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三年级作文篇1
读了《蔡顺拾椹》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孝顺父母的美德,便决心成为一名孝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连年兵祸期间。百姓流离失所,蔡顺和他相依为命的母亲过的很艰难,为了生活,蔡顺出去讨饭,忽然发现有一片森林。地上落了不少桑葚,蔡顺连忙捡起,把黑紫色和青红色的桑葚分开放,士兵遇见很奇怪,便问其原因。蔡顺说黑紫色的是成熟果子给母亲吃,青红色的发酸给自己吃,母亲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怕拿错。
故事中的蔡顺孝顺母亲与现实中的有了妻儿忘了娘形成鲜明对比。我的母亲很烦,每次一上学前就对我说:“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在学校好好的,别调皮……”我听了忙打断说::“好了,我知道了,每次都说这些,烦不烦啊!”母亲听了欲言又止,只是沉默的把我送到车站,离上车前只对我说:“在校好好的”我点了点头算是应答,车子开出一段距离后,我从车窗探出头,看见母亲果然还在那里默默的用目光送我离去。
我知道,母亲的罗嗦是为我好,但嘴上还是忍不住地打断她说她烦,每次回家总是做好多好多吃的给我,恨不得满汉全席,我知道母亲是爱我的。感谢《蔡顺拾椹》让我懂的孝顺。
读三年级作文篇2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一个高尚的人交朋友。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就像鱼儿在大海里游来游去,畅快自在。
读到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的'时候,我会被书中生动有趣的小故事所吸引,觉得特别有趣又可爱,有一些故事虽然有些恐怖,但是被他们表达起来却感觉那么生动活泼,好像那个毒害白雪公主的皇后也只是一个平常的母亲,好像那个欺骗小红帽的大灰狼也不过是在跟她开玩笑。
读到唐诗三百首,我会忍不住去想作者在写这首诗歌的环境、心情,总觉得一字一句皆是生活,好像那个年代的人们都能够出口成章,提笔如画。
读到经典的名著,我会顿时钦佩,尤其是一些励志性的书籍,会感慨于作者的勇敢、坚强和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一本好书,不仅能够丰富知识,扩展眼界,还能够提升你的气质。
读三年级作文篇3
1880年6月27日,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州的塔斯甘比亚镇。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子,却在光明中只度过19个月,剩下的87个春秋都在黑暗与寂静中度过,然而,在一瞬间,她跌向了痛苦的边缘,但莎莉文老师的出现,改变了她的人生。虽然她一生中有过许多痛苦,但她在聋盲的情况下,仍然完成了一篇名垂千古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把这本书合上时,心里不禁感慨海伦·凯勒的坚强:当她无法阅读书时,便用手仔细感受字的笔画,我们读一篇课文最多用5分钟,但她却需要1个多小时还读不完;当我们可以很轻松地与人交谈时,她却需要用手语并摸摸你的口型来知道你在说什么;当我们遇到不认识的字可以查字典,很快就可以知道怎么读,但她需要别人帮助她翻译,并在手上写给她……
种种困难都被她一一克服,这是需要莫大的努力,最终,她终于从哈佛大学毕业,并且完成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当我读完第二遍再次合上书时,我明白了海伦·凯勒的困境,同时也悟到了一个真理:只要你相信自已,坚定信念,发奋图强,希望之光一定能够驱散绝望之云。
读三年级作文篇4
你喜爱阅读吗?我非常喜爱呢!因为当我正阅读时,我就会觉得我深深的沉迷在阅读的“异想空间”里,我最喜爱在一个阳光普照且又安静的大树下阅读,因为我可以在无人打扰的环境之下阅读,你想想这会是多么棒的一件事啊!
阅读不但可以培养兴趣,可以让我们增广见闻,更可借此增强注意力及想像力喔!即使不用查网络,我们也可以从书中得到相同的知识,所以阅读很重要。
阅读在我的生活中,每天约占据了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很多吧!现在我就要跟你分享那占据了我百分之三十时间的“阅读之神”!我平常早自习时,总会挑选书籍或是报纸,有时我还会利用下课时间阅读,回到家更不用说了,我至少会阅读二到三本故事书呢!
阅读是我们的知识能量水,喝下去身体的能量就会越存越多,知识能量也会越来越丰富,而阅读时的感动、探索、冒险更会令人永生难忘呢!让我们一启程做阅读梦想号,一起遨游书海,享受阅读的喜乐吧!
