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
我在成长。
在老爸的苍老中残忍、却又不可阻挡地成长。
爸爸本是不高的,只是瘦瘦的身板显得身形格外修长。他的发型是万年不变的寸头,一双小小的眼睛隐匿于眼镜片后,目光时而犀利,时而温柔。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叫《哈皮父子》,片头曲中,那父亲唱了这样一句:“苹果苹果banana!”儿子则撒娇般地说:“哎呦老爸是apple啦!”这一幕在我家是常常发生的,不过与那儿子不同的是,小时候的我也与老爸一样分不清英语单词,而能说出这样一句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堪比鸟语的英语的老爸,在我心中的地位自是高大伟岸的。当年还扎着双马尾的我上蹦下跳地鼓着掌,清脆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爸爸好厉害!”而被夸的男子——也就是我爸却是一点谦虚的意思都没有:“那是自然!”他用力地一甩他的头,用手理了理那并不存在的的刘海。“姑娘啊,你的偶像是谁啊?”我垂目思考许久,还未来得及开头就收到一个爆栗:“这还用想这么久?当然是你爸我啦!”看着我恍然大悟的脸,他张扬地笑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光照进来,照亮了老爸自恋的脸,照亮了我崇拜的表情。仔细回想,似乎也照亮了我一直来不及发现的,爸爸眼底的满足。
可这样的满足,再也回不去。
老爸是个爱吹牛的人。我总说天黑了都是因为他把牛皮吹得太大,遮住了阳光。他总是故作深沉地说:“放肆!小孩子怎么能这么说爸爸?爸爸还是你的偶像呢!”若是以前我定笑笑,继续吃饭,可那天我却翻了个白眼:“爸!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别这么幼稚了行吗?”眼前因眨眼出现了一瞬的黑暗,却正是这一瞬的黑暗,让我错过了老爸眼中一瞬的落寞。
在他看来,我本应是长不大的吧。
几日前碰到一道不会做的的数学题,一个个损友都在暑假没了消息,无奈之下想起老爸的数学似乎不错,便去问他。“哟!你也有不会的啦?”语气甚是调侃,眼里却有骄傲的光在闪烁。他兴冲冲地接过题目,专注的样子像是要攻克什么重要的堡垒——然而很遗憾,攻城战以失败告终。老爸的脸上写满了不甘与落寞,以前的骄傲一扫而光。他长叹一口气:“老啦,老啦!”像是英雄迟暮,那么不甘,那么力不从心。我把到嘴边的嘲讽,狠狠地咽回去。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老爸想要的只是几份微不足道的崇拜,只是来自自己儿女的崇拜就足矣。可当我一天天长大,他再没有什么知识能丰富到与我一决高下,本是来树立英雄形象的挑战,却一次又一次地被冠以“不自量力”。想起他每次与我较量后的隐忍,他的奋发图强,他的欲语还休……
我也许太过自信了些。又看到老爸挑灯夜读,企图弥补自己知识漏洞的样子,我笑笑。
爸,让我来崇拜你。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一个偶像,这个偶像也许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但或许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我的偶像不是别人,就是我的母亲。
你也许会有疑问:你的偶像怎么回事你的母亲?偶像应该是像周杰伦或成龙那样的才对呀?没做,偶像一般都是那类的吧,可我还是会执拗底说:“母亲就是我一生的偶像,我为我有这样的一个母亲而骄傲!”为什么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了广东打工了,很少回家。于是,童年的记忆中就只有母亲的映像残留。我还记得,在还没有开始上学的时候,母亲就经常带着我工作,那时候母亲只是一个纺织女工,工资微薄,地位卑微,房子也是租的,还很小。
虽然如此,但我的童年并没有因为父亲的不在而变得苦恼,反而很有情趣。
家里的阳台上种满了各种鲜花,但不是房东的,而是母亲亲手种下的。我很奇怪,母亲那么忙,怎么会有时间种花?母亲说:“因为花仙子觉得我们生活很困难。为了给予我们信心和安慰,就让花开得那么艳丽。所以我们要报答花仙子,努力工作,快乐生活,才不会让花仙子担心哦!”我信以为真,便天天坐在阳台上看花儿。一到春天,阳台上便显得勃勃生机,不时有一两只蝴蝶栖息在花瓣上,或者是蜜蜂舒服地躺在绿叶上。有事还有几只雏鸟站在花盆上咿咿呀呀地学唱歌。原来真的有“花仙子”,她就是我的母亲,在我不知不觉中,将阳台的花儿呵护得那么好,我很佩服她!
母亲不只种花厉害,纺织也很厉害。新年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新年礼物就是母亲亲手编织的毛衣了。但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件毛衣是母亲不知熬过多少个夜晚才编织好的;我想,当我穿上毛衣时开心的样子,就是母亲新年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吧!
