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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字短句的词牌

时间:2024-10-05 09:24:13

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

  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

  (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欲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潇洒的词人本就生性豪放,密州铁沟出猎,左牵黄犬,右擎苍鹰,相随千骑锦士驰卷平冈,何等声势,何等豪气,由此倾动了满城老少,使老夫陡发少年狂气,在亲射虎,看孙郎的奇想中跃现的,正是当年孙权射虎的风采!但词人的胸胆,又何甘只在射虎中称雄?连年犯边的西夏,正需要魏尚那样的勇将御击!酒酣的词人因此宣告:倘若汉文帝再遣冯唐,我便是当世魏尚,愿换弓如月,一箭射落象征”侵掠”的恶星天狼!

  词在中国古代是一种和乐的歌唱文体,因此一首词从音律上讲,具有自己的曲调,即词调。一种词调有一个专用的名称,这个专用的名称叫“词牌”。[江城子]就是词牌。一般来说词的内容5词牌没有直接关系。词除了表明词牌以外,有时作者还要加上一个题目,告诉我们这首词的内容和表达的主旨。《密州出猎》就是这首词的题目,如果把题目写得长一点,就成了词前的小序,叫作“词序”。词有“序”是从苏拭开始的。词如果按字数来区分,可分为“小令”、“中调”、“长调”等。[江城子]全篇70个字,属于中调(在100字以内)。词若分段,又可分成“单调”、“双调”、“三叠”和“四叠”。“双调”分成上下两阙。“阙”,音乐中止的意思。“两阙”,指音乐演奏两遍。所以双调的词就是两段歌词。“阙”,有时又叫“片”。“双调”是词中最为常见的形式。[江城子]词牌在唐代是单调,35个字,到宋代以后演变为双调。

  词和诗显著不同点,是它的句式长短不齐。所以词又“长短句”。[江城子]的句式:3、5、7言的均有。词和诗一样必须押韵,其韵脚是有固定位置的,不能随便改变。用韵有疏、有密,大致短调的词比较密。上阙、下阙要求在第1、2句,3、5、8句押韵。押韵又有押平、仄韵之分。[江城子]这首词一般押平声韵,但后世也有押仄声韵的。除押韵外,词中每个句子,每句中的每个字,都有平仄音律的规定,那一个字用平声,那一个字用仄声,原则上是不能随便改变的。

  在苏轼词集《东坡乐府集》中,[江城子]共9首,每首下面都有一个题目。这首词的词是《密州出猎》。

  “密州”,今山东诸城县。宋神宗熙宁7年(1074年9月),苏轼由杭州调任密州知州(相当于汉唐时太守)。到熙宁10年(1076)离开,在密州共住3年左右时间。这几年正值密州连年饥荒,久旱不雨。熙宁8年苏轼到密州的第2年的冬天,密州灾情十分严重。苏轼除组织百姓救灾以外,曾到城南二十多里的常山祭天求雨。据说山上有一座神祠,百姓到这里求雨,往往有求必应。这座山常常有德于百姓,所以就称它为“常山”。这次苏轼到常山求雨之事,他曾写过几篇诗文来记载,一是《密州祭常山文》另有两首诗《祭常山回小猎》《和枚之曹会猎铁沟》,据这两首小诗提示,我们知道苏轼在祭常山的归途中和另外一位姓枚的官吏,曾在一个叫“铁沟”的地方打过猎。据查在常山东南有一个蜿蜒15里的冈峦叫黄毛冈,附近有一溪水叫“铁沟”,这次打猎当是《密州出猎》所记之事。

