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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录取结果查询

时间:2024-09-21 20:28:15

一、招生计划

初一年级计划招收420人。学生入学后主修外语可选:英语(340人)、法语(20人)、德语(20人)、西班牙语(20人)、日语(10人)、俄语(10人)。

二、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且在罗湖、福田两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认同深外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有志于成为“民族心灵与国际视野兼具、人文情怀与科学素养相融、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相长”的复合型预备英才。

2、口齿清楚,无听力障碍,语言表达能力强,语言学习素养(听、说、读、写、模仿等能力)好。能较好地适应多语种、跨文化学习,具有参与国际交流交往的意愿和能力。

3、小学阶段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能较好地适应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所需以下资料的扫描件

1、学生本人一寸免冠正面近照。

2、学生身份证正面。

3、深圳市户籍本中学生本人页。

4、相关材料:

(1)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学习能力强的相关材料。

《小学高年段综合素质情况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2)小学高年段自己写过的最满意的作文(中文)一篇(含老师批改的痕迹)。

(3)学生自我陈述材料:包含个人简介(不出现学校名称、个人姓名)、兴趣爱好、社会实践、特别亮点、理想目标等,但不局限于此。要求学生本人用英文、A4纸、以黒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写、词数不超1000。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5、享受市政府相关优待优惠政策学生证明。

【说明】

(1)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被录取后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手册》原件、作文本原件、自我陈述材料原件、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原件留待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时上交。

(3)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网站,需提前拍成数码图片(手机、相机均可),图片格式为:JEPG、JPG,大小不超过2M,要求画面清晰,文字可辨识。

(4)作文、自我陈述材料分别只能上传一张图片,原稿多于一页(A4),务必拍在一张图片上。

(5)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图片的上传:只传一张最高荣誉图片,不上传其他证书图片。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7月11日上午9:00——13日晚24:00。

2、报名办法:凡符合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网上报名。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图片,提交完成。

3、自愿主修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的学生(入学后主修非英语语种和辅修英语需要较强的语言素养和学习能力,录取后不得更改所修语种)报名时须在五个语种中选择相应语种并填写志愿表。

4、自愿主修英语的学生不会调剂到非英语语种。

说明:

(1)学校不接待学生和家长直接来校报名。

(2)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我校不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报名依据。

(3)报名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4)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

四、综合素养评估

1、依据:《小学高年段综合素质情况表》、小学高年段自己写过的最满意的作文、学生自我陈述材料。

2、评估:学校综合评估小组根据材料进行综合素养评估。

3、查询:7月16日下午18: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素养评估结果。通过者进入视频录制环节。

五、录制、上传视频材料

1、录制环境、电子设备软硬件要求:

(1)独立安静的房间;

(2)稳定且流畅的网络;

(3)电脑:可以上网、能播放视频、自带音箱或外接音箱声音清晰,Windows(win7及以上)及macOS(10、0以上)操作系统;

(4)手机:前置摄像头正常工作的手机,能录制视频材料;

(5)手机支架(自行决定是否备用):用于固定手机拍摄。

2、试录:综合素养评估已通过的学生,在7月19日之前,自行用手机试录、检查效果。

3、录制:7月19日上午10:00开始,用手机录制视频材料。

4、上传:7月19日上午11:00前完成视频材料上传。

六、语言能力评估

1、依据:视频材料

2、评估:学校语言能力评估专家组对学生自我陈述材料和视频材料进行评估。

七、录取办法

1、根据综合素养评估和语言能力评估结果,从高到低、按照总招生计划420人划线录取。

2、7月29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7月29日下午14:00—17:30,家长凭本人及学生身份证到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淬真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注册手续。

八、监督监察

深外初中招生工作在深圳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协调下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派出相关处室人员全程参与。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九、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时间:7月11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一、招生原则

面向全市,立足杨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符合本区初中入学条件的五年级毕业生,且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学费者。

三、招生程序

(一)校内免试直升

1、4月2日—13日,征求本校五年级学生直升意愿;

