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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格言情长篇小说

时间:2024-11-28 14:29:25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

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

我自是年少,韶华倾负。

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

短亭短,红尘辗,我把萧再叹。

终是谁使弦断,花落肩头,恍惚迷离

多少红颜悴,多少相思碎,唯留血染墨香哭乱冢。

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蝴蝶很美,终究蝴蝶飞不过沧海。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心微动奈何情己远,物也非,人也非,事事非,往日不可追。

醉相忘,何当缠眷;堪怜寂夜,疏影话凄凉。千年缘识,今生情惆;载不动,许多愁,欲语泪先流。在不老的夜里,串起你温润的片言碎语,折叠成唐宋,铺衬今夜的文字。一种情缘只能遥寄梦里,而我,化成梦里的蝴蝶,在瘦长的月光中等待黎明的瞬刻,共舞。

尘缘飞花,人去楼空,梦里花落为谁痛?顾眸流盼,几许痴缠。把自己揉入了轮回里,忆起,在曾相逢的梦里;别离,在泪眼迷朦的花落间;心碎,在指尖的苍白中;淡落,在亘古的残梦中。在夜莺凄凉的叹息里,让片片细腻的柔情,哽咽失语在暗夜的诗句里。任凭一腔绵婉的相思,飘散在风中;任一泓温暖的细雨,吻遍朱唇上的幽凉;任清冷的月光,映刻在眸间,悠悠飘香。

更夜,白纱凝霜,梦萦千回,寒雾浓烟里,凋零了满帘的落花。满攒的相思,纷飞了忧酸的情话。相聚,别离,恍然一梦。似风,似霜,似梦。滴落在磐石上的一颗泪,衍生了曾经的伤痕。或许,离别只是今生的远行,而三生三世的温柔,却是我今世痴痴眷眷,无悔无怨。

其实,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的支撑,只要你愿意,谁都可以给谁幸福! ——《我要我们在一起》

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会陪在我身边。陪我哭,陪我笑,陪我等待,陪我开花。 ——《女生派》

这个月亮是很多人的,但不是我的。温暖遥不可及。 ——《校服的裙摆》

我们就是这样苍老的,从时光的一端辗转到时光的另一端,请别说再见,不需要再见。 ——《校服的裙摆》

爱情在十七岁,只是一个令人徒然疼痛的遥不可及的字眼。 ——《校服的裙摆》

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左耳》

我在张漾的眼中看到我自己,唉,我自己,如此美丽 --《左耳》

我没有勇气折断我的翅膀,却也飞不到任何地方。 ——《左耳》

我们的爱情染上了尘埃 等待一场风暴的洗礼。

我再沦落,我还是爱我,可是为着要别人爱我,我不得不做些叫他们看得顺眼的事。

在一群样在草地上吃早,一辆车开来,只有一只羊没有去看车静静地吃草,这只样显得特别孤独。

许多人并不相爱,却可以相处一辈子,爱是非常容易令人厌倦的。

那些刻在椅子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的风,寂寞的森林。

人们日常所犯最大的错误是对陌生人太客气而对亲密人太苛刻,把这个坏习惯改过来,天下太平。

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

有些事情还没有讲完就算了吧,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你要改是因为你自己愿意改,不要为任何人,怕只怕那人会令你失望,你又得打回原形。

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

一生像似太长,却又太短,待搞清楚有何心愿,二十一年已经过去,那么四十岁之前若不匆匆把所有该做或不该做之事做妥,()之后也无甚作为,所以人人不够时间。

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

人们不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想法,无关重要的人,对无关重要的事有点儿误会,有什么关系,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于当事人生活毫无影响,何劳解释。

她为你掉眼泪了,不要道歉,不要安慰,紧紧地抱住她,告诉她你在,就能够。千万不要自责地离去,因为她这时候最需要你。

每个人总有不愿意公开的秘密,千万不要苦苦相逼。

不用总承诺要给她多好的生活,因为她爱你就会相信你,承诺一次,她就永远不会忘记,她看得见你的努力。

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正如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

一个人要超越他的环境及出身,进步是不够的,非要进化不可,那样大业,岂能人人做到。

若能表达,爱也好,恨也好。都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静静努力,静静收获,切忌喧哗。

女孩子向你发脾气,那是因为她爱你,把你当成最亲的,最贴心的,最有安全感的人,千万不要和她发脾气。静静地等着,等她消气后后悔地去抱你。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骗一个人,要费好大的劲,不在乎她又如何肯骗她,所以将来有人苦苦蒙骗你,千万不要拆穿他。

可能是我的性格过于消极吧,只要是那些忧伤而凄美的,我都喜欢。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人其实很难真正自由,锁住人的,往往是那人自己。不知不觉,我们不是做了感情的奴隶,就是事业的婢仆。

一个人的心原来是世界上最寂寞的地方,每个人都渴望被爱,如果没有人主动爱人,则没有人会被爱,困难已经过去,也就不必讨论值得与否,努力面对现实是正经。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腐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做人要含蓄点,得过且过,不必斤斤计较,水清无鱼,人清无徒,谁又不跟谁一辈子,一些事放在心中算了。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蝴蝶很美,终究蝴蝶飞不过沧海。

《要哭我就等到下雨天》

要是雨一直下,始终不放晴呢?

——那就是世界末日,坏人和坏人就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眼看春天都要过去了,蔼若春的咳疾却还不见好。

早晨带他去社区诊所打针,又是别别扭扭闹了一番,还不如一个三岁的孩子。

甘草合剂、克咳敏……一粒粒从药盒里取出来,中西药混在一起,我也懒得给他分成两顿吃,一把递给他。

“白茶,你要哪天打算杀了我,提前和我打个招呼,我好做点儿心理准备。”他把左手食指伸入空的玻璃杯中,右手摸到茶几上的水壶,拎起,往杯里倒水,洒了一点在台布上,但不多。水面浸到食指指尖时,他放下水壶,不满地撇撇嘴,“水都凉了,也不知道给我换点温水。”

我的火“噌”的一下就冒出来:“我要说这都是毒药,你敢吃吗!”

