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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全皮肤的经典语录

时间:2024-09-23 23:28:52

1、他穿着上绿下蓝的军装,领上佩着红领章,大沿军帽正中嵌着鲜艳的帽徽,腰系武装带,手待武器,站立岗位上,多么精神,多么威武!

2、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一身绛紫色长裙,绣着富贵的牡丹,水绿色的丝绸在腰间盈盈一系,完美的身段立显无疑,携侍女两人缓缓在御花园散步,看到迎面走来的母后,莞尔一笑,念瑶给母后请安,母后吉祥。

3、身着淡粉色锦缎裹胸,下坠白色曳地烟胧荷花百水裙,轻挽淡薄如清雾胧绢纱,腰间坠一条淡青色丝带,挂了个熏衣草荷包,不时散发出阵阵幽香。

4、突然,蒙古包的门被撞开了,一个身穿草绿色长袍,腰间像大人一样宽宽地扎着红绸腰带的七八岁的男孩,骑着一根长长的柳条子,身上还挂着马枪、弓箭,横冲直撞地跑进来。

5、身着淡粉色纱衣,袖口绣洁白的花边,颈前叠两层乳白色纱领,繁复而精致,因为太过消瘦而锁骨分明。

6、她穿着极讲究的晚礼服,颜色淡雅,多褶的裙据拖在地面如一片云彩发际插一朵红花,乌黑的形髻,垂在耳际。

7、一身淡蓝色宫装,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乌黑的长发,随风摆动,带动了淡蓝色发带,身上散发出一股熏衣草的馨香。

8、几转。这少女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

9、肤如凝脂,白里透红,温婉如玉,晶莹剔透。比最洁白的羊脂玉还要纯白无暇;比最温和的软玉还要温软晶莹;比最娇美的玫瑰花瓣还要娇嫩鲜艳;比最清澈的水晶还要秀美水灵。

10、红玫瑰香紧身袍袍袖上衣,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金丝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鬓发低垂斜插碧玉瓒凤钗,显的体态修长妖妖艳艳勾人魂魄。

11、她像一尊雕塑,老是这么个表情:不乐不忧,不慌不忙,不焦不躁。

12、汽车风驰电掣地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司机五十开外,身材高大,脸呈古铜色,穿一件蓝色的工作服,戴顶米色的鸭舌帽,几根稀疏的白发从帽沿飘逸而出。有这样一位司机开车,使人有一种安全感。

13、一袭浅紫色碧荷高腰儒裙,淡淡的紫色,裙上绣着一朵白色的蔷薇,一朵,唯一的一朵,裙脚上绣着一只翩然起舞的蝴蝶,仿佛欲飞向这蔷薇。

14、鬓珠作衬,乃具双目如星复作月,脂窗粉塌能鉴人。略有妖意,未见媚态,妩然一段风姿,谈笑间,唯少世间礼态。断绝代风华无处觅,唯纤风投影落如尘。眉心天生携来的花痣,傲似冬寒的独梅。

15、玉手轻挑银弦,双手在古琴上拨动着,声音宛然动听,有节奏,宛如天籁之音,过了许久,结束了这首曲子的弹奏,缓缓站起。

16、她穿着杏黄色的短呢大衣,灰色毛涤裤子和一双小巧的半高跟黑皮鞋。脖子上围着一条雪白的纱巾,衬托着黑黑的眼睛和头发,叫人想起燕子胸前的羽毛。

17、只见一只白玉般的纤手掀开帷幕,走进一个少女来。这少女披着一袭轻纱般的白衣,犹似身在烟中雾里,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只是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显得苍白异常。

18、远远地,我目送你的背影,你这用一束大红色绸带扎在脑后的黑发,宛如幽静的月夜里从山涧中倾泻下来的一壁瀑布。你蹦蹦跳跳地走进来,一件红尼大衣,紧束着腰带,显得这么轻盈,这么矫健,简直就像天边飘来一朵红云。

