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籍简介
《呐喊》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收录鲁迅于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14篇短篇小说,1923年由北京新潮社出版,现编入《鲁迅全集》第1卷。小说集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希望。
《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的标志,开创了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作品通过写实主义、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等多种手法,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深刻反映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间中国社会生活的现状,有力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表达了作者渴望变革,为时代呐喊,希望唤醒国民的思想。奠定了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现代文化史上的地位。1985年,日本出版的50卷本《世界最高杰作》,中国仅有《呐喊》与《论语》被收入;1999年6月,《呐喊》被《亚洲周刊》评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
-------------------------------------------------------------------------------------------------
二、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
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
三、《呐喊》读书笔记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
四、《呐喊》读后感40篇
第1篇:《呐喊》读后感100字
《呐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听它,当没有路可走的时候,呐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式。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而我的心却是灰色的,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却苍白无力,我只会去呐喊。
把心中的苦闷和伤心全部赶走,放松自己、缓解自己。而呐喊之后……
面对友情、爱情、工作……我好像很无奈呐喊好像是我内心的挣扎,想冲破现实,找回自己
第2篇:《呐喊》读后感200字
在读《呐喊》这本书之前,我爸爸告诉我:在那个年代,中国很落后,拥有强烈爱国情怀的鲁迅认为中国人落后时因为技术不发达,于是到日本留学学医。但是他后来发现,中国当时的迂腐和落后不是因为技术,而是因为中国人的独立人格、个性和思想的丧失。所有鲁迅弃医从文,想通过文章来唤醒中国人心中那份沉睡的拼搏、向上的精神。
在《呐喊》这本书中,他主要描写了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些普通人的悲剧命运。在对这些人和生活细致入微的描写即入木三分的刻画都使他的文章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第3篇:《呐喊》读后感400字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有小说十四篇。我最喜欢《孔乙己》、《药》、《啊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没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揭露了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药》就更反映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要愤怒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兔和猫》通过一件事情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势力的憎恨。《鸭的喜剧》则是一篇具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通过鸭的喜剧——也是:蝌蚪的悲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Q正传》,它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最辉煌的作品之一。阿Q是一个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农村流浪汉,他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爷祠里,甚至他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知道,而阿Q却不愿承认这些现实,总是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这个形象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典型,不仅揭示了中国人民性的病根,而且也揭示出来人类普通的共通特征。这个文章有三大特色
《呐喊》对我的的影响很大,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并了解到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更应该由所有人来好好珍惜。
第4篇:《呐喊》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第5篇:《呐喊》读后感800字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第6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让我倍感难过。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第一章。人们的举动实在是太恶心了,居然吃自己的兄弟,他们在那时,应该可以吃饱的,他们居然放弃有营养的食物,而开始疯狂的杀戮,这更能体会到旧社会人们灵魂的扭曲,他们就像没有进化完整的人类,用鲜血来弥补他们心灵上的创伤。最后我只能说实在是太恶心了!!!
第7篇:《呐喊》读后感
《孔乙己》反映了当时社会封建制度残害文人身心的窘况。那穷人穷的惨哪,是钱是身是心的穷啊!封建社会过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缺与其封建项类似的地方,同样用九年义务制教、高中、大学、博硕士等,来辨别一个人的能力价值,或许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才使人威信使人愁。
于是我们有了期待,有了理想社会的塑造,我们的期望是源于现实的,也是在不断为之努力奋斗着。
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呐喊,为更美好的明天。
第8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而我买书时正好买的是《朝花夕拾》和《呐喊》的合订本。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映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
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作为改变民国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片对于了解作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就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呐喊》的书。是鲁迅先生很有名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主要讲了在五四时期的吃人事件。刚开始,我还很惊奇,那个时候竟然吃人!但当我问妈妈是时才知道。原来吃人并非吃人,而是反映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概念。“吃人”无非就是揭露了当时官员者剥削民主,烧杀抢夺的情景。听完妈妈的话后,我才觉得,原来当时的社会这么黑暗,官员还得抢人民的食物,钱财,这是多么的可耻呀!原来“吃人”就是指当时的官员“吞吃”民主的金财及食物呀!
读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当时的事情,都是因为民政腐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能被人欺负。
第10篇:《呐喊》读后感
《阿Q正传》中明显反映了“精神安慰法”的效为,运用阿Q的典型例子,描绘了被人压迫却自干堕落知耻而无后勇的一类人。反过来看这种“精神胜利法”也有可取之处。旧时的中国人民败在“精神胜利”上,我们则应取其精华,适时适地的运用。
当今市场经济时代,实则该要更多的“时代阿Q”的存在。竞争的激烈使人人的精神世界变得敏感,人人都堤防着自己成为阿Q,强者才使人心的向往,于是乎,别人骂我一句我得双倍奉还,形成了“宁叫我负天下人,勿叫天下人负我”的悲惨下场。诚然不该提倡“精神胜利法”吗?
第11篇:《呐喊》读后感
精神胜利是有底线的,例如堕落是不可取的。假如你是一个奴隶,首先因该不要抱怨你是一个奴隶,而引以高尚的行为举止保自己提高到奴隶水平之上。在你想别人抱怨你是一个奴隶之前,要在思想上肯定自己不是努力,这便是精神胜利的宗旨。但绝不忘细细改掉自己身上存在的努力行为习惯,你自然而然地克服了所有不利的条件,所有的困难
都回响你低头。
现实更是这样,市里层出不穷。过去的奴隶相当于现在的保姆,不要抱怨夫人压迫你,你能保证在你有钱之后不去压迫别人吗?记住那是永恒的规律!这条规律结对公正,那就是:今天你是别人压迫的,明天你可能在压迫别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在这晴间有个过渡期“精神胜利法”。
第12篇:《呐喊》读后感
寒冷的冬日里,我的脑海中留住了一本鲁迅的《呐喊》,大多数部分作者都用了幽默的方法来批判旧社会时代主义,使我增加了很大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就是《鸭的喜剧》这篇文章。刚一看题目,我还以为鸭子也会演电视剧了呢。看完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讲的是爱罗先珂君买的四只小鸭子鸭子非常淘气,放在地上给人们互相打招呼,小鸭子还在荷池里洗澡,翻筋斗,吃东西。四只小鸭子多么可爱,惹人笑呀,就像电视喜剧中的主人公似的。等小鸭子上岸之后,发现池里的蝌蚪全都没了,鸭子们把小蝌蚪都吃光了。不久,小鸭子长大了,小鸭子吃过蝌蚪肉之后,让自己变强。
鲁迅先生把小鸭子刻画得那么生动,但还是用幽默的手法让我们领会到,旧社会时代的残忍,批判了那个时代人们为了让自己变强,欺压贫苦的人,排挤身边的强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抢自己的王位。就像文中的鸭子,把蝌蚪吃掉以后,让自己快快长大,蝌蚪就不会长大来与自己竞争。反映了当时的人们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不知死了多少人。
第13篇:《呐喊》读后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第14篇:《呐喊》读后感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 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 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第15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第16篇:《呐喊》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第1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第1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1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的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第20篇:《呐喊》读后感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第21篇:《呐喊》读后感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第22篇:《呐喊》读后感
慢慢地翻开那本厚重的《呐喊》,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上——《明天》。
很平凡很普通的两个字,很平淡无奇的一篇文章,却看得我心如刀绞,眼前竟不知不觉地蒙上一层雾。
明天是什么?
有人说,明天是美好,是光明,是快乐,是希望;有的人说,明天是将来,是无法预知的一切……然而这些在四嫂子的眼中都只化作两个字——逃避。是的,明天对于她来说只能是逃避,逃避今天的磨难。——除此之外,她又能怎样呢?曾经的她,肯与今天的暗夜作斗争,肯在深夜里用自己里用自己的双手纺出一张张绵纱,纺出一个个美好的未来,她也原以为一切会好起来,以为宝儿会慢慢长大,会卖馄饨养活她。可是她错了。是的,她错了。她只是一个粗苯的女人,远远不知道自己的双手无法与今天的暗夜抗争。所以她最爱的宝儿死了,永永远远地死了。
她嚎啕大哭,却无更多的人前来安慰——甚至连一个慰问的眼神都没有。也许何小仙、前来帮助人们此刻正拿着手里单四嫂子的钱偷乐呢?
所以单四嫂子放弃了,不再与今天的暗夜抗争了,她已经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了,已经把梦想毁灭了,已经把明天当作逃避了。
是的,单四嫂子只能任凭这个黑暗社会打压,只能逃避,她的明天即是逃避了。文章结尾处她最后轻轻关掉的灯,其实也不过是她关掉的希望了。
可悲啊,真是可悲啊!
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这个黑暗社会中最真实的写照呢?
第23篇:《呐喊》读后感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第24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鲁迅的许多名作已成为初高中语文课的必修文章,为了帮助广大同学更好的理解鲁迅的小说,本栏目将在五期中向各位同学简要介绍并评论鲁迅三部小说集中的全部作品,这三部小说集就是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在本期中,首先向大家介绍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25篇:《呐喊》读后感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第26篇:《呐喊》读后感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习,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第27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第2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呐喊》一个激流中国的深刻写照,《呐喊》一部洞察国民性的文学经典。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用最细微的情感与最震撼的现实,刻画出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没有像武侠小说那样惊险刺激的场景,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温馨唯美的画面。但是这本书中,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的环境;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担心;有在《创作杂谈》中宁可将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而绝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意志;有费尽心思,找来“人血馒头”只为了救孩子的老栓夫妻;有为了赚钱而不惜出卖自己道德的刽子手;有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最后惨死街头的祥林嫂;有虚伪而又可怜的阿Q;有因为“我”的身份,而叫我“老爷”的童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大悲咒”;《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第29篇:《呐喊》读后感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第30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第31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第32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第33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呐喊》里,人格的曙光,人权的晨辉,人性的朝霞,在哪个腐化堕落时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但同时,黑暗压迫着愚昧的人们,邪恶在压迫着觉醒的善良。鲁迅描绘了这个善与恶ZUI终决战的时代,描绘了这个时代中的种种悲剧。这些悲剧的起源,从他的作品中便可看出端倪。
《狂人日记》里令人不寒而栗的描述:满本写满了“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看到的字,竟然满本都是“吃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集中,更是人民的麻木。
而《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那些无知的人的代表。国土遭人瓜分,皇权摇摇欲坠,民族内忧外患。可是有无数的像阿Q一样的人们,用精神胜利法,在自己所创造的伊甸园中苟且偷生。阿Q死到临头尚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尚不知革命究竟是何物。他只是浑浑噩噩地了结了自己浑浑噩噩的一声。
如果说阿Q象征着愚蠢,那么孔乙己就象征着迂腐。《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时的癫狂,正是由于封建时代科举制度给人套上的枷锁导致的。人民越无知,就会有越少的反抗的种子发芽,皇帝的位置也方能做得安稳。于是便诞生了无数迂腐愚蠢的秀才,挤掉了无数怀才不遇的人才的位置。至于无才又屡试不中的孔乙己,他的结局只能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
鲁迅的这声《呐喊》,震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震出了一个新的时代!阳光终于穿透了密布的乌云,将华夏彻底地照亮!
