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院校大学生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第一,在价值取向上,功利主义严重。据笔者对238名学生的一项调查表明,75%以上的大学生找好工作的标准不是提供好的学习平台而是工资福利待遇,在功利主义价值观盛行的背后其实反映的是部分学生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敬业精神的缺失,这就使得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发展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第二,在职业道德判断标准上,不少学生观念模糊、庸俗甚至十分错误。奉献意识淡薄,过分看重工作待遇,不少学生认为在职场当中升职不靠能力靠关系,认为关系是职场发展的法宝,从而忽视了对自身全面正确的认识,缺乏敬业精神,更谈不上爱岗敬业。第三,在职业精神的培养上,缺乏基本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随着生活条件的优越和独生子女政策问题的显现,目前绝大部分大学生都是在自我的环境中长大,从而造成以自我为中心意识强烈,反映在职场中就是团队合作意识淡薄。优越的物资生活又同时造成吃苦耐劳的精神薄弱和个人为中心意识的强化,使得大学生在工作中稍遇挫折就离职而去。第四,大学生的职业道德问题还表现在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法制观念、责任意识等方面职业道德素养的缺失。
2职业道德素养对大学生职业发展的作用
2.1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型人才的基础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是一个合格大学生的重要方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是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人的基础。人是技术的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决定人对社会贡献程度大小的不是技术水平的高低而是职业道德素养水平的高低。职业道德水平越高的人,技术水平越高对社会的贡献度越大。反之,职业水平越低的人,技术水平越高对社会的危害度反而越大。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生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关乎学校的声誉,而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形象产生影响,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市场的日趋成熟,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标准由技术转向更加注重大学生职业道德的考核。根据笔者对企业的问卷调查,企业最看重大学生品质的前五项排名分别是:第一,优良的个人品质;第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第三,敢于拼搏、吃苦耐劳的精神;第四,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第五,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只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才能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从而完成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人才。
2.2大学生职业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人本素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社会价值体系日益多元化,随之而来的是人的价值取向的复杂化和多样化。中国当下社会变革对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势必会对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群体的价值观造成深刻影响和改变。特别是以己为中心的个人主义、金钱至上的物质观、过分强调关系弱化能力的人际观泛滥等等,势必会对大学生的职业成长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时代的变化,使得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当代企业判断一名出色员工的标准应具有忠诚、敬业、勤奋、正直、工作主动、尽职尽责、宽容、感恩、坚忍不拔、追求卓越等十大职业素质。这十个方面正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因此,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操、良好的职业素养、优秀的职业品格将是未来大学生在职业成长中必备的人本素养。
3加强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3.1抓好“就业指导”理论教学,切实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
就业指导课是以培养学生职业精神、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核心的理论课程。高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简称“两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为此,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内容的更新与转变,“就业指导”和“两课”内容应更加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的特点,紧跟社会形势的变化及对人的价值取向的深刻影响,及时反映时代的变化需求,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加大教学改革;二是“两课”教学方法要从高等职业院校的实际出发,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为前提,以开展正确的人生价值教育为主线,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意志品质的培养,教育学生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三是在做好大班上课教学的同时,认真做好一人一事的经常性教育活动,把大学生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2以顶岗实习为依托,强化实习期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是高度角色化和实践化的道德。充分利用实践、实习教学环节,使得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论认知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训中完成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通过实习环节让学生在真实的职场环境下领悟、体会和感悟职业道德,在实习过程中塑造学生的团队合作、爱岗奉献、吃苦耐劳等职业精神。一方面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另一方面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行为意识培养,通过教师和企业人员的指导、实践完成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和提高。同时,实践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向学生传授知识和职业道德,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工作认真负责的品德。大学生只有不断地融入社会,才能深刻地认识自身的价值,同时正确地审视自己的不足,在社会实践中锻炼自己,完善自己,才能从根本上完成职业道德品质的提升。
