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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曾经沧海格言新说

时间:2024-09-21 08:30:27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如何把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串连起来。

我在Reed大学读了六个月之后就退学了,但是在十八个月以后——我真正的作出退学决定之前,我还经常去学校。我为什么要退学呢?

故事从我出生的时候讲起。我的亲生母亲是一个年轻的,没有结婚的大学毕业生。她决定让别人收养我, 她十分想让我被大学毕业生收养。所以在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工作,能使得我被一个律师和他的妻子所收养。但是她没有料到,当我出生之后, 律师夫妇突然决定他们想要一个女孩。所以我的生养父母(他们在待选名单上)突然在半夜接到了一个电话:“我们现在这儿有一个不小心生出来的男婴,你们想要他吗?”他们回答道: “当然!”但是我亲生母亲随后发现,我的养母从来没有上过大学,我的养父 甚至从没有读过高中。她拒绝签这个收养合同。只是在几个月以后,我的父母答应她一定要让我上大学,那个时候她才勉强同意。

在十七岁那年,我真的上了大学。但是我很愚蠢的选择了一个几乎和你们斯坦福大学一样贵的学校, 我父母还处于蓝领阶层,他们几乎把所有积蓄都花在了我的学费上面。在六个月后, 我已经看不到其中的价值所在。我不知道我真正想要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大学能怎样帮助我找到答案。但是在这里,我几乎花光了我父母这一辈子的 全部积蓄。所以我决定要退学,我觉得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不能否认,我当时确实非常的害怕, 但是现在回头看看,那的确是我这一生中最棒的一个决定。在我做出退学决定的那一刻, 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令我提不起丝毫兴趣的课程了。然后我可以开始去修那些看起来有点意思的课程。

但是这并不是那么浪漫。我失去了我的宿舍,所以我只能在朋友房间的地板上面睡觉,我去捡可以换5美分的可乐罐,仅仅为了填饱肚子, 在星期天的晚上,我需要走七英里的路程,穿过这个城市到Hare Krishna神庙(注:位于纽约Brooklyn下城),只是为了能吃上好饭——这个星期唯一一顿好一点的饭,我喜欢那里的饭菜。

我跟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走, 遇到的很多东西,此后被证明是无价之宝。让我给你们举一个例子吧:

Reed大学在那时提供也许是全美最好的美术字课程。在这个大学里面的每个海报, 每个抽屉的标签上面全都是漂亮的美术字。因为我退学了, 不必去上正规的课程, 所以我决定去参加这个课程,去学学怎样写出漂亮的美术字。我学到了san serif 和serif字体, 我学会了怎么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之中改变空白间距, 还有怎么样才能作出最棒的印刷式样。那种美好、历史感和艺术精妙,是科学永远不能捕捉到的, 我发现那实在是太迷人了。

当时看起来这些东西在我的生命中,好像都没有什么实际应用的可能。但是十年之后,当我们在设计第一台Macintosh电脑的时候,就不是那样了。我把当时我学的那些 东西全都设计进了Mac。那是第一台使用了漂亮的印刷字体的电脑。如果我当时没有退学, 就不会有机会去参加这个我感兴趣的美术字课程, Mac就不会有这么多丰富的字体,以及赏心悦目的字体间距。因为Windows只是照抄了Mac,所以现在个人电脑才能有现在这么美妙的字型。

当然我在大学的时候,还不可能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串连起来,但是当我十年后回顾这一切的时候,真的豁然开朗了。

再次说明的是,你在向前展望的时候不可能将这些片断串连起来;你只能在回顾的时候将点点滴滴串连起来。所以你必须相信这些片断会在你未来的某一天串连起来。你必须要相信某些东西:你的勇气、目的、生命、因缘……这个过程从来没有令我失望,只是让我的生命更加地与众不同。

