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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英语录取方式

时间:2024-10-07 08:26:5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统筹推进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着力增强考试招生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操作性,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政策平稳过渡,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二、夏季高考

(一)考试科目

2021年夏季高考实行“3+1+2”模式,“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1+2”为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称:选择性考试)科目。报考艺体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下同)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

数学不分文理。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单独举行。

(二)考试时间

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将做相应调整。

2021年夏季高考术科统考时间安排

注:2021年夏季高考的美术、书法、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术科统考已于2020年12月6日举行。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为提前、本科、专科(高职)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

①提前批次分为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两个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专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

本科提前部分包括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专科提前部分包括专科提前院校和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②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空军招飞院校设1个志愿;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的“统考+校考”设1个志愿、校考设1个志愿;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设2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设1个志愿。

专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专科提前院校设5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

(2)本科批次。

①本科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艺体类本科院校。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本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3)专科(高职)批次。

①专科(高职)批次包括普通类专科院校和艺体类专科院校。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专科院校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专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以上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均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各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粤招生计划。院校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不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院校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由考试科目相同、招生条件要求相同的若干专业组成。

(2)普通类专业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

(3)艺体类专业统一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不分物理、历史。

(4)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含性别、身体条件、外语语种等)应相同。

(5)专科(高职)批次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单独编组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只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术科类别区分为不同的组)三大类组合。

3.志愿填报。

(1)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一个投档单位。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及考试成绩,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身体条件、成绩要求等规定。因未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导致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照院校专业组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院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首选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①考生的首选科目须符合高校对首选科目的要求。选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

②再选科目要求。高校对再选科目的要求分为四种:

一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是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三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

四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但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再选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的考生即可报考。

③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④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⑤征集志愿填报。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由省招办统一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高考成绩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征集志愿。

4.投档原则。

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

(1)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3)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投档时不含政策性加分。

5.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6.录取原则。

(1)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4)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或本二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5)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计划不能调剂使用。如生源不足,须在征集志愿阶段,经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三、春季高考

2021年春季高考包括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共5种类型。依学考和3+证书招生考试按本方案执行,另外3种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一)考试安排

依学考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31号)执行,依据该次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3+证书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执行。

(二)录取工作

春季高考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除3+证书本科批次、西藏新疆班外,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1)依学考不分批次,分普通类(不分物理、历史)、艺体类(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类,下同,艺体统考类别由招生院校划分不同的专业组进行区分)2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2)3+证书分本科、专科(高职)两个批次。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高职)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西藏新疆班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具体到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包含若干个专业,但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专业组。其中,艺体类要按照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个统考类别进行编组。

3.投档录取。

省招办根据生成的院校专业组数据,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结合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考生总分排位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不含3+证书本科批次)。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依学考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计划完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完善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逐项落实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改革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开展适应性测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高中学校、考生家长线上线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要优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指导,努力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形式选拔博士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在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领域招收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5名,学制4年。

三、专业学位博士申请条件

各类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新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及以上,或旧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5)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80及以上,或参加英文授课学习、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其他与之相当英语水平;

(2)德语、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俄语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等级考试(ТРКИ)2级或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或其他与之相当外语水平。

2、研究能力(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翻译和编译类文章除外),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专著,或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或其他特别突出科研业绩;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主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或以上级别研究课题;同时须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翻译和编译类文章除外)。

3、考生来源

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四、申请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根据《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的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内容包括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以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50元。

所有申请者均须完成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同时须按照教育学院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与佐证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及顺序

1、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置于同一页面);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硕士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6、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同时须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多于3项,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面、全文、数据库收录检索证明);

7、奖项荣誉、课题研究等佐证材料;

8、个人自述;

9、3000字以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0、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含职称、职务与任职时间等证明);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12、与申请攻读学位专业相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专家出具并签字方为有效,无需电子版),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

(二)递交材料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1—10”须按顺序汇总到1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申请材料1—10)”命名。申请材料11单独1个pdf文件,用“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硕士论文)”命名。上述两个pdf申请材料放入1个文件夹后压缩并上传至报名系统,压缩文件不得大于10M。

2、“申请材料12”专家推荐信无需电子版,请专家密封后在封口处签字。两封推荐信均须于2021年4月15日前寄出,以邮寄单寄出时间为准。(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大楼202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电话:0571—88273714,邮编:310058)

推荐信亦可于截止时间前直接交至研究生教育科办公室。

3、申请材料须按材料清单顺序编号提供。如有申请材料不全、未按指定顺序和要求提供、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将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名单计划于2021年5月初在浙大教育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四)复试考核时间

复试初定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以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五、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571—88273714

Email:sujieangela@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202室,邮编:310058

一、招生专业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

二、招生计划

10人。

三、报考条件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中在线报名。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

3.外语类保送生资格证明材料;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资格审查与测试

(一)学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

(二)学校将于2021年3月初,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三)测试形式及内容

测试形式为远程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内容为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测试。

(四)测试时间:2021年3月18日。

六、录取程序

(一)学校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并根据其专业志愿、测试情况、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学科特长,确定拟录取专业。

(二)学校将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于2021年3月底前通过“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七、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外语类保送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发现资格造假或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八、招生监督

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九、特别提醒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