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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美食格言

时间:2024-09-21 14:48:41

汪曾祺作家有一癖好与同行不大一样,作家们上街大都爱钻书店、逛书摊,而他却喜欢逛菜市场,看看生鸡活鸭、鲜鱼水菜、碧绿的黄瓜、通红的辣椒。那么他的美食文章有哪些呢?

读汪曾祺《人间滋味》:吃遍八方美食 品尝人生百味

汪曾祺老先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资深“吃货”。他自诩为“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这是何等的境界。如果没有过往岁月的难忘经历,如果没有对各地美食的留恋,恐怕难以形成这些精妙的美文。

汪老先生散文的最大特点就是画面感很强,每每描述一种吃食,就像是在你面前展示制作工艺一般,令人垂涎欲滴,忍不住想要品尝。全书文章通透自然,引用了较多的历史典故,针对多种食材介绍了各地的不同做法。既有南北方不同习俗的对比研究,更有作者的主观品评。在此基础上,汪老还谈了亲身体会和见闻,并结合美食美味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尤其是大量引用了历代文人墨客对美食的记载和评述。或是诗文,或是典故,无不为八方美食平添了几分历史厚重感。如《故乡的食物》一文,就引用了“资深美食家”袁枚所作《随园食单》中关于高邮咸蛋的记载,颇有趣味。

由于特殊的人生经历,也使汪老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无论是华夏中原还是塞外边疆,无论走到哪里,汪老都会遍访当地美食。这期间,当然也有很多趣闻。据说,汪老为了寻找地道的“臭豆腐”,曾经领着几个老头,闻着臭味,直到靠近一家公共厕所……由此可见汪老对美食美味的热衷和推崇。手把肉、豆腐、野菜、鱼等等这些美食都在本书中有大量篇幅的描述。原料的取材尽管异常简单,但是做法却是异常讲究。比如高邮咸蛋和内蒙手把肉。高邮咸蛋的蛋黄里面有红油溢出,这可比平日所见到的干瘪的`鸭蛋诱人太多;内蒙手把肉用白水煮开后,蘸了料吃,真是鲜嫩无比,大快朵颐。这也应了“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酣畅舒爽之气。羊肉腥膻与否都不会影响到肉的口感,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殊的饮食习惯。

本书特别注重介绍各地不同的饮食习惯。比如《豆腐》一文,就介绍了南北豆腐的多种做法和历史渊源。拌、烧、炒、炖等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可以使用在豆腐上,这也映衬了豆腐具有无味调和、海纳百川的天然优势。

汪曾祺笔下的饮食

汪曾祺在西南联合大学时,和朋友朱德熙到昆明莲花池去游览。莲花池有个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看了满池清水边的陈圆圆着比丘装的石像后,下起雨来。汪曾祺到莲花池边小街的小酒店里坐下,一碟猪头肉,半斤酒。雨大,汪曾祺看小酒店院子里的木香花,把院子遮得严严实实。密密匝匝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多少年过去了,汪曾祺忘不掉这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汪曾祺的故乡是江苏高邮,故乡的风物,咸鸭蛋,野菜,甚至小咸菜,都滋养了他的笔墨。晚年所写的小说和散文,都是取材于故乡的人物和食物。

昆明是他人生中的第二个驿站。在昆明生活了多年,他青春的梦在这里绽放,收获了爱情友情。云南的美食,培养了他后来作为美食家的胃口和审美。他写昆明的吃食,别有情味和韵味,已经超越了美食的味道,有了记忆的回味,情感的酝酿,一饭一蔬,散发出醉人的气息。我是在他的笔下知道过桥米线、汽锅鸡,十几年前,去昆明时,特意上街品尝。

人能端什么饭碗吃什么饭,一生之中,有很多偶然,有很多不确定性。与西南联大的朱德熙从事语言学研究相比,汪曾祺吃了文艺的饭,后来被下放到农村劳动。在张家口地区的沽源马铃薯研究站,汪曾祺完成了一套《中国马铃薯图谱》。汪曾祺白天画马铃薯,晚上看《容斋随笔》。画一个整薯,还要切开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的,全国盖无第二人”。

汪曾祺是一个达观主义者,乐生,洒脱。吃地方小吃,品四方美食。兴之所致,亲自下厨,做两个小炒,美滋滋地喝上几杯,然后铺上宣纸,随意画两笔。汪曾祺画画是自娱自乐,并照搬了陶弘景的诗句“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他的花鸟画作,的确如岭上白云,飘逸,高洁。对应了人间食物的五味杂陈与温热笃定。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蚕豆作零食,有:入水稍泡,油炸。北京叫“开花豆”。我的家乡叫“兰花豆”,因为炸之前在豆嘴上剁一刀,炸后豆瓣四裂,向外翻开,形似兰花。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有人不吃辣椒。我们到重庆去体验生活。有几个女演员去吃汤圆,进门就嚷嚷:“不要辣椒!”卖汤圆的冷冷地说:“汤圆没有放辣椒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引导语:文人做菜就像文人画一样,随性,却又有雅致的讲究。汪曾祺如此,下面是有关他的谈吃文章的美句,与大家分享学习。

有些东西,本来不吃,吃吃也就习惯了。也就是口味这个东西是没有定性的。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一个人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对食物如此,对文化或者其他的东西也是一样。

——汪曾祺《汪曾祺谈吃》

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

——汪曾祺《汪曾祺谈吃》

汪曾祺 一个“吃货”的修养

在汪曾祺众多的散文中,关于吃文化的文章占据了一大部分。如我们熟知的《端午的鸭蛋》、《蚕豆》、《豆腐》、《泡茶馆》……零零总总写了很多,专收汪曾祺谈吃的文章的书也日见增多,从书名上就可以一眼看出,如:《五味》、《寻味》、《四方食事》、《故乡的食物》、《汪曾祺谈吃》等。如果说以汪曾祺作为“吃货”的“典范”,那么至少应该具备会吃、会做、懂得吃这三个标准。