“总算长点儿出息了,我等到花儿都谢了。”他伸手摸了摸,碰到了我的衣摆,然后冲我的方向平摊开手掌,“给我吧。”

接过药,他一口就吞了下去,十来粒药卡在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干呕,我故意把水杯拿远,看着他难受。

他被药片憋红了脸,那双布满伤口的手在茶几上痉挛般地摸索着寻找水杯,手背上绷起狰狞的青筋。

许久,一声撕裂般的吞咽,他在裤腿上蹭了蹭手汗,站起来,想了一秒,把身体转到卧室的方向,哑着嗓子说:“懂了,你是想噎死我。那我先回去躺着等死了,省得你看着我堵心。再这么耗下去,我都快得抑郁症了。”

“抑郁症”三个字从他嘴里讲出来,给我的感觉简直就是天大的嘲讽,我冷哼一声:“说你句没心没肺都是夸你,就你那副狼心狗肺还得抑郁症呢?逗我吧?”

蔼若春正往卧室走,听到我的话停下了脚步,想说什么,一张口,一阵咳嗽却袭了上来。

这回咳了差不多得有一分钟,撕心裂肺的。我端着水过去给他拍背,他刚止住咳,就抬起头阴阳怪气地对我说:“对,我良心都被你吃了,只有像你家祁清那样忧国忧民的大圣人才有资格得抑郁症。”

和祁清相识是在2011年的夏天。

那年《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在大陆上映,姐姐家的一对龙凤胎嚷嚷着要去参加首映礼,于是把我给拉了出来。

当时我正在享受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因为已经确定保研,也就没像其他同学一样忙着实习。头上的“此人很闲”四个字闪闪发光,一干闲事扑面而来。

首映式零点开始,两个小家伙早就补足了觉,晚上十点准时爬起来梳洗打扮,我这才知道影院要求所有观众必须身着影片中的角色服进场。没辙,我只得翻出姐夫的博士袍佯装巫师袍混入放映厅。一进去看到满场一片乌压压的黑袍巫师,就我一个“红衣主教”鹤立鸡群,连龙凤胎都臊得捂住了脸,甩出了新学的英文:“So shame……”

幸亏开场前一个男扮女装成傲罗唐克斯的小哥拯救了我——他骑着一把环卫工人扫大街的巨型扫把呼啸而过,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头发完美地把众人的目光从我身上吸走。

电影开场后,龙凤胎里的姐姐敏敏开始捉弄胆小的弟弟明明,只要银幕一暗,她就非要学伏地魔那张没鼻子的怪脸,还拿手机屏幕从下往上照自己的脸,我冷不丁一看都能吓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低声呵斥了她好几次,她丝毫没有收敛,于是我和明明换了座位,隔在他们俩中间。

正想着终于能消停一会儿,我却猛然发现过分消停了——电影中真正的伏地魔出场了,明明却没有尖叫,我伸手朝他的座位一摸,空的。

偏偏手机在这时没了电,四周一点光源都没有,我只得蹲下身到处乱摸。

忽然,我的手指伸进了一团柔软的发丛,却明显不是明明的小平头。我正要尖叫,这时,一声咒语浅浅吟诵:“荧光闪烁!”

座位下,一根在影院门口十块钱买的荧光魔法棒亮了起来,透过微亮的绿光,我看到我的手正摩挲着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发,扮成唐克斯的小哥趴在吓得蜷曲成一团的明明身边,低声向明明起誓,“有我在,魔法世界不会被颠覆,伏地魔伤不了你这个小麻瓜的。”

我惊魂甫定,才想起抽回手,小哥抬头笑着对我说:“我喜欢你……呼神护卫!”他猛地从座位下蹿出把我扑倒,一个不明物体从我的头顶掠过,之后听到冰块与水声,应该是某个熊孩子在乱丢饮料。

我被小哥压在身下,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稍显急促的呼吸,这时影片的背景音乐也趋向紧张肃穆,我的心不由得跟着跳错了几拍。

“小姨!明明!”是敏敏的声音。

我挪动了一下身体,想翻身向小哥道个谢,小哥却在察觉到我动作的那一瞬间飞快地爬了起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影片结束后有一个影院方安排的抽奖仪式,龙凤胎认真拿着自己的票根听台上宣布获奖名单,可惜连末等奖都没被抽中。

两个小家伙因此耍起了脾气,赖在座位上不肯走,我连哄带吓,毫无作用。

“奖品飞来!”扮唐克斯的小哥不知何时又来到了我们身旁,把他的大扫把支在墙边,从他鼓鼓囊囊的假胸里掏出了两只巧克力蛙。

龙凤胎立马喜笑颜开。

“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我终于找到机会向他道谢。

小哥拢了拢头发,他那张巴掌脸配什么样的发色倒是都不显得杀马特:“我喜欢你……”又来?这次我没听错吧?“这件衣服,我喜欢大家穿鲜艳的颜色,这样看着心情也会好很多。”

我低头看看自己火红的博士袍,尴尬地咧了咧嘴,以此来掩饰刚刚流露的自作多情,也没什么心思再与他寒暄,拉起龙凤胎就要走。

“等等!”小哥从身后喊住我,跑过来塞给我一张传单,然后竟比我还快地跑出了放映厅。

我展开传单一看——花花绿绿的纸上印着“破雾社”三个大字,一句标语——破雾而生,以及角落里的小字——社长:祁清。

一走出放映厅,我就把那张不知所云的传单扔进了垃圾桶。

我这人向来自恋又记仇,你莫名其妙说句喜欢我,我不介意,我巴不得人人都喜欢我,也觉得自己有被喜欢的资本。但你又峰回路转来一句喜欢我的衣服,喜欢那件丑到爆的博士袍?耍我呢?

