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是我国古代相沿至今的一种民间习俗,是男女双方婚姻的一种约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风风光光操办喜事也是常有的事。农村彩礼50万还算正常吗?大家看看2017年彩礼新规怎么说?
农村彩礼新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特别指出,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此可见,彩礼的返还与否与两个条件相关,
2、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有没有共同生活,因此,可能出现下列四种情况:
(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双方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
(四)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
3、第一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返还彩礼的,除非满足以下条件:
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该注意的是首先导致“生活困难”的原因是给付方为了给付彩礼,婚前举债、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又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其次,如何认定“生活困难”,需要根据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可参照当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4、第二种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5、第三种情况,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另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指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形。
因此双方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的,彩礼才予以返还。
不能简单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为由退还彩礼,还应当考虑是否共同生活,如果共同生活过,则属于第四种情况,应另行分析。
6、第四种情况,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请求返还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彩礼,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一般来说,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大的,人民法院会倾向于返还彩礼。一般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当然就是结婚了,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
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已经育有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彩礼的返还范围
(一)若男方悔婚,女方为了结婚又购买了相关物品的,购买所花费的费用应当从彩礼中扣除,剩下的部分予以返还。理由为购买物品的目的是为了成婚,但男方单方面悔婚,导致目的无法达成,故应从彩礼中扣除。
(二)彩礼已转换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但应注意女方的“嫁妆”可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虽双方共同使用,但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最近,西安市民刘谐面临着一件让他们全家苦不堪言的烦心事儿。正准备和女朋友谈婚论嫁的他,却为8万元的彩礼犯了难。刚毕业才两年,手头根本没攒下多少钱,家里不久前给哥哥办完婚事,钱也花的差不多了。高额的彩礼让结婚的喜事变成了愁事。
青年请求政府出面干预 让彩礼问题浮出水面
两年前,在宝鸡陇县政府官网的政民互动版块,有群众向政府办留言,呼吁政府引导抵制高价彩礼,还表示陇县好多人现在都是贷款娶媳妇,幸福感越来越低。这则请求政府出面干涉高价彩礼留言,将民间的彩礼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
根据当地知情人介绍,在宝鸡陇县、麟游、千阳等山区县彩礼普遍较高,8万、10万的彩礼算正常,15万的彩礼也不算少见。一般而言条件较差的家庭付出的彩礼反而会更高,男方家庭情况好的家庭反而彩礼付出的会少一些,1万、2万元甚至几千元的彩礼在这些地方也有。
对于这种高价彩礼现象,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赖作莲从专业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彩礼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经济问题。对贫困的女方家庭而言,因为贫困,未来生活缺乏保障,女方家长希望在女儿出嫁的时候获得一笔补偿,为其未来的生活获得一些保障。因为在女方家长看来,只能一次性受益。如果女方家长看好男方,对其未来有信心,往往在彩礼上的要价会更低。现实上也正如此,经济越不好的地方彩礼越高,经济越好的地方反而越低甚至倒贴。
不过,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女方不要彩礼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陕北小伙子张磊告诉记者,自己结婚时女方只是象征性要了几千块钱的彩礼。像这种不要彩礼的例子在他身边朋友中还有好几起,女方大都礼节性的收点彩礼,陪嫁远比彩礼多很多。
