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一生网 > 名言警句 > 追龙里周爵士的名言 正文

追龙里周爵士的名言

时间:2024-10-15 20:16:49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

在心底里带着一种淡淡的神圣感,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罗宾德罗纳特·泰戈尔是印度近代伟大的诗人、作家、艺术家、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在六十年的创作生涯中,他始终保持不懈的探索精神和过人的创作精力,以其全面的艺术天才在文学园地里辛勤耕耘,在诗歌、小说、戏剧和散文等的艺术珍品。读着泰戈尔的诗,我没能完全理解的这伟大的诗人的全部灵魂,那是何等地高尚,仿佛自己是一只掉进蜂蜜缸的蜜蜂,幸福着,只深深地感觉到冰心的灵魂里有泰戈尔的味道。

如果,你作为一个有名有势的诗人,你还会本着为大众服务的心态来写诗吗?你是否会在权力中迷失自我,只会炫耀和卖弄自己的华丽的文字、文学的技巧、浮华的装饰。

可是泰戈尔却认为,作为一个诗人,如果只是搬弄华丽词藻或炫耀文字技巧,同样是无法通向神的。那些浮华的装饰将成为阻障。他崇尚纯真和简朴,企望自己的生命“简单正直像一枝苇笛”,让神“来吹出音乐”,从而达到人梵神合一的境界。这种精神境界我是无法体会得到的。泰戈尔的简单、纯真让我佩服、让我欣赏,这样的美在现代已是罕见的了,诗中洋溢的朴素让人宛如聆听着天籁之音,畅饮着高山清泉。

我想,如果我可以成为泰戈尔诗集中的一株小草、一滴海水、一只小鸟……我都愿意,即使是那最微不及到的一颗尘埃,我也无怨。能化作一只小鸟,是一种幸福,那是鸟儿的愿望,因为生活就是无尽地飞翔,只有飞翔才会有希望;能化作一株小草,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感情,那是一种自由的归宿,在生活的尽头就是能躺在草地上,静静的聆听风的歌唱,感受草的勃勃生机;能化作一滴海水,是一种快乐,生于大海,也消失于大海。

读着泰戈尔的诗,不仅有遐想,还可以解开那惆怅的烦恼。

“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是的,有时自己不一定就是主宰,如果太苛刻就不会有幸福的到来。“是那最好的选择我”不是在说我是优秀的,命运会把目光投射给我,选择我吗?固执会让人不知不觉地走入结果只有零的末路。冰心说:“先驱者!前途认定了切莫回头!一回头----灵魂里潜藏的却弱,要你停留。”是的,人有时并不是那么坚定的,灵魂里总会在你做出抉择后留下一丝懦弱,拉扯你不让你继续前行。既然决定了就勇敢地向前走,别灰了心,叹了气,掉了头。

正如著名文学家冰心的评论“泰戈尔用人民自己生动素朴的语言,精炼成最清新的最流利的诗歌,来唱出印度广大人民的悲哀与快乐、失意与希望、怀疑与信仰。”这本书,会引领着你,走出烦恼,走出忧愁。只要你细细品味,一定会一次又一次的受到熏陶,留下数不清的陶醉。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2

天空中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

这寡独的黄昏,幕着雾与雨,在我的心的孤寂里,感觉到它的叹息……

如水一般清澈,如月一般朦胧,如海一般辽阔,如天一般高远,如夜一般深邃。这就是泰戈尔的诗。喜欢泰戈尔的诗,清新自然,干净空灵。每一篇,每一句,每一字,都是那么干净,那么深邃。

在泰戈尔眼里,一片沧桑的落叶,一抹夕阳的余晖,一朵轻巧的白云,都显得那么的和谐 ,那么地有诗意,他的眼睛的明亮的,他的心灵是纯净的。读泰戈尔的诗,读到的是一种久违的宁静,读到的是至清至纯的灵魂。在这喧嚣迷离、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泰戈尔的诗更如一泓清泉,流进人们的心里,洗净心灵的浮尘。

现代的社会,物欲横流,纸醉金迷,越来越多低俗、没有内涵的书泛滥在人们的生活中,阅读在某些时候已成为一种消遣的方式,一种娱乐的方式,甚至是一种快餐文化,而书中的内涵却往往被现代都市的快节奏的生活挡在了人们的心灵之外。没有雨水滋润的河流会干涸,没有清泉滋润的心灵也会干枯。有些人在学海之中苦苦挣扎,有些人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每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历经岁月的沧桑,心总会感到疲惫,甚至会找不到真正的自己。而就是在这种时候,阅读泰戈尔的诗,让一股宁静流入心里,洗净心灵的浮尘,让心变得明澈,才会有足够的定力去适应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也才能够在喧嚣浮华中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泰戈尔优美清新的文笔令人折服,但隐藏在绚烂文字背后的则是他面对生活的态度。他有一颗真善美的心,不然怎能写出清新的诗句?他的心中充满了阳光,所以他的诗是明亮的。而在当今世界,心中充满阳光的又有多少?心中充满阳光,才能用明亮的眼睛去看世界,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了泪,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了。”生活中,太多的错过,而一旦错过,将会永远地失去。所以,不要等到错过之后才后悔,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感动;哪怕是每一次失败,都应该好好珍惜。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生命是一段唯美的旅途,用绚烂的画笔尽情地抒写,让生命充满酸甜苦辣,开出幸福美丽的花。而当生命终结时,亦不需要太多的眷恋,因为曾经灿烂过,便是无悔,如秋叶一般静静地飘向大地。

读泰戈尔,读的是心灵。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洗净心灵的浮尘,才能用一颗明亮的心去拥抱世界,才能拥有强有力的翅膀去翱翔蓝天。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3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千古流传的名句啊!它独具魅力,记录了从古到今的辉煌与失落,彰显了中华民族是“书之故乡”,这无穷的韵味流传千年,知识是没有界限的,它贯注于心灵的深处,灌溉着内心的幼苗,那一腔热血在身体中飞舞。

前几天,我饱含着诗意读完了《泰戈尔诗集》,了悟了这本书的一些皮毛之处,我不敢说读懂了他的精髓,因为他太深奥了。他的诗飘散着清香,洒出了那段历史的背景,真的是回味无穷。这本书以“他”自己为人物原型来展开写作的,深情的描绘出自己的经历,揭示当时的历史背景。

泰戈尔因所处的环境与时代的黑暗,所以他把祖国的沦亡、民族的耻辱、殖民地人民的悲惨生活都深深地烙刻在泰戈尔的内心深处,并走进他的诗歌中。他所写的文字中挥发着一种不挠的精神。可见泰戈尔的爱国之心!突出了他怜惜百姓,不屈于这悲惨的命运。

