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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散文摘抄短句

时间:2024-10-01 21:27:37

丰子恺散文精选

  丰子恺散文《梧桐树》

  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树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障;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结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繁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董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吹,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搿几根枝条,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

  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见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

  丰子恺散文《暂时脱离尘世》

  夏目漱石的小说《旅宿》(日本名《草枕》)中有一段话:“苦痛、愤怒、叫嚣、哭泣,是附着在人世间的。我也在三十年间经历过来,此中况味尝得够腻了。腻了还要在戏剧、小说中反复体验同样的刺激,真吃不消。我所喜爱的诗,不是鼓吹世俗人情的东西,是放弃俗念,使心地暂时脱离尘世的诗。”

  夏目漱石真是一个最象人的人。今世有许多人外貌是人,而实际很不象人,倒象一架机器。这架机器里装满着苦痛、愤怒、叫嚣、哭泣等力量,随时可以应用,即所谓“冰炭满怀抱”也。他们非但不觉得吃不消,并且认为做人应当如此,不,做机器应当如此。

  我觉得这种人非常可怜,因为他们毕竟不是机器,而是人。他们也喜爱放弃俗念,使心地暂时脱离尘世。不然,他们为什么也喜欢休息,喜欢说笑呢?苦痛、愤怒、叫嚣、哭泣,是附着在人世间的,人当然不能避免。但请注意“暂时”这两个字,“暂时脱离尘世”,是快适的,是安乐的,是营养的。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大家知道是虚幻的,是乌托邦,但是大家喜欢一读,就为了他能使人暂时脱离尘世。《山海经》是荒唐的,然而颇有人爱读。陶渊明读后还咏了许多诗。

  这仿佛白日做梦,也可暂时脱离尘世。铁工厂的技师放工回家,晚酌一杯,以慰尘劳。举头看见墙上挂着一大幅《冶金图》,此人如果不是机器,一定感到刺目。军人出征回来,看见家中挂着战争的画图。此人如果不是机器,也一定感到厌烦。从前有一科技师向我索画,指定要画儿童游戏。有一律师向我索画,指定要画西湖风景。此种些微小事,也竟有人萦心注目。二十世纪的人爱看表演千百年前故事的古装戏剧,也是这种心理。人生真乃意味深长!

  这使我常常怀念夏目漱石。

丰子恺写景散文

  丰子恺的散文,在中国新文学史上也有较大的影响。主要作品有《缘缘堂随笔》、《辞缘缘堂》、《缘缘堂再笔》《告缘缘堂在天之灵》、《艺术趣味》、《率真集》等。

  丰子恺散文《春》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象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屯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硃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

  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

  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丰子恺散文《赤栏桥外柳千条》

  日丽风和的一个下午,独自在西湖边上跋徨。暂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而放眼观看目前的春色。但见绿柳千条,映着红桥一带,好一片动人的光景!古人诗云:“赤栏桥外柳千条”,昔日我常叹赏它为描写春景的佳句。今日看见了它的实景,叹赏得愈加热烈了。

  但是,这也并非因为见了诗的实景之故,只因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所见的就是诗人的所见;换言之,实景就是诗,所以我的叹赏能愈加热烈起来。不然,凶恶的时代消息弥漫在世界的各处,国难的纪念碑矗立在西湖的彼岸,也许还有人类的罪恶充塞在赤栏桥畔的'汽车里,柳阴深处的楼台中,世间有什么值得叹赏呢?从前的雅人欢喜管领湖山,常自称为“西湖长”、“西湖主”。做了长,做了主,那里还看得见美景?恐怕他们还不如我一个在西湖上的游客,能够忘怀一切,看见湖上的画意诗情呢!

  但是,忘怀一切,到底是拖着肉体的人所难以持久的事。“赤栏桥外柳千条”之美,只能在一瞬间使我陶醉,其次的瞬间就把我的思想拉到艺术问题上去。红配着绿,何以能使人感到美满?细细咀嚼这个小问题,跋徨中的心也算有了一个着落。

  据美学者说,色彩都有象征力,能作用于人心。人的实际生活上,处处盛用着色彩的象征力。现在让我先把红绿两色的用例分别想一想看:据说红象征性爱,故关于性的曰“桃色”。红象征婚姻,故俗称婚丧事曰“红白事”。红象征女人,故旧称女人曰“红颜”、“红妆”。女人们自己也会很巧妙地应用红色:有的把脸涂红,有的把嘴唇涂红,有的把指爪涂红,更有的用大红作衣服的里子,行动中时时闪出这种刺目的色彩来,仿佛在对人说:“我表面上虽镇静,里面是怀抱着火焰般的热情的啊!”爱与结婚,总是欢庆的,繁荣的。因此红又可象征尊荣,故俗称富贵曰“红”。

