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礼乐制度的国家,无论是婚丧嫁娶,都有一套自己的体制,这样的体制的根源或许可以在诗经中寻找。
《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文学诗歌总集,收集了周代前半段五百多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诗经》作为文学作品,作为生动优美的诗歌创作,无疑是我国古典文学辉煌的开始,同时,它广阔而丰富的内容,也是我国古文化和古文明的载体,是我们了解古代社会和我国民族古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典籍。
开辟中国文学抒情诗先河的《诗经》,其爱情诗灿若
《诗经》中内容明确规定与婚恋有关的诗,共计77篇,下列篇名。
周南:7《关睢》《卷耳》《
召南:8《鹊巢》《草虫》《行露》《殷其雷》《
《野有死
邶风:10《柏舟》《绿衣》《日月》《终风》《雄雉》《
《简兮》《静女》《新台》
卫风:4《氓》《伯兮》《有狐》《木瓜》
王风:5《君子于役》《中谷有
郑风:15《将仲子》《遵大路》《女曰鸡鸣》《有女同车》《山有扶苏》
《
《出其东门》《野有
齐风:7《鸡鸣》《著》《东方之日》《东方未明》《南山》《敝
《载驱》
唐风:4《绸缪》《有
秦风:3《小戎》《蒹葭》《晨风》
陈风:7《东门之扮》《东门之池》《东门之扬》《防的鹊巢》《月出》
《株林泽陂》
桧风:1《素冠》
爱情往往是跟婚姻联系在一起的。婚制、婚俗是一个时代特有的一面镜子,从中可以折射出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诗经》中的婚恋诗,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古代许多文化背景,从而对当时的婚制与婚俗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从《诗经》中我们可以发现,上古先民们的婚姻大事往往经过这样一个过程:野外集会的狂欢中求偶→结下盟约→一段时间的交往→成婚→同居。分
1、“仲春会男女”的风俗
我国夏代开始就形成了婚姻礼俗形式,《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夏商因袭,周因于商,婚姻礼俗,大致固定。《通典》云:“人皇氏始于在夫妇之道,伏
周代社会现实是《诗经》反映最为直接、最为丰富的一部分内容。《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取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会之。”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的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的社交活动。初民的所谓男女盛会的活动是伴随着整个社会的一些祭祀祈
《诗经》中的婚恋诗对“仲春会男女”的婚恋风俗给予了充分的反映,如“召南”的《鹊巢》、“邶风”的《燕燕》、“郑风”的《野有
最典型的是“郑风”中的一些作品,都写在春天时节,
与《
2.自由朴素的恋爱
《诗经》中大量的爱情诗再现了那个时代青年男女的相思与相恋,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欢乐和挫折痛苦,充满了坦诚、真挚的情感,其风格简明而朴素,大都描写男女从爱慕一直到幽会以及互赠信物的故事。这时的感情是纯洁的,充满幻想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人们朴素的爱情观。如《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
参差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善良美丽的少女,朝朝暮暮想追求。)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追求没能如心愿,日夜心头在挂牵。)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长夜漫漫不到头,
参差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善良美丽的少女,弹琴鼓瑟表爱慕。)
参差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善良美丽的少女,钟声换来她笑颜。)
这是《诗经》的第一篇《周南·关
《郑风·出其东门》由男子直接表达了“人世间纵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那一种”的情感。尽管在东门之外,有众多的美女,诗人却并不动心,只情有独钟,想到的仍是自己所爱的那个素衣女子。
还有一首《秦风·蒹葭》,也是一首男慕于女的情歌。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河边芦苇青苍苍,秋深露水结成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水那一方。)
溯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在那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岸那一边。)
溯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河边芦苇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
所谓伊人,在水之
溯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
这首诗给我们呈现出一对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怅距离”,营造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却又令人心往驰之的精神境界,该诗意境明丽清幽,具有朦胧美,弥漫着淡淡的怅惘。可设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另一边,一名男子“溯
这种表现男女相互爱慕的诗,《诗经》中还有不少,如《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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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女子待嫁求爱,她望见梅子落地,引起青春易逝、年时不再的伤感,迫切希望有意中人前来求婚的心情。梅从七分到三分,再到倾筐
另一首《邶风·静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静女其妹,
《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译文: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心境。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就此断音信?青青的.是你的佩带,悠悠的是我的情怀。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不能主动来?来来往往张眼望啊,在这高高城楼上啊。一天不见你的面呵,好像已有三月长啊!)诗歌写女子对男子的思念,这个女子在城阙等待情人,终未见来,便独自踟躇徘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咏叹,把相思之苦表现得如怨如诉,深挚缠绵。
3.