母亲也有着令我敬佩的品质。有一次,邻居的小孩不小心摔下楼梯,大声的哭喊惊动了在家休息的母亲。母亲立刻将他抱去医院,医药费母亲都自己出了。当邻居要将医药费还给母亲时,母亲摆摆手,说:“不用不用,大家都是邻居嘛,理应相互帮助的。”对方感激不尽。
在众千万多鲜花中,母亲也许就像满天星一样,没有太多的鲜艳,平凡普通,但在我心中,它胜过玫瑰和百合,用一点一点的星光照亮了我的童年天空。无疑,母亲就是我的偶像,我爱她!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3
偶像是什么呢?倘若是大庭广众下抛出这个问题,准会迎来鄙夷的目光——这都不知道。可是你别乐,若是细谈偶像的“前世今生”,可不是人人都能说道两句的。
偶像之古义,自然是泥塑木雕的漆像,说直白点,就是庙里供的菩萨。咱们刚从树上下来那会儿,知识水平还不很高,看到雨雪风霜这些不容易解释的东西犯了愁。人总是有种莫名的优越感,总觉得自己有能力定义世间一切事物,那这时候怎么办呢?人毕竟是智慧生物,在这一点上采取了避重就轻的策略,把所有不能解释的事物揉成一团,通通扣在一个叫做“神”的家伙头上。天降异象,是神明怀怒,大旱三年,便是鬼神作祟,不就这回事儿吗?神的黑锅背多了,自然也就显得法力无边,神秘莫测了。人们便越发敬畏神了,得好生伺候着,塑起金身法相去上香膜拜,又担心神饿坏了肚子——这一点上近代的神还是生活简朴的,上古时候的神,像句芒、榑桑都是要千人血祭的,再不济点儿的山魈河伯也是要吃小孩儿的。人就是这么矛盾,既用最光明的语言来歌颂神,又不介意用最恶毒的心态来揣测神。
于是在这些泥烧木筑的偶像前啊,人的奴性一览无遗。统治者们也煽风点火,为偶像的威严增光添彩。偶像成为麻醉反抗的针剂,成为不可逼视的神权,成为难以逾越的铁幕,成为禁锢民心的铁钳。人们把生活中的一切剥削认为是应该承受的,把哪怕一点点的幸福作为主的荣光。所以民国时期的进步人士才提出“偶像破坏论”,倡导自由与科学的思想。
时至今日,偶像的意义又有了新的发展。先前的神明偶像已渐渐变得像一种风俗或是文化,比如在除夕的鞭炮声中,家人的欢声笑语中,那玉皇的画像也少了几分威压,多了几分慈祥。但新的偶像却悄悄地潜入人们心中,尽管它换了名字,叫什么“男神”、“女神”、“爱豆”之类,但其本质还是顶礼膜拜的偶像,有些艺人的影响力也超乎你的想象,粉丝的狂热更让人为其捏把汗。这种事,不能深想。有人说,没有信仰的人是危险的,但偶像绝不能是信仰的代名词。总之,他人是偶像,你总不能做祭品牺牲。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4
偶像,其本身并非是汉语词,而是舶来品。大概应是英文idol一词所具有的双重含义所翻译而来的。诚然,对于人物的崇拜,确实和原始社会对于自然神的崇拜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毕竟是文明开化与原始蛮荒的区别,我们的仰慕,应当是更为理性的。
宋人彭几对于狄范二公的仰慕,使他忘记了功过评判的标准,显得可笑。其实,彭几本心是值得赞同的,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才会去模仿外在的相貌。古人常常会以此人有异于常人之相而奇之,这样的想法确实对当时人造成了影响。站在现在的角度来看,这些成大事者,所谓的天生异象,应该是后天形成的气质,换而言之,其实是他们的言行品德造就了他们,从而流露于外表。
仔细想来,这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当下。现如今所谓的偶像,凭着他们青春靓丽的外表,吸引了不少的崇拜者,然而他们只不过是一时的玩偶,随着时光流逝,年华老去,被人遗亡。甚至于有人丑闻缠身,乃至锒铛入狱,这都不是真正的偶像。真正的偶像,应当是由内而外的魅力,这不是说不注重外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乃是外在与内涵一致,而不应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
所以说偶像在现代社会,更该是人们对于美好的实体化的代表。这样看来,偶像的责任就颇为重大了,但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人们对于偶像的取舍,也就是我们评判美的标准。我们以跳梁小丑为偶像,社会风气不言而喻;同样我们若以贤人雅士为偶像,社会必定是重学之风浓厚。这样一来,我们的偶像,就好似一面镜子,镜前是我们,镜中的偶像也是我们价值观的投影。
理性的偶像崇拜,自然是要脱离原始的蒙昧无知,在此基础上,还要我们明辨是非,善恶分明。儒家倡导的礼义廉耻,值得我们思索,在当下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我们的礼在哪里,我们的义在何处,我们所宣扬的偶像,真正值得我们尊重吗?也许这些问题并不是一时半会能回答的,回答的答案也不能尽如人意,但只要有这样的意识,不难推定,我们是会给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的。
我们需要的,不是供人赏鉴把玩的人偶,而是以之为追求目标的具象。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5
“哪有什么现世安好,只不过是有人用全力站在你身前护着你。”这句话多么现实呀!相比起娱乐圈的明星,这个时代,我们的偶像,应该是那些用全力护着你的人!
消防员,这是一个伟大而神圣的职业。大家肯定知道四川的凉山森林火灾吧!这场大火夺走去了二十七名消防员的生命,令人悲痛欲绝。当时,火已经灭了,本来那二十七名消防员是可以撤离出来的,可是这时死神又重新点燃了无情的烈焰,将他们困在了森林中。他们不停挣扎,最终死神还是无情地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夺去了这一群年轻而可贵的生命,要知道这27名消防员中最大的也不过30出头。是消防队员们用生命来保障我们的安全,所以消防员应该是我们的偶像。
医生,一个徘徊在生死线交界处的高危职业。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我曾经发现网上有许多“键盘手”都说医生的工资高。没错,医生的工资是高,但风险大。医生做手术少说几个小时,最多也有十几个小时,这些时间医生都要专心致志全力抢救病人。如果一个不留神,手术刀掉进病人体中,后果就不堪设想。而且将一个人的生命托付于医生手中,这是多么大的压力。曾有过这样一则新闻:医生手术失败,病人家属直接拿着刀将医生杀死了,这也说明了医生救治病人的风险很大。医生总是在生死线徘徊,因为他们总将病人从生死线的边缘拉回来。所以医生也应该成为我们的偶像。
还有著名的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虽然这个充满活力的老人年事已高,但他却还在关心着人民,关心着世界。他发明的杂交水稻救了中国十三亿人民和非洲的人民。而最近他还发明一种海水稻,这种水稻能在盐碱地种植。凭借着这种技术就能救活八千亿人,解决世界三分之二的温饱问题。由此可见,袁隆平是多么伟大的一个人呀!他已经八十岁了,但是还不退休,时时刻刻准备献身给祖国,所以他也该是我们的偶像。
当代青年们啊,你们多多去关注这些站着我们身前默默为我们付出的人吧!他们才是最应该成为这个时代我们的偶像的人啊!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6
这几天,学校举行了篮球赛,很多地方的人都来参加,有郑杖子村、冯杖子村、范杖子村、米家沟村等好多篮球队。其中有一支篮球队,是我们班同学认为最厉害的,他们身着黑色队服,我们管他们叫黑队。黑队中的王猛和穆钢柱是很多人的偶像,班里也有很多疯狂的小粉丝,如张美妍、张春燕、迟佳怡等。
张美妍看到穆老师时,我感觉她就是个疯子,大吼大叫,弄得我很难堪。我想我才不会这么疯呢!但没想到在第三天的比赛时,竟给了我一个让我疯掉的惊喜。
