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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日历文案短句

时间:2024-09-20 21:23:28

2016年新股申购新规

  2016年新股申购实施新规了,那么新规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购,中签之后才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新股申购新规则须知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新股申购新旧重要特点

  1、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

  2、“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3、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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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2015年11月在股灾之后重启IPO新股申购,,有哪些在2016年起执行的新规?

  一是针对巨额打新资金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二是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将审慎监管条件改为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简化程序,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四是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管办法。

  证监会释疑为何取消资金申购称,现行制度造成巨资冻结,2015年6月初,25只新股冻结资金峰值5.69万亿元;如果取消,仅需缴纳414亿元。

  同时为了约束投资者获得配售后不足额缴款,新规规定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新规从2016年开始执行,2015年12月发行的新股,还是按现行规定执行,需要缴款并冻结资金。

  ■问:什么是按市值申购?

  答: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或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网上发行申购实施办法》,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持有市值是什么?市值配售包括的证券种类有哪些?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答: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问:网上申购数量受到哪些限制?

  答: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

  ■问:投资者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应如何申购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有多个账户的投资者,其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

  ■问: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吗?申购资金可以重复使用吗?

  答: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但申购资金不能重复使用。

  ■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万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

  答: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按市值申购的流程举例如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定于T日在深交所进行网上申购,网上发行量分别为5000万股和2000万股,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分别为5万股和2万股,发行价格都为10元。

  T-2日,按照新办法,只有投资者至少拥有1万元市值的股票,才能够获得对应额度新股申购的权利。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收市后,投资者张某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股份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当天)的每日平均市值为20.9万元,则张某能够获配4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新股41×500=20500股。这一可申购额度少于甲公司的5万股申购上限,超过了乙公司的2万股申购上限。因此,张某最多只能申购甲公司20500股,乙公司20000股,超过部分为无效申购。

  T日,网上申购。根据市值申购,无须缴款。

  T+2日,公布中签率、中签号

  T+3日,如中签,按中签多少缴款。

  注意:以上T+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顺延

  打新技巧

  三锦囊助你淘金新股

  对于投资者而言,申购新股并不是申购了就一定可以买到,因此如何提高打新的成功率十分关键。而即便中签之后,在什么时候卖票也十分关键。因此,掌握一定的打新技巧,对于提高新股投资的收益很有帮助。

  锦囊一做好准备重点出击

  很多投资者打新股很盲目,打新完全当做买彩票,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分析师指出,投资者可从[中财网新股在线]的新股申购一栏了解近期新股发行的详细信息。如发行日期、申购代码、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价、申购上限、市盈率以及该股所属的行业。对同期发行的新股充分了解和比较后,就可以制订打新策略。

  锦囊二不赶热闹中签率更高

  当出现两只以上新股同时上网发行时,应优先考虑冷门股,人少的'地方中签的机会可能更高些。此外,投资者可集中资金出击一只新股如果同时发行3只新股,就应该选准一只全仓进行申购,以提高中签率。选择合理下单时间。最好选择中间时间段来申购,如选择上午10∶00-11∶00和下午1∶30-2∶30之间下单。这期间还有排队等候的时间。

  锦囊三看准时机卖个好价钱

  上市首日暴涨暴跌,是此前新股备受市场诟病的主要原因。新规中,沪深交易所均要求,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上下20%,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另据上交所规定,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

  为了平抑新股首日价格,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因此,对于一些质地较好的股票,机构当日抢到足够筹码的可能性降低,上市后几个交易日的走势可能成为观察有无机构大举介入的时机。因此,对于中了签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应该改变以往那种中签后上市第一天就抛出的习惯,对于质地和走势较好的新股,可多观察几天寻机出手。

  新股申购规则: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必须至少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分开单独计算;

  二、姓名、身份证号相同的所有账户(含融资融券账户)合并计算T-2日市值;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自己的账户能申购多少股,在下单时交易软件会有提示;

  四、有市值的账户才能申购,上海在普通或信用账户申购,深圳在普通或信用账户申购,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销;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值得注意的是,客户申购时,不需要事先冻结资金,待中签后才需要兑付。

  七、还有很重要一点,当客户累计有3次中签后没有兑付相对应金额申购费的,就会被暂停半年申购新股功能。根据最新消息,两周内会有10家公司申购,根据规则,t-2的前20天平均市值,大家若想多些号码中签,需要最近提高自己仓位,获得更多号码抽签。

  据了解,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除了要修订相关规则,还涉及证券交易系统技术改造工作,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同步启动,但相关规则修订和技术系统改造工作均需一定的准备时间。

  此外,现阶段,新股发行仍然应该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发行定价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应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要求,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新规“预缴款”变“后缴款”

  11月6日,证监会宣布将重启新股发行。此次IPO重启推出了不少“新玩法”,上述28家暂缓新股仍将按现行规则发行,此后所有的新股或都将实施IPO新政。投资者还需了解打新新规,提前做好准备。