在《婚礼》这一章中就表现出一种为国而牺牲美好生活的白马王子。有一天,一个王子在婚礼上壮别娘子,奔赴疆场,马革裹尸的牺牲精神。这首诗歌的感情是跳动的,是一腔热血的,歌颂了民族英雄,抵御外族侵入的精神,更进一步突出了泰戈尔的爱国主义的精神,保家卫国的精神。

作为未成年的我,可能还不算成熟,所以就喜欢《新月集》多一点。他以儿童的视角、纯洁的语言、明快的格调和优美的意境,描绘出一个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的儿童世界,充分体现了诗人对儿童的深厚的爱,也表明了作者追求单纯、光明、社会平等的理想世界。

泰戈尔诗集中的诗句,句句都体现出无垠的哲理,这是无法替代和超越的。因为这是在真实生活中所经历的,并触发感想,感情是最丰富的,真挚的。因而这些诗句是赋予生命的,是思想的体现,这才是人生中最珍贵的。

在这本书中也写到了关于爱情和人生的抒情诗,想必作者也亲身体验过。在诗中写到的爱情的难以捉摸,是神奇的,是情不自禁的。这首诗句字字体现出来丝丝的温柔,很绵软、浪漫。他把爱情联系到人生,从而展开哲学的理论。诗人觉得人生在各个不同的阶段正如同花的花期,阶段不同,开放的状态也不相同,就如同自然界的春夏秋冬,该怎样时就会怎样,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可勉强的。

泰戈尔诗集语言简洁、含蓄笔墨精炼,有名言警句穿插,画龙点睛,很有韵味。大家有机会一定要学习这种写作方法。

人生观、爱情观、思想、蕴含的诗意、道理在这本书中都可以找到它的踪迹。这本书很丰富,可以渗透出当时的社会背景,也充分展示了他的不屈、爱国精神。看这本书不是最重要的目的,参透他的内心深处才是最有意义的、价值的。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4

捧一本《泰戈尔诗集》,在阳光下细细研读,体会泰戈尔所表达的爱和自由。对自然的赞美,对美好的向往,对丑恶的抨击,对人性的昭著,如在青天白日下将一个人的一切暴露无遗。美的,丑的,善的,恶的,犀利的言辞把这些抽象的东西形象化,在阳光下分析解剖。泰戈尔的诗充满阳光,他用阳光来洗刷一切。

在乡间整整十年的生活经历中,让他在自然中坚定了对爱,自由和和平的追求。他把“爱“作为人类的理想,用阳光般的语言把爱洒向世界各个角落。

我喜欢泰戈尔记忆式的口吻。记忆也是泰戈尔追求的一部分。忘记过去等于背叛。泰戈尔没有背叛自己,他用自己孩童般的记忆美化成全了世界。

他用那样宏大的笔触将星光比作恋人的足镯,然后在夜晚合起开放的花瓣,用金色的诗歌把忧伤铸成自己孤单的形象放在心里。当村庄在午热中入睡的时候,他凝望天空,把爱和自由编织在蔚蓝里。

当他无法改变世界的时候,他只能拭去眼泪,变动他歌曲的腔调。他的脚步在生命的旅途中疲乏了,但他在白日过尽的时候依然走自己的路。他像石头雕成的“美”,在生命奔腾怒吼的水流中冷静无言、独自超然地站立着,举起灯照亮别人的归途,而他依然在梦境的朦胧小路上寻找爱和自由。

恶势力像风暴一样把他卷走,把他的一切都拿去,把他的精神变成可怜的空想。但他仍然高傲地说:“唱完最后一支歌就让我们踏上归程吧!梦是永远不会被捉住的。”当印度发生英国殖民统治者血腥镇压反英民众的阿姆利惨案,他愤然辞去英国政府授予他的爵士头衔。他没有把梦想丢下来奔赴荣誉的召唤。他是一个单独的诗人,不必去唱一支旧歌,他还有一双翅翼和一个无路的天空,他依然在赞美着爱与自由。

他不愿老是附在腐烂的静止之中,他要去寻找永驻的青春,一切与他生命无关的、所有不似他笑声轻盈的,他都要完全抛却。他奔驰着穿越时间,在炮火声中,他以诗人的形象背负着爱与自由在舞蹈。他抛开一切烦恼和疑虑,去追逐那无家可归的海浪,因为战争给人们带来的苦难对他发出声声呼唤。他不顾一切地迎风扬帆,在汹涌澎湃的水面乘浪而行,去追逐爱和自由。

他的一生都用来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和平,热爱自由,就连哲理诗也表现了爱所有人,爱一切美好事物的思想。

人们在他的召唤下惊跳起来。只见太阳已经升起,潮水传来了大海的呼声。爱的小船已经扬起风帆,准备在波涛上颠簸;黑夜的镣铐已经打碎,幻梦已消逝,爱与自由的诺言扯去遮盖的面纱,蓓蕾迎着清晨绽放,爱和自由的曙光向他致敬问好,一切压迫与被压迫的断壁残垣间响起爱和自由的赞歌。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5

歌曲在空中体会无限,图画在地上体会无限。

诗无论在空中或在地上都有无限之感,因为它的语言能舞动,音韵能飞翔。

(节选自泰戈尔《飞鸟集》)

——题记

我手托下腮,将心经经久久地沉淀于《泰戈尔诗集》之中,漫游于空灵澄澈且哲理深奥的文字之中,字字浅浮着一个有灵魂的生命,它叩响着我这颗敏锐善思的心。泰格尔所创作的《泰戈尔诗集》分为五大块:《飞鸟集》、《新月集》、《园丁集》、《》以及最富盛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吉檀迦利》。我轻轻闭上眼,仿佛听见一曲从远古飘荡而至的乐曲跨过时空的距离,轻吟浅唱,奏出一曲生命之歌,它细腻柔美的的诉说着生命的真谛:真、爱、美、善、纯!