那天早上,黑队有比赛,我和张美妍很快地吃完了饭。回到宿舍,收拾东西的速度也变快了许多。我们俩到球场时,黑队正在练习,张美妍看见黑队以后,犯起了花痴。这时,一个好熟悉的背景出现在眼前。我不敢确定,因为当时我没有戴眼镜。那个人虽然也是打篮球的,但他是瓦房的,按常理他不会来。我低声对张美妍说:“你看那个六号,长得很像陈方艺他爸。”张美妍说:“我又不认识他爸!”然后她继续犯花痴,我却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人。那个人一回头,看见了我,脸上的神情我看不清但能感觉到是惊讶。他说:“宝乌兰。”我惊呼出来,跑到他身边,捂住嘴说:“是你,真的是你,你怎么到这儿来打球?”他低声说:“我们替别人打。”我一时无语,于是就跑回张美妍的身边,也犯起了花痴。因为他是我的偶像,他打篮球特别厉害。当黑队要正式比赛的时候,上课了,我带着遗憾回了班。
第一节课是数学,我想就算今天挨老师的板子也值了。熬过了两节课,我拽着张美妍飞奔下楼去看比赛。他正在休息,我和他聊了一会儿。我问他:“为什么不把陈方艺带来。”他笑了笑说:“我怕她来了,看见你以后,就舍不得走了。”我们都笑了。他递给我一瓶水,我也没客气,收下了,抱着水瓶亲了几口,就像亲我的宝贝一样。后来,又上课了,他们也走了。
这场球赛给了我很大的.惊喜,但同时也有遗憾。那就是,我的小学体育老师是和陈方艺他爸一起来的,可我却连一句话都没和他说,我不禁有些后悔了。
不过,我还是十分感谢学校举办了这场篮球赛。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7
他,是一个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也是被郑谷赞为“高吟大醉三千首,留著人间伴月明”。他就是——李白,是我的偶像。
他是我的偶像,更是诗坛文化数一数二的佼佼者,他的诗,在诗坛里像一颗颗璀璨明亮的星星,布满了诗坛,照耀着全世界。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奔腾的念头停歇下来,任它像桃花一样随波逐流。意识逐渐得到控制,便见山是山,花是花,水是水,整个天地入眼清明。李白终身是个积极人世的人,不会轻易失望落魄。知道晚年的时候,他心中仍有一股傲气所在,那股傲气兴许是盛唐时给他的底气,让他有了底蕴。
他写的诗很有仙气,也有一股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所在。正如安意如说:写作之人,无论生存之世多么恶浊动荡,只要心里边有诗意,文字便可皎然出尘。写作人应心似磐石,求证不息,生出的文字却要似桃花般嫣柔,能撩人心弦。正因为这样,李白才有号“诗仙”之称。读到李白的诗,我会忍不住莞尔,深情激动,意气飞扬……他,仿佛就是我的故人。
隔着迢迢的时间长河,我会读他的诗,感受他在不同地方的情绪感受。我想看他对着龟兹少女吟着优美的诗篇;看他踏花入酒肆;听他在山上抚琴,看他在府中舞剑;也看他对月清歌,蹁跹起舞,愁也罢,伤也罢。他的才华从不枯竭。堪比“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他的诗句就像初生的桃花自然而然地喷薄欲出。
从他的“绕床弄青梅”到现在的“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大概对他有了一个了解感受到他的豪迈、柔情。还记得在他失望落魄之时,不还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嘛,一笔带过,不拖泥带水。
他也是个精彩的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处处美景。无论垂柳堤岸还是蝴蝶成群,都能成为他的笔下之物。他也不曾隐瞒自己的心性,不高高在上。他醉饮高歌,放浪形骸,对朋友说:“我醉欲眠君且去,明朝有意报琴来”,丝毫不刻意敷衍。天真而而睿智的他,赤子之心从不曾矣,洒脱地把所见,所闻,所感悉数落笔,心性自在,所有才华横溢。
李白,是一旷奇才,更是我心中的信仰,我的偶像。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8
最近我们班非常流行偶像,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例如张渠的偶像是张韶涵,白杨的偶像是潘玮柏,陈浩的偶像是JJ(林俊杰)……但是是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崇拜周星驰(特别吧),我崇拜他的相貌、演技,乃至一切……
周星驰电影步步畅销无阻,横扫香港电影(现在退出了),可能由于我爱看喜剧片的缘故把,周星驰的每一部喜剧片我都百看不厌。他最了不起的电影有《唐伯虎点秋香》,《功夫》,《喜剧之王》,《食神》,《赌侠》,《千王之王2000》……是他在中国开创无厘头。
我崇拜周星驰,自然对他了如指掌。他每一部电影什么时候公映,票房高达多少……我样样都知(不是吹牛)。下面给你介绍一下:周星驰1962年6月28日生,曾拍过32部电影,票房收入平均都满五位数,有12部超过六位数,他最喜欢蓝色(和我一样),最爱的动物是狗,崇拜明星李小龙,吴孟达这位大哥和他合作拍电影20部。周星驰唯一拍的电视剧,也是他第一次上镜头是拍射雕英雄传(最老的一部),他在里面饰演一个无恶不作的官府捕头,他的演技吸引了无数的观众,周星驰……,你只要问周星驰的事情,我几乎全知道(除了他几秒出生,掉进水沟里几次那样偏僻的问题)。
我对周星驰可算是崇拜到顶。一旦商场上出现了周星驰新拍的电影或周星驰的书籍,我都会买,或不惜一切代价去借。但我很有分寸,不因崇拜而误了学习。最让我感到耻辱的事情莫过于张渠这个属狗的家伙借大话西游这本周星驰的电影书,而向那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喊了一声姐。要知道,向一个比自己小11个月的人喊姐姐,这是多么耻辱的事。但是大话西游宝典可是一部旷世绝作,它不仅有大话西游的原本,还介绍了周星驰的有关资料。无奈,谁让在崇拜周星驰呢!周星驰的电影搞笑之极,我每一部都会笑痛肚皮,并且百看不厌,一时有空就会看周星驰的电影。希望你看了这篇文章,也看一下周星驰的电影。
所有的语言和介绍都讲述不了周星驰的电影的好看、精华!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也看一下周星驰的电影吧!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9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答案在她写的书中。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不是,都不是。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0
妈妈成为我心中的偶像,原因有很多:不必说她的一手烧菜技艺,让我恋上了家里的美食;也不必说她讲的风趣幽默的故事,让我爱上了阅读;单单是她日常行为中体现的优秀品质,就让我把她奉为我的偶像——我学习的楷模。
妈妈的孝顺是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当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妈妈常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着我去探望奶奶。每当奶奶看到妈妈时,都会用小脚颤巍巍的跑上来,眼睛也因为兴奋而眯成一条缝,微笑绽放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是那么甜蜜,那么欣慰。
妈妈伺候奶奶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暗下决心,我也要尽一份孝心。于是每当我去奶奶家时,都会画一两幅幼稚的画给奶奶看,使奶奶不会寂寞,奶奶总是对我说:“这孩子,真孝顺!”
