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众生本来是佛,是否就可以不用修行?不行,譬如挖到了金矿,但是,金矿不是黄金,没有什么用,必须加以锻炼销熔,去掉杂质,炼成纯金,才有价值。黄金不是经过销熔才产生出来的,而是原本就存于矿中,把其他杂质去掉,留下来的就是黄金了。
3. 什么是佛?心即是佛;什么是道?平常心就是道;就这么简单。一切众生何以不能明白?因为不肯平常。一个真正了不起的人,一定是很平凡的。真正的平凡,才是真正的伟大。一般人学佛修道何以不能成就呢?只因不肯平常。各位看看学佛的人好忙哦!这里拜佛,那里听经;又是供养,又是磕头;又是放生,又是捐款;忙得连自己家人都不顾。结果,什么都没有,当然没有,因为太忙了,太不平常了。
4. 佛法还是在世间的,六祖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社会上无处没有佛法。虽然佛教说,末法时代佛法要没落了,可是佛在大乘经典上,根本没有讲末法、像法、正法。佛法在世间是不生不灭的,真理在世间是不会变的,不过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间,表达有所不同而已。它不一定是这个形象,也不一定是这个宗教,但所行的都是佛道。
5. 学佛要度人,什么是度人?你作人家的桥梁是度人。度人的方法太多了,不只是劝人出家才是度人,那是作理发匠度人。度人是作众生桥梁,助他渡过苦海,解除他的烦恼痛苦,甚至进而使他证得菩提。
6. 中国老话说文人千古相轻,我改了几个字来形容宗教界,就是宗教界千古相仇,彼此攻讦不休。跑江湖献艺卖膏药的,就是千古相恨,等于做生意说同行是冤家。学佛第一个要学谦虚,例如济颠和尚,已经成就了,仍然装疯卖傻,让人家看不起。
7. 佛法的标记是莲花,天主教的标记是十字架(其实是卍字拆开来的,也是个圆圈拆开的),回教的标记是半个月亮。莲花的特性是它不长在干净的地方,那泥巴越脏,莲花长得越好。它另一个特性是花果同时,因中有果,果中有因。花一开就有莲蓬,蓬中就有莲子。学佛的人常想走清高的路线,但是清高是不能成道业的。所以菩萨要入世,进入烦恼圈子去锻炼自己,才是佛道。中国有个很好的对联,我也屡次提到,你们青年人要记住:「能受天磨真铁汉,不招人嫉是庸才。」成功是磨练,失败更是磨练。只有白痴才没有人嫉妒,你只要有点本事就会有人嫉,连佛和耶稣都是遭嫉的,这两句话也是佛法的道理。
8. 所以,佛法不一定在高山、在清净的地方、或在庙子,真正大菩萨可能嘴里一句佛也没有,不要用宗教的外形去看世界看人。
9. 社会上到处有菩萨,即使狗牛马这些畜生当中都有, 佛法还是在世间的,六祖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社会上无处没有佛法。虽然佛教说,末法时代佛法要没落了,可是佛在大乘经典上,根本没有讲末法、像法、正法。佛法在世间是不生不灭的,真理在世间是不会变的,不过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间,表达有所不同而已。它不一定是这个形象,也不一定是这个宗教,但所行的都是佛道。
10. 「示行谄伪,而善方便随诸经义。」外表看起来是在拍马屁、奉承人或作假,可是都是方便。有的人说话中不提一佛字,但是讲的都是佛法。我常希望你们同学能走这种菩萨道,尤其是今天这个时代,一讲宗教人家就头大。你可以不用说教的方式嘛,宣扬佛法不一定要讲佛经。可以把佛经变成电视剧、电影、笑话,只要把真理放进去了就是弘扬佛法。说不好听的,这就是「曲学阿世」,把真正的佛法作了改变,来拍世上群众的马屁。但是行菩萨道的人不怕这些罪名,他宁可谄媚众生,用善巧方便的手法,去表达佛法的精义。但自己要有修持,有善巧方便,才可以不照老路子走,否则你不要轻言佛教革命。