第34篇:《呐喊》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35篇:《呐喊》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第36篇:《呐喊》读后感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第3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第38篇:《呐喊》读后感
初读《呐喊》,愚笨的我似乎读不懂,不知写的是什么。只知那《狂人日记》中尽是看着让人害怕又厌烦的“吃人”的字眼,如那“赶紧吃吧!”,“食肉寝皮”等等。难道是鲁迅的思想有了异样?以至于把世上的人都想成禽兽,无情的啖食他的血与肉。还是他有更深之意,因种种让他感到可怕的原因而难以直面表达?
为了消除自己的迷惑,我翻了翻资料,问了问同学才知:原来它是揭露当时社会上真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过:“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于是作者用了种种方法,去麻醉自己的灵魂。
掌握了这沧海一粟的知识,我便带着似懂非懂的想法继续那让人痛苦的读书旅程了。
当我读到《药》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原来思想还处于封建时期的人对于生病是多么的无奈与迷信,我,既为他们感到悲哀又为他们感到可笑,试想,“人血馒头”怎么可能会治病呢?也许,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吧!这应该与当时的社会情态有很大的关系!难怪鲁迅先生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呢?原来根由如此啊!
鲁迅先生之所以会写出这种文章,无非是想体现两个字:“批判”,因为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他出现从小在课余就喜欢读野史笔记与民间文学书籍,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后来因家道衰败,经济极其困顿,使他饱尝了冷眼与侮蔑滋味,“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认识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没落。这些都促使他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深入思考。
从《白光》中我可以体会到当时科举制对人民的残害。文中陈士成连考了十六回,却未曾考中过一次,以至于耳畔常有回音“这回又完了!”当他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白光时,便拿起锄头往下掘,以至于掘出了阴森森的头骨,这段情节似乎为他后来落湖而死做了前奏。
《社戏》中的情节似乎要好一点了,主要描写的是鲁迅看戏之事,从内容来看,一个有文化的人与着实的农家子弟的区别,似乎在城里读书的人是受到尊敬与爱护的。如“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尔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少少,也绝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由此可见,学问,在乡村孩子的眼中是多么的神圣。
至此《呐喊》已被我简单的看完了,也许,你会跟我一同发现:鲁迅无疑具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不过,他也是为了唤醒沉睡麻木的国民。这是时代的呼唤,时代的造就,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圣雄》。
第39篇:《呐喊》读后感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第40篇:《呐喊》读后感
纵观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
有的人认为,学习是学生的事情,一旦走向社会就意味着告别学习生涯;也有的人认为,学习是在必要的时候才去做的事情,无需每时每刻,而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只要“活着,就要不断的学习!”
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哲学家、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曾经这样说过: “我学习了一生,现在还在学习。而将来只要我还有精力,我还要学习下去。”我就很喜欢这句话,因为我也很爱学习!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往往把学习与读书捆在一起,总是认为,学习就是读书。而事实上,学习有很多的途径和方法,当然,读书未尝不是一种良好的学习方法,不过,我的观点的是,读书之后一定要懂得学以致用,千万不要死读书!只有这样才能将读书转变为一种学习方法。除了读书之外,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在生活之中去感悟、去学习。记得在高中学习《哲学》的时候,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实践出真知!”一边生活一边学习,何乐而不为呢?
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都在不断的增长,有的人是通过接受教育而获得了学习的机会,而有的人是通过社会的历练获得了学习的机会。当有一天我们公平的走向这社会之中,就进入了同一个平台,有的人是继续学习,而有的人是停滞不前,还有一些人是堕入深渊!
就在今年春节前后,我接触了很多的人和事,当然,也学到了很多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来源于日常生活之中。在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中,让我们明白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很多曾经在上学期间成绩不太优秀的同学,通过在社会之中的历练和打拼,也有了一番自己的事业,让很多读书人望尘莫及。当然,也有一些无所事事的同学,在不断的讲着一些空话、套话来掩饰自己的失败,以此来博得尊重。还有一些人,生活的平淡,但是却家庭和美,内心无比欣慰,他们向往的是平稳发展。这一幕幕的画面,让我从中感悟、学习并加以借鉴。还有,就是,年后的聚会中,我有幸接触了很多的长辈,在饭桌前,既享受着美味佳肴又感受着老一辈人给予的忠告和见解,虽不能说是完全正确,但是却值得我去细细的品味。
日常生活中,我经常听到这样两个字“无聊”。小的时候,我也经常感到过无聊,因为没有事情做,所以自然觉得很没有意思。可是,后来上了大学之后,我总是觉得时间过的飞快,参加工作之后,更是忙的不亦乐乎。闲暇时,也会找些事情去做或者是沉淀一下自己的思想,所以,“无聊”对于我来说真的很陌生。在上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感悟人生》,虽然里面的文章,没有读太懂,但是这几个字,却让我们记忆犹新。
直到现在,我依然感悟着人生!只要活着,就会不断的感悟着,不断的学习着!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读书,是在精神的世界中奔驰;读书,是在文化的天堂中飞翔。
享受读书之乐。你会陶醉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美大草原中;你会领略“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的两军对阵的肃杀场面;你会体味“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凄美大漠风光。享受读书,即使你足不出户,也能畅游于美好的祖国河山之中。
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当你陷入低谷时:“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会激励你破浪向前;当你遭遇挫折时,“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会成为你一遍遍向“凌绝顶”冲锋的号角;当你取得成功时,“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会一遍遍敲响你的警钟,让你去寻找新的进步方向。享受读书,犹如与一位智者对话,让你受益无穷;享受读书,犹如接受一位良师的谆谆教导;享受读书,犹如与一位益友同行,让你收获良多。
带着对读书的热爱,我掀开了那一本本尘封的著作。犹记得《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当读到他们梁山起义,为反抗压迫而英勇斗争时,我不禁热血沸腾,豪情四起;当读到接受朝廷的招安,四处征战,最终却一一惨死时,我不禁黯然泪下。依稀记得《堂吉诃德》中的丹尼,成天幻想着自己是一名骑士。当读到他在“行侠仗义,游走天下”,把店主当作堡主,为他受封;把风车当作巨人,与之搏斗;把乡下少女当成公主。我不禁捧腹大笑,不能自己。书的世界,是—个美丽而神奇的世界,这里有古典的韵味,有当世的传奇,使人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享受读书之乐,在完成功课之余,品一杯香茗,捧一本好书,静静默读。于书中感受诗人复杂的情感,称赞人物的不屈意志,高傲的道德情怀,于书中主人公一起冒险,享受读书带来的欢乐。
同学们,让我们手捧一本好书,静默地阅读,用心去感受读书给我们所带来的欢乐,让我们一起在享受读书之乐中快乐成长,在享受读书的过程中,收获属于我们的成功!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
他,为了人民,捐出了自己鲜红的血液;他为了工友的孩子捐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他就是我心中的活雷锋——郭明义。
郭明义是个当代的活雷锋。在每一个岗位上,郭明义都干得非常出色,入伍第二年就被评为师学雷锋标兵。雷锋牺牲已近50年,但他的精神代代相传。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和振兴中华民族的神圣使命要求我们:要具有活雷锋的品质和行为,时刻准备着,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冲锋在前。正是郭明义这种发扬了活雷锋精神的好党员,才真正展示了我们民族之魂,对祖国的爱。
郭明义义务献血六万余毫升,相当于自身总血量的十倍。他年年资助贫困儿童,自己家里却是一贫如洗。他还发起七次无偿献血的倡议,约有600名矿业职工参与,累计献血15万毫升。
学习郭明义,就是要学习他的正气、热血;学习郭明义,就是要学习他的无怨无悔、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郭明义,就是要学习他的责任感、担当情、信心力。中国需要更多的“郭明义”!
现在,中国已经涌现出了许多活雷锋。公交车上给老年人让座的是充满朝气的红领巾;抗洪救灾顾不上家庭的是抗洪老兵;汶川地震救灾捐款箱前的长队是社会的公民……这是一个充斥着雷锋精神的和谐社会,支撑起它的是当代的活雷锋们!
那么,我,一个少先队员,是否也该行动起来了呢?
我向一个乞丐捐出自己的零花钱;我在公交车上站起身来;我扶起老人走过马路……当妈妈埋怨我把钱给了乞丐,说我太傻时,我总是想:郭明义同志的工友生病了,不也捐出了自己医保卡上所有的钱吗?这样的“傻子”应当越多越好!现在和谐的社会,需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需要的是无私的奉献!
我觉得郭明义这种默默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大家向他学习!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4
寒风簌簌敲窗,夜在滴滴答答的雨中前行,留着那夜色的心情与一本书或一页纸相逢,陌生又熟悉,安心又诱惑。一书,一笔,坐听风雨而怀抱寂静;一思,一悟,散拥雪月而阅透人情。
世界之大,书籍之多,我们读不完所有,只好尽己所能,读自己需要的和喜欢的,即便这样,也是杯水车薪,囊中羞涩。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
人之一生,从垂髫小儿至垂垂老者,匆匆的人生旅途中,人们借佛之禅悟,喻为人生的三重境界。漫漫人生路,读书与人生同在旅途,我不知道人的一生中,读书能有几种境界?也许是息息相通吧。
读书之初,我们涉世未深,把目光看得很远,可是脚步很浅,没有能力和阅历来读懂他们,书还是书,人还是人;具备了一定的年龄和内力,通过文字的表层,似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如入桃花源,书中藏着山水,忘乎所以的时候开始迷惑、彷徨,中迷失,失去自我,书非书,人非人;洞察世事后的反璞归真,谁又能集众家与一家?自成一体的人毕竟不多,那应该是读书到的最高境界。
马德说:“读书人的阅历是一面镜子,可以洞鉴书之矫情、伪情、滥情,可以体察书之虚势、颓势、做势。故阅历越深的人,眼光越挑剔,可读之书越少。也因此,阅历亦成了一条绳索,捆绑人之思想。从而使其拒绝了浪漫到瑰丽之书,幼稚到纯真之书。”
我是彷徨的边缘之人,我只知道,我是如何踩着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像一叶叶小舟,穿山过水,抵达身体里汩汩涌动却又不知方向的秘密河流,如同《桃花源记》中的武陵捕鱼人,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指尖轻翻书页,时间是在落英缤纷的字里行间悠闲踱过的,我听到隔壁那个高三的孩子上楼了,他每晚下晚自习都很晚,到家时一般都在十一点一刻左右,估计十一点才下课的。听他开门,关门,啪嗒一声,门重重地合上,心里想,都腊月二十七了,大街小巷都涌动着浓浓的年味,而老师还在带着这些孩子们心无旁骛,夜以继日地寒窗苦读。自古灯下功名皆苦求,不说悬梁刺股,凿壁偷光,要想考入理想大学之门,不昼耕夜读,勤学善思,那就等着千军万马把你踏在脚下,任人宰割吧!