  苏轼是一位具有政治热情,有报国壮志的文学家,从年轻时起,就以才华横溢的才气,勃勃雄心,关心朝政,渴望对国、对民做出自己的贡献。北宋是个内忧外患惨重的朝代,除国内政局动荡外,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北方辽国、西北西夏常犯宋之边境,使北宋统治集团常常惶惶不可终日。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历代的北宋统治者只是消极防御,甚至妥协苟安,致使外族入侵更加猖狂,养虎成患,丧权辱国。在宋神宗一朝,每年要捐赠给西夏大量绢、银、茶叶等财物。就在苏轼写这首词的前几个月,还发生了七百里土地与辽的事件。苏轼面对此情此景,清醒的认识到,天下有治平之名,而无治平之实。他主张积极备战,争取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并且提出一系列对敌斗争策略。但因他与王安石政见不和,得罪了宋神宗,最后只好请求离开朝廷到地方任职。他先作杭州通判,后改任密州知州。这对于有志的苏轼来说,实在是不得以而为之。古人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苏轼虽贬官在外,但他的政治热情并没削减,他是不在其位也谋其政。形势的危机,固守边防的重要,时刻萦绕于他心中,只要一有机会就喷发出来。熙宁8年冬天在常山会猎,正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当苏轼擎鹰、系狗,前呼后拥来到会猎场所,在山冈上纵马驰骋,弯弓射箭,追狐捉兔的时候,长久郁积心头的忧事之心、报国之志,随即触发,尽情喷泄,于是发挥为词。

  这首[江城子]名记出猎之事,实为抒豪情之志,抒发了保卫边疆,为国杀敌的愿望。

  他在《祭常山会小猎》诗中说:“青盖前头点皂旗,黄毛冈下出长围。弄风骄马跑空立,乘兔苍鹰掠地飞。回望白云生翠巘,归来红叶满征衣。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犹能效一挥。”这首诗也是描写出猎的场面,突出了作者自己在猎场身手狡捷的雄姿,尤其诗最后两句用晋朝善用兵的西凉主簿谢艾和手挥羽扇从容退敌的顾云,用这两个人物自匡,抒发了渴望得到朝廷重用,报效国家与人民的心情。他在另一书中记载:意取西凉主簿谢艾氏,艾本书生也,善能用兵,故以此自比,若用拭将不减谢艾也。意思是这首诗用了西凉主簿的典故。这首诗的表现手法、主题与[江城子]词差不多,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首词。

  先看上阕:写知州率领人马行猎平冈。

  “老夫聊发少年狂”。“老夫”是苏轼自称。熙宁八年,苏轼四十岁,刚到中年自称老夫,因为古代文人喜欢叹老嗟年,是因政治地位的低下,往往会引起年华易逝、老之将至的悲叹,但这句主要意思不在叹老,更在于不服老。“聊”,暂且。“发”,抒发。出猎这是一次得以抒发心情的偶然机会,所以说“聊发”。“少年狂”,少年那样的豪壮之情。“狂”,概括了苏轼的精神状态,意气昂扬,豪迈狂放。年龄虽然老了,但精神犹如少年。所以这句的重心落在“少年狂”三个字上。全句是说,我虽然已是一个老人了,但是偶然还会有少年那样的狂放之态,豪壮之情呢!

  这开头一句奠定了全篇的昂扬基调。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狂放之态、豪壮之情,却不能施之于疆场,而只能见诸猎场。在“聊发”两个字里面,实际上蕴涵着作者的理想与作者所处身的现实之间的矛盾,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他那不满的情绪。但他能在百无聊赖的处境中,还焕发着“少年”的英气,难能可贵。一个“狂”字足见报国之情之烈。

  下面我们看这“老夫”的“少年狂”都表现在什么地方?

  首先是行为上的“狂放”。“左牵黄,右擎苍。”“黄、苍”都是色彩。“苍”,青黑色。这里以色彩代替事物。这是古代诗词常见的借代用法。用“黄”代黄狗,用“苍”代苍鹰。这两句是说:我左手牵着狗,右手举着鹰,这是“出猎”题中应有之义,这里写物是为了写人,写出了作者出猎时的雄姿。“牵黄、擎苍”是一种豪迈的举动,它往往和人的快意情绪相联系。据说古代一些著名人物,像李斯在年轻时,就是牵着黄狗,手擎苍鹰;像梁代的张聪出猎时是左手擎鹰,右手牵狗。“左牵黄,右掣苍”这两个短句,节奏轻快,似乎也传达出了苏轼在出猎时一种豪迈快意的心情。