19、这个女人一身雪白的洋布衫,裁剪得又紧又窄,裤脚简底下露出一双穿白鞋的脚,脸上抹上一层薄薄的粉。

20、在舞会上,唯独芙蓉最显得光彩夺目,所有的贵宾都陶醉在这优雅的曲中,渐渐的也迈出轻盈的步伐,和自己的舞伴跳起来,每个花儿脸上都洋溢出灿烂、会心的笑容。

21、端正到无可挑剔的五官,细致地排出了绝美的轮廓,眸光流转的淡淡阴影下,是浑然天成的高贵而忧郁的气质,如幽幽谷底的雪白兰花,从骨子散发出疏离寂寞,仅这么安静地立于眼前,便可叫人心疼地揪痛起来。

22、“傻”大伯叫张老石,今年七十开外,高高的个儿,弯弯的腰,黑里透红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毛碴碴的胡子,说话口吃半截腔。他常常头戴一顶破旧的解放军帽,上身穿一件粗布对襟袄,虽然有扣,但从来没扣过的。在数九寒冬,他起得早,背着箩筐拾粪照样不扣衣服扣,有人劝他扣住,他却嘿嘿一笑说:“习……习惯。

23、高挑秀雅的身材。衣服是冰蓝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

24、不一时,只见三个奶嬷嬷并五六个丫鬟,簇拥着三个姊妹来了。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

25、淡粉色宫装,裙角绣着展翅欲飞的淡蓝色蝴蝶,外披一层白色轻纱。微风轻拂,竟有一种随风而去的感觉。丝绸般墨色的秀发随意的飘散在腰间,身材纤细,蛮腰赢弱,更显得楚楚动人。

26、她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27、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28、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几分调皮,几分淘气,一身淡绿长裙,腰不盈一握,美得如此无瑕,美得如此不食人间烟火。

29、裙子是翠绿色的,远看好似一块碧玉,翠色,轻轻渗入玉中,更似一个郁郁葱葱的森林,变化多端,令人难以辨认。正是这一点,深深的吸引了我。

30、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31、今天,我穿了一件花花绿绿裙子,金光闪闪的绸缎腕成蝴蝶结,腰间的粉红腰带犹如一条红色的溪水,潺潺的向两边流淌,直到“相逢”,组成一条粉桃桃的腰带,真是般配了!

32、肩若削成,腰如约素,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身穿一袭素锦宫衣,外披水蓝色轻纱,微风吹过,轻纱飞舞,整个人散发出淡淡灵气。三千青丝被挽成一个简单的碧落髻,将一支清雅的梅花簪子戴上,只身一人向御花园走去,看着前面缓缓而来的宸妃。微微一笑,等着她先开口向自己请安。

33、裙中宛如百花世界,姹紫嫣红和繁花似锦成了生机盎然的春天。瞧!一朵姿色优美的牡丹映入眼帘,一摆一摆的,像是在炫耀着它这匀称的身材。叶先生和他的舞伴玫瑰小姐走入会场,它们宛如“热恋情人”,手拉手。

34、心中想着,忽见丫鬟话未报完,已进来了一位年轻的公子: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35、礼服紧紧地贴着身体的线条,在腰间攒出云朵般锦簇的褶皱,然后突然释放宽的的裙摆。星光般的钻石点缀其间,褶褶生辉。

36、一袭粉蓝色的宫装,外罩一件纱衣,看起来素雅,却显得华贵,缕缕的发丝在清风中微微显自己的舞姿。

37、姐姐穿的纱裙刚好没过膝盖,腰间软软地系着一个丝质蝴蝶结。姐姐的头发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可以到腰际,头发软软的,阳光照在上面可以折射出一缕缕金色的光。姐姐穿纱裙的时候,我会帮她把平时高扎的马尾放下来,用乳白色的绸缎给姐姐编两个蓬松的辫子,绕过耳朵,垂到前面,幸福在姐姐的眼睛里蔓延。

38、淡淡的粉色颜色长袭纱裙纬地,外套玫红锦缎小袄,边角缝制雪白色的绒毛,一条粉红色段带围在腰间。

39、穿着一件略嫌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用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

40、你是花丛中的蝴蝶,是百合花中的蓓蕾。无论什么衣服穿到你的身上,总是这么端庄、好看。你身着一件紫红色旗袍,远远看去,真像一只小蝴蝶飞过一样,既美丽称身,又色彩柔和。

