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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两个跳舞封面语录

时间:2024-11-15 12:43:41

当我们坐在课室里准备上第一节课时,班主任带着一个新生和一个扛着大桌子的校工进来了。正在聊天的人马上安静下来。学生全都站起身朝老师行礼。

老师做了个手势要大家坐下来。

新生站在老师身后,那张精致无瑕的鹤蛋脸上带着些许羞涩的神情。她的年纪跟我们相若,约莫十一岁,蓄着一头清汤挂面的浅栗色直发,额上有个美人尖,一

老师示意她坐到后排我的旁边。

她乖乖走过来落座,把手上拎着的那个粉红色布书包塞到桌子底下。

“这位是新来的同学,告诉大家你的名字。”老师说。

新生这时有点窘地站起来,甜美的声音清脆地说出一个名字:

“刑露,露水的露。”

“坐下来吧!”老师说。

老师打开英文课本,开始读着书里的一篇范文。刑露从桌子底下拿出她的书,

我们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我发现她的眼睛更黑更亮了,大得犹如一汪深潭,仿佛可以看进去似的。我咧咧嘴回她一个微笑,这时,我看到她细滑的颈背上不小心留下了一抹雪白的爽身粉,心想也许是她今天早上出门时太匆忙了。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在一张纸条上写下我的名字传过去。她飞快地

刑露来的这一天,新学年已经开始了将近三个礼拜,我猜想她必然是凭关系才可以这时候来插班,说不定她是某个校董的朋友的女儿。

我们这所学校是出了名的贵族女中,上学和放学的时候,学校大门都挤满了来接送的名贵房车,有些女生戴着的手表就是老师一个月的薪水也买不到。每次学校募捐的时候,她们也是出手最阔绰的。

我父亲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名贵房车,只是,他每天接送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的校长。父亲当校长的司机许多年了,我是凭这个关系才可以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插班的。虽然成绩不怎么样,这一年还是可以顺利升上初中一年级。

学校里像我这样的穷家女为数也不少。但是,穷女生跟有钱的女生就是有个不同的样儿,很容易可以分别出谁是大家闺秀,谁是工人的孩子。

当我第一眼看到刑露的时候,不期然联想到她是一个富翁的女儿,母亲肯定是一位绝色美人。她是个被父母宠爱着娇纵着的千金小姐,住在一座古堡似的大崖里,度假的地点是欧洲各国。

那并不光因为她长得美。她旁上有一股不一样的气质。即使是学校里最富有,论美貌也不会输给她的几个女生,都没有她那股公主般的气质。

我总觉得刑露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比这里更高贵的地方。直到许多年后,我这种看法还是没改变,就是不管刑露在什么地方,她都不属于那儿,而是属于某个更高贵的舞台。

刑露很安静。她永远都是像第一天来的时候那么干净整洁。上课留心,读书用功,人又聪明,成绩一直保持在中等以上,从来不参加要付费的课外活动,仿佛她来这里只是一心要把书念好。

也许因为太安静了,大家对她的好奇心很快就消失了。班上那几个原本很妒忌她美貌的女生,也都不再紧盯着她。

我和刑露变得熟络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一个冬日的午后,上数学课时,我们全都有点恹恹欲睡,我发觉刑露在桌子底下偷偷读着一本厚厚的爱情小说。

我很高兴知道,刑露原来也有“不乖”的时候。我也早就注意到,除了刚改版的课本她用的是新书之外,其他的课本,她用的都是旧书。刑露并没有司机来接送,她上学放学都是走路的。我无意中看到她填给老师的资料,她住在界限街。

然而,我对刑露的看法并没有因此改变,反倒觉得跟她接近了些。我甚至私底下替她辩护,认为她是某个富商跟漂亮情妇生下来的私生女,那个男人没有好好照顾她们母女俩。

刑露和我两个都爱听英文歌,会交换心爱的唱片。不过,我们最喜欢的还是下课后一块儿去逛百货公司和时装店,只看不买,望着橱窗里那些我们买不起的漂亮衣裳同声叹息。刑露很少提起家里的事,我只知道她母亲管得她很严。每次当我们逛街逛晚了,刑露都得打电话回家。

那天,我们逛完街,想去看电影。我头一次听到她打电话回去跟她母亲说话。

“你跟***妈说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

刑露回答:

“是上海话。”

“你是上海人?”

“嗯。”

“刚刚那句上海话是什么意思?”

刑露那一汪深眸眨也不眨,若无其事地说:

“我告诉她,我跟同学在图书馆里温习,要晚一点回去。”

那几年的日子,我自认为是刑露最好的朋友。我简直有点崇拜她。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仿佛也沾了光似的。刑露是不是也把我当作好朋友,我倒是没有去细想。她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淑女,很少会表现出热情来。除了必要时向她母亲撒谎之外,她是挺乖的。

然而,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对她打击很大。她绝口不再提,我也不敢问。

几个月后,会考发榜,成绩单发下来,刑露考得很糟,那对她是双重打击。她成绩一向都那么好,我不知道她怎样面对她母亲。

我的成绩不比刑露好,可我并不失望。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材料,巴不得可以不用再读书,早点出来工作,家里也没给我压力。

刑露也许是没法面对别人的目光吧。那阵子,她刻意避开我。我找了她很多遍,她都不接我电话。后来更搬了家,连电话号码也改了。

从那以后,我和刑露失去了联络。每次坐车经过界限街那一排旧楼,我总会不期然地想起她,想念那双如水的深眸。

刑露和我,直到差不多两年后才重逢。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秋天。

眼前的刑露出落得更漂亮了。她那头浅栗色的长发烫成波浪形,身上穿着一袭黑色西装上衣和同色的直筒半截裙,脚上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露出修长的小腿。

那是我们店里的制服。

要是当时我们比如今再老一些,我们也许会觉得生活真是个嘲讽。刑露和我读书时最爱逛时装店,鼻子贴到橱窗上对着那些高级成衣惊叹。几年后,我们两个却在中环一家名店当了店员,天天望着摸着那些我们永远也买不起的昂贵衣裳,眼巴巴地看着它们穿在那些比不上我们漂亮,却比我们老的女人身上。

刑露比我早一年进那家店。我们相遇的那天,是她首先认出我的。

“明真,你头发长了许多啊。”她朝我咧嘴笑笑,那双大眼睛比我从前认识的刑露多了一份忧郁。

就像她第一天来到学校课室那样,站在我眼前的刑露,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而不是待在这种地方,每天服务那些气质远不如她的客人。

不管怎样,我们两个从此有聚头了。我看得出来,她很高兴再见到我。对于过去两年间发生的事,她却一句也没提起,仿佛那两年的日子丝毫不值得怀念。我猜想她大

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我们住的是三楼。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刑露很会挑东西。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

“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

“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问:

“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

“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说:

“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说:

“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说:

“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

“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

一九八三年冬天,一个星期四的清晨,刑露从家里出来,朝咖啡店走去,咖啡店离家约莫二十分钟的脚程。寒风冷

她身上穿着一件带点油腻的黑色皮革西装外套,底下一袭低领的缀着蕾丝花边的连身黑色裙子,脚上一双黑色的短靴,风吹动她的裙子,露出纤巧的小腿。

她总是有办法把衣服穿得很体面。她知道鞋子最不能骗人,便宜货会毁了一身的打扮,因此,她这双皮靴是从前在时装店工作时狠下心肠用员工折扣价买的。皮外套是她三年前在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她把样式抄下来,自己稍微改了一下,挑了一块皮革,给一位老裁缝做。那位老裁缝是在她工作的那家时装店里负责替客人改衣服的,他那双手很巧,店里的女孩都偷偷找他做衣服。刑露很喜欢这件皮革外套,她连续三个冬天都穿它,好不容易才穿出一种带点油腻的高级皮革才会有的味道。

她前几天去把头发弄直了。一路走来,那头浓密的浅栗色头发给风吹乱了些,她把一

她走着走着,经过一家花店,店里的一个老姑娘正蹲在地上把刚刚由小货车送来的一大捆一大捆鲜花摆开来,再分门别类放到门口的一个个大水桶里。

刑露的目光停在一大束红玫瑰上,那束玫瑰红得像红丝绒,刚刚绽放的花瓣上还缀着早晨的露珠。刑露伸手去挑了几朵,手指头不小心给其中一朵玫瑰花的刺扎了一下。她把手缩回来,那伤口上冒出了一颗圆润鲜红的血。刑露连忙把手指头放到唇边吮吸着,心里想:

“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那位老姑娘这时候走过来说:

“你要多少?我来挑吧!全都是今天新鲜搭飞机来的,一看它们这么容光焕发就知道。”

刑露问了价钱,接着又杀了一口价,她知道,这些花到了晚上关店前至少便宜一半,明天就更不值钱了。

老姑娘遇到对手了,她看得出来眼前这个小姑娘是懂花的,也爱花。于是,老姑娘说了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用白报纸吧刑露要的玫瑰花裹起来。

刑露付了钱,拿着花离开花店的时候,才突然想起咖啡店里不知道有没有花瓶。

咖啡店外面搁着两个胶箱。刑露俯身掀开盖子看看,原来是供货商早上送来的糕饼和面包,发出一种甜腻的味道,她闻着皱了皱眉。另一箱是咖啡豆。

她在皮包里掏出一串钥匙,弯下腰去,打开白色卷闸的锁。

往上推开卷闸,露出一扇镶嵌木框的落地

“这就是我的新生活!”

呈长方形的咖啡店地方很小,加起来才不过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倒是有一个宽阔的核桃木吧台和一个有烤箱的小厨房,墙壁刷上了橘黄色,有些斑驳的墙上挂着几张咖啡和面包的复制油画,脚下铺的是四方形黑白相间的地板,从挑高的天花板吊下一盏盏小小的黄色罩灯,很有点欧洲平民咖啡馆那种懒散的味道,跟外面

刑露在吧台找到一排灯掣,黄黄的灯火亮了起来。她盘着双臂,望着橘黄色的墙壁咕哝:

“这颜色多丑啊!改天我要把它刷成玫瑰红色!”

转念之间,她又想:

“管它呢!我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她看看吧台后面的大钟,七点三十分了,咖啡店还有半小时才开门营业,她在厨房里找到一个有柄的大水瓶,注满了水,把刚刚买的新鲜玫瑰满满地插进大水瓶里,搁在吧台上,心里想:

“有了玫瑰,才算是一天。”

随后,她脱下身上的皮外套,换上女招待的制服,那是一袭尖

她口里咬着两只黑色的发夹,把长发撩起来在脑后扎成一条马尾,凝视着镜子中的那张脸和完美的胸脯。从小大大,别人都称赞她长得漂亮。母亲总爱在亲戚朋友面前夸耀女儿的美丽,刑露觉得自己长得其实像父亲。

但是,妈妈总爱用上海话对听得懂和听不懂的人说:

“露露是我的心肝儿,我的小公主。”

刑露一度以为,自己天生是公主命。

她扎好了马尾,用发夹固定垂下来的几

过了一会儿,咖啡机不停地喧哗嘶鸣着,从沸腾的蒸汽中喷出黑色的新鲜汁液,咖啡的浓香弥漫。刑露自己首先喝下第一杯。

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客人陆续进来,都是赶着上班的,排队买了咖啡和面包,边吃边走,也不坐下。

等到

刑露坐在吧台里,一杯一杯喝着自己调配的不同味道的咖啡,心里埋怨道:

“咖啡的味道真苦啊!”

于是,她把苦巧克力粉加进一杯特浓咖啡里,尝了一口,心里说:

“这才好喝!”

她爱一切的甜,尤其是苦巧克力的那种甘甜。这里的苦巧克力粉还不够浓,改天她要买含百分之八十可可粉的那一种。

她那双大眼睛不时

“只是咖啡喝得太多的缘故罢了。”

要是在珠宝店里,平日这个时候,那些

这世界多么不公平啊!

坐在门口边的一位老先生终于离开了。刑露拿起抹布和银盘子走过去清理桌子。这时候,寒冷的风从门外

他在刑露刚刚收

“看样子我来得正是时候。”

刑露

“是啊!那位无家可归的老先生刚刚在这张桌子坐了大半天。”

他觉得这个女孩很有趣,笑笑说:

“放心,我不会霸占这张桌子多久,我是有家可归的。”

“没关系,反正也只剩下大半天就打

“先生,你要点什么咖啡?”

“牛奶咖啡。”他说。

刑露那双亮晶晶的黑眼睛不禁皱了皱,重复一遍:“牛奶咖啡?”那语气神情好像觉得一个男人喝牛奶咖啡太孩子气了。

他腼腆地侧了一下头,为自己解窘说:

“牛奶可以补充营业……”

“所以……”刑露望着他,手上的原子笔在那本簿上点了一下。

“正好平衡咖啡的害处……”

“所以……”刑露拿着笔的手停在半空。

“两样一起喝,那就可以减少罪恶感!”他咧嘴笑笑说。

“这个理论很新鲜,我还是头一回听到。下次我喝酒也要加点牛奶。”

“你是新来的吗?以前那位小姐……”他问刑露说。

刑露

“她没在这里上班了。我调的咖啡不会比她差。你想找她吗?”

“呃……不是的。”

“老实告诉你——”刑露一本正经地说。

他竖起耳朵,以为以前那位女招待发生了什么事。

刑露接着说:

“她冬眠去了。”

他奇怪她这么说的时候怎么可以不笑。刚进来看到刑露时,他还以为她是那种长得美丽却也许很木讷的女孩子。他还从来没见过系上长领带的女孩子这么迷人。

他饶有兴味地问道:

“那么你——”

刑露偏了一下头说:

“我只有冬天才会从山洞钻出来。”

“那么说,你就不用冬眠了?”

刑露朝他撤撤头,终于露出一个浅笑,说:

“我又不是大蟒蛇!”

他憋住笑,礼貌地说:

“麻烦你,咖啡来的时候,给我一块巧克力蛋糕。”

刑露朝他皱了皱眉,摇摇头。

“哦,卖光了?那么,请给我一块蓝莓松饼。”

刑露又摇了摇头。

“既然这样,”他想了想,说:“请你给我一块奶酪蛋糕吧!”

刑露还是摇头。

“什么都卖光了?”他懊恼地转身看向吧台那边的

“有什么就要什么吧!”

刑露仍然皱着眉摇摇头。

他不解地看着刑露,心里想:

“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刑露

“这里的糕饼难吃的要命!只有咖啡还能喝!”

他觉得刑露的模样可爱极了,探出下巴,也压低声音说:

“我也知道,但是,有别的选择吗?”

“明天这个时候来吧!”刑露挺了挺腰背说。

他好奇地问道:

“明天会不一样?”

刑露拿起搁在桌上的银盘子说:

“明天你便知道,要是你不介意,今天先喝咖啡吧。”

他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刑露托着银盘子,满意地朝吧台走去,动手煮他的那杯咖啡。热腾腾的咖啡送过去的时候,上面漂浮着一朵白色的牛奶泡沫花,总共有五片花瓣。他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牛奶咖啡。

刑露静静地躲在吧台里,不时隔着插满新鲜红玫瑰的花瓶偷偷看他。后来,他又再添了两杯同样的咖啡,一边喝咖啡,一边低头看书,有时候也放下手里的书看看街外,就这样坐了大半天。

刑露今天一整天

回去的路上,她经过一家酒铺,没看价钱,就买了一瓶玫瑰香槟,想着以玫瑰开始的一天,也以玫瑰来结束,反正以后的日子都会不一样。

她跟明真在窄小的公寓里边和香槟边吃火锅。明真问她第一天的工作怎么样,弄不明白她为什么辞掉珠宝店的工作而跑去当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在明真看来,咖啡店女招待是次一等的。

刑露敷衍过去了。后来,喝光了那瓶酒,她摇摇晃晃地拎起香槟到厨房里倒杯水喝,一不小心又把杯子掉到地上,那个杯像鲜花一样绽放。她蹲下去捡起碎片时,手指头不小心割伤了,正好就是这天早上给玫瑰花刺扎了一下的那根指头。

明真走进来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吮吸着冒血的手指头,心里想:

“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到了第二天午后,太阳斜斜地从街上照进来,那个男人又来了,还是穿着昨天那身衣服。看见刑露时,先是朝她微笑点头,然后还是坐在昨天那张桌子上,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搭在旁边。

刑露走过去,问他:

“还是跟昨天一样吗?”

他愉快地说:

“是的,谢谢你。”

“我会建议你今天试试特浓咖啡,不要加牛奶。”

他那双黑眼睛好奇地闪烁着,说:

“为什么呢?而且,昨天你在咖啡里做的那朵牛奶花漂亮极了。我还想请教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刑露抬了抬下巴,说:

“这个不难,只需要一点小小的技巧,我还会做叶子和心形图案。”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逗趣地做出很向往的样子,说:

“噢!心形!”

刑露憋住笑,说:

“但是,今天请听我的忠告,理由有两个——”

他一只手支着下巴,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刑露

“第一,你身体看来很健康,少喝一天半天牛奶并不会造成营养不良。第二,待会儿我给你送来的甜点,只能够配特浓咖啡。”

他点点头,说:

“第二个理由听起来挺吸引人!那就依你吧!”

过了一会儿,刑露用银盘子端来一杯特浓咖啡和一块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放在他面前,说:

“试试看。”

他拿起那块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咬了一口,慢慢在口里咀嚼,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

刑露紧张地问:

“怎么样?”

“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蛋糕。你们换了另一家供货商吧?早就该这么做。”

刑露摇摇头,懒懒地说:

“是我做的。”

他讶异地望着她说:

“你做的?”

“你不相信吗?厨房里有一个烤箱,不信可以去看看。”

看到刑露那个认真的样子,他笑笑说:

“美女做的东西通常很难吃。”

刑露皱了皱嘴角,说:

“看来你吃过很多美女做的东西呢!”

年轻的男人脸红了,低下头去,

“吃这个蛋糕,咖啡果然不加牛奶比较好,否则便太甜了!”

这时候,邻桌那两个年纪不小的姑娘,闻到了香味,探头过来,其中一个,高傲地指着人家吃了一半的蛋糕,说:

“我们也想要这个蛋糕。”

“哦……对不起,卖光了。”刑露抱歉地说。

然而,过了一会儿,刑露替他添咖啡时,悄悄在他空空的碟子里又丢下一块香香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他投给她一个会意的神色。她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邻桌那两位姑娘,闻到了诱人的香味,两个人同时狐疑地转过头来,把椅子挪过去一些,想看看男人吃的是什么。他用背挡住了后面那两双好奇的眼睛。虽然吃得有点狼狈,却反而更有滋味,刑露美丽的身影有如冬日的斜阳,静悄悄投进他的心湖,留下了一缕甜香。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也是约莫三四点就来到咖啡店,喝一杯特浓咖啡,吃一块好吃得无以复加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有一次,刑露还带他去厨房看看,证明蛋糕是用那个烤箱做出来的。

一天,刑露建议他别喝特浓咖啡了,索性罪恶到底,试试她调的苦巧克力咖啡,一半咖啡结合一半的苦巧克力粉。他欣然接受她的建议。

咖啡端来了,他嗅闻着浓香,闭上眼睛尝了一口。

刑露问:

“怎么样?”

他回答说:

“我觉得自己甜得快要融掉了。”

刑露皱了皱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说:

“是太甜吗?”

他发觉她误解了他的意思,连忙说:

“不,刚刚好!我喜欢甜。”

刑露要笑不笑的样子,说:

“从没见过男孩子吃得这么甜。”

他笑着文刑露:

“你的意思是,我已经够甜了?”

刑露没好气地说:

“那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

他好奇地问道:

“哪一项?”

“永远不会有太甜的人!”刑露笑笑说,说完就端着托盘转过身朝吧台走去,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仿佛换了一张脸似的。她听到心里的一把声音说:

“是啊!永远不会有太甜的人,只有太苦、太酸和太辣的。”

这一天,他边喝咖啡边埋头看书,不知不觉到八点钟,一抬头才发现,其他的桌子都空了,咖啡室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起来,走到吧台那边付钱。

刑露坐在吧台里,正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精美的食谱,两排浓密翘曲的睫毛在黄澄澄的灯影下就像蓝丝绒似的。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静静地站在那儿,不敢打扰她。过了一会儿,她感到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看她,缓缓抬起头来,发现了他。

“对不起,你们打

刑露捧着书,站起来说:

“哦……没关系,我正想试试烤这个披萨。”她把书反过来给他看。那一页是蘑菇披萨的做法,附带一张诱人的图片。她问他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笑着回答:

“对不起,我有约会,已经迟到了。下一次吧。”

刑露说:

“那下一次吧。”

他把钱放在吧台上,然后往门口走去。刑露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脸上一阵红晕,这都是她的错,她不该这么快就以为自己已经把他迷倒了。

“多么蠢啊!”她心里责备自己。

就在这时,他折回来了。

他带着微笑问:

“你做的披萨应该会很好吃的吧?”

刑露问:

“你的约会怎么办?”

“只是一个朋友的画展。”他耸耸肩,“反正已经迟了,晚一点过去没关系。他应该不会宰了我。我叫徐承勋,你叫什么名字?”

“刑露,露水的露。”

他笑着伸出一只手说:

“承前启后的承,勋章的勋,幸会!”

刑露握了握他伸出来的那只温暖的手,说:

“幸会。”

他念头一转。“你会不会有兴趣去看看那个画展?离这里不远。我这位朋友的画画得挺不错。”他看看手表,说,“酒会还没结束,该会有些点心吃。不过,当然没你做的那么好。”

“好啊!”刑露爽快地点头。她看看自己那身女招待的制服,说:“你可以等我一下吗?我去换件衣服。”

“好的。我在外面等你。”

刑露从咖啡店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件黑色皮革短外套,她里头穿一袭玫瑰红色低领口的吊带雪纺裙,露出白皙的颈子和胸口,脚上一双漆皮黑色高跟鞋,脸庞周围的头发有如小蝴蝶般飘舞。

徐承勋头一次看到刑露没扎马尾,一头栗色秀发披垂开来的样子。他看得眼睛呆了。

刑露问道:

“我们走哪边?”

徐承勋片刻才回过神来,说:

“往这边。”

刑露边走边把拿在手里的一条米白色缀着长流苏的羊毛颈巾挂在脖子上,她正想把另一端绕到后面去时,突然起了一阵风,刚好把颈巾的那一端吹到徐承勋的脸上,蒙住了他的脸,他闻到了一股香香的味儿。

“噢……天哪!”刑露连忙伸手去把颈巾拉开来。

就在这时,她无意中

徐承勋不知道刑露的手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他只得自己动手把蒙住脸的颈巾拉开,表情又是尴尬又是销魂。这会儿,他发现刑露的目光停留在对面人行道上。他的眼睛朝她看的方向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那个矮小的男人消失了。刑露回过神来,把颈巾在颈子上缠了两圈,抱歉的眼睛看了看徐承勋,说:

“对不起,风太大了!”

徐承勋耸耸肩说:

“哦……不……这阵风来得正好!”

“还说来得正好?要是刚刚我们是在过马路,我险些杀了你!”

徐承勋扬了扬两道眉毛,一副死里逃生的样子,却陶醉地说:

“是的,你险些杀了我!”

刑露装着没听懂,低下头笑了笑。趁着徐承勋没注意的时候,她往背后瞄了一眼,想看看那个矮小的男人有没有跟在后头。她没有看见他,于是不免有点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看错了。

“你的名字很好听。”徐承勋说。

“是我爸爸改的。我是在天刚亮的时候出生的,他说,当时产房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上的叶子,载着清晨的露水,还有一只云雀在树上唱歌。”

“真的?”徐承勋问。

“假的。那只云雀是他后来加上去的。”刑露笑笑说。

“你以前在别的咖啡店工作过吗?”

“我?我在时装店和珠宝店做过。”

“为什么改行卖咖啡呢?”

“时装、珠宝、咖啡,这三样东西,只有咖啡能喝啊!”刑露微微一笑,“我不喜欢以前那种生活,在这里自在多了。你是画家吗?”她指了指他身上那件

徐承勋暗暗佩服她的观察力,有点腼腆地点了点头。

刑露好奇的目光看向他,问道:

“很出名的吗?”

徐承勋脸红了,带窘地说:

“我是个不出名的穷画家。”

“这两样听起来都很糟!”刑露促狭地说,“我知道有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收容穷画家。”

“真的?”徐承勋问刑露。

“假的。”刑露皱皱鼻子笑了,“你连续中了我两次圈套啊!”

徐承勋自我解嘲说:

“哦……我是很容易中美人计的!”

刑露说:

“画家通常都是死后才出名的。”

徐承勋说:

“作品也是死后才值钱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刑露说:

“画家的宿命?”

徐承勋笑了笑,说:

“画家一旦变得有钱,就再也交不出画了!”

“除了毕加索?”

“是的,除了毕加索。”

刑露撇撇头说:

“可他是个花心萝卜呀!”

他们来到画展地点,是位于一幢公寓地下的狭小画廊,里面是一群三三两两大声聊天的人,他们大都很年轻。徐承勋将刑露介绍给画展主人,他是个矮矮胖胖、不修边幅的男人,五官好像全都挤在一块。然后徐承勋从自助餐桌给刑露拿来饮料和点心。这时,有几个男士过来与他攀谈,刑露径自看画去了。那个晚上,当她

“他自己知道吗?”

刑露并不喜欢矮胖画家的作品,他的画缺乏那种迷人的神采。这时,画廊变得有点懊热难耐,她不想看下去了。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我们走吧!”

几分钟后,她和徐承勋站在铜锣湾热闹的街上,清凉的风让她舒服多了。

“你喜欢我朋友的画吗?”徐承勋问。

“不是不好,但是,似乎太工整了……哦,对不起,我批评你朋友的画。”

“不,你说得没错,很有见地。”停了一下,他问:

“你住哪儿?”

“哦,很近,走路就到。你呢?”

“就在咖啡店附近。”

“那我走这边。”刑露首先说,“再见。”她重又系上长颈巾,裹紧身上的外套,走进人群里,留下了那红色裙子的翩翩身影。

一个星期过去了,刑露都没有到咖啡店上班。一天早上,她终于出现了。

看完画展第二天,她心里想着:

“不能马上就回去。”

于是,整个星期她都留在家里,为自己找了个理由:

“要是他爱上了我,那么,见不到我只会让他更爱我,不管怎样也要试试看。”

徐承勋一进来,看到她时,脸色刷地亮了起来,刑露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已经是午后三点钟,斜阳透过落地

徐承勋径直走到吧台去,傻乎乎地,几乎没法好好说话。

“你好吗?”他终于抓到这几个字。

“我生了病——”刑露说。

徐承勋急问:

“还好吧?病得严重吗?”

“不是什么大病……只是感冒罢了。”

徐承勋松了一口气,眼里多了一丝顽皮,说:

“你那天晚上穿得那么漂亮,我还担心你是不是给人掳走了。”

“本来是的,但是我逃脱了。”刑露一脸正经,开始动手为他煮咖啡,“那天晚上忘了问你,你是画什么画的?”

徐承勋回答说:

“油画。”

刑露

“我在想,你会不会有兴趣把作品放在这里寄卖,一来可以当作是开一个小型的画展;二来可以多让一些人认识你,也可以赚些钱;三来——”刑露把煮好的咖啡放在他面前。

“好处还真多呢!”徐承勋微微一笑,就站在吧台喝他的咖啡。

“三来,”刑露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那些复制画,厌恶地说,“我受够了那些丑东西,早就想把它们换掉。”

“你老板不会有意见吗?”

“我说了算。这里的老板是我男朋友。”

“真的?”徐承勋脸色掠过一丝失望,酸溜溜地低下头去吸了一口咖啡。

刑露

“假的。我老板是女人——你第三次掉进我的圈套了!”

徐承勋笑开了:

“我早就说过,我是很容易中美人计的啊!”

刑露转身到厨房,把一块刚刚烤好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放在碟子里拿给他。“你会不会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徐承勋咬了一口蛋糕,说:

“凡是会做出这么好吃的蛋糕的女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我都答应。”

刑露憋住笑说:

“我认识一打以上的女孩子会做这个蛋糕。”

可是,第二天,当刑露看到那些油画时,她心头一

她心里说着:

“不该是这样的,他不该画得这么好!”

徐承勋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标价。”

那个黄昏,徐承勋带来了几张小小的油画,摊开在咖啡店的桌子上。刑露坐下来看画,她一句话也没说,狠狠地用牙咬着唇,咬得嘴唇都有点苍白了。看了好一会儿,她抬起头,那双大眼睛像个谜,说:

“先把画挂上去,我来标价吧!”

随后她问徐承勋:

“就只有这么多?你还有其他的吗?”

“在家里,你有兴趣去看看吗?”

“好的,等我下班后。”

刑露站起来,把油画一张张小心翼翼地挂到墙壁上。

徐承勋有点窘困地望着刑露的背影,他觉得她今天的神情有点扑朔迷离,然而,这样的她却更美了。

刑露把画全都挂上去之后,望着那一面她本来很讨厌的橘黄色的墙壁,心里惆怅地想: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连墙壁都变得好看了!”

徐承勋的小公寓同时也是他的画室,那幢十二层公寓有一部老得可以当作古董、往上升时会发出奇怪的声音的电梯。公寓里只有一个睡房,一个简单的床铺,一间小浴室,一间小厨房,厨房的窗户很久以前已经用木板封死了,家具看上去好像都是救世军捐赠的,一张方形木桌上散落着画画用的油彩和工具,一些已经画好的油画搁在椅子上,另一些挨在墙边。

刑露看了一下屋里的陈设,促狭地说:

“天哪!你好像比我还要穷呢!”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找出一把干净的椅子给她。刑露把外套和颈巾搭在椅子上,并没有坐下来,她聚精会神看徐承勋的画,有些是风景,有些是人,有些是水果。

当刑露看到那张水果画的时候,徐承勋自嘲地笑笑说:

“这我我的午餐……和晚餐。”

刑露严肃地说:

“你不该还没成名的。”

徐承勋脸上绽出一个感动的微笑:

“也许是因为……我还活着吧!”

他耸耸肩,又说:

“不过,为了这些画将来能够卖出去,我会认真考虑一下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随后她看到另一张大一点的圆。

“这是泰晤士河吗?”她讶然问。

“是的。”

“在那儿画的?”

徐承勋回答:

“凭记忆画的。你去过吗?”

“英国?没有……我没去过,只是在电影里见过,就是《魂断蓝桥》。”

徐承勋问道:

“你喜欢《魂断蓝桥》吗?”

刑露点了一下头,说:

“不过电影里那一条好像是滑铁卢桥。”

“对,我画的是伦敦塔桥。”

刑露久久地望着那张画。天空上呈现不同时刻的光照,满溢的河水像一面大镜子似的映照桥

她脸上起了一阵波动,缓缓转过身来问徐承勋:

“我可以用你的洗手间吗?”

她挤进那间小小的浴室,锁上门,双手支在洗手槽的边上,望着墙上的镜子,心里叫道:

“天哪!他是个天才!”

随后她镇静下来,长长地呼吸,挺起腰背,重又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那双眼睛突然变得冷酷,心里想:

“管他呢!”

刑露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徐承勋就站在刚刚那堆油画旁边。

“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他问。

“你是说要吃掉这张画?”

徐承勋呵呵笑出声来。“不。我应该还请得起你吃顿饭。”他说着把她搭在椅子上的外套和颈巾拿起来,“我们走吧!”

他们在公寓附近一间小餐厅吃饭。

刑露吃得很少,她静静观察坐在她对面的徐承勋,眼前这男人开朗聪明,又有幽默感。她告诉刑露,他念的是经济,却选择了画画。

“为什么呢?”她问。

“因为喜欢。”他说。

刑露说: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那要看你愿意舍弃些什么?”

“那你舍弃了些什么?”

徐承勋咧嘴笑笑说:

“我的同学赚钱都比我多,女朋友也比较多。”

“钱又不是一切。”刑露说,“我以前赚的钱比现在多,可我觉得现在比较快乐。”她把垂下来的一

“很久以前上过几堂课。”

“就是这样?”

徐承勋点点头说:

“嗯,就是这样。”

“但是,你画得很好啊!你总共卖出过几张画?”

徐承勋嘴角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

“一张?”刑露问。

徐承勋摇摇头。

“两张?”

徐承勋还是摇摇头。

刑露把拇指和食指圈起来,竖起三根手指,说:“三张?”

徐承勋望着她圈起来的拇指和食指,尴尬地说:

“是那个圆圈。”

刑露叫道:

“一张都没卖出去?太没道理了!”

她停了一下,说:

“也许是因为……”

徐承勋点了一下头,接下去说:

“对……因为我还活着。”

刑露用手掩着脸笑了起来。

徐承勋一脸认真地说:

“看来我真的要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松开手,笑着说:

“但你得首先赚到买凶的钱啊!”

徐承勋懊恼地说:

“那倒是。”

他们离开餐厅的时候,天空下起毛毛细雨来,徐承勋拦下一辆出租车。

他对刑露说:

“我送你回去。”

出租车抵达公寓外面,两个人下了车。

“我就住这里。”刑露说。

“我送你上去吧。”

刑露看了看他说:

“这里没电梯。”

徐承勋微笑说:

“运动一下也好。”

他们爬上公寓昏暗陡峭的楼梯。他问刑露:

“你每天都是这样回家的吗?”

刑露喘着气说:

“这里的租金便宜。”

“你跟家人一块住吗?”

“不,跟一个室友住,她是我中学同学。”

到了三楼。

“是这一层了。”刑露说着从皮包里掏出钥匙,“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在想……”徐承勋站在那儿,脸有点红,说,“除了在咖啡店里,我还可以在其他地方见到你吗?”

刑露看了他一眼,微笑说:

“我有时也会走到咖啡店外面。”

徐承勋禁不住笑出声来。

“你有笔吗?”刑露问。

徐承勋连忙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递给刑露。

刑露又问:

“要写在什么地方呢?”

徐承勋在几个口袋里都找不到纸,只好伸出一只手来。

“写在这里好了!”

刑露轻轻捉住他那只手,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写在他手心里。写完了,她想起什么似的,说:

“外面下雨啊!上面的号码也许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伸出另一只手说:

“这只手也写吧。”

刑露捉住那只手,又在那只手的手心再写一遍。写完了,她调皮地说:

“万一雨很大呢?也许上面的号码还是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吓得摸摸自己的脸问道:

“你不会是想写在我脸上吧?”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因为喘着气爬楼梯上来而泛红的脸蛋闪亮着,听到徐承勋说:

“这样就不怕给雨水冲走了。”

她看到他双手紧紧地插在裤子两边的口袋里。

“那你怎么召出租车回去?”她问。

徐承勋看了看自己的腿,笑着回答:

“我走路回去。”

刑露开了门进屋里去,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她在门后面的一把椅子坐下来,疲倦地把脚上的皮靴脱掉。

明真这时从浴室里出来。“你回来啦?”

刑露点点头,把皮靴在一边放好。

雨忽然下大了,啪嗒啪嗒地打在敞开的窗子上。

“刚刚还没这么大雨。”明真说着想走过去关窗。

“我来吧。”刑露说。

起身去关窗的时候,刑露站在窗前,往街上看去,看到徐承勋从公寓出来,一辆车厢顶亮着灯的出租车在他面前缓缓驶过,他没招手,双手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踩着水花轻快地往前走。

刑露心里想:

“他说到做到,这多么傻啊!”

“刚刚有人送你回来吗?”明真好奇地问,“我好像听到你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刑露没有否认。

“是什么人?他是不是想追求你?快告诉我吧。”

刑露轻蔑地回答说:

“只是个不重要的人。”

那天夜里,刑露蜷缩在她那张窄小的床上,心里却想着那幅泰晤士河畔。

她心里说:

“他画得多像啊!泰晤士河就是那个样子!”

突然她又惆怅地想:

“也许我已经忘记了泰晤士河是什么样子的了。”

随后她脸转向墙壁,眼睛发出奇怪的光芒,嘴里喃喃说:

“得要让他快一点爱上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刑露经过老姑娘的那家花店时,挑了一束新鲜的红玫瑰,付了钱,听到老姑娘在背后嘀咕:

“长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总是自己买玫瑰花!”

快要到咖啡店的时候,她远远就看到徐承勋站在咖啡店外面。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低下头去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刑露走过去,对徐承勋说:

“你还真早呢!”

徐承勋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有如阳光般的笑容,说:

“想喝一杯早上的咖啡!”

刑露

“哦……原来是为了咖啡。”

“哦……那又不是!”徐承勋连忙说。

“可以替我拿着吗?有刺的,小心别扎到手。”刑露把手里的花交给徐承勋,掏出钥匙打开咖啡店的门。

徐承勋拿着花,顽皮地说:

“我觉得我现在有点像小王子!”

“《小王子》里的小王子只有一朵玫瑰啊!而且是住在小行星上的。”刑露把卷闸往上拉开。

“小王子很爱他那朵玫瑰。”徐承勋替她打开咖啡店的

“可惜玫瑰不爱他。”刑露一边走进去一边说,“而且,他爱玫瑰的话,就不会把她丢在行星上,自己去旅行了。”

“但小王子临走前做了一个

刑露拿起吧台上的一只

她带着微笑问徐承勋:

“你吃过早餐了吗?”

徐承勋回答说:

“还没有。”

“我正准备做松饼呢。有兴趣吗?”

“你会做松饼?”

刑露

“我不只会做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

徐承勋说:

“那个已经很厉害了!”

“我还会做面包,今天我打算做一个核桃仁无花果面包。”

徐承勋露出惊叹的神色说:

“你连面包都会做?”

刑露笑开了,把刚刚冲好的咖啡递给他说:

“我可以做一桌子的菜。”

“哦……谢谢你。”徐承勋双手捧着咖啡,有点结巴地问道,“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好吗?”

那是美妙的一天,他们去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到一家小餐馆吃饭。徐承勋充满活力,总是那么愉快,那愉快的气氛能感染身边的人。他们什么都谈,刚刚看完的电影、喜欢的书,还有他那些有趣的朋友。他教会她如何欢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由衷地笑出来了。当他谈到喜欢的画时,那些也正是她喜欢的,她默默佩服他的鉴赏力。他又告诉她,有一种英国玫瑰叫“昨日”。刑露笑笑说,她只听过“披头四”和“木匠乐队”的《昨日》。

送她回家的路上,徐承勋说:

“《快乐王子》里的王子,没有玫瑰;不过,他有一只燕子,那只燕子爱上了岸边的芦苇,但是芦苇不爱它……结果,它没有南飞,留了下来,替快乐王子把身上的珠宝——送给穷人。我小时候很喜欢这个故事。”

这时候,徐承勋怯怯的手伸过来握住刑露的手。

刑露羞涩地说:

“最后,燕子冻死在快乐王子像的脚边啊!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王子。”

他们相爱了。是怎么开始的呢?仿佛比她预期的还要快,有如海浪般扑向人生,冲击人生。她躲不开。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去看电影。徐承勋去买戏票,刑露在商场里闲逛着等他。那儿刚好有一家卖古董珠宝的小店,她额头贴在橱窗上,看着里面两盏小射灯照着的一颗胖胖的玫瑰金戒指,圆鼓鼓的戒面上头,镶着一颗约莫五十分左右的钻石。以前在珠宝店上班的时候,她见过比这颗戒指名贵许多的珠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颗戒指却吸引了她的视线。她心里想着:

“是谁戴过的呢?好漂亮!”

突然之间,她在橱窗的

刑露扭过头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她心里怦跳起来,叫道:

“我明明看到他的!又是他!他打算一直监视我吗?”

她追出商场去,想看看那个人跑到哪里去。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她整个人抖了一下,猛然回过头来。

“可以进去了。”徐承勋手里拿着两张刚刚买的戏票。看到她苍白着脸,他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手按着额头说:

“你吓到我了!”