妈妈的守信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二。一次,我看到一本精品作文书,但没带钱不能买。后来,妈妈说是星期天一定给我买,结果,天公不作美,星期天大雨倾盆,老天不停地“哭”,我想妈妈一定不会给我买了。可是妈妈回来时手却拿着我喜欢的那本书。
看到冒雨买来的书,我既高兴又生气地问妈妈:“书又不会长翅膀飞了,您为什么不等雨停了再去买呢?”妈妈说:“书当然不会飞,但信用就飞了。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守信。”这一席话又使我对妈妈有了新认识。
妈妈的坚强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三。上初中后,妈妈开始给我讲述她的故事,她小时候很苦,家里穷,外公、外婆身体不好,她每天放学回家后,先做家务,然后再写作业;年轻时,爸爸在城里工作,妈妈在乡下,耕田、播种、收割,全靠妈妈一人操劳。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相信那么艰苦的日子,妈妈居然能挺过来。我要学习妈妈的坚强,敢于面对任何困难。
当然,妈妈成为我偶像的原因还有很多——宽容、忍让、自信、体贴……
妈妈是一位平凡的家庭妇女,没有渊博的知识,也没有与众不同的职业成就,更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她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拥有“孝顺、守信、坚强”等优秀品质的她,却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成为了我学习的楷模。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1
在这精彩纷呈的世界里,总有一些人是我们的偶像。在别人的眼中,他们可能是聚光灯下举世瞩目的影视宠儿。但有一个人,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如同那夜空中最耀眼的星星般煜煜闪光,是留在我心底最美的风景线。
她的职业平凡无常,但她那刚直不阿的品质便如同一束阳光般洒进了我的心底,传递着无限的温暖与感动。
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站台上,乘客们鱼贯而入地上了车。开车的女司机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头发略显发白的中年妇女。公交车在她的驾驶下,稳稳当当地前进着。
随后,两位老人上了车。他们步履蹒跚,两鬓斑白,如同两棵在微风中摇摇欲坠的芨芨草,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地走着,但脸上始终挂着和蔼可亲的笑容。
只见一位老人搀扶着另一位老人,神情温和地说:“这儿有个位儿,快坐,快坐!”“不不不,还是你先坐吧,你的年龄比我大!”另一位老人反将他拉回了座位旁,让他坐下。窗外阵阵凉风吹进车厢,撩乱了两位老人的头发。时间悄悄挪移,但两位老人依旧互相礼让着。司机阿姨朝镜中看了几眼,眉头紧锁,仿佛想说点什么,但却又欲言又止。
车厢内的人们依旧无暇顾及所发生的事,各忙各的。只听她微微叹口气。“在坐的年轻人,两位老人家都互相让座了,你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大家都互相体谅,给老人让个座吧!”阿姨坚定的话语响彻在车厢内,打断了正在热却交谈的人们,她的话语便如同一条细丝般牵动着大家的心。此刻的车厢内鸦雀无声,大家的心里定是酸涩无比甚至羞愧万分。但与此同时,她的话语也如同一面明镜般照出了大家内心的道德缺失。仿若一缕温暖的阳光洒进了所有人的心底。一股久违的正能量开始在车厢内传播:“老人家,您坐吧!”一位年轻人站了起来,将老人家扶到了自己的座位……此刻,阿姨在我心中早已不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公交车司机,而是一位直言不讳,传递正能量的卫士,是这个城市最美的风景线,更是我的偶像。
在我的心中,偶像的界定或许已不单单指那些在舞台上光彩夺目的明星,那些在生活中默默无闻,但却散发着优秀品质的人们更是我学习的榜样与偶像。让我们用智慧的双眼去发现这些生活中得偶像吧!一起传递他们身上这难能可贵的品质吧!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2
追逐的脚步,随着心中崇拜的偶像一起前进。
初一下半学期,由于我们班地理成绩不好,学校特批苗校长教我们地理。苗校长的课很生动,不像其他老师那样只按课本上的讲,他给我们讲了很多课外的故事。地理课,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享受。为了激励我们学习,苗校长还结合了自身的经历,可我没想到,苗校长的小时候竟是如此艰难。
苗校长小的时候,母亲生了一场大病,无奈之下,只好停课,到医院照顾母亲。可他并没有放弃学习,他在医院照顾母亲的同时,也在用闲暇时间去学习课本上的知识。可能是因为他的努力,又或是他理解的深度,他在那次期末考试中,除英语外,各科全部都是满分。英语不及格,因为没人教他英语单词该怎样读,英语的语法怎么用,但他凭借自身的刻苦努力,在班里依然名列前茅。我被震撼了,敬佩之感油然而生,从之前对他的害怕,恐惧,变成了敬佩。他在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些地位。
后来,他为我们讲了一件他做的不光彩的事情。他上了初中后,小学英语的基础不够,初中后学起来更加吃力了,虽然其他科目的分数都很高,但名次不太靠前。一次考试前,他不知从哪得到了一个消息:英语答案就在老师的办公室里。他心中顿时升起两个念头。到底要不要去偷答案呢?最终贪念战胜了诚实,他偷了一份答案,并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全班第一。可当老师们对他的成绩发出质疑时,他慌了,但却不肯承认,老师终于翻出了最后底牌,“那天考试时,我发现英语答案少了一份,你英语成绩一向不好,这次竟是满分,不是你是谁。”他终于瞒不住了,便说出了实情。老师听后,脸色反而柔和了起来,“这个消息是我故意放出去的,就是为了看看你们会不会诚实。”他听后两道红霞贴在了脸上,眼角有晶莹的泪光在闪烁。老师慈祥地说:“不论犯了什么错误,只要知错就改就好了。”是啊,知错就改就好了,他抬起头,重新发现希望。
苗校长的经历在我心中已经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成为了我的偶像,我要追逐他脚步,跟随他一起前行。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3
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住着一只狮王,名叫阿猛。它很喜欢独居,所以日子过得非常无聊。
一天,一只乌鸦从远处飞来,扇动着一双乌黑光亮的翅膀说:“尊敬的狮子阁下,您应该去找一种善于群居的动物作偶像,看看人家是怎样团结互助的,也好改掉您那喜欢独居的坏习惯。”阿猛觉得受了别人的瞧不起,感觉很伤心,但转念又想:这起码能让生活变得快乐一点。所以什么也没说,便踏上了寻找偶像的旅程。
它走到一个空旷无人的悬崖边,忽然几声响亮的狗吠掉动了它的注意力。循声望去,两只野狗打闹成一团。只见它们互相怒视着对方,尖锐的爪牙闪过一丝耀眼的寒光。忽然一只身披黄毛的野狗纵身一跃,另一只也紧跟其后,你给我一爪,我还你一脚地相持着。这场战争也不知过了多久才落幕,结果当然是两败俱伤。阿猛看得心惊胆战,连忙说:“这可不是我的偶像。”说完便一扭身子,晃了晃尾巴走开了。