他的文辞给予我一种精神的超脱,他的情怀是一片宽阔无垠的湖泊,澄澈透碧。他的灵感、只言片语与纯净辞藻,却有着飞跃宇宙洪荒的飘渺,深刻的哲思贯穿其诗韵之中。将生活的心绪,刻进浩渺的生命长河之中,启迪着世世代代的人们。

他谦逊却不卑微:“那些背着灯的人们,他们的影子投到了前面。“他以超然物外,淡泊名利的人生准则,于漫漫长夜里,提着灯盏,追寻明天的真理之光。他以一个平常人的心从各个角度观察世界。在盛名远扬之时,仍能平静而不骄傲 ,不浮华却更显真实。

他深沉且忠贞的爱着,一切生命与生命的叩问,灵魂与灵魂的交替,自然与生活的交织……一个忧郁的声音,谱写于虚浮与年华。它在夜里向我歌唱:“我是那么爱你。”当一切爱如潮洪涌动,当一切情如离弦之弓,一个纯净之音穿透一切物质,高踞于自然之上:“你我之爱单纯如歌,没有现实外的神秘;不求无望的事情;没有魅惑之后的暗影;没有黑暗深处的摸索。你我之爱单纯如歌,我们没有摒弃所有的言辞进入永恒的沉默;把手伸入虚空奢望无望之物。”人应清醒的懂得,他爱之真实,他真切的表达着热烈的纯情,所有付出与不配的爱:“我想把谁紧拥入怀?梦永远难被束缚,我渴慕的双手把虚实深压心头,碾碎了我的胸膛。“

他爱之简洁自然,仿佛与日月星辰共生共灭。他的思想从黑色凋零的羽翼中飞扬,飘荡在人间至净至善的地方。他吟咏着大千世界的本质,他怜爱着一切卑微的生命。已破冰突兀之势给它们赋予无尽的情思:“我已近了解你在花与阳光里的意义——教我明白你在痛苦与死之中说出的话吧。“泰戈尔似乎以沉默的笔调勾勒出内心的哲理,蜿蜒纵横的人生哲理在他笔下都有一个美好的生命,省人深思:”真理的水流从他的错误河道中流过。“将自然万物融于诗文之中,一种清淡雅致的韵味回荡人心田,久久未散。将真理贯通其间,而将民生百态描绘得淋漓尽致,”雨滴向茉莉花低语:‘将我永久的留在你心中吧。’茉莉花叹息一声飘落在地上。“

从他的文字里,一个活泼明了的孩童出现时,让人心里不禁温存万千:“我做云,你做月亮。我用两只手遮盖你,我们的屋顶就是青碧的天空。我是波浪,你是陌生的岸。我奔流而进,进,进,笑哈哈地撞碎在你的膝上。“童稚依旧,在他的叙述之中,我沉溺于无尽的眷恋之中。孩童的眼光本是世界上最挚切最懵懂的,泰戈尔的思想总是带着天然未饰的本初。从生活中寻找天伦之乐,让人陶醉于田园溪流中:“我闭上了眼就能够想到,马塔尔树下的阴影是更深罢了。他堂里的水看起来黑得发亮。”一个纯真的孩子呵,用他那双澄澈的双眼,探求着生命的奥秘,用那好奇的明眸观察着这个质朴的世界。

冰心评论泰戈尔的作品,简单却真实的写出了泰戈尔的艺术风格,那就是‘澄澈、凄美。’从泰戈尔那敏锐的思索中,教给我:至真、至纯、至美、至爱、至善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文章启迪我脱离卑微与自私,放下愤怒与嫉妒,活出精彩。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6

泰戈尔,确实是个不可捉摸的诗人,时而在林间静听,时而又在山谷歌唱,时而在天空嬉戏群鸟,时而又潜藏海底,无踪无影。不变的是他始终不会吝啬手中那杆笔,把所有触动心灵的见闻,都谱成优美的诗。我最爱的是那首《飞鸟与鱼》。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鱼和飞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生灵,几乎没有距离可言,但泰戈尔却把他们写在一句诗中,他们被赋予了复杂的感情,只有彼此有情,才有资格评论距离。这鱼与飞鸟之间的情感,会是什么呢?我们只能无尽的猜测罢了。

多数人会认为这是首爱情诗,有美丽的誓言,有浪漫的韵律。我却认为,它是人生百态的概括和升华。

其中蕴涵着浓浓的亲情,就像“树与树的距离”,明明是同根生长的兄弟,却无法相互扶持,相互依偎,只有远远的望着,眼中不知是祝福还是忌妒。有些甚至拳脚相向,全然不顾兄弟之间那份感情,或许在他们眼中早已没有了血缘,没有了兄长,没有了手足情。试问到底是什么把这些人情都充淡了?是肤浅的东西,还是肤浅的心?

当然,诗中也有友情,就像“星星的轨迹”。不过这友情仿佛被搁浅了,原本是两颗相互知心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星星之间的辉映,在“短瞬间无处寻觅”。是啊,茫茫人海中,寻觅一个知己确实是无从寻起,就只能服从缘分了。但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中,又有谁能一眼识别真缘分呢?往往这是使人们迷茫和无助的原因。

爱情是诗中永恒的话题,它是最大胆最深刻的一种情感。 它的神圣让人不敢冒犯,它的距离也难以触碰。“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的那份悲哀与痛楚,“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的那份无助与凄凉,这些我虽无法感受到,但从那歇斯底里的呼喊声中,我看到了真挚不渝的爱情,那距离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一首《飞鸟与鱼》,一曲悲欢离合,要问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说,只要有情,就没有距离。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7

有一条鱼生活在一片海域里,它每天就是不停的游来游去。一天,有一只迷途的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变得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这样,鱼和鸟的视线交织到了一起。孤独的鱼和迷途的飞鸟深深地彼此吸引着对方。

飞鸟给鱼讲辽阔的天空,讲广袤的大地……鱼给飞鸟讲深邃的海洋……它们为彼此打开了一扇未知的却又丰富多彩的窗;它们还有好多共同的话题:每个早晨的朝霞,每个傍晚的落日,每个夜晚的星空,每分钟空气里的味道,树木的,土地的,海水的,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它们彼此深深爱慕着对方,这样就过了好久,它们以为此生就这样斯守,飞鸟可以忘却飞翔的天空,鱼可以忘却深潜过的海底。

谁说鱼和飞鸟就不能在一起?

一天,飞鸟看见别的鸟飞过,它想起了天空,它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感受风从身边掠过的自由,鱼看看自己的鳍没有说话;又是一天,鱼为了躲避暴风雨,深深潜入水中,在太阳重现的时候,它兴奋的问飞鸟是否能看到水中珊瑚的灿烂,飞鸟只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苦笑。

它们知道了飞鸟与鱼是不可以在一起的,虽然彼此相爱,但是鱼终归是水里的鱼,飞鸟终归是天上的飞鸟,飞鸟离开了那片海域,永远的再也没有回来,它并不知道,鱼亦再没有游回这片海域,它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避那段往事,那段飞鸟与鱼的故事。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8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千古流传的名句啊!它独具魅力,记录了从古到今的辉煌与失落,彰显了中华民族是“书之故乡”,这无穷的韵味流传千年,知识是没有界限的,它贯注于心灵的深处,灌溉着内心的幼苗,那一腔热血在身体中飞舞。

这些早已熟稔的文字,和那广为流传的诗句,就像一杯杯的香茗,品上一口便久久萦绕在心头。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带我们走近泰戈尔,他的精神是那般深邃,那般丰赡,又那么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灿烂辉宏。泰戈尔用他的哲学和世界给了世人许多智慧,许多启迪。轻轻地翻,闲闲地逡巡。蓦然间,便会有一篇篇地美文闯入你的眼帘。

