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籍简介
《拿来主义》是现代文学家鲁迅通过嬉笑怒骂、妙趣横生的语言形式,表现一种抨击时政、挑战强权的思想,一种论析文化、洞悉历史的胆识的杂文。
这篇文章,一是针对国民政府崇洋媚外,出卖民族文化遗产的投降主义,二是针对革命文艺阵线内部的两种错误倾向,即割断历史,全盘否定的“左”倾错误和拜倒在洋人脚下,主张全盘吸收的右倾错误。作品思想深刻,见解独特,锋芒毕露,咄咄逼人,让人不能不对鲁迅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语言艺术叹为观止。
这篇文章被选入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必修四》等课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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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原文
拿来主义
中国一向是所谓“闭关主义”,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自从给枪炮打破了大门之后,又碰了一串钉子,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以催进“象征主义”,此后是顺便到欧洲传道。我在这里不想讨论梅博士演艺和象征主义的关系,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
但我们没有人根据了“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但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先有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后有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于是连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其实,这正是因为那是“送来”的,而不是“拿来”的缘故。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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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青年时代,深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18年5月,第一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对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抨击,奠定了其在新文学史上的地位。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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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拿来主义》读后感20篇
第1篇:《拿来主义》读后感300字
《拿来主义》主要针对当时对待外来文化的某些错误态度而写的。他既反对无原则全盘西化的主张也反对盲目排斥和拒绝接受外来文化的倾向,主张“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即“拿来主义”。
其实拿来主义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外来文化,总有他的两面性。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文化与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更为频繁。如果一味否认,就只能落后与世界文化潮流,只有不断交流,文化才会进步。
在现在,当中国人喝着可口可了,感受圣诞节的同时,“老外”们也会乐于吃上一顿正宗的中国菜,会在中国菜市场内讨价还价,会在过年吃着饺子,欣赏京剧。当我们面对新文化时,不做“逃避主义”,对此视而不见,不当“虚无主义”全盘否认;更不成为“投降主义”,全盘继承。在外来文化中逐渐将本土文化边缘化,这三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鲁迅的“拿来主义“无论何时何地,都正确地指引我们对待文化的态度,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要坚定的做一名“拿来主义者”,让这些文化充实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
第2篇:《拿来主义》读后感400字
现在的中国经济发展,科技腾飞,但有谁想过在这繁荣的背后,是没有没落,腐朽的封建前身。
悠悠中华五千年文明,创造的艺术价值,文明数不胜数。火药、造纸、指南针、印刷术,中国人总在嘴边津津乐道的四大发明,在千年之后真的被发扬光大吗?历史告诉了我们:“没有”。西洋人用装有火药的枪,席卷世界时,以无朝自居的人们却对之不顾,而对冷兵器情有独钟。洋人利用自己“拿来”的东西为己所用,使其不断创新发展,相比之下,“天朝”仍在自欺欺人的“吃着老本”,原地踏步。耻辱黑暗随之而来。
外国人总善于从别人那“拿来”变成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中国人就学不会这样呢?洋人拿着中国人的火药、指南针,使其变成坚船利炮,一度成为海上霸王,而中国不“拿来”只接受“送来”,而且有的是“硬塞给”的。其后就是一次次的失败,没有足够的实力如何与敌人抗衡,难道受人宰割?没有了武器。别人拿枪口顶着你,你不得不做啊!可怜的中国。不然怎么现在还是个发展中国家?
可敬的鲁讯先利用他的文章想唤醒麻木沉睡的国民,阐明对待本国文化和外来文化遗产的态度。批判送来送去,主张拿来,批评了种种错误态度,指出要批判继承文化遗产,即拿来主义,可又有几个人能醒来,不在昏睡了。
占有、挑选、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是发展的王道。
第3篇:《拿来主义》读后感600字
也许那时的中国就像是西方人眼中的一个玩偶,在愚昧当权者的领导下,中国一点点被全世界的洋人吞噬着、玩弄着。中国青年们迷茫了,那些洋货到底是好是坏。鲁迅先生告诉了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创新的拿,才能进取。人类发展的进程证明,礼貌不断进步,认识不断提高,大多源于创新精神。用心培养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创新意识,是全体中国人民追求的方向,而原地踏步,全盘吸收,封闭自守只会带来僵化与落后,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让思维得到扩展和延伸。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是的,每一种事物都有共时代性,当外国的潮流,我们应如鲁迅所说,“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在创新方面我们既已落于人后,不妨学会使用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攀爬。
它并不是鼓励我们去盲目跟随韩流,盲目跟从洋流,那样便真成“废物”了。比如《功夫熊猫》在全国的热映,在中国也出现了不少反对的浪潮,指控阿宝的眼睛充满了邪恶,玷污了国宝,它的父亲竟是一只鸭子......而我们是否就应思考为何国宝在中国没有出路,到美国人手中就转成了十几亿美元的财富呢?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心借鉴苏联成功经验,又结合自身特点,创立改革方针。最终中国快速发展,经济腾飞,国家日益强盛。然而戈尔巴乔夫不顾国情,盲目照搬西方模式,导致苏联分崩离析。
中国站在苏联的肩膀上得以腾飞,屹立于世界之东方;苏联站在西方人的肩膀上却迷失了方向,无所适从,最终树倒猢狲散,所以不管是《功》的盛行还是韩流的席卷,只要我们能够站在它们的肩膀上,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眺望远方,便可成为自己的巨人。
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在中国生根发芽,不是每一首歌曲都掠过耳畔随风而逝,不是一切从外国流来的河流都被融入土地......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头脑,自己的眼光,我们会创新,我们会借鉴,不要什么“抛来主义”“送去主义”,我们要的是“拿来”,这样才能让中华之龙长哮,让世界动容。
第4篇:《拿来主义》读后感800字
再次拜读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我的心深深地被吸引,为先生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之下能提出如此深刻的思想而感到惊讶,更加深了我对先生的敬仰崇拜之情。
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是有选择的拿来。我主张,我们对待外国文化,也要大胆的拿来!