2、4月22日—23日,开展免试直升录取工作。

(二)校外招生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8日,

报名方法:报名就读本校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2、录取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8日-5月19日,区教·育·局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区教·育·局于5月20日-5月21日组织验证。

3、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接到录取通知后,学校将会通知家长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办理入学手续。

4、新生报到

信函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新生每学期学费16000元。

五、学校承诺

1、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

2、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

3、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4、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六、学校特色

学校创办于2001年,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以“外语突出、文理并重、综合发展”为办学宗旨的'优质民办学校,致力于培养根植于传统文化之上、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社会公民。学校拥有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理念新颖、责任心强的中青年师资队伍,并常年聘有一批外籍教师、学科专家,确保学校办学特色与品质。

学校的传统文化、逻辑思维、科学探究、艺术素养、体育运动及二外(德语和法语)等多类型课程、近四十门拓展课程(如朗读者、编程、数独、英语课本剧、民间艺术、快乐剪纸、跆拳道等)、丰富多元的社团(如足球社、外教戏剧社、文学社、动漫社、辩论社等)及校园活动(如读书节、艺术节、运动会、十四岁集体生日等)全方位地为学生搭建个性发展的舞台。尤其是科技、艺术和二外课程,让学生在主题探究式学习中提升综合素养。

管乐、民乐、合唱、舞蹈等社团是学校的闪亮名帖,每年都摘得市区乃至全国的奖牌。学校已经与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德国等国外名校结成了友好姐妹学校,每年都为学生组织内容丰富的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凭借着科学的管理、优秀的教师群体、先进的教学设施、丰富的课程设置、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友好的国际交流,正向你展开怀抱,亲爱的同学们,“双语”欢迎你!

七、联系方式

地址:杨浦区靖宇南路15号

网址:http://sisubs.edu.sh.cn

联系电话:18939730037

联系人:陈老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文全称: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国标码:10650

重庆市招生代码:5011

第六条,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八条,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招生咨询电话:023-65385206、65383326

第九条,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十条,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isu.edu.cn(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第十一条,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0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4.5万平方米。学校开设22个外语语种,4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收本科生。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笔译实验室、国际商务文化与谈判实验室、传播技能综合实验室、中介语语料库实验室、重庆市外交外事实验中心等。学校图书馆藏有外国语言文学原版图书、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各类纸质图书123.6万;电子图书250万册,中外文纸质报刊706种(现刊)、电子期刊41882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疾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发音、听力和呼吸等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报考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十八条,单科成绩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150分制)。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3个,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

第二十条,学校现有普通本科招生专业48个,其中8个专业按3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进校后按照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3.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教外综〔2012〕30号)、(教外司综〔2013〕253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3年+国外1年),修完两校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学校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当地省级招考主管的规定执行。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泰语、希伯来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马来语、土耳其语和乌克兰语专业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英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在重庆、贵州、陕西、青海、四川、黑龙江、河南、安徽、山西、江西、广西、江苏和甘肃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其他省份纳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单列院校代码或批次录取;非外语类专业在江苏、西藏、黑龙江、云南、青海和河南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其他省份纳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认可20分)。

第二十五条,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和艺术类专业比较外语、语文成绩,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专业比较数学、外语成绩)。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录取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第二十七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执行新高考政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5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

第三十一条,我校英语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该专业学生由英语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共同培养,执行同一培养目标。录取至英语专业的学生由录取数据管理平台随机分配到两个学院学习。

第三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在重庆、四川、湖南、河北、湖北和山东以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在山西以校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

第三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经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投档后,我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统考或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统考或联考成绩/统考或联考成绩总分×60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

第三十四条,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收取学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每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艺术本科10000元/生/年,普通本科外语类专业6875元/生/年,普通本科非外语类专业5500元/生/年(其中教育学、学前教育3200元/生/年,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000元/生/年,审计学4500元/生/年);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3年)学费20000元/生/年,国外学习阶段(1年)学费约120000元/生/年(最终以国外院校公布标准为准)。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发生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退剩余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第八章:奖勤助贷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本科新生奖学金(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和临时困难补助,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章:入学报到

第三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纪检监察

第三十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6538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