  “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头上戴着锦缎帽,身上披着貂鼠裘,这是苏轼的随从人马,也就是“千骑”的打扮。据说汉代羽林军才有这样的装束,这里用来形容“千骑”,可见出狩猎队伍阵容之整齐、气概之英武。“骑”,名词一人一马叫“骑”。“平冈”,是低矮平坦的山冈。就是《祭常山回小猎》里提到的黄毛冈。因会猎是在黄毛冈上展开,所以叫“千骑卷平冈”。这里作者用了一个“卷”字来写围猎,既写出了大队人马席卷而来、呼啸而过的声势,又渲染了围猎场面那种紧张热烈的气氛,确有一字传神的艺术效果。同时也可见军威之盛。

  以上四句,写犬鹰,写随从,写场面声势,无一句直接写作者自我,但我们会发现,句句都与“老夫狂”相关,实际上作者的自我形象已于这种间接的表现中宛然可见。

  “为报倾城随大守,亲射虎,看孙郎。”前几句写出猎队伍,可以说写足了出猎的声势、气氛。“为报”句是写密州百姓。“为报”,为了答谢。“倾城”,全城意思,指密州全城百姓。“太守”是作者自指,宋代的知州,相当于汉代的太守。密州百姓倾城随观出猎,想一睹太守驰骋猎场的雄姿风采,太守也想一展身手,以答谢百姓的盛情。“亲射虎,看孙郎”,这是倒装句,可理解为“看孙郎,亲射虎”。“孙郎”,即三国时吴主孙权,他在古人眼里是个年轻有为,功业成就的`有名人物。孙权射虎的历史事实,见于《三国志·吴书》的孙权传记。据说建安二十三年十月,孙权在去吴的路上,所骑的马被虎咬伤,孙权用双戟射虎,虎后退,被其随从捕获。这里用孙权的典故正好和出猎之事相吻合,又和首句的“少年狂”相呼应,作者用来自比,恰到好处的表现了诗人出猎时的精神状态。

  以上牵黄擎苍,千骑围猎,百姓随观,还要仿效孙权亲射猛虎,都是“老夫”“少年狂”在行为上的狂放表现。

  下阕写“老夫”在思想上的“狂放”,写宴后“老夫”的豪兴和胆气。

  首句:“酒酣胸胆尚开张”。“胸胆”,指作者的胸襟和气概。“尚”,更加的意思。这句说,痛饮之后,乘兴出猎,所以心胸更加开阔,气概更加豪壮。这句是补写“少年狂”行为之狂。正因有了这句,所以下面的议论,借出猎一吐胸臆,直陈己志,便显得豪气逼人,难以抑制。

  “鬓微霜,又何妨!”这两句说:尽管我的两鬓已经斑白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直抒不服老的壮心,用反问语气更增加了感情的力度。通过出猎小施身手,作者体验到了自己充沛的体力、昂扬的精神。他多么期待朝廷能够理解自己,及时使用自己,使自己获得杀敌报国的机会。这就是不服老的内涵。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这两句也是倒装句式,可还原为“何日遣冯唐持节云中”。“节”,符节,朝廷的使者,代表皇帝行使权力,故以符节作为凭证。“云中”,是汉代的云中郡,在现在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东北一带。这里又是用典。用典有明用暗用之分。从明用来理解,则认为这里是用了冯唐的典故。据说冯唐壮年时不得重用,当朝廷起用他时,却已年老力衰了。如从暗用来理解,则这里是用了汉代云中郡太守魏尚的典故。这里又是用典。用典有所谓明用、暗用之分,因而对这两句的解释有两种看法:从明用来理解:认为这是用了冯唐的典故。据说冯唐壮年时得不到重用,当朝廷起用他时,已年老力衰了。从暗用来理解:认为这是用了汉代云中郎魏尚的典故。汉文帝(刘恒)时,魏尚为云中太守,抵御匈奴,颇有战功。但他仅仅因为报功时多报了六个杀敌人数,而被削爵处分。经过冯唐的劝谏,文帝方回心转意,命令冯唐持节,赦免魏尚,重新任用他为云中太守,固守汉代边防。冯唐的身世与苏轼不同,而苏轼因得罪神宗(赵顼)而被贬官外放,这个身世倒与魏尚大致相似,所以后面一说为好。作者以魏尚自比,一方面包含着政治上遭受打击后的委屈心情,但主要的还是表现希望朝廷重新信任和重用他的迫切心情。“何日”二字,就充分突出了这种心情的强烈。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会”,是料想之词,应当。“挽”,拉,牵引。挽弓如满月,表示勇武有力。如杜甫有“挽弓当挽强,用剑当用长”的诗句。“西北望”是倒装句,可还原为“望西北”。“西北”是对异域(少数民族地区)的泛称。具体是指北宋时西北、北方的西夏政权。但从这首诗写作地点时间看,熙宁8年7月,苏轼写该词的前几个月,宋朝曾割地700里给辽国。辽在宋的北方,密州又与辽国相比邻。这件事肯定给苏轼很大的刺激。因此这里的“西北”就不仅仅指西夏,而可兼西夏和辽两个国家。“天狼”,是天狼星,古人以这个星主侵掠,喻贪残。屈原《九歌》中《东君》诗中有“举长矢兮射天狼”(我高举着长箭射击天狼)句,这就是“射天狼”的出处。