刑露九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飞去英国见一个她从没见过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头一次搭飞机。机舱里的空服员全都跑来看她。大家围着她,说从没见过这么粉雕玉琢的一个小人儿,眼睛那么大,那么亮,像天上的星星,长大了不知道还会有多美。

她困了,蜷缩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

“你会爱上英国的,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刑露早就梦过英国了。

自从有记忆以来,每年圣诞节,刑露都会收到从英国寄来给她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有穿深红色天鹅绒裙子的金发洋娃娃、上发条的金黄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纸板封面的童话书……有一次,她还收到皇室成员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酱和装在一个精致铁盒里的巧克力。

每年的圣诞,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这些礼物,全都是一个老人寄来给她的。刑露只见过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潇洒,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谋面的祖父。

刑家几代之前是从上海迁徙到香港的名门望族,出于子孙不懂经营,加上挥霍无度,到了刑露祖父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风光了。

祖父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总共为他诞下十四个儿女。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祖父排行第十三,并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性格反叛的他,当年跟父亲吵了一架之后,拿着自己那份家产,带着妻子和独生儿子回英国去了。

祖父交游广阔,出身显赫,很快就打进了伦敦的上流社会。他断断续续在大学里教过书,也做过一些小买卖,但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到了后来,千金散尽,只得依靠妻子的妆

刑露的父亲是这样长大的。他是个美男子,由于母亲的溺爱,从来不知道忧愁为何物,也看不见家里已经外强中干了。他善良开朗、快活,书读得很随便,跟父亲合不来,却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爱游历、爱好艺术,到处写生,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远至马达加斯加也有年轻的情人为他流泪。

他二十六岁那年,回英国去领了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便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岁那一年,他就像候鸟回归那样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里邂逅了家中厨娘情

两个人租下界限街一间小公寓,匆匆结了婚。七个月后,一个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经对丈夫如痴如醉,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堂皇的仪容倾倒,夫妻俩有过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几年过去了,婆婆留下的遗产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她发现从来没做过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决定当个画家,以为这样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结果,他那些油画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别人不懂欣赏,妻子则认为丈夫是不切实际。生活愈来愈

其实,他早就被生活一点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迹天涯的轻狂往事已经束到记忆的高阁,就像酒变成了醋,只留下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离家上班,就意味着可以暂时逃离妻子的抱怨。于是,他以游戏人间的方式投入地画过《冲天大火灾》里的

为了

“永远不要爱光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只有嫁给钱才会有幸福!钱是可以买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为粉碎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将来嫁个金龟婿。女儿是她的骄傲,长得美若天仙,温驯听话,聪明用功。她每天为女儿梳好那一头浅栗色的秀发,喂她喝牛奶和鱼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会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逊色。

她对女儿管得很严,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学毕业后,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学。母亲一听到女儿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课,就吓得昏了头。拜托东家帮忙,终于靠着东家的面子把女儿弄进了一所贵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里瞧不起妻子的势力和肤浅。他教给女儿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画画,时常穿着衬里缀着补丁的西装和那双鞋底补了又补的皮鞋,像一位绅士似的,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去看画展,也带她到海运码头去看停泊在那儿的远洋油轮。他走遍世界,告诉女儿伦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达佩斯的事情,从前的情人、见过的大人物、参加过的大宴会……女儿崇拜父亲,父亲也在女儿身上看到曾经年轻热情的妻子。父女俩渐渐成了同盟。

做父亲的,有一次因为一时高兴,把女儿的照片寄到英国给自己的父亲,用一个小人儿来打破父子之间多年的隔阂。祖父被那张照片打动了,那时刚好是十二月初。到了圣诞节,刑露收到祖父从英国寄来给她的一份精致的礼物、一张近照和一封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大意是:

“我想念你们。”

那些圣诞礼物一共送了六个年头,到了第七年五月的一天,送来的是一封电报。祖父病危,电报上特别提到:

“想见见孙女儿。”

那一刻,刑露父亲看到的是再也没机会修补父子情和悔恨,刑露母亲看到的却是一笔遗产。

“那个自私的老人就只有这一个儿子,何况,他生活在英国啊!”她心里想。

于是,她咬着牙把积蓄拿出来,典当了一些首饰,才凑够钱买了两张飞往伦敦的廉价机票,满怀希望地把父女两人送上飞机。

刑露没见到祖父最后的一面。他们抵达医院时,老人已经在几个钟头之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间,把他带走的是淋巴癌。

老人留下的不是一笔遗产,而是一笔债务。儿子从律师那儿才知悉,父亲人生最后那几年的岁月全是建筑在债台上的。儿子听到了并不失望,反而觉得父子之间从来没有这么亲近过,他走了那么多的路,终于知道自己像谁了。

现在他思念起父亲来,对往昔的日子无比眷恋,于是,那天早上,他带着女儿离开寒

她指着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

“这些海

父亲笑笑说:

“全都是属于女王的!”

“女王的?那总共有多少只?”

“就连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的侍宪每天都会替她数数看。”

上了岸,父亲兴致勃勃地跟刑露说:

“走吧!我们去吃饭。”

父亲带她走进一家古旧堂皇的餐厅,从天花板垂挂下来一盏亮晶晶的巨大吊灯,墙上镶着镜子,拼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鉴人,桌上铺着附有红色流苏的天鹅绒桌布,服务生全都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脸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贵族。她吃了奶油汤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盛在一个银杯子里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饭,他们离开餐厅,走上伦敦大街时,刑露在一家店的蓝色橱窗前面停下脚步,脸贴到橱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里面一盒木颜色笔。她一直想要这么漂亮的颜色笔,装在一个金色的长方形铁盒里,每一支笔都削得尖尖的,总共有二十四种颜色。

父亲找遍身上每一个口袋,终于找到一张揉成一团的钞票,妻子给他的旅费就只剩下这么多了。这个乐天的男人潇洒地对女儿笑了笑,说:

“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好吧!我们就买下来。”

也许这个世上有比英国更美的国家,比伦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从高高的天花板垂挂下来的那盏水晶吊灯上无数的小切面,在记忆里闪烁生辉,永远也不会熄灭似的。

许多年之后,人脸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来愈模糊了,那盒颜色笔也显得憔悴了,然而,每当刑露感到挫败和死心时,她总以为,美好的生活与无限幸福就在那儿等待着她。为什么不能奔向那儿呢?

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会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奢华的天性的呢?

十一岁那年,母亲把她送进一所

刑露不信宗教,却常常到学校的小圣堂去,双手合十,跪在阴暗中。她爱的是墙上的彩绘

但是,不久之后刑露就发现,在学校早会上为唱诗班钢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级学生是富商的孙女儿;圣诞晚会时,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筑师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全是非富则贵,开车送她们上学的司机,其中有几个是穿一身笔挺的白色制服、头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电影里一艘豪华邮轮上的船长。到了中午,那些女佣一个个排着队送午饭来给她们的小主人,生怕娇贵的小姐们吃不惯学校的饭菜。

于是,刑露变得愈来愈安静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细来。

填写家庭信息的时候,父亲明明是一名画户外广告牌的工人,她却在职业那一栏巧妙地填上“画家”,母亲明明是厨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妇”。

每一次学校向学生募捐的时候,刑露总是拼命游说母亲多捐一点钱,撒谎说有个最低限额。游艺会的时候,老师发给每个学生一叠抽奖券,说明用不着全都卖光,刑露偏偏哄父亲替她全部买下来。她这些行为并不是出于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胜和虚荣。

然而,刑露发现她永远不会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个学生。她也没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够,她难道不会做得比她们任何一个都出色吗?她不禁在心中质问上帝,为什么不能成为那样呢?为什么要贫穷呢?

贫穷并不是圣坛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诅咒。刑露不再去圣堂祈

她把好胜和虚荣改而投进书本里,她上课留心,读书用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最爱上英国文学的课,在家里跟父亲说英语,心中暗暗瞧不起不会说英语的母亲,觉得这个厨娘的女儿配不起父亲。

然而,学校那张漂亮的成绩单只能满足她心中好胜的那部分,虚荣的那部分却感到饥渴。

到了情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吗?

华丽水晶大吊灯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远,披着粉红色羽毛的多情小鸟在窗外

挂在刑露头顶上方一盏昏黄的罩灯,照亮着那个遥远而波澜起伏的世界,忧愁晚钟和痴情夜莺的歌声在那儿回响着,她苍白的少女时代是感情平庸的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到了十五岁那一年,刑露爱上了一个男孩。

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说:

“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

“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

“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说:

“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看到程志杰那受伤的神情,刑露心中却又后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进课室的时候,发现一个孤零零的鸟巢可怜地放在她的椅子上,里面还粘着几根灰绿色的羽毛。那几个妒忌她的女生脸上露出讪笑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以为程志杰故意放一个鸟巢在那儿戏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这个喂她摘鸟巢的男孩子,也会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在学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来,他走上去,撅着嘴问她:

“那是你要的鸟巢吗?”

刑露

“你是怎么弄来一个鸟巢的?”

程志杰回答说:

“树上。”

刑露语带嘲讽地说:

“是你那几个跟班替你拿下来的吧?”

程志杰连忙说:

“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补上一句:

“我爬树挺快。”

刑露好奇地问:

“那棵树有多高?”

“约莫一层楼吧!”

刑露吓坏了,叫道:

“天哪!你会掉下来摔死的!”

程志杰耸耸肩,说:

“没关系!你还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刑露笑开了。“我现在还没想到,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程志杰又问:

“你喜欢那只奖杯吗?”

刑露撅撅嘴说:

“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杰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说:

“我想把它送给你。”

刑露看了看他说:

“那是你赢回来的,我又不会打网球。”

程志杰雀跃地说:

“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没有打网球穿的那种裙子,母亲也不会买给她。她低下头去,望着脚上那双黑色丁带皮鞋的脚尖,幽幽地说:

“我不一定想学。”

随后她听到学校的小圣堂敲响了五点的钟声,那声音变得很遥远。两个人已经不说话了,不时看向对方的脸。她的脸像春风,驱散了寒冬的萧瑟,那双黑亮的瞳孔流泄出一种声音似的,弯翘的睫影在那儿

为了跟志杰见面,刑露编造了许多谎言,做母亲的自以为一向把女儿管得很严,因此丝毫没有怀疑那些要到图书馆温习和留在学校补习的故事,也没注意到女儿的改变。

而今,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刑露的眼睛不时偷偷看向窗外,因为从那些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边走廊上的一排粉蓝色的栏栅,她的世界就封闭在那儿。

这双小情人一见面就互诉衷肠,离学校不远也竟然大着胆子偷偷牵着对方的手。志杰有时会带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个老佣人住在一幢两层高的房子里。两个人躲在志杰的睡房里一起读书、听歌、接吻,紧紧地搂抱。她有好几次推开他那怯怯地伸过来想要尝试抚爱的手,坚定地说:

“要是你爱我,你会愿意等我。”

她的贞洁是为他们的爱情而守着的,并且相信他会因此感动。

然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恨他的呢?也是在这个铺了厚地毯的房间里。

那天,贞洁结结巴巴地告诉刑露:

“爸爸要我去美国念书。”

“一定得去吗?”

“那边的学校已经录取了我,我这两个月之内就要去注册。”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泪扑

“你早就知道会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杰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刑露瞒着母亲,偷偷走到公寓楼下跟他见面。她紧紧地搂着他,哭着说:

“你会爱上别人……你很快就会忘了我……为什么明知道要走还要开始?”

志杰向刑露再三保证:“不会的……我不会爱上别人……我不会忘记你……”他抓住她两个肩膀,看着那双哭肿了的大眼睛,说:

“我想过了,等我在那边安顿下来,我马上叫爸爸出钱让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念书。”

刑露彷徨地问:

“你爸爸他会答应吗?”

“他很疼我,他会答应的!只要我把书念好就跟他说。而且……”他带着微笑说,“他很有钱!不成问题的!”

刑露那双泪眼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无数幸福的未来。她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离开这里了。虽然舍不得父亲,但是,父亲会为她高兴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志杰很快会把她接过去,两个人不会再分开。从此以后,他们会一起上学,几年后,他们大学毕业,说不定会结婚……还有梦寐以求的许多日子等着他们。

然而,他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时候,他每天写信回来,然后是每星期一封,随后变成了每个月一封,信的内容由当初的痛苦思念变成总是抱怨功课有多忙,信写得愈来愈短,也没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国读书的事。

那时差不多要会考,刑露每天摊开一本书,想集中精神,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一时安慰自己说:“他在那边读书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没办法常常写信!”一时又悲观地想:“说不定他已经爱上了别人。”

她整天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母亲以为她太紧张考试了,特别弄了许多补品,逼她吃下去,她却全都偷偷吐出来。

她不断写些充满热情的信给志杰,志杰的回信却愈来愈冷淡,而且常常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信。

那曾经自脚踝边淹开来,她浸泡在当中过日子的爱情,已经退到遥远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写了一封长信质问他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骄傲地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她会祝他幸福,她会永永远远忘掉他。她这么说,只是想扑上去用双手和双脚抓住那无根的爱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乱地来来回回跑到楼下去检查信箱。那两个星期的日子太漫长了,一天,她终于在信箱里看到一个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说:

“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

“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

“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说: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

“你自己上去跟***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说:

“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他回答说:

“我姓杨。”

刑露问了他的尺码,随后从衣架上挑出一些衬衫,逐一在他面前铺开来,那儿有二十件。

“杨先生,你看看喜欢哪一件?”她问。

他溜了一眼面前的衬衫,皱皱眉头说:

“看起来全都很好!”

刑露歪着头,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向他说:

“嗯……对呀!都很适合你。”

他瞄了刑露一眼,耸耸肩:

“我全都买下来吧!”

刑露神情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谢谢你。杨先生,今天晚上,你打算穿哪一件呢?”

他回答:

“你替我挑一件吧。”

刑露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和他身上的领带,拿起一件有直条暗纹的白色衬衫给他,微笑问他:

“杨先生,这一件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他说。

随后刑露带他进去试身室。他换上那件新的衬衫出来时,松开的领带挂在脖子上,那模样好看极了。

“要我帮忙吗?”刑露问。

“哦……谢谢。”

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刑露凑近过去,动手替他把领带重新系好。她的眼睛在弯翘的睫毛下注视着前方,专注的眼睛张得大大的,一张脸的轮廓在头顶的罩灯中显得更分明,抿着的两片嘴唇露出樱桃似的光泽。

她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隐隐地感到他的鼻息吹拂着她头顶的秀发。她的头顶差一点就碰到他低垂的下巴,他无意中看到了她制服领口露出来的雪白颈子上留着一抹白色的粉末,看起来像爽身粉,散发着一股引人遐思的幽香。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说话。随后刑露松开了手,稍微挪开些许距离,说:

“行了。”

他摸了摸身上那条系得很漂亮的领带,说起了他其实不想去喝喜酒,他讨厌应酬。

刑露问:

“是朋友结婚吗?”

“不,是在斯坦福留学时的旧同学。”

刑露说:

“哦……是美国……”

“你去过美国吗?”

刑露回答说:

“我没去过,不过,我认识一个旧朋友,在那边念书。”

对方问道:“有联络吗?”

刑露想起了程志杰,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眨了眨,喃喃说:

“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说:

“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问:

“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

“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说:

“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说:

“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问:

“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说:

“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说:

“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问:

“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说:

“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

随后杨振民说:

“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

“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说:

“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说:

“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

“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穿旧的那几件。”

刑露想找些事来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她在货架上抓起几件好端端的衣服,又再折叠一遍。

“新买的那些为什么不穿出来呢?”她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杨振民说:

“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

刑露

“哦……有些客人也是这样。”

“而且,”杨振民说,“我下星期要去意大利。”

刑露问:

“是跟朋友去玩吗?”

杨振民雀跃地说:

“不,我是去参加赛车。”

刑露吃惊地问:

“你是赛车手吗?”

杨振民笑笑说:

“跟几个朋友业余玩玩罢了。”

刑露睁大眼睛说:

“赛车很危险的呀!”

杨振民脸上露出很有信心的样子:

“看的觉得很危险,其实不是的,只要试过一定会爱上它。”

然后,杨振民看了看手表,仰起脸来望着刑露说:

“你快下班了?”

刑露回答说:

“是的,快下班了。”

杨振民又问:

“下班后有空一起吃顿饭吗?”

那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刑露坐上杨振民那辆屁股贴地的鲜红色跑车。他的车在曲折多弯的郊区公路上奔驰起来。刑露不时用双手掩着眼睛不敢向前看。杨振民好几次拉开她的手,说:

“不用怕!”

车子像风一样奔向山顶,他们在山上一家餐厅吃饭。两个星期以来一直下雨,这天刚好放晴,夜空一片清亮,星星在那儿闪烁着。

杨振民叫道:

“我们运气真好!”

刑露说:

“就是啊!已经很多天没看到星星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双眼,说:

“不过,你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

刑露笑笑:

“是吗?”

杨振民再度凝视她,说:

“一双眼睛这么大,是个负担吧?”

刑露皱了皱鼻子说:

“负担?”

杨振民咧嘴笑了笑:

“这双眼睛,还有这么长的睫毛,少说也有两百克重吧?怎么不会是一种负担?不过,倒是个美丽的负担。”

刑露笑了:

“你在斯坦福念数学的吗?怎么会一算就算出两百克来?”

杨振民回答说:

“我是念工商管理的。”

他说起他从美国毕业回来后就管理家族的生意,他家是做纺织业的。他本来想自己出去闯,但是,父亲需要他。吃完饭后,他们在山顶散步。他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向她:

“明天还可以见到你吗?”

刑露揉了揉甜蜜的眼睛,朝他微笑。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们每天都见面,在不同的餐厅吃烛光晚餐,餐厅里的乐队在他们桌边高歌。有几个晚上,他们还去跳舞,有时也跑到海滩,赤着脚散步。

有一天晚上,杨振民把那辆跑车开到海滩上,两个人在月光下谈心。

随后的两个星期,刑露却饱受思念的甜蜜和煎熬。杨振民去了意大利参加赛车。刑露一时担心他会出意外,一时又害怕他离开那么久,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也许会发觉自己并不思念她,毕竟,他们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啊!

那天,杨振民终于回来了。刑露下班后,离开酒店,看到他那辆红色的跑车在斜阳的余晖中闪闪发光。他从驾驶座走下来,走向她,像个小男生似的,凑到她耳边,有如耳语般说:

“我很想你!”

刑露陶醉了,想起曾经溜走的爱情,而今又回到她的脚踝边,日常生活掉落在非常遥远的他方,漫长的梦想实现了。杨振民教会她如何享受生活,他懂得一切优雅的品味和好玩的玩意。他努力取悦她,像个痴情小男生那样迷恋她,一见面就像她细诉衷情,刚分手就跑回来说舍不得她。

现在刑露快乐了,她心里开始想:

“他早晚是会向我提出那个要求的,我该给他吗?”

这一天,杨振民带着刑露来到他们家位于郊区的一幢别墅。车子开上山径,经过一个树林,一座粉白的平顶房子在眼前出现,几个穿制服的仆人露出一张笑脸,站在通往大门的台阶上欢迎他们。杨振民把车停下,下了车,抓住刑露的手,没有首先进屋里去。

他对她说:

“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他们穿过别墅的回廊来到屋后面的花园,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映入眼帘,花园的边沿是两排茂密的老树,长长的枝丫在风中摇曳。

他们穿过草地,刑露那双漂亮的红色矮跟尖头鞋子踩在露水沾湿的草地上。

刑露问:

“你要带我看什么呢?”

杨振民没有回答,走了几十步,他们来到一片空地上,突然之间,刑露面前出现一头大黑熊。那头大黑熊困在一个巨大的铁笼里。

刑露惊得叫了出来,紧紧抓住杨振民的手,躲到他背后去。

“这是我爸爸的宠物,很多年前一个朋友送给他的。”

那个笼子用一条沉甸甸的锁链

杨振民转过脸去跟刑露说:

“你看!它不会吃人的!”

刑露探出头来。那头大黑熊懒懒地在笼子里踱着步。它看起来已经很老了,鼻子湿湿的,眼睛很小,身上的黑毛脏兮兮的,胸部有一块蓝白色的斑纹,好像根本没发现有人在看它。

除了在书上,刑露还没见过熊呢!而且是一头养在私人别墅里的大黑熊。她大着胆子从杨振民背后走出来,问他说:

“它是雄的还是雌的?”

杨振民回答说:

“雄的。”

那头大黑熊踱到笼子前面,傻兮兮地打了个呵欠。

刑露又问:

“它几岁了?”

突然之间,大黑熊整个挺立起来,粗壮的后肢垄着地,两只前肢抓住笼子的铁栏栅。刑露吓得掩面尖叫。杨振民连忙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

“别怕!我在这里!”

两个人离开花园,回到别墅里,吃了一顿悠闲的午饭,伴随着一瓶冰冻的香槟。杨振民带她四处参观,来到一个房间,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豪华大床,铺上了丝绸床罩。斜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的纱帘斑斑驳驳地照进来。刑露和杨振民坐在床缘喃喃地说着话。

杨振民问她:

“你想喝点什么吗?”

刑露回答说:

“我不渴。”

他突然把她搂在怀里,她身上的黑色羊毛裙子跟他的蓝色衬衫上的纽扣纠缠在一起。她羞涩地闭上眼睛,一条腿悬在床边,碰不到地。那只红色的尖头鞋子挂在赤脚的脚趾上,在那儿

刑露在自己的欲望中奔流,那是个无限幸福与热情的世界。从前,母亲总是一再提醒她,男人只要把一个女人弄上床,便不会再爱她。她相信了母亲。为了她和程志杰的爱情而守住那脆弱的贞操,结果却挂不住他。

母亲错了,这种事情只会让两个人变得更亲近。刑露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这么爱过这个人,没这么爱过一双眼睛和那喃喃倾诉心情的嘴唇。

她太爱他了。有一次,她要他说出一共跟几个女孩子睡过。杨振民告诉了她,刑露却妒忌起那些她从没见过面的女人,开始想象她的“情敌”长什么样子。

刑露咬着嘴唇问:

“你爱她们吗?”

杨振民窘困地摇摇头。

刑露责备他说:

“男人竟然可以跟自己不爱的女人睡的吗?”

尽管杨振民百般辩解,刑露仍然恨恨地望着他。直到他凝视着她,发誓说:

“我从来没像爱你这么爱过一个女人!”

听到他这么说,刑露温柔地

这个游戏永远不会完。下一次,她骄傲地抬起下巴,向他:

“你以前那些女朋友……她们长得漂亮吗?”

她喜欢看到杨振民苦恼着解释的样子,喜欢听他说出赞美的话,这一切都让她相信,如今是她拥有他。

他们常常去跳舞,在烛光下纵声大笑,在别墅那张大床上

她现在向往的不也是一种浮华吗?她却把这种浮华当成是精神的愉悦,把用钱买到的浪漫当成是爱情的甜蜜。她追逐那种生活,却只看到那种生活的幻影。她常常想象有一天,她头戴花冠,披着长长的面纱,穿着比银狐还要雪白的婚纱,扶着父亲的手,高傲地踏上红地毯杨振民就站在地毯的那一端等她。

婚后,他们会住在比这幢别墅更漂亮的大宅。他们过着热闹

爱情不是需要这样的夜色的吗?

可是,一天夜晚,刑露下班经过酒店大堂的时候,看到那儿衣香

她从前经过这里都不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不觉停下了好奇的脚步,向往地想象自己将来的婚礼。她溜了一眼摆在楼梯脚旁边的那块金属脚架,上面一块金属牌写着一双新人的名字。她发现新郎的姓氏和英文名字跟杨振民一样。

刑露心头一

“这个英文名字很普通呀!”

何况,杨振民正在美国公干呢!他前两天临上机的时候还跟她通过电话,她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这一次要去三个星期,挂线之前还在电话里吻她。

大宴会厅里那个同名同姓的新郎,又怎么会是他呢?

然而,刑露还是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条白色大理石楼梯。她靠到一边,扶着扶手往上走,那儿回响着醉人的音乐和喧闹的人省,穿着华丽的宾客在她身边经过,她显得那么寒

她一直往上走,觉得自己一颗心怦怦乱跳起来,仿佛没法呼吸似的。她突然想起中学会考发榜那天,她孤零零地爬上楼梯回去见母亲。她已经不记得那段路是怎么走完的了。

这会儿,刑露已经站在楼梯顶。一个捧着鸡尾酒的侍者在她面前经过。大宴会厅外面挤满等待进去的宾客,大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聊天。她从那些人身边走过,突然发现几个穿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每人手里拿着一杯香槟,围着一个穿白色礼服和黑色长裤的男人高声大笑。

刑露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脸,她走近些看,其中一个年轻男子看到了她,朝她看过来,这时,他身边的其他男子挪开了些距离看向她。刑露终于看到那个穿白色礼服的男人了,他衣服的领口上别着新郎的襟花,看起来容光焕发,正在放声谈笑。

刑露那双有如燃烧般的大眼睛凝视着这位新郎,他不就是那个两天前还说爱她,几天前还和她睡的男人吗?

而今他却站在那儿,想装着不认识她。他身边那几个年轻男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刑露转过身去,背着那些目光,蹒跚地走下楼梯,走到最底下的两级时,她飞奔了出去。

酒店外面停满了车,刑露从一辆驶来的车子前面没命地冲了过去,司机狠狠地响号。她头昏了,

刑露吼道:

“你认识我的那天,你已经知道自己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要骗我!”

杨振民那双手始终没离开她,生怕只要一放开手,刑露便会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事情似的。他解释说:

“那时候……我并没想过我们会开始……”

刑露因愤怒而尖声脱口叫道:

“但是你也没想过不去结婚!”

杨振民依然抓住她的

“这

刑露看了他一眼,恨恨地说:

“是吗?你是被逼的!你很可怜!对方一定是一位漂亮的大家闺秀吧?我真是同情你……你没法不娶她!”

她的眼光落在他那身考究的礼服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是被逼去当新郎的,绝不会向你刚刚看来那么高兴,那么容光焕发,谈笑风生……我忘了恭喜你呢!杨公子!恭喜你和你的新娘子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刑露想要从他手上挣脱开来,杨振民把她搂得更紧,他红着眼睛说:

“你别这样,你不会知道,也不会明白……我是多么爱你呀!”

刑露仰起脸,那双模糊的泪眼静静地凝视着他。她

“你没骗我?”

她看来有如受伤的小鸟在雨中抖动着。那双悲哀的大眼睛漾着

突然之间,杨振民惨叫一声,把她推开来。她踉跄着脚步往后退,发出凄厉的笑声,用手背揩抹嘴角上的鲜血。

她在他唇上狠狠咬出了一个血洞,鲜血从那个血洞涔涔流出来。杨振民用一条白色的手帕按住伤口,愤怒地望着她。

她披头散发,慢慢站稳了,嘴唇哆

“现在去吻你的新娘子吧!”

他朝她大吼:

“你疯了!你这个疯婆子!”

她舐了舐嘴边的血,那双受伤的大眼睛绝望地看着他,说:

“假如是我的话,我不会说这种话……说我被逼娶一个我不想娶的女人……说我有多爱你……你把我当作什么了?你的情妇?你的玩物?然后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整整六个月,你让我相信你,你说你爱我……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本来是可以幸福的!”

杨振民的嘴唇扭曲着,他低着头用双手去按住那个伤口,不让血弄污他身上白色的礼服,克制住怒气和想扑过去揍她一顿的冲动,说:

“是你自愿的!”

刑露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冲到外面去。她跑过马路和人行道,喘着气,觉得这一切仿佛都只是个幻影,她拥抱过的东西全都粉碎了,像粉末般从身边飞散。她想起程志杰曾经每天坐在学校外面的栏栅上等她放学的情景。她也想起笼子里那头大黑熊孤寂的身影、和杨振民跳过的舞、在郊区别墅那张床上喝过的玫瑰香槟、在白色丝绸床单上留下的斑斑血迹……她整个人给往事掏空了。

然而,隔天她还是回去上班,往苍白的脸颊上擦上蜜桃色的

一个月后,拿了年终花红,刑露离开了那儿,转到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时装店上班。

那是另一个浮华乐园。

在那里工作一年后,她重遇中学时最要好的同学李明真。她突然发现,只有年少时的友情还是纯真的。她离开了家,跟明真合租了一间小公寓。她没有对明真提起过去的事,为了赚钱,她默默苦干,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她的灵魂早已经随着那些她拥抱过又破碎了的梦想从身边飞散开去。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去看徐承勋,他睡得很酣。他们头顶上方那盏黄澄澄的罩灯,照着他那张俊秀的脸,他看来就像个孩子似的,毫无防备,任何人都可以在这时候伤害他。

睡着时,徐承勋的一只手仍然牢牢地握住她的手,仿佛是要这样一直握到永远似的。刑露突然想起,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么温柔地用手裹住她的爱情。她想凑过去吻他,差一点要吻下去的时候,她却被自己这种感情吓坏了。她把脸缩回来,小心翼翼地把手从他那只手里松开来。

她轻轻地掀开被子走下床,抓起床边一件羊毛衫套在身上,裸着双脚走到厨房去喝水。她渴了,倒了一大杯水,仰起头喝下去,水从她嘴边流出来,沿着下巴一直淌到白皙的颈子上。她心里说:

“我才没有爱上他……那是错的。”

然而,跟徐承勋一起,她的确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夜晚。就像今天晚上,她跟他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两个跟他一样的穷画家、一个潦倒的作家和一个等待成名的导演。这些人对她都很友善。他们聊天,说笑,畅谈理想和人生。徐承勋毫无疑问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却那样谦虚留心地听着其他人滔滔不绝地发表意见。他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迷人魅力,每个人都喜欢他。

“他们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本来是什么人!”刑露看了一眼这个寒酸的厨房,唯一的一个窗子也被一块白色的木板封死了,就像她的内心早就封死了,是不该再有任何感觉的。

她把空的杯子放到洗手槽里,那儿搁着一个调色盘和一只铲子,调色盘里还有未用完的油彩。

她望了一眼那块用来封着窗子的白色木板,觉得它太可怜了。于是,她拿起铲子和调色盘,在木板上画上两扇半开的窗户,窗户左边是鳞次

这片风景就像是从这口窗子看出去似的,她看到了一片辽阔的天地。

这时,刑露感到背后好像有人在看她。她转过头去,看到徐承勋站在身后,只离她几步远,刚睡醒的头发乱蓬蓬的。

“你醒啦!”她说。

徐承勋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说:

“你没说过你会画画。”

“我乱画的。”刑露说:“这个窗口为什么要封起来呢?”

“我搬进来的时候已经封死了,房东说是因为刚好对着旁边那间酒家的烟囱。”

徐承勋走近些,看着刑露在窗口上画的那片风景惊叹着说:

“你画得很好!”

刑露把铲子和调色盘放到洗手槽里,说:

“你别取笑我了。”

“你有没有学过画画?”

“我?小时候学过几堂素描。”刑露淡淡地说。

“你很有天分!”

刑露笑笑说:“这我知道,但是,当然不能跟你比。”

徐承勋说:

“你该试试画画的。”

刑露毫不动心地说: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徐承勋把她拉过来,搂着她的腰,望着她那双深

“有时我觉得我不了解你。”

刑露用指尖轻轻地

“因为……我是从很远的外星来的嘛!”

徐承勋吻着她的手指说:

“原来……你是外星人?”

刑露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说:“这个秘密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那么,原本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徐承勋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她一跳。她镇静过来,缩回那根手指,放到那一头披垂的长发里,严肃地说:

“头发是没有的……”

随后刑露的手指移到眼角:

“眼睛是两个大窟窿,看不见瞳孔……”

那根手指一直往下移:

“鼻子是塌下去的,口里没有牙齿,皮肤长满疙瘩。”

最后,刑露把一根手指放在徐承勋眼睛的前方,说:

“就只有一根手指。”

徐承勋抓住刑露那根手指,笑着说:

“我很害怕!”

“好吧!”刑露做了个潇洒的手势。“我答应你,我永远不会让你看到我本来的样子。”她心里想着:“是啊!你不会看到。”

徐承勋突然问道:“那你为什么会找上我?”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柔媚地说:

“因为你是地球上最可爱的……一件东西!”

徐承勋望着她身上那件蓬蓬松松的深灰色开胸连帽兜的羊毛衫,说:

“但你也用不着穿了我的羊毛衫吧?”

刑露拍拍额头说:

“噢……怪不得我刚刚一直觉得有点松。”

“这可是我女朋友亲手织的,从来没有女人织过羊毛衫给我!对不起!我不能把它送给你。”

这是刑露花了一根夜晚不眠不休织给徐承勋的。那天收到这份礼物时,徐承勋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马上套在身上。刑露觉得袖子好像短了些,但是徐承勋硬是说不短,怎样也不肯脱下来,还开玩笑说,万一脱了下来,怕她会收回去。

那件羊毛衫穿在徐承勋身上很好看,是她花了一个夜晚不眠不休织给他的。那只是用来俘虏他的一点小伎俩,她没想到他会感动成那个样子。

刑露双手抓住身上羊毛衫的衫脚往上拉,露出了肚子,作势要脱下来,说:

“你要我现在就还给你吗?”

徐承勋把刑露拉过来,将她身上羊毛衫的帽兜

她背靠在他怀里笑着问:

“你要干吗?”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先不要看。”徐承勋双手隔着帽檐蒙住她双眼。确定她什么也看不见之后,他把她带出去。

徐承勋的胸膛抵住刑露的背,把她一步一步往前挪。刑露想偷看,徐承勋的一双手却把她的眼睛盖得紧紧的,她只看到眼前漆黑一片,不知道他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她抓住徐承勋两个手腕,笑着问:

“是什么嘛?”

徐承勋没有回答,只是继续把她往前移。周围一片寂静,刑露突然感到害怕,想起他刚刚说的那句话,他问她“你为什么会找上我”,难道他什么都知道了?他要把她怎样?

她一颗心怦怦剧跳起来,试着想要挣脱他那双手。他却把她抓得死死的,仿佛要把她推进一个可怕的深渊里活埋。她慌了,使劲扯开徐承勋蒙住她眼睛的那双手,指甲狠狠地掐进他的皮肤里,尖声喊了出来:

“放开我!”

徐承勋叫了一声,放开了手。

刑露从他手上拼命挣脱出来,头发凌乱,毛衫的帽兜甩到脑后,在发

徐承勋被她吓到了。他从没见过刑露这个样子,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受惊的野猫,全身的毛发倒竖,张大嘴巴露出两颗尖牙朝他咆哮,想要扑到他身上用利爪抓伤他,噬咬他。

徐承勋搓揉着被刑露弄痛的两个手腕,望向刑露背后说: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这个。”

刑露猛然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

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她怔住了。

原来徐承勋要她看的是画架上的一张画。画里的人物是她。她身上穿着咖啡店的制服白衬衫,系上黑色领带,浅栗色的头发扎起来,站在吧台里,两个手肘支在吧台上。那儿的一个大水瓶里插着一大束红玫瑰。她仿佛冷眼旁观地看着外面的浮华街景,眼神中透出一股漠然和深刻的忧伤。

刑露直直地望着画,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这幅画多么美啊!

刑露做梦也没想到徐承勋仿佛看到了她的内心。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他面前隐藏得很好。她总是显示出很快活和一副了无牵挂的样子,经常挤出一张笑脸去掩饰内心的秘密。徐承勋却看出了她的孤单和忧伤。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闪着泪光,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感动。

徐承勋不解的目光看着她,问她说:

“你刚刚怎么了?”

刑露朝他转过脸来,咬着嘴唇说:

“我很怕黑的。”

徐承勋笑开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刑露抿抿嘴唇,说:

“你会取笑我胆小的呢!”

徐承勋走过来,搂住她,用手背揩抹着她额上的汗水说:

“不,我会保护你。”

刑露仰脸望着他问:

“这张画你什么时候画的?”

徐承勋用狡黯的眼神凝视着她说:

“秘密。”

刑露撅撅嘴问:

“画了多久?为什么我没看见你画呢?”

徐承勋还是狡黯地说:

“一切秘密进行。”

刑露望着那张画,想起徐承勋这一阵子都有点神神秘秘,好像想在她面前藏起些什么。有一天,她事先没告诉他就跑上来,用他给她的钥匙开门。她一打开门,就发现他好像刚刚鬼鬼祟祟地藏起些什么东西似的。她一直很狐疑,原来,他要藏起来的,是未画完的画,想给她一个惊喜。她怪错了他。

她抬起徐承勋的手,那双手的手腕上还留着清晰的掐痕。她内疚地问:

“还痛吗?”

徐承勋摇摇头,回答说:

“不痛了。”

徐承勋问她:

“你喜欢这张画吗?”

刑露喃喃说:

“你画得太好了!”

刑露凝视着那张画,画中那个看起来淡漠而无奈的女人是她吗?她觉得好像不认识自己了。她改变太多了。她想起她曾经对人生满怀

她仰起脸,望着徐承勋,有一刻,她心想着:

“他是爱我的。”

十一月的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的午后,刑露和徐承勋坐船来到梅窝。徐承勋一个做陶艺的朋友在岛上的祖屋举办作品展。

那幢祖屋位于长沙的山腰下,经过一片农田和一条溪涧,抄小路就到。房子只有一层高,看来已经很老了,大门的两旁,挂着一副旧的新春对联和一对红灯笼,门

徐承勋牵着刑露的手走进屋里去,他们穿过一个宽阔的中庭时,几只懒洋洋的老黄狗趴在那儿睡午觉,看到陌生人,头也不抬一下。

许多朋友已经到了,三三两两挤在一起高谈阔论,其中有一些是刑露见过的。徐承勋把刑露介绍给女主人。她皮肤

女主人跟刑露握手,那个性感的嘴巴笑着说:

“我从没见过徐承勋带女朋友出来,还以为他是不喜欢女人呢!原来他要求这么高!”

刑露客气地笑笑。

这位女主人

“他是个好男人,要是你哪天不要他,通知我一声!他可是很枪手的呀!”

刑露心里想着:

“这个女人说话很无礼呢!”

不过,刑露还是露出一张笑脸。

然后,他们走入人群里,跟朋友打招呼,欣赏女主人的作品,也去看看屋后那个用来烧陶的巨大的土窑。

到了接近黄昏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点懒洋洋了,坐到一边吃着糕点喝着下午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徐承勋在刑露耳边说:

“我们出去走走!”

于是,他们悄悄溜了出去。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漫无目的地往山上走。

刑露看了看徐承勋说:

“主人家好像很喜欢你呢!”

徐承勋笑开了,说:

“怎么可能?”

刑露说:

“人家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只有你不知道!”

徐承勋说:

“她闹着玩的。她这个人,性格像男孩子!”

刑露酸溜溜地说:

“是吗?”

突然之间,她不说话了,默默地走着。她为什么要妒忌呢?妒忌是危险的,就像一段乐章的留白,留白之后,必然是更激扬的感情。

徐承勋握住她的手,紧张地问:

“你怎么了?我跟她真的什么也没有!”

刑露淡然地笑了,说:

“你看你,用得着这么认真吗?跟你玩玩罢了!”

不知不觉间,他们爬到山顶了,一幢漂亮的白色英式平房出现在面前。只有一层高的房子,屋顶伸出了一个烟囱,是山上唯一的一座建筑物,房子用白色的木栅栏围了起来,栏栅里种满了花。一条傻头傻脑的黑色卷毛小狗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朝刑露猛摇着尾巴。刑露眯着眼睛笑了。

她停住脚说: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幢房子呢?”

徐承勋在她身边说:

“你看!”

刑露转过身去,在这里,可以俯

她以前向往的是月光下的大宅,铺上大理石的回廊和华丽的水晶吊灯下的

那头小黑狗朝刑露汪汪地叫。刑露低下头去看它,它撒娇似的趴在她脚背上,水汪汪的黑眼睛抬起来看她。她终于把它抱了起来。

有一个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

“它最喜欢缠住美丽的女孩子!”

刑露和徐承勋同时转过脸去,发现一个慈祥的老人站在栏栅里,手上拎着一个浇花用的大水桶,看来是这里的花匠。

徐承勋首先开口问:

“老伯伯,这里有人住的吗?”

老人回答说:

“主人一家只有夏天来避暑。这里的山风很凉快!”

老人接着又说:

“你们要不要进来参观一下?”

刑露和徐承勋对望一笑,几乎同时说:

“好啊!”

老人领他们经过屋前的花园进屋里去。屋里的陈设很朴素,挑高的天花板垂挂着几把白色的吊扇,地板是木造的,家具全都是藤织的,墙上有一个古老的壁炉。穿过客厅的一排落地

刑露雀跃地坐到藤秋千里,荡着秋千叹息着说:

“这里好美啊!”

看到刑露那么快乐,徐承勋说:

“等我将来成了名,我要把这幢平房买下来送给你!我们一块儿住在这里!在这里画画。”

刑露抬起脸来,看着徐承勋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穷画家和一幢房子的故事?”

徐承勋皱了皱眉,表示他没听过。

刑露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穷画家。一天,这个穷画家和他的妻子来到一个幽静的小岛,发现了一幢两个人都很喜欢的房子。

“那个穷画家跟妻子说:‘将来等我成了名,有很多钱,我要把这幢房子买下来,我们就住在这里,一直到老。’

“许多年后,这位穷画家真的成名了,赚到很多钱。他跟妻子住在市中心一间豪华的公寓里,不时忙着应酬。

“一天,妻子跟他说:‘我们不是说过要把小岛上那幢房子买下来,住在那儿的吗?’画家回答说:‘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谁要住在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小岛上!’”

徐承勋抓住秋千,弯下身去,凝视着刑露说: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刑露说:

“你真的从来没听过这故事吗?人是会改变的。”

徐承勋望着刑露说:

“我说到就会做到!”

刑露茫然的大眼睛越过他的头顶,看到天边一抹橘子色的残云,觉得有些凉意。于是,她把怀里的小狗放走,站起来说:

“太阳下山了,我们走吧!”

离开这幢白色平房时,那条小黑狗在她身后追赶着,刑露并没有回头多看一眼。

第二天,刑露生病了。这种痛楚几乎每个月那几天都来折磨她,可这一次却特别严重。从早上开始,她就觉得肚子痉挛,浑身发冷。她蜷缩在被窝里,额上冒出细细的汗珠。

她打了一通电话回去咖啡店请假,以为睡一会儿就会好过来。然而,她在床上

她虚弱地走下床,想找些药。但是,医生上次开给她的药已经吃完了。她走到明真的房间,想请她带她去看医生。床上没有人,刑露看看床头的那个钟,原来已经是午后一点钟,明真上班去了。

她本来想换件衣服去看医生,可是,想到要走下三层楼的楼梯,回来的时候又要爬上三层楼的楼梯,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她回到床上,忍受着小腹的抽痛,屈曲着两条腿,在被窝里有如受伤小动物般发着抖。模模糊糊的时候,床边的电话响起铃声,她伸手去抓起话筒,说了一声:

“喂?”

“你怎么了?没去上班吗?”是徐承勋的声音。

刑露回答说:

“我……不……舒……服……”

徐承勋紧张地问:

“你哪里不舒服?严重吗?”

刑露发哑的声音说:

“我睡一会儿就好。”

徐承勋说:

“我过来带你去看医生!”

