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调动全行个人信贷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个人信贷客户经理的业绩和贡献度,提高个人信贷管理水平,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合规、激励业绩、严格标准、奖励到人”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奖励范围
省行以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为单位进行考核奖励;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根据省行奖励办法制定完善本行奖励详细实施细则,考核奖励到人,包括二级分行、支行及二级支行所有从事个人信贷营销和审查审批人员。将贷款投放量、完成计划情况与风险控制指标统一起来,奖励与完成任务和贷款质量挂钩,对前台营销和中台审查审批实行联动考核。
三、考核激励目标
确保我行个人信贷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亿元,个人贷款累计投放达××亿元,不良贷款余额控制××亿元内,利息收入×亿元
四、奖励办法
对各行的个人贷款投放量和增长额进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进行一次奖励。
(一)对个人贷款投放量和增长额奖励
1.投放量奖励,每月按当月的贷款累计投放量给予各二级分行万分之三的奖励,根据当月各行个人贷款的累计发放统计情况,次月由省分行个人信贷部考核后,人力资源部将万分之三的奖励费用拨付给二级行。计算公式:
奖励金额=当月该行个人贷款累计投放额×万分之三
2.增长额奖励。省行按照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半年增长量的万分之八进行奖励,每半年奖励一次,根据半年各行个人贷款的增长情况,次月由省分行个人信贷部考核后,人力资源部将万分之八的奖励费用拨付给二级行。计算公式:
奖励金额=[该行个人贷款期末余额-年初(或上半年末)余额]×万分之八3.在个人贷款投放量奖励万分之三中提取万分之零点三;在增长额奖励万分之八中提取万分之一,专项用于奖励个人信贷审批中心人员,由省行统一考核发放。
(二)个人创优评先奖励
1.个人信贷营销明星。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支行的个人信贷营销人员。
评选标准:个人半年累计营销(营销楼盘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类和个人消费贷款类合计不含助学贷款,下同)五百万元以上,全年累计营销千万元以上,所营销贷款当年单个客户无不良纪录,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痐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全省排名取前三十名。
2.个人信贷优秀审批员。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个人信贷审批中心审查、审批人员。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总省行个人信贷管理制度审批业务,个人半年累计审批千笔或累计审批金额五千万元以上,全年累计两千笔以上或全年累计审批金额亿元以上,经手审批的新发放业务当年无不良贷款,审批准确,审批效率高,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痐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当选?痐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出十名优秀审批员。
3.个人信贷优秀贷后管理员。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个人信贷贷后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评选标准:能够按照总省行要求积极开展清收催收,监督、检查、监测发现重大问题或贷后管理事迹突出,如成功堵住假按揭假车贷,检查监测出假按揭假车贷或贷款诈骗行为并挽回经济损失的,成功清收(不含不良贷款、已核销除外,另行奖励)期房烂尾工程的.等?痐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出十名优秀贷后管理员。
(三)集体创优评先奖励
1.个人信贷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
评选标准:完成省行下达增长目标、不良贷款质量压降目标、利息收入指标综合排名。完成全年指标前三名,设一、二、三等奖。
2.个人信贷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相对独立消费信贷管理部门、个人信贷营销部门、各支行、二级支行和分理处。
评选标准: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相对独立个人信贷营销部门、消费信贷管理部门评选标准:营销额全省排名在前、同业发展领先、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及贷后管理水平较高,该行新发放贷款无不良纪录的,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在总、省行各部门和银监局及审计署等部门合规检查中,无严重违规情况,不良贷款催收及时效果显著,不良率控制在2%以下。
各支行、二级支行和分理处评选标准:营销业绩在1亿元以上、不良率控制在2%,在二级分行综合排名前三名,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痐各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出十名个人信贷先进管理集体。
(四)表彰形式
1.个人创优评先奖励:每半年和年度表彰一次,对营销明星、优秀审批员、优秀贷后管理员,省行以文件形式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个人信贷营销明星”、“个人信贷优秀审批员”、“个人信贷优秀贷后管理员”荣誉称号,同时半年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全年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被总行授予“个人贷款季度营销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被总行授予年度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省行另行奖励。
2.集体创优评先奖励:对先进单位、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省行以文件形式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个人信贷先进单位”和“个人信贷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对先进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前三名,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对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被总行授予年度先进单位(集体)荣誉称号,省行另行奖励。
五、考核奖励要求
1.省行对各行个人贷款不良率指标进行考核(不含助学不良贷款),以年初个人贷款不良率为基数(剔除今年已核销贷款金额),年初个人贷款不良率在2%以内的,六月末或年末不良贷款额较年初虽有上升,但不良率仍控制在2%以内,不取消增长额奖励;年初个人贷款不良率超过2%的,六月末或年末不良贷款率较年初继续上升的,取消半年或全年增长额奖励。发生“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取消参加个人创优评先奖励和集体创优评先奖励的评选资格。
2.各行要根据省行办法出台奖励实施细则,要合理确定前台营销人员和中台审查审批人员的奖励标准,充分调动个人信贷业务人员和客户经理拓展市场,服务客户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考核激励取得明显成效。各行需将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省行,省行将对各行奖励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对营销进展和贷款质量情况按月进行通报。
3.各行要建立严格的客户经理写实记录和工作量逐级核对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各行必须要将奖金落实到个人,严禁层层截留,确保实现个贷人员绩效挂钩,落实到个人。
4.各行在考核中要严格执行总、省行关于个人信贷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防信贷风险,确保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六、其它
本方案由××银行××省分行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