想起我中考那年,也是这样的,老师日夜给我们念紧箍咒,做足思想工作,使我们不得不把时间系在弦上,朝朝暮暮在发弓,整日处于高度备战的状态。寒假自不用说,分秒必争的时段,肯定是在校补课了。虽说我们早有心理准备,却不是心甘情愿,被老师勒在教室,在那个贫乏而又落后的年代,一年到头就盼着过年,有好吃的,有好玩的,对过年无限憧憬和向往,还有心思学习吗?
每日放学,我们踏着高低不平的乡村小路,如箭一般往家飞奔。一路上,我们闻足了各种香味,有张家刚刚出锅的豆腐压在外面的小桌面上,一阵阵豆脑的清香;有李家做糙米糖、花生糖等熬糖稀的蜜糖味儿;有赵家柴火旺旺地烧着大锅,熬一锅的热油,炸着各种小吃的味道;还有好多好多的美味一股脑儿地往我们空空的腹内钻,更让我们饥肠辘辘,饥寒交困。我们只得绕道,沿着江边的小道嬉耍,一边还在大发恼骚,骂老师的无情与急功近利,骂书本的可恨,骂考试的残酷,还要骂那些诱惑人的美味。
过年的时候,初三和高三的学生假期只有六天,年前和年后各三天。年前,那些浓浓的美味和书本的寡淡剧烈对抗,年后,过大年热闹的氛围和独处一隅清净的课堂无形对峙,这些都造成了我们心里巨大的落差,愤懑之心,怠慢之形,皆现于脸上。懵懂的少年哪里知道老师的良苦用心,哪里知道前程还要在此一搏?只知道羡慕那些校门之外的孩子,可以走亲戚,拿红包,玩扑克,斗骰子,他们是多么自由,多么快乐哦!
那时把读书当做可恨可恼之事,也可以说是不矫情,不伪情。纯真稚拙,是少年拥有的自然心态,如同春日竹林,疏影横斜、挺拔苍翠都是自然的,无须雕琢,葱茏的时光,无邪的年华。
现在,每每想着当时苦读的情景,都觉得当下每分每秒都是奢侈的,快乐的!成长的路上,煎熬和磨炼是必备的,可是,我看着高三的孩子又背着沉重的书包,步履匆匆,我仍然觉得这世上寒窗最苦,学子最苦。学习,是一件最值得人尊敬的事!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5
一个爱学习的人看到了一本好书,就像一个探索者发现了一个新大陆一样兴奋。而我,也因与知识结缘,爱上了学习。
知识真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你只是你只是浅尝辄止,那么只会觉得枯燥乏味,像对待任务似的应付学习。但你如果深入探索,就会发现生活中的奇妙,了解许多所不知道的道理。知识的力量让你沉醉,甘愿深陷其中并发现宝藏。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学习了呢?哦!是一次次细细咀嚼老师的话,是一次次认真钻研书中的难题,是一次次品味一本本好书。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爱上学习了!
“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对学习感到深恶痛绝,被逼着上学学习。我对此只能摇摇头,感到叹息与无奈。读书本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啊!在周末,与其花那些宝贵时间在无聊的事上,还不如抱着一本好书,出门踏青。坐在草地上看着书,耳边流泻出美妙的古典音乐,与大自然亲近。想想就能感到一阵轻松,仿佛能闻到清鲜的空气,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展现在眼前。本身学习就是一件劳逸结合的事,为什么不多吸收点精神养料呢?
大量的阅读,正是我们新时代学生所需要的,它能扩大你的知识面,提高精神境界。在不断地阅读中,你会发现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只能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尽情遨游,才能感到一丝归属感和踏实。
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只要你有你的努力,你有你的理想,你所做的就不会被泯灭。因为知识是不会背叛你的,你所掌握的都已经在脑海里了,这是谁也抢不走的。
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那何不在平时多积累运用呢?你不能固步自封,满于现状,你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学的知识只是冰山一偶,这样又有什么理由揣着那可怜的知识在洋洋得意呢?
贝壳都能以它短暂的生命活得一丝不苟,与之比起来,我们人类的生命更长,天地更广,知识更是浩瀚无边。那为什么我们不把学习这件事做得更仔细、更精致、更一丝不苟呢?
我渴望学习,学习知识。在一片世俗中,唯有读书能让我飘荡的心定下来。在学习这条无止境的道路上,我会尽我所能解出学习的方程式,翱翔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天空!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6
一辈子,总有一个夜晚,我们是一个人,一盏灯,一杯咖啡,一首音乐,一夜无眠,望着天空的一点星光,落下一滴眼泪,想起一张渐渐模糊的面孔,感觉自己占领了一整个世界,孤独地等待着下一个日出……
那是个带着淡淡伤感的秋天。
心爱的小狗死了,我把它葬在蒲公英园。我的眼泪一点一滴地落在泥土上,最后一片一片地化开来。晓拍了拍我的背,心疼地对我说:“与其悲伤,不如选择遗忘,好吗?”晓的脸很苍白。全身上流露出阳光的味道。她帮我擦干了眼泪,接着我坐在园中央。
“小学篱笆旁的蒲公英,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午睡操场传来蝉的声音,多少后也还是很好听……”轻轻的旋律从晓的嘴里流出,淌进了我心里。晓是懂我的,我把头靠在她的肩膀,听着这略带忧伤的歌曲。
在那之前,我并不知道这将是我和晓最后一起沉赏日落。
和晓相识不过两年,但我们总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吃冰淇淋,一起逛街,一起看书,一起听音乐,一起说不知天高地厚的话,一起做不着边际的梦。我总觉得自己和她是投胎时一个被扯成两半的灵魂,是一朵双生花。
晓离开了,毫无预兆,我连“再见”也来不及对她说。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总觉得我们再也无法见面。世界是那么大,而一切又是无法预料。我坐在蒲公英园里,看着她写给我的告别信,眼泪一串串地落下,打湿了信纸,她滴在蒲公英上。风一吹,蒲公英飘向蓝天,我的悲伤,我的眼泪,我的思念,也飞向了天空。
滚滚红尘中,有些事情我们必须遗忘,不然我们会难过,悲伤、绝望,既然我躲不过悲伤,那么我会从悲伤中学习遗忘。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7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每天都在学习,我们所做、所听、所触、所感都可以是学习,比如学会唱一首歌,学会一个英语单词,学会一个知识点,我们每天都在进步,每天都在学习。
学习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我们无时无刻都在学习,有时候你不经意间记住一个小细节,这个过程是你在学习,所以说学习很简单的。
学习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有时候你学会了一个小知识点,等到用他时你会熟练的使用它,因为你学会了当你写出正确的答案的那一刻,你会发现学习很快乐的。
学习也是一件辛苦的事,它费时费力,比如写作业,初中的作业多是难免的,而且每天都要大概快7:00才到家了。吃吃饭已经7:00多了,如果没有正确的学习方法的话,那你每天不要熬到很晚了,写完作业一定也要到12:00左右,如果你学习方法会好些,写作业的时候都要用脑子多想,必然会消耗许多精力,所以学习是辛苦的。
学习是有苦有乐的。我们要劳逸结合。所谓的劳逸结合是什么?就是学习和玩相结合,但是切记不能边玩边学,你可以写完作业再玩,放松一下精神,这样才会有精力学习,你也可以在周末和朋友一起出去旅游看电影,吃饭……累了自然要放松的。
学习要有方法,并且适合自己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比如说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就可以让学习更有趣,并且更加轻松简单,说不定还可以让自己的成绩提升,所以说一定要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因为这样你才会把学习看得更简单,学起来也不至于特别累。
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学习,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和发展,并获取更多知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而变得更加有趣。
学习是一件简单的事,也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8
关于学习,人们常说:学无止境。我们从另一方面去理解,就是每个知识内在深度是无止境的,如同一片一片花瓣,每一片都有学习更深的层次,也因为这些不同的学习层次,我们也存在着不同的学习质量。
我们将学习分为四个层次:听过、知道、理解和讲述。就像层层递进的楼梯,每当踏上新的一阶,我们就深入学习一步,而每一次进入到深一层次,我们都是接受了一次巨大的成长洗礼,并且通过次次的成长逐渐学会将学习做到极佳。
听过,我们将知识在脑海中淌过,用耳朵听,将知识凝集在大脑中。这是最基本的学和存储方式,然而这样仍不足以踏上学习更高的阶梯,知道,知识在对于我们的输入从听到记,我们用背记的方式深刻存于大脑中,渗透在其中,通过更加牢固的方法将学习提升到了第二阶梯。理解知识,一份知识的深刻剖析来自于理解,在脑中布下一张知识的经络网,凭借着理解的心将死记硬背化为活水,用到生活中去,把平面知识从纸质上挪移到我们的应用里,随时可以把这份知识调用,也就把小小的内容化为通透的生活方法。最后一层为讲述,我一下子明白了老师会为何要求我们把讲书作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一个人经历了听过,知道,理解知识后,已经把从陌生的知识变为了我们的学识。结合着我们对学习的不断深化,我们也可以做一次自己的老师,讲述出来,当把学习做到讲述知识,我们就已经通过深刻再深刻的方式进入到了学习的最高级,这样看来,讲书的方法将我们对知识的运用升华到了最深的一层中去。
我们将四个层次铺开,每一个境界中间都拥有不小的差距,但只要我们一步步攀登,用自律的力量勇敢的去探索深度的层次,能够收获一份深刻的知识一定不会疲惫。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9
突然觉得好多事,好多东西都变了。两年前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组员,不用像组长一样去干涉别人的学习,作业写不好,字写得不好看,书没背,也没有去关心我,可现在呢,好多东西都制约着自己,让我觉得好累,学习也没有以前那么快乐,而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是快乐的度过。
我知道自己要努力学习,但现在有好多误会,我想在他们说我时解释,可累了,我也知道,即使解释也无济于事,我只能好冤枉好冤枉的,憋在心中,我累了,没时间去争论,我是否正确。果然人生如此,也许你不想演还是得演下去,但我现在心中没有不想演的意思,我也想演好人生这场大戏,但是你的学习的压力,生活的压力使我无法呼吸。
老师在课上,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说我,因为张杰迷失了方向,对此我只能说:我才不是因为张杰这样的呢,对于他说我因为张杰怎么怎么样,我只想说,你可以说我周末放假经常玩手机,影响了学习,而且对于张杰我只是信仰,我没有为张杰怎么怎么样,所以这么说我觉得好冤枉。
还有,对于背书,我只想说我努力背了,我问心无愧,没有给他肯定说没有方法的缘故,因为我背书都是靠死记硬背,但我不想因为别人说我没有背到,就说我没有努力过,没有用心。虽然我可能有很多问题,但我也在努力克服,也许你不知道我的变化,但关我毛事,如果成长只是被别人忽略,看到的只是问题,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不会因为别人的话怎么怎么样,我会改正自己错误,就用时间来看吧!