转眼间,改革开放已三十周年,面对中国取得的辉煌成绩,从“一穷二白“变成了现在的国强民富这脱离不了鲁迅先生的“拿来”思想。先生的文章强调“拿来“与“送去”这两大问题,让我们国人机智敏锐,目光放亮,反复强调“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影响,抨击闭关锁国,夜郎自大,自给自足的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强调“拿来主义“,要吸取外国的精华文化来充实自己,取长补短,这正是先生写此文章的要旨所在。
鲁迅先生是在告诉我们,要用机智放眼世界,要我们自己主动去拿,对于国外的一切我们还要学会辨别,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分清利弊,而不是一味地随心所欲去拿,定要经过度量,根据我们自身需求和利益去拿,绝不能闭关自守,抱残守缺。拿来以后我们还必须自主创新,使之变得更完善,更适合自己。众所周知,佛教传入中国并在中国扎下了很深的根,而在发源地印度却早已灭亡了,我们伟大的古师大德发挥智慧,吸取了外国有用的东西,弥补了中国文化的不足,丰富充实了中国文化,从而使得佛教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部分,与本土的儒道相辅相成。这正是切切实实的“拿来主义”。
我们伟大的佛教随着社会的发展叉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而如何使佛教更好地与日新月异的社会形势相适应,如何满足现代人的精神求,我们唯有走由太虚大师提倡的“人间佛教”这条改革之路,“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说明了佛教的缘起和立根。这种缘起和立根正是我们推行人间佛教的基石。用佛法来进化人心,进化社会,建设人间净土。处理好佛教与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关系,使佛教文化的传播与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地相互融合,从而形成自己独立的文化体系,在佛教弘化上起到促进人类文明建设,提高人们精神境界与道德水平,促进社会进步,世界和平的积极作用。
学习了鲁迅先生的“拿来王义“,让我更坚定了这一信念——提倡人间佛教,构建和平美满、清净无染的人间净土。
第5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拿来主义》是鲁迅先生另一作品,针对党政府的卖国的政策和有些人一味崇拜,西化的论调,也针对革命文化阵营内部拒绝借鉴盲目排斥的错误态度,他提出概要大胆吸收借鉴外国文化,也包括本国文化遗产,又要分清华,要批判吸收,以期改造民族素质创造民族的新文化,新文氏。
文中巧妙运用“继承一座大宅子”作比喻,阐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的道理。局部比喻也十分生动,贴切,用'潺头'比喻懦弱无能的逃避主义者;用“昏蛋”比喻割断历史盲目排斥的虚无主义者,主张全盘理解的投降主义者。
而点明中心主旨的拿来主义含义是:对于外国文化外国事物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占有挑选一切事物,根据事物的性质和对我们的用处而分别对它们采取或使用,或存放,或段灭的态度,即吸其精华。
文中的两个句子用得准确、生动、有的内含讽刺意味。
如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则是反语,讽刺送去主义者的自愿其说往自己脸上贴金。
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能够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运用了反语修辞手法,讽刺送去主义者由送物到送人。
第6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这天,我和爸爸读了一篇鲁迅先生的杂文《拿来主义》。这是鲁迅于一九三四年六月九日发表在《中华时报.动向》上的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写了中国人从“闭关主义”到“送去主义”。开始,中国人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整个封闭了自己。再到把东西送出去,但不根据礼尚往来的规矩,说:“拿来!”中国人怕了“送来”的东西,先是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之后是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直到印有日本“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
在文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开眼光,自己来拿!
我们要有选取地拿。要拿到好的,首先,要挑选、辨别。如果班里有个同学,十件有九件不如你做得好,但有一件比你强,你要不要向他学习呢?如果你要让自己更优秀,显然是要向他学习的。而学习的前提就是虚心,不能因为你其他方面比他强就看不起他。
在写作文时,应对作文题目,你也许有许多素材可供选取,然而,这时你就应想想,什么素材写起来更有新意,更合题意。你要迅速地做出最有价值的选取,最后选定一个,把它“拿来”!
但是有些东西是否拿来就要思考了。一个同学玩电脑游戏十分入迷,水平极高,常和一群玩友吹牛,他似乎有了人气市场。当你于一旁“隔岸观火”,你是否感觉自己被冷落了?你要不要也加入他们玩游戏的'行列,从而和他们一齐交谈呢?再则一伙人在一齐吸毒,你会加入吗?应对如此诱惑,到底是该“拿”还是该“舍”,相信聪明的你会做出合理的选取。
读罢此文,爸爸也是感慨颇多:如果我们想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真正实现富民强国的目标,我们就务必向其他国家、民族认真而有鉴别地学习精华。同时还应当有自信。在学习过程不忘自我,不失自我。同样应当不自私,学习不是为一已、一家、一集团的利益,是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总之,我们应持续清醒,既不为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沾沾自喜,也不因别人真诚或故意的称赞而麻痹。
学习其他国家、民族优秀的东西,发扬我们国家、民族历史上优秀的东西,努力创造更优秀的东西--包括制度、经济、文化、道德等,这应成为我们共同的使命!
第7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己的思想被别人的思想统治!这不是说我们排斥所有的思想,在对待别人的思想能够采用拿来主义!鲁迅在阐述拿来主义时这样精彩的写到:
他占有,挑选。望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望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
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拉伯的烟具都不同,确能够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务必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能够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对待别人的思想也能够研究和挑选。那里想强调的是研究是挑选的基础,在思想上切不可人云亦云,要吸收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某些人为了自己的一些原始欲望而放弃自己的思想,这是一重悲哀!
在历史上有许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思想而失去了高贵的生命!而有更多的人则在别人思想的统治之下低贱的活着!
人类因为有思想才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我们经常这样骂人:你这畜生!为什么骂“畜生”呢因为畜生是没有自己的思想的!
在中国的社会里,在思想上出了不少伟人,但更多人的是思想的奴隶!因为统治者明白思想的威力,他们都擅长用思想来统治人民!所以,人们大都还在麻木!因此我说:醒醒吧!
