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3、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主任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中,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3、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5、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6、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7、设计学类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专业课成绩占60%和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8、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成绩除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要求河南省音乐表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视唱、乐理、听音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9、舞蹈编导专业在河南省采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11、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1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等专业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本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2、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调整计划必须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3、学校2019年暂定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每生每年(下同)57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8000元,护理学、药学本科专业4500元,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14000元,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网络工程(本科二批)专业12000元,其他本科专业3400~3700元;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9000元,医学院专科专业44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途径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问题。
5、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6、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一、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外语、数学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二、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四、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的语种以日语为主;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也可组织日语教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五、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西省、安徽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占60%和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七、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西省、湖南省、安徽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要求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视唱、乐理、听音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八、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九、本硕连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防生、煤炭类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