第一次读完他的诗篇,我陷入了迷茫之中,拿起书来,感到内心砰砰直跳,便敢紧将它放下。可又不知怎的,心里头却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打开它去“一读方休”,走近他,去欣赏大师的风采。洗尽铅华的《吉檀迦利》、抒情浪漫的《园丁集》,精致达理的《流萤集》,哲理智慧的《飞鸟集》,审视生命的《死亡之翼》……泰戈尔将这些清新的、隽永的财富奉献在我们面前,不含半点的杂质。

那是一个植根于印度哲学思潮,成长在印度文学的海洋又徘徊在印度艺术的月华之中,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诗人的肺腑之言。是泰戈尔对生活的认识,对宇宙的思考,对生命的遐想……在这些诗中发现了一种极其普通的情感,使人想起在我们生活着的烦恼之中、在城市的喧嚣之中,在粗制滥造的文艺作品尖叫之中,以及广告的漩涡之中常常被忽视的许许多多东西……

“毒蛇处处吐出剧毒的气息,讲的是温文尔雅的和平,听起来活像是嘲弄。所以,在我去世之前,让我对各处正在准备向恶魔作战的人们,致以我生平最终的敬礼。”————泰戈尔这样写着,他笔峰犀利,讽刺尖刻而辛辣地砰击了在中欧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希物勒。全诗慷慨激昂,包含了爱国主义的深切情怀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让我们真切感受到诗人反法西斯,反帝国主义的,反殖民统治的正义感。他遇见到二战的即将到来,追求和平与光明,热情鼓舞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不懈奋斗。—————这是泰戈尔作品“金刚怒目”的一面。当然诗人也有自我“光风霁月”的一面,“你爱怎样说他说怎样说吧,可是我倒明白我的孩子的弱点的。我爱他,并不因为他好,而是因为他是我的幼稚的孩子。……当我非惩罚他不可的时候,他就变得越发是我的一部分了。当我使他流泪的时候,我的心和他一同哭泣。……”它多么地贴近你我的生活。天下哪一位父亲,哪一位母亲不这般深深地爱着自我的孩子。当一位父亲或一位母亲责罚孩子的时候,最难过的就是他们自我,因为孩子就是父母的心头肉啊!也许,我们不能理解那些研究泰戈尔诗作的学者们所提示的思想“梵我合一,我与非我合一,和协与协调”,看看上文的两首诗作吧,我们要做的,就是要

有一颗平常心,与这些富有韵律的抒情小诗,与作者心与心,零距离地来沟通,来接触。那些广袤的智慧语句,无论“光风霁月”的,亦或是“金刚怒目”的,好像一首首宛转动听的小夜曲,又好似山涧的溪水潺潺。它们涵养了人生的哲理,描绘了恬静的生活,譬喻精湛,排比凝炼,意境悠远,回味无穷……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健壮阔,没有海湿的甜蜜梦幻,没有拜伦的气悍心魂,也没有雪莱的浪漫如风。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让世俗世界中,这些奔波与功利、名望,甚至被嫉妒与金钱附身了的人们,心臻得以触脱和净化。“光风霁月”,“金刚怒目”,泰戈尔的诗篇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虽然诗人的一身经历了许多坎坷与痛楚,但他的哲学和思想是光辉的,是欢乐的,是博爱的。常常品茗泰戈尔的诗,走近泰戈尔,我们会更智慧。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读完《泰戈尔诗选》,受益非浅!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9

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哲人,他的世界里充满了爱与阳光,翻开他的诗集便能够看到一缕缕温暖、飘渺、智慧的光芒,直击你的心灵,让你明白:原先能够这样看你的生活,原先生命还有那么可爱的诠释。

读他的诗有一种口渴的感觉,他那短短的几个字已经结束,而思绪却已经不知去向,在自我的世界里沉醉了,像一个躺在自然母亲怀抱里的婴儿,静静聆听大地的心跳。

《古檀迦利》炽热的感情“我接到这世界节日的请柬,我的生命受了祝福,我的耳朵也听到了醉人的音乐。在这宴会中,我的任务是奏乐,我也尽力演奏了。”

在生命的宴会上他无疑是一位接触的演奏者,他用他那温柔的眼睛,捕捉着身边的每一份爱,像是一位丁香般的姑娘缓缓走过集市,在小巷的拐角处偷偷张望,等着爱的到来;又像是一名忠心的子民,跪在灼热的田野上对着天空呼喊,表白着对这片土地的无限深情;还像一只受了伤的和平鸽,无力的衔着一根橄榄枝,心中唱着那首爱之歌……没有伪善,没有做作,没有高傲或空虚,就这样,仅有诗人满满的爱,让人轻轻捧起一把,便看到了一个自我的天堂

《新月集》纯美的纪录

“我愿我能在横过孩子心中的道路上游行,解脱了一切束缚;在那儿,使者奉了无所谓的使命奔走于无史的诸王的王国间;在那儿,立志以她的法律为纸鸢放飞,真理也使事实从桎梏中自由了。”

在新月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世俗的污秽,仅有孩子纯真的笑脸和妈妈温馨的抚慰,那那里,所有的人都会像一个孩子一样,顽皮却又如此可爱,即使你是世界上最最不乖的孩子,那里妈妈也会轻轻吻你的前额:“我的小天使,你又有了什么美妙的点子呢?”,然后在每一个角落都洋溢着爱的芬芳。

不要哭,听天使在唱歌呢!

《飞鸟集》真理的体现“如果错过了太阳是你流了泪,那么你也要错过了群星。”他用睿智的语言,将地球上的漂泊者的足迹映在了文字里;将天空中飞鸟翅膀的痕迹留在了文字里;将太阳的外衣和大地的微笑都藏在了文字里。我们同他一齐思考,学习他像一个哲人般思考,抑或是学习他像诗人一样观察生活、感受生活。在大地的泪水里找到笑颜的绽放;在广袤的沙漠里燃起炽热的爱火;在清晨的雾里追寻知识的幻影;在一个初生的孩子里感悟成长的力量……在泰戈尔的诗中除了我的一颗心我什么也没有落下。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0

既然有黎明时分初升的太阳和普照万生的光芒,就会有万籁俱寂时的玉盘和满地惨白的月光。世间的黑与白、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就如恶魔与天使总是相并而存。——题记有人说“时间会刺破青春华丽的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有人说“很多时候,我们的人生,就想是在电影里配乐的叙事片段。镜头从我们身上一个一个地切过去,然后转了一圈,又切回来。没有对白,没有台词,我拼命沉默地出现在这些被音乐覆盖的镜头里。”有人说“或许我们应该相信命运无常,但是我所坚信的好人终有好报在结局出现的那一刻分崩离析。结局让我挣扎在信任与怀疑的边缘,忠诚与背叛的分界线。结局让我觉得再美丽的梦想在物欲横流的都市里只是一个易碎的肥皂泡,有的人对她视而不见冷漠不屑,甚至挥挥手就让它破灭,这是个多么令人恐惧的时代。”我迷茫。我无知。

