中。在回宫之前,林之洋要缠好足。宫女们簇拥着林之洋,给他换上了华丽的裙子,又给他沐浴,擦香粉,带上金银首饰。随后,又有人来给林之洋穿耳,也就是在耳朵上穿洞,好带耳环。又有宫女来给林之洋缠足,林之洋拒不服从,被国王下令打二十板子,把脚吊在房梁上。林之洋生不如死,每天被缠足,痛不欲生,脚上的肉全部坏死,化成脓血,只剩下骨头。最后在世子的帮助下才逃脱。读了《镜花缘》,我觉得它和《聊斋》不无相同之处。它们讲的都是一些千奇百怪的故事,读后,令人回味无穷。但是,我觉得,《镜花缘》比《聊斋》还要精彩,不仅故事好看,还给予人们许多的道理。就比如林之洋被困女儿国,这里反映出作者对男女平等、女子和男人具有同样社会地位的良好愿望。但《镜花缘》也讽刺社会里的丑恶嘴脸,好比两面国,他们的后脑勺都用布遮起来,前面一张脸看起来挺和蔼可亲,但是,这张脸只对打扮得工工整整的人微笑,对于衣衫褴褛的人,却是极其冷淡。在布后,有一张无比狰狞的脸,十分恐怖。这些人十分的虚伪狡诈。我想,这样的人,别人恐怕也是这么对他的。结胸国的人胸前高出一块,只因好吃懒做。总而言之,不做好事,即没有好报。如此精彩的《镜花缘》,请你一定也要去看看。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7

在寒冷的冬天,沏一壶暖茶,靠在窗边,读上几页书,抬眼就能望见湛蓝的天空,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清澈透亮,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今日我依旧翻开《镜花缘》,悄悄地走进故事。《镜花缘》是由清代李汝珍所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本书精华部分在前半部,讲述唐代秀才唐敖因徐敬业造反而受牵连被贬落第,愤然与友人游历海外各国,见证各地奇闻异事。作者借幻想社会中的美好事物表达自己对现实的期望。其中黑齿国的故事让我深有所思。黑齿国人人如其名,个个身黑如墨,包括牙齿,但同样个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引得唐敖等人惊叹不已。他们的风俗是无论贫富,都以才学高为贵,不读书为贱。在他们眼中,书要比什么宝物都更加宝贵。读到此处,书中黑齿国人似乎不再那般丑陋,而是让我若有所思。

回想起爸爸常对我说的话:“我少时的阅读量可是你的十倍以上,我现在依然后悔当时没多读些书!”正是应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这句古话。

读书的乐趣就好比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独自幻想着各种美好的事物,当得到新知识时又像已将美好事物收入囊中,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当阳光洒在书页上,洒在字里行间,仿佛它也好奇你学到什么,你便会迫不及待地想与它分享、畅谈。

只要体会到这些,黑齿国人对于书的贪婪便都可理解。牛角挂书、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也不足为奇。不为别的,只为在书中得到知识时的乐趣!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文明的延续,不论是对黑齿国人还是任何人,书都是比金银更加珍贵的宝物。有句老话: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8

长篇小说《镜花缘》是写唐朝武则天当政之后,一日酒醉下旨诏令百花齐放,但因掌管百花的百花仙子不在洞中,而众仙子有恐帝皇之威,不敢抗旨,所以各自下界,之后因被玉帝知道,上天所遣,降于人间,变成女子,因百花瞎子掌管百花不严,犯下过错也落入了凡尘,穿越在山海各处寻找那被遣而变凡人的仙子。最后在经历各种艰险返回天人。而武则天也因为一些事情,也不愿再下旨百花齐放。

这部书歌颂了女子的才华,反映出她们要求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地位上平等的对待。表现了作者尊重妇女地位的民主思想。书中所写的女子,都是有胆识,有才华,有抱负,有才华文采的如:颇有文才的黑齿国学者黎江薇、卢紫萱、敢于和野兽搏斗的魏紫樱、骆江蕖,侠客颜紫消,数学家米兰芬,女王阴若花,辅巨枝兰音,和为寻父亲远出海外的唐山等作者对她们歌颂的意义,在于对女子长期被压迫的历史批判,对女子无才遍是德的封建乱理的否定。

这本书对于妇女描写的非常有胆识才华。我想像她们那样的人活在这个社会,一定会是众人的焦点。如果那个时候没有武则天开放女科的她们一样会被埋没,理想抱负得不到施展,真是所谓的社会逼人,幸而我是生在这样一个社会,而不是那时,否则的话,我想今后的生活也应该是默默无闻。我不想在这个社会中埋没,所以我要争取上进,让人们知道我的存在。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9

《镜花缘》的作者是清代的李汝珍,鲁迅先生评价他“于社会制度,亦有不平,每设事端,以寓理想”,作者在这本书中把“提倡男女平等,讽刺科举制度,揭露社会丑态”等社会理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提到封建社会,人们大都会提起一个关键词——“重男轻女”。“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描述的不平等思想禁锢着古代的人们,怪不得古代学堂里没有女子的身影。但在《镜花缘》这本书中,歧视女子的说法早已被人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书中有一个神奇的国家叫做“女儿国”。但《镜花缘》中的女儿国与《西游记》中的女儿国有着很大的差别。《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内无一男子,而《镜花缘》中的女儿国内本有男子,只是女性当道,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文中,林之洋因卖货给国舅府误被选为王妃。这王妃可不好当,首先得缠足,所谓“缠足”,就是裹小脚,当时的人以“三寸金莲”为美;可怜的林之洋裹得十脚趾都烂了,化为脓水。这虽是夸张,但他所受的痛苦难道古代妇女没有受到过吗?但又有谁可怜过她们呢?作者通过描写林之洋的痛苦,让读者从古时候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残酷和丑恶,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男女不平等现象的讽刺与悲愤。

除了女儿国,文中还提到了许多神奇的国度,其中,有一个国家让我印象很深。那里居住着许多“笑面虎”,个个虚伪狡诈,有两副面孔。这个国家叫做“双面国”,唐敖一行人来到了双面国,当国的人面对儒巾绸衫的唐敖和颜悦色、满面恭谦,却对旧帽破衣的林之洋无情无绪、十分冷淡。唐、林二人很疑惑,便交换了衣服,再次上前询问;结果当国的人对身穿绸衫的林之洋变得亲切,对唐敖则冷眼相看。看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的“悲愤”;现在的生活中,也有不少像这样的人,他们面对人的态度仅仅取决于他人的富贵程度,这样的虚荣难道不是很可悲吗?前段时间,有个国外的网友做了一个实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上街求助,许多人都给予了她帮助;但当这个小女孩变得灰头土脸时,人们却视而不见。这样的虚伪,和“双面国”中的人有什么区别呢?作者通过描写当国人们的态度转变之大,深刻地讽刺了当时人们的虚伪和虚荣。现在的生话中,我们也应当放下虚荣心,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真诚、更友善!

通过阅读《镜花缘》,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生活中,我们应学习黑齿国人民的好学上进,学习君子国的谦让;同时也要杜绝像淑士国的酸腐吝啬,像无肠国的贪婪刻薄。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和平、越来越向上!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0

《镜花缘》是清代小说家李汝珍的代表作品。鲁迅先生曾这样高度评价这部小说:“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书中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除此之外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一说到古代女子,可能我们都会想到“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然而在作者这本书中百位仙子个个聪慧机敏,明艳动人,才气可比过男子。女子形象稍有差异,但都是至孝且有才气。武则天旁边的官员上官婉儿对花中“师、友、婢”的一番话更是让人敬佩不已。作者理想中以女性为中心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女子的智慧、才能甚至更胜男子,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在这里作者歌颂了女子的才华,也反映出作者对女子和男子拥有同样社会地位的美好愿望。书中林之洋因被女儿国国王纳入王妃,在宫中被迫缠脚,学习礼仪。让男子体验旧时女子痛苦,真可谓作者巧思啊,这也是作者对一些腐朽落后的观念的批判。

合上书本,我回味良久,那些书中的女子确实很有才华,当今这个时代也是一样,学识丰富、见解独到的女子比比皆是,作者在《镜花缘》里描绘的男女平等的理想社会,而今已经成为现实。如今的女子不再像旧社会的女子那样无法读书,只能做女红,而是像男子一样可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诗词大会上武亦姝的不凡表现给许多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诗词底蕴十分深厚,“飞花令”对她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可以一连串说出许多诗句,令观众评委们都赞叹不已,最终她不负众望,一举夺得诗词大会第二季的冠军。女子地位也不再低下,可以做总理做总统管理国家。在二十一世纪,政治领域中涌现了一大批女强人,如: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德国总理默尔克、英国首相特里莎梅等等,她们凭借自己的实力为自己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值得我们钦佩的。

《镜花缘》里那瑰丽的想象,幽默的笔调,特别是那独特的思想令我流连忘返,真是一部文学佳作。李汝珍在嬉笑怒骂中书写世间百态、社会万象,更是耐人寻味而深思悠长。那些博学多才,德行并重的有才女子更令我崇敬,而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更加公平的时代,我将倍加珍惜所有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1

今年暑假,我很幸运地读了李如珍的<镜花缘>一书。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特点的国家,如女儿国、两国等。这本书以幽默的语言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本书是传播正能量,让正能量充满全世界。

在整本书中,作者花了最多的笔墨,最多的空间来写这个国家的女儿。在女儿的王国里,镜子里的花朵和他的同伴看到了这样奇怪的景象:“一个男人把他的外套和裙子穿反了,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把她的靴子和帽子穿反了,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外交官”。

为什么中国作家李汝珍要这样写呢?这不就是企业为了我们追求男女之间平等吗?自古代发展以来,女性和男性可以一直就享受着不平等的待遇。女性出门工作需要缠上脚,男性则不需要,这不就是通过作者在呼吁男女学生平等吗?