11. 学佛要度人,什么是度人?你作人家的桥梁是度人。度人的方法太多了,不只是劝人出家才是度人,那是作理发匠度人。度人是作众生桥梁,助他渡过苦海,解除他的烦恼痛苦,甚至进而使他证得菩提。
12. 中国老话说文人千古相轻,我改了几个字来形容宗教界,就是宗教界千古相仇,彼此攻讦不休。跑江湖献艺卖膏药的,就是千古相恨,等于做生意说同行是冤家。学佛第一个要学谦虚,例如济颠和尚,已经成就了,仍然装疯卖傻,让人家看不起。
2. 学佛要度人,什么是度人?你作人家的桥梁是度人。度人的方法太多了,不只是劝人出家才是度人,那是作理发匠度人。度人是作众生桥梁,助他渡过苦海,解除他的烦恼痛苦,甚至进而使他证得菩提。
3. 学佛的第一步就是破除无明,不要弄颠倒了,不要把这个假的身心当成真我,把它看得牢牢的。想想看!我们一生时间中百分之九十五都在为这个躯体而忙。它需要睡觉,躺在床上,人生已去了一大半。它会饿,吃三餐饭,可有得忙了,买菜、洗菜,要煮、要炒,吃完了,还要洗,吃下去也挺麻烦,又要排泄出来。早晨起来,还要洗脸;冷了要加衣服,热了要脱衣服。为了生活奔波,要工作,要受气,忙了一辈子,结果,它还是不属于我的,最后属于殡仪馆的焚化炉。你看!我们被它骗得多苦!众生颠倒!除此之外,又是名,又是利,那更有得忙了,忙了一辈子,结果如何呢?人真是可怜啊!
4. 众生本来是佛,是否就可以不用修行?不行,譬如挖到了金矿,但是,金矿不是黄金,没有什么用,必须加以锻炼销熔,去掉杂质,炼成纯金,才有价值。黄金不是经过销熔才产生出来的,而是原本就存于矿中,把其他杂质去掉,留下来的就是黄金了。
5. 什么是佛?心即是佛;什么是道?平常心就是道;就这么简单。一切众生何以不能明白?因为不肯平常。一个真正了不起的人,一定是很平凡的。真正的平凡,才是真正的伟大。一般人学佛修道何以不能成就呢?只因不肯平常。各位看看学佛的人好忙哦!这里拜佛,那里听经;又是供养,又是磕头;又是放生,又是捐款;忙得连自己家人都不顾。结果,什么都没有,当然没有,因为太忙了,太不平常了。
6. 佛法还是在世间的,六祖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社会上无处没有佛法。虽然佛教说,末法时代佛法要没落了,可是佛在大乘经典上,根本没有讲末法、像法、正法。佛法在世间是不生不灭的,真理在世间是不会变的,不过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间,表达有所不同而已。它不一定是这个形象,也不一定是这个宗教,但所行的都是佛道。
7. 中国老话说文人千古相轻,我改了几个字来形容宗教界,就是宗教界千古相仇,彼此攻讦不休。跑江湖献艺卖膏药的,就是千古相恨,等于做生意说同行是冤家。学佛第一个要学谦虚,例如济颠和尚,已经成就了,仍然装疯卖傻,让人家看不起。
8. 学佛要度人,什么是度人?你作人家的桥梁是度人。度人的方法太多了,不只是劝人出家才是度人,那是作理发匠度人。度人是作众生桥梁,助他渡过苦海,解除他的烦恼痛苦,甚至进而使他证得菩提。
9. 中国老话说文人千古相轻,我改了几个字来形容宗教界,就是宗教界千古相仇,彼此攻讦不休。跑江湖献艺卖膏药的,就是千古相恨,等于做生意说同行是冤家。学佛第一个要学谦虚,例如济颠和尚,已经成就了,仍然装疯卖傻,让人家看不起。