⑴周代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到男方家,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诗经》时代,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卫风·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至于《邶风·柏舟》中“之死矢
周代的婚姻制度以专偶制婚姻制度为主体,但原始的婚姻制度仍有残留,“群婚制”,“内婚制”,等婚姻制度在《诗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如在《诗·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大雅·生民》:“履帝武敏
《诗经》中有不少反映贵族婚姻的诗篇,大都反复强调了具有“三重”特色的婚制准则,并大都具有鲜明的聘娶和
“群婚制”、“内婚制”、“收继制”是一些特殊的形式,周代婚姻制度的主流还是一夫一妻制与
当时,无论是聘娶婚制还是
⑵周代婚姻之礼
周之前,盛行抢婚制度。“婚”这个字通“昏”,就来源于黄昏或者夜晚的抢婚。抢婚风俗,《诗经》中已有记载。周公制定了男女婚嫁须经过媒
中国传统婚姻大事大致要经历说媒、相亲、过礼、择期、迎亲、拜堂、婚宴、闹房、回门等诸多步骤仪式。而《诗经》时代则表现为欢会、相恋、幽会、婚嫁仪式上。表面看似简略些,但实际上,上古的礼仪比今天还要讲究,而且更为
我国夏代开始就形成了婚姻礼俗形式,在演变过程中,据《仪礼·士婚礼》规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是主要礼制。
①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仪礼.士昏礼》:“纳其采择之礼。”二姓欲为婚姻,夫家或介者必先请于女家,询问女家是否同意,或得请,则“纳采”。“ 纳采,采择女也。”请婚得准,再有纳采之礼,男家才可以向女家送采礼。
②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
③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纳吉,卜于庙而吉,使使者告往” (《春仪秋左传注》.杨伯峻)使者问名回去后,男家主人在
④纳征。亦称纳成,男家遣使者去女家赠送聘礼。“纳征,使使者
⑤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请期,告婚期。”(《春秋左传注》.杨伯峻)《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所用之礼也是雁。男家派人到女家去请示婚期,实是男方家庭确立了婚期后告诉女方家庭。
⑥亲迎。亲迎俗称迎亲,是婿到女家去迎亲,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仪礼·士昏礼》下贾《疏》引郑玄《目录》云:“士取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亲迎是在黄昏的时候进行的,所以“昏礼”用昏。这是古代婚姻礼俗中的主要程序,也是婚姻礼仪中的最重要、最实质的礼仪程序,亲迎的仪式亦很重要。
可见,聘婚的仪式是相当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如《邶风·
在婚礼的诸多步骤中,以亲迎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最为热烈,有车马的喧腾、亲友的祝贺与戏谑以及歌舞和宴会等等,一切狂欢性质的活动都制造了婚礼的气氛,使两性的世俗结合带有几分浪漫色彩。如《周南•桃夭》一派的幸福美满: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
桃之夭夭,其叶
有女静好,宜家宜室宜人,怎不叫人心驰神往?诗人由柔嫩的桃枝、鲜艳耀眼的桃花,联想到新娘的年轻美貌,祝愿她出嫁后要善于处理与家人的关系。
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中的“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除纳征用币帛外,其它五礼都用“雁”。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诗类·陆氏诗疏广要》卷下之上:“雁为阳鸟,冬则南翔,夏则北
4.其它婚姻风俗