  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预缴款”变“后缴款”,即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据介绍,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的.考虑主要是坚持网上市值申购同时,取消预缴款,可大幅减少投资者在打新时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量。这意味着,以后股民打新股不用专门卖“老股”筹备“打新”资金,而是按照市值配售去申报,中了签再缴款。根据证监会数据,6月初25家公司集中发行时,冻结资金峰值最高为5.69万亿元,若采用新规,投资者实际仅需缴纳申购资金为414亿元。

  如果投资者中签新股却不缴款,将会受到“惩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允许参与新股申购。

  国金证券分析师表示,这一新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为了抑制“巨资炒新”。他也认为,新规实施之后中签率将大幅降低,也有可能助涨投机氛围,但可以预计的是新股上市后将更加活跃。

  另一重要新规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以简化程序,缩短发行周期。

  新股申购技巧

  申购新股的中签率普遍低于百分之一,能否参与成功基本靠运气,不过,联讯证券国家理财规划师吴新婷掌握一些打新股的小技巧,可以相对地提高中签率。

  技巧一:新股申购最好时间

  上午:10:15—10:45

  下午:13:45—14:15

  历史数据显示,新股摇号过程中,最前面和最后面的概率相对较小,处在中间的号更容易摇到。这个类似于买彩票一样,处在最前面和最后面的号就是不怎么容易被摇出来。

  技巧二:买发行价高的股票

  在性质类似的新股中,打价格更高的股票性价比相对更高。

  技巧三:打新的资金,市值可以重复使用

  对于闲置资金比较多的投资者,一定要注意打新股的市值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例如一个投资者有160万元,新股配套的市值要求是20万元。如果有一天有8只新股同时申购,这个投资者就可以全部申购:8×20=160,不要浪费自己手中的筹码。

  技巧四:集中资金打大盘股;

  因为大盘新股的中签率明显高于小盘股,所以资金较少的散户应积极参与超级大盘股的新股申购;如果多只新股同时发行,若选准一只全仓出击,中签命中率相对更高一点。

  技巧五:打新只能申报一次,第二次申报作废;

  这是个重要的提示,千万不要因为手误而浪费了宝贵的机会,新股申购只算你第一次申购的股数。

  吴新婷提醒:2015年年底前由于IPO即将重启有28家公司预计很快会通过市值配售发行,申购规是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必须至少持有1万元以上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建议投资者为IPO重启提前准备配售新股市值

减持新规

  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针对各类限售股解禁后无序减持、绕道减持等行为出台了制约措施,给A股市场的种种减持乱象上了“紧箍咒”。

  减持新政通过规范原始大股东的减持股份行为,堵住了大宗交易转让绕道监管的漏洞,遏制了市场的圈钱游戏,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这是一种政策纠偏。它也有助于产业资本把更多精力专注于企业的长期业绩成长,虽然短期内或会限制股票流动性,但在当下股指低迷、投机行为盛行的证券市场环境下,这种限制无疑是必要的。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适用前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统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并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6个月内或12个月内减持股份。证券交易所为防止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防范市场风险,有序引导减持,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依照法律和交易规则,对构成异常交易的行为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超过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设定的比例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构成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反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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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汽车新规

  2017年汽车新规实施,车辆税将上涨,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2017年汽车新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新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大型客车每年税额为480-660元,中型客车为420-660元,小型客车为360-660元,微型客车为60-480元。

  而目前我们自己的私家车每年大概要交180元的车船使用税,但新政策上马后,大部分私家车恐怕要交的税就不只180元了。

  根据政策规定,私家车的型号、尺寸、排量大小都将决定你最后要交税额的大小。根据媒体报道,如果你的车排量在1.6以下,或有望维持在180元上下这样一个稳定的区间。但是如果你的车排量超过了,税费则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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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目前,交强险的征收模式,是6座以下的车型固定征收金额950元。此次的交强险新政,将做出改变。

  依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行保险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则,从201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行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依照本办法,实施交强险费率与路途交通事端相联系起浮。

  交强险的具体浮动规则

  A、本年度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10%,即9折。

  B、连续两年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20%,即8折。

  C、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30%,即7折。

  D、本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次年保费不变。

  E、本年度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次年保费上浮10%,即1.1倍。

  F、本年度发生过有责交通事故且出现人员伤亡,次年保费上浮30%,即1.3倍。

  (仅适用于6座以下非运营车辆)

  *交强险的最高上浮为30%,也就是950元的1.3倍,即1235元/年,车型的基本保费不做变更。

  交强险将与车辆的理赔次数直接挂钩,出了买车第一年缴纳的固定保险外,以后的保费都将根据车辆的`理赔次数进行变动,理赔次数越少保费越低,相反,理赔次数过多则会直接导致保费上涨。

  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将普遍上涨:

  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480元至660元;

  中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420元至660元;

  小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360元至660元;

  微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60元至480元。

  7月1日后每年至少需缴纳360元,而此前每年仅需180元。征税对象也做了较大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车船税新标准计算办法

  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2、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3、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6、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7、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限行的区域(比如北京),每年征收的车船税会有一定数量的减免。还有节约能源或者新能源车,车船税新标准也有所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