41、身穿一袭粉色石榴群淡黄色的棉衣裙上带有粉色的绸带美丽的秀发用一个小巧紫色的簪子盘上带着一条粉带丝带上还有着梅花的香味同样带着一个玉手镯和一条白色玉坠身上还散发出淡淡的胭脂香、飘廖裙袄裹紧绸缎,显出玲珑剔透的诱人身姿。蓝蝶外衣遮挡白皙肌肤。周旁蓝色条纹,细看却现暗暗蓝光。晶莹剔透的倒坠耳环垂下,摇曳。散落肩旁的青丝用血红桔梗花的簪子挽起。斜插入流云似的乌发。薄施粉黛,秀眉如柳弯。额间轻点朱红,却似娇媚动人。纤手将红片含入朱唇,如血。慵懒之意毫不掩饰。举止若幽蓝。这冰蓝色的眼眸里,藏着一份忧伤。

42、碧水寒潭之上,出尘如仙,傲世而立,恍若仙子下凡,令人不敢逼视。一袭紫衣临风而飘,一头长发倾泻而下,紫衫如花,长剑胜雪,说不尽的美丽清雅,高贵绝俗。

43、身上穿着漂亮的华丽衣服。一层一层的蕾丝花边,可爱的泡泡袖,把她衬托得高贵可爱,让人陶醉。裙子上还镶着些珍珠,还有着粉红的水晶。这华丽的白裙衬着美丽的脸蛋,她就这样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美得不真实。

44、我有一条美丽的裙子。它的裙边镶着紫色的纱在吊带上还两边各有一条蝴蝶结,在胸前还有一朵紫色的大花,裙子上到处都是镶着金片的紫色的花,可好看了。

45、淡绿色的长裙,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牡丹,银丝线勾出了几片祥云,下摆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图,胸前是宽片淡黄色锦缎裹胸,身子轻轻转动长裙散开,举手投足如风拂扬柳般婀娜多姿。

46、略施粉黛,身着简单的淡蓝色宫服,宫服上绣着几朵莲花,穿着简单,但却不失华贵的气质。肤白如新剥鲜菱,双眉修长,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一张脸秀丽绝俗。

47、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我常见的这位年轻的女清洁工。她的工作帽是这样洁白,又大又白的口罩把大半个脸都遮住了,只露着一双大眼睛,她双手戴着大帆布手套,握着一把长长的扫帚。

48、她穿着淡咖啡色的裙装,敞领中衬着乳白色印度绸纱巾,别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胸针。

49、粉红玫瑰香紧身袍袍袖上衣,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金丝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鬓发低垂斜插碧玉瓒凤钗,显的体态修长妖妖艳艳勾人魂魄。

50、淡蓝色素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步态愈加雍容柔美。

51、这女人的裙子上缀满了宝石和玉石,简直像一件红宝石铠甲。

52、淡绿色的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紫色的花纹,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简单的挽了一下,其余垂在颈边,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点缀的恰到好处。头上插着镂空飞凤金步摇,随着莲步轻移,发出一阵叮咚的响声。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之姿。

53、虽然灵秀雅致的小脸上桃腮泛红、檀口粉嫩,不免引入遐思,但由于身段实在太过瘦小,让再过几个月就满十五岁的她,看上去稚气未脱,顶多只有十一、二岁女孩的清纯模样。

54、弟弟名叫小松,四岁,两个脸蛋像两个小皮球,细长的身子,穿着深蓝色清白道道的海军服,腰上勒着旧皮带,皮带上别着支手呛。说真话,这才不是什么手呛呢,不过是偶然从哪儿拣来的一块巴掌大的长三角形薄木板,小松就把它当成真的手呛时刻别在身上。

55、她身上穿着一件新制的绿色花布青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一双也是绿色的低跟鞋。

56、她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头上倭堕髻斜插碧玉龙凤钗。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一颦一笑动人心魂。

57、她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裸露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发出诱人的邀请。这女子的装束无疑是极其艳冶的,但这艳冶与她的神态相比,似乎逊色了许多。她的大眼睛含笑含俏含妖,水遮雾绕地,媚意荡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欲引人一亲丰泽,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妖媚的女人,她似乎无时无刻都在诱惑着男人,牵动着男人的神经。

