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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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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法律保护着我们,同时我们也被法律约束着。
在此,问一句什么是法,法的作用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法律不单单只是人人都要墨守陈规的一个个规矩,更不是一条条限制人身自由的条例,它的存在同样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思想或是列举出处事中我们不应有的错误应对方法。林肯就这样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在法网包围之外就肆意为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被见者视而不见就认为此事被所有人的道德所接纳。法,是所有良好道德与行为的囊括,是帮世人解决矛盾的桥梁,而不是能被人轻易跨过它的界限的装饰品或是“打扰”到我们正常生活的干扰者。这是一名守法者应有的觉悟。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校中我们何尝没有校规、班规!而在这些条例中,我想大家应有的反应应当是觉得没有一件是会让人觉得做起来很困难的,因为这其中的规则都是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做到的或所能养成的习惯,或是说是应有的品德、行为而已。然而有意违法、违规者,在我的眼中,就是已经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法律,它是一个我们行为的标准,就像是一个生活之中的楷模,尽管或许我们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们始终都要学习这位“楷模”所带给我们的道德修养。因为“法者,乃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执法无论是宽还是严,最重要的是要自身的清正严明。
如今在校园或是放眼社会,行不端者不在少数,其道德的深浅便在其一言一行中表露无遗——衣冠不整、动作散漫、神情轻浮……这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的低下,更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否对自己的发色与行为做出过反思,自身所做的一切是否已渐渐划过自身道德(法律)的边线……而这便定为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的行为,无疑众人会以蔑视相加,鞭挞相以对。而遵法者不单是不违法,更是要拥有自身的良好道德,让他人生活的更好,让自己无愧于心,鞭策自己不与不正之风相联系,这种感受是一名真正的守法者应有的感觉。
此乃守法者也。了解何为法,怎样遵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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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是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会反受伤,受老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以上案例,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那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的伤害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理的,处15日一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这小小的事例告诉我们:
一、要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
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家长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事务······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我渐渐的懂得了很多,时刻铭记老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正确做到与法律通行,通过有针对性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手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的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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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典礼的那天,学校又开展了法制教育的讲座,有更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进一步为我们这群莘莘学子洗脑。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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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那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经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镜头一:从同学的课桌旁边走过,顺手牵羊地拿走一支铅笔;镜头二:回家的路上,看见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时,却若无其事地捡起放进了口袋里;镜头三:下课了,同学之间因一点琐事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也许这些事情大家并不陌生,而且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可大家却不以为然。其实,这些事情是很不文明的,久而久之,它们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后果。
下面是个青少年犯罪的事例。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一优异的成绩被重点中学录取。他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也渐渐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还经常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恶习。就这样导致了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那年暑假,好久不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便聊了起来。在与陈风闲聊的过程中,陈风提起自己与一个好朋友因种种原因发生了极大的冲突,觉得自己很吃亏,便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教训一下这个“好朋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就义不容辞地答应陈风帮这个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那个“好朋友”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里,就在这时,陈风却拿出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原本是吓唬那个“好朋友”的,但在逼进他的时候,陈风一失手,那把刀捅进了那个人的腹部。就这样,那个他们所谓的“好朋友”便惨死在他们手中……
就是这样一件区区小事,一把小小水果刀竟夺去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如果当时曲哲不答应他的“铁哥们”陈风的要求;如果当时曲哲能及时回头,那么,迎接他的还依旧是美好的明天;他将面对的不是冰冷,黑暗的监牢,而是光辉灿烂的前程,还有鲜花的簇拥,掌声的环绕,还有……但是现在那么多的“还有和而是”已不在属于他,因为哥们义气害了他,害了这个曾经徘徊在正义与邪恶的边缘的少年。