9月大四开学,我就搬出宿舍住进了姐姐家,每天出行就去附近的站台搭公交车。

北京的秋天很短,转瞬就入冬。

天刚冷起来,雾霾也随之而至,一早我戴着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3M口罩去站台等车,周围的上班族们都穿着暗色的衣服戴着白色的口罩,暮气沉沉。

连续两辆公交车都超载了,我奋力一搏也没能挤进去。正翘首以待第三辆公交车,忽然感觉身边的人群躁动起来。

我摘下耳机,听见欢快的音乐由远而近,灰蒙蒙的雾霾中,隐约可见几个颜色鲜艳的身影越发明显,倏地踩着滑板破雾而来,出现在我眼前。

是几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似是要把这世间所有的明亮颜色都穿在身上,领头那人扛着一台老式双卡录音机,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短发看着有些眼熟。

待他摘下鲜红的口罩,我不禁皱了皱眉——是影院的那个小哥。

“大家好,我是破雾社社长祁清!我们无力改变这糟糕的天气,只希望用音乐和色彩振奋一下大家的心情,让我们每天都有个闪亮的开始!”

说完他放下录音机,打了个响指,几个人伴着音乐跳起了欢快的街舞。

这寒冬雾霾里的一抹亮色果真如祁清所说振奋了大家的心情,在等车的过程中,很多人都跟着音乐舞动了起来,我也用鞋跟打起了拍子,感到全身都暖和了许多。

一曲毕,第三辆公交车也来了,破雾社的成员跟着我们一起挤进了车厢。

一上车我便扶住栏杆,赶紧把口罩摘了下来,长舒一口气。

“真巧,又见面了!”祁清一眼看到了我,侧着身子挤了过来。我刚想回他个客套的笑,公车一个急刹车,乘客们如多米诺骨牌依次倒下。

这次是我扑倒了祁清,鞋跟一崴,直接扑到了他怀里。

耳朵紧贴着他的左心房,听到他的心跳很快。

我想要站起来,他却伸手从背后环住我。少顷,才红着脸松开手。他低着头看我崴了的鞋跟,公交车又开过了两站,才像鼓起了莫大勇气似的问我:“你在哪站下车?”

“学院路。”

“还是学生?”

“嗯,林大。”

“中午一般在哪个食堂吃饭?”

“二食堂。”我有些招架不住他这查户口般的提问方式,竟老老实实一一作答了。

“好,那我今天中午去找你!”说完他就下了车,在站台处举起双手朝我挥了挥,还做了个滑稽的街舞动作。

我没忍住笑了出来,祁清满意地比了个剪刀手,朝附近的写字楼走去。

不过我也没把他的话当真,都什么年代了,搭讪也要先问问名字要个手机号好不好,哪有这样直接找人吃饭的?谁信啊。

那天中午我和同学去了附近的韩国馆子吃烤肉,直到两点多才回学校,一走到二食堂附近,就看见祁清坐在门口。

“嘿!”他没低头玩手机,一直盯着路上人来人往,一见我路过就叫住了我。

“你还真来了啊,我……”后面我就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你吃了吗?”他问我。

“不好意思,你还没吃吗?我请你?”我也只是客套一下而已,食堂已经关门了。

祁清倒没露出责难的神色:“不了,我得赶紧上班去了,你……”他低头看我的鞋,我这才注意他手里拿着管鞋胶。可我中午吃饭时已经在路边小店买了双新鞋,当场就换上了,那双崴了跟的鞋直接被我扔了。

我有些愧疚,也有点窝心,拿出纸笔写了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给他。可那以后,祁清也没打过我的电话。只是他仍会在每个有雾霾的清晨组织破雾社在附近的站台活动,每天中午都会在二食堂等我一起吃饭,不管我去还是不去。

渐渐的,我竟开始有些期盼PM2.5,期盼能在早晨看到祁清在雾中起舞,并且不管有没有课、有没有事都会每天坚持去学校,然后假装中午和他在二食堂偶遇。

我知道我这是喜欢上他了,我不是没谈过恋爱的少女,只是个自认高冷还算受欢迎的漂亮姑娘,端着一股矫情劲儿,觉得这种事怎么着也得对方先开口。

祁清的“开口”让我足足等了两个月。

圣诞节那天,祁清送了我个礼物,我正要拆开,他按住了我的手,低头瞟着我,小心翼翼地问:“你知道我一直在追你吧?”

“怎么着?我要不知道的话,这礼物就不送我了?”我收回手,故作生气地倚回椅背,等着看他接下来的反应。

“没!你要不答应的话我就继续追你!”

“你还什么都没说呢,让我答应你什么?”

“那什么……白茶,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可以吗?”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这次是喜欢我这件衣服还是喜欢我这条裤子啊?可得把话说全了,省得我又自作多情。”

他被我逗得有些急了,结结巴巴解释:“我、我是喜欢你这个人!当然,你穿红色特别好看……”

我不忍心再为难他,拆开礼物——是一双大红的高跟鞋,简直像新娘的婚鞋,红得都让人不好意思了。

“这鞋也就结婚的时候才穿得出去吧。”我咂舌。

“那就等咱们结婚的时候穿!”

“您想得忒远。”

“呵呵。我当你答应我了啊!”

