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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录取通知书的格式

时间:2024-10-03 17:19:16

一、办学形式与收费

1、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分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两个层次,办学形式均为业余,各层次现行学制为:专升本2.5年,高起本5年。

本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各本科层次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均可在本校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与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结合的学习方式。面授时间一般为公休日;如遇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调休,部分课程可能会安排在法定假期。学生为走读学习,学校不提供住宿。

2、2021年本校拟招生专业(含方向)共计31个,具体招生范围、培养层次、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详细内容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本校招生简章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参考预报名人数和本校实际办学条件在录取前确定。

3、2021年本校各类专业参考学费标准如下(实收按北京市教委审核的标准执行),专升本按年度分三次收取(第三次按实际情况计费),高起本按年度分五次收取:

(1)高起本:2000-2700元/学年;

(2)专升本:2400-32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3800-44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考试

1、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身体健康,不影响本人及他人学习,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特别强调:“自2021年起,考生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京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考生还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层次毕业证书,且证书信息应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备案信息对比审验合格;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或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符合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应按照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资格审验和志愿填报工作。

4、报考本校专升本层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含免试生)应按《2021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要求来校办理专业加试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程统一考试,专业加试成绩将按有关规定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

各专业加试科目为: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资)专业:素描、简笔画

(2)美术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书史书论、临摹与创作

(3)舞蹈学专业:剧目表演、即兴表演

(4)音乐学专业:声乐、钢琴或器乐

本校专业加试日期为2021年9月底(具体安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为校内,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以本校专业加试准考证(或考前通知)为准。参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校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艺术类考生可于2021年11月15日至30日(具体安排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通过本校声讯电话68901570查询本人的'专业加试成绩。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本校专科起点本科英语类专业继续试行“成人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与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合格证书认证替换”招生改革。即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其成人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可按120分计入考试总分。具体办法和要求参见本校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6、考生应自觉遵守各项招生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条款处理。

三、录取办法

1、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2、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在总成绩达到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其中,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含参加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成绩认证替换的考生〕在统考总分上线、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加试及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外语单科考试的合格成绩由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3、达到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但未被本校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且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遵循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在本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择优调剂录取或退档;选择不同意调剂录取的考生,学校将直接退档。被退档的考生,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有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学校的调剂录取。

4、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本校继续推行“推荐优秀成教专科毕业生免试本校成教专升本”、“推荐优秀普通高职毕业生免试本校成教专升本”两项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具体办法和要求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成教专科毕业生和优秀普通高职毕业生免试本校成人教育专升本工作办法》。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本校面向北京城近郊和远郊区基础教育“教非所学”教师(如幼儿园教师、中小学教师、校外教育教师及其他)开展以学科能力提升为重点的专升本科层次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具体办法和要求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关于面向北京基础教育教师开展成人专升本科层次招生试点办法》。

6、本校将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新生入校与复核

1、学校将以快递方式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学生应据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交费、报到和注册等工作。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将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按要求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且不能取得相应毕(结)业证书,其后果与责任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

(1)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2)报名或入学时提供的本人专科以上(含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科学生。

3、考生在报考时和被录取入校后须认真填报与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无误。因信息错误导致不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其后果和责任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

1、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生和全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

2、本校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在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各具体办学院系的招生咨询电话,欢迎广大考生垂询。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校方不做任何关于招生考试或录取的承诺。

一、招生条件及专业

(一)招生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专业:

1.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翻译。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语种。

2.其他类别(文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外交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2021年,我校对招生专业进行方向细分,届时请保送生对专业方向进行确认,原专业保持不变。

二、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登陆网址http://enroll.student.trigware.com/进行报名。

(二)部分报名材料需下载、打印、手写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三)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文字清晰。请考生在提交材料前,认真检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一经提交,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四)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我校在报名期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安排老师值班,联系电话为010—65778007。

(五)考生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测试安排等信息。

三、考核与录取

(一)考试时间:2021年1月初,具体时间及流程,请详见网上报名系统通知。

(二)考试科目:中文面试。

(三)考试形式:网络在线测试。

(四)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中文面试成绩划定资格线,按中文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五)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二外招生网”对拟录取保送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考生按规定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学校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于2021年7月高考录取期间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监督与纪律

(一)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5778594。

(二)凡在保送生招生考试中有伪造骗取报名资格、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保送生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五、未尽事宜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