  这三句中,由“挽”到“望”到“射”,是三个联贯而下的动作,构成一个雕塑感很强的特写镜头,作者是以挽弓射箭的壮举,来表现作者的建功立业、杀敌报国的强烈愿望,在这里感情达到了高潮,从而十分鲜明地表达了这首词的爱国主义主题。

  这几句所表现出的狂放思想,胸胆开张,鬓霜不顾,一心要“云中”疆场,弯弓射天狼。其行为的狂放,正是为了衬托出思想上的狂放。这里将苏轼的自我形象,他的胸襟、抱负,显露得更加突出鲜明。

  读这首词应重点掌握以下几点:

  一、作者在词里致力于自我形象的塑造,是该词的最显著特点。众所周知,词从晚唐到宋初这个阶段,内容大多是吟唱艳情、离愁、羁思、雅趣,作者自我形象往往是不鲜明的。苏轼词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他冲破了词的传统题材,开始转向反映社会的重大题材,做到了所谓“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特别是在词里面要表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远大理想、个人胸襟、品行道德等,从而塑造出鲜明而突出的自我形象。

  [江城子]《密州出猎》这首词里的中心人物就是作者自己。上阙第一句“老夫聊发少年狂”总括了自我形象所独具的精神面貌,表达了作者的豪壮感情,又蕴涵了作者内心的矛盾、苦闷。所以这句成为全词的总领。下面用叙述的笔法写鹰、写狗。“左牵黄,右擎苍”。又写随从,就是“锦帽貂裘”。又写打猎的场面与声势,即“千骑卷平冈”。写鹰、写犬、写随从、写场面声势,表面看来没一句直接写作者自己,但细心读者自然会发现,这几个叙述的角度无不与老夫之行为、思想“狂”有关系,它都是为了表现太守驰骋打猎时那种勃发的豪迈、欢快的情趣。所以这是一种对作者自我形象的间接表现手法。在打猎场面中,中心人物还没出场,就拉满弓,蓄满箭了,中心人物一出场就水到渠成了。这样写的目的主要是为让读者引起对中心人物的注意。写“为报倾城随太守”,写密州百姓倾城随观,是作为陪衬、铺垫来设置的。这也是塑造太守形象的有力的一笔。上阙最后两句,作者才在万众欢闹的场面中心,推出了主人公的自我形象--“亲射虎,看孙郎”,言外之意,就是要看苏轼来打猎。

  下阙是借题发挥,借出猎事件来抒壮烈情怀。“胸胆尚开张”,这句引出下面锋芒毕露的议论。由上阙出猎的场面和高昂的斗志,生发出感想,来表达作者渴望得到重用,以便立功边庭的豪情壮志。虽然是议论但并不抽象,它是作者胸意的直接吐露,具有作者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这样,这首词自我形象的塑造就从上阙对外在形象的刻画,而转至下阙对内心情志的抒发。作者那样倔犟的刚毅性格,开朗乐观的胸怀,以天下为己任的壮志,杀敌报国的豪情,无不包含在“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这样一些慷慨陈词之中了。这首词结束部分又把内心情志,凝聚成外在的形象——挽弓射箭的壮举,用一个勇于抵御外敌的特写,来表现作者对国家、对民族的献身精神。这个爱国志士的形象给我们留下难以抹灭的印象,炽烈的爱国感情,为实现杀敌的理想以及不懈奋斗的壮志,跃然纸上。

