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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日语录取分数线

时间:2024-09-22 11:36:49

第一档:清华 北大(相信大家对这两所都不敢有争议吧,而且他们也难分高下,各有所长嘛)

第二档:

1、复旦、上交、科大、人大(这四所每年招生生源都仅次于清北两强,名气大,专业强势,几乎没有很差的专业,而且前三所均在国家985工程教育部钦定9强之中。复交两强地理位置优越,能够招揽雄厚的师职,上海市对其经费支持也是其余高校所不能比的。至于科大、人大上面提到过了,小而精,完全是中国的'普林斯顿!)

2、南大、西交、浙大、哈工(这是所均是国家985工程教育部钦定9强之四。南大学风毫无争议,只是冷门专业太多,而且不喜欢自我宣传,所以影响高考招生;西交更不用说,继承了老交大,而且是西部地区985工程唯一9强高校,但是地理位置影响了他的发展;浙大在武氏排名中的确是太夸张了,我只知道我浙江的同学们都不太愿意上浙大,可见其实力完全有操作之嫌(武氏乃浙大校友),不过浙大乃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巨无霸,合并之后专业齐全,而且经过这么多年的整合,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哈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每一次中央高校重点建设中均有他(建国以来只有清华北大科大哈工四所有此待遇),但是他和西交一样,均受地理位置的影响)。

招生计划

1、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2、浙江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录取规则

1、浙江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浙江大学在浙江省排定专业(大类)录取人选时如遇同分情况,将参考考生高考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7、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获得浙江大学自主生资格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1A1B;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8、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9、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10、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1、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对保送生、自主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3、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所属医学试验班类、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和药学类等3个招生专业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14、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4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15、国防生录取政策

浙江大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贵州12省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为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国防生具体录取要求按照解放军总装备部与浙江大学制订的《浙江大学2015年国防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16、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17、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浙江大学收费标准

1、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

工科类(包括工业工程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收费。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2、浙江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者均可报名: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

3、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2020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自主招生大类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后登录,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4月15日。

2、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填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填报招生大类数不超过5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3、申请材料递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按钮。

(1)《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2) 高中阶段获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和专利不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但通过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面试时携带纸质申请材料,递交面试专家组。(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四、选拔流程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优秀”考生须参加面试及体育测试,“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不通过”考生不能进入后续考评环节。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200分。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所有初审“通过”和“优秀”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不予资格认定。

考生必须在2020年5月7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资格认定与录取政策

1、资格认定:坚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按考生测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自主资格考生名单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我校(国标码10335)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予以录取。

2、对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其投档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予以录取。

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考生,其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达到浙江省、上海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3、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4、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浙江大学”,且填报自主资格认定的专业大类。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5、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均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6、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A1B。

7、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大类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