第8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清政府经过了上百年的“闭关自守”,从乾隆时期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帝国后沦陷成为傅仪时期人人都能够欺侮的东亚病夫。错在了清政府的自以为是和闭关自守,就连侵略军打进来了,还在做着自己的青天白日梦。
读了鲁迅的《拿来主义》,我深刻地明白了中国不独立自强,就必然还会再一次的沦落,被其他人欺侮。中国自从被英国依靠枪炮打破了大门后,又陆续碰了一串钉子,从原先的闭关主义一下子改成了送去主义,超多的送出去却不拿回来,尽管中国再怎样地大物博,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苏洵的《六国论》中写道: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蒋介石不能够像唐朝的李世民一样以史为镜,一味地送去、讨好美国、英国……,只求一夕安寝,那就注定了会再次重蹈覆辙,毕竟中国的资源迟早会送尽的。
英国送来了鸦片,德国送来了废枪炮,法国送来了香粉,美国送来了……。对待送来的糟粕部分,我们完全能够全盘否定,毕竟送来的我们没有挑选的余地,要有选取的余地,我们就要拿,这样才能够取其精华、其糟粕。这样,中国人民才能独立自强起来。
我们如果不独立自强,又软弱给谁看呢?难道真的要等东西送完了才醒悟,让子孙后代们在佳节大典之际,向他们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如果不想看到这样的场面发笑,那么我们就务必自立自强,应对中华的文化我们也要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学会正确的对待中国文化和外来文化。
第9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文章真的是越看越美越有味儿,别看这是杂文,鲁迅先生也没用上什么华美的词藻,但就是给我一种字字珠玑的感觉,从词汇语句的平常,体现文章资料的不平常、鲁迅先生内涵的不凡。
在整本文集中,最最令我感兴趣的,就是这篇《拿来主义》。鲁迅先生在文章的开头就开门见山地点出当时中国政府的腐败,“闭关主义”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而到之后可更好,成了什么“送去主义”啦,几位大师带着古董出国,还说是“发扬国光”。再之后,干脆就是用活人代替古董出国了。
文章的第二段,鲁迅先生大致有些调侃的意味儿,“为什么我国没有人根据‘礼尚往来’的礼节,大声地说道:‘拿来’!”“虽然送出去也不是坏事,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鲁迅先生还在那里批评他为“疯子”,此处令我不禁笑出声来。然而再一想,先生说得是个道理,尼采不是太阳,中国也不是太阳,鲁迅批得有理,评得有价值,我们是就应大声对那些向我们索要的国家说“拿来”!鲁迅先生这段最值得我拍手叫好:“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
这篇杂文需要我们反复去咀嚼,去思考,否则,你感觉不到这篇文章的精妙,感受不到鲁迅先生的良苦用心,我细细品了四遍,也只是略懂一二,感到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杂文已不是普通的杂文,这篇《拿来主义》,是揭露社会腐败的明镜,是斩断社会黑手的利刃,是对那些向我们索要的国家喝令停止的判书!中国人不是懦夫,我们要伸出手来,大声、坚决地道“拿来”!我们不要“闭关主义”,我们要踢开“送去主义”,我们要“拿来”!尼采发了疯,中国不能够!我们要大声地说:“拿来,拿来,拿过来!”,弘扬民族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是有血有肉有骨的铮铮之国!送去,便要拿来,我们不是弱者!
弘扬我们的民主精神,象鲁迅先生一般地喊出来,让世界明白我们,向世界展示我们的风采,让那些愚夫们,听听我们铿锵的中国之声——“拿来”!
第10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前些天,在校学习了鲁迅的《拿来主义》有几点感受,想发表一下。
第一次读完这篇文章,其实感觉鲁迅说得有些过了,但是,重读一遍,又感觉到,文化的取舍真的没有这么简单,一味地守旧或一味的理解,都会给民族带来灾难与痛苦。我过去一向强调,要保留自己国家的文化,坚定不移地不被西洋人所同化,那也得加上一层“拿来主义”的思想。我读完鲁迅的这篇文章后,更加坚定地认为:在革除自身不良的腐败文化的同时,也要有新的先进文化来替代,莫成为把自己的“鱼翅”送给外国人,而把“烟枪”“烟斗”往自己家搬的状况再次重现。我们国家有些有识青年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迫于言论自由与高压政治,也没有过多说些什么,那里我也不便对这个问题展开言论,也没有资格;而更多的人,则是被一些“御用文人”所写的文章而蒙蔽头脑。鲁迅以前说过:“我的作品,不论早期或晚期,一律都在封禁的行列。”我想,此刻有很多人也深有体会吧。
既然一个国家的文化要革新,那么“革”的那一部分要“命”出来,而创造性的思想也越发重要,这又不得不讲到教育,当然,中国的教育现状人皆见之,病态的制度和无效的改革也有目共睹,这无法改变,能改变的只有学生,想象一下,一个国家的学生能够当商品一样卖来卖去的,这有多么恐怖。并且改变学生的,是这样的一种制度而已,这已是公开的秘密了,我不举例说明了。前面说到创造性,那么真正负责国家大业的创造性的研究生等科研人员中,有大半是为了求得高薪职位,而并不是想真正研究科学;然而那些真正想研究科学的人,承担国家文化接替的人,却拼命在过四六级英语,而无心去研究科学,如此这搬,革去的文化又怎样来用优良的新文化来替代呢
而看看此刻,被称为“90后”的青年,国家20年后形态的预兆,又是如何呢层出不穷的“非主流”,大肆糟蹋“鱼翅”,而超多引进“烟枪”“烟斗”并大口地抽着鸦片,那些“姨太太”是被走散了,却构成了个文化空缺,这些糟粕来填补,这不是继承了晚清失败的命运吗网络小说的盛行,低俗小说的流行,这不都是精神鸦片吗而被这些“鸦片”所侵害的又是我们国家下一代的建设者,我想,30年代的鲁迅如果看到1个世纪后的30年代还是一样,鲁迅又会有什么样的言论呢
《拿来主义》写得精彩,对文化取舍的推荐也值得我们参考,而又有多少人会想到一个世纪后的国家呢?