⑴男婚女嫁要有“媒”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与嫁殇者。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这是中华文明史上有名的文献。媒氏严格监视成年男女的婚姻状况,为了保证人口的发展,媒氏采取多项措施:第一项,通过登记育龄男女来掌握人口生产资源的状况,规定了男女待嫁待娶的最高年限,如果超过这个年限,就将采取强制措施,强令嫁娶。文中男子单身的最高年限是三十岁,女子单身的最高年限是二十岁,如果超出这个界限,国家就将采取惩罚措施。第二项,掌握结婚、离婚男女的情况,充分利用人口的生殖潜能。对离婚女子也采取鼓励再嫁、甚至强行再嫁的措施,充分利用她们的生育能力。后代那种“一女不事二夫”的道德观与此违背,是被禁止的。第三项,为大龄男女开辟约会场所,鼓励自由结合。如有阻扰,将对阻扰者进行处罚。第四,规定彩礼的最高限额,降低结婚成本。第五,禁止冥婚,不许育龄妇女嫁给死人,防止生育能力浪费。而明清时代冥婚盛行,各地建贞节牌坊,表彰这种终身处女。第六,设立婚姻诉讼裁决所,处理婚姻纠纷。这六项措施具有进步意义,符合人性的要求,也符合当时社会对人力资源的需要。
《媒氏》职文说有“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这个“仲春”,大致将上巳节包括在内。“令会男女”的盛况,可以在《郑风·
《卫风·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从这几句诗看,姑娘是要求有问名、纳吉、请期的。此后姑娘日日盼望男方派媒人来:“乘彼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不是六礼中的环节,却是不可或缺。在“亲迎”之前,男女双方原则上是不允许见面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这些聘婚礼仪都必须通过父母或媒人,这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齐风·南山》说:“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为之何?必告父母”。又说:“
⑵讲究“门当户对”
周代的聘婚制有个特点,就是带有明显的重视门第的倾向,尤其是在贵族的婚姻中,有着显著地政治目的和经济意图。《卫风·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
⑶同姓不婚的禁忌
在婚姻风俗方面,周时已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左传·僖公二十三》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番”。《礼记·大传》也说:“同姓从宗;合族属……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指的就是周代形成了同姓不婚的禁忌原则。姓的起源原来是血统的一种标志,最初,同姓的都有血统关系。所以在同姓之间禁止发生性关系。《礼记》所谓:“合二姓之好”就是这个意思。《礼记•曲礼》说:“娶妻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我国古代所以规定同姓不婚,除了出于伦常的理由,还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人们认为同姓的结合对于子孙后代是有害处的,这样的结合后代不会
《邶风·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燕子飞翔天上,参差舒展翅膀。)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妹子今日远嫁,相送郊野路旁。)
燕燕于飞,
之子于归,远于将之。(妹子今日远嫁,相送不嫌路长。)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燕子飞翔天上,鸣音呢喃低昂。)
之子于归,远送于南。(妹子今日远嫁,相送远去南方。)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二妹诚信稳当,思虑切实深长。)
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温和而又恭顺,为人谨慎善良。)
先君之思,以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之子于归,远于将之……之子于归,远送于子男”,说的就是姬姓女子远嫁的事,即卫君送其妹远嫁南国。就是为了避免缔结有血缘关系的婚姻。此类的诗还有《卫风·
⑷互相赠物定情
周代男女定情时要互赠信物。《卫风·丘中有麻》就叙述了一对情人赠送礼物确定感情的过程。“彼留之子,贻我佩玖”(刘家小伙就是他,送我佩玉想成家)。
《诗经》婚恋诗中用以起兴的植物多起到了赠物达情的特殊作用,反映了盛行于上古的采摘习俗和投赠之风。《诗经》中有很多采摘诗,如“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彼采葛兮”“终朝采绿”等等,且多作为起兴。
采摘在氏族公社时期曾是一项主要劳动,《诗经》时代虽已开始农耕,但采摘仍在继续。《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顷筐。暖我怀人,宾彼周行”,应是主人公因怀念远人,劳作变慢,才“不盈顷筐”。《采绿》也是这样,“终朝采绿,不盈不菊。予发曲局,薄言归沐”,都是寓情于景,写劳动中的思念之情。从采摘中可看出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面。《小雅