  二、这首[江城子]是苏轼词中第一首具有豪放风格的作品。苏轼在《与鲜于子骏简》中曾形容过他豪放词的风格,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品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阙,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信中所言“小词”,即此词。“柳七郎”,柳永。苏轼在这里把柳永为代表的婉约词来作为对立面,说自己的词自是一家。柳永以前的词,往往供浅斟低唱之需,是绮罗香泽之态,风格是婉约、缠绵的。这首[江城子]却是格调昂扬,音节铿锵是一首典型的豪放词。作者自己所说的“颇壮观也”一句,正是我们要对该词所作的简洁而概括的评价。

  构成该词豪放风格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取决于这首词所表现的题材。该词所表现的再不是那种酒边樽前,男欢女爱的生活场景和绮靡的风情,而是令人精神振奋的冬天出猎的场面,开阔的生活场景,出猎者的形象、雄姿、壮举,这本身就确定了该词具有豪迈、奔放的基调。

  2、这种风格的形成,还取决于该词是以叙述和议论米来作为主要的表现手段。古人云,作词的材料不过是情景两端,注重写客观之景的词人,往往是前景后情,或前情后景,或情景齐到。一般都是将景物作为抒情的衬托。但苏轼这首词却不然。上阙是叙述,描写了一个出猎的场面;下阙则是议论吐露胸臆,直呈壮志。以议论来入词,当是一般词家所看不惯的,认为这不是词的本色。苏拭在该词中把议论、述志、抒情,熔成一体,将个人的身世感慨、怨愤、希望一概都寄之于词。议论中间,宛然有一个作者自我形象的存在。这种直抒胸臆的表现手法,就同委婉细微、曲折见义的婉约词是大相径庭了,使词呈现出感情外溢、气度开张的特色,自有一种感人的魅力。

  三、这首词体例驰骋挺拔,语言平易浅显,不雕绘,不著色,不单纯追求文字的华丽和工巧。像“左牵黄,右擎苍。”写的多么自然,一个“卷”字又是多么有力。“鬓微霜,又何妨!”简直是置地作金石之声。上阙“亲射狼”的“射”字;下阙“射天狼”的“射”字,又可以看成是词中之“眼”。看来不是经意的,实际上却非常有表现力。这种语言上特色和这首词的词调、规定要多用短句子,节奏要轻快,音节要响亮,这些配合起来,才能收到自然、一气贯注的效果。这不仅有助于作者壮烈情怀的抒发,还造成了豪放词特有的韵律之美。难怪苏轼让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

  四、典故运用贴切、自然。这首词共用了三个典故,前两个用了三国时东吴孙权的典故和汉文帝时魏尚的典故,这两个典故都是用历史人物自比。孙权射虎的典故,说明自己年富力强,壮志犹存;而赦免魏尚的典故,又说明他自己盼望朝廷能加以录用,在反侵略的战争里为国立功。这两个都是为人们所熟悉的熟典,而不是僻典,并不晦涩难懂,自然贴切,切合其事,有助于突出作者的自我形象。“西北望,射天狼。”用了屈原《九歌.东君》中的“举长矢兮射天狼”一句,作者用此来表明自己抵御外敌入侵的决心。该典故用在此与出猎的场景相吻合,与作者此时此地的心境也相合。我们读起来简直看不出是在用典,用典如同口出,不露痕迹。这种符合主题和人物形象塑造的用典,决不是那种堆砌用典、卖弄学问的作者所可以比拟的。

  在这首词之后,苏轼还写了豪放词如[念奴娇]《赤壁怀古》、[水调歌头]《中秋》等。这些词使苏轼成了豪放词派的开创者,在我国词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老夫聊发少年狂短文散文

  人生在世,有生必有死,生是偶然,死是必然。看破了生死,也就不求生、不畏死,世间的一切在自己面前不过是浮华在世、浮生若梦。费尔巴哈说过,“只有爱给你解开不死之谜。”心中有爱,则情不死;若情不死,则人不死。

