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上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3人,2021年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学制
学制三年,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4年,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7年,休学创业的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三、学费标准及奖助
学费:1万元/学年;
奖助:国家助学金1.3万元/每年(定向生不享受),非定向生可按学校奖学金评选制度参评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3万、省政府奖学金2万、省学业奖学金1万、校学业奖学金8千)。
四、招生方式:
1.申请考核:相关通知文件另行下发。
2.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硕博连读: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历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另行下发,届时请留意查看。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21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应为本人硕士生导师(如跨专业报考则需提供三份专家推荐意见书);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生源范围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注: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3名。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注:我校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3名,心理学专业2名。
六.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4日17:00。
报名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2-3份(其中1份为本人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
(2)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②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须上传《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该表一式三份,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盖章);
(4)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上传《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盖章。)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上述材料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定向就业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于2021年3月8日前以顺丰快递方式寄出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寄送时间以快递单上时间为准)。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及考核
(一)普通招考
1.初试时间:拟定2021年4月24-25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公告)。
2.初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
3.复试:拟定于2021年5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八、录取
1.按照各博士点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档案转入我校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收到定向协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类别以考生寄送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为准。)
3.为鼓励更多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学校将限制定向生录取比例,各专业定向生录取比例在50%以内由各博士点自主确定。
注:(1)学校将在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内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必要调整;(2)“少骨”和“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不占此比例。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录取要求:
(1)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录取要求:
(1)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
(3)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6.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学校简介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18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1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近9000人。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计划说明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即MPA,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周末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音乐专业学位中各非全日制方向的授课时间为周末及寒暑假。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报考我校美术(除艺术管理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详见我校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备注)的考生网报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及奖助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对于部分优秀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办法。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软件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为日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本省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
(2)报考英语专业的天津籍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3)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规则
1)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江苏省录取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
3)在天津市录取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重点班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宽口径、厚基础、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拓宽学生的视野,近年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高校相继开展合作开办国际化标准课程班,同时开办政治学博雅班和世界史—外语双学位实验班等人才培养创新模式重点班。
(1)国际化标准课程班
国际化标准课程专业重点班包括物理学、通信工程、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学前教育(国际学前教育方向)四个专业,我校上述专业分别与美国莫海德州立大学、英国班戈大学、加拿大特仑特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等海外知名合作院校进行课程并轨,建立国际化标准课程体系,实现跨境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培养模式采用“2+2”、“3+1”、“4+0”等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行业规则、能参与国际事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政治学博雅班
政治学博雅班依托我校政治学国家重点学科,所属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天津市优势专业。本专业多年来在行业内全国大学学科专业排名中始终位列前十,在校友网中国大学政治学类本科专业排名中荣获6星评级。本专业拥有具有包括国家级教学名师、市级教学名师、市级教学团队、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在内的雄厚师资力量,为博雅班培养基础宽厚、视野开阔、思想敏锐、学贯中西的高层次学术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班已成功培养三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到了77.6%,其中考取国内重点高校达67%。
(3)世界史—外语双学位实验班
世界史—外语双学位实验班是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依托历史文化学院和外国语学院联合培养。该班通过修读世界史和外语两个专业,培养学生开阔的视野、深厚的知识底蕴、能熟练使用外语、具有良好学术潜力的世界史后备人才。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授予学位的要求,可获得历史学和文学(辅修)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