58、她在这件美丽的、褶襞向下飘动的无袖长艳外面,又罩上一件雪白的垂着紫色流苏的坎肩。

59、一件粉白色的长袍、腰束紫色的宽边腰带,外面套着一件半透明的丝制长衫,显出欣长高挑的身材。袖口和裙摆都有着莲花绣饰。

60、你带着一串笑声从屋外走进客厅,轻松随便地穿一套红色运动衫,这么美丽多姿,这么热情似火,又这么恬淡简朴,一种不可名状的爱慕之情,蓦然在我心中升起。

61、他穿着件短不够短,长不够长,莲蓬篓儿似的棉袄,襟上肘上已都露了棉花。

62、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这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桔红色的西服自然敞开,展现出红白相间的绒衣,湖蓝色的紧身长裤,衬托出修长的腿,既潇洒又富有美感。你的装扮是成功的!

63、一条色彩斑斓的长裙一直延伸到她的脚踝—随着轻快的步伐流转着,马路对面的这个女孩,戴着一顶样式别致的草帽,一副大红色边的黑色墨镜,白色的宽松上衣,配上一条贝壳项链,就像一团五颜六色的光环朝他撞来。

64、老师除了热天穿件灰布衫外,春秋夭经常穿件褪了色的青布中式夹袄,冷夭就穿这件右肘补了块补钉的青布中式棉袄。

65、黑纱旗袍,紧裹在臂上的袖子长过肘,裾长到踝.怪幽静地衬出欣长窈窕的身材。

66、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67、我的爷爷是一位普通农民,身穿粗布裤褂,两鬓斑白,花白的头发上像落了一层细细的霜雪,脸上的皱纹又粗又密,两只粗大、干枯的手摸在你的脊背上,像两只小锉似的。

68、他穿着多年没拆洗过的棉袄。袖口上已经吊着破布条和烂棉花絮了。

69、她穿着豪华的黑缎长服,像鱼鳞般闪着红白相间的小金片。

70、老师今天显得很年轻,简直和平时判若两人。素日蓬乱的头发,今天理得齐齐的,胡子也刮得光光的。常穿的黑色西服也被崭新的银灰色西服所代替,裤子上有笔直的裤线。脚上穿着一双“咯蹬”“咯蹬”响的尖黑皮鞋。

71、冷俊的脸却掩饰不住这天生丽质的脸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冷艳的表情遮不住这倾国的容颜白皙的皮肤、乌黑的头发,五官又特别的孩子气。

72、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身披金丝薄烟翠绿纱。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簪子,花容月貌出水芙蓉。

73、寐含春水脸如凝脂,白色牡丹烟罗软纱,逶迤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身系软烟罗,还真有点粉腻酥融娇欲滴的味道。

74、最喜欢的还是棉布的百褶短裙,张扬的裙摆不需要低劣的花纹去装饰,粗布的纹路的和裙摆上的褶皱。你可以有蓬松的卷发和粉藕色的嘴唇,你可以有凌乱的流海和橙色的腮红;你可以穿着呢子布的平底鞋,也可以是浅浅的高跟鞋;你可以戴着泛着柔和珠光的项链,也可以穿着灰黑相间的条纹长袜;你可以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低垂眼睑,也可以倚着残缺的砖墙上思考;你可以坐在学校的楼梯上迎着阳光祈祷,也可以站在落雨的屋檐下哭泣。你都可以听见裙角她在吟唱:“女孩”她说:“女孩。

75、我,天生一副假小子模样。尽管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条裙子,可我都不喜欢穿。我总爱穿一条西装紧身短裤,一件大翻领上滚着白道道的运动服,再戴上一条红领巾,嘿,走起路来精神抖擞,可神气呢!

