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ewell, My Lovely"
Raymond Chandler
《再见吾爱》
钱德勒是美国小说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家。钱德勒为T.S.艾略特、村上春树等作家所推崇,被西方文坛称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以“硬汉派”风格提高了侦探小说的文学品质。
他的代表作品《再见吾爱》描写的是菲利普.马洛接手去寻找一位退休法官失踪情人的故事。书中写的是推理小说中难得一见的爱情范式,冷酷、忧伤、现实、浪漫合为一体,在作品结局一切矛盾纠缠爆发,令人低回不已。是本人最偏爱的一部钱德勒作品。
"The Name of the Rose"
Umberto Eco
《玫瑰之名》
中世纪修道院里的凶杀案,历史推理类史上排名第二的名作(仅次于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作者安伯托.埃柯身兼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评论家和美学家等多重身份,更是全球最知名的符号学权威。艾柯的作品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写作,博学深思,在作品中隐隐透出与造物者对话的势头,令人心生景仰。艾柯笔下的侦探威廉继承了福尔摩斯的招牌式推理,但比起前辈却显得博学世故得多。
《玫瑰的名字》由于作家的博学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作品,就算读者只看看书中那无奇不有的偏门知识,也是够有趣了。艾柯还在三联出版社出过一本文学批评集《诠释与过度诠释》,收录了他和国际上几位著名文学理论大师的论辩文章,从中也可看出艾柯亦神亦鬼的慧心妙思。
“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Arthur Conan Doyle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这套书是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也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无数人因它而踏上推理之路。作为推理小说的抗鼎之作,该作排名第一,名至实归。
"Tales of Mystery and Imagination"
Edgar Allan Poe
《爱伦坡短篇小说选集》
虽然年代久远,但爱伦坡的几部短篇就算在今天看来也颇有特色。五篇短篇侦探小说开创了后世侦探小说的五种常见形式:《莫格街谋杀案》写密室杀人;《玛丽.罗杰神秘案件》安乐椅上的纯推理侦探形象;《金甲虫》破解密码诡计;《你就是杀人凶手》的侦探即凶手模式;《被盗窃的信》设身处地的
作家能够利用短小的篇幅制造出缕缕不绝的悬疑之感,在严谨的逻辑推理之中融入奇幻情节,并用诡谲的文笔锦上添花,迄今也没几个短篇作家办得到。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伦坡永不过时。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Agatha Christie
《无人生还》
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一直是众多推理迷的心头好,本书即是她的代表作--有“本格推理的第一作品”之称的《无人生还》。
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无人生还》真称得上是一个异类了。从头到尾都紧张刺激,让读者欲罢不能。前所未有的情节布置当真可说是“异想天开”,充分展现了本格派推理小说的无穷魅力。Amazon网上有关此书的评论近五百则,几乎人人都给出了五星级的高分,可见此书魅力之大,不分国界。
阿加莎.克里斯蒂生平著述有百余本之多,作品全集也高达八十本,据统计,她的小说已经重印达数百次,全球总印量仅次于《圣经》。
"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Thomas Harris
《沉默的羔羊》
根据本作改编的电影成为继《一夜风流》、《飞越疯人院》之后第三部一举囊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最佳剧本等五项主要奖项的电影,在美国二十世纪百部最佳影片中列第65位。而小说一点也不比电影逊色,高智商的罪犯和漂亮年轻的女探员之间的对峙,时时让读者冷汗直流。开放式的结局让这部惊悚小说显得余音缈缈,耐人寻味。
哦,时代!哦,风尚!
哦,时代!哦,风尚!依我之见
你们正在可悲地改变你们的主权——
我说风尚的流行早已是落水流花,
因人已没有风尚,或至少世风日下;
至于说时代,尽管许多人众口一词,
说“可慕恋的往昔”是最糟的日子。
虽然我笃信这至理名言的每个字母,
可我依然认为今朝比往昔还稍不如。
我是一种思想——这难道不是格言?——
我喜欢你的北方腔调和北方习惯——
我是一种思想,不管怎样做最好,
是严肃对待人生,还是把人生当玩笑;
是学赫拉克利特,那个严厉的老翁,
像他一样哭泣,直哭得两眼红肿;
还是跟着他笑,那个奇怪的哲人,
色雷斯的德谟克利特,笑对人生,
他常翻开人生之书,对着折页发笑,
仿佛要说“干吗,究竟有谁会在乎?”
哦,天啊,就是这一个问号,
把世人那个不幸的问题一笔勾销!
不是两问,约伯几乎有八问,
每问都应该花上四小时来辩争。
那我该怎么办?先把问题搁一边,
待我有能力解答时再回过头来看;
而与此同时,我将避开一切烦扰,
既不跟着人哭,也不跟着人笑,
既不诬蔑诽谤,也不阿谀奉承,
而是一手拉一个,只是愤愤不平。
啊哈,我的朋友,你愤愤不平什么?
