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送老婆广告语引争议
最近,四川德阳一楼盘在德阳城区的公交站台上打出广告语:“买房送老婆”,引起了争议。
有人指出,这个广告本身要说的意思实际上是买个房子送给老婆,开发商图简单就精简了,以至很多人把这个广告语理解为“买房就送老婆。”明眼人很容易就可以知道这个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些理解错误的人,认为开发商这是故弄玄虚,吸人耳目。更有律师甚至将该广告语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有律师表示此种广告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更不可思议的是工商部门要对此事进行调查,会把处理结果告知记者。
有人认为,出现这样的误会,在于现在很多商家都喜欢搞赠送活动,买了商品后再赠送一些小商品,或者买上多少价钱的商品赠送相应的礼品之类的',因而很多人认为该楼盘也是搞这样一种赠送销售活动,买了房子就送老婆,实际上是惯性思维使然。同时,也看出一个人们经常在犯的毛病,就是只看前半句就不看后半句,或者看了前半句就妄猜后半句,以及听了前语就不听后语了,满足于一知半解,这是要害人害己。
还有人认为,该楼盘广告“买房送老婆”并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些想歪了的观者,错的只是眼睛只会朝天的观众。
这句话和我们平常说的“买鞋送老婆”、“买衣送老婆”一样,表达的是对老婆的爱。更何况广告还在下面有一句注明,你没有看到,只能说明你眼睛只会朝天看,而不会朝下看,怪不得楼盘开发商没有告诉你。只有我们的眼睛天上地下,前面后面都看过了,我们才能真正掌握事物的全貌,才能真正理解别人的意思。
也有人说,律师将该事上升到法律高度,完全是职业习惯使然,工商部门要调查此事,就更是不可理喻。这事,很简单,都去仔细看看广告牌,把上面所有的话都看透了就知道到底是谁错了,到底是谁误会了,不要以讹传讹,以免冤枉了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