刑露昏昏沉沉地说:

“不……用……了。”

然而,十几分钟之后,门铃响了。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来。她脸庞周围的头发湿了,身上穿一袭白色的睡裙,汗湿了的裙子粘着背。她

“不能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他会不爱我的!”

她想擦点口红,可是,她已经一点儿气力也没有了。

门铃又再催促着,她跋着床边的一双粉红色毛拖鞋,扶着墙壁缓缓走去开门。门一打开,她看到徐承勋站在那儿,他上气不接下气地,一张脸变得通红,一定是一口气从楼下奔跑上来的。

徐承勋扶着她,问她:

“你怎么了?”

她怪他说:

“不是叫你不要来吗?只是痛经罢了,躺一会儿就没事。”

她有气无力地回到床上,徐承勋坐到床边,抚摸她的双手,给那双冰冷的手吓了一跳。她披散头发,软瘫在那儿,怕他看到她苍白的脸,她背朝着他屈曲着身体。他看到她白色睡裙后面染了一摊血迹。

他吃惊地叫道:

“你流血了。”

刑露摸摸裙子后面,果然湿了一大片。她尴尬地扭转过身来,拉上被子生气地骂道:

“走呀,你走呀!”

徐承勋冲出房间,在浴室的镜柜里找到一包卫生棉。他拿着那包卫生棉跑回来,走到床边,掀开她盖在身上的被子,温柔地把她扶起来,说:

“快点换衣服,我带你看医生。你用的是不是这个?”

她看到他手里拿着卫生棉,心里突然觉得说不出的难过。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替你拿!”他说。

她看了一眼床边的衣柜。徐承勋连忙走过去打开衣柜,随手挑出一件大衣和一条裙子,放在床边,对她说:

“我在外面等你。”

刑露虚弱地点了点头。徐承勋走出去,带上了门。

刑露禁不住用那条手帕掩着嘴巴

随后她抹干眼泪,换上了干净的内衣裤和他挑的裙子与大衣,趿着拖鞋蹒跚地走出房间找鞋子。

徐承勋抓住她的手说:

“别找了,我背你下去。”

刑露说:

“我自己可以走路!”

徐承勋弯下腰去,命令道:

“快爬上来!”

刑露只好爬到他背上。

徐承勋背着她走下楼梯,她头倚在他背上,迷迷糊糊地呻吟着。

徐承勋问:

“很痛吗?”

刑露咬着唇摇了摇头。

两个人终于抵达医院。医生给刑露开了止痛药。

徐承勋倒了一杯温水给她,看着她把药吞下去,像哄孩子似的说:

“吃了药就不痛了。”

刑露抬起依然苍白的脸问他:

“我现在是不是很难看?”

徐承勋

“你最漂亮了!”

回去的时候,他背着她爬上楼梯。

刑露说:

“我自己可以走。”

徐承勋说:

“不,你还很虚弱。”

刑露在他背上喃喃地说:

“不过是痛经罢了!看你紧张成这个样子!”

爬上那条昏黄的楼梯时,他问:

“这种痛有办法医好的吗?”

刑露回答说:

“医生说,生过孩子就不会再通了。”

徐承勋说:

“那么,我们生一个孩子吧!”

她凝视着他的侧脸,低声说:

“疯了呀你!”

徐承勋认真地说:

“只要你愿意。”

刑露没回答他。她心里想着:

“这是没可能的。”

徐承勋说:

“以后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今天要不是我打电话过来,你也不说。”

刑露说:

“你说今天要去见一个画商,我不想让你担心啊!对了,他看了你的画怎么说?”

徐承勋雀跃地回答:

“我带了几张画去,他很喜欢,他说很有把握可以卖出去,还要我把以后的作品都交给他卖。他在行内名气很大的呀!”

刑露脸抵住他的肩膀说:

“那不是很好吗?”

“说不定我们很快就有钱把山上那幢平房买下来了。”徐承勋把她背紧了一些。

刑露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一句话也没说。

那天夜晚,刑露起床吃第三次药,那种折磨她的痛楚已经渐渐消退,徐承勋也听她的话回家去了。

她用枕头隆起身子,弓起两个膝盖坐在床上,拉开床边一个上了锁的抽屉,那儿放着一个文件袋。她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已经发黄的旧报纸来。

有时候她会想:

“我现在做的是什么呀?”

跟杨振民分手后,她转到了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高级时装店上班,那只是另一个浮华世界。可她已经不一样了,以前爱看的那些小说,她如今全都不看了。她悔恨委身给他,却发觉自己对他再没有感觉。也许是心中的柴薪已经燃烧殆尽,化为飞灰了。

现在,她想要许多许多的钱,那是生命中唯一值得追寻的事物,也是唯一可以相信的。然后,她会离开这个使她绝望和痛苦的地方,跑到遥远的他乡。在那儿,没有人认识她。

于是,刑露拼命工作,没多久之后就升职了。后来,她为了多赚一点钱,转到一家珠宝店上班。然而,就在这时,父亲却雄心壮志起来,跟一个朋友合作做小买卖,结果却亏了本,欠了一屁股的债,刑露只得把她咬着牙辛苦储在银行里的钱拿出来替他还债。

刑露对这个她曾经崇拜,也爱过的男人突然感到说不出的厌恶。那天,她回到家里,把钱扔在饭桌上,恨恨地朝他吼道: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要是父亲骂她,她也许还会高兴些,可他却一言不发,走过去捡起那些钱。现实已经彻底把他打垮了。

刑露心里骂道:“真是窝

刑露不再跟父亲说话了。

一天,她无意中在报纸上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看到一则奇怪的广告。

广告上这么写着:

一位富有而孤独的老夫人,想找一位年轻人陪她环游世界。

酬劳优厚,应征者只限女性。

相貌端正,中英文良好。

广告上只有一个邮政信箱的号码。

这则广告出现的时候,刑露正对自己的人生感到绝望。

因此,她把相片和履历寄出去了。

第二天醒过来后,刑露身上仍然穿着睡裙。她推开窗户,清晨的街道空荡荡的,只有一排瘦树的枝吖在风中摇曳。她仰望天上的云彩,一片澄蓝的颜色映入她那双清亮的大眼睛。

她不由得微笑了,沉浸在一种新的喜悦之中。

她踢掉脚上那双蓬蓬松松的粉红色毛拖鞋,在衣柜里挑了喜欢的衣服穿上,回头却又把那双拖鞋摆齐在床边;这双拖鞋昨天唯一踩过的只是医院急诊室的白色地板。

随后她离开公寓,在那位老姑娘的花店买了一大束新鲜的玫瑰花。

老姑娘说:

“你今天的脸色很好啊!平常有点苍白呢!”

刑露带着一个甜美的浅笑,说:

“你也很好看呀!”

她付了钱,老姑娘另外送了她一束满天星。她微笑着走出花店,抬起头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光头的矮小男人。他就站在对面人行道的一块路牌旁边,身上穿一套寒酸的西装和大衣,头戴便帽,口里叼着一根烟,怀里揣着一份报纸。看到她时,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打开手上那份报纸,装着在看报纸。

刑露已经发现他许多次了,他一直在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但是,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忍无可忍了,她朝他冲过去。那个男人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她时,急急地往前走。她不肯罢休,追上去拦在他面前,生气地问:

“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那人逼不得已停下了脚步。他约莫四十岁,藏在粗黑框眼镜后面的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起来愁眉不展,给人一种深藏不露的感觉。

他看了刑露一眼,歉意地说:“刑小姐,早!”

刑露没领情,有点激动地说:

“你干吗成天监视着我?”

男人眯细着眼,很有礼貌地说:

“我是来协助你的,不是监视。”

刑露瞅了他一眼,悻悻地说:

“我自己可以搞定!”

男人没回答,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神情,接着他说:

“他对你挺好啊!”

刑露吃惊地想:

“原来昨天他也跟着我!”

她冷冷地说:

“这不关你的事!”

男人恭敬地说:

“刑小姐,我们都有自己的职责。”

刑露一时无话。

男人又开口说:

“我得提醒你,你的时间不多了。”

说完这句话,男人嘴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走开了。

刑露茫然地站在那儿,看着那个矮小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街上的人渐渐多了,天空更澄澈,她的心情却骤然变了。

这个男人的出现,就像给了她当头一

一个星期四晚上,徐承勋说好了会来咖啡店接她下班,然后一起去看电影。然而,等到咖啡店打

刑露走出去,在

刑露惊讶地问:

“你为什么不进去?”

徐承勋看到了她,抬起头,沮丧地说:

“那个画商把我的画全都退回来了。”

刑露又问:

“他不是说很喜欢你的画吗?”

徐承勋回答说:

“他说找不到买家。”

刑露气恼地说:

“这怎么可能?你的画画得那么好!”

徐承勋苦笑说:

“没关系,反正他也不是第一个拒绝我!他说了很多抱歉的话,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刑露愤恨地说:

“那些人到底懂不懂的!”

看到刑露那么激动,徐承勋反倒咧嘴笑了。他耸耸肩,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潇洒地说:

“我还可以拿去给别的画商,总会有人懂得欣赏的!我们走吧!去看电影!去庆祝!”

刑露瞪大眼睛看着他问:

“庆祝什么?”

徐承勋脸上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说:

“庆祝我们仍然活得好好的!庆祝我们在一起!庆祝我会继续画画!我是不会放弃的。”

那天以后,他把作品分别送去给几个画商,送去之后就没有任何下文。随后那些画跟几封信一起,陆续退回来了。

徐先生:

不要气馁。自古以来,艺术家往往比他身处的时代走得快一些。

诚心祝福你找到更有眼光的画商。

艺轩总经理

顾明光敬上

亲爱的徐先生:

感谢你的信任,把大作送来敝店。

敝店私下做过一些推广活动,惜反应未如理想。

此事万分抱歉。

艺星轩总经理

白约翰敬上

徐先生:

敝店无能,

大作奉还。

云丰轩总经理

鲁光敬上

徐承勋把所有的信全都收集在书柜里。他对刑露开玩笑说:

“将来我成了名,这些信全都会变得很有纪念价值啊!”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这个男人。他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永远那么快活,任何的挫败仿佛都没法把他打垮,只能让他眉头轻皱一下。

她咬着牙说:

“这些人太没眼光了!”

徐承勋豁达地笑笑说:

“即使这些人全都不买我的画,我还可以拿到街上去,摆个摊子卖画,也挺好玩啊!放心吧!我不会饿死的!”

刑露难过地看着他,徐承勋倒过来安慰她说:

“只有穷的时候,你不介意跟我一起吃面包,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刑露笑着问:

“是火腿鸡蛋面包呢,还是白面包?”

徐承勋微笑着回答:

“开始的时候应该还可以吃到火腿鸡蛋面包,然后也许要吃白面包了!”

刑露仰起脸看他,皱了皱眼睛,说:

“那么,不如先从排骨面开始吧!”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他把她搂入怀里,说:

“我不会让你挨饿的。你身体不好,以后要多吃点东西。”

刑露的脸抵住徐承勋的肩膀,那双乌亮的眼睛若有所思地凝视着窗外茫茫的黑夜。那个光头矮小的男人的脸仿佛突然出现在远方。

徐承勋说:

“每次到那儿看电影,你都会去看看这颗戒指。我想你一定很喜欢,所以买下来了。”

刑露有如做梦般仰起脸来凝视他,心里想着: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咬着嘴唇,问他:

“你哪来钱买?”

徐承勋笑笑说:

“我卖了一张画。”

刑露问:

“卖给谁?”

徐承勋回答说:

“就是姚阿姨啊!”

刑露狐疑地问:

“哪一张?”

她说完,转过头去看了一眼画室那边的画。突然之间,她想起来了,怪不得这几天她总觉得似乎少了一张画。

她缓缓回过头来,吃惊地说:

“你卖了那张泰晤士河畔?卖了多少钱?”

徐承勋笑着回答:

“刚好够买这颗戒指!”

刑露心痛地说:

“她占了你便宜啊!那张画画得那么好,不只值这个钱!况且你根本没钱!为什么还要买呢?”

徐承勋伸手过去温柔地握住她的手,望着她说:

“因为你喜欢!”

刑露止住话,身体

她凝视着徐承勋,想起她曾经追寻的爱情是怎么背叛她的,她曾经向往的温

她那双悲伤的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男人,他是那么想让她快乐,但她是不值得的!

她眼睛一热,倏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我不要!你拿回去吧!”

徐承勋仰头望着她,惊愕地问:

“你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刑露看着他,脸上凝固着一种让他猜不透的神情,回答说:

“是的,我不喜欢。”

徐承勋百思不解地望着她,拿起桌上的那个红丝绒盒子说:

“我以为你喜欢……”

没等他把话说完,刑露突然抓起了搁在门后面的大衣和皮包,冲出了那间屋子,奔跑到街上去。

她踉跄着脚步,一边走一边

“他是爱我的!”

这时,一只手从后面抓住她一条手臂,她猛然扭过头去,看到了徐承勋,他迷惑地望着她说: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让你生气?”

她含着泪凝视他,心里说着:

“……趁着我还有良知……”

徐承勋问她:

“你到底怎么了?”

她断然说:

“我们分手吧!”

徐承勋愕住了。他问:

“为什么?”

刑露咬住嘴唇说:

“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徐承勋摇摇头说:

“怎么会呢?”

刑露抬手推开他的手,歇斯底里地吼道:

“你走吧!我是不值得你爱的!不要再来找我!我是不会再见你的!我们分开吧!”

徐承勋吃惊地问她:

“发生什么事了?告诉我吧!”

刑露激动地抽泣着,想把一切都告诉他,可是,她仿佛看到那个矮小男人正躲在远处阴暗的角落监视她。她终究开不了口。

她流泪的眼睛看着他说:

“总有一天,你不会再爱我!”

徐承勋松了一口气,这才明白她担心的原来是这个。他紧紧地把她抱入怀里说:

“我会永远爱你。”

而后,他把那个装着戒指的红丝绒盒子放到她手里,说:

“送给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收回的。”

刑露的眼泪扑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这是命运啊!”

后来有一天夜晚,刑露在咖啡店外面碰到姚阿姨,她正带着一个瘦小的男人和一个更瘦小的孕妇去看房子。

一见到刑露,姚阿姨就很热情地拉着她,扯大

“真巧呀!刚刚下班吗?”

根本没等刑露回答,姚阿姨自顾自说下去。她告诉刑露,那一男一女是小夫妻,太太已经有了五个月的身孕,经朋友介绍来看她在街角的一间出租公寓。他们是在附近上班的,一个是秘书,一个是文员。那对畏畏缩缩的夫妻就像两只呆鹅似的站在一旁,很无奈地等着。

刑露想找个办法摆脱她。突然之间,她想起了一件事。她问姚阿姨:

“你是不是买了徐承勋那张泰晤士河畔?”

姚阿姨一头雾水地回答:

“什么泰晤士河畔?”

刑露心里怏怏地说:

“她买了那张画,却不知道是泰晤士河!”

刑露告诉她:

“那张画画的是英国泰晤士河的黄昏景色。”

姚阿姨回答:

“我没有买过他的画啊!”

刑露生气地想:

“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姚阿姨突然“哎”一声叫了出来,说:

“他说我买了那张画?我知道是谁买了!”

刑露问:

“是谁?”

姚阿姨继续说:

“我不知道是谁……”

刑露说:

“你不是说你知道的吗?”

姚阿姨又继续说:

“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把那些画拿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前几天碰到他……他要我别告诉你……你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刑露狐疑地问:

“你在哪儿碰到他?”

姚阿姨回答:

“不就是弥敦道吗……那天我去探几个旧姐妹,看到他在那儿摆地摊卖画……看的人多,买的人少……可不是人人都懂得欣赏的呀……而且天气又这么冷……挺可怜的……”

刑露

姚阿姨凑近她问:

“你怎么了?”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冷。”

姚阿姨又同情地补了一句:

“你见到他……就别说是我说的……他是怕你不喜欢……”

刑露点了点头。

姚阿姨终于带着那对呆呆地等了很久的小夫妻走了,一老两少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暗影里。

原来徐承勋偷偷瞒着她去摆地摊。刑露心里想:

“买戒指的钱是从那里赚回来的!他打算什么时候才告诉我呢?”

第二天夜晚,刑露来到弥敦道的地摊上,发现徐承勋果然在那儿。

她吃惊地躲在老远看他。徐承勋身上穿着她织的一件羊毛衫和颈巾,地上搁着一盏油灯,十几张画摆在那家已经关门的银行的台阶上。他一边卖画一边在画板上画画。天气严寒,行人都缩着脖子匆匆路过,只有几个好奇的游客偶尔停下了看看。

这时,起了一阵风,呼啸而过,更显得他高大的个儿衣衫单薄,他连一件大衣都没有,双脚在地上磨蹭着取暖,看上去那么寒

刑露想起他曾经戏言说:

“即使他们都不买我的画……我还可以去摆摊子……”

她没料到徐承勋真的会这么做。

她静静地来到他面前。徐承勋看到她时,脸上露出惊讶又歉意的神情。

他试探着问:

“是姚阿姨告诉你的?”

刑露抿着嘴唇说:

“那张画你说卖给她了。”

徐承勋咧嘴笑笑说:

“是一个英国游客买走了,那个人是在博物馆工作的,他懂画!”

刑露说:

“这里一张画能卖多少钱呢?买不到一枚戒指。”

徐承勋雀跃地说:

“他一口气帮我买了三张。今天天气不好,天气好的时候,生意挺不错的!”

刑露板着脸问他:

“为什么不告诉我?”

徐承勋深情地望着她说:

“我不想你担心。”

刑露仰起脸来,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凝视着徐承勋,带着几分苍凉,也带着几分失望,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永远也成不了名。

徐承勋

“回家去吧!这里的风很凉。”

刑露知道,自己再也不会留在他身边了。

第二天一整天,家里的电话不停地响,刑露坐在客厅的椅子上,静静地用手指

到了傍晚,铃声终于停止了。明真下班回来,一拧开灯,发现刑露一个人坐在黑漆漆的客厅里,苍白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明真“哇”的一声叫了出来,问刑露:“为什么不开灯?你吓死我了!他现在就在楼下!”

刑露抬起头来问明真:

“你怎么说?”

明真把带回来的几本杂志放在桌子上说:

“我说你今天一大早出了门,只说去旅行,三天后回来,没说要去哪里。”

刑露说:

“谢谢你。”

随后她拿起那几本杂志

“这是买给我的吗?”

明真回答:

“嗯,你看看是不是你要的那几本?你和他怎么了……他刚才的样子很紧张呢!”

明真说着走到窗子那边,从窗帘缝往下面看了一会儿,喃喃说:

“好像已经走了。”

刑露冷冷地问:

“他还说了什么?”

明真坐下来说:

“他问我你为什么会辞职。你辞职了吗?”

刑露点点头,又问:

“那你怎么说?”

明真双手托着头说: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嘛!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他对你挺好的呀!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他长那么帅,你们很衬啊!有好几次我在楼下碰见他刚刚送你回来,脸上一径挂着微笑,甜得像块糖似的。说真的,那时候我还担心你会搬过去跟他住呢!”

刑露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杂志,什么也没说。

随后的三天,徐承勋的电话没有再打来了。到了第四天大清早,家里的电话铃声又再响个不停,刑露依然好像没听见似的,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安静地读着手里的一本书。那是一本惊悚小说。

一直到了夜晚。刑露站起来,放下手里的书,换过一身衣服,对着镜子擦上口红,走到楼下,拦下一辆出租车。

车子开动了,她背靠在车厢的椅子里,脸上的神情冷若冰霜。

后来,车子停在徐承勋的公寓外面。刑露下了车,仰头看了一眼,十楼那扇熟悉的窗户亮着昏黄的灯。她咬着牙,走了进去。

上了楼,刑露用钥匙开了门。门一推开,她看见徐承勋站在画室里,正看向门的这一边。他憔悴了,脸上的胡子也没刮。

看到刑露时,徐承勋与其说是抱她,不如说是扑过来。他叫道:

“你去了哪里?为什么一声不响去旅行了?我很担心你!”

刑露站着不动,说:

“我什么地方都没去。”

徐承勋吃惊地说:

“但是,明真说你——”

刑露回答:

“是我要她这么说的。”

徐承勋不解地问:

“为什么?”

刑露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出来,直直地望着他,抿着嘴唇说:

“我不想见你。”

徐承勋怔住了,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我是来拿回我的东西的!”刑露说完了,径自走进睡房里,打开衣柜,把她留在这里的几件衣服塞进一个纸袋里。

徐承勋急得把她手里的纸袋抢了过来,说:

“你是不是气我对你撒谎?你不喜欢我摆摊子,我以后都不去好了!”

刑露把纸袋抢回来,看了他一眼说:

“你连吃饭交租的钱都没有了,不摆摊子行吗?”

徐承勋说:

“你不喜欢我就不去!”

刑露瞪着他说:

“你别那么天真好不好!你以为生活是什么?现实点吧!”

她叹了一口气说:

“反正你以后做什么都不关我的事!”

她砰的一声把衣柜门摔上,冷漠地对他说:

“我们分手吧!”

徐承勋惊呆了,急切地问道:

“为什么,我们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分手?你到底怎么了!我不明白!”

刑露回答说:

“我们合不来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她说完,拎着那个纸袋走出睡房。徐承勋追出来,拉住她的手臂,近乎恳求地叫道:

“不要走!求你不要走!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吧!”

刑露拽开他的手说:

“你放开我!我们完了!”

徐承勋没放手。他使劲地搂着她,泪水在眼眶里滚动,说:

“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不能没有你!不要离开我!”

刑露凝视着他,即使在生活最困难、最潦倒的日子,她也从没见过他像今天这么软弱。他的眼睛又红又肿,已经几天没睡了,那张曾经无忧无虑的脸给痛苦打败了。她鼻子发酸,带着悲哀的声音说:

“你根本不认识我!我们要的东西不一样!”

他感到她软化了,带着一丝希望哀求她说:

“我们再尝试好不好?”

她突然发现,徐承勋根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不要离开我!”他把她抱入怀里,濡湿的脸

刑露别过脸去,终于说:

“你给我一点时间吧!”

徐承勋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他搂着她说:

“今天晚上留下来吧!”

“不!”刑露说。她从他怀里睁开来。“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吧。我会找你。”

她的态度是那么坚决,以致他不敢再说话了,深怕自己纠缠下去会让她改变主意。

刑露走了出去,没回头看他一眼。

她从公寓出来,

随后的三个星期,家里的电话每天都响,全都是徐承勋打来的。刑露总是由得它响。明真在家的话,就叫明真接电话,说她出去了。只有几次,刑露亲自拿起话筒听听他说什么。

徐承勋变得像只可怜小狗似的向她摇尾乞怜,结结巴巴地说很想念她,很想见她。每一次,刑露都用一把没有感情的声音拒绝了。

这个被悲伤打垮了的男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有时哀求她回来,有时试探她最近做什么,是不是爱上了别人,有时好像死心了,第二天却又若无其事地打来,希望事情会有转机。他有好几次喝得醉

一天晚上,徐承勋在公寓楼下打电话上来,软弱地问刑露他可不可以上来见她。刑露回答说:

“要是你这么做,我连考虑都不会再考虑!”

说完之后,她挂上了电话。

半夜里她被一场雨吵醒。她下了床,从窗帘缝朝外面看,发现一个人站在对面灰蒙蒙的人行道上,被雨打得浑身湿透。他还没走,她看不见他的脸,看到的是那个身影的卑微和痛苦。

她对他的折磨已经到了尽头。

那场雨直到第二天夜晚才停了。徐承勋还没有走。她知道,看不见她,他是不会走的了。

刑露拿起话筒,拨了一个号码说:

“八点钟来接我。”

七点二十分的时候,刑露坐到梳妆台前面开始化妆。化完妆,她穿上花边胸衣和一袭胸口开得很低的黑色连身裙,在胸前洒上浓浓的香水。

八点二十分,她关掉屋里的灯,披了一袭红色 大衣,穿上一双黑色高跟鞋走出去。

她从公寓里出来,那部火红色的跑车已经停在路边等她了。她脸上露出妩媚的笑容,车上的一个男人连忙走下车。他是个高个儿,有一张迷人的脸,身上穿着讲究的西装,笑起来的时候有点像女孩子。他走过去替刑露打开车门,一只手亲昵地搭在她背上。

刑露上了车,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徐承勋躲在对面人行道的一颗瘦树后面盯着这边看。

车子不徐不疾地往半山驶去,刑露不时靠过去,把头倚在那个男人宽阔的肩膀上,热情地勾住他的手臂。

随后车子驶进半山一幢豪华公寓的停车场。刑露和男人下了车,他搂着她的腰,两个人边行边说笑,乘电梯上了二十楼。

那是一间装满漂亮的四房公寓,可以俯

男人收下钱,恭敬地说。

“知道了。谢谢你,刑小姐。”

刑露走进宽敞的主人房,带上了门。她没开灯,和着大衣靠在床上,一动不动地坐着。房间里有一排落地窗户,她看到了远处高楼大厦五光十色的夜灯。她从小就向往住在这样的屋子里,睡在这种铺上丝绸床罩的公主床上,以为这样的夜晚一定会睡得很甜。

可是,这天晚上,她没法睡。她知道明天以后,一切都会改变。

第二天,早上的阳光照进屋里来,

十一点钟,刑露从公寓出来,脸上一副

徐承勋就站在公寓的台阶上。刑露已经三个星期没见过他了,他消瘦了,憔悴了,脸色白得像纸,一双眼睛布满了血丝,头发乱蓬蓬的,胡子没刮,身上穿着她织的羊毛衫——这件羊毛衫前天被大雨淋湿过,昨天又被风吹干了,今天已经变了样。

看到他,刑露吃了一惊,问他: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个可怜的男人甚至不敢骂她。他哆

“他是谁?你们……昨天晚上一起吗?”

刑露那双无情的大眼睛看着他,回答:

“是的!”

这句话好像有人宣判了他的死刑。徐承勋痛苦地问道: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刑露冷冷地说:

“这你不用知道!”

徐承勋红着眼睛说: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是他不认识的,她变得太厉害了。

刑露激动地说:

“你没做错!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们想要的东西不一样!我二十三岁了,我不想再等!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呀!你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吗?你以为艺术是可以当饭吃的吗?我不想下半辈子跟一个穷画家一起!有些女人也许会愿意,但不是我!你那些画根本没有人想买!没有人买的画就是垃圾!”

徐承勋呆住了,他吃惊地望着她,说:

“我一直以为你欣赏——”

刑露打断他的话,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说:

“你以为我欣赏你那些画吗?有几张的确是画得不错的!但那又有什么用?你以为现在还是以物易物的社会吗?你可以一直拿那些画去换饭吃!换屋住吗?你这个人根本就不切实际!我跟你不一样!我已经挨过穷了!我不想再挨穷!”

“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是这样!”他说。

“我尝试过的!但我做不到!我不想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才后悔。你可以一直画画,画到八十岁,但是我不想一直到死都住在那间破房子里!你到底明不明白?”

徐承勋震惊地说:

“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刑露瞪着他说:

“徐承勋,我本来就是这样,只是你不了解我!”

突然间,他脸上的软弱不见了。她撕碎了他一颗心,把他的自尊踩得稀巴烂,然而,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清醒了。

他那双愤恨的眼睛看着她,好像正要抬起手狠狠地赏她一记耳光或者扑上去揍她几拳。

刑露害怕了,紧紧咬着嘴唇,仰脸瞧着他。

徐承勋静静地说:

“刑露,你长得很美丽,尤其是你的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亮这么深

刑露那双倔强的大眼睛瞪着他,傲慢地说:

“你尽管侮辱我吧!徐承勋!我们已经完了!”

她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头也没回,飞快地上了车。

车子离开了半山,离开了背后那个身影,刑露头倚在车窗上,大颗泪珠从她的眼里滚下来。

她知道回不去了。

三天之后的一个清晨,一辆出租车把刑露送来石澳道一幢临海的古老大宅。屋前的台阶上,站着一个身穿灰布长衫,身材瘦削的老妇人。这人头发花白,腰背挺得直直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一种充满威严和傲慢的神情,两个身穿制服的女仆恭敬地站在她背后。

看见刑露踏上台阶时,老妇人木无表情地对她说:

“徐夫人在里面等你。”

刑露抿着嘴唇点了点头,随那老妇人进屋里去。走在前面的老妇人昂起了头,脚上那双平底黑色皮鞋踩在地板上,不时回响着轻微的声音。刑露仰脸看了一眼屋里的一切。她还是头一次来这里,这幢大宅突然使她感到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片叶子掉进深不见底的湖里。

老妇人带她来到书房。门开了,刑露看到一个穿着翠绿色旗袍的窈窕身影背朝着她,站在临海的一排窗户前面。

老妇人对那身影毕恭毕敬,充满感情的声音说:

“夫人,刑小姐来了。”

那身影做了个手势示意老妇人离开。老妇人轻轻退了出去,把门带上,留下刑露一个人。

那个身影这时缓缓转过来,仿佛她刚才正陷入沉思之中。

徐夫人已经五十开外,不过保养得宜,外表比真实年龄年轻,染过的黑发在脑后挽成了一个

徐夫人打量了刑露一下,做了个手势,说:

“请坐吧,刑小姐。”

刑露依然站着,回答说:

“不用了。”

徐夫人脸上泛起一丝微笑,说:

“你做得很好,谢谢你。”

刑露那双憔悴的眼睛望着她,迟疑地问道:

“他现在怎么了?”

徐夫人说:

“多谢你关心。”

刑露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与你无关,你不用知道。”

她又问:

“那些画廊商人为什么都不买他的画?是因为您吗?”

徐夫人只说:

“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

刑露恍然明白了,徐承勋画的画,是永远不会有一个画商愿意买的。

她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没有再问下去。

徐夫人在书桌上拿起一张银行本票递给刑露说:

“这是你的酬劳。”

刑露没有伸出手去接。她咬着牙说:

“我不要了。”

徐夫人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她望着刑露,静静地衡量她,怀疑她,想知道她到底要什么。

刑露鼓起勇气说:

“我爱上了他。”

徐夫人没说话,这样的沉默让刑露看到了一丝希望。她的心怦跳起来,那双患得患失的大眼睛想从徐夫人脸上看出一些端倪。

徐夫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看着刑露,慢慢地说:

“但是,你更爱钱!”

刑露无言以对。

徐夫人把那张本票递到她面前,冷冷地说:

“一千万可以做很多事情。你检查一下数目。”

刑露有点激动地说:

“你根本不了解你儿子!”

徐夫人反问:

“难到你会比我更了解他吗?”

刑露说:

“要是你爱他的话,根本就不会这样对他!”

徐夫人淡然说:

“你也一样。”

刑露语塞。

徐承勋母亲说得对,要是她真的像她自己以为的那么爱徐承勋,她早就应该收手了,为什么还要做下去呢?为什么不能向他坦白呢?也许他会相信。他还是可以当个穷画家,两个人还是可以过平凡日子的。但是,天知道到底为什么,她根本没有想要收手。

于是,她接过了徐承勋母亲手上那张本票。

“我希望你会遵守你的诺言,一星期之内离开香港。”徐夫人说。

“刑小姐,你别生气。事关重大,我们必须确定你是适合的人选。”

刑露冒火地说:

“就因为我穷!所以你认为我什么都肯做?”

徐夫人冷漠地说:

“每一样事情都能买,也能卖。”

刑露觉得这个女人简直是在侮辱她。她愠声道:

“这种事我不会做!”

“不如我们先来谈一下酬劳吧!”徐夫人说,“事成之后,你会得到一千万。”

刑露惊呆了。

她睁大眼睛望着徐夫人,压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徐夫人诚恳地说:

“刑小姐,我会很感激你帮我这个忙。而且,我儿子并不是丑八怪。你不用现在答应,三天之内,我会等你回复。”

刑露不禁问:

“为什么是我?”

徐夫人回答说:

“我可以找到比你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你是我儿子会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今天见到你,我更肯定我不会错。刑小姐,你这么年轻,一千万可以做到很多事情。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刑露亦没有立即答应,离开侦探社之后,她在书店买了一本《徐浙生传记》。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

刑露放下书,愈是去想,脑海愈是乱成一团。一千万……一个女人给她一千万,要她爱上自己的儿子,然后抛弃他。她不会是做梦吧?

有了那一千万,她就可以做她想做的事。

她想要那笔钱。

第三天,她打了一通电话给徐夫人。

“我答应。”她有点紧张地说。

徐夫人感激地说:

“谢谢你。林亨是我管家林姨的侄儿,绝对可以信任。他会协助你。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帮忙。不过,我要提醒你,如果我儿子从你口中知道这个计划,到时候,我是不会承认的。”

刑露忐忑地问:

“徐夫人,要是他不喜欢我呢?”

徐夫人简短地回答:

“你得设法他喜欢你。”

事情就这样展开了。第二天,刑露从林亨那儿得到一份徐承勋的数据,里面除了有他的相片之外,还详细列出他各样好恶,喜欢的画家、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书、喜欢的食物,比如说,他最喜欢吃甜品,尤其是巧克力。

他每天都到公寓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喝一杯咖啡。于是,店里原来的一个女招待给辞退了。林亨安排刑露代替那个人。

那时候,刑露正对有钱人充满蔑视和愤恨。第一次在咖啡店见到徐承勋的时候,她心里就想:

“这种人也能挨穷吗?说不定我还没抛弃他,他已经挨不住跑回家了!”

还没看到徐承勋的油画之前,她以为这种公子哥儿所画的画又能好到哪里。

但是她错了。

他天才横溢。

他也不是她想象的那种公子哥儿。

他是个好人。

他能吃苦。

她以为自己可以很无情,她的心早已经麻木了,甚至连爱情和身体都可以出卖,不料她一心要使徐承勋爱上她,自己倒深深爱上了对方,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爱上了他要下手的那个人。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徐承勋那样爱过她,他治愈了她心中的伤口,可是,他也是她唯一出卖的男人。

甚至到了最后,她还要林亨帮忙,找来那个男模特儿和那间豪华公寓,合演了一出戏,伤透了他的心。

徐承勋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了。

伦敦的冬天阴森苦寒。刑露记起九岁那年她第一次来伦敦的时候,父亲告诉她:

“你会爱上伦敦,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那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呢?

她曾经以为,当她有许多许多的钱,她会变得很快乐,所有她渴望过的东西,她如今都可以拥有。

可是,来伦敦一年了,她住在南部一间出租的小公寓里,重又当上一个学生。她把长发剪短,现在她穿的衣服比起她在香港时穿的还要便宜,生活甚至比从前还要清苦。她舍不得挥霍银行户口里的那笔钱,不是由于谨慎,而是把它当成了爱情的回忆来供奉。

一年前离开香港的时候,走得太匆忙,她跟明真说:

“我到了那边再跟你联络。”

就在她走后的那天,一台黑亮亮的钢琴送去了。那是她静悄悄送给明真的一份礼物。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个都很羡慕那些在学校早会上负责钢琴伴奏的高傲的女生。明真常常嚷着很想要一台钢琴。这么多年后,她终于拥有了。

如今,刑露不时会写信给明真,甚至在信里一点一滴地向她透露往事。这本来有违她沉默和怀疑的天性,也许是由于她憋得太苦了,也由于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去了,两个人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反而变得比从前更亲近,彼此交换着秘密,并要对方再三发誓不管发生任何事,也不会说出去。

时间并没有冲淡往事。多少个夜刑露在公寓的窄床上醒着,觉得眼前的一切是那么陌生,她仿佛是不属于这里的。她来到了她魂牵梦萦和神话里的“千洞之城”,却看不见金色的灯笼和有若

每当痛经来折磨她的时候,她总会想起那天徐承勋背着她爬上公寓那条昏暗的楼梯的身影,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那是最辛酸的部分。她本来是可以向他坦白的。但是她没有。

二月的一天,痛经走了,她却还是觉得身体虚弱疲乏。一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她昏

“你的家人有过什么大病吗?”

刑露回答说:

“我祖父是淋巴癌死的。”

说完,她虚弱地走出医院。一个星期后,烟雨蒙蒙的一天,她又回来了,除了有点疲倦,她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那位老医生向她宣布:

“是淋巴癌,你要尽快做手术。你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吧,明天再打电话来预约手术时间。要尽快。”

刑露蹒跚地离开医院,心里充满了对已逝的祖父的愤恨,是那个老人的圣诞礼物把她一步一步引来这里的,原来就是要把这个病遗传给她吗?那个自私的老人,她甚至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回家的路,漫长得犹如从遥远的中土一路走到眼下茫茫的世纪。烟雨湿透了她的衣衫。她走进屋里,开了暖气,软瘫在客厅那张红色碎花布沙发里。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在她耳边回响着,渐渐消减至无。

要是她早知道会得这个病,她还会答应出卖她的爱情吗?她曾经那样渴望死而不可得,死神却在她措手不及的时候,有如惩罚一样降临。她诅咒上帝,咒骂宿命对她的不公平。还是她应该感谢上帝,给了她治病的钱?

这时,外面有人按铃。她以为是死神来访,蹒跚地走去开门。

门一打开,她惊住了。

徐承勋站在门外,他穿一套笔挺的蓝色西装,一头帖服的短发,脸上有刮过胡子的青蓝色,从前脸上那种快活开朗的神情不见了,变得严肃和稳重。

徐承勋首先开口说:

“是明真告诉我你住在这里。我可以进来吗?”

刑露点了点头,让他进屋里来。

她望着他的背影,在她枯萎的苦心深处又重新泛起了一度已经失去的希望,是明真把一切都告诉了他吗?

徐承勋转过身来,说:

“我来伦敦之前,在街上碰到她。”

随后他看了一眼这间局促的小公寓,狐疑地问她:

“你那个有钱男朋友呢?他没跟你一起来吗?”

重新泛起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刑露用左手紧紧握住右手的几根手指,她右手西盟全本小说网指上套着他送的那颗玫瑰金戒指,分手后,她一直戴着。

“不能让他看见。”她心里想。

两个人沉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徐承勋终于说:

“我本来是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

刑露装作听不懂,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徐承勋踱到窗户那边,墙壁上一排古老的暖气管道在他脚边发出轻微的响声。他说:

“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很天真,想要当个画家,以为有人会无条件地爱我,不会因为我是什么人……”

刑露心里悲叹着:

“他好恨我!”

然而,她轻皱着眉头望着他,装作还是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徐承勋说:

“你当然不知道,那也不能怪你。我是很有钱的。你想不到吧?”

刑露抿着嘴唇没说话。她把几根手指握得更紧了。

徐承勋朝睡房敞开的门里面

“生在一个这么有钱的家庭,让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好像我们是拿走了别人应得的那一份似的,我甚至想过要放弃我的财产,只做我喜欢的事。像你说的,我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

刑露只说:

“你没有画画了吗?”

徐承勋耸了耸肩,冷淡地回答:

“我现在很忙,没时间了。”

他继续说:

“谢谢你让我知道,有钱并不是罪过,贪婪才是。”

刑露咬着

她是活该的。

徐承勋走了之后,刑露绝望地蜷缩在公寓那张窄床上,痛楚又来折磨她了,她觉得肚子胀胀的,比痛经难受许多。她很热,身上的睡衣全湿了,粘在背上,犹如掉落在泥

到了第二天,她打电话到医院。

那位老医生接电话,问她:

“你想哪一天做手术?”

刑露说:

“这个星期四可以吗?”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星期四的清早,灰色的晨雾沉沉地罩住伦敦的天空。刑露带了几件衣服,出门前,她戴上一条樱桃红色级着长流苏的颈巾,在脖子上擦上了爽身粉。

那茉莉花的香味是她的幸运香味。

她离开了公寓,本来是要往东面的车站去的,那边不知道为什么挤满了车。她决定抄另一条路往地铁站。

她走进西面一条阴暗阅寂的巷子,地上布满了一个一个污水洼,她匆匆跨了过去。

猝然之间,一只肮脏的大手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使劲地抓住她的手臂。她猛地扭回头去,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那人紧张地朝她喝道:

“把你的钱给我!”

刑露想逃,那人扯住她脖子上的颈巾把她揪了回来,亮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贴在她肚子上,把她肩上的皮包抢了过来。

这时,一星闪烁的光亮映进他贪婪的眼睛里,他命令道:

“戒指脱下来给我!快!”

“不!”刑露哀求道,“这不能给你!求求你!”

那人没理会她,抓住她的手,想要把那颗戒指扯下来,刑露挣扎着喊道:

“不!不要拿走戒指,我可以给你钱!”

那把小刀一下就捅入了她的肚子,鲜血有如决堤的河水般涌了出来。

那人惊慌地丢下小刀逃跑了。

刑露双手惊惶地掩住伤口,想要走出那条巷子,却像中了箭的鸟儿,开始

她本来是想活下去的。

她这一生都努力过得体面些,而今,污水却浸湿了她散乱的头发,她瘫在那儿,浑身打

她直直地瞪着天空,雾更深了。一两颗不知道是雾水还是雨水的水滴,开始滴落在她那双曾经贪恋过人世间一切富贵浮华的眼睛,然后是因为说口茫而打开、由于悔恨而哭泣的嘴巴,接着是抚摸过爱人的胸膛的指尖,最后是脚踝,那双脚曾经跟幸福走得那么近。

她想起徐承勋那天背着她爬上那条昏黄的楼梯,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她也想起和他在山上那幢白色平房看到的一抹残云,他说过要跟她在那儿终老。

她有如大梦初醒般明白,她走了那么多路,并不是来到了“千洞之城”,而是走进了“死亡沼泽”,这片沼泽是没有出路的,精灵和半兽人的灵魂四处飘荡。

可她为什么会走在这条路上呢?