第11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鲁迅在阐明是否“拿来和“送去”的观点上标新立异,独出心裁。他论述了几种不同的人对待它的观点,借孱头批判逃避主义者,借昏蛋批判了虚无主义者,借废物批判了崇洋拜外的投降者。论其根本就是批判黑暗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学不能自成为新文学。
拿来有恰好贴合了心在的对外开放,如果不对外开放,如何有“拿来”。可见鲁迅呼吁的“拿来主义”是救国图存的号召,是他对祖国的一丝怜悯。不,也许是一种爱的疯狂,他务必维护国家的利益,因为他是纯种的中国人。
的确,在无法忍受国家受屈辱的年代,我与祖国是和每一个爱国人士紧密联系在一齐的,怀着满腔的热忱去报国,去弘扬自由平等与独立确实是意见不易的事。从鲁迅的这篇《拿来主义》中不免能够看出他对崇洋拜外的不耻和作揖的批判。对他来说,祖国的发展并不需要依靠物质去取悦别国,在该反抗的反抗,该合作是合作不然永久都只能作一个被人踩与脚底,抵消、声下起的奴仆。《义勇军进行曲》唱起了人民激昂的斗志。对,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鲁迅的拿来不是掠存,而是光明正大的取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借鉴过来,在村之关头的时候,惟有跻身于世界不断发展的潮流中才不会落下,不会被呼来唤去,还有挨打。
回首从前的往事,而如今我们已生活在一物欲横飞的世纪。此刻人们的思想观念代替了原先的救民与水深火热之中,便是gdp每一天要有所突破。
而是我的观念中,我和祖国没有了从前人们的誓死报国,取而代之的是努力学习,为社会作贡献。惟有如此,才能够是祖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赢得更多的国家的尊重。
因为心怀祖国,才有了5.12后感人肺腑的往事;因为心怀祖国,才有钱学森的归来;因为心怀祖国,才有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殷勤工作;因为心怀祖国,才有百姓对国家的忠诚与奉献;因为心怀祖国,我们才得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祖国在我们热血澎湃的血脉里流淌,传承给我们的下一代,周而复始,和谐做过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远矣。
第12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我并没有获得深入理解。但多读几次后,又经老师点拨,我发现,这篇文章真的十分好处深刻,写的很棒。
原本我所理解的“拿来”只是单纯的与“送去”相反,只是从别人那儿获得。之后一想,我是错的。真正好处上的“拿来”是“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中国一向是“闭关主义”,这一闭关不要紧,中国却因此而远远落后于世界。一条曾不可一世的巨龙却转成了一条人尽可欺的小蛇!西方列强侵略我国,就连日本这样的岛国都有资本侵犯我们!何等耻辱!这足可说明中国落后了多少!当中国士兵仍用大刀与洋枪洋炮肉搏时,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令外国将士折服,同时也为他们的无知惊叹。曾有一位侵华的外国将士说:“如果中国士兵拥有和我们一样的武器,那将多么强大!”可惜的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礼貌古国,中华精神贯穿每个华夏儿女灵魂。团结、拼搏、奋发、求实是我们的准则!如此优秀的民族却因统治者一时错误而落后西方,落得如此下场!令人心痛!
思想需要沟通,交流,否则原本再进步的思想,也将由于它的自闭,它的停滞而腐朽,而被淘汰!
我们务必学会“拿来”。当然,“拿来”不同于“送来”,我们不要别人的施舍,不要“抛给”的东西,我们要动脑筋,独立思考,用我们的智慧为自己谋取福利,用我们的明眸分辨清楚,有目的的拿,有选取的自己拿!
同时,应对外来文化,我们也不再是“孱头”,“昏蛋”,更不再是“废物”。我们有自己的主张。如今的中国以是一个文化多元化的国家,真正的文化大国。
鲁迅先生的话字字珠玑,引人深思。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我国才会有此刻的宏伟吧!当然更离不开邓小平爷爷的英明领导。改革开放使中国脱胎换骨。如今的中国已逐步走上正轨,逐渐强大,成为世上举足轻重的大国。此刻,再不会有中国人在外国被欺侮,中国再不用以“家当”换取片刻和平了,因为中国人有了强有力的后盾,中国真的强大了!
第13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拿来”的反义词是“送去”,既然有了“送去”,也该有“送来”。“拿来”与“送来”的真正区别是:一个主动,一个被动。这区别小则相差无几,大则天渊之别。
同样是打开中国的大门,为何“改革开放”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而“鸦片战争”却成为了中国人的耻辱?这是因为“改革开放”是拿来的,而“鸦片战争”是送来的。
我们作为学生也就应明白这一道理:要主动学习,而不要被老师和家长牵着鼻子走。拿一个现实一点的例子来看,同一班学生,一部分勤奋好学,不耻下问的学生肯定成绩好,而每一天老师都要留堂的同学的成绩并好不到哪里去,这就是“主动”与“被动”的差别,我不否认有先天的因素在,但我相信这也是极少数的。
同样是学习,我们也该弄清“我要学”还是“要我学”。送来太多,也许会感到厌烦,甚至恐惧,学习也一样。我们厌烦、恐惧学习,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拿来能够量度而为,所以我们不妨把学习当作一种兴趣或一件乐事,我们何必这样劳累身心呢?慢慢“拿来”,天长日久,“拿”的多了,成绩也就上去了。
第14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鲁迅先生写过一篇杂文,称为《拿来主义》,这天,对待过洋节的问题,我也要倡导拿来主义。
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是有选取的拿来。我主张,我们对待外国文化,也要大胆的拿来!
最近国家公布了节假日新的放假规定,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都要给国民放假,这一消息无疑是个好消息,它体现了我们重视本国文化传统、重视传统习俗的精华。
对于这一消息的发布,有人说:重视传统就该取消外国节日,像圣诞节、情人节等在中国影响了年轻一代。
诚然,这些假日确实影响了很大一部分人的生活,也直接影响了消费和心理等许多问题,但是不是说这些外国节日就是不好的呢?非也。
情人节,使我们更加重视与友人的感情、重视与爱人的感情,使我们的感情关系更浪漫、更和谐;
圣诞节,给孩子们增添了乐趣和幻想,给大人们增添了节日的欢乐和内心善良的归属,……这些都是外国假日的优势。
所以我们说:取消外国节日是不可取的。
真正的好做法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我们不能向外国一样,各种风俗都跟着学;我们也不能把外国节日一棍子打死。我们辩证吸收,将中国节日和外国文化的精髓融合,在世界一体化的前提下,走出自己的节日特色,构成浓浓的民族活力!