接着,它又走啊走啊,来到了一片阴暗的树木里。一只只身披金黄色皮毛的金丝猴正攀吊在一棵棵大树上,眨巴着一对机灵的小眼睛向它窥视。阿猛刚想走过去,友好地打个招呼。忽然,也不知在谁的带动下,一场激烈的“猴王争霸赛”拉开了序幕。一只只猴子扭打起来:有的用牙齿咬,有的用爪子抓,还有用脚踢……五花八门,十分热闹。阿猛看见,连忙说:“我可不需要这样的偶像。”说完,便又晃了晃尾巴,离开了。
太阳渐渐西沉,橙黄色的晚霞铺在西边。阿猛忙了一天,一点收获也没有。它沮丧地再次望了望天,又瞧了瞧地,心想道:这些动物不都不团结嘛,想要找个团结的偶像可真难!就在这时,它无意间发现地上有一行“黑点点”在缓缓爬行。
“这是什么呀?”阿猛凑近了睁大眼睛瞧着。原来是蚂蚁!它又仔细地注视了一番。发现那一行小蚂蚁身上竟然背着比它们身体还重不知多少倍的食物,它们步伐整齐地向前迈进,那食物的重量被无数的脊梁分摊了。狮子阿猛不由得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原来团结的力量是这么大啊!尽管蚂蚁本身那么弱小,但是团结的力量却是无可估计的!蚂蚁,它们就是我的偶像!我今后要照它们的样子去生活!
那一刻,狮子阿猛顿悟了,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偶像!他扭着身子,高高兴兴地走了。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4
“冲啊!杀啊!”罗马的旁边,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军队,杀得罗马军队惊慌失措、节节败退,而带领这群军队的将军,是第一次让罗马感到害怕的大将军——“汉尼拔”。
出生于迦太基的汉尼拔,爸爸是个大将军,因为输了一场重要的战役,让国家抬不起头来,人民都过着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汉尼拔从小就被爸爸教导成一位勇猛的战士,也叫年幼的汉尼拔发誓,要将罗马视为永远的敌人。当他九岁时,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汉尼拔也学到了不少战术,在他二十六岁时,就开始准备大反攻,来个出奇不意,杀得罗马军片甲不留。
当时,能进攻罗马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从海路进攻,但是罗马的海军个个是菁英,汉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罗马海军的亏,所以这条路线是完全不可行的选项;第二,是从陆路进攻,但走路第一定会经过夺马的殖民地“马赛”,所以罗马就在马赛部署大量的军队,要给汉尼拔一个迎头痛击,但他却不走这条路线。在罗马军的眼里,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他却选择了不可能的第三条路线,那就是攀越“阿尔卑斯山”。从来没有人成功攀越的“阿尔卑斯山”来进攻,罗马在意大利,四周被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群所包围,但他毫不畏惧,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险出奇兵,才能报仇成功。
当时罗马的元老们,都不相信汉尼拔有那么大的本事,等着看笑话,但汉尼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穿越了阿尔卑斯山,直攻罗马城;当时罗马人万万没有想到西边会杀出迦太基的军队,连防守都来不及,就吓得落荒而逃,虽然他终究没能攻下罗马,但他勇于挑战的精神,虽败犹荣,而名留青史。
对攀越阿尔卑斯山对现代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汉尼拔,不只是一个人爬山,还带了一群人和战象、战马,就算现在科技再怎么进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连现代人一看到阿尔卑斯山,也敬而远之的打退堂鼓,所以历史学家对他那么高的评价,绝非浪得虚名。
现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汉尼拔的勇气和信心,有了勇气,世界没有所谓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没有所谓的不可能。所以,汉尼拔会远近驰名,享誉古今;所以,汉尼拔的挑战精神,是犹太人的骄傲,也是后人所要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5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6
从开学到现在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我的这个偶像他不像生活中的歌星,影星,球星一样有名他也不像司马迁一样有自己的创作,但是他特别有个性。那个成为我的偶像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
同学们,我是你们这三年的班主任,在这三年中你们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班主任的自我介绍说完了,我们的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这个学期也过去了,我对班主任也有了特别的看法。他为人正直规范,几乎每天都能听见他喊上课。刚开学那会儿,他对我们说他收交作业与其他老师不一样,我们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收作业方式呢?班主任用严厉的眼神扫描过每一个同学,确定每个同学的大眼睛都看着他的时候才开始说,同学们,你们都应该看到了我们班门口放着两张桌子,我们每天的数学作业都摊开放在上面,七点三十之前课代表给我抱到办公室。
记得刚开学的那会儿,班里来了个插班生,他坐在最后一排,这个插班生比较活跃,尤其是上课。周四那天的下午,最后一节是数学课,因为插班生上课捣乱,班主任就忍不住了一边吼着一边走向插班生的位置。因此那是开学以来班主任第一次发火,当着全班人的面去批评一个插班生,班主任用一些时间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吵的都吵了,最后他唱了一首他那个年代的歌,歌声很嘹亮并随着我们的掌声停止了。本来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被班主任搞得那么轻松、自然。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这个班主任真有意思。
每天中午都会有一段自习的时间,别的老师都在办公室里睡觉,看电视剧,听歌……而王老师却每天来我们班里,看着我们写作业。然而同学们并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现在的小组更加团结友爱,他带着我们全班去操场上运气球。为了让我们的大课间跑操更有劲他总是陪着我们一起跑,为了让七三班更好他总是在一旁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我们知道为什么学习和怎样学习,他特别的开了一次班会。他总是在班会上讲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免我们将来不适应这个社会。当我们松懈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各种各样的方法激励我们前进。