10. 佛法的标记是莲花,天主教的标记是十字架(其实是卍字拆开来的,也是个圆圈拆开的),回教的标记是半个月亮。莲花的特性是它不长在干净的地方,那泥巴越脏,莲花长得越好。它另一个特性是花果同时,因中有果,果中有因。花一开就有莲蓬,蓬中就有莲子。学佛的人常想走清高的路线,但是清高是不能成道业的。所以菩萨要入世,进入烦恼圈子去锻炼自己,才是佛道。中国有个很好的对联,我也屡次提到,你们青年人要记住:「能受天磨真铁汉,不招人嫉是庸才。」成功是磨练,失败更是磨练。只有白痴才没有人嫉妒,你只要有点本事就会有人嫉,连佛和耶稣都是遭嫉的,这两句话也是佛法的道理。
11. 所以,佛法不一定在高山、在清净的地方、或在庙子,真正大菩萨可能嘴里一句佛也没有,不要用宗教的外形去看世界看人。
12. 社会上到处有菩萨,即使狗牛马这些畜生当中都有, 佛法还是在世间的,六祖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社会上无处没有佛法。虽然佛教说,末法时代佛法要没落了,可是佛在大乘经典上,根本没有讲末法、像法、正法。佛法在世间是不生不灭的,真理在世间是不会变的,不过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间,表达有所不同而已。它不一定是这个形象,也不一定是这个宗教,但所行的都是佛道。
引导语:鸽子却还是不肯走,好像以为终有一天可以进屋里来。它比魔术师幸福,它至少还有一个希望。下面我们一起来读一下张小娴小说《致遗忘了我的你》节选内容(天蓝石)。
《致遗忘了我的你》——天蓝石
张小娴
给遗忘了我的你
你长得英俊潇洒,
她们都为你着迷。
但是,我告诉自己,
只有我和你那段纯纯的爱,
才会让你永远怀念。
后来我知道,
我这种想法是多么天真,
你根本不认得我。
“欢迎来到弟弟奇魔法世界!史上最出色的魔术师弟弟奇今晚为你献艺!请各位鼓掌!”一只红嘴绿鹦鹉雀跃地拍着翅膀说。
“闭嘴吧!蠢材!弟弟奇已经死了!”一张布满油垢的脸从一辆旧车底下钻出来。是一个年轻的修车工人在喊。
这间修车房里停着几部老旧的车子,空气中飘浮着一股机油味,系着脚链的鹦鹉被拴在一根铁管上,脏兮兮的。
鹦鹉没泄气,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一遍,毕竟,当了“弟弟奇魔术团”的报幕员十五年,要改变过来并不容易。从前,魔术师每晚还给它一袭金色斗篷穿呢。它在台上不知多么威风。
“吵死了!”那个不耐烦的修车工人朝鹦鹉甩出手上的一把螺钉起子。
绿鹦鹉连忙把头侧过去避开了,没敢再说话,一颗凄凉的眼泪从它眼里淌下。“日子难过啊!”它心里慨叹。自从三年前魔术团解散后,它的同伴们,那些白兔、鸽子、小狗,还有魔术女郎,都已经各散东西。它辗转被卖到这间又脏又破的修车房,漂亮的羽毛沾上了洗不净的油垢,成天听到的都是粗声大气的咒骂。他们以为它是谁呀?它可是伟大魔术师的伟大报幕员呢!它仰脸看着永难企及的一片蓝天,开始相信,也许,弟弟奇真的死了。
初秋悄然降临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最后一群百灵鸟朝南方飞去。今年的天空有点不寻常,从夏天一直蓝到初秋,白天是粉蓝,晚上深得像蓝宝石,即使下雨,也不曾转成灰色,好像要把人生所有的愁苦驱走。然而,有一个人,他心中的一片蓝天却已经一去不返。
寂静的街道上,弟弟奇穿着黑色细条纹西装,浓密的黑发乱蓬蓬的,一脸络腮胡,一双修长的手从袖口露出来,右手手腕上戴着一只黑色皮带的古董金表,眼神落寞,即便如此,优雅的风度依然迷人。然而,俊朗外表底下的那颗心,对外在的一切早已经没有任何感觉。