那两个月的相处,我和祁清之间没发生过什么浪漫的事,讲出来也都是些贫嘴胜过深情、俗气胜过清新的段子,只是这些庸常小幸福的堆砌,让那一刻的我相信,我是有机会穿上那双大红的高跟鞋的。

和祁清确定关系以后,我也被他拉入了破雾社。

进入元月,北京的雾霾越发严重了,破雾社的活动也频繁了起来,如果起得够早,有时我们一个早上可以跑十个站台,跳完舞浑身大汗。

1月中旬的一天,我们从第十个站台搏得掌声与欢笑后挤上公交车,准备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车子刚刚启动,坐在学雷锋专座上的一位乘客忽然发出感慨:“可惜我没法感受到你们带来的好心情。”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是个戴墨镜的盲人。

“换个角度想,你也看不到这糟糕的天气,没什么不公平的。”我走过去对盲人说。

话一出口,周围的人都露出谴责的表情。

我从不否认我就是个冷漠的都市人,没有泛滥的同情心。后来蔼若春对我说,就是因为我当初那句冷冰冰的话,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

他是个骄傲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傲慢,向来认为自己比我们这些有视者更为出色,同情对他而言就是一种侮辱。

对,他称健全人为“有视者”,他坦然接受了自己,并习以为常,不以为缺陷,就像我们称他们为“盲人”,认为自己才是造物者完美的恩赐。

“对,没错,我的世界从来都是漆黑一片,雾霾对我毫无影响,甚至对我而言,如果能感受一下新闻中描述的那种‘能见度度只有一米’的盛景,也算是种奢望了。”但为达目的,他也毫不吝啬使用同情心这一大杀器,不卑不亢地装可怜,让人自觉地败下阵来,他最拿手就是这个。

果然,他话一说出口,众人对我的愤恨更加强烈,这时他方才大赦天下,把请求活活变成救我于水深火热民愤之中的施舍:“姑娘,那就来陪我说说话吧!你们不是说想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快乐吗?我也是人,我也想快乐。”

之后也不管我乐不乐意接受这份施舍便开口问我名字、找我要电话号码,问完掏出手机,抬起头“望”着我,用他戴着墨镜的苍白的脸把“可怜巴巴”这种表情演绎到极致。身边众人变成怂恿的神态,催促我快点告诉这个可怜人。

这廉价的搭讪开场白如果由有视者来做定会被鄙视为唐突或是猥琐,但当我们把他视为一个开朗、自强不息的残疾人,便会把自己的纵容视为彰显高尚品德的慈善。

我几乎一眼就看透了蔼若春的把戏,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为了让自己痛快,不在乎找别人不痛快的那种自私的小人,或者说是凡人、普通人,我们非圣人。

我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祁清身上,妄想能激发一下他身为男友的独占欲,可惜他一直是个圣人:“你就把电话号码给他呗,以后他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联系起来也方便。”

“白茶,186……”我每个字都咬得很狠,生怕这瞎子感受不到我的恶意。

“猹?是与闰土在西瓜地里搏斗的那只神兽吗?”

众人大笑,我不笑,偏不给他这个脸。

“我叫蔼若春,出自《诗经》‘蔼若春登,澄如秋水’,指待人谦和、厚德如同春天登陆大地,做事诚实,坦荡如同秋水一眼望穿。”

“我问你了吗?再说你这叫什么名字,真做作,艺名吧?”我奚落他。

“对,我本名其实叫李狗蛋。”

这次连我也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唯一恨不起来的就是这种善于自嘲的人,因为我也是这款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的小恶人。

蔼若春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正面印着“蔼若春推拿馆,总经理蔼若春,手机135××××××××”,背面是凸起的盲文。

“古龙小说里盲侠花满楼的酒楼不也叫花满楼吗,我的店就叫蔼若春,欢迎你常来,给你打折。”他露出得意的神情,那股为自己亲手打拼下的实实在在的财富而燃起的沾沾自喜并不让人厌恶,相反让我感到踏实。比之如巴比伦般悬在空中的宏大伟业,更能让我感同身受。

可我还是不肯放弃吐槽的机会:“花满楼不是开酒楼的'好不好?”

“哦?是吗?唉,我是个瞎子,没法看书,别人怎么糊弄我,我都只能相信。”

他又轻轻松松挑起民愤。

“不如你以后每天读书给我听吧,就从《陆小凤传奇》开始。”

三言两语就把我囚于道德的牢笼之中。

那年春节前有长达一周的严重雾霾,以至于我每天都要在公交车上不情不愿地给蔼若春读《陆小凤传奇》,祁清在一边看着我,一脸骄傲,比带着我去参加公司年会还骄傲。

我发现我果然没有做善事的天分,没法像祁清一样从给予的过程中吸收满满的正能量,我甚至讨厌正能量这个词,相当讨厌,觉得它有悖人性,起码是我的人性——我更喜欢幸灾乐祸,吸收个满满的负能量,便觉得不管是雾霾弥城还是世界末日都无所谓了,反正总有人比我过得更惨。

在这一点上,蔼若春倒是相当认同我。

有一天他一上车就在傻笑,我问他是吃错了什么药这么开心,他说馆里新来了个推拿师,是烧伤致盲的,顾客都说那人的那双眼睛看一眼都会做噩梦。

“可你看我,”他摘下墨镜让我看,无视那空洞的眼神的话,那双眼睛确实美得毫无瑕疵,“人家都说我跟他一比简直就是钟灵毓秀,迷倒一片小姑娘不在话下。所以我每天和那个推拿师一起工作,可开心了。”

“那按你这么一说,我和你这个瞎子坐在一起,是不是得开心死?”

“谁说不是呢!要我说,早点把你那男朋友甩了,和我在一起吧,保证你笑口常开活到九十九!”