76、他穿着带红肩章的黄衣服,红扑扑的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笑起来,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虎头虎脑的,谁见了谁喜欢。

77、深紫色的小衬衫,衬衫上有暗色的花案,是淡淡的小玫瑰花。立领,领口和袖口都有薄薄的淡紫色蕾丝,软软的蕾丝像一层轻薄的棉花糖一样缠缠绕绕在衬衫上面。

78、一个黄衣少女笑吟吟的站在门口,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在各人脸上转了。

79、一条闪着细小水钻的黑色吊带短裙搭着一件小巧的牛仔披肩,配着一双黑色的抽折高筒靴。

80、一个身穿白色绣着淡粉色的荷花抹胸,腰系百花曳地裙,手挽薄雾烟绿色拖地烟纱,风鬟雾鬓,发中别着珠花簪。眼神有神,眼眉之间点着一抹金调点,撩人心弦,果真是一位绝色佳人!

81、上身着一件淡绿轻纱罗衣、纹理斑驳、飘逸秀丽、下身一袭百花裙、上有百花绣饰、腰间一条银色腰带系着细腰。

82、他身上穿着一件被雪水融湿了的外套,又长又大,一直拖到膝盖,活像一条毯子裹在他瘦骨嶙峋的肩上。

83、我是很热衷于扮演清纯小女生这个角色的。穿着一条条流光溢彩的裙子,背着书包,挺着1米2的身板,裙角飞扬,满脸幸福地跑去上学。

84、印象里的语文老师特别朴素:夏天永远是一件旧衬衫,洗得很白;冬天除了一身学校配发的教工制服外,稍微“奢侈”一点的一件旧夹克,由于年代太久,皮面上裂满了细细的小口子。皮鞋也是“古色古香”,样式古老极了,鞋头是由三块皮子接成的这种。我们学校条件差,冬天偌大的教室里靠一只铁炉子取暖,许多同学手脚都生了冻疮,语文老师也不例外。

85、耳垂上戴着一对祁连山白玉团蝠倒挂珠缀,一荡一荡,在风中微微飘动,衬得脖颈愈发的修长而优雅,纯净的无一丝杂质的琥珀项链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皓腕上的一对独山透水的碧绿翡翠镯子,使一身的装容更加完美。

86、金黄色的云烟衫绣着秀雅的兰花,逶迤拖地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手挽碧霞罗牡丹薄雾纱。云髻峨峨,戴着一支镂空兰花珠钗,脸蛋娇媚如月,眼神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87、舅舅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平时,他爱穿一身挺阔气的西装。板板正正系着一条红底白线条的漂亮的领带,穿一条深绿色的喇叭裤,脚蹬着一双发亮的黑皮鞋。对他的这身打扮,我开始时有点看不惯,但是与他相处久了,原来的看法竟完全改变了。

88、一袭兰色的纱质长裙,看起来淡雅脱俗,外面是深兰色的,裙摆绣满珍珠的薄长纱,高雅飘逸,腰系一条深蓝色绣花腰带,腰边系一串银色小铃铛。

89、淡紫色宫装长裙,长及倚地。细长腰带束住腰身,缓步行走,翩于身后。广袖轻盈,裙褶翩然,随意一转,便如丛中飞蝶。

90、大概有五年没穿裙子了,最后一次穿的裙子是一条百褶连衣纱裙,粉红色的。当我衣柜里找不到裙子,首饰盒里找不到蝴蝶结的时候,中性风已经像一场浩劫扫荡了大街小巷。可是,裙角依然是女孩最美的语言,在最幸福的时候。

91、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梳着许多根又细又长的小辫子。雪白的瓜子脸,细长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流露出聪颖的光芒。

92、纯白的校服上衣上,几颗金扣作为装饰,紫色长发洒在腰间,下身是紫色天鹅绒群,一双白色的学生靴,上有一个淡紫色的小蝴蝶结。

93、石老师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身材实在没有什么让人看得上眼的地方,既不高大魁梧,又不怎么精干,还稍微有点胖,一点也说不上英俊。我最佩服他穿衣服的整齐派头。他穿中山装时,每粒扣子都扣得规规矩矩,连领口这儿的钩也从不解开,就好像解放军风纪扣似的。大热天他也从不穿圆领衫来上课,总得穿一件衬衫进教室。

94、葱指上戴着寒玉所致的护甲,镶嵌着几颗鸽血红宝石,雕刻成曼珠沙华的形状,美丽不可方物。绝美的脸映在铜镜中,并没有老去的迹象,仍然十足的娇艳。一头长发被侍女憟嫣挽起,用象牙雕花的梳子梳成松松的飞星逐月髻,插上了两支赤金掐丝暖玉火凤含珠钗,垂下细细的羊脂白玉流苏,零零响动的声音极为好听。