这就是我心目的偶像,为了不辜负偶像对我的期望,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7
没有哪一个人一出生就是万众瞩目的,现在社会的“明星”,都是靠后天自身努力换来的。他们也都是通过坚持不懈、不畏艰难才换来今天的成就。虽然我们都是平凡人,但通过不断努力后,总有一些人变得不平凡。
我的偶像是独臂少年——张家诚。他五岁时,因不幸被高压电电到,失去了右臂,只剩下了左臂。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人生,还依然乐观的生活下去。10岁时他热爱上了篮球,但他只有一只左臂难以控球。他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俗话说:“水滴石穿!”每天放学时,都会练两小时篮球之后再回家。两年后,他在路人王上用左手打败了一位选手,从此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偶象,现在他已经是一名篮球运动员了。
每次想到张家诚,我都情不自禁思考,我有没有像他那样努力呢?有没有像他那样坚持不懈呢?张家诚是我的榜样,引领着我前行。
那一次父母带我到白云山游玩,我们来到山脚下,只见到一望无际的天空,深远浩渺,我心想:那要走多久才能爬上山顶啊,爬上去一定很累吧。我们进了白云山的山门,跨上第一个台阶,我决心要爬到山顶。
一开始,我像一只老虎一样,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三步并着两步跨,但是好景不长,不一会,我已经汗流满面,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往下望过去,有点失望,这才爬了200步。“爸爸,我好累啊,我不想爬了,现在可以下去了吗?”
“不行,爬山可以陶冶你的情操,磨练人的意志。”爸爸很坚定的拒绝了我。说罢,爸爸继续向上攀登。我叹息一声,跟随着爸爸的脚步,继续往山顶“进发”。书包里的水喝光了,连一滴水也没有。旁边的大树,坚定挺拔,它一定经历过许多风吹雨打,才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就在这时,我又想到了张家诚,他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都能脱颖而出,我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花季少年,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想到这里,我热血沸腾,身体里莫名其妙充满了元气,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鼓作气,终于爬到山顶。
站在山顶,只见南天一柱,俯瞰整个广州城,街道上车水龙,身边天风浩荡,这一切是多么美丽呀,我才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艰辛的跋涉,才能见到美丽的风景,我能站在山顶,是偶像的精神引领着我前进,有时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8
我家门口的枣树,已经做了四年邻居了,但是它的精神依然感染人着我,教我怎样做人,它就像是一个无任何语言,靠实际行动来教书的老师,它也是我最爱的偶像。
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的“偶像”已从寒冷的冬天走出来,来到这万丈光芒的地方。看呐,它的头上已经冒出了嫩经的枝芽,这枝芽刚经受春雨的洗礼,变得闪亮闪亮的,身上那灰色的战袍,有着许多条陷进去的条纹,显然这位战士已经饱经风霜了,但它仍然竖立在我的门前,像极了战士那无所畏惧的精神,这值得我学习。
夏天,一个炎热而闷心的季节,我的“偶像”已经长齐了满头绿色的秀发,炎热的阳光让“偶像”投掷出了影子,一片片叶子挤的很密,枣树的影子没有一丝缝隙,树上冒似还长有一些绿色的四瓣花朵,把“偶像”打扮如一位手持玫瑰的妙龄女子,美丽极了。不过最惹人喜爱的还是它那满头秀发,因为它的头发可以帮我们遮阴避署,这又是一种值得人们学习的精神。
秋天,一个凉爽又丰收的季节,所在农民喜欢这个季节,包括我,“偶像”经过前三个月的风雨洗礼,头上已经是黄里带红的枣子,这些果食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个个争着想做那最大最甜的,要让人吃到肚里去,回味无穷。不过枣树的根明显凸出了地面,我知道它正在变老,但它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这又是一种值得人们学习的伟大品质。
冬天,许多动物都已冬眠,只剩下一些有毛的动物打着哆嗦,轻微的边抖边走,真吭!“偶像”的秀发也只剩几片金黄的叶子在苟延残喘了。白需堆立在“偶像”的头上面,一些灰褐色的衣服从白雪中透出来,一副极为恶劣的环境,但是它依然挺立在风雪中,不怕风吹雨打。这也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高尚精神。
枣树,一年四季为人民默默付出,增添色彩,不求一些营养,这种品质是值得人们学习的,它的存在使我明白怎样做人,更重要的是教给我一些解决问题的精神,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位导师,更是值得我学习精神品质的偶像!希望你能伴我一生成长,教会我更多的人生哲理。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19
谁的笑容灿烂春光,谁的关心细若秋雨?是她,是我永远的偶像任老师。
我背着书包气喘吁吁的来到新教室门口,教室里坐满了同学,我怯怯地喊了声:报告,顿时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齐刷刷地转向我,我的脸被这些目光灼的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坐在讲台上的她把头微微转了过来,向我微笑的点点头,示意我进来。我赶紧坐到空出来的座位,心渐渐平静下来,我偷偷打量着他,她的脸上依旧是笑容。上课铃响了,这节课是语文课,我忐忑不安地等着老师的到来。
语文老师会是个怎么样的人?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一连串的疑问一个接一个涌上我的心头。
教室里也乱哄哄的,声音时高时低,咋一看,还真像一道无止境的进行曲。
忽然一个身影站在教室门口,这个身影并不魁梧,并不高大,却让全班都鸦雀无声。
仔细一看,就是那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的她。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轻轻松松地走到讲台上,依然很轻松地对我们说:你们好,我是你们语文老师任亚男。
任亚男,我小心地把它刻在我的心上,一节课上完,我脑海里依然不断涌现出任老师的笑容,我的耳边依然荡漾的老师的柔声细语,她是个好老师,我在心里说。
正因为如此,我便喜欢上了语文,每次写作文都写的煞有介事,每次考试都尽心竭力,当然,努力就会回报,每当老师表扬我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展开了一双美丽的翅膀,在快乐的天空下尽情翱翔。