唷,真的,先生,我几乎已忘却——
可真该死,先生,我认为那真丢脸。
那些家伙竟厚颜无耻盯着咱们看,
终日在街头招摇,还不时点头哈腰,
那些家伙肯定是学人模样的活宝。
我请求读者原谅,原谅我出言不逊,
虽说不情愿,可那些猴子使我骂人;
我的作风很容易变得自由散漫,
但请稍安勿躁,只需一点点时间,
我就会像政客们一样摇身一变,
恢复我的风度举止和行为规范。
不过干脆就把他们视为一个整体,
(就像有人喜欢他的逻辑保持囫囵,
因为一旦被分解,很可能一文不名)
如此恰当,如此相宜,如此方便,
把这整体比作一个精明活跃的老板,
在这世上他沉迷于他心灵的`满足,
活蹦欢跳如鱼得水,如渴者逢甘露,
从优雅的额前把美丽的卷发向后一甩,
纵身跳过柜台,以大老板的气派,
在夜间来完成他上午开始的任务,
骗一个个夫人小姐与他翩翩共舞;
因为在舞场上哪位淑女能逃走,
从那双卖给她火酒的漂亮小手;
或谁会那么无情,竟忍心推辞,
撕绶带为她系鞋的年轻绅士!
这些鱼中的一条,杰出的花花公子——
愿上帝助我!——我注定与他相识,
至少见过他,因为我生性腼腆害臊,
只要能够忍住,我总是忍住不笑;
但对他说话,他会对你扮个鬼脸,
主啊!那鬼脸的魅力超过了庄严。
天下所有的女人都向他敞开心扉,
所有女人的芳心都跟着他转悠,
她们明亮的眼中也溢满他的甜酒,
还有他那身价格昂贵的燕尾服,
除此之外她们对谁都不屑一顾。
他那悦耳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动听,
他那我曾见过的身躯已成为一景;
他的衣领、容貌、风度,总而言之,
就像是阿多尼斯,理想中美的极至。
哲学家们从来就争论不休,
何处是思想之寓所,于人于兽;
由于思想的力量伴随着后者,
我漂亮的朋友已把这问题解决,
虽说有无数定理世世代代流传,
但一个解决的问题胜过十个圣贤。
因为他就爱思想,尽管我常疑惑
是否我能说出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啊,对啦!在想他的脚和脚踝,
对他来说那儿就是智慧的寓所,
一个睿智的哲学家只会摇头晃脑,
而他,则肯定会把脚甩得老高。
为了报复,那只脚将向我甩来——
又一个思想的证明。我不会误解——
因为我把镜子凑到他猫眼跟前,
让他照一照自己,一个十足的笨蛋!
我想他会为自己把这幅肖像画成,
但如果他不画,他将是愚蠢的精灵,
而且,唯恐猜测使这傻瓜发起脾气,
我来完成这幅肖像,以皮茨的名字。
在美国文学史上,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游离于美国主流文化之外但却拥有特殊地位的天才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尤其是他一生所著的超过70篇的短篇小说因其在“任何时代下都独一无二的风格”,被后世奉为侦探推理小说的鼻祖和恐怖小说的大师。近年来,针对其恐怖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出版于1842年的《红死病的假面》(The Masque of the Red Death) ,众多专家学者分别从象征主义、哥特风格、梦幻性主题等单一角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探讨和研究。
一、爱伦·坡及其小说概述
作为最能代表爱伦·坡风格的短篇恐怖小说,《红死病的假面》继承了 18世纪欧洲哥特风格小说的传统,并从中吸收了中世纪颇为流行的恐怖艺术概念。诸如,充满了没落和惊悚气氛的幽灵城堡,被遗弃的萧条的村落还有古怪反常的人们。并独辟蹊径,在欧洲传统恐怖小说理念中加入心理惊悚因素。如小说发生的地点是“一座非常偏远的城堡式宅院”,里面有颇具中古特色的“黑色大钟”,并且虽然宅院“富丽堂皇”,但字里行间却流露出一种低沉压抑的气氛。而舞会上的人“有人装扮成肢体与面具不相成的怪物。有人穿戴着精神病患者才能想出的怪装。有许多人装扮得漂亮,许多人装扮得荒唐,许多人装扮得怪诞,有一些人装扮得可怕,还有不少人装备得令人恶心”。
二、唯美主义
爱伦·坡竭尽所能描绘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近乎奢靡的生活。《红死病的假面》中,人们的面具怪诞乖张,火光点亮了暗黑的帷幔,气氛阴郁而诡异。跳舞的男人女人,面色惨白,在黑暗中疯狂舞蹈。人群中,一个轮廓带着“红死病”的面具,裹着尸布,忽然之间又消失,只剩下面具和尸布。这种充盈于整个故事的基调给人一种颤抖悸动的恐怖感受。在这种恐怖惊悚的极致感官下,作品又丝丝密密如月光透过树叶般的渗出些许“唯美”的画面触感。而在细节上作者的“唯美”描绘更是无处不在。作者在描写“舞会”场地的“七个门”时这样写道: “譬如说最东边那个房间悬挂的饰物均为蓝色——那它的窗户则晶蓝如碧。第二个房间的饰物壁毯皆为紫色,其窗格玻璃就紫如青莲。第三个房间整个一片绿色,它有的便是两扇绿窗。第四个房间的家具装饰和映入的光线都是橘色——第五个是白色——第六个是紫罗兰色。第七个房间四壁从天花板到墙根都被黑丝绒帷幔遮得严严实实,帷幔的褶边沉甸甸地垂在同样是黑丝绒的地毯上。但只有这个房间窗户的颜色与饰物的色调不配,它窗玻璃的颜色是殷殷猩红——红得好像浓浓的鲜血。”
