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篇1
“追求完美的偶像万万岁,才华洋溢的偶像万万岁,十八般武艺每一样都要学,会变魔术又会耍炫……"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偶像,不论风吹雨打,不论艰难苦涩,你都用心将我呵护。十八年来我们有过争吵,有过甜蜜,看着你悄然生出的白发,忽然觉得自己原来好幸福。母亲,节日快乐!
一天天长大的我,看着忙碌的你,心中真的很心疼,总是想为你减轻些负担,总是想让你开开心心,可每一次,话到了嘴边,却都成了埋怨。我不会说好听的话,学习不是很好,不能为你争光,还总是让你偷偷流泪,真的好对不起。”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我不是游子,你也很少为我缝补衣裳,但你却一直将我呵护。从小到大,大家都说我很幸福,即使家里条件不是多么的优渥,但我却从不缺少什么,各种新式玩具,我是村里第一个有的,虽然你和爸爸有时会与我在某些事情上意见不一,但你们会尊重我的选择。我是一个独生女,97年计划生育政策还不是多么普及的时候,你们就毅然决然的决定只生我一个。从小,你们将我捧在手心,放在心尖。在很多事情上我总是固执己见,有时我在想,若是换一个家庭,换一个父母,我是不是还会得到这样的疼爱。我真的很幸福,小时候,爸爸在外工作,你独自扛起全家的重担,婆媳之间,妯娌之间,或许你将关系处理得不是非常完美,但在我看来,这就够了。
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偶像,我想要像你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子女,出色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在将来,我还希望自己是一个很好的老婆、很好的儿媳。都说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而本就是老师的你,却扛有万斤重担。在校教书育人,在家教育孩子,你是我见过最和蔼的老师,数年的学校生活并未让你失去耐性,在孩子们的面前,你总是笑面如花。我长大了,高三的学校生活然我很少有时间陪你,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我,或许更加没有陪你的时间。如果可以,我想陪你出去走走,看看万千世界。
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偶像,对于我将走过的一生,有你,我很荣幸。母亲,母亲节快乐!
偶像的作文篇2
我的偶像就是陪伴我健康成长的妈妈。我的妈妈个子不高,正宗黄色皮肤的鹅蛋脸上镶嵌着弯弯的细柳眉,而这张平凡的脸上最有特色的是那双饱经风霜而又会说话的眼睛,一个扁扁的鼻子充分显示了她的倔强与坚强,还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虽然她从外表上看很平凡,但她却有着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平凡。
听姥姥、姥爷说,妈妈年轻的时候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考上了大学,选择了自己热爱的专业……就这样一个为梦想而不断奋斗拼搏的精神就十分值得我崇拜与学习的了!
妈妈是一个极其负责任的母亲,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每天,她都会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给病人看病;而下班之后,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风风火火的赶到家中照顾年幼的我;尽管生活让她如此疲惫不堪,但是仍然阻挡不了妈妈对知识的渴望,她总是那样如饥似渴的,像一块干燥的海绵,拼命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霖,每天晚上,我们都已经酣然入梦了,而妈妈却偷偷摸摸、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把门轻轻地关上,静静地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记得有一次,我半夜醒来,一看手表都到凌晨两点钟了,而书房的灯还亮着,我轻轻地打开房门,妈妈居然全然不知,望着那瘦弱的背影,我的双眼不禁湿润了,是啊,属于妈妈自己的时间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此时此刻,我多想抱抱亲爱的妈妈,多想叫她休息,可是我却不忍心打扰她的“快乐”……
第二天清晨,当我还在梦乡时,热爱锻炼的妈妈早早地就跑步回来,打扫好卫生,还为我准备了充分的营养早餐,这才温柔的叫醒睡梦中的我,当我吃着营养早餐,享受着她为我编织美丽的发辫时,我看了看那双有些血丝的眼,看了看那眼角细细的纹理,我想妈妈一定很累了,可是可爱的她每天给我的感觉就像太阳,永远有消耗不掉的热能与光能……
我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妈妈,一个拥有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的妈妈,一个充满爱心与责任心的妈妈,叫我怎能不爱?叫我怎能不佩服?