寻找千百年来,在球场上的官员,除了吴,又有多少人是妇女作为一个大官。行了,只是想一个正能量的传播的女儿,拒绝了封建官场,呼吁男女人权平等。作者希望,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文章。

书中还描写了那阴险狡诈的“两面国”。作者在文中明确写道,“看看学生他们通过这些人的两面是何形状,谁知到了他们这一个个头戴浩然巾,都把脑后遮住,只露一张中国正面,却把那面藏了,因此企业并未能够看见一个两面。”作者的这段话可以十分具有幽默,他在那幽默的语言中,很好地讽刺了那些我们说说没有一套,做做一套,做的事都不敢给别人看,还要拿布把它遮起来的那种人。我想作者李汝珍一定不是很想对那些人说:“你们就是这样做两面派,你们难道人们不会因为感到非常羞愧吗?”是啊,在我看来,那些人就如狐狸一样阴险狡诈,迫害百姓。作者李汝珍借用社会这个历史故事,强有力地讽刺了那些受到迫害百姓,欺压我国百姓,搜刮民脂民膏,制定发展人民进行阶级不同的人,也是一种强烈地表达了自己不能否定传统官僚资本主义的情感。

此外,唐敖,林志阳这行人也去了国如君子,国大人。每个国家,作者都会突出这个国家的特点,通过自己适当的想象,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让正能量充满世界。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2

近日以来就是因为读书节,我有幸可以一睹《镜花缘》的风采。

话入目第一章,有句话我是有感情的,那就是仙女献花之间和草药仙子无意的谈话出现。 “我不知道精灵与此玉碑也许注定?不幸的是,我们虽然不朽,研究女性身体的部门,即使人文德都盛玉碑,其中所含的未来,建立或学者,不一个女人,我这一代不会在这句话减色?”,该文本可能是最弱光一句话,让我深深地影响了我这一代不会消减?女人真没用,或者不给他们机会的年龄。女人的美德,他说,实现这个父权时代。吴无数有才华的,如果不开女科,一个可能是缺乏人才在历史的长河中。

除此之外,嫦娥的性格,她所谓的冷漠和善良,让她无人能及,也对我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侵略性的和不合理的。是金色,金色,黑色和白色吗?还是一切都有两面性?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在逆天而行武醉誓要让在光线的冬花后,该物品可以考虑的精彩内容的开始。花应该害怕惩罚,无论天上的事,竟选择在冬季真正开放的,所以我觉得挺不屑,背地里却生怕得罪强大的,放下自己的原则,让人无法尊重。然后,仙女献花愿不愿意承认,他们不想陷入不做事广寒殿凡尘横扫下跌了三年,着实令我钦佩。这是一棒,尊重他们的表现,值得人们敬佩,学习!

坠入凡尘后也写了一个百花仙子(唐小山)的父亲唐敖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的种种社会经历,体现了人情以及冷暖,世间没有善恶……

总之,作者李汝珍写这个小说是真正优秀的,难以捉摸。神幻将写入其创作手法的数量,根据代码的精彩勾画出滑轮的绚丽斑斓的彩色图片。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3

《镜花缘》,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唯一的一部融幻想、历史小说、讽刺小说,游记小说于一体的长篇神魔小说,作者是清代作家李汝珍。小说中勾勒出了一个个奇异的画面,让人眼界大开。大人国的人脚下云色随心而变,黑齿国的人浑身漆黑、学识渊博,白民国的人穿戴儒雅、毫无学问……这些也使我们心有所触,掩倦深思。

开头部分,百花仙子等仙女去参加王母娘娘的生日宴会,掌管人间文章兴衰的魁星夫人以花容月貌的女性姿态出现,嫦娥、风姨,织女等出场人物都是女性。文中尤其写到了武则天这样非常有影响力的女性,所以我觉得这本小说中,女性的形象是不可缺少的。

接着写了一百位花仙被贬入凡间,而寻找流落海外的十二名花,成了唐敖到海外游历的任务。这十二名花,一个个本领高强,品行高尚,令人钦佩。比如,黑齿国里的红红与亭亭两位女子,竟在学问方面,把很有学识的多九公问得张口结舌,羞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不得不佩服这两位女子知识渊博,能言善辩。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作者身处封建社会,却有这样赞扬女性的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

小说的结尾部分写到,有一百位女子参加科举考试并名登黄榜,更体现了作者希望女性也拥有和男子同等社会地位的思想。

本领要靠自己来练就,机会要靠自己来把握,自尊、自立、自强,是做人的根本,这是这部小说给人们的启示。这部小说中的女子渊博的知识,非同寻常的本领,都是自己练出来的,是在逆境中发奋图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才拥有了过人的本领。

所以说,这部小说作者“借海外奇景异事,褒贬身边百态人生”。用语诙谐幽默,是《镜花缘》最突出的语言艺术特色,也表达了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以及对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4

在明代李汝珍写成的小说《镜花缘》里,不仅有天马行空的想象,镜花水月般的情节,还有蕴含了对社会的讽刺。

三月初三那天,各路神仙都去昆仑为王母祝寿,百兽、百鸟跳、唱了一阵,嫦娥对百花仙子说:“今天是王母圣诞,你应令百花齐放,既可增加气氛,又可以助长酒兴。”众仙听了,连声称“妙”。百花仙子却以“花开有序”为由拒绝了。于是,百花与嫦娥在众人面前打下一赌:“如果下届有一位帝王能够使百花齐放,那百花仙子就被贬下凡间。”正巧心月狐要托生为帝王,嫦娥就对心月狐说:“你若能使百花齐放,那天下万紫千红岂不更加好看?”心月狐想了想,答应了。心月狐托生在武家,取名武则天,后来当上了不可一世的女帝王。

一日,天空忽降鹅毛大雪,武则天赏雪饮酒,乘酒醉之际,下召令百花齐放。偏偏这时百花仙子在与麻姑下棋,众花无从请示,又不敢抗旨不尊,只好乖乖开花。玉帝知道后,龙颜大怒,把百花仙子与其他九十九位仙子一同贬下凡间。百花仙子托生在唐敖家,取名唐小山。因遭奸臣陷害,唐敖被革去功名,与他妻子的弟弟林之洋与舵工多九工一同出海经商,临行时神仙托梦,要他去海外寻找失落的十二位花仙,从此,他们开始了在海外的冒险与寻觅。

作者沿用了《山海经》中国度的名称:“大人国”国民脚下的彩云、“君子国”国民的君子风度、“两面国”国民天生的两面脸、“翼民国”国民长五尺的头、“犬封国”国民的狗头、“深目国”国民长在手心之中的眼睛、“劳民国”国民终日摇摆、劳碌不停的生活、“豕喙国”国民只会说谎话的嘴、“无肠国”国民吃饭的传说、“女儿国”国民女子当政、男子为妇的传统……无一例外的反射出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如:自私、虚骄、奢靡、吝啬、作伪、狡诈。同时也显示出作者对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的渴望。

《镜花缘》这部优秀的书籍犹如一面心灵的明镜,不但可以照人,也可以照己。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5

这几天,我接触到了一本名叫《镜花缘》的课外书,书中情趣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镜花缘是清朝作家李汝珍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李汝珍,直隶大兴人(今属北京市),号松石道人。

书中所写的前四十回是唐敖、林之洋、多九公等一行人游历海外诸国的故事。而后来的四十六会写的是才女们参加女子科举考试的故事。最后四回写的是起义军如何攻破武则天,把江山还给大唐的故事。

起初,王母娘娘生日时,嫦娥和百花仙子打赌人间的百花是否会同时开放。后来嫦娥略施小计——让武则天令百花开放。世界百花因受到人间帝王的指令,掌管各种鲜花的仙子不得不开放百花。于是,百花仙子被贬下凡间。

百花仙子被贬后,投胎到唐敖一家。这唐敖本是一位年过半百的秀才,好不容易考上了探花却又因为和起军反抗的徐敬业有交情,又被贬为秀才。之后,唐敖心灰意冷,也无心再考试了。于是,他和林之洋、多九公一起游历海外,漂泊各国。