周围人一片大笑,连祁清也跟着笑,我却觉得蔼若春不像是在开玩笑。

春节时,我和姐姐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矛盾,相看两厌。我几次暗示祁清想搬出去和他一起住,他总算还有点自觉性,在开学前帮我搬了家。

如果我有时间机器,我肯定会回到那一天,按住自己准备在纸箱上贴胶带的手,一字一句地警告她:切莫走近,让他是云烟,越美丽的东西你越不可碰。

以至于后来蔼若春无数次在我歇斯底里地发作后,紧紧抱住我说:永远不要懊悔,除非你有时间机器,能把发生的事情都变成没有发生过。

祁清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异并都各自再婚了,在市中心给他留下一套房子。几年前拆迁改造后,他分到了一套位于顶层的loft复式房,房子很大,是敞开式的设计,几乎没有任何隐私空间。

刚搬进去时我兴奋极了,人生第一次住进了独属于两个人的“爱巢”,看哪儿都觉得blingbling闪着可待的幸福。

但这新鲜劲没有持续多久,问题就接踵而至。

破雾社只在冬天活动,其他三季祁清满溢的慈善心无处可用,便转为关注世界各地的战乱饥荒和环保问题,每次他愤世嫉俗地向我发表他的见解,我都只能尴尬地赔笑,因为我对这些一点也不感兴趣。

而且在相处中我渐渐发现,祁清的性格远不像他表现出的那样阳光开朗,他就像那台需要放四节1号电池的老式双卡录音机,出门时极尽所能地释放快乐的能量,回到家便耗竭失声。每每与我话不投机便独自缩到楼上的角落里,戴着隔音耳机对着笔记本电脑噼里啪啦地打字,有时甚至一整天都不下楼。

他不用手机,也没有QQ……对人与人之间一对一的交流似乎有着极大的恐惧。

当然,种种问题中不乏我任性、骄纵、粗心的缘故,所有年轻女孩会有的毛病我通通都有,我也一直试图改变,但祁清依然日渐沉默、憔悴,整天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但又不知道具体错在哪里。

我直觉我们正走向末路,也知道自己不忍放手,最终选择了一种最幼稚最卑劣的方法来挽救这场岌岌可危的爱情。

我想让祁清嫉妒、重新在乎我,当然蔼若春绝对不是这个计划的最佳人选,只是那时他正巧在纠缠我,我也就顺手利用了他。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一点我很清楚。

往日里蔼若春给我发语音微信我从来都不回,决心实施这个计划以后,我便认真地与他调起情来,我还接受了他送我的推拿馆会员卡,每个周末强拉着祁清一起去做推拿。

但我的计划毫无进展,每晚我的手机微信铃声不断响起时,祁清都会道一声“晚安”,然后自己上楼睡觉。我在他脸上看不到任何嫉妒或在乎的表情,他的存在感日益稀薄,仿佛要以几近透明的方式退出我们的爱情。

我自己反而越陷越深了。

我发现我开始乐在其中,享受着与蔼若春充满罪恶感的相处方式,我没法像爱上祁清时那样笃定自己已经移情别恋,只是——望着祁清,确实总会让我看到一个光明的未来。但与他相处,我永远都处在不甘与自责中,觉得自己总是不够好。我知道我与蔼若春毫无未来可言,但当下的每一刻,却是快乐的。

好在春夏秋逝又一冬,那天,当北京冬天的第一场雾霾侵袭入城,祁清穿上鲜艳的衣服喊我起床时,我感到似乎我们的爱情又有了转机。

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雾霾之晨,破雾社的成员们不约而同地聚集在站台,我在祁清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笑容。

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排练了新的舞步,因为不会跳,我便没有参与,站在一旁。

这时一双手忽然从身后伸过来确认似的摸了摸我的脸,是蔼若春。

“游戏结束了?”他问我。

“嗯,结束了,不和你玩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我答。

我们自有坏人之间的默契,他一开始就了解游戏规则,我也无须对他虚情客套。

“就没点奖励吗?我是真心喜欢你的,白茶。”

“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漂亮。”

“你能看见?”我讥笑他。

“别人能看见就够了,我只求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我就是喜欢蔼若春这一点,坦坦荡荡正视自己心中的恶,不以为耻。

“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我反问他。

“喜欢我瞎。”他开玩笑。

“嗯,还喜欢你和我一样坏。”我忽然把他推到广告牌后,吻上了他的唇。至今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想满足蔼若春的要求,给他一个“奖励”;可能是因为我需要一场仪式来结束这段暧昧,回归我真正的爱情;可能是因为我已经爱……

但那个吻让这一切都混乱了,我在尝到恶之花的甘甜后不可自拔,忘情地任自己堕落,直到不远处传来刺耳的公交车急刹车时轮胎摩擦柏油马路的声音——

我循着尖叫声跑过去,那一汪血泊在混沌中红得扎眼,我抱起躺在血泊中的祁清,才发现他染成粉红泡泡糖色的头发的每一根发根都是白的。

他发如雪,那年的北京,却一场雪都没下。

祁清是为了救人而死的,那女生穿着和我一样的红色大衣,身形也与我相似,就站在我之前站的那个位置。

浓重的雾霾让人看不清路况,公交车驶来的那一刻,祁清冲过去推开了那个女生。一直到临终前,他仍在我的怀中,望着那个女生的方向,喃喃地叫我的名字。

葬礼后,我回到loft整理祁清的遗物,在他的笔记本电脑里,翻到了他的

原来祁清一直都有严重的强迫症和抑郁症,他本性悲观,所以一直在试图用所谓的正能量来改变自己。他在日记里写,第一次在影院看到穿着火红博士袍的我就一眼爱上了我,觉得我象征着世间所有的美好,认为我是能治愈他的药……

但事实证明,我是一颗害死他的毒药。

我无法不自责,为开始自责,为结束自责,最后甚至分不清我们曾经爱过的是彼此还是各自心中希冀的假象。

当负罪感几欲要把我掩埋时,蔼若春找到了我。

他说:“我病了,你来照顾我吧。”

我知道,他是给了我一个出口,为我分担罪责。

“你还敢和我提祁清?就是你害死他的!”我扔掉水杯,不顾地上的水迹和玻璃碎片,像疯了一样扑向蔼若春,他这些日子瘦了不少,薄得像片落叶,被我一碰就倒在了地上。

我揪着他的领口,他却还敢还嘴:“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你的功劳!那天主动亲我的人可是你!”