窃读三年级作文1
真好,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我梦寐以求的《心灵鸡汤》了。从书店的营业员手中接过书,我爱不释手。刚一回家,我以刘翔跑步跨栏般的速度,冲到我的房间,关上门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从我的眼皮底下偷偷地溜走了,不知不觉地就要吃饭了,妈妈喊我几遍见我都没有反应,便使出了江湖早失传的“河东狮吼”来,可我正在书的世界遨游,压根没听到妈妈那种狂吼的叫声。妈妈生气了,便冲出客厅来到我的房间,重重地打了我一屁股,这一打,硬生生地把正在书中遨游的我给拉了回来。妈妈几乎是欲哭无泪地对我说:“你这孩子,都这么大了还不听话,以前可比现在听话多了……”我急忙捂住耳朵,心想:这时的妈妈和西游记里的唐僧是一样的。于是,我赶忙跑到客厅去吃饭。
吃晚饭,我一溜烟地跑到房间又打算重新进入书的世界,猛然发现书没了,我十分着急,便打开衣柜,一通乱找,没有!我又打开一个衣柜,啊!找到了。我把书拿出来,一看,原来是《格林童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打开第三个衣柜时,突然发现我的《心灵鸡汤》,我怕被妈妈发现我已经找到了《心灵鸡汤》,便打算晚上十点再看。
我熬过了一个下午,吃完晚饭,我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这时的我才知道时间是多么的漫长。
九点了,我躺在床上,因为可以看书了而高兴,合不上眼。时光又过了一半,看了看闹钟,啊,十点多了,我一个鲤鱼打挺,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打开台灯,又翻开了心爱的《心灵鸡汤》,一页,两页,十分钟,二十分钟,一个小时,终于看完了,我伸了伸懒腰,正准备睡觉,突然发现妈妈就在我的眼前。
妈妈一字一顿地说:“这本书暂时交给妈妈管理。”这是的我体会到了失去心爱的书的滋味。
窃读三年级作文2
看名字是不是很像我们学过的林海音的《窃读记》?但我要说的不是她,而是我的第一次窃读。
风和日丽的周末,我哼着小曲走去“家家读书社”,这一次,我不来买书,只是来看书。刚进读书社,我就脚底抹了油——开溜,我一路向北,决不看我周围的五颜六色的书。结果,因为我溜得太快,目不斜视,上楼时险些摔了个狗啃泥。
等我上了二楼,找到那本我已经心仪许久却苦于价格太贵买不了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才拿到手上我就仔细地读起来,身边好像安了个隔音屏,让我听不见周围的声音也忘却了身边的一切,再不管不了老板是否会奇怪地望着我,只身在书海里遨游,和知识这条鱼儿在海水里嬉戏、打闹。我醉身于书的海洋之中,险些忘了和妈妈约好的回家的时间。等我再次抬头退出书海,太阳已不像来时那般酷热。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了回去。临走时,一步三回头,仿佛长征的战士不舍得离开家乡般。
书,是海洋,美丽的风光吸引着我,我喜欢畅游书海获得的那份欢乐。
窃读三年级作文3
窃读记中的作者很令我羡慕,因为她“窃读”了那么多次都没被发现,但我只“窃读”了一次,却被逮了个正着。
我不知道,老家的书店是不准看书的。那天,我捧着一本《外号像颗怪味豆》的.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结果那家店的老板娘,走过来就冲我喊:“你怎么在这看起来了?出去!出去!”说完,一把抢过那本书,并把我撵了出去。
我刚跨出去,只听“砰”的一声,门被狠狠地关上了。我很纳闷儿,我在这看书,怎么会被轰出来呢?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朋友,只见她们在那笑。“谁……谁让你看的,啊?哈哈哈哈!”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幸亏一位姐姐告诉了我:“在我们这儿,是不能看书的。”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真是的!开个书店还不让看,有没有搞错啊!”
“你们那儿可以吗?”两位朋友惊讶地问我。
“那当然,你从早上看到晚上都没问题!”
“哇!真羡慕啊!”
这就是我的“《窃读记》”可我的运气,似乎没有作者那么好。这件被老板从书店“轰出来”的事,足以让我“永生难忘”。
你们有这样的经历吗?
窃读三年级作文4
在暑假里,老妈买回来了一套《老鼠记者》,一共45本!我看了第一本,就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正想拿第二本看呢,突然毛茹!老妈一声狮吼。
咋了的?
一天只许看一本!