  我喜欢祝英台那样的女人,可是我却承受不起那样的痴情;我喜欢孟姜女那样的忠诚,可是我却忍受不了无尽的相思;我有我心中的白娘子,可是我对美人蛇总是敬而远之;我也想学牛郎哥,可是我耐不住三百六十四天的寂寞。我们总是把爱情想像得过于美好,而美好的爱情往往伴随更多不美好的艰辛。所以,爱情是伟大的,脆弱的,伟大而又脆弱的。那种生死之恋,只可仰望,很难高攀。

  我曾经深爱一个女人,她有高白美知的一切光芒,我当时也以为她就是我爱神赐给我今生的女神。可是,女神终究是女神,她让我高山仰止,而无法景行行止,最终只能渐行渐远……即便爱仍在心间,但人却早已不在眼前。

  有朋友说我给她以胡兰成的感觉。我不知道胡兰成给女人的是什么感觉,但至少我不是!我写不出如群芳谱般的《今生今世》,没有如此婉媚之文笔,更无如此丰富之经历。退而言之,若真的要写,我想我的“今生今世”也不是以群芳谱和百科全书的形式出现,而是专属于某一人,知者自知,不知者难明。更何况,我是“宁战死,不苟活”的男人,不拘泥于情,不苟活一世,反正迟早都是死,为欢几何?死得其所,有何不可!所以,不能用你的感知来定义不同的男人,也许确有相似的某处,但却是相反的本真。

  其实,我也曾千百次的想过我若遇到“临水照花”的张爱玲我会不会喜欢上?会不会也刻意去追刻意去求?最后千百次的假设都归于一理。姑且不论张大才女很难喜欢我等俗气,至少我是不大可能喜欢上她的。我千百次看过她的照片,每感高头大马、高视阔步,实无半点我喜欢的理由。在我眼里,她自然也不是“临水照花”,也许更多的`是“无水之花”,有那份孤傲,而无那种水灵。男人沉迷的是女人的水性。这样的女人,自然难以长长久久拴住男人的心,更别指望缠绵缱绻的真深!你来了,我欢迎;你走了,我不送。至于以后,各行东西。如此而已。

  在茫茫宇宙中,每一次相识相聚都是一种莫大的缘分,能得到爱神幸临,可谓三生有幸。但若非要“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我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生命于我们也许有多次,但做人可能惟有今此一次,如果把所有的生命之光都倾注在爱情之上,那也无妨,但也心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男人的世界永远是天空,而不应仅限于爱情那一亩三分地。

  当然,这一亩三分地也是宇宙之精华,它可以让我们的精神净化,可以超越一般意义上的生死。《警世通言》云:“少负情痴长更狂,却将情字感潮王。钟情若到真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惟有爱能解开不死之谜,惟有爱存在时,短暂的生命才可能得到永恒,这自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爱情,这个世界是黑暗的、没有生气的、毫无意义的。也许今生我们擦肩错过,但五百年后转世,我定在轮回的时空隧道里等你,不忘不弃,生死相依。不论刀山火海刀光剑影,大爱无疆;不论沧海桑田时事变迁,真爱永恒。如此,人生才有意义;如此,今生才有价值;如此,能否不要计较太多;如此,能否今生将我放过。

  滚滚长江东逝水,至于以上种种,尽付笑谈之中。

梁实秋聊酒

  引导语:梁实秋的《雅舍谈吃》是经典之作,酒也是来自他的《雅舍谈吃》,我们一起来了解梁实秋如何聊酒的?

  一、饮酒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的说“祀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1920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1933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匟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盅,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育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选自《梁实秋雅舍小品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版)

  二、说酒

  外国人喝酒,往往是站在酒柜旁边一杯一杯的往嗓子眼儿里灌,灌醉了之后是摇摇晃晃地吵架打人,以至于和女人歪缠。中国人喝酒比较文明些,虽然不一定要酒席下酒,至少也要一点花生米豆腐干之类。从喝酒的态度上来说,中国人无疑的是开化在先。

  越是原始的民族,越不能抵抗酒的引诱。大家知道,美洲的红人,他们认为酒是很神秘的东西,他们不惜用最珍贵的东西(以至于土地)来换取白人的酒吃。莎士比亚所写的《暴风雨》一剧中曾描写了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卡力班,他因为尝着了酒的滋味,以至于不惜做白人的奴隶,因为酒的确有令人神往的效力。文明多一点儿的民族,对于酒便能比较的有节制些。我们中国人吃酒之雍容悠闲的态度,是几千年陶炼出来的结果。

