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合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恰好是对司法能动主义的批评)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当一部制定法所为之服务的理由不复存在的时候,这部法律也便会随之消失。
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合法的婚姻以双方之合意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实而成立。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让法官来回答法律问题,而把事实问题留给陪审员去裁断。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
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
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26、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28、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29、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30、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31、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英)《政府论》
32、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33、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34、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35、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36、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1、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2、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3、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4、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6、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7、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8、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9、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0、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11、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2、在忽视正义的地方,在作为正义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条款中不断遭否定的地方,那里的法律就不仅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13、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14、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15、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1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7、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18、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
19、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20、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21、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22、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23、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4、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5、系统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识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产物,譬如作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为希望达到政治实体内在社会统一的各阶级、集团之间妥协的结果。
26、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2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28、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29、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30、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31、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