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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语录的读后感

时间:2024-11-13 09:39:13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1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2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3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4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5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1、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忧郁,对许多东西有道理没道理的恐惧是我的忧郁症。

2、梦境中的我是一个爱走路的人,喜欢找一条人迹罕至的漂亮马路,悠然地行走。走过斑斑树荫的时候,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

3、人一老,对于自己是不是被别人多余最为敏感,他们整天都在看儿女们甚至孙儿孙女们的脸色,看看自己在他们生活 里的定位错了没有,错了就是多余。没有比发现自己多余更凄惨的事。

4、她站起来从沙发上轻轻拿走她的包,没有惊动他,她又回头看了她一眼,眼光很曲折,是真的曲折了。

5、她步子蹦跳地上楼,一个念头闪来:人们照样要买韭黄、包春卷,可是三子没了。人们照样为一毛钱的韭黄和菜农调侃、杀价。三子永远也没了。

6、我感到一切浅谈的不幸都是美丽的。

7、从那天她穿上那条深玫瑰红的连衣裙到现在,她已明白此生注定不能移情了。是悲剧是苦果,她都不可能从她对他的爱中分心。想分心是愚蠢的,报复到头是报复了她自己。陈益群不乏优秀之处,而她对欧阳萸的弱点都充满柔情。在他半人半鬼地从乡下回来时,她对他的爱又一次猛烈发作。她奇怪是什么让失意的欧阳萸如此动人。

8、对了,你的头发髻里还藏着克里斯的那颗金纽扣吗?你打算藏多久?随这些历史一块藏下去吗?

9、在此地谁有块心病,有块暗伤,一定会有人来揭穿它,你的痛不欲生可以舒缓大家的痛不欲生,一份不幸给大家拿去,医治集体的不幸。

10、徐群山拍一拍他身边的沙发,问她敢不敢坐到那里去。他在开她的玩笑,其实半点玩笑也没有。他拍沙发的邀请随意、自在、无所谓。好像说,你要真敢,那就是自找。

11、她原不知愁,不知痛苦,总把今天痛苦推到明天痛苦的一个人,现在却推不掉。

12、心太软的人快乐 是不容易的,别人伤害她或她伤害别人都让她在心里病一场。

13、狼啊!千万别堕落成人。

14、我告诉你,正是这个少年对于你的这份天堂般的情分,使我决定写你扶桑的故事。这情分在我的时代早已不存在。我们讲到爱情时脑子里是一大堆别的东西,比如:绿卡,就业,白领蓝领,Honda或是BMW。我们讲到爱情时都做了个对方看不见的鬼脸。

15、聪明是靠不住的东西,一个人最优越的素质是顽强,坚韧。

16、克里斯还想到自己的一生,被扶桑改变了的.一生。他一生都在反对迫害华人,也反对华人间的相互残害。他成了个中国学者,他觉得扶桑在看他做这一切,不论她赞同还是反对,她总是在看着他的。

17、你的卑贱,你民族和你本身被他的民族所公认的卑贱都不能使他勇敢起来了。

18、为什么爱一个人就能看的那么不能自已?就要让她疼,恨不得虐待她?让她知道这疼就是爱?或者这爱必须疼。

19、你现在看他的眼睛。别再装着你看不出那蓝色中渐渐浮起的灵魂。这注定他和你之间不能再有痛快简单的男欢女爱。

20、或许生生去斩断它是不对的,反而帮着它生了根。所有的儿戏你不能去生生地斩断,本来儿戏自生自灭,你一斩,它疼了,它反而生了根,它反而至死不渝了。

21、他一扯衬衫,背上的那块浸了汗,再给太阳烘干,如同一张贴死的膏药,揭得“咝啦”一声,青烟也冒起了。口袋水倒干,池里的水涨上来。有大半池子。

22、靠父母,你可以成为公主;靠男人,你可以成为皇后;只有靠自己,你才可以成为女王。

23、人在最失意的时候,意是被生活暗暗回报着的。

24、就这样,偶尔地,却是注定地,你和克里斯从绝然不同的社会阶层走到一块,碰见了,再错过。谁也不朝谁多看一眼。

25、这个家是由每一个人撑着的,哪一个走掉都得塌。

26、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志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荡。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27、中国几千年的

28、老几的客套很严实,怎样也别想打破,钻空子,建立一点额外的体己的交情。

29、死都不怕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死都能面对的,还有什么不可面对的?