他像做梦般走着,一群百灵鸟从他头顶飞过,他看不见。几个穿着白色校服短裙的少女嬉笑着打他身旁走过,炫耀着最灿烂的青春,他看不见。一个头上裹着爬满马儿图案的米色丝巾、穿着红裙子、脸上架着墨镜的女人跟他擦肩而过,他看不见,女人那双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他一步一步走向他的避难所——一幢灰蓝色大门的旧式六层公寓。年轻的小个子管理员是从乡下来的,并不知道他曾是名满天下的魔术师弟弟奇,一直把他当作普通的住客看待。
弟弟奇进了电梯,按了楼层,电梯往上升到四楼,颠了一下停住,然后门开了。弟弟奇机械地朝自己的公寓走去。他左手掏出钥匙插在匙孔里,把钥匙转动了一下,门打开了,他疲乏地往里走。
房子里只有一张床铺,其余的地方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魔术道具,有刀锯美人用的大木箱和利刀、用来锁住魔术师的金色华丽铁铸大鸟笼、一匹给拆了下来的旋转木马,还有数不尽的黑色圆礼帽和魔术师的金披风,这些东西而今都封尘了,几根原本饰在大鸟笼顶上的彩色羽毛在尘埃中飞扬,像是送葬的人往墓穴上撒的鲜花。
弟弟奇把从外面带回来的一瓶酒放在桌子上,脱掉外衣,在乱糟糟的五斗柜上找到一只平底酒杯。他把那瓶酒重又拿起来,夹在右边腋下,左手旋开盖子,将酒缓缓倒进杯里,倒得满满的。
他在窗前的一把红丝绒扶手椅子上坐了下来,叉开双腿,右手拿起酒杯,这只手不自觉地些微抖颤。他啜了一口酒,又一口,空空地等着漫长的一天过去。这时候,窗外飞来一只雪白的鸽子,窗子没打开,鸽子栖在窗边,一双稚气的小眼睛隔着一扇窗看着屋里的人,那颗小脑袋依恋地抵着窗。
“走吧!”弟弟奇跟它说,仿佛它听得懂似的。
鸽子拍拍翅膀,在窗外徘徊,不肯飞走。
“傻瓜,魔术团已经解散了,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带着醉意的弟弟奇干干地说。
三年前,他把团里的绿鹦鹉、白兔和鸽子都放走了,他再也用不着它们,唯独这只右眼下面有一根金色羽毛的鸽子一直不肯走,每天都来看他。他狠心地关起窗,不让它进来,不给它食物,它却依然傻气地以为旧时的主人总有一天会为它打开一扇窗。
在弟弟奇那遥远的故乡小镇,学校里那个顶端冒泡的喷泉上也常常有鸽子飞翔。那时候的他并不爱读书。
他是个反叛的穷孩子,九岁那年结交了一帮坏朋友,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小流氓,专门在镇上打荷包。他聪明、动作敏捷,仿佛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一天,他在镇上一家小旅店外面盯上一个衣着富贵的老男人,看来是个外地人,正欢欢喜喜地四处逛。弟弟奇朝他走去,经过他身边时,不动声色地偷了他口袋里胀满的荷包。
当他以为得手的时候,这个外地人突然一把抓住他。
“你干吗?快放开我!”他装着一脸无辜地喊。
外地人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他看,很快就从他身上搜出自己的荷包。
“先生,我下次不敢了!”他挣扎着恳求。
“可惜了这双手。”外地人抓住他那双小手说。
弟弟奇以为这个外地人要把他双手拧断,他拼了命挣扎,哭喊着说:“先生,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你放过我吧!”
外地人没放手,盯着他,意味深长地说:“小子,你知道一双手可以改变命运吗?”