远处的教堂敲响了晨钟。

巷子这边的一个破烂的后窗传来收音机的声响,一个女新闻报道员单调地念着:

已故船王之子今早到访唐宁街十号首相府,与首相共进早餐。

刑露的脸色变得惨白,嘴巴微微地张开着。

年轻船王挥军登陆,宣布入股英国第一银行,将成为第二大股东……

刑露突然笑了,是她让徐承勋回去继承家业的。他那么成功,应该是幸福的。伤口已经没有血涌出来了,她尝到了幻灭的滋味,不会再受苦,也不会再被欲望和悔恨折磨了。她头歪到右肩上,断了气。

船王同时表示,现正商讨入股英航……

几个钟头之后,雨停了,一条闻到死人气味的

不过,在喊警察来之前,她动作利落地把刑露手指上那颗玫瑰金戒指脱了下来,藏在身上破衣的口袋里。

刑露死后,母亲从律师那里收到通知,女儿把全部的钱留给她。她完全不明白,女儿银行户口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庞大的一笔遗产。

可是,她已经没法问了。

她心爱的女儿就这样走了,丢下他们两个老人。她想起女儿小时候多么乖、多么可爱,美得像个洋娃娃,她这个母亲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这孩子太可怜了,让她心碎。

女儿留给她的钱,她打算用一部分来买两间房子,一间自住,一间租出去,最近房子都涨价了。她那没用的丈夫如今喝酒喝得更凶,没有一刻是清醒的,可是,长久的相依已经成为习惯,而且,女儿已经不在了,他们两个人又像年轻时一样,互相厮守。

刑露死后一年,徐承勋已经把手上的船队数目大幅减少,成功进军地产和银行业,买下了大量土地,避过了世界航运业衰退的危机。

母亲很为他骄傲。

他温柔的母亲是世上对他最好的女人。他从前为什么会跟母亲吵架,让她伤心呢?跟刑露分手之后,他沮丧到了极点,一天,管家林姨忧心忡忡地跑来告诉他,母亲病倒了,病得很严重。

他赶去医院见母亲,母亲躺在床上,虚弱地握住他的手,说:

“孩子,你瘦了。你这些日子都好吗?一个人在外面习惯吗?”

那一刻,他哭了。

母亲恳求他回去接掌家族的生意,那时,他正对人生感到万念俱灰。他答应了。

他没想到他是可以做生意的。

如今,他已经不再画画了。

最后一次在伦敦那间小公寓里见到刑露时,他说了许多伤害她的话,却

他心里想:“她为什么还留着这张画呢?”

从英国回来之后,他才知道她的死讯。

他不恨她了。

那时候,他是想要为刑露放弃画画的,他可以给她许多许多的钱,满足她一切的欲望,只为了她的微笑,只为了看到她快乐。他知道她缺乏安全感。

他终究是爱过她的。

刑露死后第二年,徐承勋结婚了,娶了一个银行家的女儿。这个女孩子虽然没有主见,却温婉娴静,母亲喜欢她。

结婚的那天,新娘头戴珍珠冠冕,披着面纱,穿着长长裙摆的象牙白色婚纱,由父亲手里交给新郎。

婚后第二年,徐承勋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子。

--完--

舞蹈的观后感 篇1

由浙江卫视和灿星制作携手打造的大型励志专业舞蹈评论节目《中国好舞蹈》,正在热播。虽然节目只播出了两期,但给很多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个原因是由于这一档节目更注重艺术性与专业性,使得观众真正感受到了舞蹈的艺术魅力;而另一个原因则是节目组邀请的三位导师各有特点,成为节目的一个重要看点。表面看起来,三位导师中,不可否认金星是专业性最强的一个, 而“天王”郭富城在香港艺坛本身就有“舞王”之称,相比之下,只有海清看起来要“相对逊色”了。

但事实却绝非如此。海清虽然近些年在热播剧中是以“国民媳妇”的形象为观众所熟知,但实际上却很少有人知道她却是专业的舞蹈出身。她自打12岁便在江苏省戏剧学校学习舞蹈,17岁更是从学校走进省歌舞剧院,成为了那里的“台柱子”。只是因为后来机缘巧合等原因,她在影视行业一炮走红,慢慢的就让人忘记了她本来的舞蹈专业出身。其实海清自己对于自己的舞蹈生涯还是颇为留恋。

在2011年春晚上,海清与黄海波合演的小品广受好评,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她就坦言自己更想以一个“舞者”的身份出现在央视春晚舞台上。此次浙江卫视在推出《中国好舞蹈》时,就想寻找一个既有着较强的公众影响力,又有一定舞蹈根基的明星来担纲导师之一。而最终确定选择海清,也正是因为她在这两个方面都具有较强的优势。而对于海清而言,她能够在之前拒绝很多综艺节目的邀请而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中国好舞蹈》,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这档节目有自己心爱的专业在内。

而海清在评委席上的表现也证明了节目组做出的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在多部影视剧中多以委婉动人形象出现的她,在这个舞台上给了观众一个全新的感受。在导师席上的她,充分表现出了自己性格里的“多面性”:有的时候,她说话很直接,对于选手的评价并不客气。尤其是对于有些在舞台上“煽情”的选手,她直接就表明自己不买账的态度。正如她自己所言:“这里是中国好舞蹈,不是中国好故事”,“ 舞者用作品说话,舞蹈胜过一切故事”。

但另一方面,他有展示了自己性格中温婉的一面,甚至见到赤着上身跳舞的男选手都捂嘴直笑,“不敢直视”。而她对于选手感情的把握也是极为精准。在第二期节目中,一名中学生勇敢的为了一个女孩子来到舞台上,海清对于这个男孩子的勇气赞赏不已,但另一方面,却又像一个大姐姐一样,鼓励这名男孩子“好好读书”。可以说,海清在《中国好舞蹈》的导师席上,充分展现了她性格上的“女汉子”+“羞涩小女人”的多重面,也使得观众认识了一个更为亲切和熟悉的海清。

但真正令观众意外的,还是海清在这档以专业性着称的节目中表现出来的专业水准。节目中的她绝非单纯依靠“毒舌”来吸人眼球,其点评丝毫不逊色于其它专业的评审或导师,而她对于舞蹈的理解和把握更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最让观众感到惊喜的是,在第一期节目中她就忍不住到舞台上展示了自己的舞艺。其水准让很多观众赞叹不已。此外,她的点评中,在专业之外更有几分风趣幽默,与选手互动更注重感情交流。对于很多选手而言,这样的一位“导师”显得更为和蔼可亲,而对于很多观众而言,这样的一个海清则更为真实,也更贴近人心。

舞蹈的观后感 篇2

有幸得了两张舞剧入场券,其实俺不怎么了解舞蹈,但一看地点是新疆人民大会堂,还一次没去过,就去看一看吧,也是近距离对舞剧的一个认识。

进门的检查就象进飞机场一样,不仅把人全身上下扫描一遍,手里的小包也得过一下安检机子,在门外就听说不让带水和饮料,俺的茶水因放在包里却没有人提出异议而顺利带入。

舞台正上方挂着横标显示,这场剧是由甘肃省歌舞剧院演出的,开始前俺在想,这个舞剧 要怎么看呢?应该是没有语言只有舞蹈的,那要怎么展现一个故事情节呢?哈哈,都是多虑了,舞台两边各有一个电子屏,每一幕开始前都会把该幕内容显示出来。

看了才知道,原来这个故事是讲了敦煌莫高窟壁画的来由。有个叫神笔张的人和他的女儿不幸分离,并被罚在窟里画画,他把以前女儿跳的反弹琵琶舞活灵活现的画在了壁画里。怪不得那些仙女会那么传神,原来画里饱含了对女儿的思念之情。

舞蹈演员的功底了得,连俺这不懂舞蹈的人都看得热泪盈眶,尤其是父女久别重逢那段,眼泪止不住的掉下来。结束后的谢幕使整个剧场达到热烈的高潮,五个主角轮番使出自己的绝招向观众道谢,引起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不由地感叹,不愧是国粹啊!

这么好的节目,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才是啊,一打听才知道其实各大剧院都有演出,这是第二届国际舞蹈节,票价卖的也不贵,20元至80元不等,如果提前买票还可以买到前几排的位置,那看起来会更加精彩!

舞蹈的观后感 篇3

可能很多人认识芭蕾都是从《天鹅湖》开始的,但我不是。

从我还没记事起,芭蕾就已经融入到我的生活里。妈妈在日本留学时学过芭蕾,我就搬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家里有一盘录像带,是从电视上录下来的不知道哪个国家表演的芭蕾,叫《关不住的女儿》,很古老的一部舞剧。这应该是我看我的第一部芭蕾舞,我还记得女主演个子小小的,长得很可爱,男二是个黑头发的外国帅哥,我喜欢黑头发,我觉得他好帅。女主的妈妈不同意女主和男主谈恋爱,但最后他们经过百般阻挠还是结婚了,很简单的剧情,很温馨,很可爱。还有一部是《葛佩莉亚》,这是我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一部芭蕾舞剧。我把那两盘录像反反复复看了有几十遍,后来录像机变成了vcd机,录像带再也放不出来了。《葛佩莉亚》还有很多芭蕾舞团再演,但再也没有找到过同样版本的《关不住的女儿》。

上小学以后我进入了学校的舞蹈团,从此开始了我一生中最不可能后悔的舞蹈“事业”。我天生韧带比较好,在当时应该是团里最软的一个团员。练功,一点也不觉得苦,就算滚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一遍一遍地跳到体力不支,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满满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就这么跳了六年,我从最后一排的角落跳到了第一排中间。但是因为个子小,没有爆发力,所以我始终也不能跳到主角的位置上。谁不想当主角呢,可主角永远都是那么几个人的。就算不是主角也好,跳群舞更有安全感。本来梦想着能考进舞蹈学院,但仅凭身高这一硬性条件就足够让我明白舞蹈不可能成为我的事业。我很失落,但我现在明白,把舞蹈当做事业需要付出多么大的努力,我甚至有些庆幸我没有选择这一条路。

上了初中,我跟着家里搬到了一个小城镇,那里没有舞蹈培训班,学校里也没有舞蹈团,除了在学校的元旦晚会给班里排一些简单的韩舞,中学六年里我再也没有受到过专业训练。有一个暑假,我发现家里有两盘DVD,一盘是《胡桃夹子》,一盘是《葛佩莉亚》,我欣喜若狂,于是那一个暑假我就每天翻来覆去地看这两张光盘,穿着自己的练功裤和舞鞋,把橱柜的玻璃当镜子,每天不停地学不停地跳,动作和音乐都已烂熟于心。在之前的家里,妈妈专门给我留了一块地方用来跳舞,铺了跟周围不一样的木地板,装了两面顶天立地的大镜子,除了没有把杆,简直就是一个舞蹈教室。那时才开始后悔为什么小学的时候没有好好利用妈妈特地为我开辟的那块“舞蹈区”。过了那个暑假,学业开始繁忙,我再也没有跳舞的激情,甚至连光盘都懒得再看一眼。我现在有些后悔甚至有些怨恨。如果那时候没有断掉,我的基本功也不会退化,或许还能趁着骨头没发育好再抻一抻个子。

上了大学,我又加入了学校的舞蹈团。韧带已经硬了,胯也压不下去了,天生的优势没有了,我只能重头再来。依旧从最后一排的角落跳到第一排中间,依旧不是主角。主角是舞蹈特长生们的专利。或许如果我当初能够继续跳舞的话,我也可以成为特长生呢。今年舞蹈团举办了舞蹈专场,我几乎抛弃了学业来投入这个活动。在我眼里,舞蹈比任何事情都重要。轰轰烈烈地准备,轰轰烈烈地表演,谢幕,我哭了。小学演过很多专场,但这是我第一次为了演出流下眼泪。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也许是因为太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跳过一整场,也许是因为可能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舞台让我跳舞。身体条件不好,重心不稳,没有过硬的基本功,或许我跳的不够专业,但我懂,我热爱。

我不知道毕业以后还会不会继续跳舞,如何继续。就像纪录片里的演员一样,到了年龄还会不会继续留在舞团,退出以后又何去何从。我有点心疼,因为中国的舞蹈演员始终没有积极的政策来保障他们的事业和生活。同样是为人民做贡献,他们付出的远比影视剧演员、歌手多得多,同样是在舞台上,所得到的却有那么大的差别。我羡慕他们能够把自己热爱的东西当作事业,我也敬佩他们愿意把自己热爱的东西当作事业。

风光背后总有辛酸,快乐过后总有残酷。

舞蹈的观后感 篇4

看完《雀之灵》这个舞蹈后,真让人难以用语言表达,这支《雀之灵》是有舞蹈家杨丽萍所跳的。

音乐响起来了,舞蹈着手托裙子活动她那灵巧的手指,慢慢地走上舞台,我的心也随之舞动起来。

她忽而灵动手指表现出孔雀点头;忽而俯身舞动手臂,表现出水的波纹;忽而托裙旋转,表现出无边的喜乐;忽而低头饮水,表现出无限的欢喜。她在舞蹈之中,什么都忘了,达到忘我的境界。她用她灵活的手臂舞动雀之灵,用她那纤软的腰肢来舞出雀之灵,还用她熟练的双腿来跳出雀之灵。完美的旋转灵动的身躯述说着,雀之灵的故事。

手臂,把水的波纹模仿的逼真,接近事实。手指,摆出了小巧玲珑的孔雀头。腿,翘腿带动着衣裙飘了起来。头插孔雀的翎毛,跳起来时就宛如一只孔雀。音乐,低回、婉转、悠扬。雀之灵舞蹈的美妙,就被这音乐全部烘托出来。

雀之灵这舞蹈,看了真让人难以忘怀啊!

舞蹈的观后感 篇5

21个聋哑人,他们在舞台上尽情挥洒,他们在残缺中追求完美,在无声中激荡生命。他们在娇媚中自强,在寂静中呐喊,在沉默中奋起,他们震撼着全中国、震撼着全世界!

你在无声的世界亭亭玉立,把一杯诱人的香酩,倾给了大地。你伸出千只柔情的手臂,用柳枝,把曾经流过的泪,化为舒心的甘露,滴进了我的心田,驱走我所有的伤痛,带给我无限的希望!

好一群聋哑人!好一个千手观音!

她使人想起:破土而出的新芽;她使人想起:凌寒独自开的腊梅;她人想起:长青不老的松柏;二十一个聋哑人站成排,手一伸一缩,让人目不暇接。那优美的舞姿犹如孔雀开屏,让人沉醉其中;那壮观的场面犹如“神六”升天,让人激动不已;那整齐的动作犹如电脑合成,让人无法相信;好厉害的聋哑人,好厉害的“千手观音”!古典韵味的乐曲让人如闻佛界的梵音,圣洁灵动的舞姿让人如见观音的宝像。当《千手观音》组出“盛世开屏”的画面,千只纤手曼颤,千只慧眼闪烁,将春晚的气氛推向高潮时,人们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传说中的千手千眼观音被演绎得得如此的典雅,舞台上《千手观音》的天光人舞呈现出如此的祥瑞,不由人不由衷地击节赞叹,美哉,《千手观音》!

在《千手观音》中,邰丽华与20位同伴结为一体,以千手观音形象立于莲花台上,在镶嵌着1000多只手的金碧辉煌的拱门下,用缤纷的手姿和斑斓的色彩,"述说"内心世界的美丽话语。伴随着激昂的乐曲,舞者鱼贯而入,舒展在舞台上,以婀娜的舞姿和生动的眼神,描绘梦中的天堂。身着白纱衣的4位手语指挥天使般地相伴四周,向舞者解读他们无法听见的音乐。

21位舞蹈演员虽然生活在无声的世界里。但通过舞蹈老师的手语指挥用眼睛去感悟音乐的韵律。他们优美的肢体语言,触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弦。在这样的节目面前,似乎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舞蹈的观后感 篇6

舞蹈是一门极需要富有感染力的一门艺术,也是从古至今人们表达情感,追求艺术感的一门学问。

世界上的每个民族都有本族最独特,最悠久的舞蹈,就像是本族的一种象征一样,充满着独特的民族韵味。

像藏族的《康定情歌》,传达了一种韵味尤存的热情洋溢的之感。一种对爱情的热烈追求,对生活的乐观之态,都可以从舞蹈中找到。大方的舞蹈动作,热情的感情色彩,结合藏族的浓厚风俗,塑造成了一种对生活充满了无限憧憬,对爱情充满了无限向往。

一门艺术源于古代人类对精神世界的探索与追求。古代思想家周敦颐为后人留下的一篇巨作《爱莲说》,后人结合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浊清涟而不妖”的圣洁高雅的个性,创造了一个极富有美感的舞蹈。《爱莲说》,舞者用柔传达了莲花所有刚强的一面。柔和的音乐节奏,舞台中央,用柔软的动作诠释莲花,亦远亦近,似柔实刚,恰似一朵池中莲花,娇羞典雅,高贵圣洁。

民间舞《一片绿叶》相比前两者而言,感情色彩相对更加浓厚,更加复杂。舞者结合神韵,气息的运用,表现了一片树叶从充满生机到凋零萧瑟的自然规律。舞者运用一把恰似绿叶的扇子,在舞台中央旋转时,将“落叶”表现得淋漓尽致,一种内心凄凉,通过气息的恰当运用,传达给观众,是一种极致,艺术感油然而生。

总而言之,舞蹈是一门追求音乐节奏,感情积淀,身姿柔和,传达感情的艺术。

舞蹈的观后感 篇7

虽说我没有跳舞的天分,但自幼就很喜欢欣赏各种风格迥异的舞蹈。柔美轻灵的舞姿让我心怀舒坦,顿入心旷神怡、宠辱偕忘之境;奔放劲爆的跃动引发我的无限激情,尽享力量与征服的快感;哀婉缠绵的舞蹈带我去体会心灵深处的悲戚与惆怅,在丰富的情感世界里自由徜徉。在我看来,舞蹈就是人类情感交流的丰富细腻的另一种方式。热爱生活,追求幸福的人肯定会喜爱舞蹈,因为优美的舞蹈所展示的真善美感总是能于无形之中滋润人的心灵,使其不断地茁壮成长。 尽管如此,我也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舞蹈欣赏者,对那些专业的舞蹈知识知之甚少。尤其是我国丰富多样的民族舞蹈,我往往只能单纯地欣赏那奇特的服饰,各异的动作和漂亮的姑娘帅气的小伙子们,而那深远的文化内涵却是万万欣赏不来的。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幸运的是这个学期我选到了民族舞蹈鉴赏课,可以稍稍揭开民族舞蹈那条美丽而神秘的面纱,窥探一下其里层的魅力了。

真的十分庆幸,我遇到了一个十分出色的老师。在他的鉴赏课上没有照本宣科的传统惯例,有的是轻松诙谐的课堂氛围;呈现的不都是常被束之高阁,晦涩难懂的文化巨作,更多是老师身边的艺人们的亲自表演;我们所能欣赏到的也不只是舞蹈本身,而是从各个民族自己独特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文化习俗、历史渊源入手,体会每个民族的舞蹈特色。而且在上课的同时,我们还能欣赏到老师的即兴专业表演,聆听老师绘声绘色地讲故事,感受文化艺人们的`感性生活。这样的文化课堂贴切生活,妙趣横生,拉近了老师与学生、文化与大

众之间的距离,使文化鉴赏课不流于形式与空洞。这门课真的使我收获颇丰。

在课堂上我们了解了很多从前鲜有关注的几个民族的文化。我觉得老师说得很对,要欣赏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舞蹈,首当其冲的就是了解他们的文化。从他们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思想价值观念等方面入手,去感悟每一个动作,每一声歌唱,每一个眼神所表达的内涵、透露的情感。不然走马观花,浅尝辄止永远都只能是看看热闹。 比如说,在素称“世界屋脊”的我国西部青藏高原上,生活着能歌善舞、有着悠久歌舞传统的藏民族。几百万藏族同胞勤劳、纯朴,善于以歌抒怀,借舞抒情。银白的雪山,一望无际的莽原,引吭高歌,在平坦的坝子上可以尽情欢舞。大自然造就了藏族优美的歌喉、矫健的体魄,悠久的历史文化和豪迈的现实生活,这些都是即兴歌舞创作的源泉。在歌舞中欢庆佳节,也在歌舞中祭祀祈祷,用歌舞来伴随劳动,也以歌舞赞美爱情与生活,歌舞活动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那里开阔的视野,天然纯净的环境,热情奔放的民风,无一不和藏族舞蹈豪迈粗犷,歌中有舞,舞中有歌的风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老师给我们展示了他的家乡(也在藏族)的几张图片,看到那蓝的深邃的天穹,那白的纯洁的云朵,那清澈见底的湖水,那大片的随风而动的金帆时,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真是这样。是这样奇特的风景造就了藏族舞蹈的大气磅礴,激情似火吧! 给我印象特别深的还有傣族的舞蹈。它轻灵飘动,隽永秀丽,几乎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都是美的展现。傣族人多生活在风景迤逦的西双版纳,在那片绿洲上,憨态可掬的大象,意趣横生的吊桥,绚丽多彩的织布以及充满了诗情画意的小油伞都令我心驰神往。傣族人生性温柔,勤劳勇敢。所以他们的舞蹈大多婀娜多姿,节奏缓慢,充满内在力量。最具代表性,最为国人了解的莫过于傣族 “孔雀舞”了。虽然我没看懂杨丽萍老师的《雀之灵》表达的是什么,但傣族舞蹈的柔美俏丽,变幻多姿,以及“三道弯”的倩影却是展示得淋漓尽致了。此外,我们还观看了傣族的重大节日泼水节的盛况,那热烈喜庆的场景深深地感染了我。我不得不想,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去那边看看,融入他们中间,在一片欢乐声中把祝福送给别人,同时接收别人的祝福。并且要亲眼目睹传说中有轻功技能的孔雀王之舞。

另外一个让我深有所感的民族是彝族。彝族舞蹈多来源于劳作,充满力量。彝族舞蹈不仅历史悠久,而且种类繁多,每个支系都有不同的舞蹈,甚至同一支系,因居住地不同,舞蹈也就不一样。彝族不仅能歌善舞,而且热情好客。老师给我们讲彝族姑娘们敬酒时的豪迈劲,想想都觉得盛情难却。彝族"大三弦"富有强烈的感染力。每逢"火把节",人们燃起篝火、点上火把,围着篝火弹起"大三弦",载歌载舞,纵情高歌。火把犹如繁星降地,又似火龙飞舞,令人眼花缭乱。整个节日人山人海,气氛异常热烈欢快。比较著名的是“烟盒舞”,舞者手执烟盒起舞。舞蹈分为“正弦”和“负弦”,当地有“是人不跳弦,白活几十年”的说法。可见舞蹈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啊!

几年前,一部在全国引起阵阵热潮的电视剧《大长今》让国人对朝鲜族有了更为详尽的了解。居住在我国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等地的朝鲜族,勤劳朴实,能歌善舞。他们自古从事农耕劳动,酷爱大自然;喜爱白鹤,把白鹤当做长寿、幸福的象征。民族性格与审美观直接体现在的歌舞中,便有了潇洒、典雅、含蓄、飘逸的独特风韵。朝鲜族传统舞蹈种类繁多、风采各异,在民间流传的就有“扇子舞”、“纱绢舞”、“农乐舞”、“假面舞”、“长鼓舞”、“钗舞”、“剑舞”、“拍打舞”等十多种。在舞蹈艺术家们的下,许多民间传统舞蹈被整理创作优秀节目,在中国广为传播。可以在舞蹈《顶水舞》、《淘米舞》、《喜悦》、《长白瀑布》等节目中,看到身穿小巧短衣、下着拖地长裙、襟垂飘带的朝鲜族姑娘们翩然起舞的优美形象,在宛若鹤群展翅的舞姿中蕴藉着生生不息的朝鲜民族精神。

这学期的民族舞蹈鉴赏课上,老师用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雅俗共赏的节目表演,使我不仅加深了对舞蹈的理解,还了解了我国众多少数民族的文化,对其他民族的认同感也进一步加深了。由衷地感觉到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家庭,相亲相爱,其乐融融,每个成员都各具特色。真心地为我们中华民族自豪!

舞蹈的观后感 篇8

当我又再次开启了一段全新的旅程,踏上与别人一样的起点,却抱着不一样的心态——我坚信,我要永远做那个对阳光微笑,对晴空抱着希望的梦女孩!列车已经缓缓启程,带上满满的行李,就这样:初一,我来了!

——题记

初一,这个起点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路口。虽然,心里早已下定决心;虽然,我努力的给自己加油鼓起;虽然,我相信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但,心底还总会不由得感到寂寞与害怕。与朋友在13岁的青春走散,功课不再那么容易解决,充满了快节奏的初中生活……我曾无数次问我自己:你真的准备好了吗?我……我不知道。让我庆幸的是,文文还在,并且我还遇到了瑞琪。她们俩都很优秀,成了我的小老师。每每课间,我总会抱着一堆的问题,俨然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模样在瑞琪、文文面前问东问西……最令我头疼的就是数学了,瑞琪总会一脸无奈对着文文说:“呵呵,小芬的脑袋又秀逗了。”

课堂上,提心吊胆地听着数学老师讲课,生怕错过一个小细节——这都会使我在课下懊恼半天。生物老师说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头疼的令我来了:显微镜的使用步骤可是中招必考点,但在老师的讲解下,我们却怎么也听不懂。

课间的铃声在我的心中是最悦耳的。这时候,我们总会百无聊赖地趴在围栏上望着天空,看着楼下嬉耍的男生女生。我们年少的心啊,总渴望着自由!挣脱作业的束缚,奔向那洒下汗水与青春的操场……但我心中深深地知道:我现在要做的是学习!第一吗?那是我的目标,所以我要为之努力!

从上小学的时候,我便这样审视自己:我并非一个天资聪颖,而后生特别勤奋的人——那么,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心中毫不犹豫地给出了这样的一个答案:认真!做一个认真的人就好,它会使你开始变得勤奋,它激发你对学习的兴趣与探究!

初中生活不像小学那般自由轻松,但这不意味着我会畏惧!虽然有时会很累,但我会每时每刻提醒自己,拍拍脸颊,打起精神!当我走进这个全新的世界,便不会再感到害怕。我相信,因为张艺芬永远是最坚强的“蜗牛一族”,不会放弃,只会越挫越勇。

这段美好的三年,将会见证我的成长,这段拼搏的历程,将会目睹我的进步。全新的演绎,历史会有铭记

——当星光不再寂寥,当晴空不再孤单,我的世界会在瞬间被照亮。

——我坚信着,并努力着。

——不要做孤单的舞者,要勇敢地站在闪光灯下。全新的演绎,请你一同来见证。

舞蹈的观后感 篇9

20xx年的元旦,是我来信德之后参加的第一个大型活动。精彩的节目不时引起大家的共鸣,掌声、笑声连成一片,台上台下形成一片欢乐的海洋。联欢会节目精彩纷呈,形式多样,有唱歌,跳舞,诗朗诵,哑剧等等。一个小时的节目就在这幸福的时光中不知不觉结束了,让人意犹未尽,感触颇深。

我有幸作为五年级的教师代表上台表演了开场舞,也正是通过这次活动真正了解了幕后老师的辛苦工作和精心策划,在此真诚地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这次晚会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要数六(5)班的《小苹果》,这个节目不单单有全班同学的参与,最主要的是他们有现场互动,带动了全场的气氛。在这个节目中,我看到了六(5)班的凝聚力以及全员参与的意识,让每一位同学参与到活动当中,来展现他们自身的价值,让他们深刻体会到我是其中的一员,让他们有归属感。这也正是我们教师需要注意的地方,让每一位孩子都找到自己的存在感,要让他们知道,我是其中一员就要积极参与到集体活动中,我是有价值的,我能为集体做贡献,为集体争光。

班级的联欢会当然没有学校的晚会那样隆重,但我看到了我们五(11)班学生们的努力,他们也积极地参与到活动当中,即使每个节目都表现得不够完美,但态度是正确的。在联欢会中,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他们,天真、活泼、单纯依旧是他们的代名词的,我突然意识到他们还是一群孩子,我的要求太过于苛刻,太过于追求完美。孩子们的天性就是游戏的,我应该从游戏中给予他们知识,不能以成年人的眼光去审视他们。我认为五(11)班会越来越棒,我相信,一直相信!

在欢乐中我们度过了元旦,希望20xx年我们会越来越好,孩子们的脸上笑容常在。我要努力的工作,我会与五(11)班的老师、同学一起努力,一起加油!

舞蹈的观后感 篇10

题记——:悲壮的音乐、激进的步伐、一个个舞者在音乐中用自己的肢体演绎着这段故事——悲情的故事“母爱”,不分国界不分地域、母爱其实无处不在,无私无边、只源于妈妈那颗真爱的心!

站火:舞者们在悲愤的乐声中、用强有力的动作、铿锵有力的步伐诉说了一位位中国母亲在抗日战争的烽火中那份坚强、那份韧性的心,在音乐和中国朴素的服装、灯光的配合下将我完全带入他们的情愫之中,把故事演绎的淋漓尽致。

巧遇:战火的烽烟刚刚逝去,在胜利中中国母亲们巧遇了一位战后的异国遗孤,伴随着凄凉音乐妈妈们一起为看着她,女孩惊恐的环顾四周,似乎有很多说不出的害怕,颤抖的身体,眼眶中溢满了她惊慌的泪水。一位母亲想去安抚她,却被另一位母亲拉住,似乎哪位母亲在诉说着什么“是他们,是他们,是他们的父母让我们失去家园失去亲人,我们为何还要去关怀他们的子女!”于是妈妈们相继离去、可妈妈们心中却甚是难过不舍,有的回首、有的含泪、有的因心中所想无法表达而呜咽……“为什么上一辈的恩怨要牵扯到孩子、他们是无辜的、他们也失去了亲人,他们也是战争的牺牲品,也是需要同情与关爱的!”

接受:终于有一位母亲忍不住奔跑着来到女孩的身边,那是什么驱动着那位母亲?随后一位位母亲相继来到女孩身边,伸出援助的双手,并将女孩簇拥到中间!

融入:伴随着轻快的音乐,女孩换上了中国的服装,与母亲们在田野中一起过着中国式的生活,朴质平凡而其乐融融。女孩与母亲们,有撒娇,有拥抱、有嬉闹……

母爱:“老玉米、金黄黄,养活了异国的小儿郎,我捧着玉米回头望,地里站的是我娘!”随着一遍又一遍的民谣,将舞蹈引入高潮。母亲们还在地里干活,女孩在一边嬉闹,追逐,发现母亲在地里孤单劳累的背影,想起母亲为我暖手的情景,冲上前一把抱住了母亲,帮母亲搓着她那满是老茧的双手,心里默默地呐喊着“她是我娘”!舞蹈的动作的容情,民谣的动情,加上柔和的灯光,霎是催人泪下,让人不得不说母爱的伟大,母爱无疆!后面舞蹈演员用统一柔和的动作,将女孩和一位孤单站在一边的母亲突出,使母亲那孤单劳碌的背影显得是那么的憔悴,那么的深刻,将女孩与母亲相拥在一起的画面久久定格使我目光集聚在那相拥的一刻,另人容情与景感人至深,依此表现母女情深,母爱的无私,无限的给予不求任何的回报,仅仅萦绕舞蹈主题,“母爱不分国界不分地域,无私无边,无处不在!”起到了画龙点睛之笔。

割舍:女孩渐渐地长大,慢慢的开始帮着母亲一起下地干活。灰黄的等光中,母亲们慢慢聚拢到一起看着远处忙碌的女孩,一个个互相搭着肩似乎在讨论着什么,女孩也好奇的跑了过来,只见一位母亲手捧着当初相遇时女孩穿着的和服,将女孩的身世告之,女孩手捧和服望向远方,不知所错,回首看向年迈的老母亲,眼泪止不住的落下,上前一把抱住了年迈的母亲,依依不舍,却还是要离去,母亲擦着泪水默默地看向远去的女孩,嘴里好似念叨着“孩子去吧,去回到你真正的家,找到你的生身父母吧!”

舞蹈中将音乐、灯光、队形和故事情节溶于一体,深刻形象的塑造了中国妈妈的伟大形象,将中国妈妈的母爱表现得那么的透彻,也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德报怨热爱和平,将母爱发挥到极限表现到极致,让我深深体绘到什么叫“母爱无疆”!

舞蹈的观后感 篇11

我这个人总是具有滞后性,诸如《中国好声音》这一节目很火的时候我没有看,而是去年将第一季全部的视频看了一遍,今年听说又出来了一个《中国好舞蹈》(也许去年叫《舞林争霸》更准确)这一节目。上网一看,又像《中国好声音》一样,它去年就火了。今年找时间将《中国好舞蹈》第一季看完了。

正好赶上《中国好舞蹈第二季》热播,于是利用网络看了相关视频。当然,作为一个门外汉,我发自肺腑的讲,我看不懂!我自己对舞蹈的诠释即为对音乐的肢体动作或者按照杨丽萍老师的说法舞蹈也是人类的一种语言。就我个人而言,这门语言比“英语”要难太多了。

因为看不懂,所以选手们的舞蹈表演,我看的相对较少。可能有的人读到此处就会产生疑问,既然看不懂就别看了。要是在以前,我绝对不会看的。但是,我现在觉得人应该具有好奇心,舞蹈作为一门艺术长久的存在着自然有其自身的优点,而我们的生活也不能缺乏舞蹈,看看也挺好。但是,我更多的是看导师们的评价。另外,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导师们嘴中说的更多的词汇是“变化”。那么,在每一位舞蹈选手身上变化是什么意思呢!我个人觉得应该是突破和自我发展。这使我想到了学院的校训“超越自我 开创未来”。那么,从小的方面作为教师来讲,从大的方面作为大学而言,是不是也应该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生活当中产生变化呢?而且这种变化是学生和社会所渴望和认可的。我们大学培养是四年的时光,而各导师队的舞蹈训练才短短几个星期,但是,从选手的言语可以看出,这短短的时光将会对所有的选手产生终身的影响!为什么?我们几年可能都做不到的事情,人家短短几周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令我自己汗颜。要知道这些选手从前也许不是学校当中一般意义的“好学生”甚至更有甚者也不被认为是社会上的“好学生”。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选手们质的飞越呢?

我觉得有以下几点:首先,选手们都有自己的特长,或者说成追求可能更加准确。对舞蹈充满了热爱,并不断追求;其次,作为导师来讲,也是从专业的角度慧眼识英才;第三,导师本身具有非常高的专业造诣;第四,师生之间具有心与心的沟通。这使我想到了我们大学教育如何借鉴《中国好舞蹈》的经验提高“称心”的教育呢?首先,学生应该产生专业热爱,形成专业追求。这就需要学院在第一学年教育过程中使学生应该更多的认识自己、了解各专业特点。其次,作为辅导员要发现班上学生的潜质,引导其不断发展;作为专业教师要发现学生的专业潜质。第三,不断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书育人的技能。第四,更多的注重师生之间心的共鸣。反观自身而言,作为高校教师:首先,在做人方面应该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和点点滴滴;其次,在专业领域要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即包括理论方面也包括应用方面;最后,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技能,无论是语言表达能力还是书写能力这些基本素质都应该提高。

舞蹈的观后感 篇12

三个月的《中国好舞蹈》结束了,忍不住想写点,不点评什么,只是为了记录下看到这些美妙舞蹈的那种感动和享受。(完全外行,纯属个人喜好)。

最喜欢的当然是张娅姝,很美很美的女人。决赛时候的介绍很适合她,“有一种美,是不声张的骄傲,是不强求的优雅,有一种美丽叫张娅姝!”

初赛是后来才看的,很优雅很美的女人,技术也不错,但并没有被电到的感觉。对比第一次看肖富春,后者的舞蹈是会说话的,他的那一段初赛可把我震撼到了,有点张傲月的感觉。

金星队决赛,看到《青蛇白蛇》,个人感觉是不相伯仲的,都很妩媚,白蛇(周丽君)的身段姿态明显更胜一筹,尤其是从桌子上爬起来的那一幕,姿态太美了,青蛇(张娅姝)虽然身形不如,表演却毫不逊色,而且表情动作更加入戏,很有张曼玉的青蛇那种蛇精的妖媚,踢脚的小动作很有感觉。确实很难选择,金星也忍不住有点哽咽了。其实不管选哪一个,都是有争议,也是有遗憾的。后来有的周丽君的粉说张娅姝太有心计,选的青蛇,这个角色更容易出彩。而且看丽君自己的微博里,在之后有说到不愿意争抢,再来一次也还是会选择这样表演白蛇,可能丽君心里对娅姝也有这么点想法。不过我觉得这也是自然的,对于娅姝而言,和丽君同场肯定也是有些压力的,身高不如身材不如,但是她懂得自己的优势,既然是比赛,用自己的优势赢得比赛,这没什么不对,不争不抢不代表不尽力做到最好。反观,其实是丽君自己的心态略逊一筹。丽君太在意得失,反而放不开,用了不争不抢这种被动的策略,输了也给自己一个借口,其实觉得她完全可以表现的更好的,但她没有主动争取。娅姝就是那种努力做到最好,然后结果怎么样,我就可以不在意了。最后一场决赛的时候,古丽和娅姝对阵,两个人都跳的非常的轻松快乐,古丽说自己完全没有压力了,因为是对着娅姝,如果是和别人同场竞技,也许还是会有压力的。这也是古丽和娅姝相似的地方,心态都非常的稳定,都是那种尽力做到最好,结果可以看开的人。这种心态也让她们稳定的走到了最后,相信也会在将来支持她们有更好的发展。这大概也是金星最后选了娅姝的原因之一吧。

扯得多了,因为这种心态也是我最喜欢欣赏娅姝的地方,所以多说两句,希望自己也能有点这个范哎。

然后第三段舞蹈是《风》,从一开场就被震撼了,所谓美轮美奂不过如此。这段舞不是说多有难度(当然也不简单),或者肢体动作做得多么好(其实看了年唐诗逸的表演,基本功真的比娅姝高一个档次),而是美在意境。舞台形式,配音,舞者,纱巾,融为一体,共同演绎了什么是风,就像海清说的“谢谢娅姝,让我们看到了风”。而且最让金星爱惜的是,这个创意是来自于娅姝自己的想法,包括配音,都是她自己亲自录得,想说这姑娘可真厉害,录音都录得这么专业。这段舞看了好多遍,每一遍都还是觉得这么美。

接着就到了决赛的《触碰》,非常非常喜欢,她和张傲月共同创造了这样一个空灵的意境,干净漂亮的肢体动作,轻轻的触碰,那种第一次触碰的美好的感觉,被诠释的很到位,看的时候让人连呼吸都忍不住放轻了,怕打扰了这个舞台。其实她上台前,我真是非常担心,因为之前李德戈景的《梦中的额吉》表现的非常出色,现场直接看哭了一批人。李德选题有优势,跳的是他对天堂的姥姥的怀念,而且他跳的是自己的切身感受,这种感受融入到他的肢体里,传递到了观众的心里,再加上扮演姥姥的敖登格日勒老师真是太赞太赞了,这个慈祥美好的姥姥真让人动容!(PS:老人家都已经60岁了,简直看不出来,那么优雅那么纯粹那么美好!她的讲话也很好,那种大气对晚辈的爱惜真的让人喜欢仰慕)以至于李德差点全票把楼中玉秒了,金老师之所以给楼中玉票主要是因为娅姝还没出来呀!!但是等娅姝和傲月一出来,音乐响起,时间瞬间安静了,你就像堕入了另一个安宁的空间,完全忘了之前发生了什么。有现场的观众说,现场看触碰,比电视机上有感觉太多了,李德跳的时候是很多人泪目了,但是娅姝和傲月跳的时候是全场寂静了,大家都发不出一丝声音来表示那种感受和赞叹。有些同学说看不懂触碰,觉得后面威利斯和骆文博的《恋》还更好看一些。其实第一感觉,确实《恋》更通俗,就是两个恋人缠绵的感觉,然后紫色的衣服紫色的背景也挺美的,两个人的动作也挺舒展的,确实蛮养眼,但是看完就觉得没有什么特色,和平常晚会看的那些舞蹈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好看,但是缺少动人心魄的魂,所以也只是好看。这里海清看完一脸陶醉幸福的样子,说明她的水平还是有点水啊,个人感觉她的欣赏角度更多的是从整体从感觉从形式上来看的,审美还是不错的,但是专业的东西就不太懂了。也有人说金星此处又毒舌了一把,狠狠的指出了威利斯的弱点,让后面的几个导师不能给他票,从而确保娅姝的晋级。好吧,金星是毒舌,此处也只算她的普通毒舌水平啦,至于有没有私心,确实不知道啦,哈哈,她确实是偏爱娅姝一点。不过即使她没把话说绝,也肯定是娅姝赢的。而且威利斯到底受伤在哪里了呀,为嘛跳的时候底气那么不足,不停的流汗,表现出痛苦的表情,好像生怕别人看不出他的伤痛一样,看不出他有多勇敢多坚强一样。我不是说他故意苦情,他应该也不是故意那个表情的,可能只是确实不够坚强。话说我也是和他差不多,太脆弱,容易把弱的一面表现出来。

最后的solo很多人说放水了。感觉放水说不上,娅姝还是认真跳好这支舞的,这支舞的洒脱率性是她没有表现过的舞蹈风格,或许更接近她本人的性格一些,她是想表现不一样的自己。但是选这样的一支相对简单的舞,说明她此刻确实已经没有夺冠之心了。如果想要争个冠军,她肯定会更郑重,拿出个杀手锏什么的,但是她此刻的心态应该是满足了,她好像没有想夺冠,只是想在这个舞台上再肆意一把,所以像黄豆豆说的,这是她到中国好舞蹈跳的最快乐的一支舞,她跳的那么欢乐那么开心,像最开始接触舞蹈一样,让人想跟着她一起跳起来。虽然简单,也很棒。本来以为郭富城会投给娅姝,这样把最后的难题丢给金星,哈哈,看郭富城在投票的时候,金星老师的那个表情就好纠结,很想知道如果是她做决定,她会选择谁,两个人真的都很棒,选谁都是合适的,但是感觉也许金星会给娅姝,为了她可能的发展,古丽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舞者了,将来很难再有突破性的发展,但是娅姝可能,比如那支《风》,就给了我们惊喜。年的决赛张傲月并不是最出色的的,但是后来傲月的进步和成熟让人觉得当得起这个冠军。不过对于娅姝而言,或者不要这个盛名也罢,这种名声有时候反而是一种压力和负担,虽然心态够好,但也是多少会有影响的。其实对她而言,她觉得够了,这个舞台已经给了她充分展示的机会,她已经觉得非常的满足了,足够开心了,冠军亚军其实无所谓啦。

舞蹈的观后感 篇13

每个不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题记

舞蹈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伴随着我成长,他是我的老师,更是我的伙伴。在跌跌撞撞的年纪里教会了我很多。

依稀记得三四岁时,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我,在妈妈的引领下与舞蹈相遇。那是一间不足90平米的练功房。我深深的被老师的舞姿所迷住,不乏如蜻蜓点水般轻盈活泼,我跟随着老师从练功房的一个角落跑到另一个角落。眼睛根本挪不动,只是痴痴的望着望着。

我有舞蹈的故事就从这里拉开了帷幕。

“12342234,绷紧脚尖,腿部伸直,往下伸展,坚持下去。”老师响亮的嗓音在练功房里来回流转。此时的我被死死的按在了地上,汗珠从两颊一点点的流下去。脸庞火辣辣的,嘴巴紧绷,时不时的检索眉毛,腿像断了筋一样,痛到无法形容。对于韧性不怎么好的我,这是我想练舞的最难一关,但是我不可以放弃,我要坚持我所喜爱的东西。舞蹈时,懵懵懂懂的我第一次懂得坚持和永不言弃。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有舞蹈闹了一个小插曲。练功房里,同学们都在认认真真的练习着自己的动作。而我却在一次次摔倒中,开始变得胆怯害怕。再也不敢迈出那一步。再一次,我被重重的摔到了地上,耳边什么也听不到。我慢慢的爬起来,默默走到一边,泪水浸湿了衣服。我退缩了。但那颗热爱舞蹈的心在不断的翻涌,他告诉我不要后退。困难就永远会为你让步,舞蹈又再次拉起我的手。让我迈出了那一步,是他告诉我困难犹如弹簧。当自己强大时,他就会变得弱小。

现在的我已经上了初三,但我依然深深暗恋着在练功房挥洒汗珠的每一分每一秒,练功房里,镜子中的我可以抛下一切学习的烦恼。甩开所有的不悦。那时一人义乌一支舞蹈,只有我和舞蹈在。只有最真实的我与舞蹈亲密地交谈着。那是我们无声的语言。

舞蹈在我不开心时会给我最真心的安慰,没有虚伪,没有掩饰。他教会我自信让我学会坚持让我直面困难这个人生我能与舞蹈相识。

舞蹈的观后感 篇14

你是否欣赏过“雀舞”?

