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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公子哥心情说说

时间:2024-09-23 05:33:45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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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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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毛泽东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泽东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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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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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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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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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看完了《爱的教育》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下面是关于名著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读后感

偶然得到了这本《爱的教育》,因为成为了自己的书,所以也没急着去看,反而将它搁置一边任其生灰尘。直到一天翻开,我就觉得非要看完不可了。

这本书采用

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

在我们的中小学教育中,“爱的教育”这四个字,说来容易,做起来又何其难!在教育的整体认识上,作为一个完整教育过程的学校教育,它永远不是也不可能是以儿童为目的的,它首先考虑的是现实社会中各种矛盾的存在和社会本身的发展,是一代代的儿童将成长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教育不仅仅是自由的,也是强制的。集体教学的形式一经奠定,所谓“因材施教”只能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的目标。

爱就像空气,充斥在生活的周围,充满了人的内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了生命。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人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或一句话。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但是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到:如果人生是一场戏,应该给这些平凡而又难忘的瞬间一个特写。虽然这些瞬间永远只是我们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中的一朵小小的花。但是,我仍愿意用自己的心去迎接幸福。尽管幸福那么短暂……

《爱的教育》读后感

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意大利作家亚米契的《爱的教育》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它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到了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最核心的东西——爱!

整部小说,没有豪言壮语,只是用朴素平淡的语言,塑造出了一个个貌似渺小,但实际上却很不平凡的人物,自然生动,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例如卖菜妇女、卖柴人、铁匠的儿子、老石匠的儿子、卖炭人的儿子、少年鼓手、父亲的老师、带病上课的教师等等。

这些平凡的小人物的命运和情感故事,在我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感情的涟漪。尤其是那些讲述同龄人的故事,如“我”的好朋友卡罗内,他不仅品学兼优,而且乐于助人。当一个同学丢失了买笔记本的钱,站在大街上哭时,他就把自己的钱给了他。卡罗内更是个同情弱小、能为朋友敢于牺牲自己生命的人,他常常斥骂甚至动手打那些欺负别人的人。他非常爱他的母亲,他会花几天时间给母亲写一封长达八页纸、四周还画上花边的信,作为生日礼物献给母亲。

这是一个充满着爱心的多么可敬的孩子啊!还有那个年仅11岁的爱国少年,为了祖国的尊严而拒绝施舍(尽管他十分急需那些钱);还有为救最低班的小学生而被车压碎了脚骨头的洛贝谛;还有那个既热爱学习、又热爱劳动,把劳动当作娱乐,善于利用时间的可莱谛,还有……这些平凡而朴素的小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生活充满爱,为他人奉献爱。正因为他们的爱,“我”的世界才变得更加美好。

读着《爱的教育》,我思绪万千;合上《爱的教育》,我心潮起伏。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正站在我的眼前,时时感动着我,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有时,我自己仿佛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看看他们,想想自己,我感到自愧不如。记得有一次,我遇见一个伸手向我乞讨的小孩子,我竟然冷漠地在他面前走过。和卡罗内一比,我感到自己是多么残忍,多么渺小呀!虽然我上前掏尽所有的零钱给他,也挽回不了他那残酷的生活现实,但至少可以给他灰冷的前途送上一丝温暖吧。在处理与同学的关系上,我有时也会因为小事而与他们吵架。

中国的大文豪孔子曾说过:“仁者爱人。”有仁者之心的人,首先必须具有一颗美好的爱心。朋友们,让我们学学卡罗内、洛贝谛他们吧,多献出一点爱,用爱的钥匙,去打开人们的心扉,那么阳光将照耀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爱的教育》读后感

怀着激动好奇的心情,我一口气读完了《爱的教育》这部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主人公安利柯在小学生活的小说,心里不由得百感交集,久久难以平静;安利柯离开了以前老师,接受新老师、新同学的那种陌生,面对那各种各样的同学,见到那舍己救人的场面,认识了一个愿饶恕人的卡隆·罗纳的勇敢、善良、宽厚,父亲教安利柯做人道理。

在文章中我了解一个离开了往日的朋友是一件难过的事,当随着时光的改变,我们总要依依不舍地惜别往日的朋友,泪光总夺眶而下,但我们总要学会面对接受未来,接受明天,在这个明天的天空下安利柯认识了各式各样不同性格的、不同家景、不同身份的朋友,还有一个总得第一名的代洛西,但是不管他们是多么不同的人,但是能够相聚在一起,总是有缘,我们要像家利柯一样要学会去接受与珍惜喜欢他们。

直到一场意外事故的发生,洛贝谛不惜牺牲自己的双脚,去救一个与自己素昧平生的小男孩,洛贝谛的这种精神真的很可贵,我是由终佩服与敬佩,小小的年纪竟有这样的动力与实纪真的很感人,他虽然失去了不只是一个生命还是一个家庭啊!如果是我的话,说实话我也只不过是空口说说罢了,却始终没有这个勇气去做阿!洛贝谛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英雄……

安利柯的新集体中有不少自以为很了不起的人,常常欺骗侮一些家世不太好,比较贫困的学生,当面羞悔、打他、取笑他、可是一些心地善良的人都学会了饶恕他们,这些公子哥仗着家世比别人好一点就欺侮弱小的人,面对这些人,其实,饶恕是一种美德,俗话说得好嘛。

父亲教我该怎么样做人,安利柯都老记在心中,父亲教我要做一个有爱心、有同情心的人。如果我们具备不了这两点,可能这个我们就称他为冷血的人,就会是讨厌他、厌恶他,现在这个社会需要的是这种人,有爱心才受大家的欢迎嘛,我们才能让这个社会变得有温暖。

《爱的教育》这部小说很贴切我们的实纪,所以变得很容易就懂,但是懂了并不能完全,我们学会实纪运用啊!它让我看到现在我们的许多毛病和缺点,如不爱守纪律、爱慕虚荣、有妒嫉心,有的还欺负弱小的同学,但我们更多的还有许多的闪光的美德。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才要更加地极力颂扬啊!还有我们还要珍惜眼前的一切父母、师长、朋友真挚的爱。因为他们都有感人肺腑的力量。请珍视你眼前所有幸福的时刻吧!因为他去了再也不复返还了!

我喜欢《爱的教育》这部小说,他很实际地展示我们现代孩子的优点、缺点,而我们应该将优点保存,而缺点,我们要改善弥补一切的缺点吧!相信我们现货的学生并不差,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更棒,让我们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