“一门亲事掏空一个家庭”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在陕西的陕南、陕北、关中实际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彩礼是一个民间习俗,对于彩礼的多少每个地方差异很大,甚至每个村都有很大的差异。在榆林横山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在当地同一个村子有人十万元能娶到媳妇,有人花二十万元,有人花几万元。彩礼的多少,很多当事人将其作为一种隐私,一般都不愿意过多张扬,因此很难准确了解其具体数额。有人对此作过简单了解,关中地区彩礼一般在2万到6万之间,陕北一般在3万到10万,陕南一般在4万到10万之间。
从事农村社会研究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社会研究中心讲师陈辉告诉记者,严格来说彩礼的高低只是相对值,10万元并不能代表当地农村彩礼的一般水平,事实上往往是那些贫困家庭才会承担如此高的代价为儿子娶媳妇。对于富裕农户来说,娶媳妇的彩礼通常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因此,关于农村天价彩礼,不应只惊诧于数字本身。彩礼是否为天价,主要取决于家境。对于家庭情况特别好的人来说,根本不会为30万彩礼而发愁,对于中西部农村贫困户来说,10万元就是天文数字。
采访中不少群众告诉记者,很多家庭的父母攒大半辈子钱,就为儿子娶一门亲事,儿媳妇进家门的那一天也意味着家里攒的钱花的差不多了。“一门亲事掏空一个家庭”,在不少陕西偏远农村还能见到。
天价彩礼成了贫困地区农民返贫的原因之一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赖作莲坦言:“在农村一些地区,特别是在一些相对贫困的地区,由于 彩礼 严重超出居民所能承受和支付的经济范围, 彩礼 成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阻碍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致富改善生活的障碍,成了不少村民脱贫奔小康路上的 拦路虎 ,不少农民因彩礼返贫。”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不少人眼里,彩礼多少是男方家庭实力的体现,更是女方的面子,攀比心态的作祟让彩礼水涨船高。男女比例的失调,造成很多男青年找对象出现困难,年轻女性缺乏让一些条件较差的青年必须付出较高的代价才能解决婚姻问题。
在陕南安康,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在当地不少农民大半辈子辛苦劳作的梦想有两个,盖房子和给孩子娶媳妇。盖房子也是为了给孩子娶媳妇更好娶,攒了大半辈子钱盖房子花一些,给孩子娶完媳妇,一般家庭财产所剩无几。
赖作莲常年关注农村发展问题,对于农村天价彩礼问题她专门做过调研,在她看来目前农村彩礼远超出村民正常收入来源所能承受的范围。彩礼相对于农民收入而言数额很大。根据统计2015年陕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89元,而根据调研,在陕西西北边陲的某国家级贫困县的彩礼数额平均高达十五、六万元,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农民十多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高价彩礼成了很多家庭的沉重负担,有些贫困户就是因婚致贫,因婚致贫的现象已逐渐成为致贫主要原因之一。很多风华正茂年青人一结婚沦便背上了承重负担,很令人忧虑。”赖作莲担忧。
“彩礼抽走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和再生产的资金,使家庭正常运转难以为继,影响了家庭正常生活和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赖作莲告诉记者,如果把家庭比作一家只维持正常运转的公司,支付巨额彩礼,则意味着家庭这家“公司”本来运用流通的资金突然被抽走,其运行必然会出现困难,或者根本就难以维系。
陈辉告诉记者,天价彩礼间接反映了中西部贫困群体的家庭再生产危机,显示了这些地区贫困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现有扶贫工作主要从经济层面测量农户的贫困程度,却忽视了隐藏在家庭收入水平背后婚姻家庭层面的致贫风险及其多元影响。对许多贫困家庭来说,天价彩礼可能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引发贫困的原因。
天价彩礼困局如何破?
彩礼是一种民间风俗行为,给民俗“松绑”,打破原有崇尚“彩礼”的社会风气和思想认识,是解决这种困局的可行方式之一。
在宝鸡陇县,行政村都将文明婚嫁礼仪、程序写入村规民约,用乡风民俗引导约束群众同抵制高彩礼。陇县温水镇峰山村农民谢万清零元嫁女在当地成为典范和楷模。此外该县还启动了“婚嫁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陇县文明印制发放《陇县文明市民手册》,其中将文明婚嫁、自觉抵制高彩礼作为重要宣传内容,从婚嫁彩礼来源、意义等方面教育群众做到文明嫁娶,扭转彩礼过重的社会风气。
陇县文明办干部兰萍告诉记者,“婚嫁新风进万家”主题活动也正在全县广泛开展。在各镇最少确立一个嫁娶礼仪规范的婚嫁文明村,鼓励带动大家少要或不要彩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文明婚嫁观,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不要彩礼或象征性收彩礼、节俭办婚礼、举办集体婚礼的事例。
在汉中市留坝县马道镇沙坝村,当地的红白理事会为解决高价彩礼问题提供了一种比较好的思路。
当地村支书余海兵告诉记者,以前没有红白理事会的时候,沙坝村的婚丧嫁娶活动就是一场场比阔气的“擂台”。
“小伙子娶媳妇不仅要备好车子和房子,还要准备巨额的彩礼,短短几年间,彩礼就从三五万涨到了八万、十万!明明是喜事,却给村民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红白理事会成立后,对婚丧嫁娶活动中的费用进行了最高限额规定,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标准,结婚的彩礼不超过三万,红白喜事随礼不超过三百。自从对结婚彩礼和红白喜事随礼金额的限额进行了规定,村里相互攀比给彩礼、“随人情”的情况减少了很多,喜庆事再也不是压在群众心头和钱包上的负担了。”在余海兵看来,天价彩礼问题并不是无法破解。
