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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职融通励志句子

时间:2024-10-11 00:27:57

  职普学生如何融通?

  支持职业学校学生选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实验班的学生有意愿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需参加成都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上学期期末调研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当年市教科院划定的中线以上者,可提出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申请,天府职校会同两所普通中学共同研究,结合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实际表现,拟出转普学生名单并公示,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定后,按程序指导学生在高一年级下学期结束前到对应普通中学就读。

  支持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转入中职学校就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可在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上学期结束前,根据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选择专业申请转入中职学校就读。

  拓展相关

  实与普通高中教育相比,中等职业教育在助力“精准攻坚”方面更有优势。

  其一,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可以提高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毛入学率。目前,全国仍有4个省区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低于70%,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所在地市中有11个地市毛入学率低于50%,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县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更低,部分地方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这些地方显然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短板。在这些地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不仅可以有效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而且可以使年轻劳动力获得一技之长,进而起到精准扶贫的效果。

  其二,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毛入学率。由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性,农村地区享有的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十分有限。有调查表明,农村地区生源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生源结构中占有很大比例,其生源的稳定程度甚至直接影响到农村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可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另外,吸引更多农村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还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进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

  其三,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可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免除学杂费,并且去掉了“农村”这一定语,这一政策惠及近2000万在校生,已涵盖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总人口的近一半。免除学杂费政策,将吸引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从而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一、落实普职大体相当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各地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等,按照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比例。要逐校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要从严控制、逐步调减计划,使学校保持适度规模。

  二、加强统筹管理、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各地要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要继续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从制订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实施录取等方面,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积极稳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和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继续实行月报告制度,7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间,每月上旬,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报告一次招生录取情况。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

  三、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和办学质量

  各地要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和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作,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在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做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和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质量整体提升。通过在联合招生、互派教师、共建专业、资源共享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东西、城乡合作办学模式,带动一批西部和农村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满足西部地区和农村学生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要。要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和内高班招生工作。

  四、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作为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要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要建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审核备案制度,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对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准入资格必须执行同样标准。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社会劳动力“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招生工作规范。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等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通报批评。对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中职学籍。招生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核查。

平安普惠入职自我介绍

  篇一:平安普惠入职自我介绍

各位领导:

  同事好!很高兴也很荣幸加入到平安普惠这个大家庭中来,这里不仅为我提供了一个成长锻炼、展示自我的良好平台,也让我有机会认识更多的新同事、新朋友。借此,我非常感谢各位领导,谢谢您们能给我一次这么好的机会。

  初来乍到,还有许多方方面面的知识需要向大家学习,还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家能够多多指教!我会以最快的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的环境。希望自己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充分利用我之前的工作经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仔细地工作。

  最后,我愿能和大家一道为我们共同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篇二:平安普惠入职自我介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

  大家好!

  我来到平安普惠虽然只有一天的时间,但在这短短的一天里,在和X总、X总、XX执行总经理、X总,交流中,让我感到公司领导对工作的精益求精,不断创新,对员工的无微不至让我感到加入平安普惠是幸运的。能成为公司的一员,我感到无比自豪,相信这种自豪感将使我更有激情投入到工作中。

  作为一名进入一个全新工作环境的新员工来说,尽管在过去的工作中有过一些工作经验,但刚进入公司,难免还是有点压力。所以在以后的工作免不了要向各位领导和同事多多请教。为了能让自我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和适应工作环境,我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的业务水平。虽说来公司只有一天的时间,我却觉得过得十分充实和快乐,就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再累也是值得的!我会尽快地适应了环境,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正如我了解的那样,XXX是关心自我的每一个员工,给每一个员工足够的空间展现自我!

  对于我来说,平安普惠是一个区别于以往的新环境,所接触的人和事物一切都是新的。作为新员工,我会去主动了解、适应环境,同时也要将自我优越的方面展现给公司,在充分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除此之外,我还要时刻持续高昂的学习激情,不断地补充知识,提高技能,以适应公司发展。在工作中我可能会有迷惑和压力,但是我相信只要能端正心态、有十足的信心勇敢地走下去,就必须会取得成功。

  社会在发展,信息在增长,挑战也在加剧。我不仅仅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更要透过学习他人的经验,来提高自身的素质。平安普惠XX公司的发展目标是宏伟而长远的,公司的发展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发展,我相信我有潜力把握机遇,与XXX一齐迎接挑战!

  篇三:平安普惠入职自我介绍

  各位好,我是来公司不久,来接任xxx的工作,之前我没接触过我们部门的人,对大家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从别的地方听说了不少关于咱们的事情,心里觉得非常荣幸能和我们公司的精英们一起合作。

  我想能和大家一起走过今后奋斗的过程,是一件让人心情澎湃的事情。我也非常期望能和大家做生活中的朋友,事业中的好排挡。我觉得作为经理也是应该多学习员工们身上闪光的地方,所以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大家对于我的错误可以提出来帮助我更好作好经理这个职位的工作。

  我对咱们这边的业务还不是很熟悉,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支持,我也会虚心向大家学习的。

  希望在我们一块合作的日子里,大家能非常愉快的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谢谢大家。

  篇四:平安普惠入职自我介绍

  本人毕业于××大学,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后从事过技术管理、教育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平安普惠,才真正认识到保险的真实内涵,认识到工作的价值。于是我毅然辞去之前的教育工作,全身心投入保险事业,以便为更多的人与家庭带来保障送去平安幸福!

  保险营销是一份传递爱心的事业,科技越发达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就越高,正所谓意外无处不在,但我们可以将这样的风险有效地转移给保险公司,让自己有个保障,同时对身边的亲人也是责任心的体现。选择保险,要考虑三个问题:第一选择一个实力较好的保险公司;第二看这份保单是否适合自己;第三就是业务员的服务。

  我为人很真诚,非常乐意帮助别人,必定会为我的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服务,看到自己的客户因我的帮助而露出笑容,说声谢谢的那一刻,自己那份快乐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那也是对我工作与服务的最好的回报。

转融通协议书1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1.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2.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3.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4.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5.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1.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2.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3.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4.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5.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6.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1.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2.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3.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转融通协议书2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一、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二、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三、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四、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五、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一、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二、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三、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四、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五、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六、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一、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二、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三、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