人生会出现很多很多东西,我们无法改变,只好承受,如果承受不了,我们就会堕落,反之则会在生活中充满激情,每天都很快乐,我现在还处于困惑之中,正不断的鼓励自己,找到自己人生的真谛!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0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通过这两年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同学们往往对学习叫苦叫累,其实,如果你投入进去,学习应是一大乐事。试想,每一次我们学会了一些知识,我们就收获了一次;每一次我们打败了困难,我们就胜利了一次;每一次我们前进了一点,我们就飞跃了一次。
学习是快乐的。英语单词固然很多,但如果你记住了,你会用了,你的心中应当是无比快乐的,为了成就这种快乐,我们何不记住呢?数学题固然很麻烦,但你做出来了,锻炼了你做事的细心,你应当是多么兴奋,为了抓住这种兴奋,我们有怕什么麻烦呢?语文课文固然难背,但你背过了,你会发现这是多么舒畅的事情,为了领会这种舒畅,我们何不背过呢?
学习成绩的进步是刻苦努力的结果,是用汗水换来的。在这个过程中,你当然可以极不情愿,无可奈何去做,然后你又可以快快乐乐的去 摆弄 每一个字母、每一个数字、每一个词语,就像孩童时摆弄玩具一般,从中得到些什么,提高自己。
竞争对每一个人的成长是重要的,发展就是竞争的结果。竞争中,你当然可以心怀恐惧,生怕别人超过你,整天闷闷不乐;你也可以快快乐乐,心胸坦然地去面对。即使失败,也不可以自卑,因为自卑只会带来成绩的再一次下降。应正视它,在失败中寻找教训,以赢取下一次的成功。
课堂上,你去接受新鲜的事物,去感悟知识的魅力,这,也是快乐的。倾听老师的 魅力讲述 ,在心中不断的思考、领会、把握,向老师提出问题,老师为我们解答问题,这些过程都是趣味横生的。
然而,做到这些,就需要我们对学习充满兴趣,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
最后,我要说,快乐要学习,不快乐也要学习,我们为什么不快乐学习呢?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1
我们每天上学、放学、写作业,看似很忙碌,可真有那么认真吗?哈哈,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挤哗哗的。您可别误会,纯粹就是水分很高,可不是时间抓的紧。今天,我就来说说我们课堂上的真实“战况”。
在课堂上,表面上平静如水,实则暗流涌动——下面的小动作那是数不胜数、无所不有啊:有的手上一定要抓个东西玩才安心;有的挤眉弄眼儿做鬼脸;有的正在发呆,两眼发直;还有的竟然还沉浸在昨晚的美梦中呢!
特别是,老师回头写字的时候,课堂上总会发出一些声音,也不知道都在说些什么,笑些什么。
当老师猛回头,以提问相威胁时,我们又急急忙忙地问来问去。当那个倒霉孩子被叫起来的时候,阶级友情,立刻紧急启动,特别是他周围的同学:打手势,小声提示,就差在本子上写答案给他看了……眼看老师的脸色沉到极点,一触即发。
时来运转这句话,也是很灵的——来解燃眉之急,也不是没有的。比如我们的“救星”校长来了,老师赶紧迎出去……
危机解除,大家都长长地松了口气。那个同学自己就偷偷地坐下了,老师回过神来时也就不提问了。
回家写作业时,就更不用说了。全神贯注?根本不存在的!以我为例。当老妈的监视解除,去做饭的时候,坐在学习桌前的我,就开始心猿意马,神游八荒了。动动这个,玩玩那个。当老妈的脚步声传来,又快速收拾好,真是自欺欺人。
一句话,我们所谓的“学习”,只是在耗时间,跟大人斗心眼。
套用我妈妈的话:三心二意的学习还不如不学,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2
生活,这两个不起眼的文字,不知包含多少人生的意义;生活,这两个不起眼的文字,不知当了多少人的老师。
那一天,爸爸、妈妈为了让我体验生活,都出去一天,把家交给了我。我心想:那么好的机会竟然落在了我的身上,我一定要好好的把握。反正时间还有那么多,不如我先睡一觉吧!等醒来在做事吧!于是我便倒头呼呼大睡起来,睡醒了;一看才九点多钟,“不如去看一会电视吧!反正才九点多钟”我心中的小懒惰虫对我说话了。我想都没想,就直奔电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看到了中午,才想起吃饭,于是赶忙把饭煮好,开始吃了起来,完全把做家务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吃完饭,便又开始了睡中午觉,睡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见了生活这位老师正在教训一个一事无成的人,说那个人懒惰无比,不会有好日子过得。这是我发现,这个人有点眼熟,再仔细的看了一下,这一个人正是长大后的我,我吓了一大跳,惊醒了,想起了做家务事,于是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做事情了,我左做做、右做做,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变得很勤奋了。正如俗语“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果然,不一会,我便将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这时我向天边眺望太阳,发现太阳公公似乎在对我微笑,表扬我做的很好。“叮铃铃”我家的门铃响了起来,我赶紧跑去开门,发现是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看见家里是那么井井有条,会心的笑了。这时,我要由衷的感谢我的老师——生活。
生活,这俩个不起眼的字,却包含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3
在《劝学》中,荀子主张:学习不可以停止。纵观历史长河,众人围绕“学习”展开了讨论。时至今日,“学习”这一话题却不不断扭曲,在中国成为了应付考试的工具。
在电影《银河补习班》中有一幕让人印象深刻。在高三学子高考后,他们站在教学楼的天台上,将他们手中的课本撕碎撒在空中,如同飞舞的雪花,这时就有人提出了疑问:“真正热爱学习的人不应该珍惜他们学过的每一本书吗?这就不难看出在这样的疑问下,学生是否真的热爱学习。
但很理解这样的现象,不知从何时父母的叮嘱从“多吃点饭,长身体。变成了“赶紧吃,吃完去学习。”也许从那时起学习,仿佛是在为父母学习,学习开始成为了一种负担。学生往往为了一个卷子上的高分而开始学习,甚至为了虚伪的高分利用一种不正当的手段。
这时就会有人说:“没办法,在中国考生人数众多,只有学习你一才能撑出一番天地,那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为什么国外的重大奖项没有中国人,世界大学排名清华大学才排16名。这就是两个教育理念下的对比,就以美国为例,很多人说他们每天下午2点放学。但他们的课余生活极为丰富。计算机,射击,足球等社团活动数不胜数。学生会从实践中获取知识。中国的学生放学后也会奔波于各大培训机构,有着写不完的习题。考上大学有后开始放纵自己。
在许多一线城市都开启了素质教育。注重社会实践。让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充实自己的生命。
因此,被迫地学习应考的技能不等于真正的“学习”。学生不应该只关注课本的知识,更应该关注生活实践中的丰富内容。如果一心苦读课本知识,那不就成为众人口中的“书呆子”了吗。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有同时关注书本与实践,这才是真正的学习。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4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勤奋读书方面表现得格外突出。不论是擅长治国的政治家,还是胸怀韬略的军事家;不论是思想矫捷的思想家,还是智慧超群的科学家,他们之所以在事业上异乎寻常,都是与他们从小的远大志向分不开的。俗话说:“有志者立常志,无志者常立志”,立志,贵在少年。
勤奋学习,就是在效果面前永不满足,不时追求更进一步的指示,扩展更普遍的课外积聚,不时对自己提出更高的学习目的。勤奋学习就是面对学习作业,能一丝不苟的完成面对学习中的困难,能积极找出困难的缘由,勇于抑制,不处置困难时不罢休。卡莱尔说的对,天赋就是无尽头刻苦勤奋的努力。是啊,假设你想成为有用的人,就一定要立起自己生活的目的,一辈子的目的,一段时间的目的,一个阶段的目的,一年的目的,一个星期的目的……一集团只需心中有了目的,才会朝那时分,我想起这句名言在生长的历程中,有一位同伴不时伴随我。在我失败时,它给了我决计;在我气馁时,它给了我勇气;在我伤心时,它给了我抚慰……。它就是一句名言失败是成功之母!当我因考试失误而气时馁,面对那鲜红的“x”,听同窗们的冷嘲热讽,看父母绝望的眼光,我哭了,我对自己失掉了决计。猛然间,我头脑中闪过了那句名言——失败是成功之母!我猛然醒悟:哪集团没有失败?摔倒了,再爬起来!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才干取得成功。
99%的勤奋1%的汗水=成功“自古英才出于勤奋”,勤奋是石,敲出信息之火;勤奋是火,扑灭理想之灯;勤奋是灯,照亮人生之路;勤奋是路,引导我们走向成才的明天!既然成才的航船需求以勤奋为风帆,就让我们扯起勤奋之帆,去披荆斩棘吧!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5
当老师把学校召开家长会的通知书发给我们的时候,我拿着那张通知书不敢正面朝它看上一眼。
期中考试以后,我自以为自我十分幸运,家长因为工作忙而没有空闲工夫问起我的考试成只能够自认倒霉了谁叫我平时不好好学习,考试前又不好好复习。上课时和旁边的同学说话,别人在做作业的时候,我却一个人在玩耍,自我的成绩自我明白,一股劲地往下退,直线下降嘛!尤其是数学,我一点也听不懂,上课就像梦游一样,老师上到那儿就算到那儿,听了就忘,简直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简直不明白自我在做什么。平时做作业还要好,做完就不明白自我在做一些什么,为什么这么做。简直像在做梦一样却不明白一个所以然。
大部分时候,我只要一遇到做不出的时候就问同学,美其名曰虚心请教,然而实质上是叫别人说了,自我写写,好像自我当一个书记员,只管抄写。老师看到以后经常跟我耐心谈话,说了一大堆道理,我却全部当了耳旁风。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虽然我提前两天明白,但是我说“临时抱佛脚,越抱越别脚”。所以,大家在复习的时候,我却照玩不误。期中考试考了一个比较差的成绩那是不能够怪别人的呀!只能够怪自我不用功呀!