谁能描绘出呢?那样惊心动魄的柔美舞姿?

谁能雕刻出呢?那样细致入微的倾情神情?

谁能谱写出呢?那样变幻多姿的灵动身形?

谁能颂唱出呢?那样轻巧灵敏的细碎舞步?

柔美的雀舞于我来说是荒漠中一朵璀璨的娇花,是严寒中一声鸟鸣。除了惊艳,还是惊艳。千言万语道不尽我心中那般美的感受!

任何一种语言都无法描绘,朋友,请相信,倘若是你,你定无法将那灵动的美倾诉——

她静静地,静静地挺立,远处,隐约传来鸟儿的欢叫。那双纤细的手儿开始转动。轻轻地,缓缓地,仿若刚刚由沉睡中苏醒。

皎洁、清幽的光线映射在她的脸上,勾勒出完美的轮廓,晕染上淡淡的柔和晕光。一切是如此的恬静。

长长的垂睫肆意倾泻,眉间的朱砂熠熠生辉,微启的薄唇悄然上扬。我似乎看见一只高傲的孔雀,正在淡雅灯光的沐浴下翩然起舞。

她缓缓地蹲坐于地,一双柔韧的双臂开始摇摆,一点一点,似乎是一阵白浪涌现;一点一点,似乎是一条丝带飘扬;一点一点,似乎是一抹光影跃动。

潺潺的流水声由远而近,由远而近地飘来。忽然间,一阵轻快音乐悠然响起,这抹素雅的白色身影开始旋转。

轻缓的旋转逐渐加快,飞旋。世间的一切似乎都没有了,只有那抹白色在飞速的旋舞,飞扬的裙摆如跌宕的波浪一般翻飞;如纷乱的雪花一般张扬;如飞翔的白鸽一般自由。

“孔雀”开始狂舞,细碎的脚步踩着节奏,一圈一圈又一圈地旋转。她用她柔韧的身躯演绎着一场美轮美奂的雀舞。

你能体会得到吗?这惊艳之美?

舞蹈的观后感 篇15

歌声温婉响起,仿佛走进了蓝色的热带雨林。只见一只洁白的孔雀飘向舞台中央,她就是杨丽萍,这位上天派来的仙子。

这位仙子左手轻轻缓缓一扬,两只手提着裙子转动起来,完美的没有任何缺陷,那优美的动作令人惊叹。

仙子轻俯在了地上,好似在闻着大地的气息,只能用一个字形容“美”!

一只活生生的孔雀!

她站了起来,她的左手轻放在前方,陶醉在自己的美丽中,她俯下身来,舞蹈着身体,她小小的翅膀舞动着……

右手粘上裙摆的她,头轻轻地舞动,灵活地转来转去。

她不断拂动着,她再次旋转起来,她的双臂开始缓缓舒展,像流水,像波浪一般,轻轻地又一次拂动起来,多么梦幻,多么优雅。我想,她一定是上帝派来的……

她有一种无鸟能及的美丽,她的双臂不停拂动着,在黑色舞台的衬托下,她更加耀眼了,仿佛在召唤着什么……

天地灵气都被她唤来。

五彩的灯光照在白孔雀身上,她挥动着手臂犹如桃花般柔弱。

她不停与大自然交流,每一棵树、每一滴雨、每一朵花……音乐逐渐快了起了,她再一次俯下身去,忽然,她的手臂颤动起来……

远远望去,舞台变成了一个大大的画框,她便是画框中的仙子!“杨丽萍老师”!舞台变成画,一切消失了,时间消失了,她也消失了。她狂舞了起来。

孔雀在想什么?她是否想起了孤独的日子呢?没有,没有鸟儿可以理解,永远没有。

她再一次俯下身,优美的动作令我陶醉在这片白色中,仿佛她要变成圣洁的火焰,她的手指、她的腰肢、她的摆裙、都化作了美丽的火焰,诉说着她的故事。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作者:张小娴

爱不像风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写好信后不寄出,便不会后悔。然而,再想寄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难道,她只是送信的人,装饰着别人的爱情故事?还是她会在别人迟到的来信里,收回迟到已久的幸福?

真莉,一个即将走出校园的女孩,喜欢自由自在地疯,喜欢整年都穿着吊脚裤出门,喜欢像一颗颗青

初恋、失恋,重逢、邂逅,缘聚缘散,阴差阳错……一段未完的爱情故事,留下寂静无声的等待;一个时隐时现的人物和一把在深夜

第一章 初恋

沈真莉的一张鹅蛋脸粉嫩嫩的,身上白色

跟其他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生不一样,她不爱穿牛仔裤。牛仔裤广告老把牛仔裤吹嘘成野性和自由的代表,不过是谎言。她想,要是套一条紧身牛仔裤在一头野豹身上,它也别想再跑得快了,不过.她承认,要是她的大腿瘦一点,她不会介意多穿牛仔裤。

她低下头去,有点懊恼地看看自己踩着露趾凉鞋的双脚,刚刚走过一条沙尘滚滚的路,脚背有点脏。她腿往后抬,用手抹抹脚背的灰尘,然后又抬起另一条腿,扫了扫脚背,整个夏天她都穿这双平底凉鞋,喜欢脚下凉快得仿佛没穿鞋子的感觉。

这时,她觉得头有点痒,手指插进头发里抓了抓,完全忘了那只手刚刚抹过脚背上的灰尘,她不拘小节的个性像个男生,幸好她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和发育匀称的身体。但她还是嫌自己一头清汤挂面的黑发大固执,也嫌两条圆滚滚的大腿胖了点,十九岁的她,最美的其实就是那双杏眼。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黑的黑、白的白,像围棋棋子似的,摆着一个引人入胜的棋局。那双眼睛鬼灵精得很,倒映着眼睛主人满脑子的古怪念头。

真莉从小就爱做古怪的白日梦。她不知道人家都做哪些白日梦。她做过的白日梦可多了,她梦过自己的婚礼,新郎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穿上漂亮的婚纱。她幻想过自己的葬礼,就像爱情电影的年轻女主角那样,她死了还是很漂亮。

她也梦想过自己当上电视台晚间新闻的女主播。她一本正经、字正腔圆地面对观众念出以下一段新闻:“母鸡下蛋不是新鲜事,法国有一只公鸡下了一个蛋,它自己也感到相当惊讶和难为情,我们一起去看看——”不过,她最大的梦想还是拍电影。

这一天,她的梦想实现了。一九九五年九月中旬这个天气明媚的日子,真莉成了大学的新鲜人。她考上第一志愿——电影系。她下了巴士,从车站一路走来。这会儿。她背着米黄色的帆布背包。仰头望着面前那幢电影系大楼。她终于来了。她觉得自己是属于这里的。以后都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上学,不再是个中学生。

她班上有三十个学生,只有四个是男生,大家脸上都带着一副初来乍到的怯生生表情。她没有新朋友,课与课之间都落单。这天放学后,她舍不得走,一个人没事就在大楼里乱逛。来到二楼走廊的时候,她无意中听到左边一个房间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嘶嘶声。她走近些看,那声音好像是哭声。

“会不会是拍戏?”她心里想,又走近些看。

那扇门半开着。门缝里露出些许白色光线。她探头进去,看到里面摆了拍电影用的摄影机、聚光灯和一卷卷的粗电线,塞得满满的,连一扇窗子也没有。她看到陆子康。那是他们头一次相遇。他坐在房间中央地上一个用来放摄影机镜头的长方形银色铝箱上面,双手搁在膝上,眼睛湿湿的,红咚咚的鼻子嘶嘶地吸着大气,一边鼻孔还挂着一串鼻水,那模样好像很伤心。

“噢……他躲在这里哭?我当看不见好了。”真莉想道,悄悄把头缩回去。

“啊……”陆子康突然抬起头,他征征地看了她一眼。用浓重的鼻音问她:“你有纸巾吗?”

真莉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纸巾,走上去。跨过地上的一卷电线,把纸巾塞到他手里,

“你没事吧?”

“只是……鼻敏感。”他抖开一张纸巾摸摸鼻子,大口喘着气说。

她偷瞄他,没法判断他是不是假装没哭。她知道男生都不爱承认自己也是会哭的。但是,她闯进来是她不对,为了表示她相信他是鼻敏感,她告诉他,她有青

“那比鼻敏感更糟,要是有人在我的食物里偷偷放些青

“有人会对青

“四岁那年,我吃了一片有青

“我只听说过有人对花生和香蕉敏感。”

“这个还好,有些人对好多东西都敏感,差不多啥也不能碰。我在报纸上看过一段新闻。说美国乔治亚州有个男人对任何布料都敏感,由里到外只能穿纸造的衫裤。要是哪天下雨,他就没法去上班了。”她咧嘴笑笑说。

突然之间,陆子康用手使劲拍了一下坐着的银色箱子,陡地站起来,喊了一声:

“啊呀!有了!我要拍一个青

真莉盯着陆子康。心里想:“青

“你是新生吗?”他冲她笑笑。

“嗯。”她咧咧嘴笑,问他:“你是不是陆子康?”

“你怎么会知道?”他征了一下。有一会儿,他还以为那是由于自己很出名,毕竟,他已经三年级了,自问十分有才气,作品参加过校外的一个独立短片展,还拿了个优异奖。他也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有一米七九高。男生只要长得高,就是不一样,也许系里的女生私底下都经常谈论他。

“哦……我刚刚在楼下通告栏看到一张通缉你的海报。”她看看他,撇撇嘴说。

“通缉我?”他呆了一下,很快就想到是什么一回事,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真莉听到陆子康奔下楼梯的声音,她看了一眼这个房间,兴致勃勃地瞧瞧这部摄影机,又摸摸另一部。

这时,陆子康手里拿着那张皱巴巴的海报跑回来,神情有点尴尬地向她解释:

“二年级的人在楼下拍戏,拿了我的照片当做通缉犯。电影系的人就是这么下流,你以后千万别把你的照片到处乱放。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憋住笑,心里想:

“念电影真好玩啊?但他压根儿不像通缉犯哪!”

那天之后又过了两星期。真莉己经很熟悉这幢大楼了。这天午后,她坐在五楼学生休息室里埋头埋脑做功课。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代表的是浪荡和自由,靠墙壁的一列木架上堆满零食和杂物,角落里摆着书桌和电脑,电影系的学生都爱窝在这里;己经毕业的,也像回娘家似的,常常回来。休息室一角放着一张磨得已经有点发白的红色布沙发,大家都爱瘫在上面打吨。这天,真莉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个大块头脸埋椅背蜷缩着身体在那儿睡觉。那个男生的头发乱蓬蓬的。穿一件十号红色曼联球衣和一条短裤。光着脚。露出多毛的一双腿,时不时打

真莉想:“瞧他那副睡相,好像八辈子没睡过。他说不定还淌着口水呢。”

她抬起头,看到陆子康。他咧着嘴冲她笑,那样子好像是有求于她。

“找我有事么?”她怔了怔。

“我想找你演我那出短片,就是我那天跟你提过的那个青

“我?我没演过戏啊!”她皱了皱眉。

“演你自己就好了。我觉得你很适合。”他说着从黑色背包里掏出一张光碟来,塞给她,说:“你回去读读剧本。”

她没拒绝,电影系的学生互相帮忙对方拍片,是一种义务,他们都没钱找真正的演员。她不拒绝,也是有点虚荣心作祟,还从来没有人找她拍过戏呢。

“什么时候要拍?”她紧张地问。

“我会通知你。”

“哦……谁会饰演那个对大部分东西都敏感的男主角?"

“大飞!”子康朝沙发那边大喊了一声。

真莉转头望过去,心里不禁嚷了起来:

“天哪!不是他吧?”

沙发上那个十号球衣没有醒过来,陆子康索性走过去推醒他,问他说:

“喂!你什么时候来的?”

十号球衣终于挣扎着缩起双脚醒来,边打哈欠边伸了个大懒腰。他留到脖子的长发盖着脑袋,胡子没刮千净,颈上还有几处旧的刮胡须的伤口。他揉了揉困倦的双眼。坐直身子,把自己的一双球鞋从沙发底下踢出来,说:“昨天在附近开工,今天早上才收工,懒得回家。”

大飞毕业五年了,己经当上副导演,时不时回来这里指点一下师弟们。他有点不修边幅,但人很好,大家都喜欢他。爱听他说说电影圈的事。譬如哪个导演脾气最大、哪个导演最爱折磨人、哪个导演最了不起。大飞有种能耐,就是到哪里都能睡,再恶劣的环境也难不到他。可他对钱财又很浪漫,哪天有钱就会请大家吃饭,或是偷偷买几瓶红酒回来大家一起喝。

学弟之中,大飞最欣赏陆子康,跟他也最投契,把他当成弟弟似的。他认定陆子康大有潜质,他那出拿了优异奖的短片就拍得不错,当然,他还需要时间磨练一下,机会将来多的是。

“那个青

陆子康听了这话,嘴角轻

真莉礼貌地冲陆子康笑笑,心里却想:“噢!男主角真的是他!我可以辞演吗?”

“男主角找到没有?”大飞揉揉一张脸说。“还在找。”子康说。

“太好了!我就知道不会是他。”真莉心里嚷着。“女主角呢?”

“就是她。”陆子康带着得意的神色指着真莉,想让大飞看看他找到的女主角多漂亮。

大飞望向真莉,目光里满是赞叹,不禁咧嘴朝她微笑。

子康的短片在十一月中开始拍摄,那时己经踏人秋天,白天都有暖暖的大太阳,夕阳下山后秋凉如水,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真莉刚刚还只是大学新鲜人,却又胡里胡涂当上女主角了。她很认真,接到剧本之后便回家猛啃,把对白背得滚瓜烂熟。每次读剧本,她都不由得对陆子康生出多一些好感。

“他这段写得真好哦!”她心里赞赏道。

“怪不得他是系里的高材生!”她愈想愈仰慕。

十九岁的她,从没谈过恋爱。她以前念的是女校,身边那些女同学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她并没有很羡慕,她打心眼里看不起她们那些男朋友。她才不会为恋爱而恋爱。干嘛要接受一个七十分的男生呢?她要一直等那个一百分的人出现。

她知道,只要她肯等,那个人一定出现。她这个人是梦打造出来的,不是像肥皂泡沫的那种梦,而是像电影一样的梦。她爸爸是个影痴,真莉小时候常常跟着爸爸去看电影,要不就是窝在家里看租回来的旧片,两父女排排坐在沙发上看到半夜三更。她不奢求一段像《齐瓦哥医生》或《乱世佳人》那样轰轰烈烈的恋爱,要是有的话当然很好,可她自知并不是活在一个大时代里,而今也不是生死相许的战乱时期。

她想要的是一个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她向往爱情,向往思念的甜蜜,也向往肝肠寸断。她想要个心上人,那个人的爱会比她的生命悠长,她到死也记得他。在爱情的世界里。真莉是挑剔的、也是虚荣的,只看得起那些很捧的男生。跟陆子康相遇的那天,她只觉得他好可怜、好沮丧,她还没见过一个人的鼻敏感这么厉害,她压根儿没想过和他有什么可能,他并不是她那一型。而后,她读了他写的那个(青

那么,他呢?他有女朋友吗?她没见过他在学校里跟其他女孩子一起,拍戏时,她也从没见过他走到一边放软声音讲电话。他是跟她一样没谈过恋爱吧?还是他刚刚跟某个人分手?真莉在班上跟曼茱最谈得来,曼茱是个包打听,在学生事务处兼职。

“没人见过他曾经在学校跟什么女孩子来往。他中学有没有女朋友便不知道了,他那间是男女校,那儿的女生是出了名的。”曼茱说。

“出了名什么?”

“出了名难看呀!”曼茱说。

真莉大大松了一口气。知道了子康十有八九没有女朋友。她高兴得仿佛刚刚中了一张二奖彩券。为什么不是头奖而是二奖?因为她对头奖是很严格的。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的女性直觉告诉她,陆子康对她是有点与别不同的。首先,他找她在他的短片里演出。这是他的毕业作,不容有失啊。他即使不是为了接近她,至少也是对她有好感吧?还有,那一次的事真是大明显了。

事情是这样的:她好喜欢他写的那个剧本,只有一场戏她一直觉得有点不舒服。那场戏要她和男主角在浪漫的夜色下紧紧相拥,他在她嘴唇上亲一下。虽然还没拍到那场戏,但是,真莉只要想到要亲嘴,都觉得汗毛倒竖。饰演男主角的是学校剧社的成员,那个男生很会演戏,也不讨厌,只是真莉还从来没跟男孩子亲过嘴,而且还要让他搂得紧紧的呢,他的胸膛更会贴住她的胸膛。她自问不算保守,但她暂时还不打算为艺术牺牲。她听说早几年学校有个女生替电影系某个男生的毕业短片演出,竟然愿意背部裸露出镜,轰动了一阵子,真莉可没这种勇气。

她想过跟陆子康说出自己的意见。问他会不会考虑改一下这场戏,但是,她怕他会觉得她这个人有点别扭,说到底。他们是念电影的,眼光应该和世俗的人不一样。她也害怕,陆子康根本就打算到时候用镜头迁就,男主角不会真的亲她。那么,她提出来就会让他笑话。因此,她始终没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

等到要拍那场戏的那天晚上,她已经打算豁出去了。那时候快到圣诞,她对陆子康的好感与日俱增,甚至愿意为他的作品牺牲。没想到,陆子康竟然临时删掉那场戏。

那天,他们在中环天星码头准备拍摄,跟男主角拥抱的那场戏排到最后。当她准备就位时。陆子康把她和男主角叫到一边。

“这场戏我想改一下。”陆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真莉和男主角留心地听着。

陆子康飞快地

“我觉得两个人还是不拥抱的好……还没发展到那个阶段,好像有点突兀。”

“你觉得呢?”陆子康没问男主角,只问她一个人。

“我也觉得……”其实,到了这时候,她己经不太介意拍这场戏了。但是,听到陆子康这样说,她心里有点高兴。也有点意外,尤其是他结结巴巴,好像很怕给她识穿的样子。

“那么,我还要不要吻她?”男主角以专业剧社演员的口吻问。

“这个……这个……”陆子康撅着嘴,羞涩的目光投向她,然后清清喉咙,装出一副跟她讨论的口气,问她:

“真莉。你怎么看?"

“我觉得——”她本来想说,导演觉得怎样便怎样,因为她还没猜到他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我觉得还是亲亲脸颊好了。”子康抢在她前面说。

“我也觉得。”她连忙附和。亲亲脸颊毕竟比亲嘴好多了。

可陆子康马上又投给她一

“你会不会觉得亲亲额头会更好一些?"

“我也觉得……”她回答,心里想道:“亲亲额头自然比亲脸颊要好一些。”

然而,陆子康马上又改变主意,皱着眉问她说:“还是你认为亲亲头发更好?"

“我觉得你说得对……”她点点头,心里想:“我头发这么厚,给他亲一下也没感觉,是比额头好。”

“我看他根本不应该亲你,剧情还没发展到这个地步。你觉得呢?”陆子康突然又冒出一句。她浅浅一笑,说:

“晤……就是呀!而且戏里他可能会对我的头发敏感。亲我的话说不定会变成猪嘴。”

“对!对!对!他啥都敏感!就索性改成他不敢亲你吧!”

他们已经由亲嘴改成亲脸颊,再由亲脸颊改成亲额头,然后由额头移到头发,最后什么也不需要做,完全把身旁那个傻呆呆地站着的男主角忘记了,甚至忘记了他们身旁有任何人。他们眼中只有对方。

真莉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都会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心形嘴唇微笑。陆子康不能忍受她跟别人亲嘴,即使只是亲亲头发也会使他嫉妒。他不是爱上她又是什么?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己经到了一九九五年圣诞节的前两天,那出短片还只拍了三分之一。每次拍完外景,扛着沉甸甸的器材回来,其他人都散了,陆子康依然会留下来重看一遍当天拍的片段。从十二月中旬某天开始,真莉也留了下来一起看这些毛片。那一趟是陆子康要她看看自己演得怎样,他说她那天演得很好。后来,是她自己要看的。她也要筹备自己的那出短片了。那毕竟是她第一出片子,她好想跟陆子康学习。他也给了她那个剧本很多意见,甚至答应替她当摄影师,根本他就是她那出片子的幕后军师。

这一天,他们看完了毛片,一起离开电影系大楼。圣诞假期己经开始了,他们走在大学外面那条长长的下坡道时,两旁那些房子的外墙都缀上了彩色的小灯泡,在夜色里亮了起来,一路绵延开去。

然而,看完毛片的真莉却有些沮丧。

“我今天演得很差劲,真想赏自己两个耳光。”她看了看陆子康,心里很是抱歉。

“千万不要,你演得很好啊。”他连忙说。

“你别安慰我了。”她口气不太相信。

“我是说真的,你愈演愈好,你对自己要求大高啦,根本我觉得每个女孩子都是天生的演员,都会演戏。何况,你那么上镜,很容易拍,你每个角度都漂亮。人长得漂亮真是没话说。”他投给她一个羞涩的微笑说。

她面上浮出红晕,默默地走着,心里却

“啊……大飞给了我两张明天子夜场的戏票,你明天有空一起去吗?”他紧张得连话都说得不大清楚。

“好哇。”她没等他说清楚就答应了。

到了第二天,他们看完了子夜场,陆子康送她回家。那时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了,来到她住的那幢公寓外面,他们还滔滔不绝地谈论着那出戏。陆子康舍不得走,真莉也舍不得回家。他们两个索性在公寓外面的几级台阶上坐了下来,继续讨论那出戏,那出戏并没那么好看,他们却谈得很仔细。等到那出戏实在没什么可以再说了,真莉问陆子康最喜欢哪一出电影。

“《教父》。”他说。

“男生都喜欢《教父》 啊!”她两手搁在身后支在台阶上,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星星说。

“你呢?”他问。

“《祖与占》。”她说着转过头去看他,却发现他的眼睛这时正定定地望着她,两个人目光相遇的一会儿,他突然抓住她两个肩膀,嘴唇落在她嘴唇上。真莉在戏院里就预感他会吻她,她也一直等着,要是他今天晚上不吻她,她才会觉得失望呢。她两个眼睛合上,撅起嘴唇迎上去,他把她的肩膀抓得紧紧地,生怕她会逃走似的。

一九九六年来临的时候,真莉压根儿没想过,她的初恋才刚刚萌芽,便接到了一个噩耗。爸爸妈妈两年前静悄悄申请移民,没告诉她。二月中旬,加拿大说出来,而且六个月内就要到多伦多那边报到了。

那阵子,真莉心里七上八下

日子仿佛一天一天地倒数着。自从她告诉子康她要移民的那天起,他们每次见面都好像是最后一次见面。他们都试着把事情想得没那么糟,她每年都会回来,他也可以去看她。多伦多跟香港不过十几小时的飞机,要是他们连这种考验都熬不过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然而,当离别的号角遥遥吹响,真莉越发舍不得子康,她打死也不愿意走。到了五月初的一天,她告诉爸爸妈妈,她要留下来。她想先把大学念完才走。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没有感到不舍,反而觉着一股沸沸腾腾的兴奋之情在心里燃烧着。她不是一直向往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吗?这个时代成就了她。她才不管一九九七年后香港会变成什么样子,她不要跟心爱的人远隔重洋。

她留下来了。六月中旬的一天,真莉在启德机场送别爸爸和妈妈,子康陪在她身边,

等到爸爸妈妈转过身去走进机场检查站,两个人的背影渐渐在她眼前消失,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口大口喘着气哭出声来。

这时,子康楼住她,温柔地说:

“我会照顾你。”

子康这句话就像在真莉眼前投下了一枚催泪弹似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下巴。她咬紧了嘴唇,泪水却不断滚出来。爸爸妈妈走了,以后就只有她一个人,要是子康有天不再爱她,她便什么也没有了。

“别这样……”他的手卷成筒状凑到她耳边悄声说道:“我爱你。”

真莉看着他,嘴巴幸福地轻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子康带着些许得意说。‘

“什么事?”她瞪大好奇的眼睛看他。

“我接了一部戏。”

“真的?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哪个导演?是什么戏?你会做什么?什么时候开拍?" 真莉高兴得抓住他的手臂一口气地问。

“导演是新人,我还不知道拍什么片,今天早上接到大飞的电话时,我还没睡醒,大飞一开口就说:‘喂,我有部戏,你来做场记?明天开会?’”

“那你马上答应啦?"

“他根本没给我机会拒绝。”他耸耸肩。

“啊……你一定会答应的!”她冲他笑笑。

“哦……大飞还问你有没有兴趣来做暑期工。”

“我?好哇?”真莉高兴得嚷了起来。

这出电影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底开拍,故事是根据十年前一部畅销小说《收到你的信己经大迟》改编的。真莉十三岁时头一次趴在床上熬夜追看的爱情小说就是这一本,她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哭肿了。当她知道这么多年后头一次拍电影竟然就是拍这本小说,不由得从心里叫了出来说:

“太好了!起码我看过原著!”

小说写的是一个凄美浪漫的人鬼恋故事。电影公司借了市郊一幢六层高的旧楼和旧楼外面的一条长街来拍摄。这儿很快便要拆卸重建,整幢旧楼都丢空了。街上的商户也都已经搬走。房子是五十年前盖的,就连鹅黄色外墙上伸出来的两盏铁皮绿漆街灯也都是古董,很配合电影里那种凄美荒凉的味道。

导演挑了一楼对着长街有大窗户的公寓作为戏里女主角的家。美术指导花了一个星期把空空的公寓重新布置成一个家的样子,工人们搬来了全是白色的家具、电器、吊灯、窗帘和所有一个女孩子家里该有的东西。

导演接着把公寓外面的长街来个改头换面,先是在公寓的铁枝缕花围篱上挂上一排排红的、黄的、绿的灯泡,点缀着夜色下的长街。然后又在长街上竖起一块“茉莉街”的路牌。

最后,工人们把戏里的主角——一个圆滚滚的红邮筒一嵌在茉莉街的拐角。邮筒是模仿真邮筒做的,颜色像大红花。沉甸甸的,要两个工人才抬得动。美术指导故意把邮筒表面弄旧,又刮掉上面一些油漆,造出斑剥和久经风霜的效果,使它看上去有些时日了,仿佛一直都在那儿。

这幢旧楼一个月后便要拆卸。男女主角也只能抽出一个月的档期,因此,电影每天都在赶。真莉有时候一整天都站在烈日下拍外景,她索性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等到日落才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但她一张脸己经晒得排红,一头黑发好像也烤焦了。

到了七月底的这一天,暮色四合,电影还有不到十个钟头就拍完了,所有的戏都集中在长街上拍摄。暮色里,真莉坐在那幢旧楼门前的几级台阶上。背后灯火通明,屋里有点闷热。街上还凉快些。她摘下了头上的草帽扇凉,发

“真莉,你要吃什么?”子康从一楼的大窗户探出头朝她喊。

“要是有叉烧饭,我要叉烧饭!”真莉仰起头跟子康说。过了一会,子康拿着两个便当从一楼走下来。他坐到真莉身边,塞给她一个便当。

真莉把草帽放到脚边,在膝头上打开她那个便当的盖子,她一边吃一边问子康说:

“你猜今天晚上会拍得完吗?"

子康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说:

“天一亮这幢旧楼就要拆了。今天晚上无论如何得拍完。快点吃吧。大飞说我们只有半个钟头吃饭。”

“哦。”真莉急急往嘴里塞了几口饭。

那天晚上,导演拼命追时间赶戏,每个人的神经都绷紧了,做什么事都又快又小心。谁都不想成为拖慢进度的那个人。半夜四点钟,最后一个镜头终于在公寓里完成。工人们连忙走进来把女主角家里的东西清走,又拆走写着“茉莉街”的那块路牌和铁枝围篱上一排排的七彩灯泡,装上两部大货车运回去电影公司的仓库。

大飞带着真莉和子康待到最后,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一件贵重的东西在公寓里。到了清晨五点半钟,天已经亮了,真莉和子康才终于钻上大飞那辆车子离开。人去楼空,那幢公寓又变回当初那个荒凉的模样。

真莉困了,挤在后车厢里,一边身靠着车门,双脚缩起来搁在车厢底一个足球上。大飞的这辆五门车,就像个杂物室似的,他什么东西都丢在车里,衣服、鞋子、毛巾,就连拍戏的道具都有。大飞本来就不修边幅,一忙起来就更

“戏什么时候上映?”坐在前面的子康问大飞,他打了个呵欠,眼皮困得垂了下来。

“现在还不知道,暑假是赶不及的了,希望能拿到中秋节或圣诞档期吧。”大飞好像给子康传染了,也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真莉看见他们两个都打呵欠,也受到传染跟着打了个呵欠。大飞和子康接着又聊起有哪几部戏可能会跟他们打对台、哪几部戏会是他们的对手,到底中秋节档期比较好还是圣诞档期好一些。真莉想要搭嘴时,思绪突然又飘到一

“我听说五年前我们系三年级一个学生拍的一条短片里,那个女主角背部裸露上镜,是不是有这样的事?你那时也是三年级吧?到底是谁拍的?”

“就是我。”大飞咧开嘴笑着说。

“啊?是你!”真莉和子康都没想到竟然就是大飞。

“那个女主角是谁?”子康出于男生的好奇追问,他困倦的眼睛这时也睁大了,不免联想到那个光光的背脊。

“到底是什么人嘛?她为什么愿意啊?”真莉的好奇却是出于女生的好奇,她想着还在读书的女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子,那会是个生活很放荡的女生吗?

大飞的神色这时有点腼腆,只是咧咧嘴没回答。

“是谁嘛?她漂亮吗?你到底用什么方法说服她的?”真莉几乎要爬到前座去了。

“我没说服她,她看过那个剧本,觉得很喜欢,自己提出的。就是嫣儿。”

“哦?是嫣儿,你们是同学吗?”真莉偷瞄了大飞一眼,心里想,要是她早知道郭嫣儿跟大飞是同学,她该猜到那个背脊就是她。嫣儿是大飞的女朋友,也是做副导演的,来探过几次班。

“不同系,她念英国文学的。”大飞说。

真莉闷闷地靠回座位上。她喜欢大飞。可是,她不喜欢郭嫣儿。她长得并不漂亮,不过她胸部很大,又不爱戴胸罩。每次她来探班时。那些男生都会不自觉把目光投向她。最让真莉讨厌的,是郭嫣儿只跟男孩子搭讪,对女孩子很冷淡。

那天,大飞介绍她们认识,郭嫣儿也只是点点头,敷衍地挤出一个笑容,一句话也没说,眼里充满了妒意似的。现在,她知道郭嫣儿就是那个读书时代己经大胆背部裸露拍片的女生,她又不免更觉得这个人也许有点随便。

子康还要同她一起飞去巴黎拍戏呢?那是上个星期的事。郭嫣儿那部新戏需要一个场记,大飞向她推荐了子康。那是一部大片,约莫在十月开拍,还会到巴黎拍外景。真莉简直有些妒忌,她学了三年法文,还没去过法国啊。

车子快到家了。大飞和子康都再也没说话。大家累垮了,真莉只想快点倒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睡觉。她想起刚刚爬上大飞的车子,离开那条长街时,好像有些什么东西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她却怎样也记不起来了。

九月初的一天,大学开学了。真莉上完早上的第一节课。来到五楼学生休息室。坐在一张桌子上摇晃着两条腿。吃她上课前买的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她的头发长了许多,已经盖着脖子。电影拍完了三个礼拜,不用再在烈日下跑来跑去,她的皮肤也渐渐变回原本的粉白色。她身上套着一件新买的黄色汗衫和一条绿色的吊脚裤,脚上穿的是这个夏天都穿的一双咖啡色露趾平底凉鞋。刚才在走廊里,她碰到几张好奇又有点

“我去年大

不过一年光景,真莉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她有男朋友了。她也拍过一出真正的电影了。她看了一眼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时间还早,等到下午,这里会挤满人。有的小声聊天、有的做功课,有的吃东西、有的跷谋躲进来做自己的事。真莉愈来愈喜欢这里。子康虽然毕业了,但他以后还是会回来,电影系的学生就是毕业了也不愿走,大飞就有一个纸箱的杂物依然搁在角落里,那己经是毕业前留下来的了。那个纸箱上放着一个他拍戏时用过的道具骷

真莉吃完最后一口三明治,从桌子上跳下来,走过去拿起那顶绿色的帽子,反过来看看。她的手机突然响起,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是子康打来的。他这阵子都跟着大飞做那部戏的后期工作。

“你记不记得我们那天有没有把邮筒搬走?道具部那边发现少了个邮筒。”子康问她。

“邮筒?”真莉努力回想那天的情形。差不多天亮的时候,导演终于拍完最后一个镜头,工人们匆匆把公寓里里外外和长街上的东西都装上两部大货车。真莉站在街上看着大货车开走,可不记得那个邮筒在不在车上。当时大家都太累了,并没有到长街上再检查。

一眨眼,真莉己经坐在大飞那辆脏兮兮的五门车里了,这回开车的是子康,车子正在往那条长街的路上。

“噢,你别开那么快!大飞为什么不来?"

“他昨天通宵剪片啊。”

“希望邮筒还在那儿吧?要是它不在那儿,天晓得它会在什么地方?”真莉说。

车子在一条大路拐了个弯,经过一排住宅区。真莉听到“砰!砰!砰!”的声音此起彼落,声音愈来愈接近。

“哦,到了!”真莉指了指窗外。他们三个星期前还在里面拍戏的那幢旧楼而今用木板围了起来,只留下一个出口。一群工人己经把旧楼里头的建筑差不多拆了个空,不时传来砖泥墙壁倒塌的声音,扬起了漫天灰扑扑的沙尘。

“他们拆得真快。”真莉说。

车子在工地外面经过,真莉和子康都禁不住伸长脖子看向长街拐角那几。

“噢!它在那儿!谢天谢地!”真莉高兴地嚷了出来。她看到那个邮筒孤零零地竖立在那几,模样看上去怪可怜的。原来,那天晚上,大家真的把它忘了。

天花板挑高,呈长方形的大仓库两边摆满了大件的道具,窗子都给遮住了,只有很少的阳光可以进来,所以仓库里有点昏暗。真莉和子康在中间的走道上用一辆木头车推着那个他们从长街上找回来的邮筒,眼睛四处张望。每部电影拍完之后,用过的道具都会集中起来放在一块,用粉笔写着那部电影的名字。他们细心在找哪件道具上面写着《收到你的信已经大迟》。

“你听到吗?”真莉问子康。她仿佛听到邮筒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听到什么?"

“里面好像有些东西。”真莉瞄瞄那个邮筒说。

“我没听到。”

真莉以为自己听错了。然而,当他们再往前走,她又再一次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邮筒里传来,这一次她非常肯定。

“我真的听到声音。你有邮筒的钥匙吗?”真莉停了下来。她走到前面,弯下腰眯起一只眼睛从邮筒的寄信口看进去,看到的只有黑蒙蒙一片。

“我怎么会有?”他叉开双脚摇摇头。

“不是有把钥匙的吗?戏里那个邮差要用钥匙打开这个邮筒的。”

“不记得了!不知道在哪儿。”

“大飞的车上不是有个工具箱吗?"

“你想干什么?"

“撬开来看看啊!”真莉说。

“这么辛苦搬回来,你不是要把它撬坏吧?”

“我不是要把它撬坏,我只是要把锁撬开来。快去吧!”

真莉抬起头来冲子康调皮地眨了一下眼,哄他去拿工具箱。

子康无奈只好转身走出去,边走边咕哝:“说不定里面有许多蟑螂,待会全都爬出来,到时候你可别跳到我身上,我也怕蟑螂的!"

“我才不怕!”真莉口里说,却往后退了几步。

现在,她站到安全的距离,叉着腰望着躺在木头车上的那个邮筒,眼睛不时瞄瞄仓库的门口。她终于看到子康提着工具箱回来了。瞧他走路那个慢条斯理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不情愿。真莉看着觉得好笑。

子康在邮筒旁边蹲下来,真莉也跟着蹲在他身边。子康打开工具箱,抓起一把螺丝起子,突然转头跟她说:

“我忘记问你,你怕不怕鬼?"

“干吗问这个?”真莉觉得奇怪。

子康歪嘴笑笑,阴森森地说:

“别怪我没提醒你,我们拍的这部可是鬼片,说不定引来了一个真的鬼魂,就跟戏里那个男鬼一样会寄信?现在这个邮筒里塞满了他写的信!”

“噢!你敢再说下去!”真莉嘴巴

子康咯咯地笑了,然后得意地试着撬开邮筒上的锁。他一边撬一边说:

“要是撬不开就算了!撬得开才可怕呢!”

“求你别说!”真莉抓住子康的手臂说。

“你别抓住我!”子康自己也没想到这么顺利,他才撬了两下,就听到“砰”的一声。他一只手抓住那个寄信口,借力一拉,把邮筒的门拉了开来。

“天哪,真的有信!”真莉惊讶地喊。邮筒里至少有几十封信。她捡起最上面的几封信,都贴上了邮票,一封是交电费的,另一封是交电话费的,哪里会是一个鬼魂写的?她不害怕了,得意洋洋地说:“我都说听到声音的啦!”她捡起了其余的信,邮筒里有几片枯干了的叶子,她随手拨开去了。

“竟然有些傻瓜以为这是个真邮筒,那儿本来就没有邮筒。”子康说。

“见到邮筒时不会有人怀疑的呀!”真莉扫走信上的尘埃,站起来说,“他们竟然都没发现这个假邮筒有个很大的破绽……”

“什么破绽?"