我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他的墨镜一下子被甩到墙角。他扭头吐了口血水,继续招惹我:“再来啊!小姑娘家家的一点力道都没有!来啊!”

我闷在胸口的怒气被他一下子全都激了出来,不停地挥动拳头,直到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瘫软在他身上。

蔼若春紧紧地抱住我,问我:“好受点了吗?”

“你故意的,你这个浑蛋每次都故意惹我生气。”我无力地咒骂道。

“白茶,道理你都懂,不用我说,只要你能好受点,想怎么着都行,我都会陪着你。”说完他摸了摸我的脸,因为只摸到汗水没摸到泪水,又叹了口气。

“要是能让你哭出来就好了,那会好受很多的。”他说。

一场暴雨宣告了夏天的来临。

蔼若春的咳疾仍在诡异地反复发作。

下雨那天,我煲了润肺的汤拿去推拿馆。

“你们老板呢?”我问前台。

“你不知道吗?每到下雨天他都不来上班的。”

我怕蔼若春一个人在家会出事,顶着越下越大的雨赶去他家。

我用他放在门垫下的钥匙打开门,屋里却不见人影。我喊了一声,他的回应声从后院传来。

蔼若春的房子在一楼,有个露天的后院,此时他正坐在那把躺椅上淋雨,摘下墨镜的脸上满是水痕,分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

“你干嘛呢?”我问他。

“这还看不出来?哭啊,顺便淋场雨让病更加严重些,好让你继续留在我身边。”

我们都很清楚,只要他的病一好我就会离开他,因为我再没有理由以照顾他的名义与他互相折磨、发泄郁结。

“你每个下雨天都哭吗?”

“嗯。”

“有什么好哭的?”

“那可多着呢,你想想,我是个瞎子,从小爹不亲娘不爱,长大后踏入社会步履维艰,好不容易生活稳定下来又爱上了一个姑娘,可惜姑娘不喜欢我而且还有了男朋友。再后来呢,姑娘好像有点喜欢我了,我却害死了她的男朋友,现在我们就算还互相喜欢着也没办法在一起了。你说,该不该长歌当哭一曲?”

世间最悲哀的事大概就是做一个清醒的坏人,甚至无法用“无知”来为自己做道德的保护色,蔼若春三言两语便挑破了我们之间的脓疮,也让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都哭不出来——和他不同,我的路是我自己选的,我因为贪图与祁清之间那仿若触手可及的光明未来,无视所有显而易见的问题,我的悲哀是我自作自受,唯一让我无法控制的只有——

我竟然真的爱上了蔼若春,这个瞎子,这个和我一样的坏人。

想到这里,我不禁鼻酸,温的泪和凉的雨混在一起砸下来。他终于让我哭出来了,我却一点也不好受。

“为什么要在雨天哭呢?”我哽咽着问他。

“哭完天就晴了,就像用自己的悲伤拯救了世界一样。”

“那要是雨一直下,始终不放晴呢?”

“那就是世界末日,坏人和坏人就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许未来,就是要许你一个未来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第一次见到千音,她正捧了一本《巴伐利亚的玫瑰》坐在校园里最繁盛的春樱树下阅读。

朗朗艳阳下,她光洁的鼻尖渗出几粒细小的晶莹汗珠,漆黑的长发垂肩而下,粉嫩的樱花瓣坠于发尾未落,安静的样子让我无从把她和她的传闻联系起来。

C大校花,C大文学系才女, C大里从不交男友只混迹在一堆帅得扎眼的男生中抽烟的风云人物,在我只闻传言不见其人之前,我以为她的模样必定是飞扬的、跋扈的,甚至骄纵得有一些瞧不起人的!

然而她丝毫没有显山露水的意思,发现她面前的我时也只管露出明媚笑容,然后说,我们,一定可以做好朋友。

那个笑容,就毫无保留的刻到我心里。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那日我找千音,原本是要申请进入文学社。

千音并不是社长,但社长欧阳北祺跟我说,如果我写的东西得到莫千音的认可就准我入社。我背光站立,拿着一叠打印稿在春樱的大片阴影中对千音说明来意,内心笃定无比。千音偏一下头,纤细白皙的手指接过我的稿件,低头细细审读。

远处的风送来不知名的花香,微薰的清甜缠绵醉人。千音俯首于我写的字,眼底不断有复杂的光影跳动,直到看完最后一页的最末一行,她静默片刻后才吐出一口气说,如果欧阳北祺拒绝掉你,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我微笑起来,从此我叫她莫学姐,称谓中到底是隔了那么一点生分。

她叫我初朵,偶尔淘气的回我一句夏学妹,神态却是极为亲昵。

那一年,我大一,千音大二。

C大文学系出了许多有才气的人,但真正在校时就出书的却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欧阳北祺极为欣赏的千音。

而我入社,只是为了莫名爱慕的欧阳北祺。见到欧阳北祺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他宽宽的肩和走路脊背笔直的姿势蕴涵从容淡定的文艺气质,让我着迷。

彼时我年轻气盛,千音虽是我觉得亲近的学姐,但我读她那些词藻华丽错落有致的作品,亦总能看出不够丰满的地方,我的字,就越发去追赶她那些缺憾。

终是拿到文学系人人憧憬的学院奖,很快我也成了C大文学系的一块招牌,我的目的,原本是要自己的名字在欧阳北祺心里成为一面猎猎作响的旗。

我总是想让欧阳北祺当着千音的面赞我一回的,但他从来不肯赞,他只是温和有礼的看一眼我的脸,如同看一个与他无关的人那样平静,最为讽刺的是,他的瞳孔里只倒影着真心替我高兴的千音。

我顺着欧阳北祺的眼光看过去,千音夹杂在一群男生中间讲话,脸上就有了飞扬的样子。

她坐在文学社的木桌上随意的晃动穿藏蓝仔裤的长腿,语气往往是“我的那个小学妹呀…”这样喜不自禁的调子,仿佛对她的FANS宣扬着“你们喜欢我,就必定会喜欢我的小学妹”这个简单易懂但毫无逻辑的道理。

我的心在变暖的同时,也余下一抹挥不去的怅然。我无意凑那个趣,远远冷眼属于千音的热闹,因为我的心里只装着欧阳北祺。

经过千音的“宣传”,也有眉目细致的男生来我回宿舍的路上堵住我认真告白。我想也不想就断然拒绝,随后落得清冷落托的名声,就干脆在阴冷的冬天穿了灰色的毛衣在校园里到处走,如一抹沉郁的影子。

再也没有任何男生敢来告白,他们只说夏初朵是个怪人。我暗自窃笑,千音却明白我的故意妄为。两人去学校附近的羊肉馆喝汤时她问我,你的心里,怕是藏了人吧?