也许家长会开完,家长们相互通气,妈妈又会掉下悲哀的眼泪,因为我是她的期望,她的骄傲,她的精神支柱。但是,我就是那么不争气,成绩那么差……我想自我真的不就应让他们那么失望,那么悲哀,那么落泪。从此刻开始,我必须要加倍努力学习,争取以后考试次次都取得好成绩!那么让自我的父母也能够在家长会上抬起头来。绩。唉,这一次可就要露馅了!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6
生活是平凡的,但是生活不只有学习。因为有它,我的生活变得活色生香。因为有它,我才没辜负生活中的每一个春夏秋冬。
——题记
一个清冷的夜晚。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润湿了一颗稚嫩的心。在嘀嗒嘀嗒的雨声中,我仿佛被带进了戴望舒笔下那条“悠长,悠长而又寂寥的雨巷”。在我的心里,也有梦寐的江南——文学世界。回首自己四年的写作历程,确实感慨良多。我不敢高谈阔论文学,我只知道我和它的第一次见面,我们就互相吸引,坠入了“爱河”。我为它倾注了无数的心血。
但是就在刚才,父亲找我谈话了。我永远忘不掉他刚才面对那惨不容睹的成绩单时脸上扭曲的表情,那是愤怒、忧伤、绝望及不理解,糅合交错在一起的复杂表情。他指着我的鼻子臭骂了一顿,无情地击碎了我的心理防线,我顿时泪如泉涌。我真的做错了吗?生活真的只有学习吗?
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
我翻开了作文本,重新审视着自己的作品。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红笔批注——语文老师为我修改的痕迹。语文老师她是多么关心我啊!每次我把自己写的小诗摆在老师的桌前,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为我修改,尽管这远远超出了现阶段的教学任务。还记得她对我说过,无论如何,写下去就是了。她相信我有作文得高分的能力!这对我是多大的鼓励啊!像她一样对我有殷切希望的人还有很多,无论为了自己还是他们,我都不能放弃!
在雨的滋润下,心中的铅华被洗净了。我找到了答案:生活不只有学习,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虽然雨一直下,但心若向阳,便无惧忧伤。我已经决定,就算淋着雨,也要一直坚定地往前走······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7
在这次期中考试中,我发挥的比较好,取得了班级第二名。
同学们也经常问我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其实很简单:
第一:上课认真听讲。
要学习好,最重要的就是要上课认真听讲,跟上老师的思路,不走神,不溜号,不搞小动作,要把老师讲的知识点牢牢记在心里,眼睛不离开黑板,老师提问时,要多举手发言。
第二:认真预习、复习。
当天所学的知识,要当天记住,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复习,把当天英语语法、数学公式、语文知识背熟。当作业做完时,我们要对第二天会学的知识进行预测,并且根据手中的资料,进行预习,把自己觉得重要的地方记在书本上,差不多理解了所预习的知识时,可以把手中的资料,会的做了。第二天讲课时,要认真听前一天预习时不会的地方和自己没有预习到的地方,这样,对学习是很有帮助的。
第三:要多读、多看、多写、多积累。
学习,不可以仅限于课内知识,要多读、多看有助于身心健康和学习课外书,看到好词好句要多积累,可以画下来,也可以抄下来,这样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在需要背诵时,也要多读多看,不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写几遍,记忆会更加深刻。
第四:劳逸结合,减少压力。
其实,我觉得,当所有事都做完时,例如:周末、长假,我们可以到外面玩儿玩儿,锻炼锻炼,或是睡一会儿,或是看一会儿电视等小小的休息一下,让大脑和身心放松一下,消除疲劳,这样后再去学习,就会变得更精神、更有兴趣,事半功倍。
当然,我能取得好成绩,最应该感谢的就是老师的栽培和父母的督促。
很多同学平时学得都很好,可能是考试时没有发挥好,希望我们下次一起努力。
这就是我的学习方法 。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8
父母和老师们总会告诫我们要努力学习,只有努力的学习才可以考高分,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努力学习才是关键。
上个礼拜我们段考了,我的生物、地理、英语考得很差。那是因为我平时都没有努力地去学它们,英语是一门重要的主科,也是一门最拉分的课程,我这次本来是可以考得更好的,就是英语拉了分,我的英语考这么差,只有76分,那是因为我平时都没有认真的去读和记单词,老师平时交给我们的背课文和记笔记的任务,我不能按时完成。因为我没有用心,英语教师说,背课文只要你用了心去大声读就很容易背下来。还有上次,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来到我校演讲,他在演讲中说,学英语不是只要做的,是反复两字。他仅对英语题海战术,叫我们的做完形填空,仅复做,要做熟练,经过这次考试,我将要更努力的去学习英语老师布置的任务,要能按时的完成,多做英语题。
这次考试,我还有生物和地理也考得很差,都只有64,这两门也是杂科里面最重要的`两门,因为对于我们初二来说生物和地理区两门即将初中会考了,初三将不学这两门了,这次考试是开卷,但由于我上课极时没有认真听讲,上而有的题目我不知道在书上的哪一页,所以丢了这么多分
这次期中考试过后,我会为了期末考试而奋斗、努力的学习。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19
这周的周一下午上完最后一节班会课后,让我受益匪浅。
周一的班会课是由班长张乐主持的。同学们都说又做四好少年,张乐问:“怎么样才算个四好少年呢?”有人回答:“要做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张乐回答“对!这就是做四好少年的标准。”……当说道争当勤奋学习的好少年时,主持人张乐问:“怎么才算是一个勤奋学习的好少年?”有人回答:“作业要按时交,高质量地完成;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考试认真考,考个好成绩来报效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这才算是个勤奋学习的好少年。”
“不仅作业要快,字还要好看,否则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到考试的时候,万一老师因为这个字看不清,扣了你的分后,你可就冤了,所以字写得一定要好看才行。”“发言要高质量才行!”这些回答的不就正是我们班同学的缺点吗?我们班主任范老师说我们太“闷”了,老师该骂的也骂了,可还是没用,最后,用罚的方式才有人举手发言;我们的数学平均分和八班差三四分,但是我们和八班师同一个数学老师教的……
学习成绩就表现了你上课的专心,如果专心地上数学课,我们和八班的平均分也就不会有三四分之多了。
以上说的问题我都有,所以,我决定改正错误:以后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作业字写漂亮些,完成出高质量地作业。以后我会慢慢改正,做一个勤奋学习的好少年。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0
我从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小时候就跟人家对着干,整天要这个要那个的,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现在可能有一些人跟这个小孩一样,生在福中不知福。有一天他突然发烧了,他的家人特别为他担心,可他好了,连一声谢谢都懒得说,仍然像以前一样。
有一天他长大了,总算懂事了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父母养育他不容易,用辛苦的血汗赚钱,不容易呀。他想:我以前真不应该对父母那样,真后悔,哎!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他长大以后,每天上午努力赚钱,下午帮父母干活,种田,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孝子。
我觉得他虽然小时候没有尽到自己的孝心,但是他长大以后弥补了他以前的过错,长大后特别努力的干活报答父母。但是我们从小就要学会感恩,帮父母担负一些小事,帮父母分忧解难。
有一次我自己肚疼,拉肚腹泻,那天是晚上,父母听说之后,飞快的把我送到了医院,及时的挂上了水,我看爸妈那焦急的神情,我责怪自己乱吃东西添麻烦了。我好了之后就在想用什么方法报答他们呢?我只有帮妈妈洗衣服,帮爸爸倒水,虽然有时候做的不太好,但只要去做了,都会得到爸妈内心的夸赞,我自己也很欣慰。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我也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报效祖国报答爸爸妈妈。
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吧!我深信我们只要懂得感恩,懂得报答他人,好好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别人最尊重的人,成为祖国最最有用的人。感恩永远是和谐社会永恒的主题!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1
走进了初中就到了一个新的学习阶段;走进了初中就会遇到新的老师,就会遇到新的同学;走进了初中就要脱离幼稚,童年也随之逝去。
在这个新的学校中,我们会接触到很多新的老师,会认识很多新的同学,也会看到新的学习环境。
初中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初中再也不会像小学一样了,初中相对比小学:初中的要求更严;睡眠时间更少;学科更多;学习时间更多,并且更紧。
我刚进初中时,我发觉自己有些不适应,因为早上的上课时间是6:15——6:18,而且上课还有晚自习,8:30才放学,如果包括下课时间的话,那么上课时间就是6:18——20:30。
虽然学习时间很紧,但是我已经慢慢的适应了。
有一次,李老师火冒三丈的走进教室,有几个同学小声的说:“唉,世界末日到了。”我笑起来。李老师放下话筒,用手把插头插上去,便吹了一下哨,我们笑起来,李老师也笑起来。
我们的陈老师上课一向都是很严肃的,有一次汤胜泽下课想夸韦子兵的裤子,陈老师放学后跟我们讲这件事,我们哈哈大笑,可陈老师面不改色,没有一点微笑,这就足以证明陈老师是多么的严肃。
今天又发生了一件事,老师把我们全班分成七个组,并且每个组要大组长取一个有关于自己的四字名字,陈老师给田鹏取了一个名字“大鹏展翅”,田鹏的名字中恰好有一个“鹏”字,有象征意义,这下陈老师笑起来说:“各组的大组长快点想好有象征意义的名字,还要发到网上去的”,我们都笑了。
初中生活是多姿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
在初中生活中,我要认真学习,努力向上。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2
大家一定都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吧》, 暑假,我都看上了瘾,写完作业没事,一整天除了吃饭我的眼睛就不会离开电视,虽然都该上初中了,可嘴里仍会蹦出“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的歌词。
喜羊羊聪明,暖羊羊热心,慢羊羊不急不慢,懒羊羊懒惰……可能大家都喜欢机智的喜羊羊,但我认为,应该向灰太狼学习,我有以下三点原因:
1.灰太郎首先是个发明家,聪明肯定不用说了,你看哪一集灰太狼没搞个发明什么的?在和喜羊羊直接对抗智力的时候有时还超过了喜羊羊。虽然剧情最终要符合大家的眼球和大脑固定思维的需要,灰太狼永远是个失败者,永远最后以“我一定会回来的”做结束。但我还是要说,喜羊羊大多数都是靠小聪明成功,而真正聪明的却是反面角色——灰太狼!脚踏实地,靠自己的真正本事。我想如果我能向灰太狼那样肯动脑筋想办法,具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估计离本土的中国人拿诺贝尔奖的时候就不远了。
2.灰太狼永不言败,虽然每次都以失败告终,但它每次最后留给大家的却是“我一定会回来的”,让我感动。我们身边很少有人有这种精神。这是什么精神呢?夸大了说,就是一种不屈不挠、这次不成功下次再来的精神。我们缺少的就是这个,我觉得把这种精神用在坏人身上是动画片的瑕疵。
3.灰太狼是一个对家庭负责任的男人。他爱自己的老婆,爱自己的孩子和家人。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过上好日子,而不遗余力的尝试抓羊,即使经常在冥思苦想的时候被老婆误解,经常遭平底锅的袭击,也从没改变过对老婆家人的爱,不离不弃,灰太狼完全是一个好男人、好爸爸的模范!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3
七个春秋,七个轮转,不觉间我已在学海徜徉至今。有趣而又无穷的知识渐渐聚沙成塔,渐渐让我明白了许多……
再一次坐在了明亮的教室,再一次捧起了复习的书本,一头埋进题海战术中。不一会儿就无力坚持,总感觉好累好累。
当我索性扔下笔,双手抚面叹息,整个人懒懒地趴在桌子上,吃力睁开着疲惫的眼睛,心里愤愤:“又是复习,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这么多题,这么多要记要背的……”但此时,我透过窗户看见一位清洁阿姨正在烈日炎炎之下擦着窗户,在她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忧心,一种辛苦。任凭汗珠密布额头,浸湿衣服,阿姨也只能拭手擦擦。然后继续冒着酷热干活。看着清洁阿姨,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心酸:“我学习累算什么?不过是短暂的。可像阿姨她们那样辛苦工作的人,每天的疲累比我们还多,不应该轻易被学习打败。相比之下,学习,其实不难!”