对待外国节日,我们要大胆的说道:拿来!
第15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鲁迅先生曾对“拿来主义”做过一番评论:“我们要学会取舍,对于好的东西,诸如西方的先进技术,我们要“取”,要拿来。对于又好又坏的我们能够取他好的一面,如鸦片,同送入药房,对于无用的“姨太太”我们要舍。
的确,当今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我们要学会取舍,正如同打开一扇窗,我们既要呼吸新鲜空气,又要防止飞虫进入纱窗。
现代人喜欢包装自己,将自己包成“洋”货,自以为很前卫,很“酷”,却不知其实但是是取别人的糟粕。
曾有一则报导:一家方便面厂有几百万向国外购得一套制造方便面的流水机器,结果安装不了,一问才知是国外被淘汰的七十年代的机器。如此“取”的损失可真是代价惨痛,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孔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古人尚且如此,那我们呢?
如果说我们“取其糟粕”只是让我们丢失面子,那么那家厂的“取其糟粕”便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如此的“借鉴”要不得。我们要学会该怎样“拿来”!
在现代开放的经济浪潮中,会有更多的新鲜事物进入,而我们青少年处于可塑性较强阶段,好奇心强,且模仿潜力强,所以我们要学会取舍,取其精华,舍其糟粕。
第16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文章真的是越看越美越有味儿,别看这是杂文,鲁迅先生也没用上什么华美的词藻,但就是给我一种字字珠玑的感觉,从词汇语句的平常,体现文章内容的不平常、鲁迅先生内涵的不凡。
这篇杂文需要我们反复去咀嚼,去思考,否则,你感觉不到这篇文章的精妙,感受不到鲁迅先生的良苦用心,我细细品了四遍,也只是略懂一二,感到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杂文已不是普通的杂文,这篇《拿来主义》,是揭露社会腐败的明镜,是斩断社会黑手的利刃,是对那些向我们索要的国家喝令停止的判书!中国人不是懦夫,我们要伸出手来,大声、坚决地道“拿来”!我们不要“闭关主义”,我们要踢开“送去主义”,我们要“拿来”!尼采发了疯,中国不可以!我们要大声地说:“拿来,拿来,拿过来!”,弘扬民族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是有血有肉有骨的铮铮之国!送去,便要拿来,我们不是弱者!
弘扬我们的民主精神,象鲁迅先生一般地喊出来,让世界知道我们,向世界展示我们的风采,让那些愚夫们,听听我们铿锵的中国之声——“拿来”!
第17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理想主义都可能会说;如果能够每人分一块奶酪,谁也不动谁的就好了。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如果谁也不动谁的,还有谁会有积极性去发现新的奶酪呢?
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哥伦布时代的世界了,到处都是新大陆。世界万物复杂难摸,看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你怎样拥有属于自己的奶酪呢?
也许你已经有了奶酪,也许你也安于自己的奶酪,那么你必须学会保护自己的奶酪,因为你身边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把它夺走。
也许你已经有了奶酪,但是你并不满足于你的奶酪,那么你必须学会以合乎道义的方式拿走别人的奶酪,只有这样才能使你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也许你还没有奶酪,那么你必需抓紧时间去拿走别人的奶酪,只有这样你才能逐步走向成功。
也许你的奶酪已经被别人拿走了,留给你的是无比的悲痛,然而你必须从失去奶酪的悲痛中恢复过来,投入到寻找新奶酪的火热生活中去。
失去过奶酪,意味着你曾经失败过,落后过,被击败过。
寻找新奶酪只是对失败的一种委婉表达,谁愿意是那个一辈子去找奶酪但是却总是被别人拿走的哪个人呢?
说不清楚迄今为止的成功者究竟是不停地自己穿上跑鞋去找奶酪的人,还是不断地激励别人去找奶酪而自己一次又一次成功地拿走别人奶酪的人。
去做那个动别人奶酪的人吧!如果你总是那个被别人动了奶酪的人,除了说明你是一个失败者还能说明什么?假如你不去动别人的奶酪,那么别人会不会动你的奶酪呢?
生活是迷宫,是竞争,是万花筒;成功是找到奶酪,拥有奶酪,享受奶酪,那么幸福就是用奶酪建立起自己的生活!
享受奶酪?
其实生活中除了奶酪还应该有别的东西,甚至有很多东西是无法用奶酪去换取的。譬如,当你把富有的生活当作奶酪去追逐的时候,你就必须放弃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友谊。人无法同时拥有两种奶酪。
放弃已变质的奶酪去寻找新的奶酪!
在这个竞争世界上,奶酪应该属于强者。
当你看到别人的奶酪比你的要好,要诱人,你可能会去抢,但是千万要记住:不要让你的信念像奶酪一样容易变质。信念是比奶酪更重要的东西,不要为了奶酪而忘记自己的信念。
成功的人总是不断地拿走别人的奶酪,失败的人总是不断地被别人拿走奶酪。
强者用奶酪构筑自己梦想中的辉煌,弱者为了完成强者的梦想而不辞劳苦地去寻找奶酪。
但愿你成为强者成功者!