我恐惧。这个世界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当我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沾沾自喜,就会有人跟我说别太得意,天气时晴时阴,现在阳光明媚并不代表以后不会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当我因一些破碎事儿而伤感忧郁,就会有人劝我说别太难过,要积极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走过了沙漠就会发现绿洲。我们到底要何时才能到这种境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不相信是因为潘多拉打开了那个神秘的盒子而导致这个世界产生的种种邪恶而丑陋的东西;我也不相信安徒生童话里的王子最终会娶公主然后幸福生活相守到死。现实就是如此,坏人总是居心叵测,他们戴上面具,伪装成圣人,操控着傀儡,但善良的人儿连看世间的的眼神都充满着柔情,认为这世界上人人都是像他们一样,这些人儿天真无知,像个木偶被人玩弄着却还微笑着,我们是应该笑他们愚昧或是同情他们的可怜?还是我们就是其中的一类人。阅读书籍不过是通过别人的眼睛看世界,不同的人看世界的角度不同,写出来的东西自然而然也不会相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谁真的能够读懂“世界”这本硕大的书籍呢?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1

又是一个宁静的午后,我不禁再次翻开这套令我爱不释手的《泰戈尔诗集》。在它的字里行间穿行,我好像看到了泰戈尔那黑色的眼眸,看到了那眼眸中闪烁的睿智光芒。

还记得初识泰戈尔是在一篇文章中看见一句话“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后面的附录中写着选自泰戈尔《飞鸟集》,当时的我虽然年幼,但仍为其精炼的语句、深远的意境所折服,竟也模模糊糊体味到类似俳句般的幽玄。刹那间,生之繁华,死之安祥,生死更替,万物嬗变如雷光电火般在脑中闪过,末了却是一片平静。是的,平静,宛如日暮时分的大海,经历了一日或激昂或轻柔的波动,终于随着西下的夕阳融成一片浩瀚的金光,在偶尔飞过的海鸥的鸣声中归为平静。这也正是读完《泰戈尔诗集》之后给我的感觉。

每每当我轻轻翻开它的扉页,目光就再也不能移开。它不同凡响的品位总使我感动。它深邃、幻丽,像无垠的蓝天,又似恒河的波影。在他优美的文字中有燃烧着的爱的火焰,有几近绝望的仰天叩问,有彷徨无依的内心独白,也有轻柔解人的细语呢哝。任何时候,打开《泰戈尔文集》不管指尖停留在哪一页,我都会读下去,而且瞬间进入那种感觉——泰戈尔的感觉。那是充满生命力的、洋溢着欢乐的、点燃着光明的大千世界的感觉。接触到这样的文字,我的心怎能不升腾起来呢?在我心底浮沉的些许倦怠和愁绪顿时被大师笔下夹杂着快乐的微风吹荡得无影无踪。正是生命力、快乐和光明构成了泰戈尔作品永恒的主题,像一部宏伟的交响乐中反复出现的主旋律,时而柔情似水,时而起伏跌宕,就这样一步步融入我心灵的深处。他的作品总是反映人性美伦美奂的一面,孜孜不倦地在真善美的世界里开垦、耕耘,最终使每个人的脸颊上都荡漾着最灿烂的笑容!

让我们一起在泰戈尔的文学圣殿里寻找自己,在追逐自己的理想!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2

“如果你为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为失去繁星而黯然神伤。”人的一生总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遇到些坎坷、挫折。但,那有怎样?躺在跌倒的地方叹息的人总不会得到别人的同情。反之,或许还会因此而失去得到幸运女神再次垂青的机会,因此,请站起来,告诉自己:即使失去了那片森林,我也仍有满园的花香。

“让正眼看着玫瑰花的人也看着它的刺”。这个世界是美丽的,没有人否认,但美丽的外表下不一定是一颗同样美丽的心,正如妖艳的玫瑰花,有人只盲目沉醉于她的美,忍不住伸手去摘。结果被花下的刺所伤,这就意味着盲目的沉迷必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既然可以擦亮眼睛辨清好坏,我们又何必执著地只顾欣赏外表等着付出代价?

“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很多人喜欢蹲下身来仰望他人,同时感叹自己的渺小,殊不知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在你的眼中只有他时,或许此时他的眸中也尽是你的身影,互相羡慕,暗自自卑,却从未想过站起来看看自己。为什么不把飘远的心找回来?好好对待自己,你的光芒也可以照亮你自己的路……

“回忆是个女祭司,杀了现在,用现在的心去祭祀那逝去的往昔之神龛。”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但你仍久久无法释怀,于是不断想起那枯萎了的花儿曾经的芬芳,那已走远了的风儿曾经的清凉,却对正在脚边怒放的鲜花毫不在意,却对那正在你耳边呢喃的轻风不加理睬,等待着,等待着他们再次成为过去,而到时候你拥有的只是声声叹息,所以,珍视身边现有的一切吧,毕竟此时,他们此时是你真正的宝藏。

合上诗集,闭幕冥思,泰戈尔的谆谆教诲回荡在耳边,知理人生真美妙。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3

“我不曾在天空留下羽翼的痕迹,却为曾经的飞翔欢喜。”短小却耐人寻味,这就是泰戈尔诗集的特点。

看到泰戈尔的诗其实只是偶然在课本上的一瞥,或许是因年少的“青春”情怀吧,同时在年轻气盛年纪的冲动之下,一口气买了全套。

泰戈尔的诗集并不是我看的第一部诗集,但在它之前我也仅仅只读过冰心的《繁星·春水》(这是冰心仿造泰戈尔的诗的形式写的诗集),所以,在我脑海中,能称为“好”的诗也就只有这种程度才够格吧。

泰戈尔的诗相比于那些矫揉造作的文章更能深入人心,它能让你体会到日常生活中少有的安宁。也许是他的诗中多了一份真,也夹杂着一丝幻想。他的文字能让人感同身受,可又让人同时慨叹与他之间远远的差距。他总是说着现实的道理,却又用着不现实的比喻。

当你在看过长长的文章过后不免有些疲累,这时,你也许可以阅些小诗陶冶下自己的情操,愉悦而轻松。当你有时感慨万千,想寻求些同感时,诗便是最好的选择,而泰戈尔的诗集便是首选。他的诗精简而不乏深意,使你回味无穷。