于是,我重新拿起笔,继续复习着。尽管教室外的树间蝉声不断,烦躁人心,我也毫无影响。如此学习,其实不难!
从牙牙学语到学会说话,从老师握着我的手教我写字到我独自考试,从“爸爸妈妈”到“诗词歌赋”,我都在努力学习。直到现在,我觉得学习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海子教会我“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李杜教我吟诗作对;曹雪芹带我领略红楼梦的千古流传。还有很多很多,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
古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但对于我来说,所谓黄金,就是快乐。当我在学习时,就是在享受快乐。而不是把学习当成是苦差事。
学习,其实不难!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4
我们做学生的第一任务就是去学习。在学习时切忌毛毛躁躁,十分不专心地去学习,不然你的学习成绩就一定会一落千丈。
我现在是班内的十大泰斗之一,位于年级的一百名之列,要不是因为在初二时我学习不专心的缘故,我现在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那一年,我妈妈去看病,我的爸爸去医院做妈妈的陪护,家中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心中对电脑和电视的诱惑是再也忍不住了。在欲望的驱使下,我先打开了电脑,疯玩我存在上面的游戏,接着又打开了电视看自己喜欢的节目,一直看到深夜,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还没有忘记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只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学习时很不用心,边学边玩边看,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天,把自己的学业荒废了不少,等到妈妈回来也该期末考试了,考试完后我发现自己的名次竟下滑得如此厉害,足足下降了100名。这让我的心一下子收紧了,不敢再去任意胡为地玩耍,并且在学习中也不再想着电视和电脑了,而是一心扑在自己的书本上,用心学习那些知识点,同时在课堂上我认真地听讲,用心去领会每一个知识点,使自己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掌握得十分娴熟。慢慢地,这样用心学习的效果显现出来了:我成绩开始逐渐地上升,。尤其值得令人高兴的一点是在下次的期中、期末考试中,我不仅挽回了自己下降的名次,而且还上升了许多,这让我充分认识到了用心学习的重要性。
用心去学习吧,让自己知识的田野从此永远茂盛;用心去学习吧,趁着现在还来得及去弥补自己以前所造成的损失;用心去学习吧,让自己在面对别人时能骄傲地抬起自己的头颅。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5
学习,对于不热爱的人来说,这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而对于热爱学习的人来说,好像是走进了知识的海洋。
我也有不热爱学习的习惯,那时是在三年级的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在做作业。这时我碰到了一个难题,此时我的心情非常的卵,然后我就不做这道题,把它扔到了一边,就把电视打开。直到妈妈回来的时候,我就连忙把电视机关了。妈妈问我:“儿子,作业有没有完成?”我本想撒一个谎。可我想,等一下会检查我的作业。如果被发现会发泄另外的作业。最后,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没做完?”妈妈说:“既然没完成,干嘛还要看电视?”我说:“是因为我碰到了一道难题,我左思右想,最后想不出来,所以我才会看电视的。”妈妈问:“读书是为谁读的?”我回答不出来。
妈妈放下手中的包,拉住我的手跟我讲:“儿子,读书是为自己读的,将来想做一个有用的人,就得要认真学习。”我听了惭愧极了。然后我就认真的思考着这道难题,去分析。原来是那么的简单!告诉妈妈我算出来了。我终于与直到学习是为谁学的。
我从心底里知道:学习就像一扇窗,等你体会到了学习很快乐,它就会自然的倒开,让你吸取丰富又有趣的知识。如果你不想学习,那你就会失去所有一切,还不可能把这扇窗打开,还会感到很孤单。
我认为学习是要为自己学习,你如果认为学习要为自己的爸爸妈妈学习,那你就大错特错,因为学习的好与不好是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来的,而不是靠爸爸妈妈强加于你,所以,我觉得我要为自己学习,争取在得更多的知识来发展自己。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6
云,人们似乎一直都不待见。古代的王安石,以“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诗句来抒发自己满腔豪情壮志,云就有点奸邪之势了;国外的高尔基,用《海燕》一文激发人民的斗志,推动革命的浪潮,而云,则化身了反动势力,成为海燕抗击的对象,在现代化的网络词语中,也有一条“神马都是浮云”,云变得虚无而缥渺了。
其实,云是美丽的。
仰望蓝天白云,那是一种享受,特别是躺在草地上,让时间从身边飞逝的时候。周遭清荣峻茂,淡淡的混着花味的泥土的芳香酝酿在空气里。阳光流溢在整个空间,云朵的影子投映在大地之上。
你瞧那云彩,慢慢地挪移,微微泛着晕,有的像小绵羊,有的像大白狗,有的则奇形怪状,一团一团凑在一起。多悠闲呀!
时间过得飞快,就连看云的时候也是那样匆忙。是啊作文,在紧张而忙碌的学习之中,谁有那闲功夫看云呢?
恐怕只有云自己了。它漂浮在天空中,飞过一座又一座繁忙的城市,俯看着大地万物为生存而斗争,为利益而失去一切,自己却不紧不慢的,有条不紊的,在风的带动下,浮动着,在合适的时候下一场雨,然后将自己化为雨水,将一切奉献给这世界。
云的悠闲与自在,那“看庭前花开花落”的闲情,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而那奉献的精神,却是值得学习的。
那烘云托月,彩云追月的夜景,那蓝天白云下马儿跑的景色,如果少了云的衬托,怎么也得逊色三分。当年那至尊宝,驾的不也是七色彩云吗?
再一次远眺窗外那云朵,我看到的似乎不再是一团美丽的水汽,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了――它微笑着,悠闲地奉献。
为什么不能像云朵一样,悠闲地不紧不慢地呢?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7
刚入初中,总觉得初三离我们是那么的遥远。然而,两年过去了,终究还是踏入初三的学堂。初三对于我们每个学生都是那么的重要,它将决定我们未来的命运。在这一年中,我将努力而刻苦的学习。在初三生活中,将勇敢,坚强的向前进,作最后一搏!
学习是件十分辛苦的事,可是只有拥有知识,才能丰富我的内涵,丰富我的生活。因此,我会更得努力,刻苦的学习。初三的生活将是激情的,每位学生将在书中度过最后一年。也许会很累,但都是快乐的。也许多付出一些,多努力奋斗一分,便会走向成功。也许会有许多艰辛等待着我,但是我不会服输,我会勇敢坚强都向前奋斗,我相信在不远处便是成功之路。从来都不气馁,永远都不放弃,这就是我。
初三到了,每天都会很紧张的学习着,生活着。在这一年中,将一切都抛到脑后,执着的追求,不懈的努力。常言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无止境的。,在学习中将遇见很多的挫折与困难,也将遇见很多的竞争对手,我会好好的,刻苦的学习。每天紧张的旋律推动着我前进,我不会被它击垮,因为我有颗平常心。
初三将会多一门化学课,我要慢慢适应它,认真学好它,运用它。所有的不足与缺点都要在这一年得到改善,而优点就继续保持吧!我相信自己,在新学期中,学习一定会比以前更努力,更认真,更上一层楼!所有的一切努力,都将会以优秀的成绩回报自己。
不要等失去还会懂得珍惜!
学习虽艰苦,却不能放弃,要执着的追求!
成功了,不要骄傲;失败了,不要气馁,再接再厉!
初三的生活是绚丽多姿的,好好体味,慢慢成长!
为我的未来作最后一搏!我相信自己,我会成功!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8
学生阶段,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有人说:“学习枯燥乏味。”有人说:“学习没有意思。”还有人说……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学习是一件有趣、快乐的事情,你若不相信,那就听我娓娓道来我的学习生活。
我酷爱读书,读书是件有意义的事,我总能从一本本书中找到我的精神需求,书中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一本书,就像在看一部精彩的电影,那滋味多么惬意啊。走进书中,可以感受主人公的情感,还会随着变幻莫测的故事情节或落泪惋惜,或一起喝彩,也可以去领略异域风情,增长科学知识,去探究更多的乐趣。
学习中还有斗争,有比赛。我在每次考试时都要定一位竞争对手,看看在考试后谁的分数高。当我一次次的超过对手时,我又是多么快乐,多么开心!从考试中也可以体现学习的乐趣。当我被对手甩在后边时,我会认真思考失败的原因,找寻学习中的不足之处来弥补,争取下一次的成功。
说了这么多,那么学习还有哪些乐趣呢?当然还有,那就是在做数学题时,当我碰到一道难题时,可能会一下子蒙了,但是,我经过静下心来,苦思冥想,画线段图,列方程,我一遍遍的尝试,在草稿纸上一次一次的演算,终于想到了答案。那一刻,我就会欣喜若狂,有了一种特殊的愉悦感。
当我每次开始学习时,就怀着愉悦的心情,把它当做是一种玩耍,而且是用心的在玩耍,怀着这样的心态来学习,必定可以学习有成。
写作文也是一种乐趣,我会放开情怀和思路,自由的写,不会害怕有什么困扰,等到被校信通推荐,被老师认可后,又有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学习是一件妙趣横生的事情。说了这么多了,我想大家都已经知道学习中的乐趣了吧,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学习,争做最好的自己吧!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29
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在老师的带领下,我学会了许多知识。
一年级的时候,我们最先学到的是拼音,在孙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把拼音字母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变成了一个个熟悉的音节;让那些方块字排成队,念动听的儿歌,读有趣的故事还学习了一些简单的生字,比如:东,南,西,北,前,后,左,右等。
到了二年级,我们逐渐学习了一些短篇课文,每篇课课文后面都有一些生字,不过比一年级时难一点,比如:钢,弹,城,旁,蛙,错,漂,腰等。
到了三年级,我们学习了一些较长的课文,还有古诗,每个单元都有日积月累,口语交际和习作。
从四年级起,每个单元都添加了词语盘点,把每一个单元要求听写的一些词语,成语都罗列在一起。在课文里,我们又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说明方法:拟人,比喻等。
到了五年级,我们对说明方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添了:列数字,举例子,下定义,对偶等,使我们加深了对这一方面的了解。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已经上六年级了,六年级的课文比较长,一般都是说明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我们从课文中能学到许多写作方法,比如:首尾呼应,前后照应,联想,想象,情景交融,衬托对比,伏笔照应,托物言志,托物寓意,铺垫悬念,承上启下,开门见山,烘托,渲染,动静相衬,咏物抒情,倒叙法等。
知识是没有尽头的,俗话说得好:“ 活到老,学到老。”只有虚怀若谷,不断进取,才能成为“赢家”。 让我们学习蚯蚓的精神,不屈不挠、锲而不舍;让我们牢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格言,踏踏实实,迎难而进。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0
提起笔写作文,搜肠刮肚地找材料,不料肚也空空,心也空空,无奈,只能拿起去年学过的课文《论语十则》写读后感,即使质量有些欠佳,可是,尽力而为吧,俗话说:尽力而为就是成功。
——题记
坐在桌前,写《论语十则》读后感,拿着十则《论语》摇头晃脑,可晃了半天也理不出个头绪,于是,恍惚之中,我彷佛穿越了时空的隧道,飘荡在春秋战国和两千年后的今天。
想当年,孔大圣人周游列国,历经颠簸,费劲口舌,不知是宣传没做够,还是广告打不响,反正最后没任何成就,只得回老家教书。收弟子三千,只为图个温饱,也没发财,倒是得了几片干肉,几条干鱼,很失败的样子。
有的同学说他是收费办学的祖宗,可能性很大,听说以前的书孰都挂着他的画像(是否属实还有待考证),但现在的私立学校是不挂他老人家的像了。不过收费比起祖宗来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他书教的好,似乎只针对“天才”而言,据说他的讲学原则是:只可意会步能言传。
学的怎么样全靠一个“悟”字,悟好了,是他老人家的功劳。“悟”不好,是霓自己的错,反正已经授了,你不是天才你能怪谁?