他怔怔地看着外地人飞扬的眉毛和那双魔幻似的大眼睛,是这双眼睛救赎了他。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偷窃,而是学会了偷龙转凤和偷天换日的本领。外地人原来是个很有名的魔术师,一年前知道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没剩下多少日子,决定寻找一个有天分的接班人,把自己毕生的本领传授给这个人。
弟弟奇是个魔术奇才。他跟着老魔术师到处跑江湖,学习魔术,照顾成群的鸽子和白兔。他学得很快,青出于蓝。老魔术师临死的时候,抓住他的手,说:“弟弟奇,你将来会比我出色很多,你有一双无人能及的快手。”
这个改变他命运的老好人走了。当弟弟奇终于拥有自己的魔术团,已经是他离故乡很远的时候。弟弟奇喜欢破天荒的演出,有一回,众目睽睽之下,他在三十秒之内把市内著名的星芒珠宝店和里面价值连城的珠宝变走,应邀出席这次世纪魔术表演的绅士淑女们看傻了眼。
从那以后,人们称他“魔幻之手弟弟奇”。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他创造了无数神话,却栽在一件简单的道具之上。那是一个酷似古代刑具的斩头机,由上下两把锋利的铡刀组成,他打算把自己的脑袋搁在刀锋上,然后拉下绳索,当上面的一把铡刀放下来,他便会马上身首异处。这当然只是障眼法,但是,也够惊险的了。他每一次表演的时候,台下的女观众都吓得尖声大叫。当她们看见他的头完好无恙的时候,也都忍不住哭了。
一天,他待在后台那把魔术师的银色高背椅子上休息,连续一年马不停蹄地巡回演出让他有点累了。
“阿弟!阿弟!”养了十五年的红嘴绿鹦鹉亲昵地叫他。
他转头朝这个资深的报幕员看,起来喂它吃几颗瓜子。就在这时,他看到一只好奇的鸽子飞到那把锋利的铡刀上。眼看它将会割断小小的脚爪,他连忙伸出右手捡起那只鸽子,却没留意到一只小狗正在咬着绳索玩。就在他伸手去抓住鸽子的当儿,那把铡刀砰的一声落下。鸽子吃了一惊,猛拍翅膀飞起,白色羽毛上溅满了魔术师的鲜血。
弟弟奇痛得昏了过去。为他做接驳手术的是市内最有名的一组专家。由于切口完整,接驳手术非常成功。然而,一切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这只复原的右手可以用筷子吃饭,可以换衣服,看起来就跟以前一样,却没法再灵巧地从袖管里变出一只鸽子,即使简单的魔术也办不到。
是这双手扭转了他的命运,也是这双手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失去了他的魔幻之手,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他难受了。
“不做魔术师,你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那位拥有一双妙手的主治大夫对他说。
弟弟奇从此没有再见这位大夫。
他解散了魔术团,发现酒是最好的魔术液,人喝了,就能忘记许多事情,唯有醒来的一刻才记起绝望的感觉多么熬人。
夜已深,窗外的鸽子不知什么时候静静地飞走了,弟弟奇一动不动地昏醉在床上。
直到蔚蓝的天空明亮了这个城市,弟弟奇依然在梦里再一次做着鸽子衔走了他一只手的噩梦。突然,门铃响起。
还有谁会来找他?他已经隐姓埋名三年了,他依稀以为自己还在梦里,倒头再睡,门铃又响起来。
他走下床,把门拉开了一条缝,站在门外的女人是他不认识的。
“是弟弟奇先生吗?”女人甜美的声音问。她脸上架着一副圆形的墨镜,像一个“8”字横挂在鼻梁上,头上裹着一条爬满马儿图案的米色丝巾,个子小小,身上穿着一袭红裙。
“你是谁?”弟弟奇觉得自己好像听过这个动人的声音。
“可以让我进去吗?”