95、雪白的短袖衫,胸前缀着一朵金色的小花。刚到膝盖的花裙子,又鲜又艳,再一看,图案乱七八糟的,谁也没有见过这么花的裙子。穿着花袜套,小皮凉鞋。两条辫子垂下来,辫梢又弯回去,用绸带结成个大花蝴蝶。瓜子形的脸,长得挺白净,弯弯的一双眉毛下,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

96、一棵大树下站着一高一矮的兄弟俩。哥哥穿一套崭新的军装;弟弟上身穿白衬衫,下着蓝短裤,脖子上系一条鲜艳的红领巾,仰着脸,目不转睛地看着哥哥的脸。

97、妹妹上身穿一件粉红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两只小小的口袋,口袋里放着手帕和用糖纸折成的花和小人,胸前还绣了一朵花。她穿的裤子的颜色是桔黄色的,裤腿上还绣着两只小鸭子的图案。妹妹的脚上穿着一双镶拼式皮鞋,走起路来“蹬蹬蹬”的很神气,一抬脚,连雪白的袜子都清晰可见。

98、旗袍是稳妥的女子穿的,舒缓闲适,安然静谧,穿上显得又高贵又端庄,分外地吸引人。坐、立、行、走中规中矩,不似张扬,自有一份摄人心魄的气场。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端然与雅致,一颦一笑间,自有一份似水的娇羞。

99、旗袍,有一种恬淡的华丽在其中。那种宁静与宽容之美,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拥有的。它是那么紧致、细密,用丝绸或者锦缎,裁制成各式各样的旗袍,再配上小立领,缝上别致、精巧的盘花扣,真是挡也挡不住那洋溢的美丽。即便用最普通的碎花棉布,裁剪得体,那紧束的腰身,流畅的线条,也一样让人心驰神往。

100、旗袍还是古典的,它穿过光阴的隧道来至你我身边,透出古意,那些女子,穿着绸缎或者棉布的旗袍,走在路上,不紧不慢,不疾不徐,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如若再配上一双高跟鞋,莫不是极致的妙。那些光阴都变得绵密起来,妖娆地似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让人动容,让人珍惜。

1、那件灿烂夺目的衣服是那样合身地裹着她的腰肢,那样轻盈飘逸。

2、很多人会后还追问同修:穿这么漂亮衣服的人,怎么能说出这么好的道理?

3、你干活还穿着漂亮衣服,真是愚蠢。

4、穿上这件衣服您显得更加帅气了。

5、这件衣服显得你更加阳光。

6、这件衣服显得您脸色更加亮堂。

7、他爱虚荣,爱吹嘘,像个傻丫头一样迷恋漂亮衣服。

8、这衣服一穿上一眼就看出您与众不同。

9、她知道自己做得太过份了,但是她那喜欢漂亮衣服的女人天性占了上风。

10、她那镶苔藓和常春藤花边的白舞服轻轻地沙沙响着。

11、这件衣服显得您更加苗条了。

12、她的裙子摊在地上,像一团荷叶摊在水上。

13、这件衣服更显得您气质高雅。

14、妹妹最爱穿漂亮衣服了,她见了一定喜欢。

15、我知道。可是我无法抵挡漂亮衣服的诱惑。

16、这女人的裙子上缀满了宝石和玉石,简直像一件红宝石铠甲。

17、你的身材配上这件衣服在合适不过了。

18、马丁赠送了这份将来才能兑现的礼物之后,转身便把他仅有的一套漂亮衣服送进了当铺。

19、再多漂亮衣服,再大的生日晚会,再好的手机也帮不了她。

20、您皮肤白这件衣服你穿上再合适不过了。

21、她穿着豪华的黑缎长服,像鱼鳞般闪着红白相间的小金片。

22、他身穿笔挺的灰色西装,雪白的衬衣上系着艳红的真丝领带,穿着明光油亮的皮鞋。

23、嗬这件衣服一穿上这位先生显得更英气逼人了。

24、他打量自己的漂亮衣服时,心里在想象嘉莉会怎么看-而嘉莉的眼光是青年人的眼光。

25、用鼠标点击左键把图上漂亮衣服和首饰穿戴在模特的身上,打造出一个漂亮的mm吧!