后来,要不是几个学生有点出息,他老人家怎能成“千古圣人”?说他教的好,让他拿特级教师证书来看看。
从战国回来,赶紧在作文本写上,要抓紧时间分秒必争地学习,刻苦努力,向孔子学习……
学什么……天才知道。
写这篇文章没有半点讽刺孔子的成分,只是想借孔子来诉说一下我们(包括自己在内的一部分人群)对现在社会中有些事的看法,绝无轻视孔子之意,更无轻视学习的想法,毕竟我们还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1
当我拿到语文试卷的那一瞬间,我心中那座名叫“骄傲”的城堡已经开始倒塌。试卷静静地反躺在桌上。我用有点颤抖的手去掀试卷,一个个鲜红的圈映入我的眼帘,我的手一抖,试卷又合上了。我一咬牙,把手伸到试卷底下,用力一翻,随着"啪"的一声,我看到了我的分数——78,可怜的“78”,我“唉”的一声便瘫在了桌上。
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的余晖照在我那张惨不忍睹的试卷上,那成绩此时此刻显得非常地刺眼,它仿佛在咆哮“你以后不再优秀!”在我看来,这如刚学的古诗——《天净沙·秋思》一般,我就是那个天涯中的断肠人。我开始沉默,感觉周围的世界暗淡无光。
直到那一天,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在操场上跑步,低着头,有气无力的样子。跑着,跑着,突然,“砰”的一声,一个脑袋撞上了我,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小姑娘,同时看到她的发夹掉了下来,就弯腰捡起,交给她。想不到的是,她不气不恼。转过身一刹那,我才发现她的额头被撞得起了一个包,应该很痛吧,但她刚刚还满脸微笑地向我道歉。
我突然莫名其妙的意识到,那位小姑娘被撞“痛”后却能微笑面对,而我经历这次考试之“痛”,为什么还一直自认为是“断肠人”,耿耿于怀,哭脸应对呢?我思想到自己的软弱,更认识到自己面对挫折时只是想“痛”而不思“痛”的消极心理。考试上犯了一系列错误,或许是粗心,或许是走心,或许是知识点没有掌握到手,但是事情过了之后,你没有让这件事情随便过去,而是认真思考犯错误的原因,并且时刻警惕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才叫痛定思痛,这才是自己认真学习所应该有的本色呀!
望着小姑娘渐跑渐远的背影,我心中涌上一阵羞愧......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2
从上学开始,教室背面的黑板上就写着一句话,“努力学习,天天向上。”这句话,从我们上学时开始就一直于无形中激励着我们。
努力学习,让我们成就一个优秀的自己。
在我们上学的期间,会那么几个同学,他们面对学习,态度随意,很多时候,就连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都置若罔闻,他们的学习态度也就注定了他们的学习成绩。
努力学习,我们首先要的,是摆正自己的学习态度,不要让自己的努力白费,我们要学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努力学习,使自己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努力学习,让我们离自己的梦想更进一步。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在我们的学生生涯中,我们只有努力学习,努力获取更多的知识,然后,将这些我们所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这样,我们追梦的道路才会轻松很多,也才会容易很多,努力学习,努力向自己的梦想靠近,等到终有一天我们登上了梦想的高峰,这样的我们才会迎来最终意气风发的时刻。
努力学习,只有努力过,才不会让未来的自己后悔。
犹记得之前父亲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学习是你自己的事情,努力学习,这样才会在你以后的岁月里回想起来,不会觉得后悔。”父亲说的很是含蓄,可是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今日的不努力,导致日后的自己来后悔这一段虚度的时光,这样只能徒增伤悲。努力学习,让未来的我感恩现在的自己。
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这样在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心里也会承载着自豪,学习是我们毕生的一件事,努力学习,让我们怀着一颗向上的学习之心。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3
进入六年级以来,我发现班里所有的同学都在暗暗努力,决心在临近毕业的半年多时间里,多学习知识,多发展技能。因此,所有的学生都比以前进步得更快。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经常问自己:我该如何努力,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学毕业生?昨天下午,参加完学校举办的毕业班学生会,我发现了一个新的目标:
这个毕业班学生会真好。会上有学生家长的发言,我们班的同学也讲了自己的经历,表达了自己的决心。印象最深的是:徐校长的演讲,徐校长给我们讲了几个小故事。我喜欢听故事,所以我听得很认真。他讲的第一个故事是王羲之的练字。王羲之为了写一只“鹅”而刻苦练习。第二个小故事是关于唐伯虎的绘画。他用过的钢笔堆得像小山一样高;第三个小故事是关于郑板桥的写作。在学习汉字的过程中,他苦思冥想,终于创造出了“石子路”的写法。这三个故事虽然很短,却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一个人在学习的时候,第一是要努力,第二是要持之以恒,更重要的是要有开拓创新的意识。只有这样,他才能被认为是一个优秀的学生。
以前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在学习上多下点功夫,做好老师布置的工作,我就能成为一个好学生。现在看来,这远远不够。如果我没有毅力的精神,我有时会认真学习,有时会感到无聊。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为更高的目标而努力,不仅要感觉扎实,还要在学习过程中动脑。怎么办?这样,也许我离开拓创新不远了。同学们,让我们牢记徐校长的谆谆教诲,抓紧学习时间,开动脑筋。如果是这样,成功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4
明代著名药学家李时珍从小立志学医,他翻山越岭,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拜访了无数的名医,品尝了上千种草药,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写成了医药学方面的巨著《本草纲目》。
清初史学家淡迁,自由刻苦好学,博览群书,特别喜欢历史,立志要写出一部真实可信的明史,但由于他家境平寒,没钱买书,只好四处借书抄写,经过二十多年的奋斗,终于写成了一部五百多万字的明朝编年史——《国榷》。可是在书稿即将出版前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书稿被小偷偷走了,眼看二十多年的努力在瞬间化为乌有,他毫不气馁,重新振作精神,又开始编写《国榷》的行程,他又经过几年的奋斗,写出了一步更加精确的明史巨著。
古人尚且如此,何况现代的人呢?我国现代著名画家齐白石,在他数十年的艺术生涯中,从未停止过画画。在他的画室里,挂着一条横幅“不教一日闲过”。他坚持每天作三幅画,正是这种锲而不舍的勤奋精神,使他的画技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我们说勤奋出天才,但有的人天资聪明,后期却不努力,一样是成不了才的。古代有个很有名的故事,一个叫仲永的小孩,他5岁时就会作诗,而且写得很有文采,他的父亲以此作为盈利的手段,带他四处游玩,不让他学习,等他到20岁时已经和一般人一样了。
由此看出,许多有成就的人,无不是靠自己的勤奋努力得来的,相反,懒惰的人终究会成为一个忙碌无为的人。
勤奋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愿意付出,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5
似乎,在人们的印象中,天使总是美好的、纯洁的、与黑暗魔鬼作斗争的、坚强不屈的……在我心中,天使也是一切美好品质的化身。从小我就喜欢那些美丽的神话,最喜欢天使。最初,我只是喜欢天使那一身洁白的衣服,喜欢她们生活的金碧辉煌的天堂,羡慕她们的无忧无虑,并不知道她们到底有什么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只是一心想着她们神奇的魔法。
长大后,我能独立阅读了。我了解了天使的纯洁美好,知道了她们默默付出、关心他人,懂得了她们的真正使命——把爱带到世间的每一个角落。我越来越相信天使的纯洁,越来越喜欢天使,甚至幻想着有一天天使会出现在我身前,带我去看那充满爱的天堂。我的妈妈说,天使喜欢好孩子,如果我有了做天使的所有好品质,天使就会让我也做天使。虽然现在我知道了这不可能,但那时我却深信不疑,一心做到最好。
想要生活在天使的世界中这个想法是萌生在我上四年级单位时候,那时我看了许多将人美好心灵的故事,也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我被那些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越来越鉴定我向往那种美好的境界,我觉得有美好心灵的人都是天使。
我好想生活在天使的世界中,那里没有猜疑和不信任,充满了团结;我好想生活在天使的世界中,那里没有嫉妒和恶毒,到处都是爱和明朗的笑;我好想生活在天使的世界中,我们会用自己的劳动换来幸福;我好想生活在天使的世界中,我会把每一件事都做到最好;我好想生活在天使的世界中,我要把爱带到世间每一个角落。
我知道,我不是天使,我没有魔法。但我可以做人间天使,尽我所能,把爱带到人间每一个角落,让人间也变成天堂。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6
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保持在中等状态,(90分以上)我记得在一次单元测试中我只考了71分,唉!我来给你讲讲吧:那天我匆忙的准备了学习用品以后我端端正正地坐好等着。教师很严肃的环顾了周围一遍说:今天我们考试。紧接着就把考试卷发了下来……
拿到试卷后我一看有好几道题都不会做,我做着做着把难题都解了,我觉得自已考得很好,所以也没检查就交给教师了。老师立刻给我改,改到一半时,教师脸色大变,我己经知道情况不妙,果然不出我所料,卷子发下来以后,我才考了71分,基础知识就错了八题,是个合,阅读理解,又是一个合,此时此刻我心中十分失落,我从来没有考这么差过,放学以后我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和妈妈说了我的成绩,妈妈的语文成绩,妈妈一听大发雷霆,火冒三丈地骂到: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每天早上,晚上都说,你就是不听,现在成绩差了吧,平时晚上叫你看看一会书你还不想看,你都快个四年级的学生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啊,我听了泪水像线似的挂了下来,说:我也不是———故———意考———差的呀,呜———妈妈的语气渐渐缓和下来,说:你以后不要老实想着玩你要知道,学习第一,娱乐第二,我对妈妈说我以后会好好学习的,妈妈又苦口婆心地说:宝宝你要好好学习,我们要振兴中华,为国添加人才啊!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这件事情过后,我悟了一个道理,就是以后不能马虎,尽量做到一次性不要错,做好还得检查一遍才行,你们可不能像我那么马虎哦!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7