他的关心像细雨一样,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毕业考试前夕,我依然坐在教室里,只是我的头有点晕,我想只是早上没睡好吧,不碍事的。
下课之后,头痛却越发猖獗起来,我把头深深地埋进手臂里,同学看到后就对老师说了,然后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我昏昏沉沉的走进去老师让我坐下,递给我一根温度计,让我我把它夹在腋下。
他冷静地对我说:现在流行一种空调病,你得小心。说完便让我拿出体温表看看,老师一看便召集了眉头,39度,高烧,我立马下楼去医务室,吃了些药后头痛才得以缓解,次日早上,他关切的问我:“头还疼吗?”我微笑的回答:不疼了,他舒心的笑了。
这样的偶像,谁不崇拜?这样的偶像,也不会只我一个粉丝吧?从此我的记忆里又多了一个声音,她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拥有灿烂笑容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0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1
一张方脸,一字须,充满坚决之色的眼神,还有一双可以医人,可以医心的手。
他,有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决心;他,有着救民于水火之中的觉悟;他实现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的最高赞歌!是的,他就是我的偶像,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有觉悟心的。他因为父亲的病中的庸医误人而去学习医术,渴望能成为能帮助人民的一名好医生,但渐渐地,鲁迅先生发现了:中国人民现在需要医治的并不是身体,而是麻木许久的心灵!于是鲁迅先生毅然弃医从文,以笔为武器,与恶势力抗争,开始救民于水火之中的伟大工作!
但是,追寻一条新的道路是困难的,但鲁迅先生没有丝毫怨言,反而愈发向上,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写作身上”,刻苦的精神终于使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文学革命家!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写出了足以振奋华夏儿女的文字。写下了如利刃般刺穿敌人胸膛的怒吼!仿佛这已经不是笔了,而是一把枪!喷吐着火舌的枪!为了唤醒心灵已经麻木的华夏同胞们,鲁迅先生时常工作到深夜,“坐着翻一翻书就是休息了。”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唤醒华夏儿女的雄狮血性!让中华雄狮再次站起来!鲁迅先生燃烧着自己的生命,是为了让中国觉醒!鲁迅先生没有杀一个人,而是救了成千上万的人!在深夜里,所有人都休息了,但绝对有一盏灯是亮着的,那是鲁迅先生还在工作,还在为中华之崛起而工作!
鲁迅先生是辛苦的,对于敌人更是毫不留情的,而对于真正想读书上进的人,他却是大方无私的。当时穷困的萧红找上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没有冰冷,没有歧视。而是毫不犹豫的收下了她,得知萧红喜欢写作时,鲁迅先生尽自己可能地帮助萧红写作并予以推广,鲁迅先生是没有错的,他造就了一名优秀的女作家。为了好花,鲁迅先生可以去做一颗会腐朽的草。鲁迅先生是无私的,是关心新人的,这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啊!弃医从文之觉悟;挤出时间之刻苦;以笔为战之毅力;舍己为人之精神。鲁迅先生啊!您像指路灯,照亮了新中国的方向!您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偶像!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2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3
我的偶像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的偶像其貌不扬。头发虽然乌黑,却很凌乱,大概是没有时间梳理吧。双眼无神,在阳光下,闪烁着岁月的光芒。她很瘦。一双手臂像两枝竹枝似的,给人感觉风一吹,就会折断似的。身上的骨头清晰可见,让人分不清是皮肤贴着骨头,还是骨头贴顶着皮肤。
我的偶像并不像明星那样高高在上,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每天在街道上游走,双手卖力地握着扫帚,在地面上舞动着。公路上车水马龙的景象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干扰。她一直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事业。她与周围环境的不和谐,驱使着我一步步,一步步走近她。大概是因为她生得慈祥吧,给人一种亲切感,就像失散多年的老友久别重逢那样。可我走到她旁边了,又不忍开口。是啊,她那么的认真,又有谁忍心打扰她呢?
太阳大起来了,阳光也更刺眼、炙人了。我躲到暗处,默默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时至正午,纵有千般毅力,难忍肚内饥。我走进附近一家小店,只点了个加了酱的葱油饼就急匆匆地跑出来。而她也停下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透过袋子,两个干瘪的馒头清晰可见。再看看我手上的,也许就只多了些酱料,对她来说也会是一种享受吧。她坐在绿化隔离带上,一手一个馒头,享用一天的午餐。只是两个索然无味的馒头,就着茶水,她也吃得津津有味。饭后,她重新拿起倚在墙边的“老伙计”,继续在喧嚣的街道之中穿梭。我呆了,竟忘去追她。只一会儿,就看不见人影了。我怅然若失,慢慢坐上公交车回去了。
也不知,是她对工作的专注,还是她慈祥的面孔,又或是她默默奉献的精神吸引了我。事后,我脑海中时常浮现出她的身影。她虽然身处社会低层却又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享受她的生活和工作。我想,正是这一系列举动,深深感染了我。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平凡的扫路工,一个与世无争、平静质朴的人。不知何时,她成了我的人生榜样。是啊!人生短短数十年光阴,又何必汲汲于富贵荣华呢?当一个平凡的人,纯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4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5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6
我的偶像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学习。他在二零一三年加入TFBOYS,那时他只有十三岁,和我一样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果。我喜欢他是因为:
学习勤奋
他考了中央戏剧学院的第一名,平时要拍戏,录歌,还有拍广告,这么忙碌的生活能在高考时取得第一的成绩是非常难的。我们可以想像他该多么的勤奋哪!人们常说:“罗马非一日之功!”他如果不挤时间学习,仅靠临时突击恐怕是不行的。所以我也要像他那样,学习再努力一些,相信老天是眷顾那些勤奋的人的!