而一个人并不是生来便具有这种文学素养的,这便要从他的身世说起了。

他的家族十分富裕,尤其是在当时饱受侵略的印度,身为“婆罗门”的他身份甚至比皇帝还要高贵,于是他得到了完美的文学熏陶,但他却对这样的生活不以为然,甚至厌恶,因为他的爱国之心,所以他写出了一首首鼓舞印度人民反抗的诗,虽然效果并不明显,但他还是坚持着自己的思想不改变。造化弄人,他的家族偏偏又是东印度公司的人,自然便不会支持他的思想,他就这样,反抗着,叹息着,写下了一首首优美却又富有力量的诗。也许当了解他的身世之后,便能更好地理解诗中的意义吧。

泰戈尔的诗和其他诗人相比总会有种清新脱俗之感,它不似其他诗一样冗长,也不似某些诗一样俗气,它拥有超凡的思想,让你读后有一种精神升华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他的特点吧。

或许一个本该生在天堂的人,却无意间来到了不属于他的凡间,真是可惜了他吧。

“旅途终结之前,愿我能找到内心深处那个包容万物的自我,任外在的躯壳与浮生万类随偶然与变易的流水一同漂过。”

愿你能找到你的灵魂所在。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4

工作之余,断断续续看了《泰戈尔诗集》。印象最深的是那句:“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是我已飞过。”这句话很是耐人寻味。

常常不自觉地去参照世俗的标准,孩子要健康活泼、人见人爱,工作要顺畅心如意、得心应手,房子卫生要一尘不染、光亮如新,房子面积、薪水待遇要水涨船高、更要胜人一筹……于是,我们像个高速飞旋的陀螺,在祈盼、在企望、在期待,每日白天疲于奔命,夜晚思量、检讨自己的不足,次日依然做着同样的循环。渐渐的,我们的心灵浮躁了,情绪恶劣了,健康下降了……当拥有自己原本向往、渴求的一切时,却又似乎觉得疑惑了。

曾看到尼采所说的一句话:“别在平野上停留,也别去爬得太高。从半高处观看,世界显得更完美。”作家史铁生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说过异曲同工的一段话:“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不是把人的特点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多么清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再加上一个‘更’字。”

追求无止境。人在不断追求进取的另一面是一直都在寻找一个心目中的完美,于是在不断追求中不断苛求自己也苛求别人。当追求没法实现时,不得已才退而求其次。充斥于心的懊恼、怨愤蒙蔽了我们澄澈宁静的心灵,让我们专注于人生旅途中的荆棘、坎坷和泥泞,却无暇顾及途中沿路赏心悦目的风景。

茫茫戈壁上安然生长的胡杨,悬崖峭壁边傲然挺立的劲松,荒山野谷中欣然怒放的百合,让我们领略到了绝境中的抗争,困境中的顽强,幽境中的进取!所以——

不要以和人相比来判定自己的价值,正因我们相互有别,才使彼此显得特别。

不要因为沉缅过去,或憧憬未来而使生命从指缝中溜走;过好今天、把握此刻,你便活出了生命的精彩。

不要轻言放弃,一切并未真的结束,除非你自己停止努力的脚步。

不要怕遭遇种种困难艰险,只有接受风雨的考验,我们才能学会勇往直前。

每天都有花被风吹落,每天都有流星悄然陨落,你是选择黯然伤神还是体会到生活需要好好把握。“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是我已飞过。”虽然注定很平凡,不能吸引众多的目光,但生活中的每一个点滴,都是一笔无价的财富。只要飞翔过,纵使没有痕迹来见证,我们也应该在生命的历程中尝试着让自己的心灵插上翅膀,乘梦远航!

因为如果你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生活就会馈赠你许多惊喜和感动!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5

很偶然,我在书中结识了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

起因,还是从我写诗开始。

我迷上了写诗,我在无数个夜晚,写了许多首诗,可是却没有勇气投稿,因为我没有自信。于是,我就看了泰戈尔的《飞鸟集》和《新读泰戈尔月集》。我的诗在他面前完全不堪一击。这是多好的诗啊,短短的两句话,就能把你带到另一个世界,引起你无限的沉思。他的诗没有华丽的外衣,却蕴含了闪光的金子。其中一句使我印象最为深刻。

我们把世界看错了反说他欺骗我们。

他的诗正如一阵微飔,让人心如明镜,刹那间仿佛看透了整个世界。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在诗中“声音可以被注视,背影可以被倾听”,虽然我还是云里雾里,但我好像懂了什么,却又不能转换成语言。但我明白,在诗中,就是可以无限遐想,通过朴实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

因为他的诗就是这样的。每一个字眼背后都载着泰戈尔对这个世界的叹息。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6

一阵风过,什么也没有留下,只剩给我们孤单地去感受的情愫,就像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但鸟已飞过。

对于自己的种种,去留与否,总是茫然地无法作出选择。其实,直到现在,才发现,我走了那么久,那么远,原本就是为了寻找。

寻找一个古老的流浪者踽踽独行执著向前的传说。

“你是谁?读者,百年后读着我的诗?”

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这个头缠白布,身穿白袍,留长胡须的老头儿,早在百年前,就曾这样问道。

他是我们圣人中的第一人,不拒绝生命,而且能道出生命之本身。他的一生以火一般的热情为世人打开了一扇扇通往灵魂的窗口,引领人们进入他隽永不休的哲思。

博尔赫斯说:“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的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博尔赫斯说的,泰戈尔都给予了我们,毫不保留。

他说:“谢谢火焰给你的光明,但是不要忘了那掌灯的人,他自己坚忍地站在黑暗中呢。”

他说:“我们把世界看错了,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

其实一切都反了。我们站在岁月的浪头,以仰望的姿势看这个最虚伪的世界,看它已如同一首风雨飘摇的宋词。快节奏的生活压迫着现代人的每一根神经,单调乏味的过往像车轮一样碾过。世界疯了,我们也跟着癫狂。我们在孤单中徘徊,徘徊成一抹凄清,几分苍凉。我们在孤独中高歌,兀自绽放着一种哀伤的美。我们漂泊在生,死和爱的溪流上,在被遗忘的时刻,洒下满地华丽的寂寞……但泰戈尔和《泰戈尔诗集》却让天上人重回到我们的世界,让阳光重新照耀着我们的胸膛。于是,我们感受到了生命如迈克尔。克逊一般的热烈与奔放;我们感受到爱琴海边那湮没了三千年的风雨;我们感受到三毛跑到荒凉的撒哈拉,去寻找哭泣的骆驼的浪漫;我们感受到犹太民族的哭墙,顺着那古老而永恒的缝隙渗出悲伤,那是笼罩了千年的浓的化不开的忧郁……庞德说过,在泰戈尔面前,我好像是一个身披兽皮的野人。