“你看看!”真莉指给子康看:“这个邮筒并没有写上每天收信的时间。因为镜头拍不到,但是,真邮筒会有的啊!”她拿着那叠信逐个信封看。她的心思给其中几封信吸引住,总共是四封,信封全是一样,银灰色长方形,外面再裹上一层半透明的纸,一摸上手就知道是高价品。信封左下角印着一朵微微凸起来的紫红色的玫瑰花,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信封。这四封信全是寄去同一个地址给一个名叫“林泰一”的人。信封上的字体小而娟秀,看来是女孩子的字。

“这几封好像是情信!”真莉说着把其中一封举到头上,仰脸就着仓库里昏黄的灯光眯着眼睛看,只看到里面藏着一张薄薄的信纸。

“不如拆开来看看。”子康带着几分想要找个同谋的口气说。

“噢,不行!这样太缺德了!”真莉把那四封信跟其余的信全都塞进背包里。

他们离开仓库,回到车上时,真莉跟子康说:“待会见到邮局或是邮筒的话停一停车。我顺便把这些信寄出去。那么,所有这些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信曾经投进一个假邮筒里。”

车子从郊外的仓库开往市区,真莉和子康说着话,眼睛不时瞄瞄沿途有没有邮筒,说也奇怪,那段回去的路上有山、有海、有小村落,他们甚至看到相反方向有一辆邮车,却没有见到一个邮筒或是一间邮局。那叠信始终寄不出去。

“我明天拿去寄好了。”真莉心里想道。

真莉从电影公司的仓库回到学校时,离上课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她快步跑到电影系大楼外面的一排储物柜那儿,打开她一向和子康共用的那个储物柜的密码锁,想要拿她的笔记本。当她拉开柜门时,突然掉下几张唱片和几本书,险些砸中她的头。她狼狈地把唱片和书捡起来。柜里塞满了她和子康两个人的东西,她整个暑假都忙着拍戏,根本没时间清理储物柜。她找到了笔记本和待会要用的厚厚的一叠资料塞进背包里,顺手把那叠信拿出来,跟刚刚掉下来的唱片和书硬塞回柜里去。她使劲把柜里的东西往里塞,免得她下一次打开柜门时又有东西掉下来。接着,她重新锁上那个储物柜,匆匆跑去课室上堂。

那天之后,真莉一直忙这忙那,竟然把那叠信忘掉了。而且,她那天把信塞到最里面去,以后每次打开储物柜,她都没再看到过那些信,便也记不起来

到了十一月,她的心思给另一件事情占据着,就更把那些信忘得一干二净了。十一月中旬,子康要跟随大队到巴黎拍外景,一去就是一个月。打从那出电影在十月开拍以来,天天也在赶拍香港这边的戏,子康没日没夜地忙着,真莉有时候一个礼拜也见不到他一次。他们只能够尽量每天通电话,真莉有时会告诉他学校里发生的琐琐碎碎的事,但是,子康现在对这些事情不像以前那么感兴趣了。他现在身处的那个世界复杂许多。跟暑假时拍的那出文艺片不一样,他现在拍的这一部是大制作,用大导演、大明星、还有堂皇的布景。“导演在片场就是神!”子康告诉真莉。他告诉她,他将来要当导演、拍自己的故事。有一次,他跟真莉说:“大飞是永远没机会做导演的,他做副导演做得太好了,所有导演都想要这种副导演来帮自己。那么谁会肯提拔他做导演呢?只有他自己不知道这个事实啊!哈哈!”

真莉觉得子康变了,他变得有点愤世嫉俗,有点狂妄自大,也有点迷失。几个月前,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还是多么的单纯!现在她意识到,她和子康的生活起了变化,他就像一个本来放在她膝头上的毛线球,掉到脚边去了,愈滚愈远,她手指里勾住的仅仅是一条毛线。但是,她心里乐观地想:“出来工作就是不一样。等到我也出来工作。我就会理解!”

十一月中旬的那天,子康要出发去巴黎了。前一天,他叫她不要来送机。“到时候人很多。”他说。“那我就不来了。”真莉假装答应。其实。她约好了大飞一起去送机,想给子康一个惊喜。

当真莉在启德机场的大堂出现时,子康果然吃了一惊。

“不是叫了你不要来的吗?”他撅着嘴说。“给你一个惊喜嘛!反正大飞也来,他顺路接我过来。”真莉眼睛越过子康看到大飞和郭嫣儿站在一旁说悄悄话。真莉刚刚来到机场时跟她点头打了个招呼。郭嫣儿似笑非笑地朝她点头,她对女孩子的态度一向是那么冷淡的,真莉也懒得搭理她。

这会儿,送机大堂里闹哄哄的,电影公司派出了一支几十人的外景队,戏里几个主角的大批影迷来送机,还有大批记者,真莉背后的镁光灯闪个不停。

“啊…… 你回来的时候,帮我买巧克力好吗?我以前的法文老师每年回法国南部省亲时都带一种‘

“嗯。”子康应了一声,匆匆说:“我要进去了。”

她好想搂住他,跟他亲嘴,但身边太多人了,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子康已经转过身走了。

一个月的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这一天,真莉在课室里,手支着头,闷闷地想着子康这一刻在巴黎做些什么。她想写电邮给他,可惜他根本没带电脑去。他们一个星期才通一次长途电话,电话费太贵了,她只能急急忙忙跟他说几句话。上一次通电话时,她本来想好要说的话结果却忘了说,他却匆匆挂了线。她觉得子康不像她那么想念他。电话费虽然贵了点,但他还是可以多打几次电话回来啊!他也用不着每次都匆匆挂上电话。她感到他变了,没以前那么在乎她了。

十二月中旬,第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出来了,还有不到七个月,香港便会回归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早在两年前己经竖起了一座巨型的电子跳字牌,倒数着回归的日子。但是,真莉不关心这些。她心里另外有一个倒数的钟,每天滴滴答答数着子康归来的日子。今天下午,他要从巴黎回来了。

真莉昨天就开始盼望着。早上起来,她涂上一个海底泥深层清洁面膜,轻快地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忙着选衣服、挑鞋子,希望子康觉得她今天很漂亮。她又扯着

可恶的是,她今天没法去接机。她从早上到下午要帮曼茱出外景拍短片。上次她拍短片时,曼茱帮了她几个礼拜,她不能那么差劲丢下曼茱,曼茱也找不到别人帮忙。曼茱为什么偏偏要选今天?真是的!

下午五点钟,真莉还在天星码头拍片。她肩上扛着一部重甸甸的摄影机,不时望向钟楼上那个大钟,子康坐的那班机应该已经到了,但他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会不会是飞机误点了?真莉祈

“曼茱将来最适合就是拍动物或是昆虫纪录片了,她可以拍一部《蜗牛的一生》?"

幸好,冬天的天色黑得早,六点钟,太阳己经下山了,曼茱不情愿地宣布今天到此为止。真莉跟曼茱一起抬着机器坐上计程车回去学校时,摸了摸脸颊。她在街上站了一整天,唉,早上做的那个海底泥面膜看来是白白浪费掉了。她又检查了一遍她的手机,手机根本没响过。

“你今天有事吗?”曼茱好奇地问她。

“啊……子康今天回来。”真莉说。

“是吗?他那部戏拍成怎样?好不好玩?我在报纸上看到照片,巴黎好漂亮呢?他们在罗浮宫外面拍啊?听说男女主角好像恋爱呢?是不是真的?子康有没有告诉你?”曼茱一逸发挥她包打听的本色。

“其实……我知道的很少。”真莉尴尬地咬咬嘴唇。

晚上将近十二点钟。真莉窝在她那张乱糟糟的单人床上。以前妈妈在家里,会唠叨她不收抬床铺,妈妈去了多伦多,没人管她,她便什么都丢到床上一书、杂志、笔记、功课、睡衣、袜子、内衣裤,有时更在床上吃东西。直到自己都觉得忍无可忍,才会把东西收抬一下。这会儿,她从学校回来己经很久了,心里七上八下的。子康为什么还没回来?她神经质地检查过家里的电话几遍。拿起话筒听听又放下,确定它没有放歪了。她只差没有把电话拆开来检查。要是子康到了香港,一定会找她的。突然之间,她坐直了身子,想起什么似的。她为什么不问问大飞呢?要是郭嫣儿刚刚回来了,子康也应该跟她坐一班机回来的!对!她为什么没想起大飞呢?

她马上拨了一通电话给大飞。

“大飞,我是真莉,嫣儿回来了没有?"

“飞机误点了 。”

噢,她就知道是飞机误点了,不然子康不会失了踪。

“本来三点钟到香港的,结果七点钟才到。”大飞接着说。

那么说,子康己经回来了?真莉拿着话筒的手僵住了,她的耳朵仿佛

“真莉,有什么事吗?”大飞在电话那一头问。

“哦,没事了。”子康回来了,而她竟然不知道,还要问大飞,这让她多么尴尬?但她突然又想,子康说不定跟几个一起回来的同事先去吃顿饭填肚子,所以现在还没回到家里。

“我现在就打给他!”她想到就做。

电话接通了,她听到子康鼻音很重的一声:“喂?”

“你回来啦?为什么不找我?”她气上心头。

“太累了!回到家里一躺下来就睡着了!”子康半睡半醒的声音说。

她担心了他一整天,他竟然睡着也不打电话给她。她早上所有的好心.情都一扫而空了。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呢!”她按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后,子康说:

“我帮你买了巧克力。”

听到他这么说,她的气一下子消了,温柔地问他:

“难找吗?"

“在机场免税店就找到。”子康的声音还是很疲惫。

“你很累吧?"

“明天一早还要开工。”

“刚回来就要开工?"

“香港的戏还没拍完。”

真莉不禁有点失望,她还以为明天会见到他。她本来有好多话要跟他说,可是,她现在提不起劲说了。

“你睡吧!”她幽幽地挂上电话,没精打采地坐在床上。

过了一会,她开了音响听唱片,脑子却空荡荡的。她不知道自己就这样坐了多久。她起来上洗手间,回来时看了一眼床头那个跳字钟。原来己经三点四十分了。她想起她今天一整天都不停看钟。她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不小心压着音响的遥控器,仿佛变

“选你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一把带点嘶哑和沉浑的男声说。真莉从没听过这把声音,她记得上星期这个时段还是个女孩子当主持的。

“《祖与占》?”真莉心里默默念着自己的答案。接着那个问题之后播的一首歌竟然就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祖与占》描写的正好也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一段三角恋。真莉微微一笑,把那个遥控器从肚子下面摸出来搁在床边。

那首歌播完了,男主持接着又说:

“现在选一种你最害怕的食物。”

“好像没有一首歌刚好叫青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青

“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去的地方。”那首歌播完之后,主持人又说。

“我现在哪里都不想去?”真莉心里想道。她就是没想到他播的会是那首《恋人的怀抱》。

伤感的旋律和歌词抚慰了她。真莉蜷缩在被窝里。耳朵听着那首倾诉恋人的怀抱己经远去的情歌。

这个主持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选的歌都好像是为她而选似的?插播广告的时候,她终于知道这个节目叫《圣诞夜无眠》,主持的名字叫“一休”。真莉咧嘴笑了笑,这个一定不是真名吧?一休是个和尚,是她小时候看过的一套日本动画《一休和尚》里的小主角。据说,历史上也真的有这么一个机灵又充满智慧的小和尚。这个主持人小时候大抵也看过那出动画吧?

真莉听着歌,渐渐觉得困了,依稀听到一休后来说:“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念的人。”可他接着又说:“他们可能是同一个人。”

真莉正想弄懂他的意思,那首歌徐徐响起,凄美的旋律在她耳边回荡,唱的是《你伤了我的心》。真莉难过地想:“噢,是的,你最想念的那个人,也最能够让你伤心。”

她脸埋枕头里,缩成一团,疲倦的眼睛再也撑不开了。毕竟,一个人半夜三更不停做选择题是挺累的。她在街上拍外景又跑了一整天,还有子康让她那么沮丧。她抓起脚边的一条毛毯盖在身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清晨的阳光透过睡房的垂地窗帘漫淹进屋里,街上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夹杂着人的声音和狗儿吠叫的声音,真莉缓缓从床上醒来,左脸脸颊留着几条床单的

新的一天并没有带来新的希望。子康一整天都没给她一通电话。她心里想:“他真的有那么忙吗?也许……也许他明天会找我。”一个星期过去了,学校开始放圣诞假,子康只打过一次电话给她,那把声音疲惫又没精打采,只顾着说自己有多忙。真莉一边听心里一边忖着:“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来找我。他以前也是这样,可现在却好像找借口躲我!"

真莉觉得这个星期的日子比过去一个月子康在巴黎的日子更难熬。那阵子,他们一个在法国,一个在香港,多么想见面也没法见面。可现在她明明知道他就在香港却见不着他。他刚刚飞走时留给她的那份甜蜜的思念早已远去,而今替代的只有苦涩的思念。沮丧和恐惧好像铅块一样沉沉压在她心头。她有一个不好的直觉。她觉得子康也许不爱她了。

“要是你爱一个人,即使是要跑一千英里路去见她五分钟,你也还是会飞奔去见她一面,然后又独个儿走一千英里路回去的啊!”她心里丧气地想。

然而,每当这个不好的直觉占据她的思绪,真莉就会打起精神对自己说:

“不,等他忙完了,只要我们见到面就会没事!”

这些孤单又晦暗的漫漫长夜,幸好还有一把声音陪伴她。她从不错过每个夜晚的《圣诞夜无眠》。她成了那个叫“一休”的人的忠实听众。从半夜三点钟直到清晨的六点钟,一休放的那些好听的歌,他那把感性又带点嘶哑、充满音感,间中有些调皮的声音,就像一条温暖柔软的羽绒被子,只要她把耳朵贴上去,仿佛就能暂时驱走爱情带给她的寒凉。

一休很会选歌。他播的歌是真莉平时很少听到的。即使有些歌她曾经在别的节目里听过,也比不上在一休的节目里再一次听到时那么深刻。一首歌落在一休手里,由他在某个瞬间、某种语调、某段独白之后悠悠流转开来,就都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他说话幽默自己却不笑,有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时不时天外飞来一笔,逗得真莉一个人在静悄悄的屋子里大笑起来。

一休每天晚上都会玩他那些选择题,那也是真莉最喜欢的。她听了几晚之后就尝试捉摸一休的思路,她知道他的答案往往出人意表。一天晚上。他说:“选一种你最害怕见到的车。”

“棺材车?哦,不,大吉利是!”真莉心里想道,但马上又觉得不会是答案。虽然每次在街上看到这种蓝色的灵车都会让她身上的寒毛倒竖,想起车上正躺着一个死人,那辆车却还在街上四处走。但是,一休老喜欢施小计误导大家,所以不会是这种车。真莉拼命想想到底有哪首歌是提到车的。她还没想出来,一休就己经播歌了。这会儿,真莉只能苦笑。那是整个晚上最轻快的一首歌——《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

她心里却轻快不起来。噢!这个一休有时候真讨厌。他好像认识她似的,知道她多么害怕圣诞节来临。她近来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和子康在圣诞节开始,也会在圣诞节结束。他对她那么冷淡,不就是个先兆吗?他连提都没提过要怎样跟她庆祝,就好像不知道圣诞节快到了。

她恨一休,恨他要她面对那个恼人的现实。那天晚上,是她唯一一晚节目还没完就把收音机关掉的。

不管真莉多么想把圣诞节往后延,她还是无奈地听到了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在她身后追赶时间的声音。这一天距离圣诞节只剩下五天了。真莉自从长大后就开始嘲笑圣诞大餐,那些味道像嚼纸皮似的火鸡肉有什么好吃?圣诞布丁的味道像块湿了水的海绵。可她今年多想跟子康一起去吃圣诞大餐啊!哪怕要她吃火鸡肉和圣诞布丁。

真莉这天夜晚在皇后像广场帮曼茱拍她那出短片。那儿的商厦外墙纷纷亮起了巨型的圣诞灯饰,其中一家银行挂的那一幅正好是圣诞老人坐在一辆鹿车上,笑得很慈祥。真莉不禁想起一休那个选择题和答案,都是他,害真莉现在觉得圣诞老人好像在嘲笑她似的。

曼茱照旧拍得慢吞吞的,为她几年后拍的那出《蜗牛的一生》做准备。曼茱教演员演戏时,真莉索性把那台沉甸甸的摄影机从肩膀上放下来,坐在广场边的几级台阶上。她双手丧气地托着脸,好想打一通电话给子康,但她还是按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从来就没担心过圣诞节会孤零零一个人过,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反而会担这种心?”真莉丧气地在心里想。

“可以开始了!”曼茱走过来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真莉连忙站起身,把那台摄影机扛上肩头,打起精神在心里跟自己说:

“明天吧!明天我才打电话给他。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这样激励自己之后,真莉觉得好多了。

第二天早上,天气比前一天凉了许多,仿佛将会有一个寒冷的圣诞节似的。真莉把衣柜里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全都丢在床上,终于挑了一件卡其色的

她在镜子前面仔细端详自己,咧开嘴笑笑,使劲捏捏自己的脸蛋,好让她看来两颊排红排红的。接着,她搽上淡淡的杏桃色口红,抿了抿两片嘴唇,觉得自己今天的样子还可以。

真莉先到邮局去取包裹。她前天在信箱里收到一张“邮件待领”的通知单。邮差来过,她不在家。“一定是妈妈寄来的圣诞礼物!”真莉忖道。

真莉来到邮局,在柜台那儿拿到一个软绵绵的小包裹。她镖一眼上面的邮票,果然是妈妈寄来的。她一边走出邮局一边急不及待地拆开包裹来看。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红色圣诞卡,一个大红色的安哥拉羊毛胸罩,一边乳杯上有一个脖子上缠着绿颈巾的小雪人图案,另外还有一条跟胸罩配成一对的三角裤,同样的雪人图案在后面中央。

“里面穿羊毛,就不怕人家会痒的吗?这儿又不是多伦多,妈妈真是的!”真莉心里想。她拆开那个信封,拉出来一张红色的圣诞卡,上面有个可爱的雪人和漫天的飘雪。真莉念出妈妈写在圣诞卡里那些祝福语旁边的几行字:“真莉,多伦多已经下雪了!要不是屋里有暖气的话,我和你爸爸都会变成人形冰雕!喜欢这份圣诞礼物吗?在香港从来没见过这种羊毛胸罩和内裤呢?何况还有雪人图案!红色也很圣诞啊!不写了,你爸爸现在要率领我到屋外铲雪去,这里的冬天,一天不铲雪大门就会给雪堵住,明天休想走出去?”

真莉看到最后一行后面爸爸妈妈歪歪斜斜的签名,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她从来没这么想念过他们,她不免苦涩又自嘲地想,一个人受到挫折的时候最想家了。

她揩了揩眼睛,她不能哭。她告诉自己:“不,我不能后悔,现在还不能,是我自己要留下来的。”

她把包裹塞进咖啡色的背包里,然后把背包挂在肩头。背包里面放着她前几天给子康买的一份圣诞礼物——一本厚厚的《爱在瘟疫

在我们一周年的日子,送你这本书。

圣诞快乐!

一九九六年圣诞”

有了这份圣诞礼物,真莉觉得今天就有个借口去找子康了。要是他忙,她把书交给他便走。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打到子康家里,而不是打到他的手机,真莉希望子康在家里。她把电话贴在耳朵上,当铃声响起,她的心也跟着怦怦跳.

“喂?” 电话那一头传来子康鼻音很重的声音。真莉又惊又喜,心里却又感到对他的一丝恼火,他在家里也不给她打个电话!“不,我今天不可以生气。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不生气,生气只会把事情搞砸。”她心里想,然后装着没事人似的一口气说:“是我啊!你在家里吗?今天不用开工吗?”

“不……哦……待会要开工。”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听到他结巴,她就更觉得可疑了。她马上接着说下去,不让他有机会拒绝她。“我在街上,我过来找你好吗?”

“家里有人。”他说了一句。

她就知道他躲她。但她不肯罢休,依然装出轻松的口吻说:“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到楼下来拿好了?我交给你就走。我待会约了曼茱。”她才没约曼茱。她今天无论如何要见他。她不想再从早到晚等他电话。

“那好吧。”子康终于投降。

她松了口气,心里想道:“只要见到面就会没事?他很久没见过我了啊。”

真莉搭上一辆巴士,心里七上八下的,想着待会见到子康要跟他说些什么。她以前从来不用事先想个话题,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尽说些开心事好了?就当没事发生过!哦,就问他巴黎漂不漂亮!”她咧嘴笑笑,把那本用礼物纸裹好的书从背包里拿出来看了看,才又放回去。

巴士到站了,真莉下了车,朝子康住的那幢簇新的蓝色公寓走去。子康跟爸爸妈妈和两个姐姐两个月前搬来这里,真莉只去过两次。她在坡道上一边走一边捏捏脸蛋,觉得自己仿佛是上战场去,而不是去见那个说过爱她的`人。

她看到他了。他站在公寓外面的台阶上,身上穿一件深蓝色的防风衣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她没见过的新球鞋,双手紧紧地插在防风衣的口袋里。她走上去,冲他咧嘴笑笑,他只是咧咧嘴,似笑非笑地。她瞧着他,自从他去了巴黎之后,她就没见过他。他现在看来仿佛有点陌生,脸上并没有她期待的那种热情。

“你看看是不是这个巧克力?”子康一只手从口袋里伸出来,递给她一包装在透明胶袋里、顶端绑上蓝宝石色蝴蝶结的巧克力,里面的巧克力绿色一小颗一小颗的像青

“啊呀……是这个‘

“我也有东西给你。”真莉把巧克力塞进背包里,掏出那本书给子康。

“提早送给你的圣诞礼物!”真莉满怀希望地朝子康微微一笑。她等着他拆开礼物,期望他看到她在书的扉页上写的东西时会感动。然而,子康接过礼物之后只瞄了一眼,说了一声:“嗯……谢谢。”

“你不想看看是什么吗?”真莉假装没有失望,她咧嘴笑笑,乘机凑上去亲昵地抓住他一条手臂。

“是书吧?”

“你拆开来看看就知道!快点拆嘛!”她捏捏他的手臂鼓励他。

子康撅撅嘴,仿佛只是为了敷衍她才把礼物纸撕开来。

“我好喜欢这个书名。我也买了一本。”

他看到她写在扉页上的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也没有真莉期待的那份感动,那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啊?他却故意回避似的,看了一眼就把书合上。

“你……不喜欢这份礼物吗?”她撅着嘴问。

“哦……不是……只是……你用不着送礼物给我!”他口吻冷淡地说。

“你为什么说我不用送礼物给你!”一股恼怒与委屈不由得涌上心头,真莉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从巴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你回来之后连见都没见过我?要不是我今天打电话给你,你也不会找我!你是不是打算以后都不找我?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到底为什么!你说呀?"

他那双细长的眼睛无奈地扫视她的脸,仿佛这件事己经困扰了他许久,现在是她逼着他说出来似的。

“真莉,我们暂时分开一下吧。”

真莉听到“分开”这两个字,脸上浮出愕然的神情。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为什么?”她嘴巴忍不住

“我们合不来的。”他陌生的目光

“你是不是喜欢了别人?”她努力克制自己的泪水。

“真莉,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他冷静又理性地说。

“我们……我们有什么问题?”她的眼泪再也憋不住涌出来了,但她同时也看到了事情并不无可挽回,因为子康不是有了第三者。他没有爱上别人。

子康揉了揉鼻子。说得很慢,很吃力,仿佛他的痛苦不会比她少似的。“或者我错了!你很好,是我的问题,我觉得……我不够好,我不知道怎么对你好,我很努力,但我做不到了,有些感觉跟以前不一样。我不知道怎样跟你说。”

“你说过你会照顾我的!你说过你爱我!你自己说过的话为什么不负责任!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真莉顾不了路人投来奇怪的目光,一边说一边喘着气哭出声来。

“别这样?我是说过,但这是你希望的吗?我不想因为我答应过你就不对你说出我自己的感觉……”

子康还没把话说完,真莉就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搂着他,她思绪乱作一团,他说的话,她左耳进、右耳出,脑袋靠在他胸膛上哭得全身

她这副激动又凄凉的模样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他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不要哭!不要哭!我们以后还是朋友的呀!又不是以后不见面!”他说着把她抱得更紧一些。

他抚触她的那双手还是像从前一样温柔,他的嘴巴甚至贴在她散乱的头发上。突然间,她看到了一丝希望。他舍不得她!他会改变初衷的,事情并没她想的那么坏。毕竟他是爱她的?她仰起头,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如饥似渴地吻着他,仿佛永远也不想跟他分开。

片刻之后,他放开了她,双手却仍然搭住她的肩膀,哄她说:“别这样!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过两天找你。”

真莉那一丝希望幻灭了,她以为己经雨过天晴,没想到他突然又会硬起心肠。她想扑上去。但他挡住她。

“你不会的!你不会再找我的了!”她哭着说。他静静地瞧着她,默言不语,仿佛在责备她不相信他似的。

“你……你真的会找我……平安夜?”她让步了。突然她又有点不放心,结结巴巴地说:“我打给你好吗?”

他放开她的肩膀,那双眼睛重新换上了冷漠的神色,仿佛她要是再逼他的话他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会答应了。

她害怕了,抽着鼻子说:“嗯,我等你电话。”

真莉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回到家里的,也不记得脸朝下倒在床上哭了多久。她脑袋发昏,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个梦,并不是真的。她好后悔自己沉不住气。为什么要逼子康说出来呢?要不是她向他发脾气,他也许不会提出分手。即使是听到他说要分手,她也该冷静一些,尽可能装出一副潇洒,甚至高傲的样子,干脆说:“那好吧!”要是那样的话,子康反而会舍不得她呢?她却像个买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那样死命跺脚抓着不放。她那时候真该离开这里去多伦多,永远也不回来,那她就不用承受现在这种痛苦,那样子康也许一辈子都会,怀念她。

她在床上

真莉转过身来仰躺着,头昏昏地瞧着天花板,心里痛苦地想道:

“两天?两天还要等多久啊?"

就在今天之前,真莉多么希望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不要那么快来到。可她现在却巴不得一觉醒来就是两天之后。

真莉不记得她是怎么熬过第一天的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会疯掉,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平安夜的早上。她一觉醒来之后就隐隐带着希望等子康的电话。想到他也许会约她出去,她甚至想好要穿什么衣服,又用冰袋敷过一双肿胀的眼睛。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过了平安夜的十二点,真莉终于明白子康是不会找她的了。她多么傻!他那样说只是为了打发她,而她竟然相信他的话。

“他今天晚上一定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她伤心地想道。

她任由收音机开着,在被窝里缩成一团凄凉地

今天晚上只有一把声音是真莉还想听到的。午夜三点钟,她终于听到一休那把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萦回。就像他的节目叫《圣诞夜无眠》 一样,多少个临近圣诞的夜晚,真莉彻夜无眠,思潮起伏,苦苦地想着她的爱.清出了什么事,而她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

“选一件最惨的事……两件吧……今天是圣诞节,就当作是买一送一的礼物。”一休带点嘶哑的声音说。

“还有比现在更惨的事么?”真莉苦涩地想道。“最惨的事,是一年有十二个月,偏偏要等到圣诞节才失恋。为什么不是在佛诞呢?没有人会因为在佛诞失恋而觉得特别难受的呀?”一休懒洋洋地说。

真莉忍不住噗哧一笑,笑得两个肩膀在被窝里不停地抖。要是有谁这会儿看到她头发乱蓬蓬、又哭又笑的模样,准会以为她是个疯子。

“第二件呢?第二件是什么惨事?”她

“……第二件事,是情人节晚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里对着镜子,抱怨父母为什么没把自己生成一个万人迷!”一休又说。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没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能够逗她笑的笑话,也没想过人在那么痛苦的时刻还能够笑。她的思绪飞开了,抓住被子,眼睛盯着天花板,心里忖着一休接下来会播什么歌。惨歌太多了啊!然后,一段优郁的旋律在她耳边响起。一休播的是那首《所有人都比我快乐》。真莉一听,眼沮再一次涌了出来。

她转过头去,趴在枕头上

突然,一个充满希望的念头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

“我要写一封信给他!那会比当着他面说的好,他看了信就知道我有多爱他!噢!天哪?到时候他也许会改变主意!”

这个希望鼓舞了她,真莉飞快地离开床,坐到床边那张木书桌前面。她拧亮桌上的一盏小灯。拿出一叠蓝色的信纸,抓起一根笔开始写。

“子康:

你说过今天之前会找我,我一直在等你。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己经不爱我了么?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比我好吗?”

真莉用手擦了擦急涌出来的泪水,大口喘着气,接着写下去。

“我不知道这两天和这一个月我是怎么挺过去的。你几乎都不找我,跟我说话的口气也总是冷冷淡淡的。

你明知道我多么渴望看你一眼,见你一面,你却假装你没听出来。于是,我也只好假装你出外旅行去了。我告诉自己,旅行结束了,你会回到我身边。到时候,一切还是会跟以前一样。

这些日子,陪伴我的是一把声音。你听过一休的节目吗?当你不在身边,每个无止无尽的长夜,是一休和他的歌让我可以暂时忘记你,忘记思念你的痛楚。我多么感激这把声音啊!因为,寂静无声的独自等待,是漫长得无法想像的。

九五年的圣诞,我们开始。九六年的圣诞,你不再爱我了。你知道我从今以后都会痛恨圣诞,因为,只有跟你一起的那天才会是个节日。

也许你不会再找我了。我只想你知道一件事,要是从头活一回,我还是渴望与你相遇。失去了你,我不想过得幸福。”

真莉一边哭一边用手背擦着眼泪,她没法再写下去了。也不知道还可以写些什么。最后,她写上这一行:

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三点五十分

“噢!一定是他打来!”她心里快乐地想,伸手去抓起话筒。

“真莉呀,我是大飞呀……圣诞……快乐呀!”大飞结结巴巴地说。

真莉的心情一下子掉到谷底去了。她绝望地想:“他自己没法说,所以要大飞告诉我。”她

“大飞……你不用说……我……我什么都知道了。”真莉硬咽着。她不想听到大飞告诉她子康已经决定跟她分手。她不想听别人向她宜布那个残酷的事实。她抽着鼻子哭,把刚刚写的那封信塞进抽屉里去,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封信现在已经用不着寄出去了。

“你……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大飞慢吞吞地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像喝醉了。

“他喝了酒!怪不得说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对啊!今晚是平安夜。他一定玩得很开心,说不定还跟子康一起。”真莉心里想。她觉得大飞是站在子康那一边的。她啐了他一句:“你既然知道… …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昨天在戏院里撞到他们两个一起才知道的!嫣儿骗我说要开工,原来是和子康去看戏!怪不得她近来神不守舍的?她认了,他们是在巴黎开始的。陆子康对得住我!”大飞激动地说。

真莉脸色变得煞白,僵呆在那儿,仿佛当头挨了一

“大飞,你说的是真的吗?”她嘴角有点发抖。“我也希望不是真的。”大飞的笑声醉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的。”真莉再也哭不出来。她脸上的表情茫然又痛苦,说得慢吞吞。大飞没接腔,她忖道大飞也许太惊讶了,他没想到她根本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真莉挂上电话,愤怒和屈辱燃烧着她,反倒抵消了一些痛苦。她心里狠狠地想道:

“他可以不爱我,去爱任何一个女人,那样我会好伤心!我甚至永远也没法忘记他!但为什么偏偏是郭嫣儿!他出卖我,出卖朋友!他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天哪!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只是个满嘴甜言蜜语的家伙!我竟然还为他留下来!"

她像散掉似地瘫在床上,直到她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直到窗外的天色如同她胸中的荒凉那样,灰蒙蒙地漫淹进屋里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瘫在那儿很久了。她倏地走下床,在床边那把椅子上抓起两天前穿过的那身衣服套上。

真莉来到子康那幢蓝色公寓外面。圣诞节的大清早,街上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路人。她仰起头看上去,子康住在四十七楼,她看不到他那扇窗。她抓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打给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朝电话气呼呼地吼道:

“陆子康!你马上给我滚下来!"

真莉把这句话说得像命令。这道命令又下得那么突然,子康完全没法对她说不。

真莉挂掉电话,站在台阶上等着。她刚刚那样激动地朝他吼,现在一张脸都有些发抖。片刻之后,真莉看到子康从公寓里走来。他仍旧穿着前天的衣服,脚上却跟着一双人字拖鞋,仿佛是个接到命令马上跑来报到的士兵,连鞋子都来不及穿。

真莉两个眼睛瞪着他,无法相信她曾经多么爱他,多么害怕他会离开他。然而,他现在就站在她跟前,一双手插进裤袋里,想努力装出冷静的样子,那双细长的眼睛却滴溜溜乱转。她只觉得对他有说不出的恨。

“陆子康!我什么都知道了!你为什么把我当成傻瓜!你这个混蛋,你侮辱了我!你也侮辱了你自己!我看不起你!你下流!下流!”她朝他怒吼。满腹的痛恨无处发泄,她猛然挥手,使出浑身力气狠狠赏了他一记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在寂静的空气里回荡。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子康浑身晃了一下,本来插在裤袋里的那双手狼狈地抽出来,仿佛是想抓住些什么来稳住身子似的,一边脚上跟着的人字拖鞋也歪了。

真莉看到自己在他白皙的脸上留下明显的指痕,爱和恨顿时都消散了,只留下凄凉。

子康抬手摸了摸刚刚挨了一记耳光的那边脸,他沉默不语,震惊又恼火的目光瞪着真莉,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然后。那股恼火从他眼里渐渐消退,就好像他不再欠她什么似的。

“陆子康,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这个人!你这个混蛋!请你把学校储物柜里你那些东西全都清走!我见到任何跟你有关的东西都觉得恶心!”真莉冷冷地对他说,就像对一个她从不认识的人说话。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过头去,迈开脚步,以她仅剩的自尊心挺直背梁,昂起脑袋往前走,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第二章 深夜的声音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凌晨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真莉睡房里亮着一盏昏暗的床头灯,她穿着睡衣蜷缩在被窝里,一只脚穿着保暖的袜子,另一只脚却光着。一个枕头丢在床尾,那儿还散着几张唱片和两条她前几天换下来的睡裤。真莉消瘦了,那模样就像一件羊毛衫不小心在热水里泡过似的缩小了。她两边脸颊陷了下去,两条本来圆滚滚的大腿如今穿任何裤子都显得松垮垮,甚至胸脯也变小了。她从早到晚就那样瘫在乱糟糟的床上,任由自己头发缠结,有时连脸都懒得洗,反正她又没有什么人要见!她也不想见任何人!她醒来就睡,偶尔

这会儿是三点钟,电台里有一把声音报告新闻和天气,真莉等着她的床头歌——那不是一首歌,而是一休的声音、他那些游戏和他故的那些歌,只要每个孤寂的晚上还能够听到他,就成了她唯一的慰籍。

然而,在天气报告和一首开场歌之后,真莉听到的却是一把完全陌生的女声。真莉惊得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望着书桌上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喃喃说:

“一休呢?为什么不是一休?他昨天没说会放假啊!噢!他怎可以放假!”

真莉失望地把头钻回去被窝里,思忖道:“天哪!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也许明天吧!”然而,片刻之后,她整个人茫然地拉下盖在身上的被子,坐起来,难以置信地瞧着那台收音机,真莉听到那把陌生的女声宣布,她将会是以后每晚这个时段的新主持,节目名称也换了。

“一休昨天晚上并没有说他不再做节目啊!他连再见都没说一声?不会的!不会的!我一定是喝醉了!” 真莉焦急地想道,又掀开被子四处找那个遥控器,终于在枕头下面给她找到。她神经质地不停转台,却始终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刚刚那个频道是对的。

“《圣诞夜无眠》!”真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心里喊道。“现在不是已经过了圣诞节吗!所以一休的节目也做完了,那只是特备节目!”她沮丧地丢开那个遥控器愣愣地坐着。新的女主持喋喋不休地说着话,她放的那些歌真莉一点也不喜欢,可真莉舍不得把收音机关掉,她不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出现。

“也许……也许……一休调到其他时间去了。他节目做得那么好,不会不做的?”真莉心里乐观地想道。

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就这样从早到晚一直开着。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第三天也过去了。一月七号这天凌晨三点钟,真莉终于明白。她也许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了。真莉甚至想过一休会不会转到另一家电台去,她这几天不停转频道寻找那把陪着她大半个月的声音。却落了空。

这会几,真莉就像元旦凌晨那天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却连最后的慰籍都失去了。她

真莉听到这个故事时觉得好害怕,每到夜里都担心自己会不小心撞到坐在收音机旁边那只鬼魂。事隔多年,这天晚上她又记起了那个传说,却不再觉得那么恐怖了,她觉得也许还有几分真实。她瞧着书桌上那台白色长方形两头连着扬声器的收音机,想起她那夭晚上不小心坐到遥控器上,收音机仿佛变

“也许一休的节目根本就不曾在地球上存在过!就像一出奇幻电影的情节,一休那个节目原本只向外太空广播,那天晚上,因为那只鬼魂作怪,他的节目给我无意中截听到。他留了下来,现在又走了!”真莉醉

真莉无法接受一休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只留下无边的失落。她把那台收音机关掉,把床头那盏小灯也关掉,脸埋枕头里,只有舌尖还留着白兰地苦涩的滋味。她心里茫然地想道:

“我以后的夜晚怎么过?那是失恋后无止无尽的长夜啊?”

几天之后的一个夜晚,真莉一个人来到中区一家戏院的售票窗口。她买了一张九点半的戏票进场。戏院里黑漆漆的,只有七成满,看戏的几乎清一色是情侣。真莉孤零零地坐在后排,她原本以为她会在首映礼上看到这出电影,至少也会是拿着赠券进戏院里看。她一直期待电影上映,而今她等到了,却又似来得太迟。《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这个戏名现在听起来多么讽刺?

戏看到一半,真莉就后悔了。银幕上的每一场戏、每一句对白,她几乎都会背出来,拍的时候,她也都在场。戏里的每一个小节都让她想起当时的情景。她记得女主角在家里写信的那场戏是最后一天才拍的。那天晚上,真莉坐在公寓外面宽阔的台阶上,子康从一楼的窗口探出头来朝她喊,问她想吃什么饭。这一切就好像昨天才发生。

真莉在黑蒙蒙一片的戏院里一边看戏一边

真莉瞧着大银幕,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想,她还是不该来的,现实里的爱情永远也不会是电影,所有的约誓,所有的深情,都是留不住的:永远不会像电影那样,即使是遗憾,也近乎圆满;即使生死永诀,也今生不渝。

“根本就不会有今生不渝的爱情!”她心里苦苦地想。

真莉揩了揩眼睛,她尽量憋住眼泪,免得前面那双好奇的情侣又转过头来看她。他们看到她一个人来看戏,又哭成这个样子,说不定会以为她的遭遇就跟戏里那个女主角一样,男朋友出车祸死了!

“要是那是真的,该多好啊?”真莉恶狠狠地想。要是那样,她也许还会永远怀念子康,可她如今倒宁愿从来没认识过这个人。

后来,电影完场,真莉在片尾看到了大飞、她和子康的名字,可他们三个人不会再走在一起了!戏院里亮起了灯,所有出口的布幔都掀开了。真莉缓缓站起身,低下脑袋蹒跚地走出戏院。

“啊呀!那些信!”突然之间,她记起了那天在邮筒里找到的信。她己经拿去寄了吗?还是放在什么地方?还是交给子康去寄了?

真莉回到家里,衣服脱下来丢在床边,把睡房里每个抽屉都打开来,没找到那叠信。那天她和子康回去拍戏的那条长街,把邮筒扛回去仓库,她无意中发现邮筒里有一叠信。她后来是把那些信寄出去了还是放在什么地方没寄?她这阵子白兰地喝得太多了。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要不是今天晚上看了电影。她压根儿就忘记了这件事。

真莉找了一会儿就放弃。她记得那叠信里面好像有几封情信。

“情信写来干嘛!收信的那个人可能已经死了呢!要嘛就是写信那个人己经变了心,”真莉溜上床。幸灾乐祸地想道。她现在最讨厌的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就在她这样想的时候,一阵怪风突然把睡房的窗帘吹开了,真莉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

真莉把露在被子外面的一只脚缩了回来,过了一会,那阵风静止了,她想起自己己经好多天没到学校去。曼茱前几天打过电话来,问她是不是病了。

“我和他分手了。”真莉当时有气无力地说。

真莉认为失恋就有权逃学、就有权自暴自弃、就有权什么人都不见。然而,看完那出电影,一路走回来的时候,一些她想不到的改变发生了。再精彩的电影也会落幕,再糟糕的电影也会有散场的时候,真莉突然觉得,她不想再喝白兰地了,那滋味太苦。她也不想无止无尽地放弃自己。她好想再拍电影,好渴望可以再次坐在课室里,即使只是在那儿做着白日梦。

“不管多么困难,我要克服它!”她心里想道。

第二天,真莉大清早起来挑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离家上学去。她太久没回去学校了,黑色就像保护色,让她感到安全。她也看到自己憔悴了,除了黑色,什么衣服披在身上都好像不对劲。

真莉一回到学校,就走去储物柜拿她的笔记本。她拧开那把密码锁,柜门打开来的时候,真莉发现储物柜里空了一半。只留下一些属于她的东西。那天是她要子康清走他放在储物柜里的东西的,然而,看到他果然照做了,而且还做得那么快那么干脆,她心中不禁浮起一阵酸楚和恨意。她决定明天要换过一把锁。

“我不要再想他!”她心里想。

然后,真莉深呼吸一口气。在柜里找找有没有那叠信,但她没找到。她想了一会,记不起是寄了还是丢失了。

真莉关上储物柜,转过身来,刚好看到曼茱朝她这边走来。

“真莉。你回来啦?”曼茱咧嘴对她笑笑,一边跑过来打开自己的储物柜拿东西一边对她说:“你瘦了哦!还好吧?"