3.3以校园为主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对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是多方面的,涉及到诸多因素,作为大学生成长和学习的校园起着主阵地的作用。大学生正是处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的重要时期,“三观”也是大学生职业道德的核心载体,校园文化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因此,把职业道德教育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积极向上、人文情怀浓厚、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一个文明、卫生、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开拓学生的视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例如,通过“文明宿舍”、“优秀班级”的评比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习惯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公共场所设置职业道德教育的格言、警句牌等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邀请优秀校友为学生做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事实证明,校园文化不仅为职业道德教育提供良好的教育平台,而且直接促进大学生职业道德品质的提升和发展。
3.4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大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社会和家庭也应肩负起应有的教育职责。学校教育应侧重于专业技能教育与职业精神培养,社会教育应侧重于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人格魅力的培养,家庭教育侧重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培养,以更好地解决大学的职业道德问题,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程度会直接影响学生的发展,学校只有加强同社会、家庭的联系,三方面教育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教育合力,建立“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对学生共同施加良好的影响,才能对大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起到促进作用。
4结语
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大学生个人素养、专业水平的需要。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激烈的今天,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势必在今后的就业生涯中更胜一筹。作为当代大学生,应从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相契合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能动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水平,更好地实现由职业道德他律向职业道德自律转化。
创新和创造基本相同却又略有区别,创新是技术进步加市场,而技术进步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不能叫技术创新。我们搞创新,不能只搞技术进步。搞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不是技术人员,这句话报纸上也常讲。这表明必须从技术出发,回到市场,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叫创新。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中关村出怪事。联想将工程院院士倪光南炒了,香港方正也要将董事长、三院院士王选炒了。这就是技术创新和与技术进步之争。为什么联想要炒倪光南?倪光南是工程师,主要成就就是联想汉卡,获得了巨大成功。柳传志曾经说过:倪光南说了算,倪光南说的就是对的。这句话不对,市场才能说了算,市场说是才是对的,倪光南能跟市场比吗?倪光南是工程师,关注于技术领域,并不擅长经营管理。倪光南给联想带来了近千万元的损失,炒掉可不可以?当然可以,要保证技术转化为生产力,除了基础科学可以不管市场之外,应用理论都要搞贸字当头。王选是三院院士,香港方正为什么要炒?做董事长不称职。王选刚上任时,方正在香港的股票价格高于联想、四通,但当了一阵之后股票价格反而低于联想、四通了。当然,方正最后并没有炒王选,他还打算再继续干,到底怎么样时间会检验一切。
创新必须是正向的,即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而创造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负向的。电脑病毒可是创造,只要是前所未有的,就是创造,但这绝不是创新。创造可以是对原有事物的彻底否定,而创新只能是原有事物的辩证的否定,螺旋的上升,不是彻底的否定。创造可以是个人行为,也可以是集体行为,而创新必然是群体行动、系统工程,一个人搞不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一个人是做不到的,一个人不可能拥有市场需要的全部优势,但团体可以。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什么?是创新。知识经济的灵魂是什么?创新。创业的核心是什么?创新。有人说,我有学历,我就是人才。学历不是坏事情,但有文凭不等于是人才。人才需要发现,而在座的学历都不低,要是有文凭就是人才了,人才还那么难找吗?人才必须有创新精神、能力,做出创新成果,这才叫人才。孔乙己和黄道婆,哪个是人才?孔乙己有文凭,秀才,但他甚至无法在社会上生存下去,这能叫人才吗?黄道婆是童养媳,没有学历,没有文凭,但她是人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一定都要有文凭、学历、只要有创新,就是人才,学历不是坏事情,说明你有知识,但恐怕是书本知识多,实践知识少。科学定必须跟企业家联合。企业家是创新专家,能够超常规地带领企业在竞争中成功。靠什么?靠创新。创新对于企业来说,是系统工程,三个系统,经营、管理、技术。三个系统,三个创新,只有搞好企业系统工程,企业才能成功。
很多人问我,创业成功有没有捷径?会创新、善于创新,这就是捷径。现在是新经济、电脑、网络很热,现在学校的学生创业也主要瞄准网络行业,但失败的居多。为什么?片面追求网络业,结果变成没有特色。你搞我搞大家搞。但没有技术含量,纯属低水平重复建设。西方有句格言:没有特色不开店。最聪明的竞争就是不竞争,要走别人不走的,有市场前景的路。创新才是创业的捷径。
有人说,其他行业没有前景,谁说的?北大一位老师,开了新东方学校,成了百万富翁。现在教育产业是卖方市场,难道教育产业就没有网络业好?创业的视野还是要拓宽。创业,就是要创造成功的企业,不容易。我跑过很多企业,这些企业里面,成功的很少。这里面有没有规律?有。办企业,如果不懂市场经济规律,就不可能成功。这个规律是什么?搞好企业是一个系统工程,还是那句话,企业是一个小系统,包含在市场这个大系统里面,大系统管了小系统。经营是龙头,管理是基础,技术是载体。经营包融一切,经营包融管理。