书中有几处细节最使我难忘。一是路过黑齿国时,几位女孩与多九公论书。多九公见对方只是孩子且都是女性,便开始掉以轻心。结果被女孩侮辱“问道于盲”。从这一节中,我觉得一个人不论怎么样有才华,都不能骄傲自满。否则就像多九公一样,被人“问道于盲”了。

二是林之洋路过女儿国时被耳缠足,险些被女儿国国王招为“皇后”。多亏唐敖治河有功,女儿国国王才勉强同意唐敖将林之洋带走。

在书中,我喜欢为人善良而重情义的唐敖;喜欢知错能改的多九公;喜欢重情重义但并不唯利是图的商人——林之洋。

《镜花缘》是一本非常不错的长篇小说,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去读一下。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6

本书作者李汝珍,清代小说家。中年以后谋官无望,潜心学问,自1795年起到1815年,用二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可与《封神榜》媲美的《镜花缘》。

“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武则天霸气的告示命令百花在冬季齐放。这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若要发生,百花仙子将违背誓言被贬凡间,不巧的是,在仙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百花不敢违背武后,竟在冬天群芳争艳,但是百花仙子没有辩解和抱怨,勇于承担,甘愿被贬,转世为人。此时故事正式揭开序幕。

唐敖本是探花郎,因政治斗争被降为秀才,已年过半百,遂看破红尘,开始寻仙问道,经梦神点化,海外出游救助散落在外的各位仙子。书中着重描写了唐敖与多九公一行人乘船在君子国、女儿国、淑士国、两面国等地的奇妙经历,君子国的人谦让不争,每个人都老实厚道,国家一片祥和;女儿国女尊男卑,与我们当时的社会制度正好相反,男人需要裹小脚打耳洞,被女王封妃;淑士国人人举止斯文,满口“之乎者也”,行事却斤斤计较,十分吝啬,假斯文的酸腐气暴露无遗;两面国就顾名思义了,他们都戴着浩然巾,然而将浩然巾揭开却看到一张鼠眼鹰鼻,极为凶狠的脸。他们巡游海外各国,各种奇花异草,各种奇装异服,各种奇风异俗,有值得赞赏的,也有需要讽刺的。更重要的是,唐敖不惜代价,救助了很多名字带“花”的女子,而这些女子正是随百花仙子下凡的小仙们。唐敖一番游历,所见所闻,无奇不有,自己也抱着一颗向善之心,终于功德圆满,抛却俗念,修道成仙,留在了“小蓬莱”仙山。

一路上,唐敖一心行善,解救了数位下凡的仙子,众位女子各个才华横溢,齐聚一堂,和百花仙子即唐敖之女唐闺臣一起参加女试,全部榜上有名,列名超等。谁说女子不如男,无才便是德?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7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镜花缘》。这是一部清代长篇小说,是一部与《西游记》、《封神榜》、《聊斋志异》同样带有浓厚神话色彩的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作者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他奇妙地勾画出一幅绚丽斑烂的天轮彩图。

这本书里有三位主人公,唐敖 、林之洋和多九公。他们来到了大人国,看见人们脚下都踏着彩云。一打听,原来胸襟光明正大的人脚下踩的是美丽的彩云,可奸诈狡猾的踩着的都是黑云。这就告诉我们要做善良之人,不能做为非作歹的事情。

他们还来到了黑齿国,在女学塾里,多九公卖弄学问,自夸自大被女子们好生羞辱了一番,我明白了骄傲的人是会吃亏的,我们每个人都要多读书、多思考而不是多炫耀。

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我就不一一列举了,闭上眼睛,各种奇妙的国家及其风土人情,如同一幅精美的画卷,在我面前缓缓展开……君子国的谦让,礼貌,祥和,让我读心头一暖;劳民国的长寿,让我懂得了健康的重要;黑齿国的文采让我赞叹;白民国的徒有其表让我叹息;淑士国的“酸”让我感慨;厌火国的野蛮让我惊恐;大耳朵国的过犹不及让我深思;女儿国的阴阳颠倒让我刮目相看...... 书的世界真是太神奇了......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8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镜花缘》这本书,我在寒假的一天里基本都在晚上7点到9点之间花上1至2个小时来看这本《镜花缘》,我看的这本《镜花缘》是由清代小说家李汝珍所作一部长篇神魔小说。在《镜花缘》这部作品中,李汝珍在表现特定的讽刺内容时,也使用了这种手法。他将某种需要表现的性格或现象有意放大,让作品中喜剧人物主观上的假定逻辑与现实生活中的正常逻辑相错位,从而产生与众不同的效果,深化了李汝珍想要表达的讽刺性内容,在书中对夸张手法的运用恰到好处。

该书前半部分描写了唐敖、多九公等人乘船在海外游历的故事,包括他们在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国的经历。后半部写了武则天科举选才女,由百花仙子托生的唐小山及其他各花仙子托生的一百位才女考中,并在朝中有所作为的故事。其神幻诙谐的创作手法数经据典,奇妙地勾画出一幅绚丽斑斓的天轮彩图。

“人与禽兽之别,全在顶上灵光。人之天良不眛,顶上必有灵光,虎豹看见,即远远回避。倘天良丧尽,消尽灵光,虎豹看见与禽兽无异”此话说的虽极不科学,虽然也许的确有我们今人已无法了解的某种玄妙的地方,野兽却不会因为这个而不伤害人的,有他的时代局限性,但其有道理的地方在于,人也许会因为善良而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整个人的磁场,气质,气场这种东西,今人,究竟是离真正的人更近了还是更远了。

关于人的修为因果报应,《镜花缘》以老虎食人,有其追求美好教人向善的面,也有以愚昧恫吓世人,只让人顺从,愚孝,愚善的一面,所以鲁迅,胡适等许多前辈们曾说过,我国的古书都不能读,全是人吃人的封建礼教,旧道德,比如本书,是一部打着浓郁的旧时代烙印的书籍,充斥的古时候帝王,权威对人的压力,我国自从有了奴隶,封建帝王以来也许便再无或极少真正的贵族了。真正的贵族、贵人,身上衣服虽然褴褛,举止甚是大雅。书中的神仙们也极具民间普通人的世俗气息,以及阶级地位,仙女们互相讥诮,使绊子,大约就像宫斗剧集一样,今天也有许多那样的人,这是一部分人带有的民族特性还是长期受苦受难人的恶的一面?

他们对待那种猪头怪鸟,以其是因为不孝顺遭报应为由,给自己行恶,杀死这种鸟,给自己得到利益,这是极大的不善,大约便是鲁迅说的封建旧书满纸不过人吃人罢, 大约类似此类的古典书籍的确不应该早读,应该有了一定分辨是非的能力之后,便可以有所取舍与承担了。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19

《镜花缘》作为我国一部经典的古典佳作,从小就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从最开始的小人书,到随后的动画片,还有改编的电视剧,一个个奇人异事,一段段冒险之旅,真的是眼花缭乱、精彩纷呈。这次有机会重温这部作品,着实让人欣喜。

精美的插画、厚实的文字、丰富的注释,原汁原味地呈现出原著的精彩,让人爱不释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精彩绝伦的海外冒险,一个个形色各异的国家都带给读者阅读的享受。

还记得君子国、两面国的故事么?或善良、或狡黠,或温文尔雅,或两面三刀,诙谐幽默的文字再带来欢笑的同时,也体味到人性的真谛。还有女儿国的经历,让人感受到作者对男女地位的思考和解读。

从百花下凡到百花相聚,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无不展示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让我们叹服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一支神幻曲,奏响百花盛放;一幅百花图,尽显古典文化的魅力,还等什么,一起来分享经典著作的精彩吧。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0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机的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但是另一方面该作品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后半部分大谈学问,比较累赘。但是这部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文学史上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1

对“才女”一词最好的诠释是什么?这部百科全书式的古典魔幻小说——《镜花缘》给出了答案。读罢此书,既如沐春风,又若醍醐灌顶。

从成书形式上看,《镜花缘》和我暑假读过的《西游记》一样,也是一部章回体长篇小说;从写作内容上来看,《镜花缘》类似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主人公涉足到很多奇异的地域。清代小说家李汝珍凭借着漫无边际的想象力,借“镜”“花”二字展开全文,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瑰丽多姿的神仙世界,讲述了百位花仙子翩然入凡世后发生的神奇故事。前五十回向读者讲述了男主人公唐敖跟随妹夫林之洋游历各国访“花”遇到的奇人异事,后五十回写的是一百位被贬下凡的花仙子同考女试,重新聚首的情节。作者在书中流露出他对男女平等、婚姻、世族、官场等方面的独特看法,同时文中婉转地表现出有关命运的感悟——人在尘世,不过如镜中虚影,水中之月,终将如花般凋零谢世,消失在尘烟中。