真莉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心里想:“我怎么会好呢!她现在最好别问我为什么跟子康分手。我怎么告诉她子康勾搭了大飞的女朋友?我说出来都觉得羞耻!”

让真莉感动的是,向来包打听的曼茱。此时此刻并没有问下去。真莉并不知道,那是因为她那咬紧了嘴唇的样子仿佛是在告诉曼茱: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真莉,你是不是学过法文?”曼茱识趣地转了个话题。

“我是学过啊,什么事?"

“那么,这份兼职也许适合你!一家法文书店想找个懂法文的兼职店员,时薪很不错。我留起来没贴出去。想着这几天要是见到你就交给你。幸好今天见到你,我不能一直藏起来啊!这个招聘电邮传过来学生事务处时,刚好是我值班。”曼茱一边说一边在储物柜里找到那张列印出来的广告塞给真莉,上面有书店的电话和负责人的名字,还列出了一些简单的要求。

“可我只学过三年法文,而且很多都不记得了。”真莉皱了皱眉头说。

“上面写着只需要懂一点简单的法文啊?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试试没关系哦。”曼茱一边锁上储物柜一边说。

中午的时候,真莉打了一通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一把年轻的男孩子的声音。背后隐隐约约传来摇滚乐的歌声。他叫路克,是个中国人。真莉告诉他,自己学了三年法文,平时也有看法国杂志和法国电影,那个路克听完就直接问真莉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看来似乎很急着用人。

“曼茱把他的广告藏起来,我是唯一一个打过去应征的呀!”真莉好笑地在心里想。真莉跟路克说好了明天就可以到书店上班。她也巴不得找些事情做,这份兼职来得刚刚好。

真莉挂上电话之后,离开电影系大楼,到学生餐厅那儿买了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和一包柠

真莉又吃了一口三明治。她今天的胃口很好;况且,她身上的脂肪这阵子跑掉了不少。她吃什么都不怕胖,可以尽情吃她最喜欢的乳酩。妈妈上星期打过长途电话来,真莉跟妈妈说话时尽量装出一把愉快的声音,还在适当时候顺便抱怨一下妈妈寄来的那套安哥拉羊毛胸罩和内裤在香港没机会穿。要是妈妈知道她和子康分手了,一定会劝她离开香港过去多伦多跟他们一起。幸好,妈妈在这方面一向不是很精明。没听出真莉的声音里有什么不对劲。

打从跟子康分手的那天以后,真莉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飞去多伦多。在那个遥远的他乡,几乎没有人认识她。她再也不要回来了。可她始终没走,仿佛这里还有什么让她留下来。

起初她以为是对子康的不舍之情,又或者是她仍然对他心存希望。然而,当她坐在这个看台上,享受着暖洋洋的日头,暗空万里,她遥望着大海那边偶尔经过的一两艘归帆,看着眼前深蓝色的池水在微风中吹皱,还有身边这些她有点眼熟却不认识的脸孔,她顿时明白她不走的原因。二十年来,这是她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虽然她曾经以为的那段倾城之恋最后一败涂地,但她不甘心就这样一走了之。即使有一天她要走,也不是像现在这样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垂头丧气地离开。爸爸妈妈刚走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一个人在家里时,甚至听到墙上那个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然而,她很快就爱上了一个人无人管束的自由。自由是她的选择,没有人能够夺去,尤其不能让那个使她尝到痛苦和屈辱的旧情人夺去。

“不管多么孤单,我会克服它的!”她对自己说。

那家书店在中环苏豪区一幢旧楼的一楼,店里有一面落地大窗可以望到楼下的长巷。那是一条没有车路的巷子,巷口有一间小画廊和一家卖各种蜡烛的小店,巷子里有一家法式咖啡小吃店和一家做新派越南菜的小餐馆,两家店到了晚上都会放些露天桌椅在门外。周五和周宋晚上特别热闹。

书店的面积很小,名字就叫“路克书店”,主要卖些法文书和法文杂志,也兼卖些英文杂志。店里平时只有老板路克一个人。路克有二十四岁,他没告诉真莉他的中文名字,所以真莉就直接叫他路克。

路克个儿瘦瘦的,蓄着直发,他那一头黑亮亮又柔软的头发三七分界,长度差不多来到下巴底下,右手手腕上戴着一条像锁链的银手链,那只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各自都戴着一枚银戒指。他经常穿汗衫,外面罩一件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路克嘴边有个小酒窝,真莉却从没见他笑过。他脸上老是带着一种优郁的神情,好像已经被女孩子伤害过三十次似的。

书店每天午后一点钟才开门,到夜晚十一点钟打洋,顾客主要是居港的法国人和一些本地人,周末和礼拜天的生意比较好,平时有点冷清。真莉觉得路克一个人就已经应付得来了,根本不需要找一个兼职。不过,上班几天之后,真莉便明白为什么了。路克根本不喜欢看店,他要么就躲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听音乐,要么就拿着一本杂志走过去那家法式小店喝杯咖啡,然后坐上大半天。路克不在乎书店赚不赚钱。他开这家店好像只是为了找点事给自己做。

真莉很快就爱上这里。那家越南小餐馆的春卷和牛肉河粉很美味,法式小店的三明治、咖啡和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都不错。在书店里,所有的书和最新的杂志,真莉都可以看,她的法文也进步了一些。她听过路克跟客人说法文,他那一口法文说得好漂亮。

真莉刚来书店的时候,曾经怀疑路克会不会就是一休。路克喜欢的那些音乐跟一休喜欢的有些相似。真莉觉得一休可能也是蓄长发的、喜欢穿黑色皮夹克、戴银手链、神情优郁、平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的。虽然路克的声线听起来不像一休,但是,通过大气电波传过来的声音,也许跟真实的声音有点不一样啊!

然而,过了没多久,这种想法就让真莉感到有点傻。路克的声线压根儿就跟一休不像,他不可能是一休,只是真莉一厢情愿地希望路克就是一休罢了。尽管路克不是一休。但是,“路克书店”还是陪着真莉度过失恋后那几个月漫长的日子。她的生活好像分裂成两部分,一个部分是学校,另一个部分就是书店。她拿的是时薪,路克对她很阔掉,由得她喜欢每天在店里做多长时间都可以,所以,只要一有空她就会过来赚点生活费。法式小店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她每星期要吃两片,那已经是很克制的了!失恋就有狂吃甜点的权利啊!有时候,她也会到巷口那家画廊看看有没有新的油画,那儿卖的主要是动物的画像,有狮子、北极熊、狗啦、猫啦。真莉喜欢研究动物。傍晚上班或下班时,经过那家卖蜡烛的小店,真莉也会停住脚步隔着店子的落地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成天下着滂

历史的一刻,真莉不免伤心地想起她那段短暂而失败的初恋。她曾经浪漫地相信,她为爱情留了下来,这个城市的这个历史时刻将会成为甜美的回忆。可是,她的告别仪式早就举行了,而且糟糕而响亮——她给了那个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真莉望着窗外,外面昏天暗地的,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仿佛只要她敢扫一开窗,雨水就会淹进屋里,把她和所有东西都浮起来。这时,一串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真莉伸手抓起话筒,以为是妈妈从多伦多打来的。她没想到会是子康。

“真莉吗?是我……你在家里吗……很久没见了……你好吗?”子康厚脸皮地说。

“多亏你!我怎么会好!”真莉心里狠狠地想道。“他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打来?他什么意思?他也想回归吗?还是七月一号良心发现,想向我道歉?”这个电话来得太突然,时间也太敏感了。她脑子很乱,一时说不出话来。

“真莉……你在听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真莉回过神来,冷冷地问。

“是这样的……你有些东西在我这里……我刚好在附近。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拿过来给你……”

“哼!这个混蛋!他要把我以前送他的东西统统还给我?”真莉心里升起一股恼火,嘴巴都有些

“好吧,在什么地方?我来拿。”真莉干脆说。“十五分钟后,我在你楼下等你好吗?”子康好像很高兴她答应出来。

真莉没应一声就挂上电话。子康上次挨了她一记耳光时,看来多恼火啊?她想不到他竟然还会再找她。难道他这么快就忘了吗?真莉从沙发上跳起来,慌忙跑进睡房打开衣柜开始挑衣服。外面的雨这么大,穿什么都会淋湿,她一点准备也没有,样子还那么憔悴。她突然很后悔为什么要答应见他。他们己经不是恋人,他没权利想见她马上就可以见到的啊!她该叫他改天再来,或者干脆要他把那些东西寄给她好了,她真不该那么容易就出去见他。可是,现在反悔就太婆妈了!她为什么怕见他?她沈真莉可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要是他只想找个借口来见我,那么,我就要他死心!”真莉禁不住抬抬下巴,痛恨地想。

她终于挑了一件黑色的长袖汗衫和一条黑色吊脚裤,让她看上去神情高傲一些。她往脸颊上擦了点胭脂,搽上淡淡的口红,抓了一把黄色的雨伞出去。

真莉来到楼下,站在公寓门廊的檐

她发现子康就坐在那辆车的驾驶座上,他调低靠近她这边的车窗,冲她说:“真莉,很大雨,上车吧!”

真莉惊讶地看了这辆车子一眼,是一辆簇新的车子。子康哪来的钱买这种车?她没时间细想,打开车门匆匆钻上车,坐到驾驶座旁边,手里还紧紧地抓住那把滴着水的雨伞。车上放着柔和的音乐,真莉一上车就噢到车厢里有一股新车的味道,铺在脚底下的车垫还没拆开胶袋。真莉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瞧了瞧子康,她发现他竟然在下巴尖上蓄了一

“他是故意装老成好跟郭嫣儿相衬一些吧,怎么看都像个色迷迷的淫贼?”真莉心里狠狠地想。

“这辆车是家里的?”子康神气地告诉她,又兴致勃勃地摸了摸那块亮着绿色灯的仪表板,仿佛担心真莉会看不出来这是辆新车似的。真莉知道他一向爱车,也渴望拥有自己的车,他那时就常常拿大飞的车去用,后来更索性连人家女朋友都拿去用了。

眼看真莉板着脸没接腔,子康望了望车外的雨,想找个话题似的,终于说:

“雨真大啊!”

“你有什么要给我?”真莉口气冷淡。

子康伸手到后车厢抓起一个白色的文件袋交给真莉,说:

“那天我在储物柜拿错了,本来应该早一点还给你……”

“原来他不是要把我以前送他的礼物还给我!”真莉一边想一边打开那个文件袋,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是几本书和几张唱片,原来在他那儿,真莉还以为不见了。文件袋里还有一叠信,就是那天在假邮筒里找到的那些。

“啊……原来在这里!”她心里想道,却发现其中灰色印有玫瑰花的那四封信的封口已经撕开了。“你看过这几封信?”真莉质问子康。

子康耸耸肩,说:

“好奇罢了,看看也没关系,说不定会是个可以拍戏的故事,是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真莉把那些东西全都塞进文件袋里,抓起脚边的雨伞,

“真莉——”子康叹了口气。神情痛苦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听到他这句话,真莉心中涌起一阵酸楚。她憋住眼泪,冲子康冷笑一声,说:“噢!求求你别说这种话,别把我弄哭,我已经不会再为你哭了!你瞧你!那么痛苦千吗?好像你跟那个人一起是被迫的!"

“我一点都不想伤害你!”子康忧郁地撅撅嘴。

“但你己经伤害了!”真莉愤然道。她不禁想起那天她拿着书去送给他时,他是怎么对她的。他满口都是谎言,只想摆脱她。

“你以为我很好受吗?”他的眼睛试探着她的目光。

她瞅了他一眼,嘲笑他:

“你好不好受我不关心,但你很享受啊!”

子康内疚的眼睛瞧着真莉,嘴巴

真莉猜不透子康为什么等到现在才跑来跟她说这些话。这些书、这些唱片。还有这些信,他根本就不用急着今天晚上拿过来给她。要坐不列顺尼亚号走的又不是他!他为什么在大雨傍

哼!他以为她是什么?他以为她还是傻傻地等着他吗?真莉想到这里,不禁感到一丝恼火,但她装着一点也不在乎,挖苦他说:

“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跑来这里跟我说这些话?你不会是刚刚跟郭嫣儿吵了一架,想来找我倾诉吧?”真莉这样说只是因为心中恼火,想找些话来奚落子康,没想到子康听到她这么说,脸色陡然一沉。虽然他很快掩饰过去,但真莉还是看到了。

“哼!原来我说中了。”真莉不禁怒从心头起。她真后悔下来见他!瞧他那副装得余情未了的样子,她想再赏他一记耳光,就当作是庆回归吧!她一只手摄成拳头却又放开了,发觉他一点都不值得她两个巴掌。她的手再也不想碰到他。她望着他的脸,突然之间,她发现她对他最后的一丝感觉都消失了。没有伤心,也没有生气,也许只有失望。就在失望的时候,她的决心渐渐冒出来了。她发现她一点都不爱他了。

“既然你没话要说,我走了。”她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他不解地看着她,觉得她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她转过头去开了车门,打开雨伞走下车,奔跑回去公寓大堂里,明白自己以后都不会为他难过了。真莉回到家里,用一条大毛巾抹着身上的雨水,她坐在床上,盘起一只腿,把文件袋里的东西倒出来,看到了那叠信。她

然后,真莉挑出了那四个灰色的信封,上面娟秀的小字全都写着同一个地址,收信人是林泰一。子康偷看过,说是一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以前男朋友……”真莉看着信封上的名字思忖。偷看别人的信让她有点良心不安,但是,既然子康已经偷看过,那就没关系了。事隔快一年,她只想看看里面写些什么,反正拆开了的信也没法寄回去了啊!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其中一个信封,把里面的信纸展开来,跟信封上一样的小字映入她眼帘;“亲爱的泰一”这封信头一句就问他有没有收到她前几天寄出的信。

“哦,这不是第一封!”真莉想道。然后,她把其余三封信都一并展开来,瞄了一眼信上的日期,决定顺着次序念。她又瞄到信上的署名是紫樱,真莉一旦开始念,就再也没有良心不安的感觉了。

真莉好奇地念第一封信:

“我们的房子卖了,暂时搬过来跟爷爷奶奶一块住,我不喜欢这里,房子很旧,屋里昏昏暗暗的,夜里常常听到狗吠声。前几天我问爷爷附近有没有邮筒。他说公园旁边有一间邮局,走路去要十五分钟。可是,昨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看到附近街口就有个邮筒。我告诉爷爷,他竟然说不可能。邮筒还有假的吗?爷爷真是的!我看他是老糊涂了!”

“邮筒是我们放在那里的呀?”真莉心里觉得好笑。她继续念下去,发现这封信写的都是紫樱和她爷爷奶奶的琐事,有点乏味。她决定念第二封信。“附近在拆房子,白天很吵。”

“是我们拍戏的那幢旧楼?”真莉心里说,又接着念下去。

“所以,我都在晚上写信。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然后又等着你的回信。以前的我不会这样啊?我记得你有一本《爱在瘟疫

“哦。他也有一本《爱在瘟疫

“还没收到你的信,不知道要不要再写下去!你一定觉得我很无聊吧?三个礼拜之后,我就会跟爸爸妈妈一起去纽约。到了那边之后,我也许会再念书。临走前会见到你吗?"

“天啊!那她不是已经去了纽约吗?他不可能见到她,他根本收不到她的信啊!”真莉连忙接下去念第四封信。

“你好可恶哦,就是不回我的信。你是非常非常的恨我吧?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原谅我了。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也许因为我要走了,许多说话无法在电话里说得清楚,而且你也不一定会听我说。写信给你,即使没看到你的回信,至少知道你会读到我的信啊!我和小克已经分手了。“为什么会杀出一个小克来?”真莉心里想。“跟他一起,因为他是你最好的朋友。好想好想向你报复,看你有多爱我,因为我是曾经那么讨厌你好像一点都不在乎我啊!现在说出来,你一定觉得我很幼稚吧?

“也许,你最在乎的是蓝猫,蓝猫比谁都重要!”

“蓝猫是一只猫吗?没理由猫比女朋友重要的啊?”真莉心里想道。她又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头靠在床背上继续念下去。

“所以,你是不会再理我的了!

“下星期我就要去纽约了。爸爸说,看看九七之后什么状况,才决定回不回来,不过,我们应该不会回来了,爸爸的生意在那边,妈妈的家人也全都在那边。

“离开也好啊!从今以后,你也许不会再那么恨我了。这几天都在收抬行李,要带走的东西太多了。临走前,可以见个面吗?八月二十号夜晚八点钟,我会在文华酒店的咖啡室等你。不管你来不来,我都会在那儿。”

“噢!他不会去!他没收到信啊!她是白等了!”真莉皱起眉头想道。她念这些信完全是出于好奇,本来打算念完就扔掉,可是,良心不安的感觉此刻又回来了。她感到一丝歉疚,她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信啊!要是她当天就拿去寄,也许还来得及让他们见上一面呢!

真莉一开始念这些信的时候,心里是同情紫樱的,紫樱并不知道自己的信全都阴差阳错地投进了一出戏的邮筒里,是寄不出去的啊!然而,念完最后一封信,真莉却同情起泰一来。泰一多可怜啊!女朋友竟然搭上了自己的好朋友。虽然郭嫣儿不是真莉的好朋友,但是,真莉觉得自己了解那种被出卖的痛苦和愤恨。

“他还不知道她已经跟那个小克什么的分了手啊!要是他知道,他那天会不会去文华的咖啡室呢?”真莉心里想着,假如她是泰一,她会怎么做?一阵内疚浮上真莉的心头。她想起泰一根本就连考虑去不去的机会都没有!他也没机会跟紫樱道别!他说不定以为紫樱仍然跟那个小克一起啊!

“我可以把这些信还给他!”这个念头突然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她搂着那四封信想道:“这些信上面有地址,我寄回去给他不就可以了吗?他不会知道是谁偷看过这些信,顶多会觉得奇怪。他一定还有办法找到紫樱的,或者写电邮。或者打电话什么的,告诉她,他最近才收到这些信!”

然而,真莉的良心再一次责备她。她皱了皱眉头想道:“不,万一这一次又寄失了怎么办?他住在

真莉把那四张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塞回去原来的四个信封里,然后放在床边的书桌上。她看看窗外,大雨一直下个没停,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她决定明天偷偷把信拿回去。那么,这件事以后就跟她没关系了!真莉甚至还开始觉得自己做了一

念完这些信,真莉觉得心情没那么沮丧了。她说不出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子康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能够伤害她了,也许是因为她发现有个人和她一样,被身边的人出卖了。他是不是在家里养了一只蓝猫,但是,猫又不是热带鱼,才没有蓝色的?真莉想起,在刚刚业念过的信里。有一句“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似乎不是一只猫呢。

真莉打开床头那张书桌的抽屉,在里面找到一个长方形的米黄色文件袋,她把信封上的地址用笔抄在文件袋上面,最后写上“林泰一收”四个大字,然后把那四封信放进去,系上封口的红色绳子。她挑起眼眉,撅着嘴忖道:

“‘蓝猫’听起来多像一家无上装酒吧啊!”

到了第二天。倾盆大雨依然下个不停。真莉带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撑着一把伞,下了巴士,走在一条下坡道上。背后的雨水急冲下来,真莉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她感到背部全湿了,那件汗衫湿淋淋地乳着背脊,裤子也乳答答的。真莉开始后悔挑了今天过来,反正那些信己经迟了,也不在乎再迟一两天。

真莉终于走完了那条坡道,她拐了个弯,来到海边一条清静开阔的路,路的两旁都是些两三层高的房子。真莉逐个门牌找,终于来到一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围墙的古老大宅外面,围墙顶竖起了一排孔雀蓝色的铁栏栅,水泥墙上缕空了一个一个的圆圈。真莉把头凑上去,隔着那些圆圈往里看,看到一幢两层高的平顶大屋,旁边还有一幢小屋。那幢大屋和那幢小屋的外墙同样是白色水泥与麻石相间,窗子窄窄的,用的是黑色铁窗框,这种窗框现在己经没人用了。大屋外面是一个很大的庭院,屋前的门廊上有几级宽阔的台阶,然后才到达那扇通往屋内的木门。台阶两旁摆着几株矮矮的盆栽,花叶在大雨中摇摇晃晃。那幢小屋的地下看来是车房,停着两部车。真莉不禁在心中惊叹道:

“天哪?他住的地方真漂亮!要是我住在这里,失恋也没那么难受!”

她把头缩回来,躲到大宅那扇黑色缕花铁门旁边的一个凹位,那儿刚好伸出个水泥檐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抹了抹鼻子上的雨水,回身看到她躲雨的那个凹位的水泥墙上有个信箱口,窄窄长长的,上面有一块小铜片刻着“信箱”两个字。

真莉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从背包里掏出来,核对了一追上面的地址。确定地址没错之后,她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肯定一个人也没有,就蹑手蹑脚把文件袋塞进信箱里。突然之间,她背后响起一个声音。“喂!小姐,你在这里千什么?”

真莉吓得整个人抖了一下,一颗心几乎蹦出来,手里的伞顿时掉到地上。她惊魂甫定转过头来,看着面前的一个陌生人。只见他独自一个人,站在离她几步之外,目光好奇地打量她。他看上去有二十三四岁,个头高大,肩膀宽阔,穿一件深蓝色的连兜帽长袖汗衫,裹在那双长腿上的米色棉裤被雨水淋湿了。他肩上挂着个黑色背包,手里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拿着伞柄的那只手高举在头上,真莉觉得从来没见过男孩子打着伞的模样这么潇洒。

他一大步就敏捷地跨到檐

“你是不是找人?”他问真莉。

“不,不是,谢谢?”真莉从来就没这么惊慌过,她抓紧那把伞打开来,急匆匆走出檐

她慢慢爬上那条通往车站的坡道,一颗心仍然怦怦跳,想道:

“吓死我了!我刚刚那个模样一定像个疯子!”

她尽量让自己静下心来。信已经塞进那个信箱去了,她该做的都己经做了。除了那个男孩子,没有人看见她。他会不会就是林泰一?不会那么巧合吧?即使是他又怎样,他也不一定看到她把信放在邮箱里啊!

真莉慢慢走到车站,搭上一辆巴士。她坐下来,感到心跳没那么急促了。她想起那个男孩子问她说:“你是不是找人?”,他的声音有点耳熟,可真莉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刚刚雨声那么大,她又慌张,并没有听得很仔细,她只觉得用了那么大的气力奔跑,她口好干,要是现在就能喝一口水多好啊!

雨水差不多淹没了整个七月和八月。路克书店那条长巷变得很冷清,人们怕淋雨都不来了。那家法式小店和越南小餐馆的露天桌椅已经很久没摆到街上。真莉起初有点担心路克会因为书店生意不好就减少她的工时,但路克还是跟以前一样,由得她喜欢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

到了九月初的那两个星期。路克书店的生意突然又好起来。戴安娜王妃在法国出车祸,死在艾尔玛隧道里。刚出版的杂志纷纷拿她的照片做封面,客人都涌到书店来买,连法国人都同情起这位英国王妃来。

真莉一九九七年的暑假,就在几乎不曾停歇的雨声和一片戴安娜的伤感中过完了。

大学九月初开学的这一天,天色难得放晴,真莉上完上午的几节课,匆匆跑去储物柜找她的学生证。她的学生证不在家里,不知道会不会是暑假前留了在储物柜里。现在,她的储物柜又塞满了东西,她找了很久,始终找不到那张学生证,觉得有点心痛。那张学生证是用三年的,她今年都要毕业了,偏偏这时才丢失了,要付钱补领一张。她叹了口气,心里想道:

“也许当我不找它的时候,它会突然出现,但是己经太迟了啊!”

真莉放弃再找那张学生证了,她找出她的游泳衣、毛巾和洗发精。曼茱约了她放学后去游泳,说是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自从跟子康分手之后,真莉和曼茱比以前亲密多了。曼茱是个聊天的好对象,她是那种你跟她聊完天之后不会记得自己聊过些什么的人。跟她聊天虽然没有什么深度,可也没有什么包袱。何况,曼茱很会做人,那张娃娃脸总是笑嘻嘻的,肯帮朋友开小差。真莉本来有点不喜欢曼茱包打听的作风,但是,后来她发现,那只是曼茱用来跟人打开话匣子的方式。曼茱希望别人都喜欢她,这跟真莉很不一样,真莉觉得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爱她就够了,哪怕会得罪全世界?要是得到全世界的掌声,堆独欠了那个人,那又有什么意思啊?

曼茱还有一点跟真莉不一样。真莉是只猫头

“是不是一休和尚?"

曼茱有个年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朋友,这也是真莉没法想像的。真莉见过这个叫李忠道的男人,人如其名,一副老实忠厚相,常穿西装,是一位工程师。真莉觉得忠道看起来就像曼茱的小爸爸。

这会儿,真莉穿一件绿色的游泳衣,身上披了一条大毛巾,跟曼茱排排坐在学校游泳池的边边上踢着水花,晒着五点钟温暖的斜阳聊天。

游泳池里人很多,她们只游了几圈就上岸了,然后开始讨论毕业作品有什么可以拍的题材。以往的三年级生都要独自拍一条短片,子康两年前找真莉演的那出《青

真莉和曼茱初步想拍的是纪录片,那便不用写剧本了,然而。拍什么故事,她们还没想出来。她们晒大阳晒得人都有点懒洋洋,又开始聊起功课以外的事情。

“那个路克怎么样?你跟他有机会吗?”曼茱问真莉。

“他?”真莉撇了撇嘴角说:“没可能啦!他上辈子一定是歌姬,成天唱歌说话娱乐别人,所以他这辈子不说话只听歌。”

“他真的可以成天不说一句话?很难想像啊!我最害怕就是不爱说话的人!”

“他只会跟我说公事,有时一整天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猜他根本从没留意过我穿什么衣服上班,他甚至没留意我有没有上班?”真莉说着也觉得好笑,她长得漂亮,从小就习惯了男孩子看她的赞赏目光,路克却是个例外。她摇摇头,又说:“他看来就像己经被七十个女人伤害过七十次了,所以觉得所有女人都是很可怕的!他那个酒窝真该让给我,他都不笑的,放着不用,白白浪费掉。”

“哦,我一直想有个酒窝?”曼茱说。

“你有哦!”真莉冲曼茱笑笑。

“我哪有?”曼茱摸摸自己两边脸颊。

“每个女孩子都有的呀?”真莉说着把手伸过去在曼茱的尾龙骨末节和臀部之间那两边凹下去的两个地方

“噢,是吗?”曼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连忙挺起胸伸手去摸摸自己背后那个地方,隔着游泳衣却摸不到。“那个地方叫什么什么来着?"

真莉仰头望着那片夕阳染红了的天空,咧嘴笑笑说。

“我也希望有人能够告诉我啊!"

“男孩子也有的吗?”曼茱问。

“我一不记得了!”真莉轻轻的说完就甩开身上那条大毛巾,“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溅起了许多水花。她像条鱼似的一直潜泳到冻凉的池底里去。她真的不记得了,现在关于子康的一切,都仿佛变成遥远的往事。

真莉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前一天上艺术课的时候,她和曼茱坐在课室里最后一排,前面的几排密麻麻地坐满了人。那是午后,真莉刚刚吃过饭,课室里正在放一批古代艺术品的幻灯片,灯光调暗了,真莉有点昏昏欲睡。曼茱这时凑过来小声跟她说:“我想到拍什么故事了 ! "

“拍什么故事?”真莉两只手支着头,懒洋洋地问。

“乐队的故事。”

“乐队?什么乐队?”真莉起初听到时觉得兴趣缺缺。她从来就没迷过乐队,也算不上是音乐迷。她比较喜欢听收音机和流行歌,听到好听的才会去买唱片。一休在节目里播过的那些歌,她就大部分都去买了唱片回来。那时她才发现,一休选的那首歌,是整张唱片里最好听的。不过,即使是最动听的一首歌,也还是听一休播的时候动听些。

“我想拍一支来成名的乐队的故事。”曼茱特别强调“未成名”三个字。

真莉开始觉得故事有些苗头了。未成名的故事都是好故事,包含了挣扎求存和满怀希望的过程,也许还会有泪水和失败。真莉喜欢朱成名的故事;况且,成名的故事也不会轮到她们两个电影系的学生来拍。“你己经找到乐队了吗?”真莉换了一只手支着头问道。她心里始终有些迟疑,那么多未成名的乐队,不是每一支乐队都有好故事的。

“我心目中己经有了哦!忠道和我去听过他们唱歌,他们的歌满好听的!曲词都是自己包办!忠道以前也组过乐队,不过,是念书的时候哦!”

真莉听到这里不禁咧嘴笑笑,没想到穿西装、架金框眼镜的忠道以前竟然组过乐队,实在看不出来他也浪漫过呢!

“忠道认识那个吉他手,忠道的妈妈以前是他奶奶的私人秘书。我和忠道前几天跟他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他没答应啊,只说了声‘再说吧!’,忠道说富家子就是这种脾气,所以别搞他,他不会帮我们做说客。他们一星期有两天都在那家酒吧唱歌,我们一起去看看,你再决定要不要拍这个故事吧担到时我们再试试说服他。”

“既然他们歌唱得不错。为什么没红起来?”真莉问道。

“他们大多坚持吧?”曼茱耸耸肩,其实她也不清楚为什么,只是听忠道这样说,就像鹦鹉学舌那样告诉真莉。

“就算我们想拍他们的故事,也不见得他们会答应啊?你不是说那个吉他手还没答应吗?"

“去听听他们唱歌也无所谓啊!你有没有听过乐队的名字?在他们那个小圈子有点名气的。”

“什么名字?”真莉憋住了一个呵欠没打出来。“蓝猫。”曼茱说。

“蓝——猫?”真莉几乎大声说了出来。

“嘘!”曼茱吓得连忙把一根手指比在嘴唇上。真莉用手捂住嘴巴,压低声音问曼茱:“你是说,那支乐队叫蓝猫,蓝色的猫?"

“对呀!”曼茱点点头,问道:“你听过这支乐队喽?"

真莉稍稍镇静了一点:“他们那个吉他手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一……”

真莉当下完全从昏昏欲睡中醒过来了。“是泰一!”她心里想道。她记起念过的那封信上说“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原来是一支乐队。曼茱说他是富家子,那准没错,他住在

她不禁想起去年当暑期工的那出电影《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虽然是出鬼片,但并不恐怖,挺浪漫凄美;但是,自从拍了这出电影之后,发生的事仿佛一

“你说什么诡异?怎么样?明天要不要去看哦?" 曼茱问道。

真莉点点头。她很好奇那个泰一是什么人?他有没有去纽约找紫樱?要是真莉见到他,她当然决不会跟他提起那些信的事。

这就是昨天发生的事。这会儿,九月底的一个晚上,真莉和曼茱来到这家叫“天琴星”的酒吧门外。她从来不知道中区有这么一家酒吧,在地窖里,地点有些隐蔽。真莉和曼茱前面排了二十多个等着进酒吧去的女孩子,她们打扮新潮,彼此熟稳。看来是蓝猫的歌迷。真莉和曼茱付了钱买票,沿着弯弯曲曲的长楼梯走下去之后,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天地。

长方形的酒吧共分两层,一盏盏枝形

“他们就是蓝猫?”真莉不禁失望地问曼茱。她想,这下她看不到泰一的样子了。

“不。这支乐队叫面具?他们宣称要唱到千禧年那一刻才脱下面具见人呢。”曼茱说。

“多远的事啊?”真莉拿着手上的饮料券到吧台那边要了一杯血腥玛莉。自从喝过白兰地之后,她有点爱上喝酒,也不那么容易醉了。

“你要喝什么?”她问曼茱。

“我要柠

“我以后都不喝白兰地。”她心里想道。

面具乐队愈唱愈狂野。主音和吉他手在台上跳来跳去,甚至趴在地上唱歌,后来更脱去上衣甩到台下,引来观众席上的一阵尖叫。真莉不喜欢他们的歌,她觉得太吵了。内容也很空洞。她己经换了第二杯血腥玛莉,又回到上层去,一心只等着蓝猫出场。

面具终于唱完了,真莉望着那四张涂花了的脸孔在灯光暗淡的台上消失,顿时觉得耳根清静了不少。“一定是他们长得很丑!”曼茱望着空空的舞台说。

“你是说蓝猫?”真莉没听得很清楚,只听到后面几个字。

“我是说面具,所以他们才会戴面具啊?”曼茱大声说。

“可他们却不介意露出两点呢?”真莉笑着说。“那两点谁都一样哪!我是说男生!”曼茱仍旧扯大

“嘘!” 真莉把手指比在嘴唇上。这会儿,台上的灯光亮起来了,后台走出来三个男孩子,其中一个长得特别高大。抱着电吉他的两个人站到台前,另一个坐到那套鼓后面,拿起了两根鼓

“噢!对了!那个吉他手叫泰一,好像是姓林的!”曼茱指着台上其中一个人说。

“真的是林泰一!”真莉俯视的目光望着他。她握着酒杯的双手抵住上层的栏杆。他长得很高,理了个小平头,穿一件

另一个吉他手这时站在那根直立的麦克风前,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真莉不知道他是山城还是柴仔,他比泰一要矮一些,长了一张讨好的孩子脸。

“泰一不是主音吗?”真莉问曼茱。

“山城才是,泰一是吉他手,但他也会唱啊?歌和词都是他写的。山城是不是长得很可爱?噢,打鼓那个是柴仔。”

真莉看了看柴仔,他打鼓打得很起劲。样貌和身材却像个发育不良的男孩,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气力打鼓。

“他们只有三个人么?”真莉问道。

“好像是的。”曼茱边说边跟着歌声摇晃身体,一副她斤员陶醉的样子。

真莉静静地听着,双脚跟着音乐在地板上踏拍子。她觉得蓝猫的歌比面具好听多了。她一首一首歌听下去,不知不觉沉醉得忘了自己在何地何方。蓝猫没有夸张的身体动作,狂暴的旋律和细致的歌词却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唱到人的心里去。那是一首首倾诉青春、倾诉失落和挫败的歌。她心里不免对台上那个埋头弹着吉他的泰一另眼相看,觉得他挺有才华。这时,山城的歌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吉他声和鼓声。真莉看到泰一挪到麦克风前面。他身材修长,那根直立的麦克风显得矮了些。

“轮到他唱了。”真莉吸着酒杯里的血腥玛莉想。泰一嘶哑的

“怎么样?你喜欢他们的歌吧?”曼茱碰了碰真莉的手臂,打乱了她的思绪。

“他们有没有出过唱片?”真莉望着泰一的身影问道,他己经从那根麦克风挪开了,回身继续弹着吉他。她不知道是不是在唱片店听过他们的歌,所以觉得那把声音有点耳熟。

“没有哪!”曼茱说。

真莉有点迷惘,那么,她以前应该从没听过蓝猫的歌了。

“待会我们一起去说服泰一,希望他答应吧!另外那两个人看来都听他的。”曼茱说道。

真莉点点头,她没想到血腥玛莉的酒劲那么厉害。她现在觉得脸有些发烫,眼睛也有点醉。

等蓝猫一唱完,曼茱匆匆拉着她的手跑到后台去。她们在后台灯光暗淡狭长的走道上见到了泰一、山城和柴仔三个人的背影,看样子他们正要离开。曼茱连忙跑上去,挤到他们身边,那张娃娃脸露出甜美的笑容说:

“泰一!我是曼茱,李忠道的女朋友,念电影系的,你记得我吗?你们今晚的演出很精采啊!我跟你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你会不会考虑一下?”

泰一耸了耸,显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他甚至没停下脚步,仿佛即使曼茱说破了嘴皮,他也不愿意。

曼茱急起来,眼睛四处找真莉,才发现她站在后面,她连忙挥手要真莉过去一起说服泰一。

“你再考虑一下嘛,我们不会碍着你们的。这是我同学沈真莉。”曼茱缠着泰一说。

泰一脸上的表情这时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停住脚步扭回头,看到了匆匆赶上来的真莉,两个人目光相遇的时候,他迅速上下打量她一眼。

“天哪?我见过他!”真莉心里叫道,慌乱得拼命眨眼睛。这一刻,她跟泰一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比起他站在台上更近了。她想起那天在

“镇静些!镇静些!那天匆匆见过一面,雨又下得那么大,昏天暗地的,他不可能认得我!”真莉思忖道。她装出一副在今天之前从没见过泰一的样子。曼茱见她傻呼呼地站着不说话,只好厚着脸皮继续唱独脚戏。

“我们真的很想拍蓝猫的故事呢?这是我们的毕业短片啊!”

“我们可是要收费的呀!”山城在泰一身边咧开嘴笑笑说,又抓住柴仔笑呵呵地朝他肋骨捅了一下。

“就是啊?帮你们拍片有什么报酬?我们很贵的啊?”柴仔抓住山城那只捅他的手说。

“你们两个是不是一起拍?”泰一突然问曼茱。他说这话时,那双清澈的黑眼睛瞄了瞄真莉。

“对啊!”曼茱说。

“好吧!”泰一抬了抬下巴,爽快地答应。

“太好了!谢谢你啊泰一?”曼茱喜出望外地叫了出来。她几分钟前还以为泰一不会答应,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她相信也许是自己打动了他。真莉在旁边听着他们说话。终于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泰一的声音了。她那天在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曼茱急急问。“明天吧!”泰一说。

“明天?明天也好,不过,我想我们要跟你们聊聊,了解一下你们的生活,多点认识蓝猫,然后才正式拍摄,那会比较好。真莉,你说是不是?”

真莉傻呼呼地咧嘴笑笑点头。她喝了酒,这会儿有点昏昏然,觉得什么都好像轻飘飘的。泰一也让她感到有点不自在,她毕竟知道了他的一些私隐啊!虽然她在他面前假装不知道,却没法骗自己。她堆有尽量少谈话,让曼茱去说好了。

“那我们还有什么私隐啊!真的要拍么?”柴仔哭丧着脸说。

泰一伸手过去把比他矮了足足有一个头的柴仔抓过来,把他钳在臂弯下面。柴仔笑嘻嘻地挣扎,却挣不脱。

“明天还是来这里找你们吗?”曼茱问。

“明天来我家吧!我们三点钟开始练习。”泰一说。

“你住在哪儿?真莉,你有纸笔吗?”

“得了,我的地址很容易记。”泰一依然钳住柴仔的脖子不放,柴仔也依然挣扎着,可借就像老鼠想从猫爪里挣脱出来一样徒劳。

泰一朝真莉看了一眼,然后开始说。真莉觉得泰一仿佛是单单对着她一个人念出他

真莉写完了,抬起头来,发现泰一的眼睛还没离开她,好像他刚刚一直看着她抄下那个地址,一直在那儿观察她。

“那明天见。”曼茱说。

泰一似笑非笑地把目光收回去。他松开了柴仔,柴仔马上一溜烟地朝走道尽头那扇敞开的后门奔出去,泰一和山城在后面追着他,三个人很快就消失在那扇门后面。

真莉觉得泰一看她的眼神让她猜不透。他不会是认得她吧?“不可能的!我认得他是因为我知道他住那儿,我也知道他是谁。他没可能见过一眼就认得我!一定是我自己做贼心虚!”她思付。然后,她又想:“反正猜不透,千脆别去瞎操心了。”

“起初还以为他不肯呢!”曼茱把真莉的笔记簿拿过来看,望了望上面的地址说:“

“我当然知道怎么去!我去过啊!”真莉心里笑笑地想,朝曼茱说:

“噢,我会去,那边很静的,还要经过一个坟场。”

“天哪!坟场?幸好他不是要我们晚上过去?"

“那个坟场也没什么,过了坟场,就可以看到海。”真莉说,她还记得那天是七月一日香港回归,她给雨打得浑身湿淋淋的,没想到走了一圈,竟又会再回去。她己经不大记得那幢大屋的模样子,只记得它坐落在海边,像黑白电影那么古老。她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也很好奇,泰一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的音乐那么出色,为什么就没有红起来呢?这个故事跟她前一天想的有点不一样。她没想到蓝猫是一支那么棒的乐队。泰一嘶哑的歌声依然在她心里回荡,那声音她真的只是在那幢大屋外面听过吗?她觉得好像也在什么地方听过。

“迟些我会想起来的!”她告诉自己。

到了第二天,真莉跟曼茱来到

幸好,曼茱昨天晚上己经从忠道和忠道妈妈那儿打听了一些林泰一家里的事,一路上转述给真莉听,真莉可以哲时忘记烈日和淌着细细汗水的颈背。“泰一的爷爷奶奶可是个人物呢!你一定听过他们的名字。”曼茱说。

“他们是谁?快讲给我听听吧。”

“他爷爷是五、六十年代的电影大亨林文宣。”

“噢!是吗?”真莉不禁瞪大了眼睛。林文宣在香港电影史上可是个响当当的名字,五六十年代许多粤语片都是他旗下那家艺影公司出品的。艺影拍了无数出经典电影,捧红了不少电影明星。这些电影今天偶尔还可以在电视台的深宵节目里看到。

“泰一的奶奶就是五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明星苏玲,结婚之后就息影了。”

“噢,她很漂亮呢,”真莉记得电影里的苏玲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身材

“息影之后,她跟泰一的爷爷一块在电影公司里工作。直到七十年代粤语片式微,电影公司也结束了 。”

“那他们现在做什么?"