我的第二个故事是关于爱和失去。

我非常幸运, 因为我在很早的时候就找到了我钟爱的东西。Woz和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在父母的车库里面开创了苹果公司。我们工作得很努力, 十年之后, 这个公司从那两个车库中的穷小子发展到了超过四千名的雇员、价值超过二十亿的大公司。在公司成立的第九年,我们刚刚发布了最好的产品,那就是Macintosh。我也快要到三十岁了。在那一年, 我被炒了鱿鱼。你怎么可能被你自己创立的公司炒了鱿鱼呢? 嗯,在苹果快速成长的时候,我们雇用了一个很有天分的家伙和我一起管理这个公司, 在最初的几年,公司运转的很好。但是后来我们对未来的看法发生了分歧, 最终我们吵了起来。当争吵到不可开交的时候, 董事会站在了他的那一边。所以在三十岁的时候, 我被炒了。在这么多人目光下我被炒了。在而立之年,我生命的全部支柱离自己远去, 这真是毁灭性的打击。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我真是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觉得我很令上一代的创业家们很失望,我把他们交给我的接力棒弄丢了。我和创办惠普的David Pack、创办Intel的Bob Noyce见面,并试图向他们道歉。我把事情弄得糟糕透顶了。但是我渐渐发现了曙光, 我仍然喜爱我从事的这些东西。苹果公司发生的这些事情丝毫的没有改变这些, 一点也没有。我被驱逐了,但是我仍然钟爱我所做的事情。所以我决定从头再来。

我当时没有觉察, 但是事后证明, 从苹果公司被炒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棒的事情。因为,作为一个成功者的负重感被作为一个创业者的轻松感觉所重新代替, 没有比这更确定的事情了。这让我觉得如此自由, 进入了我生命中最有创造力的一个阶段。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 我创立了一个名叫NeXT的公司, 还有一个叫Pixar的公司, 然后和一个后来成为我妻子的优雅女人相识。Pixar 制作了世界上第一个用电脑制作的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Pixar现在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电脑制作工作室。 乔布斯在ipad发布会上在后来的一系列运转中,Apple收购了NeXT, 然后我又回到了Apple公司。我们在NeXT发展的技术在Apple的今天的复兴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而且,我还和Laurence 一起建立了一个幸福完美的家庭。

我可以非常肯定,如果我不被Apple开除的话, 这些事情一件也不会发生的。这个良药的味道实在是太苦了,但是我想病人需要这个药。有些时候, 生活会拿起一块砖头向你的脑袋上猛拍一下。不要失去信仰。我很清楚唯一使我一直走下去的,就是我做的事情令我无比钟爱。你需要去找到你所爱的东西。对于工作是如此, 对于你的爱人也是如此。你的工作将会占据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你只有相信自己所做的是伟大的工作, 你才能怡然自得。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找到, 那么继续找、不要停下来,只要全心全意的去找, 在你找到的时候,你的心会告诉你的。就像任何真诚的关系, 随着岁月的流逝只会越来越紧密。所以继续找,直到你找到它,不要停下来!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1

看完《乔布斯传》这本书,感触颇深。

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而对这个工具的各式各样繁复操作都能得心应手的能手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甚至一二年级的小学生都能够轻车熟路的在网上寻找自己喜欢的游戏并玩耍甚欢。鉴于自己浅薄的电脑知识,我只能称自己是个电脑文盲。所以整部自传对我最大的吸引莫过于乔布斯的成长历程,而对于他是如何用这个晶体管那个芯片和一些我压根就看不懂的零件制作出世界销量第一的电脑什么的,我就不那么关心了。所以我的感悟重点集中在他的成长经历和求学的部分。

乔布斯是一位传奇人物,他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骄傲、一个国家的骄傲,而且是世界的骄傲。乔布斯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传奇,这与他的养父母是密不可分的。众所周知,乔布斯有两对父母亲,一对是生父母,另外一对是养父母。但乔布斯对亲生父母是没有感情的,当谈及他的亲生父母时,他甚至说“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这话并不过分,因为这就是事实,他们扮演的就是精子库的角色,仅此而已”。乔布斯甚至在被人无意提及他的“养父母”时,都会异常愤怒的说“他们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