回望书中人物,才女们对琴棋书画无一精通。尤其是百花仙子转世的唐小山,她文武双全,算得上是“才女”的集大成者了。作为一介女子不惜踏上征途,远赴万里寻找游历在外的父亲,这也反映出她对亲情的渴望与执着,是中国传统美德孝道的精彩展现。最终她听从父命返回国土得中女试,又再次展露她巾帼不让须眉的自强本性。尽管唐敖确为作品的主人公,但是唐小山更值得令我钦佩,就像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明明可以靠颜值,却偏偏要靠实力。”唐小山堪称实力派兼偶像派才女主人公!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2

《镜花缘》这部小说一共有一百回,主人公们到访的国家一共有四十多个,其中涉及到博物知识更是难以细数——它为我们塑造了光怪陆离的海外世界,同时也讲述了主人公们脑洞大开的海外奇遇。

本文借由女儿国、君子国、大人国等著名故事片段与读者共同探讨小说中提出的三个话题:第一个是“女性问题”,第二个是“社会理想”,第三个关于“博学知识”。带着这三个话题来一起阅读这部妙趣横生的小说,在获得阅读乐趣的同时,理解作者在文字背后的深层次思考。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的机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千奇百样的国家,千奇百态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作者独具匠心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讽刺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镜花缘》一书的思想意义十分突出,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鲜明地表现了自己的一些社会观点。其中一个非常重要、非常鲜明的主题,就是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促使妇女扬眉吐气。虽然现在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像男尊女卑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一位生活在两百多年前封建社会作家都能打破世俗偏见,控诉封建礼制,主张男女平等,这是否能引起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当代人深思呢?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3

本书以百花仙子在天庭受罚而被贬下凡为开头,以百花仙子重返天庭为结尾。用一个屡考不中的秀才—唐敖的视角,用各国风情穿插而形成的一部著作。

翻开书,各种奇妙的国家及其风土人情,如同一幅精美的画卷,在你面前缓缓展开……君子国的谦让,礼貌,祥和,让我读之心头一暖;劳民国的长寿,让我懂得了真正的养生之道;大耳朵国的过犹不及让我深思;黑齿国的文采让我赞叹;白民国的徒有其表让我叹息;淑士国的“酸”让我感慨;厌火国的野蛮让我惊恐;女儿国的阴阳颠倒让我注目;轩辕国的大度让我欣喜……

在所有的国家中,我独爱黑齿国与君子国。黑齿国里,唐敖与林之洋、多九公以为他们个个又黑又丑,谁知,细看之下,个个生的眉清目秀。接着,在女学塾里,多九公的自负让他吃足了苦头,两个年纪轻轻的姑娘提出来的问题让多九公瞠目结舌,这些问题都需要对书本有一定的见解才能回答出来,于是,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黑齿国,民风淳朴,一本书是无价之宝,不论男女老少,都十分喜爱读书,银子掉在地上没人捡,但若是书掉在地上,恐怕人人都会去抢。看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的学习现状,人家是没书读,却想方设法的争取读书机会,而我呢?有现成的良好条件,却不懂得珍惜。与黑齿国相反的,是白民国。在白民国里,人人身着儒衫,面如白玉,学塾的书架上,琳琅满目,极尽奢华。这里的人自认为很有学问,一个个态度傲慢,但是,读起《论语》、《孟子》来,白字连篇,错误百出,真可谓是绣花枕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再来看君子国。君子国里,谦让之风遍及各地,买卖货物也要互相谦让,买的人嫌货物太便宜,卖的人嫌货物价格太高,以至于“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句话从卖的人口里说出,真可谓闻所未闻。再想起现在人们的贪婪奸诈,内心不禁开始向往起来。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4

百花仙子不仅生性耿直,口直心快,而且又长得极美,让人真真又爱又恨。一次王母寿宴,她不让百花齐放,惹怒了早已嫉妒她的嫦娥,嫦娥便让她发下誓言,从此人间帝王若下此令,也不许百花齐放。后来百花仙子遭嫦娥和心月狐陷害,被贬下凡间,历经艰难最终得道成仙。

这是一部中国的《格列佛游记》,它讲述了百花仙子下凡经历的种种困难与种种奇遇。这本书的作者李汝珍,是清朝的一个进士,他一辈子不屑于八股文,以至于一生都苦不得志。他空有一身才学,仅仅当过河南县丞,这是读书人一生的痛啊!他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在古海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和典籍,可谓呕心沥血。

马克·吐温,众人皆知,是美国著名的讽刺小说家。而李汝珍呢,让你在哈哈大笑中悟出了道理,更为重要的是,这本书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女权问题的,他颂扬了女子的才学,充分肯定了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这对于一位封建社会的男性来说,批判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可谓是很难得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很典型,名叫《阴若花》,说起女儿国,所有人也许会想到《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全部都是女人,而此女儿国非彼女儿国,这里女人主外,男人主内。什么意思呢?女人在那里是男人,自己也叫自己男人,而男人说自己女人,学女人在家里绣花、纺线、涂脂抹粉。并且一位“男”国王要纳一个“女人”为妃,真是可笑。而这里彰显了女人的魅力。

总而言之,本书写了唐敖、多九公等人乘船在海外游历的故事,而后半部分写武则天科选才女,有百花仙子及其他各花仙子转世一百位才女考中并有所作为的故事。

本书的情节神幻诙谐,引经据典,巧妙地勾画出一副绚丽斑斓的天轮彩图。

王国维说,人生三大境界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读书的三大境界也恰如其分。那么,让我们拿起书,拥抱知识的海洋吧!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5

近日以来因为读书节,我有幸一睹《镜花缘》的风采。

话说入目第一章的内容里有句话让我颇有感触,那是百花仙子与百草仙子无意交谈间出现的。“不知小仙与这玉碑可能有缘?可惜我们虽成正果,究系女身,将来即使得睹玉碑人文之盛,其中所载,设或具是儒生,无一闺秀,我辈岂不减色?”就这句话,可能是文中最不出彩的一句话,却让我影响颇深,我辈岂不减色?真的是女性无用吗,还是时代没给她们机会。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贯彻那男尊女卑时代的名言。无数才女若非武则天开放女科,一身才华可能就要被泯灭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除此之外,嫦娥这号人物的设定也让我彻底对她的好影响翻篇,那个传说中性格淡漠,却又十分善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女子。在这里却是咄咄逼人,蛮不讲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是凡事物皆有双面性?就不从而知了。

而武则天醉酒后逆天而行誓要让百花在冬日齐放,也算是文章精彩内容的开端了。百花应惧怕责罚,不分天道事理,竟真在冬日齐齐开放,让我也感到颇为不屑,只因怕得罪权贵,放下自身原则,实在让人无法尊敬。而后百花仙子甘愿坠入凡尘也不愿承认自己未干的事去广寒殿扫落花三年,着实令我十分敬佩。这是坚守,尊敬自己的表现,值得让人去敬佩,去学习!

坠入凡尘后也写了百花仙子(唐小山)的父亲唐敖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的种种经历,体现了人情冷暖,世间善恶……

总而言之,作者李汝珍写的这本小说真的极好,镜花水月。其神幻会写的创作手法数经据典,奇妙地勾画出一幅绚丽斑斓的天轮彩图。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6

镜花缘以百花仙子被贬下凡开头,由官场屡屡失意的唐敖,受到老神仙指点,索性和妻舅林之洋一起出海去寻找十二名花,途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奇异国家,但是路上并未找到名花,却是各个名字中带花的姑娘。唐敖一行人歪打正着来到了仙山蓬莱,唐敖一登上蓬莱山,便不想再次堕入红尘,只想在蓬莱山上修仙养道。

里面有几个国家让我印象深刻,首先的就是君子国。这里的人们个个讲礼仪,平易近人。商家和买家不是互相要价,而是互相加价。特别是唐敖一行人和两个老人讲中原的事情,离开后才得知,这两个老人原来是君子国的宰相!连一个国家的宰相都这么平易近人,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又有多么讲礼仪?