同学们知法守法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的,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吧!让我们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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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坏人总是无处不在。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将这些坏人制住的就是法律。法律并不遥远,反而在我们身边。
记得上次,我们重庆出现了一个重要罪犯——周克华。他曾制造了六起持枪抢劫案,2012年8月10日在重庆沙坪坝某地,实施抢劫,并在过程中造成一死两伤,随后逃逸。就算他在厉害,也逃不出法律的手中,这正是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呀。
就在上个星期,我也遇到了一个坏人。我从南坪往家里走,在一处楼梯口,我系鞋带时,无意发现了一个行为诡异的人。他一看见我的目光就转过头去了,起初我也没怎么怀疑他。可是,我走到楼下时,又看见了那个人。他头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大部分遮住;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裤子则是牛仔裤,在那个人的手臂上,我隐约看见了纹身。怎么办?我心头只有这三个字。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我并没继续像家走去,而是想那人口密集的超市走去。我每走几步就想回头,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只好向前走去。我心中十分煎熬:如果他现在跑过来,把我绑走了怎么办?他身上有钱没有?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超市。一进门,我就装作伸懒腰的样子,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果不其然,他跟来了!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我的心情。我利用超市那复杂的地形,跟那个人玩起来躲猫猫。我透过商品的缝隙看见了他,他正在寻找我的身影。我急忙拿出电话,给老爸打了电话。电话一挂,我看见他马上就过来了,我急忙往另一个货架跑去。好险,差点被发现了。接下来,我就只好和他一直躲下去,时不时的让他知道我还在超市里。突然,我看到了老爸的身影,可要去老爸那必须要经过那个男子。我想来想去,准备硬冲过去。我抓准时机,双腿发力使劲地往前跑去,我仿佛看见那名男子惊讶的目光。接着我撞到了老爸的怀里,心里只有两个字:安全了!我急忙给老爸指了那名男子,老爸立马喊道:“抓人贩子了!”就去追那名男子了。可后来听老爸说,那人还是跑了。可我也长了一智,再也不怕那个人再来了。
同学们,在遇到坏人时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法律会制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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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违反法则,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时期,人往往会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为总会发生在少年时代。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轨的事情。就在前一阵子,汽车站附近经常有许多青少年,虎视眈眈地盯着来往行人的钱包,只要人们稍不留神,钱包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了。那天,我无所事事,便出门去散散心。来到汽车站附近,亲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绝”的一幕:只见路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的灰头土脸的人,我仔细打量一番,那人皮肤黝黑,身着一件带着灰尘的衬衫,留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虽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张年轻的脸。他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只见他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辆小型摩托车,说时迟,那时快,他一边飞奔,一边伸出那只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钱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觉。路边的行人立刻警觉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些青少年们为什么要偷窃他人的钱财呢?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长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会受到许多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还有一种是生长在温饱还难以解决的家庭,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导致前途尽毁。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而剥夺青少年们对学习的渴望,这种父母是多么不负责任啊,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
当我们坐在宽敞而又明亮的教室里,无拘无束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那时,我们可曾想过那些失学的儿童。曾经在一个偏僻的山区,有一户人家,有着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因为家中非常贫困,不能负担五个孩子上学,于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便强迫三个女孩辍学,让两个男孩去上学。十年过去了,两个男孩总算干出点事业,但三个女孩在这十年中,每天都在干农活,不是种地就是插秧。三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完了。
真是令人心寒啊,但愿普天下所有人的心中能多一份真诚,少一分罪恶,为世界添上那一丝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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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规则的创造是为了减少广大群众发生事故,也是为了社会上的秩序。而现在,法制规则往往被人们忽视。所以,近几年发生的犯罪事件不计其数、多不胜数。但是,在群众中还有少数良好市民是遵守法制规则的,在那人来人往购物街上,我就看见了那一幕,感人的一幕,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一幕。
一天,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当时,那女孩正和她的妈妈一起去买新衣服、新鞋子,准备过新年。小女孩长着乌黑的头发,浓密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樱桃小嘴。在过马路的时候,她的妈妈叫她跟着自己随着人群从路边横过马路。但她,那女孩却在东张西望地苦寻斑马线。她左顾右盼,迟迟不肯跟着妈妈过马路。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她找到了一条斑马线。她连忙喊住自己的妈妈,让她陪着自己从斑马线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因为有许多人不遵守规则,所以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人寥寥无几。但是,她们还是从这条斑马线缓缓地走过去了。我从马路对面呆呆地看着这一幕,我低下了头,突然心头一闪:她们走过的仅仅是斑马线吗?