我抬起眼睛深深的看她,一字一顿,没,错。

她楞一回,然后又嘻嘻哈哈笑起来,猜测数人,连同她捏着筷子恣意构想中的青梅竹马也不放过,答案皆飘渺如云。

千音在这个领域终究是迟钝了,或者应该说她本就没想过要来剖我的心。在她眼里,我的心对她该是坦白纯净的,透着亮。

我也笑,嘴角没过一丝酸楚,极力掩饰的是深埋于心的城府。

千音和欧阳北祺正式交往是我大二的春天,嫣红春樱又簌簌的绽满一树,站在宿舍的窗口看这些花团就像燃烧起来的云朵。

C大校花谈恋爱在C大是件大事,校园各处都能听见关于千音与欧阳北祺佳人才子组合的流言。同宿舍的女生故作先知的八卦,莫千音还是选了欧阳北祺,想当年他们才大一头学期欧阳北祺就跟莫千音表白过,找体育部拿了石灰粉在操场上写莫千音的名字,看起来很是轰烈呢,可惜莫千音那时候端着架子,到现在才答应一定是欧阳北祺穷追不舍,哎呀,要是欧阳北祺这样追我,我肯定当时就答应了。

我听不得这些不知轻重的戏言,冷笑道,你与我一同入校,前辈们的事你又知道多少?

一句话呛得兴致高昂的她变了脸色不作声响,本来还在讨论行列中的其他几个女生也立刻禁声不语,她们是看见了明明白白摆在我脸上的不屑,最后用她们的方式集体回避了我这个“怪人”。

那天去文学社,我淡淡的施了粉妆,挑了长长的连身裙来穿。走进社室,人面桃花的去千音和欧阳北祺面前挑衅。我倒是要欧阳北祺看看,我跟千音比较是不是丝毫也不入流。

欧阳北祺眼中终于有稍纵即逝的惊艳闪过,但他又马上转过脸去看窗外的春樱,我却狠狠看着他的脸,他分明是故意装作不懂我喜欢他。

千音眼里放出诧异光彩,惊喜问我,初朵,你是不是也恋爱了?

我笑,是。

千音又切切追问,是谁,快告诉我是谁。

我说,明天你就会知道。

一场意气用事的挑衅让我找到去年冬天向我告白的男生,这次是我堵在他回宿舍的路上对他说,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就和我交往吧。

说这话时我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但他看着长裙飘飘桃花粉面的我,脸上突然掠过受宠若惊的表情,然后在春日微凉的晚风中不住点头。

那一瞬,我以为我或许被这个男生感动,但,被感动的时间一定不是现在,我很清楚。

和我交往的男生叫许未来,他说他喜欢我的字。他还说,初朵,其实你比莫千音写得好。

我能分辨出这是他的真心话,并非恭维。我一直等的这句话,不是出自欧阳北祺,而是落于许未来口中。

许未来喜欢牵着我的手,对面目木然的我说,初朵你知道吗,许未来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要许自己的爱人一个未来。

我淡淡的笑,没有任何确实意义。只是这样笑的次数多了,往往分不清是敷衍还是习惯,但许未来手心的温度,却无时无刻无不温暖。

转眼到了大二下半学年最炽热的天,整日蝉声轰鸣,此起彼伏的吵嚷成了惯性催眠。文学社里半数人情绪恹恹,千音也是一副瞌睡脸,时常半眯着眼睛缩在阴凉的角落抽烟。

相处一年又近半载,我早就透彻,千音的随性是我所不能比拟,她的恣情随意让她即使在最不起眼的地方也默默释放引人注目的气场。若非欧阳北祺,我的心一定会毫无保留的去热爱千音,因为她那样浓烈鲜明的女子,是我永远不能做到但又无比憧憬的类型。

然我为了欧阳北祺到底与她一直较着劲,从文字,从外貌。我坚持在酷暑中铺盖粉妆,着鲜亮色彩的衣裙,渐渐身后也聚一群FANS,评说我与许未来的恋情。

我的身后,也有了涌动的风云。

有些事,去做了,就会发现事情在指掌中改变了最初的形态,但结局是好是坏亦不得而知,而那时的我,并不曾想过每件事都有多种结局。

夏日掀起的浮躁里,欧阳北祺眼里终是多了一片朦胧的影子。那片影子有粉黛扑面与鲜衣裹缠,即便是那样迷离不堪,却也足够点燃来路不明的情愫。

那日在文学社开完会,千音说要补眠早早离场,其他受尽夏恹困扰之人也逐个散去。欧阳北祺不走,我也不走,空气中凝结了心照不宣的预谋。天边滚了金边的赤云如同火烧,灿烂光影从一张桌子移向另一张桌子,直至消失不见。

我与欧阳北祺没说一句话,最后我站起来走向窗边去看落霞。兴许欧阳北祺以为我是要动身回去,于是用了急切步子来到我面前,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他眼神的含义就用唇封住了我的。

臆想中因激情而昏庸的幸福感觉并未如期而至,我身后是那张被赤云光影最后燃烧过的桌子,我的手撑在上面承载着欧阳北祺迷乱的温度,但桌面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异常清醒。

我在思考,这样算不算得到了欧阳北祺?