⑸夫家可以任意休妻
周代已有“七出”之说,即休妻的七种规定。对此,《大戴礼记·本命》记载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嫉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进一步解释说:“不顺父母者,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
在《氓》诗作中,弃妇回忆了他们的初恋、婚后生活,处处充满悔恨。初恋时分,氓以贸丝为借口来商讨婚期。虽然氓无良媒,但还是答应“秋以为期”。氓既去之时,是她思念最苦之日。既见其复关,“载笑载言”。然而婚后的操劳并没有换来恩爱与体贴。“言既遂矣,至于暴矣”,丈夫对自己竟然粗暴有加。昔日的诺言都不复存在,留给弃妇的是无尽无边的淇水。弃妇一再认为是自己的年老色衰而导致见弃的,以桑之润泽与黄陨来喻其颜色之变。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婚前的感情是真挚而深厚的。氓抱布贸丝的态度是“蚩蚩”,也就是“敦厚”的意思。在回忆氓之求婚,弃妇的口气是平静而舒缓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一开头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氓当年求婚时的模样:以贸丝为名,来与我商量婚期。她自己也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去送他,连到达什么地方都历历在目。而且还尊称氓为“子”。这一切表明:弃妇一开始并不可能就把氓斥责为“无知之人,
全诗情感抒发的转折点出现在弃妇对婚后生活的回忆上。一言及此,弃妇的悔恨之意顿时达到高潮。她通过桑叶之润泽与黄陨来比喻自己的年轻美貌与容颜憔悴之时。既感叹自己年纪轻轻就陷入情感太深、太执迷不悟;又扼腕婚后操劳却换不回丈夫的专一与忠心。在这里,弃妇指责氓的“贰其行”、“二三其德”,认为见弃的原因在于丈夫嫌弃自己年老色衰。“淇水汤汤,渐车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善良、勤劳的女子见弃的呢?再就是她自己言说的年老色衰而遭遗弃的吗?弃妇在回忆氓求婚之时,反复表现的是自己的犹豫(“匪我愆期”,“尔卜尔
其三,诗作中竟然没有提及子女。和《谷风》中的弃妇类似,《氓》中的那位弃妇不可谓不勤劳,和丈夫的感情不可谓不深,但在婚后的变化都是丈夫的性情暴怒无常。“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决裂之心,干脆果断!既是极度绝望后的冷静,也是无牵无挂的必然结果。假如有子女,她会那么坚决?文中悔恨悲愤充溢,然而留恋之意只字未提!妇人在离家、出走这样重大的关头最为牵挂的多为儿女。但为何在《氓》中毫无体现?是不是她没有儿女,所以走的那么义无返顾!所以她宁愿忍受丈夫的暴怒与无常,而格外留恋初恋时光和向往和睦美满的家庭生活!
其实,诗作中不直接言及子女或用隐晦的说法来暗示,最主要的还是这属于妇女自身的难言之隐。有子无嗣,尤其是有无儿子,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存亡。妇女不能生育(真正原因或许还不一定在她身上),不仅不为家庭所容,而且也难以为自己所不容——这是生理本能。因此而见弃,对外人言则实在难以启齿。
无子出妻,实际是宗法社会的产物。在西周的宗法制度下,只有男性才有继承权。没有子女不仅是弃妇自己的不幸,同时也是家庭的不幸。而出于家庭生存和延续的需要,在当时实用婚姻观的面前,妇女见弃成了唯一的选择。《氓》中的弃妇见弃,最大的可能就是无子。实际上,“她”只是千千万万中的一个缩影。
无子、年老色衰等到是弃妇见弃的直接原因;唯生育是举的婚姻观念、男尊女卑的婚制、松散的民俗等是见弃的深层原因;经济地位上男强女弱、女性在经济上的依附性等是见弃的根本原因。
在男权社会里,尤其是在物质文明相当匮乏的上古时代,婚姻对于女性来说,就意味着自身的价值的葬送。她的一切皆服从服务于男性的价值获取的需要。她的充满悲剧色彩的吟唱,其本身的目的也许就是幻想通过直接的指责来唤醒丈夫的良知,企图以挽救婚姻。在强大的男权社会面前,她们是弱小的,卑微的、寡不敌众的。她们只能用眼泪来挽救自己的命运。柔弱无力的挽救形式和孤苦无依的努力,反过来倍增其悲壮色彩。
《卫风·氓》是一篇,这首《邶风·谷风》又是一篇。同样是用弃妇的口吻陈述被弃的痛苦,与《氓》相比,《谷风》中的女子在性格上不如前者决绝果断,因此在回忆往事和述说情怀时怨而不怒,使人读后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然而在艺术风格上,则更能体现被孔子称道的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采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泾以渭浊,
