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精选」
第三篇:我与书的故事
那天,看着书橱,心生一念:数数我现在拥有多少书了。如果一排按80本算的话,共七排,外加其它地方的书,也就是700本左右。唉!攒了十几年,才攒了700本书,原来还以为自己的书不少了呢,真是夜郎自大。攒了700元钱,怎么和百万富翁相比呢?实在太穷了!
想起原来的一个同事小齐,他从别处调来时还没结婚,所以还没有正规的书橱。他的书都放在一个个的大纸箱里。每箱如果盛150本书的话,大约二十箱。这样,他拥有的书得有3000本左右。小齐爱读书,简直就是一个书虫。别人在热闹着,他却静静的在一边看书。他是孤独的,但他一定是安静的,拥有丰富的安静,有一个自己构建的静谧而丰富的精神花园。“腹有诗书气自华”,冬天时,他常穿一件普通的鸭绒袄,围一条棕色的围巾。看起来十分儒雅,象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那些教授。
他对书十分小气,一般人,他是不借的。因为他知道我爱护书,所以会借给我。有一回,我借了他一套《古代文学史》,共四本,第二本放在办公室里就神秘的失踪了。我一直在寻找,想给他补上,因为是老版本,一直没买到。后来,我送了他一本84年版的《唐诗鉴赏辞典》,算是补偿吧。我送他那本书时,疼的要命。但他的一套书成了残本,他不更心疼吗?真是对不起他。在我怀孕的时候,我还借过一套中英文对照版的画册《中外著名童话选》,就是世界儿童文学的集大成者。有我特别喜欢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还有《长袜子皮皮》《胡桃夹子》《爱的教育》《大林和小林》等。那套书真好,可惜,买不到了。
还有一个人,一个女孩儿,比我小两岁,叫高杉,很惹人怜爱。她的家庭条件比较好,父亲是卫生局局长,母亲是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她毕业后,和我一个宿舍。吃饭时,也看书。她到底有多少书,我不知道。但她的书,很令人羡慕。比如,她让我看过一套《张爱玲文集》,共四本。差不多十年后,我终于在书店的一个角落里又买到了同样的一套。那感觉就象遇见了失散多年的老朋友,喜极而泣。她还给我看过《金圣叹的故事》,可惜只看了一半,她就调走了。还有苏童的〈我的帝王生涯〉。从此以后,我疯狂的喜欢苏童,买了他的好多书〈米〉〈枫杨树山歌〉〈妻妾成群〉〈后宫〉等等。
她后来当了警察,我还骑着车子走了几十里路去找她玩。我真的很喜欢她。她走之前,给了我两片翠绿的绣玉叶子,我把爷爷从南京给我买的有三个指印的雨花石送给了她,那是我很珍惜的。她很善良,宽厚有涵养。买了火锅料,做火锅给整个宿舍的人吃。大冬天的,围坐在她床头的一个小桌子前,吃得热火朝天的。她很乐观,天天笑着,有事没事,就哼几句歌,像个快乐的天使。
她调走的时候,学生们都出来送她,车周围挤满了学生,很多女孩都哭了。
后来都慢慢长成了大人。我的喜欢读书,喜欢买书,疼书,爱书,主要是受了他俩的影响。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在人生的路上,说不上什么时候,就能遇上一个人,这个人可能会影响你一辈子。
还有小孙,看书时总是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看书时从不折角。我刚买了一本新书后,有些人拿了去看,我就极不舍得。好像自己刚出生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就硬被人抱走了。特别是看他们狠狠的折角,用手狠狠的把书压平,我嘴上不说,可心里疼的要发火了。
我对书之所以吝啬,因为小徐。我逛了临沂的一个书城,好不容易挑了两本书〈老井〉〈美国人在纽约〉。她生了一场大病,为了让她消磨时光,我就借给了她。没想到,她又转手借给了别人,等书回来,已是尘灰满面,伤痕累累。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借书给别人了。
可极好的朋友来借,尽管我小气的要命,还是不好意思不借。张振英借走了〈金发婴儿〉,杜学军借走了〈米〉,高维绢借走了〈古船〉。它们都没能回来,我很想它们。权当是我送给这几个好友的纪念吧!
后来,我又买了一本〈古船〉,深蓝的封面,也很讨人喜欢,但毕竟不是那一本了。我还丢过一本〈呼啸山庄〉,又买了本新的。〈雍正皇帝〉的第一本丢了,谢天谢地,在打五折的书中,我终于又补全了,真是奇缘!