偶像的作文篇3
在里约奥运会男子100米蝶泳决赛中,美品读国传奇名将菲尔普斯败给了他的粉丝——年仅21岁的新加坡小将斯库林。
8年前,为备战北京奥运会,菲尔普斯在新加坡训练,13岁的羞涩少年斯库林得知“菲鱼”到来,特意赶到他所在的训练场馆与偶像合影。照片里两人都在笑,菲尔普斯笑得淡然优雅,而斯库林笑得局促紧张。那时候的菲尔普斯是天神一样的存在,在几个月后,他独揽8金、打破了7项世界纪录;斯库林虽在新加坡有不错的战绩,但比起菲尔普斯,依然是人与神的差距。但8年后,斯库林却战胜了菲尔普斯。赛前,斯库林说自己感觉不错,只想拿到金牌,不然就算破世界纪录,拿到银牌铜牌都没有意义。他已经下定“弑神”的决心:战胜偶像,才是他的目标。
这是个绝版的'励志故事,它一定会作为草根逆袭的经典论据被反复引用和诠释,但也会在引用的过程中,沾上血色励志和霸气超越的功利色彩,从而失去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意义:做神和弑神,都需要勇气;并且,他们是亲密的敌人,他们的精神是焊接时璀璨的火花,因为同一种属性而互激,也因为同一种属性而拥抱、接续,继而连成人类精神的光管,管内金光闪闪。我们需要的不光是励志,还有放在更广范畴里的观照:人类是如何成为人类的。
神和弑神者,偶像与打败偶像者,都是曾经的粉丝,都是未来的神或偶像,但又都会留下背影,而聚光灯和舞台,永远留给挑战者。偶像的定义应该是“打败偶像者”,立与破,新偶像诞生,老偶像倒下;立与破,都要有超然的勇气。立是通过破来达到的,要达到破,需要仰望,需要韬光养晦,需要默默涵养,需要积蓄力量;而台上的偶像,也是在击败自己的偶像后立起来的,现在他需要战胜自己,需要打败自己,需要通过破己而立己,从而才能继续引领。因为如此,人类的薪火从未斩断,即使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时,更高、更远、更快、更美、更好,依然是人类基因里的组词法。
没有终结者,就像没有终极真理一样。菲尔普斯会被他的粉丝斯库林战胜,美国灵魂乐教父詹姆斯·布朗会被他的粉丝迈克尔·杰克逊超越,卡夫卡会被他的粉丝马尔克斯刷新,风一样的迈克尔·约翰逊会被电一样的博尔特甩开,伟大的菲戈会被他的粉丝C罗赶超……
新的偶像要完成的是完善、诠释、新解、拓展,人类的争霸与狮王争霸不同的是,前一任偶像的高度、宽度、深度、广度会被留下,而不会被“吃掉”。它们成为坐标,成为界碑,成为纪录。他们通过破与立换来的纪录,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是一座座标识,走过榛莽和蛮荒,走过错误和荒谬,走向澄明。历史的“界碑”,从来都是一个接着一个,所以偶像是用来打败的,这样的“打败”,胜者固然光荣,败者也是虽败犹荣。他们甚至惺惺相惜,这样的相惜至关重要。
偶像的作文篇4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歌星、大影星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生物学家——达尔文。
达尔文是一个杰出的生物学家,可是他并不是一出生就是天才。据说,他以前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小孩,对身边的每一件事都充满了好奇。甚至每次遇到不懂的问题都要问到底。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孩”变成“天才”呢?这也许是归功于他的父母,达尔文的母亲苏珊是著名制陶商的女儿,她不但和蔼可亲,也很有见识和教养,她喜欢栽培花卉和果树,时常利用各种机会培养达尔文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同时她又很有耐心,十分爱护他们的好奇心,每次孩子们提出稀奇古怪的问题时,她从不横力加指责,而是耐心地给予解答。正是妈妈的这份爱心和耐心,使达尔文对生物、对他所生活的这个奇妙的生命的世界产生了最初的兴趣。有一次,达尔文围着一棵老树转悠。突然,他发现在将要脱落的树皮下,有虫子在里边蠕动,便急忙剥开树皮,发现两只奇特的甲虫,正急速地向前爬去。达尔文马上左右开弓抓在手里,兴奋地观看起来。
正在这时,树皮里又跳出一只甲虫,达尔文措手不及,迅即把手里的甲虫藏到嘴里,伸手又把第三只甲虫抓到。看着这些奇怪的甲虫,达尔文真有点爱不释手,只顾得意地欣赏手中的甲虫,早把嘴里的哪只给忘记了。嘴里的那只甲虫憋得受不了啦,便放出一股辛辣的毒汁,把这达尔文的舌头蜇得又麻又痛。他这才想起口中的甲虫,张口把它吐到手里。然后,不顾口中的疼痛,得意洋洋地向市内的剑桥大学走去。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首先发现的这种甲虫,就把它命为“达尔文”。后来,达尔文凭借着他对各种各样的生命的好奇,提出了被当时誉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的进化论。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努力,不去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