26、他的衣服很舒展地贴在身上,整洁,没有一点尘垢。

27、在那件用极薄的白绸制成的短袍上,密密地织满了银色的小星星,折着优雅的褶痕。

28、黑纱旗袍,紧裹在臂上的袖子长过肘,裾长到踝。怪幽静地衬出欣长窈窕的身材。

29、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30、她穿的服装有着一种触目的朴素,给她一种超越的气度。

31、“我也要去送姐姐,现在姐姐要嫁给绅士堂哥啦,要穿漂亮衣服啦!”

32、她的衣服是金丝的,沙沙地微响着,一会儿发着白光,一会儿发着绿光。

33、这一款最适合您了穿上不但显得气质高雅还显得特别英俊。

34、穿上小主人给我做的带着蓝色海洋图案的新外套,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35、琳达:在星期四我们做时尚报道。我需要一些漂亮衣服。可能还包括帽子。

36、弟弟上身穿白衬衫,下着蓝短裤,脖子上系一条鲜艳的红领巾。

37、粉色的蕾丝小短裙,搭配一条荷叶边的白丝色围裙,还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头饰,上面缀满了碎钻。

38、雪白的衬衫打着小折桐,一颗闪亮的扣子将领口收任了。

39、她在那件美丽的、褶襞向下飘动的无袖长艳外面,又罩上一件雪白的垂着紫色流苏的坎肩。

40、“当我突然看见你经过城门口,带着一个马夫,坐着双轮马车,穿着崭新的漂亮衣服时。

41、左下角按钮为重来,右下角按钮展示你的作品,看看美眉穿上漂亮衣服高兴吗?

42、你身着一件紫红色旗袍,远远看去,真像一只小蝴蝶飞过一样,既美丽称身,又色彩柔和。

43、她头戴蓝绿色头巾,身着红色蒙古袍,腰扎蓝色腰带,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44、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蓝色大褂,好像永远是穿着这么一件一样。永远是那么漂亮。

45、纤秀的脚上套一双黑色的打蝴蝶结的便鞋,天蓝色的袜子织有红色的楔形花纹。

46、她看上去十四五岁的样子,上身穿一件粉红色花褂,两条裤腿向上挽着,赤脚站在小船上,浑身散发着乡土气息。。

47、她穿着淡咖啡色的裙装,敞领中衬着乳白色印度绸纱巾,别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胸针。披着深紫色镶黑格呢绒斗篷,身材修长,仪表端庄。

48、一身绛紫色长裙,绣着富贵的牡丹,水绿色的丝绸在腰间盈盈一系,完美的身段立显无疑,携侍女两人缓缓在御花园散步,看到迎面走来的母后,莞尔一笑,念瑶给母后请安,母后吉祥。

49、一件用极薄的白色毛织品制的,下端绣上金绦的无袖长袍,显出她那令人消魂的曲线。

50、淡绿色的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紫色的花纹,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简单的挽了一下,其余垂在颈边,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点缀的恰到好处。

51、他身上穿着一件被雪水融湿了的外套,又长又大,一直拖到膝盖,活像一条毯子裹在他瘦骨嶙峋的肩上。

52、你是花丛中的蝴蝶,是百合花中的蓓蕾。无论什么衣服穿到你的身上,总是那么端庄、好看。

53、两兄妹都到了爱美的年龄,每天总对着镜子顾影自怜,但妈妈常常只给妹妹买漂亮衣服,哥哥为此对爸抱怨此事,父亲安慰道:外销的东西要特别讲究包装!