最让我感动的是学生陈建勇从延边给我寄的〈幻城〉,李栋给我买的〈张爱玲的风气〉〈苏童文集〉。
我的〈城南旧事〉还流落在学生陈方圆的手中,她去上大学了,等她放假回来,我一定要回来。这本书,是我寻觅了十多年才买到的,带着旧梦痕迹的一本书。因为小时候,看过电影〈城南旧事〉。
〈淘气包艾米尔〉是我一直想买却没买到的,还有〈周国平自选集〉。只能在网上看。在网上看,就是走马观花,和手捧一本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网上是躁的,书是静的。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再添两个书橱。然后,一天天的,把它们充满。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就像老葛朗台见了金元一样,心里感到暖和。
第四篇:我与书的故事
“屋外竹竿断短无,家中书卷常长有”
和着这儒雅的古诗,我将会把我和书的故事讲给你听。”
每个事物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第一次”。我与书的“第一次”,印象也是极其深刻的。
记得那一年,我还在老家。冬日里的青竹夹着丝丝春的气息,雪花嵌在树上、屋檐上,点缀着大地的外衣,小草陪着小动物一起冬眠,任何声响都显得很轻很轻。“这是什么啊?”一个问号,滑破了冬的宁静。我就是那个始作俑者。“叫,叫,叫,叫什么叫?”正在做菜的幺叔走了过来,手上还拿着葱。我拿着一本书,悠哉悠哉地坐在摇椅上,手指还在嘴中啃着。面对幺叔的喝斥,我毫不畏惧,还是问:“这是什么啊?”说罢,便从背后拿出了这本书。幺叔定睛一看,傻眼了,吼道:“永彬,别,别把它弄坏了!这可是刘家族谱!”“啊?”我的问号又大了一倍。好奇的我想再次看看里面的东西,所以不经意地把手从嘴中抽出来,准备翻书了。“别动!”幺叔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把夺下我手中的书,“这是我们家族的宝贝,一般人不能轻易碰的。”他把这本黄色页面的线装“古书”郑重地“请”到柜子里,一掉转头就响彻云霄地训斥:“这是由家族里最有文化的人编写的,里头记载了家族里有出息的人只有这一本。只有家族里头最有文化的人,才可以看。你要看?先好好读书去吧!”。我哭了,我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哭,也许是平时和蔼的幺叔,第一次这样凶巴巴地对我;也许是因为我与书的“第一次”是这样的,而感到遗憾吧!当我现在再次翻开那泛黄的记忆,仿佛还看见那串晶莹的泪珠,滴答,滴答……
泪水将会在记忆的黄页上永不逝去,但我与书的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
“自至内心自励志”
“水打脚丫浪低头,手挽裤袖到温州。书晃一阙无言语,心存大部晓精通。”牵着父母的手,我离开了老家。听说温州的学习环境比老家好,父母把我从老家接到了温州。
自从上次老家与幺叔的对话,我从此立志,每一次参加知识性比赛,脑子里都想着:“加油,加油!你一定要成功,编进族谱不是梦,是现实!”,比赛得奖后我总会说:“哎呀,刘永彬啊,你怎么这么差,虽然你得了七巧考试一等奖,但是区里,市里的更厉害呢!所谓‘人外有人’,我还是要多读书。”
读书认真的我,有一回竟“错认书为口中粮”。那次,我实在是太饿了,而父母又出去了。奄奄一息的我靠在了那个矮小的椅子。突然,我的眼睛贼贼地盯着书桌上的泛着金光的《三十六计》。那时的我觉得那本书是面包、是汉堡、是任何可以吃的食物,便抱起书读了起来,读着读着竟忘记了饥饿,沉浸在了珞漫琼璎花肆意的书香里。
“小挫折无伤大雅,酿读书永生习惯”
别看我和书是顺风顺水,其实之间也有过迷茫。
那是三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造梦西游3》这个网络游戏。每次写完作业,坐的不是在写字台前,而是在电脑桌前。在晚上,游戏里的天兵天将总是在梦里缠着我;在读书的路上,它们将阻挡我的去路。当时的我读书都是无精打采的,好像跟书有仇似的。有那么一天,我突然觉得,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读书,而不是沉迷网络的花花世界。后来的我,读书又认真起来。
“桥下潺潺塘河水,桥上嗷嗷张书卷。”
跃过小小的石头,漫步走过小小的石桥。这时候的我,刚从温州图书馆出来。我坐在桥边,翻开书页,阳光从脚尖流露到手指,东风掠过水面,从水面漾起了一圈圈涟漪。《西游记》里的有“无字天书”,要用心读,我现在也要用心读。晨语不经意泻去山的那头,时间好像被我忽略了。全世界的钟表都在滴答滴答地走,但只有我,定格在享受看书的美好时光。
茫茫书海,有碧水青山,有夕阳琼花,更有无数想象的朋友,有小巧玲珑的查理断奇迷,有大公无私的包公审奇案,也有神气十足的企鹅走怪样。“爱书无理由”更是成为了我的座右铭。都说读书得志,小学的周总理就立定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壮志豪言,毛主席就因为书得天下,老一辈的人们得到了读书的好处,我也似乎得到了。
书,不仅修身养性,更能充实自我。书是比任何粮食都要好吃,它给了我成就,使我在比赛中屡次得奖;更给了我充实,在饥荒的时候给我温饱;甚至给了我一条通往成功的桥梁,在人生的道路上铺上一片重要的雨花石。
“我长大了也要看族谱,将来我也想被编入书里。”有时,我会想起家乡,想起那冬日,想起那本书,顿时幼小的心,萌发了梦想的种子。因为我有对书的梦想,我,正在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