就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又看见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他开着车在马路上左冲右撞,穿梭的汽车在他身边呼啸而过。但他置之不理,在马路上我行我素,横冲直撞,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一个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震惊了我,我的眼瞪得像煮熟的鸡蛋一样大:只见那个横冲直撞的男人,开着车冲向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母女俩……“拍”地一声,一袋衣服“飞”了起来,像一只小鸟在飞翔。“啊”接着传来了一阵惨叫,那个小女孩的手鲜血满流,被车撞到了。她的母亲惊恐万状,连忙把女儿送去医院,还不断地安慰自己和女儿,从眼角边流出了一丝的眼泪。我被惊呆了。
一秒钟,就差一秒,女儿就会丧生;就差一秒,司机就会铸成大错;就差一秒,母亲就会伤心欲绝。如果司机开快一秒,那后果不堪设想……在我们的生活中,不遵守规则,就会犯错误。遵守规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我们决不可以忽略!
法制规则,是对广大群众有着巨大的帮助,也为人们的性命做出了保障。所以,我们永远不能忽视了它的作用!一定要遵守法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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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祖国日新月异的快节奏发展,法律的约束自然也会加强,我们青少年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很容易就会陷进去,无法自拔。古人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这个“岸”,又在哪里呢?
青少年犯罪正在日益加重,如何防止他们犯罪也成为令老师、家长头疼的问题。有一个15岁的中学生,因为闲着无聊,便偷偷从一个小学生的课桌里拿出一袋牛奶,然后把老鼠要放置其中。这个小学生回来后喝了这袋牛奶,中毒身亡。这个中学生悔恨不已,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竟然酿成了大祸。一个简简单单的“不知道”,就断送了他往后的学习生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往后如花般的10年光阴就只能在冰冷的牢房里度过,令人感到无比的`惋惜。法律无无情的,哪怕你万分悔恨也无济于事,毕竟时间无法回转,如果当初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也就不会去做,那么就不会犯下罪过,但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说到底,还是因为不知法,知法了才不会犯法。
那么,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呢?一、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修养;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观念;三、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五、要有爱心。我相信,做到了这几点,人人都可以做到“知法不犯法”。
也许会有许多同学认为,只有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伤害才能构成犯罪,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这只是“犯罪”的冰山一角而已。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殴打他人以及刻意的辱骂,都是犯法的。且放下殴打他人不说,辱骂他人同样也会对他人造成自尊心上的伤害。现在,班级中各式各样的侮辱性的话语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在此我也不一一列举了,然而使得他们出口成“脏”,的原因,大多数也只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样值得吗?伤害他人的自尊心对你有什么好处吗?居然还会有人以辱骂同学取乐。不管是谁,都不愿意听到别人带着侮辱性的言词,如果那个被骂的人是你自己,你的心里会好受吗?同学之间理应和睦相处,根本没有必要为了一些琐碎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大打出手。
社会的治安关系着你我他,如果人人都能成为健康向上的公民,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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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下午,我们学校的师生听了一次“法制报告”。这次报告会针对中学生,告诉了我们一个又一个深刻的道理,讲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报告会一开始,便有几位令人景仰的警察给我们讲了在家中娇生惯养的我们对法律的无知。没错,我们在家中就像一位位骄奢的“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敢做。不知不觉中,一个特殊的名词——“法律”正在不知不觉中悄然靠近我们。我们的行为不再像以前一样随便,我们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
报告会渐渐发展到了高峰,讲起了中学生的自身安全。其中,打架斗殴事件最为严重,我在此举几例事件。
某中学初三学生小刘多次受到三个不法分子的勒索。第一次,他们要她交五十元“保护费”声称不给就要打她,不准她上学,她只好把存起来的零用钱给了他们。三天后,他们又要她交出一百元,声称不给便要划破她的脸,她只好偷偷地向别人借钱,凑足款数给他们。但过了不到一个星期,这些人又来胁迫,要她交出五百元。一个初中生哪儿来这么多钱?她交不出,他们便把她劫持到一个旅馆,企图污辱她。幸亏旅馆保安人员发现,才把她救了出来。