乔布斯的养父是个退役军人,有极高的动手能力,退役后靠回收二手汽车并翻新出售来养活家庭,童年的乔布斯常常跟父亲一起到旧货市场搜集汽车的各种零部件并和父亲一起动手组装汽车。尽管小乔布斯对机械方面的东西不是十分感兴趣,但他在与父亲一起工作的过程中,吸收了父亲精明能干的优点,并将其发扬光大。乔布斯的养父母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以此适应乔布斯这个非常聪明也非常任性的儿子。为了他能有一个好学校,父亲咬牙花费了全部积蓄换了一套住房,这套新房子相距原来的房子只有3公里,但仅仅就是因为后者会有更好的学校他们还是愿意为儿子付出全部的心血。对于乔布斯来说,那光明的创新天堂之旅,始于他的父母,以及一个学习如何点石成金的山谷——硅谷。乔布斯的父母选择在硅谷安居,这为乔布斯爱上电脑并在电脑方面大有作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我很钦佩美国家庭对孩子动手能力的培养。美国家庭非常崇尚DIV。家里的柜子、椅子,院子里的栅栏,孩子的婴儿床等等,美国人总是喜欢自己制作,在享受制作乐趣的同时也会把制作手艺传授给孩子,培养孩子积极动手探索世界的能力。乔布斯正是在父亲的培养下体会到了动手的乐趣。学着父亲跟电脑旧货市场的老板讨价还价,搜集到制作电脑的各种原件,动手组装出自己的第一台“蓝盒子”。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论曾提出:儿童初步尝试独立处理事情,如果父母允许孩子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鼓励孩子独立探索愿望,孩子就会逐渐认识自己的能力,并养成主动、自主的性格;反之,父母过分溺爱和保护或过分批评和指责,就可能使儿童怀疑自己对自我和环境的控制能力,产生羞耻感。我认为现在中国的家长非常缺少对孩子的信任和鼓励。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做事、鼓励他们探索,而不是当孩子想做什么事的时候只会说“不”。

乔布斯是一个相当聪明而且动手能力很强的孩子,如果他没有被正确引导很容易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学校他喜欢做各种恶作剧,从“带宠物上学”到偷换同学的自行车密码锁,再到在老师的椅子下面点燃炸药,他的恶作剧越来越危险。不过他的父亲当时已经把他当做特殊的孩子来对待,他希望学校也能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乔布斯曾说“学校没有激发我的学习兴趣,而是让我去背一些没用的东西”。随后学校做出了一些调整,伊莫金希尔老师成为了乔布斯生命中的圣人之一。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2

《乔布斯传》虽然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以前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

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许多人都会为了亲密的人选择蒙蔽、欺骗、伤害不相知的陌生人、关系浅薄的另一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并且重于一切!

在美国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我国正处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时代潮流中,当我们从事着各行各业,并为之付出辛勤的汗水时,可曾想过,要将自己的事业真正做好做实,就必须遵循一个"生存"法则:坚持自己的理念,为更多的人去服务。这也是乔布斯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3

乔布斯一直在我心里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名人,从我们小学六年级的英语课本里初识他,我一直认为在他的身上,一定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和精神。

《乔布斯传》是寒假前,我们班家委统一购买给我们阅读的,是由黄老师亲自挑选的。它讲述了乔布斯从未出生到他事业轰轰烈烈的过程。乔布斯是一位孤儿,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别人领养的,脾气也不好,但是父母依然把他当亲生儿子对待,他一直对电子科技很有兴趣,好学,这些都为他后来成为苹果管理员做了铺垫……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乔布斯有了新的认知,而且与往前完全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谢黄老师让我看清了真相。在书中,乔布斯的性格和行为并不好,可以说是我非常讨厌的一种人。他脾气非常暴躁,可能因为自己是老板的关系,他总是肆无忌惮地在办公室里谩骂他人,不顾旁人,不顾时间,很多员工都不欣赏乔布斯,他既不尊重他人,也没有大局意识,总是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在苹果2出售之前,乔布斯对它进行了五十多次的修改。乔布斯有一点我非常鄙视他(虽然可能没有资格说)就是:当别人辛辛苦苦写好方案时,他大多数都会不喜欢,就直接骂,说别人写的不如狗屎等等。

如果别人写的方案他喜欢的话,过几天,他就四处传散,搞得好像是他想出来的一样。第二,乔布斯很“冷血”,尽管他十分残酷,但在他身边,还是有两三个优秀的助手和朋友,每当乔布斯情绪不好时,总有人陪伴他,可乔布斯并没有在意太多,反而他的种种行为还让他的朋友失望伤心,只会在意自己的想法和感觉。在书里提到过,乔布斯的妻子看过一本书,名叫《自恋癖社交困难症》,里面提到的情况与乔布斯近乎一样!