黑齿国,这里的人不愧为黑齿国,身上全身上下都是黑的,这还不怎么奇怪,毕竟人有黑的,白的,黄的。特别是他们的牙齿也是黑的。唐敖和多九公认为这里的人这么黑,肯定文化程度很低,便进学堂讲课。但是那几个学生的问题,问得多九公哑口无言,唐敖也得对书有深刻理解才能答得上。

白民国,这里的人比黑齿国跟进一步,连身边的一切都是白的。头戴儒巾,手拿折扇。一副翩翩君子的气派。唐敖和多九公也进到了这里的学堂,认为这里的人应该学识很高。结果那里的学堂老师简直是一派胡言!唐敖和多九公气得不行。果然人不可貌相,还不可斗量。黑齿国虽然长得黑,但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白民国虽然头戴儒巾,一副翩翩君子的气派,却胡乱翻译论语。

镜花缘最后以百位仙子考得才女,回归天庭结尾,这里表现了作者认为女人并不比男人差。

镜花缘的读后感 篇27

作者用细腻的文字,真实的情感表达出封建社会制度对女子的约束、不平等的待遇,并想打破当时社会男尊女卑这一封建思想。——田宇琪

每一部古典名著的背后,都有着作者对恶势力的反抗,对封建思想的反对,《镜花缘》亦是如此。

林之洋与唐敖等人来到女儿国,林之洋因卖货物被女儿国国王所看上,不幸与妻儿离散,在这期间,林之洋经历了扎耳之苦,裹脚之痛,让一个自由自在秀才硬生生变成一个娇滴滴的“女子”。

在以前的封建社会时,女子就像林之洋受裹脚之痛,而男子却没有任何束缚,这《镜花缘》中的女儿国将封建社会颠倒过来,让女子处理外事,男子只管家中内事,不得抛头露面,而且忍受裹脚之痛。在这里,作者用细腻的文字,真实的情感表达出封建社会制度对女子的约束,使她们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并想打破当时社会男尊女卑这一封建思想。

其中,管束林之洋的那些宫娥也让我极为不满,因为那些宫娥为了让林之洋的脚如“三寸金莲”,不顾林之洋的疼痛,用力缠足,只是讨得国王欢喜。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宁愿牺牲他人。

现在也有许许多多的人,为了当前的利益而去伤害他人,不顾他人的感受,视他们为垫脚石,无情的踩踏。

就像当今社会,有些人好吃懒做,不思进取,最终走向歧途。抢劫他人用汗水换来的钱财,他们不会看到这些辛苦之人暗淡的目光和无助的眼神。还有一些制毒者,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多的钱财,而去拆散一个个美好的家庭,诱惑并伤害无辜的生命。

好学上进的黑齿国。酸腐吝啬的淑士国,虚伪狡诈的双面国,终日忙碌的劳民国等等,它们就像一幅幅活灵活现的画面,展现在眼前,各有各的风范,也各有各的气息。但是其风、其礼、其物、其识、均奇异之至。我们在品读作者的奇思妙想之余,也体会到当时的作者那份责任、善良与无奈,他只能是拿起笔,用文字去抨击当时的封建社会,揭露社会的黑暗……

两个我作文 篇1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一天天成长起来。我的体内时时涌起一股股的活力,好像要冲破我的身体窜出来。渐渐地,我开始有些管不住自己。放学以后在街上骑车兜风的队伍里悄悄出现了我的身影,操场上横冲直撞的足球队中也时不时闪出了我的面孔。我不知不觉地扮演着两种角色:在学校里我很活跃,嬉笑怒骂无所顾忌,十六岁的男孩嘛,这无可非议;在家里,我很听话,办事总是小心翼翼,听话的懂事的孩子嘛,这也很正常。有时,连我自己都很惊讶,我怎么变得这么快?我简直是个天才的演员。为此,我甚至曾经打算去考电影学院,将来说不准弄成个小明星当当。

十六岁将离我而去,我的脸上悄悄的出现了一片“青春美丽小豆包”,声音突然粗了不少。可我的两面角色却始终没变。两时、两地都没有什么人强迫我干这干那,而我却真有些身不由己。两副面孔,一个沉稳,一个活泼,我都喜欢。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去妈妈的单位吃午饭,和妈妈碰上了张阿姨,“瞧这娘儿俩,多好,我说你有这么好的儿子该知足了,多稳重。现在这么沉稳的男孩子(呃...如果你是女的,也可以自己改改,反正是男女通用的~)不多喽!看我们家那个……”妈妈喜笑颜开,忙着应付,我却连大气也不敢出,按照标准的姿势站在妈妈的身后,脸上挂着一丝应有的微笑。“妈,我回学校复习去了。”我转过身,用适中的步子走出楼门,背后又传来一阵赞叹。路上碰到了几位同学,我们一起走着。我们时而高谈阔论,海吹神侃,时而被某君的妙语连珠逗得无所顾忌地哈哈大笑,我身上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片轻松。我换上另一张面孔,引来路人一双双带着些许不安和叹息的眼光:“现在的学生呀,真是……”而我们毫不顾忌这些,依旧开怀大笑,胡吹说笑。“王东!”一个带着怒意而熟悉的声音冲入耳中。“糟了,怎么碰上了?”我的心格登一下,“妈。”我边说边缓缓转过身。“准挨训。”我心里想,默默地跟在妈的后边。果不出所料,一进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你怎么可以这样走在大街上呢,一点规矩都没有,这么肆无忌惮,旁人怎么看你,你知道吗?……”这时,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妈,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干点事了,我长大了!”我用异常平静的语调说道。妈妈一愣,似乎原先想好的“训导”都噎在了喉咙里,她转过身,走回了卧室。“你是长大了,我都快忘了。唉!”这一生重重的叹息震撼了我的心。我错了?不:妈妈错了?没有。谁错了呢?我一片茫然。

从此,我再也不演两面人了。在家,我显出文静本色,但不死板;在外,我多一份活力,但不疯狂。两个“我”,我都喜欢,但我不要刻意地装扮,我要一个真实的我展视在人们面前。也许几年后,我再看这件事会觉得可笑,可我忘不了它。我喜欢十六岁——那个两面的我。我不会忘记,那一夜,我没有睡好,第一次失眠了……

溜溜球成为了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成为了我永久的朋友;于是他就对我破口大骂起来,咬牙切齿说要和我绝交。我们来到了草莓地,那里有数不清的草莓。以为进入了中学,能有寻找自由梦想的地方;对于女孩来说,这是一个残缺了父爱的单亲家庭。

两个我作文 篇2

暗淡的天空,寒风凛冽。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汽车倒是在马路上撒野,车主不停地按着喇叭,想必是这个车主太不文明,才让行人都厌倦出门了。

没有红路灯的街道上,一位须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拐杖,走在那所谓的斑马线上,颤颤巍巍的身影不免让人揪心。看他,满头白发,眉毛都发白了,眼睛浑浊,不像年轻人那样活力四射,有双明亮的眼睛了,。老爷爷的手上的皮肤都松弛了,长着颗颗斑点。一旁的车主骂骂咧咧:"你个老头子,走快点儿!"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想上去说几句,但看那车主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自然也被震住了。看看她人呢!我一抬头,恍恍然看到她正扶着老爷爷快速走过人行横道。那车主才稍有点儿收敛了。我不禁在心里对她起了几分敬意。

看她,她从不把垃圾投往异地,总是规规矩矩地扔进垃圾的"大家庭"。六年级的一个同学不好好扔垃圾,一旁的她正巧看见了,她"安顿"好扫把,快步走过来,没等男同学走上台阶,就挡住了他,我为她倒吸了一口凉气。"你干嘛?"那个人说。"请你把垃圾从地上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去!"她义正言辞地说。"你有资格说我吗?""有,在这里我们都一样,无非是你比我大而已,你比我大却还比我还不文明。我是大队委,可以扣你们班的分。"她,把那人训得面红耳赤,不得不把垃圾捡起来放到垃圾筒里去了。说实话,我真佩服她的勇气。

是的,她教会了我两个字——"文明"。她——身为大队委的余同学。直至现在,文明的火光还在我心中燃烧,被风吹得愈来愈大……

两个我作文 篇3

一个长得高大,却常佝偻着腰,显得自己十分谦虚,没事笑笑,打打同学的趣。

升上初中,他却放慢了自己前进的脚步,上课不似平日,笔猛转,头左偏,眼斜瞟,腿乱抖,口中一串一串的游戏日料,把自己昨晚的五个多小时的成果一一奉上,毫不遮掩,自己俨然是在汇报工作,或是在炫耀战功。他的游戏宛如一个巨大的包裹,他的等级越高,包裹变越重,他走得越慢,于是,他落在了自己的身后,活在自己的阴影里,却浑然不知,认为真理还在手中。

难道是他一失足成千古恨,索性破罐子破摔?他忘记了,破罐子也能装水,尽管很快便满,而碎片却全无价值。

而另一个朋友,则是恰恰相反的了。考试前众人的紧张,与他毫不相干,他的生活依旧如平日里一般,却丝毫不影响他笔尖的发挥。

遗憾的是,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他的自信,终于膨胀到了极限。只见老师正在台上讲这个,他却自顾自地挑着指甲,容不得一丝灰尘。老师似乎发现了这一点,便叫他回答问题,满不在乎地站起,满不在乎地低着头,满不在乎地接着挑指甲。此刻,这世上的一切似乎都与他浑然无关,他的眼中,指甲才是唯一的要事。尘埃漂浮在空中,阳光穿过窗户,显得粒粒分明,飘忽不定,在他眼边旋转,他的眼睛似乎一片迷茫,不知是因为尘埃,还是本性,或是因为,走得太快。

尘埃漂浮在空中,上下游动,却遮挡不了太阳的光芒,在黑暗中,我们完全看不到尘埃,尘埃就一层一层地增加,使我们陷入更深的黑暗。

走的太快,让他看破了人生?呵,佛祖千年前已看破人事,却仍未放弃传授佛法,明知时光会慢慢带走一切,却还要告诫世人:莫寻仇。

或许快与慢不只是对立,而我们要在快慢中寻求一种平衡,仿若是走路,先快后慢,累且近;先慢后快,累且近;唯有不快不慢,一步一步地,踏实的走好每一步,才可走到最远。

李白感慨: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我们要面对的却不仅仅是岔路口的选择,还要在行走快慢中寻求那种合适的平衡。