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描写舞会的场景时真可谓是费尽心思与笔墨,尤其是七个房间分别挂的饰物的颜色,“蓝色”是“晶蓝如碧”,“紫色”是“紫如青莲”,最后一个房间,作者的笔触甚至精准到了“帷幔的褶边”,是“沉甸甸地垂在同样是黑丝绒的地毯上”的。
唯美主义与源于法国的象征主义近似,介于颓废主义和后浪漫主义之间,与艺术史上的装饰艺术主义重叠。用建筑上的概念去分析和结构文学作品和流派,唯美主义不是首例,比如前文所说的哥特风格,其显著特点就是“为艺术而艺术”,通过对象征手法和建议性而非陈述性语气的运用,竭力为读者营造一种感官而非理性并且唯美的氛围。这种唯美有时是与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相悖的。比如说当作者表达的是有关“死亡”“黑暗”“暴力”等主题时,唯美主义的应用就显出一种怪诞奇特甚至恐怖的意味。
三、效果论
唯美主义并不是爱伦·坡此篇小说唯一特征,与之相比更加个体化和深刻的是其显示出来的强烈的“效果论”色彩。“效果论”指的就是领先于小说故事情节和文字之前,在作品中先确立某种效果,再为实现这种效果去思考创作。这种文学理论在爱伦·坡的惊悚恐怖小说中的运用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作者根据难以精确探究的个人心理和彼时社会思想状况,先确立作品想要呈现的一系列怪诞,悬疑夸张甚至于荒唐的惊悚恐怖效果,再运用大量修饰性的词语或成分,极尽渲染刻画之能事,在故事场景和人物情感与情绪上不惜笔墨,并最终将这一效果淋漓尽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抛开这种文学理论本身自带的某些功利性不谈,单就爱伦·坡对这一理论开创性的沿袭和将其鬼斧神工般与其作品的统一,就足以令其名在美国文学史上与庸辈分离开来。
《红死病的假面》是其效果论笔触成熟后的顶峰作品之一。效果论最显著的特征是作品的开头段与结尾段会用到直触心灵的文字和略带煽动性的语言,并以此作为效果论完成的支柱。《红死病的假面》开头段这样写道:“红死病蹂躏这个国度已有多时。从不曾有过如此致命或如此可怕的瘟疫。鲜血是其象征,是其标志——血之殷红与血之恐怖。有剧烈的疼痛,有突发的头晕,接着便是毛孔大量出血而来的死亡。患者身上,而尤其是脸上一旦出现红斑,那便是隔离其亲友之救护和同情的禁令。这种瘟疫从感染,发病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前后也就半个小时。”极致并且不断重复的字眼“致命”“可怕”“不曾”,然后是极其形象的描述,“血之殷红”“血之恐怖”,再是直观和感官性的渲染,“剧烈的'疼痛”“突发的头晕”“毛孔大量出血”。最后用一个看似客观和冷静的“前后也就半个小时”,实则寒气逼人的时间概念来结束首段并开启效果论华丽演出的大幕。
小说结束部分呈现出这样绝望至极的叙述。“这下红死病的到来终于被承认。它就像一个小偷趁黑夜溜了进来。狂欢者一个接一个倒在他们寻欢作乐的舞厅之血泊里,每一个人死后都保持着他们倒下时的绝望的姿势。随着最后的欢乐之结束,那个巨大的黑钟也寿终正寝。三角支架上的火盆全部熄灭。黑暗,腐朽的红死病开始了对一切漫漫无期的统治。”
“保持着他们倒下时的绝望的姿势”“火盆全部熄灭”“一切漫漫无期的统治”这样不留一丝余地痛快而又彻底的绝望叙述终是徐徐拉上了这场恐怖之旅的幕布。然而读者却远不能从中像爱伦·坡这般虽绝望却不失冷静得迅速抽离。这种一切黑暗至底一切沉沦无期的彻骨的寒冷与苍凉带给读者的不仅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也会长久的萦于他们心头,在他们形成自我意识与思想时悄无声息的冒出头来,并以一种近乎恒久的姿态渗入他们的血液及灵魂中。
四、结论
唯美主义和效果论作为贯穿爱伦·坡作品始终的重要特征,在其每一部小说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作为其顶峰时期代表作之一的惊悚小说《红死病的假面》更是两者充分体现和完美统一的典型代表。透过唯美主义和效果论的镜面对该小说进行分析,可以更加深刻的理解小说的结构、语言、修辞以及主题思想,进而可以更加深入透彻的领悟作者的文学主张和思想世界,对研究爱伦"坡的其他小说及其个人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