会吃

汪曾祺因生活的轨迹对于家乡、昆明、张家口、北京等地的饮食都有了解,常常谈起某一食物的吃法,能举出各地不同的饮食**惯。不仅如此,他还能说出一种食物最诱人的时候、最适合的烹调方法。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注音:xiǎn)、野鸭、鹌鹑、斑鸠、鵽(duò)、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不仅吃的种类多,吃的地域还广,再用闲散随意的文字描述给我们,所传达的已经不是“口齿留香”能够涵盖的无穷韵味。在“会吃”这一点上,就已经令人望尘莫及。

他还好吃,从他诸多谈吃的文字来看,他简直是吃尽四方的人。从家乡高邮的鸭蛋到北京的豆汁儿,到湖南的腊肉,包括咸菜,酱菜,野菜,他都要追究,琢磨一番。而且时常要发出毫不保留的赞叹:我一辈子没有吃过昆明那样好的牛肉。(《老头儿汪曾祺》)

除了生嚼,扬花萝卜也能拌萝卜丝。萝卜斜切的薄片,再切为细丝,加酱油、醋、香油略拌,撒一点青蒜,极开胃。小孩子的顺口溜唱道:人之初,鼻涕拖。油炒饭,拌萝卜。油炒饭加一点葱花,在农村算是美食,所以拌萝卜丝一碟,吃起来是很香的。萝卜丝与细切的海蛰皮同拌,在我的家乡是上酒席的,与香干拌荠菜、盐水虾、松花蛋同为凉碟。北京人用水萝卜切片,汆羊肉汤,味鲜而清淡。(《萝卜》)

“吃遍四方”可以说是对于汪曾祺“会吃”的一个最为贴切的评价,而在其文中所展现的不同地域不同食物的吃法,投**的是对中国饮食文化博大深厚的侧面。

会做

安身之本,必资于食。凡事不宜苟且,而饮食尤甚。中国的许多菜品,所用原料本不起眼,但经过一番“讲究”之后,变成了人间至味。那么汪曾祺本人的“讲究”水平到底如何?

如果用专业厨师眼光去看汪曾祺的厨艺,那肯定是不太够的。汪曾祺自己在文章中坦率地承认:他所擅长的只是做家常菜,“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燕窝,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做。”但是对于家常菜,汪曾祺则是得心应手。汪曾祺的`烹饪手艺在当时文艺圈子中很有名。所以每当有港台作家或者外国汪曾祺研究者来北京采访汪曾祺时,中国文联不安排来宾在宾馆就餐,而是直接让客人在汪曾祺的家中就餐。一次一个法国客人来采访汪曾祺,汪曾祺为其做了道盐水煮毛豆。那位法国人第一次吃盐水煮毛豆,竟然连毛豆壳都吃了下肚。

有一位台湾女作家来北京,要我亲自做一顿饭请她吃。我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她吃了赞不绝口。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水萝卜。(《萝卜》) 美籍华人女作者聂华苓和她的丈夫保罗·安格尔来北京,指名要在我家吃一顿饭,由我亲自做。我给她配了几个菜。几个什么菜,我已经忘了,只记得有一大碗煮干丝。华苓吃得淋漓尽致,最后端起碗来把剩余的汤汁都喝了。华苓是湖北人,年轻时是吃过煮干丝的。但在美国不易吃到。美国有广东馆子、四川馆子、湖南馆子,但淮扬馆子似很少。我做这个菜是有意逗引她的故国乡情!我那道煮干丝自己也感觉不错,是用干贝吊的汤。前已说过,煮干丝不厌浓厚。(《干丝》) 汪曾祺做的全是家常菜,然而又全是具有中国民间风味的家常菜。汪曾祺说:招待外国客人,并不一定是规格越高越好。因为他们最希望吃的是有地方特色的菜,越是具有中国风味的菜,他们越是难忘。而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能够做好中国风味的家常菜,何尝不是对于传统饮食文化的继承呢?能够将这些感受转化为散文,让更多的读者感受这份文化的传承,也是汪曾祺散文的独特之处。

了解

光会吃,会做吃的还不能算上是个行家,还要窥得“吃”中的门道,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这对于一个人的文化底蕴要求较高,而这也是汪曾祺的散文具有“文化”特点的原因。汪曾祺在散文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融入,诗经、古人笔记乃至于中国地域的地方风俗,使得文字总是给人亲切感和共鸣感。

汪曾祺小时候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很为诗中的“真情”而感动,但他始终没搞懂“采葵持作羹”的意思。现在各地植物称作“葵”,如向日葵、秋葵、蜀葵,但这些植物叶都不能吃。那么古人“持作羹”的“葵”是什么?汪曾祺直到后来读到清朝吴其睿的《植物名实图考》,才知道吴氏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吴氏经过考证,激动地说“葵”便是南方几省还有种植的“冬苋菜”。“采葵持作羹”说白了,就是冬苋菜稀饭……

由此可见可见“葵”到清朝已经沦为无人知晓的地步,但是“葵”早在《诗经》就有记载,后魏《齐民要术》,元代王祯的《农书》都把它列为主要蔬菜。汪曾祺由此猜测可能是后来全国遍植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的位置。可见,“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

从平常的“吃食”中寄寓着人事的兴衰慨叹,这的确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表现方式和精深之处。汪曾祺说:“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注:汪曾祺:《随笔两篇〈葵·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