两个我作文 篇4

我的家庭并不完整,早在上小学前爸爸妈妈就分开了。

在模糊的记忆里,很早以前,妈妈和爸爸就经常吵地不可开交了。房间里地板的缺口,木门上的裂缝,深夜里出租车的声音,令人窒息的沉默……妈妈抱住我轻声地安慰,爸爸无言地摸着我的头……这一切都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小小的我幻想着,爸爸妈妈有一天会复婚,一切将会重新变得美好,可事实并不能如我所愿。

后来我就渐渐地忘了,我仍然照常在周末去爸爸家住。只要我想去,妈妈从不阻拦,从没有半句怨言。可是在五年级的寒假,妈妈跟我说了整个事情的过程真相,使我的记忆从朦胧变得清晰,我开始变得消沉了。晚上总是睡不着,想着那些被时间覆盖的难以理解的往事……奶奶伤心地流泪,爸爸晚上偷偷从学校把我接走……

“爸爸明明很爱我啊!但是……但是为什么要离开我?”想着想着,我就忍不住把头闷在被窝里小声地哭泣。

终于,我的成绩下滑引起了妈妈的注意,妈妈也联合班主任叶老师开导我。“儿子,你要坚强啊,很多东西都是没办法的。我相信你,长大了就会有自己的见解,整个事情也就简单明了了。但是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健健康康得活下去……”

不仅仅是妈妈,爸爸一样也告诉我:“儿子,难道我们不痛苦吗?你想得太多了,还是努力地学习才能安慰爸爸妈妈,不是吗?”

“儿子,但是不管怎么说,爸爸妈妈都爱你啊!你仍然拥有爸爸妈妈,多往好处想,在六一节,你还能收获两份礼物呢!这两份礼物是爸爸妈妈对你的关心。你有两个温暖的家,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可是意义一样!”

我终于明白:其实,爸爸妈妈还是在一如既往地爱着我,关心着我,没有放弃我,而且我还有两份爱,这不是更好吗?

我坚强地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好好生活!

两个我作文 篇5

我有两个家,一个在城市,一个在乡村;一个是我身体的住所,一个是我心灵的.归宿;一个提供我学习,一个提供我休闲。平日,我在城市读书、学习,过着严肃而拘谨的生活;假日,我的思绪便飘到了乡村,呼吸新鲜空气,与小鸡、小鸭们玩耍,真是好不快乐啊!那儿是我心灵的故乡。

其实,城市和乡村各有特色。城市的医疗设备很齐全,所以不必担心病入膏肓;各级学校、补习班林立,也不用担心没有书读;公园和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应有尽有,更别说是五花八门的商店,彷佛多的可以塞满整条街,从不用担心寂静与冷清。但城市的交通虽然四通八达,空气污染却愈来愈严重;街道常常车水马龙,塞起车来真要人的命。反倒是乡村,空气清新、山明水秀,虽然没有高铁、捷运,却也少了呼啸而过的车子;那儿少有超市,更不要说是商场了,但却有宝库一般的杂货店,卖着日常生活用品,稀奇古怪的小玩具,以及古早味的小糖果;虽然人烟稀少,但是很有人情味,家里少什么,到隔壁借一下就有了。乡下是个悠闲之处,自然而恬静,绝对能让你放松心情,纾解平时的压力。

每当一有空,我就向往回乡下去,和表弟表妹们一起骑自行车、钓鱼、采水果、追萤火虫……享受田园之乐。宽广的天地,任我遨游,连在马路上奔驰也不怕被车子撞到,路上更不会有人嫌你喧闹吵杂,这种自在的感觉,让我忘记一切烦恼,压力也一骨碌的全被抛掉。我喜欢跑到大庙前大榕树下的广场,那里是大家聊天、喝饮料、玩游戏的地方,尤其到了夏天,榕树下微微的凉风,再加上天然的芬多精,让原本火伞高张的天气,瞬间下降了好几度,让人暑气全消,比开冷气还舒服呢!对我来说,这里有如人间仙境。

我很庆幸有两个家,一个在城市,一个在乡村;一个家帮我遮风避雨,一个家滋养我的心灵。我感谢城市的进步与方便性,更喜乐乡村带给我的欢笑与归属感,城市和乡村对我都来说缺一不可。

两个我作文 篇6

我有五个堂兄弟,但我经常只和两个兄弟住在一起,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

一到暑假就回姨妈家,有时回姨妈家,有时回姨妈家。两位阿姨都有一个儿子,这两年分别考了两所不同的大学,——地质大学和第一师范大学。我只羡慕他们的好成绩。

二哥考上大学的时候,我上初二,经常去和他一起住。他帮我复习功课。他好像一直在学习,话也不多。我妈总说把他一半的学习热情给我就满足了,让我一直嫉妒他。

别人在的时候,他话不多,也不跟我说,但是别人不在的时候,他就变得开朗一点,会主动找我说话。好像他总是把一切都做的很完美,做什么都让我觉得很爽,很少和我斗嘴,有时候觉得很无聊。他总是默默地帮我完成一切。我只需要努力学习。

“别玩了,学着点。”他总是这样对我说。而我总是乖乖的学习,似乎总是很想他,谁让他总是把事情做的很完美。

我弟弟乐是我最小的弟弟,但是今年该上大学了。

这个暑假我去了他家,因为他有句名言叫帮我补课。其实他是想练练我的手,当个老师,但是他总是把话题简单化。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只是性格和我二哥很不一样。他整天不和我斗嘴,这是新鲜事。我很感激。我永远无法和他争辩,在他面前我总是显得那么愚蠢。但是,他给我讲课的时候,很认真,不让我分心,不然会大发雷霆。

他好像从来不原谅人,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口大于心。有一次早上没做饭,只好去早餐摊吃。他说不拿下我太丢人了。我一生气就不下去吃了。他说我不会带给你的。但是后来我给我提了出来。有几次轮到我洗碗吃饭,我没有。他总是洗完就伤害我,说我欠他一个人情。有时候我会想,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哥哥,但是有这两个哥哥就挺好的

哎,我两个哥哥真的让我头疼。

两个我作文 篇7

我有两个好友,一个叫王曼,一个叫夏青。她们两个虽说都是我的好朋友,但性格却完全不一样。

先说王曼吧。

王曼文静。打打闹闹的场合很少看到她。有一次,我班在拔河赛中获得冠军,大家沸腾了,在教室里跳啦,说啦,笑啦……只有教室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毫无所动,好像周围的热闹跟她没有一点关系。这个人就是王曼。

她画的画特别棒,特别是古代女子像,画得惟妙惟肖。每次美术课上,我都要向她请教一番。

一次,我画了一幅自己颇满意的人物画,给王曼看,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画上进行修改。三下两下,一会儿,她拿给我看。只见她修正了形体,使之更符合比例,线条更准确,整体体现出一种特殊的美感。这让我惊叹!

再来说说夏青吧。

她长长的头发系成一个马尾辫,脸上总是露出甜甜的笑容。我和她是在跳绳运动中认识的。她那轻盈的脚步,敏捷的身段,让我叹服,还有那诚实可信的品质,更使我交定了这个朋友。

有一次,我去送晨检表,她和我一起去,回来的路上,我们看到地上躺着五十元钱。哈哈,这正够我们买好吃的点心了,我正想着,她迅速捡起来,我以为她要拿去用了,谁知,她拉着我就往老师办公室那儿跑。到了办公室,她把钱交给了老师,简单说明了情况后,径直走了。这一幕既使我为自己的贪心感到惭愧,又为她的拾金不昧的精神而感动。

她做事认真,喜欢较劲。一天,我俩打乒乓球,你来我往,竟不分上下,分数一直平下去。这时,上课铃响了。我说:“算了,回去吧。”而她坚决地说:“不,一定要分出胜负。”过了一会儿,经一位同学提醒,我们才发现老师竟在身边看着我们。我们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了。老师望着我们笑了笑,没说什么。我们就飞快地跑进教室。

这就是我的两个好友,虽然现在我们已经不在一个班上了,但我会记住她俩的,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两个我作文 篇8

我们家有一个小鱼缸,里面住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鱼。

这个小鱼缸放在我屋子里的书桌上。每天,我写作业的时候,都会看一会儿。小鱼游来游去,快乐地玩耍着,仿佛在对我进行表演。表演一会儿,它们就贴近鱼缸的玻璃,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看完我的表演,你应该学习了,是不是你的学习也像我游得一样精彩呢?”我不能让小鱼失望。于是,我开始努力地学习。