搞好市场是什么规律呢?经营一步,管理一步,二者是两条腿,经营进步了,管理不跟上,没法前进,经营管理包含了技术,经营管理向前走,都包含了技术,经营包括商品经济、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管理包括制度管理,机制管理、企业文化管理。企业的经营都一般叫经理。经理干什么?经营管理,外抓经营,内抓管理,企业相当于一个车间,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计委才是经营者,直到今天,我国的薄弱五一节仍在于经营。很多国企很多困难,很多人说这是管理不行,错!还必须搞好经营。企业管理滑坡不是现象,只是结果,原因于经营失败,兵败如山倒。很多企业边适销对路的产品都没有,员工看不到希望,怎么管理?有人说,私有化就能解决问题,难道私有制就不会倒闭?牟其中不失败了?沈阳飞龙不失败了?奚多不倒财了?以前广州的十大老板,不会完了?私有制就不倒财了?有人说,改制,实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能解决问题。现在上市公司亏损面有多大?股份制就行了?你要员工参股,可怎么让员工参股?企业经营不行,谁参你的.股?去年我到邯钢讲课,我说:邯钢的经验绝不只是成本倒闭,成本经营,而是三改一加强。马副总马上表示赞同我的意见。邯钢的成功不在于管理,而在于经营。衡量管理的,不就是效率吗?对钢铁企业来说,就是人吨钢产量。现在邯钢人吨钢吨,而宝钢吨,世界最高水平是吨。现在邯钢的人吨钢产量在世界上是下游,在国内远落后于宝钢,怎么说邯钢管理领先?邯钢成功,在于摸准市场需要,否则,你成本再低,产品没人要也没用。
怎样才能经营起步点高?先研究市场,后研究企业。什么意思?在我的目标范围内,只要有市场前景,没有资金,可以组合资金,没有技术,可以组合技术,没有办不到的事。以销定产,是市场经济的初步阶段,消极被动,并不选进。当然,以产定销的计划经济就更落后了。
那么什么先进?研究市场,以需定产。消费由我引导,市场由我创造。比如跳舞毯,一开始大家谁都不知道,有没有订单啊?如果都销定产,世界上就根本不会有创新产品了。必须摆正技术与市场的关系。应用技术不允许纯技术含量。我国技术投入世界最低,但好不容易有点经费,转化为生产力的又世界最低,而批量生产的,又世界最低。我国技术转化率仅的。这样,的技术都没有用。国外企业有三类工程师:概念工程师、销售工程师、技术工程师。三套工程师配套才能赢,而国内,概念工程师没有,销售人员还停留在烟酒开路的小农经济。经营是一门艺术,要将精英骨干放于经营部门。美国的公司都是哑铃型,销售开发大,生产小。生产不是一线,最最重要的应该是经营。经营是最难的决策劳动,经营都都是高收入都。当然,利润与风险并存,经营不好经营都第一个跳楼。生产要排在经营、管理后面,这好像是皮包公司,其实不然,这叫虚拟生产模式。比如惠普,他在全世界都没有工厂、工人,在中国就是委托联想生产,惠普只管设计、销售,把设计的图纸交给别人生产,我不要劳动附加值了,我拿技术附加值,名牌附加值。有人说,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怎么办?有管理不就行了吗?只要有一个指标,你不合格我绝不要。搞彩电、电脑就都是先打广告后有产品。我们创新要有新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经营是挣钱,管理是省钱,省钱不如挣钱。创新第一原则,先研究市场,后研究企业。第二原则,企业联合起业,把蛋糕做大做好、市场竞争不是你死我活,要你死我活,谁也活不了,要追求双赢。我们的企业还在宁为鸡头,不为凤尾,还在低水平重复,怎么面对?要有开放的观念,开放不只是对外开放,也要对内开放。有的地方,外国人一来,怎么优惠都行,而面对国内同行,却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这不怪了吗?在邓小平文选、江泽民同志的讲话中,都多次提到要对内开放。因此,经营思维要多种多样,要搞好创业,就必须先搞好思路。
有关普法知识学习材料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①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三、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制定颁布的。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1982年宪法四次修改:
1988年宪法修正案:(一)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二)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宪法修正案:(一)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中得到集中、完整的表述。(二)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三)把“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并解释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四)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六)把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1999年宪法修正案:(一)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二)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三)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四)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五)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六)将镇压“反革命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一)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增加了“政治文明”这一概念,并规定“推动物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二)对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三)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四)将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五)增加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保障制度”;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六)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将宪法有关涉及戒严的规定修改为紧急状态的相关规定。(七)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八)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九)将《义勇军进行曲》明确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
(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
(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五、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六、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法制教育名言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法律不能让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如果律师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就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舌头。在民主的国度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度里,国王就是法律。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