初中生张玲在回家路上,看见无业人员王某等五人殴打本校学生钱某,遂上前制止,没有奏效,反而遭到王某等人的围攻。张玲看他们人多势众,就假装胆怯离开了现场,然后迅速到附近打“110”报警。警察很快赶到,抓获了王某等人。
这几例事例,正好告诉了我们当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当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行凶时,我们既要勇敢,也要机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后更要及时告诉家长,老师和警察等寻求帮助。
在学校中,总有同学会做一些伤害别人的事,可他们却不以为然。“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从小就要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改掉以前的坏习惯,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为了未来,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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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准备高飞的雄鹰呢?所以我们要知法,守法,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走上错误的道路,如果不懂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使我不由地想起两年前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情。
一个暑假的下午,外公正在洗菜,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连忙过去开门,只见一个30来岁的小伙子焦急地站在门外,外公问他找谁?他答道:“我是你儿子的同学—王培,是天元人,今天骑摩托车来浒山给生病的爸爸配药,由于车子没有年检,被路上执勤的交警扣留了,回不了家了,爸爸还等着我给他送药呢,可取回这车要3500元钱,我身上的钱已用完了,要不你借我一下,明日早上肯定还你。”3500元钱对当时的外公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外公看到他一副诚恳的神态,还是咬咬牙答应下来了。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到了晚上,舅舅下班回来了,外公把下午那件事情告诉了他,舅舅一头雾水,说:“没有这个人的,你肯定上当受骗了。”外公当时差点晕过去了,为了这事外公几天吃不下饭,消瘦了许多,一直为那笔钱后悔不已。可蹊跷的是那个人过了几天又来骗钱了,他以为我外公认不出他了,可外公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指挥十几个村民围住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骗子,骗了我这么多钱还不心死呀!今天一定要把你送到派出所不可!”那场面可真雷人!我帮外公拨打了110,十几分钟后,几辆警车呼啸而来,我们一起把骗子押到警车上,随后我们也跟随民警去派出所做笔录,外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民警对骗子进行了审问,拘留了一星期,可他还是嬉皮笑脸,不知悔改,一看就是一个惯犯了,真是社会上的耻辱呀!
虽然外公的3500元钱已失而复得了,可当时要是外公警惕性高一点,也就不会给骗子机会了,它们专门向这种人下手,这样的人真是可耻呀,所以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长大后做一名社会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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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马路上经常响起车鸣声,大部分是因为行人闯红灯,还有许多卖产品的推销员和乞丐,或是驾驶员开车打电话不看路等。这种事我爸爸也经常遇到过,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发生,路边上常有交通警察和监控。但还是有许多人不顾生命安全在马路上“放肆”。每一秒,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都会有车祸陆续发生。我们不能制止每一次交通事故,但我们能宣传交通规则。
“滴……滴”现在是早上7:10,马路上排着“长龙”每辆车都急躁地按着喇叭,可前面的车还是一动不动。许多人也下车探望,时不时地骂两句,这时推销员、乞丐也纷纷跑来凑热闹:正是挣钱的大好时机!我坐在车里,看着他们每经过一辆车就敲敲窗,挨家挨户地问,直到主人把窗户关上了才肯罢休,卖房地产、槟榔、香烟,五花八门,这里可以说是菜市场。“哎,这些人真是不要命。”我看着窗外要钱的老爷爷,如果车一动,他就离危险越来越近。时间一分一秒地转动,十分钟过去了,“长龙”还是没有一点儿动静,我和爸爸也不耐烦,下了车,马路上除了偶尔在车海中穿梭的人外,全是亮着红灯的车。大概走了几百米,听见几人吵闹的声音,再走一会,便看见两辆打着双闪灯的车停在路中间,一辆车的尾巴已经是凹凸不平,牌子也打掉了,车尾已经掉了一部分漆了,另一辆车的车头一个红灯被撞碎了,也是破破烂烂,旁边的车也撞掉了漆,也有几个坑。警察正在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位驾驶员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上提着公文包和警察辩解。另一位驾驶员身材矮小,穿着便服,脸上红彤彤的,扶着车,在那胡言乱语,喝得醉醺醺的,额头上还流着点鲜血,说:“我不——我不去警,警察——局!”警察三番五次地硬拉着他,哪知他力气挺大,警察看实在没办法只好要他去医院。几分钟后,马路终于顺畅了,一切又是从前的样子。
是的,许多人也碰到过这种事或是亲身经历过,相信大家也怕碰到,既然怕,就不应该酒驾,开车打电话,就应该提醒身边的人,让自己,让其他人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