小鱼缸有各种各样色彩斑斓的可爱的小鱼。有红箭、有孔雀鱼、还有……它们长得像橡皮一样小,身上长着花花绿绿的花纹,漂亮得像一幅画。每当我给它们喂食的时候,鱼儿们就从四面八方飞快地游来,争先恐后地吃食。我每周给它们换一次水,这样才能保证鱼缸的环境。

我的第二个好朋友是蜗牛。这两只蜗牛是从青怡坊买来的。回到家里之后,我给蜗牛洗了个澡,把它们住的小房子也涮得干干净净。

刚开始,我看到它们一直缩在壳里。过了一天,我早上起床,想起了可爱的小蜗牛,于是,我连忙跑到蜗牛住的地方,有一只小蜗牛探出头来了,我兴奋得手舞足蹈,急忙向厨房跑去,找了几片细嫩的白菜叶,分成几份,喂给它吃,我终于看到它吃白菜叶的样子,蜗牛有两万多颗牙齿呢!是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

蜗牛爬的时候,身体里分泌出许许多多的粘液,它的身体粘在我给它准备的小房子里,当它慢慢地往上爬的时候,你如果在小房子的外面看,就会看见它的肉像波浪一样,非常有趣!蜗牛的脖子很长,它顽皮的时候,身体全都出来了,好像要把自己形影不离的外壳给扔了似的。

当它爬到房顶的时候,我可以通过小缝,摸到它粘粘的肉,蜗牛的肉是肉色的,有的时候,它把两对触角伸了出来,好像在和我打招呼。当我碰到它的触角时,它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触角缩了回去,仿佛对我说:“主人,你太淘气了!我太痒了!”

我爱我的小蜗牛!我爱我的两个好朋友!

两个我作文 篇9

怎么会?班里竟然又有两个女生吵架绝交,变脸变的好快哦,真的跟我那两个朋友差距太大了。

我的这两个朋友:王梦飞,正宗巧克力皮肤,要是能吃就好啦!超花痴,还是比不过我,很自信,很坚强,爱沉默,又容易多心。唉,那个王依琳,超好笑的,随时可能发疯狂笑。她,是个幽默天才,这个我喜欢,她还很正义,很直率。

我们三个是最最要好的朋友,称得上最佳组合“小疯子”。因为每个人都跟疯子没啥两样,不过嘛,这时的"疯子”,可以用“直接,霸气,不淑女,天真,爱笑,幽默,好动,疯狂,特殊”来表示。我们三个天打雷轰劈不开,剪刀斧头砍不断,是永远的好朋友,不分开的三个小疯子女生。

已经忘了三个公主千千是怎么认识的,只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在一起都是嗨,那些傻傻的笑都是我最快乐的童年。

我们三个经历过了无数次的争执和纠结,但最后,像现在照样疯疯癫癫,不管不顾,只要开心就好。

在一起,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不同样的欢笑和“奇葩传闻”。三个人,谁也没有能抵得上依琳嗨的程度,梦飞囧起来的样子,我幸灾乐祸的悲观、幼稚。不管什么时候,我都相信幸运四叶草的故事,我们也肯定在一起永远,不要分开。在我们快乐时,一同分享,伤心倒霉时,拖另外两个人下水,一起度过难关,是不是很有意思呢?这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朋友。

可能有时候,还会因为一点点儿的小事儿别扭几天,闹得让人挺不好意思的,也没勇气说对不起,每次都是顺其自然,一笑了之啦。

要说,我们之间的故事呢,还是挺有趣的嘞。每一天的嘴巴都闲不住,我喜欢冷她们两个,她们两个也跟我学起来只不过这样我们也不会生气。

其实嘛,朋友就是朋友,是可遇不可求的,只有它找你,没有你找它。相见就是缘分,认识就是美丽。

两个我作文 篇10

我的爸爸是一位工作狂!他一工作起来什么都忘了,简直像失忆似的,但工作完了,就回复正常啦……

他有黑色的平头,因为头发脸显的有点方!眉毛还不错,鼻子高高的,像在对嘴巴说:“你可真矮啊”!嘴巴蛮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期望,和失望!眼睛里有很多血丝!那是因为常常工作导致疲劳!

爸爸对我们很严格,周末不能看电视,不能玩电脑,不能这个,不能那个……爸爸虽然对我们严格但是他都是为了我和姐姐好!因为他觉得他很失败,他想我和姐姐都过上幸福的日子……

从六年级起,我和爸爸很少见,我们的感情差了,久而久之,我不喜欢爸爸!只喜欢妈妈!但是有一天,我改变了这个!

今天晚上我去练钢琴,妈妈要陪我去,爸爸也要去,我就不是很开心,但他是我爸爸,不好意思说!就硬着头皮一起去了。去的时候我拿了一瓶七喜,打算去到那喝,但是老爸和老妈口渴!只要给他(她)们喝咯,但是没两下,汽水就只剩下3分之一了!我很不开心,我往前跑,妈妈跟上来了!说了我几句!我也没有不开心了!继续走,走着走着就到了,爸爸和妈妈说要看着,我当然觉得不好意思啦!所以就说,爸爸,你不要去嘛!妈妈就拿着汽水,走上2楼,她就站在门口,我死都不上去,妈妈就生气了,她下楼拉着爸爸就生气的走了!到了琴行,我有点后悔!有点难过……

我练好琴后我就走了,下到楼没走多远,发现爸爸从家里跑过来!我想桌弄爸爸,我就躲起来,我嘣得一声跳了出来,爸爸开心得直哈哈大笑!爸爸说和我比赛跑步,明知他胖还跟我斗!我心想……

爸爸和我一起跑到家!我们很开心,发现爸爸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好爸爸!原先我以为回到家省不了一顿臭骂!但结果,妈妈躲在门后,嬉皮笑脸的对着我,我好开心!我有这样好的妈妈和爸爸!我喜欢有这个独一无二的爸爸!我喜欢这个有两个面的爸爸!爸爸对不起!我以后都不会这样对您啦!请您原谅啊大人……

两个我作文 篇11

我从两岁开始,就严重崇拜舒马赫。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他是世界著名的F1赛车手,我崇拜他,就是因为他有绝尘而去的速度,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会忍不住兴奋地大叫大吼,为他加油。但有一天,我无意中从妈妈的书橱里抽出一本书,发现这本书的作者竟然也叫舒马赫。只不过,这个舒马赫可不是什么赛车手,他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我随手翻到的这本书《小的是美好的》,就是他的代表作,英文名为:SmallIs Beautiful。

也许就因为他与我的偶像有一样的名字,我对经济学家舒马赫一时产生了好奇,用两天的时间把他这本书翻看了一遍。他的思想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有点深奥了。家人鼓励我试着读下去,不懂可以随时问大人。这本书我读得磕磕绊绊的,这也是我第一次这么吃力而认真地读一本书。我发现,书名中的“小的”,其实就是“慢的”,“有限度的”意思。

我还发现,经济学家舒马赫和赛车手舒马赫是正好相反的两个人……

赛车手都以快取胜,追求极限速度,赛道上也不会限制车速,跑得越快越好;而经济学家舒马赫却反对“超速”。这里的“超速”,其实是指我们社会发展的速度。

简单一点来说吧,就是舒马赫不赞成我们的社会为了追求发展速度,滥用地球上的各种能源。这样做的后果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地球资源正在被很快耗尽,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社会矛盾大量增加,人们的贪欲不断膨胀……最近正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气候峰会,正是为了抑制近年来社会的超速发展。在这本书的中文序言中,就提到这样一个观点:过度的发展,会造成工业破坏农业,农业又报复工业的“相互毒化”现象。

看来,作为赛车手的舒马赫,速度是越快越好;但是我更赞同作为经济学家的舒马赫,希望我们永远生活在美好的环境当中。其实,即使是赛车手,也有速度极限,越过极限,车子就会冲出跑道,车毁人亡,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两个我作文 篇12

我最敬佩的人非张根硕莫属。

因为他从一个陪伴明星的毛毛小头变成了一位轰动全韩的大明星,犹如一只刚出生的龙变成了威风八面的神圣青龙。因为他的勇气在表演时自己独自创了一个动作让大家非常吃惊所以才成了大明星,一次他在北京拍节目所以就在北京逛逛顺便玩了一会儿,他非常淘气想做个恶作剧,他看见了一位男生就把自己的鞋子放在了那位男士的头上,那位男生不但没有责骂张根硕而且还笑了,因为他得到了张根硕的“香气”这说明张根硕的名气高昂。

他在表演时十分开心,他那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再加上那淘气的动作,犹如一只正在美妙的杜鹃在唱歌,如果有人哭了他会去安慰,她有些人叫他“暖男天天二号”让你有一种安全感,犹如你周围有十万大军保护者你。

