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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的励志名言

时间:2024-09-25 05:31:04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院全称及代码: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国标码14115)

  第二条办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第三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六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我院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开展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室内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管理、互联网金融、社区康复、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印刷媒体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

  第九条开展招生区域:福建、山西、江西、河南、河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山东、四川、甘肃、海南、安徽等省(市、自治区)。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由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布或我院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等。

  第六章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费按照漳价费[2015]16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12]321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学生退费按闽价费[2013]41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1、奖助学金:品学兼优或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5004000元/学年.

  2、勤工助学措施:制定勤工助学制度,与部分企业签订协议,为经济困难生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以推荐学生从事一般性服务(如:公用机房、阅览室、食堂等)或与专业实践相关的劳动。

  3、助学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荐困难学生向指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入学、毕业

  第十九条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入学须知规定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规定与现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时,以现行招考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迎宾大道鹤鸣路1号(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7081766、7081777、7081788

  传真:0596-7081799

  学院网址:http://www.zzlg.org

  招办邮箱:zzlgzb@163.com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582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042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2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46.68万元,图书36.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三年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三年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560504


    

工程监理


    

三年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三年


    

620111


    

投资与理财


    

三年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三年


    

620206


    

会计与审计


    

三年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620401


    

市场营销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①学费:工程监理、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投资与理财、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11个专业学费8000元/年;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物流管理6个专业学费88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个专业学费9900元/年;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暂定为8800元/年。

  ②宿费:1200元/年。

  学费和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奖学金设一、二、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400元/生、25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六、获奖说明

  1、2008年3月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2010年被中国民办学校百强组织委员会和国家民办学校信息网评为2010中国民办高校就业示范100强

  3、2010年6月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实施青蓝工程先进集体

  4、2011年10月被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优秀民办学校

  5、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和用友新道科级有限公司组织的第五、六和七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中分别获辽宁总决赛一等奖、特等奖和一等奖

  6、2012年4月在辽宁省高校工委和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一届辽宁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优秀奖

  7、2012年在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统计中位居第十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调档比例为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5058999、5058000、5058001

  网址:http://www.lndhdx.com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2014年4月

  [标签:高考]

2017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环渤海、环京津”美丽的渤海新区黄骅市大学城内。大学城高校林立,约有23000名学生在此生活学习。学院环境优美,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完善的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总占地800亩,其中主校区500亩,体育公园300亩(建有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等),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设有经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和基础部、成人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信息图书中心。与美国、加拿大、韩国、塞浦路斯等国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后可出国继续深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72)

  2、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制:三年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二、招生范围:20XX年面向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贵州省、辽宁省、吉林省、天津市、甘肃省、江西省、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市招生。

  三、20XX年招生专业: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影视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管理、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服务营销方向)、休闲服务与管理(含酒店管理方向、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总计19个专业招生。

  四、订单培养相关说明:

  20XX年我院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工程造价、休闲与服务管理、会计、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除开设普通班外,另外开设以下订单培养班:1.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订单培养;2.电子商务专业与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订单培养;3.工程造价专业与大元建业集团订单培养;4.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与河北众诚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订单培养;5.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与河北石家庄众诚高尔夫俱乐部订单培养;6.会计专业与河北众诚集团等单位订单培养;7.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与河北众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

  上述专业除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均为5000元/年,不再收取任何实训等费用。以上个7订单培养班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订单班详情咨询武老师18830738877。

  五、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生(影视多媒体技术以河北省物价局最终审批为准、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学费为6000元/年/生)

  2、其他各项费用均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数学成绩,文科比较语文成绩。

  4、男、女比例不限。

  5、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6、对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影响专业学习。(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及报到证。国家承认学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八、奖励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院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对有志从事创业的学生,学院协助寻找场地、管理咨询等创业支持。并进行创业指导。

  除国家各类奖学金外,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凡今年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规定本科控制线(含本科三批)且报考我院被录取的考生,学费均减免50%。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北海路1777号

  邮政编码:061199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0317-7557996,18830738877

  学院乘车路线:黄骅市汽车站乘6路车,到理工学院下车即到。

2015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_________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_______________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十九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5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省高职招考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2015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均招收男、女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

  各专业8500报考代码以《2015福建招生资讯》为准

  注:学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________(招办)传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