第18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拿来主义》发表于1934年,即便今天读来也是感受颇深。先生的文章举重若轻,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而《拿来主义》正是能够代表先生幽默艺术以及他对外来文化和文学遗产观点的文章,闪烁着先生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认为“没有拿来主义,人就不能够成为新人,没有拿来主义,文艺就不能成为新文艺”,对“旧文艺、旧糟粕”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先生说“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真正的文学革新就不可能实现”。这些思想在《拿来主义》一文中都有所体现,让我们在理解、领会文章的同时,感受到先生的思想深度。
通读文章发现,先生认为“拿来”的东西是受到主体的制约和影响的,不单单是受到一个人,更是受到社会环境、历史条件和社会大众的影响。我们知道,先生把研究、翻译外国文学和文艺的理论看作其生命的一部分,先生“拿来”的东西都是根据他的思想认识和民众需要而拿来的。比如赫胥黎的《天演论》是先生在看到国家兴亡、民众愚昧,满腔忧国忧民的情况下而如饥似渴地阅读、传播的书籍。
一、为什们要“拿来”
先生犀利的说到:中国文化中糟粕的就是,一向都是所谓的“闭关主义”,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只有在近代让洋枪洋炮打破大门后,撞了南墙,碰了钉子才有所反应,但是我们也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先生认为,这些外来的坚船利炮我们之所以害怕,就是因为那是“送”来的,不是我们“拿”来的。就其真实内涵而言,拿来是属于我们自身发展完善过程中的需要,有着择优的想法,即所谓“拿来好的”。而送来的则近乎“抛给”,带有强加的意味,“送来”的东西往往不适合,甚至不是我们的需要。
文章第一到第四段表面上是在论述“送去主义”,感觉与“拿来主义”无关。其实,先生是通过对“送去主义”的危害来证明“拿来主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读完前四段我们更是对“送去主义”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迫切想知道到底怎样的行为才是恰当和正确的。对此先生先破后立,在第五段再一次提出来“拿来主义”,这样对比之后的提出,让读者感受更深刻,内涵也更深邃。但先生并没有急于正面论证为何要“拿来”。而是说“送来”的东西我们没有选择权,只能被迫接受,好坏都无所适从。先生在《看镜有感》中也曾说到,“送来的”就像是彼来俘我,“拿来”的就是我自由驱使,将彼俘来。这也是为了消除民众对洋玩意的恐怖思想和盲目排外的态度。
接下来才开始“立”,先生从反面指出当今社会一些人对待外国文化的错误态度,再提出“拿来主义者”的正确主张:“占有”并“挑选”。
二、巧妙的修辞方法
2.1贴切的比喻,生动幽默
运用比喻的方法可以让深奥的道理变得通俗易懂,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风趣,增强了文章的形象性和感染力,这是先生幽默艺术的突出表现。文章中,先生对如何看待文化遗产的问题做到了化繁为简、举重若轻,用“旧宅子”来比喻文化遗产,叙述一个穷青年可能的三种做法,以孱头式的“徘徊不敢走进门”,昏蛋般“放一把火烧掉”,废物般“接受一切”,谐谑革命文艺阵线内部的三种错误倾向,即割断历史的逃避主义、全盘否定的“左倾”错误和主张全盘吸收的“右倾”错误。这种调侃的方式非常风趣幽默,对于中学生来说,一个立体画面就能够立刻形象地浮现在眼前。再有,用“鸦片”来比喻文化遗产中既有益又有害的部分,用“烟枪”、“烟灯”、“姨太太”比喻文化遗产中的糟粕,深入浅出地指出了“拿来主义”如何做到吸其精华,去其糟粕。
2.2活用的反语,幽默含讥
用反话表达内心真实想法是《拿来主义》的又一亮点。说反话,就是说话人实际要表达的意思与字面意思确确相反。先生善于正话反说或反话正说,这在先生的其他作品中也有所体现,《拿来主义》更是用反语对某些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其中就有“几位大师,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挂来挂去,称之为“发扬国光”。“发扬国光”在当时是一个时髦的用词,文中却是一个反语,先生恰好用这个词来讽刺那些卖国为荣人的丑恶嘴脸,这样的反语使用具有强烈的感染力。纵观历史,不少文人对现实的批判就是运用这一强有力的修辞方式来针砭时弊,抒发情怀。先生作为一名反帝反封建的猛士,在他的作品中每遇敌人“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迎头一击”,似褒实贬,似贬实褒,使文章幽默而含讥,乐观而悲愤,产生强烈的讽刺效果。
还有一种写法是先生所独创的,后人渐有模仿,就是先生所说的“顺带一枪”。先生在《拿来主义》一文中说道:“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顺带幽默一下作了富家翁的女婿而炫耀于人的邵洵美等人的虚荣。在先生笔下,这样的“顺带一枪”不仅丝毫没有的违和感,反而十分的自然轻松,即增加了幽默效果,还丰富了文章内涵。
总之,通过阅读《拿来主义》一文,我们可以略窥鲁迅先生的幽默技巧,或妙用反语、比喻,或生动描摹,或“顺带一枪”,总能让我们从深沉的感悟中伴着苦笑而流下晶莹的泪珠。
第19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拿来主义》写于1934年6月4日,文章写于名族灾难深重的年代。日本帝国注意占领我国东北三省之后,妄图进一步占领华北地区,中国名族面临严重违纪,而国民党反动政府顽固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对外部与抵抗,对内实行反革命军事“围剿”和文化的“围剿”。而这时,一些资产阶级买办文人,甘做“洋奴”,极力鼓吹“全盘西化”,否定传统文化,以此来反抗革命文化。为了揭露和打击敌人,澄清事实,鲁迅先生写了这篇《拿来主义》。
刚开始阅读时,我便被鲁迅先生尖锐的讽刺所吸引,字里行间,我感受到鲁迅先生的愤怒,看到自己的国土被倭寇占领、侵略,换做是任何一个人想必都不禁愤慨吧。尖锐的讽刺之后便是文章的主旨:拿来。身为中华名族的一份子,面临危机并不抵抗,而去媚外求宠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真是可耻。
从“闭关”到“送去”再到“拿来”的确进步不少,但是“拿来”就一定是成功之门的“敲门砖”吗?我看未必。当然,在当时“拿来”已经足够解决问题,可是身处21世纪的我们,能否再走前辈的老路?我虽然不知道是否会成功,但是我相信,如果我们这样下去,中国将永远得不到进步。
为什么?我们不聪明?我看未必,我们是出生在这个新世纪,接触的事物比1934年的同龄人多得多,我们的智商远高于那个时代的人。我们没远见?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们这个年纪年少轻狂,但也不乏能够深思熟虑的人才。那我们缺乏了什么?答曰:创新。
每当我们“拿来”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不能这样做”之类的问题?每当我们“拿来”的时候,我们是否会有一种动力让这样东西“进化”?然而,每当中国人不愿意买国产货,甚至把“国产货”变成专有名词,用来比喻那些不买进口货的人。每当有一个人自豪的对大家说:“我用的是中国制造!”周围的人或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或暗地里嘲笑他“鸡立鹤群”。但没有人感到悲哀,这才是中国最大的悲哀!