张根硕以他的智慧.和勇敢换来了大家的羡慕和信奉还有明星大宝。

下一个是《花儿与少年》节目中的最小的弟弟华晨宇,小名:花花,他从小一个人在家里因为他5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在没有父爱和母爱的情况下快乐成长,犹如一朵在枯枝败叶里开花结果的玫瑰花,的他一个人独自呆在家里自己学习、唱歌,直到有一天他参加了快乐男生,他在唱歌时整个人都融入了歌曲中,好像和歌曲合二为一,他那对可爱的双眼非常激动,他每次唱歌都会干动现场的观众,决赛时他那到第了一名,那天晚上踏第一次得到了父亲的爱,他以前是街头混混现在是大明星,犹如一只无毛小鸟欲火重生成了黄金凤凰,他在《花儿与少年》中非常可爱,还懂得关心别人,无论饭吃少一点攒钱挨饿也不怕,为了给队友买礼物什么值得,一次,他在街上遇到了一位音乐人,他一直在听音乐寸步难离,最后还是队友劝告才继续旅行。

我最敬佩的人他们都坚持不懈。都做出了大名堂都从无名小鸟变成了黄金凤凰,非常厉害。

两个我作文 篇13

自从我升入初中,这个烦恼就一直缠绕着我,它有时让我哭笑不得,有时让我强颜欢笑;有时让我满怀期待,有时又让我失望不已。

这就是我和她的友谊。

可能你没想到两个人的友谊会成为我的烦恼吧,请听我慢慢道来。

四年级分班,我便与她分到同一个班级里,那时我们之间很生疏,毕竟是头一次见她。我和她以同学的名义相处。后来,升到了五年级,我们开始熟悉,开始以朋友的名义相处。再后来就是六年级了,和她在一起嬉闹了两年,当然已经无比熟悉了。于是,我和她以闺蜜的名义相处。

升入初中后,我很庆幸我还是和她在一个班级。那时候班里昔日的朋友很少,我俩便是整天形影不离。我们之间的友谊在青春期初期那是相当的深厚,我们牵手走出教室,我们在对方难过时安慰对方,我们有吃的会分享。

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真的会牢不可破。可是世事难料,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在交了新朋友后渐渐地就淡了。

现在的我们很难再弄清对方的心思,很难知道对方想的是什么表达的是什么意思。这是青春期在作祟吗?我们之间矛盾日积月累越积越多,可又不知道如何解决,因为我们都不愿拉下脸来向对方道歉。

有时候我会因为一些琐事痛哭一场,把自己能在被子里悄悄地、无声地落泪,没有人知道。第二天又会是一个全新的我,将矛盾抛到脑后,再继续装作坚强。因为我告诉自己,不能堕落,这不是你。

她很会照顾人,体贴我,给我讲笑话,和我分享快乐,分担痛苦。可她又会因为一个小问题和我翻脸,然后她在前面掉眼泪,我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安慰自己。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和她就此成为陌生人,不甘心和她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

我要努力,努力辨别什么好什么坏,要敢爱敢恨,会挽留也会割舍。等到了结局,我可以告诉她:“你好,老朋友。”

两个我作文 篇14

我一共有五个表哥,但我常常呆在一起的哥哥只有两个,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

我一到暑假就回到我的姑姑家住,有时去老姑家,有时去二姑家。这两个姑姑都各有一个儿子,而且都在这两年分别考上了两所不同的大学——地质大学和首师范。对于他们俩的好成绩我只有羡慕的份。

我的二哥考上大学那年,我上初二,经常去他家住。他辅导我的功课。他似乎总在学习,话不多,我妈总说要是把他一半的爱学习的劲头给我她就满足了,弄得我总是嫉妒他。

别人在的时候他更不爱说话,也不跟我说,但别人不在了,他便变得稍微开朗一点了,会主动跟我说话。似乎他总是事事都弄得很完美,而且干什么都会让着我,很少跟我斗嘴,有时会感觉闷闷的。他总是不留声色,默默地帮我把所有事情做完,我只要好好学习就好。

“别玩了,学习去。”是他总对我说得一句话。而我总是会乖乖去学习,似乎我总是对他没挑,谁让他总把事做的很完美。

我的乐哥是我最小的哥哥,但今年也该上大学了。

今年暑假我到了他家,因为他美其名曰帮我补课,事实上是为了拿我练手,当一次老师,但他总是能够把题目变简单似乎这个世界没有他不会的题。

他刚跟我二哥的性格迥然不同,他啊一天不跟我斗嘴都是新鲜事,我就谢天谢地了。我从来都辩不过他,跟他面前我永远显得那么笨。不过他给我讲题的时候却很认真,不容我有一丝走神,否则他就会大发雷霆。

他似乎永远嘴都不饶人,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刀子嘴豆腐心。有一次早上没做饭,要去早点摊吃,他说不带我下去,嫌丢人,我一生气就不下去吃,他说不去我也不给你带上来╮(╯▽╰)╭。可后来还是给我带上来了。有几次吃饭该我洗碗了,可我没洗,他总是洗完之后又损我,说我欠他人情。有时我会想,我怎么会摊上这样哥哥,不过有这两个哥哥,也还挺好的

哎,我这两个哥哥,真是让我头疼。

两个我作文 篇15

我读初级小学是在村上小学读的,当时我们学校招收两个村的学生。我们班里有40几个同学。我在班上是年龄最小的一个,发蒙时我还没有满七岁。班上最大的学生比我大5、6岁,他们来自离学校五、六里地远的山上,冬天下雪跟我一样打着光脚丫到学校,学校老师烧一盆热水让我们洗了脚后穿上布鞋。

我们的老师姓李,数学、语文、图画、音乐、体育都是他教。据说他解放前只读了小学。李老师教学很负责任,我们一到三年级的课文全部要到他那里背诵。记得有一次上学时我遇见了他,他叫我一边走一边背书,我很快背诵完了,背了的课文他都在书上批上“已背”两字。

小学一年级我们学的注音字母,好像是1958年我读三年级时才学汉语拼音,老师也是边学边教。还好,我那时就学会了汉语拼音,至今不忘。三年级时老师就教我们识简谱,我那时也学会识简谱了。

那时升高小要考试,我们班只考上了六个同学,全乡招收56人的一个班,来上学的好像只有50人。

教我们高小语文、数学的是吴老师,他大约一米七高,看上去比李老师要严肃些。一次,我们一路的四个同学由于饿了(那时正是饥荒年),一路找红苕、花生吃,我们不想去上学了。第二天下午老师留我们下来补课,我们读了生字,写了生词,完成了数学才回家。老师也是家住农村,回去也很晚了。

可能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后来听说我们的李老师和吴老师在饥荒年自动离职回农村了。后来的城乡差别很大,真可惜。更可惜的是,开始搞计划生育时,吴老师由于子女多,被迫到乡卫生院“结扎”,由于乡里医疗条件差,手术没有做好,他的背直不起来,据说没有多久就去世了。1963年,我能以不到十分之一的比例考上初中,全赖教我的两个小学老师。

大学的老师对我印象不是很深,因为读大学自学的时间多。读小学、初中的老师永远记在我心头,他们的音容、笑貌以及严肃的面孔,会让你终生难忘。

两个我作文 篇16

一天我痴痴地坐在窗前嘀咕着:假如有两个妈妈该多好呢?

话音刚落,厨房里妈妈叫了我一声,我立刻跑过去一看,呀!我有两个妈妈了!

两个妈妈几乎长得是一模一样,从身体到脚像是克隆的,可是,脸上似乎有不同:一个妈妈呢,脸上似乎有永远抹不掉的晨光与清风般的笑脸和永远也看不够的温柔与亲爱。另一个妈妈呢,脸上仿佛被火爆与凶猛的台风刮过,脸板得比铁板还厚,眼睛瞪得比地球还大,脸上犹如有永远也燃烧不完怒火冲击着我,还老是用她可以杀死全宇宙的眼睛瞪着我,使我感觉到阵阵恐惧与害怕。

有一次,我考了95分,我回到家里,给了“晨光与清风”妈妈看,妈妈笑着说“不错,进步了一分!”那时我看见“晨光与清风”妈妈的笑中似乎再洒上了五彩缤纷与鲜艳的花儿,我也静静地听到了晨光与清风那快乐活跃,高兴、激动。的心跳。我又给了台风般凶猛火爆的妈妈,妈妈那“台风般凶猛火爆”的脸神更加凶了,变成了“飓风般凶猛火爆”的妈妈,还拿起衣架就打,边追打边说“我今天刚算过试卷平均分是95、5分,你今天居然考低了0.5分!”我跑到“晨光与清风”妈妈边上,喊着:“救命啊,妈妈!”这时,“晨光与清风”妈妈随手拿起一把扫把就冲了上去。我吓得连作业都不敢做了,洒腿就跑,一眨眼就躲到床上呼呼大睡了。

还有一次,学校组织军训,要求家长同意,“晨光与清风”妈妈看了单子后说“训练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不签字。”那一刻“晨光与清风”妈妈第一次皱了眉头。“台风般凶猛火爆”妈妈看到爽快的签了字,说“男孩子就应该被磨炼,受点伤没关系的!”我仿佛看到“台风般凶猛火爆”妈妈露出了“笑里藏刀”的笑。

两个妈妈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我还是希望两个妈妈合在一起,该放手时放手,不该打时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