  一个人能吃多少酒,是不得勉强的,所以酒为“天禄”。不过喝酒的“量”和“胆”是两件事。有胆大于量的,也有量大于胆的。酒胆大的人不是不知道酒醉的苦处,是明知其苦而有不能不放胆大喝的理由在,那理由也许是脆弱得很,但是由他自己看必是严重得不得了。对于大胆喝酒的人我们应该寄与他们同情。假如一个人月下独酌,罄茅台一瓶,颓然而卧,这个人的心里不是平静的,我们可以断言,他或是忧时愤世,或是怀旧思乡,或是情场失意,或是身世飘零,总之,必有难言之隐。他放胆吞酒,是想借了酒而逃避现实,这种态度虽然值得我们同情,但是不值得鼓励。

  所谓酒量,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吃一两块糟溜鱼片而即醺醺然,有的人喝上两三斤花雕而面不改色。不过真正大酒量也不过是三四斤花雕或是一两瓶白兰地而已。常听见人说某人能吃多少酒,数量骇闻,这是靠不住的,这只能证明一件事,证明这个说话的人不会喝酒。只有不知酒味的人才会说张三能喝五斤白干,李四能喝两打啤酒。五斤白干,一下子喝下去,那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二两也曾有人一口吞下去。两打啤酒,一顿喝下去,其结果恐怕那个人嘴里要喷半天的白沫子罢。

  酒喝过量,或哭或笑,或投江或上吊,或在床上翻筋斗,或关起门来打老婆这都是私人的事,我们管不着。惟有在公共场所,如果想要维持自己原来有的那一点点的体面与身份,则不能不注意所谓“酒德”也者。有酒德的人,不管他的胆如何,量如何,他能不因酒而令人增加对他的讨厌。我们中国人无论什么都喜欢配上四色八色以至十色,现在谈起来酒德我也可以列举八项缺德:

  一是三杯下肚,使酒骂座,自讨没趣,举座不欢;

  二是黏牙倒齿,话似车轮,话既无聊,状尤可厌;

  三是高声叫嚣,张牙舞爪,扰乱治安,震人耳鼓;

  四是借酒撤疯,举动儇薄,丑态百出,启人轻视;

  五是酒后失常,借端动武,胜固无荣,败尤可耻;

  六是呕吐酒食,狼藉满地,需人服侍,令人掩鼻;

  七是……

  我想不起来了,就算是六项罢。哪一项都要不得。善饮酒的人是得酒趣,而不缺酒德。以上我说的是关于喝酒的话,至于酒的本身,哪一种好,哪一种坏,那另有讲究,改日再续谈。

  (选自梁实秋《雅舍谈吃》)

诗经:椒聊

  《椒聊》,《诗经·唐风》第四篇,为先秦时代晋地汉族民歌。全诗二章,每章六句。以下是小编分享的该诗赏析,欢迎大家阅读!

  《诗经:椒聊》

  椒聊之实,蕃衍盈升。

  彼其之子,硕大无朋。

  椒聊且,远条且。

  椒聊之实,蕃衍盈匊。

  彼其之子,硕大且笃。

  椒聊且,远条且。

  注释:

  1、椒:花椒。古人用椒比喻妇人多子女。聊:助词。一说“聚”。《毛传》:“椒聊,椒也。”

  2、蕃衍:即繁衍。《集传》:“椒之蕃盛,则采之盈升矣。”

  3、硕:《郑笺》:“硕,谓状貌佼好也。”

  4、朋:比。

  5、远条:长枝条。《毛传》:“条,长也。”《郑笺》:“椒之气日益远长。”

  6、且(居):语气词。

  7、匊(居):两手合捧。《毛传》:“两手曰匊。”

  译文:

  花椒子儿生树上,子儿繁盛满升装。

  那个女子福气好,身材高大世无双。

  花椒子儿一串串,香气阵阵向上扬。

  花椒子儿生树巅,盛满一把真繁衍。

  那个女子福气好,身材高大又壮健。

  花椒子儿一串串,香气阵阵散满天。

  赏析:

  本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本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覆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本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