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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红白理事会语录

时间:2024-10-04 23:32:46

第一章:总章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村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突出,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为了树时代新风,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的待客方式,坚决杜绝低级趣味,涉黄等不文明不健康的节目演出。所以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成立大周村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相关章程。

第二章:组织建立

大周村红白理事会会长:周红涛

大周村红白理事会副会长:张金章

其它总支、村委成员及村民组长为会员

第三章:红白理事会的职责

红白理事会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及时向广大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法令,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帮助或监督广大村民按照本章程落实执行。

第四章:婚事操办的具体原则

按照国家《婚姻法》的规定登记结婚,做到婚事新办,倡导集体婚礼,旅行结婚,不讲排场摆阔气,相互攀比。乡亲参加婚宴每家只能参加一人,男女双方车辆(含炮车、摄像车)共计不能超过12辆。

第五章:丧事的操办原则

倡导中华民族爱老敬老,老有所终的传统美德。生前多行孝,逝后一切从简,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入陵园,严禁私埋乱葬,不准大摆筵席,大锅菜每人一碗,乐队只能2班。不准用过街棚,柳传,不能请哭灵人员,切记死后花一万不如生前给一文,平时无孝心,死后空扫坟。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

加强教育和引导村民照章办事,对违反婚事操办原则,车辆超出规定超一辆罚500元;违反丧事操办原则,除责令纠正外,对操办方处罚500~1000元,处罚当事人所在村民组组长100元,对相关举报人奖励200元。

本章程经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望广大村民自觉遵守。

大周村委会

2015年8月10日

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总 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2、居民谢世后,由逝者家属当日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根据需求的天数(1-3天)及时安排2-3名工作人员与逝者家属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筹备安排遗体火化及安葬等具体事宜。

3、坚持殡葬改革,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攀比。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国务院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 居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街办民政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理事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派往人员由居委会统一发放务工补贴)。

第十二条 不在婚丧事主家就餐。

第十三条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如违反本纪律,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如烟、酒等)和在婚丧事主家就餐者,第一次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第二次除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外,撤销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并在全居范围内通报批评和扣发务工补贴。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居民举办红白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全体居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红白理事会章程示范文本1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章程示范文本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习惯,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弊端,推动斜坡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支部村委研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同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之风;倡导新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干部或者是在村上有办理红白喜事经验的人员担当会长,设副会长、理事5-9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动员曾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积极负责,主动联络分包小组,秉公办事,切忌敷衍从事,违背群众的利益。

第八条理事会要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会长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对不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红白理事会予以重组或对部分成员予以撤换,确保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章 理事会职责

第十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适时了解情况,村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参与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积极提倡火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对村内每次红白事的承办做好资料记录,并且定期召开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以便更好的为村民红白喜事服务。

第四章 操作原则

第十五条 红事办理(以婚嫁为主)

1、提倡喜事简办,不得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得相互攀比。

2、红事宴请提倡文明用餐,提倡精简菜肴,正宴不超过10个菜,禁止铺张浪费,取消村宴和街道宴。

3、禁止燃放烟火、杜绝因燃放烟火造成空气污染。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禁止在主要街道起建舞台,搭建帐篷、大型花环等设施,不准堵塞交通。

6、婚嫁使用车辆严格控制在七辆以内。

第十六条白事办理(以丧葬为主)

1、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禁止大操大办,烦扰邻里。

2、治丧期间禁止燃放烟火,禁止在午夜、凌晨燃放鞭炮。

3、不提倡进行追丧演艺活动,坚决禁止一班以上治丧演出团队,严禁低俗演艺内容;演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10人,演艺活动时间不得超过午夜11点钟。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操办白事前不设宴待客,禁止大办丧宴。

6、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7、禁止在主要道路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引起道路堵塞。

第十七条 工作流程

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村民红白事发生后,事主找包组理事告知,包组理事及时报知理事会,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决定,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