举一个例子,美国苹果公司算是世界上响当当的一个数码产品公司,中国人有不少都有它的产品,如今大街上不少人手里都拿着他们公司的产品。成为时尚与财富的标志。但是每当中国自行开发的产品和苹果的比较相像时,便被人称为“山寨”。这不悲哀吗?每当中国人“拿来”技术的同时,只知道模仿,但从未想过创新。这就是教育的失败。
我们是在应试教育下成长的孩子,原有的想象力和创新能力已经被磨去了棱角,我们没有力量反抗,反抗只会让自己更加失败。我们都深知这一点,但是每天都要背负着压力,继续生活下去,即使有自己的幻想,都只能埋在心里,可能到了生命终结时仍然无法重新把它挖出来,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悲哀。
这些惨痛的教训我们应该“送去”,不是送到国外,而是送到每一个中国青少年的心中,让中国有能力的人更有创造精神,迎来中国人才领域的新革命。
第20篇:《拿来主义》读后感
鲁迅是20世纪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抗战时期,有人用枪杆子对抗敌人的入侵,而他是用笔杆子对抗着外来的侵略和压迫。他有独特的观点和敏锐的视角,他将社会的黑暗,中国前进的方向,中国人的心理变化,刻画的淋漓尽致。他的小说不仅能唤醒国人麻木的灵魂,还为黑暗的天空带来一抹恒久的光明。
在《拿来主义》里,鲁迅描绘了旧中国的闭关主义和被枪炮打破了国门之后的送去主义。为中国的沦亡而悲愤。香港、澳门被迫沦为殖民地,送去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一些送来之物,可送来的竟是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这些送来之物,让国人更加颓废,更加失去斗志。就在这时,一支有力的笔,写出了送来不如拿来。我们是有思想、有斗志的,为了振兴祖国,我们应当去其糟糠,取其精华,取长补短,不断发展我国的军事力量、经济力量,让洋为中用、古为今用。
想一想,鲁迅是何等的伟大人物,他的思想,一直可以延用至今,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同样需要这种拿来主义吗?从小里说,我们的学习、生活可以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灵活运用,这样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学习更上一层楼。从大里说,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也可以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从中吸取好的经验,这样我们也可以少走弯路,大步的向前进。让社会发展的更美好,让人民生活的更幸福。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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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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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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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1、对岁月的回忆远比他们在一起生活时更加美好。
2、人会死,花会谢,看似有价值的东西实际上毫无意义。最终留下的是一个影像,模糊的影像,供我们回忆。
3、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回头发现,你不见了,忽然我乱了。
4、当你回忆从前时你笑了,说明你长大了;当你回忆从前时你哭了,说明你成熟了;当你回忆从前时你漠然了,说明你世故了;当你回忆从前时你感慨了,说明你无奈了;当你回忆从前时你淡定了,说明你开始老了
5、某些现在勉强可以回忆起来的事情,开始在苍白寂寥的冬天。这样的日子。眼睛里蒙着的断层是只能看到咫尺的未来。
6、渐渐习惯了,没有你的生活,习惯了,不在留意你的一点一滴,习惯了在回忆里挣扎,最后越陷越深,习惯了美好而不切实际的幻想,最后逐渐沉沦。
7、往事就像紧靠着心的三角形,每回忆一次,它就转动一次,直到三个角都被磨平的时候,再回忆,也便不那么痛了。
8、丝线缠饶在我们周身,这一端,那一端,与这个世界无限纠缠,回忆的墓碑上记录着鲜活的面庞,有一双手牵着我们,在一切未开始之前。我的血液如同我的死亡。
9、那一日,雪花纷飞,我冻得浑身瑟瑟发抖,你毫不犹豫的脱下大衣,便披在了我身上;那一月,我饱受病痛折磨,你握紧我的手说,别害怕,有我在;那一年,秋寒露重,在沉甸甸的枣树下,我说,我想吃枣,你说,好,我上去给你摘。那一日,偶遇凶犬,毫无征兆地便要扑向我,你的身子轻轻一闪,一声不响地便挡在了我的前面;那一月,整天不在状态,颓废失落,你说,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那一年,花开又落,我们披星戴月,背写练读,效仿苏秦车胤,只为最初的梦想。那一日,天寒地冻,我为你送别,万般不舍皆化作声声凝噎;那一月,隔千山万水,我天天为你默默祈祷,只愿你一切安好;那一年,桃花依旧,稚时诺言仍在耳畔回响,桃花树下,你的笑仍和当初一样纯真。
10、回首往事,不过是虚惊一场
11、很快就会结柿子的,七十年也只在转眼间。等我死了,你在摘柿子的时候可以想起我。
12、夜色多温柔你有多爱我。
13、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
14、我们身后遗忘的时间越是久远,召唤我们回归的声音便越是难以抗拒。这句格言似乎毋庸置疑,然而却是错误的。当人们垂死,死期将至,每一刻都弥足珍贵,便没有时间可浪费,去回忆什么了。应该明白怀旧之情数学意义上的悖论:往往年少时,过去生活的历程微不足道,人的怀旧之情才是最为强烈的。
15、谢谢你曾经喜欢我,我也很喜欢那个自己。谢谢我们曾经在一起,即使最后分开了,同样也感谢,那样的时光。是我青春里哀而甜的回忆。
16、有时候真正适合你的人就在你身边,每天擦身而过,只是你没有把握机会去认识对方而已。如果你放弃认识他的机会,他就会成为你脑海中的一部分,偶尔你会想起,然后你可能会后悔,为什么不主动一点,跟他打声招呼,或者跟他说一句“你好吗”。然后他就不再是一个回忆,而是陪着你下半辈子的人!