“退休了啊!他们那时候赚的钱够多了!听说

真莉饶有兴味地听着。五六十年代她还没出生。艺影公司、林文宣、苏玲这些名字对她来说就好像一段久远的历史般。她甚至没想过这两个人还活着呢!他们这些年来从没露过脸。她想起泰一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和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原来有点像苏玲啊!

“忠道的妈妈当了林老奶奶的私人秘书十四年。她说林老奶奶人挺好!这么多年了,还时不时找她聊天!不过,林老爷爷的身体这几年倒是不太好。”

“泰一的爸爸妈妈也是做电影的吗?"

“不,他爸爸是做生意的,生意做得很大。泰一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己经不在了。”

“噢!为什么?”真莉惊得嚷了起来。

“病死的,是心脏病。所以,林老奶奶很疼泰一。她只有这个孙子,泰一小的时候,忠道的妈妈见过呢。她昨天跟我说:‘那孩子小时候很静,没想到他长大后竟会组乐队呢!’”

真莉心想:“这就是遗传啊!林老奶奶年轻时不就是能歌擅舞的吗?”

“他有女朋友吗?”真莉兴致勃勃地问,希望听他和紫樱的故事。

“忠道怎会知道!他一定有很多女朋友啦!假如我是他,我起码会有一打以上。”

“嗯!”真莉的希望落了空。

转眼间,真莉和曼茱己经来到那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外墙的平顶大屋前面。真莉觉得屋子比她上一次来的时候有些不一样。她想,也许是上次看它的时候下着倾盆大雨,她觉得它虽然漂亮却有点孤清清的。今天天明气清,才看出它的味道来。比起附近那些新盖的欧陆式豪华大屋。这幢古老大屋看上去有内涵多了。何况,真莉今天知道了大屋主人的身份,就更觉得这幢大屋别有气派,愈看愈有点时光倒流的感觉,愈看愈像回到了黑白电影的那个世界。

“噢,就是这里吗?比我想像中要古老许多啊!”曼茱走上去,踮起脚尖隔着那扇黑色镂花铁门往里看。

“也许就是粤语片那个时代盖的,说不定在电影里出现过呢!”真莉凑上去看了看,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她

过了一会,一个身穿短袖白衬衫、黑西裤和黑皮鞋。一头银发的大叔从车房那边走出来。他皮肤

“你们找谁?”大叔隔着铁门问真莉和曼茱。

“我们想找林泰一。”曼茱说。

“嗅跟我们约好了三点钟。”真莉插上一句。

“哦。两位小姐请进来。”大叔殷勤地打开那扇铁门让她们进去。“请跟我来。”

走进那扇铁门之后,一条宽阔的车道在她们面前展开来。一直延伸到屋前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中央有一片花丛,长满了花。真莉和曼茱跟在那位大叔后面,穿过草地上那条用扁石铺成的走道,来到屋前的台阶,台阶两旁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的盆栽花卉,有白兰花、凤仙花和沙漠玫瑰。

一路走来。真莉和曼茱紧挨着彼此,两个人就好像很有默契地为对方壮胆似的。她们都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世面,有点不知所措,也有点害怕自己会出洋相。

那位大叔领着她们踏上门廊前面的几级大台阶。来到门厅。大叔拧了一下那扇大木门的老旧把手,大门没锁,她们两个跟着走进去。

真莉一踏进屋子里,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就更强烈了。她脚下铺的是从前流行的柚木地板,那一道通往二楼的扶手长楼梯也是柚木造的,她数不清总共有多少级台阶,每一个台阶都很宽阔。她举目看上去。看到楼梯顶有一排栏杆一路延伸开去,然后在一堵墙后面消失。她猜那儿应该就是睡房了。

真莉的眼睛再往上看,一盏华丽古老的巨大水晶吊灯从挑高的天花板悬垂下来。落在大厅顶上。真莉想起曼茱说以前这里经常举办舞会。她心里想:

“许多大明星都在这盏水晶灯下面跳过舞呢!那场面多么像一出大电影!"

突然之间,“当”的一下钟声吓了她一跳,接着又是“当——当——”两声。真莉看过去客厅那边,米白色的墙上挂着一个胡桃木制的古老大摆钟,这会儿刚好是三点整,那个钟在报时。

跟这个古老大摆钟同样有些年纪的,是大厅中央那张靠背连扶手黑色皮革长沙发。两旁各有一张同款的单座位沙发,这套沙发的垫子有些陷下去了。沙发前面搁着一张长方形的木茶几,茶几上一只低矮的古董花瓶里插着一大束白兰花。那个花梨木电视柜看来也是古董,连那台电视都有点古老,机箱小小的。真莉心想,这家人以前是拍电影的。如今倒好像连电视也不大看了。

真莉没有再挨着曼茱壮胆了,她觉得这间屋子虽然大,可并没有唬人的气派,阳光从一列落地

这会儿,真莉听到音乐声停止了,那扇沉重的木门从里面拉开一道缝,泰一探出头来。正好跟真莉的目光相遇。真莉刚刚晒过太阳的脸蛋排红,容光焕发,那双黑眼睛亮晶晶的,像森林里的两涩清水,

“泰一,这两位小姐找你。”大叔一本正经地说。

“标叔叔。谢谢你。”

泰一把那扇门完全拉开来让真莉和曼茱进去,然后把门带上。她们两个一进去那个房间,两个声音同时朝她们响起。

“嗨!你们来了!”

“天哪!你们真的来了?真的要拍吗?我今天这身衣服不行!”

曼茱咧开嘴笑笑,凭着她不害羞的本事,先跟坐在一套鼓后的柴仔说:“嗨!柴仔,你好呀!”

曼茱接着又朝抱着吉他,坐在一把高脚凳上,穿一件粉红色衬衫和白色棉裤的山城说:

“我们不是今天拍!但你今天这身衣服挺好看啊!我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宽敞的房间灯光昏暗,落地窗帘都紧闭,免得阳光射进来。这间改装成音乐室的房间里放着一部电子琴、一套鼓、一台专业的录音设备。一面墙前堆放着好几十支电吉他,窗前放着一张米白色的长沙发,柔软的布料看上去很舒服。真莉觉得这个房间跟外面的大厅仿佛相隔了三十年的历史,这儿才是属于九十年代的。

“泰一写了一首新歌,我们正在练习。”柴仔说。

“哦,那我们坐在一边听好了。”曼茱边说边坐到那张沙发上,真莉拉了一把椅子坐在曼茱旁边。

泰一重新拿起一支低音吉他,找了一把高脚凳坐下来。他叉开一条腿,低下头调拨弦线,然后朝山城和柴仔看了一眼,三个人就像昨天在天琴星表演那样,很有默契地开始了。

那段前奏带点淡淡的哀愁,山城的眼睛望着面前乐谱架上的那张歌词纸悠悠地唱起来。真莉静静地听着,她听着听着不由得惊了起来。那首歌说的是一个男孩子收到旧恋人写给他的信时己经迟了,他没赶上见她一面,只能想像她幽幽的身影从此远去。

“他把自己的故事写成歌了,可慢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唱呢?”真莉装作镇静地听着,眼睛看着山城和柴仔,仿佛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然而,她眼角的余光这时却发现泰一正瞧着她。真莉慌得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里想:

“他是不是望着我?还是我自己疑神疑鬼?这里只有我和曼茱两个观众,他当然是朝我们这边看!”

片刻之后,真莉发现泰一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了,她松了一口气,集中精神听歌。那首歌充满伤感的调子,他们唱了一追又一遍,歌声在房间里回荡。真莉偷

“这是首好歌,可我敢打赌慢一辈子也猜不透那四封信为什么会来迟了!可惜啊,可惜我不会告诉他。”

她回想整件事是多么荒谬,那些信投进戏里的假邮筒去了。任凭一个人多么有想像力也没法想像真相会是这样。要是有一天,她说出来,泰一也不会相信啊!真莉想着想着,嘴角不禁露出一丝诙谐的微笑。她忘形地抬起头,才发现音乐声己经停了,歌也唱完了,泰一高大的身躯耸立在地面前,仿佛他一直在那里观察她。她嘴角的笑容顿时凝住了,穿在露趾凉鞋里的十个脚趾头紧张得缩了缩。泰一却只是挑挑眼眉,似笑非笑地面对着她坐到那张沙发上。她猜不透他看到了些什么。

“他顶多会以为我没留心听歌!”她忖道。“这首歌叫什么?很好听啊!”曼茱问。

“还没有歌名。”泰一耸了耸。

“啊!不如叫‘旧情人的信’! ”柴仔从那套鼓后面探出身子说。

“你好土?”山城在那张高脚凳上转了个圈,挑起一边眼眉说:“有了!一封旧情信!”

“你见鬼去?这个跟我那个有什么分别!”

“你有什么好提议?”泰一突然问真莉。他靠在沙发背上,双手懒洋洋地枕在脑后,朝她送来一

真莉吞咽了一下,泰一为什么问她呢?仿佛他看出她的心有个想法似的。她眼珠子转了转,心里的确有许多想法冒出来,却不是在想歌名,而是她根本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正想设法隐瞒自己知道的事实,因此才会费煞思量,反倒不小心说溜了嘴,就像神推鬼使地,她说: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不是出戏来的吗?山城,我是不是跟你看过?”

“还有泰一,我们三个一起看的!那出戏的配乐很不错,是吧,泰一?”

“噢!他竟然看过那出戏!”真莉心里好笑地想:“那么,他一定看到戏里长街拐角那个红邮筒!太妙了!不过,他根本不会留意的!”

“那出戏真莉也有拍!”曼茱兴奋地说。

“你演哪个角色?”泰一的眼神里带着好奇,似乎在努力回想那出电影的情节。

“真莉不是演员,她做幕后,那出戏是去年暑假拍的,对吧,真莉?”

“唔!”真莉点了一下头说:“只是暑期工。”

“我看过原著小说。”泰一搁下枕在脑后的一双手,翘起二郎腿说。“原著感人些……”

突然之间,真莉想起这把声音了!他的声音带点嘶哑而感性,听上去却又有些懒洋洋。

她一开始就觉得他的声音有点耳熟,昨晚她还以为是那天在这幢大屋外面听过他的声音。其实。当时她只听过一次,怎么可能会记得那么牢呢!

这是一休的声音啊!她怎么会笨得听不出来呢,大像了!她含笑的眼睛定定地瞧着泰一,就好像跟一个久违的老朋友相见似的。这一回,轮到泰一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了。他避开了真莉的视线,搁下翘起的那只腿站起来,朝山城和柴仔拍了拍手掌说:

“再来吧!"

泰一拿回他的低音吉他,三个人又开始认真地练习那首没有名字的歌。真莉偷偷瞄了瞄泰一。她觉得脑子有点混乱,泰一怎么会同时又是一休啊?她在脑海里忙着思索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首先,去年八月,泰一只是个陌生的名字,寄给他的信阴差阳错到了她手上;然后,也是去年,一休的声音陪她度过了孤零零的十二月。到了这一年的一月一号凌晨,一休消失了。九个月之后,泰一突然出现。

“啊!这太复杂了!”真莉自忖。她一向不擅长分

真莉不期然望向曼茱的侧脸,曼茱正在摇摆着脑袋听歌。她想,要是曼茱也听过一休的节目,那该多好啊!她现在就可以问曼茱认不认得这把声音,用不着自己一个人瞎猜。她禁不住撅起嘴在心里骂了曼茱一句:“为什么她一到十二点钟就要睡觉啊!”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

有了决定之后,真莉就可以撇开那些混乱的思绪,专心听歌了。他们唱完了那首歌之后,接着唱其他的歌,房间里荡漾着歌声、鼓声和吉惺声。蓝猫的风格多变,时而伤感、时而狂暴,真莉听得出了神。

直到林家的佣人送来下午茶,这场随意的音乐会才哲时停下来。那些精致的小点心都盛在一个银盘子里。真莉还是头一回吃到文华酒店的纽约乳酩蛋糕,这种蛋糕用上义大利的马斯卡波涅乳酩做,浓香细滑,好吃得简直是罪恶。柴仔打趣说,他是为了吃这个才来练歌的。山城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说,用文华酒店的玫瑰花果酱来哄女孩子才厉害呢?柴仔连忙补充说,这个玫瑰花果酱最好涂在文华的松饼上。那才滋味呢。不过,提到面包,他最爱的还是香格里拉酒店拍翠餐厅那一篮子法国面包,那儿的面包好吃得让你想做法国人,林家有时候就用这个做下午茶。曼茱适时告诉大家:

“真莉的法文说得很棒呢?她在苏豪区一家法文书店兼职?"

真莉忙不迭更正说,她的法文只是一般。但山城说,会说法文的女孩子在男孩子心目中都会加分数,真莉乐得嫣然一笑。

“德文和意大利文就不加分数么?”柴仔偏偏跟他抬杠。

“好吧,也加分数。”

“捷克文呢?"

“唔,也加分数。”

“毛里裘斯呢?"

“你见鬼去!你有完没完呀!”

他们两个逗得大家呵呵笑,真莉和曼茱一边跟他们聊天一边问些蓝猫的资料。这些对她们日后拍摄很有用。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柴仔和山城回答间题,泰一很少说话。他难得开口,真莉会马上竖起耳朵听,想听清楚些他的

“蓝猫组成多久?"

“三年。”

“你们以前各自组过乐队吗?"

“嗯。”

“蓝猫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特别的意思,为什么叫蓝猫?"

“猫样的男生?”泰一皱了皱眼角,露出一个好玩的笑容。

“唉!他不爱说话,真拿他没办法!要是一休,一定会多说些。”真莉想道。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本身有其他工作吗?为什么会一起组乐队?”曼茱接着问。

“其实……唉……”柴仔看了看泰一,又看了看山城,羞人答答地说:“我们三个是恋人!”

真莉和曼茱对望一眼,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山城两道眉拧在一起,装出一副吃惊的模样。柴仔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两个人学着《春光乍泄》里的梁朝伟和张国荣在音乐室跳起贴身舞来。真莉和曼茱笑弯了腰。泰一一边笑一边抓起吉他弹那首《在一起》, 替他俩伴奏。直到他听见下一个问题,脸上的笑容才突然消失了。

“蓝猫一直都是你们三个吗?”曼茱问。

“本来还有小克——”柴仔说到这里连忙打住话。装着什么也没说过,继续跳舞。

真莉偷瞄泰一低下去的脑袋,心生同情,也有点同仇敌汽。她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把信送回来的。

“哼!”她心里咒骂道:“小克跟子康是一个样!好朋友的女朋友都在心中加分数,不尝一口不痛快!”

可是,真莉对男孩子的心思不解。既然紫樱用那种方式背叛了泰一,泰一又为什么会写出一首歌。怀念她幽幽的身影?她一向认为男孩子在这方面是挺小器的。

柴仔跟山城那支贴身舞又再跳了一会,大家笑得前仰后

其中一个很有名的经纪人,更毫不客气地指出柴仔的外形实在不行,说蓝猫该换一个鼓手,肯定能够大红大紫。柴仔那一趟受到深深的伤害。泰一和山城一再保证他绝对没有那个人说的那么丑,而且,谁的鼓也没呢打得好,柴仔才打消了退出蓝猫成全大家的念头。这又逗得真莉和曼茱咯咯笑。欢笑声在傍晚的空气中起伏,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十月中旬,蓝猫的故事纪录片正式开始拍摄。真莉跟山城和柴仔熟络了一些。她发现山城比女孩子还要爱美,他会刻意在镜头前展露自己比较漂亮的那边脸。他喜欢打扮,对男装和女装的潮流都了如指掌,聊起时装和化妆来,他健谈得就像女孩子的手帕交。

这个发现不禁让真莉感到有点惭愧。她觉得自己压根儿就不像个女孩子。她不是不爱美,只是,美丽和懒惰之间,常常是懒惰这一方战胜。她把那头固执的黑发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为的是方便打理。她平日连一把梳也不会带在身上,头发乱了就用十根手指拨几下。拍片的日子,她经常穿的是汗衫和吊脚裤,踩着一双露趾凉鞋或是布鞋。她甚至把一条毛巾搭在脖子上绑了个结,随时用来抹汗。当她为自己的随便感到惭愧时,她会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等到我有时间,我会打扮得比较像个女孩子!”真莉也发觉柴仔是大家的开心果,他长得并不丑,笑起来满可爱,只是个儿实在太小了。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一个稻草人身上似的,一阵风就会把那身衣服吹得鼓胀。但是,只要手上拿着两根鼓

然而,真莉始终对泰一摸不透。她发觉泰一似乎一直都在暗地里观察她。他看她的时候,那神情像谜一样。有趣的是,真莉其实也在悄悄地观察泰一。她不禁想起那句调皮话——‘要不是你在看我,又怎知道我在看你?”她思付:“是不是因为我在观察他,所以我觉得他好像也在观察我?”

有一次,泰一不在,真莉转弯抹角地问柴仔和山城:“蓝猫的歌有没有在电台节目里播过?”“蓝猫有没有做过电台访问?”“你们认识电台里的人吗?那会对蓝猫很有帮助的呀!”真莉嘴里说的是蓝猫,心里问的是泰一。但是。不管山城或柴仔,都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告诉她。电台从来就没播过蓝猫的歌,那些唱片骑师只会播流行歌。所以,他们己经好多年没听电台了。

“看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假使泰一真的在电台主持过节目,没理由不告诉他俩的呀!”真莉心里失望地想。她多么渴望泰一就是一休啊!她想跟他说声谢谢,谢谢他陪她度过一九九六年的十二月。她还要告诉他,他的节目是她听过最难忘的。

“啊呀……要不是他老是在那里观察我,我会直接问他!”真莉心里不忿地想。

不过,真莉得承认,除此以外,泰一这个人还是挺好的。他答应让她和曼茱拍蓝猫的故事,蓝猫根本得不到什么好处。这出纪录片不会公开放映;换句话说,蓝猫不会因此赚到知名度。泰一这么做,纯粹是帮她俩的忙。

拍纪录片的日子,真莉和曼茱抬着沉甸甸的摄影机跟着蓝猫到处去,有时是天琴星、有时是乐队秀、有时又回到林家大宅的音乐室。

十一月初的一天,真莉终于在那几见到林老奶奶了。那天,真莉要拍摄蓝猫平日练歌的片段。她拍了一会,换了曼茱拍。真莉独个儿走到屋前的庭院散步,好消化刚刚吃下的那块文华酒店饼房的纽约乳酩蛋糕,没想到林老奶奶也在院子里,手上揣着一束刚刚摘下来的小黄菊。她依然是个美人胚子,体态轻盈。她该有七十岁了,看上去却比真实年龄年轻许多。真莉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腼腆地朝她咧嘴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啊!你就是来拍纪录片的那个电影系女生吗?" 林老奶奶首先开口说。

“是的,林老奶奶。”

“噢!叫我苏菲亚!泰一没告诉我你长得这么漂亮啊!”林老奶奶抓住真莉的手臂说。“拍电影最好玩了!你要努力呀?要为我们女孩子争口气,这个圈到现在还是男导演的天下!”

真莉有点受宠若惊,一味只会傻傻地点头。“泰一这孩子像我,喜欢音乐!”林老奶奶说,脸上带着几分自豪的神情。

“他长得也像你。”真莉说。

“噢!”林老奶奶那两道柳叶眉皱了皱,瞧着真莉:“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真莉好了。”

林老奶奶撅了撅嘴,说:

“真莉,泰一才没我这么漂亮!他像他爷爷和爸爸。林家的男人没漂亮这个遗传,他们只有高大的身材、聪明的脑袋和一颗善良的心。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己经很足够了,对吧?啊,要是他们没那么固执和死心眼,我会更喜欢他们!"

真莉忍不住

“真莉,告诉我你最喜欢哪一出电影?我能够从一个人喜欢的电影猜出这个人的故事。”林老奶奶扶着真莉的手臂说。

真莉告诉林老奶奶,她最喜欢的是杜鲁福的《祖与占》。

“啊……”林老奶奶朝真莉赞赏地笑笑:“喜欢《祖与占》的都是爱自由的疯女孩。真莉,你将来会到处跑,我看没几个男孩子

真莉乐得笑出声来,她心里想:“没几个女孩子不喜欢听最后一句话吧?啊,林老奶奶还真会哄人呢?”

“真莉,你不相信吗?”林老奶奶突然问道。真莉吓了一跳,她没想到林老奶奶看出她在想什么。

“将来你会发现。我比算命师还准!”林老奶奶自信满满地说。

在林老奶奶眼底下,真莉不敢再笑了。她觉得林老奶奶扶着她手臂的那只手很温暖。五点钟的斜阳也很窝心。她不禁偷偷想:“做个疯女孩也不错啊?”

一九九七年的天气也真有点疯,六月到八月几乎没有一天不下雨,这年的秋天却又温暖得像仲夏。到了十一月中旬,真莉还可以穿露趾凉鞋。天文学家说,造成全球反常天气的,是厄尔尼诺现象。泰一写了一首新歌《像厄尔尼诺的女孩》,第一次公开演唱是在天琴星。

曼茱没法熬夜,一到十二点就几乎连眼皮都撑不开,要回家睡觉。所以,十二点后的拍摄工作一向都由真莉负责。这天,她离开天琴星己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她拎着那部沉重的摄影机,独个儿站在路边,想拦下一辆计程车。可是,一连几辆在她面前经过的计程车上都坐着乘客,她等了一会。一辆吉普车驶到她跟前停下来。她看了看。是泰一的车,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泰一调低她那边的车窗,脸上挂着一个微笑,朝她喊:

上车吧,送你一程。你要去哪里?"

“回家呀?谢谢你。”真莉一边说一边打开后车厢的门,想把那部摄影机塞进去。

“我来吧!”泰一走下车,绕到她这边来,接过她手上那部沉甸甸的摄影机故到车里。

他关上后车厢的门,瞄了瞄真莉说:“这部机器真重,你平时都扛着它四处去吗?我猜你每夭天要吃八碗饭,举得起一头牛!”

“哼!我才没那么可怕?”真莉心里想,嘴里却还是说了声谢谢,然后爬上驾驶座旁边的座位。

泰一上了车,重新发动引擎,问真莉:

“你住哪儿?"

“坚尼地城……你会去吗?"

泰一点点头。踏下油门,他那手车快得像一阵风似的。

“坚尼地城有个屠房,你不是要去那儿吧?我说你可以举起一头牛,只是随便说的。”

真莉突然觉得很奇怪,她忍不住

“他为什么突然变得爱说话?而且,这种尖刻的作风简直像极了一休……晤……也许他今天的心.清特别好……这是个大好时机啊!”

车子驶上了海边的高速公路。夜阑人静,车上那台音响悠悠地转出一张抒情的唱片。真莉看了看泰一,探听地说:

“你的声音很像一个人。”

“像谁?"

“一休。”

“一休和尚?”他冲她笑笑。

真莉不禁满怀失望。要是泰一就是一休,他决不会这样说的。可是,他的声音太像一休了。连说话的语气都像。

“一休是个唱片骑师。”她说这话时静静地观察他脸上的变化。

“男的还是女的?”泰一显得满好奇。

“男的。”

“不是和尚?”

“不是。 ”

“怎么写?"

“休想否认的休。”

“他节目好听么?哪个电台?”

“没得听了,我是在去年圣诞节前后无意中听到的,那节目叫《圣诞夜无眠》,半夜三点钟到六点钟。”

“是播歌的吧?”

“不只播歌……啊……当然,他挑的歌都很好听……他爱跟大家玩一个游戏……”

“什么游戏?”泰一饶有兴味的问,那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他会问一个选择题。而答案就是一首歌。比方说,有一天晚上,他要大家选四个字,说是每个刚刚失恋的人身上都挂着这四个字。你猜到答案吗?”

四个字的歌名?”泰一摇了摇头。

“不是生不如死,不是肝肠寸断……嘻嘻……是《失物待领》啊!你也听过这首歌吧?”

泰一笑了笑,说:

“看来你很喜欢这个节目。”

“啊……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唱片骑师和他的节目,他陪我度过一段最灰暗的日子。可是,一过了除夕,他就跟那个节目一起消失了,我一直都再没听到他的声音。啊……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传说?关于收音机和一只鬼魂的?”

“什么传说?”泰一挑了挑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啊……你没听过吗……我还以为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呢!”

“说来听听吧!”

“传说每一台收音机旁边都有一只很爱听收音机的鬼魂,人是看不见它的。这只鬼魂会拿一张椅子坐在那儿,它有时会偷偷施法让人把收音机转到它想听的电台去。所以,当一个人无意中转到一个电台,就是那只鬼魂在作怪。当时我正是不小心压着遥控器,所以才会听到一休的节目。我想,说不定就是那只鬼魂作的怪呢!”

“那么说,除夕那天,你又不小心压到那个遥控器,所以,他消失了?”

真莉忍不住笑出声来:

“没有啦!是他没有再做节目了。”

转眼间,车子己经来到真莉住的那幢公寓外面。泰一走下车,把那部摄影机从后车厢里拿出来。真莉下了车,说:

“谢谢你送我回来啊!”

“我帮你拿上去吧……我可以顺便借你的洗手间用吗?”泰一脸上挂着一个尴尬的微笑询问。

“哦?好的。”真莉回答说,但她突然想起家里乱七八糟的像个狗窝。

上了楼,真莉从背包里掏出钥匙拧开门锁,她手抓在门把上,把那扇大木门打开一道缝,又转过身来跟泰一说:

“你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下吗?"

泰一征了征,塔好奇的目光越过真莉头顶想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他什么也看不见,真莉老是挡在那儿,泰一堆有耸耸肩膀说:

“好吧!”

真莉从那道门缝闪身进去,飞快地把那扇木门在泰一鼻子前面关上。一进屋里去,她便匆匆丢下背包,跑进浴室里,收起晾在浴缸旁边的那些洗好的内衣裤,又检起早上掉在洗脸盆里的几根发丝。她冲出客厅,抓起沙发上的一条短裤和一只袜子,跟那些内衣裤一起全都扔到睡房的床上去。然后,她从睡房跑出来,整了整沙发上的两个抱枕,才施施然走去开门。

她发现泰一一脸无奈地在门外等着,那台摄影机搁他脚边。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仿佛己经等了很久。看到她,他马上松了一口气,以为终于可以进去了。

真莉开口要说:“你现在可以进……”可话到嘴边。一个有点乘人之危的念头突然从她脑子里冒出来。她一只手撑住门框。挡在门口,把那句话改成:“你真的不是一休?”

“天哪!”泰一露出一个求救的表情。

“但你的声音跟他很像啊!”她抬起狐疑的目光瞧着他,那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滴字断留地转了转,恐吓他说:“最就近的一个公厕也离这里很远呢!”

“噢……小姐……我真不该做好心送你回来。”泰一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他收回撑在门框上的那只手。两只手垂下来放在身体前面,几根手指交握着,就好像这个动作会让他涨满的膀肌好过些似的。

“要是你不想别人知道,我保证不说出来。”她竖起三根手指头发誓。

“唉……我没想到送你回家竟要受到这种待遇。”泰一显出哭笑不得的样子。他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仿佛想要找个舒服一点的姿势。

看到他脸颊开始泛红,好像憋得很辛苦的样子,真莉心软了。她打开门.无奈地说:

“请进来吧!”

一听到她这句话,泰一连忙拎起那台摄影机进屋里去。

“浴室在那边。”她指给他方向。他把摄影机放在地上,匆匆走进浴室,把门带上。

真莉望着泰一在浴室那扇门后面消失的身影,她并没有为自己刚刚乘人之危感到惭愧,反而一边关门一边思忖:

“我总觉得他没有对我说真话。”

过了片刻,浴室里传来冲马桶的声音。泰一紧随着一片水声之后走出来。他看上去轻松了不少,脸也不红了。

他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真莉身上。

真莉发觉泰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双手交臂,叉开一条长腿儿站着,跟她只隔着一张沙发的距离。他站在那儿盯着她看,皱了一下眉头,仿佛她身上有什么让他看不顺眼似的。

她禁不住问:“我有什么问题吗?”

他望了望她吊脚裤下面露出来的两个纤巧的脚腕,问她说:

“你所有的裤子都是这种长度的呜?我从没见过你穿一条不吊脚的裤子。”

“这是吊脚裤呀… … ”她以为他不懂,没好气地说。而且,她一向觉得自己穿吊脚裤最漂亮了,因为她一双腿就数脚腕最瘦。只要把脚腕露出来,便会造成一个错觉,好像她的腿也很瘦。

“我知道这是吊脚裤。”他叹了一口气说。

“吊脚裤就是这种长度的呀!”她不自觉地也叉开一条腿站着。

他迅速扫视她叉开来的那条腿,嘴角露出一丝讥笑说:

“你不会是只有这双脚腕可以露一露吧?你有一双圆滚滚的胖腿?”

“太可恶了!”她气恼地想,正想开口骂他别以为自己有一双长腿就可以嘲笑别人的腿短。他却突然露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

“你这样穿衣服,看上去起码比原本的高度矮了五公分。”

“啊?真的?”她惊了一下,心里急急换算一下,天哪!五公分就是两英寸!她本来也只有一六四公分,平白少了五公分,那还得了!她连忙请教他:“是因为裤子的缘故吗?”她说着把叉开的那条腿收回来,没刚刚那么有自信了。

泰一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看了看她脚上踩着的那双露趾平底凉鞋,才又说:

“你要穿这种裤子,就绝对不能穿凉鞋,这样又要减去三公分。这么一来,前后总共矮了八公分。”

“有这么严重吗?”她那个漂亮的心形小嘴惆怅地半张着。不禁为失去的身高而悔恨。

“另外,……”他接着说:“你不会是色盲吧?怎么会上身穿橙色,下身穿黄色,看上去就像一个新奇士柠

要是几分钟之前,真莉也许会不服气地回嘴,可她这一刻己经没剩下多少自信心了。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这身今早赶着出去而乱穿的衣服,不得不承认泰一说得对。何况,他的品味一向不错,不会像山城那样过分讲究。在他身上,通常都只有灰色、蓝色和白色,低调得来又穿出了个性。她没法不服气。不过,她同时也自忖道:

“啊!当然了!他从小都穿漂亮衣服。”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泰一突然问道。

真莉指着睡房那扇半掩的门,说:“在里面。”泰一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那个房间走去。

“你要找什么?”她紧跟在惺身后。

“看看你的衣服。”泰一兴致勃勃地说。

真莉连忙跑上去,身子把门缝堵得严严实实,说:

“你在这里先等一下。”

泰一朝房间溜了一眼.皱了皱他那两道乌黑的剑眉,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

“又要等哦?"

“这一次会快很多哪!”她说完这句话就闪身进去,把那扇门在他鼻子前面关上。她一关上门,马上把刚刚扔在床上的内衣裤塞到被子下面去,接着,她使劲扬了扬那条皱成一团的被子,重新铺开来,又拍松了枕头。她正想转身时,眼角的余光看到今天早上脱下来的睡衣就丢在床边的椅子上。她走上去,飞快地把睡衣藏在被子底下,然后溜过去打开房门。

泰一站在那扇房门外面,一只手撑在门框上,那副无奈的模样跟他刚刚站在屋外等着的时候一样。

“我可以进来了吗?”他那双大眼睛看着她。就好像他从没见过一个比她更古怪的女孩子似的。

她点点头。让他进去。她那个大衣柜挨在对着床尾的一面墙上。泰一走过去,把三扇柜门打开来。“哇!你衣服很多……”

“是吗?”真莉站在他旁边嘟嚷着说:“但我老是觉得自己没衣服穿。”

“你的衣服全是一个样… … ”

“不是吧?每一件都有分别的呀?”

“你没牛仔裤的吗?”

“我不爱穿牛仔裤!”

“你是觉得自己穿牛仔裤不好看吧?你只有一件白衬衫?”

“白衬衫很容易弄脏的。”

“总括来说,你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开口想要说些什么,泰一却抢先说:

“希望你将来拍电影的品味不会像你挑衣服的品味吧!要不然你的电影全都要列作第三级。”

“我的衣服不暴露啊!”她瞪了瞪他。

“我是说你的衣服儿童不宜……因为会扰乱小孩子对美的判断?”

她气得胸脯起伏,却又没法驳斥他。她恼火地想:“他是来嘲笑我的衣服呢,还是想嘲笑我?”

然而。他突然又说:

“也不是完全没救的?”

然后,他就像一个一流的指挥家跑来收抬一个不人流的交响乐团似的。抬起他那两条长

真莉看得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想过衣服的颜色和款式可以这样配搭。酒红可以配粉蓝、

泰一接下来一边把配好的衣服指给她看一边告诉她:“这件外套跟这几条裤子都很衬,你可以交换来穿。”“这条裤子可以衬任何一件上衣。”他又把几件衫丢出来,说:“这几件就没救了,只好请你不要再穿。”

真莉俯身抬起给泰一扔出衣柜的衣服,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嘴里却说:“我挺喜欢这几件的呀!”泰一把她的品味批评得体无完肤,却又把一柜子的衣服配搭得那么好看,那就证明她的品味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么糟。

真莉心里想:

“可能他买衣服从来不用看标价吧!普通人可不能看见喜欢的、看见漂亮的就买啊!谁不知道品味是用钱培养出来的!”

泰一最后检视了一眼衣柜里的衣服,脸上的神情就好像嘎刚刚弹完一首自己满意的歌那样。他转身望着真莉,嘴角带着一丝嘲笑,摇摇头说:

“不是要有钱才有品味的!”

真莉气得眼睛眨巴着,她没想到泰一竟然看穿她的想法。然而,她转念又想,他这句话是不是也有称赞她的意思呢。他想说她买的衣服其实不太糟,只是她不懂配衬罢了。但是,她从他的眼神里分辨不出来。她看到一柜子重新衬过的衣服,只感到心情激动,她觉得自己己经朝品味跨出了一大步。从今以后都更会穿衣服。这全是泰一的功劳。所以,她也没费心去想泰一那句话是嘲笑她呢,还是赞许她。

泰一走了之后,她急不及待把他配衬好的其中几套衣服拿出来逐一试穿在身上。她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又扭动身子看看自己的侧影。她满意极了,心情兴奋,不由得从心里发出一声赞叹:

“哎呀!好漂亮?原来衣服是可以这样穿的!我怎么没想到呢?也许他说得对,我以前穿衣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天真的头脑没想过不需要很多衣服就可以做出很多变化;她也没想过一个人往往并不只一面。她觉得泰一今天晚上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一向多沉默寡言啊!山城平时滔滔不绝地跟大家讲打扮心得的时候,泰一从来不插口,她怎么会想到他懂的竟比山城多呢还有。他今天晚上也变得很活泼,那种悄悄观察她的目光不见了。反而耐心为她配衬衣服。他这人实在让她猜不透,她很快就把他这种行径解释作“富家子的怪脾气”。

真莉想想也觉得好笑,要是别的男孩教她穿吊脚裤就别穿平底凉鞋,又帮她把一柜子的衣服配得头头是道,她会觉得对方有点娘娘腔;可是,泰一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点都没让她有这种感觉。他反而显得雄赳赳,每一下出手和那份自信心,都像是君临天下般,甚至有点独裁呢。

真莉试完了,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挂回去,生怕自己会弄错泰一原先的配搭。她想走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如此这般收服了她的衣柜。泰一就好像拿着一卷红丝带在她的衣柜门上绑了一只漂亮又抢眼的大蝴蝶结,然后再当成一份难忘的礼物送给她,是钱买不到的。

真莉欢喜地望着她这份大礼物,不禁又想:“啊……泰一今天太像一休了!他那种尖酸刻薄又诙谐的口吻活脱脱就是一休的口吻。世上真的会有两把声音和说话的腔调这么相似吗?”

真莉嘴里虽然没赞许泰一的品味,可自从十一月中旬的那天晚上之后,她每次来拍摄时都穿上泰一替她配衬的衣服,渐渐地,她自己也摸出了一些窍门来,大胆地自行配搭。有时候,为了反叛,她故意乱

穿。譬如他嘲笑她看来像“一个新奇士柠

真莉也发觉,每当只留下她一个人拍夜班,她扛着那台沉重的摄影机在街上等计程车的时候,泰一总会巧合地开着他那辆漂亮的吉普车经过,停下来提议顺道送她一程。他从没一次例外,有时会早一点出现,有时会稍微迟了一点,不过,他通常都会在第四辆空的计程车经过前到达。于是,真莉看来就不像是故意等他的顺风车。只有几次,她等了好一会仍然不见他,一辆又一辆空车在她面前慢慢驶过,她总是先让给别人,要是没人可以让,她就装着没看见那辆空车。每当这些时候,她会在心里想道:

“坐泰一的顺风车可以省回车费啊?反正他顺路。而且他还会帮我把摄影机抬上楼去呢!”

他们同车的时候,话题可多了——有时谈音乐、有时谈电影,他出生的时候,林家的电影生意己经结束了,所有的旧片。他都是后来在家里的放映室里看的。真莉想起第一次造访林家那幢大屋时,看到客厅里那台古老的电视,还以为这家人己经不看电影了。没想到原来他们看电影是在私人的放映室里。

泰一知道她喜欢《祖与占》,真莉想,那一定是林老奶奶说的。一天晚上,她问起他喜欢哪出电影,泰一微笑的眼睛皱了皱,告诉她:

“《ET外星人》。”

他表情那么滑稽,她才不相信。他却看穿了她想些什么,撇了撇嘴角说:

“你觉得喜欢这出电影大肤浅了吧?我该喜欢一些比较有深度的?”

她笑着

“我也很喜欢这出戏啊?不过那是我很小的时候。”

她想起电影最后一场戏,盯踩着单车奔向月亮回家去,于是,她学着林老奶奶用电影算命的口吻说:“啊……喜欢ET 的,都是外星人!”

他们有时也谈打扮,他照旧嘲笑她的品味,她坚持说,穿吊脚裤是她的风格,她就是喜欢这么穿。他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说:“你是对的,穿衣要有个人风格,迪士尼乐园那只唐老鸭就从来不穿裤子,要是哪天它突然穿上裤子,就没有风格了。”

他竟然把她比作不穿裤子的短腿唐老鸭,好端端的“风格”两个字,从他口里说出来,竟然带着讥讽的意味。她气得瞪了他一眼,他却接着说:

“唉,好吧,要是你一定要穿这种不长不短的裤子,那么,请你尽量穿一件低领的上衣,领口愈低愈好。”

“愈低愈好?”她羞红了脸,双手不自觉地按住胸口。

“这样可以把你整个人拉长一点。”他看了看她,没好气地说,目光倒是没有一点讨她便宜的意思。

他们有时也谈生活中的趣事,谈蓝猫,谈山城、柴仔和曼茱。泰一开车开得简直可以用俊美两个字来形容,嗅握着方向盘的动作、每一个急转弯、每一段直路的驰骋,都轻快流畅,又充满自信,就好像毫不费劲地驾驭了一首音域变化极广的歌。不管他们从什么地方回到她那幢公寓,真莉总觉得那段路很短很短,一晃眼就走完了,可大家才刚说到兴头上呢,于是只好把那个话题留待下一次见面再续。

自从跟泰一熟络了。真莉愈来愈不想瞒他。然而,每次想到要开口告诉泰一,她偷看过紫樱写给他的信,真莉就觉得难以启齿。偷看到人的信毕竟是不道德的,她担心说了出来泰一会讨厌她。她没有爱上泰一,他不是她那一型,他也太难捉摸了,可她并不希望泰一讨厌她。她有时悄悄观察他,听他说话,认定他是个爱恨分明的人。要是他知道她看过那些信,也许以后都不会理她。

有好几次,在泰一送她回家的路上,真莉几乎忍不住说了出来。她思忖:

“我可以解释我不是有意的,而且,全靠我看了,这些信才会回到他手上呢,”

但是,真莉不敢肯定泰一会不会相信她的说话。发现那些信的过程和后来的故事太传奇了,很难说服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何况,提到这件事,真莉便无可避免要提到陆子康。她可是再也不想从自己嘴里说出这个人的名字。

她心里

一星期又一星期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十二月第二个礼拜的那天晚上,她只差一点儿就告诉他了。那天午夜,她坐在泰一的车上,车子在迷蒙的夜色里飞驰,他播给她听他新写的一首歌,还没谱上歌词,旋律带点伤感。

“你会写上什么歌词?”她问泰一。

“你有什么提议?"

“我?唔……这段音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黑狗。噢,你别这样看我,我不是说这首歌只有禽兽才懂得欣赏。我就是觉得好听才想起它。

“后来有一天,它走失了,我记得我当时很伤心。这么多年来,我偶然还会想起它,想想它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得好吗?噢!你可以先听我说完吗?我才没想过它现在吃哪个牌子的狗饼!我没想得那么仔细!

“我觉得它就好像离开我去了旅行。噢,你别这样说,它才没进天堂。我想是有人收养了它,它眼睛很漂亮,全身的毛松松的,四条小胖腿好可爱。什么像我?我才不是小胖腿?

“啊… … 那是我最长的一段思念。”

泰一瞄了真莉一眼,刚刚那种取笑她的表情不见了,皱皱眉头说:“你真可怜!”

“为什么这样说?”

“你最长的思念是跟一只狗!”

“那又怎样?爱情是很短暂的。”

“你这句话是从电影上学回来的吧?”

“嗯,这个嘛,我不记得了,也许是吧一反正也不会很长,一转眼就没有了。”

“是你遇到的爱情特别短命吧?”

“我不知道……我倒是希望那个人短命些……噢……不,我希望他活得久一些,然后变成一个糟老头。”

“好狠心啊!”

“我抽奖从来没中过奖,诅咒别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