毋逝我梁,毋发我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
不我能
昔育恐育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
有
【译文】
山谷中大风飒飒作响,阴云满天雨水流淌。本应共同努力心心相印,不该如此发怒把人损伤。采来
踏上去路的脚步迟缓踉跄,心中充满了凄楚惆怅。只求近送几步不求远,哪知仅送我到门旁。谁说荼菜味苦难下咽,我吃来却像荠菜甜又香。你们快乐地新结姻缘,亲密得就像兄弟一样。
泾水因渭水流入而变浊,水底却清澈如故明晃晃。你们快乐地新结姻缘,不要把我来诽谤。别到我修筑的鱼坝去,也别碰我编织的捕鱼筐。我的自身还不能见容,又怎能顾及我去后的情况。
就像到了深深的河流,用木筏或小船过渡来往;好比到了浅浅的溪水,便浮着游着来到岸上。往日家中有什么没什么,我都为你尽心地操持奔忙。凡是邻居有了难事,就是爬着也要前去相帮。
你不能体怜我也就算了,反把我当作仇敌
我准备好美味的菜食贮藏,为了度过冬季的匮乏时光。你们快乐地新结姻缘,却用我的积蓄把贫穷抵挡。粗声恶气地拳脚相加,还把苦活狠压在我肩上。全不顾惜当初的情意,“唯我是爱”真像空梦一场
从全诗的叙说来看,这位女子的丈夫原来也是贫穷的农民,只是由于婚后两人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年轻妻子的辛劳操持,才使日子慢慢好过了起来。但是这种生活状况的改善,反倒成了丈夫遗弃她的原因。这个负心汉不但不顾念患难中的糟糠之妻,相反却喜新厌旧,把她当作仇人,有意寻隙找岔,动辄拳脚相加,最后终于在迎亲再婚之日,将她赶出了家门。诗中的弃妇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如泣如诉地倾吐了心中的满腔冤屈。
由此可见,这首诗在抒写弃妇哀怨方面是很有特色的。它的出现,表明古代妇女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很早就处在弱者的地位,充当着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的牺牲品,她们的命运是值得同情的。尽管作品没有直接对负情男子作明确的谴责,但最初的信誓旦旦和最终的弃如脱靴,仍为此作了有力的点示,具有深刻的警世作用。
总而言之《诗经》中的爱情婚恋诗,热烈而浪漫,清新而纯净,是心与心的交流,是情与情的碰撞。它们系统、完整的表现了我国古先民的爱情体验和情感探索,成为我国爱情文学的滥觞。诗句字里行间流露出男女之情是那么纯朴,率真,热烈,健康,与与代社会某些感情作交易,追求利益金钱享乐等丑恶现象对比,更显示了古人高尚,优美的情感。今天学习这些诗篇,更能净化我们的心灵,提练爱情的纯洁。而作为我国古先民的原始生活记载,从《诗经》中,我们还能窥测到古先民的一些原始文化观念的形态及其形成。
《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诗意美感,比起我们现代婚恋作品充斥着低俗的肉欲,总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追恋和精神的归依感。在当今日趋庸常的生活里保持一颗不死的诗心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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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男同胞们都不禁仰天长啸,三妻四妾,男尊女卑。事实上这是长期以来大家普遍的一个错误观念。
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为了传宗接代那个时候是多夫多妻制,当人类进入儒家统治社会后,就开始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准确的说如果不憋死叫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
首先说一妻,“妻”其实是同“齐”谐音,也就是说与丈夫地位相齐。可见在古代,妻的地位毫不低,皇帝都只有一个皇后,皇帝叫“君临天下”,那么皇后就叫“母仪天下”,天下由二人共主。因此妻是需要隆重的礼仪才能取到的,而且休妻也不是说修就休,在古代有严格的规定:七出三不去。
休妻必须要满足以下七条中的一条
1、不善侍公婆可休,也就对公婆不孝可以休;
2、无后可休,即便是妻子生了女儿也是不能休的,大不了你可以纳妾,就是不能修我,除非妻子到了50岁以后还没有生。在那个年代人的平均寿命在六十岁左右,恐怕大部分男同胞也只能感叹:常常责怪自己当初不应该……
3、淫可休,淫在古代是犯罪的,比如通奸,很多时候是要处死的,甚至处死都不需要到衙门,族长就可以组织大家把奸夫yin妇关进猪笼残酷处死。
4、口舌可休,这是我们现在大部分O型血的妇女同胞们爱犯的错误,经常说东家长西家短,在过去是会被休的。
5、妒忌可休,就是现在俗称的争风吃醋,家里如果有妾不能老欺负她,家里有婢,也不能老打她,否则犯了妒忌是可以休的。
6、偷盗,手脚不洁可以休;