17、时间,磨钝了那些锐利的记忆的边缘。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将会慢慢厌倦这种行为。她将会明白,召唤死去已久的回忆、掸走它上面的灰尘、使它重新浮现是一件越来越耗费精力的事情。
18、饿时,饭是幸福,够饱即可;渴时,水是幸福,够饮即可;裸时,衣是幸福,够穿即可;穷时,钱是幸福,够用即可;累时,闲是幸福,够畅即可;困时,眠是幸福,够时即可。爱时,牵挂是幸福,离时,回忆是幸福。人生,由我不由天,幸福,由心不由境。
19、心疼你的过去,谁作孽的悲剧,擦掉眼泪很容易,但却无法擦掉回忆,心疼你的过去,别怕流言蜚语,用力闭上了眼睛,过去过不去都会过去。
20、当我们失去,我们还可以靠回忆来拥有。我们也只能如此。但谁又知道,这不是更好的拥有方式?那些失去了的,永不会再失去。
21、回忆中,总有些瞬间,能温暖整个曾经
22越走越浅的是爱情,越走越急的是岁月,越走越慢的是希望越走越多的是年纪,越走越少的是时间,越走越长的是远方越走越短的是人生,越走越远的是梦想,越走越近的是坟墓,越走越明白的是道路,越走越糊涂的是方向,未来越如此!
23、所有的孩子在成长过程里,都是一颗正在发芽的种子。
24、"小时候知道,坚强的孩子没人疼,长大就才发现,没人疼的孩子更坚强。"
25、"有时候。见到的,听到的,最后做出来的,结果却不是想要的!"
26、"一起唱歌一起闹谁都小时候,谁的那时候,谁的曾经也是这样喧叫着歌唱。"
27、早熟的孩子。。。都是提前早愁。。。
28、活到这么大,丢过很多的东西,唯有那段回忆不曾丢掉。
29、吵吵架的过后又是不离不弃的相互依存,这也就是从小到大的感情与爱情的我们。
30、再好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就淡了。
31、翻开同学录,甜蜜蜜的校园时光,往事历历在目,曾看过多少的花开,曾哼过多少的心曲,曾经过多少风雨,曾做过太多傻的事,老同学,现在可还书生意气?祝福你们幸福快乐,事事如意。
32、没事掏鸟窝,摸鱼下过河,上课挨过整,骗过人吃喝,欺人太甚过,一起捣蛋乐,回想起往事,美好而快活;如今两相隔,数年没见过,好想问朋友,是否快乐着?今借短信言,祝福情满满,但愿君长顺,永享万安乐!
33、左手流年,倒影了时光的芬芳,右手思念,溢满了无限的关怀,一条短信,承载了满满的情谊,老朋友,好想你,祝你天天没烦恼,一天更比一天开心!
34、人生是一条没有止境的路,每当我疲惫倦怠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你的面容,你的声音,你的精神,和你一起我学会了坚强,学到了坚韧,不管过去多少年,我都不能把你忘怀。
35、我有很多回忆是关于你的',可是你偏执的认为你不过是个路人甲。我想和你在一起,哪怕是出无头无尾的闹剧,我也会坚持到你退场后全世界黯淡下来的那一刻,执一盏小灯,站在回忆里等你。
36、记忆想是倒在掌心的水,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37、还记得当年一起在球场上拼搏的我们么?那时的我们心怀梦想,挥洒汗水在足球场上,现如今已没有了当初的豪情与壮志,唯一留念的是咱兄弟们的拼搏情!来吧,相约一起,踢那一辈子的足球情!
38、咱俩吧,认识时间久了点,情谊自然深了点,联系虽然少了点,思念却是很多点,你吧,优点自然多了点,缺点只有一点点,对于我来说你的缺点就是:人旧了点(老友),愿你快乐再多点,幸福增加点,联系勤一点。
39、人世间最上乘的课题,是恋爱;恋爱中最难解的问题,是分手;分手后最恐怖的过程,是回忆;回忆里最痛苦的感受,是我依然爱你。
40、总有一个人,一直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忘不掉的是回忆,继续的是生活,来来往往身边出现了很多人,总有一个位置,一直没有变。
41、寂静的夜,凉风萧瑟。灰蒙的月,黯淡无光,犹如一也扁舟在浩瀚的夜,缓缓前行。我心惆怅,遥望此景,又感隐隐作痛,无奈间,仰天长啸。
42、回忆就是推动着我们在自己走的路上一点点前进,它记下我们所有的所有,就像帮我们拍了电影,不断重复播放,但每次都有意义,每次都有新内容,每次都会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43、从什麽时候起,我开始固执的认为,我一直没有遗失过心底的那份童真,固执的认为,这世界,唯有我还记得大海的颜色,还记得空气的味道呢?
44、相识就是最珍贵的缘份,思念就是最美丽的心情,牵挂就是最真挚的心动,问候就是最动听的语言,知己就是最贴心的默契。
45、回忆就是“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怅然泪落;回忆就是“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凄然醉歌。
46、回忆就是一架老式留声机上的一张旧歌片,尘埃沾惹,伤痕满布。咿咿呀呀,呀呀咿咿,似倾诉支离平时破碎的人生荒凉,似漫阅无尽无止的岁月沧桑。
47、曾经这样以为,许下的诺言,我们真的可以如书上所言,不离不弃现在扔下所有娇情的句子,美好的时光,婉如过眼云烟,转瞬即逝。
48、随着世博会的到来,上海开始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从市区到郊县,都需进入现代化轨道。大批房屋开始拆迁,这让我不由想起奶奶家的一切。
49、上帝给予我们太多梦的点滴和一首首零碎的诗,正就是这些零碎的拼块构成了人生完美的拼图。
50、回忆吧,那份恬静的重现与脑中呼吁你的声音,永远的青春淳朴,天使的魔法温暖中慈祥。忘记吧,那个命运不堪人的身影,看见小时候与现在的过去,痛苦的呻吟,魔鬼的诅咒被风雨摧残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