没等弟弟奇回答,女人侧身进来,把身后的门带上。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弟弟奇问。
“我昨天在这附近碰到你,我小时候看过你的魔术表演,很精彩,一生都忘不了。”
“小姐,你想说的就是这些吗?”弟弟奇倒了一杯酒,在红丝绒椅子上坐了下来。即使面前站着的是个不速之客,他也没有什么感觉了。
她用丝巾和墨镜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装得比真实年纪老成,又故意把声线压低,是怕弟弟奇认出她就是那个歌星小玫瑰;然而,看到屋里那些魔术道具,她却按捺不住一颗童心,走上去摸摸那个刀锯美人的大木箱,想看看它到底藏着什么机关。
“你受伤的事,我在杂志上看过。”她看了看弟弟奇,说,“那以后,魔术就好像从这个世上消失了。”
弟弟奇啜了一口酒,没回答。
小玫瑰走进那个华丽的金色大鸟笼,又走出来,朝魔术师说:“我可以帮你。”
弟弟奇眼睛没抬起来。这一生中,数不尽的女人向他献媚。她们有些是晚上来,第二天早上就走,能够和他睡,好像是她们平淡人生中的一场魔法。面前的这个女孩跟她们又有什么不同?也许,她是更骄傲一些,以为可以用爱情来抚平他的伤口。
“你还相信魔术吗?”小玫瑰从皮包里掏出那副剩下二十张的宝石魔牌,放在弟弟奇面前的小圆桌上,手轻轻挪开一些。
弟弟奇看了看那个幻彩牌盒,它看上去是红色的,一瞬间,好像变成黄色,然后又变成绿色。
“这副纸牌能帮助人达成任何愿望。”小玫瑰润了润嘴唇,说。
可惜弟弟奇已经不会笑,否则,他真的会忍不住大笑出声来。他收藏的任何一副魔术纸牌都比这副纸牌漂亮。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自己第一次看到这副纸牌的时候也不相信。”她说,“它是真正的魔术,反正,你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他禁不住抬眼看着这个声音如歌的女孩,才第一次见面,她为何会知道他心中所想?
“我明白一个人失去了天赋的那种感觉。”她说。
“你以为这个世界真的有魔术吗?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他讪讪地笑了。
“这副纸牌有二十张,每一张上面都印有一种宝石,其中十九张能帮助人达成愿望,但是——”她停了下来,看了看魔术师,说,“其中一张是黑色的冰寒水晶,抽到这张牌的人会立即下地狱。”
“小姐,难道你现在看到的不是地狱吗?”他啜了一口酒,说。
“我是真心想要送给你。”小玫瑰低声说。
“既然这是宝物,你更没理由送给我。”他把杯里的酒喝光,说,“到底是你醉了,还是我醉了?”
“我已经得到我的愿望,要是我不把这副纸牌送给下一个人,我的愿望会马上幻灭,下场会很悲惨,所以,我是基于很自私的理由送给你的。”
弟弟奇站起来去找自己的外套和钥匙,说:“对不起,我要去买酒。”
“魔术师,连你也不相信魔术,谁还会相信?”
他心头一震,颤抖的手拿起一串钥匙,朝她说:“你喜欢的话就把它留在这里吧。”
然后,他伸出右手想拿起那副牌。
“你现在不能打开。”小玫瑰的手立即按在他那只手上说。
“小姐,我已经没兴趣跟你玩游戏了。”他愠声道。要是从前,她的手怎么可能比他快?他不免心中有气。
“这副纸牌要在月圆之夜十二点钟才能打开,抽牌的时候,你要念一句咒语,然后说出你的愿望。”
“咒语?”
“月夜宝石,赐我愿望。”她的声音不由得轻颤。
弟弟奇把右手缩了回来,没好气地穿上外衣,他压根儿不相信什么魔牌。
“愿望成真之后,你要想办法把这副牌送给下一个人,否则……”她叮嘱他。
“你是说,我的愿望会马上幻灭,我的下场会很悲惨,对吗?”他问。
小玫瑰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打开门,疲倦的眼睛朝她看,示意她离开。
“祝你好运,魔术师。”再一次,她以如歌的声音说,然后走出这个破落的魔术团,黑裙子上粘着一根粉红色的羽毛,随着她的背影摇摆。
他看着那个背影,晕眩了,只当是一场醉梦。
直到一天晚上,一轮黄澄澄的圆月浮上了天际,他孤零零地坐在窗边喝酒。那只右眼下有一根金羽毛的鸽子又飞来了,恋恋地栖在外面。三年了,它老了许多。
“走吧。”他对鸽子说。
鸽子却还是不肯走,好像以为终有一天可以进屋里来。它比魔术师幸福,它至少还有一个希望。
伸手去倒酒的时候,他看到手表上的时间,还有三分钟便是午夜十二点。月光下,他右手手腕上那道接驳手术留下的疤痕清晰可见,像一条束缚着他的锁链,一辈子也解不开。人们难免觉得他贪婪,他得回一只手,不过是不可以再玩魔术罢了,不是应该庆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