30、他要跑到她面前,跟她说,我和你发生了一场误会,也许我跟自己发生了一场误会。我爱的,却认为不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定要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31、爱的那个永远这样忍气吞声,被爱的那个永远可以不付责任,坐享情意。爱和被爱就这样遥远,沉默的存在,都很无奈。

32、他们都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个种族带残酷色彩的勇敢和对于血的慷慨。他们还领略到一种东方式的雄性向往:那就是沙场之死。这死可以毫无意义

草木初黄落,风云屡阖开。这是霜降时节,自此天气渐冷、初霜出现,冬天即将开始。

上世纪70年代,乡下小女子霜降只身闯北京,成为泥腿权贵家的小阿姨。从霜降进入这个家院子,便昭示着它的冬季即将来临。仅两年,随着老将军的去世,树倒猢狲散,呼啦啦如大厦倾,程家子孙分崩离析。而这两年,霜降也从一个无知无畏的,充满灵气的女孩成了哭笑不由己,灵气全无的依附权贵而活的女人。

1.灰姑娘吗?不存在的

“灵透灵透”的霜降年轻美丽,而美丽的女子怎会不知道自己美丽?既然知道,怎会不知使用这项天赐的礼物?她通过在北京当警卫员的小赵成功混进程家大院,成为令程家父子都喜爱的小保姆。

那个小赵还是小李来着,“他名字又土又拗口,并且他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像霜降这样灵透灵透的姑娘一旦开始了自己的故事,马上就跟他没关系了。 ”

很快,她发觉自己喜欢那个与程家子弟不太一样的程大江,他勤奋博学,鲜衣怒马。可他却一脸惋惜“你不该是一个小保姆的。你怎么能是个小保姆呢?”然后就有了门当户对的兆兆小姐。“霜降想,又岂止他,每个人都可以在你面前和四周像镜子一样矗着,在那里面你连个修修婷婷的少女也看不见,看见的只有一具真相:一个小女佣。”

2.hard模式&easy模式

为了能在北京生活,为了程四星那一点真,为了夜校免费的铺位……她慢慢失掉了原来那个灵气的霜降,她开始连哭也变得复杂。她不知它还算不算哭,“正如她的笑,是否还有笑原本的含意。”

“有人推荐她去一家服装店售衣,服装店开在大宾馆里,这对她来说颇新奇。这也比“好好读书”的好女孩省事多了。”嗯,的确省事多了。年轻女孩一旦贪图省事,真正的好女孩就开始离她们越来越远了。

很多人以为命运的.抉择,就是一边是善,另一边就是恶,一边是hard,另一边就是easy,摆在货架上任人选择,然后好人选择了善,坏人选择了恶,智慧的人选择了hard,愚昧的人选择了easy,殊不知,命运从来都是让你在一堆稀烂的选择里,赌一个可以活下去的可能。而我只能尽量从中理解她的“不得已”和“不得不”,而非人生路上的行差踏错和一招不慎。

3.世上有回头路,走的人却非常少

故事的结尾,他们再次相遇,“他也恰巧在望她。 她穿件深色衣裙,尽管妆很浓却没有这屋子男女张牙舞爪的感觉。她漂亮死了,叫大江的男人忍不住用了他曾经好用的“死”字来形容她。她颈子上、手指上、耳垂上都缀着不大的钻石。她怎么会这样懂明暗对比?带他来此处的人事先已告诉他,这楼里出入的女人你都别去问她根底:在哪儿工作?结婚了吗?丈夫是谁?你问也问不出实话。 ”

随笔里有人问文末的“她”“年轻女子”是谁,是霜降吗?我觉得是也不是,依旧的躯壳装着不同的灵魂,她谁都不是,只是名人不便多问的“年轻女子”。

“初春的太阳刷在她身上、脸上。她不再是个农村少女,不再是个小保姆,不再是个女工和女学生。她什么也不再是了。她的自由在初春的太阳里显得无边无际又不三不四。”初春的太阳多美好,一年又从头开始,无论过去发生过什么。可她却不再是那个初来北京无知无畏的女孩。多希望崭新的太阳能将那黏腻的不洁曝晒殆尽,多希望那是大梦一场,醒来便无人记得。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