才艺多
他的爱好广泛,喜欢唱歌,跳舞,写字,电子琴,贝斯,架子鼓,葫芦丝,摄影,滑雪,吉他,画画,手风琴等等。因此他多才多艺。一个十几岁的人居然有这么多的才艺,真令人惊讶!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时间的。恐怕他几乎没有自由时间吧!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那有什么一夜成名,都不过是百炼成钢。”这些才艺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练习才能练好炼精。我真佩服他!
很上进
他刚出道时,不被别人看好,可是他并不气馁,而是让自己更努力的变成更好的自己。他最喜欢的是街舞,也在《这就是街舞》里成为了队长,并在第一季取得了冠军。但他并没有骄傲,而是更努力的练习街舞,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坚持下去。从他的经历中,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为人低调
他在平时采访时不会抢风头,在别人采访自己时就非常认真地回答问题。他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问题来影响别人。在拍摄《长安十二时辰》时,自己发了高烧,可是尽管难受,却还是坚持下来,等结束后才去医治,在《这就是街舞》里也是同样。自己在小时候就落下了腰伤,而每次表演完,也都会忍着疼痛向观看者进行九十度鞠躬,以表感谢。从他身上我知道了谦虚是一种美德!
这就是我的偶像,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颜值,而是他散发出来的内在美深深吸引了我。今后我也会像他一样努力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低调做人。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7
外婆,很平凡,她不像传奇人物那样神通广大,不像当红明星那样熠熠生辉,也不像知名科学家那样独领风骚,但她是我的偶像,平生第一个偶像。
我小时候,父母工作忙,由外婆照料我的生活。记得一个初夏的晚上,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我又冷又害怕,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外婆将我拥进她温暖的怀抱。巨雷乍响,我吓得哇哇大哭,泪如泉涌。外婆赶紧拍拍我的背,安慰我道:“外婆在,宝宝不要怕。”幼小的我坚信外婆是我的保护神。
渐渐长大后,对外婆的了解多了起来。外婆不是个好命的人,生活在那个吃不饱的年代,嫁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我外公。成家以后,她身体一直不好,靠着药物维持生命。病魔使她笔挺的脊梁变得弯曲,使她苗条的身材变得臃肿。可是她乐观开朗,依然爱开玩笑,爱讲故事,爱表演节目。
乐观开朗的外婆,有时候却很念旧。
外婆说起她年轻的模样,总是充满着自豪。有一次,她从抽屉里翻出那张她二十岁时就开始保存的单人照片,乐滋滋地拿给我看。她一边和我一起欣赏,一边得意地说:“我年轻时可漂亮了!”尽管我看到的只是被岁月磨花的薄纸,但我仍夸赞道:“是呀,很漂亮呢!”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外婆脸上,她的笑容是那样灿烂。
外婆不仅保存她的照片,还保存了其它东西。“敝帚自珍”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她的卧室很乱,床的周围堆满了各色各样用过的东西。一天下午,我帮她整理卧室,将旧东西统统扔了出去。晚上回来一看,那些东西竟各蹲原位。我生气了,责怪她道:“外婆,你干什么呀?下午我清理出去的东西,你怎么又拿回来了?”
外婆反问我:“这些衣服为啥要扔掉?”
“破旧,又不干净。”
“破了还能缝,脏了还能洗,扔掉多可惜!”外婆一边低声辩解,一边视若珍宝地摸了摸那些旧衣服。
“不能把生命都耗在旧东西上,人要往前看。”听谁这么说过,我用它来说服外婆。
后来,我仔细琢磨,得出结论:外婆老了,自然念旧。念旧不是坏事,它说明外婆情感丰富。当我有外婆这么大的时候,可能也会念旧。
外婆就是这么一个人,她永远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8
我是一个追星女孩,我的偶像是一个长相英俊,努力且优秀的男孩。他是谁呢?请听我道来。
肖氏有一子,名曰战,重庆人士,虚龄二十有八,甚是聪慧。五官分明,如刀刻般俊美;眼眸深邃,似星辰大海,笑如清风明月。这鲜衣怒马少年郎,我对其甚是喜爱,难以忘怀。他的声音堪比天籁,他的舞姿销魂动人。一跳舞就扭腰,一扭腰就害羞,一害羞就笑,一笑就逗得我们也笑。他轻轻抿起嘴巴,吹气的时候是他最甜最可爱的时候,一露齿笑就会看到他两颗兔牙。他穿上西服的时候是他最帅,最A的时候,一扭腰,浑身散发出无穷青春魅力。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快本上,第一眼看到这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就觉得他很优秀,他的第一部网剧播出时,我还不认识他,之后古装剧的出现,剧中的王爷北堂墨染,腹黑、可爱,可盐可甜。直到今年暑假《陈情令》播出后,看到他在剧中的形象,我彻底沦陷。在那之后我便开始深入了解他,知道他28岁,少年感满满多才多艺,多种技能融合一身的宝藏男孩。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做饭,会画画,会设计,会织毛衣,会配音……
肖战每一次都会说:“大家好,我依然是肖战!“他曾说:“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和目标不断的前进。“他也说:“舞台是我的起点,但绝不是我的终点。“他还说:“我一定会努力成为那个当别人问到你喜欢的人是谁的时候,你们可以骄傲的说是肖战啊!“为了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不断努力,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们的骄傲。
他曾为粉丝写了首歌——《满足》,在他过生日时,他唱了这首歌,说:“有时我在想,满足到底是什么,当我看到你们为我熬夜爆肝,为我应援,然后远道而来,我觉得这就是满足!“他以前会为助理和粉丝打伞,他也会告诉保安不要推她们,彼此保护,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肖烟四起,为战而来!
这就是我的偶像——肖兔子!一个既清新帅气又谦逊努力的男生!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篇29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