  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脾气:受人银钱报谢,不欢喜明明而欢喜隐隐,不欢喜直接而欢喜间接。在这些时候,就用得着红色的帮助,只要把银钱用红纸一包,即使明明地送去,直接地送去,对方看见这色彩自会欣然乐受。这可说是红色的象征力的一种妙用!然而红还有相反的象征力:在古代,杀头犯穿红衣服,红是罪恶的象征。在现代,车站上阻止火车前进用红旗,马路上阻止车马前进用红灯,红是危险的象征。苏联是用红旗的,人就称苏联曰“赤俄”,而谨防她来“赤化”。同是赤,为什么红纸包的银钱受人欢迎,而“赤化”遭人大忌呢?这里似乎有点矛盾。但从根本上想,亦可相通:大概人类对于红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火和血。火是热烈的,血是危险的。热烈往往近于危险,危险往往由于热烈。凡是热情、生动、发展、繁荣、力强、激烈、危险等性状,都可由火和血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红是生动的象征。

  绿象征和平。故车站上允许火车前进时用绿旗,马路上允许车马前进时用绿灯。这些虽然是人为的记号,其取用时也不无自然的根据。设想不用红和绿而换两种颜色,例如黄和紫,蓝和橙,就远不及红和绿的自然,又不容易记忆,驾车人或将因误认而肇事亦未可知。只有红和绿两色,自然易于记忆。驾车人可从灯的色彩上直觉地感到前途的状况,不必牢记这种记号所表示的意味。人的眼睛与身体的感觉,巧妙地相关联着。红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紧张起来。绿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从容起来。你要见了红勉强装出从容来,见了绿勉强装出紧张来,固无不可;然而不是人之常情。

  从和平更进一步,绿又象征亲爱。故替人传达音信的邮差穿绿衣,世界语学者用象征和平亲爱的绿色为标识,都是很有意义的规定。大概人类对于绿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自然物。像今天这般风和日丽的春天,草木欣欣向荣,山野遍地新绿,人意亦最欢慰。设想再过数月,绿树浓荫,漫天匝地,山野中到处给人张着自然的绿茵与绿幕,人意亦最快适。故凡欢慰、和乐、平静、亲爱、自然、快适等性状,都可由自然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绿是安静的象征。

  红和绿并列使人感到美观,由上述的种种用例和象征力可推知。红象征生动,绿象征安静。既生动而又安静,原是最理想的人生。自古以来,太平盛世的人,心中都有这两种感情饱和地融合着。

  这也可从色彩学上解说:世间一切色彩,不外由红黄蓝三色变化而生。故红黄蓝三者称为“三原色”。三原色各有其特性:红热烈、黄庄严,蓝沉静。每两种原色相拼合,成为“三间色”,即红黄为橙,红蓝为紫,黄蓝为绿。三间色亦各有其特性:橙是热烈加庄严,即神圣;紫是热烈加沉静,即高贵;绿为庄严加沉静,即和平也。如此屡次拼合,即可产生无穷的色彩,各有无穷的特性。今红与绿相配合,换言之,即红与黄蓝相配合。此中三原色俱足。换言之,即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故映入人目,感觉饱和而圆满,无所偏缺。可知红绿对比之所以使人感觉美满,根本的原因在于三原色的俱足。

  然三原色俱足的对比,不止红绿一种配合而已。黄与紫(红蓝),蓝与橙(红黄),都是三原色俱足的。何以红与绿的配合特别美满呢?这是由于三原色性状不同之故。色彩中分阴阳二类,红为阳之主;色彩中分明暗二类,红为明之主;色彩中分寒暖二类,红为暖之主。阳强于阴,明强于暗,暖强于寒。故红为三原色中最强者,力强于黄,黄又力强于蓝。故以黄蓝合力(绿)来对比红,最为势均力敌。红蓝(紫)对比黄次之。红黄(橙)对比蓝又次之。从它们的象征上看,也可明白这个道理:热烈、庄严与沉静,在人的感情的需要上,也作顺次的等差。热烈第一,庄严次之,沉静又次之。

  重沉静者失之柔,重庄严者失之刚。只有重热烈者,始得阴阳刚柔之正,而合于人的感情的需要,尤适于生气蓬勃的人的心情。故朴厚的原始人欢喜红绿;天真的儿童欢喜红绿;喜庆的人欢喜红绿;受了丽日和风的熏陶,忘怀了时世的忧患,而彷徨于西湖滨的我,也欢喜“赤栏桥外柳千条”的色彩的饱和,因此暂时体验了人们观赏时的幸福的心情。可惜这千条杨柳不久就要摇落变衰。只恐将来春归夏尽,秋气肃杀,和平的绿色尽归乌有,单让赤栏桥的含有危险性的色彩独占了自然界,而在灰色的环境中猖獗起来,然而到那时候,西湖上将不复有人来欣赏景色,我也不会再在这里彷徨了。

丰子恺散文敬礼

  像吃药一般喝了一大碗早已吃厌的牛奶,又吞了一把围棋子似的、洋钮扣似的肺病特效药。早上的麻烦已经对付过去。儿女都出门去办公或上课了,太太上街去了,劳动大姐在不知什么地方,屋子里很静。我独自关进书房里,坐在书桌面前。这是一天精神最好的时光。这是正好潜心工作的时光。