老妈命令一出,反抗也没用。哎,怎办呢?就在这时,老妈爱看的《甄嬛传》叮咚一响,又有新一集了!老妈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了0.01秒的时间坐在了电脑前。我想这不是个好时机吗!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了书柜前,两只耳朵伸得大大的,生怕走漏了一点风声。我慢慢地慢慢地抽出书,又快速回到了椅子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毛茹,你在干啥喽?老妈发问。我假做镇定地说:没事,做作业。噢,腰要挺起来……我的心怦怦作响,紧张死了。看完了第二本,又小心翼翼地去拿第三本。
正当我看的入迷时,老妈的脚步声传来了。我立刻进入一级警戒,拿出抄写本一笔一画地写起来,好在老妈没走过来,我的语文书下面还垫着一本《老鼠记者》呢!过了一会儿,老妈连个影子都没看见,我又看了起来,还悠闲地翘起了二郎腿。看到正精彩的时候,老妈又打了个哈欠,以前在这个时候,老妈就该下来了。我刚把书藏好,老妈就下来了。我可紧张了,可脸上还是一幅认真学习的模样。
呀!窃读可真不容易啊!
买书来读三年级作文
清代袁枚的《黄生借书说》中说:书非借不能读也。然而,我却觉得:书,还是买来读为好。
借书,如同夺他人之所爱。捧书在手,如饥似渴阅读,与作者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有了深深的感通之情,可是,也只能望书兴叹,不敢提笔勾画,任兴奋的眼光无奈地从字里行间滑过,任闪烁碰撞的思想火花流星般转瞬即逝。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脏了破了丢了烂了,不得深入读,只剩下做“护书使者”的份儿了。
当然,也可以做摘抄、写感受,捡拾一些散乱的珍珠,把中意的好词佳句、精彩片段挪到本子上,把冲撞心扉、不吐不快的读书感想写成读后感记下来,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始终觉得,有些文字离开了特定的、原有的语言环境,就如同无本之木,失去了滋养它的土壤;如同对一个完美的人儿进行了肢解,破坏了她的花容月貌;如同堵截了淙淙的流水,再无流畅欢快的感觉......将书归还了主人,多日以后,再看到这佳句美词,回忆它曾经带给自己精神的愉悦,再想一览享受,却已无可能。“暮霭沉沉楚天阔”,此去经年,哪里再去觅得芳踪?内心里立刻盛满了遗憾,痛人心扉,犹如与知音失之交臂。
若,把书买回家中,则再无此憾事和局限。或饭后,或睡前,斜倚枕畔也可,端坐桌前也可,翻开书,只需一笔在手,勾勾画画、加加添添、随心所欲、痛快淋漓。一气呵成看一遍,粗识浅解,那么就接着看第二遍、第三遍......何时放下只用视心情而定,看喜好而说。过罢瘾,将书束之高阁,便慢慢回味咀嚼,只觉余香悠长。时光流转,几近淡忘之际,蓦地想起某个场景、某一情节、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重新翻开书册,再度寻觅那怦然心动的`语句,何其惬意啊。
记得当年曾经看过一本书,是同学借给我的,开始也不以为然,没想到一看竟特别喜欢,一口气读到了凌晨4点,实在受不了了才放下,第二天读完后,又不顾一切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自己的感想和心得,明明知道书本不是自己的,可是不吐不快,至于当时写了什么,已经全然没有一点印象了,只是凭少年意气发点评论吧。以后对此书念念不忘,迅速购得一本,翻烂后又购得一本,放在枕边,时时翻阅,如同享受美味佳肴。
数十年过去了,好想再看看那心潮澎湃时刻洋洋洒洒写下的内心写照,却再不可能——那本书几经辗转,估计早已不见踪迹了。自此,每看到中意的书籍,即慷慨解囊,购回家中,随时品味,随地翻阅。与一开书店的相熟,去购书时她总是好言相劝:“别买了,省点钱,拿去看吧,只要保存好就行,看完了拿来我还能卖。”我却微微一笑,婉言谢绝,执意买走。
——读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更是为了品味。浅尝辄止,远远不够。买书回家,其乐无穷啊。
三年级作文:读《爱迪生》有感
这是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里一直在想着爱迪生可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呀,发明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比如电灯,为了发明电灯,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了血丝,显得疲惫不堪。为了研制灯丝,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爱迪生百折不挠的精神终于使他找到了非常非常合适的灯丝,很成功的发明电灯,给我们带来光明和希望。
他研制蓄电池整整花了9年的时间,试验了进9000多种材料,失败了不下五百万次最后连他的最好的助手也都不能坚持下去了,但是他却坚韧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的每项发明都是通过艰苦劳动赢得的,都是他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从这时起爱迪生这三个大字,就一直在我的心里铭刻着。夜很深了,妈妈叫我睡觉,我久久不能入睡,心里总是在想着他说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