54、身穿一袭素锦宫衣,外披水蓝色轻纱,微风吹过,轻纱飞舞,整个人散发出淡淡灵气。三千青丝被挽成一个简单的碧落髻,将一支清雅的梅花簪子戴上,只身一人向御花园走去,看着前面缓缓而来的宸妃。

55、藉由这次活动,让我了解到,师父穿漂亮衣服的原因之一是为了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气氛,并满足大众的视觉享受。

56、略施粉黛,身着简单的淡蓝色宫服,宫服上绣着几朵莲花,穿着简单,但却不失华贵的气质。肤白如新剥鲜菱,双眉修长,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一张脸秀丽绝俗。

57、桔红色的西服自然敞开,展现出红白相间的绒衣,湖蓝色的`紧身长裤,衬托出修长的腿,既蒲洒又富有美感。你的装扮是成功的!

58、那少女一袭纯白色的露肩长裙。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裙子的衣料白得仿佛透明。微微泛光。就象天使的翅膀。却一点也不暴露。裙子的下摆是由高到低的弧线。优雅地微蓬起来。

59、他穿着他兄弟的夜礼服去参加盛大的集会,但是穿着向别人借来的装门面的漂亮衣服看上去很不舒服,还不如他平时穿的牛仔裤和梯恤衫好。

60、那个女人一身雪白的洋布衫,裁剪得又紧又窄,裤脚简底下露出一双穿白鞋的脚,脸上抹上一层薄薄的粉。手腕上带了好儿副银钏,黑油油的头发贴在脑盖上,剃得弯弯的两条眉也描黑了。

61、她会在一旁看父亲怎么给村子里的女孩们做漂亮衣服,然后拣些没用的碎布头给她的洋娃娃做衣服。

62、金黄色的云烟衫绣着秀雅的兰花,逶迤拖地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手挽碧霞罗牡丹薄雾纱。云髻峨峨,戴着一支镂空兰花珠钗,脸蛋娇媚如月,眼神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63、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

64、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身披金丝薄烟翠绿纱。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步摇,花容月貌出水芙蓉。

65、她穿着极讲究的晚礼服,颜色淡雅,多褶的裙据拖在地面如一片云彩发际插一朵红花,乌黑的形髻,垂在耳际。

66、你带着一串笑声从屋外走进客厅,轻松随便地穿一套红色运动衫,那么美丽多姿,那么热情似火,又那么恬淡简朴,一种不可名状的爱慕之情,蓦然在我心中升起。

67、师父曾表示,她穿漂亮衣服的原因之一是为了让大家有美好的视觉享受。由于我对衣著一向不太注重,所以也就无法完全领会师父这句话的涵义。

68、你蹦蹦跳跳地走进来,一件红尼大衣,紧束着腰带,显得那么轻盈,那么矫健,简直就像天边飘来一朵红云。

69、只见她身穿一袭大红色的新疆舞裙,上面用金线绣着带有浓郁民族风情的各种花纹,头上带着一顶俏皮可爱的朵帕小花帽,帽沿上还插着一根翠绿的羽毛,看就知道是个少数民族姑娘。

70、然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科研小组最近也在人类女性身上找到了许多的排卵期迹象。研究发现,处于排卵期的女性会无意识地穿上漂亮衣服、佩戴更多首饰、化上精致的妆容妆甚至露出更多的身体肌肤。

71、他再也没有第二套漂亮衣服能够见客尽管见卖肉的和烤面包的还可以,有时还可以去见他姐姐。但要叫他穿得那么寒酸踏进莫尔斯的住宅,他却是连梦也不敢做的。

72、淡粉色宫装,裙角绣着展翅欲飞的淡蓝色蝴蝶,外披一层白色轻纱。微风轻拂,竟有一种随风而去的感觉。

73、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微带着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是那么健康,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

74、她身上穿着一件新制的绿色花布青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一双也是绿色的低跟鞋。

75、只见她身穿一件粉红色露脐短装T恤,下身一条牛仔裙,脚上一双韩式的板鞋,上面全是韩文字符,式样新潮,看就是直接从韩国买来的,而不是西单的那种进口货或者仿制品。

76、小小的水手帽和裤子上沾满沙子。然而西茜卡弗里少女老成,是舒解生活中小烦扰的能手。转眼之间,他那身漂亮衣服上就连一粒沙子也看不见了。

77、瀑布一般的长发,淡雅的连衣裙,标准的瓜子脸,聪明的杏仁眼,那稳重端庄的气质,再调皮的人见了你都会小心翼翼。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