  今天要译的一段原文,文章极好,译法甚难。但是昨天晚上预先看过,躺在床里预先计划过句子的构造,所以今天的工作并不很难,只要推敲各句里面的字眼,就可以使它变成中文。右手握着自来水笔,左手拿着香烟。书桌左角上并列着一杯茶和一只烟灰缸。眼睛看着笔端,热衷于工作,左手常常误把香烟灰敲落在茶杯里,幸而没有把烟灰缸当作茶杯拿起来喝。茶里加了香烟灰,味道有些特别,然而并不讨厌。

  译文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坐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觉得桌子上右手所靠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受了伤的蚂蚁:它的脚已经不会走路,然而躯干无伤,有时翘起头来,有时翻转肚子来,有时鼓动着受伤的脚,企图爬走,然而一步一蹶,终于倒下来,全身乱抖,仿佛在绝望中挣扎。啊,这一定是我闯的祸!我热衷于工作的时候,没有顾到右臂底下的蚂蚁。我写完了一行字,迅速地把笔移向第二行上端的时候,手臂像汽车一样突进,然而桌子上没有红绿灯和横道线,因此就把这蚂蚁碾伤了。它没有拉我去吃警察官司,然而我很对不起它,又没有办法送它进医院去救治,奈何,奈何!

  然而反复一想,这不能完全怪我。谁教它走到我的工场里来,被机器碾伤呢?它应该怪它自己,我恕不负责。不过,一个不死不活的生物躺在我眼睛面前,心情实在非常不快。我想起了昨天所译的一段文章:“假定有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人;在没有生的价值的本人自不必说,在旁边看护他的亲人恐怕也会觉得杀了他反而慈悲吧。”(见夏目漱石著《旅宿》)我想;我伸出一根手指去,把这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蚂蚁一下子捻死,让它脱了苦,不是慈悲么?然而我又想起了某医生的话:“延长寿命,是医生的`天职。”又想起故乡的一句俗话:“好死勿抵恶活。”我就不肯行此慈悲。况且,这蚂蚁虽然受伤,还在顽强地挣扎,是见它只是局部残废,全体的生活力还很旺盛,用指头去捻死它,怎么使得下手呢?犹豫不决,耽搁了我的工作。最后决定:我只当不见,只当没有这回事,我把稿纸移向左些,管自继续做我的翻译工作。让这个自作孽的蚂蚁在我的桌子上挣扎,不关我事。

  翻译工作到底重大,一个蚂蚁的性命到底藐小;我重新热衷于工作之后,竟把这事件完全忘记了。我用心推敲,频频涂改,仔细地查字典,又不断地抽香烟。忙了一大阵之后,工作又告一段落,又是放下自来水笔,坐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又觉得桌子右角上离开我两尺光景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望去似乎比蚂蚁大些,并且正在慢慢地不断地移动,移向桌子所靠着的窗下的墙壁方面去。我凑近去仔细察看。啊哟,不看则已,看了大吃一惊!原来是两个蚂蚁,一个就是那受伤者,另一个是救伤者,正在衔住了受伤者的身体而用力把他拖向墙壁方面去。然而这救伤者的身体不比受伤者大,他衔着和自己同样大小的一个受伤者而跑路,显然很吃力,所以常常停下来休息。有时衔住了他的肩部而走路,走了几步停下来,回过身去衔住了他的一只脚而走路;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衔住了另一只脚而继续前进。停下来的时候,两人碰一碰头,仿佛谈几句话。也许是受伤者告诉他这只脚痛,要他衔另一只脚;也许是救伤者问他伤势如何,拖得动否。受伤者有一两只脚伤势不重,还能在桌上支撑着前进,显然是体谅救伤者太吃力,所以勉力自动,以求减轻他的负担。因为这样艰难,所以他们进行的速度很缓,直到现在还离开墙壁半尺之远,这个救伤者以前我并没有看到。想来是埋头于翻译的期间,他跑出来找寻同伴,发现这个同伴受了伤躺在桌子上,就不惜劳力,不辞艰苦,不顾冒险,拼命地扶他回家去疗养。这样藐小的动物,而有这样深挚的友爱之情,这样慷慨的牺牲精神,这样伟大的互助精神,真使我大吃一惊!同时想起了我刚才看不起他,想捻死他,不理睬他,又觉得非常抱歉,非常惭愧!

  鲁迅先生曾经看见一个黄包车夫的身体大起来。我现在也如此:忽然看见桌子角上这两个蚂蚁大起来,大起来,大得同山一样,终于充塞于天地之间,高不可仰了。同时又觉得我自己的身体小起来,小起来,终于小得同蚂蚁一样了。我站起身来,向着这两个蚂蚁立正,举起右手,行一个敬礼。

丰子恺散文杨柳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杨柳,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什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什么深缘?其答案了不可得。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的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像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或者还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缘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逢人问我“为什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什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居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叹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像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天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像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但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说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只供观赏,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其样子可恶;你们是靠它养活的,怎么只管高居在上面,绝不理睬它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它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吻。好像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但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边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抽条的原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光十分调和的原故。这种姿态的特点,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东君的势力而拼命向上,一味好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

  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光之下,乡村处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