一提到“学习”,有些同学肯定都会觉得烦,而有些同学却会觉得很好。
那些不爱学习的人,当然就会觉得学习很累、很烦。所以这个人长大以后就没有好的工作,也实现不了自己美好的理想。只有一个人去做苦工,给别人做事。到时候,你就会很后悔,因为当初你应该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挣钱或过上好生活就会很费力,而且家人也会很烦你。
还有那些特别爱学习的人,他们就会觉得学习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只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找工作就不难找了。这些工作单位都喜欢要文化程度高的员工,或者自己非常的有学问,还可以自己开个公司,自己挣钱。那时候你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不用做苦工,照样可以挣比做苦工还要多的钱。这样,你和你的家人都会和睦、幸福。
学习,就像一位客人,你只有热情地去迎接它,它才会传授给你知识,给予你美好的人生。如果你不欢迎它,直接就把它“推出门外”,那你的人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语文、数学、英语等等这些科目,你都要去认真地“招待”好它们。千万别忘了,它们是知识,学好知识比什么都强。有文化、有出息的人已走到大街上,人们见了你,就会非常尊重你,也会非常羡慕你。一个没文化、没素质的人只要以往大街上一站,就会有许多人嘲笑你,笑你傻,笑你笨。这样的后果,我相信大家都不愿意拥有。
所以,没文化,真可怕!你只有不厌其烦地学习,把学习当做一种乐趣,那你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开辟了一条“星光大道”。因为学习不是为父母而学,不是为老师而学,更不是为朋友而学。
让我们好好学习、刻苦学习、努力学习,还要不灰心、不骄傲,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有意义,将来也会有好的前途。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8
当老师把学校召开家长会的通知书发给我们的时候,我拿着那张通知书不敢正面朝它看上一眼。期中考试以后,我自以为自己非常幸运,家长因为工作忙而没有空闲工夫问起我的考试成只能够自认倒霉了
谁叫我平时不好好学习,考试前又不好好复习。上课时和旁边的同学说话,别人在做作业的时候,我却一个人在玩耍,自己的成绩自己知道,一股劲地往下退,直线下降嘛!尤其是数学,我一点也听不懂,上课就像梦游一样,老师上到那儿就算到那儿,听了就忘,简直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平时做作业还要好,做完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一些什么,为什么这么做。简直像在做梦一样却不知道一个所以然。大部分时候,我只要一遇到做不出的时候就问同学,美其名曰虚心请教,然而实质上是叫别人说了,自己写写,好像自己当一个书记员,只管抄写。老师看到以后经常跟我耐心谈话,说了一大堆道理,我却全部当了耳旁风。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虽然我提前两天知道,但是我说“临时抱佛脚,越抱越别脚”。所以,大家在复习的时候,我却照玩不误。期中考试考了一个比较差的成绩那是不能够怪别人的呀!只能够怪自己不用功呀!
也许家长会开完,家长们相互通气,妈妈又会掉下伤心的眼泪,因为我是她的希望,她的骄傲,她的精神支柱。可是,我就是那么不争气,成绩那么差……我想自己真的不应该让他们那么失望,那么伤心,那么落泪。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学习,争取以后考试次次都取得好成绩!那么让自己的父母也能够在家长会上抬起头来。绩。唉,这一次可就要露馅了!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39
时常流逝,日月如梭,很快小学就要毕业,我们面临着一个比较重要的转折点,许多家长为此伤透脑筋,我也正为此做着准备。
毕竟,经验不足,我并没有选择报一些目标学校的培训班,只是报了一些学习性的奥数班和英语班,所以少了一些面试和考试的机会。但是,我抓住了一些来自学校的招生机会。在小升初期间,有一些中学为了招到一些好学生,会来到各小学报名,我抓住了寒假里的一次机会考上了十三分。
后来陆续去一些学校报名投档,交大、理工西外、首师大等等。由于今年限制跨区,西外只招海滨的寄宿生。这样一来,去参加面试的我没有了想法。然后,面试却出奇的简单,一开始先考英语的阅读短文,然后听考官提示作一段简短的自我介绍,英语就OK了,紧接着是你的EQ,毕竟是住宿,要准确地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也不容易哦!我从小这方面就是特长,这一部分也过关。如果EQ部分你没有过得话,就直接进入最后一项,广播操展示。我是通过考,就进入了倒数第三项,学习方面,其实也就是简单地问两句,你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我轻轻松松地把广播操做完以后,就兴高采烈地出来了,因为我知道我肯定考上了,尽管我不去。
过了一两天,我妈的手机响了,两条短信送来了西外的录取通知和交大的考试通知。但由于今年跨区制度,我们不得不把粉卡交到十三分。这样这场奇怪的小升初战役提前结束了。
总体来看,收获很不错,但是有一点遗憾没上到一些市重点。最可惜就是没上培训班,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努力吧!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40
课堂上,我一定要举手发言.上课前我暗自下着决心.嗨,举就举呗,只不过回答老师的几个小问题罢了,有什么可怕的!临上课还有1分钟,我故作轻松地想!
上课铃响了,老师迈着矫健的步子跨进了教室,我的心不禁一惊,几分钟后,老师问:谁能用这个单词造个句子?
教师里非常地安静,我的心突突地跳着,我偷偷地环视了一下四周,有点同学低头默坐,有点同学在摆弄着自己的笔,似乎老师的提问与他们毫无关系.我真希望教师里能有人举手,哪怕只有一只手举起,我也就敢举手了,可是没有!
这时,我下意识地动了动胳膊,准备举手哦,肌肉紧绷着,可心又碰碰的地跳.我不知所措,不敢抬头看老师,老师的眼里肯定满是失望!
要是有人第一个举手,我就敢第二个举手.然而,还没有!
突然间,一只手竖在我眼前,原来是我同桌举起来的,有人举手了,但是我还是不敢举起,仿佛手被什么东西给扯着样的,使我仍然是呆呆地坐在那.唉,怎么会形成这样的心理呢?怕什么?不就是举手回答几个小问题吗!我自我安慰道!
我慢慢地举起了我那只笨拙的右手,目光扫视了一下周围,发现还是只有一个同学举手,我开始慌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于是我把手放了下来,再扫视了一下周围,没人注意我,我又举起了我的手,举得很低很低很低!这时,老师的目光向我们这边投篮过来,我身不由己地,迅速的将手放下,低下了头,抬也不敢抬,生怕老师会叫到我!
最终,老师没有叫我,而是叫上另一个同学,我捏着自己的手:为什么我不举手?
那一天,我,没有睡着!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41
春去春又来,花谢花又开。又是一个轮回。
河畔校道旁的柳树,在这个春分时节,枝头上吐出了娇嫩的新芽。是呀,转眼间,又晃了一年,回忆过去,我有何作为?
人生难免会有挫败。并非每一个拐弯处都有明灯,并非每一个缺口都有救命稻草。我总是害怕着什么。漫漫彻夜无尽的孤独;黑灯瞎火在角落的寂寞等待;还有的就是那忽如其来,杀你措手不及的暴风雨。这就是人生的挫败。处于危难之间,我选择逃避;面对着汹涌的波涛,我只能坐以待毙;受难于困苦之中,我渴望希望之臂。在这条无止境的长路上我任命宰割,怨天尤人地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上苟延残喘。
嫩黄的新芽点缀着老柳枝,枯木逢春。
人生是风雨同路。世间万物都有生存规律,生生不息。亦如人生。高尔基在《海燕》中写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一只海燕渺小的力量不可能改变坏天气,但坏天气却可以将一只微不足道的小海燕炼就伟大。如果说我这只小海燕正处于水深火热这中,无力改变什么。那么我唯有改变自己!不再踌躇彷徨,不再奢望命运与人生对我的眷顾。我要用坚强来迎战挫败,磨炼腰板,挺直胸膛越挫越勇。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寒冬如何吐新芽?
历史的沧海桑田,春柳冷眼坐观其变。历史的洪流是力不可抵的。然而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历史,也注定成为历史。何必为了个人得失而不可一世?人生在世,患得患失。曾经的辉煌不代表以后的灿烂,枝繁叶茂的壮柳,冬至也必干枯;眼下的沉沦也不注定永远以埋没,雪融化后的春天,春柳依旧生机重现。
欣欣向荣的春柳告诉我,人生是有限的轮回,你会遇见四季,你会遇见风雨,不要悲伤,不要恐慌,相信自己,始终能够绽放锋芒。
又是一年春柳绿。
以学习为话题的作文 篇42
这是一只蝶。
一只无瑕的白蝶。它就这样瘦弱地裸露在凛冽寒风中,在暗黄的枯叶堆的声声叹息中瑟瑟发抖。
也许是因为她的纯洁美丽,我不自觉地轻手轻脚向她走近。哦!这是一只翅膀断掉了大半的蝶,身体的伤痕正使她隐隐作痛。我轻轻地把手伸向她,想要托起她,给她一点温暖。可是她似乎敏锐地察觉到了。“嘶”枯叶很轻微地动了一下,而我却能感到那蝶费了很大的力气从我的掌心逃开。我仍旧不放心,一个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离开呵护,要怎么在这么一个冷酷的严冬里找家呢?于是,我重新托起手掌,以更温柔的力度要去托住她。“哧”她这次仿佛是受了更大的惊吓了,跌跌撞撞地挥动起翅膀,把周围枯叶滑开,却又渐渐地、渐渐地,如一缕白烟,向下飘旋,无力地跌倒在地,仿佛怀有一脸的无奈。
竟是一个如此鲜活的生命!她残忍地拒绝了我的帮助!我感到惊讶,但我选择放弃。我蹲下来,静静地看着这只白蝶。哦,它仍在瑟缩,而且抖的更厉害了,可怜的白蝶!不,它是在积蓄力量,它的触角相互交错,残酷的翅膀一张一合地为自己打气,好像寒风中一朵半开的白梅。“呼”纵然稍无声息,但我仿佛悄然听到一股巨大的气体旋涡在翻腾、呼啸,一个残缺但却同样庄重的生命奋力作出了最后冲刺,像一个不稳的直升飞机一般,坚定地朝自己的天空飞去。尽管如此轻盈,轻盈得犹如天使的一根羽毛,在飘扬。
我相信,尽管人生的道路上会有难以预料的挫折和风险,但只要选择自强,我也一定能如那种白蝶一般飞向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伫立在人群里,凝望着那只白蝶,泪水湿润了整个冬。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
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
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
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