赖作莲认为,发展经济,加大农村地区扶贫力度,扶持产业,让女方家庭不需要依赖“彩礼”这种方式作为收入来源和保障未来生计的途径;使男方更充满希望,让女方家长有更多次的“收益”预期,这是解决高价彩礼的长远方法。
她坦言,就眼前而言,政府要强化正面引导、加大宣传的力度,倡导简约婚礼;政府可以组织集体婚礼,简化婚恋程序,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有开社会风气的先进年轻人士,率先破“彩礼”习气。同时让村规民约等和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尽量打破天价彩礼困局。
关于农村结婚习俗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四十多岁的村民,一是对农村婚姻习俗了解很多;二是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变化,有代表性。
通过问卷和访谈两种方式获得了一些相关资料,经过一些整理以求对课题组的研究有益。
调查于XX年1月在山东费县农村进行。
一、调查问卷结果 1、被调查人状况:男,已婚,40~50岁,中学文化,家庭年收入2万元,育有一男一女,未外出打工,初婚22岁以上。
2、该被调查者认为本村结婚年龄平均在22岁以上,他认为合适的婚龄大约是:男25岁,女23岁。
3、该被调查者认为彩礼数额大约为5000~10000元,并认为彩礼有无并无所谓,彩礼给家庭带来了经济负担的情况比较多。
虽然有女方不要彩礼的情况,但是不多,他认为原因不是由于男方家里经济困难、破除传统习俗的束缚、只要爱情,不图钱等原因,而是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
给彩礼的男女双方意味着双方订婚,但可以反悔。
4、该被调查者认为订婚仪式很重要,婚姻程序中最重要的是登记。
该村出现不登记就举行婚礼的情况但不多。
该被调查者认为既没有登记也没举行婚礼,但已经订婚而同居的情况就是夫妻关系。
并且没有登记只举行婚礼而同居的形象认为就是夫妻关系。
仅举行婚礼没有登记而结婚的人发生纠纷要求解除关系,一般由村干部调解。
5、该村有早婚现象,但是这样的情况不多,被调查者认为原因是随大流。
6、该被调查者认为该村有悔婚的情况,但是不多。
悔婚由男方或女方提出的情况都差不多。
主要原因有男方个人问题、女方个人问题、男方家庭经济困难。
订婚后又悔婚时,一般由村干部出面调解。
订婚后一方提出悔婚的,提出悔婚的一方放弃彩礼。
7、该被调查者认为解决订婚、彩礼、事实婚姻等纠纷的方法是双方个人协商解决。
8、该村有为数不多的男方入赘女方家的现象,他认为是正常现象。
9、近几年该村没有转亲换亲的现象。
二、访谈调查结果 1、该村男青年到外地打工或经商的不多,一般都是在本地婚恋,女方是当地人;女青年到外地打工或经商的也不多,男友或丈夫都是本地人。
被调查者认为由于受本地的传统的影响,男孩子要回家赡养自己的父母,到年龄后都要回家结婚不再外出打工;女孩子受到的约束少一些,但在家长的`要求下大多都回家结婚、生活,女孩嫁到外地被认为不能赡养父母,是不孝的。
男女青年最终都要回家结婚生活,因此他们暂时外出打工或经商不会对本地的婚姻状况有太多影响。
本村现在男女青年比例基本平衡,男青年稍多。
因此有些找不到老婆的男青年要打光棍活到其他地方买老婆。
2、据被访问者讲,近三十年来彩礼的的数额有很大的变化,由原来的几十元到现在的上千元甚至万元。
嫁妆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三十年前主要是橱柜、写字台、桌子椅子等,今天的嫁妆多种多样,主要有大组合、小组合、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太阳能热水器,甚至还有电脑。
3、被访问者认为本村男女青年主要通过媒人介绍认识后交往一段时间结婚,基于自由恋爱而结婚的情况越来越少了,主要原因有:自由恋爱双方比较盲目,家长对双方的情况了解后不同意。
男女青年多在外打工或在本地打工,自由的时间少,很难能有时间自由恋爱,多是在父母要求下通过它人介绍恋爱结婚,通常时间较短。
4、通过每人介绍结婚的现象很普遍也很正常。
但与过去包办婚姻有本质的不同。
媒人只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至于到底能不能结婚还是有双方决定。
现在已经没有包办婚姻的情况了。
媒人介绍婚姻主要是给另一方介绍另一方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
5、被访问者认为本村青年多是按照当地习俗结婚,年轻人举行婚礼要按照双方父母的要求办,一般不能自行其是。
有些有地位的人在外地结婚就不会要求必须遵循本地的传统,按照当地习俗结婚一方面是一种良好的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对长辈的尊重。
6、三十多年来婚姻习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结婚前男女双方互动多了,婚礼上有了更多的程序,比原来更铺张浪费了。
积极的快速发展也深刻的影响着本地的婚姻,彩礼数额发生了变化,嫁妆更丰富了,婚礼红包的数额也增加了,酒席花样也是越来越铺张了。
7、男方入赘女方家的主要原因是女方家没有男孩,男方入赘可以帮助女方赡养老人。
三、资料分析 1、从调查结果看,农村对结婚年龄的观念相对于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要高一些。
彩礼的数额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增加,彩礼仅作为一种结婚前的程序,在农村成为必有的形式,只是意味着订婚,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可以反悔。
对于夫妻关系,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已订婚或者举行婚礼就被认为成了过门的媳妇,是夫妻关系的开始。
在农村,男方入赘女方已被普遍接受。
转亲换亲现象已经消失。
在解决纠纷上一般是由村干部和当事人一同协商解决,打官司是例外。
2、根据调查显示,本地区民风淳朴,有尊老爱幼、赡养老人的良好传统,在外打工或经商的男女青年一般都回乡成亲,在家长和长辈的要求下也大都按照本地习俗举行婚礼。
也正是由于打工上班的人越来越多,媒人介绍婚姻成为了主流,但与包办婚姻有本质的区别,婚姻最终的决定权属于男女双方。
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改变了当地的结婚习俗,一般都是轿车接送,家俱一应俱全,大到洗衣机电冰箱,小到锅碗瓢盆。
结婚程序上也比以前正式了许多。
男方入赘的主要原因是女方家里没有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