7、恶疾可休,可能对现在看来有点不人性化,但是在当时的医疗水平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恶疾,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犯了严重的传染病,在过去如果有人生了重病,我们也只能,祝她好运啦。
等等,休妻可没这么容易,以上7条只是休妻的条件,下面还有“三不去”不能休,也就是说如果妻子符合以下三条中的任何一条,即便是犯了上面七条都是不能休的。
1、无所归不去,就是妻子家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总之就是娘家没人了,你是再狠也只有一字“忍”。
2、与更三年丧,陪着老公为公公婆婆守过三年孝的',说明是尽过孝的儿媳妇,这也是不能休的。
3、贱取贵不取,这是一条超越了时空,打破了常规,封住公公的嘴,管住相公的腿,对妇女同志极为尊重,极为人性化的一条规定。就是说丈夫把妻子娶进门的时候是个穷光蛋,后来丈夫发家了,这也是不能休妻的。
吕后就是一典型的例子:刘邦还是个破亭长的时候老娘就跟着你,现在你富了,成了皇帝了,你也不能休我,而且我想干嘛干嘛,我可以口舌,可以妒忌,可以把戚夫人弄成那样,我可以背着你干各种各样的事情,因为贱取贵不取嘛,你刘邦也没办法。
这就是古代婚姻制度的基本礼法,七出三不去这十条规定,大家可以仔细想想这十条到底是保护了男性同胞还是女性同胞。所以中国古代并不是像大家一提起就说的那样歧视妇女,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像我们这类非高富帅的男性同胞们可就……悲剧啦……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二妹诚信稳当,思虑切实深长。)
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温和而又恭顺,为人谨慎善良。)
先君之思,以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之子于归,远于将之……之子于归,远送于子男”,说的就是姬姓女子远嫁的事,即卫君送其妹远嫁南国。就是为了避免缔结有血缘关系的婚姻。此类的诗还有《卫风·
⑷互相赠物定情
周代男女定情时要互赠信物。《卫风·丘中有麻》就叙述了一对情人赠送礼物确定感情的过程。“彼留之子,贻我佩玖”(刘家小伙就是他,送我佩玉想成家)。
《诗经》婚恋诗中用以起兴的植物多起到了赠物达情的特殊作用,反映了盛行于上古的采摘习俗和投赠之风。《诗经》中有很多采摘诗,如“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彼采葛兮”“终朝采绿”等等,且多作为起兴。
采摘在氏族公社时期曾是一项主要劳动,《诗经》时代虽已开始农耕,但采摘仍在继续。《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顷筐。暖我怀人,宾彼周行”,应是主人公因怀念远人,劳作变慢,才“不盈顷筐”。《采绿》也是这样,“终朝采绿,不盈不菊。予发曲局,薄言归沐”,都是寓情于景,写劳动中的思念之情。从采摘中可看出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面。《小雅
⑸夫家可以任意休妻
周代已有“七出”之说,即休妻的七种规定。对此,《大戴礼记·本命》记载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嫉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进一步解释说:“不顺父母者,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
在《氓》诗作中,弃妇回忆了他们的初恋、婚后生活,处处充满悔恨。初恋时分,氓以贸丝为借口来商讨婚期。虽然氓无良媒,但还是答应“秋以为期”。氓既去之时,是她思念最苦之日。既见其复关,“载笑载言”。然而婚后的操劳并没有换来恩爱与体贴。“言既遂矣,至于暴矣”,丈夫对自己竟然粗暴有加。昔日的诺言都不复存在,留给弃妇的是无尽无边的淇水。弃妇一再认为是自己的年老色衰而导致见弃的,以桑之润泽与黄陨来喻其颜色之变。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婚前的感情是真挚而深厚的。氓抱布贸丝的态度是“蚩蚩”,也就是“敦厚”的意思。在回忆氓之求婚,弃妇的口气是平静而舒缓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一开头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氓当年求婚时的模样:以贸丝为名,来与我商量婚期。她自己也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去送他,连到达什么地方都历历在目。而且还尊称氓为“子”。这一切表明:弃妇一开始并不可能就把氓斥责为“无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