也许,正因为他的脾气的人品,注定了之后“苹果公司底层革命”的胜利,全部的员工几乎一致同意让乔布斯放弃苹果管理权,看到这时,我简直吓坏了,这非同一般的认可率让人出乎意料,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片段,看着让人紧张有欢喜,假如我是员工,如果一个凶狠无理、高傲自大的老板下台了,谁不高兴?看着书中乔布斯气急败坏的囧态,我好像有点坏坏的笑。这或许是他改过自新的转折点,我想。然而,他——并没有。

有太多的感想来不及挥笔而下,合上双眼,乔布斯的种种忐忑的经历让人回味。我知道,有时候即使有很大的成就,人品也还是要有的。

也许因为明天是周末,夜深我还没有睡意,在我旁边躺着的应该是近来公司里大多数人的枕边书——《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 著)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有点像中国的“孙悟空”:聪明极致、敢想敢为、火暴脾气……

乔布斯是谁?

公司发《史蒂夫·乔布斯传》那天,我带着它回来,在路边的杂货店买东西时,店老板(一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女人)对我说:“那本书刚上市不久!”,我没太在意也没理她,到我结账时,她又对我说:“你那本乔布斯是刚上市不久的吧!”我有点儿诧异,更多的是失错,忙说:“是的,刚上市不久的,史蒂夫·乔布斯传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正风靡全世界的“神”话!他是头版头条,报纸上写的、杂志上登的、电视上播的、网络上传的都是……关于他的,以至于普通百姓对他的知晓也不亚于猪肉价格的涨跌。

成者王,败者寇。传记似乎只为成功者而著,那些成功者之前身上的“瑕疵”都被赋予一种个性而展出来,使人易于接受甚至转变为欣赏,而那些失败者的“瑕疵”却成为那些评论家眼中永恒的弱点(如果ta一生都没有成功过一次的.话)。成败就像一条分隔线,将天堂与地狱彻底分裂开来,那怕ta离成功只差0.001%,那也注定了ta失败的悲剧,尽管有人也说失败是一首歌,但显然这样的歌不能取悦绝大多数人,更不可能被绝大多数人所传唱,充其量是一种了以慰藉罢了。

乔布斯显然是成功的!在经济学家眼里,他颠覆了传统产业模式,整合了全新的产业链,并为之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在评论家眼里,他的价值可以比肩爱迪生与福特!在美国总统眼里,他是美国精神的楷模!在全世界知晓的普众眼里,他是伟人,是天才,是奇迹!

坦白讲,我对学习《史蒂夫·乔布斯传》并无多少兴趣,整本书我也记不得有什么亮点,我也不知道这是对太in还是太out的反应。

托尔斯泰在其著作《安娜卡列妮娜》开篇第一句即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那些成功者的自传似乎也传递着类似的音调:“成功者都是一样的,失败者则各有各的不同。”信念、激情、坚持、超越,这应该是所有成功者的基因,“活着除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它意义吗?”、一年只拿一美元的ceo,一周工作一百个小时,到病入膏肓也一周工作七十个小时,从创立苹果到被赶出苹果到再回苹果,从newtone到itunes、ipod再到的让世界为之疯狂的巅峰之作iphone与ipad,几十年的跌宕起伏,这些都是他拥有超越常人的信念、激情、坚持、追求卓越的证据。

但对于乔布斯的成功,我还关注了另一种基因:文化属性(这可能与乔布斯死后网上流传的《如果乔布斯在中国》的文章有关)。任何一种结果都是文化属性的产物,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文化属性是什么?《遥远的救世主》主人公对文化属性描述道:“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乔布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私生子,出生即被弃,后跷课、暴脾气、不讲卫生等一系列恶习和他怎么会有如此成就?在书的第三十一章:爱音乐的人,写道:“只要把你的ipod交给一个朋友,你初次约会的人,或者是飞机上那个坐在你身边的陌生人,你就像一本书一样被打开了,所有的我只需要用转盘浏览你的歌曲库,从音乐的角度上来说,你就一丝不挂。暴露的不仅仅是你的喜好,而是你是一个怎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