是的,我也必须感谢,感谢这样一位温暖的守望者。他拾起了我们人性中那些遗失了的美好,他教会了我们该怎样面对灵魂,该怎样等待,该怎样去承担罪过……感谢泰戈尔,感谢《泰戈尔诗集》,他们一直陪我在朝圣的路上。

我想我决定了一个人孤单地上路,忘掉所有的不快,抛弃所有的诅咒,却依然可以把过往的刚强与凛冽拾取,依然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依然可以让脚步继续铿锵……金黄的麦田被风吹着,上面是一大群黑色的鸟,那是梵高的《麦田上的乌鸦》,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我们假装驻足,假装不哭,我们大度地转身,潇洒地挥手,《泰戈尔诗集》却轻轻托起了我们漂泊的梦……“我无法从春天的财富里为你送去一朵鲜花,从远方的云里为你送去一缕金霞,打开门向四周看看,从你繁花盛开的园中采集百年前消失的鲜花的芬芳记忆……”

我看到这个睿智大度的老头儿,手执长卷,正缓缓朝我们走来……

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篇17

诗歌集在我的小书柜中只有寥寥几本,但它们都是我的最爱,《泰戈尔诗集》便是其中之一。

在洒满朦胧月光的夜晚阅读泰戈尔的诗集,应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城市的夜空是黑色的,灰黑的云朵缓缓地以它为背景表演着芭蕾舞。城市里,星星是少有的。"夜的沉默,如一个深深的灯盏,银河便是它燃着的灯光。"灯光已看不见,又有什么东西能够取而代之?只有那唯美诗化的文字。它们犹如夜幕苍穹中密布的星罗,自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散发出璀璨迷人的光环。"创造的神秘,有如夜间的黑暗——是伟大的。而知识的幻影,不过如晨间之雾。"《飞鸟集》中的诗歌充满哲理,在深夜引人深思。

《新月集》中的诗歌读起来就像是童话。"当雷云在天上轰响,六月的阵雨落下的时候,润湿的东风走过荒野,在竹林中吹着口笛。于是一群一群的花从无人知道的地方突然跑出来,在绿草上狂欢地跳着舞。妈妈,我真的觉得那群花朵是在地下的学校里上学。他们关了门做功课,如果他们想在散学以前出来游戏,他们的老师是要罚他们站壁角的。雨一来,他们便放假了。"这首诗描写了孩童纯净的内心世界以及生活,同时也蕴含着诗人对奇幻般的理想世界的无限向住。

此外,《吉檀枷利》清新自然,歌唱了生命的枯荣和现实生活中的欢乐与悲哀。

幼时,在我的心中,也有一座像《新月集》中的"仙人世界"那样的城堡,银的墙壁,金的屋顶,里头住着美丽的公主。除了我,谁也找不到城堡。作为一个双鱼座,打小时候起我就爱幻想,到现在也是如此。读了泰戈尔的这本诗集后,我意外地发现,诗歌中的孩童是那么地贴近现实,贴近自我。

以文学家郑振铎的话来评价泰戈尔的诗集:"他在荆棘丛生的地球上,为我们建筑了一座宏丽而静谧的诗的乐园。"这本封面上画着鲜艳的黄白小花的诗集,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夜晚。这是我最爱的诗集,它,生如夏花之绚烂。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

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

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关于狗的经典句子1

1、狗真正的天性是天生与他人友善接触的需要。——特姆勒

2、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杰佛瑞麦森

3、不养狗的人才养孩子。狗儿引领我们进入一个更慈爱,更温柔的世界。——(美国)哈妮

4、对狗的赞美埋在这片土地下的遗体,生前美丽却不虚荣,强壮却不傲慢,勇敢却不凶残,具备人类一切的美德,却毫无人性的缺点。这段话若铭刻在任何一个人的骨灰上,必为毫无意义的谀词;然而对波兹旺恩,一只狗。却是最公正的谢辞。——拜伦

5、对狗而言,每个主人都是拿破仑,因此狗这么受人喜爱。——赫胥黎

6、对一只狗好,也许只花你一部分的时间,而它,却将一辈子回报于你。如果你愿意,狗,它知道怎样感动你的心。——嘉贝丽·文生

7、我爱孩子,但面对现实吧,你的狗不会在长大后,马上把你当成仇人般的吼叫厌恶。——芭芭拉

8、现在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冷漠的态度还比不上与狗之间相处的那份真诚。——(台湾)戴更基

9、养狗是唯一一种金钱能买到的爱。——(美国)史塔克

10、一只狗带给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山姆·巴特勒

关于狗的经典句子2

1、对人的爱已经成为狗的本能,几乎不容置疑。——达尔文

2、不曾养过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子,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美国)卡洛琳

3、为其爱犬所写的墓志铭狗是披着毛皮外衣的喜悦天使,种公犬来到你的生命中舞蹈,逗你发笑!——茱莉·丘奇

4、有时我会思索狗为什么这么短命的真正原因,我想那必定是因为它们体恤人类,因为如果只认识一只狗十年或十二年,失去它就让我们这么痛苦,那么假如狗的寿命再加一倍,怎么得了!——史考特爵士

5、狗爱他们的朋友,咬他们的敌人,和人不同,后者无法纯粹地爱,在客观关系中,总是爱恨交织。——佛洛依德

6、狗是唯一爱你甚过你自己的生物。——德国·温鲁

7、洪荒时代,人类从大自然中选择了狗,而它也终究没教人失望,成了自然界中最善解“人”意的动物。——嘉贝丽·文生

8、它跟主人的关系,像是传统而古板的婚姻关系,没有一丝一毫分居离婚的念头,从一而终。狗不懂背叛欺骗与怀疑。——杜白

9、当我与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欢狗。——罗兰

10、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11、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

12、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13、宝宝很喜欢从高处往下跳,它很小的时候,我就经常把它抱到高一点的地方,让它跳下来,刚开始,它不敢跳,经过几次训练后,它就敢跳了,现在已经能从米多高的地方很轻松的跳下来了。

14、它的毛很光滑,乌黑发亮,眼睛圆圆溜溜的,像两颗黑珍珠,后腿长,前腿短,爪子也很尖,跑起路来又轻又快。

15、有一次,小狗在我为它做的小房子里像个小老头似地踱来踱去,显得很无聊的样子。忽然,它眼睛一亮,看见了房子外面一只蚊子飞来,便飞奔而去,追起蚊子来,蚊子受了惊吓,到处乱飞,小狗也跟着四处瞎窜,只见蚊子“呼”地一声钻进了放有我最心爱的花瓶的玻璃柜子中,小狗也紧追不舍,跟进玻璃柜子中,柜子一晃,“啪”的一声,花瓶掉在了地上,粉身碎骨。