答案是,否。

暑假将近,C大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夏初朵与莫千音,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有信誓旦旦的流言说,某大一生在某个傍晚用望远镜惯性了望校园各处时,发现了文学社窗内纠缠的人影,焦距拉拢,发现那是欧阳北祺与夏初朵。

千音对这类传言显得毫不在意,她依然笑意盈盈的和我交心,自然而然的做她自己。每每在食堂与操场和我行状亲昵,真实的流言反倒成了谎言不攻自破。

许未来拎来大桶的香草味冰淇淋,等我吃完三分之一才接过剩下的吃掉。边吃边说初朵我相信你,然后把散播流言的人骂成无聊份子。

我笑一笑,跟他讲我们换个话题说点开心的,他连忙说好,然后说笑话来哄我。

单纯如许未来,总是这般贴实入微。我起了十二分的真心对他说,未来,你是个好人。

他突然垮着脸扮得惨兮兮,不好不好,女人对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就说明她不爱这个男人。

我楞住,即刻咀嚼起这话,他却又大声笑起来,说,开玩笑啦,我们会好好相亲相爱下去的。

放假那天千音来约我去游泳,她叫了欧阳北祺,我叫了许未来。经过那次流言风波,欧阳北祺故意避我,我比他泰然,在他面前表现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看他极力掩饰的神情,我心底浮现出只有逗弄喜爱的男子才有的快乐,这种快乐,许未来给不了我。

露天泳池泛着一如碧空水洗的湛蓝色,我把脚伸进去感受舒适的凉,然后是腿、腰、与全身,舒展身体独自游到人少的地方,看他们三人慢慢入水。不知为何想起温水煮青蛙的实验,又觉得在置身温度反差中贪凉的人,因了那份贪念,搞不好也是会被凉水吞没的吧。

想着想着就整个人滑进水底一动不动,水没头顶,人声远去,安静的看烈日在我头上的水中晕染开来,心里反倒无比澄净安然。

小时候,我也极爱在泳池里做这样的游戏,我总是以为这样我就变了一尾自由无虑的鱼。

渐渐变得恍惚起来,仰头浮向水面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清秀的眉目间满是焦灼,他向我伸出手,在十指扣拢时把我拉出水底。

浮上水面的两人大口喘气,我看着他铁青的面色大笑出声,然后露出孩子气的表情听他充满惊吓的斥责。

我多么希望找到我的人是欧阳北祺而非许未来!可是欧阳北祺只是在一处注视着,毫不知情的千音在他旁边欢快的拍打出水花,水花溅到他脸上,我以为那原本该是颗颗冷汗。

时间犹似播放器的快进键,又是一年蝉音扰攘的夏天,我大三,千音大四。

欧阳北祺和许未来跟千音本是同级,在大四生忙着各自的

许未来总是匀出时间来陪我,也总是说大家都忙起来了,我再不来你就该寂寞了。

我依然只笑不语,要不到糖果的孩童的心,原本就是寂寞的。

去文学社开会,听得市作协忽有举办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消息传来,这消息无疑对在场的每个人都是重石投水效应,我侧头去看千音,发现从未在她脸上发现过的认真神色。千音微微咬了唇,眼底一抹沉郁流转,这回她是认真卯了劲,我看得出来。

然后是各自沉寂,又在各自的理想中单独鲜活起来。我写了新作,却明显不如旧年韵味,想来应是心里掺杂了不得释然的情绪,所以处处皆败笔。但听闻千音也是用新作去参赛,我反而纠缠于败笔不愿解脱,去走华丽砌词的路线,最终因华而不实落败。

比赛结果出在冬天,千音拿了头名,我没拿到任何名次。

但我并没有输给千音,因为让千音获得头名的是我初初进社时那叠打印稿,其中内容只有千音与欧阳北祺看过。

千音获奖那日,回学校来找我又去附近的羊肉馆,要了酒,一口接一口的喝。我们像从前一样说了许多话,我的字,她的人,彼此仍旧惺惺相惜。

而我真正被刺痛的是她那句,我一直知道你喜欢欧阳北祺,但我第一眼,就知道我不可能爱上欧阳北祺。

原来,千音也与我较了劲,无从察觉的那个,是我。

我终是领悟,事情并不仅仅是在我一个人的指掌中变幻着形态,千音的指掌中亦握了一个乾坤,而且从很早以前就埋了伏笔。蓦地,我看穿了自己一直以来自以为是的浓重心机,早已赤裸裸的被千音看穿。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千音,我只记得她最后说的那句话,如果我没有对名誉的贪念,你也不喜欢欧阳北祺,或许我们会像一对真正的好朋友那样真心实意的相爱,而非机关算尽的疏离相惜。

我在完成大四最后一年的学业时,卸了粉面鲜衣,重又变成了清冷落拓的“怪人”。欧阳北祺和千音分手后来找我,在我面前说尽千音种种不是,特别提了用我的文稿获奖那回事,我看着这个男人,觉得他并不如想象中的从容淡定。

在欧阳北祺诸多说辞背后,藏着的是他受了伤的心。

我也从不曾想过我会如此平静的拒绝他的感情,几乎用我整个大学时代来奢望的感情,当它变得看似唾手可得后,我反倒将它看轻。

那时候的爱情果然就如同孩童眼里的糖吧?要不到才去拼命争夺,拿到了,就免不了诸多结局中随手丢掉那个。

但我终究还是保留了只吃三分之一的大桶香草冰淇淋的习惯,剩三分之二留给许未来吃。后来他干脆说,许未来就是要许给夏初朵一个未来,我们就永远这样相爱下去吧。

原来,我一直都被他手心的温度感动着。

现在我所庆幸的是,在那年夏天的幽凉水底,找到我并用心守护着我的人是叫许未来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