16、我在拍皮球,多多瞄准时机,迅速扑过来,一口咬住,把我的皮球抢走,叼回它的窝里,用爪子紧紧按住,生怕我来夺走。

17、小狗的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一见到食物来了,立刻跑到我的面前。

18、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19、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20、小狗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喜欢玩叶子。我放下叶子的时候,它就跑来把叶子上上下下翻滚,再用爪子抓几下叶子,有时候还咬几口叶子了。

21、这只狗整天在我家门口有时候站在一边,有时候趴在纸板上,有时候站着呆呆地看着过往的人们。我观察了好几天觉得它是一只没有主人的狗,我觉得它非常可怜没有东西吃就给买香肠还把剩菜和剩饭给小狗吃。小狗每次看到我都会摇着尾巴。

22、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23、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24、我家有一只小黄狗,它身上披着金黄色的毛,亮得像搽过油一样;圆圆的、漆黑发亮的眼睛像珠子似的,整天滴溜溜地转;嘴巴长长的,还有一对很灵的耳朵,如果附近有丁点响动,它就会把耳朵竖起来;黄色的小爪像四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样子非常讨人喜欢。我给它取名叫“小黄”。

25、每次我放学回家,多多总是老远就扑过来,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

26、宝宝非常调皮,也是淘气,我每次一开门,它就会冲出去和其它小狗一起玩耍。

27、爸爸买来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的毛软软的,比棉被还要软。眼睛圆滚滚的,终于吃饭了,我把饭倒在碗里,在端来一碗水放在小狗的面前,

28、小狗它的业余很多,对新鲜事物又能后的兴趣,它常常在我画画时,瞪着眼睛看,还模仿画上人的动作,那样子逗得我哈哈大笑。

29、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30、毛毛在椅子下睡懒觉,我顾意在上面蹦蹦跳跳,毛毛不奈烦的从下面钻出来,对着我汪汪大叫,好像在说我打搅它睡觉。

31、小黑似乎很懂得享受,由你怎么洗,它就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当我用水帮它冲干净后,它还是站在那儿不动,我有点奇怪。等我走开了,它才开始抖动全身,看到水珠四处飞溅,我才突然明白,原来它是不想让水溅到我身上,多么可爱的小黑。

32、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33、它还有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我们每次送饭去给它吃的时候,它大老远的就闻到了属于它的美味佳肴的香味了,在它的“家”里开始欢呼雀跃了。

34、忽然,院子里传来急促的狗叫声,我飞快地跑出去,发现“炎龙”使劲的咬着一个收废品的裤管不放,我吆喝了一声:“炎龙,快回来”,它“嗖”的一声跑到我的身边蹲下来,等我奖赏。

35、这是一条十分美丽的哈巴狗,它的个子不大,雪白的卷毛覆盖着全身,把小脸也遮住了,看上去像一头小绵羊,它有一对大耳朵,但是尾巴很短,几乎完全隐匿在卷毛之中。

36、这条够的腿很短,奔跑的时候步子又快又小,十分有趣,它只要一发现一张彩色的纸片,就用后腿支起全身,两眼盯着你看,表示恳求。

37、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38、小狗最爱玩毛线团了,每当我拿来毛线时,小狗立即扑向我,原来他是想玩我手中的毛线团啊!

39、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40、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41、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42、国庆节,妈妈带我去姥姥家。我发现姥姥家的.隔壁抱了一只可爱的小白狗。看上去有两个月大。它有一双又圆又亮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两只小而尖的耳朵里在头顶。它的鼻子圆乎乎的,像一个黑宝石。它看人的时候,总是把头歪向一侧,两只水汪汪的眼睛直指的看着你,好像在倾听你说话。每天我都要和小狗玩,渐渐得我们成了好朋友。

43、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拥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黑葡萄似的灵敏的鼻子,一张大大的嘴巴,还有一口的牙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真可爱!我非常怀念和它一起生活的日子。

44、邻居家的一只小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了看那只小狗,那只小狗全身都是灰色的,两只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因为那时是冬天,我仔细一看那只小狗的鼻子被冻的通红。我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我把它抱进屋里。给它洗了一个热水澡。它非常开心,我看的出来。然后我用了以前我不要的被单给它做了一个小窝。

45、每天只要我回到家里,它都会跑过来迎接我。即使它在与人玩,也会跑过来欢迎我。它会一边跑一边叫,一边还在不停地摇着尾巴。它跑到我的身旁边除了把我的裤子咬住,表示对我好,有时还会扑到我的身上来甚至要我抱一抱。否则,它会闹个不停。这时,我总会拿出一些小狗喜欢吃的东西给它吃。它立刻在我的面前大吃起来。我和它非常要好,如果回家不见它的身影就会难受的。

46、那天,小狗撒了欢似的和我在马路边一起玩。就在这时,一辆摩托车疾驰而过,小狗一下子被撞倒了,嘴里的血一滴一滴地往外流。我赶快跑了过去,想看看它伤得怎么样。可是小狗好像很怕我,汪汪地叫个不停,身体一个劲地往后缩,眼睛充满敌意地望着我。妈妈告诉我,这是因为它受到惊吓,才会害怕的。看着小狗痛苦的样子,我哇哇大哭,妈妈、姥姥都劝我,可就是跟对牛弹琴一样,泪水止不住地从我眼睛里流出来。

47、上课了,我还在想哪只小狗。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我很担心!时间过得真快放学了。我慢慢在路上走着。忽然,打雨倾盆而下我不知道怎么回家?只听“旺!旺!旺!”几声一只小狗出现在我眼前小狗叼着伞跑了过来他把头向上一望仿佛想把伞给我我拿起那把伞原来是我的伞那把做了记号的伞。我太高兴了!我一下子把小狗抱了起来!

48、它的生活很苦,那时候,垃圾箱里基本上没多少剩菜、剩饭的,小狗狗常常吃不饱,甚至一整天都吃不上饭。所以它很瘦,瘦得只剩下一张皮了。为了让自己继续活下去,它来到了一幢居民楼,下面正好有一个角落,就在那里躺下了。

49、我们来到一户农家小院,看见一只小狗狗安静地趴在地上。那小狗小小的,大约一尺多长,灰黑色的嫩毛,一双伶俐的黑亮亮的小眼睛,尖尖的小爪子,它摇着细长细长的小尾巴,像是在热情地欢迎我。多可爱的小狗呀!

50、小狗已经不再安静。它的双眼紧闭着,周身发抖,口中发出“哼哼呜呜”的呻吟声,皎洁的月光照在它那写满痛苦的脸上――是因为寒冷?是病痛?更是对回忆与现实的惧怕?呵!你不知道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和这位老人的心吗?